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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从门逢里看见了他的圆肚皮,看见了他蓝色的小凉鞋,看见了他凑过来的大眼睛,以及黑色的睫毛。

我最讨厌的就是大胡子男人。

因为我对他们下巴上那根根如同钢针的胡楂有阴影。

那还是小时候的光景,阴热潮湿的浙江小镇,整齐的灰色老建筑,以及从黑色的瓦楞上滴下来的雨水,在我的记忆中都是美好的。

除了那位被大家唤作阿土伯的中年男人。

他穿一件有点泛黄的白色背心,蓝色的大裤衩,脚踩一双绿色塑料拖鞋,搬一只马扎,坐在姥姥家门前那条巷子里摇蒲扇。

每每看见我,他就会一下子冲上来,抱住我用脸使劲地在我脸上蹭,他的胡子扎疼了我,仿佛还很得意,脸上笑得起了褶子。

这个时候,邵云朴就会冲过来了。

他就像一只小浣熊似的牢牢地抱住阿土伯的大腿,使自己的整个身体黏在上面,然后开口便咬,叫嚣着要阿土伯把哇哇大哭的我放下来。

阿土伯甩啊甩地甩不掉,于是只能把我放下来,专心对付邵云朴这块橡皮糖。

我连滚带爬地冲进院子里面,撅着屁股在门缝里偷看他们打架。阿土伯的个子虽然高,但他却不如邵云朴灵活。不出几个回合,邵云朴便从他身边逃开,躲了起来。

那一刻,阿土伯望着空空如也的巷子以及面前紧紧关闭的大门,眼中突然就有了泪光。他就那样茫然无措地四处搜寻几遍,在确定我不会出现在他面前了以后,才搬起马扎,孤独地走掉。

直到那个时候,邵云朴才会从某一个角落里溜出来,然后笑笑地拍响我们家的大门。

我从门逢里看见了他的圆肚皮,看见了他蓝色的小凉鞋,看见了他凑过来的大眼睛,以及黑色的睫毛。

邵云朴对我说:“出来吧莫秋,那个疯子已经被我打跑了。”

是的,邵云朴说得没错。

整个镇子上的人都知道阿土伯的神经不正常,但没人知道他为什么偏偏对我那么感兴趣。

我生来就住在姥姥家,跟她相依为命,已经整整七年了。

小时候我最喜欢问姥姥的问题就是——我为什么要叫你姥姥,而不是妈妈?

每当这时,姥姥就会笑笑地摸着我的头说:“因为你不是我生的啊?”

“那我是谁生的啊?”

姥姥顿一下:“你啊,你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后来,我和邵云朴手拉着手坐在他家那台十二寸的黑白电视机前看了《西游记》,因为那里面的孙悟空就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所以我还着实骄傲了很长一段时间。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其实我根本就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当然,也不是姥姥的女儿生的,因为她只有两个儿子。

2011-1-30 21:07 回复

雾散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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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二、邵云朴就像一棵树木似的,每到夏天,他便会疯狂地生长,个子越来越高,头发越来越长。

在我的印象中,邵云朴就像一棵树木似的,每到夏天,他便会疯狂地生长,个子越来越高,头发越来越长。

仅仅用了七年的时间,在上高中的那一年,他的个子已整整比我高出半个头来。

那时候,阿土伯已经不会经常来门前堵我了,他家里就他一个人,他精神又有问题,根本就不会照顾自己,所以还不到四十岁,身体就已经衰老了,下巴上曾经威猛无比的胡子也已经变得花白。

那时候,姥姥经常会做好了饭,让我帮忙给他送一份过去。

他家住在镇子边缘的破屋子里,院子里长满了野草,院子周围用木篱笆圈住。因为害怕他,我每次都把食物放在篱笆墙外面,然后拿起一块小石子敲击墙壁。

阿土伯听到响声,缓缓地从屋子里面走出来,他倒并不急着吃饭,而是坐在屋子前面的台阶上傻笑着看我。

他的眼神浑浊不堪,衣服皱巴巴的。

那一刻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胸口竟泛起一丝心疼。

“又来给阿土伯送饭啊?”

身后响起了邵云朴的声音,我回过头,看见他正跨在一辆单车上笑笑地看着我。

单车上挂着一个保温杯,看来,他也是来给阿土伯送饭的。

不知为何,虽然镇子上的小孩子无一例外地都讨厌阿土伯,但是大人们却都对他异常宽容,每当谈起他的时候,大家的眼神中甚至会流露出歉意。

邵云朴将车子靠在墙边,他拎着保温杯从我身边走过去,然后将保温杯放在我送的那些东西的旁边。

接着,他重新跨上单车,拍一拍车座示意我坐上去。

“莫秋,听说你要放弃上高中的机会了是吗?”

骑在车上的邵云朴问我说,声音异常轻柔,这一点都不像平日里的他。

我默默地点了一下头:“嗯。”

我心里比谁都明白,虽然姥姥对我一直都很好,但我毕竟跟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而且她的两个儿子的生活也并不是很富裕,除了自己家的孩子外,他们已经没有能力供我上学了,我不想再给他们填麻烦。

三分钟的沉默,邵云朴突然停下了车子,回过头来看着我时,我发现他的眼圈明显红了很多。

他的样子有些激动,声音有些哽咽,他就那样伸出双手,重重地握住我的肩膀对我说:“莫秋,其实你根本就没必要觉得欠他们的,是他们欠你的,是整个镇子上的人都欠你的,原本就是他们不对,为什么还要让你承担这样的后果……”

他的声音越来越大,所说的话明显已被正在不远处乘凉的邵妈妈尽收耳中。

只见她匆匆地朝着我们跑过来,然后跳着脚脱下一只鞋子来使劲地拍邵云朴的脑袋:“小朴,你胡说些什么呢,赶快跟我回家去。”

我从车子上跳下来,站在墙角看着他推车远去的背影,突然有些茫然。

我不明白他那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全镇子的人都欠我们家的呀?如果没有镇子上的这群人,如果没有姥姥,也许我这个从小就被人抛弃的孩子,早就在哪个不知名的山冈上变成一坯黄土了。

耳朵被妈妈拧在手里的邵云朴越走越远,在单车就要拐进第二个胡同的前一秒,他突然忍着疼痛,转过身来大声对我吼道:“我说的那些都是真的莫秋,你一定不能放弃自己的学业,这些都是你该得的。”

后来他又说了些什么,我已听不见了,因为邵妈妈已经使劲地将他推攘进了胡同。

三、要不,咱俩早恋吧?

我将想要退学的想法委婉地告诉姥姥的时候,她却显得异常生气,断然拒绝了我的要求。她甚至以死相逼,说如果我再这么固执,自己就不活了。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对这样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这般执著。那一刻,我甚至突然有些相信邵云朴对我说过的那些话了。

我就那样静静地坐在姥姥的身边,有好几次话到嘴边却又吞了回去。

虽然我满脑子都是疑问,但我不相信从小待我如同己出的姥姥会做过对不起我的事,我怕有些话一旦问出了口,就再也收不回去了。

2011-1-30 21:07 回复

雾散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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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我轻声答应了她的要求,我将脑袋贴在她的膝盖上含笑睡去。

对于我的改变主意,邵云朴表现得比任何一个人都高兴,开学的前一天,他还专门到我家里来,当着姥姥的面拍胸脯保证说一定会好好地照顾我。

接着,他转过身对着我调皮地眨了一下眼。

蓝白相间的破旧的中巴载着我们一同驶向远在三十公里以外的高中,我将脑袋贴在窗户上,看向雨后绿油油的稻田。

邵云朴异常兴奋,他不时地跟车上的其他乘客攀谈。

在被其他几个昏昏欲睡的乘客翻了几个白眼之后,他终于收了声。他用肩膀撞了一下我的肩膀,说:“莫秋,上了高中我们就是大孩子了呢,大孩子是不是要做些属于大孩子的事情啊?”

“嗯?”

我转过头来看向他,那时我的眼神里肯定充满了对于所谓“大孩子该做的事”的疑惑。

看我一脸的疑惑,他笑笑地凑上前来,将嘴巴靠近我的耳边说:“书上说没有早恋的人生是不圆满的人生,我的意思是说,要不,咱俩早恋吧?”

我用手狠狠地推他脑袋,推得他咚的一声撞在了靠背上。

邵云朴在整个镇子上是出了名的泼皮不要脸,从小就喜欢跟女生一起玩,好在他的成绩出类拔萃,所以才一俊遮百丑,镇子上的大人们对他的评价都还不错。

可是,这才刚刚离开镇子没多远,他就原形毕露了。

见我生气,他嘿嘿一笑,摸着后脑勺儿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

他说:“别生气嘛董莫秋,我知道我跟你的要求还相差甚远,但是请你放心,我会进步的。”

我瞪他一眼,突然想起了那天他对我说过的话,于是问他道:“云朴,你那天对我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啊,你为什么说全镇子上的人都欠我的?”

他微微一愣,旋即转过头去看着对面的车窗回答我说:“没有啊,我这么说过吗,肯定是你听错了吧。”

邵云朴在撒谎,他这人有个特点,每次说假话的时候都不敢看我的眼睛。

既然他不愿意说,我也懒得去管,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喜欢自寻烦恼的人。

道路两旁的电线杆一根接一根地飞驰而过,车子拐了一个弯驶上主路的时候,我看见姥姥还站在为我送行的路口迟迟不愿离去。

她微微弯着腰,靠在一棵大树旁边向着汽车的方向张望,那一刻,我突然就有些难过起来。

我觉得姥姥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疼爱自己的那个人,如今我却要听信别人的谗言怀疑她,这是很不应该的一件事情啊。

于是,我换了一种口气,异常严肃地告戒邵云朴,我说:“邵云朴,以后你再也不要说姥姥她们的坏话了,我知道你是因为担心我退学才编出的那种谎话,所以,我不怪你。”

邵云朴尴尬地笑一笑,举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好。”

其实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挺掩耳盗铃的,其实早在邵云朴之前,我也曾在其他乡亲们那里听说过一些关于我的流言,但是我不在乎。我想,就算我的生活曾经苦难无比,混乱不堪,那也都是已经过去的事情了。

现在的董莫秋已经长大,而且生活得很幸福,这,便已足够。

其实,我是在逃避。

我怕所有的一切都大白于天下之后,自己无法接受,无法继续平静地生活。

2011-1-30 21:07 回复

雾散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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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四、你们男孩子在一起的时候不吹牛皮,不意淫会死吗?

说实话,邵云朴这人长得不赖,平时也对我挺逆来顺受的,但是,有些时候他还是让人很恼火。

我不喜欢他在学校里面仿佛我跟他生下来就是一对,事事都能替我做主的做派。

特别是有一次,他居然在他们班一群男生面前自称是我的男朋友。

当时他正坐在食堂里面跟那几个贼眉鼠眼的男生吹牛皮,在我的印象中喜欢造谣生事的男孩子都长得挺龌龊的,长得稍微帅一点的都没这么无聊。

他们说话的时候恰巧被端着饭缸从背后经过的我全部听到,其实当时我也没怎么生气,但后来他自信满满地问其中一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信不信的时候,那男生居然很肯定地回答他说:“信,怎么不信呢,就董莫秋那样的春姑,你愿意做他的男朋友是她的福气。”他这么一说,我就顶不住了,把所有的怨气全都撒到了邵云朴这个罪魁祸首的身上。

我折了一个身,冲到他身后,举起手中的饭缸狠狠地就是一盖。

咚的一声闷响,再看时,底部已经凸出来一块,手指也被震得微微发麻。

其他几个男生见状早已经纷纷逃离现场,只有邵云朴缓缓地转过头来。

他的鼻孔流着血,可怜巴巴地问我说:“董莫秋,你干吗打我啊?”

我说:“你们男孩子在一起的时候不吹牛皮,不意淫会死吗?”

话一出口,我才发现原来有些时候我的声音居然可以那么大,原本喧闹无比的食堂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大家纷纷对我们投来好奇的目光。

对于自己的处境,邵云朴显然有些不知所措,最后他往袖子上蹭了蹭鼻血,然后拉起我的手一溜烟儿地跑掉了。

教学楼后的空地上,他异常幽怨地看着我:“莫秋,你下手怎么那么重啊,枉我小时候处处都护着你,你怎么这么恩将仇报啊?”

我的气还没有消,我将已报废的饭缸扔到一旁的草地上,正色告戒他说:“邵云朴,以后请你自重一些,你不要脸我还要呢。”

看我不依不饶,他的赖皮劲又上来了:“可是我怎么觉得有我这样的男朋友,是在给你长脸啊。”

一句话说得我哭笑不得,我恨不得一下子扑上去咬死他。

见我的脸色有些好转了,他忙又得寸进尺地补充道:“我知道你不喜欢那些传言,你知道制止传言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吗,那就是把它变成事实。”

看着他那副自以为是的样子,我终于忍不住对他大吼,我说:“邵云朴,你最好马上从我眼前消失,最好以后再也不要让我看见你,如果我再看见你,我便见一次打一次。”

我承认,我的骨子里并不讨厌邵云朴,但是不讨厌并不意味着我就喜欢他。很多时候,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是很微妙的,也许所谓的喜欢,缺少的就是那么一点点的转机,在此之前,你觉得多他不多少他不少,但是从此以后,非他不可。

若不是后来发生的那件事,我想,我也许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其实我一直都深深地喜欢着嘴上一直说着讨厌他的那个邵云朴。

五、他把对我的伤害,当成了疼爱我。

邵云朴直接闯过宿舍管理员的盘查,红着眼睛杀到宿舍来找我是在高二那一年的十月份。我记得清清楚楚的,他来找我的前一天晚上,整个浙江下了一场很大的暴雨。

在此之前,他曾几次找他们班的女同学给我带话说他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会乱吹牛,让我难堪了。

可是我一直都装作没有原谅他,我深知他的脾气,觉得像他这样的家伙,就应该长时间地与他冷战。要不,他依然不会幡然悔悟。

一开始,我还以为他是被我逼急了,所以才冒着被学校处分的危险冲进女生宿舍的,可是后来我才知道,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他气喘吁吁地站在我的面前,哽咽着对我说:“莫秋,快回家去吧,阿土伯没了。”

“没了”便是死的意思。

他说阿土伯不知道在哪里打听到了我在城里上学的事情,昨天晚上一个人偷偷地从村子里面跑了出来,要到学校来找我,因为大雨路滑的缘故,不小心跌进路边的池塘里面,淹死了。

我呆呆地看着眉头皱成一个川字的邵云朴,心里突然有些难过,许久才想起反驳他说:“为什么要来找我啊?我跟他又没有任何关系,难道小时候他用胡子扎我还没扎够吗?”

