顾文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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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说抄袭刑法判决的问题

提到的作品
[历史小说]宋时归

[历史]宋时归

一段传奇,一段冒险。 仍然是一部比较爽的历史架空小说。 敬请期待天使奥斯卡2010年最新奉献。 2010年,1月1号,正式上传。

天使奥斯卡

[都市小说]都市潜龙

[都市]都市潜龙

洛天,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暗魂组长,因嗜杀成性入狱三年,回归都市,完成母亲遗愿,迎娶美女总裁,平凡的生活再起波澜,既然不能随波逐流,那就只能覆海移山,潜龙升天

老烟枪

[玄幻小说]间客

[玄幻]间客

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康德lt;brgt; 当许乐从这行字上收回目光,第一次真正看到尘埃后方那繁若芝麻的群星时,并没有...

猫腻

[作品小说]悲惨世界

[作品]悲惨世界

《悲惨世界(上中下)(精)》是雨果在流亡期间写的长篇小说,是他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宝库的珍品之一。 《悲惨世界(上中下)(精)》通过冉阿让等人的悲惨遭遇以及冉阿让被卞福汝主教感化后一系列令人感动的事...

雨果

[作品小说]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作品]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第二季

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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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小说]下班抓紧谈恋爱

[作品]下班抓紧谈恋爱

《下班抓紧谈恋爱》讲述了米小妮,白领写字楼的"性感女神",有着让全大厦男同胞流鼻血的天使面孔和魔鬼身材,每个月,她都是大厦八卦绯闻的主角人物。在去公司地铁里,她邂逅了同一栋大厦工作的许悦。这个貌似深沉...

三十

[作品小说]战争与和平

[作品]战争与和平

上下册

列夫·托尔斯泰

[作品小说]百年孤独

[作品]百年孤独

50周年纪念版

加西亚·马尔克斯

[作品小说]刑法

[作品]刑法

内容提要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及刑罚的法律,在国家 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书以《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为主要研究对象,并以其总则和分则规 定为基础,全书分为上、下两编,共32章。上编为刑...

王作富

[作品小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作品小说]聊斋

[作品]聊斋

《聊斋》是本具有异常丰富文学想像力的书,作者借狐仙鬼怪的故事来反映人生百态,或是宣传道德教化、揭露科举制度弊端、严厉批判地方恶霸,或是歌颂纯真爱情,故事丰富、谐趣,也很吓唬人!喜爱看千奇百怪故事的朋友...

蒲松龄

[作品小说]民法通则

[作品]民法通则

中国法制出版社

[历史小说]篡清

[历史]篡清

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国家发改委的公务员,无意中闯入了慈禧当权、北洋握鼎的破落的东方大帝国.时值,古老而富饶的东方帝国,二千多年的皇权之路已近途暮.英法德意俄野心勃勃,日本崛起在即,均对这头睡狮虎视眈眈…

天使奥斯卡

[科幻小说]哈利波特

[科幻]哈利波特

魔法小说,哈利.波特,第一——第6部,内容大家都知道,就不用介绍了吧^^①:《哈利·波特》是一本全本玄幻小说.更多好看的全本玄幻小说,请关注全本小说网"全本玄幻小说"专栏或全本小说...

j.k罗琳

李晶

艺术有很多种表现形式,一部作品也是一样!茶馆,不也被很多作品抄袭甚至翻演么?你能说,是商业侵权?所以,不要想太多!只是小说,只是艺术,只要不用做商业行为,哪怕你照搬,相信也没有人会说你是错的!

不过!希望你明白,不管你是用什么方式去表达艺术,请不要玷污了艺术本来的存在!

当然,我还是希望你能和作家本人沟通下!毕竟,他才是真正说得上话的人!

原贴:关于小说的抄袭和借鉴定义的相关问题。

小早

1要罕见的姓氏 再加上自己名字中的一个字

2注意情节不能一样 内容更改一下

3在武器后面加 · 魔 武之类的

4以主人公所在的环境 追求的目标来定 比如斗破苍穹就是萧炎的目标

5刚开始不要介绍 先是语言 在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 在叙述语中点名

6不清楚

7应该不用吧

8把主角写的很辛苦就好了

9这样能给主角动力 好为接下来的变强做下铺垫

10变一个环境 比如养伤 买卖啥的

打字很累 给点分吧 虽然不知道对你有什么用。。。。。。

原贴:关于小说的问题

chenjingzhi

我个人觉得不算抄袭!因为他已经著名了原作者的名字,并且说明了装载网络,你说他后来把几本完结的书合成一本,是的,这书是他结合在一起的,他做的,我想

可以留下他的名字,如果他前面没有留下原作者的名字和讲出自哪里的话,那他就是抄袭!个人见解!!!!

原贴:关于网络小说转载和抄袭定义的问题

huliang

首先,事实上即使你抄袭的话也是没人管的,最多招人骂但是你个人基本上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

其次,不需要那么严格的要求原创,只要最主干的内容是自己写的就没问题,不需要太过局限。

只要你自己创作的东西光芒万丈,就会掩盖你借鉴(严酷点说抄袭)其他作品的瑕疵,一本书最核心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你自己原创的东西,如果你的初衷是把各大经典作品窜烧一遍,即使你衔接的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局限于是否抄袭还是你对自己没有信心,

比较好的一个例子就是猫腻写的《间客》(恕我看的小说还不够多,加起来TXT格式的也就250M左右),看一下他在《间客》最后写的后记

以下摘自猫腻的后记:

一:间客是一本个人英雄主义武侠小说。

两年前的那一天,开始写间客的时候,我就向大家说明,这会是一个无数旧酒瓶灌着新酒的故事,情节会老套。

我确实就这样写的:许乐逃离东林,在图书馆里遇邰家太子爷,不明身份相识,吃喝玩乐,是鹿鼎记。一个帝国人成为联邦英雄,然后身份被揭穿,是天龙八部。这个故事还有很多我们曾经看过的武侠小说里常用的桥段。

不是懒得想新桥段,而是因为间客这个故事是要写与一般人不同的东林石头许乐,那么我想让他在这种经典或者说被无数人用滥了的局面面前做也不一样的选择,从而更加清晰一些。

韦小宝遇康熙后,无论那份少年情谊还在不在,但总之是一主一奴才了,因为康熙是值得抱的大腿,利用、依靠、重视,很多故事里的类似互动,往往都是如此,男主角起先会借势,然后起势再以势压人,冲天而成一龙。

