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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从门逢里看见了他的圆肚皮,看见了他蓝色的小凉鞋,看见了他凑过来的大眼睛,以及黑色的睫毛。

我最讨厌的就是大胡子男人。

因为我对他们下巴上那根根如同钢针的胡楂有阴影。

那还是小时候的光景,阴热潮湿的浙江小镇,整齐的灰色老建筑,以及从黑色的瓦楞上滴下来的雨水,在我的记忆中都是美好的。

除了那位被大家唤作阿土伯的中年男人。

他穿一件有点泛黄的白色背心,蓝色的大裤衩,脚踩一双绿色塑料拖鞋,搬一只马扎,坐在姥姥家门前那条巷子里摇蒲扇。

每每看见我,他就会一下子冲上来,抱住我用脸使劲地在我脸上蹭,他的胡子扎疼了我,仿佛还很得意,脸上笑得起了褶子。

这个时候,邵云朴就会冲过来了。

他就像一只小浣熊似的牢牢地抱住阿土伯的大腿,使自己的整个身体黏在上面,然后开口便咬,叫嚣着要阿土伯把哇哇大哭的我放下来。

阿土伯甩啊甩地甩不掉,于是只能把我放下来,专心对付邵云朴这块橡皮糖。

我连滚带爬地冲进院子里面,撅着屁股在门缝里偷看他们打架。阿土伯的个子虽然高,但他却不如邵云朴灵活。不出几个回合,邵云朴便从他身边逃开,躲了起来。

那一刻,阿土伯望着空空如也的巷子以及面前紧紧关闭的大门,眼中突然就有了泪光。他就那样茫然无措地四处搜寻几遍,在确定我不会出现在他面前了以后,才搬起马扎,孤独地走掉。

直到那个时候,邵云朴才会从某一个角落里溜出来,然后笑笑地拍响我们家的大门。

我从门逢里看见了他的圆肚皮,看见了他蓝色的小凉鞋,看见了他凑过来的大眼睛,以及黑色的睫毛。

邵云朴对我说:“出来吧莫秋,那个疯子已经被我打跑了。”

是的,邵云朴说得没错。

整个镇子上的人都知道阿土伯的神经不正常,但没人知道他为什么偏偏对我那么感兴趣。

我生来就住在姥姥家,跟她相依为命,已经整整七年了。

小时候我最喜欢问姥姥的问题就是——我为什么要叫你姥姥,而不是妈妈?

每当这时,姥姥就会笑笑地摸着我的头说:“因为你不是我生的啊?”

“那我是谁生的啊?”

姥姥顿一下:“你啊,你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后来,我和邵云朴手拉着手坐在他家那台十二寸的黑白电视机前看了《西游记》,因为那里面的孙悟空就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所以我还着实骄傲了很长一段时间。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其实我根本就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当然,也不是姥姥的女儿生的,因为她只有两个儿子。

2011-1-30 21:07 回复

雾散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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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二、邵云朴就像一棵树木似的,每到夏天,他便会疯狂地生长,个子越来越高,头发越来越长。

在我的印象中,邵云朴就像一棵树木似的,每到夏天,他便会疯狂地生长,个子越来越高,头发越来越长。

仅仅用了七年的时间,在上高中的那一年,他的个子已整整比我高出半个头来。

那时候,阿土伯已经不会经常来门前堵我了,他家里就他一个人,他精神又有问题,根本就不会照顾自己,所以还不到四十岁,身体就已经衰老了,下巴上曾经威猛无比的胡子也已经变得花白。

那时候,姥姥经常会做好了饭,让我帮忙给他送一份过去。

他家住在镇子边缘的破屋子里,院子里长满了野草,院子周围用木篱笆圈住。因为害怕他,我每次都把食物放在篱笆墙外面,然后拿起一块小石子敲击墙壁。

阿土伯听到响声,缓缓地从屋子里面走出来,他倒并不急着吃饭,而是坐在屋子前面的台阶上傻笑着看我。

他的眼神浑浊不堪,衣服皱巴巴的。

那一刻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胸口竟泛起一丝心疼。

“又来给阿土伯送饭啊?”

身后响起了邵云朴的声音,我回过头,看见他正跨在一辆单车上笑笑地看着我。

单车上挂着一个保温杯,看来,他也是来给阿土伯送饭的。

不知为何,虽然镇子上的小孩子无一例外地都讨厌阿土伯,但是大人们却都对他异常宽容,每当谈起他的时候,大家的眼神中甚至会流露出歉意。

邵云朴将车子靠在墙边,他拎着保温杯从我身边走过去,然后将保温杯放在我送的那些东西的旁边。

接着,他重新跨上单车,拍一拍车座示意我坐上去。

“莫秋,听说你要放弃上高中的机会了是吗?”

