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文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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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读书,多看一些关于写作的书籍,从中找到自己缺少的地方,淬炼自己的文笔,但是有时候也不需要多华丽的词藻,而是发自内心的去表达,多思考,多观察生活中的小事,感动的事情往往不会是轰轰烈烈的,而是渗透在生活中的,需要我们用心去发现,感人的小说,只有你自己感动了,别人才能感动。

原贴:如何写出一篇感人的短篇小说?

Jasmine

妹妹,你是坠入凡间的天使 貌似是这个名字 很感人的拉

看完后忧郁了好几天

原贴:求一篇感人到喷屎的微型小说

从哪里来,把它用在最紧要的地方吧。好心人。”

走出邮局,他长长地吁了口气。到学校快一个月了,妈还病着么?唉,妈怎么就不听劝呢?不能怕花钱就不治病呀!爹竟帮妈说话,难道没看见妈病痛的样子么?以后会治,总是以后,以后是哪一天呢?他叹了口气。

来城里上学时,爹非要把最后的五十元钱再给他带上。那怎么行呢?我带得已经够多了。你说别人家的孩子一学期花多少,这哪能比呢?我不是他们,咱家也不是别人家呀。真的够了!爹,你别难过,妈看见又要流泪了。我会吃好的,会看护好自己,会常给家里写信。他眼里闪着泪花,扭头看看身边,行人匆匆,没有人注意他。

原贴:写一篇微型小说

xumiaomei

巴金的《星》,我朗诵过,效果还不错。

星》作者:巴金

在一本比利时短篇小说集里,我无意间见到这样的句子:

“星星,美丽的星星,你们是滚在无边的空间中,我也一样,我了解你们……是,我了解你们……我是一个人……一个能感觉的人……一个痛苦的人……星星,美丽的星星……”

我明白这个比利时某车站小雇员的哀诉的心情。好些人都这样地对蓝空的星群讲过话。他们都是人世间的不幸者。星星永远给他们以无上的安慰。

在上海一个小小舞台上,我看见了屠格涅夫笔下的德国音乐家老伦蒙。他或者坐在钢琴前面,将最高贵的感情寄托在音乐中,呈献给一个人;或者立在蓝天底下,摇动他那白发飘飘的头,用赞叹的调子说着:“你这美丽的星星,你这纯洁的星星。”望着蓝空里眼瞳似地闪烁着的无数星子,他的眼睛润湿了。

我了解这个老音乐家的眼泪。这应该是灌溉灵魂的春雨吧。

在我的房间外面,有一段没有被屋瓦遮掩的蓝天。我抬起头可以望见嵌在天幕上的几颗明星。我常常出神地凝视着那些美丽的星星。它们像一个人的眼睛,带着深深的关心望着我,从不厌倦。这些眼睛每一霎动,就像赐予我一次祝福。

在我的天空里星星是不会坠落的。想到这,我的眼睛也湿了。

原贴:找一篇感人适合朗诵的短篇文章不要诗歌

galsi

多短,上交是交作业吗?

原贴:写一篇短篇小说

本田GUI佑

读罢《白夜行》,感到相当的受触动,这样震撼的书并不是那么多的。从傍晚开始,我一直通宵到早上读完。之后又回味良久,很想找人讨论讨论,于是就上了豆瓣跟百度白夜行贴吧,看到了大家的热烈讨论(虽然有些文字已经是在两三年前留下的了)。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我的理解似乎有些另类,几乎不曾遇见与我观点极为相似的同学。对于小说,大家几乎一致认为基调是黑暗的,绝望的。争论的焦点基本集中在一些书中没有明确说明的问题。

(剧透严重,还没有看过书的人请先不要往下看。另外,这里讨论的仅仅是原著小说,不包含电视剧,因为电视剧对小说本身进行了大量的改编。仅看过日剧的同学请不要误解。)

经常提及的问题是:

1 雪穗爱亮司吗?

2 亮司爱雪穗吗?

3 雪穗爱一成吗?

4 雪穗出于什么原因要加害江利子?

5 亮司是否付出了太多而雪穗是否在利用亮司?

6 雪穗和亮司想要的是什么?

7 雪穗的“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亮司的想要“在白天走路。”

这两句话怎么理解?

8 为什么已经过了15年的时效追诉期,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

9 全文最后一句,为什么“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问题主要是这么一些吧,其他“雪穗是否能被理解”,“亮司是否能被原谅”等等属于个人主观认识了。

从我理解的角度,试着回答这些问题。

雪穗是爱亮司的,亮司也是爱雪穗的! 东野圭吾所写的其实是一本关于爱的小说。

事实上,在他们两人的灵魂中,除了这点爱,几乎也不剩下什么别的了。这是一种爱,但并不能单纯的称为“爱情”。 书中,老警察对此的看法是,他们两人是一种“互利共生”的关系。老警察的看法并不错,但这是站在他的立场上的观点,是片面的,用他的话说,他们两人是枪虾和虾虎鱼。但他们并不只是互相利用的,他们之间的羁绊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爱。

关于这种爱,书中有一些地方隐晦的提到了。雪穗给亮做的绣着RK的袋子,雪穗给她的店起名叫R&Y,亮司做的男孩女孩牵手的剪纸等等。

但我觉得最重要的一个地方是在整部小说的结尾。“雪穗像人偶般面无表情。她冰冷地回答:‘我不知道。’”“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背影犹如白色的幽灵。”还有那句被争论最厉害的“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很多人说,正是因为读到了结尾的这几句话,才感受到一种冰冷的寒意,才无法原谅雪穗。还有人说,正是为了不辜负亮的牺牲,雪穗才一次都没有回头,在她那幽灵般的背影后面,一定是一张泪流满面的脸。

但我的想法不是这样的。我们可以这样试想一下,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店铺女老板,突然发现有人死在了自己的店里,应该是一种怎样的反应呢?恐惧,担忧,惊慌,愤怒甚至一丁点的好奇——这些不该是正常的反应吗?那这时候,这个女老板脸上的表情应该是怎么样的呢?

“她脸色铁青,用微弱的声音说:‘我是店长滨本。’”

Bingo!这才是正常的反应。铁青的脸色说明了担忧,惊慌和厌恶,微弱的声音说明了害怕。雪穗这个叫做滨本的部下的反应是对的。换言之,像人偶般面无表情,再冰冷的回答,这种反应反而是让人起疑的,太过于冷静了。但雪穗不是个表演天才吗?整本书中,她不是时时刻刻都表演的恰到好处,不露丝毫破绽的吗?对她来说,表现出恰当的惊慌,不是轻而易举的吗?还有一次都没有回的头,在这种情况下,离去时忍不住好奇跟担忧,回一两次头,看一两眼,不也是正常的反应吗?难道就因为回头看了一眼,别人就会识破两人早已认识吗?

我们先来解答下之前列出的最后一个问题,雪穗为什么一次也没有回头。整本书中,雪穗的表现永远是温柔的,是体贴的,是得体的,即使委屈跟哭泣,也是能做到以假乱真的。但她就是没有表现过这种冷漠。实际上,情感的表露是对情感的掩藏,冷漠的神情才是对情感的展现。对雪穗来说,亮司的爱就是她黑夜中唯一的一点光。也就是她最后残存的一丝人性和一点点灵魂。正是因为他们彼此之间有着深入骨髓的爱,所以亮司的死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使得她没有办法再做作的表演出惊慌的神态。但是亮司的死也带走了她最后的那一点灵魂。也就是在亮司死去的瞬间,雪穗的灵魂也死去了。所以,当雪穗离开的时候,她的背影就像个幽灵。不,她已经变成了幽灵,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不再有留恋,不再有人性,不再有灵魂,不再有爱。这样一个幽灵雪穗,当然不会再回头。

但雪穗为什么还要离开呢?为什么还要否认她和亮是认识的呢?她还要做什么事呢?她还想要什么呢?

那这里来回答一下第六个问题,雪穗和亮司想要什么呢。

表面看来,雪穗想要的东西很多。金钱,名誉,地位,权利,家庭,别人对她的尊敬,对她的爱慕,对她的嫉妒…… 但其实她要的只是一样东西——她要她小时候没有的东西。她要补偿的都是她小时候所欠缺的东西,加倍的补偿,加一百倍的补偿。但是实际上,她要的也并不是这些东西本身。比如金钱,那是用来享乐的,但雪穗敛聚了那么多钱,我们却没看到她花用;权力和地位,那是可以向别人发号施令,颐指气使的,但雪穗始终表现的谦卑有礼;别人的爱慕与嫉妒,那是可以获得心理上的满足的,但雪穗也没有陶醉其中。那她究竟是为了什么?

雪穗所要的仅仅是“夺取”。

不知大家有没有见过守财奴。不停的敛财的人并不叫守财奴,不停的敛财却不肯拿出来享乐的人才叫做守财奴。守财奴所执着的其实不是钱财,而是敛财,是敛聚。我们多数人身上或多或少的都有类似的心理,比如攒了好久好久的钱,拿去买一件贵重的物品。买到手后过一段时间,你可能会觉得真正带给你快乐的不是这个东西本身,而是付钱买下时那种瞬间的巨大快感。

雪穗所要的仅仅是“夺取”。她的生命里几乎没有灵魂,只有两样东西:“夺取”和对亮司的爱。

说到这里,来插入回答下第三个问题,雪穗爱一成吗?(等下再说亮司要什么)

这也是一个争论极大的问题。有人说爱,有人说不爱,有人说只是喜欢,还有人说那是“青春期少女懵懂的爱情”。 天!

这也太小看雪穗了,雪穗是那种有“青春期懵懂爱情”的人吗?雪穗对除了亮之外的所有人,没有“爱”这个功能。那如何解释雪穗的行为呢?

回想一下雪穗与一成刚刚相识的时候,别的男生都为雪穗而倾倒,都粘着雪穗,只有一成,也许是因为见多了大家闺秀,反而对江利子情有独钟,冷落了雪穗。对雪穗来说,幼年时的一幕重现了,不被重视,不被尊重,不被爱慕。而她要做的就是“夺取”,夺取一成对她的尊重,爱慕。

这里顺便回答下问题四,雪穗为什么要加害江利子。

这不是出于嫉妒,也不是出于怨恨,对雪穗来说,她可能根本就没有那种感情。我们有时候说某人“没有人性”,其实一般来说并不是他真的没有人性,而是该人展露出的多是人性恶的一面。而雪穗是真正的没有人性,不仅没有人性中好的一面,同样没有人性中坏的一面。嫉妒也罢,憎恨也罢,这都是人性恶的一面的感情,而雪穗是没有的。所以她让亮司加害江利子,以及之前加害都子,都是为了一个目的,铲除在她“夺取”道路上的绊脚石。

有人说雪穗与一成在守灵时候的暧昧说明了什么什么。

在我看来,这说明了雪穗继续她夺取一成爱慕的行动,同时可能说明了雪穗对一成已经动了杀心。一成之前怀疑雪穗,所以找侦探今枝来调查雪穗。借给侦探的限量版卡地亚手表却露了马脚,被雪穗一眼看穿。侦探也因此被亮司用氰酸钾杀死。那这个时候雪穗对一成一番做作,目的不是呼之欲出。

再来看看亮要什么。

亮要的是“赎罪”。

当亮在那个布满灰尘的房间里看到那不堪的一幕的时候,他崩溃了。当他把剪刀插进父亲的心脏的时候,他的灵魂也逝去了。他当时本该调转剪刀刺进自己的心脏。但他发现还有雪穗。他要向雪穗赎罪,赎他父亲的罪。

于是亮司的生命中也只剩下两件事,“赎罪”和对雪穗的爱。于是亮司开始了他对雪穗的赎罪:尽一切可能满足雪穗的“夺取”。 只要是为了这个目的,任何人都是可以伤害的,任何罪行都是可以做的。而雪穗不断的夺取其实也是不断的在给予亮赎罪的机会。

这样也就可以回答第五个问题,亮司是否付出了太多而雪穗是否一直在利用亮。

没有,他们两人一直在做自己的事,同时这也是为对方做的事。两人是一样的,同一的。

书中有一段描写侦探跟踪调查化名秋吉的亮司的情节。“这个人活着到底有什么乐趣?简直孤独得要命。”这是今枝对亮司的感叹。

是的,亮什么都不需要,因为他也几乎没有了灵魂,没有了人性。那些一般人的感情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他也不懂得去享受这些东西了,他只有赎罪。终其一生的赎罪。在小说的最后,那把剪刀刺进了他的心脏。十九年前就该刺进去的剪刀,十九年后终究还是刺了进去。亮司用死完成了他的赎罪。

十九年?是的,小说的最后已经过去十九年了。雪穗和亮司也已经三十岁了。那问题八就是为什么已经过了15年的时效追诉期,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

他们真的是想要走到一起吗?

回答这个问题要同时来看看他们两人仅有的吐露心声的两句话。

雪穗:“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亮司:想要“在白天走路。”

太阳是什么?有人说是社会的容纳。我觉得不是。

太阳是“人性”。 我们每个人头顶上都有太阳,即使是很多作恶多端的人。因为恶也是人性的一部分。但雪穗和亮司的头顶上没有太阳。他们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没有了太阳。而他们对彼此的爱代替了太阳,成为他们唯一的光。这种爱也是他们残存的最后一丝人性,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爱,他们还可以继续走下去,他们还可以称之为“人”。

想要“在白天走路。”

这句话我们一开始就理解错了。

在《飘》的结尾白瑞德有一段很著名的话:“思嘉,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感谢挨斯米的七个在二十七楼的回复)

所以这句话并不是说想要在熬过了十五年的追诉期后,两个人在一起幸福的平静的生活。而是一种不可能的奢望:一切都不曾发生,桐原洋介的兽行,亮的弑父,雪穗的杀母,以及之后的所有的罪行。一切都不曾发生,那么亮司跟雪穗只是两个普通的孩子,他们头顶上有太阳,他们牵着手,在白天散步。

而现在,失去了大半灵魂的他们已经不会享受幸福了。一个要不断的“夺取”,一直到死。一个要不断的“赎罪”,一直到死。

但他们还保留着一丝的灵魂,他们彼此的爱,就是他们还身为“人”的原因。

所以说,东野圭吾所写的其实是一本关于爱的小说。小说最后,亮的死带走了雪穗的灵魂,当爱消失的时候,故事也就结束了。

原贴:要一篇读书笔记。要文艺感人。800字以上。

蓝孔雀

1、近年来中国最精彩的写实小说,全文八个字:此地 钱多 人傻速来据说是发自杭州市宝石山下一出租房的汇款单上的简短附言,是该按摩女给家乡妹妹汇款时随手涂鸦的,令无数专业作家汗颜! 2、最短的幽默小说 《夜》男:疼么?女:恩!男:算了?女:别!3、一次短篇小说大赛规定作品要涉及政治,宗教、性以及悬念。结果得金奖的小说是这样的:上帝啊,女王怀孕了,谁干的?4、世界最短科幻小说:最后一个地球人坐在家里,突然响起了敲门声。5、世界最短恐怖小说:惊醒,身边躺着自己的尸体。6、世界最短黑帮小说:穿上马甲,别让人认出来。7、世界最短童话:癞蛤蟆娶到天鹅喽!8、世界最短寓言:蚂蚁累死了,蚁后还那么胖。9、中日短篇**小说对比(中国)男:疼吗?女:嗯男:算了女:别(日本)女:哥,你比爸强多了男:妈也这么说10、据说这篇小说表现了女性意识觉醒:男:请你吃饭 女:改日吧11、反贪反腐小说领导告诉男部下:要提前(钱)申请领导告诉女部下:日后再说12、爱情暴力小说:题目别每天纠缠着我要我负责任把孩子生下来然后结婚让你变成你老妈那样的女人正文:“啪。”

原贴:写一篇微型小说

新鲜的感觉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文章仅供参考!O(∩_∩)O 一杯白开水 一杯白开水轻轻地推开窗,你看到了什么?天地日月,草木精华。一杯白开水,清澈透明,深吸一口热气,春之润、夏之热、秋之爽、冬之寒,便瞬间全都体会到了。年轻人喜欢喝咖啡,因为浓郁;中年人喜欢喝茶,因为清香;老年人喜欢白开水,因为可以照见他人。 一杯白开水,极其普通,却让你透过它,看到了整个世界。手捧一杯这样的水,若在清晨轻轻呷一口,淡却微甜,就像清晨的甘露,滴在叶尖。那是妈妈的爱呀,你可看得见?那是如高山上绽放的雪莲一般纯洁,山谷中流过的小溪一样深沉的爱!是谁在我们最深的心底轻轻呼唤着我们的降临?是谁在我们的每一寸肌肤上,播种下无私的关怀?“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样的水,是日月捧出的精华,是花雨酿造的琼浆。在焦渴中,这是任何饮品都无法替代的。透过这穿越时空的水,还有一双老师们渴望的双眼,当一颗幼苗破土而出,便会有千千万万的园丁为她忙碌。沿着校园的青石路,顺着熟识的杨柳路,你可看见,初入学的小芽已经长得健壮青翠。 ァ耙恢Х郾剩二尺讲台,三句真理。”一点一滴,滋润心田。透过一杯白开水,看到的是整个大千世界。春风夏雨,秋实冬雪,草木虫鱼,飞禽走兽……而自我,多么渺小!我曾在山坡上放飞风筝,然而却比不过天上的飞鸟;我曾在山谷中饮用泉水,但鱼儿却更为自由;我曾试着离开家门,却从未离开过爷爷的视线,奶奶的叮咛。这一切,原来是爱。没有爱,哪有千人万人为你操劳;没有爱,你又怎能为千人万人挂念?我爱这一杯白开水,所有的人都清清楚楚地站在面前。不要咖啡的浑浊而扰动,不要茶叶的障目而忘己,更不要汽水的沸腾而自大。就是这样的白开水,清淡无味,但我却可以品出千种滋味,是甜、是酸、是苦、是辣,是别人的爱,别人的情,别人的关怀,也是应当付出的回报,应当付出的真心。狂妄的人,自负的人,都看不到这世界上的其他人。“山外青山楼外楼”,看到别人,才能提醒沉睡中的自我!白开水,果然是醒人良药,睁开眼,看世界,关怀自己,关心他人。

原贴:找一篇感人适合朗诵的短篇文章不要诗歌

Mike Wazow

首先,我们要有写小说的意识,建立一个专门的文件夹用来写小说吧!记得取一个美好的名字哦!

然后要选一个好一点的文字编辑器啦!比如WPS就很不错哦! 编辑页面什么的都很方便呢!

如果小说的内容是真实的,可能会更好写,更容易打动人心哦!当然,也可以编造,但是要真实一点才能引起共鸣。你可以写自己的故事,也可以写别人的故事~要知道哦,小说源于生活。

有的孩子会不会在名字上面脑袋疼呢?其实很简单啦!不一定要很唯美的名字,有的时候,平实一点,可能更加让人入迷呢!看看周围的人,有没有激发你的灵感呢?陆琪、苏墨等等,这样的是不是都适用呢?

