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文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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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1500字的小说

提到的作品
[作品小说]浮士德

[作品]浮士德

浮士德

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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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羊脂球

短篇小说《羊脂球》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佳作。它塑造了善良的妓女“羊脂球”可悲可怜的形象,鞭挞了那些自认为出身高贵实则卑鄙贪婪、忘恩负义的虚伪的资产阶级的上流人物。在《羊脂球》中,作者截取了一段平凡琐事,以...

莫泊桑

[作品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作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以俄国十月革命前后(1915年至30年代初)这一段历史时期为背景,描绘了当时的社会变革、阶级斗争和各阶层人物心态。1917年,俄国爆发了十月革命,新生的苏维埃国家面临着严峻的任务:...

尼•奥斯特洛夫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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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三杰霍元龙、史仲俊、陈达海为抢夺一幅埋藏宝物的高昌迷宫图,带人与师妹上官虹及其夫白马李三交手。 由于寡不敌众,李三夫妇一直跑到回疆,仍没摆脱追踪,夫妻顽强抗战,手刃数名强敌,杀死史仲俊,双双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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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小说]牛虻

[作品]牛虻

长篇小说《牛虻》是英国女作家埃·莉·伏尼契的代表作,小说出版以来,已被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国广为流传,在人口最多的中国和土地最宽的前苏联,《牛虻》拥有无数的读者,影响了几代青年。 《牛虻》以十九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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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小说]复活

[作品]复活

《复活》(1889—1890)是托尔斯泰思想艺术的总结。作品以一起真实的刑事犯罪案为基础,通过描写男女主人公复杂曲折的经历,展示了俄国当时社会的黑暗,在对政府、司法、教会、土地私有制和资本主义制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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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唐诗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但浩瀚的唐诗何从读起?清朝乾隆年间的一位隐者蘅塘退士做了一件流芳千古的好事,他选出了唐人最好的诗编成集子,还能做到雅俗共赏,《唐诗三百首》因而流传极广,朱自清特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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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宋词

本书内容:词,就它的内容说,就是抒情诗,是诗的一种。就它的体制说,则比诗体要复杂得多。因为词本是曲子词(歌词),是要依照词调(也叫词牌)来写的。每一个词调都有特定的形式格律。 一般说,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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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用对话的形式讨论了文化嬗变与中国命运。其中包括传统文化一个世纪的难题,翻译东西方大陆之间的语言索桥,中外文化交流大门洞开之后等内容。

阿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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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意大利十九世纪著名作家拉法埃洛·乔万尼奥里的一部杰出的历史小说,讲述发生在古罗马时代的一场声势浩大的角斗士起义。以斯巴达克斯为首的角斗士们为争取自由和尊严,奋起反抗罗马人的暴政,他们英勇顽强地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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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被尊称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他将短篇小说的趣味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他的笔下,各种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变、普选等,都得到了如实的表现;各个阶层的生活,如上层人士的纸醉金迷,中产阶级的锱必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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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不见:郁钧剑散文选,ISBN:9787506336147,作者:郁钧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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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藏獒更凶狠的动物是什么?通往圣地香格里拉的秘密通道是否就在布达拉宫的下面?苏联专家为什么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组建一支特殊的专家团前后五次深入西藏?希特勒为什么曾于1938年和1943年两次下令,派他的最...

何马

从哪里来,把它用在最紧要的地方吧。好心人。”

走出邮局,他长长地吁了口气。到学校快一个月了,妈还病着么?唉,妈怎么就不听劝呢?不能怕花钱就不治病呀!爹竟帮妈说话,难道没看见妈病痛的样子么?以后会治,总是以后,以后是哪一天呢?他叹了口气。

来城里上学时,爹非要把最后的五十元钱再给他带上。那怎么行呢?我带得已经够多了。你说别人家的孩子一学期花多少,这哪能比呢?我不是他们,咱家也不是别人家呀。真的够了!爹,你别难过,妈看见又要流泪了。我会吃好的,会看护好自己,会常给家里写信。他眼里闪着泪花,扭头看看身边,行人匆匆,没有人注意他。

原贴:写一篇微型小说

galsi

多短,上交是交作业吗?

原贴:写一篇短篇小说

蓝孔雀

1、近年来中国最精彩的写实小说,全文八个字:此地 钱多 人傻速来据说是发自杭州市宝石山下一出租房的汇款单上的简短附言,是该按摩女给家乡妹妹汇款时随手涂鸦的,令无数专业作家汗颜! 2、最短的幽默小说 《夜》男:疼么?女:恩!男:算了?女:别!3、一次短篇小说大赛规定作品要涉及政治,宗教、性以及悬念。结果得金奖的小说是这样的:上帝啊,女王怀孕了,谁干的?4、世界最短科幻小说:最后一个地球人坐在家里,突然响起了敲门声。5、世界最短恐怖小说:惊醒,身边躺着自己的尸体。6、世界最短黑帮小说:穿上马甲,别让人认出来。7、世界最短童话:癞蛤蟆娶到天鹅喽!8、世界最短寓言:蚂蚁累死了,蚁后还那么胖。9、中日短篇**小说对比(中国)男:疼吗?女:嗯男:算了女:别(日本)女:哥,你比爸强多了男:妈也这么说10、据说这篇小说表现了女性意识觉醒:男:请你吃饭 女:改日吧11、反贪反腐小说领导告诉男部下:要提前(钱)申请领导告诉女部下:日后再说12、爱情暴力小说:题目别每天纠缠着我要我负责任把孩子生下来然后结婚让你变成你老妈那样的女人正文:“啪。”

原贴:写一篇微型小说

ying723

我之前有回答过类似的问题。但写小说一定要列个纲。再就是伏笔和矛盾冲突,才有趣。最好的当然是欧亨利式结尾。

原贴:怎么写一篇小说?

cjjch

好,可以帮我写一篇短篇小说吗,如果方便的话,可以吧QQ告诉我吗?504*428=967你也可以加我,

原贴:写一篇短篇小说

耍赖小妞

靠爱发电,没有爱千万别写,写作是很痛苦的,你要想好想写一个什么题材的故事,玄幻,校园,修仙,设定一个有特点的主角,不着痕迹的给主角金手指,每一个部分写一个大钢。

原贴:怎么写一篇小说?

oo墨痕oo

我还有一个苹果

推开尘封已久的大门。彼得还在思索着母亲的言语“去你祖父的房间寻找你人生最重要的东西吧”彼得是一位年轻的大三学生,却因为年少年狂的原因让他迷上毒品。这天和母亲最后一次争吵。母亲却是出其的平静,另外还给于他少许能让他得到快感的金钱。却只说了这一句话、

祖父的房间里充满了灰尘,但所有东西却是整济。工整,显然祖父是个爱干净的人。彼得在房间里左翻右瞧却找不到任何特殊的东西。最后在祖父的一个抽屉里发现了祖父的日记。前面写的一些都是生活琐事。最后一篇却是这样一个题目绝忘时的生命

1915年3月4日 晴

这星期未准备享受我人生的最一次挑战成功带给我的激情。却在到达目的地的前天晚上,发生了最大的沙尘风暴。所有东西都不见了,导游也不见了。一望无尽的沙尘中只有孤单我一人。黄色的。除了黄色的还是黄色的沙。当黑夜星空到来时。最后身上水瀼中的水已尽完了。】

。。。。。我现在有事

原贴:写一篇小小说

jasonluopeng

没有这么少的,连一章的一半都不够。

原贴:玄幻小说1500字。。。。

陈闺墨守

有一种情怀可以令人心豁达——是书香;有一种爱好能够修身明志——是书雅;有一种追求让我们以古鉴今——是书艺;有一种捷径以成人成事——是读书。——题记

书,小小的纸墨空间里蕴藏着大千世界:沧海桑田的变迁,改朝换代的兴衰,大自然界的神秘,迁客观存在骚人的情愫,成功者的血泪、失败者的昂扬……走进书的世界,便像经历了另一番人生,品尝了另一番苦乐,体味了另一层的人生思索。

曾对未来的求知迷惘过,曾一度恐惧退缩不敢向前,《藏地密码》告诉我:“为了梦想要勇敢。”那群充满血性的巾帼和男儿,毫不退缩地为了梦想、为了信仰踏上了荆棘满布的迷途,他们总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进,前进,不回头。在他们心中,梦想是一把熊熊的烈火,驱除寒冷与阴云霾,燃着坚定,燃着信念,燃着永不放弃的炙热的心,照亮一路跌宕,照亮成功!读书使我懂得,要勇敢地追逐梦想,坚定不移地向着自己的人生追求进发。

曾经对困难低头,对烦恼抱怨,问命运不公,曾经被一丁点恼事搞得焦头烂额,别人相助才作罢,苦儿浪浪记告诉我:“困难要用自己的双手去解决。”与雷米相比,谁说自己不幸福呢?但他却用稚嫩的肩膀扛起谋生的重担,用坚强的心撑起自己的人生。他在努力中收获幸福,谁又能说自己经他更幸福呢?读书使我懂得,命运握在自己手中,谁都可以放弃你,但你绝不能放弃你自己。

曾经还贪心不满足,《浮士德》算得上是欲望的圭臬结局了;曾经心胸狭窄不恕人,《复活》让心变得博爱;曾经任性不懂珍惜,泰戈尔轻吟“如果你因为推动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了”……读书使我懂得很多,书陪我走过曾经的少不更事,也将引我走向灿烂的未来。

读书吧,它是做人的灯塔。

原贴:以读书为主题的小小说作文1500字

feifeiom

你要是已经退休了,生活想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大把时间,写点东西可延延寿。

你要是事业有成的中青年,事业、家庭双圆满,你可把写小说当成一种个人个人爱好,陶冶情操之用,你可在事业、家庭生活之余,每隔三五天适当抽半小时到一小时的时间,练练笔。

你要是事业不顺利、仍在奋斗中的中青年,家庭不理想、孩子不听话,相信也没时间可写小说了。

你要是刚结婚或结婚几年了,工作、生活都很累人,也是体验为人父母享受天伦之乐兼具体验生活艰辛的时刻,你最好不要写小说,除非你以写作为业,

你要是二十来岁,还没结婚,写小说可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特别是对情书写作的水平很有帮助,工作之余你尽可抽大部分的时间大量地去写。

你要是在校大学生,天之骄子,为了写作梦,你每天半夜躲在被子里写也行的。

你要是还在学校读高中,而且是文科生,多写写也好,你可把它当作课堂作业,每天每堂课都写。你要是理科生,除了作文课、语文课,最好就不要写了。

你要是初中生,建议你一星期抽星期天的半天时间写写小说,其它时间还是去读书吧。

你要是小学生,喜欢写是好事,可提高自己的语言组织水平,每天都抽时间写一页半页就行,就像写日记一样。

你要是在读幼儿园,就不要写了。

望采纳!

原贴:如果我写一篇小说?