许乐却不会这么干,邰之源是什么样的身份,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小西瓜是什么来历,同样不会影响到他,对他来说,这两个只是瘦弱幼小需要被他保护的朋友,从未想过刻意去抱大腿或细腿,不仰视也不俯视,管你丫是谁,咱们就是朋友,那么便一直就是朋友下去,关系异常简单而直接。

家国冲突那个桥段也是如此,英雄好汉大丈夫如乔峰在变成萧峰之后的那段rì子里还是会惘然无助无措悲愤苦恼直到最后摔破罐子般的狠厉完成自我身份认知,却最终夹在两团yīn云之间不知如何自持折了羽箭戳入壮阔胸膛碧血洗了潜意识里的原罪。

许乐不会这么干,也没有这么干。

如老鼠般穿行于首都街巷间,被人人皆曰可杀时,他的心情自然也不会爽到哪里去,但面临指责时他却极少会愤怒,悲愤情绪也少有,所以很难走进悲剧英雄那条末路,因为他很坚定且清晰地知道,这些事情和他没有关系。

他以前是联邦人,那么就杀帝国人,后来变成帝国人,那自然要多考虑帝国人的利益,立场的转变不是他所能控制,而是他人安排,那么他凭什么因此而背负上道德上的负罪感?

我主观意识上没有犯错,那么我就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后果,这是一种极端自我,极端强大,可以说极端自私却又非常令人惊叹的jīng神强度,只有臭且硬的石头才能为之。

间客就是本武侠小说,写了太多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如果没有如此强悍的jīng神世界做为支撑,谁都不可能做到这些,施清海不行,杜少卿不行,许乐也不行。

所谓武侠就是以武道达成自己所认为的侠义之行,所谓英雄就是坚定认为自己所做是正确的,然后不顾面前有怎样的艰难险阻,怎样的鲜血淋漓,都会无比坚定地走下去。

洪七公敢在华山上吼那两句,郭靖敢挥着大巴掌四处扇去,楚留香摸摸鼻子说自己不杀人,王小石把石头扔向那顶轿子时,想必他们的脑海里都充满了这种自信或自我陶醉。

……

PS:不知道这样随便摘录猫腻大叔的话会不会惹他生气,有一点点惶恐。。。

原贴:关于网络小说抄袭,剽窃的问题

JudyLau

取名字这无所谓了,自己喜欢就好,小说不是写给别人看的,是为了把自己的想法梦想表达出来,何必太过在意他人是否喜欢(当然读者大大的意见还是要听的)。同人文在基于原作上,加入自己的想法就OK啦。写之前最好写一份提纲,把自己书里的人物关系,武器归属,介绍……列出来,以后在读者的建议里不断充实。6——8这几个问题我没办法告诉你,这个只有在你有一定经验后才能体会出来,光看别人的只会让你和别人的文章“雷同”。9和10这个问题不重要,关键看你怎么写,心里怎么想,还是那句话,写书是写给自己的

原贴:关于小说的问题

阿容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内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以及侵权的相关法律责任。小说作者也拥有著作权,那么小说抄袭会坐牢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了一项侵犯著作权罪,即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所以说,小说抄袭是完全有可能构成犯罪,判刑坐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刑法判决的问题

March_ling

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好像没出第二部,都市潜龙停了的话,估计不会写了,毕竟写小说的也要拿钱

吃饭

原贴:关于小说的问题

牛钉

不算。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就行。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的问题

硕饱儿

大概三百元左右吧

装订可以用美图秀秀做

至于投稿要看是哪种小说了

原贴:关于小说的问题

小小西瓜爱西瓜

《和空姐同居的日子》绝对没有第二部,即使找到也是别人续写的,肯定不是作者自己的作品。不过三十又写了一本《下班抓紧谈恋爱》,风格延续前者,还不错!

《都市潜龙》这类书很可能是太监了,毕竟作者也是要靠写书赚钱的,成绩不理想很可能被叫停,虽然可惜,不过也没办法啊!

原贴:关于小说的问题

宁小川

不算抄袭,那应该算是借鉴,不过不可借鉴太多,如果借鉴太多就会被认为是抄袭。抄袭的话那就是整篇文章全部一字不漏的复制进去,那借鉴也就是你说的雷同只会在一两章里出现几段,如果过多(比如说在半章以上)的话那就是会被认为算得上是在这一章上抄袭了。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的问题

抗抗

貌似要是内容相似度超过20%就视为抄袭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

hhyy6268

你这属于抄袭,但是抄袭了又怎么样?没事的,作者或者网站来告就最多把小说删除就可以了。

原贴:关于网络小说转载和抄袭定义的问题

粗布妞儿

看全篇长短和作者习惯,有的擅长长铺垫大章节的,每章会有一万字左右,像是天使奥斯卡的《篡清》《宋时归》,要是想投稿的话,起点的小说在正式签约前,每章都只有两千字左右,这样可以保证每天都有更新,甚至一天几更。如果短篇小说一共就几千字,那就随意了。

原贴:关于小说的问题

petel

我不看抄袭作品。

抄袭是为了什么?抄出来一部作品,然后将其利益最大化。不然抄袭是为了治自己不写东西浑身难受的热爱写作的病吗?

可拉倒吧。

文学作品抄袭应该得到社会的抵制。

为什么?

你以为一个作者想出一个好的人物设定,连贯的故事情节,去推敲每一处细节,刻画每一次矛盾冲突,剧情上的起承转合容易吗?构思好了情节,还要查阅相关资料,特别涉及到历史的,还要翻阅文献去考证,故事发展的速度要与历史衔接上。

在此基础上还要有文学功底和有特色的语言组织能力,才能把自己所想的写出来。

写出取悦自己的文字很容易,爽就行了。但是构思一个故事让别人能看懂、看得下去,读起来津津有味。这是需要练习的。

作家是一个辛苦的行业,谁干谁知道。

抄袭者算什么?抄袭出名气的能算作家吗?