最后就是要坚持咯,一天一天,一章一章,一节一节,一篇一篇。只有坚持,才能把一个完整的故事写出来。码字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就要看你自己怎么做咯。

用心去写这些故事,不要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写到动情处,自然感动人。

原贴:怎么把短篇小说写的感人?

ying723

我之前有回答过类似的问题。但写小说一定要列个纲。再就是伏笔和矛盾冲突,才有趣。最好的当然是欧亨利式结尾。

原贴:怎么写一篇小说?

cjjch

好,可以帮我写一篇短篇小说吗,如果方便的话,可以吧QQ告诉我吗?504*428=967你也可以加我,

原贴:写一篇短篇小说

菊子

深深印度洋底,我的爱人 文 /不见题诗纪阿男

原贴:求肋感人的网络文学一篇

耍赖小妞

靠爱发电,没有爱千万别写,写作是很痛苦的,你要想好想写一个什么题材的故事,玄幻,校园,修仙,设定一个有特点的主角,不着痕迹的给主角金手指,每一个部分写一个大钢。

原贴:怎么写一篇小说?

oo墨痕oo

我还有一个苹果

推开尘封已久的大门。彼得还在思索着母亲的言语“去你祖父的房间寻找你人生最重要的东西吧”彼得是一位年轻的大三学生,却因为年少年狂的原因让他迷上毒品。这天和母亲最后一次争吵。母亲却是出其的平静,另外还给于他少许能让他得到快感的金钱。却只说了这一句话、

祖父的房间里充满了灰尘,但所有东西却是整济。工整,显然祖父是个爱干净的人。彼得在房间里左翻右瞧却找不到任何特殊的东西。最后在祖父的一个抽屉里发现了祖父的日记。前面写的一些都是生活琐事。最后一篇却是这样一个题目绝忘时的生命

1915年3月4日 晴

这星期未准备享受我人生的最一次挑战成功带给我的激情。却在到达目的地的前天晚上,发生了最大的沙尘风暴。所有东西都不见了,导游也不见了。一望无尽的沙尘中只有孤单我一人。黄色的。除了黄色的还是黄色的沙。当黑夜星空到来时。最后身上水瀼中的水已尽完了。】

。。。。。我现在有事

原贴:写一篇小小说

zhengya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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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要一篇读书笔记。要文艺感人。800字以上。

肥蕉

海伦.凯勒。只活了88个春秋,87个没有光明孤独的岁月……在名人名言中有一句是这样写的: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是海伦.凯勒-—马克.吐温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盲聋哑的人,竟毕业在哈拂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因处处奔走建起一家又一家慈善机构。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19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

刚读到书名时,我还单纯的以为它仅仅只是写自己的生活,可读后的感受并非那么简单,让我心中更充满了勇敢去接受生活的困难,去挑战生命极限的勇气,读懂了要用爱心去拥抱世界!春风化雨的沙莉文老师,经历了各种各样的灾难,顽强不屈的她坚持到了最后.小时侯,不知何种原因自己的眼睛一天天走向了黑暗,不止看过了多少医生,要不是没有进展,要不是越看越坏……一眨眼,自己就长大了,还当上了海伦·凯勒的老师. 文章主要分五部分,其第参部分:走出黑暗与寂静,令人惊叹不已.文章主要是从大学二年级开始一直到40岁.我觉得这里的起端是从自己的作文被妇女报买去,而因自己想不出该怎么写开始的.也许是自传,我怎么也读不出里面的中心点是什么.但是主人公的思想感情却令我感动.慈母去世,让她陷入伤心,也使她回想起童年时母亲对她的无微不至的母爱,勾起了她对自己年幼无知时做的一切后悔事.也看出了她跟母亲之间的亲情,就像自己的心灵窗户——眼睛一样是不可分割的.

回想起这本书,没想到19世纪的生活是如此的艰辛,我决定,长大后一定要做一个像沙莉文的老师,哺育更多的人才!

在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后,我深深地被了海伦·凯勒坚强不屈的精神感动了。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说过海伦·凯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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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我读到了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在十九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海伦.凯勒。只活了88个春秋,87个没有光明孤独的岁月……在名人名言中有一句是这样写的: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是海伦.凯勒-—马克.吐温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盲聋哑的人,竟毕业在哈拂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因处处奔走建起一家又一家慈善机构。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19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

刚读到书名时,我还单纯的以为它仅仅只是写自己的生活,可读后的感受并非那么简单,让我心中更充满了勇敢去接受生活的困难,去挑战生命极限的勇气,读懂了要用爱心去拥抱世界!春风化雨的沙莉文老师,经历了各种各样的灾难,顽强不屈的她坚持到了最后.小时侯,不知何种原因自己的眼睛一天天走向了黑暗,不止看过了多少医生,要不是没有进展,要不是越看越坏……一眨眼,自己就长大了,还当上了海伦·凯勒的老师. 文章主要分五部分,其第参部分:走出黑暗与寂静,令人惊叹不已.文章主要是从大学二年级开始一直到40岁.我觉得这里的起端是从自己的作文被妇女报买去,而因自己想不出该怎么写开始的.也许是自传,我怎么也读不出里面的中心点是什么.但是主人公的思想感情却令我感动.慈母去世,让她陷入伤心,也使她回想起童年时母亲对她的无微不至的母爱,勾起了她对自己年幼无知时做的一切后悔事.也看出了她跟母亲之间的亲情,就像自己的心灵窗户——眼睛一样是不可分割的.

回想起这本书,没想到19世纪的生活是如此的艰辛,我决定,长大后一定要做一个像沙莉文的老师,哺育更多的人才!

在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后,我深深地被了海伦·凯勒坚强不屈的精神感动了。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说过海伦·凯勒。”

出身19个月就成了聋子和瞎子,连说话都困难的海伦·凯勒,当她完全失去了活着的信心。就在这时,她认识了莎莉文老师,莎莉文老师来到她的生活中,使海伦·凯勒似乎感受到了生命是什么,发现生命,观察生活。于是她克服种种困难,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毕业,为世界慈善事业做出杰出的贡献,用心写字,让世界震惊。

失明的海伦,能发现这么多东西,而健康的我,却常常忽略生活的美。

假如我只有三天光明的时间,我会用我的眼睛做什么呢?我没有失明过,不懂得黑暗的世界是什么样的,于是,我闭上眼睛,在屋子里走。

当我闭上眼睛的第一秒,我的心不知为何突然凉了下来。我感觉世界由明朗一下子变得漆黑,心里就没了数,显得很不安稳。当我准备向前迈一步时,我却发现平常满不在乎的走路现在也变得如此困难,我发觉我不敢迈,我害怕,害怕自己会摔倒,害怕什么东西会碰到自己,伤害到自己。这还算好的,我还可以用耳朵听,但凯勒呢?她既看不见,也听不见。那她面临多大困难,面临多大危险,我们怎能知道,怎能了解,又怎能体会!

我们生在福中不知福,既能看到充满阳光的世界,又能听到各种美妙的声音。我们还有什么遗憾呢?我们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我想:虽然凯勒看不见,听不到,但在她心里也有她自己想象出的世界,那是凯勒的世界,它只属于凯勒自己。我相信她的世界也会充满阳光、充满笑声。海伦的一生,是在黑暗中度过的,却给人类带来了光明的一生。她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命运的勇气,给世人留下了一段永不遗忘的凯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美国作家海伦?凯勒写的,我想这位作家同学们一定非常熟悉吧。她是一位了不起的女性,她很小的时候既聋又哑还盲。也许大家都不会相信,正是这个残疾的女孩子竟创造了许多不可思议的奇迹。她不仅学会了多种语言,还考进了剑桥大学。她就是用这种惊人的成绩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敬仰。

海伦写这篇文章,就是因为自己看不见多姿多彩的世界,却又是那么想看一眼这个她生活的地方。所以她非常羡慕那些有一双明亮眼睛的朋友,希望他们能好好珍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写出了一个失明者对光明的无限渴望。哪怕只有三天,短短三天,她也一定会加倍珍惜,她也能在这短短的三天做出许多事。那么,大家想一下,我们这些耳聪目明的人,不要说三天,就是三十天,三百天-----甚至更多的时间,大家又是怎样安排的呢?假如说什么时候我们只有三天光明了,过了三天的期限我们再也不能看到美好的世界,那会发生什么情况?大家一定会说:“我们要抓紧时间,把各门功课做好,把要做的事情做好,把时间安排的井井有条,一分一秒都不能轻易地浪费。”

对啊!同学们,为什么要到失去时才去醒悟,才去叹息,才会觉得光明实在太宝贵呢?连海伦?凯勒都可以在黑暗中探求光明,摸索寻找正确的人生之路,我们这些正常人又何尝不可?我希望大家读了这篇文章后,好地学习,好好地生活,合理安排时间,不轻言放弃,不轻易被击倒,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这样才不会辜负了上帝赐予我们的明亮眼睛,和一切美好的东西。不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才会无限留恋,才觉得光明的宝贵。

是的,珍惜现在,珍惜每时每刻,应该是我们真正需要做的。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十九世纪有两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最近我读了一本关于海伦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心被海伦的精神深深的震撼了!

在书中,海伦说:“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的确,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正是知识使海伦创造了这些人间奇迹!

海伦是不幸的,但她又是幸运的,正是因为有了知识,她才如此幸运。在她19个月失去视觉和听觉后,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这个的幼小生命不知道如何排谴与世隔绝的孤独感,她古怪、粗暴、无礼,直至她的莎莉文老师走进了她的生活,教会她认字,才使她张开了心灵的眼睛,得以与人沟通。一接触到了知识,孤独的海伦意识到只有知识才能铺就一条通向光明之路。当海伦感悟到“水”——这个她所认识的第一个字后,便开始了对知识、对世界强烈的渴求,开始了迫不及待地认字、阅读,像一块海绵不断地从生命本身汲取知识。对知识的渴求,使她在常人难以想象的单调和枯燥中竟然学会了德语、拉丁语、法语等多国语言,阅读了多部文学和哲学名著,吸取着那些伟人和智者的思想精髓。她把学习比做攀登奇山险峰,跌倒了再爬上去,每得到一点进步,就有一份鼓舞,逐渐看到更为广阔的世界,直到璀璨的云端、蓝天的深处、希望的顶峰!这些知识,像一道道彩虹,点亮了海伦心中的灯,照亮了她的内心世界,也架起了海伦和这个世界沟通的桥梁!

书中,海伦用细腻的笔触,对大自然景色的描写,使人很难相信出自一位盲聋人之笔;她去骑马、划船、游泳、划雪橇,甚至独自一人月夜泛舟,用心去领略月下荷塘的美景;她去参观博物馆,“听”音乐会,甚至去“欣赏”歌剧......我相信她一定是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命。她远比我们这些正常人活得幸福、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是知识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使她能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是知识使她产生了一种的信仰:现实环境固然可怕,但人类应该抱持希望,不断奋斗。生命的意义何在,人生的价值何在?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我们似乎从未想过或不敢想象未来的世界,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工作,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过去的日子不再重现,当我们回首往事,是否值得留恋?是否值得纪念?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用知识点亮自己心中的灯,我相信,这个世界将是一片光明!

海伦,用她艰难却幸福快乐的一生,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她的一生是人类的奇迹,她的自传,使我汗颜,也使我警醒。

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只有聋人才珍惜失而复得的听觉?只有盲人才珍惜重见天日的幸福?让我们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去充实生命、去享受生活!海伦说:“我努力求取知识的目的在于为社会人类贡献一点力量。”

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能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一个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社会的人。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海伦.凯勒一样,在有生之年把对知识的渴求,看作对人生的追求,每天都抱着这种追求,怀着友善、朝气、渴望去生活,我们的人生将会增添多少欢乐、多少幸福啊!

海伦的一生,是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生,她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给世人留下了一曲永难遗忘的生命之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读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的朋友一定会被作者的坚强、奋斗、乐观与勇气深深感动。如果你还不了解作者海伦凯勒,那么就让我来向你作介绍吧。

海伦凯勒原来是位健康活泼的小女孩,在19个月大时,因一场急病导致失明、失聪和失语,从此小小的海伦凯勒变得暴躁、任性和孤独。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心与耐心、曾经接近失明、当时只有20岁的莎莉文老师费尽心思的引导下,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从此,海伦凯勒求知若渴,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在莎莉文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将仔细端详自己的莎莉文老师、亲人、朋友,还有环视自己生活的环境;到森林进行一次远足,放纵一下自己的眼睛;到博物馆对世界的历史与未来、人类进步的奇观作匆忙一瞥;看看黎明时由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到剧院或电影院享受色彩、优美和动作的完美结合;浏览城市中令人敬畏的建筑艺术;漫步在大街、公园,瞧瞧万花筒般五光十色的景象……“我的眼睛不轻易放过一件小事,它争取密切关注它所看的的每一件事物。”“此后,我摸到每件物品,我的记忆都将鲜明地反应出那件物品是个什么样子。”

这三天对于海伦凯勒真的是奢望。而我们已经拥有了三千多天的光明,让我们反省一下,我们是否都充分利用这天赋的五官和四肢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和生活的美好了吗?“善用你的眼睛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灾难。”

的确,我们太幸运了,我们拥有美好的一切——健全的体魄、良好的学习环境、优秀的老师……从今天起一定抓紧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光阴虚度,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海伦凯勒那样,不埋怨、不放弃,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奋发学习,以微笑面对厄运,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以杰出的成就显示生命的价值!

原贴:要一篇读书笔记。要文艺感人。800字以上。

昔_冢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保尔 柯察金那顽强的品格多么令人钦佩!如果你读了这本书,就会明白具有钢铁品质的人是“大写”的人。 保尔一生十分坎坷,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他还坚持写书,对自己毫不顾惜。书中写道:他呕心沥血写的稿件丢失了,多么令他灰心失望啊,但他重新振作起来,用顽强的毅力完成了巨著。书中有段名言脍炙人口:“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该为碌碌无为而悔恨……。”保尔可谓强者的化身。 对照保尔,想想自己,感到脸上一阵阵烘热。记得今年大年初一,家家户户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我家却十分冷清。爸爸工作繁忙出差了,妈妈因病卧床不起。听着孩子们在外面的嬉闹声,我的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片刻就“簌簌”落下眼泪来。妈妈见我落泪了,指着床头的书说:“轩轩,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你看完了吗?”我再次把这本书翻阅,保尔的形象又浮现在眼前。对,我该做一个坚强的男子汉!我应该为家人分忧解难,决定下厨做饭菜。妈妈脸上露出了笑容,紧紧拉住我的手说:“你真是咱们家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啊!”我指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说:“是它教会我的!” 每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每当我受挫折而落泪时,我就会想起保尔那高大的身影,要把自己炼成一块真正的钢铁!

原贴:要一篇读书笔记。要文艺感人。8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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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最感人的短篇小说) 浙西山区有一个地方叫胡家窑,自清末以来就以出勤劳能干的保姆著称。那一带山深路险,土地贫,山民们生计艰难,这大概是造成当地妇女大量外出,到沿海一些富裕地方给人家当女仆、女佣直至现在称之为保姆的主要原因。 胡家窑的保姆除了勤劳能干外,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对主人家忠心耿耿。 胡林香,胡家窑小溪村人,家境十分贫穷。她20岁那年丈夫在出山卖柴途中失足坠崖身亡,当时她已有身孕,但因过度的悲伤和操劳而不幸流产。她孤苦伶仃的在家熬了两年后,终因生活所迫,不得不走上外出给人家当保姆的路。 她的第一个主家是浙东某市的一个大富商,她在他们家一待就是10年,带大了富商家的一个小姐和两个烧碱业。胡林香自己没有儿女,她将自己全部的感情都给了这三个孩子,给他们分别起小名叫大林、二林和小林,对他们百般疼爱和合乎,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她的勤劳能干和忠诚也赢得了富商夫妇的信任,他们将家中的许多事务都托付与她,把她当作家中的一员看待。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着,到解放前夕,富商夫妇突然决定要举家逃往台湾。临走前他们与胡林香商量,请她留下来保管一批财物。说此去吉凶难料,他们要在家乡准备一条退路,万一将来有什么意外,也好回来靠着这批财物重振家业。他们留下的财物包括大量的银元、金条和一些珍贵的珠宝首饰。富商夫妇说这些东西十分珍贵,眼下时局混乱、人心险恶,只有让她来保管才可放心。 胡林香含泪接受了主家的重托,她发誓为了大林姐弟,自己就是舍命也要守住这些东西,决不让它们有丝毫的损失。 富商一家走了,胡林香像是被人摘走了心肝,守着那座深宅大院痛哭了一场。后来她记起了主家的重托,心中又燃起了希望,相信自己只要守住了这些财物,就会有重见孩子们的那一天。于是,她用厚实的布做了一条宽腰带,将那些珠宝首饰都密密的缝在腰带里,再紧紧的捆在自己腰间。那批银元和金条她分成几次悄悄的运回到胡家窑,全都埋在自家房中的床铺底下。 藏好了那些珍宝财物后,她在家中整整等了9年。她节衣缩食,俭省的一根咸菜也要吃上两天。每天一有空闲她就作在门口向东眺望,口中反反复复的念叨:“大林二林小林,你们在哪里呢?”有好心人劝她再找个婆家,不要太苦了自己,她谢绝了;也有人劝她再投一个主家,她也托病谢绝了。她在一心一意的等着大林姐弟们回来。直到后来她自己的积蓄都用完了,为了不动用主家托管的财物,这才不得不锁上家门,又一次走上了外出给别人当保姆的路。 她的第二个雇主是浙东某军区的一个姓周的参谋。正巧,军分区司令部就设在原来富商家的那个大院里。胡林香因为思念孩子,又走进了那个大院,在周参谋家当了保姆。 她在周参谋家整整待了28年,周参谋从军分区参谋一直升到军分区的司令,期间多次调动搬家,夫妇俩一直舍不得让胡林香走,她带大了他们的5个孩子,接着又帮着带周司令的两个孙女。28年来,她只求周司令办过一件事,就是托人关照胡家窑自己的家,她说自己以后还要回胡家窑去,别让人毁了她的那两间茅屋。 1988年,周司令退休要回青岛,夫妇俩一再劝说她一起走,到青岛去共度晚年,说青岛的条件和气候都比南方要好,是个养老的好地方。但是她一直思念着大林姐弟,一直没有忘记富商夫妇的重托。她谢绝了周司令夫妇的盛情邀请,说自己要留下来等大林姐弟们回来,不见上他们一面她死不瞑目。 周司令一家走后,她回到了胡家窑,用几十年的积蓄翻盖了她家的那两间茅屋,因为茅屋已经相当破败,她怕一但倒塌就要危及埋藏在屋里的那些财物的安全。 翻盖好房屋后她有在家中等了3年。此时她已经72岁高龄,多年的积蓄已经在翻盖房屋及后来的几年中用尽,于是她决定回到军分区大院的附近。那里是大林姐弟们的家,她坚信只要他们回来,就肯定回到大院里去,自己只要在那里等着,就一定能够很他们重新见面。 军分区大院的门口依然笔直的站着两个哨兵,进出大院的人和车辆也仍然川流不息,但是此时事过境迁,如今已经没有人认得她就是3年前周司令家的保姆了。此时她除了腰中缠着的那些珠宝外,已经身无分文。白发苍苍的她再也不可能去给人家当保姆,为了维持生活,她只得一手拄着一根竹竿,一手拿着一个压扁了的饭盒,过起了乞讨的日子。白天,她席地坐在大院每口的街道旁边,饭盒就摆在她的面前。每天能要上多少钱她并不在意,只要天天能在这里守着,她就觉得塌实。傍晚时她收起饭盒里的几角零钱,买两个馍到郊外的一处庵堂里,与庵中的那个老尼为伴。 她就这样每天仅靠两个馍一碗水,在那里一坐又是5年。5年来,她望穿了眼流尽了泪,不顾严寒酷暑,天天像石雕铁铸般的坐着,盼望3个孩子归来。无论什么时候,走近她身边的人都会听见她在反反复复的念叨:“大林二林小林,你们在哪里呀?”城里人好奇,常有围观者问她大林二林小林是谁,她就说是自己的孩子,又有人问他们现在怎么了,她就伤心得不能再回答,接着又自顾自地念叨:“大林二林小林,你们在哪里呢?” 时间一长,大家都说她疯了,想孩子想出病来了。哪里有正常人在那里一坐就是5年,而且每天反反复复就只有这一句话呢? 1996年7月的一天,她突然感到身体不适,随后就晕倒在大院的门外。军分区里的人赶紧将她抬到医务室抢救,医生发现她的情况很危险,一边对她采取了必要的急救措施,一边松开她的上衣准备做进一步的检查。不料多年的警觉让她突然惊醒过来,随即双手紧扼腰间,拒绝医生对她再做任何检查。医生劝她,说她的病情危急,如不配合救治恐怕有生命危险。她听后流下了眼泪,自己也觉得体力不支,恐怕难以维持。于是她取出周司令当初留下的电话号码,请医生交给军分区首长,说自己是当年周司令家的保姆,请首长赶紧与青岛的周司令联系。 军分区首长接到报告后相当吃惊,他一边指示尽全力抢救,一边拨通了青岛周司令家的电话。周司令接到电话后更加吃惊,立即搭乘最快的航班飞到省城,当他连夜赶到她的身边时,她已经奄奄一息了。 周司令握着胡林香的手听完了她断断续续的一番话后,又是惊奇又是感动。想不到这个当了一辈子保姆的贫苦女人竟是如此的仁义和守信,五十多年守着这么大的一笔财富,哪怕是穷到了乞讨为生也分文未动。他这才明白了她临终前千里迢迢叫他来的用意。于是他恭敬的弯下腰,在她耳边轻轻的说:“胡大姐,你放心,我都听清楚了,现在你准备怎样处置这些财物呢?” 她的声音更轻,但是屋子里的人都听到了,她说:“我等了他们一辈子,看样子他们是不回来了……将这些东西都捐出去,修一条胡家窑到山外的公路……我丈夫当年就是在山上摔死的……胡家窑的人太苦,给他们修一条路……” 周司令亲自执笔记录,他含着眼泪对她说:“你放心,我向你保证亲自去办好这件事。你还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把我的墓修在公路边上……我要在路边……等大林他们……回来……” 胡林香老人去世后,她保管的那些遗物经银行收购后,共售得现金五千八百多万元。 2002年10月,胡家窑通往山外的公路正式通车。遵照老人的遗愿,她的墓就修在公路起点的山坡上,墓门朝向东方,正面的墓碑上刻着“老保姆胡林香之墓”,落款是“胡家窑百姓敬立”;侧面的碑上刻着老人几十年来反复念叨的那句话: “大林二林小林,你们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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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平气和

100个对不起(我哭得淅沥哗啦的)

今天期中考,学校早一点放学,我打了通电话给他。

:喂,我今天比较早放学,你来载我回家好不好?