骑在车上的邵云朴问我说,声音异常轻柔,这一点都不像平日里的他。

我默默地点了一下头:“嗯。”

我心里比谁都明白,虽然姥姥对我一直都很好,但我毕竟跟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而且她的两个儿子的生活也并不是很富裕,除了自己家的孩子外,他们已经没有能力供我上学了,我不想再给他们填麻烦。

三分钟的沉默,邵云朴突然停下了车子,回过头来看着我时,我发现他的眼圈明显红了很多。

他的样子有些激动,声音有些哽咽,他就那样伸出双手,重重地握住我的肩膀对我说:“莫秋,其实你根本就没必要觉得欠他们的,是他们欠你的,是整个镇子上的人都欠你的,原本就是他们不对,为什么还要让你承担这样的后果……”

他的声音越来越大,所说的话明显已被正在不远处乘凉的邵妈妈尽收耳中。

只见她匆匆地朝着我们跑过来,然后跳着脚脱下一只鞋子来使劲地拍邵云朴的脑袋:“小朴,你胡说些什么呢,赶快跟我回家去。”

我从车子上跳下来,站在墙角看着他推车远去的背影,突然有些茫然。

我不明白他那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全镇子的人都欠我们家的呀?如果没有镇子上的这群人,如果没有姥姥,也许我这个从小就被人抛弃的孩子,早就在哪个不知名的山冈上变成一坯黄土了。

耳朵被妈妈拧在手里的邵云朴越走越远,在单车就要拐进第二个胡同的前一秒,他突然忍着疼痛,转过身来大声对我吼道:“我说的那些都是真的莫秋,你一定不能放弃自己的学业,这些都是你该得的。”

后来他又说了些什么,我已听不见了,因为邵妈妈已经使劲地将他推攘进了胡同。

三、要不,咱俩早恋吧?

我将想要退学的想法委婉地告诉姥姥的时候,她却显得异常生气,断然拒绝了我的要求。她甚至以死相逼,说如果我再这么固执,自己就不活了。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对这样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这般执著。那一刻,我甚至突然有些相信邵云朴对我说过的那些话了。

我就那样静静地坐在姥姥的身边,有好几次话到嘴边却又吞了回去。

虽然我满脑子都是疑问,但我不相信从小待我如同己出的姥姥会做过对不起我的事,我怕有些话一旦问出了口,就再也收不回去了。

2011-1-30 21:07 回复

雾散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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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我轻声答应了她的要求,我将脑袋贴在她的膝盖上含笑睡去。

对于我的改变主意,邵云朴表现得比任何一个人都高兴,开学的前一天,他还专门到我家里来,当着姥姥的面拍胸脯保证说一定会好好地照顾我。

接着,他转过身对着我调皮地眨了一下眼。

蓝白相间的破旧的中巴载着我们一同驶向远在三十公里以外的高中,我将脑袋贴在窗户上,看向雨后绿油油的稻田。

邵云朴异常兴奋,他不时地跟车上的其他乘客攀谈。

在被其他几个昏昏欲睡的乘客翻了几个白眼之后,他终于收了声。他用肩膀撞了一下我的肩膀,说:“莫秋,上了高中我们就是大孩子了呢,大孩子是不是要做些属于大孩子的事情啊?”

“嗯?”

我转过头来看向他,那时我的眼神里肯定充满了对于所谓“大孩子该做的事”的疑惑。

看我一脸的疑惑,他笑笑地凑上前来,将嘴巴靠近我的耳边说:“书上说没有早恋的人生是不圆满的人生,我的意思是说,要不,咱俩早恋吧?”

我用手狠狠地推他脑袋,推得他咚的一声撞在了靠背上。

邵云朴在整个镇子上是出了名的泼皮不要脸,从小就喜欢跟女生一起玩,好在他的成绩出类拔萃,所以才一俊遮百丑,镇子上的大人们对他的评价都还不错。

可是,这才刚刚离开镇子没多远,他就原形毕露了。

见我生气,他嘿嘿一笑,摸着后脑勺儿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

他说:“别生气嘛董莫秋,我知道我跟你的要求还相差甚远,但是请你放心,我会进步的。”

我瞪他一眼,突然想起了那天他对我说过的话,于是问他道:“云朴,你那天对我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啊,你为什么说全镇子上的人都欠我的?”

他微微一愣,旋即转过头去看着对面的车窗回答我说:“没有啊,我这么说过吗,肯定是你听错了吧。”

邵云朴在撒谎,他这人有个特点,每次说假话的时候都不敢看我的眼睛。

既然他不愿意说,我也懒得去管,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喜欢自寻烦恼的人。

道路两旁的电线杆一根接一根地飞驰而过,车子拐了一个弯驶上主路的时候,我看见姥姥还站在为我送行的路口迟迟不愿离去。

她微微弯着腰,靠在一棵大树旁边向着汽车的方向张望,那一刻,我突然就有些难过起来。

我觉得姥姥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疼爱自己的那个人,如今我却要听信别人的谗言怀疑她,这是很不应该的一件事情啊。

于是,我换了一种口气,异常严肃地告戒邵云朴,我说:“邵云朴,以后你再也不要说姥姥她们的坏话了,我知道你是因为担心我退学才编出的那种谎话,所以,我不怪你。”

邵云朴尴尬地笑一笑,举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好。”

其实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挺掩耳盗铃的,其实早在邵云朴之前,我也曾在其他乡亲们那里听说过一些关于我的流言,但是我不在乎。我想,就算我的生活曾经苦难无比,混乱不堪,那也都是已经过去的事情了。

现在的董莫秋已经长大,而且生活得很幸福,这,便已足够。

其实,我是在逃避。

我怕所有的一切都大白于天下之后,自己无法接受,无法继续平静地生活。

2011-1-30 21:07 回复

雾散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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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四、你们男孩子在一起的时候不吹牛皮,不意淫会死吗?