老兔子不乖

(一) 你只相信你眼睛看到的?原来我和信任如此不堪一击?一位女子身穿青色的衣服极其美丽像是天上下来的仙子。她看着前面的男子长的极其妖娆。我己经跟你说过了你不要靠近幻儿,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绝望。风浔抱着刚掉进湖里的上官幻儿走了。

留洛璃绝望站在那里。洛璃回到屋里收拾东西留下一封信便去找风浔,在桌子。看见他在照顾她。洛璃在心里:我爱你这几年比不上这个跟你相处几个月的上官幻儿。难道从来都没有信任过我?风浔看见洛璃背着包袱便问你要离开这里?是,王爷以后再相见。洛璃说完便走出王府。

在路途中遇上黑衣人,便问:你们是谁?我们是王爷派来杀你。呵,就你们,一起上吧。不一会,便都杀完了,自己也受伤了。风浔你为了她居然想杀我,好,从今往后你我相见,我决不留情。说完便走了。

风浔在房间里想洛璃说的话,这时,一个丫鬟拿着一封信说是洛璃姑娘留下来的。看完,便让影去查。风浔,我没有把上官幻儿推尽湖里还有以前我都没有,我和你几年的信任和你认识上官幻儿信任就如此不堪。算了,反正我也走了。你多保重身体。

当天晚上,风浔知道了所有真相。便去上官幻儿房间跟她说了所有真相,便让她明日离开府上。回到自己房间让影调动所有暗卫去找洛璃。风浔嘴里念到璃儿我对不起你,对不起。

十年之后,洛映寒在十年之前创造暗影宫,而她就是暗影宫宫主。暗影宫居说里面都是高手杀人不眨眼心狠手辣从不手软。宫主更加厉害杀人速度非常快。洛映寒坐在秋千上呆着,因为,所有人都出去接任务了,副宫主也不知去哪了。过了一两个时辰。一个男人突然在洛映寒后面。玄你来了,你去哪了?玄冥:出去办点事情。他们一直聊直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炎,你怎么浑身是血?洛映寒便问到。宫主,炎是被风王爷伤。竟然敢伤暗影宫的,玄,你把炎带下去帮忙疗伤。那你呢?玄冥问?我去会会那个风王爷。好,你多加小心。嗯


谁?风王爷出声问到。来杀你的人。风浔听了一怔,这个声音像极了当年的洛璃可是像是拒人千里之外、冷漠、还有王者风范。风浔王爷听力果然厉害。说完便出来。风浔惊住了“璃儿,真的是你吗?我找了你十年,你怎么成了暗影宫的人。”抱住洛映寒说到。洛映寒推开风浔说到:请王爷自重,我是来杀你的,我不是洛璃,我是暗影宫的人而且还是暗影宫的宫主,还有我是洛映寒。风浔不敢相信是暗影宫的宫主。不,你就是璃儿。是又如何?那个爱你却软弱无能只会被他人欺负,你一次次的误解她,然而却为了那个上官幻儿去杀她。那个洛璃早就在十年前被你杀死了。现在你面前的是洛映寒,暗影宫宫主。

对不起,我知道你恨我那杀了我。杀了你?我突然不想杀你了。我们做个交易如何?什么交易?风浔问到。洛映寒说道:“我帮你拿到江山,你帮我给暗影宫一席之地,如何?”风浔:好,但是我也有一个条件。洛映寒问道:什么条件?风浔说做我的王妃。洛映寒没有犹豫说好。但是,事成之后我就离开。风浔说好。风浔的脸上展开了笑容他这是十年来唯一笑过。

风王爷,你放心我不会爱上你的。因为在我看来,甜蜜往往是毒药。说完洛映寒便用轻功走了。只留在风浔在那里,轻轻的说到。甜蜜往往是毒药。映寒、洛映寒,笑着说到十年了,我找了你十年,你却恨了我十年。天意弄人啊。我只是想让我弥补当年犯下的错。可你连这一点机会也不愿意给我吗?


(二) 几日后,风浔与洛映寒大婚,而这两个人都不穿喜服,因为他们知道这只是一场交易,不需要穿喜服。洛映寒一袭白衣更胜喜服,风浔也穿了白衣。他们两个人看起更像一对情人。可是像不像情人他俩各自清楚。
你先在需要扮好王妃就可以了,明日在和我去见圣上。风浔说到。好,希望你也能记住你说的话。说完,洛映寒便走了。你还是不肯原谅我,罢了,一起都是我的错。我一定会好好弥补你。说完,风浔也离开了,回到了自己房间想着如何夺皇位。


洛映寒回到自己房间,洛映寒说到:十年了,房间还是原来的房间,格式还是原来的格式。人还是原来的人,可是,心不是以前的心。洛映寒也没闲着,也在帮风浔想着计谋。这样,暗影宫就更强大了。然后,你就离开这个曾经伤心之地。继续过令人闻风丧胆的暗影宫宫主。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xiyangyouyu

皇城守卫厉声道:“皇城重地,闲人免进”

全书完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透明超人爱冒菜

永无,永无岛

文/绿亦歌

——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1.

2005年的夏天,我在香港科技大学做交换学生。

学校座落在海边的悬崖上,透过图书馆的落地窗可以看见波光粼粼的大海,我在那里度过了 许多许多个夜晚。

我学的是历史,来到这里只能读中文,全系只有我一个大陆人。

我住在离学校步行十几分钟的地方,上坡区里别墅林立,下坡区挤满了老旧居民楼,密密麻麻,毫无采光可言。两室一厅的出租屋只有五十平米,一个月房租五千人民币。

我家附近有24小时营业的7-11,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通宵营业的便利店,在我心中,它就代表着香港,永远明亮,永远都在那里。

我喜欢晚上洗过澡,披着半干的头发去7-11买三明治和酸奶,既是晚饭又是宵夜,这样会比在食堂节约很多钱。我一个人坐在街边的路灯下,用二手的mp3听歌,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陈奕迅,不知道杨千嬅,就算在香港也只听周杰伦。

英俊的男孩子们开着上百万的跑车从山顶冲下来,在我眼前呼啸而过,还有穿着超短裙的女孩子们,他们看起来总是很开心,对我而言,他们就是另外一个香港。

很近,又很远,很耀眼,又很无情。

九月的一天,我在图书馆写作业忘记了时间,去便利店的时候已经只剩下最后一个三明治。我走到路灯下,看到一辆银白色的跑车,在月光下发出非常美丽的光芒。

穿着黑色套头衫的男孩子坐在我平常的座位上,旁边趴了一只百无聊赖的大花猫。

他在和猫咪说话,我听不懂粤语,但是我很喜欢他说话的语调,懒懒散散的,带着无所谓的笑意。

我盯着他和那只猫咪,站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这样很不礼貌,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听到他说:“你要唔要坐低(你要坐下来吗)?”

我低下头走到他旁边,和他隔着一只猫坐下来,我撕开三明治的塑料包装,想了想,鼓起勇气递一块给他。

他一愣,从我手里拎起三明治,两眼弯弯的笑,指着身边的花猫:“多谢,我可唔可以分滴俾佢?(谢谢,我可以分给它吗)?”

我点点头,他掰下一小块三明治,放在流浪猫的嘴边,它站起身体,犹豫地咬了一口。

他舒展眉头笑起来,手臂随意的搭在椅背上,吃掉了剩下的大半块三明治。我们就这样安静地坐着,谁也没有说话,我闻到了植物的味道,充满生机,大概是才下过雨。

不知道过了多久,跑车的低吼声打破了夜的宁静,几辆招摇的豪车顺着下坡路飙下去,然后又轰轰的倒退,停在了我们面前。

窗户摇下来,带着黑色耳钉的男生问:“乐之,你在这里干吗?”

他没说话,站起来,轻轻拍了拍花猫的头,然后对我笑了笑,走回那辆银色的法拉利旁,车门缓缓向上打开,他弯腰坐进去。

一队跑车扬长而去,他在最前面,山下的世界一片繁华。

我抬起手表,借着路灯读上面的数字,已经过了十二点。

2.

那天以后,我每天晚上去长椅旁,偶尔能见到那只流浪的花猫。夜里十一点,男孩子们勾肩搭背的从篮球场离开,年轻的情侣站在小巴车站边说悄悄话,能听见细虫的鸣叫声。

这是我最喜欢香港的一点,这里的夏天很长很长。

他再一次出现得大摇大摆。

发动机的轰鸣声在夜里异常清晰,我才远远的听见,车身已经冲到我面前停下。

他从副驾驶座拎下一大口袋的猫粮,走到我面前。他的个子很高,挡住了大半的光。

我想和他打招呼,又怕他根本不记得我,只好木讷的半张着嘴巴。好在身边的猫咪跳出来,撒娇的叫了一声,然后纵身一跃,窜进他拎着的口袋里,冲着猫罐头一顿乱抓。

我和他被逗得一同笑出声,四目相对的瞬间,我低下头,他扬了扬手,大咧咧在我旁边坐下,装出很失望的样子:“今日冇三明治咩?饿死啦!”

我脸绯红的对他说:“抱歉,我听不懂粤语。”

他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换上普通话:“嘿。”

我松了一口气,指着还在抓着罐头的流浪猫:“它叫什么名字?”

他打开罐头,放在椅子上,在我旁边坐下来,摇头说:“我不是它的主人,我不能给它取名字。”

我想了想,说:“说不定它偷偷在心底给你取了一个名字,很久以后它会想起你,啊,那个给我买过猫罐头的人。”

他转过头来看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盛下了整座城市的光。

他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说:“那就叫它三明治好了。”

他对我伸出手:“我叫沈乐之。”

“阮鸢。”我说。

“是鸢尾的鸢吗?阮这个姓我也是第一次见。”

“嗯,我从内地过来,我的家乡在很远的北方。”我说。

低下头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鞋子,非常干净的白色板鞋,像是刚刚从货架上拿下来,昂贵的奢侈品,我偷偷把自己脚往回缩,藏入黑暗里。

后来的很多年里,每一次认识别的男孩子,我总是习惯性低头去看他的鞋,黑色的、蓝色的、棕色的,篮球鞋、休闲鞋、皮鞋……却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干净的白色。

我们都在红尘中苦苦奔波,除了沈乐之,他生来就是天之骄子,云间怎么会惹上尘埃?

下一次遇见沈乐之是在学校里。

在室内泳池的门口,他头发半干,软绵绵的塌着,看起来像个小孩子。

我低下头听歌,和他撞了个满怀,抬起头看见是他,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才知道原来我们是校友。

“小孩。”他叫我。

我和他面对面站在长长的天桥上,楼梯的尽头就是大海,中间是空空荡荡的风,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想哭。

“你在听什么歌?”他问我。

我不敢说话,摘了耳机递给他,他在我面前弯下腰,他太高了,我满脸通红,踮着脚尖,好不容易将耳机塞入他的耳朵。

周杰伦咬字不清的唱:“我顶着大太阳,只想为你撑伞。”

“哈,”他弯起眼睛笑,白色的体恤摆被风吹起来,他说,“小孩。”

我和他并肩走出学校,幸好夜晚没有什么人,我好害怕会遇到他的朋友。

怕他向他们介绍我,怕他不向他们介绍我。

我和他一起拿着猫罐头找三明治,在灌木丛中发现一簇刚刚盛开的花,“是菖蒲”,他对我说。

那天猫咪没有出来,但是我很开心,觉得离他很近。

我们坐在路灯的长椅下,一人一只耳机听歌,看了一会儿月亮,谁也没有说话。

分开的时候,他笑着对我说“明天见”。

3.

我并不是每天都能遇到沈乐之。

有一次在学校的海边碰到他,下午三四点,阳光很好,我坐在石头堆砌的栏杆旁看海,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转过头,看到穿着黑色T恤的沈乐之,海风将他的头发吹起。

他身后站了五六个男生女生,男孩子们高大英俊,女生穿着超短裤,露出又长又直的腿。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好奇的打量我。

我大脑一片空白,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转身跑了很远。

似乎有听到他的朋友们问那是谁,幸好没有能听到他的回答。

有些时候,我希望我和沈乐之的交集只有那一处,便利店外的长椅和路灯,时间停在那里就好了。

让我忘记生活本身,忘记他的豪车、他的别墅、他的身份证、他的英俊和年轻气盛。

他生于斯,长于斯,他说着流利的粤语,吃海鲜和粤菜长大,他所有的朋友都在这里。

对我来说,这是一座必须说再见的城市。

我和别人不一样,我只是一名交换生,我的学生证只有一年的有效期,无论我考试成绩再好,我也拿不到一张这里的毕业证书,我所拥有的时间,每一天都是倒数计时。

晚上的时候,沈乐之在长椅边找到我。

“小孩,白天的时候我看到你了,”他俯下身,挡住路灯的光,“跑什么跑。”

我不好意思的笑:“上课要迟到了。”

“哈,”沈乐之在我身边坐下,“周末有空吗?”