:好,等我五分钟。

:五分钟?我学校就在你家旁边耶。

:我总要打扮一下啊。

:好啦,快一点喔。

下午2:00,太阳大的让我有种冲动想喷鼻血,我站在树荫下挥动着手,虽然没凉到哪里去,但是煽总比不煽好。

五分钟过了,他还没来,我看看手表,有点不高兴,十分钟过了,他还没到..,该不会出了什么事吧?呸呸呸...乌鸦嘴,十五分钟过了,他总算到了。

:怎么这么慢?

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没啊,看个电视。

什么?看个电视?你要不要顺便睡个觉洗个澡吃个饭再来?我没有说话,没有拿安全帽,没有上车的瞪着他。

:对不起。

这是他第一次对我说对不起,他是一个很大男人主义,爱面子的男生,所以他从不像女生低头说对不起,我看着他,好吧,似乎面有惭色,我带上安全帽,让他载我回家。

他总是这样,从来不解释,不争论,不跟我吵架,只跟我说对不起,有些事,不是一句对不起就能解决的,但是他都跟我道歉了,我也就没再追究下去,他说,我是第一个让他说对不起的女生。

认错需要很大的勇气,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改进他的错误,对不起反而变成一种打发我的话。在他说第59次对不起时,我流着泪,低下头说:你不要再跟我说对不起了,如果你无法改变,就不要让我给你一次又一次的机会,相信你会改变。他轻轻的拥着我,说了第60句对不起。

虽然如此,他还是没有改变,不做任何的解释,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你最近怎么了?

:没有啊。

:那你为什么心情不好?

:没有啊。

:又是没有啊,你除了这句话以外没有别的吗?你知不知道我很担心,很没有安全感,你到底有没有当我是你女朋友?

:...对不起。

:我不要听你说对不起。

我挂了电话,他也没有打来,他根本就不在乎我,也许,我们该结束ㄌ..........这是他说的第99句对不起....。

从那天开始,我再也没有找过他,他也没有打电话给我,有时候,我会接到一通无声的电话,但是我喂了几声,就挂了,有一种直觉是他,但是他为什么都不说话?一个月之后,我按奈不住思念的心情决定到他学校找他,我在教室外东张西望的,就是没有看到他的人影,我随便抓了一个男生来问。

:同学,请问一下,俊熙今天有来吗?

:他休学了。

:啊?为什么?什么时候的事?

:他已经一个月没来了。

:...喔..谢谢。一个月..一个月没来,怎么会呢?

我跌跌撞撞的回到家..拨他的手机:您的电话已经为您转到语音信箱,请在嘟一声...。我挂了电话,打到他家,响了好久都没有人接,怎么会?全家移民吗?他仿佛是从这世界上消失了一样,没有一点痕迹。

他该不会另结新欢了吧?我开始胡思乱想,我找不到他..,正当我烦恼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是阿诺打来的,他是俊熙的死党也是我的好友。

:喂,你还在干嘛啊?

:什么?

:俊在医院啦。

:真的?他怎么了?

:没有啦,他在00医院,就是你上次住的那一家。

:我马上去。

我立刻用我出生以来最大的速度飙到那家医院,在医院看到了他****和妈妈,我向他们问了他在哪一间病房之后,就急忙的飞奔而去。

他躺在床上,眼睛看着我,没有说话,没有起床,一动也不动的。

:喂,你怎么了?为什么不通知我呢?

他没有回答我,只是一直用同样的眼神看着我。

:回答我啊,你为什么不说话?

他眼角留下了一滴泪,身体仿佛用了最大的力气,牵动着嘴角

:...对不起...。说完,他闭上了眼睛。

:喂,你别装了好不好,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我不要你说对不起啊,你起来啊,回答我啊。

我哭倒在他床边,拉着他的衣服哭喊着:你为什么要说对不起,连说服我的理由都没有?我不会原谅你,你起来啊,你说对不起没有用啊,你不起来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我求求你....睁开眼睛啊...。

这是他说的一百句对不起...一群医生和护士拉开我,开始抢救他,我全身没有力气再站起来,我的头脑一片空白,眼前一片漆黑..。

他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只是我永远都无法触摸到他,但他有时也会在我的梦中出现,告诉我他过的好不好。

他还是陪着我,还是活着,在我心里,他依然如昔,还是会笑着叫我思雨,叫我老婆,只是..他不再对我说对不起了...。

过了几个月,他妈妈来找我,给了我一个盒子,里面装的,是一百张照片,每一张照片的背面,都写着它让我生气的事情。

第一次对不起,老婆,我今天不是故意迟到的,我也知道理由很烂,但是我真的不忍心说实话,我在出门前突然心脏绞痛,但是我已经尽量赶了,原谅我好吗?第二次对不起?老婆,我..........

第三次对不起,老婆,我...

................................

............................

...................

................

...........

.........

.....

第一百次对不起,老婆,我不是狠心要丢下你,只是上帝似乎不给我这个机会让我爱你一辈子,为你带上戒指,你是我第一个让我说对不起的女孩,也是我第一个想共度一生的女孩,原谅我不能给你幸福,我会化作天使,守护着你,看着你得到幸福,答应我,别哭,我不要看到你为了我憔悴流泪的样子,我爱你。bye 俊熙

我怎么可能不哭,你的要求太严苛了,最后一张照片,是他在医院里拍的,照片上他笑的很灿烂,他变的好瘦,脸色好苍白,但是他还是露出了笑容,拍这第

一百张照片。

在他最虚弱罪痛苦的时候,我没有陪着他。

对不起。

我抱着他的照片,泪流不止!!

伟: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这100个对不起,我还给你,只要你醒来,好不好?是我任性,是我,都怪我,全是我的错,俊,如果是老天爷让你爱上我只对我说100个对不起就离开,我宁愿你永远都不要对我说啊,你好坏,好坏,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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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ffanydan_

自己写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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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商丘)

回答即可得2分经验值,回答被选为夜慢慢地降临了。草丛里虫鸣唧唧,此起彼伏。有两只蚊子,歇在草叶上。

公蚊子吸了一口草汁,轻轻地推了推赌气僵立的母蚊子,柔声地哄道:“亲爱的,你就喝一口吧,你一整天不吃不喝的,我真担心......“母蚊子鄙夷地看了一眼沾满露水的草叶,不高兴地说:“这么淡而无味的东西,叫我怎么吃得下去?你天天说天天说的,不嫌烦吗?““你是存心要和人类作对么?“公蚊子焦虑地看着她,“你不知道人类准备了多少种东西来对付我们,那种气味,我闻着就头晕脑胀,你万一......“

“你是个懦夫,知道吗?“母蚊子冷冷地看着他。然后振翅,从他身边飞走了。

公蚊子忧心忡忡地看着人们的窗户里透出的灯光。他知道她在里面。不知道为什么,今晚他有一种特别不好的预感,这使得他停在叶片上的身躯不断地发着抖。他好想看到她,知道她安全,虽然他无法遏抑住她吸食人血的野心。他突然悲凉地意识到,仅仅这一点,也许就会把他们两个都毁了。

露水更重了,他觉得冷,可是她仍然没有出来。

他想到他们的前生,不是两只蚊子,而是两只企鹅。生活在冰天雪地里,整天愉快地迈着优雅从容的绅士步。

那时,他是一只最优秀的企鹅。深深地爱着她。像所有准备求婚的企鹅一样,他千辛万苦地奔波着,去寻找石子。他长途地跋涉,丢下一块又一块不太满意的石子,摔得头破血流时,他终于找到了一枚最精美最光洁的,他觉得只有这一枚,才配得上她。

可是,她和另一只企鹅结婚了。那个他,跟在后面捡,把他扔的都捡起来,送了她。粗糙的,不完美的石子,但是很多,堆得满满的。他伤心地退出了,但是追随她,到了这一世,甘心陪她,做一只蚊子。他被一种揪心的等待煎熬着,拼了失去生命的危险,往人类的窗里飞去。

果然看到了她,正伏在人的胳膊上,埋头吸着,青色的翅膀在轻轻地颤着。而他恐惧地发现,左臂动也不动的“人“正悄悄地抬起了右手......“快-躲开啊!~~~~“他撕心裂肺地大喊,可是来不及了,她痛楚地蜷成一团,掉到地上去了。他飞近她,跪在一团血污的她身边,泪如雨下。她吃力地睁着眼睛望着他,静静地,也流下泪来。

“可惜啊,真可惜......““你把我们两个都葬送了......“他试图扶起浑身冒血的她,“为什么,你总是不肯听我的劝?““我知道......可是我没有办法......因为,因为我怀了你的孩子......它需要营养......草汁不够,我必须吸血......我知道我会死,但是你会继续活下去,人类不会伤你的,因为你没有冒犯他们......“她霎了霎濒死的眼睛,微笑着说:“其实生了孩子,我也就会殚精竭虑而死,但这是我们做母亲的责任......就算是拼了千千万万人的唾骂,也要为后代提供最好的东西......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为什么?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我知道你疼我,如果我告诉你,你会替我去做的,那么这会儿死的就是你了......我舍不得。呵......如果可以为你生一个孩子,我也就没有遗憾了......我上辈子欠了你的,这辈子想还,结果欠了你更多......上辈子,我们是企鹅。其实我一直爱你,可是我却嫁了他......因为他送了我好多石子,你知道吗?我们生活在冰天雪地里,如果没有足够的石子做窝孵卵,我们的后代在出壳之前就会被冰层冻死......你送我的那一枚石子,好美,晶莹剔透的,可是那是爱情,单纯的爱情支撑不了长久的婚姻和对儿女的责任......我没有嫁你,你恨不恨我?“

他拼命摇头,泣不成声。“是我不好,我没有保护你,给不了你需要的一切,让你受这样的罪......下辈子,我们做螳螂好吗?在新婚之夜,你吃了我,为我生孩子......死在你的腹中,我一定会很幸福的......““不,不,我们还是做两只蝉吧,好吗?天天喝着露水,快乐地唱着歌......小心,小心,......“笑容迅速地从她脸上抽走,她大大地喘着气,泪水成股成股地流下,“快走,人来了......“他回头看了一眼,露出苍凉而无悔的笑,“傻孩子......我们不是,要一起做蝉么?““啪!“一声脆响,伴着一声满意的说话,“哼,又打死了一只臭蚊子!“

他在死前的一瞬紧紧地拥抱了她。他们的血流在了一起,凝成一滴鲜红色的眼泪满意回答可同步增加经验值和财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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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君心

我的霸道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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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ratenosea

麦琪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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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彩

保姆(最感人的短篇小说) 浙西山区有一个地方叫胡家窑,自清末以来就以出勤劳能干的保姆著称。那一带山深路险,土地贫,山民们生计艰难,这大概是造成当地妇女大量外出,到沿海一些富裕地方给人家当女仆、女佣直至现在称之为保姆的主要原因。胡家窑的保姆除了勤劳能干外,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对主人家忠心耿耿。胡林香,胡家窑小溪村人,家境十分贫穷。她20岁那年丈夫在出山卖柴途中失足坠崖身亡,当时她已有身孕,但因过度的悲伤和操劳而不幸流产。她孤苦伶仃的在家熬了两年后,终因生活所迫,不得不走上外出给人家当保姆的路。她的第一个主家是浙东某市的一个大富商,她在他们家一待就是10年,带大了富商家的一个小姐和两个烧碱业。胡林香自己没有儿女,她将自己全部的感情都给了这三个孩子,给他们分别起小名叫大林、二林和小林,对他们百般疼爱和合乎,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她的勤劳能干和忠诚也赢得了富商夫妇的信任,他们将家中的许多事务都托付与她,把她当作家中的一员看待。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着,到解放前夕,富商夫妇突然决定要举家逃往台湾。临走前他们与胡林香商量,请她留下来保管一批财物。说此去吉凶难料,他们要在家乡准备一条退路,万一将来有什么意外,也好回来靠着这批财物重振家业。他们留下的财物包括大量的银元、金条和一些珍贵的珠宝首饰。富商夫妇说这些东西十分珍贵,眼下时局混乱、人心险恶,只有让她来保管才可放心。胡林香含泪接受了主家的重托,她发誓为了大林姐弟,自己就是舍命也要守住这些东西,决不让它们有丝毫的损失。富商一家走了,胡林香像是被人摘走了心肝,守着那座深宅大院痛哭了一场。后来她记起了主家的重托,心中又燃起了希望,相信自己只要守住了这些财物,就会有重见孩子们的那一天。于是,她用厚实的布做了一条宽腰带,将那些珠宝首饰都密密的缝在腰带里,再紧紧的捆在自己腰间。那批银元和金条她分成几次悄悄的运回到胡家窑,全都埋在自家房中的床铺底下。藏好了那些珍宝财物后,她在家中整整等了9年。她节衣缩食,俭省的一根咸菜也要吃上两天。每天一有空闲她就作在门口向东眺望,口中反反复复的念叨:“大林二林小林,你们在哪里呢?”有好心人劝她再找个婆家,不要太苦了自己,她谢绝了;也有人劝她再投一个主家,她也托病谢绝了。她在一心一意的等着大林姐弟们回来。直到后来她自己的积蓄都用完了,为了不动用主家托管的财物,这才不得不锁上家门,又一次走上了外出给别人当保姆的路。她的第二个雇主是浙东某军区的一个姓周的参谋。正巧,军分区司令部就设在原来富商家的那个大院里。胡林香因为思念孩子,又走进了那个大院,在周参谋家当了保姆。她在周参谋家整整待了28年,周参谋从军分区参谋一直升到军分区的司令,期间多次调动搬家,夫妇俩一直舍不得让胡林香走,她带大了他们的5个孩子,接着又帮着带周司令的两个孙女。28年来,她只求周司令办过一件事,就是托人关照胡家窑自己的家,她说自己以后还要回胡家窑去,别让人毁了她的那两间茅屋。1988年,周司令退休要回青岛,夫妇俩一再劝说她一起走,到青岛去共度晚年,说青岛的条件和气候都比南方要好,是个养老的好地方。但是她一直思念着大林姐弟,一直没有忘记富商夫妇的重托。她谢绝了周司令夫妇的盛情邀请,说自己要留下来等大林姐弟们回来,不见上他们一面她死不瞑目。周司令一家走后,她回到了胡家窑,用几十年的积蓄翻盖了她家的那两间茅屋,因为茅屋已经相当破败,她怕一但倒塌就要危及埋藏在屋里的那些财物的安全。翻盖好房屋后她有在家中等了3年。此时她已经72岁高龄,多年的积蓄已经在翻盖房屋及后来的几年中用尽,于是她决定回到军分区大院的附近。那里是大林姐弟们的家,她坚信只要他们回来,就肯定回到大院里去,自己只要在那里等着,就一定能够很他们重新见面。军分区大院的门口依然笔直的站着两个哨兵,进出大院的人和车辆也仍然川流不息,但是此时事过境迁,如今已经没有人认得她就是3年前周司令家的保姆了。此时她除了腰中缠着的那些珠宝外,已经身无分文。白发苍苍的她再也不可能去给人家当保姆,为了维持生活,她只得一手拄着一根竹竿,一手拿着一个压扁了的饭盒,过起了乞讨的日子。白天,她席地坐在大院每口的街道旁边,饭盒就摆在她的面前。每天能要上多少钱她并不在意,只要天天能在这里守着,她就觉得塌实。傍晚时她收起饭盒里的几角零钱,买两个馍到郊外的一处庵堂里,与庵中的那个老尼为伴。她就这样每天仅靠两个馍一碗水,在那里一坐又是5年。5年来,她望穿了眼流尽了泪,不顾严寒酷暑,天天像石雕铁铸般的坐着,盼望3个孩子归来。无论什么时候,走近她身边的人都会听见她在反反复复的念叨:“大林二林小林,你们在哪里呀?”城里人好奇,常有围观者问她大林二林小林是谁,她就说是自己的孩子,又有人问他们现在怎么了,她就伤心得不能再回答,接着又自顾自地念叨:“大林二林小林,你们在哪里呢?”时间一长,大家都说她疯了,想孩子想出病来了。哪里有正常人在那里一坐就是5年,而且每天反反复复就只有这一句话呢?1996年7月的一天,她突然感到身体不适,随后就晕倒在大院的门外。军分区里的人赶紧将她抬到医务室抢救,医生发现她的情况很危险,一边对她采取了必要的急救措施,一边松开她的上衣准备做进一步的检查。不料多年的警觉让她突然惊醒过来,随即双手紧扼腰间,拒绝医生对她再做任何检查。医生劝她,说她的病情危急,如不配合救治恐怕有生命危险。她听后流下了眼泪,自己也觉得体力不支,恐怕难以维持。于是她取出周司令当初留下的电话号码,请医生交给军分区首长,说自己是当年周司令家的保姆,请首长赶紧与青岛的周司令联系。军分区首长接到报告后相当吃惊,他一边指示尽全力抢救,一边拨通了青岛周司令家的电话。周司令接到电话后更加吃惊,立即搭乘最快的航班飞到省城,当他连夜赶到她的身边时,她已经奄奄一息了。周司令握着胡林香的手听完了她断断续续的一番话后,又是惊奇又是感动。想不到这个当了一辈子保姆的贫苦女人竟是如此的仁义和守信,五十多年守着这么大的一笔财富,哪怕是穷到了乞讨为生也分文未动。他这才明白了她临终前千里迢迢叫他来的用意。于是他恭敬的弯下腰,在她耳边轻轻的说:“胡大姐,你放心,我都听清楚了,现在你准备怎样处置这些财物呢?”她的声音更轻,但是屋子里的人都听到了,她说:“我等了他们一辈子,看样子他们是不回来了……将这些东西都捐出去,修一条胡家窑到山外的公路……我丈夫当年就是在山上摔死的……胡家窑的人太苦,给他们修一条路……”周司令亲自执笔记录,他含着眼泪对她说:“你放心,我向你保证亲自去办好这件事。你还有什么话要对我说?”“把我的墓修在公路边上……我要在路边……等大林他们……回来……”胡林香老人去世后,她保管的那些遗物经银行收购后,共售得现金五千八百多万元。2002年10月,胡家窑通往山外的公路正式通车。遵照老人的遗愿,她的墓就修在公路起点的山坡上,墓门朝向东方,正面的墓碑上刻着“老保姆胡林香之墓”,落款是“胡家窑百姓敬立”;侧面的碑上刻着老人几十年来反复念叨的那句话:“大林二林小林,你们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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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o