说实话,邵云朴这人长得不赖,平时也对我挺逆来顺受的,但是,有些时候他还是让人很恼火。

我不喜欢他在学校里面仿佛我跟他生下来就是一对,事事都能替我做主的做派。

特别是有一次,他居然在他们班一群男生面前自称是我的男朋友。

当时他正坐在食堂里面跟那几个贼眉鼠眼的男生吹牛皮,在我的印象中喜欢造谣生事的男孩子都长得挺龌龊的,长得稍微帅一点的都没这么无聊。

他们说话的时候恰巧被端着饭缸从背后经过的我全部听到,其实当时我也没怎么生气,但后来他自信满满地问其中一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信不信的时候,那男生居然很肯定地回答他说:“信,怎么不信呢,就董莫秋那样的春姑,你愿意做他的男朋友是她的福气。”他这么一说,我就顶不住了,把所有的怨气全都撒到了邵云朴这个罪魁祸首的身上。

我折了一个身,冲到他身后,举起手中的饭缸狠狠地就是一盖。

咚的一声闷响,再看时,底部已经凸出来一块,手指也被震得微微发麻。

其他几个男生见状早已经纷纷逃离现场,只有邵云朴缓缓地转过头来。

他的鼻孔流着血,可怜巴巴地问我说:“董莫秋,你干吗打我啊?”

我说:“你们男孩子在一起的时候不吹牛皮,不意淫会死吗?”

话一出口,我才发现原来有些时候我的声音居然可以那么大,原本喧闹无比的食堂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大家纷纷对我们投来好奇的目光。

对于自己的处境,邵云朴显然有些不知所措,最后他往袖子上蹭了蹭鼻血,然后拉起我的手一溜烟儿地跑掉了。

教学楼后的空地上,他异常幽怨地看着我:“莫秋,你下手怎么那么重啊,枉我小时候处处都护着你,你怎么这么恩将仇报啊?”

我的气还没有消,我将已报废的饭缸扔到一旁的草地上,正色告戒他说:“邵云朴,以后请你自重一些,你不要脸我还要呢。”

看我不依不饶,他的赖皮劲又上来了:“可是我怎么觉得有我这样的男朋友,是在给你长脸啊。”

一句话说得我哭笑不得,我恨不得一下子扑上去咬死他。

见我的脸色有些好转了,他忙又得寸进尺地补充道:“我知道你不喜欢那些传言,你知道制止传言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吗,那就是把它变成事实。”

看着他那副自以为是的样子,我终于忍不住对他大吼,我说:“邵云朴,你最好马上从我眼前消失,最好以后再也不要让我看见你,如果我再看见你,我便见一次打一次。”

我承认,我的骨子里并不讨厌邵云朴,但是不讨厌并不意味着我就喜欢他。很多时候,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是很微妙的,也许所谓的喜欢,缺少的就是那么一点点的转机,在此之前,你觉得多他不多少他不少,但是从此以后,非他不可。

若不是后来发生的那件事,我想,我也许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其实我一直都深深地喜欢着嘴上一直说着讨厌他的那个邵云朴。

五、他把对我的伤害,当成了疼爱我。

邵云朴直接闯过宿舍管理员的盘查,红着眼睛杀到宿舍来找我是在高二那一年的十月份。我记得清清楚楚的,他来找我的前一天晚上,整个浙江下了一场很大的暴雨。

在此之前,他曾几次找他们班的女同学给我带话说他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会乱吹牛,让我难堪了。

可是我一直都装作没有原谅他,我深知他的脾气,觉得像他这样的家伙,就应该长时间地与他冷战。要不,他依然不会幡然悔悟。

一开始,我还以为他是被我逼急了,所以才冒着被学校处分的危险冲进女生宿舍的,可是后来我才知道,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他气喘吁吁地站在我的面前,哽咽着对我说:“莫秋,快回家去吧,阿土伯没了。”

“没了”便是死的意思。

他说阿土伯不知道在哪里打听到了我在城里上学的事情,昨天晚上一个人偷偷地从村子里面跑了出来,要到学校来找我,因为大雨路滑的缘故,不小心跌进路边的池塘里面,淹死了。

我呆呆地看着眉头皱成一个川字的邵云朴,心里突然有些难过,许久才想起反驳他说:“为什么要来找我啊?我跟他又没有任何关系,难道小时候他用胡子扎我还没扎够吗?”