许久,邵云朴才将我拉到一边,轻声对我说:“都到这个时候了,我还是告诉你吧,阿土伯他其实是你的爸爸,这件事情全镇子的人几乎都知道,唯独瞒着的那个人就是你。”

“你胡说!”

我一下子甩开他的手,对于自己的身世我曾经作过成百上千个假设,但无论如何我也不会相信,那个胡子拉碴的讨厌鬼会是我爸爸。

邵云朴不再跟我争辩,他自顾自地说道:“其实阿土伯去世这件事情是你姥姥让我告诉你的,为的就是让你回家参加葬礼,她让我妈给我打了电话,让我来转告你。”

他说:“就算今天我不把实情告诉你,姥姥也一定会说的,因为作为阿土伯的亲生女儿,你始终是要为他戴孝的。”

“你不要说了!”

我大声地打断了他的话,一下子冲出了房门,出门的时候,我看见邵云朴紧紧地跟了上来。

我蹲在走廊上的墙角,拼命拉扯着自己的头发,眼泪一滴滴地掉在地上。

他上前一步,在我面前缓缓地蹲下身来,搂了搂我的脖子。

我听不见自己的心跳声,听不见他的心跳声,只听见窗外滴滴答答的雨声。

他说:“莫秋,我们回去吧,其实阿土伯一直都很疼你。”

如果他说的是对的,那么阿土伯这个可怜的男人,是在以什么样的方式疼爱自己的女儿呀?

他的脑袋有问题,浑身脏兮兮的,小时侯我和其他小朋友,每次见到他都会躲得远远的。

这种情况下,也许他只能选择一种让我惧怕的方法,靠近我。

他把对我的伤害,当成了疼爱我。

2011-1-30 21:07 回复

雾散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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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六、我想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到没人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任何人的一个地方。

阿土伯安静地躺在一口薄棺里面,他的眉目第一次舒展开来,胡子也已经被人剃干净。

我在邵云朴的陪同下,一步步如履针毡地走上前去。

姥姥说:“小秋,他是你爸。”

一句话尚未说完,奶奶便早已经泣不成声。

她说十多年前是自己糊涂,所以才酿成了现在的后果,她甚至想要跪下来请求我的原谅。

我站在人群当中,茫然无措地看着在场的所有人。

我把邵妈妈系到我袖子上的黑色袖标扯下来,重重地扔在地上,我抱着姥姥,央求她说:“姥姥,你告诉我这一切都不是真的,阿土伯不是我爸,好不好?”

我说:“你不是说我是从石缝里面蹦出来的吗,石缝里面蹦出来的人怎么会有爸爸呢?”

但是,任凭我如何乞求,姥姥却不说一个字。

整整十七年,阿土伯在我的印象中都是一个邋遢无比,神经兮兮的坏男人,如今他却一下子变成了我的爸爸,要我如何接受?于是,我一下子站起身来,快速冲出了灵堂。我沿着泥泞的道路一直跑一直跑,我想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到没人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任何人的一个地方。

邵云朴一直远远地跟着我,雨越下越大,浸透了他的头发,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漫成了汪洋。

我知道,他是被乡亲们委派来抓我回去“尽孝”的。

他伸手抹一下脸上的雨水,大声对我吼道:“莫秋,你跟我回去,他是你爸,你难道看不出来他一直都很关心你吗?”

“他才是你爸呢,你爸才是疯子!”

我开始胡搅蛮缠,他冲上前来拉我胳膊的时候,我突然发狠地咬了他的手。

结果啪的一声,他的巴掌就狠狠地甩在了我的脸上了:“你冷静点!”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邵云朴发那么大的火,他居然打我,而且打得那么用力。我捂着火辣辣的脸,站在原地傻傻地看着他,眼泪跟雨水汇聚在一起,瞬间便失却了所有的温度。

见我安静下来,邵云朴试探着背起我,转过身向着灵堂的方向走去。

他说:“莫秋,其实你应该理解阿土伯才对,我觉得他才是最可怜的人。”

是的,我承认阿土伯的命运是挺悲惨的,据说十多年前,他与我妈妈在上海相识,并且偷偷地生下了我。后来,他陪同我妈妈回浙江老家打算将事情告诉姥姥一家,结果却没想到一向注重门风门规的外公指派两位舅舅将妈妈关了起来,任凭阿土伯怎么乞求叫嚷都不让他们相见。

那时的我只有半岁,被外公从妈妈怀里抢下来扔到阿土伯的怀里的我,饿得嗷嗷直哭。

三天后,妈妈忍不住母女相离的煎熬,趁着两位舅舅熟睡的时候偷偷从窗户处爬了出来,打算与阿土伯私奔。结果却被镇子上的人发现,通报给了外公,接着两位舅舅带着全镇子的人将他们团团围住,对两个人拳脚相向。这也是邵云朴对我说全镇子的人都对不起我们家的缘故。

那一天,阿土伯被打断了一条腿,扔在路边,而他的面前就放着躺在襁褓里的我。

两天后,妈妈打破饭碗,割开了自己的手腕。

后来,阿土伯抱着奄奄一息的我,一瘸一拐地来找外公理论,气急败坏的舅舅用木棍狠狠地打了他的脑袋,他整整昏迷了三天,三天后当他在临时寄居的那间破房子里醒来时,身边已经没有了我。

他醒来后,就只知道傻笑了。

笑天,笑地,笑人间。

据说,那时是姥姥坚持要把我这个“孽种”抱回家里的,因为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外孙女活活饿死。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外公被气得大病一场,留下了病根,在我六岁那年他离开了人世。

一开始,姥姥总是让我远离阿土伯,后来阿土伯就每天到院子门前来呆呆地守着,并且每当姥姥家有重活,他都会争抢着帮忙。仿佛他知道自己的女儿生活在姥姥家,自己必须干些力所能及的活计来减轻他们的负担似的。

渐渐地姥姥对他的看法开始改变,整个镇子上的居民,也开始后悔当年自己对这个可怜的男人所做的事情。

我静静地趴在邵云朴的背上,脑海中浮现出小时候的一幕幕——那时的阿土伯每当看见我的时候总是笑,除此之外他还用青竹为我编织各种动物玩具,蟋蟀、蚂蚱、知了,不得不承认看似粗鲁肮脏的他的确有一双巧手。

邵云朴微微挺了挺身体,对我说:“莫秋,你恨你姥姥和舅舅吗?”

我轻轻地摇头。

他说:“没有了阿土伯,至少你还有我。”

他说:“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到大,我都觉得你像自己的一个亲人似的,每当看见别人欺负你,我就很生气。”

他说:“董莫秋,你说这是不是就代表着我很喜欢你?”

…………

2011-1-30 2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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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七、他的皮肤那么凉,原本属于他的温度正带着他一寸寸地离开这个人世。

我要离开那座小镇了。

因为那场葬礼不仅带走了阿土伯,而且还带走了疼爱我的所有人,带走了姥姥、大舅舅,以及笑容温暖的邵云朴。

镇子上的居民说那是报应,是轮回,欠下的,终究是要还的。

他们说当年就是我的大舅舅带人打残阿土伯的,跟随他一同作孽的那群人中就有邵云朴的父亲。

我想,这一生我将永远不会忘记阿土伯那常年失修的老房子的房顶因为大雨的缘故,而整个塌下来的情形。

其实姥姥本来打算在董家的老院子里设灵堂的,可是两个舅舅死活不肯,他们觉得阿土伯是个外姓,而且他们始终没把他当成是自己的亲人。

三声炮响,巨大的棺木被八个人抬起来的时候,浸足了雨水的房顶突然就劈头盖脸地塌下来了。

当时的邵云朴就站在我的身旁搀扶着我,听到响声,他猛地将我向前一推,然后整个人都被砖瓦埋了起来。

姥姥、大舅舅,还有另外两个抬棺人当场毙命。

而当我和邵妈妈拼命地将邵云朴从碎石之中刨出来的时候,他的整张脸已经变成了紫青色。

他就那样安静地躺在妈妈的怀里,对着我笑。

而那时的他已经不能说话了,因为每说一个字都会从口中涌出大量的鲜血。

我忘记了哭泣,忘记了呼喊,只伸出颤抖的双手轻轻地碰触着他的脸。

他的皮肤那么凉,原本属于他的温度正带着他一寸寸地离开这个人世。

直到邵妈妈撕心裂肺的哭声响起来的那一刻,我才如梦初醒,我用力地摇晃着邵云朴的肩膀,嗓子嘶哑到发不出一丝声响。

他的最后一句话甚至都还回荡在耳边,他说:“对不起莫秋,昨天我打了你,那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后悔的一件事。”

他的笑容如今还像花朵一样地凝聚在脸上,迟迟不愿散去,定格成了永远。

在被有经验的邻居猛拍了几下后背之后,我终于哇的一声哭出了声音。他们说,人在极度伤心的时候如果不哭出来,是很容易因背气而死的。

其实,我本想跟他们一起去死的。

直到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都很在乎邵云朴。

他曾说我们是亲人,看来,他的话没有错。

我终于不得不承认,那个看似讨厌聒噪的开朗男孩,早已在长达十数年的光阴中,像一颗种子似的,深埋进了我的心田。

而现在,仿佛才一眨眼,他们就已经远远地离开了我的身边,只留下一个再也不会晴朗起来的人世。

八、长长的路途,拥挤的汽车,我坐在最后一排的位子上,轻轻地闭上眼睛,幻想,你还在身边。

我固执地拒绝了二舅舅继续支持我上学的好意。

我知道,他的那些话只是客套话而已。

临走的那一天,全镇子上的人都来为我送行。

我很有礼貌地对每一个人微笑,却在转过身的那一刹那泪流满面。

我一个人坐在颠簸不定的中巴车上,漫无目的地游走,我拿出地图,在属于上海的那个地方用红笔画下一个圈。

据说,那里是阿土伯和妈妈相识的地方,有我再也记不起来的童年。

我蹲在某个小镇脏兮兮的中转站里吃一碗泡得半生不熟的方便面,我看见自己的眼泪掉进了面汤里面,起了一层浅浅的涟漪。

我终于知道人们为什么会用“孤独”这个词语来形容自己的旅途了,因为,坐在车上的你,心中始终绝望地知道,再也没有某个人等在前方的某一站。

长长的路途,拥挤的汽车,我坐在最后一排的位子上,轻轻地闭上眼睛,幻想,你还在身边。

原贴:关于中学生的2000字左右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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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哪里来,把它用在最紧要的地方吧。好心人。”

走出邮局,他长长地吁了口气。到学校快一个月了,妈还病着么?唉,妈怎么就不听劝呢?不能怕花钱就不治病呀!爹竟帮妈说话,难道没看见妈病痛的样子么?以后会治,总是以后,以后是哪一天呢?他叹了口气。

来城里上学时,爹非要把最后的五十元钱再给他带上。那怎么行呢?我带得已经够多了。你说别人家的孩子一学期花多少,这哪能比呢?我不是他们,咱家也不是别人家呀。真的够了!爹,你别难过,妈看见又要流泪了。我会吃好的,会看护好自己,会常给家里写信。他眼里闪着泪花,扭头看看身边,行人匆匆,没有人注意他。

开学后,学校评学习标兵。他没有想到学校一下子奖给他一百元!拿到钱,他第一个念头就是把这钱给家里,让妈妈治病。但是怎么寄呢?想来想去,他决定以“好心人”的名义把钱“捐”给家里。

有了这一百块钱,再借点儿,妈总可以去看一下病买些药了。对,一定要让妈去治病,不能再拖了。得写封信再劝一下他们,今晚就写!他想着,似乎妈已经去了医院,病也已经好起来了。他脸上露出一丝浅浅的笑。

太阳的余晖快褪尽了。火烧云在不断地变幻着形态。看,那不是爹在躬身犁地么?不,像是在推车。哦,还有妈,多像拖着病体在地里劳作的妈妈呀!还看得见她那飘动的白发……

十二天后的上午。天晴得真好。人不觉得太热,暖得很。放学时,老师叫住他,递给他一张纸。看到那张纸的瞬间,他一阵眩晕。他的心在颤,手在抖,一张年轻坚毅的方脸痛苦地扭曲着,强忍的眼泪还是泉涌出而。泪珠溅落在汇款单上,打湿了附言栏中那两行小字:有个好心人给咱家寄了些钱,给你一百。要学好吃好,家里平安,别挂心。

诚 信

那是二00五年初的事情。一天早晨上班不久,一个学生急匆匆闯进我的办公室,情急之中说话有点语无伦次,我让他坐下慢慢说。定一下神,他掏出学生证自我介绍是本校大专部的一名学生,因为本学期学费未交齐,今天不能参加“企业管理”课的考试。监考老师不让他进考场,并说:“除了校长批准,否则欠学费的学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我明白了,“没有交齐学费的学生,不能参加今年的期末考试”是我决定的,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这几年学生欠费的情况愈演愈烈,其中不少家长反映已将学费给孩子了,但有的学生把钱化在了游戏机、上网等其他方面而造成了欠费。严重的时候全校欠费率达到了30%,以至于影响到了学校【摘要】

写一篇微型小说800字左右【提问】

从哪里来,把它用在最紧要的地方吧。好心人。”

走出邮局,他长长地吁了口气。到学校快一个月了,妈还病着么?唉,妈怎么就不听劝呢?不能怕花钱就不治病呀!爹竟帮妈说话,难道没看见妈病痛的样子么?以后会治,总是以后,以后是哪一天呢?他叹了口气。

来城里上学时,爹非要把最后的五十元钱再给他带上。那怎么行呢?我带得已经够多了。你说别人家的孩子一学期花多少,这哪能比呢?我不是他们,咱家也不是别人家呀。真的够了!爹,你别难过,妈看见又要流泪了。我会吃好的,会看护好自己,会常给家里写信。他眼里闪着泪花,扭头看看身边,行人匆匆,没有人注意他。

开学后,学校评学习标兵。他没有想到学校一下子奖给他一百元!拿到钱,他第一个念头就是把这钱给家里,让妈妈治病。但是怎么寄呢?想来想去,他决定以“好心人”的名义把钱“捐”给家里。

有了这一百块钱,再借点儿,妈总可以去看一下病买些药了。对,一定要让妈去治病,不能再拖了。得写封信再劝一下他们,今晚就写!他想着,似乎妈已经去了医院,病也已经好起来了。他脸上露出一丝浅浅的笑。