多读书,多看一些关于写作的书籍,从中找到自己缺少的地方,淬炼自己的文笔,但是有时候也不需要多华丽的词藻,而是发自内心的去表达,多思考,多观察生活中的小事,感动的事情往往不会是轰轰烈烈的,而是渗透在生活中的,需要我们用心去发现,感人的小说,只有你自己感动了,别人才能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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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例独行的大笨笨

蓝色月光 「有了你,整个世界失去了颜色。」小云看著手中的百钞,笑道:「这对情侣八成是对怨偶,才在纸钞上发泻情绪,你看。」 我接过钞票,看著这句直列在浮水印旁的蝇头小楷,还有句末那一组像是电话号码的数字,我心底涌起一股奇异的感觉。 这是我一个月来所接的第三张,上头有同样字句的钞票了。 真好玩,以后有人欺负我,我也在钞票上写他的坏话,然后流通出去,让他抬不起头来。」 面对小云的顽皮,我直摇头:「毁损国币,犯法的。」 小云一付无所谓地样子,自顾自地忙著洗杯子去,我轻搓著手中泛黄的纸钞,然后将它轻放进柜台的左边抽屉,和另外两张纸钞放在一处。 之后的几个月,我陆陆续续又在店里收到七张类似的钞票,问起会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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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濂居士

我没有哭过 为别人哭过 不过 我哭了 对那一百次的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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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猪头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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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岸。

晕``白度能搜到还要问啊```笨~~` 这个啊```你把悬赏太高点嘛```可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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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yiqiao

网上自己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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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兔子不乖

(一) 你只相信你眼睛看到的?原来我和信任如此不堪一击?一位女子身穿青色的衣服极其美丽像是天上下来的仙子。她看着前面的男子长的极其妖娆。我己经跟你说过了你不要靠近幻儿,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绝望。风浔抱着刚掉进湖里的上官幻儿走了。

留洛璃绝望站在那里。洛璃回到屋里收拾东西留下一封信便去找风浔,在桌子。看见他在照顾她。洛璃在心里:我爱你这几年比不上这个跟你相处几个月的上官幻儿。难道从来都没有信任过我?风浔看见洛璃背着包袱便问你要离开这里?是,王爷以后再相见。洛璃说完便走出王府。

在路途中遇上黑衣人,便问:你们是谁?我们是王爷派来杀你。呵,就你们,一起上吧。不一会,便都杀完了,自己也受伤了。风浔你为了她居然想杀我,好,从今往后你我相见,我决不留情。说完便走了。

风浔在房间里想洛璃说的话,这时,一个丫鬟拿着一封信说是洛璃姑娘留下来的。看完,便让影去查。风浔,我没有把上官幻儿推尽湖里还有以前我都没有,我和你几年的信任和你认识上官幻儿信任就如此不堪。算了,反正我也走了。你多保重身体。

当天晚上,风浔知道了所有真相。便去上官幻儿房间跟她说了所有真相,便让她明日离开府上。回到自己房间让影调动所有暗卫去找洛璃。风浔嘴里念到璃儿我对不起你,对不起。

十年之后,洛映寒在十年之前创造暗影宫,而她就是暗影宫宫主。暗影宫居说里面都是高手杀人不眨眼心狠手辣从不手软。宫主更加厉害杀人速度非常快。洛映寒坐在秋千上呆着,因为,所有人都出去接任务了,副宫主也不知去哪了。过了一两个时辰。一个男人突然在洛映寒后面。玄你来了,你去哪了?玄冥:出去办点事情。他们一直聊直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炎,你怎么浑身是血?洛映寒便问到。宫主,炎是被风王爷伤。竟然敢伤暗影宫的,玄,你把炎带下去帮忙疗伤。那你呢?玄冥问?我去会会那个风王爷。好,你多加小心。嗯


谁?风王爷出声问到。来杀你的人。风浔听了一怔,这个声音像极了当年的洛璃可是像是拒人千里之外、冷漠、还有王者风范。风浔王爷听力果然厉害。说完便出来。风浔惊住了“璃儿,真的是你吗?我找了你十年,你怎么成了暗影宫的人。”抱住洛映寒说到。洛映寒推开风浔说到:请王爷自重,我是来杀你的,我不是洛璃,我是暗影宫的人而且还是暗影宫的宫主,还有我是洛映寒。风浔不敢相信是暗影宫的宫主。不,你就是璃儿。是又如何?那个爱你却软弱无能只会被他人欺负,你一次次的误解她,然而却为了那个上官幻儿去杀她。那个洛璃早就在十年前被你杀死了。现在你面前的是洛映寒,暗影宫宫主。

对不起,我知道你恨我那杀了我。杀了你?我突然不想杀你了。我们做个交易如何?什么交易?风浔问到。洛映寒说道:“我帮你拿到江山,你帮我给暗影宫一席之地,如何?”风浔:好,但是我也有一个条件。洛映寒问道:什么条件?风浔说做我的王妃。洛映寒没有犹豫说好。但是,事成之后我就离开。风浔说好。风浔的脸上展开了笑容他这是十年来唯一笑过。

风王爷,你放心我不会爱上你的。因为在我看来,甜蜜往往是毒药。说完洛映寒便用轻功走了。只留在风浔在那里,轻轻的说到。甜蜜往往是毒药。映寒、洛映寒,笑着说到十年了,我找了你十年,你却恨了我十年。天意弄人啊。我只是想让我弥补当年犯下的错。可你连这一点机会也不愿意给我吗?


(二) 几日后,风浔与洛映寒大婚,而这两个人都不穿喜服,因为他们知道这只是一场交易,不需要穿喜服。洛映寒一袭白衣更胜喜服,风浔也穿了白衣。他们两个人看起更像一对情人。可是像不像情人他俩各自清楚。
你先在需要扮好王妃就可以了,明日在和我去见圣上。风浔说到。好,希望你也能记住你说的话。说完,洛映寒便走了。你还是不肯原谅我,罢了,一起都是我的错。我一定会好好弥补你。说完,风浔也离开了,回到了自己房间想着如何夺皇位。


洛映寒回到自己房间,洛映寒说到:十年了,房间还是原来的房间,格式还是原来的格式。人还是原来的人,可是,心不是以前的心。洛映寒也没闲着,也在帮风浔想着计谋。这样,暗影宫就更强大了。然后,你就离开这个曾经伤心之地。继续过令人闻风丧胆的暗影宫宫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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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yangyouyu

皇城守卫厉声道:“皇城重地,闲人免进”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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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超人爱冒菜

永无,永无岛

文/绿亦歌

——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1.

2005年的夏天,我在香港科技大学做交换学生。

学校座落在海边的悬崖上,透过图书馆的落地窗可以看见波光粼粼的大海,我在那里度过了 许多许多个夜晚。

我学的是历史,来到这里只能读中文,全系只有我一个大陆人。

我住在离学校步行十几分钟的地方,上坡区里别墅林立,下坡区挤满了老旧居民楼,密密麻麻,毫无采光可言。两室一厅的出租屋只有五十平米,一个月房租五千人民币。

我家附近有24小时营业的7-11,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通宵营业的便利店,在我心中,它就代表着香港,永远明亮,永远都在那里。

我喜欢晚上洗过澡,披着半干的头发去7-11买三明治和酸奶,既是晚饭又是宵夜,这样会比在食堂节约很多钱。我一个人坐在街边的路灯下,用二手的mp3听歌,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陈奕迅,不知道杨千嬅,就算在香港也只听周杰伦。

英俊的男孩子们开着上百万的跑车从山顶冲下来,在我眼前呼啸而过,还有穿着超短裙的女孩子们,他们看起来总是很开心,对我而言,他们就是另外一个香港。

很近,又很远,很耀眼,又很无情。

九月的一天,我在图书馆写作业忘记了时间,去便利店的时候已经只剩下最后一个三明治。我走到路灯下,看到一辆银白色的跑车,在月光下发出非常美丽的光芒。

穿着黑色套头衫的男孩子坐在我平常的座位上,旁边趴了一只百无聊赖的大花猫。

他在和猫咪说话,我听不懂粤语,但是我很喜欢他说话的语调,懒懒散散的,带着无所谓的笑意。

我盯着他和那只猫咪,站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这样很不礼貌,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听到他说:“你要唔要坐低(你要坐下来吗)?”

我低下头走到他旁边,和他隔着一只猫坐下来,我撕开三明治的塑料包装,想了想,鼓起勇气递一块给他。

他一愣,从我手里拎起三明治,两眼弯弯的笑,指着身边的花猫:“多谢,我可唔可以分滴俾佢?(谢谢,我可以分给它吗)?”

我点点头,他掰下一小块三明治,放在流浪猫的嘴边,它站起身体,犹豫地咬了一口。

他舒展眉头笑起来,手臂随意的搭在椅背上,吃掉了剩下的大半块三明治。我们就这样安静地坐着,谁也没有说话,我闻到了植物的味道,充满生机,大概是才下过雨。

不知道过了多久,跑车的低吼声打破了夜的宁静,几辆招摇的豪车顺着下坡路飙下去,然后又轰轰的倒退,停在了我们面前。

窗户摇下来,带着黑色耳钉的男生问:“乐之,你在这里干吗?”

他没说话,站起来,轻轻拍了拍花猫的头,然后对我笑了笑,走回那辆银色的法拉利旁,车门缓缓向上打开,他弯腰坐进去。

一队跑车扬长而去,他在最前面,山下的世界一片繁华。

我抬起手表,借着路灯读上面的数字,已经过了十二点。

2.

那天以后,我每天晚上去长椅旁,偶尔能见到那只流浪的花猫。夜里十一点,男孩子们勾肩搭背的从篮球场离开,年轻的情侣站在小巴车站边说悄悄话,能听见细虫的鸣叫声。

这是我最喜欢香港的一点,这里的夏天很长很长。

他再一次出现得大摇大摆。

发动机的轰鸣声在夜里异常清晰,我才远远的听见,车身已经冲到我面前停下。

他从副驾驶座拎下一大口袋的猫粮,走到我面前。他的个子很高,挡住了大半的光。

我想和他打招呼,又怕他根本不记得我,只好木讷的半张着嘴巴。好在身边的猫咪跳出来,撒娇的叫了一声,然后纵身一跃,窜进他拎着的口袋里,冲着猫罐头一顿乱抓。

我和他被逗得一同笑出声,四目相对的瞬间,我低下头,他扬了扬手,大咧咧在我旁边坐下,装出很失望的样子:“今日冇三明治咩?饿死啦!”

我脸绯红的对他说:“抱歉,我听不懂粤语。”

他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换上普通话:“嘿。”

我松了一口气,指着还在抓着罐头的流浪猫:“它叫什么名字?”

他打开罐头,放在椅子上,在我旁边坐下来,摇头说:“我不是它的主人,我不能给它取名字。”

我想了想,说:“说不定它偷偷在心底给你取了一个名字,很久以后它会想起你,啊,那个给我买过猫罐头的人。”

他转过头来看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盛下了整座城市的光。

他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说:“那就叫它三明治好了。”

他对我伸出手:“我叫沈乐之。”

“阮鸢。”我说。

“是鸢尾的鸢吗?阮这个姓我也是第一次见。”

“嗯,我从内地过来,我的家乡在很远的北方。”我说。

低下头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鞋子,非常干净的白色板鞋,像是刚刚从货架上拿下来,昂贵的奢侈品,我偷偷把自己脚往回缩,藏入黑暗里。

后来的很多年里,每一次认识别的男孩子,我总是习惯性低头去看他的鞋,黑色的、蓝色的、棕色的,篮球鞋、休闲鞋、皮鞋……却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干净的白色。

我们都在红尘中苦苦奔波,除了沈乐之,他生来就是天之骄子,云间怎么会惹上尘埃?

下一次遇见沈乐之是在学校里。

在室内泳池的门口,他头发半干,软绵绵的塌着,看起来像个小孩子。

我低下头听歌,和他撞了个满怀,抬起头看见是他,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才知道原来我们是校友。

“小孩。”他叫我。

我和他面对面站在长长的天桥上,楼梯的尽头就是大海,中间是空空荡荡的风,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想哭。

“你在听什么歌?”他问我。

我不敢说话,摘了耳机递给他,他在我面前弯下腰,他太高了,我满脸通红,踮着脚尖,好不容易将耳机塞入他的耳朵。

周杰伦咬字不清的唱:“我顶着大太阳,只想为你撑伞。”

“哈,”他弯起眼睛笑,白色的体恤摆被风吹起来,他说,“小孩。”

我和他并肩走出学校,幸好夜晚没有什么人,我好害怕会遇到他的朋友。

怕他向他们介绍我,怕他不向他们介绍我。

我和他一起拿着猫罐头找三明治,在灌木丛中发现一簇刚刚盛开的花,“是菖蒲”,他对我说。

那天猫咪没有出来,但是我很开心,觉得离他很近。

我们坐在路灯的长椅下,一人一只耳机听歌,看了一会儿月亮,谁也没有说话。

分开的时候,他笑着对我说“明天见”。

3.

我并不是每天都能遇到沈乐之。

有一次在学校的海边碰到他,下午三四点,阳光很好,我坐在石头堆砌的栏杆旁看海,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转过头,看到穿着黑色T恤的沈乐之,海风将他的头发吹起。

他身后站了五六个男生女生,男孩子们高大英俊,女生穿着超短裤,露出又长又直的腿。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好奇的打量我。

我大脑一片空白,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转身跑了很远。

似乎有听到他的朋友们问那是谁,幸好没有能听到他的回答。

有些时候,我希望我和沈乐之的交集只有那一处,便利店外的长椅和路灯,时间停在那里就好了。

让我忘记生活本身,忘记他的豪车、他的别墅、他的身份证、他的英俊和年轻气盛。

他生于斯,长于斯,他说着流利的粤语,吃海鲜和粤菜长大,他所有的朋友都在这里。

对我来说,这是一座必须说再见的城市。

我和别人不一样,我只是一名交换生,我的学生证只有一年的有效期,无论我考试成绩再好,我也拿不到一张这里的毕业证书,我所拥有的时间,每一天都是倒数计时。

晚上的时候,沈乐之在长椅边找到我。

“小孩,白天的时候我看到你了,”他俯下身,挡住路灯的光,“跑什么跑。”

我不好意思的笑:“上课要迟到了。”

“哈,”沈乐之在我身边坐下,“周末有空吗?”

“嗯?”

“玩帆船,他们问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摇摇头:“还是算了吧。”

“周末的时候你一般做什么?”

“写作业,看书,”我说,“我很无聊的,我连旺角都没有去过,所以从来都分不清它和尖沙嘴。”

“你没有去过旺角?”他睁大眼睛看我,“你没开玩笑吧?

“坚尼地?太平山?跑马地?”

我一个一个摇头。

“你来香港多久了?”

我撒了个谎:“第三年了。”

沈乐之站起身,冲我眨眨眼睛,“走,我带你去旺角。”

“现在?”

半个小时以后,我站在旺角一家旧书店里。顺着窄窄的楼梯上二楼,阁楼里堆满了书,沈乐之站在一本老相册前翻了很久。

离开的时候,我买了一本《唐诗》一本《宋词》,竖立的繁体排版,价格不算便宜,但是我很想要买点什么,当作纪念或者其他。

我给他讲小时候看金庸的事,租书店一毛钱一本,躲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看。我最喜欢《白马啸西风》,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江湖恩怨哪有儿女情长来得浪漫。

“我的梦想是开一家书店,乱七八糟放很多书,任君自选,不用和我说话。”

“你好像很不喜欢和人说话。”他将手背在脑后,逆着人群走。

我点点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红灯亮,我和他一起停下来,站在午夜的香港街头,他对我说:“你已经很好了。”

第二天香港下了一场暴雨。

天气预报说有台风来袭,学校停课一天,香港人似乎对此习以为常,只有我一个人惴惴不安。

我在路灯下等沈乐之:“我找不到三明治了。”

他挥挥手,让我跟在他的身后。我们在7-11买了一只手电筒,沿着下山的路一直走。夜晚变得很安静,我们压低了声音呼唤三明治,怕惊醒了别人。

“小孩,你会离开香港吗?”他忽然问我。

我装作没有听见:“嗯?”

他耸耸肩:“毕业以后我想去美国,学电影,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我的脸隐藏在黑暗里,幸好这样,他才不用看到我难堪的表情。

我问他:“你要拍电影吗?”

他点点头:“就拍香港好了,这里是我的故乡。”

大雨过后的灌木丛,散发着清新的香气。他忽然停下脚步,朝下坡路边的一个观景台走去,“你没有看过太平山的夜景吧?可以俯瞰整个维多利亚港。”

我摇摇头。

沈乐之回过头看我,他笑起来,说:“那你不用去看了,这里比较美。”

我的手放上他的手心,那是我第一次碰触到他,他的掌心微热,轻而易举的将我拉了上去。

沈乐之,你一定看过无数壮阔的风景吧?而我啊,我所见过的所有美丽,都不如在你身边,那些细碎的、平凡的夜晚来得动人。

让人想要铭记一生的,不是脚下的万家灯火,而是和你在一起的时光。

一阵风吹过,我们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我蹲下身,它一头栽入我的怀中。

我的宿舍禁止养宠物,沈乐之的家里人对猫毛过敏,我抱着三明治发愁,我从来没有经历过台风,我担心三明治多过于自己。

沈乐之拿出手机打电话,跟那边的人说:“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没过多久,一辆越野车大剌剌从山下冲上来,停在我们面前。一个穿白色牛仔短裤的女孩从车上跳下来,她的皮肤晒成迷人的小麦色,她皱着眉头说:“沈乐之,你知不知道你很烦人。”

在看到她的一瞬间,沈乐之的眼睛亮起来,他说:“宋明朗,给你讲过多少次,慢一点开车。”

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子走到我面前,伸出手,接过我怀中的三明治。

我记得那个夜晚,没有月亮,没有星星,也没有风,站在天台的顶端,可以看见整座港岛。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三明治。

4.