许久,邵云朴才将我拉到一边,轻声对我说:“都到这个时候了,我还是告诉你吧,阿土伯他其实是你的爸爸,这件事情全镇子的人几乎都知道,唯独瞒着的那个人就是你。”

“你胡说!”

我一下子甩开他的手,对于自己的身世我曾经作过成百上千个假设,但无论如何我也不会相信,那个胡子拉碴的讨厌鬼会是我爸爸。

邵云朴不再跟我争辩,他自顾自地说道:“其实阿土伯去世这件事情是你姥姥让我告诉你的,为的就是让你回家参加葬礼,她让我妈给我打了电话,让我来转告你。”

他说:“就算今天我不把实情告诉你,姥姥也一定会说的,因为作为阿土伯的亲生女儿,你始终是要为他戴孝的。”

“你不要说了!”

我大声地打断了他的话,一下子冲出了房门,出门的时候,我看见邵云朴紧紧地跟了上来。

我蹲在走廊上的墙角,拼命拉扯着自己的头发,眼泪一滴滴地掉在地上。

他上前一步,在我面前缓缓地蹲下身来,搂了搂我的脖子。

我听不见自己的心跳声,听不见他的心跳声,只听见窗外滴滴答答的雨声。

他说:“莫秋,我们回去吧,其实阿土伯一直都很疼你。”

如果他说的是对的,那么阿土伯这个可怜的男人,是在以什么样的方式疼爱自己的女儿呀?

他的脑袋有问题,浑身脏兮兮的,小时侯我和其他小朋友,每次见到他都会躲得远远的。

这种情况下,也许他只能选择一种让我惧怕的方法,靠近我。

他把对我的伤害,当成了疼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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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散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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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六、我想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到没人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任何人的一个地方。

阿土伯安静地躺在一口薄棺里面,他的眉目第一次舒展开来,胡子也已经被人剃干净。

我在邵云朴的陪同下,一步步如履针毡地走上前去。

姥姥说:“小秋,他是你爸。”

一句话尚未说完,奶奶便早已经泣不成声。

她说十多年前是自己糊涂,所以才酿成了现在的后果,她甚至想要跪下来请求我的原谅。

我站在人群当中,茫然无措地看着在场的所有人。

我把邵妈妈系到我袖子上的黑色袖标扯下来,重重地扔在地上,我抱着姥姥,央求她说:“姥姥,你告诉我这一切都不是真的,阿土伯不是我爸,好不好?”

我说:“你不是说我是从石缝里面蹦出来的吗,石缝里面蹦出来的人怎么会有爸爸呢?”

但是,任凭我如何乞求,姥姥却不说一个字。

整整十七年,阿土伯在我的印象中都是一个邋遢无比,神经兮兮的坏男人,如今他却一下子变成了我的爸爸,要我如何接受?于是,我一下子站起身来,快速冲出了灵堂。我沿着泥泞的道路一直跑一直跑,我想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到没人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任何人的一个地方。

邵云朴一直远远地跟着我,雨越下越大,浸透了他的头发,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漫成了汪洋。

我知道,他是被乡亲们委派来抓我回去“尽孝”的。

他伸手抹一下脸上的雨水,大声对我吼道:“莫秋,你跟我回去,他是你爸,你难道看不出来他一直都很关心你吗?”

“他才是你爸呢,你爸才是疯子!”

我开始胡搅蛮缠,他冲上前来拉我胳膊的时候,我突然发狠地咬了他的手。

结果啪的一声,他的巴掌就狠狠地甩在了我的脸上了:“你冷静点!”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邵云朴发那么大的火,他居然打我,而且打得那么用力。我捂着火辣辣的脸,站在原地傻傻地看着他,眼泪跟雨水汇聚在一起,瞬间便失却了所有的温度。

见我安静下来,邵云朴试探着背起我,转过身向着灵堂的方向走去。

他说:“莫秋,其实你应该理解阿土伯才对,我觉得他才是最可怜的人。”

是的,我承认阿土伯的命运是挺悲惨的,据说十多年前,他与我妈妈在上海相识,并且偷偷地生下了我。后来,他陪同我妈妈回浙江老家打算将事情告诉姥姥一家,结果却没想到一向注重门风门规的外公指派两位舅舅将妈妈关了起来,任凭阿土伯怎么乞求叫嚷都不让他们相见。

那时的我只有半岁,被外公从妈妈怀里抢下来扔到阿土伯的怀里的我,饿得嗷嗷直哭。

三天后,妈妈忍不住母女相离的煎熬,趁着两位舅舅熟睡的时候偷偷从窗户处爬了出来,打算与阿土伯私奔。结果却被镇子上的人发现,通报给了外公,接着两位舅舅带着全镇子的人将他们团团围住,对两个人拳脚相向。这也是邵云朴对我说全镇子的人都对不起我们家的缘故。