“嗯?”

“玩帆船,他们问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摇摇头:“还是算了吧。”

“周末的时候你一般做什么?”

“写作业,看书,”我说,“我很无聊的,我连旺角都没有去过,所以从来都分不清它和尖沙嘴。”

“你没有去过旺角?”他睁大眼睛看我,“你没开玩笑吧?

“坚尼地?太平山?跑马地?”

我一个一个摇头。

“你来香港多久了?”

我撒了个谎:“第三年了。”

沈乐之站起身,冲我眨眨眼睛,“走,我带你去旺角。”

“现在?”

半个小时以后,我站在旺角一家旧书店里。顺着窄窄的楼梯上二楼,阁楼里堆满了书,沈乐之站在一本老相册前翻了很久。

离开的时候,我买了一本《唐诗》一本《宋词》,竖立的繁体排版,价格不算便宜,但是我很想要买点什么,当作纪念或者其他。

我给他讲小时候看金庸的事,租书店一毛钱一本,躲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看。我最喜欢《白马啸西风》,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江湖恩怨哪有儿女情长来得浪漫。

“我的梦想是开一家书店,乱七八糟放很多书,任君自选,不用和我说话。”

“你好像很不喜欢和人说话。”他将手背在脑后,逆着人群走。

我点点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红灯亮,我和他一起停下来,站在午夜的香港街头,他对我说:“你已经很好了。”

第二天香港下了一场暴雨。

天气预报说有台风来袭,学校停课一天,香港人似乎对此习以为常,只有我一个人惴惴不安。

我在路灯下等沈乐之:“我找不到三明治了。”

他挥挥手,让我跟在他的身后。我们在7-11买了一只手电筒,沿着下山的路一直走。夜晚变得很安静,我们压低了声音呼唤三明治,怕惊醒了别人。

“小孩,你会离开香港吗?”他忽然问我。

我装作没有听见:“嗯?”

他耸耸肩:“毕业以后我想去美国,学电影,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我的脸隐藏在黑暗里,幸好这样,他才不用看到我难堪的表情。

我问他:“你要拍电影吗?”

他点点头:“就拍香港好了,这里是我的故乡。”

大雨过后的灌木丛,散发着清新的香气。他忽然停下脚步,朝下坡路边的一个观景台走去,“你没有看过太平山的夜景吧?可以俯瞰整个维多利亚港。”

我摇摇头。

沈乐之回过头看我,他笑起来,说:“那你不用去看了,这里比较美。”

我的手放上他的手心,那是我第一次碰触到他,他的掌心微热,轻而易举的将我拉了上去。

沈乐之,你一定看过无数壮阔的风景吧?而我啊,我所见过的所有美丽,都不如在你身边,那些细碎的、平凡的夜晚来得动人。

让人想要铭记一生的,不是脚下的万家灯火,而是和你在一起的时光。

一阵风吹过,我们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我蹲下身,它一头栽入我的怀中。

我的宿舍禁止养宠物,沈乐之的家里人对猫毛过敏,我抱着三明治发愁,我从来没有经历过台风,我担心三明治多过于自己。

沈乐之拿出手机打电话,跟那边的人说:“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没过多久,一辆越野车大剌剌从山下冲上来,停在我们面前。一个穿白色牛仔短裤的女孩从车上跳下来,她的皮肤晒成迷人的小麦色,她皱着眉头说:“沈乐之,你知不知道你很烦人。”

在看到她的一瞬间,沈乐之的眼睛亮起来,他说:“宋明朗,给你讲过多少次,慢一点开车。”

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子走到我面前,伸出手,接过我怀中的三明治。

我记得那个夜晚,没有月亮,没有星星,也没有风,站在天台的顶端,可以看见整座港岛。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三明治。

4.

台风过境的时候,三明治在宋明朗家的窗户跌下去,前脚被摔成了骨折。宋明朗连夜带它去看医生,做完检查以后,才发现它的眼睛似乎受过伤,有一只看不见光。

宋明朗想要收养它。

我内疚得要命,我竟然从来没有发现三明治眼睛受伤的事,我从来没有想过它为什么会流浪,说不定是被之前的主人抛弃,又或者它只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沈乐之安慰我说:“你想见它的时候,我带你去明朗家就是了,你不要难过。”

其实这样比较好,我在心底对自己说,我迟早有一天是要离开的,而它总有一天是要老去的。

有人替我照顾它,给它一个家,让它在看不见的地方也能安然入睡,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但是我再也没有去看过三明治,没有说再见,它在我记忆里就不会老去。

没有了三明治,我原以为我和沈乐之失去了相见的理由,可是在第二天,我顶着半干的头发气喘吁吁的跑到便利店门口时,看到穿着黑色卫衣的男孩扬了扬手上的袋子,挑起眉头对我笑:“下次再迟到的话,可就没你的份了。”

我们坐在一起,他教我玩ps3,最老土的超级玛丽,可以跳上云端。他喜欢陈奕迅,教我唱《不如不见》,“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去再聊天。”我只会唱这一句,因为它听起来和国语很像。

香港的冬天来得很晚,但是气势汹汹。

学校在海边,每天都是大雾弥漫,衣服和毛巾总也晾不干,我和室友想要买一架烘干机,在超市看过价格以后又放弃。

我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膝盖受不了,在夜里疼得厉害。睡不着的时候我就搬凳子在窗边数星星,数着数着才意识到,等冬天结束的时候,我就该离开了。

回到我的故乡,那里什么都好,只是没有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沈乐之带我去吃桥底大闸蟹,两千块钱一盘,我却连怎么吃都不会,尴尬的低下头,手上的钳子一用力,蟹肉被夹得粉碎。

沈乐之摇头:“女孩子只用负责吃就好啦。”

他帮我把蟹腿一只一只剥好,就着温热的梅子酒,从嗓子一路呛到鼻子。

吃完了螃蟹,我开始肚子痛,额头上冒冷汗,一步路都走不了。站起身的时候,回过头看,凳子上红了一大片。

沈乐之脱下外套,蹲下身把它系在我的腰间,然后站起来,拍了拍我的头,说:“小孩。”

我才知道,螃蟹性寒,生理期是不能吃的。

沈乐之去便利店给我买止痛药,他皱着眉头认真的读上面的注意事项。我浑身冰凉,吃过药以后有一点困,沈乐之小声开口对我说:“你跟我回家吧。”

那是我唯一一次去到沈乐之家。矗立在上坡区的别墅,车库里摆不下的百万豪车就随便扔在路边,管家和保安彻夜不眠,毕恭毕敬的站在道路两旁叫他少爷。

我是个蹩脚的灰姑娘,低着头不敢说话。

沈乐之的父母不在家,他让我睡他的房间,他想得这样周全。自从来了香港,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房间,他的一间卧室能抵过我租的整个屋子,他在床头点上一支香薰蜡烛,拍了拍我的头,说:“晚安。”

我关上灯,闭上眼睛,躺在床上动也不敢动,生怕弄脏了他的床。

他和我仅仅一墙之隔,我伸出手,在黑暗中触摸到那道墙,很厚很厚,地上的暖气也不能让它温热起来。

我一夜未眠,枕头太软,蜡烛的味道太好闻,衣架上甚至还挂着他的外套,我怎么可能入睡,我明明已经身在梦中。

我侧过头,看着海上的日出一点一点升起来。我偷偷起身,洗了沈乐之的外套,翻到背面的时候,看到上面的商标,我盯着那串英文看了很久,苦笑出来。

沈乐之将早饭端到我的房间门口,看到我已经收拾整齐,愣了一下:“你应该多睡一会儿的。”

我笑了笑,把衣服递给他。他也露出一个苦笑:“你不必自己洗的。”

我点点头说:“我知道。”

那天以后,我们一起约饭,沈乐之总带我去吃一些暖和的食物。

我们去24小时营业的一兰拉面,一个人一方小隔间,凌晨三点,客人很少,能听见店员用水洗盘子的声音,我会连汤汁都喝得干干净净。

香港真奇怪,我一边在深夜喝着海鲜粥一边想,遍地都是有钱人,开着跑车吃路边摊。

遇见沈乐之以前,我和香港互不相干,它走它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是沈乐之让 我一点一点爱上他。爱它的冷漠,爱它的璀璨,爱它的倔强,爱它夜夜美丽的维多利亚港,对着大海发出一声叹息。

5.

冬天很快就结束了,岛屿没有春秋。

我和沈乐之难得在白天撞见,他从市区给我买来牛奶布丁,我穿着拖鞋跑下楼找他,他冲我招招手:“你来。”

我跟着他绕过邻居家晾在外面的衣架,拐了一个弯,他停下来。

我站在一个窄窄的下坡路的尽头,小道蜿蜒着去往天光很远的地方。两旁是不高的三层楼房,已经上了年代,墙壁斑驳。

可就在一堵墙的顶上,有一大簇我从未见过的花,鲜艳而热烈的开放。

我扬起头问: “这是什么?”

“三角梅。”他说。

“真美啊,”我呆呆的望着墙顶的三角梅,灿烂的颜色,在阳光下放肆的张扬着,那是我不曾拥有的青春,“世界上怎么能有这样美丽的花。”

这是只属于炎热的南方才有的花。

于是我给沈乐之说起我的家乡:“在很北的地方,一年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冬天,暖气会供应到四月份。十月以后就不敢出门了,外面大雪纷飞,看久了让人寂寥。天黑得早,四点过就放学,店铺也打烊得走,晚上七点过走在街上空空荡荡的。女孩子们也不爱打扮,城市很小,连咖啡厅都没有几家,我们那里总是吃面食,河粉是来了南方才第一次见。”

“真是截然不同的地方啊。”

“是啊,”我揉了揉鼻子说,“好在很安静,像是可以一个人住一辈子。”

“那就这么决定了。”他忽然说。

“什么?”

“冬天的时候,去你的故乡看雪啊。”他理所当然地说。

我被吓了一跳,连连摇头:“差瑞士和芬兰很远,你住不习惯,也吃不习惯。”

他没说话,笑吟吟的看着我,我和他四目相对。

沉默片刻以后,我终于笑起来:“那就一言为定了。我带你去滑雪,还可以在结冰的湖面上放烟花,又冷又明亮。”

再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期末考试,我和沈乐之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一直到最后一门课结束,我回到卧室里,室友问我,要不要帮忙收拾行李?

我指着自己窄得转不开身的房间,“没什么东西。”

床头放了两本书,《唐诗》和《宋词》,还有一张陈奕迅的CD,是沈乐之送的。

我给他发短信:“我想吃车仔面。”

沈乐之开车载我去吃面,我们一人拿一张菜单,用铅笔在上面勾画,面的种类、粗细、软硬、配菜和汤底,都要自己来选。

等面的时候,我对沈乐之说:“今天我请客。”

他无所谓的点点头。

“还有一件事,我学会唱《不如不见》。”

沈乐之百无聊赖的转着铅笔,“这首歌其实还有国语版本,叫好久不见。”

我想了想:“我觉得还是《不如不见》比较好。”

“为什么?”