台风过境的时候,三明治在宋明朗家的窗户跌下去,前脚被摔成了骨折。宋明朗连夜带它去看医生,做完检查以后,才发现它的眼睛似乎受过伤,有一只看不见光。

宋明朗想要收养它。

我内疚得要命,我竟然从来没有发现三明治眼睛受伤的事,我从来没有想过它为什么会流浪,说不定是被之前的主人抛弃,又或者它只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沈乐之安慰我说:“你想见它的时候,我带你去明朗家就是了,你不要难过。”

其实这样比较好,我在心底对自己说,我迟早有一天是要离开的,而它总有一天是要老去的。

有人替我照顾它,给它一个家,让它在看不见的地方也能安然入睡,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但是我再也没有去看过三明治,没有说再见,它在我记忆里就不会老去。

没有了三明治,我原以为我和沈乐之失去了相见的理由,可是在第二天,我顶着半干的头发气喘吁吁的跑到便利店门口时,看到穿着黑色卫衣的男孩扬了扬手上的袋子,挑起眉头对我笑:“下次再迟到的话,可就没你的份了。”

我们坐在一起,他教我玩ps3,最老土的超级玛丽,可以跳上云端。他喜欢陈奕迅,教我唱《不如不见》,“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去再聊天。”我只会唱这一句,因为它听起来和国语很像。

香港的冬天来得很晚,但是气势汹汹。

学校在海边,每天都是大雾弥漫,衣服和毛巾总也晾不干,我和室友想要买一架烘干机,在超市看过价格以后又放弃。

我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膝盖受不了,在夜里疼得厉害。睡不着的时候我就搬凳子在窗边数星星,数着数着才意识到,等冬天结束的时候,我就该离开了。

回到我的故乡,那里什么都好,只是没有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沈乐之带我去吃桥底大闸蟹,两千块钱一盘,我却连怎么吃都不会,尴尬的低下头,手上的钳子一用力,蟹肉被夹得粉碎。

沈乐之摇头:“女孩子只用负责吃就好啦。”

他帮我把蟹腿一只一只剥好,就着温热的梅子酒,从嗓子一路呛到鼻子。

吃完了螃蟹,我开始肚子痛,额头上冒冷汗,一步路都走不了。站起身的时候,回过头看,凳子上红了一大片。

沈乐之脱下外套,蹲下身把它系在我的腰间,然后站起来,拍了拍我的头,说:“小孩。”

我才知道,螃蟹性寒,生理期是不能吃的。

沈乐之去便利店给我买止痛药,他皱着眉头认真的读上面的注意事项。我浑身冰凉,吃过药以后有一点困,沈乐之小声开口对我说:“你跟我回家吧。”

那是我唯一一次去到沈乐之家。矗立在上坡区的别墅,车库里摆不下的百万豪车就随便扔在路边,管家和保安彻夜不眠,毕恭毕敬的站在道路两旁叫他少爷。

我是个蹩脚的灰姑娘,低着头不敢说话。

沈乐之的父母不在家,他让我睡他的房间,他想得这样周全。自从来了香港,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房间,他的一间卧室能抵过我租的整个屋子,他在床头点上一支香薰蜡烛,拍了拍我的头,说:“晚安。”

我关上灯,闭上眼睛,躺在床上动也不敢动,生怕弄脏了他的床。

他和我仅仅一墙之隔,我伸出手,在黑暗中触摸到那道墙,很厚很厚,地上的暖气也不能让它温热起来。

我一夜未眠,枕头太软,蜡烛的味道太好闻,衣架上甚至还挂着他的外套,我怎么可能入睡,我明明已经身在梦中。

我侧过头,看着海上的日出一点一点升起来。我偷偷起身,洗了沈乐之的外套,翻到背面的时候,看到上面的商标,我盯着那串英文看了很久,苦笑出来。

沈乐之将早饭端到我的房间门口,看到我已经收拾整齐,愣了一下:“你应该多睡一会儿的。”

我笑了笑,把衣服递给他。他也露出一个苦笑:“你不必自己洗的。”

我点点头说:“我知道。”

那天以后,我们一起约饭,沈乐之总带我去吃一些暖和的食物。

我们去24小时营业的一兰拉面,一个人一方小隔间,凌晨三点,客人很少,能听见店员用水洗盘子的声音,我会连汤汁都喝得干干净净。

香港真奇怪,我一边在深夜喝着海鲜粥一边想,遍地都是有钱人,开着跑车吃路边摊。

遇见沈乐之以前,我和香港互不相干,它走它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是沈乐之让 我一点一点爱上他。爱它的冷漠,爱它的璀璨,爱它的倔强,爱它夜夜美丽的维多利亚港,对着大海发出一声叹息。

5.

冬天很快就结束了,岛屿没有春秋。

我和沈乐之难得在白天撞见,他从市区给我买来牛奶布丁,我穿着拖鞋跑下楼找他,他冲我招招手:“你来。”

我跟着他绕过邻居家晾在外面的衣架,拐了一个弯,他停下来。

我站在一个窄窄的下坡路的尽头,小道蜿蜒着去往天光很远的地方。两旁是不高的三层楼房,已经上了年代,墙壁斑驳。

可就在一堵墙的顶上,有一大簇我从未见过的花,鲜艳而热烈的开放。

我扬起头问: “这是什么?”

“三角梅。”他说。

“真美啊,”我呆呆的望着墙顶的三角梅,灿烂的颜色,在阳光下放肆的张扬着,那是我不曾拥有的青春,“世界上怎么能有这样美丽的花。”

这是只属于炎热的南方才有的花。

于是我给沈乐之说起我的家乡:“在很北的地方,一年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冬天,暖气会供应到四月份。十月以后就不敢出门了,外面大雪纷飞,看久了让人寂寥。天黑得早,四点过就放学,店铺也打烊得走,晚上七点过走在街上空空荡荡的。女孩子们也不爱打扮,城市很小,连咖啡厅都没有几家,我们那里总是吃面食,河粉是来了南方才第一次见。”

“真是截然不同的地方啊。”

“是啊,”我揉了揉鼻子说,“好在很安静,像是可以一个人住一辈子。”

“那就这么决定了。”他忽然说。

“什么?”

“冬天的时候,去你的故乡看雪啊。”他理所当然地说。

我被吓了一跳,连连摇头:“差瑞士和芬兰很远,你住不习惯,也吃不习惯。”

他没说话,笑吟吟的看着我,我和他四目相对。

沉默片刻以后,我终于笑起来:“那就一言为定了。我带你去滑雪,还可以在结冰的湖面上放烟花,又冷又明亮。”

再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期末考试,我和沈乐之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一直到最后一门课结束,我回到卧室里,室友问我,要不要帮忙收拾行李?

我指着自己窄得转不开身的房间,“没什么东西。”

床头放了两本书,《唐诗》和《宋词》,还有一张陈奕迅的CD,是沈乐之送的。

我给他发短信:“我想吃车仔面。”

沈乐之开车载我去吃面,我们一人拿一张菜单,用铅笔在上面勾画,面的种类、粗细、软硬、配菜和汤底,都要自己来选。

等面的时候,我对沈乐之说:“今天我请客。”

他无所谓的点点头。

“还有一件事,我学会唱《不如不见》。”

沈乐之百无聊赖的转着铅笔,“这首歌其实还有国语版本,叫好久不见。”

我想了想:“我觉得还是《不如不见》比较好。”

“为什么?”

“歌里不是唱了吗,因为无论如何都回不到相爱的时光了,经年不见的岁月,让彼此早已改变。”

沈乐之看着我,欲言又止,最后只说:“说不定有天你会懂。”

面条端上来,我吃得很慢,把汤底都喝得干干净净。

那天有很好的月亮,他笑着对我挥挥手:“明天见。”

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冲动,我想要把一切都告诉他,想为了我那颗卑微的心向他道歉, 向他鞠躬,告诉他对不起,我撒了谎,告诉他,我要离开了,然后看着他的眼睛问他,沈乐之,你会不会想念我。

我微微张嘴:“我……”

对面跑车的车灯亮起,闪闪发光的明黄色,车门打开,沈乐之侧过头:“嗯?什么?”

我摇摇头,微笑着向他说“明天见”。

他换了一辆又一辆的车,对他而言像是玩具一样的东西,我可能一辈子都够不到。

我又怎能妄想,得以在他的生命中驻步。

6.

要告别一座城市其实很简单,交通这样便利,有直达机场的大巴,五十四块钱的车票,没有比一碗车仔面贵上多少。把电话卡和八达通都注销掉,会退还你当初的押金。

我只有一个30寸的行李箱,里面塞满了我一年来的衣服、电脑、日用品,便利店的发票。然后穿过一个又一个的隧道,偶尔能从窗外看见大海,偶尔是连绵的山,汽车一路向前,街头的每个人都行色匆匆。

我离开的那天,香港落下一场大雨,夏天结束了。

九月开学,我升入大学四年级,我迅速的跌入毕业这个巨大的漩涡,在港岛的日日夜夜,像是一个久远的梦。

我参加考研,没日没夜的复习,只想考入广东。

周围的朋友都劝我在本地找份清闲的工作,“反正历史学来也没用。”

我觉得她们不会明白,当你见过更广阔的世界的时候,你就没有办法再心安理得的说服自己将就。

考研成绩出来的那天,我爸爸在办公桌前突然晕倒,送到医院抢救说是脑溢血,好在还算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只是大概需要在病床上躺很长一段时间。

我和我妈两个人绝望地坐在床边,医院是个很奇怪的地方,大门和走廊永远吵吵闹闹,人流如织,但是你走进病房,又会觉得它静得荒芜。

我查到自己的笔试成绩,全专业第一。我一个人呆坐在房间里,心底沉甸甸的,没有丝毫的欢喜,音量里一首一首的放着陈奕迅。我想和谁说说话,随便说点什么,说香港的雨下起来没完没了,说超市的水果又贵又小,说我们去西贡的岛上晒太阳吧,说考试结束以后一起去看海吧。

可是没有人。

那时候我已经换回了内地的手机号,和沈乐之彻底失去联系。其实要找一个人很简单,我翻墙去他的推特上看他的更新,不太多,最近的一张是学校下着雨的露天游泳馆。

我趴在桌子上,在深夜哭得不能自已。

沈乐之,沈乐之,沈乐之。

我放弃了复试,决定留在本地,去大学做图书管理员。工作内容轻松,每天按时上下班,有足够的精力去照顾父亲。上班的时候还可以读书,福利待遇也好,亲戚都说,说不定研究生毕业都撞不到这样的活。

我应该感到庆幸,不是吗?

很偶尔我会偷偷上一次推特,去看一看沈乐之,他果然如当初所说,去了美国读研究生,学电影,还在合照里看到了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然后他的更新越来越少,终于没有。

但是我知道,他的人生会一直精彩。

后来有一个夏天,陈奕迅来邻近的省会城市开演唱会,办公室的同事抢到两张票,问我要不要一起去。

“不用了,”我笑着拒绝,“我很少听他的歌。”

那天是父亲复诊的日子,晚上的时候,我在医院门口吃宵夜,打开朋友圈,被陈奕迅的演唱会刷了满屏。我认真的在每条状态下点赞,但是没有打开任何一张图片或者视频。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了离开香港的那一天。

从我的学校坐大巴去香港机场,在路途结束的时候,会经过一座跨海大桥。我一直记得它的样子,在阳光下亮晶晶的,像眼泪,又像是他的笑容。

我梦到了我的男孩,梦到许多个深夜,他带我去吃地道的汤粉,加咖喱鱼丸。喝港式奶茶,配刚出炉的鸡蛋仔,还有放了黄油的菠萝包,一口咬下去,脆皮掉了一地。

他在梦里对我伸出手,说:“既然来了香港,就别走啦。”

万幸的是父亲恢复得很好,两年以后已经能靠着轮椅行路,他变得很轻很轻,母亲退了休,两个人每天坐在窗边看书,聊天,真羡慕他们有说不完的话。

有天父亲把我叫到身边,听说最近沿海很多公司来这里招人,你去吧。

我趴在他的膝盖旁,他说,人生是你自己的,继续看你这样蹉跎生命,我会愧疚至死。

我的家乡在偏远的北方,我在这里度过了我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所有人都以为,连我自己都曾经以为,我会在这里度过我的一生。

朋友说,“脑子被门夹了?深圳房价多少钱一平你知道吗?”

那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五点不到,夜幕已经落下。我说:“你知道吗?在炎热的南方,有一种叫三角梅的花,那是我见过最美的花。”

来年四月,三角梅开的时节,我收到一家公司的消息,在福田口岸,出境就是香港。

面试的时候,对方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认真的回答,存很多的钱,开一家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女孩子不应该都想开书店吗?”

“我以前也想要开一家书店。”

“为什么改变了心意?”

我笑着回答,“因为便利店比较赚钱。”

我莫名其妙被录用,去到深圳,常常夜里十点过才下班,随便在便利店买点关东煮,一个人的生活,不好也不坏。

以前在香港的室友给我发消息,让我去香港找她玩,我迟迟没有回复。

有次和同事逛街,经过Jo Malone,几个女孩子在试香水,我不知所措的停下来。

好几年前,我在沈乐之的房间,他为我点的那一只香薰蜡烛的味道,原来它叫英国梨和小苍兰。

我终于找到它,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每个周末,我都会去海边走啊走,不停走,远远的望着香港,看到它一直在那里,就很开心,但是我知道,再靠近一点的话,就会变成不开心。

曾有过沈乐之的香港,没有了沈乐之的香港。

7.

三角梅开的时候,香港上映了一部电影。导演是个新人,据说家里背景了得,所有的大牌明星都自发给他做宣传,很多人愤愤不平,说你们这些天之骄子。

电影叫永无岛。讲一个女孩跟着父母从大陆偷渡去香港,在那里认识了离家出走的小少爷,他教她学粤语,骑摩托载她在中环飞驰,后来香港回归,女孩一家回到内地,十六年后再回香港,只找到小少爷曾经为她留下的一把钥匙。

电影里,女主角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男主角说:“你已经很好了。”

我在满座的电影院里,泪如雨下。

我想起我二十岁的夏天,一个看起来永远不会结束的季节,我和他并肩走在旺角的午夜里,我同他讲起我小时候的回忆,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

啊,那个和我一起看过月亮的男孩子。

电影院的灯亮起来,我在朦胧的泪光中,再一次看到他的名字。

很多年前,我给他说,还是《不如不见》的好。

他回答说,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懂。

我记得那时候沈乐之偶尔会抽烟,我不喜欢别人抽烟,但是很喜欢看他抽烟。我喜欢他身上一切的味道。

“真好闻。”我说。

“这是薄荷味的烟,”他笑着说,“你要不要试试看?”

他拿下嘴里叼着的烟,凑到我的眼前,若隐若现的光亮中,我看见了他的眼睛。

他凝视着我。

我吸了一口,果然满肺的薄荷味,我弯下腰大声咳嗽,满脸通红,被呛得流下眼泪。

他哈哈大笑起来,揉了揉我的长发。

往后分开的许多年里,很想很想他的时候,没有办法克制自己的时候,我都会抽一支烟,在缭绕的烟雾里,才能再一次回到那个夏天,再一次看到我的少年。

他站在那片若无若无的烟雾里,看着我的眼睛,微笑着说,小孩。

沈乐之,你知道吗,其实我也想要做一个小孩。小孩多好,很容易快乐,很容易相信,也很容易忘记一个人。

小孩才说永远。

8.

我辞掉了工作,剪掉长了发,回到故乡,用攒下来的钱开了一家便利店,叫“三明治”,24小时营业。

到了四月,北方的暖气还没来得及关,有天夜里,我一个人在便利店里清点货物,有一只流浪的猫咪,站在门口,看着我手中的三明治,一声一声的嘤叫。

电脑里陈奕迅唱,“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会再聊天。”

我怔怔的看着那只猫咪,泪如雨下。

许多年前,我去到香港的第一天,室友问我,你啊,一个学历史的,来香港干什么呢?

我认真的回答,“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那一年我20岁,脸上有青春痘,天生皮肤黑,脸上有点婴儿肥,偶尔会跑步,但是吃得也多,所以总是瘦不下来。

香港明明很小,但是对我来说却很大,我不敢独自去市中心,那里人山人海,每个人都形色匆忙,女孩子们手上拎着我分不清品牌、永远也买不起的包包。

那里有看得见大海的港口,山路曲折,跑车的发动机惊扰了夜的宁静,从我住的房间走下去,会路过一面开着三角梅的围墙,还有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那里的夏天很长,像是永远不会结束。

我曾经在那里,遇见过沈乐之。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零度

答应我,把它看完

洛朗是个性子清静的人,可书童偏偏是个爱看热闹的孩子。十五这天临安城里有庙会,洛朗拗不过那孩子,只得对府上道是自己想去看看,带着那孩子出了门。

街上一改平日江南流水般的安静,四处挂着五彩的花灯,熙熙攘攘的商贩和人群,好不热闹。洛朗正对喧闹的环境皱起了眉头,却发现那孩子早已不见了踪影。

洛朗正在桥上出神,忽然被小贩的高声惊醒:“ 看姑娘穿的这般华贵,难道连两文钱也拿不出吗?”

原来那女子看上了这摊位上的面具,取了一个戴上后才发现没带银子出来。本想取下换他作罢,可被小贩这么一喊,众人都看了过来,嘲笑的眼神一道道落在了她身上。她戴着面具,洛朗瞧不见她的表情,只瞧见了她通红的耳根。那女子穿着一件浅蓝镶紫蔷薇长裙,外衬着一件月牙白色锦织琵琶襟大褂,腰间轻束一条淡粉钻坠流苏腰带。锦衣华服的样子,一看就大户人家的小姐,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她一时气恼,褪下手腕上的镯子道:“这可是最好的墨玉,换你一个摊子都够了。

“你说是最好就是最好的了?”那小贩眼疾手快地收起镯子,还不忘揶揄一句。

“哪有让大小姐自己带荷包的。”洛朗挤出人群道,“是我贪玩走开了,真对不住小姐。”随即扔了一锭银子给那小贩,“把小姐的镯子还来。”

小贩极不情愿地拿出镯子还给了小姐。她接过镯子攥着,随着洛朗走出了人群才轻声道:“多谢公子,请问公子名性,改日必当奉上谢礼。”

“区区小事罢了,小姐客气了。”洛朗爽朗一笑,杏状的眼睛微微一闪。他本就生的好看,这日穿着的是墨色的缎子衣袍,一副翩翩贵公子的样貌。

此时临面突然跑来了那名小书童,他全然没有注意到女子的存在,一把拉住洛朗大声道:“公子,我可找到你了。”

那女子见着微微有些尴尬,柔声一道一句告辞,转身就要离开。洛朗忙甩开了书童:“姑娘......”洛朗伸手想要拉住她却只扯下了她腰间的一枚半圆形玉佩,再抬头便只能看着她投入茫茫人海中了。

洛朗借着满街的灯火仔细端详那枚玉佩,通透明亮,是上好的翡翠,上面刻着一个字,“东”。

青辉之下的这场相遇叫洛朗怎么也不能忘怀,原来动心就是这般滋味。无需有人点燃引子,那簇绚烂的焰火就兀自绽放在他们之间。洛朗不愿留在府里,父母总是催着他的婚事。他看着恢复了宁静的街道,失神望着面具摊位的位置,那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那场相遇,虚幻的恍如梦境。

“哎哟。”洛朗迎面撞上了因为面容俊美的男子,那人穿这个米白色的锦缎,袖口是镂空木槿花的镶边,白嫩的脸上微微有些红晕,眨了眨眼睛竟有些流盼生光的感觉,而他却用完全不同于脸上羞涩表情的不满语调,高声说了一句:“你怎么回事啊!”

“不好意思。”洛朗一愣,立刻歉意到。

“不好意思就算了吗。”他不依不饶,一副赖上了洛朗的模样。

“那公子的意思......是洛朗只得好声问道。

“ 请我喝一杯吧。”那人对着一边的酒楼努了努嘴,径直走了进去。

洛朗原本对这个路上窜出来蹭吃蹭喝的人没什么好感,可是和他一聊倒觉得对方是个很有见识的人,十分投缘,一下子称兄道弟就要去结拜。

那人说自己叫刘离。

琉璃?洛朗笑了起来,他长得本就俊俏,还叫了这样女气的名字。

洛朗得知刘离是初到临安城,便邀他住到了洛府上。

几日后洛府忽然装扮的喜庆起来,洛朗问过母亲,母亲却道:“为你迎亲啊。”

“我什么时候说要去娶亲了。”洛朗一下急了起来。

“你不总说别烦你吗?那我自然去替你操办了。”洛夫人一副十分有理的样子。

东方家是玉器世家,东方大小姐的样貌品相也都是极好的。”洛老爷说着走了过来,语气有些严厉。

“我不娶......”洛朗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口,只是下意识的握住手中的那枚半圆玉佩,仅凭这这样一块玉佩,他要怎样才能找到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姑娘?

洛老爷察觉到洛朗的动作,走过去夺过他手中的玉佩,突然笑了,洛朗不解的问:“您笑什么?”