那一天,阿土伯被打断了一条腿,扔在路边,而他的面前就放着躺在襁褓里的我。

两天后,妈妈打破饭碗,割开了自己的手腕。

后来,阿土伯抱着奄奄一息的我,一瘸一拐地来找外公理论,气急败坏的舅舅用木棍狠狠地打了他的脑袋,他整整昏迷了三天,三天后当他在临时寄居的那间破房子里醒来时,身边已经没有了我。

他醒来后,就只知道傻笑了。

笑天,笑地,笑人间。

据说,那时是姥姥坚持要把我这个“孽种”抱回家里的,因为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外孙女活活饿死。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外公被气得大病一场,留下了病根,在我六岁那年他离开了人世。

一开始,姥姥总是让我远离阿土伯,后来阿土伯就每天到院子门前来呆呆地守着,并且每当姥姥家有重活,他都会争抢着帮忙。仿佛他知道自己的女儿生活在姥姥家,自己必须干些力所能及的活计来减轻他们的负担似的。

渐渐地姥姥对他的看法开始改变,整个镇子上的居民,也开始后悔当年自己对这个可怜的男人所做的事情。

我静静地趴在邵云朴的背上,脑海中浮现出小时候的一幕幕——那时的阿土伯每当看见我的时候总是笑,除此之外他还用青竹为我编织各种动物玩具,蟋蟀、蚂蚱、知了,不得不承认看似粗鲁肮脏的他的确有一双巧手。

邵云朴微微挺了挺身体,对我说:“莫秋,你恨你姥姥和舅舅吗?”

我轻轻地摇头。

他说:“没有了阿土伯,至少你还有我。”

他说:“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到大,我都觉得你像自己的一个亲人似的,每当看见别人欺负你,我就很生气。”

他说:“董莫秋,你说这是不是就代表着我很喜欢你?”

…………

2011-1-30 2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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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七、他的皮肤那么凉,原本属于他的温度正带着他一寸寸地离开这个人世。

我要离开那座小镇了。

因为那场葬礼不仅带走了阿土伯,而且还带走了疼爱我的所有人,带走了姥姥、大舅舅,以及笑容温暖的邵云朴。

镇子上的居民说那是报应,是轮回,欠下的,终究是要还的。

他们说当年就是我的大舅舅带人打残阿土伯的,跟随他一同作孽的那群人中就有邵云朴的父亲。

我想,这一生我将永远不会忘记阿土伯那常年失修的老房子的房顶因为大雨的缘故,而整个塌下来的情形。

其实姥姥本来打算在董家的老院子里设灵堂的,可是两个舅舅死活不肯,他们觉得阿土伯是个外姓,而且他们始终没把他当成是自己的亲人。

三声炮响,巨大的棺木被八个人抬起来的时候,浸足了雨水的房顶突然就劈头盖脸地塌下来了。

当时的邵云朴就站在我的身旁搀扶着我,听到响声,他猛地将我向前一推,然后整个人都被砖瓦埋了起来。

姥姥、大舅舅,还有另外两个抬棺人当场毙命。

而当我和邵妈妈拼命地将邵云朴从碎石之中刨出来的时候,他的整张脸已经变成了紫青色。

他就那样安静地躺在妈妈的怀里,对着我笑。

而那时的他已经不能说话了,因为每说一个字都会从口中涌出大量的鲜血。

我忘记了哭泣,忘记了呼喊,只伸出颤抖的双手轻轻地碰触着他的脸。

他的皮肤那么凉,原本属于他的温度正带着他一寸寸地离开这个人世。

直到邵妈妈撕心裂肺的哭声响起来的那一刻,我才如梦初醒,我用力地摇晃着邵云朴的肩膀,嗓子嘶哑到发不出一丝声响。

他的最后一句话甚至都还回荡在耳边,他说:“对不起莫秋,昨天我打了你,那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后悔的一件事。”

