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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从门逢里看见了他的圆肚皮,看见了他蓝色的小凉鞋,看见了他凑过来的大眼睛,以及黑色的睫毛。

我最讨厌的就是大胡子男人。

因为我对他们下巴上那根根如同钢针的胡楂有阴影。

那还是小时候的光景,阴热潮湿的浙江小镇,整齐的灰色老建筑,以及从黑色的瓦楞上滴下来的雨水,在我的记忆中都是美好的。

除了那位被大家唤作阿土伯的中年男人。

他穿一件有点泛黄的白色背心,蓝色的大裤衩,脚踩一双绿色塑料拖鞋,搬一只马扎,坐在姥姥家门前那条巷子里摇蒲扇。

每每看见我,他就会一下子冲上来,抱住我用脸使劲地在我脸上蹭,他的胡子扎疼了我,仿佛还很得意,脸上笑得起了褶子。

这个时候,邵云朴就会冲过来了。

他就像一只小浣熊似的牢牢地抱住阿土伯的大腿,使自己的整个身体黏在上面,然后开口便咬,叫嚣着要阿土伯把哇哇大哭的我放下来。

阿土伯甩啊甩地甩不掉,于是只能把我放下来,专心对付邵云朴这块橡皮糖。

我连滚带爬地冲进院子里面,撅着屁股在门缝里偷看他们打架。阿土伯的个子虽然高,但他却不如邵云朴灵活。不出几个回合,邵云朴便从他身边逃开,躲了起来。

那一刻,阿土伯望着空空如也的巷子以及面前紧紧关闭的大门,眼中突然就有了泪光。他就那样茫然无措地四处搜寻几遍,在确定我不会出现在他面前了以后,才搬起马扎,孤独地走掉。

直到那个时候,邵云朴才会从某一个角落里溜出来,然后笑笑地拍响我们家的大门。

我从门逢里看见了他的圆肚皮,看见了他蓝色的小凉鞋,看见了他凑过来的大眼睛,以及黑色的睫毛。

邵云朴对我说:“出来吧莫秋,那个疯子已经被我打跑了。”

是的,邵云朴说得没错。

整个镇子上的人都知道阿土伯的神经不正常,但没人知道他为什么偏偏对我那么感兴趣。

我生来就住在姥姥家,跟她相依为命,已经整整七年了。

小时候我最喜欢问姥姥的问题就是——我为什么要叫你姥姥,而不是妈妈?

每当这时,姥姥就会笑笑地摸着我的头说:“因为你不是我生的啊?”

“那我是谁生的啊?”

姥姥顿一下:“你啊,你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后来,我和邵云朴手拉着手坐在他家那台十二寸的黑白电视机前看了《西游记》,因为那里面的孙悟空就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所以我还着实骄傲了很长一段时间。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其实我根本就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当然,也不是姥姥的女儿生的,因为她只有两个儿子。

2011-1-30 21:07 回复

雾散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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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二、邵云朴就像一棵树木似的,每到夏天,他便会疯狂地生长,个子越来越高,头发越来越长。

在我的印象中,邵云朴就像一棵树木似的,每到夏天,他便会疯狂地生长,个子越来越高,头发越来越长。

仅仅用了七年的时间,在上高中的那一年,他的个子已整整比我高出半个头来。

那时候,阿土伯已经不会经常来门前堵我了,他家里就他一个人,他精神又有问题,根本就不会照顾自己,所以还不到四十岁,身体就已经衰老了,下巴上曾经威猛无比的胡子也已经变得花白。

那时候,姥姥经常会做好了饭,让我帮忙给他送一份过去。

他家住在镇子边缘的破屋子里,院子里长满了野草,院子周围用木篱笆圈住。因为害怕他,我每次都把食物放在篱笆墙外面,然后拿起一块小石子敲击墙壁。

阿土伯听到响声,缓缓地从屋子里面走出来,他倒并不急着吃饭,而是坐在屋子前面的台阶上傻笑着看我。

他的眼神浑浊不堪,衣服皱巴巴的。

那一刻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胸口竟泛起一丝心疼。

“又来给阿土伯送饭啊?”

身后响起了邵云朴的声音,我回过头,看见他正跨在一辆单车上笑笑地看着我。

单车上挂着一个保温杯,看来,他也是来给阿土伯送饭的。

不知为何,虽然镇子上的小孩子无一例外地都讨厌阿土伯,但是大人们却都对他异常宽容,每当谈起他的时候,大家的眼神中甚至会流露出歉意。

邵云朴将车子靠在墙边,他拎着保温杯从我身边走过去,然后将保温杯放在我送的那些东西的旁边。

接着,他重新跨上单车,拍一拍车座示意我坐上去。

“莫秋,听说你要放弃上高中的机会了是吗?”

骑在车上的邵云朴问我说,声音异常轻柔,这一点都不像平日里的他。

我默默地点了一下头:“嗯。”

我心里比谁都明白,虽然姥姥对我一直都很好,但我毕竟跟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而且她的两个儿子的生活也并不是很富裕,除了自己家的孩子外,他们已经没有能力供我上学了,我不想再给他们填麻烦。

三分钟的沉默,邵云朴突然停下了车子,回过头来看着我时,我发现他的眼圈明显红了很多。

他的样子有些激动,声音有些哽咽,他就那样伸出双手,重重地握住我的肩膀对我说:“莫秋,其实你根本就没必要觉得欠他们的,是他们欠你的,是整个镇子上的人都欠你的,原本就是他们不对,为什么还要让你承担这样的后果……”

他的声音越来越大,所说的话明显已被正在不远处乘凉的邵妈妈尽收耳中。

只见她匆匆地朝着我们跑过来,然后跳着脚脱下一只鞋子来使劲地拍邵云朴的脑袋:“小朴,你胡说些什么呢,赶快跟我回家去。”

我从车子上跳下来,站在墙角看着他推车远去的背影,突然有些茫然。

我不明白他那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全镇子的人都欠我们家的呀?如果没有镇子上的这群人,如果没有姥姥,也许我这个从小就被人抛弃的孩子,早就在哪个不知名的山冈上变成一坯黄土了。

耳朵被妈妈拧在手里的邵云朴越走越远,在单车就要拐进第二个胡同的前一秒,他突然忍着疼痛,转过身来大声对我吼道:“我说的那些都是真的莫秋,你一定不能放弃自己的学业,这些都是你该得的。”

后来他又说了些什么,我已听不见了,因为邵妈妈已经使劲地将他推攘进了胡同。

三、要不,咱俩早恋吧?

我将想要退学的想法委婉地告诉姥姥的时候,她却显得异常生气,断然拒绝了我的要求。她甚至以死相逼,说如果我再这么固执,自己就不活了。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对这样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这般执著。那一刻,我甚至突然有些相信邵云朴对我说过的那些话了。

我就那样静静地坐在姥姥的身边,有好几次话到嘴边却又吞了回去。

虽然我满脑子都是疑问,但我不相信从小待我如同己出的姥姥会做过对不起我的事,我怕有些话一旦问出了口,就再也收不回去了。

2011-1-30 21:07 回复

雾散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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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我轻声答应了她的要求,我将脑袋贴在她的膝盖上含笑睡去。

对于我的改变主意,邵云朴表现得比任何一个人都高兴,开学的前一天,他还专门到我家里来,当着姥姥的面拍胸脯保证说一定会好好地照顾我。

接着,他转过身对着我调皮地眨了一下眼。

蓝白相间的破旧的中巴载着我们一同驶向远在三十公里以外的高中,我将脑袋贴在窗户上,看向雨后绿油油的稻田。

邵云朴异常兴奋,他不时地跟车上的其他乘客攀谈。

在被其他几个昏昏欲睡的乘客翻了几个白眼之后,他终于收了声。他用肩膀撞了一下我的肩膀,说:“莫秋,上了高中我们就是大孩子了呢,大孩子是不是要做些属于大孩子的事情啊?”

“嗯?”

我转过头来看向他,那时我的眼神里肯定充满了对于所谓“大孩子该做的事”的疑惑。

看我一脸的疑惑,他笑笑地凑上前来,将嘴巴靠近我的耳边说:“书上说没有早恋的人生是不圆满的人生,我的意思是说,要不,咱俩早恋吧?”

我用手狠狠地推他脑袋,推得他咚的一声撞在了靠背上。

邵云朴在整个镇子上是出了名的泼皮不要脸,从小就喜欢跟女生一起玩,好在他的成绩出类拔萃,所以才一俊遮百丑,镇子上的大人们对他的评价都还不错。

可是,这才刚刚离开镇子没多远,他就原形毕露了。

见我生气,他嘿嘿一笑,摸着后脑勺儿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

他说:“别生气嘛董莫秋,我知道我跟你的要求还相差甚远,但是请你放心,我会进步的。”

我瞪他一眼,突然想起了那天他对我说过的话,于是问他道:“云朴,你那天对我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啊,你为什么说全镇子上的人都欠我的?”

他微微一愣,旋即转过头去看着对面的车窗回答我说:“没有啊,我这么说过吗,肯定是你听错了吧。”

邵云朴在撒谎,他这人有个特点,每次说假话的时候都不敢看我的眼睛。

既然他不愿意说,我也懒得去管,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喜欢自寻烦恼的人。

道路两旁的电线杆一根接一根地飞驰而过,车子拐了一个弯驶上主路的时候,我看见姥姥还站在为我送行的路口迟迟不愿离去。

她微微弯着腰,靠在一棵大树旁边向着汽车的方向张望,那一刻,我突然就有些难过起来。

我觉得姥姥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疼爱自己的那个人,如今我却要听信别人的谗言怀疑她,这是很不应该的一件事情啊。

于是,我换了一种口气,异常严肃地告戒邵云朴,我说:“邵云朴,以后你再也不要说姥姥她们的坏话了,我知道你是因为担心我退学才编出的那种谎话,所以,我不怪你。”

邵云朴尴尬地笑一笑,举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好。”

其实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挺掩耳盗铃的,其实早在邵云朴之前,我也曾在其他乡亲们那里听说过一些关于我的流言,但是我不在乎。我想,就算我的生活曾经苦难无比,混乱不堪,那也都是已经过去的事情了。

现在的董莫秋已经长大,而且生活得很幸福,这,便已足够。

其实,我是在逃避。

我怕所有的一切都大白于天下之后,自己无法接受,无法继续平静地生活。

2011-1-30 21:07 回复

雾散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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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四、你们男孩子在一起的时候不吹牛皮,不意淫会死吗?

说实话,邵云朴这人长得不赖,平时也对我挺逆来顺受的,但是,有些时候他还是让人很恼火。

我不喜欢他在学校里面仿佛我跟他生下来就是一对,事事都能替我做主的做派。

特别是有一次,他居然在他们班一群男生面前自称是我的男朋友。

当时他正坐在食堂里面跟那几个贼眉鼠眼的男生吹牛皮,在我的印象中喜欢造谣生事的男孩子都长得挺龌龊的,长得稍微帅一点的都没这么无聊。

他们说话的时候恰巧被端着饭缸从背后经过的我全部听到,其实当时我也没怎么生气,但后来他自信满满地问其中一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信不信的时候,那男生居然很肯定地回答他说:“信,怎么不信呢,就董莫秋那样的春姑,你愿意做他的男朋友是她的福气。”他这么一说,我就顶不住了,把所有的怨气全都撒到了邵云朴这个罪魁祸首的身上。

我折了一个身,冲到他身后,举起手中的饭缸狠狠地就是一盖。

咚的一声闷响,再看时,底部已经凸出来一块,手指也被震得微微发麻。

其他几个男生见状早已经纷纷逃离现场,只有邵云朴缓缓地转过头来。

他的鼻孔流着血,可怜巴巴地问我说:“董莫秋,你干吗打我啊?”

我说:“你们男孩子在一起的时候不吹牛皮,不意淫会死吗?”

话一出口,我才发现原来有些时候我的声音居然可以那么大,原本喧闹无比的食堂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大家纷纷对我们投来好奇的目光。

对于自己的处境,邵云朴显然有些不知所措,最后他往袖子上蹭了蹭鼻血,然后拉起我的手一溜烟儿地跑掉了。

教学楼后的空地上,他异常幽怨地看着我:“莫秋,你下手怎么那么重啊,枉我小时候处处都护着你,你怎么这么恩将仇报啊?”