洛老爷高兴的说:“这个玉佩上的东字是东方家的东西,你是怎么得来的”

洛朗笑意满满的对刘离说他要娶亲了。

琉璃震惊地问:“你竞会同意父母安排的婚事。”

“不,我是真的喜欢她。”

新婚那日洛府喜气洋洋,洛朗被宾客灌了许多酒,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却见刘离一个人在廊上喝酒。便问:“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喝闷酒。”

“我得好好想一想。” “想什么。” “我,其实我是女儿身。我的名字确实是琉璃。”

洛朗的酒一下醒了,过了一会,他定神一笑:“难怪你长得那么美。” 随即头也不回的进了新房,看到风冠霞帔的新娘之时,他全然忘了刚才的小插曲。他喜欢的女子,也是父母为他安排的妻室,这般巧合,莫不是天意,他要怎么还会去中意其他女子?

洛浪掀开喜帕,柔声道:“你的名字,是琥珀?”

“嗯。”新娘赧然一笑。

“琥珀琥珀,果真是好名字。”洛朗笑了一下,把那枚半月形的玉佩递给了琥珀,“还给你。”

“什么?”琥珀有些错愕。

“那是你不愿留下名性,我情急之下便扯了你的玉佩,想做个相认的凭证,你不会怪我吧?”

琥珀这才看清楚那枚玉佩,笑着拿出腰间挂着的另一枚半月形玉佩,上面是一个“方”字,“这是父亲给我的,他说来日要将这枚“方”赠与我的夫君,合在一起就是圆月,团团圆圆。琥珀的脸柔白细腻,脸颊上的浅浅梨涡更是添了几分温情,烛光之下琥珀说话的样子让洛朗一下子沉醉了。

洛家少爷极为宠爱新少奶奶,这东方琥珀确实如洛老爷说的一般:面容姣好,性格温柔,对下人也是和颜悦色,却单单有一点—对琉璃没有好脸色。

洛朗想着女子吃醋本就是正常的事,琥珀这般对琉璃反倒说明琥珀在意自己,于是由着琥珀,从不责怪。

琥珀总是说:“官人喜欢琉璃妹妹吗?若是喜欢,我是不介意给她个名分的。”

洛朗只是皱皱眉头:“说什么呢,能娶到你就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分。”

洛朗不是不明白琉璃对他的情意,琉璃固然是让他欢喜的女子,可是他早早遇见了琥珀,从此眼里再也容不下别人了。而琉璃呆在洛府也成了尴尬的存在。

待到一次琥珀与琉璃同在院子里喝茶,罩在这浮世花园上轻纱琥珀才被一把掀开了。

新婚那夜琥珀初听了洛朗的话还以为他是喝醉了胡言乱语,看到那枚玉佩才渐渐明白了几分。原来洛朗要娶的,不仅是东方家大小姐这个身份,更是玉佩的主人—东方琉璃这个人。可他却不知她长什么样,唤什么名字。

在世人眼中,东方家确实只有一位小姐。

琥珀本是琉璃的姐姐,是东方家真正的大小姐,可惜他的母亲多年前伤了容貌,被东方老爷厌弃了,只一个人带着琥珀住进了西苑的阁楼里,久而久之,全家人都以忘了那位毁容的姨太太和庶出的小姐,只道东方家的大小姐就是她妹妹东方琉璃。

琥珀屏退了下人,终于得了个四下无人的机会,这才一脸讥笑的对琉璃道:“妹妹这样的千金之躯,怎么舍得在洛家扮一个流浪的旅人呢?”

琉璃毫不理会,只顾问自己想要知道的问题:“你一直住在西苑,何时认识的洛朗?”

“你管的着吗?”琥珀悠悠地饮下一口茶,她穿着湘红绣大朵金丝牡丹的绸缎长裙,发髻上插着掐丝飞凤珠钗,手腕上的羊脂白玉在阳光下闪烁出耀眼的光芒。雍容华贵琥珀,俨然一副少奶奶的模样。

琉璃若有所失的在临安城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那日面具摊的位置,依旧是空空荡荡的,像她的心一样。琉璃走进了那日初与洛朗喝酒的酒楼,叫了两壶酒。

刚小酌了两杯,就忽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回头一看,正是洛朗

“怎么一个人在喝酒?”洛朗说着便坐了下来。

琉璃借着酒劲儿道:“说说你和琥珀的故事吧。”

洛朗轻轻一笑,将十五庙会那日的相遇娓娓道来,却未发现琉璃的脸色正在一点一点变得苍白。

自己才是这枚玉佩的主人,那日在庙会上对这位出手相助的翩翩少年动了真心,才抛开东方家大小姐的身份,男扮女装回头去接近他,殊不知洛朗已有了心上人。琉璃本以为洛朗与琥珀真心相爱,也就认了命,只想留在他身边默默祝福。

却怎么也想不到,到头来竟是这样的阴差阳错。

洛朗说完了,仰头喝了一大口酒,缓缓说道:“其实琉璃,若没有琥珀,我定会喜欢你的。”

原来琉璃受不了拘束,早些年便离开了东方家一个人闯荡江湖,逢年过节才回家看一看,这年春节刚过,洛家便催着东方家办喜事,两家早已下聘书,东方老爷便也不好推辞,可他们那宝贝女儿不到明年春节是回不来了,思前想后,只有让西苑阁楼那位真正的东方小姐代为出嫁了。反正聘书上写的本来就是东方家的长女,有没有指定名性。

东方琥珀就这样嫁到了洛府,当清楚了洛朗与琉璃的初识,就顺理成章的演起了玉佩主人的角色。

“你又没有见过她,就知道自己喜欢她,就怎么知道她一定是玉佩的主人吗?”琉璃本还想说,你怎么知道东方家就只有一位小姐,可话到嘴边还是生生地咽了下去。

因为洛朗道:“我自然知道。”

他对心里的爱意,这样的自信。

琉璃还是有这一个大家小姐的骄傲的,她不要可怜巴巴地去告诉洛朗自己才是玉佩的主人,自己才是他应该喜欢的人。这样去求他的一丝怜悯,琉璃做不到。

琥珀洛朗和琉璃一起喝酒回来,自是不悦,蹙眉道:“妹妹一个女孩子,这样出去喝酒像什么样子。”

“我又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喝个酒也没什么吧。”琉璃望着琥珀,眼神让琥珀不寒而栗。

趁着洛朗吩咐下人准备些汤点的间隙,琉璃压低声音与怒气对琥珀说:“你明知道那枚玉佩是我的。”

“知道又如何?”琥珀勾嘴一笑,旋即“唉呦”一声,洛朗回过头来,琥珀一脸委屈,“我只不过是说妹妹一句,妹妹何必动气推我?”

洛朗看也不看琉璃诧异的表情,只顾关切地问琥珀:“伤着哪里了没有?”

琥珀眼泪汪汪:“琉璃妹妹若不喜欢府里的规规矩矩,官人你强留她也没有用,反倒惹她不欢喜,也坏了洛府的规矩。”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琥珀加重了语气,好让琉璃明白,把那件事说破了,东方府和洛府的名声都毁了。她继而道:“爹娘本就不喜欢她留在这儿。”

“爹娘那里多亏你劝着。”洛朗柔声道,丝毫不介琥珀这样摆明了说要琉璃走,在琥珀面前,他好像总是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理智。

琉璃明白,她回不去了,东方府的大小姐成了东方琥珀,她已经嫁到洛府做了的少奶奶。

东方琥珀当了十多年的隐形人,如今换她东方琉璃成了不该存在的人。

琉璃咬咬牙想要离开,离开烟雨朦胧的江南,再也不记得叫做洛朗的少年,再也不记得十五那日璀璨的相遇。

可后来琥珀笑着对琉璃说:“我那日是说笑的,妹妹可不要介意,妹妹若走了,洛朗自然是不欢喜的,我也无聊,是不是?”

“洛朗心里只有姐姐,哪来的不欢喜呢?”琉璃惨惨一笑,眼神却冷厉地让琥珀心里一颠。

琥珀定了定心神道:“我和妹妹打个赌如何,既然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你,你愿不愿意和我打个赌,赌你就日日夜夜在他身边,看他会不会弃了我重新爱上你。”

琉璃听了有些悲凉,是啊,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自己,可是自己在他身边这么久,他却一点也没有动心。

琉璃是争强好胜的性子,随即没好气地道:“赌就赌。” 她没有注意到琥珀嘴角扬起的笑意。

琉璃不知道,这一赌,就堵上了她的全部。

事实是,除了赌气,有时候琉璃一个人出来喝酒,喝着喝着就会想起洛朗的脸,她早已习惯有他的生活,早已离不开他。

没有人知道洛朗爱的究竟是东方家大小姐的这个身份,是玉佩主人这个美好的回忆,还是琥珀这个人。可无论是哪个,都不是东方琉璃这个活生生的人,这一个人日日在他身边的人。

那日琥珀坐在院子里,见着琉璃进来,便抬起手,摇晃着手那枚半月形的玉佩,让阳光在上面闪烁出明媚的光彩。然后对琉璃道:“你的东西,要看看吗?”

琉璃毫无防备地走过去,正要从琥珀手中接过那枚原本属于自己的玉佩,洛朗突然走了过来,琥珀的手指一松,玉佩“啪啦”一声掉到了地上,四分五裂。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琥珀一下子站起来,气恼道。

“怎么了。”洛朗见状急急走了过来,看见地上碎裂的翡翠变了脸色。

“琉璃妹妹说想看一下我的玉佩。”琥珀恼声道,随即变了语气对洛朗嗔怪道,“都怪你,要不是你突然进来,吓着妹妹,她也不会失手。罢了,碎了就碎了吧。”

“怎么就碎了呢......”洛朗显然十分在意这枚玉佩。

琥珀道:“我都在你面前了,还有它做什么。”琉璃分明瞧见了琥珀嘴角胜利者的笑意,她转身拂袖而去,过了一会儿洛朗也走了出来,瞧见琉璃一个人在廊上出神,过去问了一句:“你当真是不小心?”

“难道我还是故意?”琉璃也是一副气恼的样子。

“琉璃,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好妹妹,我希望你也能明白,我是真心喜欢琥珀的。”

“你与我说这些做什么,难道我想嫁于你不成?”琉璃没好气地转过头去。

“琉璃,你年纪也不小了,要不我替你做个主l找个好人家嫁了吧。”洛朗叹了一口气。

“不劳哥哥费心。”琉璃转身愤然离去。

曾经,她不喜欢东方府上的那些规规矩矩,更不想依着父母的意思,嫁了一个素未谋面的男子,而今在看,也许上天的一个玩笑吧。

后悔吗?琉璃无数次问自己,如若时光重回那个冷月青辉的夜晚,如果自己在摘下面具,自己告知他名性,他们便会幸福美满。

可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是,就算自己没有这么做,洛朗依旧是幸福美满的。

“你是故意的。”琉璃找到琥珀。

“当然。”琥珀一笑,在心里冷冷讽刺着琉璃单纯无知,真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大家小姐。

“为什么?”琉璃问。

“你看他多紧张那枚玉佩是不是,说明他就是喜欢那枚玉佩的主人嘛,我只不过是想快点看见赌注的结果罢了,这样不是更有意思吗?”

琥珀嫣然一笑,她确实生的漂亮,和这个绚烂的马瑙耳坠,笑起来一副倾国倾城的妩媚模样。

东方琥珀很快有了身孕,琉璃心里自是苦涩不可言,对琥珀的讥讽也不再回嘴,因为琥珀说,我怀着的可是洛朗的孩子,你若是让我生气,伤着孩子,对得起洛朗吗?然后便顺理成章的使唤起琉璃来。

琉璃记得那是一个秋日,那年秋天的风特别大,院子里的银杏叶子落了一地。东方琉璃和洛朗的缘分,就在这一日尽数化为烟雾了。

琉璃帮着厨房的小丫头,把刚炖好的燕窝给琥珀送去,琥珀一反常态地笑着迎接她,然后拉过琉璃的手臂,附在她耳边道:“怎么样,羡慕我吧?”

琉璃听了不悦,杨手甩开了琥珀,然而琥珀居然一下子摔倒在地上。洛朗进来只看到眼前的情景,“你做什么?”他厉声问责,扶起了琥珀, 而地上的斑斑血迹早已道明了这一切无可挽回。

琥珀的孩子没了,刚一醒,她便大哭起来,怎么也劝不住。好不容易静了下来,洛朗问她是怎么一回事。

琥珀带着哭腔说:“我见妹妹拿了燕窝过来,好心好意想送妹妹些花茶做回礼。妹妹确实我假惺惺。几句不和,就动手打我。”说的一板一眼栩栩如生,让琉璃百口莫辩。

“洛朗,你这般相信他是不是太有失公允了?你可知道东方家......”琉璃急急道,可洛朗并没有给琉璃说出那句话的机会, 那句她想说了许久的话。

你可知东方家不止有一位小姐。

洛朗听也不听流利的解释:“你还是戒不掉你的江湖风尘。”

他说的是“江湖风尘。

他喜欢的,也许真的是琥珀这样温婉可人的女子,也许没有那么玉佩,洛朗也会喜欢上东方琥珀的。

这个赌,琉璃终是输了。

“少爷。”一个小丫鬟走了进来,一脸尴尬的样子。

“什么事?洛朗蹙着眉问。

“我刚才拿这个那碗燕窝出去的时候碰到大夫,他瞧了瞧说这燕窝是藏红花泡的水熬的。

洛朗一把打碎木案子上搁着的蓝釉花瓶:“琉璃,那是一个孩子,是一条命。”他顿了顿,“不是我容不下你,是你自己容不下你自己。”随即转身走出了房间。

“算了吧。”琥珀高声道,琥珀弯过身作势要扶琉璃一把,袖子不小心碰到了床边案几上的杯子,灼灼的红疹瞬间就留在了琉璃的一脸颊上。

“哎呀,这可怎么办?”琥珀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忙叫人拿冷水请大夫,乱了一阵后下人们都各自去忙了,房间里只剩下琥珀和琉璃。

琥珀说:“你见过我娘的,你一定记得我娘脸上那疤痕吧。那样的面容,定是叫人过目不忘的。”琥珀拿起桌上的铜镜,端在琉璃面前,“你看,像不像。”

如果琥珀不说,琉璃确实不知道家里还有这么一段往事。

琉璃的母亲是东方姥爷的正室夫人,这是他们的父母包办的门当户对的婚姻。日子久了,自然会烦闷。随着朋友们起哄,很快他便又娶了一个姑娘进门。少奶奶倒是很有大家风范,不哭也不闹,说要娶就娶吧。这位姨太太很快有了孩子。少奶奶的父亲怒气冲冲地责骂她,如果是让旁人生下长子,你嫁到东方家还有什么用。真是一点心眼都没有,然后絮絮叨叨教育了一通。

过了几日,姨太太到少奶奶这里问安,少奶奶道:“怀着身孕,快些坐下吧。”于是起身为姨太太沏茶,可一不小心碰翻了滚烫的茶水,直直撒在了姨太太的脸上,如花似玉的脸上滚起了黏黏的伤痕。东方少爷回来以后自然是训斥了她,好生安慰了哭成泪人的姨太太。

没有人知道的少奶奶是真的不小心,还是有意而为之。姨太太脸上的疤痕请遍了名医,几个月后她诞下了一个女儿。

东方少爷的不开心全然写在了脸上,就在这时,少奶奶也有了身孕,东方少爷自然放了全副心神在他身上,她也争气地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而后琉璃出生,家里更是一副幸福的景象,在无人理会那位昔日风光的姨太太。而东方少爷很快又有了新欢,你太太自知再无复宠可能,便带着女儿搬进了西苑无人的阁楼。

她确实放下了。

可他的女儿没有,他一日看着母亲灼伤的脸,站在角落看着东方夫人笑意黯然的脸庞,看着只要一回家就让全家变得喜气洋洋的东方琉璃,再看看无人问津的自己。

仇恨的种子在这个小女孩的心里一点一点萌芽, 他本是没有机会的,可是老天洛朗送到了他的面前, 这样从天而降的好机会,他怎么舍得放弃?她就是要把东方琉璃留在洛府,把母亲受的那些委屈,都还给琉璃。

其实上天垂怜的那个人,从来不是东方琉璃,而是他东方琥珀。

琉璃出去找洛朗,她问他:“你当真喜欢琥珀?”

洛朗不悦的道:“那是自然。”

“ 如果他真的不是那玉佩的主人呢?”

“我确实喜欢琥珀,与这些无关。”

与这些无关,琉璃的嘴角勾起一抹十分凄凉的笑意,合着他脸上的疤痕,和着瑟瑟的秋风,格外凄美的样子,她输了,输的一败涂地。

因喜欢他,他放下所有的身段,到他府上死皮赖脸地做一名江湖小混混。殊不知当日的依据“定会奉还”,请叫她倾尽所有。

就为了那两文钱的面具,她赔给他最好的年华,陪给他自己的容貌,陪给他一颗心,如今他什么也没有了,也没什么好给他的了。

“我要走了,洛朗,哦,对了,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我不姓刘,我性东方,临安城只有一家人姓东方。我的名字,是东方琉璃,琥珀,那枚玉佩是父亲给我们一人一半的,我的是“东”,她的是“方”。

洛朗想起了新婚那夜,琥珀诧异而躲闪的眼神,想起自己每次说起十五的庙会,她都微微有些不悦:“还提那些旧事做什么,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是啊, 琉璃一直在他眼前,可是他居然从未发现。

洛朗花了几分钟理清了思绪,带着微许崩溃的语气道:“你为何不早告诉我?” 原来自己一直认错了人还沾沾自喜着天意眷顾, 可此时此刻,洛朗已经分不清自己爱的究竟是带着面具的琉璃还是蒙着喜帕的琥珀了。

“ 你会相信我吗?你好像从未相信我呢。”琉璃凄凄地笑了一下。

十五庙会洛朗的匆匆一瞥,竟让东方家的大小姐琉璃赔上了她最好的年华。她男扮女留在洛身边,得到的却只是令人心伤的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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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当天,她莫名其妙的在郊外醒来,一件薄纱,一身吻痕,在众人的鄙夷下,一步一个脚印踏进皇城。

她,是领国公主,更是此国未来皇后。

两国却是敌对的,谁都不给公主好脸色。迎亲的轿子到城郊便不走了,让她一人进皇城。

这是给她的耻辱!

她自然为了自己国家,一步一个脚印走进皇城。


————东宫深夜————

太子褪下喜服,直视着她的眼睛。

“太子万安~”湘淅叩首。

对于这个未来丈夫,她没有一点温度。

“去睡吧,没你什么事了。既然拜堂礼都没有做,那你还是你的湘淅姬。在别人面前你是太子妃,但我看来,你不是。”

“是~”湘淅也没要求他会给她好脸色。

第二天,他就将她软禁了。

她微笑。

第三天,他让她穿粗布衣服当仆人。

她微笑。

第四天,他没安排丫鬟给她送膳食。

她微笑。

她很听话,但存心想捉弄她的他,有点按耐不住。

“你倒是乖。当条狗怎么样?”

“小女不才,家有丈夫是太子。”

“........”


“这些.....你以前也干?”

“小女母亲在冷宫,小女自然帮她打扫冷宫。”

“冷宫?!”墨染惊了惊,他知道冷宫女子要不瘦骨嶙峋,要不就是已经疯了。她居然在冷宫生活?