他的笑容如今还像花朵一样地凝聚在脸上,迟迟不愿散去,定格成了永远。

在被有经验的邻居猛拍了几下后背之后,我终于哇的一声哭出了声音。他们说,人在极度伤心的时候如果不哭出来,是很容易因背气而死的。

其实,我本想跟他们一起去死的。

直到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都很在乎邵云朴。

他曾说我们是亲人,看来,他的话没有错。

我终于不得不承认,那个看似讨厌聒噪的开朗男孩,早已在长达十数年的光阴中,像一颗种子似的,深埋进了我的心田。

而现在,仿佛才一眨眼,他们就已经远远地离开了我的身边,只留下一个再也不会晴朗起来的人世。

八、长长的路途,拥挤的汽车,我坐在最后一排的位子上,轻轻地闭上眼睛,幻想,你还在身边。

我固执地拒绝了二舅舅继续支持我上学的好意。

我知道,他的那些话只是客套话而已。

临走的那一天,全镇子上的人都来为我送行。

我很有礼貌地对每一个人微笑,却在转过身的那一刹那泪流满面。

我一个人坐在颠簸不定的中巴车上,漫无目的地游走,我拿出地图,在属于上海的那个地方用红笔画下一个圈。

据说,那里是阿土伯和妈妈相识的地方,有我再也记不起来的童年。

我蹲在某个小镇脏兮兮的中转站里吃一碗泡得半生不熟的方便面,我看见自己的眼泪掉进了面汤里面,起了一层浅浅的涟漪。

我终于知道人们为什么会用“孤独”这个词语来形容自己的旅途了,因为,坐在车上的你,心中始终绝望地知道,再也没有某个人等在前方的某一站。

长长的路途,拥挤的汽车,我坐在最后一排的位子上,轻轻地闭上眼睛,幻想,你还在身边。

原贴:关于中学生的2000字左右的小说

Viki.S

2000字?那也太少了吧。。这可不太清楚。长篇倒是有一些。

爱上花样美男文 / 易锦筝

黎漠漠为做好事不幸‘身亡’,粉没形象的摔死在马路牙子上面。

老天眷顾,竟然送她的灵魂去了传说中女尊男卑的世界。

她混的也不容易,才来这世上就被美男把头砸得鲜血淋淋,

头伤没养好呢,又中毒了,衰神附身啊!

好不容易地捡回小命一条,想去游个山玩下水,可是——

小侍郎怀孕了、某青楼的头牌为她生下儿子啦,还有死不要脸的杀上门来,非要她娶……

这些债都不是她欠的,可是她占着皇甫黎的身子就要为她还。

她还,她还,还,还,还……

还来还去,美男却是越来越多。

算了,好在园子够大,多少都住得下,哦呵呵贼笑~~

妖娆男妃忒倾城文 / 宫流夏

在一次意外中,这位来自S大,搞怪,高智商,却又历史学不懂的文字天才。穿越到了美男如云的女尊国,遇见了对她纠缠不休的妖娆皇后夙凌墨、绝色出尘的淑妃白棠宁、还有个什么都不肯忍让的贵妃白棠鸿、看似永远长不大的云昭王南宫逸、神秘莫测的国师锦瑟萧玉、还有众多众多的一窝子美妖男,个个都对她抛媚眼、争恩宠,天哪!这叫她南宫映绾可如何消受得起……

夙凌墨:“皇上,你最近对人家好冷淡,你是不是厌弃了人家,又看上了别的男人?人家好伤心……我…我不活了,我这就撞墙死给你看!”某男作撞头状。

南宫映绾撇了撇嘴:“你撞,你撞啊?看我干吗,没人拦你!”

某男嘻皮笑脸蹭到南宫映绾脚下:“人家……人家哪舍得皇上,皇上也舍不得我,是不?”

南宫映绾:“@#¥%……&*……”

白棠鸿:“啊!什么?皇上连臣妾的名字都忘了?亏人家还把自己的清白之身献给了皇上,呜呜……人家受不了这打击!要死了!要死了!”

被一双粉拳捶打得四处摇晃的南宫映绾吱唔道:“啊?什么时候的事,我有夺去你的清白?我怎么不记得了?”

原贴:一篇短篇古代小说,求一篇古代小说,2000字左右,急!!!!!!!!!

如鱼饮水

《杉杉来吃》但是不只2000字。。。但是它是短篇的。。。我觉得挺短的。。。希望你喜欢。。。

原贴:2000字左右的小说

呗了个呗儿

我有编辑的联系方式,你需要吗?可以把邮箱给我 我发送过去

原贴:短篇小说2000字左右的文章投稿

墨鱼汁

那是文章吧,一般小说每章4000字左右,2000字的小说很少见

原贴:2000字左右的小说

区区等闲

影子 很久很久以前,在寒冷的北方有一位博学的学者。他写过很多书,人们尊敬他,有不明白的事都去请教他,他也十分乐意帮助人们。 一次他应南方人民的请求南下去解决一个复杂的问题。那地方太热了,太阳像个大火球,烤得房屋和街道都要冒烟了。学者难以忍受酷热,只有在太阳落山后才能工作。 一天晚上,学者在窗前思索。他忽然发现自己的影子站在对面房间的阳台上,似乎要进对面的屋子,他清楚是烛光送影子去的。 他第一次清楚地面对自己的影子,有些惊奇。第二天,他发现自己的影子不见了,大为惊讶,左顾右盼,却怎么也没有找到。他心里纳闷: “难道影子昨晚留在那个房间没有出来?” 当天晚上,学者站在窗前向对面阳台望去,但是影子没有出现。学者不知怎么办才好,他想:没有影子,别人会议论的,认为我是个不正常的人。人们会误解我,疏远我。 学者焦急不安地等了几天,影子还是没有回来,草草解决了问题,他就回家了。人此闭门不出,埋头研究工作,几乎与社会隔绝了。人们很奇怪,都认为他遇上了什么难题,也就不再去打扰他。 一天,学者听到敲门声,开门一看,外面站了一个模样很像自己的人,他很疑惑,问那人: “你找谁?” “你不认识我了?” 学者仔细看了看,仍然摇摇头,说: “不认识。” “我是你的影子啊!”那人说。 学者睁大了眼睛,问: “你躲到什么地方去了?我怎么找也没找到你,怎么你会说话了?” 那人说: “我在南方时,走进你房子对面的房间里。” “那房间里有人吗?” “那里住了一位仙人,他用法术让我看到很多人们看不到的事情。很多事情的内幕我都知道了。这个世界有太多的罪恶,太多的假相,我比跟着你的时候清醒多了。” 学者问道: “这次回来你还走吗?” 那人说: “我看到了太多的内幕,太多的假相,我必须把一切公诸于世,让更多的人了解事情的真相。可是,我是影子,很多事情无法完成,我必须变成真人才能完成这一任务。” 学者问: “那你怎样才能变成一个真人呢?” 那人说: “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请你屈尊做我的影子。因为真正的人是不能没有影子的。” 学者说: “那怎么行!你是我的影子,怎么反要我做你的影子。” 影子苦苦哀求,说得情真意切入情入理,让学者不能不答应。 于是,影子成了学者,而学者反倒成了影子的影子。 影子成了学者之后,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不想伸张正义,戳穿内幕假相了。变成影子的学者对他说: “你得履行自己的职责,既然你知道那么多黑暗的事情,你就应该大胆地揭露出来。” 变成学者的影子却说: “我不能说实话,那样我会失去自己的地位和利益,我必须保持沉默,像一个真正的学者。” 变成影子的学者叹了口气,不再言语,似乎明白了什么。