我的气还没有消,我将已报废的饭缸扔到一旁的草地上,正色告戒他说:“邵云朴,以后请你自重一些,你不要脸我还要呢。”

看我不依不饶,他的赖皮劲又上来了:“可是我怎么觉得有我这样的男朋友,是在给你长脸啊。”

一句话说得我哭笑不得,我恨不得一下子扑上去咬死他。

见我的脸色有些好转了,他忙又得寸进尺地补充道:“我知道你不喜欢那些传言,你知道制止传言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吗,那就是把它变成事实。”

看着他那副自以为是的样子,我终于忍不住对他大吼,我说:“邵云朴,你最好马上从我眼前消失,最好以后再也不要让我看见你,如果我再看见你,我便见一次打一次。”

我承认,我的骨子里并不讨厌邵云朴,但是不讨厌并不意味着我就喜欢他。很多时候,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是很微妙的,也许所谓的喜欢,缺少的就是那么一点点的转机,在此之前,你觉得多他不多少他不少,但是从此以后,非他不可。

若不是后来发生的那件事,我想,我也许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其实我一直都深深地喜欢着嘴上一直说着讨厌他的那个邵云朴。

五、他把对我的伤害,当成了疼爱我。

邵云朴直接闯过宿舍管理员的盘查,红着眼睛杀到宿舍来找我是在高二那一年的十月份。我记得清清楚楚的,他来找我的前一天晚上,整个浙江下了一场很大的暴雨。

在此之前,他曾几次找他们班的女同学给我带话说他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会乱吹牛,让我难堪了。

可是我一直都装作没有原谅他,我深知他的脾气,觉得像他这样的家伙,就应该长时间地与他冷战。要不,他依然不会幡然悔悟。

一开始,我还以为他是被我逼急了,所以才冒着被学校处分的危险冲进女生宿舍的,可是后来我才知道,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他气喘吁吁地站在我的面前,哽咽着对我说:“莫秋,快回家去吧,阿土伯没了。”

“没了”便是死的意思。

他说阿土伯不知道在哪里打听到了我在城里上学的事情,昨天晚上一个人偷偷地从村子里面跑了出来,要到学校来找我,因为大雨路滑的缘故,不小心跌进路边的池塘里面,淹死了。

我呆呆地看着眉头皱成一个川字的邵云朴,心里突然有些难过,许久才想起反驳他说:“为什么要来找我啊?我跟他又没有任何关系,难道小时候他用胡子扎我还没扎够吗?”

许久,邵云朴才将我拉到一边,轻声对我说:“都到这个时候了,我还是告诉你吧,阿土伯他其实是你的爸爸,这件事情全镇子的人几乎都知道,唯独瞒着的那个人就是你。”

“你胡说!”

我一下子甩开他的手,对于自己的身世我曾经作过成百上千个假设,但无论如何我也不会相信,那个胡子拉碴的讨厌鬼会是我爸爸。

邵云朴不再跟我争辩,他自顾自地说道:“其实阿土伯去世这件事情是你姥姥让我告诉你的,为的就是让你回家参加葬礼,她让我妈给我打了电话,让我来转告你。”

他说:“就算今天我不把实情告诉你,姥姥也一定会说的,因为作为阿土伯的亲生女儿,你始终是要为他戴孝的。”

“你不要说了!”

我大声地打断了他的话,一下子冲出了房门,出门的时候,我看见邵云朴紧紧地跟了上来。

我蹲在走廊上的墙角,拼命拉扯着自己的头发,眼泪一滴滴地掉在地上。

他上前一步,在我面前缓缓地蹲下身来,搂了搂我的脖子。

我听不见自己的心跳声,听不见他的心跳声,只听见窗外滴滴答答的雨声。

他说:“莫秋,我们回去吧,其实阿土伯一直都很疼你。”

如果他说的是对的,那么阿土伯这个可怜的男人,是在以什么样的方式疼爱自己的女儿呀?

他的脑袋有问题,浑身脏兮兮的,小时侯我和其他小朋友,每次见到他都会躲得远远的。

这种情况下,也许他只能选择一种让我惧怕的方法,靠近我。

他把对我的伤害,当成了疼爱我。

2011-1-30 2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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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六、我想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到没人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任何人的一个地方。

阿土伯安静地躺在一口薄棺里面,他的眉目第一次舒展开来,胡子也已经被人剃干净。

我在邵云朴的陪同下,一步步如履针毡地走上前去。

姥姥说:“小秋,他是你爸。”

一句话尚未说完,奶奶便早已经泣不成声。

她说十多年前是自己糊涂,所以才酿成了现在的后果,她甚至想要跪下来请求我的原谅。

我站在人群当中,茫然无措地看着在场的所有人。

我把邵妈妈系到我袖子上的黑色袖标扯下来,重重地扔在地上,我抱着姥姥,央求她说:“姥姥,你告诉我这一切都不是真的,阿土伯不是我爸,好不好?”

我说:“你不是说我是从石缝里面蹦出来的吗,石缝里面蹦出来的人怎么会有爸爸呢?”

但是,任凭我如何乞求,姥姥却不说一个字。

整整十七年,阿土伯在我的印象中都是一个邋遢无比,神经兮兮的坏男人,如今他却一下子变成了我的爸爸,要我如何接受?于是,我一下子站起身来,快速冲出了灵堂。我沿着泥泞的道路一直跑一直跑,我想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到没人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任何人的一个地方。

邵云朴一直远远地跟着我,雨越下越大,浸透了他的头发,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漫成了汪洋。

我知道,他是被乡亲们委派来抓我回去“尽孝”的。

他伸手抹一下脸上的雨水,大声对我吼道:“莫秋,你跟我回去,他是你爸,你难道看不出来他一直都很关心你吗?”

“他才是你爸呢,你爸才是疯子!”

我开始胡搅蛮缠,他冲上前来拉我胳膊的时候,我突然发狠地咬了他的手。

结果啪的一声,他的巴掌就狠狠地甩在了我的脸上了:“你冷静点!”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邵云朴发那么大的火,他居然打我,而且打得那么用力。我捂着火辣辣的脸,站在原地傻傻地看着他,眼泪跟雨水汇聚在一起,瞬间便失却了所有的温度。

见我安静下来,邵云朴试探着背起我,转过身向着灵堂的方向走去。

他说:“莫秋,其实你应该理解阿土伯才对,我觉得他才是最可怜的人。”

是的,我承认阿土伯的命运是挺悲惨的,据说十多年前,他与我妈妈在上海相识,并且偷偷地生下了我。后来,他陪同我妈妈回浙江老家打算将事情告诉姥姥一家,结果却没想到一向注重门风门规的外公指派两位舅舅将妈妈关了起来,任凭阿土伯怎么乞求叫嚷都不让他们相见。

那时的我只有半岁,被外公从妈妈怀里抢下来扔到阿土伯的怀里的我,饿得嗷嗷直哭。

三天后,妈妈忍不住母女相离的煎熬,趁着两位舅舅熟睡的时候偷偷从窗户处爬了出来,打算与阿土伯私奔。结果却被镇子上的人发现,通报给了外公,接着两位舅舅带着全镇子的人将他们团团围住,对两个人拳脚相向。这也是邵云朴对我说全镇子的人都对不起我们家的缘故。

那一天,阿土伯被打断了一条腿,扔在路边,而他的面前就放着躺在襁褓里的我。

两天后,妈妈打破饭碗,割开了自己的手腕。

后来,阿土伯抱着奄奄一息的我,一瘸一拐地来找外公理论,气急败坏的舅舅用木棍狠狠地打了他的脑袋,他整整昏迷了三天,三天后当他在临时寄居的那间破房子里醒来时,身边已经没有了我。

他醒来后,就只知道傻笑了。

笑天,笑地,笑人间。

据说,那时是姥姥坚持要把我这个“孽种”抱回家里的,因为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外孙女活活饿死。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外公被气得大病一场,留下了病根,在我六岁那年他离开了人世。

一开始,姥姥总是让我远离阿土伯,后来阿土伯就每天到院子门前来呆呆地守着,并且每当姥姥家有重活,他都会争抢着帮忙。仿佛他知道自己的女儿生活在姥姥家,自己必须干些力所能及的活计来减轻他们的负担似的。

渐渐地姥姥对他的看法开始改变,整个镇子上的居民,也开始后悔当年自己对这个可怜的男人所做的事情。

我静静地趴在邵云朴的背上,脑海中浮现出小时候的一幕幕——那时的阿土伯每当看见我的时候总是笑,除此之外他还用青竹为我编织各种动物玩具,蟋蟀、蚂蚱、知了,不得不承认看似粗鲁肮脏的他的确有一双巧手。

邵云朴微微挺了挺身体,对我说:“莫秋,你恨你姥姥和舅舅吗?”

我轻轻地摇头。

他说:“没有了阿土伯,至少你还有我。”

他说:“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到大,我都觉得你像自己的一个亲人似的,每当看见别人欺负你,我就很生气。”

他说:“董莫秋,你说这是不是就代表着我很喜欢你?”

…………

2011-1-30 2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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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七、他的皮肤那么凉,原本属于他的温度正带着他一寸寸地离开这个人世。

我要离开那座小镇了。

因为那场葬礼不仅带走了阿土伯,而且还带走了疼爱我的所有人,带走了姥姥、大舅舅,以及笑容温暖的邵云朴。

镇子上的居民说那是报应,是轮回,欠下的,终究是要还的。

他们说当年就是我的大舅舅带人打残阿土伯的,跟随他一同作孽的那群人中就有邵云朴的父亲。

我想,这一生我将永远不会忘记阿土伯那常年失修的老房子的房顶因为大雨的缘故,而整个塌下来的情形。

其实姥姥本来打算在董家的老院子里设灵堂的,可是两个舅舅死活不肯,他们觉得阿土伯是个外姓,而且他们始终没把他当成是自己的亲人。

三声炮响,巨大的棺木被八个人抬起来的时候,浸足了雨水的房顶突然就劈头盖脸地塌下来了。

当时的邵云朴就站在我的身旁搀扶着我,听到响声,他猛地将我向前一推,然后整个人都被砖瓦埋了起来。

姥姥、大舅舅,还有另外两个抬棺人当场毙命。

而当我和邵妈妈拼命地将邵云朴从碎石之中刨出来的时候,他的整张脸已经变成了紫青色。

他就那样安静地躺在妈妈的怀里,对着我笑。

而那时的他已经不能说话了,因为每说一个字都会从口中涌出大量的鲜血。

我忘记了哭泣,忘记了呼喊,只伸出颤抖的双手轻轻地碰触着他的脸。

他的皮肤那么凉,原本属于他的温度正带着他一寸寸地离开这个人世。

直到邵妈妈撕心裂肺的哭声响起来的那一刻,我才如梦初醒,我用力地摇晃着邵云朴的肩膀,嗓子嘶哑到发不出一丝声响。

他的最后一句话甚至都还回荡在耳边,他说:“对不起莫秋,昨天我打了你,那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后悔的一件事。”

他的笑容如今还像花朵一样地凝聚在脸上,迟迟不愿散去,定格成了永远。

在被有经验的邻居猛拍了几下后背之后,我终于哇的一声哭出了声音。他们说,人在极度伤心的时候如果不哭出来,是很容易因背气而死的。

其实,我本想跟他们一起去死的。

直到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都很在乎邵云朴。

他曾说我们是亲人,看来,他的话没有错。

我终于不得不承认,那个看似讨厌聒噪的开朗男孩,早已在长达十数年的光阴中,像一颗种子似的,深埋进了我的心田。

而现在,仿佛才一眨眼,他们就已经远远地离开了我的身边,只留下一个再也不会晴朗起来的人世。

八、长长的路途,拥挤的汽车,我坐在最后一排的位子上,轻轻地闭上眼睛,幻想,你还在身边。

我固执地拒绝了二舅舅继续支持我上学的好意。

我知道,他的那些话只是客套话而已。

临走的那一天,全镇子上的人都来为我送行。

我很有礼貌地对每一个人微笑,却在转过身的那一刹那泪流满面。

我一个人坐在颠簸不定的中巴车上,漫无目的地游走,我拿出地图,在属于上海的那个地方用红笔画下一个圈。

据说,那里是阿土伯和妈妈相识的地方,有我再也记不起来的童年。

我蹲在某个小镇脏兮兮的中转站里吃一碗泡得半生不熟的方便面,我看见自己的眼泪掉进了面汤里面,起了一层浅浅的涟漪。

我终于知道人们为什么会用“孤独”这个词语来形容自己的旅途了,因为,坐在车上的你,心中始终绝望地知道,再也没有某个人等在前方的某一站。

长长的路途,拥挤的汽车,我坐在最后一排的位子上,轻轻地闭上眼睛,幻想,你还在身边。

原贴:关于中学生的2000字左右的小说

Viki.S

2000字?那也太少了吧。。这可不太清楚。长篇倒是有一些。

爱上花样美男文 / 易锦筝

黎漠漠为做好事不幸‘身亡’,粉没形象的摔死在马路牙子上面。

老天眷顾,竟然送她的灵魂去了传说中女尊男卑的世界。

她混的也不容易,才来这世上就被美男把头砸得鲜血淋淋,

头伤没养好呢,又中毒了,衰神附身啊!