很多古文化用典故,诗词中也有许多引经据典,但是别人的主体框架是自己的。

引经据典是什么?是润色。

东拼西凑的抄袭呢?这叫糅合。

调色盘都出来了,还不承认也不知道脸皮是多厚了。

你将许多作家作品中的亮点挑选出来,写成一部集大成之作,署自己的名字,卖出去版权,这个所谓创作过程,明眼人除了知道“诶你还读过很多大佬的作品哦”,别的都夸不出来了。

别洗了,创作中的抄袭不能原谅,抄袭了不道歉还义正言辞更是应该法庭见。

原贴:你怎么看文学作品的抄袭问题?

bluestop

写出自己的风格,就是要你去用心写,花心血的。要是怕和别人情节雷同而改变想法,那就错了。人的写作方式不一样的,用词语法也不一样。只要你的故事好,能写出一部分人,让他们有共鸣,你就成功了。不要为了创新而改变真实想法,那样得不偿失……

求采纳!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的问题

小范姑娘mica

不算抄袭,在写的时候和读者说一下,抄袭是把别人的抄下来写在自己的东西上,只要不是抄别人的就可以。

侵犯著作权中的抄袭认定:

抄袭,是把别人的作品抄来当作自己的作品的一种侵权行为。抄袭的认定,不以抄来的作品作何用处为其成立的条件,也不以是否完全相同为其成立的条件,其认定成立的条件仅是作品内容的具体表达形式相同。因此,两个作品在具体表达形式上有明显区别的,一般不应认定有抄袭的问题存在,存在的可能是创作上的借鉴、引用、融合的问题,而这些正是创作上允许和客观上必需的。抄袭的实质要件在于作品是否是作者自己独创的,而不是照抄照搬他人的。既是两个作品完全相同,只要是各自独立创作的,就不构成相互抄袭。只有在作品相同,又能证明又不属作者独立创作的(作者间又存在接触关系),才构成抄袭行为。

在抄袭问题上,一般不承认创意或表现手法的抄袭,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内容的表达。

以下是我的观点:其实抄袭这种事情吧,你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像那种爱情小说,你看几本之后都是那么回事,什么男屌丝逆袭啦,女主胸大无脑型,结果被学习好的高富帅汤姆苏看上了,两个人在一起,结果出现了小三,女主各种痛苦啥的,最后证明是表妹。这样的文一片一片的看得我都要吐了。要不就那种小兵成大将的成长文什么的,各种雷同。看多了其实情节啥的大家都差不多。你只要不要复制黏贴或者把某个畅销书当模板写就行。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的问题

飞天猪0111

情节相同且不改,人物性格,故事发展相同,大部分为抄写的部分!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的问题

吉吉鱼

我认为,小说每章的的字数是没办法来规定字数的,这要看内容。我们没有必要去按照一定的字数去写一个篇章,如果我们写的内容与下面自己要说的应该分章了,那么它一章的字数就是你写的那么多了。

原贴:关于小说的问题

酷酷kuku

1,写同人志不涉嫌抄袭 但是涉嫌侵权 因为柯南 海贼的作者是其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所规定的改编权,既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新作品的权利,但是不太会有人追究,而且作者不告也不会有人管

2你这个当然不算抄袭,除非你使用了别的作品中的文字,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既情节雷同的两个作品绝对不算抄袭,比如夜宴 黄金甲就不算抄袭雷雨

原贴:文学抄袭的问题

榴莲de酥

先上网查查自己的小说名有没有重复或者笔名有没有重复(这个注不注意都可以),然后大量浏览关于自己要写小说的题材的文,有个大概了解,然后查一下关于自己小说大概大纲意思,看有没有文章雷同相似,就好了。也不怎么存在很雷同的巧合,除非是真正抄袭,否则几率不会那么大。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的问题

暖小猪

我自认为如果网站知道此人行为的话,应该先会将转载的文章删除,将转载者的账号撤销,如果原作者要追究法律责任,也是应该的,但要看原作者受害的成分而进行处罚。下面是一些资料,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抄袭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即剽窃。指将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

(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是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

(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有的学者认为,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

(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

(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

(3)看作品的性质;

(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

(5)看被告的意图。

对于抄袭(也称剽窃,为简略以下均称抄袭)的认定标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早在一九九九年就作出了相关规定。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 :

权司[1999]第6号

某某市版权局:

收到你局关于认定抄袭行为的函。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 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 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二、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 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 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 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 本。

三、如上所述,著作权侵权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四、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

侵犯他人著作权所应付的法律责任

(一)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特征

1.侵犯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国家关于著作权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刑法》第217条规定了四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 为人只要具备上述四种行为之一的,即符合侵犯著作权罪客观方面的特征。其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复制发行行为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 拍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向社会公众进行出售、出租的行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 品的行为,应当视为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出版行为指对图书出版者已依法享有的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进行侵犯,盗版出书获利。制作、出售行 为指制作的美术作品冒充他人署名或对冒充的美术作品进行售卖的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方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数 额较大和其他严重情节,依据2004年12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 第5条处理。

3.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目的。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本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

(三)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

划清侵犯著作权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主要根据以下两点:一是行为人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违法所得数额未达较大或者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按一 般的侵权行为追究其民事责任,而不以侵犯著作权罪论处。只有当侵权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时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时才成立犯罪。二是行为人在客观上虽有侵犯著 作权的行为,但主观上不具有营利目的的,不构成犯罪,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处理。

(四)侵犯著作权罪的法定刑

《刑法》第217条规定,个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 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和“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见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 2款的规定。

《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该罪的规定处罚。按关于 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之规定,单位犯本罪的按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3倍定罪量刑。

原贴:抄袭他人小说的问题

danielalice

长篇小说一般每章3000--4000字左右,短篇的一般也有2000字左右。如果你的小说是写来在网站发表的话,一般2000--3000字左右!

原贴:关于小说的问题

bigbangtop

不算,不过签约以后就尽量避免文笔描写方面的形似吧,读者眼睛有时挺利索的,百度搜索最容易找出来的也是语言方面的抄袭,但只要情节结构人物设定等不一样,对于长篇来说,不算严格意义上的抄袭的。

原贴:写小说抄袭的问题

micky青青

1.东方的有点诗意就行 西方的请参照西方几大姓氏体系

2.同人的思维和其他的不一样 有更多顾忌和隐晦请注意揣摩

9.因为悲剧会让人纠结,不能释怀才能抓住读者的心,毕竟得不到的失去的才是最好的

10亲 身正不怕影之歪。如果要发表的话肯定会有很多人出于各种目的诽谤你、批评你,你要做的就是听取可行的,排除没用的。平常心~~懂不?!