太阳的余晖快褪尽了。火烧云在不断地变幻着形态。看,那不是爹在躬身犁地么?不,像是在推车。哦,还有妈,多像拖着病体在地里劳作的妈妈呀!还看得见她那飘动的白发……

十二天后的上午。天晴得真好。人不觉得太热,暖得很。放学时,老师叫住他,递给他一张纸。看到那张纸的瞬间,他一阵眩晕。他的心在颤,手在抖,一张年轻坚毅的方脸痛苦地扭曲着,强忍的眼泪还是泉涌出而。泪珠溅落在汇款单上,打湿了附言栏中那两行小字:有个好心人给咱家寄了些钱,给你一百。要学好吃好,家里平安,别挂心。

诚 信

那是二00五年初的事情。一天早晨上班不久,一个学生急匆匆闯进我的办公室,情急之中说话有点语无伦次,我让他坐下慢慢说。定一下神,他掏出学生证自我介绍是本校大专部的一名学生,因为本学期学费未交齐,今天不能参加“企业管理”课的考试。监考老师不让他进考场,并说:“除了校长批准,否则欠学费的学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我明白了,“没有交齐学费的学生,不能参加今年的期末考试”是我决定的,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这几年学生欠费的情况愈演愈烈,其中不少家长反映已将学费给孩子了,但有的学生把钱化在了游戏机、上网等其他方面而造成了欠费。严重的时候全校欠费率达到了30%,以至于影响到了学校【回答】

原贴:我要一篇800字左右的微型小说

polinchen

去报刊亭买个小杂志就有,

原贴:微型校园爱情小说2000~3000字

如鱼饮水

《杉杉来吃》但是不只2000字。。。但是它是短篇的。。。我觉得挺短的。。。希望你喜欢。。。

原贴:2000字左右的小说

呗了个呗儿

我有编辑的联系方式,你需要吗?可以把邮箱给我 我发送过去

原贴:短篇小说2000字左右的文章投稿

墨鱼汁

那是文章吧,一般小说每章4000字左右,2000字的小说很少见

原贴:2000字左右的小说

HuaQiaoIiovegirI

八戒来到长安街,忽然看到水果店里新进了一批人参果。招牌上写着:猪八戒吃过的人参果,保你长生不老。八戒心头一热:俺当年太贪嘴了,一口吞下一只,食而不知其味,一直后悔到现在,还被人取笑;俺今日一定要吃它个细嚼慢咽,好好品尝品尝。便扑过去抓起一只。这人参果单个儿装在一只透明的塑料盒里,浑身用彩纸包裹起来,头戴红帽,身穿黄袍,四肢分明,有鼻子有眼睛,活脱脱一只金娃娃。八戒抠开塑料盒,剥开黄蜡纸,却见里面的胴体又干又黑,皱皱巴巴像一具木乃伊,还长满绿毛。扑鼻一闻,八戒就觉得肚子里翻江倒海,啊地一声,一口脏物喷了出来。

“哎哟,可折杀俺老猪了!”八戒捯了一阵气才平静下来,然后一扬手,将人参果扔了出去。不偏不倚,正击中一个人的脑袋。

这人穿一身笔挺的西服,满面红光,眼睛里闪着蓝光。八戒见了,知道麻烦来了,东张西望了一阵,撒腿就想跑。

“猪八戒,哪里走?”那人大吼一声。

八戒被人认出,只得站住了,慢慢转回身子,赔笑道:“你、你认识俺老猪?”

“大名鼎鼎的猪悟能,家喻户晓,何人不知啊?”

“你想把俺怎么样?”八戒有些心虚。

那人围着八戒转了三圈,频频点头,笑逐颜开,拍手叫道:“八戒,得来全不费功夫呀。我要把你包装成一美女,送到本年度最佳美女评委会去,定能捧回金奖银奖。”

八戒闻言,羞得满脸通红,一蹦三丈高,回敬道:“拉倒吧!你羞辱俺老猪也不能这样羞辱,谁不知道猪八戒又名丑八怪?”

那人嘿嘿大笑,道:“八戒,你误解了我的美意。我且问你,你刚才扔的是啥玩意儿?”

“一只被包装成金娃娃的干臭人参果呗。”

“着哇!一只干臭人参果能包装成金娃娃,你猪八戒为啥就不能包装成美女?”

“是吗?”八戒动心了,“请问你是干啥的?”

“我姓爷,现任金光闪闪包装公司总经理。这回你相信了吧?”

“你打算怎么个包装法?”

“请跟我来。”

八戒跟了爷总经理,来到金光闪闪包装公司。爷总请八戒坐下,说道:“要参赛,你就不能叫猪八戒,要改名为朱八姐。”

“是要改!是要改!”八戒认同了。

“然后,再解决你的肚子问题。”

八戒摸了摸大肚皮,担心地说:“是啊,哪位美女不是苗条身段?俺这肚皮,你不会用皮带勒起来吧?”

“恐怕也无济于事。请问美女在什么时候会变成一只大肚皮?”

“什么时候?除非身怀六甲。”八戒嘟囔道。

“回答正确!现在你朱八姐就是一位有孕在身的美少妇。”

“可是,就凭我这副蒲扇耳朵,也能吓人一跳呀。”八戒道。

“别着急!”爷总捧出一只五彩羊绒编成的花帽戴在八戒头上,“这是一顶孕妇帽,请照照镜子,你那对招风耳朵还能看得见吗?”

八戒一看镜子,果然一对大耳朵被挡得严严实实。八戒问:“爷总,还有俺的猪拱嘴呐,难道你也要包起来?”

“那样,你就变成一个重伤员了,有失雅观。不过,你要用手把它遮起来。请问一位孕妇在什么时候会捂起自己的嘴巴?”

“那还有问?害臊呗!”八戒笑道。

“没错。来,彩排一下看看。”

八戒按爷总的吩咐,迈着慢步,羞羞搭搭,扭扭捏捏,果然像一位即为人母的小妇人。喜得爷总摇头晃脑,连声叫好:“八戒,你的悟性不差呀。来,再让我把你脸上的皱纹填起来,让它变得白嫩些光滑些。”

“你不会让俺去整容吧?”八戒问。

“明天就得上场,来不及了!”爷掏出一只半米见方的大盒子,扬了扬,“这是新出产的高档化妆品,只要把它全部抹在你的脸上就万事大吉了。”

却说选美这天,无数美女登台亮相,扭动腰肢,挤眉弄眼,有的把一对隆过的大乳峰半遮半掩地展示出来,有的把一副特大号屁股撅给台下的评委们看,有的摆弄着一头被染过的乌发,有的掐起做过抽脂手术的小腰……八戒是最后一个上场的——这是爷总的特意安排,为的是让眼球犯困的评委们心头一亮。果然,那穿一身富贵而宽大孕服的“朱八姐”,朝台上一站,一手扶着肚皮,一手捂着嘴巴,欲娇还羞、欲扭还捏的造型,引来了评委的热烈掌声。

“这、这也是美女?”个别评委不太理解。

“我支持!如果说少女是含苞待放的红玫瑰,那少妇就是蓓蕾初绽的郁金香,请问是花蕾清香四溢,还是花朵香气袭人?”

“是啊是啊。那朱八姐身怀六甲,既饱含即为人母的甜美,又残存着少女时代的羞赧,成熟中透出娇稚,华丽中不乏清纯,就像百花丛中最先开放的花儿,可谓独树一帜。纵有不如意的地方,也算鹤立鸡群吧。”

“我看,这最佳创意奖非她莫属。”

“……”

经过评委们的投票表决,八戒如愿以偿,捧回了这次大赛的金杯。怕爷总找他要提成,八戒偷偷溜出来,打算逃之夭夭。他想:这只金光闪闪的金杯,少说也由半公斤黄金铸成吧?按目前的兑换价,一克值80元,五百克就是四万,俺老猪可发了大财。一看左右无人,八戒便敲敲金杯,想验证一下黄金的成色。不料这一敲,不仅听不到金属的响声,还敲出了一个大窟窿。八戒定睛一看,这哪是什么金杯?分明是一只纸杯,上面刷上一层黄漆而已,里面装的全是烂纸屑。

“晦气!俺老猪忙了大半天,才得了这么个劳什子!”八戒一撒手,“金杯”就飞了出去,不偏不倚,正击中一个人的脑袋。八戒知道麻烦来了,撒腿又想溜。

“八戒,你怎么把金杯给扔了?”原来是爷总。

“我正要找你呢。你好好瞧瞧,那到底是啥玩意儿吧。”八戒撅着嘴巴,生气了。

“不用瞧了,这金杯是我做的,这次选美活动也是我策划的,我怎么会不知道呢?”爷总笑道。

“你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你图个啥?”八戒指责道。

“八戒,你有所不知。你猜猜这次有多少美女报名吗?整整100万人呐。每人收取报名费1000元,我整整赚了一个亿。”

“那你怎么没有收我的报名费呀?”八戒不信。

“别人的能收,你八戒的我不能收。”爷总掀掉假发,取掉隐形眼镜,剥开脸上的拉皮,露出一脸猴毛,“呆子,看看俺到底是谁?”

八戒定睛一瞧,乐了:“猴哥,原来是你呀。”

原贴:我要一篇800字左右的微型小说

区区等闲

影子 很久很久以前,在寒冷的北方有一位博学的学者。他写过很多书,人们尊敬他,有不明白的事都去请教他,他也十分乐意帮助人们。 一次他应南方人民的请求南下去解决一个复杂的问题。那地方太热了,太阳像个大火球,烤得房屋和街道都要冒烟了。学者难以忍受酷热,只有在太阳落山后才能工作。 一天晚上,学者在窗前思索。他忽然发现自己的影子站在对面房间的阳台上,似乎要进对面的屋子,他清楚是烛光送影子去的。 他第一次清楚地面对自己的影子,有些惊奇。第二天,他发现自己的影子不见了,大为惊讶,左顾右盼,却怎么也没有找到。他心里纳闷: “难道影子昨晚留在那个房间没有出来?” 当天晚上,学者站在窗前向对面阳台望去,但是影子没有出现。学者不知怎么办才好,他想:没有影子,别人会议论的,认为我是个不正常的人。人们会误解我,疏远我。 学者焦急不安地等了几天,影子还是没有回来,草草解决了问题,他就回家了。人此闭门不出,埋头研究工作,几乎与社会隔绝了。人们很奇怪,都认为他遇上了什么难题,也就不再去打扰他。 一天,学者听到敲门声,开门一看,外面站了一个模样很像自己的人,他很疑惑,问那人: “你找谁?” “你不认识我了?” 学者仔细看了看,仍然摇摇头,说: “不认识。” “我是你的影子啊!”那人说。 学者睁大了眼睛,问: “你躲到什么地方去了?我怎么找也没找到你,怎么你会说话了?” 那人说: “我在南方时,走进你房子对面的房间里。” “那房间里有人吗?” “那里住了一位仙人,他用法术让我看到很多人们看不到的事情。很多事情的内幕我都知道了。这个世界有太多的罪恶,太多的假相,我比跟着你的时候清醒多了。” 学者问道: “这次回来你还走吗?” 那人说: “我看到了太多的内幕,太多的假相,我必须把一切公诸于世,让更多的人了解事情的真相。可是,我是影子,很多事情无法完成,我必须变成真人才能完成这一任务。” 学者问: “那你怎样才能变成一个真人呢?” 那人说: “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请你屈尊做我的影子。因为真正的人是不能没有影子的。” 学者说: “那怎么行!你是我的影子,怎么反要我做你的影子。” 影子苦苦哀求,说得情真意切入情入理,让学者不能不答应。 于是,影子成了学者,而学者反倒成了影子的影子。 影子成了学者之后,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不想伸张正义,戳穿内幕假相了。变成影子的学者对他说: “你得履行自己的职责,既然你知道那么多黑暗的事情,你就应该大胆地揭露出来。” 变成学者的影子却说: “我不能说实话,那样我会失去自己的地位和利益,我必须保持沉默,像一个真正的学者。” 变成影子的学者叹了口气,不再言语,似乎明白了什么。

原贴:求一篇小小说.大概2000字左右!

等一个人

在这优雅而温馨的宿舍房里,刚刚大学毕业夏老师,微笑地批改着孩子们的作文,这是她第二天上班,她很喜欢自己的班级,也很喜欢她的学生们,新颖的思维,完整的字句,让夏老师很认真很仔细的批阅每一篇作文,时间一秒一秒的流逝。“丁冬,丁冬”,时间老人敲过了十二点响铃,夏老师越来越疲倦,可是她很满足,因为她觉得每一个孩子都是一颗闪亮的星星,那么的迷人,那么的耀眼。她给自己泡了杯绿茶,美美地品尝着,她拿起红笔,继续改完最后一篇作文,翻开个名叫齐馨的同学写的作文,夏老师忽然觉得这个名字很陌生,似乎班上没有这个名叫齐馨的学生,她以为是同学们交作业的时候和别班同学的弄混了,再看看班级,的确写的是初二(1)班,这是自己的学生,夏老师拿起名单表,仔细地查了一遍,也没有发现这个名字,夏老师翻开作文本,只见作文本上写的全都是拼音,这是怎么回事呢?但字很娟秀,夏老师翻译了第一自然段,发现这个女生文笔优美,朴素,大方,是个学语文的好苗子,可是为什么她的名字不在班级名单上呢,而且作文全都用拼音代替?夏老师只好打了个电话在校当教导在男友叶主任,她知道叶主任还没有睡,因为他的工作比自己的更加多,电话哮嘟嘟地响了几声,叶主任接了电话,他告诉夏老师这个学生遭到了车祸,目前正在家里自学,休养。夏老师吃了一惊,她向叶主任要了齐馨的家庭地址,就匆匆地与叶主任挂了电话,她决定明天要亲自去拜访这个学生。