好不容易地捡回小命一条,想去游个山玩下水,可是——

小侍郎怀孕了、某青楼的头牌为她生下儿子啦,还有死不要脸的杀上门来,非要她娶……

这些债都不是她欠的,可是她占着皇甫黎的身子就要为她还。

她还,她还,还,还,还……

还来还去,美男却是越来越多。

算了,好在园子够大,多少都住得下,哦呵呵贼笑~~

妖娆男妃忒倾城文 / 宫流夏

在一次意外中,这位来自S大,搞怪,高智商,却又历史学不懂的文字天才。穿越到了美男如云的女尊国,遇见了对她纠缠不休的妖娆皇后夙凌墨、绝色出尘的淑妃白棠宁、还有个什么都不肯忍让的贵妃白棠鸿、看似永远长不大的云昭王南宫逸、神秘莫测的国师锦瑟萧玉、还有众多众多的一窝子美妖男,个个都对她抛媚眼、争恩宠,天哪!这叫她南宫映绾可如何消受得起……

夙凌墨:“皇上,你最近对人家好冷淡,你是不是厌弃了人家,又看上了别的男人?人家好伤心……我…我不活了,我这就撞墙死给你看!”某男作撞头状。

南宫映绾撇了撇嘴:“你撞,你撞啊?看我干吗,没人拦你!”

某男嘻皮笑脸蹭到南宫映绾脚下:“人家……人家哪舍得皇上,皇上也舍不得我,是不?”

南宫映绾:“@#¥%……&*……”

白棠鸿:“啊!什么?皇上连臣妾的名字都忘了?亏人家还把自己的清白之身献给了皇上,呜呜……人家受不了这打击!要死了!要死了!”

被一双粉拳捶打得四处摇晃的南宫映绾吱唔道:“啊?什么时候的事,我有夺去你的清白?我怎么不记得了?”

原贴:一篇短篇古代小说,求一篇古代小说,2000字左右,急!!!!!!!!!

如鱼饮水

《杉杉来吃》但是不只2000字。。。但是它是短篇的。。。我觉得挺短的。。。希望你喜欢。。。

原贴:2000字左右的小说

呗了个呗儿

我有编辑的联系方式,你需要吗?可以把邮箱给我 我发送过去

原贴:短篇小说2000字左右的文章投稿

墨鱼汁

那是文章吧,一般小说每章4000字左右,2000字的小说很少见

原贴:2000字左右的小说

区区等闲

影子 很久很久以前,在寒冷的北方有一位博学的学者。他写过很多书,人们尊敬他,有不明白的事都去请教他,他也十分乐意帮助人们。 一次他应南方人民的请求南下去解决一个复杂的问题。那地方太热了,太阳像个大火球,烤得房屋和街道都要冒烟了。学者难以忍受酷热,只有在太阳落山后才能工作。 一天晚上,学者在窗前思索。他忽然发现自己的影子站在对面房间的阳台上,似乎要进对面的屋子,他清楚是烛光送影子去的。 他第一次清楚地面对自己的影子,有些惊奇。第二天,他发现自己的影子不见了,大为惊讶,左顾右盼,却怎么也没有找到。他心里纳闷: “难道影子昨晚留在那个房间没有出来?” 当天晚上,学者站在窗前向对面阳台望去,但是影子没有出现。学者不知怎么办才好,他想:没有影子,别人会议论的,认为我是个不正常的人。人们会误解我,疏远我。 学者焦急不安地等了几天,影子还是没有回来,草草解决了问题,他就回家了。人此闭门不出,埋头研究工作,几乎与社会隔绝了。人们很奇怪,都认为他遇上了什么难题,也就不再去打扰他。 一天,学者听到敲门声,开门一看,外面站了一个模样很像自己的人,他很疑惑,问那人: “你找谁?” “你不认识我了?” 学者仔细看了看,仍然摇摇头,说: “不认识。” “我是你的影子啊!”那人说。 学者睁大了眼睛,问: “你躲到什么地方去了?我怎么找也没找到你,怎么你会说话了?” 那人说: “我在南方时,走进你房子对面的房间里。” “那房间里有人吗?” “那里住了一位仙人,他用法术让我看到很多人们看不到的事情。很多事情的内幕我都知道了。这个世界有太多的罪恶,太多的假相,我比跟着你的时候清醒多了。” 学者问道: “这次回来你还走吗?” 那人说: “我看到了太多的内幕,太多的假相,我必须把一切公诸于世,让更多的人了解事情的真相。可是,我是影子,很多事情无法完成,我必须变成真人才能完成这一任务。” 学者问: “那你怎样才能变成一个真人呢?” 那人说: “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请你屈尊做我的影子。因为真正的人是不能没有影子的。” 学者说: “那怎么行!你是我的影子,怎么反要我做你的影子。” 影子苦苦哀求,说得情真意切入情入理,让学者不能不答应。 于是,影子成了学者,而学者反倒成了影子的影子。 影子成了学者之后,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不想伸张正义,戳穿内幕假相了。变成影子的学者对他说: “你得履行自己的职责,既然你知道那么多黑暗的事情,你就应该大胆地揭露出来。” 变成学者的影子却说: “我不能说实话,那样我会失去自己的地位和利益,我必须保持沉默,像一个真正的学者。” 变成影子的学者叹了口气,不再言语,似乎明白了什么。

原贴:求一篇小小说.大概2000字左右!

静夜思

道连·格雷的画像:作者:(英)王尔德。类型:爱情。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这本书是受椭圆型画像和爱伦·坡的另一部短篇小说影响写成的。道连是一位英俊的贵族青年,他爱上了一位莎士比亚戏剧演员茜蓓尔。并与之订婚,茜蓓尔的弟弟詹姆斯厌恶贵族阶层,因为茜蓓尔姐弟就是某贵族的私生子,因为母亲的出身原因没有名分。詹姆斯很快就要远航出海当水手,临行前他说如果那个贵族辜负了茜蓓尔,他一定要把他碎尸万段。

道连原本是一个心地善良的青年,然而他的一生却因为一幅画发生了彻底地改变。他的画家好友为他画了一幅肖像,画中的他那么纯洁,道连不禁嫉妒,因为画像可以永远都不发生改变,而人的青春却是如此的短暂,当他年老了以后,看着这幅画,一定会悲从中来。所以他当时许了一个日后让他后悔终生的愿望:让画像去承受岁月的沧桑,自己永葆青春。

茜蓓尔因为怀着对道连的爱情,所以戏剧演得一塌糊涂。道连愤怒地责怪她,并不顾她的哀求而离开。之后道连觉得也没有什么,自己想要去挽回,可是一切都已经太晚了,茜蓓尔以为道连再也不会爱自己了,在绝望当中自杀了。

在得知了这个事实之后,道连很后悔。可是无意当中,他发现了自己的肖像上的一抹冷酷。这使道连惊讶不已,他从没有想过自己的愿望会成为真的,不管自己做过什么,人们都不会在他的外表上找到印记。因为这个原因,道连的良心沦丧了,变得和他的朋友亨利一样,无恶不作,寻欢作乐,找一些平民的姑娘,凭借着自己的相貌玩弄之后再抛弃,而这些女子的命运,自然很悲惨。

不知不觉时间过了十八年。道连和十八年前一样,还是那么的年轻英俊,而亨利已经变成一个半糟老头子了。道连有一个神秘的癖好,就是在自己每次作恶之后,看那幅画像一次次的变得苍老邪恶,而自己还是那么年轻有活力,他以此为乐。他不允许任何人看那幅画像,所以人们都不知道这幅画像的秘密。

有一天,道连被一个他以前抛弃的女子缠住,这个女人也是被道连抛弃后当了妓女的。无意中,一个男人在听到了这个女人叫道连“迷人王子”之后,震惊不已。这个男人就是茜蓓尔的弟弟詹姆斯,十八年来,他一直在找寻害死姐姐的凶手,然而他却并不知道那个贵族的姓名,只知道他的姐姐管她的恋人叫“迷人王子”。

詹姆斯追上了道连,威胁要把他杀死。道连拼命否认,最后,道连说,“到灯光下,看看我的脸!”因为道连的相貌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詹姆斯认为他不可能是十八年前的那个人,道连得以死里逃生。不过詹姆斯在随后与女人的交谈中才得知,道连十八年前就已经是“迷人王子”了。

随后,那个肖像的作者回过来看望道连,因为道连名声很坏,这位画家不相信。一个深夜,画家孤身来到了道连的家中,道连告诉他那幅画的秘密。画家痛心不已,他不敢相信自己的心血之作被道连毁成了这个样子,他认为是道连毁了这幅画,道连说,你错了,是这幅画毁了我。之后,道连开始痛恨这一切,亲手杀死了这个画家。

为了毁尸灭迹,道连拿自己手中的把柄去威胁化学爱好者坎贝尔。坎贝尔被迫消灭了画家的尸体,没有人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人们都在猜测这位画家到底去了哪里。不管怎样,道连是安全了。

道连去别的地方度假,途中发现詹姆斯一直在暗中跟踪。道连不得不提心吊胆,唯恐自己死于非命。不过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在一次打猎的过程中,詹姆斯意外被打死,再也没有人来向道连索命了。

道连改过向善了,这一次他没有碰那个爱上他的小姑娘。可是,当他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发现那幅画像却没有丝毫的改变,无论他做什么,都无法弥补过去所做的一切了。道连想毁掉这幅画像,因为那是他的罪证。不过最终的结局却是,画像完好无损,道连将自己误杀了。

当人们发现道连的尸体的时候,没有人相信这个面目苍老可憎的人会是前一天那个永葆青春的青年,但是画像,恢复了最初的模样。

也许,只有道连死亡才可以赎罪,才能让画像回复纯洁的面目。

一开始,作者就说,“青春,除了它世上的一切都没有价值!”正是因为道连也认同这个观点,才把青春看得那么重,毁掉了许多人的青春,也让自己的青春过的毫无意义。时光不可能倒流,正是因为青春易逝,我们才会珍惜。除了把生命用在谈情说爱之外,我们还可以有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去付出。看了那么多书,凡是把爱情看得高于一切的人,往往都很脆弱。像茜蓓尔可以不死,那样道连也许不会有这样一个悲惨的结局,尽管这个结局是道连罪有应得。

青春,确实很宝贵,但是不是只有这一样,为了永葆青春,道连却失去了一生的幸福。

原贴:求一篇2000字左右的名著读后感,急!!!