“歌里不是唱了吗,因为无论如何都回不到相爱的时光了,经年不见的岁月,让彼此早已改变。”

沈乐之看着我,欲言又止,最后只说:“说不定有天你会懂。”

面条端上来,我吃得很慢,把汤底都喝得干干净净。

那天有很好的月亮,他笑着对我挥挥手:“明天见。”

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冲动,我想要把一切都告诉他,想为了我那颗卑微的心向他道歉, 向他鞠躬,告诉他对不起,我撒了谎,告诉他,我要离开了,然后看着他的眼睛问他,沈乐之,你会不会想念我。

我微微张嘴:“我……”

对面跑车的车灯亮起,闪闪发光的明黄色,车门打开,沈乐之侧过头:“嗯?什么?”

我摇摇头,微笑着向他说“明天见”。

他换了一辆又一辆的车,对他而言像是玩具一样的东西,我可能一辈子都够不到。

我又怎能妄想,得以在他的生命中驻步。

6.

要告别一座城市其实很简单,交通这样便利,有直达机场的大巴,五十四块钱的车票,没有比一碗车仔面贵上多少。把电话卡和八达通都注销掉,会退还你当初的押金。

我只有一个30寸的行李箱,里面塞满了我一年来的衣服、电脑、日用品,便利店的发票。然后穿过一个又一个的隧道,偶尔能从窗外看见大海,偶尔是连绵的山,汽车一路向前,街头的每个人都行色匆匆。

我离开的那天,香港落下一场大雨,夏天结束了。

九月开学,我升入大学四年级,我迅速的跌入毕业这个巨大的漩涡,在港岛的日日夜夜,像是一个久远的梦。

我参加考研,没日没夜的复习,只想考入广东。

周围的朋友都劝我在本地找份清闲的工作,“反正历史学来也没用。”

我觉得她们不会明白,当你见过更广阔的世界的时候,你就没有办法再心安理得的说服自己将就。

考研成绩出来的那天,我爸爸在办公桌前突然晕倒,送到医院抢救说是脑溢血,好在还算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只是大概需要在病床上躺很长一段时间。

我和我妈两个人绝望地坐在床边,医院是个很奇怪的地方,大门和走廊永远吵吵闹闹,人流如织,但是你走进病房,又会觉得它静得荒芜。

我查到自己的笔试成绩,全专业第一。我一个人呆坐在房间里,心底沉甸甸的,没有丝毫的欢喜,音量里一首一首的放着陈奕迅。我想和谁说说话,随便说点什么,说香港的雨下起来没完没了,说超市的水果又贵又小,说我们去西贡的岛上晒太阳吧,说考试结束以后一起去看海吧。

可是没有人。

那时候我已经换回了内地的手机号,和沈乐之彻底失去联系。其实要找一个人很简单,我翻墙去他的推特上看他的更新,不太多,最近的一张是学校下着雨的露天游泳馆。

我趴在桌子上,在深夜哭得不能自已。

沈乐之,沈乐之,沈乐之。

我放弃了复试,决定留在本地,去大学做图书管理员。工作内容轻松,每天按时上下班,有足够的精力去照顾父亲。上班的时候还可以读书,福利待遇也好,亲戚都说,说不定研究生毕业都撞不到这样的活。

我应该感到庆幸,不是吗?

很偶尔我会偷偷上一次推特,去看一看沈乐之,他果然如当初所说,去了美国读研究生,学电影,还在合照里看到了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然后他的更新越来越少,终于没有。

但是我知道,他的人生会一直精彩。

后来有一个夏天,陈奕迅来邻近的省会城市开演唱会,办公室的同事抢到两张票,问我要不要一起去。

“不用了,”我笑着拒绝,“我很少听他的歌。”

那天是父亲复诊的日子,晚上的时候,我在医院门口吃宵夜,打开朋友圈,被陈奕迅的演唱会刷了满屏。我认真的在每条状态下点赞,但是没有打开任何一张图片或者视频。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了离开香港的那一天。

从我的学校坐大巴去香港机场,在路途结束的时候,会经过一座跨海大桥。我一直记得它的样子,在阳光下亮晶晶的,像眼泪,又像是他的笑容。

我梦到了我的男孩,梦到许多个深夜,他带我去吃地道的汤粉,加咖喱鱼丸。喝港式奶茶,配刚出炉的鸡蛋仔,还有放了黄油的菠萝包,一口咬下去,脆皮掉了一地。

他在梦里对我伸出手,说:“既然来了香港,就别走啦。”

万幸的是父亲恢复得很好,两年以后已经能靠着轮椅行路,他变得很轻很轻,母亲退了休,两个人每天坐在窗边看书,聊天,真羡慕他们有说不完的话。

有天父亲把我叫到身边,听说最近沿海很多公司来这里招人,你去吧。

我趴在他的膝盖旁,他说,人生是你自己的,继续看你这样蹉跎生命,我会愧疚至死。

我的家乡在偏远的北方,我在这里度过了我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所有人都以为,连我自己都曾经以为,我会在这里度过我的一生。

朋友说,“脑子被门夹了?深圳房价多少钱一平你知道吗?”

那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五点不到,夜幕已经落下。我说:“你知道吗?在炎热的南方,有一种叫三角梅的花,那是我见过最美的花。”

来年四月,三角梅开的时节,我收到一家公司的消息,在福田口岸,出境就是香港。

面试的时候,对方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认真的回答,存很多的钱,开一家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女孩子不应该都想开书店吗?”

“我以前也想要开一家书店。”

“为什么改变了心意?”

我笑着回答,“因为便利店比较赚钱。”

我莫名其妙被录用,去到深圳,常常夜里十点过才下班,随便在便利店买点关东煮,一个人的生活,不好也不坏。

以前在香港的室友给我发消息,让我去香港找她玩,我迟迟没有回复。

有次和同事逛街,经过Jo Malone,几个女孩子在试香水,我不知所措的停下来。

好几年前,我在沈乐之的房间,他为我点的那一只香薰蜡烛的味道,原来它叫英国梨和小苍兰。

我终于找到它,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每个周末,我都会去海边走啊走,不停走,远远的望着香港,看到它一直在那里,就很开心,但是我知道,再靠近一点的话,就会变成不开心。

曾有过沈乐之的香港,没有了沈乐之的香港。

7.

三角梅开的时候,香港上映了一部电影。导演是个新人,据说家里背景了得,所有的大牌明星都自发给他做宣传,很多人愤愤不平,说你们这些天之骄子。

电影叫永无岛。讲一个女孩跟着父母从大陆偷渡去香港,在那里认识了离家出走的小少爷,他教她学粤语,骑摩托载她在中环飞驰,后来香港回归,女孩一家回到内地,十六年后再回香港,只找到小少爷曾经为她留下的一把钥匙。

电影里,女主角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男主角说:“你已经很好了。”

我在满座的电影院里,泪如雨下。

我想起我二十岁的夏天,一个看起来永远不会结束的季节,我和他并肩走在旺角的午夜里,我同他讲起我小时候的回忆,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

啊,那个和我一起看过月亮的男孩子。

电影院的灯亮起来,我在朦胧的泪光中,再一次看到他的名字。

很多年前,我给他说,还是《不如不见》的好。

他回答说,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懂。

我记得那时候沈乐之偶尔会抽烟,我不喜欢别人抽烟,但是很喜欢看他抽烟。我喜欢他身上一切的味道。

“真好闻。”我说。

“这是薄荷味的烟,”他笑着说,“你要不要试试看?”

他拿下嘴里叼着的烟,凑到我的眼前,若隐若现的光亮中,我看见了他的眼睛。

他凝视着我。

我吸了一口,果然满肺的薄荷味,我弯下腰大声咳嗽,满脸通红,被呛得流下眼泪。

他哈哈大笑起来,揉了揉我的长发。

往后分开的许多年里,很想很想他的时候,没有办法克制自己的时候,我都会抽一支烟,在缭绕的烟雾里,才能再一次回到那个夏天,再一次看到我的少年。

他站在那片若无若无的烟雾里,看着我的眼睛,微笑着说,小孩。

沈乐之,你知道吗,其实我也想要做一个小孩。小孩多好,很容易快乐,很容易相信,也很容易忘记一个人。

小孩才说永远。

8.

我辞掉了工作,剪掉长了发,回到故乡,用攒下来的钱开了一家便利店,叫“三明治”,24小时营业。

到了四月,北方的暖气还没来得及关,有天夜里,我一个人在便利店里清点货物,有一只流浪的猫咪,站在门口,看着我手中的三明治,一声一声的嘤叫。

电脑里陈奕迅唱,“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会再聊天。”

我怔怔的看着那只猫咪,泪如雨下。

许多年前,我去到香港的第一天,室友问我,你啊,一个学历史的,来香港干什么呢?

我认真的回答,“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那一年我20岁,脸上有青春痘,天生皮肤黑,脸上有点婴儿肥,偶尔会跑步,但是吃得也多,所以总是瘦不下来。

香港明明很小,但是对我来说却很大,我不敢独自去市中心,那里人山人海,每个人都形色匆忙,女孩子们手上拎着我分不清品牌、永远也买不起的包包。

那里有看得见大海的港口,山路曲折,跑车的发动机惊扰了夜的宁静,从我住的房间走下去,会路过一面开着三角梅的围墙,还有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那里的夏天很长,像是永远不会结束。

我曾经在那里,遇见过沈乐之。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零度

答应我,把它看完

洛朗是个性子清静的人,可书童偏偏是个爱看热闹的孩子。十五这天临安城里有庙会,洛朗拗不过那孩子,只得对府上道是自己想去看看,带着那孩子出了门。

街上一改平日江南流水般的安静,四处挂着五彩的花灯,熙熙攘攘的商贩和人群,好不热闹。洛朗正对喧闹的环境皱起了眉头,却发现那孩子早已不见了踪影。

洛朗正在桥上出神,忽然被小贩的高声惊醒:“ 看姑娘穿的这般华贵,难道连两文钱也拿不出吗?”

原来那女子看上了这摊位上的面具,取了一个戴上后才发现没带银子出来。本想取下换他作罢,可被小贩这么一喊,众人都看了过来,嘲笑的眼神一道道落在了她身上。她戴着面具,洛朗瞧不见她的表情,只瞧见了她通红的耳根。那女子穿着一件浅蓝镶紫蔷薇长裙,外衬着一件月牙白色锦织琵琶襟大褂,腰间轻束一条淡粉钻坠流苏腰带。锦衣华服的样子,一看就大户人家的小姐,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她一时气恼,褪下手腕上的镯子道:“这可是最好的墨玉,换你一个摊子都够了。

“你说是最好就是最好的了?”那小贩眼疾手快地收起镯子,还不忘揶揄一句。

“哪有让大小姐自己带荷包的。”洛朗挤出人群道,“是我贪玩走开了,真对不住小姐。”随即扔了一锭银子给那小贩,“把小姐的镯子还来。”

小贩极不情愿地拿出镯子还给了小姐。她接过镯子攥着,随着洛朗走出了人群才轻声道:“多谢公子,请问公子名性,改日必当奉上谢礼。”

“区区小事罢了,小姐客气了。”洛朗爽朗一笑,杏状的眼睛微微一闪。他本就生的好看,这日穿着的是墨色的缎子衣袍,一副翩翩贵公子的样貌。

此时临面突然跑来了那名小书童,他全然没有注意到女子的存在,一把拉住洛朗大声道:“公子,我可找到你了。”

那女子见着微微有些尴尬,柔声一道一句告辞,转身就要离开。洛朗忙甩开了书童:“姑娘......”洛朗伸手想要拉住她却只扯下了她腰间的一枚半圆形玉佩,再抬头便只能看着她投入茫茫人海中了。

洛朗借着满街的灯火仔细端详那枚玉佩,通透明亮,是上好的翡翠,上面刻着一个字,“东”。

青辉之下的这场相遇叫洛朗怎么也不能忘怀,原来动心就是这般滋味。无需有人点燃引子,那簇绚烂的焰火就兀自绽放在他们之间。洛朗不愿留在府里,父母总是催着他的婚事。他看着恢复了宁静的街道,失神望着面具摊位的位置,那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那场相遇,虚幻的恍如梦境。

“哎哟。”洛朗迎面撞上了因为面容俊美的男子,那人穿这个米白色的锦缎,袖口是镂空木槿花的镶边,白嫩的脸上微微有些红晕,眨了眨眼睛竟有些流盼生光的感觉,而他却用完全不同于脸上羞涩表情的不满语调,高声说了一句:“你怎么回事啊!”