第二天,夏老师上完一天的课,就匆匆地赶去家访齐馨的情况了。夏老师来到一个装饰朴素的小公寓,按一下铃声好听门钟,一位高雅的妇女微笑地站在她面前并和她打招呼,夏老师也微笑地跟这位充满和蔼却又显得很担忧的妇女打招呼,并自我介绍了一下,妇女连忙请夏老师进屋,说自己是齐馨的母亲。夏老师进屋放眼瞧了一变,整个家庭摆设温馨而大方,像齐馨的文笔一样美好。夏老师问起了齐馨的情况,母亲顿时泪水布满了双眼,原来齐馨从小就喜爱看书,编写自己的童话故事,每每写起作来没完没了,完全沉浸在文字的乐趣中,她的语文成绩,写作能力超出了同龄人的能力,而其它科目都是一般的成绩,母亲焦急了,一次又一次地与齐馨谈话,劝她多放些时间在那些成绩较一般的科目上,不要只盲目的沉浸在文学中,成绩要综合性的优秀。齐馨听是听进去了,嘴里答应着,可在行动上并没有多大积极,为此,母女俩争吵了许多回,但齐馨热衷的文学程度并没有减弱,反而更加的迷乐于文学,把心情全都在文字上表达了出来。终于有一天,母亲再也沉不住气了,她把齐馨在文学方面得到的优秀证书,齐馨平时练的书稿,全都扔到了窗外,齐馨哭着跑出外面,一遍又一遍地奔跑穿插于街头,这天乌云密布,不一会儿蒙蒙地细雨,路很湿滑,齐馨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小卡车撞倒在地上,虽然没有身体上的残缺,但脑部因为受到了严重的撞击,失去了她除了文学经历以外的一切科目的知识,现在就连三四年级的数学知识都难以掌握,医生说这是齐馨强迫失去这些记忆的。夏老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安慰了几句母亲,她从精致的地包包中拿出了齐馨的作文本,大方而娟秀的汉语拼音映在母亲的眼前,夏老师问:“既然,齐馨关于这些文学的历程都记得,为什么她会用汉语拼音代替文字呢?”母亲抹了一下眼泪:“齐馨现在只会一些简单的汉字,所以她用汉语拼音代替了,而就是因为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齐馨学会了汉语拼音,才迷了书籍,才爱了学作,起初,她的汉语拼音学得一蹋糊涂,语文成绩也很一般,其它成绩都很棒,在她第一次语文小测试,几乎每个小朋友都拿了满分,只有她拿了个66分,而教她语文的是位中年带眼镜的女老师,她打的那个“66”分,像一双眼镜,老师并没有鼓励齐馨,反而批评她学习不认真,放学回来她对着我哭了好久,我轻轻的安慰着她,并且要她学好拼音,齐馨是个要强的孩子,她把那张试卷保存了起来,下决心好好学习汉语拼语,她那段时间真的很努力学习拼音,终于,她的努力为她夺得了成功的光辉,从此,她的拼音测试始终是满分,就这样,现在在她脑海里留下的都是熟练的汉语拼音。”夏老师轻轻点了点头问母亲:“还会阻止齐馨热衷文学写作吗?”母亲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不阻止了,只要她开心就好。”夏老师刚开口要说些什么,齐馨忽然从房里走出来,揉着刚刚睡醒地眼睛,见妈妈坐在那里,扑在妈妈身上,找撒娇对母亲说刚才她在梦里写作,她写了好多好多有趣地故事,大家都很喜欢。”母亲轻轻的拍了拍她肩膀,告诉她,旁边的这位是她的新语文老师,齐馨一下子离开了母亲,站了起来,尴尬地跟老师打招呼,并道歉没有注意到她,夏老师轻轻地笑了笑了,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自己,夏老师仔细地观察了一下齐馨,打心里地喜欢这个大方亮丽遥而又带些任性的女孩,她轻轻地拉过齐馨,让她做在旁边,齐馨就在这么近的距离看了看这么年轻而大方地老师,觉得她一定会成为自己的好朋友,好老师,她一定会帮助自己完成文学之梦的。夏老师把刚才想问母亲的问题,对着齐馨问了一遍:“齐馨,你阅读过许多的书籍,懂得的道理很多,老师现在想问问你,除学你喜欢的文学之外,你能告诉我,你还会学其它的更多知识么?齐馨面对老师那双期待的眼神,仔细地想了想,很确定地告诉老师:“我会,我不但要学好文学,也要学好其它的知识。”夏老师望着她那真诚的眼神,紧紧地握住齐馨地手:“那老师跟你商量一件事,我们再一起努力,努力学好理科好么?齐馨望望母亲那担忧而充满期待眼睛,看看紧紧握着自己的手,给予力量的夏老师,她点了点头。母亲和夏老师紧紧地搂了搂着齐馨,母亲开心得掉下了眼泪,充满地感激地向夏老师致意。夏老师还承诺会帮齐馨补习,母亲也承诺会支持齐馨的文学写作,也会辅助她补习其它的知识,齐馨在心里暗暗地下了决定,无论在这条道路多么地难走,都会努力勇敢地走下去。”因为她有深爱着她的母亲和关怀着她的夏老师。只要有爱,有信念,无论什么样的困难都是一场有趣地游戏,无论怎样的心结,只要有爱在,总会温暖地消失,都会开起一道绽丽,怡人的风景。

PS:不知道取什么题目好,这种类型有些像小说吧?希望读者们能给多一些建议!

原贴:求一篇200字左右的微型小说

kid_gogo

冤孽(一)

城里的发展一天比一天快,先是城东那块荒地被规划为财政大楼。现在就连城南的那块坟地也被征用了。说是市委为了补助市劳动局。为劳动局建家属楼。市里规定一下来,遭到各界的反对。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了,谁会愿意让别人把房子盖在他们祖坟上面呢?

剪彩动工那天,来了市里好多的领导。与其说是剪彩,其实是给劳动局邓局长来喝彩的。这个年代里,寸土寸金啊!这块坟地要是卖给房产商,少说也有几百万。然而,在背地里,人人都骂他生出来的孩子没屁眼。都在心理诅咒他,说他一定会有报应的。但是这个年头里,只要有钱都敢卖妈,还别说只是被骂几句。连还没开工的工头都送给他几万块钱当彩礼,还说他没发财吗?工头笑呵呵地说邓局长这说邓局长那的,那马屁拍的真是不亦乐乎。

动工不久,那挖掘机一铲下去,浮出来的白骨放成一堆,足以让人想起南京大屠杀时的万人坑。市民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啊。敢怒不敢言。毕竟是市里的政策。哎,官大一级压死人呐!说起这个劳动局,按经济贡献,市里每年的倒数第一,按为市里的人事上的调整,更别提了,一年一年下来,还有好多人因为没工作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怎么说就能得到补助呢?有人说,邓局长的老婆的大舅在省厅,还有人说,人家邓局长的老爹是原公安局局长,在市里大大小小的领导都攀的上,再说他年龄以大,谁能不买他的帐呢?

坟地以前种着些柿子树,每到夏天,各种昆虫爬上去,因无人管理,昆虫的粪便与分泌物将柿子树弄的很油腻,给人一种恐惧之感。见过那场面的一定不会想将来就住在这了。如今,那一棵棵最能象征坟地的树已被砍伐。夏日的夜空满天星斗,工地上昏黄的灯光照在着安静的坟地。在帐篷里看护工地的大爷,抽着旱烟,那嘴巴一动一动,很有节奏感,额上苍老的皱纹紧堆一促。不时的看看外面,表情看起来很不自然,也许在想自己死后该埋在哪里?

邓一,劳动局邓局长的儿子,市二中读书。在学校里一点都不安分,三年下来换了五所中学,记得从一中出来时还是一中的校长求得市长找到邓局长把他的宝贝儿子转走的,在市十三中殴打老师,在市八中拆学校的墙和学校外面的混混向同学收取保护费,更严重的是在七中,居然偷女同学的内衣......现在在二中,没人敢惹他,简直就称为一方恶霸。琳炎,二中文科074班的班长,长的漂亮,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上,主持人非她莫属,讲的一口流畅的普通话,听她说话就像喝糖水一样甜,真是难得的才女,别说她还是个没毕业的学生。此时,她要去面试市里电视台的主持人,十个评委有九个给她亮免试牌的。邓一,说他是个理科生,但反回来说吧,没人知道他算什么,每天的课程都是按自己的心情去安排的,好多时候连课都不上还经常破坏纪律。校方多次给市里建议,要求开除他,市长不放话,谁有这个胆啊?没人愿意去得罪邓局长的。眼看暑假要来了,学校组织学生去夏令营,而邓一这个不才之子为了能从爸妈那能多剥削点钱花花,居然也报了名,而刚刚好就与琳炎分到同一个组里了。

琳炎,外地转来的。舅舅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她的监护人。舅舅在税务上是个小小的税务征收者。除了她外婆,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甚至连她自己也不知晓。而她,确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到大,学习一直是班上的前列,还获得了好多市级奖励证书。夏令营的第1天,邓一就被这个天使般的琳炎吸引了。他都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学习,没有天天在学校里,现在想和人家做个朋友,都怕别人不肯答应,因为他清楚自己在外面的名声已经是一塌糊涂。琳炎是个很健谈的女孩,之前也听过邓一的种种丑事,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拒绝这个家伙的请求。夏令营后,他们成为了朋友,说起来也怪了,邓一这个家伙,平时表现的一点都不怎么样,但在琳炎面前确实可称的上是一绅士,很懂礼貌,不论是从说话还是做事,跟本不敢让人相信他就是邓一。就这样,琳炎成为了邓一在二中的第一个朋友。其他的都是以前跟他一起每天去逃课打架的狐朋狗友。

邓局长的新房马上要接近尾声了。邓一也和琳炎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进步,每天按时上学,因为邓一家和琳炎的外婆家只隔一条街道,每天他能很早的起来,和琳炎一起去学校,以前都是他爸用车送的都不肯去,而现在宁愿和琳炎骑单车去的,多少说琳炎让他改变了好多。九月十二日,那天将是邓局长的新房完工之时。邓一则选择了在这天表露出他的心声。其实,谁都看得出来,邓一对琳炎有意思,但邓一这个家伙很聪明,他没有选择卤莽的表白。而是慢慢的透露,也许他将琳炎视为一朵昙花,一不小心就有凋谢的可能。每个人对待自己很珍惜的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表白那天,他知道琳炎是个好的学生,不会去歌舞厅,又怕将自己的表白地设为公园太简单。经过再三斟酌,他把自己表白地放在一间茶吧,其实什么叫茶道,他根本不懂,只知道茶是苦的。那天,他表现的异常平静,早已经在一个星期前安排好了一切,当那首《梁祝》奏响的那刻,邓一将准备好的玫瑰拿了出来半跪在琳炎的身前,说了好多让天下女孩都很感动的话。只见琳炎那脸,刷的一下红了,这样的场面在琳炎平生还是第一次,难免有很不适。突然,周围的灯光灭了,墙壁上显示出了一行很大的英文字母“I love you!”。邓一的这个中西结合的表白,让琳炎剩下的只有答应的份了。从此。邓一,琳炎,成为了一对校园恋人。这让很多人很不理解,而这中间的,只有他们两个清楚......(未完待续)

冤孽(二)

琳炎和邓一的恋爱很快传便了整个学校,有人怀疑他们的爱情与邓一家的钱财和势力有关。也有人说,拖琳炎的福,她舅舅马上就要升职了。但是所有的只有邓一与他所爱的琳炎明了,他们不需要证明给别人看其中是不是参杂什么,也许他们不想让彼此之间的那种爱分享给别人半点吧。事情的发展都是那么顺利,新房竣工的那天,琳炎见了这个“气派十足”的邓局长。对于琳炎来说,这次的见面并不怎么样的。反而让她心理不安了好久。见面的那天,她看着邓局长的脸,久久的视线都没有转移,她在想什么呢?是自己穷感觉自己配不上这个富贵家庭还是别的?新房的装潢很华丽,红色的地毯一尘不染,四周的家具配上这样的装饰简直就是一座宫殿。屋顶的那吊灯,足有自己家那白炽灯的几百倍,浅蓝的窗帘随等飘起,给人一种遨游于天空的遐想。琳炎独自走上2楼,那百叶窗外清晰的可以看见外面的人工湖。站上阳台,市里的高层建筑尽收眼底,甚至能清楚的辨认出哪个是建设银行,哪个是市政府大楼......难以想象,一片坟地成了现在的世外桃源。青青的草坪中间白色的秋千,让人有种童话般的生活。

突然,邓一从后面抱住她,打破了这平静。“亲爱的,这里将来就是你的家,喜欢吗?”邓一轻声的问道。“谁说过要嫁给你了,臭美啊你”琳炎撇了下嘴。邓一知道,她这算是在撒娇吧。从开始交往到现在,这算是第一次的。看着琳炎撒娇的表情,他心里乐了。吃饭时。邓一,琳炎,邓局长,局长夫人在一个桌上。新房的建成,来了好多好多市里的人事。不管是邓一的爸爸还是他妈妈,那天忙着给这个给那个敬酒,根本没空去理会邓一最爱的琳炎。但对于琳炎来说,一切都无所谓,只要邓一爱她就可以了。那天邓一和琳炎并没有时间被公开。只是在吃饭时,琳炎反常的盯着局长的脸,有种说不出的熟悉之感。晚上送琳炎回家的路上,邓一问了她为什么一直看着他爸爸时,琳炎说我敬佩你爸爸都不行啊?说着笑的回家了。而琳炎的心理想的并不是这样。

邓一回到家后就迫不及待的向爸妈宣布了自己和琳炎的关系,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答应了,因为他看出来琳炎这个女孩是个不错的女孩,以前市里表彰大会上,见过一面,他都有点不可思意,邓一这样的不才之子,能找到这个好的女孩做女朋友,高兴都来及呢,怎么能去拒绝呢。而局长夫人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不知道是出于女人的第六感觉还是怕自己的宝贝儿子将被这个女人夺走,从表情上看,不是很想接受这个现实。但是自己的儿子一心喜欢,她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答应了。而琳炎的那晚并不是很平静,她不停的回忆着局长的那张脸,特别是右边眉头上的那颗黑痔。最终,她在回忆中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从见了邓局长的那天后,琳炎则在平时紧张的学习的时间上抽了一部分,专门去管她淘气的男友邓一。邓一也很配合,琳炎说的每件事都做的很好,有时候,为了一道题目,他熬夜到半晚上,总之,会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的,尽管大多时作的都是错的,而琳炎看来,确实高兴的。因为邓一的确为了她改变了好多好多。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四年过去了,琳炎已经从北京**语言大学毕业了。凭着自己的能力被分配到省电视台记者,经常是代表省电视台去外地的那种。琳炎的优秀成绩在进台里时间不长却已经被台长深深记在了心上了。而在大学的四年里,不知道有多少男孩试图去与这人间的天使成为恋人,琳炎收到的情书足足都可以拉那么几三轮车,还别说亲自的表白的。但她从未动过心。她知道,在她的家里,有一个爱她的并且是她爱的邓一。尽管邓一的文凭没他们的高。但那毕竟是自己看中的第一人。大学中,她经常能够想起在茶吧的那幕。而她的心也就越来越坚定了。说起邓一,高中毕业后,像大家想的那样落榜了。连个起码的专科都没考上。但在琳炎的鼓励下,他没放弃自己。托他老爸的关系,在财政局刘伯的手下干起了税务征收的工作。工作的还不错,每年下来都能够得刘伯的夸奖。真的是没有辜负于琳炎的教导。也让他爸妈省了不少的心。而单单从邓一的改变上看,邓家多少得感激琳炎这个女孩。邓夫人也对她的态度扭转了一百八十度,而说起邓局长的这四年里,似乎就不是很如愿了,就他手底下科长的那次贪污,差点把他拉下水,不是他老爸和邓一的妈妈找关系,他怕已经被双规了。邓夫人呢,前年的那次心肌梗塞差点没了命,让邓家一向的气氛改变了不少。市民背地里都说这个是报应,住在鬼屋里不出事才怪呢,有的干脆在邓夫人生病的那日子里直接贴出小广告“这都是报应啊,连死人都不放过的人死了算了”。为此,邓家上下费了好多心,邓局长请来了全国最好的医生,他的岳父则专门去了次美国,买回来了一瓶五千美圆的药。琳炎对于邓局长做的事一点都不关心,因为她以后是和邓一过日子呢。她相信自己能够把邓一从邓局长的学来的坏习惯都洗掉。(未完待续)