flea_xian

呐喊nàhǎn (1)[whoop;cry out;shout loudly] 大声呼喊;尤指士兵在战斗或追击时大声叫喊助威。 (2)一般指呼唤正义 [编辑本段]绘画《呐喊》 《呐喊》(挪威语:Skrik),或译称《尖叫》,是挪威画家爱德华·蒙克1893年的作品。这幅画是表现主义绘画著名的作品。 呐喊 有人认为该作品反映了现代人被存在主义的焦虑侵扰的意境。红色的背景源于1883年印尼喀拉喀托火山爆发,火山灰把天空染红了。画中的地点是从厄克贝里山上俯视的奥斯陆峡湾。 本作品共有四个版本,分别是藏于奥斯陆蒙克博物馆的版本 (蛋彩画、纸本,83.5 x 66 cm)、藏于国家画廊的版本 (蛋彩画、油画、粉彩、纸本,91 x 73.5 cm)、藏于蒙克博物馆的另一个版本,和彼得·奥尔森的收藏版本。1895年画家把作品制成平面印刷以大量复制。自1994年起,其中两个版本先后被盗去,幸好皆失而复得。 [编辑本段]鲁迅小说集《呐喊》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这部小说集于1923年8月由北京新潮出版社出版,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出版后得到很大回响。 在《呐喊》序中,鲁迅谈到他弃医从文的经过和目的。他于1898年到南京江南水师学堂肄业,第二年改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的矿务铁路学堂,1902年毕业后即由清政府派赴日本留学,1904年进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1906年中止学医,回东京准备从事文艺运动。是一次课堂上看画片的经历使他弃医从文的。他回忆道:‘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 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他’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着,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 鲁迅又谈到他把《狂人日记》等小说投稿到《新青年》的经过。他曾问办《新青年》的朋友:“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那人答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于是他便写了《狂人日记》,此后还陆续推出了另外十余篇。鲁迅是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叫醒‘铁屋’中的人,使国人得救。谈到《呐喊》的名称,他说:“在我自己,本以为现在是已经并非一个切迫而不能已于言的人了,但或者也还未能忘怀于当日自己的寂寞的悲哀罢,所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至于我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顾及的;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上一个花环,在《明天》里也不叙单四嫂子竟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因为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至于自己,却也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轻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 鲁迅的小说是中国现代白话小说的奠基之作和经典之作,它以无穷的魅力,风行了大半个世纪,至今不衰。这三部小说集就是我们大家熟悉的《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其《呐喊》中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不仅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 《呐喊》收入了鲁迅先生1918-1922年所作的15部小说。后来作者抽出去一部历史小说不周山(后更名为《补天》),遂成现在的14部。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社会被压迫者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以下介绍《呐喊》的内容。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篇目介绍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发表于1918年5月的《新青年》,作者首次采用了鲁迅这一笔名。本篇塑了一个反封建战士——“狂人”的形象。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人民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本篇以鲜明的反封建思想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在思想界,文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从而为整个中国新文学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篇在艺术手法上的特色,在新文化运动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而且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狂人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人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明天》是鲁迅着力反映妇女悲惨命运的小说之一。作品通过寡妇单四嫂痛失独子的描写,令人震悚地展示了一幅中国妇女孤立无助的图景,同时抨击了黑暗社会吃人的本质和没落社会中人们的无情和冷漠。作者冷峻的写作风格显示出他对黑暗社会的愤恨。精炼而写实的艺术显示了作者写作手法的纯熟。洗练而朴实的笔精彩的勾勒了一幅小镇风俗画,而人物的刻画与对话的描写,更难有一字更改,实在是精品中的精品。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全文仅一千字左右,作品描写的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认识是很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本篇的写作特点,一是运用对比手法,将车夫和“我”对于同一件事的不同态度进行对照,显露出“我”自私自利的渺小,映射出车夫的光明磊落,敢做敢当,关心别人的高大形象。这种对比的妙处在于以间接而含蓄的笔墨突出劳动者的朴实无私。在表现形式上,本篇好似一篇速写画,又近于当代的“小小说”,短小精悍,清新可人而意味深长;情节真实可信,成为现代小说中传颂最广的名篇之一。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于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于匠心。特色之二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小说的语言也极精炼简洁。作者刻画的酒店掌柜,小伙计,短衣裳帮顾客,孩子们,众多人物都是以简练几笔勾画出来,惟妙惟肖。孔乙己结结吧吧地为自己靠不住的清白辩解时,那一句自欺欺人的“窃书不能算偷”,将旧时代知识分子自命清高而又迂腐不堪的形象毕现无余,令人叹服! 《药》是以1907年民主革命英雄秋瑾起义为背景,经过艺术加工和典型创造而写成的。小说描写了革命者流血牺牲而不被理解,他们的鲜血反被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发人深省的剖析了这一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历史原因。本篇独具匠心的采用了双线结构。一条线索写华老栓为儿子治病;华老栓买人血馒头,华小栓吃人血馒头,华大妈上坟;一条线索写夏瑜的革命活动和牺牲。两个悲剧交织起来,形成了一幅悲壮的图景。作者精细的构思,突出体现在采用特殊的反射和暗示的写作手法。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强烈深远的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篇其实只是写一个革命者牺牲事件的反面,通过一群不觉悟的人的印象及其反映,来反射出革命者的惨烈。夏瑜被杀没有明写,而是从围观人的动作描写中暗示出来;其被杀地点也分明点出为古轩亭口,这正是秋瑾被害的绍兴古轩亭口的暗示提供;其视死如归的精神是通过牢卒和听客们愚妄的反应反射出来的;其坟上的花圈则暗示:他们的同志们仍在坚持斗争。小说末尾以坟头比喻阔人祝寿的馒头,其中的暗示意味就更加深远令人警醒了。小说的全篇笼罩着浓重阴冷的气氛,也是作者为突出人物和主题而成功营造出来的,便吃人血的故事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原贴:求一篇2000字左右的名著读书笔记

尹小yi

读悲惨世界有感:

大概上中学时就听说过世界名著《悲惨世界》,可是许多年来一直都没读过,主要原因是我不喜欢读外国小说,里面的描写、叙述和议论太啰嗦,让人生厌,简直不像小说。

而这次促使我看这部名著的,是三十多年来耳闻目睹的许多人和事。

这部名著向我们比较全面地展示了100多年前法国底层人民悲惨的生活画卷,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主人公冉阿让是一个勤劳而穷苦的老实人,因不忍外甥和外甥女挨饿偷了一块面包,居然被判5年刑;狱中因担心寡姐一家生活无着而多次越狱,被加刑至19年。

长期的牢狱迫害使他产生了报复社会的思想。出狱后就偷了好心留他宿的米里哀主教的银器,还强占了一个小孩子的钱。而主教不仅没告发他,反而又送他一对银烛台,还劝他以德报怨,广济厚施。

在主教的教诲下,冉阿让被残害多年的善心萌发,脱胎换骨。流浪到一个城市后,由于他对一项技术的革新,发了大财,建了工厂。

发财后,一心一意周济穷人,受到广泛好评,被提拔为市长。一个可怜的小女孩珂赛特的母亲芳汀,因为失去工作,养不起孩子,被迫做了妓女,也受到了冉阿让无私的救助。然而好景不长,他偷盗主教银器和强占小孩子钱的事终于案发,又一次被捕入狱。当然结果就是,被他周济的穷人又开始过起了悲惨的日子。

本书的作者雨果认为,这是可恶的法律造成的。

他在本书的序言里说:“只要因法律和习俗所造成的社会压迫还存在一天;”雨果认为,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是法律和习俗的压迫,即使是正义的法律和正义的执法者,也是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

雨果在书中试图告诉我们,如果不因一点盗窃行为逮捕大慈善家冉阿让市长,这个社会就是另一个样子;正义的法律在维护少数人利益的同时,却制造了更大的悲惨。这样的认识我们不能不说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们也不能不说,这是作者在认识上的局限。

雨果是一个追求自由,赞美革命的人,他还认为,没有自由平等也是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他有点浪漫主义的幻想,他乐观地认为,如果社会给人以自由平等,再加上慈善,那么这个社会就将非常美好,不再悲惨。我们还得说,这也是作者的局限。

原贴:短篇名著 2000字左右

盛装舞步的精灵

2000字其实按照惯例算小小说。一般5000字左右算短篇。

原贴:2000字左右的小说算是小小说还是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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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舟》是格非的代表作。格非善于在平实冷静的叙述中剔发命运变幻莫测的微妙精义,使写实的笔触也平添了神秘的恐怖气势。“迷舟”这标题便是人生不可知的主题象征。

大战在即,两军对峙。萧旅长为不祥的预感所缠绕。他原以为灾难将来自恶战,却哪知道阴错阳差中的偶然艳遇竟在冥冥中引导他走向了毁灭——他本是为恋人而去的榆关,却在鬼使神差中与上司的猜疑偶然契合,从而被当作奸细处决……

人生如迷舟。一切的偶然、一切微不足道的琐事乍看起来都平平常常:萧当年在榆关的初恋、后来又投入孙传芳部队中,……可随着命运之神的编织,一切琐事都织成了一张致人死命的网!一切都太巧了:萧为什么偏偏在大战前与杏重逢?萧的对手为什么正好是他的哥哥?一切似乎都纯属偶然。但一切又不能不使人联想到是某种神秘力量在编排着人的命运。

至于马三大婶是如何进入军事重地、又是如何知道萧与杏的隐秘恋情的?这谜团始终没有解开。作家留下的“空白”又足以引发读者的想象:当故事的结局把萧的迷舟引入深渊时,再回首这个细节,便不由使人对马三大婶、甚至杏的真实身份产生不难理解的怀疑——萧的艳遇是否是一个预先精心设置的圈套?还有一个“空白”:萧追随杏去了榆关,那一夜除了爱的抚慰,还发生了别的什么事情没有?萧对自己部队的忠诚是无可怀疑的,但这并不能保证他无意中泄露军机、铸成大错呀……这样的“空白”设置是新潮小说家们的拿手好戏。显然,生活中永远充满着许多是难解之谜、许多无法填充、至多只能猜测的“空白”。新潮小说家有意放弃“全知”的叙述角度,而通过设置“空白”还原生活的神秘面目,同时也为激发读者的想象力、思考力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迷舟》是一部情节起伏、扣人心弦的故事。这又是它异于马原等人的“现代派”小说的特色所在。格非本人也写过标准的、寓意晦涩、叙述风格扑朔迷离的“现代派”作品(如有名的《褐色鸟群》便是典型的博尔赫斯式的“智慧小说”),但他更擅长写的,还是《迷舟》这样的作品——在写实的风格中通过设置“空白”、通过写人的预感与悲剧的巧合、写偶然中突发的一系列误会改变人的命运、写人心的变幻莫测揭示命运的神秘,进而表达作者对神秘人生的感悟,《大年》、风琴、《青黄》、《敌人》等篇都是从这个路子走过来的。这样,格非便似乎具有了双重的身分:既是个写买功力深厚的小说家(他在塑造人物、经营氛围、描摹景物方面毫不逊色于一些优秀的写实小说家)、善于吸引读者的讲故事者,又是个善于超越写实层面、故事层面而升华到对人的命运进行深沉思考的“现代派”。他善于运用隐喻、暗示传神描绘人物感觉的笔法和不动声色、滤去主观情感的叙述风格,也显然得益于“现代派”。这样,评论家们在议论格非时,常常既把他归入“现代派”又把他列入“新写实”的阵营,也就是都说得过去的了。

空缺结构是指在“类后现代叙事”文本中事件的发展史往往由于人为作用造成某个链条的缺失,从而使整个事件的统一性被瓦解,历史就这样变得不可靠起来。格非的许多作品都为我们展示了这样一种特殊的空缺结构。以《迷舟》为例,在这部精心打造的短篇里,格非是以战争与爱情的双线来营造其小说结构的,但无论我们从哪能一个角度去看,这个故事的结构总是不完整的。而究其原因就在于小说总是在最关键的地方给读者留下了空缺。“萧旅长去榆关”无论从战争线索还是爱情线索上都对整个故事的展开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它被省略了。萧去榆关是去看望“杏”还是去传递情报,警卫员并没有考虑是哪种可能就武断地以六发子弹打死了萧作为对空缺的填充,正是他的这种行为使这个空缺永远被悬置起来而无法弥合。在这里,对空缺的填充与解释是无效的,无论是萧的爱情填充方式,还是警卫员六发子弹的枪杀填充方式,都造成了整个故事的不完整。然而,结构上的空缺对读者的诱惑又是巨大的,我们完全在阅读时对此空缺进行再度随意的填充。