“不好意思。”洛朗一愣,立刻歉意到。

“不好意思就算了吗。”他不依不饶,一副赖上了洛朗的模样。

“那公子的意思......是洛朗只得好声问道。

“ 请我喝一杯吧。”那人对着一边的酒楼努了努嘴,径直走了进去。

洛朗原本对这个路上窜出来蹭吃蹭喝的人没什么好感,可是和他一聊倒觉得对方是个很有见识的人,十分投缘,一下子称兄道弟就要去结拜。

那人说自己叫刘离。

琉璃?洛朗笑了起来,他长得本就俊俏,还叫了这样女气的名字。

洛朗得知刘离是初到临安城,便邀他住到了洛府上。

几日后洛府忽然装扮的喜庆起来,洛朗问过母亲,母亲却道:“为你迎亲啊。”

“我什么时候说要去娶亲了。”洛朗一下急了起来。

“你不总说别烦你吗?那我自然去替你操办了。”洛夫人一副十分有理的样子。

东方家是玉器世家,东方大小姐的样貌品相也都是极好的。”洛老爷说着走了过来,语气有些严厉。

“我不娶......”洛朗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口,只是下意识的握住手中的那枚半圆玉佩,仅凭这这样一块玉佩,他要怎样才能找到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姑娘?

洛老爷察觉到洛朗的动作,走过去夺过他手中的玉佩,突然笑了,洛朗不解的问:“您笑什么?”

洛老爷高兴的说:“这个玉佩上的东字是东方家的东西,你是怎么得来的”

洛朗笑意满满的对刘离说他要娶亲了。

琉璃震惊地问:“你竞会同意父母安排的婚事。”

“不,我是真的喜欢她。”

新婚那日洛府喜气洋洋,洛朗被宾客灌了许多酒,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却见刘离一个人在廊上喝酒。便问:“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喝闷酒。”

“我得好好想一想。” “想什么。” “我,其实我是女儿身。我的名字确实是琉璃。”

洛朗的酒一下醒了,过了一会,他定神一笑:“难怪你长得那么美。” 随即头也不回的进了新房,看到风冠霞帔的新娘之时,他全然忘了刚才的小插曲。他喜欢的女子,也是父母为他安排的妻室,这般巧合,莫不是天意,他要怎么还会去中意其他女子?

洛浪掀开喜帕,柔声道:“你的名字,是琥珀?”

“嗯。”新娘赧然一笑。

“琥珀琥珀,果真是好名字。”洛朗笑了一下,把那枚半月形的玉佩递给了琥珀,“还给你。”

“什么?”琥珀有些错愕。

“那是你不愿留下名性,我情急之下便扯了你的玉佩,想做个相认的凭证,你不会怪我吧?”

琥珀这才看清楚那枚玉佩,笑着拿出腰间挂着的另一枚半月形玉佩,上面是一个“方”字,“这是父亲给我的,他说来日要将这枚“方”赠与我的夫君,合在一起就是圆月,团团圆圆。琥珀的脸柔白细腻,脸颊上的浅浅梨涡更是添了几分温情,烛光之下琥珀说话的样子让洛朗一下子沉醉了。

洛家少爷极为宠爱新少奶奶,这东方琥珀确实如洛老爷说的一般:面容姣好,性格温柔,对下人也是和颜悦色,却单单有一点—对琉璃没有好脸色。

洛朗想着女子吃醋本就是正常的事,琥珀这般对琉璃反倒说明琥珀在意自己,于是由着琥珀,从不责怪。

琥珀总是说:“官人喜欢琉璃妹妹吗?若是喜欢,我是不介意给她个名分的。”

洛朗只是皱皱眉头:“说什么呢,能娶到你就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分。”

洛朗不是不明白琉璃对他的情意,琉璃固然是让他欢喜的女子,可是他早早遇见了琥珀,从此眼里再也容不下别人了。而琉璃呆在洛府也成了尴尬的存在。

待到一次琥珀与琉璃同在院子里喝茶,罩在这浮世花园上轻纱琥珀才被一把掀开了。

新婚那夜琥珀初听了洛朗的话还以为他是喝醉了胡言乱语,看到那枚玉佩才渐渐明白了几分。原来洛朗要娶的,不仅是东方家大小姐这个身份,更是玉佩的主人—东方琉璃这个人。可他却不知她长什么样,唤什么名字。

在世人眼中,东方家确实只有一位小姐。

琥珀本是琉璃的姐姐,是东方家真正的大小姐,可惜他的母亲多年前伤了容貌,被东方老爷厌弃了,只一个人带着琥珀住进了西苑的阁楼里,久而久之,全家人都以忘了那位毁容的姨太太和庶出的小姐,只道东方家的大小姐就是她妹妹东方琉璃。

琥珀屏退了下人,终于得了个四下无人的机会,这才一脸讥笑的对琉璃道:“妹妹这样的千金之躯,怎么舍得在洛家扮一个流浪的旅人呢?”

琉璃毫不理会,只顾问自己想要知道的问题:“你一直住在西苑,何时认识的洛朗?”

“你管的着吗?”琥珀悠悠地饮下一口茶,她穿着湘红绣大朵金丝牡丹的绸缎长裙,发髻上插着掐丝飞凤珠钗,手腕上的羊脂白玉在阳光下闪烁出耀眼的光芒。雍容华贵琥珀,俨然一副少奶奶的模样。

琉璃若有所失的在临安城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那日面具摊的位置,依旧是空空荡荡的,像她的心一样。琉璃走进了那日初与洛朗喝酒的酒楼,叫了两壶酒。

刚小酌了两杯,就忽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回头一看,正是洛朗

“怎么一个人在喝酒?”洛朗说着便坐了下来。

琉璃借着酒劲儿道:“说说你和琥珀的故事吧。”

洛朗轻轻一笑,将十五庙会那日的相遇娓娓道来,却未发现琉璃的脸色正在一点一点变得苍白。

自己才是这枚玉佩的主人,那日在庙会上对这位出手相助的翩翩少年动了真心,才抛开东方家大小姐的身份,男扮女装回头去接近他,殊不知洛朗已有了心上人。琉璃本以为洛朗与琥珀真心相爱,也就认了命,只想留在他身边默默祝福。

却怎么也想不到,到头来竟是这样的阴差阳错。

洛朗说完了,仰头喝了一大口酒,缓缓说道:“其实琉璃,若没有琥珀,我定会喜欢你的。”

原来琉璃受不了拘束,早些年便离开了东方家一个人闯荡江湖,逢年过节才回家看一看,这年春节刚过,洛家便催着东方家办喜事,两家早已下聘书,东方老爷便也不好推辞,可他们那宝贝女儿不到明年春节是回不来了,思前想后,只有让西苑阁楼那位真正的东方小姐代为出嫁了。反正聘书上写的本来就是东方家的长女,有没有指定名性。

东方琥珀就这样嫁到了洛府,当清楚了洛朗与琉璃的初识,就顺理成章的演起了玉佩主人的角色。

“你又没有见过她,就知道自己喜欢她,就怎么知道她一定是玉佩的主人吗?”琉璃本还想说,你怎么知道东方家就只有一位小姐,可话到嘴边还是生生地咽了下去。

因为洛朗道:“我自然知道。”

他对心里的爱意,这样的自信。

琉璃还是有这一个大家小姐的骄傲的,她不要可怜巴巴地去告诉洛朗自己才是玉佩的主人,自己才是他应该喜欢的人。这样去求他的一丝怜悯,琉璃做不到。

琥珀洛朗和琉璃一起喝酒回来,自是不悦,蹙眉道:“妹妹一个女孩子,这样出去喝酒像什么样子。”

“我又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喝个酒也没什么吧。”琉璃望着琥珀,眼神让琥珀不寒而栗。

趁着洛朗吩咐下人准备些汤点的间隙,琉璃压低声音与怒气对琥珀说:“你明知道那枚玉佩是我的。”

“知道又如何?”琥珀勾嘴一笑,旋即“唉呦”一声,洛朗回过头来,琥珀一脸委屈,“我只不过是说妹妹一句,妹妹何必动气推我?”

洛朗看也不看琉璃诧异的表情,只顾关切地问琥珀:“伤着哪里了没有?”

琥珀眼泪汪汪:“琉璃妹妹若不喜欢府里的规规矩矩,官人你强留她也没有用,反倒惹她不欢喜,也坏了洛府的规矩。”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琥珀加重了语气,好让琉璃明白,把那件事说破了,东方府和洛府的名声都毁了。她继而道:“爹娘本就不喜欢她留在这儿。”

“爹娘那里多亏你劝着。”洛朗柔声道,丝毫不介琥珀这样摆明了说要琉璃走,在琥珀面前,他好像总是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理智。

琉璃明白,她回不去了,东方府的大小姐成了东方琥珀,她已经嫁到洛府做了的少奶奶。

东方琥珀当了十多年的隐形人,如今换她东方琉璃成了不该存在的人。

琉璃咬咬牙想要离开,离开烟雨朦胧的江南,再也不记得叫做洛朗的少年,再也不记得十五那日璀璨的相遇。

可后来琥珀笑着对琉璃说:“我那日是说笑的,妹妹可不要介意,妹妹若走了,洛朗自然是不欢喜的,我也无聊,是不是?”

“洛朗心里只有姐姐,哪来的不欢喜呢?”琉璃惨惨一笑,眼神却冷厉地让琥珀心里一颠。

琥珀定了定心神道:“我和妹妹打个赌如何,既然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你,你愿不愿意和我打个赌,赌你就日日夜夜在他身边,看他会不会弃了我重新爱上你。”

琉璃听了有些悲凉,是啊,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自己,可是自己在他身边这么久,他却一点也没有动心。

琉璃是争强好胜的性子,随即没好气地道:“赌就赌。” 她没有注意到琥珀嘴角扬起的笑意。

琉璃不知道,这一赌,就堵上了她的全部。

事实是,除了赌气,有时候琉璃一个人出来喝酒,喝着喝着就会想起洛朗的脸,她早已习惯有他的生活,早已离不开他。

没有人知道洛朗爱的究竟是东方家大小姐的这个身份,是玉佩主人这个美好的回忆,还是琥珀这个人。可无论是哪个,都不是东方琉璃这个活生生的人,这一个人日日在他身边的人。

那日琥珀坐在院子里,见着琉璃进来,便抬起手,摇晃着手那枚半月形的玉佩,让阳光在上面闪烁出明媚的光彩。然后对琉璃道:“你的东西,要看看吗?”

琉璃毫无防备地走过去,正要从琥珀手中接过那枚原本属于自己的玉佩,洛朗突然走了过来,琥珀的手指一松,玉佩“啪啦”一声掉到了地上,四分五裂。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琥珀一下子站起来,气恼道。

“怎么了。”洛朗见状急急走了过来,看见地上碎裂的翡翠变了脸色。

“琉璃妹妹说想看一下我的玉佩。”琥珀恼声道,随即变了语气对洛朗嗔怪道,“都怪你,要不是你突然进来,吓着妹妹,她也不会失手。罢了,碎了就碎了吧。”

“怎么就碎了呢......”洛朗显然十分在意这枚玉佩。

琥珀道:“我都在你面前了,还有它做什么。”琉璃分明瞧见了琥珀嘴角胜利者的笑意,她转身拂袖而去,过了一会儿洛朗也走了出来,瞧见琉璃一个人在廊上出神,过去问了一句:“你当真是不小心?”