冤孽(三)

琳炎的外婆一年前去世了。然而,埋葬的那天,她因出差没能赶回来。回来后看到自己最亲的亲人离她而去了。她伤心痛哭,从小到大,都是外婆抚养自己成人的,外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致爱的人。她没见过她的母亲,也没感受到所谓的母爱。确切的说,是外婆的爱填充了她的母爱。她把自己锁在家里整整两个星期都没出门,邓一呢,在这个两个星期里,像热锅上的蚂蚁,生怕琳炎想不开,做出些不理智的事情来。等到两个星期后,琳炎出门了。见到邓一的那刻,扑向他的怀里,就在那刻,邓一明白了自己以后的责任,琳炎也在那刻算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他。琳炎的双眼已经浮肿的不成样子了,很显然是哭了不知道几次了。邓一不顾一切,直接请了一个月假。在他的照顾下,不久后,琳炎又变回了曾经的完美模样。外婆去世后,舅舅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舅舅两年前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赚了钱,也因此离开了他以前的岗位,成了一名资产小老板,见于琳炎孤身一人,邓一向家里提出和琳炎结婚的事。

琳炎此时在邓家的人气早已经超过了邓一,邓家上下每个人都喜欢这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了。特别是邓一的奶奶,早已经把自家的孙子媳妇内定为了琳炎。他爷爷更是疯狂,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张罗着孙子结婚的东西,准备给定日子,每天晨练时都和一群老人商量为邓一将来的孩子取名呢。结婚那天,琳炎的舅舅因为在外地谈生意没能回来,而代表琳炎家长的只能是年轻的舅妈了。不知是由于琳炎的外婆刚去世,还是琳炎不喜欢大场面,结婚那天不是很隆重。陪着她走上红地毯的只有她当年的老师和朋友,还有些不远千里前来的大学好友。邓一在这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琳炎的男女朋友关系终于画上了句号,成为了一对夫妻。琳炎虽说这天感觉到很孤单,但也最终给自己找到了归宿,而且是自己所爱的邓一。

婚后的日子过的是那么的和谐,每天早上邓一总是先起床来,为琳炎准备早点,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而且是家里人把早点准备好了都还叫不起来他。琳炎的心理也是感到很幸福,有这么好的老公陪着,自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婚后的三个月后,天气慢慢的变冷了。一天,琳炎去给外婆少寒阴纸,顺便找些自己在大学中的证书。外婆去世了,但所有的东西却依然是那么让人感动。走到外婆房间的那刻,琳炎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泪。突然之间,在外婆的柜子里找到了一本日记,从外表看,已经有些泛黄,封面上的莲花叶子已经由绿的变成了黄的,而池水似乎被风沙袭过,已经快变成了黄河水,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三个整齐的楷书“王唤侠”,她知道,这是她目前或者就是外婆的日记,再想了下,外婆那时候连小学都没读过,连个字都不认识,所以肯定了是母亲的日记。虽不曾见过母亲的样子,但拿到母亲的东西后,还是感觉到有种暖流在流向自己的身体,那么的亲近。上面帖着一张黑白照片,是母亲和一男孩的合影,七十年代的摄影技术不怎么好,却将母亲拍的很漂亮,身旁的男子,长的挺英俊,用这二十世纪的话来说,可称为一个帅字。她一下子猜出来,这可能就是自己的父亲。他们站的那么近,两个人的手一起牵着,谁都看得出来是一对情侣,她的视线向下划落,目光落在那男子的脸上,却不在转移了。那男子的眉头上有颗黑痔。此时,她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吓的手中的日记本从手中掉了下去,“怎么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是他,不可能......”;琳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看了次,一切的不可能都是那么的真实。她呆住了。

日记的第二页上,是两种字体“唤侠,我爱你。一生一世”。后一句是“康,我爱你,一生一世”。这两句是他们彼此之间的誓约。日记里写着他们的相识,相知到相爱,最后到相离。而邓局长,恰恰就叫邓启康。让琳炎去选择,她宁愿去选择这是巧合,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吻合的巧合,她真的不敢想下去了。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难过了,和她结婚的居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是老天给她开了这个天大的玩笑,还是自己命中触犯了什么天条,上帝要这么惩罚她。她恨自己,为什么没早日找到这本让自己明白一切的日记。

她忍住压抑,看着这本母亲的倾诉。“今天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我在今晚,也将我的第一次给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他说过照顾我一辈子,我相信他,我爱他,我亲爱的康”

“今天他想我求婚了,说要对我负责,我还故意撒娇的说不愿意,其实我的心里早在等待这天的到来啊。尽管求婚的时候是山的野花送我的,但那花我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时,她却反对了,她怕我被骗,我怎么能够听的进去呢。我恨不得把反对我和康在一起的人都当作敌人,和母亲为此事还吵了一架,我走出了家门,我在同学家过了夜。”

“今天我和康去了他家里,他家里和我家确实不能比,屋子好大啊!有我家的十几倍的大啊!他爸妈似乎不怎么欢迎我这个穷孩子,但我相信,我会慢慢地博得他们的喜欢的。我要的是和康过一辈子。其他人怎么样,我不在乎。”

“康来找我了,说他爸爸升职了,成了公安局局长了,马上要搬家了,两个人就不能见面了。我听了好伤心啊,当晚我回到家就睡觉了,连晚饭都没吃,虽然说还可以写信联系,但是不能见面确实让人牵肠挂肚啊”

“康来信了,我好激动啊!但信的内容却让我跌入了另个世界,他对我说对不起,他张伯说要把他的女儿嫁给他,他没办法啊。他让我和他的事忘了,找个好的男人嫁了。我怎么能够出卖我的感情呢?我不愿意这样,永远不愿意这样......康变了,变的我对他是那么的陌生!变的为了某些利益可以出卖自己的爱情了。为什么???”

“我怀孕了,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康,他却连信都没回,家里人哭成了一片,我很伤心,我恨自己的固执,没听母亲的话。恨康的绝情,恨他对我一点都不负责。我现在一点办法也没有。老天,我该怎么办啊?”

“康昨天和他的妻子结婚了,而我却成了这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把我的孩子抛弃掉。我甚至想杀了他,这个可恶的男人......我诅咒他。但一切都有什么用呢?人家听不见啊!”

“孩子出生,是个女孩。今天已经六个月了,母亲给她取了名字叫琳炎。多么可爱的孩子啊,我这个做母亲的对不起她,对不起我母亲和父亲,我让我孩子从开始就没有父亲。我只能向天祈祷,让我孩子长大成人,不厌犯与我同样的错误。对不起女儿。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们了,永远的离开了...”(未完待续)

冤孽(四)完结

琳炎流泪了,这次的流泪比哪次都伤心。她知道她似乎和母亲走上了相同的路,但不同的是他的邓一比他父亲要好的多。她的心里充满了仇恨,她很邓启康,恨邓家的所有人,是他们让母亲走上了绝路,是他们让自己和邓一的爱情不是那么的纯真。他们连她现在唯一的依靠邓一都要......她决定了要让邓启康付出代价,让邓家上下为他们的罪恶受到惩罚。

两个星期后就是春节了,邓一的爷爷,奶奶都来到了他家一起吃年夜饭。而只有邓一被朋友叫去喝酒了,没有回家。电话打了好多次,都没人接,好象是喝嘴了还是什么。刚进门的琳炎主动要亲自去下橱。为大家做一次年夜饭。说做饭其实也很简单的,就是去下饺子。听到是孙子媳妇要做,家长门都高兴的不得了。下饺子的中间,琳炎将早前准备好的毒药放入了饺子里。她为了这一刻已经想了很久很久,这是他能报复他们的唯一机会。她做到了,两个小时后,邓局长,局长夫人,邓一爷爷和奶奶,邓一的二爸全部倒下了。也许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困,一下就倒下了。谁也想不到新年的开始便是他们生命的结束。他们没一点时间去反省自己为什么要被这样对待。邓局长也难以去想象自己的儿媳妇竟然是唤侠的女儿。是为唤侠报仇的。邓一的爷爷奶奶更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走上了去往另个世界的道路。至于局长夫人,也就是邓一的妈妈,上次的病没死了,也没躲过这一节,也承担了自己夺夫的代价。而邓一的二爸纯粹就是这一切的陪葬品。

新年的钟声敲响了。琳炎回到房间,打开那本泛黄的日记,翻开了最后一页。补上了这样的一句话“母亲,我今天报仇了,但我却启康的儿子结了婚。我的命运不是你向老天祈祷的那样啊!母亲,我原本想杀了邓一的,可我下不了手,毕竟是我爱的人。就这样吧,我来找你。”

写完后,她把日记放在桌子上,她想让邓一明白,自己也是他爸爸所犯错误的受害者。做完了一切,她独自走上了屋顶,今夜的月亮是那么的弯,给一种伤感。她闭上眼睛,倒了下去。

邓一晚上3点钟回来,看到了这一切,在楼下的院子里找到了琳炎的尸体,已经没有一点点温度了。他把琳炎抱回来放在床上,打开日记,从第一页看到了最后一页。他此时明白了一切,他没有一点恨琳炎,只是可惜,只是伤感。只是感觉到自己很悲哀。为什么这一切都要自己来背呢?午夜四点钟,坟场的那座屋子里传出了一句“为什么要这样?老天。”他自杀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家家都放起了鞭炮,惟独邓家是那么的冷清。屋里的人早已经变成了鬼。他们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就变成了一只只鬼。似乎有点冤枉啊!这一切只有琳炎和邓一知道。邓一看完日记已经将它变成了一堆灰。他不想让更多的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是属于他和他亲爱的琳炎之间的隐私吧!

邓家几口,一夜时间全部死了。在市里成了大新闻。有些人说这个是报应。但谁也不会去想象得到是邓局长和他家人所制造的一场冤孽。

新房的周围,又开始埋葬了死人,而这栋刚盖不久的房子,也算是一座独特的坟墓吧!(全文完)

我自己写的 可能有点长。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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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nàhǎn (1)[whoop;cry out;shout loudly] 大声呼喊;尤指士兵在战斗或追击时大声叫喊助威。 (2)一般指呼唤正义 [编辑本段]绘画《呐喊》 《呐喊》(挪威语:Skrik),或译称《尖叫》,是挪威画家爱德华·蒙克1893年的作品。这幅画是表现主义绘画著名的作品。 呐喊 有人认为该作品反映了现代人被存在主义的焦虑侵扰的意境。红色的背景源于1883年印尼喀拉喀托火山爆发,火山灰把天空染红了。画中的地点是从厄克贝里山上俯视的奥斯陆峡湾。 本作品共有四个版本,分别是藏于奥斯陆蒙克博物馆的版本 (蛋彩画、纸本,83.5 x 66 cm)、藏于国家画廊的版本 (蛋彩画、油画、粉彩、纸本,91 x 73.5 cm)、藏于蒙克博物馆的另一个版本,和彼得·奥尔森的收藏版本。1895年画家把作品制成平面印刷以大量复制。自1994年起,其中两个版本先后被盗去,幸好皆失而复得。 [编辑本段]鲁迅小说集《呐喊》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这部小说集于1923年8月由北京新潮出版社出版,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出版后得到很大回响。 在《呐喊》序中,鲁迅谈到他弃医从文的经过和目的。他于1898年到南京江南水师学堂肄业,第二年改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的矿务铁路学堂,1902年毕业后即由清政府派赴日本留学,1904年进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1906年中止学医,回东京准备从事文艺运动。是一次课堂上看画片的经历使他弃医从文的。他回忆道:‘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 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他’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着,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 鲁迅又谈到他把《狂人日记》等小说投稿到《新青年》的经过。他曾问办《新青年》的朋友:“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那人答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于是他便写了《狂人日记》,此后还陆续推出了另外十余篇。鲁迅是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叫醒‘铁屋’中的人,使国人得救。谈到《呐喊》的名称,他说:“在我自己,本以为现在是已经并非一个切迫而不能已于言的人了,但或者也还未能忘怀于当日自己的寂寞的悲哀罢,所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至于我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顾及的;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上一个花环,在《明天》里也不叙单四嫂子竟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因为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至于自己,却也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轻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 鲁迅的小说是中国现代白话小说的奠基之作和经典之作,它以无穷的魅力,风行了大半个世纪,至今不衰。这三部小说集就是我们大家熟悉的《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其《呐喊》中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不仅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 《呐喊》收入了鲁迅先生1918-1922年所作的15部小说。后来作者抽出去一部历史小说不周山(后更名为《补天》),遂成现在的14部。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社会被压迫者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以下介绍《呐喊》的内容。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篇目介绍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发表于1918年5月的《新青年》,作者首次采用了鲁迅这一笔名。本篇塑了一个反封建战士——“狂人”的形象。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人民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本篇以鲜明的反封建思想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在思想界,文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从而为整个中国新文学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篇在艺术手法上的特色,在新文化运动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而且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狂人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人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明天》是鲁迅着力反映妇女悲惨命运的小说之一。作品通过寡妇单四嫂痛失独子的描写,令人震悚地展示了一幅中国妇女孤立无助的图景,同时抨击了黑暗社会吃人的本质和没落社会中人们的无情和冷漠。作者冷峻的写作风格显示出他对黑暗社会的愤恨。精炼而写实的艺术显示了作者写作手法的纯熟。洗练而朴实的笔精彩的勾勒了一幅小镇风俗画,而人物的刻画与对话的描写,更难有一字更改,实在是精品中的精品。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全文仅一千字左右,作品描写的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认识是很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本篇的写作特点,一是运用对比手法,将车夫和“我”对于同一件事的不同态度进行对照,显露出“我”自私自利的渺小,映射出车夫的光明磊落,敢做敢当,关心别人的高大形象。这种对比的妙处在于以间接而含蓄的笔墨突出劳动者的朴实无私。在表现形式上,本篇好似一篇速写画,又近于当代的“小小说”,短小精悍,清新可人而意味深长;情节真实可信,成为现代小说中传颂最广的名篇之一。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于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于匠心。特色之二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小说的语言也极精炼简洁。作者刻画的酒店掌柜,小伙计,短衣裳帮顾客,孩子们,众多人物都是以简练几笔勾画出来,惟妙惟肖。孔乙己结结吧吧地为自己靠不住的清白辩解时,那一句自欺欺人的“窃书不能算偷”,将旧时代知识分子自命清高而又迂腐不堪的形象毕现无余,令人叹服! 《药》是以1907年民主革命英雄秋瑾起义为背景,经过艺术加工和典型创造而写成的。小说描写了革命者流血牺牲而不被理解,他们的鲜血反被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发人深省的剖析了这一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历史原因。本篇独具匠心的采用了双线结构。一条线索写华老栓为儿子治病;华老栓买人血馒头,华小栓吃人血馒头,华大妈上坟;一条线索写夏瑜的革命活动和牺牲。两个悲剧交织起来,形成了一幅悲壮的图景。作者精细的构思,突出体现在采用特殊的反射和暗示的写作手法。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强烈深远的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篇其实只是写一个革命者牺牲事件的反面,通过一群不觉悟的人的印象及其反映,来反射出革命者的惨烈。夏瑜被杀没有明写,而是从围观人的动作描写中暗示出来;其被杀地点也分明点出为古轩亭口,这正是秋瑾被害的绍兴古轩亭口的暗示提供;其视死如归的精神是通过牢卒和听客们愚妄的反应反射出来的;其坟上的花圈则暗示:他们的同志们仍在坚持斗争。小说末尾以坟头比喻阔人祝寿的馒头,其中的暗示意味就更加深远令人警醒了。小说的全篇笼罩着浓重阴冷的气氛,也是作者为突出人物和主题而成功营造出来的,便吃人血的故事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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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霁晏