原贴:求一篇格非《迷舟》的读后感大约在2000到3000字左右

一个人去旅行

就给个概要吧,楼主,还是自己动笔吧,能锻炼人啊

目前影响中美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有台湾问题(含对台军售及与台湾关系法)、美国对华“人权”指责问题、美国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 人民币汇率问题、中美贸易逆差问题、美对华贸易壁垒(反倾销等)。

原贴:急求2000字左右的文章

ice1101

读《格列佛游记》有感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常常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在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常常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在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读《朝花夕拾》随感 学期结束学校要求写一篇读书笔记,思来想去,本期读了哪些书,终于想起前时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最近又听了几期关于鲁迅的讲座,随思随感,胡乱写此一篇,应景交差而已。 作者写作《朝花夕拾》经历了9个月之多,环境也不同:前两篇写于北京寓所的东壁下,中三篇是流离中所作,后五篇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的楼上;这是1926年“三.一八”惨案后,鲁迅被通缉离开北京南下厦门广州,中国社会处于北方军阀混战南方革命兴起又转入低潮时,陆续所作。作者虽已对中国社会现状有深刻认识,但现实很不乐观,他只能“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目前是那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他认为:“一个人做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他觉得“就是一段树,只要浸在水中,枝叶便青葱得可爱。看看绿叶,编编旧稿,总算也在做一点事。做着这等事,真是虽生之日,犹死之年。” 读了这些, 追问: 能分下段么

原贴:求一篇2000字左右的名著读书笔记

永远要行走

郭敬明夏末未至简介:香樟与香樟的故事,什么样?在一抬头一低头的罅隙里有人低声说了话。于是一切就变得很微妙。眼神有了温度手心有了潮湿。那些天空里匆忙盛开的夏天,阳光有了最繁盛的拔节。她从他身边匆忙地跑过,于是浮草开出了伶仃的花;他在她背后安静地等候,于是落日关上了沉重的门;他和他在四季里变得越来越沉默,过去的黄昏以及未曾来临的清晨。她和她在夏天里走得越来越缓慢,拉过的双手牵了没有拉过的双手。有些旋律其实从来没被歌唱过,有些火把从来没被点燃过。可是世界有了声响有了光。于是时间变得沉重而渺小,暴风雪轻易破了薄薄的门。那个城市从来不曾衰老,它站在回忆里面站成了学校黄昏时无人留下的寂寞与孤独。香樟首尾相连地覆盖了城市所有的苍穹。阴影里有迟来十年的告白。哎呀呀,我在唱歌,你听到么?啊啊啊,谁在唱歌,我听到了。这是1998年夏天。7月9日。晴。没有云。一朵也没有。吴子尤谁的青春比我狂:在青春年少的时候,在有着美好而不自觉的身体的时候,生命就会充斥着嘈杂的茫然和自怜的情绪。北京少年吴子尤,被查出患上“纵隔非精原生殖细胞肿瘤”这种罕见的癌症后,坦然地享受着上天赐予他的病床生活,并自得其乐。他如是调侃自己一年来的治病过程:“一次大手术,两次胸穿,三次骨穿,四次化疗,五次转院,六次病危,七次吐血,八个月头顶空空,九死一生,十分快活!”这位出过书,被李敖探访过,上过《艺术人生》和《鲁豫有约》的倜傥少年,认为自己是有病痛而不是病童,爱生命才是圣明,会痛哭不会痛苦,是癌症而不是挨整,是子尤也很自由。满怀着世路无忌的大胆与潇洒。在这本书里,名叫子尤的16岁少年写到:这一年,有两个词汇布满我思绪的每个角落,即疾病与女生。疾病代表着苦难,女生预示着希望。身在病房我与疾病为伴,享受不尽;和女生一起,则初尝思念滋味。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段在医院躺着的日子。独自一个人在病床上,我可以阅读自己的心灵。我学会了夸自己、欣赏自己。我有无数的打算,我拥有无数的爱,我爱着无数的人,我还有无数的路要走。吴子尤和他的故事,带给我们另一种生命的角度,那就是--世上原来从没有不幸。《谁的青春有我狂》--吴子尤

原贴:2000字左右学生的微型小说

seraphin

兰花

我不知道世上的兰花究竟有多少种,也不知兰花的开放有没有一个循环的周期,但我知道自己窗前的这盆兰花就要开了。

有人说,兰花是位谦谦君子,但是君子就有这样的风度吗?有人说,那是一位美丽的少女,但是哪位女子又有如此的涵养和气质呢?

在这样的一个春天的黄昏,我走进了阳光的视线,等待触摸它即将绽放的笑靥。

两年来,它只开过一次。也许是我侍候得不周,也许是她始终怀着自己的心事,而这一点我们将永远无从知晓。我想与它静处,思绪因此而起,并飘得幽远。

也是这样的黄昏,它的花苞从分开的叶片间试探地伸出来,仿佛一枝饱醮绿墨的笔,又极象溺水者求救的那只手臂。在我的疑惑中,它慢慢地睁开了眼睛,打量这个世界。我也不停地端详着它,似乎仍有些不相信它可以如此迅速地张开生命抱住这生长的春天。

一个星期后,又从另两瓣叶子间钻出一花苞,接下来也很快地张开了它的翅膀于我的心中飞翔。暮色中,这两朵花静静地相互依偎,象一对恋人,也象一对恩爱的夫妻。

十年前,我的朋友向我讲述了他的爱情故事,没有更多惊心动魄的情节,但彼此悉心的关怀和鼓励使他们的中学生活充满了生气,经过了高中生活的磨砺,那一年,他和欣都没有考上大学,他劝欣复读一年,但是欣坚持参加工作,供他复读。第二年他在欣的支持下考上大连的一所大学,他对我说他家也养了一盆兰花,兰花的每一次开放,都会给他勇气,他坚信他们的爱情会经得起风雨,于是托我他们的爱情写一篇小说。出于感动我答应了下来,但是自己总觉得别人的故事很难写,又怕自己辜负了朋友对自己的信任,因而迟迟不敢动笔。也许每个人的心境不需要任何的加工,但是语言却显得那么地贫乏,只有一种真诚,可以让人读懂,并能让人感受他们的爱情在阳春里变成流淌的一眼温泉,让所有的有情人感动。我没有忘记自己的承诺,经过十年的努力,自己终于为他写下了一篇心吻,虽然只有四、五千字,但是这也算是我可以送给他们的唯一的婚庆礼物,封面上是我家屋里这盆盛开的兰花,也许他能够体会我的用意。如今,他们的女儿已经七岁了,我想他们家的兰花也一定还开着。

开放的兰花向我们展示一种向上的力量,同时它也诏示着我们,美好的事物会在极其炫丽中跌入终点,以极普通的姿势向这个春天谢幕,但宁静中微黄的叶子会凝聚一种深刻,一种感动,那是一种开放后的沉思和精致,足可以让我们一生受用。

爱兰花,便应该终其一生。

阳台上的兰花开了。

在所有的花中,我最喜欢的是百合,莲花和兰花。百合纯净淡雅美丽,莲花有一种自在的庄严和出淤泥而不染的清丽,而兰花那悠悠的香气则是一份宁静和清雅。对于四季的鲜花,我不是很敏感,确切的说是根本不清楚什么季节开什么花,什么时候又该播种什么样的种子。

记得很久前我家也有好几盆兰花的,可因我这个不是种花人的疏忽而相继萎谢了。惋惜之余,也不敢再去尝试种植,只抱着观赏的心情留连。

当阳台上这盆唯一的硕果开始散发幽幽清香绽放朵朵清兰时,我还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兰叶中傲然吐露的尊贵美丽让我在一瞬间回过神,小心翼翼地端起来放到书桌上。打开音乐,倒杯红酒,静静地坐在书桌前品味,品味兰花的气质品味兰花的芬芳。

兰花幽幽,音乐悠悠。温馨润心,柔软似锦。

绵绵的清香中,有雨滴滚在花瓣,圣洁晶莹。暗夜里苍凉的歌声拨动着沉默的弦。送花人呢?送花人是不是已经遗忘?

遗忘倒不可能。只是不再想起,慢慢尘封在角落,堆上了厚厚尘埃,也没有闲暇去揭开这层记忆的纱。清清兰香中,却由不得不让我想起了送花人。

记的一年前去看望一位朋友,被他茶几上那盆兰花迷住了。

“是兰花呀,真好看。”

“喜欢吗?喜欢就送给你了。”

我睁大眼睛,疑惑地不信似的:“你说什么?送给我了?”

“真的,拿回去好好养护,来年就会开花的。”

我看看朋友,再看看兰花,终是抵不过喜爱兰花的心,捧起来开心地端回家。当然,在心里告诉自己,可千万不能再枯了,来年一定要让它开出花来。

如今,花开了。送花人却似乎遥远不及了。这个城市说小也小,说大也大,两个相识的人却是没再相遇,哪怕只是在某个街角也没有不经意的交错。涟涟的歌声中,让我看到月光在音乐中摇曳,沉睡的记忆在夜色中苏醒。明日,该给送花人道一声花开了吧?

想起年少时,也曾跟着家人到山上去采兰。那时的兰花没有现在的气势和市场,也没有什么兰花协会和炒兰的概念。而我向来是个笨手笨脚的人,站在山腰,说什么也不敢往深山里走,看着窄窄的山路两腿就不由自主发抖。家人告诉我好的兰花都是长在深山,空谷幽兰,越是偏僻越是危险的地方,兰花也越珍贵。

每次看着家人往深山里走,我孤零零地坐在山腰,心就慌的跳个不停。一边企盼能采到珍兰,一边企盼快点回来出现在我面前。那时候的时间似乎过的特别漫长特别紧张,当看到家人手上拿着几株兰擦着满脸的汗钻出树林,提在嗓子眼的心也如释重负回归原位。

如今,到山上采兰花的人越来越多,山上也很难再找到珍贵的兰花。兰花的珍贵,兰花生长的环境,真的很象红尘中的生命过客,越是恶劣的环境越是艰难的磨励才越能创造出生命中的奇迹,不是有句话说:不经过严寒,哪有梅花飘香吗?

其实世上的万事万物都是相对的,生命中最美好的事物,就如同深山中的野兰花,往往开在危谷幽崖。但是,从来不会有采兰人因为危谷而失去寻找兰花的勇气和坚持。

幽幽兰花中,让我再回到心的纯净任思绪飘摇。

兰花赞散文

我是一个不怎么喜欢花卉的人,总是认为它们大多过于艳丽、张扬。也许是性格的使然,在诸多花卉中,喜爱的花也是寥寥无几,一直特别钟爱出污而不染的荷花,淡然绽放的文竹,坚贞自守、隐逸淡泊的梅花与默默飘香、默默凋零的幽兰。我喜欢她们不只是喜欢她们的香气而是喜欢她们的品质:喜欢莲花的洁身自好、不同流合污的高尚品德;喜欢文竹的生挺凌云节,宁折身不屈的傲然气节;喜欢梅花不畏权势、刚正不阿、沁人心扉、暗香独来、无惧恶世伤害、独报正义春来到的铮铮铁骨;更喜欢兰生幽谷不以无人而不芳,不以出身荒岭而自卑,不因清寒而萎琐,甘与平淡做伴,不和庸俗为伍的高贵品质。

百花之中,兰花与梅花一样与君子结缘很深。兰花虽然不居“四君子”之首,但她以其气质高贵、形态典雅且香气清新持久而被誉为“花中君子”。兰花的简约品性和高贵气质以宁静致远、孤独清高;不求闻达,抱芳守节的品格大受天下古今文人墨客的喜爱。古有苏辙的“谷深不见兰生处,追逐微风偶得之”。苏东坡的“时闻风露香,蓬艾深不见”。今有爱国将领张学良将军的“芳名誉四海,落户到万家。叶立含正气,芳妍不浮华。常绿斗严寒,含笑度盛夏。花中真君子,风姿寄高雅”。戎马一生的朱德委员长赞美兰花道:“幽兰叶秀乔林下,仍自盘根从草旁。纵使无人见欣赏,依然得地自含芳”。

兰花气节高尚,多被比喻友谊之花。“幽谷溢香,雾弥漫、掩芳谁识?”无不含蕴无以言喻的真情。能识兰惜兰并能与兰为伍者才是人群中的精品。人品如兰,修为如兰,也许这就是对金兰友谊的充分诠解和无上赞美吧。

兰生幽谷,无人自芳。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在这名利疯狂的今天,只有如兰般的友情,才能不受利益的熏染。尽管这种如兰花之风的友谊如珍玉般稀少,但我仍然深信它的存在。人生若能拥有这样一份淡然雅洁、不尚庸俗、真诚如兰的友谊实是生命之大幸。

天高云淡,林深蜿然。高山流水,友谊如兰。我一直坚信如兰友谊是最最珍贵的。因为这样一种如兰的纯真简直就是脱尘的纯净,如君子兰般孤高雅洁超脱,那种彼此间的坦诚与关注是那种“不为无人而不芳,不因清寒而萎琐”的高洁境界,是一方现代钢筋混凝土筑成的闹市里索不到的净土!是远离尘世的喧嚣浮躁的一种最纯真的高雅完美,是一种括然,是一种品格,一种境界!