最后预祝你的小说大受欢迎,期待你的作品!!!嘻嘻

原贴:关于小说的问题

huwf

官方剧本有6个,分别是:1554 乱麻之章1560 日轮之章1568 升龙之章1575 霸道之章1582 转变之章1598 太平之章每一个剧本都有特定的历史事件,所以都是有得玩的。  游戏里面又有不同的职业,有部将,商人,忍者,海盗,大名等等。这里我推荐几个人物和有意思的剧本,属于个人建议:1554 乱麻之章:这个剧本讲述6年的历史,1554年甲斐,相模,骏府三家同盟,这里面甲斐之虎武田信玄(武田晴信)作为当时最为雄厚的大大名值得一玩;骏府这边通过玩弄权术上位的今川义元和他的狗头军师太原雪齐(?)都可以玩玩,虽然这些人最后成为信长的败将,但是扭转乾坤也是一种挑战。    清河这边,贯穿太阁的头号主人公木下藤吉郎(丰臣秀吉)第一个推荐,日本传说中的“太阳之子”;此外,信长家的许多人物都值得一玩,例如织田信长(第六天魔王),前田利家。总之这个剧本是开篇,为下面剧情铺垫的。  1560 日轮之章(太阳升起来了。。):这个剧本绝对是最好玩的剧本了。  简直就是信长家的个人秀了。桶间狭之战,参与人员织田信长,木下藤吉郎,毛利新助;墨俣一夜城,参与人员木下藤吉郎,九鬼加隆(这厮后来去朝鲜还嚣张了一把);稻叶山城攻略站,参与人员木下藤吉郎,竹中十兵卫(竹中重治)。  这些都不要错过哦1568 升龙之章(木下藤吉郎成为大名的过程):这里面基本还是信长的剧情为主,有改稻叶山城为岐阜城,天下布武,奉还大将军,上洛成功等等。  传奇人物明智光秀可以玩玩。  另外,攻陷稻叶山城的甲贺忍者服部半藏也可以玩玩。1575 霸道之章:信长包围圈(。。还是信长),就是个打仗。。打完这个打那个。如果你觉得烦的话,不妨玩玩纳屋右左卫门,作为界町纳屋传奇式的商人,他的故事也很有意思,与秀吉在京都相互呼应。  1582 转变之章(秀吉从部下转变成为大大名):信长火烧比睿寺,杀妹夫等等。  。终于在本能寺被明智光秀杀了。这时候的秀吉还在中国(日本地名),他如何面对信长死之后的日本。  明智光秀,丰臣秀吉都可以玩玩。1598 太平之章:。。。。秀吉当关白了,天下太平了。。可惜他打朝鲜的时候被我大明打的乱七八糟。完了德川家康当了幕府将军。去玩德川家康吧,这会都该50多了。  。

原贴:关于<太阁立志传5>的问题

beverlylily

1、你在注册网站的时候会有一个确认,有些网站会要求你默认同意版权属于他们,才会让你在网站上线,如果你同意跟网站签约,那么版权不属于你,你没有资格签出版合同。2、一般正常的出版社不会盗用的,如果盗用你可以告他们,要保存你发的邮件。3、不会追究你的法律责任,不过不排除已签约的出版社追回付给你的订金。4、你没有法律责任,除非你签约两家以上,在合同未达成之前你有权利选择出版社。

原贴:关于一稿多投的问题,一稿多投会不会造成一些出版社做抄袭吗?

wysl

侵犯著作权中的抄袭认定:

抄袭,是把别人的作品抄来当作自己的作品的一种侵权行为。抄袭的认定,不以抄来的作品作何用处为其成立的条件,也不以是否完全相同为其成立的条件,其认定成立的条件仅是作品内容的具体表达形式相同。因此,两个作品在具体表达形式上有明显区别的,一般不应认定有抄袭的问题存在,存在的可能是创作上的借鉴、引用、融合的问题,而这些正是创作上允许和客观上必需的。抄袭的实质要件在于作品是否是作者自己独创的,而不是照抄照搬他人的。既是两个作品完全相同,只要是各自独立创作的,就不构成相互抄袭。只有在作品相同,又能证明又不属作者独立创作的(作者间又存在接触关系),才构成抄袭行为。

在抄袭问题上,一般不承认创意或表现手法的抄袭,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内容的表达。

以下是我的观点:其实抄袭这种事情吧,你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像那种爱情小说,你看几本之后都是那么回事,什么男屌丝逆袭啦,女主胸大无脑型,结果被学习好的高富帅汤姆苏看上了,两个人在一起,结果出现了小三,女主各种痛苦啥的,最后证明是表妹。这样的文一片一片的看得我都要吐了。要不就那种小兵成大将的成长文什么的,各种雷同。看多了其实情节啥的大家都差不多。你只要不要复制黏贴或者把某个畅销书当模板写就行。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的问题

elaine_xy66

6 抄袭判定

编辑

推理作品

在推理文学、影视、漫画等作品中,同一个诡计、手法往往可以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因此通常要界定一个作品是否有抄袭是很困难的(如一个作品抄袭多部作品的拼接式抄袭)。一般来说,一个情节或一个手法相同只能被叫做借典或雷同。以下几点可以用来判断是否有抄袭:

学术论文

观点抄袭:不引用别人的文献好像观点是自己的为严重抄袭

句子抄袭:不重新组织别人的观点,照抄原话,不加引号,即使加了参考文献也是抄袭

过多引用别人原话:即使加了引号,也算抄袭,比如三句以上

句子重新组织,但是整个段落和别人的非常相似

尤其关键动词几乎一样,句子结构也一样,也算抄袭

图原样copy别人

除了整段拷贝,以下处理后仍然属于剽窃

(1)铲除其中几句

(2)把句子顺序颠倒

(3)增加几句

(4)只改变一些动词和少量的词,但是整体结构一样







抄袭么,写的不好就叫抄,写得好就叫借鉴。比如说我上面复制那一段就属于抄袭,但是如果我按照意思重新组织语言就不算抄。

尽量按自己的行文风格改一下吧,不要原样照搬。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的问题

照相本子h

如果是完全一样的话就算。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的问题?抄袭部分内容算不算抄袭?