从哪里来,把它用在最紧要的地方吧。好心人。”

走出邮局,他长长地吁了口气。到学校快一个月了,妈还病着么?唉,妈怎么就不听劝呢?不能怕花钱就不治病呀!爹竟帮妈说话,难道没看见妈病痛的样子么?以后会治,总是以后,以后是哪一天呢?他叹了口气。

来城里上学时,爹非要把最后的五十元钱再给他带上。那怎么行呢?我带得已经够多了。你说别人家的孩子一学期花多少,这哪能比呢?我不是他们,咱家也不是别人家呀。真的够了!爹,你别难过,妈看见又要流泪了。我会吃好的,会看护好自己,会常给家里写信。他眼里闪着泪花,扭头看看身边,行人匆匆,没有人注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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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小yi

读悲惨世界有感:

大概上中学时就听说过世界名著《悲惨世界》,可是许多年来一直都没读过,主要原因是我不喜欢读外国小说,里面的描写、叙述和议论太啰嗦,让人生厌,简直不像小说。

而这次促使我看这部名著的,是三十多年来耳闻目睹的许多人和事。

这部名著向我们比较全面地展示了100多年前法国底层人民悲惨的生活画卷,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主人公冉阿让是一个勤劳而穷苦的老实人,因不忍外甥和外甥女挨饿偷了一块面包,居然被判5年刑;狱中因担心寡姐一家生活无着而多次越狱,被加刑至19年。

长期的牢狱迫害使他产生了报复社会的思想。出狱后就偷了好心留他宿的米里哀主教的银器,还强占了一个小孩子的钱。而主教不仅没告发他,反而又送他一对银烛台,还劝他以德报怨,广济厚施。

在主教的教诲下,冉阿让被残害多年的善心萌发,脱胎换骨。流浪到一个城市后,由于他对一项技术的革新,发了大财,建了工厂。

发财后,一心一意周济穷人,受到广泛好评,被提拔为市长。一个可怜的小女孩珂赛特的母亲芳汀,因为失去工作,养不起孩子,被迫做了妓女,也受到了冉阿让无私的救助。然而好景不长,他偷盗主教银器和强占小孩子钱的事终于案发,又一次被捕入狱。当然结果就是,被他周济的穷人又开始过起了悲惨的日子。

本书的作者雨果认为,这是可恶的法律造成的。

他在本书的序言里说:“只要因法律和习俗所造成的社会压迫还存在一天;”雨果认为,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是法律和习俗的压迫,即使是正义的法律和正义的执法者,也是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

雨果在书中试图告诉我们,如果不因一点盗窃行为逮捕大慈善家冉阿让市长,这个社会就是另一个样子;正义的法律在维护少数人利益的同时,却制造了更大的悲惨。这样的认识我们不能不说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们也不能不说,这是作者在认识上的局限。

雨果是一个追求自由,赞美革命的人,他还认为,没有自由平等也是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他有点浪漫主义的幻想,他乐观地认为,如果社会给人以自由平等,再加上慈善,那么这个社会就将非常美好,不再悲惨。我们还得说,这也是作者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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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粉红色

诚

信

那是二00五年初的事情。一天早晨上班不久,一个学生急匆匆闯进我的办公室,情急之中说话有点语无伦次,我让他坐下慢慢说。定一下神,他掏出学生证自我介绍是本校大专部的一名学生,因为本学期学费未交齐,今天不能参加“企业管理”课的考试。监考老师不让他进考场,并说:“除了校长批准,否则欠学费的学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我明白了,“没有交齐学费的学生,不能参加今年的期末考试”是我决定的,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这几年学生欠费的情况愈演愈烈,其中不少家长反映已将学费给孩子了,但有的学生把钱化在了游戏机、上网等其他方面而造成了欠费。严重的时候全校欠费率达到了30%,以至于影响到了学校的正常运行,在此不得已的情况下我才出此“欠费与考试资格挂钩”的下策。

这位学生又补充道:“学校催交学费的通知我已经寄回家了,家里也已经汇出了,估计今天下午就可以到。”听完他的话我想,如果我特批他进考场,消息一传出去,学生都来找我怎么招架得住。

我问他:“你欠多少学费?”

“五百块。”

我一看表,已经八点半了,离考试还有半小时。“既然下午就可以到,我就先给你垫上吧。”说完我就递给他五百元,又嘱咐他赶快到财务科去交钱,然后会得到一张证明,凭着证明就可以考试了。学生接过钱千谢万谢,还一定要我记下他的学生证,我说:“不必了!”学生接过钱匆匆地离开了我的办公室直奔财务科而去。

学生走后当天下午没来,第二、第三天也没来,接着学校就放寒假了,直到下学期开学这个学生还是没有来。我就纳闷了:“难道那位学生在欺骗我?”我后悔当初没有仔细看他的学生证,现在连姓名都不知道。我忽然回忆起他进门时自报家门好像是“计算机专业”的。于是到教务处一查,原来当天考“企业管理”的是计算机专业三年级毕业班。我找到了这个班的班主任,向他描绘了学生的相貌,班主任一听好像心里有点底,对我说:“我去了解一下,查到了我会要他当面向您赔礼的。”

第二天,一名学生耷拉着脑袋走进了我的办公室,自我介绍叫“李力”。

“就是他!”我见到他立刻火冒三丈,并劈头盖脸地训斥:“你当初是怎么说的?不是下午钱就到吗?即使钱没到,你也得给我回个话,这是做人最起码的道理——‘诚信’,懂吗‘诚信’!”我特意把“诚信”两个字重复了一遍。“其实家里没寄钱,校长,我欺骗了您。”李力说完话向我深深地了鞠了一躬,眼睛里含着泪花。见他这副模样我的心一下就软了下来。沉默片刻,我们开始心平气和地交谈,谈他的家庭、谈事业、谈未来,谈得最多的是做人。我们谈到了“做事先做人”、“诚信是做人的根本”。自然这个话题我教训他多,李力说到少。他始终低着头,看得出他为自己的行为深深地内疚。从谈话中我也知道李力的家庭经济情况不好,父母为筹他的学费没少下功夫。

这次谈话后不久李力就毕业了,我也退休了。

两年后的一天,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

“是校长吗?你还记得我吗?”

“……”

“我是李力呀!”

“李力?”我一时没想起来——“哦!是计算机专业的吧?”我终于想起来了。

电话中李力告诉我,毕业后他换过几次单位,现在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挺好的。当年我们那次关于诚信的谈话成了他人生的一个新起点,他发愤图强,诚信做人,清白挣钱。他告诉我,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他是带着愧疚离开学校的,但是他始终没有忘记这件事。今天他特意带着五百元钱到学校找我,想当面表达歉意。听说我已经退休了,他又千方百计打听到我的电话。他一再向我致歉。

我能感到,这两年来李力一直生活在一个阴影之中,今天他终于走出了阴影。我祝愿他走好今后的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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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去旅行

就给个概要吧,楼主,还是自己动笔吧,能锻炼人啊

目前影响中美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有台湾问题(含对台军售及与台湾关系法)、美国对华“人权”指责问题、美国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 人民币汇率问题、中美贸易逆差问题、美对华贸易壁垒(反倾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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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1101

读《格列佛游记》有感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常常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在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常常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在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读《朝花夕拾》随感 学期结束学校要求写一篇读书笔记,思来想去,本期读了哪些书,终于想起前时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最近又听了几期关于鲁迅的讲座,随思随感,胡乱写此一篇,应景交差而已。 作者写作《朝花夕拾》经历了9个月之多,环境也不同:前两篇写于北京寓所的东壁下,中三篇是流离中所作,后五篇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的楼上;这是1926年“三.一八”惨案后,鲁迅被通缉离开北京南下厦门广州,中国社会处于北方军阀混战南方革命兴起又转入低潮时,陆续所作。作者虽已对中国社会现状有深刻认识,但现实很不乐观,他只能“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目前是那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他认为:“一个人做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他觉得“就是一段树,只要浸在水中,枝叶便青葱得可爱。看看绿叶,编编旧稿,总算也在做一点事。做着这等事,真是虽生之日,犹死之年。” 读了这些, 追问: 能分下段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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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要行走

郭敬明夏末未至简介:香樟与香樟的故事,什么样?在一抬头一低头的罅隙里有人低声说了话。于是一切就变得很微妙。眼神有了温度手心有了潮湿。那些天空里匆忙盛开的夏天,阳光有了最繁盛的拔节。她从他身边匆忙地跑过,于是浮草开出了伶仃的花;他在她背后安静地等候,于是落日关上了沉重的门;他和他在四季里变得越来越沉默,过去的黄昏以及未曾来临的清晨。她和她在夏天里走得越来越缓慢,拉过的双手牵了没有拉过的双手。有些旋律其实从来没被歌唱过,有些火把从来没被点燃过。可是世界有了声响有了光。于是时间变得沉重而渺小,暴风雪轻易破了薄薄的门。那个城市从来不曾衰老,它站在回忆里面站成了学校黄昏时无人留下的寂寞与孤独。香樟首尾相连地覆盖了城市所有的苍穹。阴影里有迟来十年的告白。哎呀呀,我在唱歌,你听到么?啊啊啊,谁在唱歌,我听到了。这是1998年夏天。7月9日。晴。没有云。一朵也没有。吴子尤谁的青春比我狂:在青春年少的时候,在有着美好而不自觉的身体的时候,生命就会充斥着嘈杂的茫然和自怜的情绪。北京少年吴子尤,被查出患上“纵隔非精原生殖细胞肿瘤”这种罕见的癌症后,坦然地享受着上天赐予他的病床生活,并自得其乐。他如是调侃自己一年来的治病过程:“一次大手术,两次胸穿,三次骨穿,四次化疗,五次转院,六次病危,七次吐血,八个月头顶空空,九死一生,十分快活!”这位出过书,被李敖探访过,上过《艺术人生》和《鲁豫有约》的倜傥少年,认为自己是有病痛而不是病童,爱生命才是圣明,会痛哭不会痛苦,是癌症而不是挨整,是子尤也很自由。满怀着世路无忌的大胆与潇洒。在这本书里,名叫子尤的16岁少年写到:这一年,有两个词汇布满我思绪的每个角落,即疾病与女生。疾病代表着苦难,女生预示着希望。身在病房我与疾病为伴,享受不尽;和女生一起,则初尝思念滋味。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段在医院躺着的日子。独自一个人在病床上,我可以阅读自己的心灵。我学会了夸自己、欣赏自己。我有无数的打算,我拥有无数的爱,我爱着无数的人,我还有无数的路要走。吴子尤和他的故事,带给我们另一种生命的角度,那就是--世上原来从没有不幸。《谁的青春有我狂》--吴子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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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aphin

兰花

我不知道世上的兰花究竟有多少种,也不知兰花的开放有没有一个循环的周期,但我知道自己窗前的这盆兰花就要开了。

有人说,兰花是位谦谦君子,但是君子就有这样的风度吗?有人说,那是一位美丽的少女,但是哪位女子又有如此的涵养和气质呢?