人为万物之灵,兰为百花之英,愿兰蕙自然进入人们的心灵世界,愿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能开满兰花,布施人情如兰的美丽,传颂友谊如兰的馨香!

原贴:写兰花的散文,小小说,2000字左右

姠咗姠佑

写得好可以投向男生女生,读者,青年文摘,小小说之类

原贴:2000字左右短篇小说到哪投稿

pupu

最后的眷恋

我把忧伤深深地埋葬在我的笑容里

深浅深浅的笑痕是岁月的沧桑

有谁在皱眉间读懂我的安静

有谁在转身间看出我的留恋

(一)

塔罗牌背着从玻璃透过的阳光一张张散开在暗红色的旧书桌上,我安静地垂下眉抿着嘴唇轻轻地迅速地翻开最左边的那一张。

躺着抱时光之钟的绝色美女映入我的眼瞳

恋人

微弯着秀气的眼角无声地笑了,抬头,苏流迎面走来,依旧是熟悉的细碎短发,依旧是细长的眼睛以及薄薄的嘴唇,白色的衬衫在西落的阳光下隐隐散出某种温情的东西。我屏住呼吸,小心地将目光投在他左耳的银钉上,指尖灼热。

苏流。就在他与我擦身的瞬间,我还是忍不住低叫着他的名字。

他的衣角停在离我指间三厘米的地方,转头看我,习惯地挑起漂亮的眉毛,目光清冷,说,安采,有事?声音低沉而淡漠。

避开心里涌出的悲伤,我安静地对他轻笑着摇头。然后,下一秒,他便跨进他的座位,把背影留给我。

我低低地苦笑着数掌心里的怀表的震动秒针次数。

21次

21秒

这一次,苏流为我停留了21秒。

苏流,我决定用你当年送给我的怀表来计算5年后,我们相处的每一秒。

可是还你是什么都不知道。

(二)

秦商说,安采,苏流是你的宿命。

我安静地站在栏杆上用力的向前倾,让更多的风吹到我的短短的睫毛中。秦商,你知道吗?苏流是我今生感情线上的死结,解不开也过不去。

是的,苏流是我注定好的劫。在没有遇苏流前,我便固执地相信即使在这个物欲横流空间也会有一份独独属于我的感情。所以在15岁第一次见到苏流的刹那,我便毫不犹豫的爱上他。

秦商低头看着我长长的略显棕色的头发,温柔地扬起嘴角轻揉我的长发,说,安采,当宿命让你不快乐时,要试着去反抗宿命。

可是秦商,这个宿命的决定权在苏流的手上,我从没有想过反抗苏流。

你是白痴。秦商很肯定很认真地对着我的眼睛说。温和的声音透着无奈的悲伤。安采,我很喜欢你并愿意倾我所有让你幸福。

我安静地笑了,偏头,避开秦商的指尖,秦商,你也是白痴。

(三)

2007年的夏天,我做了一个长长地梦,一个黑白分的梦。苏流站在我的左边背着我,秦尚站在我的右边也背着我,空气中只有我时轻时重的呼吸声。

小西告诉我,它仅仅只是一个梦。她说的时候,眼睛盛满了忧伤。我知道她在为我担心,担心我所有的结局都是一场空。

她说,安采,如果你爱上的是秦商,那么你一定是最幸福的女孩。

是的,如果我爱上秦商,那么我一定是最幸福的女孩。

可是,爱情可以选择吗?

不能

所以我注定不是最幸福的女人。

但是在这一段生命中,我拥有努力追求爱情的幸福和被人爱着的幸福。这样就够了,因为我也已经算是幸福的女孩了。

小西,你知道吗?悲伤不等于绝望。我转过脸安静的笑着对小西说,她走过来拥抱着我,恩,安采,悲伤不等于绝望。

苏流,这个沉默英俊的男孩犹如埃及金字塔最古老的咒语一样,在我眼睛落在他身上的那刻便毫不犹豫地把宿命套在我的身上。

苏流,我喜欢你。我记得在大一的某个下午第一次在教室拦住苏流时,不顾同学惊讶的眼神这样跟他说的。

你是谁?他挑起漂亮的眉毛,表情淡漠。

我叫安采。我握紧手用力的认真的看着他回答。

喔,知道了。苏流微歪起头看着窗外西落的太阳心不在焉地说,然后淡漠地转身走出教室。

我看着他白色的衬衫在晚风中翻飞,那么淡漠那么决绝,心一点一点地沉下去,泪一滴一滴的涌出。

那是我第一次感到那么的悲伤,并悲伤得那么另我不知所措,我一直都在为生命努力做一个安静的女孩,可是现在我的爱情把我为生命所做的准备完完全全地击碎了。

安采,秦商从座位上朝我走来,用温和的声音呼唤着我,然后伸手轻轻地板开我握紧的手指把我的手心贴上他干燥而温暖的手心。我抬起头,深深地望进他充满悲伤而无奈的眼睛,心不停的颤抖着,努力的扯开笑容,秦商,我没事。至少在刚才苏流为我停留了10秒钟,我真的很开心。

我不绝望,在我爱了那么多年后,我更没有理由放弃我的爱情。

安采,很多时候,我真的很后悔认识你。你总是朝我微笑,笑容却安静得淡漠,每次约会都是我主动,常常让我有种你并不爱我的错觉,所以,如果可以从头开始,我一定要比你还淡漠。15岁的少年穿着白色的衬衫站在我的面前愤怒地看着我说。

我惊讶地抬头,随即安静的转头看着远方说,苏流,我是真的真的很喜欢你。

好,那么我们约定。在下一个轮回,就轮到你主动追求我

(四)

苏流,我叫安采。我放学后站在他的机车旁安静地朝他微笑。

喔,知道了。苏流的目光越过我微微点点,白色的衬衫在阳光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然后这个场面一直持续了50天,直到在某天,苏流皱起眉头说,安采,我已经记住了你的名字,还有可以借你的电话吗?我机车坏了。

我笑了,假装忽略他的皱眉和不耐,笑容明媚得犹如阳春三月的阳光,急忙掏出手机给他,然后转身往后跑,并在转角处大声地朝他喊,苏流,我的手机明天要还我喔。

也许只有这样,我才能让苏流主动朝我走来。

小西总是不止一次大骂我笨蛋,竟那么固执地去追求苏流。安采,你的骄傲在一点一点瓦解。她突然那么冷静而认真的对着我说。

我看着她脸上那抹认真,写字的手突然僵硬着,转头,望着左边隔着2个人的苏流,一阵悲伤和惊慌从心的最深处传来。这时秦商微微转头看着窗外,表情固执而迷惘,一如5年前的少年时的他。只是我知道,这时的他是为了一个女骇,一个叫李语菲的女骇。

安采,你的表情很不可爱喔。秦商坐在我的右边,笑着伸手温柔地板过我的脸。秦商从来都是那么清楚我的每一个情绪,在我最需要温暖时,总能适时的把他的温暖给我,对他,我有说不出的感动。

秦商,谢谢你。我握着他的手安静地笑着对他说。

傻瓜,你难道不知道我要的只是你能幸福和快乐。秦商习惯地轻揉着我的长发,我笑着倚在他的肩膀疲惫的闭上眼睛。

苏流终于朝我走来,依旧是我喜欢的白色衬衫。他站在我面前递给我手机低低地说,谢谢。而我安静的朝他微笑说,苏流,我请你喝奶茶,哈密瓜味的喔,当作谢谢你还我手机。然后他如我想象中的一样,微微的挑高眉毛惊讶地看着我,眼神迷惘。

苏流,虽然你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少年,但是我还是忍不住用当初的方式对待你。那个夏天,我也曾这样笑着对你说,我请你喝奶茶,哈密瓜味的喔。然后你不屑的甩头说,哼,我是男生,才不喜欢喝那东西呢,不过,看在你那么有诚意的分上,我就勉强接受你的奶茶。

我看着眼前沉默的他回想那个夏天少年的他,不禁涩涩的笑了,也许物是人非的悲伤就是这样吧。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喝哈密瓜味的奶茶?苏流在长长地沉默忍不住皱起眉头问我。

我避开他询问的眼神望着天空笑了,我猜的,很准吧?

(五)

小西说,安采,你和苏流为什么成朋友了呢?他不是知道你喜欢他吗?

我看着朝我微笑的苏流,自从那次喝奶茶后,他不再对我冷漠还告诉我,他答应把我当成他朋友。这句话让我的心足足飞扬了几天。

小西,他什么都知道。可是只要能守在他身边,做朋友就做朋友吧。我笑了对小西说。

安采,我不喜欢你勉强自己快乐,那会让我心疼的。秦商温和的揉着我的长发说。

我开心的张开手臂拥抱着小西和秦商,谢谢你们陪伴我,秦商,我真的感到快乐

又是夏天,空气中充满了彩色的泡泡,我愉快的朝了在足球场上的苏流挥手,苏流。

他抱着足球走过来低声地说,安采,你来了。

我用力地点头递给他一罐可乐。

他定定的看着我,露出迷惘的表情。安采,为什么你总是猜到我喜欢喝什么呢?

猜的啊。我笑着说。

真的?

恩,当然是真的了,难不成你以为什么啊?

呵呵,也是。我们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不过,安采,我对你总是有种熟悉的感觉,你相信吗?苏流笑着说。

我用力的点头小心地说,苏流,也许我们在上个轮回曾相爱过呢。然后看着他微微僵硬的表情,发现悲伤漫天扑来。

安采,我们说好只当朋友的。苏流沉默了长长一会认真的对我说。

我悄悄地隐葬眼角的水珠,安静的笑着沉默不语。

安采,我讨厌你这样的笑容,安静得让人不知所措。苏流突然烦躁到对我说。

喔,真的是这样吗?我笑着这样回答他。

然后我们2个都愣住了,接着彼此沉默着。

安采,我讨厌你这样的笑容,安静得让我不知所措。少年伸手烦躁的朝我大叫。

喔,真的是这样吗?我笑了拉过少年的手。

(六)

星期六的早上,城市拥挤得容不下一滴新鲜的空气。我挤在人群中狠狠地皱起眉头,我讨厌陌生人的陌生的气息,那种气息浑浊得让我呼吸困难。

安采,苏流清冷的声音在我的头顶从来。

我惊喜地抬头望着苏流,熟悉的眉眼,熟悉的唇线以及陌生的黑色T恤。苏流,我轻叫着安静的眼瞳流露出光彩。

跟我来。苏流伸出他冰冷的大手牵住我的手小心翼翼地往前走。我看着他固执的侧脸,指尖灼热。

苏流,你知道吗?这是你在我们认识5年后第一次主动牵我的手。这时的我幸福得快死去,我甚至产生了你会一辈子牵住我的手把我生命走尽的错觉。我慢慢地弯起嘴角安静地笑了。

可是,踏出人群的那一刻,我的所有幸福便像夏天的风,吹过就不见了。因为我看到了苏流的嘴角温柔地弯起,他说,语菲,这是安采。

那个叫语菲的女孩明媚的朝他微笑然后扑像他的怀里。他松开我的手去迎接女孩。

我安静地后退,心尖锐的疼痛起来。

安采,你好,我叫李语菲。是苏流的女朋友。李语菲站在苏流的怀里开心地对我说,但我还是看出了她眼底的紧张。

我用最后的骄傲努力地朝她微笑,心脏的位置跳动得不规律起来,语菲,你……好……

我的话最后还是比黑暗吞噬了。

苏流,我是不是再也等不到你的爱情了?