Sand

百度搜索 23dzs 观看下载

简单的说,玄幻是指带有东方色彩的故事,像《聊斋》

奇幻是指西方的龙与地下城之类的故事,像《哈利波特》

魔幻是近代西方文学创作的一个流派,像《百年孤独》

奇幻、魔幻和玄幻的区别(摘自网上)

目前常说的奇幻小说,大致可分为西式和日式两类。

西式奇幻根源最深,从魔戒之王上溯到亚瑟王与圆桌武士,再到希腊、北欧古代神话,处处都有西方文化的烙印。这种文化体系与中国差异甚大,许多地方几乎无法沟通。由于文化背景所造成的观念隔阂,中国读者接受起来稍嫌费力。但是,说到对英雄的敬佩,对英雄主义的追求、赞赏,全世界都是共通的。

西式奇幻,通常分为“主流奇幻类”(Hign Fantasy)和“剑与魔法类”(Sword & Sorcery)两种,前者比较注重文学性(如魔戒之王),后者则多偏重于冒险、战斗,更象是“动作片”。

日式奇幻,实际上是西式奇幻和日本文化结合的产物,而日本文化中又有中国文化的血脉。因此,比起西式奇幻,日式奇幻更容易赢得中国读者的亲近。再加上精彩动漫的辅助推广,日式奇幻很容易就在中国闯开了一条路。

日式奇幻,绝大部分是日本武士道精神、西式奇幻故事、中国谋略智慧的结合。文化根基较弱,但娱乐性强,人物塑造往往非常炫目。

一些恐怖小说,以现代生活为背景,加入吸血鬼、狼人、鬼魂等元素,勉强可归入奇幻类,或归入奇幻小说与恐怖小说交界的边缘幻想类。

所谓“历史架空”小说,通常是虚构出一个世界,或是一段历史,然后以此为基础创作传奇故事,其中魔法、巫术、神怪内容并不多,基本采用历史小说的手法来写,人物能力也通常不超过正常人的极限。这类小说的“可能性”虽不大,“真实性”却较强,算是奇幻小说与历史小说的交叉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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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幻小说绝不是指“魔法幻想类”,而是有完全不同的定义,与一般人想象中的概念相去甚远。

魔幻小说,即“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是主要出现在拉丁美洲的一种文学流派。这种流派的创作手法,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迷离恍惚的幻觉结合在一起,通过极端夸张和虚实交错的艺术笔触来网罗人事、编织情节,以图描绘和反映错综复杂的历史、社会和政治现象。

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往往采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变幻想为现实而又不失其真”的手法。典型的魔幻小说,其显著特点是:给现实生活变形;加入神秘、神奇甚至古怪诡异的内容;具有强烈的社会矛盾、政治斗争内涵。

如果说现实主义是社会的一面镜子,那么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以比喻为社会的一面哈哈镜。虽然它蒙罩着一层神秘的外壳,但仍然是要描写现实世界。只不过,它没有采取写实手法,而是采用夸张、讽喻的方式。

魔幻小说与其他三类幻想小说的最大区别就是,它必须以现实为基础。它的“幻”是为了增加神秘气氛、加强讽刺意味,内核仍然是真实生活。

例如,著名魔幻小说《百年孤独》,如果去掉其中“幻”的内容,完全可以跟《悲惨世界》、《战争与和平》等作品放在一块儿。

在《百年孤独》一开始就写到,吉卜赛人抱着两块磁铁“……挨家串户地走着……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跟在那两块魔铁的后面乱滚”;吉卜赛人带来了磁铁、望远镜和放大镜等“新鲜玩意儿”,但是两块磁铁要用一头大骡子和一群山羊来换,放大镜又要用两块磁铁加上三块金币。为了看一下从未见过的冰块,居民们每人要付五个里亚尔,摸一下价钱还要加倍。

看过全书,再回看这段情节,就能明白这根本不是在写吉卜赛人,而是隐喻殖民者对贫苦人民的搜刮。《百年孤独》中,这种带有强烈讽喻意味的情节比比皆是。

因此,魔幻小说,根本不是娱乐性小说,而是外表夸张、内涵深刻严肃、反映社会问题的现实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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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幻小说,可以说是近年来才兴起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幻想小说”。它的创作原则就是无原则,它的幻想基础就是无基础。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玄幻小说基本上是综合了西式奇幻、中国武侠、日本动漫、科学技术的大杂烩。

中国文化包容性极强,任何外来事物都能溶进它的怀抱中,并衍生或变形出一些新事物。

玄幻小说正是如此。大多数玄幻小说,取了西方的魔法、中国的武术和谋略、日式的人物造型,再加上科幻,再加上神话(而且经常是中国、印度、希腊神话并存……),构建出神奇的世界,精彩的故事。

论到虚构、幻想,玄幻小说是四类幻想小说中最自由的。它写未来科技,却不需要用科学理论验证;它写魔法,又不考证西方巫术学体系;它写武术,却比传统武侠更神奇强大,经常超越人类生理极限……不论是虚拟世界架构,还是人物经历,都是玄之又玄,天马行空,自由无比。

玄幻小说经常遭人斥骂。科幻迷骂它“胡思乱想”,奇幻迷也骂它“胡思乱想”。殊不知,玄幻小说的特点就是胡思乱想,无原则,无基础。但是,这种胡思乱想却有自己的理论体系和设定,不管这体系能否经得起严谨考证。

玄幻小说,可以说与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完全对立。魔幻是以“幻”作为渲染,主写现实事件;玄幻则是以现实事件作为情节表象,主写“幻”。

在四类幻想小说中,玄幻小说是最“幻”的一类。因为少了束缚,所以能够挥洒自如,随心所欲,读起来往往痛快淋漓,十分刺激。因此,尽管“正统科幻”和“正统奇幻”都对玄幻大加贬斥,玄幻小说仍然拥有相当广大的读者。

玄幻小说之所以流行,恐怕是因为,玄幻小说中的人物往往能力超凡,拥有非常大的自由,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是一种极大的快乐与放松——生活中最难受的就是不能随心所欲,而玄幻小说给了读者放松心灵、体验自由的机会。或者说,玄幻小说“读起来很过瘾”。

玄幻小说,由于其本身特征,很难对它下个确切定义。特别是在台湾,很少听到“奇幻”这个词,而是以玄幻代称。

我们所看到的许多“奇幻”、“科幻”甚至“武侠”小说,其实应该归入玄幻类。而市面上所售的玄幻小说,其中有极少部分实际上是奇幻、科幻小说。

玄幻小说很难获得成年读者的青眯,却往往受到青少年读者狂热喜爱。玄幻小说的作品数量最多,平均水平也最低,到处都是垃圾作品,因此往往令人产生“玄幻小说都很差劲”的印象。实际上,玄幻小说也有出色的精品。

对于“正统”的科幻迷、奇幻迷们来说,如果敞开心扉,不带偏见地去评析,玄幻小说也算是有存在价值的专门类别,而且不会在短期内消失,甚至还会更为壮大。毕竟,存在即合理,玄幻小说的盛行,是有其社会心理根源的。

原贴:关于小说的问题

茉莉饭饭

我本人也不太清楚,我认为(者仅为我的个人观点)只要不是一摸一样大方的作者应该不会说你抄袭之类的,剧情相似也没关系只要有出彩的地方就咩有人说你抄袭,最好自己想,当然就像写穿越文嫩模多人写,内容也大同小异,也没人说抄袭对不对,但愿我的回答嫩给你你点启示,此处仅为我的个人观点,与我本人无关!