“难道我还是故意?”琉璃也是一副气恼的样子。

“琉璃,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好妹妹,我希望你也能明白,我是真心喜欢琥珀的。”

“你与我说这些做什么,难道我想嫁于你不成?”琉璃没好气地转过头去。

“琉璃,你年纪也不小了,要不我替你做个主l找个好人家嫁了吧。”洛朗叹了一口气。

“不劳哥哥费心。”琉璃转身愤然离去。

曾经,她不喜欢东方府上的那些规规矩矩,更不想依着父母的意思,嫁了一个素未谋面的男子,而今在看,也许上天的一个玩笑吧。

后悔吗?琉璃无数次问自己,如若时光重回那个冷月青辉的夜晚,如果自己在摘下面具,自己告知他名性,他们便会幸福美满。

可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是,就算自己没有这么做,洛朗依旧是幸福美满的。

“你是故意的。”琉璃找到琥珀。

“当然。”琥珀一笑,在心里冷冷讽刺着琉璃单纯无知,真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大家小姐。

“为什么?”琉璃问。

“你看他多紧张那枚玉佩是不是,说明他就是喜欢那枚玉佩的主人嘛,我只不过是想快点看见赌注的结果罢了,这样不是更有意思吗?”

琥珀嫣然一笑,她确实生的漂亮,和这个绚烂的马瑙耳坠,笑起来一副倾国倾城的妩媚模样。

东方琥珀很快有了身孕,琉璃心里自是苦涩不可言,对琥珀的讥讽也不再回嘴,因为琥珀说,我怀着的可是洛朗的孩子,你若是让我生气,伤着孩子,对得起洛朗吗?然后便顺理成章的使唤起琉璃来。

琉璃记得那是一个秋日,那年秋天的风特别大,院子里的银杏叶子落了一地。东方琉璃和洛朗的缘分,就在这一日尽数化为烟雾了。

琉璃帮着厨房的小丫头,把刚炖好的燕窝给琥珀送去,琥珀一反常态地笑着迎接她,然后拉过琉璃的手臂,附在她耳边道:“怎么样,羡慕我吧?”

琉璃听了不悦,杨手甩开了琥珀,然而琥珀居然一下子摔倒在地上。洛朗进来只看到眼前的情景,“你做什么?”他厉声问责,扶起了琥珀, 而地上的斑斑血迹早已道明了这一切无可挽回。

琥珀的孩子没了,刚一醒,她便大哭起来,怎么也劝不住。好不容易静了下来,洛朗问她是怎么一回事。

琥珀带着哭腔说:“我见妹妹拿了燕窝过来,好心好意想送妹妹些花茶做回礼。妹妹确实我假惺惺。几句不和,就动手打我。”说的一板一眼栩栩如生,让琉璃百口莫辩。

“洛朗,你这般相信他是不是太有失公允了?你可知道东方家......”琉璃急急道,可洛朗并没有给琉璃说出那句话的机会, 那句她想说了许久的话。

你可知东方家不止有一位小姐。

洛朗听也不听流利的解释:“你还是戒不掉你的江湖风尘。”

他说的是“江湖风尘。

他喜欢的,也许真的是琥珀这样温婉可人的女子,也许没有那么玉佩,洛朗也会喜欢上东方琥珀的。

这个赌,琉璃终是输了。

“少爷。”一个小丫鬟走了进来,一脸尴尬的样子。

“什么事?洛朗蹙着眉问。

“我刚才拿这个那碗燕窝出去的时候碰到大夫,他瞧了瞧说这燕窝是藏红花泡的水熬的。

洛朗一把打碎木案子上搁着的蓝釉花瓶:“琉璃,那是一个孩子,是一条命。”他顿了顿,“不是我容不下你,是你自己容不下你自己。”随即转身走出了房间。

“算了吧。”琥珀高声道,琥珀弯过身作势要扶琉璃一把,袖子不小心碰到了床边案几上的杯子,灼灼的红疹瞬间就留在了琉璃的一脸颊上。

“哎呀,这可怎么办?”琥珀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忙叫人拿冷水请大夫,乱了一阵后下人们都各自去忙了,房间里只剩下琥珀和琉璃。

琥珀说:“你见过我娘的,你一定记得我娘脸上那疤痕吧。那样的面容,定是叫人过目不忘的。”琥珀拿起桌上的铜镜,端在琉璃面前,“你看,像不像。”

如果琥珀不说,琉璃确实不知道家里还有这么一段往事。

琉璃的母亲是东方姥爷的正室夫人,这是他们的父母包办的门当户对的婚姻。日子久了,自然会烦闷。随着朋友们起哄,很快他便又娶了一个姑娘进门。少奶奶倒是很有大家风范,不哭也不闹,说要娶就娶吧。这位姨太太很快有了孩子。少奶奶的父亲怒气冲冲地责骂她,如果是让旁人生下长子,你嫁到东方家还有什么用。真是一点心眼都没有,然后絮絮叨叨教育了一通。

过了几日,姨太太到少奶奶这里问安,少奶奶道:“怀着身孕,快些坐下吧。”于是起身为姨太太沏茶,可一不小心碰翻了滚烫的茶水,直直撒在了姨太太的脸上,如花似玉的脸上滚起了黏黏的伤痕。东方少爷回来以后自然是训斥了她,好生安慰了哭成泪人的姨太太。

没有人知道的少奶奶是真的不小心,还是有意而为之。姨太太脸上的疤痕请遍了名医,几个月后她诞下了一个女儿。

东方少爷的不开心全然写在了脸上,就在这时,少奶奶也有了身孕,东方少爷自然放了全副心神在他身上,她也争气地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而后琉璃出生,家里更是一副幸福的景象,在无人理会那位昔日风光的姨太太。而东方少爷很快又有了新欢,你太太自知再无复宠可能,便带着女儿搬进了西苑无人的阁楼。

她确实放下了。

可他的女儿没有,他一日看着母亲灼伤的脸,站在角落看着东方夫人笑意黯然的脸庞,看着只要一回家就让全家变得喜气洋洋的东方琉璃,再看看无人问津的自己。

仇恨的种子在这个小女孩的心里一点一点萌芽, 他本是没有机会的,可是老天洛朗送到了他的面前, 这样从天而降的好机会,他怎么舍得放弃?她就是要把东方琉璃留在洛府,把母亲受的那些委屈,都还给琉璃。

其实上天垂怜的那个人,从来不是东方琉璃,而是他东方琥珀。

琉璃出去找洛朗,她问他:“你当真喜欢琥珀?”

洛朗不悦的道:“那是自然。”

“ 如果他真的不是那玉佩的主人呢?”

“我确实喜欢琥珀,与这些无关。”

与这些无关,琉璃的嘴角勾起一抹十分凄凉的笑意,合着他脸上的疤痕,和着瑟瑟的秋风,格外凄美的样子,她输了,输的一败涂地。

因喜欢他,他放下所有的身段,到他府上死皮赖脸地做一名江湖小混混。殊不知当日的依据“定会奉还”,请叫她倾尽所有。

就为了那两文钱的面具,她赔给他最好的年华,陪给他自己的容貌,陪给他一颗心,如今他什么也没有了,也没什么好给他的了。

“我要走了,洛朗,哦,对了,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我不姓刘,我性东方,临安城只有一家人姓东方。我的名字,是东方琉璃,琥珀,那枚玉佩是父亲给我们一人一半的,我的是“东”,她的是“方”。

洛朗想起了新婚那夜,琥珀诧异而躲闪的眼神,想起自己每次说起十五的庙会,她都微微有些不悦:“还提那些旧事做什么,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是啊, 琉璃一直在他眼前,可是他居然从未发现。

洛朗花了几分钟理清了思绪,带着微许崩溃的语气道:“你为何不早告诉我?” 原来自己一直认错了人还沾沾自喜着天意眷顾, 可此时此刻,洛朗已经分不清自己爱的究竟是带着面具的琉璃还是蒙着喜帕的琥珀了。

“ 你会相信我吗?你好像从未相信我呢。”琉璃凄凄地笑了一下。

十五庙会洛朗的匆匆一瞥,竟让东方家的大小姐琉璃赔上了她最好的年华。她男扮女留在洛身边,得到的却只是令人心伤的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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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当天,她莫名其妙的在郊外醒来,一件薄纱,一身吻痕,在众人的鄙夷下,一步一个脚印踏进皇城。

她,是领国公主,更是此国未来皇后。

两国却是敌对的,谁都不给公主好脸色。迎亲的轿子到城郊便不走了,让她一人进皇城。

这是给她的耻辱!

她自然为了自己国家,一步一个脚印走进皇城。


————东宫深夜————

太子褪下喜服,直视着她的眼睛。

“太子万安~”湘淅叩首。

对于这个未来丈夫,她没有一点温度。

“去睡吧,没你什么事了。既然拜堂礼都没有做,那你还是你的湘淅姬。在别人面前你是太子妃,但我看来,你不是。”

“是~”湘淅也没要求他会给她好脸色。

第二天,他就将她软禁了。

她微笑。

第三天,他让她穿粗布衣服当仆人。

她微笑。

第四天,他没安排丫鬟给她送膳食。

她微笑。

她很听话,但存心想捉弄她的他,有点按耐不住。

“你倒是乖。当条狗怎么样?”

“小女不才,家有丈夫是太子。”

“........”


“这些.....你以前也干?”

“小女母亲在冷宫,小女自然帮她打扫冷宫。”

“冷宫?!”墨染惊了惊,他知道冷宫女子要不瘦骨嶙峋,要不就是已经疯了。她居然在冷宫生活?

他生出怜惜之情……

“湘淅,别怕,以后我来保护你。”他冷不防的抱紧了她,她一吓,缩在他怀里。他察觉到了,轻轻摸了摸她的头。


两年后,她成了皇后。第一件事就是将母亲从冷宫接回来,然后她母亲就从一个庶人,直接封为皇太后。

这是墨染亲口答应的。他母亲很早就死了,也不想要湘淅有这种失母之痛。

墨染为湘淅空置后宫,这宫里本来就空旷。再来一个也好让湘淅有聊天的人。


最后还是湘淅求墨染多几个妃嫔,平日里她这么无聊,有几个人跟她吵架消磨时间也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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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创作技巧-(人)

前言:


──人,是小说所要表达的主题,不管作家是想要表达理念或是想法,都是以人为主体而扩展的。


小说活动的主体是「人物」,它不是「人」,它是作家所创造的「物」,一个不存在我们生活周遭的「人物」,但是一个好的作家所创造的好人物,就是这麽奇特,让我们伴随着他们喜怒爱乐,让我们跟随着他们心情起伏,也让我们以为他们就是真的存在这世间一样。


小说写的是人,小说离不开人,没有人,小说就没有所谓的文学性质,所以身为一个作家的我们就要表现好一个人。


一个人,我们所看到的是什麽?不外乎是容貌外表、穿着、身高、体型等等,这是属於外在眼睛看到的,我们归类於外在感官。有些小说喜欢在人物的外在大下笔墨,写人物如何俊美、如何漂亮等等,这是人之常情,人长的漂亮,心地又善良的人谁不喜欢。


但请记住!我後面有说到一个善良的字眼喔!没错,善良是属於人物内在部分,我们是要如何看到人物的内在部分呢?