原贴:求一篇小小说.大概2000字左右!

麦_白白_

你能加分吗? 我又3000多的玄幻开头,是原创。 算了 发了。一定采纳啊!第一章 不明飞行物

宇宙洪荒,无边无际,凝聚了天地灵气,永不息,永不止,产生了最神奇的生命。古往今来,无数先贤为了探索生命的奥秘做出了无数的牺牲,在人类刚刚了解生命的本质时,又有人发现了宇宙间最繁奥的物质:能量。能量就是力量,它是绝对的主宰者,现代战争的主要目的就是能量,因为能量不会凭空产生,所以它就成为了争夺的对象,又因为能量也不会消失,只会永不停息的转换。能量守恒定律似乎主宰了整个宇宙,能量不会凭空产生,没人了解最原始的能量从何而来,但是它确实主宰了我们的世界。虽然人类可以有效的利用能量,似乎也能破解能量的奥秘。但是穷究天人也难洞悉其间的奥妙。

在距离地球大约七十亿光年的一处虚缈的星空之中,突兀的划过一道银色的光芒,银色光芒是那么的耀眼,一种令人感到磅礴的气息由其中散发出来,古仆而大气。这是一个浑身全是银色的飞碟,这个飞碟正在以一种常人难以置信的速度飞行着。细观这架飞碟,它整体呈一个碟型,飞碟上端凸起一个银色的包,整体像一个草帽,与我们常听说的飞碟并没有什么太多的不同。唯一的不同就是这架飞碟的密度十分大,整体已经达到了中子级,局部更是达到了惊人的电子级。这已经超出了我们人类能涉及的范围。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天外来物,是我们常见的UFO,没错这就是飞碟。以它现在的高速,和它飞行的方向,预计两天后到达的地方竟然地球。

在飞碟的目的地地球,中国的国家安全局内,一片肃杀的气氛,一个外表精明能干的老者正在看一份文件,文件外表的信封印着联合国的骑封,老者对面站着的是一个精瘦的青年,青年站姿表明他是一个军人,还不是一个普通的军人。

“燕鹰,男,25岁,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野战军3营。”旁边的一个文秘介绍着。“王麻,男,25岁,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野战军3营。”文秘顿了一下:“两人都属于特种部队中的精英,参加这次行动会不会有点太鲁莽了。”老者旁边的一个人说道:“这次是联合国发起的一个军事演习,至于其中的猫腻,我想在座的各位都是明白人,其中必然会影响我们国家的国际影响力,这其中孰轻孰重都知道吧!至于为什么叫他们去,也是因为他们过硬的军事技能”老者说完微笑的看了看一旁笔直的站着的人。“那,燕鹰,王麻,你们有没有信心完成这次任务?”“保证完成任务。”燕鹰和王麻喊到。“嗯,有气势,祝你们成功”老者说完站起来和他们握了一下手。

这时,宇宙虚无缥缈的深处,那架飞碟出现了一个十分诡异的影像,一架有着浓重的科学气息的飞碟上竟然站着一个穿古装的青年,青年身披铠甲,面部有着几个纹身,身体周围隐隐能看到外放的真气,近乎实质华。那个青年的长发在太空中无风自动,冷酷的眼神冷冷的发出一道炙热的光芒,掩盖了飞碟的银色光芒,他望向一个比太阳还要大的星球,那个星球竟然无声的泯灭了,如同一场无声的绚烂的烟火,在寂寥空旷的宇宙深处绽放。同时,地球上被一股强大的粒子流袭击,网络连接出现了短暂的停顿,但是人们并没有觉查到异样,依旧忙碌着,继续着自己的平凡的生活。