原贴:关于网络小说抄袭,剽窃的问题

小淘气coffee

如果是把其他的拼拼凑凑的合在一起重新发出来的话` `那也不是抄袭`只能说的老套` 其实很多经典的情节`都搞不清楚作者了 到底是谁抄谁的??经典的东西人家看了就印象深刻想自己写的时候`也会不自觉的把他们加进去`` 这个只能说是参考`只要没一字不差的把人家的文般过去改成自己的名字都不算是抄袭` `` LZ`

原贴:关于网络小说转载和抄袭定义的问题

xujinghu

你这属于抄袭,但是抄袭了又怎么样?没事的,作者或者网站来告就最多把小说删除就可以了。

原贴:关于网络小说转载和抄袭定义的问题

蛮蛮V武

我本人也不太清楚,我认为(者仅为我的个人观点)只要不是一摸一样大方的作者应该不会说你抄袭之类的,剧情相似也没关系只要有出彩的地方就咩有人说你抄袭,最好自己想,当然就像写穿越文嫩模多人写,内容也大同小异,也没人说抄袭对不对,但愿我的回答嫩给你你点启示,此处仅为我的个人观点,与我本人无关!

原贴:关于网络小说抄袭,剽窃的问题

蜜诗杜

1.怎么给小说人物取名字?

结合现实中的原型

2.写同人文要注意什么?

3.武器要怎么取名不会有重复?

可以重复 要不想重复 就结合 二个的

4.小说的名字怎么取?

主题内容

5.楔子怎么写更吸引人?

携带悬疑

6.什么叫做跋?什么又叫做楔?

开头 瓶颈

7.怎么写才能没有玛丽苏?

要想好结局

8.跋一定要有深刻含义吗?

你想写商务小说卖钱

9.为什么大多小说绘虐待主角?

引起读者的怜悯

10.自己的小说和人家的小说情节、人物雷同了而自己又没有抄袭,应该怎么办?

改吧

原贴:关于小说的问题

王靖

不算,抄袭这种东西在中国是不存在的,只有参考,山寨这么多也没见有人起诉,你这个是小情节雷同而已,要是算抄袭的话,只能是你和比人的基本一样只有几个细节不一样,这才算抄袭

原贴:关于网络小说抄袭的问题

李贰

偶尔有一两个地方雷同很正常 我认为抄袭严重的应该是整部小说主题构思相同,情节也大多雷同

原贴:关于网络小说抄袭的问题

liushengzuo

这叫借鉴,

原贴:关于网络小说抄袭的问题

jazzshn

不是的,很明显你是受了启发来了灵感。

原贴:关于小说的抄袭和借鉴定义的相关问题。

晒月光

葡萄美酒夜光杯丶 欲饮琵琶马上催丶 我是来做任务的,谢谢!

原贴:关于小说的抄袭和借鉴定义的相关问题。

scar1959

应该不是吧!不然现在到处都使抄袭了! 只能说你看了这部小说来了灵感

原贴:关于小说的抄袭和借鉴定义的相关问题。

chocolate_纯黑

我个人觉得不算抄袭!因为他已经著名了原作者的名字,并且说明了装载网络,你说他后来把几本完结的书合成一本,是的,这书是他结合在一起的,他做的,我想 可以留下他的名字,如果他前面没有留下原作者的名字和讲出自哪里的话,那他就是抄袭!个人见解!!!!

原贴:关于小说的抄袭和借鉴定义的相关问题。

YOYO圈圈李

这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会负法律责任,

原贴:抄袭他人小说的问题

silya

追究法律责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会负法律责任,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要承担相关责任。

原贴:抄袭他人小说的问题

Edjor Chu‘朱浩

我个人认为属于侵权行为。 首先,在专栏里面更改了作者名字本身就是属于侵犯作者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另外,将别人的作品做更改,并且发表在网络上,应该也是属于一种侵权行为,因为没有经过原作者的准许。 这种问题很呕,因为这个人实在非常非常无聊,转载就转载呗,还把5本小说合成一本小说,可能是因为这人很闲的原因吧。 所以我建议LZ你直接54这人就好了。 现在的网络就是这样的,所以,我认为作者最好找个好的网站(不能复制的那种),这样比较有保障。

原贴:关于网络小说转载和抄袭行为的问题

woaipippo

大部分情况下,不抄袭是我的唯一要求,你甚至于可以道德败坏,这没问题。但你请不要连才华都是抄的,这样你会让人觉得你真的什么都没有。

原贴:你怎么看文学作品的抄袭问题?

sugarvina

大家别大惊小怪了,中国盗版抄袭太严重。 我是个写手,都没计较这些,也无力计较,超级吵吧。社会现实,希望以后会好的。

原贴:我想问个小说抄袭的问题

enttkx

现在网上的东西如果算起来不都是抄袭的? 网页游戏,修真小说的设定,异世大陆的设定······ 好多都是这样的,其实,无所谓抄袭不抄袭,只要你觉得好看,就可以了,如果觉得是在花冤枉钱,不如就直接到网上看得了。

原贴:我想问个小说抄袭的问题

程色orangecat

这个区分度不同的,现在小说一类的出版物抄得太厉害,如果是论文,检查抄袭就十分严格,有专门的软件。 如果是小说的话,如果不是借用古人已有诗句典籍,20个字里有17个字相同就是抄袭。 比如脑残作者乱异的彼岸轻魂,从第三章开始就抄袭了水月华的清水美文醉卧红尘。抄袭这种事是很容易被发现的,比如vivibear,虽然有人喜欢看她的文,但她已经臭名昭著了。 我也看过你说的含有常见笑话段子的网络小说,如果那个段子的编者不计较,虽然是抄袭也没什么的。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

越越姐

我觉得 管它是不是抄袭 自己觉得好看 就行了

原贴:我想问个小说抄袭的问题

阿斯达罗特

文学作品抄袭是非常可耻的!这充分说明文学作品还没有一个规范有效的管理,文学作品市场一片混乱,象本人所担忧的,不敢将有一定份量的作品随便拿给某些平台上去发表,担心被私下扣下,不予发表事小,而后改头换面,稍加改动,变成别人的东西;或被别抄袭利用,那就得不偿失了。当然,还是有办法监管的。只要实行实名时期登记制并电子存档,以备查证和其他用途。一旦出现抄袭,便可找出证据。

原贴:如何看待文学作品抄袭问题?

liuchangliuchang

只要能灵活运用,那就是自己的。“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的问题?抄袭部分内容算不算抄袭?