在现实世界中,我们是经由这一个人的对话与动作得知,然後再判断这个人是好是坏,小说世界也是一样,不同的是读者可以看到作者多描述的另一样东西,那就是内心。


现在,我们来整理我上面的发言吧!由上述的内容,我们不难得知,要表现好小说人物,不外乎三样事物的文字描写,那就是对话、动作、内心,我们谈谈这三样吧!


※※※※※


《对话》:


──对话,人说话是要对一件事说话,有的人是自言自语(对我),有的人是感叹过去(对事),有的人是在辱骂天理(对天)……等等,不管是对什麽说话,这都是「对他」的依据。


要表现好对话对话,一定有「自我(自我意识)」「情绪(表达於外的感觉)」「对他(一定有个主题吧)」


没有这三样,对话读起来如嚼蜡,没味道。


小小警惕:


就我所看到,有一些作家的对话只有做到其中的情绪与对他,没有小说人物的自我,这个自我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可就难了,自我可以说是小说人物的灵魂,也是小说人物的最重要部分,若是没有让人物有更鲜明的个性,写的差一些的,更会产生人格分裂的状况出现,轻忽不可,大意不可。


要如何写好一个人物呢?我建议作家在描写人物的时候不妨忘了自己,把自己融入在小说人物之中,将自己当作是小说人物,我所说可不是单纯的2D拟态,是所谓的3D虚拟。在对话方面,我发现许多人的对话表达的有些的平板,不够生动,没有所谓达到情绪、自我、对他三样互相互动的要件。


※※※※※


:


──动作,人物的动作是一个很重要的一环,动作与对话可以说是相扶相持,动作因为对话而有了气势,对话也因为动作而有了气势,所谓的动作不能只是走、停、跑、跳、站等等,要有更多元化一点的描写,动作要有气势,要有人物的情绪与感觉表现在其中,要有作家的描写在其中。


但动作的表达,最主要也是依恃两样的存在,这分别为小说人物的情绪以及个性,这要先看作者的设定为何,慢慢的在虚拟出人物的动作为何。像是生气的人会捏拳头、顿足,个性内向害羞的人常会手足无措的抓头发或是低头,这些的动作是会为小说人物添加许多的色彩,使小说人物更加的鲜明,读者更能融入其中。


小小警惕:在描写动的时候,不要只是单纯的一昧表达坐、站、跑、跳,最好是善用文字修饰,让每一个动作都涉及到姿势、态度和表情,使其生动活泼。


※※※※※


在下就用倾天作家穆子乔之第二回□阴晴难测女药师来作个错误示范:


文绿凤急忙解释道:「姑娘,请别误会,我们无意打扰丁药师的清幽,只因我家少爷重伤垂危,方会冒昧造访,恳请丁药师前辈施援手,救我家少爷一命」


那名白衫少女看着她们搀扶着不省人事的上官出云,开口问道:「你们为他求医而来?」


文雪烟心急如焚,冲口说道:「只要能救他,要我们做什麽都行」


──再看看真正的成功例子:


文绿凤闻言,急忙解释道:「姑娘,请别误会,我们无意打扰丁药师的清幽,只因我家少爷重伤垂危,方会冒昧造访,恳请丁药师前辈施援手,救我家少爷一命」


那名白衫少女早已看见,她们搀扶着不省人事的上官出云,睨视了她一眼,遂皱起秀眉,开口问道:「你们为他求医而来?」


文雪烟眼瞧上官出云气息渐弱,芳心焦急似火焚,不禁冲口说道:「只要能救他,要我们做什麽都行」


感觉如何呢?


※※※※※


:


──在这一层面之中,大约分为两种,分别为感情描述、。


方面,其实需要注意的和对话无两样,相差只在於对话是互相的,而是自我的﹔而在感情描述方面,则为作者将自己立於人物的立场,将人物的内心以人物的角度阐述开来﹔


对於这方面的描写,每个人的笔法大有不同,其复杂性也非三两语所能解释一二,以景写情,直述写情,这种种许许多多的方式,因作家的不同,其实也有所不同。


※※※※※


小说最忌讳作者的影子,将小说写入自我,这是最要不得的,但有些人是认为写的高兴就好,反正读者喜欢看就好。但我是这麽认为,作家写小说,就是要保持客观,避免将自己主观意见加入其中,要让读者有思考的空间,思考内中的人物为何,而不是一昧的看作者在小说的旁白赞扬这人是大英雄或是高手怎样。


我看的书少,就举一个大家都知道熟悉的例子,的万里独行,在其人人旁白方面并无所谓的大骂是*贼,或者是在被不戒去势後,强迫他当和尚,取法号不可不戒,有在旁边一直说他死有余辜,恶有恶报,**女最终有如此的下场是最好……等等此类的话吗?


没有,因为金大师让读者有去思考的空间,让读者自己去思考这人物,我们在想想,田伯光虽是诸恶多做,但後因认识这个华山名门正派的弟子,两人曾经殊死恶斗,两人後却相知相惜,有用许多笔墨描述吗?也是没有啊!几笔带过而已。


反观之我们,有多少作者因心爱自己所创造的人物,不惜用许多旁白赞扬他的人物……但要清楚,我们是作者,不是说书人,我们是要写小说,表现人,表现以人为主的小说世界,这是我们作者自己的创作,是我们虚构初种种的剧情、人物、环境等﹔说书人是在讲故事,所有的故事不是人家写好的,便是历史故事,皆是有所根据,说书人只需要赞扬英烈,说出一个早已准备好的剧本,高兴的时候可以稍微穿凿附会,这是很主观的。


这麽说好了,我们想想啊!想想说书人,说书人在讲到三国历史的时候,一定会大力赞扬勇冠三军,义薄云天的关羽,一定会讲到历史上有名的三英战吕布,这大家都知道吧!刘关张三英战吕布,一定会说兄弟三人义胆忠云,不离不弃,兄弟情深,武功高强,勇猛无惧……等等废话我就先不说了,但我们若仔细想想,我们是不是被说书人所说的话给唬成*了?三英战吕布,三人合力围炉一个人,居然还让他全身而退,我要是关羽,我真是羞愧到自尽已谢苍天。说书人是在说故事,他只是传达一些故事给人们,但写手不是写故事,是写以人为主体的小说,说书人可以加入自己的主观,但作家万万不能加入自己的主观,不然小说毁矣。


反过头来,作家的旁白要尽量少,我却看到很多写手大力赞扬自己心爱的人物,说了一堆啦里拉杂的话,这不就和说书人是一样吗?人物因此黯淡失色,变的不耐看,甚至可以真的应上一句自谦词,拙作。


一个角色个性冷并不是作者说他个性冷他就个性冷,要真是这麽简单,读者不就是耳根子软,喜欢听道听涂说的谣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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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好像不止一千五百字,自己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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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光阴一寸金,我写1500字,你给我多少经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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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源远流长,其后省略1487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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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字是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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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人类已经不是人,灭绝后而生的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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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有着顽强而不可思议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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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短篇小说,一分钟小说。过去它作为短篇小说的一个品种而存在, 后来的发展使它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其性质被界定为“介于边缘短篇小说和散文之 间的一种边缘性的现代新兴文学体裁”。阿·托尔斯泰认为:“小小说是训练作家最好的学 校。”(《论文学》) 日本作家星新一指出:“很久以前就存在着类似超短篇小说的作品。……但是,超短篇小说 这个名字的正式出现,是源于美国。”多数人推崇美国作家欧·亨利(1862—1910) 是创始人。他的近三百篇作品,情节生动,笔调幽默。其中《麦琪的礼物》脍灸人口。可以 这么说,超短篇小说具有立意新颖、情节严谨、结局新奇三要素。即在1500字以内,要概 括出普通小说应具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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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她就让她出彩

自1905年中国第一部电影《定军山》的诞生到2005年,中国的电影已走过了整整一百年的历程。在这百年的中国电影历史长河中,中国电影的发展史离不开中国武术的熔入。 中国电影从无声、单机、黑白影片到高科技、大投入、环绕立体声巨幕电影,乃至全球最有影响力的电影节,以武术及以尚武崇德的侠义思想为主题的电影占据了中国电影的重要地位。因此,可以说,中国武术促进了中国电影的发展;中国电影推广和宣传了中国武术。 2 武术与中国电影发展的三次高潮 2.1第一次高潮 中国电影第一次武术动作片高潮出现在20世纪的20年代至30年代。在当时,人们习惯称其为“武侠电影”。 武侠电影随着中国电影的发展而发展到了第一次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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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茜子

看起来,所有的缘起似乎都是因为鸦片。 历史进入了19世纪,或许谁也没有想到,一个从植物当中提取出来的化合物竟然引起了世界的巨大震动。在这里,鸦片是一个偶然,但同时,它又是一个必然。这样的鸦片就如同伊甸园的那个苹果一样,具有的,是与世界相当的意义。世界并不完全是空间意义上的,它更多体现的,是时间上的。苹果在必须出现的时间出现,在必须出现的地点出现,并且以一种魔幻的方式,与世界和人类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同样,鸦片在中国近代发展史上所具有的意义也是如此———这种从最漂亮的花朵的果实当中提炼出来的东西,在更大程度上,与那只苹果一样,它具有着符号的意义,它所代表的,是那种逃避不了的宿命意义。 东西方最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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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云端龙龙

开篇便是莫泊桑的成名作《羊脂球》。主人公无疑是以另一种方式表达了她对侵略者的仇恨和蔑视。羊脂球曾因与普鲁士人同住一所旅馆为由,拒绝过高尼岱的无理要求,她根本不可能答应侵略者的无耻要求,然而最终她还是为了亲爱的“同胞”而屈服。  而那些道貌岸然的上流社会的旅伴,在利用她通过了普鲁士人的关卡之后,却彻底的抛弃了她,甚至还嘲笑她的牺牲行为。  我愤怒了,想到在开头,女主人公曾经无私地把自己的食物给大家吃,在结尾却被大家嘲笑,一点吃的都没有,只能看着别人吃,我觉得女主人公真的非常可怜。  女主人公是一个被出卖了的英雄,一个有着贞德姑娘那样的坚强意志和爱国热忱的英雄,那些有钱或有权的“同胞”真像当年他们的祖先出卖贞德一样,出卖了她而又抛弃了她,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剧。  《羊脂球》充分地表达了莫泊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对只顾私利而不顾民族尊严的贵族资产者们的寡廉鲜耻的抨击。  莫泊桑的小说中为数不少是对上流社会的鄙视和厌恶,而对于小资产阶级也同样提出了批判。比如《项链》中的罗瓦赛尔夫妇为了参加一次部长举办的晚会而葬送了十年的青春。若不是虚荣心作祟,玛蒂尔徳不会向朋友借项链,也不会在丢失项链后买一条“完全相同”的赔给朋友而落入高利贷的陷阱,就此开始了十年艰辛的生活。    最令人心酸的是玛蒂尔徳在还清欠款之后偶遇借给项链的朋友时那种轻松,自豪的心情。在她看来,为了支撑门面而付出的牺牲终于得到了体现。我的叔叔于勒以于勒叔叔与“我”的家人相遇前后我家人对他的截然相反的态度,提出了“究竟是金钱重要,还是亲情重要”的疑问。  这些作品都表达了对社会的不满,也突出了作者是多么关心国家,以笔来当武器,来诉说社会的不足。  在莫泊桑的笔下,我读到了他对贵族们寡廉鲜耻的抨击;对小资产阶级爱慕虚荣、羡慕荣华的风气的讽刺;对资产阶级腐化堕落、拜金主义等丑恶风尚的鄙视以及对穷苦人民悲惨命运的同情、对劳动人民优秀品质的歌颂,还有他那浓浓的爱国之情。  从莫泊桑的写作风格中我也学到了不少。  他不是哲人,也不是历史家。他缺乏巴尔扎克那种深邃的历史洞察力,更不像他的老师福楼拜那样缜密细致,也不如左拉的视野那么宽广。可他却有一种非凡的捕捉生活的能力,善于在一般人视而不见的凡人小事中,发掘出带有本质意义和美学价值的内容,使得自己作品中的文学题材大大丰富了。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精悍深刻,包罗万象,他的许多文章都非常有趣,读来非常过瘾。课余读一读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吧,只花费你几分钟的时间,但相信你会有不少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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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初九

师太!竟敢跟贫僧抢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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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dy

如果你没有跟某个平台进行签约的话,是可以发到多个平台上的。如果你跟某个平台进行签约的话,你就只能发到这个平台。如果你发到了别的平台,就算你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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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hou

如果你没有签约的话,那就可以在其他平台上发布。如果签约了,那就会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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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冰凉

通常你写小说呢 如果只要没和平台签约 你就可以在任何一个平台发布,并且在几个平台同时发布都可以 如果你和平台签约了啊,签订了合同,签约过后 你就不能够在其他平台发布这个作品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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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当麻

这个属于版权问题,如果你发给多个平台,也就丧失了唯一版权,属于一版多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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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i_20001

大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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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dudujin

致橡树主要是托物言志。用拟人的手法巧妙的写出了自己的恋爱观。比喻形象,寓意深长。

原贴:诗歌鉴赏 将进酒 我愿是一条激流 致橡树 登高 任选一篇鉴赏1500字 原创!!