他生出怜惜之情……

“湘淅,别怕,以后我来保护你。”他冷不防的抱紧了她,她一吓,缩在他怀里。他察觉到了,轻轻摸了摸她的头。


两年后,她成了皇后。第一件事就是将母亲从冷宫接回来,然后她母亲就从一个庶人,直接封为皇太后。

这是墨染亲口答应的。他母亲很早就死了,也不想要湘淅有这种失母之痛。

墨染为湘淅空置后宫,这宫里本来就空旷。再来一个也好让湘淅有聊天的人。


最后还是湘淅求墨染多几个妃嫔,平日里她这么无聊,有几个人跟她吵架消磨时间也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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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创作技巧-(人)

前言:


──人,是小说所要表达的主题,不管作家是想要表达理念或是想法,都是以人为主体而扩展的。


小说活动的主体是「人物」,它不是「人」,它是作家所创造的「物」,一个不存在我们生活周遭的「人物」,但是一个好的作家所创造的好人物,就是这麽奇特,让我们伴随着他们喜怒爱乐,让我们跟随着他们心情起伏,也让我们以为他们就是真的存在这世间一样。


小说写的是人,小说离不开人,没有人,小说就没有所谓的文学性质,所以身为一个作家的我们就要表现好一个人。


一个人,我们所看到的是什麽?不外乎是容貌外表、穿着、身高、体型等等,这是属於外在眼睛看到的,我们归类於外在感官。有些小说喜欢在人物的外在大下笔墨,写人物如何俊美、如何漂亮等等,这是人之常情,人长的漂亮,心地又善良的人谁不喜欢。


但请记住!我後面有说到一个善良的字眼喔!没错,善良是属於人物内在部分,我们是要如何看到人物的内在部分呢?


在现实世界中,我们是经由这一个人的对话与动作得知,然後再判断这个人是好是坏,小说世界也是一样,不同的是读者可以看到作者多描述的另一样东西,那就是内心。


现在,我们来整理我上面的发言吧!由上述的内容,我们不难得知,要表现好小说人物,不外乎三样事物的文字描写,那就是对话、动作、内心,我们谈谈这三样吧!


※※※※※


《对话》:


──对话,人说话是要对一件事说话,有的人是自言自语(对我),有的人是感叹过去(对事),有的人是在辱骂天理(对天)……等等,不管是对什麽说话,这都是「对他」的依据。


要表现好对话对话,一定有「自我(自我意识)」「情绪(表达於外的感觉)」「对他(一定有个主题吧)」


没有这三样,对话读起来如嚼蜡,没味道。


小小警惕:


就我所看到,有一些作家的对话只有做到其中的情绪与对他,没有小说人物的自我,这个自我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可就难了,自我可以说是小说人物的灵魂,也是小说人物的最重要部分,若是没有让人物有更鲜明的个性,写的差一些的,更会产生人格分裂的状况出现,轻忽不可,大意不可。


要如何写好一个人物呢?我建议作家在描写人物的时候不妨忘了自己,把自己融入在小说人物之中,将自己当作是小说人物,我所说可不是单纯的2D拟态,是所谓的3D虚拟。在对话方面,我发现许多人的对话表达的有些的平板,不够生动,没有所谓达到情绪、自我、对他三样互相互动的要件。


※※※※※


:


──动作,人物的动作是一个很重要的一环,动作与对话可以说是相扶相持,动作因为对话而有了气势,对话也因为动作而有了气势,所谓的动作不能只是走、停、跑、跳、站等等,要有更多元化一点的描写,动作要有气势,要有人物的情绪与感觉表现在其中,要有作家的描写在其中。


但动作的表达,最主要也是依恃两样的存在,这分别为小说人物的情绪以及个性,这要先看作者的设定为何,慢慢的在虚拟出人物的动作为何。像是生气的人会捏拳头、顿足,个性内向害羞的人常会手足无措的抓头发或是低头,这些的动作是会为小说人物添加许多的色彩,使小说人物更加的鲜明,读者更能融入其中。


小小警惕:在描写动的时候,不要只是单纯的一昧表达坐、站、跑、跳,最好是善用文字修饰,让每一个动作都涉及到姿势、态度和表情,使其生动活泼。


※※※※※


在下就用倾天作家穆子乔之第二回□阴晴难测女药师来作个错误示范:


文绿凤急忙解释道:「姑娘,请别误会,我们无意打扰丁药师的清幽,只因我家少爷重伤垂危,方会冒昧造访,恳请丁药师前辈施援手,救我家少爷一命」


那名白衫少女看着她们搀扶着不省人事的上官出云,开口问道:「你们为他求医而来?」


文雪烟心急如焚,冲口说道:「只要能救他,要我们做什麽都行」


──再看看真正的成功例子:


文绿凤闻言,急忙解释道:「姑娘,请别误会,我们无意打扰丁药师的清幽,只因我家少爷重伤垂危,方会冒昧造访,恳请丁药师前辈施援手,救我家少爷一命」


那名白衫少女早已看见,她们搀扶着不省人事的上官出云,睨视了她一眼,遂皱起秀眉,开口问道:「你们为他求医而来?」


文雪烟眼瞧上官出云气息渐弱,芳心焦急似火焚,不禁冲口说道:「只要能救他,要我们做什麽都行」


感觉如何呢?


※※※※※


:


──在这一层面之中,大约分为两种,分别为感情描述、。


方面,其实需要注意的和对话无两样,相差只在於对话是互相的,而是自我的﹔而在感情描述方面,则为作者将自己立於人物的立场,将人物的内心以人物的角度阐述开来﹔


对於这方面的描写,每个人的笔法大有不同,其复杂性也非三两语所能解释一二,以景写情,直述写情,这种种许许多多的方式,因作家的不同,其实也有所不同。


※※※※※


小说最忌讳作者的影子,将小说写入自我,这是最要不得的,但有些人是认为写的高兴就好,反正读者喜欢看就好。但我是这麽认为,作家写小说,就是要保持客观,避免将自己主观意见加入其中,要让读者有思考的空间,思考内中的人物为何,而不是一昧的看作者在小说的旁白赞扬这人是大英雄或是高手怎样。


我看的书少,就举一个大家都知道熟悉的例子,的万里独行,在其人人旁白方面并无所谓的大骂是*贼,或者是在被不戒去势後,强迫他当和尚,取法号不可不戒,有在旁边一直说他死有余辜,恶有恶报,**女最终有如此的下场是最好……等等此类的话吗?


没有,因为金大师让读者有去思考的空间,让读者自己去思考这人物,我们在想想,田伯光虽是诸恶多做,但後因认识这个华山名门正派的弟子,两人曾经殊死恶斗,两人後却相知相惜,有用许多笔墨描述吗?也是没有啊!几笔带过而已。


反观之我们,有多少作者因心爱自己所创造的人物,不惜用许多旁白赞扬他的人物……但要清楚,我们是作者,不是说书人,我们是要写小说,表现人,表现以人为主的小说世界,这是我们作者自己的创作,是我们虚构初种种的剧情、人物、环境等﹔说书人是在讲故事,所有的故事不是人家写好的,便是历史故事,皆是有所根据,说书人只需要赞扬英烈,说出一个早已准备好的剧本,高兴的时候可以稍微穿凿附会,这是很主观的。


这麽说好了,我们想想啊!想想说书人,说书人在讲到三国历史的时候,一定会大力赞扬勇冠三军,义薄云天的关羽,一定会讲到历史上有名的三英战吕布,这大家都知道吧!刘关张三英战吕布,一定会说兄弟三人义胆忠云,不离不弃,兄弟情深,武功高强,勇猛无惧……等等废话我就先不说了,但我们若仔细想想,我们是不是被说书人所说的话给唬成*了?三英战吕布,三人合力围炉一个人,居然还让他全身而退,我要是关羽,我真是羞愧到自尽已谢苍天。说书人是在说故事,他只是传达一些故事给人们,但写手不是写故事,是写以人为主体的小说,说书人可以加入自己的主观,但作家万万不能加入自己的主观,不然小说毁矣。


反过头来,作家的旁白要尽量少,我却看到很多写手大力赞扬自己心爱的人物,说了一堆啦里拉杂的话,这不就和说书人是一样吗?人物因此黯淡失色,变的不耐看,甚至可以真的应上一句自谦词,拙作。


一个角色个性冷并不是作者说他个性冷他就个性冷,要真是这麽简单,读者不就是耳根子软,喜欢听道听涂说的谣言了?

原贴:怎么写一篇小说?

小白兔不白

我私信了QQ给你了

原贴:写一篇短篇小说

waterlily9990

自己写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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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hong6633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保尔 柯察金那顽强的品格多么令人钦佩!如果你读了这本书,就会明白具有钢铁品质的人是“大写”的人。 保尔一生十分坎坷,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他还坚持写书,对自己毫不顾惜。书中写道:他呕心沥血写的稿件丢失了,多么令他灰心失望啊,但他重新振作起来,用顽强的毅力完成了巨著。书中有段名言脍炙人口:“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该为碌碌无为而悔恨……。”保尔可谓强者的化身。 对照保尔,想想自己,感到脸上一阵阵烘热。记得今年大年初一,家家户户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我家却十分冷清。爸爸工作繁忙出差了,妈妈因病卧床不起。听着孩子们在外面的嬉闹声,我的眼泪在眼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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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ssicay

读罢《白夜行》,感到相当的受触动,这样震撼的书并不是那么多的。从傍晚开始,我一直通宵到早上读完。之后又回味良久,很想找人讨论讨论,于是就上了豆瓣跟百度白夜行贴吧,看到了大家的热烈讨论(虽然有些文字已经是在两三年前留下的了)。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我的理解似乎有些另类,几乎不曾遇见与我观点极为相似的同学。对于小说,大家几乎一致认为基调是黑暗的,绝望的。争论的焦点基本集中在一些书中没有明确说明的问题。 (剧透严重,还没有看过书的人请先不要往下看。另外,这里讨论的仅仅是原著小说,不包含电视剧,因为电视剧对小说本身进行了大量的改编。仅看过日剧的同学请不要误解。) 经常提及的问题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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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onlinxia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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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要一篇读书笔记。要文艺感人。800字以上。

阳光洒进那一抹

文章名字叫

原贴:一篇感人的家庭伦理小说,记不得名字了,望相告!

_小囧。

立体,事实,写生活中一些不易察觉的充满爱的小事情

原贴:怎么把短篇小说写的感人?

诗瑶rebecca

“对不起,我爱你!”说完这句话,她就转身离开了,天知道,她用了多大的勇气说出这句话。认识言闻这么多年以来,她从来不敢奢望,能够和他有一丁半点的关系,只想远远的守着他就好了,只要他快乐,就是于七最大的幸福。她做梦也想不到,言闻会主动靠近她,还对她那么好,虽然他是有目的的,但是,那么多年的梦想,得以实现,她便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她想,错过了这个机会,自己一定会后悔的,但是说了,以后可能连远远守候他的机会都没有了,想到这里,她就觉得好纠结。想了那么多天,她还是决定,要主动告白,所以,才有了之前的情景。接下来的几天,她一直把自己的手机关机,天天在家里睡觉,心里乱如麻……她想,她以后,都不能跟着他一起上学下学了吧,可能,言闻再也不会理她了,甚至,会厌恶她……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了三天,她决定,还是出去走走吧!第二天一大早,她就来到了学校,虽然已经放假了,但是,她还是想来看看,怀念以前跟在他身后的样子。她慢悠悠的走在林荫小道上,回忆着有他的日子,不禁出了神……“哎呀!”她惊呼一声,一抬头,发现撞在别人身上了,她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傻瓜,没关系!”只听到一道浑厚的男声,她抬起头来,定睛一看:“妈呀!这不是言闻吗?”“是我,小傻瓜?”言闻温柔的说道:“你这几天去哪儿了,敲你家门没人理我,打电话你不接,发消息你不回,你吓死我了!”说完,将她拥入怀中。“你,你不是……”“不是什么?”他问道。“你不是去找欧越学姐了吗?”她疑惑道:“而且,而且你这样抱着我,她会吃醋的”“傻丫头,我管她那么多,我只要你就够了!”他松开手,手顺势往下,拉起了那双他梦里梦了很多次的小手。于七看到他这样的行为,惊呆了,半天缓不过神来:“你,你这是干什么?”“看不出来吗,表白啊!”他认真的说道:“我以为你怕我,每天离我那么远,想和你说话,又怕吓着你,没想到,你先表白了,傻瓜,这种事,不应该由我来的吗?”他宠溺的看着她,柔声说道。“那,那欧越学姐……”“欧越,只是我小时候的玩伴,我对她,并无儿女之情。”他盯着她,似笑非笑的说道。“那你,那你干嘛让我帮你追她,你这样,我,我……”她委屈的说道。“傻瓜,我不这样说,会有和你说话的机会吗?你每次都躲我躲得远远的,我一转头,你都跑得不见踪影,别说表白了!”他坏笑着看着她,轻轻的捏捏她的手,像是惩罚一般。“那你,是故意让我帮你,然后,然后让人家主动表白吗?”她羞红了脸,低着头,轻声说道。“哈哈,这我可没想到!”他大笑道。一把将她拥入怀中,轻吻着她带着清香的秀发。“我也没想到你居然喜欢我,嗯……这样更好,哈哈!”说完,他轻轻的,吻上了她刚想说话的小嘴,心里乐开了花。

原贴:用"对不起,我爱你"写一篇感人的短篇言情小说?

快乐bala

他父母和她父母是多年至交好友,曾开玩笑说如一男一女就结为亲家。

他七岁时她五岁,她喊他哥哥,他喊她妹妹,他们在一起相处很是愉快,两家父母也乐见其成。

他二十五岁她二十三岁,她要出国留学了,两人约好等她回来就结为夫妻。

他二十七岁时她二十五岁,他发现他有很严重得病活不了多长时间,他父母也是因病去世了,他一无所有了,他还怎么和他的思妹儿在一起?她回来了,可是,他现在的模样还怎么去见她。他开始拒绝见她,也拒绝与她交流。哪怕她以死相逼,他还是忍痛拒绝了。

于是,两人如他所愿的分开了,她一开始日渐消瘦,最后发现父母已不在年轻,为了父母她开始拼命工作,为了父母的意愿开始相亲结婚生子,所幸,她老公也对她不错,与公婆相处也很愉快。一切都在往美好的方向发展。

而他,孤零零躺在病床上,每天都能从她父母那里了解到她的消息。相亲了,有对象了,要结婚了,婚后一切还不错。

她父母:孩子,别怪我们,哪个当父母的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好?更何况你父母与我们还是好友。

他:叔,给你们添麻烦了,这个就当是我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吧。把手里的玩偶递了过去。

而她父母在走出医院时,把手里的玩偶扔进了垃圾箱。“真是晦气,回去咱俩好好洗洗”

有个小孩看见玩偶不错拿起来玩,不小心按出声音了“对不起,我爱你”

而他睡了一晚上,就再也没有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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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lovesapple

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离婚对我们来说,是最明智的选择,反正也没小孩的拖累。我说出离婚这两个字后的第三天,我们就去街道把这事给办了。 她是我大学同学,我们谈了三年恋爱,在一起又过了三年。 只是有一个问题,离婚之后,在她还没找到新住所之前,我们还得住一起。 自己想想都觉得搞笑,谈恋爱的时候,我们特纯洁,虽然彼此之间不止于牵手拥抱,但是同居这样的事情,压根没敢尝试过。没想到现在离婚了,倒赶了趟新潮。 一室一厅的房子,两个不再是夫妻的男女住在一起,特别别扭。 第一个晚上,我拿了一套卧具铺在沙发上。 第一夜,睡得真舒坦!没有人在耳边唠叨的夜晚,真美!只是,如果我们家的沙发是布沙发就好了,这个木头沙发让我在

原贴:求一篇感人到喷屎的微型小说

rita_mmm

一元钱会感动乞丐,一杯水会感动路人,一滴水会感动小草,一片云会感动天空,一份爱心会感动全世界,而我最感动的人是那位素不相识的大姐姐。记的去年放学的一天,寒风猛烈地吹着,我站在车站等着公共汽车,巴不得早点回家暖和、暖和,路上的行人急匆匆的赶回家,而风卷起了满天沙子,吹得让人眼睛睁不开。    过了一会儿,一辆破公共汽车来了,我急忙走上车去,看见一位大姐姐站在车窗旁一动不动,她的旁边有个舒服的坐位,我走上去并坐下,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车到了下一站突然,窗边的玻璃“呯”的一声碎了,坐在窗边的老大妈吓了一跳,刚才站在窗边的大姐姐,急忙撑开一把花伞,堵住了那个大洞。    又过了一会儿,伞突然被无情的玻璃划了个大裂子,寒风吹着每一个乘客的脸,那位姐姐竟敢不顾自己,用后背去堵住窟窿,乘客们看着她,眼中露出了赞扬的目光,又到了下一站,那位姐姐下车了,我清楚地看见了她衣服上那一点又一点的玻璃渣,我犹豫不决的走到窗边,用自己的衣服堵住了大洞。    虽然那公共汽车很脏,可那里的人不脏。我看着温暖的车厢,心里露出了甜蜜的微笑,我想,那位姐姐不顾自己的安危,保护人们,她像温暖的太阳,照亮着一帮又一帮乘客。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我。  可我上了小学四年级后,妈妈就不像以前那么爱我了,被子让我自己叠,饭菜让我自己炒,这个问题我一直不明白。  这天,我揉了揉眼睛,换上衣服后,就去打饭,打完饭,便往前走。突然摔了一跤,饭洒了一地,滚烫的流到了手上,我哭了。  哭声惊动了我爷爷,他来一看:“哎呀,不得了啦!”他急忙去拿药,擦在我烫伤的手上,还说:“幸好今天穿得厚,不然非烫个大伤疤不可!“我一听,又哭了,妈妈看到了,妈妈说:“没事,不就破了些皮吗?小涛是个勇敢的孩子,赶快上来换套衣服,重新去打早饭。    ”妈妈为什么不爱我了呢?半夜,我被痛醒了。之后我听见外面有声音,我起了床忽然听见了妈妈和爷爷的声音:”这个孩子可不能宠坏了,他必须自己去面对一切考验,虽然残忍了点,可这是为了孩子好呀!”之后又有很多的对话。  忽然外面传来了脚步声,我知道妈妈要进来了。我立刻躺在床上装睡,妈妈推开门,看到“熟睡”的我,她笑了,摸摸我的头,然后走了。  我睁开眼睛,原来妈妈还爱着我,妈妈她并没有不爱我。  是我想多啦!慢慢的幸福的眼泪一滴滴流过面颊。妈妈,您真伟大!我的童年生活记载着许多令我感动的往事。时间飞速流逝,记忆也不断刷新,但有一件事,我至今无法忘怀。记得那天,我和芷萱闹别扭,她非要说是我把她的笔记本弄丢了,很气愤的我在街边徘徊。    这时,我看见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正兴奋地翻着什么。走进一看,是两本书——芷萱珍爱的笔记本和一本一年级的教科书。我顿时被她感动了,毕竟我没有阻止别人求知的权利。但我还是对她说:“小妹妹,把这个本子送给姐姐好不好?”那女孩极为洒脱地说:“好啊!”说完,她把那个笔记本递给了我,我对她说:“小妹妹,你等一下,我那儿还有二、三、四年级的书,现在没用了,送给你怎么样?”她异常激动地说:“谢谢姐姐!”我跑上楼,把书交给了那女孩,她微笑着问我:“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啊?”我随意地说了一句:“柒涵。    ”她高兴地说:“涵姐姐再见,后会有期啊!”“再见!”我深深地被她的求知欲望所感动。“做男孩真好!”这是我发自内心的一句话。因为男孩子有两大优点:力气大和胆子在!我是男孩,可以为这两大优点而骄傲、自豪!有一次,我和八班的“母老虎”张珊吵了起来,她说我们男生不斯文、不爱干净、粗心大意。    我说她们女生胆子小、力气小。于是她向我发起了挑战。比力气和胆子。第一场比赛是比胆子,看谁先抓十只毛毛虫放在手心上。比赛一开始,我迅速地抓到了四只毛毛虫,轻视地看了一眼张珊,哈,她看是看见了,可是就是不敢抓,就像一只见了猫的老鼠,我大声地笑了起来,不一会儿,十只毛毛虫就被我抓住了。    我轻松的赢了第一局。紧接着,第二场比赛开始了,看谁能举起八斤的哑铃(我家正好有一个)。张珊先举,只见她把脸涨得通红的,真像一只烤猪蹄呀!我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尽管张珊使出了吃奶的劲,还是没有举起哑铃。  该我上场了,我做了一下准备活动便用手握住了哑铃,哑铃的重量比我想象中的重了许多。  于是,我把全身的力气都用上了,大叫一声“呀——”终于把哑铃给举了起来。我大获全胜,让张珊输了个心服口服,我高兴得都跳了起来。  是男孩子真好!将来这两大优点一定会为国家出力的!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外面“呼呼”地刮起了大风。我趴在窗口一看,外面的大树被风吹得摇摆不定;路上几乎没有几个行人。  仅有的行人也被风吹得都站不住了,只好背着大风用手揪着羽绒服上的帽子猫着腰走。  我想:这是什么鬼天气呀!这不是老天爷在成心跟我作对吗?我待会儿可怎么去上长笛小课呀!到时间了,我该去上课了。“多穿点,外面刮大风,小心别感冒。”妈妈一边嘱咐着我,一边给我穿上肥大的羽绒服。  刚一出楼门,一股凛冽的寒风直往我脖子里钻,“哎呦,我的妈呀!冷死我了!”我不停地抱怨着,而妈妈只是把我的帽子给我戴好,就骑自行车带着我出发了。  从我家到老师家没有公交车,每次都是妈妈骑自行车带我穿小巷,抄近路,如果是好天气我们二十多分钟就到了。在寒冷的冬天,偏偏又刮起了这么大的风,看来我们得吃些苦头了。  上了自行车,一股大风就迎面吹来,使我感到呼吸有些困难,脸上好像正在被刀子割似的,很难受。  于是我就像一只小猫一样躲在了妈妈的身后。妈妈问我:“孩子,冷吧?”我说:“冷,不过还能坚持。”妈妈跳下自行车,把她仅有的一条围巾解下来,系在我的脖子里,把我围了个严严实实,只留了两只眼睛露在外面。    这回我暖和多了。妈妈接着登上自行车,她冒着大风使劲地蹬着脚蹬子,可是自行车却像是在和妈妈作对,就是不愿意往前走。当我抬头看到妈妈那两只被冻得红彤彤的耳朵时,我的心里就是一阵的难受。  我要把围巾还给妈妈,可是妈妈怎么也不肯,她说她一骑车就热了。我拗不过妈妈,只好在后边暗暗地为她加油,使劲。  我这么重,再加上逆风而行,所以妈妈越骑越累,越骑越慢。还有一条街就到老师家了,我实在是不忍心让妈妈骑车带着我了,我就下了车,我们推着自行车走到了周老师家。  我想:在我小的时候,妈妈这样的关心我陪伴着我,等我长大了以后,有了钱,我就买一辆小汽车,带妈妈出去玩,好好的孝顺孝顺妈妈。  我的妈妈给予了我无私的爱,她把所有的心思都花费在了我的身上,像这样令我感动的小事,我已经数不清了。  我觉得投入妈妈的怀抱是最幸福的,我爱我的妈妈。