大琳LENA

抄袭山寨的东西太多了

原贴:我想问个小说抄袭的问题

Sylv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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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关于小说抄袭的问题?抄袭部分内容算不算抄袭?

米朵

最近八零后那一批作家又有新的作品问世,像七堇年,落落都有新的作品问世,郭敬明的新的“爵迹”也会在今年问世,这些作品基本还是十几年前八零后作家从天而降时的水准,以这样水准的文学创作继续下去,八零后作家很快就会在历史上消失,曾经的热闹景象也会人去楼空一地鸡毛。

八零后作家的两位代表,韩寒和郭敬明,虽然写作风格不一样,在公众心中的形象也有显著不同,一个曾经是追风少年追求自由,另外一个是步步为营写成金钱物质。但两人都有“作品抄袭”的质疑,早些年郭敬明的作品被人告过抄袭,韩寒的作品被质疑代笔的声音就没停过。看看后来他们的创作,却是不时会露出一些马脚。如今郭敬明已经“大大方方”要不断从影视上收割粉丝的票房,韩寒也是投身影视,当年的追风少年已经否定了过往,也是一副理直气壮告别过去迎接新时代。

文学作品抄袭当然是可耻,并且应该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文学创作也是一种劳动成果,知识产权的一种。对于劳动者的知识产权保护,这是文明社会应有之义,而从道德上来说,抄袭就如欺骗,当然为文明人所不齿。抄袭者应该为抄袭付出应有的代价,随着时间,这些抄袭者也会被盯上“文学的耻辱柱”。当然当事人可能并不在乎这些,只要有钱赚就好,但是文学自由神灵,它不会将这些抄袭者划入文学的范畴。文学之光也不会照到这些抄袭者的身上。而且随着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好的文字最终会进入大众视野,那些抄袭的文字赚钱的可能也会失去。

原贴:如何看待文学作品抄袭问题?

Yoova

算啊..小心被喷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的问题?抄袭部分内容算不算抄袭?

杉彡媽

抄袭等于侵占别人的财产;作者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才写出来的,理应得到相当报酬;一旦发生抄袭,作者就损失了报酬,谁还会写好的东西。

原贴:你怎么看文学作品的抄袭问题?

0龙龙0

不算吧.........

原贴:写小说抄袭的问题

星辰

不算的,只要是不全用就没事,不过最好在后边说是来自那那那

原贴:写小说抄袭的问题

拉拉我赐你

不算吧 。。。。。。。。 又不是全抄袭的 再说加了一些改动 怎么算是呢??

原贴:写小说抄袭的问题

当爹的猫

说不定他们说的不是情节抄袭 而是句子抄袭 楼主自己看看文里是不是有些与那部小说类似的句子 本人也是干这行的 痛恨抄袭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与借鉴的问题

kuwaka

首先,我觉得应该分清楚"抄袭"和“借鉴”两者之间的概念。 对于你的第一个问题:我相信,“同人”小说如果是作为对原著的“第二次创造”,加入了作者自己的精神和见解,创造出与原作无关的情节等,这些就不能构成抄袭,只需要注明是同人小说,就不会涉及版权问题。 第二:灵感积累绝对不能算作抄袭,对于自己喜欢的文字进行模仿这本来就是初学者积累写作经验、提高写作技巧的一种方式,但是你要对于那些情节文字进行第二次回炉,最后将别人的东西转变为自己的东西,这却是需要花大力气的,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就是这个道理,却绝不是对原著一字不漏的摘抄,却不注明出处,那样叫做“文贼”。 最后,“抄袭”和“借鉴”的最重要的一点区别

原贴:文学抄袭的问题

faint

现在的抄袭风气实在太严重了,抄袭作品改编成影视剧就会有粉丝洗白作品,太难改善了。

原贴:你怎么看文学作品的抄袭问题?

Cora

只要没有白纸黑字的签约合同在手的书,都不算一稿多投。一稿多投指的是一本书同时签给不同的网站或者出版社,而且都有签约合同,因为这种情况可能面临版权方面的纠纷,很麻烦的。

原贴:关于一稿多投的问题,一稿多投会不会造成一些出版社做抄袭吗?

生命中的一个客

情节相同且不改,人物性格,故事发展相同,大部分为抄写的部分!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的问题

大肚肚蝴蝶儿

这种问题容易出事,先匿名了 1.只根据题主的描述并不能判定抄袭。 2.如果可以证明小说2的作者无法通过任何渠道看到小说1,那么就不构成抄袭。 3.如果可以证明小说2内容写于小说1之前就不构成抄袭。(发表时间与创作时间的区别) 4.情节较轻属于民事侵权,需要进行赔礼道歉并进行合理赔偿,不需要坐牢。情节严重可能侵犯著作权版权等原作者合法权益,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既可能坐牢。 5.很遗憾,我国现行对民事纠纷进行处理的文件是《民法通则》,即并不是一部完善的法律,民法典还在编纂之中,所以很多法律并不完善,对于抄袭的判定也很模糊,所以无法肯定即使就是抄袭侵权的东西法律上是否会判定抄袭。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刑法判决的问题

火箭熊太太

一、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 抄袭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是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

10061962

先上网查查自己的小说名有没有重复或者笔名有没有重复(这个注不注意都可以),然后大量浏览关于自己要写小说的题材的文,有个大概了解,然后查一下关于自己小说大概大纲意思,看有没有文章雷同相似,就好了。也不怎么存在很雷同的巧合,除非是真正抄袭,否则几率不会那么大。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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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出自己的风格,就是要你去用心写,花心血的。要是怕和别人情节雷同而改变想法,那就错了。人的写作方式不一样的,用词语法也不一样。只要你的故事好,能写出一部分人,让他们有共鸣,你就成功了。不要为了创新而改变真实想法,那样得不偿失…… 求采纳!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的问题

super_chaos

当然。要是抄的是精华部分呢,那不等于全抄吗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的问题?抄袭部分内容算不算抄袭?