非洲虎(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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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房龙《宽容》的摘抄,约1500字。

空谷尋走

你好,很高兴收到你的求助,希望你每天开心,学习进步!                                           一年四季的发现       春天来了,道路两旁的柳树发出了尖尖的嫩芽儿,地上也冒出了嫩嫩的小草儿。  春天的风是轻柔的,温暖的,轻轻地拂过田野,带着稀稀疏疏的小雨,田野里像铺上了一张青青的毛绒绒的地毯。  院子里的桃树开满了粉红粉红的花朵。       夏来了天,柳树变得茂盛,阳光穿透树叶,十分耀眼,像一面镜子在阳光下发出强列的光线,让我无法睁开双眼。  院子里的桃树长出了青青的,毛茸茸的小果儿,看得我情不自禁地流口水。池塘里荷花的样子千姿百态,像害羞的小姑娘,羞红了脸,躲在碧绿的荷叶下面,不敢出来打招呼。         秋天来了,柳树开始落叶,小草慢慢的变黄了,院子里的桃树结满了粉红粉红的鲜果,枝条都被压弯了腰。  田野里金灿灿的稻谷,一望无际,像金光闪闪的黄金。       冬天来了,纷纷扬扬的雪花漫天飞舞。柳树上压满了厚厚的白雪,枝条下吊着一根根冰条。院子里,屋顶上,菜园里,田野里到处都是皑皑白雪,踩在雪上会发出嘶嘶的响声。           我爱一年四季,更爱一年四季的景色。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有问题欢迎提问!。

原贴:写一篇作文。

joyce22

保尔。柯察金,出生于贫困的铁路工人家庭,早年丧父,全凭母亲替人洗衣做饭维持生计。12岁时,母亲把他送到车站食堂当杂役,在那儿他受尽了凌辱。他憎恨那些斯压究人的店老板,厌恶那些花天酒地的有钱人。   “十月革命”爆发后,帝国主义和反动派妄图扼杀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保尔的家乡乌克兰谢别托卡镇也经历了外国武装干涉和内战的岁月。  红军解放了谢别托夫卡镇,但很快就撤走了,只留下老布什维克朱赫来在镇上做地下工作。  他在保尔家住了几天,给保尔讲了关于革命、工人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许多道理,朱赫来是保尔走上革命道路的最初领导人。 在一次钓鱼的时候,保尔结识了林务官的女儿冬妮娅。 一天,朱赫来被白匪军抓走了。  保尔到处打听他的下落,在匪兵押送朱赫来的途中,保尔猛扑过去,把匪兵打倒在壕沟里,与朱赫来一起逃走了。  由于波兰贵族李斯真斯基的儿子维克多的告密,保尔被抓进了监狱。在狱中,保尔经受住了拷打,坚强不屈,为迎接白菲头子彼得留拉来小城视察,一个二级军官错把保尔当作普通犯人放了出来。  他怕重新落入魔掌,不敢回家,遂不由自主地来到了冬妮娅的花园门前,纵身跳进了花园。  由于上次钓鱼时,保尔解救过冬妮娅,加上她又喜欢他“热情和倔强”的性格,他的到来让她很高兴。保尔也觉得冬妮娅跟别的富家女孩不一样,他们都感受到了朦胧的爱情。为了避难,他答应了冬妮娅的请求,住了下来。    几天后,冬妮娅找到了保尔的哥哥阿尔青,他把弟弟送到喀察丁参加了红军。 保尔参军后当过侦察兵,后来又当了骑兵。他在战场上是个敢于冲锋陷阵的能干而且还是一名优秀的政治宣传员。  他特别喜欢读《牛虻》、《斯巴达克斯》等作品,经常给战友们朗读或讲故事。在一次激战中,他的头部受了重伤,但他用顽强的毅力战胜了死神。  他的身体状况使他不能再回前线,于是他立即投入了恢复和建设国家的工作。  他做团的工作、肃反工作,并忘我地投入到艰苦的体力劳动中去。特别是修建铁路的工作尤为艰苦;秋雨、泥泞、大雪、冻土,大家缺吃少穿,露天住宿,而且还有武装匪徒的袭拢和疾病的威胁。 在这一段时间里,他和冬妮娅的爱情产生了危机,冬妮娅那庸俗的个人主义令他反感。    等到在修筑铁路时又见到她的时候,她已和一个有钱的工程师结了婚。保尔在铁路工厂任团委书记时,与团委委员丽达在工作上经常接触,俩人逐渐产生了感情。但他又错把丽达的哥哥当成了她的恋人,因而失去了与她相爱的机会。   在筑路工作要结束时,保尔得了伤寒并引发了肺炎,组织上不得不把保尔送回家乡去休养。  半路上误传出保尔已经死去的消息,但保氏尔第四次战胜死亡回到了人间。病愈后,他又回到了工作岗位,并且入了党。  由于种种伤病及忘我的工作和劳动,保尔的体质越来越坏,丧失了工作能力,党组织不得不解除他的工作,让他长期住院治疗。在海滨疗养时,他认识了达雅并相爱。保尔一边不断地帮助达雅进步,一边开始顽强地学习,增强写作的本领。    1927年,保尔已全身瘫痪,接着又双目失明,肆虐的病魔终于把这个充满战斗激情的战士束缚在床榻上了。保尔也曾一度产生过自杀的念头,但他很快从低谷中走了出来。这个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并且没有丝毫写作经验的人,开始了他充满英雄主义的事业--文学创作。    保尔忍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先是用硬纸板做成框子写,后来是自己口述,请人代录。  在母亲和妻子的帮助下,他用生命写成的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终于在1934年出版了!保尔拿起新的武器,开始了新的生活。

原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内容概括1500字

RAKURAKU

保尔。柯察金,出生于贫困的铁路工人家庭,早年丧父,全凭母亲替人洗衣做饭维持生计。12岁时,母亲把他送到车站食堂当杂役,在那儿他受尽了凌辱。他憎恨那些斯压究人的店老板,厌恶那些花天酒地的有钱人。   “十月革命”爆发后,帝国主义和反动派妄图扼杀新生的苏维埃政权。  保尔的家乡乌克兰谢别托卡镇也经历了外国武装干涉和内战的岁月。红军解放了谢别托夫卡镇,但很快就撤走了,只留下老布什维克朱赫来在镇上做地下工作。  他在保尔家住了几天,给保尔讲了关于革命、工人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许多道理,朱赫来是保尔走上革命道路的最初领导人。 在一次钓鱼的时候,保尔结识了林务官的女儿冬妮娅。   一天,朱赫来被白匪军抓走了。  保尔到处打听他的下落,在匪兵押送朱赫来的途中,保尔猛扑过去,把匪兵打倒在壕沟里,与朱赫来一起逃走了。由于波兰贵族李斯真斯基的儿子维克多的告密,保尔被抓进了监狱。在狱中,保尔经受住了拷打,坚强不屈,为迎接白菲头子彼得留拉来小城视察,一个二级军官错把保尔当作普通犯人放了出来。    他怕重新落入魔掌,不敢回家,遂不由自主地来到了冬妮娅的花园门前,纵身跳进了花园。由于上次钓鱼时,保尔解救过冬妮娅,加上她又喜欢他“热情和倔强”的性格,他的到来让她很高兴。  保尔也觉得冬妮娅跟别的富家女孩不一样,他们都感受到了朦胧的爱情。为了避难,他答应了冬妮娅的请求,住了下来。  几天后,冬妮娅找到了保尔的哥哥阿尔青,他把弟弟送到喀察丁参加了红军。   保尔参军后当过侦察兵,后来又当了骑兵。他在战场上是个敢于冲锋陷阵的能干而且还是一名优秀的政治宣传员。他特别喜欢读《牛虻》、《斯巴达克斯》等作品,经常给战友们朗读或讲故事。在一次激战中,他的头部受了重伤,但他用顽强的毅力战胜了死神。    他的身体状况使他不能再回前线,于是他立即投入了恢复和建设国家的工作。他做团的工作、肃反工作,并忘我地投入到艰苦的体力劳动中去。特别是修建铁路的工作尤为艰苦;秋雨、泥泞、大雪、冻土,大家缺吃少穿,露天住宿,而且还有武装匪徒的袭拢和疾病的威胁。   在这一段时间里,他和冬妮娅的爱情产生了危机,冬妮娅那庸俗的个人主义令他反感。  等到在修筑铁路时又见到她的时候,她已和一个有钱的工程师结了婚。保尔在铁路工厂任团委书记时,与团委委员丽达在工作上经常接触,俩人逐渐产生了感情。  但他又错把丽达的哥哥当成了她的恋人,因而失去了与她相爱的机会。 在筑路工作要结束时,保尔得了伤寒并引发了肺炎,组织上不得不把保尔送回家乡去休养。  半路上误传出保尔已经死去的消息,但保氏尔第四次战胜死亡回到了人间。  病愈后,他又回到了工作岗位,并且入了党。由于种种伤病及忘我的工作和劳动,保尔的体质越来越坏,丧失了工作能力,党组织不得不解除他的工作,让他长期住院治疗。在海滨疗养时,他认识了达雅并相爱。保尔一边不断地帮助达雅进步,一边开始顽强地学习,增强写作的本领。    1927年,保尔已全身瘫痪,接着又双目失明,肆虐的病魔终于把这个充满战斗激情的战士束缚在床榻上了。保尔也曾一度产生过自杀的念头,但他很快从低谷中走了出来。这个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并且没有丝毫写作经验的人,开始了他充满英雄主义的事业——文学创作。    保尔忍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先是用硬纸板做成框子写,后来是自己口述,请人代录。  在母亲和妻子的帮助下,他用生命写成的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终于在1934年出版了!保尔拿起新的武器,开始了新的生活。

原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内容概括1500字

Leo^zach

呵呵,你是河大动画专业的吗?叫啥名字哪个班的啊?魏老师布置的作业你就这样对待啊.不过也好,你帮我也找到了材料,我正发愁该咋整呢!

原贴:求一篇文章,找一部欧美动画经典大片,从中分析经典情节模式,不少于1500字。要原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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