在这样的一个春天的黄昏,我走进了阳光的视线,等待触摸它即将绽放的笑靥。

两年来,它只开过一次。也许是我侍候得不周,也许是她始终怀着自己的心事,而这一点我们将永远无从知晓。我想与它静处,思绪因此而起,并飘得幽远。

也是这样的黄昏,它的花苞从分开的叶片间试探地伸出来,仿佛一枝饱醮绿墨的笔,又极象溺水者求救的那只手臂。在我的疑惑中,它慢慢地睁开了眼睛,打量这个世界。我也不停地端详着它,似乎仍有些不相信它可以如此迅速地张开生命抱住这生长的春天。

一个星期后,又从另两瓣叶子间钻出一花苞,接下来也很快地张开了它的翅膀于我的心中飞翔。暮色中,这两朵花静静地相互依偎,象一对恋人,也象一对恩爱的夫妻。

十年前,我的朋友向我讲述了他的爱情故事,没有更多惊心动魄的情节,但彼此悉心的关怀和鼓励使他们的中学生活充满了生气,经过了高中生活的磨砺,那一年,他和欣都没有考上大学,他劝欣复读一年,但是欣坚持参加工作,供他复读。第二年他在欣的支持下考上大连的一所大学,他对我说他家也养了一盆兰花,兰花的每一次开放,都会给他勇气,他坚信他们的爱情会经得起风雨,于是托我他们的爱情写一篇小说。出于感动我答应了下来,但是自己总觉得别人的故事很难写,又怕自己辜负了朋友对自己的信任,因而迟迟不敢动笔。也许每个人的心境不需要任何的加工,但是语言却显得那么地贫乏,只有一种真诚,可以让人读懂,并能让人感受他们的爱情在阳春里变成流淌的一眼温泉,让所有的有情人感动。我没有忘记自己的承诺,经过十年的努力,自己终于为他写下了一篇心吻,虽然只有四、五千字,但是这也算是我可以送给他们的唯一的婚庆礼物,封面上是我家屋里这盆盛开的兰花,也许他能够体会我的用意。如今,他们的女儿已经七岁了,我想他们家的兰花也一定还开着。

开放的兰花向我们展示一种向上的力量,同时它也诏示着我们,美好的事物会在极其炫丽中跌入终点,以极普通的姿势向这个春天谢幕,但宁静中微黄的叶子会凝聚一种深刻,一种感动,那是一种开放后的沉思和精致,足可以让我们一生受用。

爱兰花,便应该终其一生。

阳台上的兰花开了。

在所有的花中,我最喜欢的是百合,莲花和兰花。百合纯净淡雅美丽,莲花有一种自在的庄严和出淤泥而不染的清丽,而兰花那悠悠的香气则是一份宁静和清雅。对于四季的鲜花,我不是很敏感,确切的说是根本不清楚什么季节开什么花,什么时候又该播种什么样的种子。

记得很久前我家也有好几盆兰花的,可因我这个不是种花人的疏忽而相继萎谢了。惋惜之余,也不敢再去尝试种植,只抱着观赏的心情留连。

当阳台上这盆唯一的硕果开始散发幽幽清香绽放朵朵清兰时,我还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兰叶中傲然吐露的尊贵美丽让我在一瞬间回过神,小心翼翼地端起来放到书桌上。打开音乐,倒杯红酒,静静地坐在书桌前品味,品味兰花的气质品味兰花的芬芳。

兰花幽幽,音乐悠悠。温馨润心,柔软似锦。

绵绵的清香中,有雨滴滚在花瓣,圣洁晶莹。暗夜里苍凉的歌声拨动着沉默的弦。送花人呢?送花人是不是已经遗忘?

遗忘倒不可能。只是不再想起,慢慢尘封在角落,堆上了厚厚尘埃,也没有闲暇去揭开这层记忆的纱。清清兰香中,却由不得不让我想起了送花人。

记的一年前去看望一位朋友,被他茶几上那盆兰花迷住了。

“是兰花呀,真好看。”

“喜欢吗?喜欢就送给你了。”

我睁大眼睛,疑惑地不信似的:“你说什么?送给我了?”

“真的,拿回去好好养护,来年就会开花的。”

我看看朋友,再看看兰花,终是抵不过喜爱兰花的心,捧起来开心地端回家。当然,在心里告诉自己,可千万不能再枯了,来年一定要让它开出花来。

如今,花开了。送花人却似乎遥远不及了。这个城市说小也小,说大也大,两个相识的人却是没再相遇,哪怕只是在某个街角也没有不经意的交错。涟涟的歌声中,让我看到月光在音乐中摇曳,沉睡的记忆在夜色中苏醒。明日,该给送花人道一声花开了吧?

想起年少时,也曾跟着家人到山上去采兰。那时的兰花没有现在的气势和市场,也没有什么兰花协会和炒兰的概念。而我向来是个笨手笨脚的人,站在山腰,说什么也不敢往深山里走,看着窄窄的山路两腿就不由自主发抖。家人告诉我好的兰花都是长在深山,空谷幽兰,越是偏僻越是危险的地方,兰花也越珍贵。

每次看着家人往深山里走,我孤零零地坐在山腰,心就慌的跳个不停。一边企盼能采到珍兰,一边企盼快点回来出现在我面前。那时候的时间似乎过的特别漫长特别紧张,当看到家人手上拿着几株兰擦着满脸的汗钻出树林,提在嗓子眼的心也如释重负回归原位。

如今,到山上采兰花的人越来越多,山上也很难再找到珍贵的兰花。兰花的珍贵,兰花生长的环境,真的很象红尘中的生命过客,越是恶劣的环境越是艰难的磨励才越能创造出生命中的奇迹,不是有句话说:不经过严寒,哪有梅花飘香吗?

其实世上的万事万物都是相对的,生命中最美好的事物,就如同深山中的野兰花,往往开在危谷幽崖。但是,从来不会有采兰人因为危谷而失去寻找兰花的勇气和坚持。

幽幽兰花中,让我再回到心的纯净任思绪飘摇。

兰花赞散文

我是一个不怎么喜欢花卉的人,总是认为它们大多过于艳丽、张扬。也许是性格的使然,在诸多花卉中,喜爱的花也是寥寥无几,一直特别钟爱出污而不染的荷花,淡然绽放的文竹,坚贞自守、隐逸淡泊的梅花与默默飘香、默默凋零的幽兰。我喜欢她们不只是喜欢她们的香气而是喜欢她们的品质:喜欢莲花的洁身自好、不同流合污的高尚品德;喜欢文竹的生挺凌云节,宁折身不屈的傲然气节;喜欢梅花不畏权势、刚正不阿、沁人心扉、暗香独来、无惧恶世伤害、独报正义春来到的铮铮铁骨;更喜欢兰生幽谷不以无人而不芳,不以出身荒岭而自卑,不因清寒而萎琐,甘与平淡做伴,不和庸俗为伍的高贵品质。

百花之中,兰花与梅花一样与君子结缘很深。兰花虽然不居“四君子”之首,但她以其气质高贵、形态典雅且香气清新持久而被誉为“花中君子”。兰花的简约品性和高贵气质以宁静致远、孤独清高;不求闻达,抱芳守节的品格大受天下古今文人墨客的喜爱。古有苏辙的“谷深不见兰生处,追逐微风偶得之”。苏东坡的“时闻风露香,蓬艾深不见”。今有爱国将领张学良将军的“芳名誉四海,落户到万家。叶立含正气,芳妍不浮华。常绿斗严寒,含笑度盛夏。花中真君子,风姿寄高雅”。戎马一生的朱德委员长赞美兰花道:“幽兰叶秀乔林下,仍自盘根从草旁。纵使无人见欣赏,依然得地自含芳”。

兰花气节高尚,多被比喻友谊之花。“幽谷溢香,雾弥漫、掩芳谁识?”无不含蕴无以言喻的真情。能识兰惜兰并能与兰为伍者才是人群中的精品。人品如兰,修为如兰,也许这就是对金兰友谊的充分诠解和无上赞美吧。

兰生幽谷,无人自芳。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在这名利疯狂的今天,只有如兰般的友情,才能不受利益的熏染。尽管这种如兰花之风的友谊如珍玉般稀少,但我仍然深信它的存在。人生若能拥有这样一份淡然雅洁、不尚庸俗、真诚如兰的友谊实是生命之大幸。

天高云淡,林深蜿然。高山流水,友谊如兰。我一直坚信如兰友谊是最最珍贵的。因为这样一种如兰的纯真简直就是脱尘的纯净,如君子兰般孤高雅洁超脱,那种彼此间的坦诚与关注是那种“不为无人而不芳,不因清寒而萎琐”的高洁境界,是一方现代钢筋混凝土筑成的闹市里索不到的净土!是远离尘世的喧嚣浮躁的一种最纯真的高雅完美,是一种括然,是一种品格,一种境界!

人为万物之灵,兰为百花之英,愿兰蕙自然进入人们的心灵世界,愿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能开满兰花,布施人情如兰的美丽,传颂友谊如兰的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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姠咗姠佑

写得好可以投向男生女生,读者,青年文摘,小小说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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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往矣ABC

老人与海读后感

《老人与海》中,孤独的老渔夫桑提亚哥已经不仅仅是条硬汉,他身上所体现的精神价值,完全是古希腊悲剧精神的现代回响。在《老人与海》中,海明威终于为他所钟爱的硬汉找到了灵魂,这灵魂就是人类亘古不变的永恒价值。因此,在《老人与海》中,硬汉桑提亚哥的刚毅性格,已经成为小说的表面。通过桑提亚哥硬汉性格来礼赞人类的永恒价值,才成为小说的真正主题。《老人与海》中展现了哪些永恒的价值呢?

首先就是人的自信。

桑提亚哥连续出海八十四天了,一条鱼也没捕到。可是,“那双眼睛啊,像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原先跟随桑提亚哥出海捕鱼的小孩,谈到他爸爸把他叫到别的船上去,说道:“他没多大的自信。”“是的。”老头儿说,“可是我们有,你说是不是?”

桑提亚哥的自信是绝对自信,是不以环境变化而变化的自信,是不用与他人比较的自信。在桑提亚哥的生存哲学中,即使遭遇到了极点的背运,人也只能自信。

人活着,唯一能确定的必然,就是走向死亡。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必然的东西可以依靠。既然人是靠偶然活着的,那么支撑人生存勇气的,就只有自信了。如果丧失了自信,在持续那么多天的背运之后,桑提亚哥还有勇气和毅力出海捕鱼吗?因此人活着就必须自信,不自信是人消费不起的奢侈品。正因为桑提亚哥有着绝对自信,他对小孩被叫走,表示了完全的宽容和理解。在这里,海明威展现了自信与宽容之间的联系。《老人与海》的主要篇幅,是描写孤独的老渔夫桑提亚哥,在茫茫大海上和大马林鱼和各种鲨鱼纠缠、搏斗了三天三夜的经历。通过海明威淋漓尽致的描写,我们充分感受到了桑提亚哥与命运作殊死抗争的悲壮与崇高。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是一副十八英尺长的鱼的骨架,骨架上唯一完整的是鱼头和漂亮的鱼尾巴。

从物质上来说,老人搏斗了三天三夜的结果是失败了;但从人的精神、从人的自信自尊,从人勇于和命运作竭尽全力的抗争来说,桑提亚哥取得了胜利。

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们感动,才使我们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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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

从哪里来,把它用在最紧要的地方吧。好心人。”

走出邮局,他长长地吁了口气。到学校快一个月了,妈还病着么?唉,妈怎么就不听劝呢?不能怕花钱就不治病呀!爹竟帮妈说话,难道没看见妈病痛的样子么?以后会治,总是以后,以后是哪一天呢?他叹了口气。

来城里上学时,爹非要把最后的五十元钱再给他带上。那怎么行呢?我带得已经够多了。你说别人家的孩子一学期花多少,这哪能比呢?我不是他们,咱家也不是别人家呀。真的够了!爹,你别难过,妈看见又要流泪了。我会吃好的,会看护好自己,会常给家里写信。他眼里闪着泪花,扭头看看身边,行人匆匆,没有人注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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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son

去报刊亭买个小杂志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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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

即便我们生活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我仍不得不相信,人们获取成功的动机多来自个人的满足感,而非财富,尽管我玩世不恭。在契诃夫的短篇小说《打赌》中,一个人答应在狱中耗费生命十五年,以换取一百万。显然,如此极端之赌,其动机是钱财,但等到刑期结束,这个人已不再在乎金钱了。经过多年的反思,以及对莎士比亚、《圣经》和课本的阅读,他竟对自己曾孜孜以求的金钱嗤之以鼻了,那可是他用十五年生命换来的金钱。他没有到银行家那里去取钱,而是继续过他已爱上了的独居生活,不再为金钱和财富烦忧。 在心理学的课堂上,在涉及动机这个问题时,学生首先要研究的便有外部刺激与个人内趋力的关系。任何一本教科书都会告诉你,研究表明,如果某项

原贴:急求2000字左右的文章

五轮

2000字?那不是小说是论文

原贴:2000字左右的小说

mskid

2000字? 几章就一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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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飞的羊

17K,或者起点这些大网站都下设有些短篇吸收。(如果是言情小说的话,建议潇湘这些也可以多尝试) 还可以试试故事会这类什么都收的接咱老百姓地气的平民读本。 最后是大招了(the one 一个)这个能上的话,你就牛逼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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ゞ葒嗏♀

爱洋葱有很多国外的短篇名著,欧·亨利、马克·吐温、劳伦斯有不少短篇的名著,像没有结局的故事、《战争》、老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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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其自然

苏比躺在麦迪逊广场的那条长凳上,辗转反侧。每当雁群在夜空引吭高鸣,每当没有海豹皮大衣的女人跟丈夫亲热起来,每当苏比躺在街心公园长凳上辗转反侧,这时候,你就知道冬天迫在眉睫了。 一张枯叶飘落在苏比的膝头。这是杰克·弗洛斯特①的名片。杰克对麦迪逊广场的老住户很客气,每年光临之前,总要先打个招呼。他在十字街头把名片递给“露天公寓”的门公佬“北风”,好让房客们有所准备。 苏比明白,为了抵御寒冬,由他亲自出马组织一个单人财务委员会的时候到了。为此,他在长凳上辗转反侧,不能入寐。 苏比的冬居计划并不过奢。他没打算去地中海游弋,也不想去晒南方令人昏昏欲睡的太阳,更没考虑到维苏威湾去漂流。他衷心企求的仅仅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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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臻

莫泊桑 欧亨利的可以随便挑 比如 羊脂球 警察与赞美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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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ysn_0818

问题描述不全面,2000字左右的文章,可以是短篇小说,也可以是毕业论文,也可以是抒情散文等等。所以你需要表达清楚,然后大家会给你做针对性的解答。

原贴:2000字左右?