我是不是将永远……永远……失去你?

(七)

我真的那么希望自己永远沉睡在黑夜中。

可是,我的那万分之一的留恋让我终究还是腥来。

秦商坐在床边紧紧地握着的我手,脸色苍白到得近乎透明,他不停地说,安采,求你醒来。声音忧伤得让我的眼泪从眼角滑落。

秦商,我很好。我努力地扯开唇边的笑容。越过秦商,我看到了一脸内疚的苏流,他的目光悲伤而迷惘。

苏流,我不要你这样的表情。别过脸看着窗外的天空,天空依旧是湛蓝湛蓝的。

其实人生也就是这样子了,即使你的生活如何的悲伤,明天全世界的人也依旧不受任何影响的过着他们的生活。

安采。苏流走近我的面前低叫着。

苏流,这是你第一次为我那么紧张。我轻笑着告诉他,可是苏流,请你不要跟我说任何抱歉的话,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拥抱。

秦商握着我的手僵硬着,深深地看我一眼,然后缓缓地放开我的手,安采,我先回去了。

安采,为什么你总是要逼我?苏流看着被秦商关上的门低低地问我。

因为,也许有一天我会逼出我的幸福。

对不起,你的幸福我不能给你。苏流认真的对我说,表情是不知所措的迷惘。

苏流,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我握紧拳头,指甲陷入掌心。

记得什么?安采,你说什么我不明白。苏流低头迷惘的回答。

原来,什么都过去了。我的那个白衣少年也不再回来,即使我那么努力的追求他。我忍不住哭着低喃。

安采,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吗?每一次看你躺在白色的病床上,我就想哭。你总是告诉我,你只是体质不好,可是真的是那样吗?少年的苏流坐在我的病床边紧紧地握着我的手悲伤的说。

我伸手抚摸着他眉间,安静地笑了,说,苏流,你会永远喜欢我吗?

少年扣起食指弹着我的额头不满地说,那当然了,我会永远永远的爱你。

安采,别哭。苏流轻轻地叹息着俯身拥抱我在我耳边温柔地说,为什么我会看到你的眼泪就有种悲伤得想哭的冲动?可是我不可以这样,我有了语菲,我不能让她伤心。

我从来不想为难你,苏流,我只想要你一个拥抱。

安采,如果我先遇到的人是你,那么也许就不用有这样多的悲伤了。

(八)

出院后,,苏流总是有意无意的避开我。我依旧在见到他时安静的朝他微笑,说,苏流。

秦商站在我的身边沉默着,然后在苏流走后轻轻地发出叹息,他说,安采,苏流虽然还是那么淡漠,但我有总感觉,他其实也是喜欢你的。

我笑着看秦商,秦商,他什么都不能说出来。

为什么?

因为他是苏流。你不知道苏流总是那么的善良吗?

那你还要去追求他的爱情?

秦商,这是我在上个轮回答应他的。我安静的说着。因为我还是那么爱他。

秦商没有再问,安静地陪我走进教室。

下课铃声刚响起,苏流便朝我走来,在我惊讶时说,安采,有空吗?下午一起去喝茶吧?语气里不经意地流露出一丝僵硬。

喝茶?恩,好啊。我虽然有点不解他的表情,但我还是学不会拒绝他。

很快我的惊讶有了解释,而且是一个让我难忘的解释。

在茶室里

李语菲说,安采,这是我和苏流的好朋友韦帆依。

然后苏流说,这是我的同学,她叫安采。

我沉默地望着眼前那陌生的男孩,他有着飞扬的红发和桀骜地笑容,在阳光下,耳朵上隐隐闪着几枚耳钉地银光。

苏流,其实每一次都是你在逼我。

我的心轻轻地颤抖着,转身看了一眼五年后432天的苏流,忧伤大片大片地在眼角弥漫。他低头看着怀中的李菲语,嘴角温和地扬起。然后李语菲用漂亮地眼睛看着我笑着说,安采,你先和帆依聊聊。苏流,陪我去买点东西吧。说完,便拉着苏流往门外走。

苏流你总是这样毫不犹豫地转身,你从看不到我安静的眼睛下那抹不经意间流泻出来的而留恋和忧伤。

苏流,这是你的朋友吗?看起来帅气而又张扬。我转身对着站在苏流傍边的红发男孩微笑着点头。

安采,你不要看别的男孩啦,他又没我帅。少年的苏流伸手用力的把我的脸摆向他。

我叫韦帆依。红色的男孩推开挡在前面的少年苏流朝我露出桀骜的笑容。

韦帆依,我要跟你声明,不准喜欢安采。她是我一个人的!少年的苏流郑重的对韦帆依说。

韦帆依,你好。我朝着韦帆依点头,眼光却落在离去的苏流身上。他在推开门的那一刻回头看我,眼睛里流露着迷惘,表情微微僵硬着。

安采,我没想到是你,更没想到你竟会真的主动去追求苏流。韦帆依微微惊讶后看着我说。

是的,真的很可笑对吗?5年前的他是那么肯定的说对我不放手,而如今,他却要把我推向别人。我忍着心脏的疼痛苦笑着对韦帆依说。

安采……其实你一直都知道苏流为什么选择把你给忘了。所以请你不要怪苏流,也不要怪语菲。你看,他们现在那么幸福,难到你真的忍心去拆散他们吗?更何况,你把苏流唤醒后又离开他,你以为他还能再次承受失去你的打击吗?韦帆依看着我说,语气是那么的认真,认真得让我再也任性不了。

韦帆依,对不起,我有事先回去了,再见。在眼泪要泛滥的前一刻,我匆匆丢下一句话就往外跑。

不可能的,你在骗我。少年的苏流满脸忧伤而愤怒的对了医生吼,白色的衬衫印得他的脸色无比苍白。

苏流,是真的。我躺在病床上认真的对苏流说,然后转头迅速抹去眼角的泪珠。

安采,我恨你!为什么你要现在才告诉我这个事实,在我爱上你并离不开你时,你才要告诉我?少年的苏流流着泪扑到我的床边抓住我的手腕悲痛的喊着,如果有下个轮回,我一定一定把你忘得一干二净。

我安静的为他拭去不断涌出的眼泪,不停地说,对不起……对不起……

我不要你的对不起,我要你答应我,用你的生命来爱我,无论是现在或是下个轮回。少年苏流朝我吼完便冲出医院。

看着他的身影,我郑重地点头,然后疲惫地闭上眼睛等待苏流再次出现,因为我要告诉他,即使我生命再短暂,我也愿用我所有的感情来爱他。

可是一等便的半年,半年后,有个叫李语菲的女骇流着泪告诉我,那天苏流冲出医院便被迎来的撞倒,直到现在他才完全康复,可是他也失去了部分记忆,失去了关于你的记忆。她哭着并拜托我把苏流让给他,因为她爱苏流那么多年,因为我不能给苏流快乐。

(九)

秦商说,小西狠狠地扇了苏流一巴掌。他说的时候表情温和愉快。而我的身体却僵硬着,指甲陷入掌心,疼得麻木,我认真而严肃地对秦商说,我永远不允许有人伤害苏流。

安采,你别在傻了,苏流根本就不值得你那么的爱他,秦商大声的朝我吼,第一次他对我发脾气,第一次我看见温和如玉的秦商暴怒,第一次秦商的表情那么悲伤而绝望。

忍住满心的惊讶和悲伤,我安静的后退,用力地推开门往外跑。

再见到苏流,他白皙的脸颊微红,表情平静,目光冷清。安采,这样,你可满意?

我用力的摇着头想告诉他,我要的是他这一辈子幸福的活着,可是他决绝的步伐让我悲伤得开不了口。

我望着空荡荡的球场,慢慢的蹲下,眼泪一滴一滴地侵入草地间。苏流,为什么你不多等我20天后才对我决绝?就看在我卑微的爱情上,请给我20天。

安采,乖,别哭。秦商温和地声音传来,他伸手拥着我。

我抬头看着秦商悲伤的眼睛,心脏一阵阵地绞痛,眼泪顺着眼角滴在他胸口,我伸手抚摸着秦商温和的嘴角,秦商,我只想要他幸福。

秦商凝视我苍白得近乎透明的脸,一滴晶莹的泪珠从他的眼角涌出,他说,安采,为什么你要那么固执,你明知道你根本承受不了那么多的。

我知道,可是秦商,我只想绽放我最后的生命。

(十)

终究我没有告诉5年后的苏流,我是个有心脏病的女孩。

终究我没有告诉苏流,当五年前医生告诉我,我的生命要面临短暂时,我在惊慌无助中看到了走进病房的少年苏流,那时的苏流,目光执着,笑容明媚,他愉快的叫医生,叔叔。低头,温暖的目光迎上我惊慌和悲伤的眼眸,接着我们像电视里浪漫的情节一样在那个夏天的阳光下对彼此心动了。

5年后,再次遇到苏流并知道他报考的学校后,我拒绝了家人的休学意见,固执的用尽所有努力来考和苏流同一个学校。因为我曾答应他在下个轮回追求他。

而这一切秦商都知道,但他却始终对我温和地微笑,他说,安采,让我来保护你的五年。

我睡在白色的病床上,梦到很久很久以前的画面。耳边传来秦商沙哑而忧伤的声音,他说,安采。睁开眼睛,苏流来看你了。

窗外的凉风从云间旋转,掠过我的睫毛,我安静地睁开眼睛朝秦商微笑,秦商,你知道吗?我刚才梦到好久好久以前,我们三个人肩并肩站在星空下对星星许愿的表情是那么的单纯快乐。

秦商温和地笑着点头,眼泪不断地滴在我的手心。然后起身对身后的苏流说,苏流,你过来。

安采,对不起,苏流握住我的手不停地说。

我微笑着望着他细碎的短发和白色的衬衫,苏流,我从来都不需要你的任何一句道歉,我只要你幸福,小西打你,是因为我,我才是应该说对不起的人。

安采,我不知道你竟然爱我那么久那么辛苦。苏流冷清的目光里悲伤一点一点弥漫。

我把手从苏流的掌心抽回,苏流,别悲伤,我不后悔爱上你,虽然累虽然疼,但那是我这五年来努力的动力。更何况,你知道又如何?你现在要爱的是李语菲,对我,你更多的是怜惜。所以,苏流再见了,因为从这一刻开始,我不再爱你。

不再爱,真的不能再爱了。飞蛾扑火,虽然扑得那么执着,但在火中挣扎的飞蛾也许已经不再爱火了,因为它要用最后的一点时间来回忆爱它的伙伴。

(十一)

北方的冬天,漫天的雪花,纯净而冰凉的空气里,我闭上眼睛深深地呼吸着。

秦商站在雪得上,目光透过人群轻轻到落在我的脸上,唇边的笑容干净而温暖,我看着他就想到了天使,守护天使。

秦商,我微笑的迎向他。

他低下头直直地深深地看进我眼瞳,苏流打电话来让我告诉你,他喜欢你甜美而安静地笑容,安采,你真的要苏流永远不再记得5年前的事吗?你还是爱他的,因为你还是愿意为他的幸福放弃他。

我安静地拥抱秦商,笑着说,秦商,你看,这雪花多美,秦商温和地笑了,用下巴摩檫着我冰凉的脸,恩,它好美。

秦商,我把我的最后一个冬天交给你

我知道,欠你的,一个冬天根本还不起

那么让我来对这片雪花许愿

让我们在下个轮回地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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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虾米是凌巧儿