路德维克LUDOVIC

抄袭侵犯的是著作权,民事案件,不用坐牢吧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刑法判决的问题

行走的小托

抄袭狗逍遥自在,创作者却忍气吞声无法有效维权。实在是痛心,真是不知道这种风气何时才能停止!

原贴:你怎么看文学作品的抄袭问题?

* 沙夏

不算的,只要你借鉴的内容不是那小说的特色的话

原贴:关于小说抄袭的问题?抄袭部分内容算不算抄袭?

jiaojiaocici

中国古代十大酷刑 剥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 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 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 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 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 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腰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

原贴:中国古代十大刑法

豺狼

也称十大酷刑。十大酷刑,是中国古代的残酷刑法的主要表现,是那个时代用法律作为震慑手段维护统治的原则指导下产生的产物,主要内容有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等。其中尤其以凌迟最为残酷。不过随着历史发展,这些不合人性的刑罚也归于历史了,看看历朝的灰烬,这里给我们留下了一份思考,治理国家,刑重,还是民重?

原贴:中国古代十大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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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皮,腰斩,车裂,绞刑,凌迟,俱五刑,烹煮

原贴:中国古代十大刑法

panda张

取名可以翻字典或套用某些成语和词,以现实名字更改。 同人文要注意不要颠覆了人物的性格。 武器么可以参考一些著名武侠小说中的。 取一些大气的名字,有意境。

原贴:关于小说的问题

维维晒太阳

取名字应该是按你怎么想的来的吧;小说的名字肯定要吸引人的(不然没人看呐);楔子就像导语一样,新颖有创意;虐主角啊,那些大概都是虐文,要好看的话,最好不要写吧。。懒得写了,就写到这了,挺我哦

原贴:关于小说的问题

霖铃

取名可以翻字典或套用某些成语和词,同人文要注意不要颠覆了人物的性格。武器么可以参考一些著名武侠小说中的,取一些大气的名字,也能用诗句中的词。小说名字看你写什么小说,悲伤的,喜剧的,校园的,以此类推,悲的能用一些花草的名字,喜剧的用可爱一点的名字,校园的能用感叹时间飞逝的词。楔子写魔幻或神秘一点。

原贴:关于小说的问题

盛夏瓜瓜

1.小说名字差不多都叫【女】心妮.夕惜.宛丝.轩萱.婉怡.杨初晴. .蓝薇. 白薰 .欧阳雪.【男】洛熙 伊堂曜 金月夜、李哲宇、凌晨炫、金映明..只要把姓改下就好了 2.同人文要不要模仿太多 3.尽量武器和武器的主人名字相近 4.那要看你小说的类型比如是魔法的就是‘魔力少女糖果恋’等等 5.尽量写景 6.楔是事情的开头.跋就不晓得了 10.如果你没有发出来.那把主角.学院..改别的

原贴:关于小说的问题

小鹰

你要写 言情的 还是玄幻的 1 名字其实都好 只要别把名字取得太无趣了就好 主角最好不要取什么 张明、陈杰、一类的 配角这样取名字就没事,因为那些人不重要名字越简单越好,读者也不会觉得记不住名字导致越看到后面越混乱 2 同人文。。这个我真没写过 连看都很少看,总觉得很多故事被改的让人接受不了。所以作为读者给你的建议就是,一定要抓住原本人物的性格特点,不要让看的人觉得你就是顶着XX同人文的幌子写的和XX文一点关系都没有,纯属造噱头那就不好了。 3 武器啊 。。你涉及的方面真是广泛= = 武器这方面真的 刀: 直刀 铁刀 钢刀 半月刀 精钢刀 雁月刀 赤血刀 重曲刀 剑:木剑 铁剑 钢剑 水月剑

原贴:关于小说的问题

Xi_爱旅游的熊

官方剧本有6个,分别是:1554 乱麻之章1560 日轮之章1568 升龙之章1575 霸道之章1582 转变之章1598 太平之章每一个剧本都有特定的历史事件,所以都是有得玩的。  游戏里面又有不同的职业,有部将,商人,忍者,海盗,大名等等。这里我推荐几个人物和有意思的剧本,属于个人建议:1554 乱麻之章:这个剧本讲述6年的历史,1554年甲斐,相模,骏府三家同盟,这里面甲斐之虎武田信玄(武田晴信)作为当时最为雄厚的大大名值得一玩;骏府这边通过玩弄权术上位的今川义元和他的狗头军师太原雪齐(?)都可以玩玩,虽然这些人最后成为信长的败将,但是扭转乾坤也是一种挑战。    清河这边,贯穿太阁的头号主人公木下藤吉郎(丰臣秀吉)第一个推荐,日本传说中的“太阳之子”;此外,信长家的许多人物都值得一玩,例如织田信长(第六天魔王),前田利家。总之这个剧本是开篇,为下面剧情铺垫的。  1560 日轮之章(太阳升起来了。。):这个剧本绝对是最好玩的剧本了。  简直就是信长家的个人秀了。桶间狭之战,参与人员织田信长,木下藤吉郎,毛利新助;墨俣一夜城,参与人员木下藤吉郎,九鬼加隆(这厮后来去朝鲜还嚣张了一把);稻叶山城攻略站,参与人员木下藤吉郎,竹中十兵卫(竹中重治)。  这些都不要错过哦1568 升龙之章(木下藤吉郎成为大名的过程):这里面基本还是信长的剧情为主,有改稻叶山城为岐阜城,天下布武,奉还大将军,上洛成功等等。  传奇人物明智光秀可以玩玩。  另外,攻陷稻叶山城的甲贺忍者服部半藏也可以玩玩。1575 霸道之章:信长包围圈(。。还是信长),就是个打仗。。打完这个打那个。如果你觉得烦的话,不妨玩玩纳屋右左卫门,作为界町纳屋传奇式的商人,他的故事也很有意思,与秀吉在京都相互呼应。  1582 转变之章(秀吉从部下转变成为大大名):信长火烧比睿寺,杀妹夫等等。  。终于在本能寺被明智光秀杀了。这时候的秀吉还在中国(日本地名),他如何面对信长死之后的日本。  明智光秀,丰臣秀吉都可以玩玩。1598 太平之章:。。。。秀吉当关白了,天下太平了。。可惜他打朝鲜的时候被我大明打的乱七八糟。完了德川家康当了幕府将军。去玩德川家康吧,这会都该50多了。  。

原贴:关于<太阁立志传5>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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