原贴:令你感人的故事 作文 怎么写 500字

木已成舟

这个要根据自己的亲身体会去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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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windy

多用点形容词就OK了

原贴:令你感人的故事 作文 怎么写 500字

MEmoa

我读过许多的文章和故事,其中有一个叫《藏羚羊跪拜》的故事领我十分感动。这是一个发生在西藏的故事。一天,一个老猎人看见了一只肥壮的藏羚羊,正要举枪打它,但那只藏羚羊并没有逃跑,而是用乞求的眼神望着他,然后,它冲着老猎人前行两步,两条前腿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与此同时,只见两行长泪从它眼里流了出来。  老猎人心头一软,扣扳机的手不由得松了一下。但最终,老猎人还是打死了那只藏羚羊。老猎人扒开藏羚羊的肚皮,发现在藏羚羊的子宫里,有一只小藏羚羊。  这时,老猎人才明白,原来藏羚羊给他跪下求情,是为了留下自己孩子的一条命啊!从此,老猎人被藏羚羊的母爱所感动,不在打猎。藏羚羊为了自己的孩子,甘愿给老猎人下跪,体现出它那无私的母爱。  天下所有的慈母都很高尚、伟大。  我的母亲也是如此。那天,我得了重感冒,还传染给了妈妈,妈妈非但没怪我,反而带我去看病打针,那天酷暑难当,我生病、走不动,妈妈毫不犹豫地背起我,把我带到了医院。可妈妈就带了20元钱,只够一个人打针,妈妈选择给我打针。    我躺在病床上,睡着了,妈妈也得了重感冒,一直咳嗽,吵得我睡不好觉,妈妈怕打扰我,就躲到门外去咳嗽。  回到家,妈妈发了好几天烧,我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这只是一个小小的例子,母亲为了孩子,甚至连生命都可以舍出,母爱是世界上最高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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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jjpl

莫言的诺贝尔获奖感言全文——一篇八千字的感人好作文 请欣赏一篇8000字的感人好作文。找到点写好我们800字的作文的灵感了吗? 尊敬的瑞典学院各位院士,女士们、先生们: 通过电视或者网络,我想在座的各位,对遥远的高密东北乡,已经有了或多或少的了解,你们也许看到了我的九十岁的老父亲,看到了我的哥哥姐姐我的妻子女儿和我的一岁零四个月的外孙女。但有一个我此刻最想念的人,我的母亲,你们永远无法看到了。我获奖后,很多人分享了我的光荣,但我的母亲却无法分享了。 我母亲生于1922年,卒于1994年,她的骨灰,埋葬在村庄东边的桃园里。去年,一条铁路要从那儿穿过,我们不得不将她的坟墓迁移到距离村子更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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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初九

师太!竟敢跟贫僧抢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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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狱犯米勒

额,,有难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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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gguai

今天早上8点起床。(时间)在家(地点)想炒个鸡蛋吃(任务),结果没蛋了,我就蹲在鸡圈旁边等啊等。呀。。。下蛋了,我奥特曼打怪兽的速度前进,拿到鸡蛋就炒了。。。我滴个乖乖还真好吃。。。(故事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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玥兰

给您6个感人的小故事 1:一朵玫瑰花 有位绅士在花店门口停了车,他打算向花店订一束花,请他们送去给远在故乡的母亲。 绅士正要走进店门时,发现有个小女孩坐在路上哭,绅士走到小女孩面前问她说: 「孩子,为什么坐在这里哭?」 「我想买一朵玫瑰花送给妈妈,可是我的钱不够。    」孩子说。绅士听了感到心疼。 「这样啊??」于是绅士牵著小女孩的手走进花店,先订了要送给母亲的花束,然后给小女孩买了一朵玫瑰花。走出花店时绅士向小女孩提议,要开车送她回家。   「真的要送我回家吗?」 「当然啊!」 「那你送我去妈妈那里好了。可是叔叔,我妈妈住的地方,离这里很远。  」 「早知道就不载你了。」绅士开玩笑地说。 绅士照小女孩说的一直开了过去,没想到走出市区大马路之后,随著蜿蜒山路前行,竟然来到了墓园。  小女孩把花放在一座新坟旁边,她为了给一个月前刚过世的母 亲,献上一朵玫瑰花,而走了一大段远路。 绅士将小女孩送回家中,然后再度折返花店。  他取消了要寄给母亲的花束,而改买了一大束鲜花,直奔离这里有五小时车程的母亲家中,他要亲自将花献给妈妈。   一朵玫瑰花 为逝者举行盛大丧礼, 不如在他在世时, 善尽孝心。 2:没有上锁的门 乡下小村庄的偏僻小屋里住著一对母女,母亲深怕遭窃总是一到晚上便在门把上连锁三道锁;女儿则厌恶了像风景画般枯燥而一成不变的乡村生活,她向往都市,想去看看自己透过收音机所想象的那个华丽世界。    某天清晨,女儿为了追求那虚幻的梦离开了母亲身边。她趁母亲睡觉时偷偷离家出走了。 「妈,你就当作没我这个女儿吧。」可惜这世界不如她想象的美丽动人,她在不知不觉中,走向堕落之途,深陷无法自拔的泥泞中,这时她才领悟到自己的过错。   「妈!」 经过十年后,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拖著受伤的心与狼狈的身躯,回到了故乡。   她回到家时已是深夜,微弱的灯光透过门缝渗透出来。她轻轻敲了敲门,却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女儿扭开门时把她吓了一跳。「好奇怪,母亲之前从来不曾忘记把门锁上的。」 母亲瘦弱的身躯蜷曲在冰冷的地板,以令人心疼的模样睡著了。 「妈??妈??」听到女儿的哭泣声,母亲睁开了眼睛,一语不发地搂住女儿疲惫的肩膀。    在母亲怀里哭了很久之后,女儿突然好奇问道:「妈,今天你怎么没有锁门, 有人闯进来怎么办?」 母亲回答说:「不只是今天而已,我怕你晚上突然回来进不了家门,所以十年来门从没锁过。  」 母亲十年如一日,等待著女儿回来,女儿房间里的摆设一如当年。这天晚上,母女回复到十年前的样子,紧紧锁上房门睡著了。   没有上锁的门 家人的爱是希望的摇篮, 感谢家的温暖, 给予不断成长的动力。   3:便当里的头发 在那个贫困的年代里,很多同学往往连带个象样的便当到学校上课的能力都没有, 我邻座的同学就是如此。 他的饭菜永远是黑黑的豆豉,我的便当却经常装著火腿和荷包蛋,两者有著天渊之别。     而且这个同学,每次都会先从便当里捡出头发之后,再若无其事地吃他的便当。这个令人浑身不舒服的发现一直持续著。 「可见**妈有多邋遢,竟然每天饭里都有头发。」同学们私底下议论著。  为了顾及同学自尊,又不能表现出来,总觉得好肮脏,因此对这同学的印象,也开始大打折扣。 有一天学校放学之后,那同学叫住了我:「如果没什么事就去我家玩吧。  」虽然心中不太愿意,不过自从同班以来,他第一次开口邀请我到家里玩,所以我不好意思拒绝他。   随朋友来到了位于汉城最陡峭地形的某个贫民村。 「妈,我带朋友来了。」听到同学兴奋的声音之后,房门打开了。他年迈的母亲出现在门口。 「我儿子的朋友来啦,让我看看。」 但是走出房门的同学母亲,只是用手摸著房门外的梁柱。     原来她是双眼失明的盲人。 我感觉到一阵鼻酸,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同学的便当菜虽然每天如常都是豆豉,却是眼睛看不到的母亲,小心翼翼帮他装的便当,那不只是一顿午餐,更是母亲满满的爱心,甚至连掺杂在里面的头发,也一样是母亲的爱。   便当里的头发 先入为主的观念, 往往影响人一生的格局, 多观察、多探讨, 会有更多意外的发现。   4:种花的邮差 有个小村庄里有位中年邮差,他从刚满二十岁起便开始每天往返五十公里的路程,日复一日将忧欢悲喜的故事,送到居民的家中。  就这样二十年一晃而过,人事物几番变迁, 唯独从邮局到村庄的这条道路,从过去到现在,始终没有一枝半叶,触目所及,唯有飞扬的尘土罢了。   「这样荒凉的路还要走多久呢?」 他一想到必须在这无花无树充满尘土的路上,踩著脚踏车度过他的人生时,心中总是有些遗憾。   有一天当他送完信,心事重重准备回去时,刚好经过了一家花店。 「对了,就是这个!」 他走进花店,买了一把野花的种籽,并且从第二天开始,带著这些种籽撒在往来的路上。   就这样,经过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他始终持续散播著野花种籽。   没多久,那条已经来回走了二十年的荒凉道路,竟开起了许多红、黄各色的小花;夏天开夏天的花,秋天开秋天的花,四季盛开,永不停歇。 种籽和花香对村庄里的人来说,比邮差一辈子送达的任何一封邮件,更令他们开心。     在不是充满尘土而是充满花瓣的道路上吹著口哨,踩著脚踏车的邮差,不再是孤独的邮差,也不再是愁苦的邮差了。 种花的邮差 人生如白驹过隙, 时光飞逝, 何妨留下善行, 提供后人乘凉? 5:第一百个客人 中午尖峰时间过去了,原本拥挤的小吃店,客人都已散去,老板正要喘口气翻阅报纸的时候,有人走了进来。    那是一位老奶奶和一个小男孩。 「牛肉汤饭一碗要多少钱呢?」奶奶坐下来拿出钱袋数了数钱,叫了一碗汤饭,热气腾腾的汤饭。奶奶将碗推向孙子面前,小男孩吞了吞口水望著奶奶说: 「奶奶,您真的吃过午饭了吗?」 「当然了。  」奶奶含著一块萝卜泡菜慢慢咀嚼。一晃眼功夫,小男孩就把一碗饭吃个精光。   老板看到这幅景象,走到两个人面前说:「老太太,恭喜您,您今天运气真好,是我们的第一百个客人,所以免费。  」 之后过了一个多月的某一天,小男孩蹲在小吃店对面像在数著什么东西,使得无意 间望向窗外的老板吓了一大跳。 原来小男孩每看到一个客人走进店里,就把小石子放进他画的圈圈里,但是午餐时间都快过去了,小石子却连五十个都不到。     心急如焚的老板打电话给所有的老顾客 :「 很忙吗?没什么事,我要你来吃碗汤饭,今天我请客。」 像这样打电话给很多人之后,客人开始一个接一个到来。 「八十一,八十二,八十三??」小男孩数得越来越快了。  终于当第九十九个小石子被放进圈圈的? 那一刻,小男孩匆忙拉著奶奶的手进了小吃店。   「奶奶,这一次换我请客了。」小男孩有些得意地说。 真正成为第一百个客人的奶奶,让孙子招待了一碗热腾腾的牛肉汤饭。  而小男孩就像之前奶奶一样,含了块萝卜泡菜在口中咀嚼著。 「也送一碗给那男孩吧。」老板娘不忍心地说。 「那小男孩现在正在学习不吃东西也会饱的道理哩!」老板回答。   呼噜??吃得津津有味的奶奶问小孙子:「要不要留一些给你?」 没想到小男孩却拍拍他的小肚子,对奶奶说:「不用了,我很饱,奶奶您看??。  」 第一百个客人 一念善心助长一棵幼苗, 棵棵幼苗可以成林, 人人有爱、社会有情。 6:世上最美味的泡面 他是个单亲爸爸,独自抚养一个七岁的小男孩。  每当孩子和朋友玩耍受伤回来,他对过世妻子留下的缺憾,便感受尤深,心底不免传来阵阵悲凉的低鸣。   这是他留下孩子出差当天发生的事。 因为要赶火车,没时间陪孩子吃早餐,他便匆匆离开了家门。一路上担心著孩子有没有吃饭,会不会哭,心老是放不下。即使抵达了出差地点,也不时打电话回家。   可孩子总是很懂事地要他不要担心。  然而因为心里牵挂不安,便草草处理完事情,踏上归途。 回到家时孩子已经熟睡了,他这才松了一口气。旅途上的疲惫,让他全身无力。正准备就寝时,突然大吃一惊:棉被下面,竟然有一碗打翻了的泡面! 「这孩子!」他在盛怒之下,朝熟睡中的儿子的屁股,一阵狠打。     「为什么这么不乖,惹爸爸生气?你这样调皮,把棉被弄?要给谁洗?」 这是妻子过世之后,他第一次体罚孩子。 「我没有??」孩子抽抽咽咽地辩解著:「我没有调皮,这??这是给爸爸吃的晚餐。  」 原来孩子为了配合爸爸回家的时间,特地泡了两碗泡面,一碗自己吃,另一碗给爸爸。  可是因为怕爸爸那碗面凉掉,所以放进了棉被底下保温。 爸爸听了,不发一语地紧紧抱住孩子。看著碗里剩下那一半已经泡涨的泡面: 「啊 !孩子,这是世上最?最美味的泡面啊!」 世上最美味的泡面 孩子即使再年幼, 也有他们的尊严, 如果父母发现错怪了孩子, 要勇敢向他们说: 「对不起!」。     以上六个故事都很感人,也比较适合朗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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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噜VIP

巴金的《星》,我朗诵过,效果还不错。 星》作者:巴金 在一本比利时短篇小说集里,我无意间见到这样的句子: “星星,美丽的星星,你们是滚在无边的空间中,我也一样,我了解你们……是,我了解你们……我是一个人……一个能感觉的人……一个痛苦的人……星星,美丽的星星……” 我明白这个比利时某车站小雇员的哀诉的心情。好些人都这样地对蓝空的星群讲过话。他们都是人世间的不幸者。星星永远给他们以无上的安慰。 在上海一个小小舞台上,我看见了屠格涅夫笔下的德国音乐家老伦蒙。他或者坐在钢琴前面,将最高贵的感情寄托在音乐中,呈献给一个人;或者立在蓝天底下,摇动他那白发飘飘的头,用赞叹的调子说着:“你这美丽的星星,你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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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谷尋走

你好,很高兴收到你的求助,希望你每天开心,学习进步!                                           一年四季的发现       春天来了,道路两旁的柳树发出了尖尖的嫩芽儿,地上也冒出了嫩嫩的小草儿。  春天的风是轻柔的,温暖的,轻轻地拂过田野,带着稀稀疏疏的小雨,田野里像铺上了一张青青的毛绒绒的地毯。  院子里的桃树开满了粉红粉红的花朵。       夏来了天,柳树变得茂盛,阳光穿透树叶,十分耀眼,像一面镜子在阳光下发出强列的光线,让我无法睁开双眼。  院子里的桃树长出了青青的,毛茸茸的小果儿,看得我情不自禁地流口水。池塘里荷花的样子千姿百态,像害羞的小姑娘,羞红了脸,躲在碧绿的荷叶下面,不敢出来打招呼。         秋天来了,柳树开始落叶,小草慢慢的变黄了,院子里的桃树结满了粉红粉红的鲜果,枝条都被压弯了腰。  田野里金灿灿的稻谷,一望无际,像金光闪闪的黄金。       冬天来了,纷纷扬扬的雪花漫天飞舞。柳树上压满了厚厚的白雪,枝条下吊着一根根冰条。院子里,屋顶上,菜园里,田野里到处都是皑皑白雪,踩在雪上会发出嘶嘶的响声。           我爱一年四季,更爱一年四季的景色。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有问题欢迎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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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织邂逅

十年一品温如言。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废寝忘食,哭了不知道多少回,男主因为长得太漂亮从小被家人认为是祸水,是个性格冷淡的人,女主长得不算漂亮,但性格很好,很温婉的一个女孩子,后来为了男主做了很多很多。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我无法言喻。你可以去找来看看。望采纳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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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mei

不经语的昏嫁,挺好看挺真实的一本小说,开始会觉得男主有点冷淡,但是看到会发现,其实很有爱,只是不善于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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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玲

《绝情总裁的报复》表示看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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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dinosaur

匆匆那年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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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茫的小洋洋

《陈二狗的妖孽人生》

一个农村刁民的逆天人生。前一步,英雄,退一步,奸雄,于是,陈二狗貌似很荒诞地前前后后进进退退,像个应该挨千刀的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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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仙。。。

内容简介: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于是神仙之说,流传于世。无数人类子民,诚心叩拜,向着自己臆想创造出的各种神明顶礼膜拜,祈福诉苦,香火鼎盛……

方今之世,正道大昌,邪魔退避。中原大地山灵水秀,人气鼎盛,物产丰富,为正派诸家牢牢占据。其中尤以“青云门”、“天音寺”、和“焚香谷”为三大支柱,是为领袖。

这个故事,便是从“青云门”开始的。

百度下有的。。。。这个挺有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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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儿蹲儿

已经没有感动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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