苏比躺在麦迪逊广场的那条长凳上,辗转反侧。每当雁群在夜空引吭高鸣,每当没有海豹皮大衣的女人跟丈夫亲热起来,每当苏比躺在街心公园长凳上辗转反侧,这时候,你就知道冬天迫在眉睫了。  一张枯叶飘落在苏比的膝头。这是杰克·弗洛斯特①的名片。杰克对麦迪逊广场的老住户很客气,每年光临之前,总要先打个招呼。  他在十字街头把名片递给“露天公寓”的门公佬“北风”,好让房客们有所准备。  苏比明白,为了抵御寒冬,由他亲自出马组织一个单人财务委员会的时候到了。为此,他在长凳上辗转反侧,不能入寐。苏比的冬居计划并不过奢。他没打算去地中海游弋,也不想去晒南方令人昏昏欲睡的太阳,更没考虑到维苏威湾去漂流。    他衷心企求的仅仅是去岛上度过三个月。整整三个月不愁食宿,伙伴们意气相投,再没有“北风”老儿和警察老爷来纠缠不清,在苏比看来,人生的乐趣也莫过于此了。多年来,好客的布莱克威尔岛②监狱一直是他的冬季寓所。  正如福气比他好的纽约人每年冬天要买票去棕榈滩③和里维埃拉④一样,苏比也不免要为一年一度的“冬狩”作些最必要的安排。  现在,时候到了。昨天晚上,他躺在古老的广场喷泉和近的长凳上,把三份星期天的厚报纸塞在上衣里,盖在脚踝和膝头上,都没有能挡住寒气。  这就使苏比的脑海里迅速而鲜明地浮现出岛子的影子。他瞧不起慈善事业名下对地方上穷人所作的布施。在苏比眼里,法律比救济仁慈得多。他可去的地方多的是,有市政府办的,有救济机关办的,在那些地方他都能混吃混住。    当然,生活不能算是奢侈。可是对苏比这样一个灵魂高傲的人来说,施舍的办法是行不通的。从慈善机构手里每得到一点点好处,钱固然不必花,却得付出精神上的屈辱来回报。正如恺撒对待布鲁图一样⑤,真是凡事有利必有弊,要睡慈善单位的床铺,先得让人押去洗上一个澡;要吃他一块面包,还得先一五一十交代清个人的历史。    因此,还是当法律的客人来得强。法律虽然铁面无私,照章办事,至少没那么不知趣,会去干涉一位大爷的私事。既然已经打定主意去岛上,苏比立刻准备实现自己的计划。省事的办法倒也不少。  最舒服的莫过于在哪家豪华的餐馆里美美地吃上一顿,然后声明自己不名一钱,这就可以悄悄地、安安静静地交到警察手里。  其余的事,自有一位识相的推事来料理。苏比离开长凳,踱出广场,穿过百老汇路和五马路汇合处那处平坦的柏油路面。  他拐到百老汇路,在一家灯火辉煌的餐馆门前停了下来,每天晚上,这里汇集着葡萄、蚕丝与原生质的最佳制品⑥。苏比对自己西服背心最低一颗纽扣以上的部分很有信心。他刮过脸,他的上装还算过得去,他那条干干净净的活结领带是感恩节那天一位教会里的女士送给他的。    只要他能走到餐桌边不引人生疑,那就是胜券在握了。他露出桌面的上半身还不至于让侍者起怀疑。一只烤野鸭,苏比寻思,那就差不离——再来一瓶夏白立酒⑦然后是一份卡门贝干酪⑧,一小杯浓咖啡,再来一支雪茄烟。  一块钱一支的那种也就凑合了。总数既不会大得让饭店柜上发狠报复,这顿牙祭又能让他去冬宫的旅途上无牵无挂,心满意足。  可是苏比刚迈进饭店的门,侍者领班的眼光就落到他的旧裤子和破皮鞋上。  粗壮利落的手把他推了个转身,悄悄而迅速地把他打发到人行道上,那只险遭暗算的野鸭的不体面命运也从而得以扭转。苏比离开了百老汇路。看来靠打牙祭去那个日思夜想的岛是不成的了。要进地狱,还是想想别的办法。    在六马路拐角上有一家铺子,灯光通明,陈设别致,大玻璃橱窗很惹眼。苏比捡起块鹅卵石往大玻璃上砸去。人们从拐角上跑来,领头的是个巡警。苏比站定了不动,两手插在口袋里,对着铜纽扣直笑⑨。  “肇事的家伙在哪儿?”警察气急败坏地问。“你难道看不出我也许跟这事有点牵连吗?”苏比说,口气虽然带点嘲讽,却很友善,仿佛好运在等着他。  在警察的脑子里苏比连个旁证都算不上。  砸橱窗的人没有谁会留下来和法律的差役打交道。他们总是一溜烟似地跑。警察看见半条街外有个人跑着去赶搭车子。他抽出警棍,去追那个倒霉的人。苏比心里窝火极了,他拖着步子走了开去。两次了,都砸了锅。街对面有家不怎么起眼的饭馆。  它投合胃口大钱包小的吃客。  它那儿的盘盏和气氛都粗里粗气,它那儿的菜汤和餐巾都稀得透光。苏比挪动他那双暴露身份的皮鞋和泄露真相的裤子跨进饭馆时倒没遭到白眼。他在桌子旁坐下来,消受了一块牛排、一份煎饼、一份油炸糖圈,以及一份馅儿饼。  吃完后他向侍者坦白:他无缘结识钱大爷,钱大爷也与他素昧平生。  “手脚麻利些,去请个警察来,”苏比说,“别让大爷久等。”“用不着惊动警察老爷,”侍者说,嗓音油腻得像奶油蛋糕,眼睛红得像鸡尾酒里浸泡的樱桃,“喂,阿康!”两个侍者干净利落地把苏比往外一叉,正好让他左耳贴地摔在铁硬的人行道上。  他一节一节地撑了起来,像木匠在打开一把折尺,然后又掸去衣服上的尘土。  被捕仿佛只是一个绊色的梦。那个岛远在天边。两个门面之外一家药铺前就站着个警察,他光是笑了笑,顺着街走开去了。  苏比一直过了五个街口,才再次鼓起勇气去追求被捕。这一回机会好极了,他还满以为十拿九稳,万无一失呢。一个衣着简朴颇为讨人喜欢的年轻女子站在橱窗前,兴味十足地盯着陈列的剃须缸与墨水台。  而离店两码远,就有一位彪形大汉——警察,表情严峻地靠在救火龙头上。  苏比的计划是扮演一个下流的、讨厌的小流氓。他的对象文雅娴静,又有一位忠于职守的巡警近在咫尺,使他很有理由相信,警察那双可爱的手很快就会落到他身上,使他在岛上冬蛰的小安乐窝里吃喝不愁。苏比把教会女士送的活结领带拉挺,把缩进袖口的衬衫袖子拉出来,把帽子往后一推,歪得马上要掉下来,向那女子挨将过去。    他厚着面皮把小流氓该干的那一套恶心勾当一段段表演下去。苏比把眼光斜扫过去,只见那警察在盯住他。年轻女人挪动了几步,又专心致志地看起剃须缸来。苏比跟了过去,大胆地挨到她的身边,把帽子举了一举,说:“啊哈,我说,贝蒂丽亚!你不是说要到我院子里去玩儿吗?”警察还在盯着。    那受人轻薄的女子只消将手指一招,苏比就等于进安乐岛了。他想象中已经感到了巡捕房的舒适和温暖。年轻的女士转过脸来,伸出一只手,抓住苏比的袖子。“可不是吗,迈克,”她兴致勃勃地说,“不过你先得破费给我买杯猫尿。  要不是那巡警老盯着,我早就要跟你搭腔了。”那娘们像常春藤一样紧紧攀住苏比这棵橡树,苏比好不懊丧地在警察身边走了过去。  看来他的自由是命中注定的了。一拐弯,他甩掉女伴撒腿就走。  他一口气来到一个地方,一到晚上,最轻佻的灯光,最轻松的心灵,最轻率的盟誓,最轻快的歌剧,都在这里荟萃。身穿轻裘大氅的淑女绅士在寒冷的空气里兴高采烈地走动。苏比突然感到一阵恐惧,会不会有什么可怕的魔法镇住了他,使他永远也不会被捕呢?这个念头使他有点发慌,但是当他遇见一个警察大模大样在灯火通明的剧院门前巡逻时,他马上就捞起“扰乱治安”这根稻草来。    苏比在人行道上扯直他那破锣似的嗓子,像醉鬼那样乱嚷嚷。他又是跳,又是吼,又是骂,用尽了办法大吵大闹。警察让警棍打着旋,身子转过去背对苏比,向一个市民解释道:“这是个耶鲁的小伙子在庆祝胜利,他们跟哈德福学院赛球,请人家吃了鸭蛋。  够吵的,可是不碍事。我们有指示,让他们只管闹去。  ”苏比怏怏地停止了白费气力的吵闹。难道就没有一个警察来抓他了吗?在他的幻想中。那岛已成为可望不可即的阿卡狄亚⑩了。他扣好单薄的上衣以抵挡刺骨的寒风。  他看见雪茄烟店里一个衣冠楚楚的人对着摇曳的火头在点烟。那人进店时,将一把绸伞靠在门边。苏比跨进店门,拿起绸伞,慢吞吞地退了出去。  对火的人赶紧追出来。“我的伞。”他厉声说道。  “噢,是吗?”苏比冷笑说;在小偷小摸的罪名上又加上侮辱这一条。“好,那你干吗不叫警察?不错,是我拿的。你的伞!你怎么不叫巡警?那边拐角上就有一个。”伞主人放慢了脚步,苏比也放慢脚步。他有一种预感:他又一次背运了。  那警察好奇地瞅着这两个人。  “当然,”伞主人说,“嗯……是啊,你知道有时候会发生误会……我……要是这伞是你的我希望你别见怪……我是今天早上在一家饭店里捡的……要是你认出来这是你的,那么……我希望你别……”“当然是我的。  ”苏比恶狠狠地说。伞的前任主人退了下去。好警察急匆匆地跑去搀一位穿晚礼服的金发高个儿女士过马路,免得她被在两条街以外往这边驶来的电车撞着。  苏比往东走,穿过一条因为翻修而高低不平的马路。  他忿忿地把伞扔进一个坑。他嘟嘟哝哝咒骂起那些头戴钢盔,手拿警棍的家伙来。因为他想落入法网,而他们偏偏认为他是个永远不会犯错误的国王①。最后,苏比来到通往东区的一条马路上,这儿灯光暗了下来,嘈杂声传来也是隐隐约约的。  他顺着街往麦迪逊广场走去,因为即使他的家仅仅是公园里的一条长凳,他仍然有夜深知归的本能。  可是,在一个异常幽静的地段,苏比停住了脚步。这里有一座古老的教堂,建筑古雅,不很规整,是有山墙的那种房子。  柔和的灯光透过淡紫色花玻璃窗子映射出来,风琴师为了练熟星期天的赞美诗,在键盘上按过来按过去。动人的乐音飘进苏比的耳朵,吸引了他,把他胶着在螺旋形的铁栏杆上。  明月悬在中天,光辉、静穆;车辆与行人都很稀少;檐下的冻雀睡梦中啁啾了几声——这境界一时之间使人想起乡村教堂边上的墓地。  风琴师奏出的赞美诗使铁栏杆前的苏比入定了,因为当他在生活中有母爱、玫瑰、雄心、朋友以及洁白无瑕的思想与衣领时,赞美诗对他来说是很熟悉的。苏比这时敏感的心情和老教堂的潜移默化会合在一起,使他灵魂里突然起了奇妙的变化。    他猛然对他所落入的泥坑感到憎厌。那堕落的时光,低俗的欲望,心灰意懒,才能衰退,动机不良——这一切现在都构成了他的生活内容。一刹那间,新的意境醍醐灌顶似地激荡着他。一股强烈迅速的冲动激励着他去向坎坷的命运奋斗。  他要把自己拉出泥坑,他要重新做一个好样儿的人。他要征服那已经控制了他的罪恶。  时间还不晚,他还算年轻,他要重新振作当年的雄心壮志,坚定不移地把它实现。管风琴庄严而甜美的音调使他内心起了一场革命。  明天他要到熙熙攘攘的商业区去找事做。有个皮货进口商曾经让他去赶车。他明天就去找那商人,把这差使接下来。他要做个烜赫一时的人。他要——苏比觉得有一只手按在他胳膊上。  他霍地扭过头,只见是警察的一张胖脸。  “你在这儿干什么?”那警察问。“没干什么。”苏比回答。“那你跟我来。”警察说。第二天早上,警察局法庭上的推事宣判道:“布莱克威尔岛,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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