寻找~属于我的美

呐喊nàhǎn (1)[whoop;cry out;shout loudly] 大声呼喊;尤指士兵在战斗或追击时大声叫喊助威。 (2)一般指呼唤正义 [编辑本段]绘画《呐喊》 《呐喊》(挪威语:Skrik),或译称《尖叫》,是挪威画家爱德华·蒙克1893年的作品。这幅画是表现主义绘画著名的作品。 呐喊 有人认为该作品反映了现代人被存在主义的焦虑侵扰的意境。红色的背景源于1883年印尼喀拉喀托火山爆发,火山灰把天空染红了。画中的地点是从厄克贝里山上俯视的奥斯陆峡湾。 本作品共有四个版本,分别是藏于奥斯陆蒙克博物馆的版本 (蛋彩画、纸本,83.5 x 66 cm)、藏于国家画廊的版本 (蛋彩画、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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咆哮的海狮

唐演在冥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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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新的微笑

《男生女生》 十七岁的花季雨季

原贴:关于中学生的2000字左右的小说

摩卡南京

蝴蝶,天使。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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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虾米是凌巧儿

苏比躺在麦迪逊广场的那条长凳上,辗转反侧。每当雁群在夜空引吭高鸣,每当没有海豹皮大衣的女人跟丈夫亲热起来,每当苏比躺在街心公园长凳上辗转反侧,这时候,你就知道冬天迫在眉睫了。  一张枯叶飘落在苏比的膝头。这是杰克·弗洛斯特①的名片。杰克对麦迪逊广场的老住户很客气,每年光临之前,总要先打个招呼。  他在十字街头把名片递给“露天公寓”的门公佬“北风”,好让房客们有所准备。  苏比明白,为了抵御寒冬,由他亲自出马组织一个单人财务委员会的时候到了。为此,他在长凳上辗转反侧,不能入寐。苏比的冬居计划并不过奢。他没打算去地中海游弋,也不想去晒南方令人昏昏欲睡的太阳,更没考虑到维苏威湾去漂流。    他衷心企求的仅仅是去岛上度过三个月。整整三个月不愁食宿,伙伴们意气相投,再没有“北风”老儿和警察老爷来纠缠不清,在苏比看来,人生的乐趣也莫过于此了。多年来,好客的布莱克威尔岛②监狱一直是他的冬季寓所。  正如福气比他好的纽约人每年冬天要买票去棕榈滩③和里维埃拉④一样,苏比也不免要为一年一度的“冬狩”作些最必要的安排。  现在,时候到了。昨天晚上,他躺在古老的广场喷泉和近的长凳上,把三份星期天的厚报纸塞在上衣里,盖在脚踝和膝头上,都没有能挡住寒气。  这就使苏比的脑海里迅速而鲜明地浮现出岛子的影子。他瞧不起慈善事业名下对地方上穷人所作的布施。在苏比眼里,法律比救济仁慈得多。他可去的地方多的是,有市政府办的,有救济机关办的,在那些地方他都能混吃混住。    当然,生活不能算是奢侈。可是对苏比这样一个灵魂高傲的人来说,施舍的办法是行不通的。从慈善机构手里每得到一点点好处,钱固然不必花,却得付出精神上的屈辱来回报。正如恺撒对待布鲁图一样⑤,真是凡事有利必有弊,要睡慈善单位的床铺,先得让人押去洗上一个澡;要吃他一块面包,还得先一五一十交代清个人的历史。    因此,还是当法律的客人来得强。法律虽然铁面无私,照章办事,至少没那么不知趣,会去干涉一位大爷的私事。既然已经打定主意去岛上,苏比立刻准备实现自己的计划。省事的办法倒也不少。  最舒服的莫过于在哪家豪华的餐馆里美美地吃上一顿,然后声明自己不名一钱,这就可以悄悄地、安安静静地交到警察手里。  其余的事,自有一位识相的推事来料理。苏比离开长凳,踱出广场,穿过百老汇路和五马路汇合处那处平坦的柏油路面。  他拐到百老汇路,在一家灯火辉煌的餐馆门前停了下来,每天晚上,这里汇集着葡萄、蚕丝与原生质的最佳制品⑥。苏比对自己西服背心最低一颗纽扣以上的部分很有信心。他刮过脸,他的上装还算过得去,他那条干干净净的活结领带是感恩节那天一位教会里的女士送给他的。    只要他能走到餐桌边不引人生疑,那就是胜券在握了。他露出桌面的上半身还不至于让侍者起怀疑。一只烤野鸭,苏比寻思,那就差不离——再来一瓶夏白立酒⑦然后是一份卡门贝干酪⑧,一小杯浓咖啡,再来一支雪茄烟。  一块钱一支的那种也就凑合了。总数既不会大得让饭店柜上发狠报复,这顿牙祭又能让他去冬宫的旅途上无牵无挂,心满意足。  可是苏比刚迈进饭店的门,侍者领班的眼光就落到他的旧裤子和破皮鞋上。  粗壮利落的手把他推了个转身,悄悄而迅速地把他打发到人行道上,那只险遭暗算的野鸭的不体面命运也从而得以扭转。苏比离开了百老汇路。看来靠打牙祭去那个日思夜想的岛是不成的了。要进地狱,还是想想别的办法。    在六马路拐角上有一家铺子,灯光通明,陈设别致,大玻璃橱窗很惹眼。苏比捡起块鹅卵石往大玻璃上砸去。人们从拐角上跑来,领头的是个巡警。苏比站定了不动,两手插在口袋里,对着铜纽扣直笑⑨。  “肇事的家伙在哪儿?”警察气急败坏地问。“你难道看不出我也许跟这事有点牵连吗?”苏比说,口气虽然带点嘲讽,却很友善,仿佛好运在等着他。  在警察的脑子里苏比连个旁证都算不上。  砸橱窗的人没有谁会留下来和法律的差役打交道。他们总是一溜烟似地跑。警察看见半条街外有个人跑着去赶搭车子。他抽出警棍,去追那个倒霉的人。苏比心里窝火极了,他拖着步子走了开去。两次了,都砸了锅。街对面有家不怎么起眼的饭馆。  它投合胃口大钱包小的吃客。  它那儿的盘盏和气氛都粗里粗气,它那儿的菜汤和餐巾都稀得透光。苏比挪动他那双暴露身份的皮鞋和泄露真相的裤子跨进饭馆时倒没遭到白眼。他在桌子旁坐下来,消受了一块牛排、一份煎饼、一份油炸糖圈,以及一份馅儿饼。  吃完后他向侍者坦白:他无缘结识钱大爷,钱大爷也与他素昧平生。  “手脚麻利些,去请个警察来,”苏比说,“别让大爷久等。”“用不着惊动警察老爷,”侍者说,嗓音油腻得像奶油蛋糕,眼睛红得像鸡尾酒里浸泡的樱桃,“喂,阿康!”两个侍者干净利落地把苏比往外一叉,正好让他左耳贴地摔在铁硬的人行道上。  他一节一节地撑了起来,像木匠在打开一把折尺,然后又掸去衣服上的尘土。  被捕仿佛只是一个绊色的梦。那个岛远在天边。两个门面之外一家药铺前就站着个警察,他光是笑了笑,顺着街走开去了。  苏比一直过了五个街口,才再次鼓起勇气去追求被捕。这一回机会好极了,他还满以为十拿九稳,万无一失呢。一个衣着简朴颇为讨人喜欢的年轻女子站在橱窗前,兴味十足地盯着陈列的剃须缸与墨水台。  而离店两码远,就有一位彪形大汉——警察,表情严峻地靠在救火龙头上。  苏比的计划是扮演一个下流的、讨厌的小流氓。他的对象文雅娴静,又有一位忠于职守的巡警近在咫尺,使他很有理由相信,警察那双可爱的手很快就会落到他身上,使他在岛上冬蛰的小安乐窝里吃喝不愁。苏比把教会女士送的活结领带拉挺,把缩进袖口的衬衫袖子拉出来,把帽子往后一推,歪得马上要掉下来,向那女子挨将过去。    他厚着面皮把小流氓该干的那一套恶心勾当一段段表演下去。苏比把眼光斜扫过去,只见那警察在盯住他。年轻女人挪动了几步,又专心致志地看起剃须缸来。苏比跟了过去,大胆地挨到她的身边,把帽子举了一举,说:“啊哈,我说,贝蒂丽亚!你不是说要到我院子里去玩儿吗?”警察还在盯着。    那受人轻薄的女子只消将手指一招,苏比就等于进安乐岛了。他想象中已经感到了巡捕房的舒适和温暖。年轻的女士转过脸来,伸出一只手,抓住苏比的袖子。“可不是吗,迈克,”她兴致勃勃地说,“不过你先得破费给我买杯猫尿。  要不是那巡警老盯着,我早就要跟你搭腔了。”那娘们像常春藤一样紧紧攀住苏比这棵橡树,苏比好不懊丧地在警察身边走了过去。  看来他的自由是命中注定的了。一拐弯,他甩掉女伴撒腿就走。  他一口气来到一个地方,一到晚上,最轻佻的灯光,最轻松的心灵,最轻率的盟誓,最轻快的歌剧,都在这里荟萃。身穿轻裘大氅的淑女绅士在寒冷的空气里兴高采烈地走动。苏比突然感到一阵恐惧,会不会有什么可怕的魔法镇住了他,使他永远也不会被捕呢?这个念头使他有点发慌,但是当他遇见一个警察大模大样在灯火通明的剧院门前巡逻时,他马上就捞起“扰乱治安”这根稻草来。    苏比在人行道上扯直他那破锣似的嗓子,像醉鬼那样乱嚷嚷。他又是跳,又是吼,又是骂,用尽了办法大吵大闹。警察让警棍打着旋,身子转过去背对苏比,向一个市民解释道:“这是个耶鲁的小伙子在庆祝胜利,他们跟哈德福学院赛球,请人家吃了鸭蛋。  够吵的,可是不碍事。我们有指示,让他们只管闹去。  ”苏比怏怏地停止了白费气力的吵闹。难道就没有一个警察来抓他了吗?在他的幻想中。那岛已成为可望不可即的阿卡狄亚⑩了。他扣好单薄的上衣以抵挡刺骨的寒风。  他看见雪茄烟店里一个衣冠楚楚的人对着摇曳的火头在点烟。那人进店时,将一把绸伞靠在门边。苏比跨进店门,拿起绸伞,慢吞吞地退了出去。  对火的人赶紧追出来。“我的伞。”他厉声说道。  “噢,是吗?”苏比冷笑说;在小偷小摸的罪名上又加上侮辱这一条。“好,那你干吗不叫警察?不错,是我拿的。你的伞!你怎么不叫巡警?那边拐角上就有一个。”伞主人放慢了脚步,苏比也放慢脚步。他有一种预感:他又一次背运了。  那警察好奇地瞅着这两个人。  “当然,”伞主人说,“嗯……是啊,你知道有时候会发生误会……我……要是这伞是你的我希望你别见怪……我是今天早上在一家饭店里捡的……要是你认出来这是你的,那么……我希望你别……”“当然是我的。  ”苏比恶狠狠地说。伞的前任主人退了下去。好警察急匆匆地跑去搀一位穿晚礼服的金发高个儿女士过马路,免得她被在两条街以外往这边驶来的电车撞着。  苏比往东走,穿过一条因为翻修而高低不平的马路。  他忿忿地把伞扔进一个坑。他嘟嘟哝哝咒骂起那些头戴钢盔,手拿警棍的家伙来。因为他想落入法网,而他们偏偏认为他是个永远不会犯错误的国王①。最后,苏比来到通往东区的一条马路上,这儿灯光暗了下来,嘈杂声传来也是隐隐约约的。  他顺着街往麦迪逊广场走去,因为即使他的家仅仅是公园里的一条长凳,他仍然有夜深知归的本能。  可是,在一个异常幽静的地段,苏比停住了脚步。这里有一座古老的教堂,建筑古雅,不很规整,是有山墙的那种房子。  柔和的灯光透过淡紫色花玻璃窗子映射出来,风琴师为了练熟星期天的赞美诗,在键盘上按过来按过去。动人的乐音飘进苏比的耳朵,吸引了他,把他胶着在螺旋形的铁栏杆上。  明月悬在中天,光辉、静穆;车辆与行人都很稀少;檐下的冻雀睡梦中啁啾了几声——这境界一时之间使人想起乡村教堂边上的墓地。  风琴师奏出的赞美诗使铁栏杆前的苏比入定了,因为当他在生活中有母爱、玫瑰、雄心、朋友以及洁白无瑕的思想与衣领时,赞美诗对他来说是很熟悉的。苏比这时敏感的心情和老教堂的潜移默化会合在一起,使他灵魂里突然起了奇妙的变化。    他猛然对他所落入的泥坑感到憎厌。那堕落的时光,低俗的欲望,心灰意懒,才能衰退,动机不良——这一切现在都构成了他的生活内容。一刹那间,新的意境醍醐灌顶似地激荡着他。一股强烈迅速的冲动激励着他去向坎坷的命运奋斗。  他要把自己拉出泥坑,他要重新做一个好样儿的人。他要征服那已经控制了他的罪恶。  时间还不晚,他还算年轻,他要重新振作当年的雄心壮志,坚定不移地把它实现。管风琴庄严而甜美的音调使他内心起了一场革命。  明天他要到熙熙攘攘的商业区去找事做。有个皮货进口商曾经让他去赶车。他明天就去找那商人,把这差使接下来。他要做个烜赫一时的人。他要——苏比觉得有一只手按在他胳膊上。  他霍地扭过头,只见是警察的一张胖脸。  “你在这儿干什么?”那警察问。“没干什么。”苏比回答。“那你跟我来。”警察说。第二天早上,警察局法庭上的推事宣判道:“布莱克威尔岛,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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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

耶稣带着门徒彼得远行,路上看到一块小小的马蹄铁,便让彼得捡起来,但彼得懒得弯腰,假装没听见。耶稣没说什么,自己捡起来马蹄铁,路过城镇时到铁匠铺换了三文钱,又用这钱买了18颗樱桃。两人继续前行,经过全是茫茫的荒野,耶稣知道彼得又渴又饿,就让藏于袖中的樱桃掉出一颗,彼得慌忙捡起来吃掉。耶稣边走边丢,彼得也就狼狈不堪地弯了18次腰。

耶稣笑了,对彼得说:“如果当初你弯一次腰,就不会在后来没完没了地弯腰了。小事不干,将来就会在更小的事情上操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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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滋很忙

一百元的旅程 “得知你家困难,寄钱一百略表寸心。”不行,不行,他一笔划掉,拧眉沉思片刻重新写道:“不要问钱从哪里来,治病要紧,别拖了。”不行,还是能看出来。他用笔敲一下头:怎么措辞才好呢? “已经下班了。”邮局的营业员催促。 “就好。”笔尖在汇款单附言栏划动着:“不要问钱从哪里来,把它用在最紧要的地方吧。好心人。” 走出邮局,他长长地吁了口气。到学校快一个月了,妈还病着么?唉,妈怎么就不听劝呢?不能怕花钱就不治病呀!爹竟帮妈说话,难道没看见妈病痛的样子么?以后会治,总是以后,以后是哪一天呢?他叹了口气。 来城里上学时,爹非要把最后的五十元钱再给他带上。那怎么行呢?我带得已经够多了。你说别人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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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寳牙妹

一百元的旅程 “得知你家困难,寄钱一百略表寸心。”不行,不行,他一笔划掉,拧眉沉思片刻重新写道:“不要问钱从哪里来,治病要紧,别拖了。”不行,还是能看出来。他用笔敲一下头:怎么措辞才好呢? “已经下班了。”邮局的营业员催促。 “就好。”笔尖在汇款单附言栏划动着:“不要问钱从哪里来,把它用在最紧要的地方吧。好心人。” 走出邮局,他长长地吁了口气。到学校快一个月了,妈还病着么?唉,妈怎么就不听劝呢?不能怕花钱就不治病呀!爹竟帮妈说话,难道没看见妈病痛的样子么?以后会治,总是以后,以后是哪一天呢?他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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