燕鹰和王麻两人走出了国防部大楼,脸上是一种坚毅的表情。“燕大哥,你对这次的任务有没有信心?”王麻问道。“这次的任务在我们的人生中又算的了什么,既然国家给了你我生命,那么执行一次又一次的任务有算的了什么?”燕鹰答道。“呵呵,大哥你就会讲大道理,对了,这次任务你准备和大嫂说不?”“算了,免得她有担心。”燕鹰说完和王麻一起回家了。

遥远的宇宙中,那架飞碟上又发出了异变,青年身上发出了一道道符文,类似篆文,又像道家的鬼画符,总之是十分的繁奥,这些符文一个个的绕着青年,这是青年口中发出一声道和,在真空的太空中也荡起阵阵的涟漪,而后青年双手张开,以自己为中心画出了一个太极圆,太极圆不断的扩大,不停的转动,有消失在太空中,最后一道光芒射入了飞碟中。而那个青年做完这一切后,身影就渐渐的虚淡了,最后消失在太空中。

于此同时,在太空的遥远的边疆,一个巨大的星球上,一个古老的祭坛亮了一下,又回复了原本的样子。远处似乎有人察觉到了这个祭坛的异样,御空飞了过来,脸上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地球,中国,夜。燕鹰现在窗前,表情凝重,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一件外套披在了他肩膀上。“又有任务了吗?”一个端庄优雅的女人站在燕鹰的身后,为自己的丈夫加了一件衣服。“呵呵,哪有那么多的任务让我去完成啊!你丈夫又不是超人,不知疲倦的。”燕鹰强挤出一丝微笑对自己的妻子道。高雅的女人又怎么看不出自己的丈夫有心事,每次去执行任务都会心事重重,他似乎不适合当一个军人,每次任务前都优柔寡断,但他的妻子了解他,这是一种对生活的负责。“天色不早了,去睡觉吧。明天还要继续训练那帮新兵蛋子呢呢。”燕鹰搂住自己的妻子温柔的说到。语气的温柔让人根本无法相信他是一个军人。“嗯,一起睡吧!我还有工作呢。”女人温柔的回答道。

床上,燕鹰轻轻的搂着自己的妻子。十分珍惜这份美好的时光。每次的任务都有人牺牲,他看着自己的队友一个个的死去,看到他们的妻儿失去了丈夫和爸爸,他们的父母,没人养老送终,心里都十分的难受,或许只有经历经历过的,才知道幸福的来之不易。燕鹰和他的妻子两人就这样抱着,就这样燕鹰逐渐的进入了梦乡,嘴角还带着浅浅的微笑。那是对生活的憧憬。

第二天早晨,燕鹰起来后,妻子奚琴已经在准备早餐了,看着妻子忙碌的身影,燕鹰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起来了?”奚琴问道。“昨天晚上睡的好吗?”“嗯,睡的挺好的,现在我是浑身都是劲。”“那你先去洗漱一下,早餐马上就好。”奚琴像往常一样说道。燕鹰无奈的笑笑,自己的这个老婆一直把自己当成一个小孩。燕鹰也打趣道:“大美女,快点啊!你相公饿死了。”奚琴的手顿了顿,知道这是丈夫强装成开心只是不想自己担心他。想到这里奚琴的眼圈红了,又忙用手擦干。她明白自己不能让自己的丈夫在任务之余还要担心自己,自己要配合。在两个人的默契配合下早餐很愉快的吃完了。奚琴开始为燕鹰准备衣服,因为燕鹰是一个军人,所以他很少有机会回家,这也就造成了偌大的一间房子就奚琴一个人住的局面。“给,这是你需要的衣服。” 奚琴说道,顺手把衣服递给燕鹰。燕鹰转身准备去拿,目光看到妻子手里拿着的衣服便呆住了。一套叠放整齐的特种作战服安静的躺在妻子手中。燕鹰的鼻子一酸,转身深吸一口气,回过头来盯着这个从结婚那天自己就没有好好陪着她过一天好日子的女人。心中纵然有再多的愧疚也难以表达。看着眼前娇小的人儿,燕鹰这个七尺男儿也露出来一群丝温柔,伸出手,捧着妻子的脸庞,一个微凉的嘴唇印了上去。

燕鹰走后奚琴依然站在哪儿,脸上的泪珠分不清楚是自己的还是心上人的,总之这个眼泪它不苦。

原贴:谁帮我编个小说开头。。2000字左右。。。什么类型都行

玛丽莲二木

哈?这个都要写读后感?现在的工作太古怪点了吧?

你的问题实在有点乱,我不知道你说的是.网络作家远征士兵所著的还是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或是历史上的抗美援朝战争?

好吧,我也来说几句,虽然谈不上2千字,但是我希望可以给你思路。

首先,必须要说出打抗美援朝战争的意义(保家卫国云云)由此引申出对同事的互帮互助;然后,该说说打抗美援朝战争的困苦(无论是哪部决战朝鲜小说还是哪些史实,甚至是游戏《决战朝鲜》,都脱离不了这个现实)最好加点敌我双方的装备对比(一定要简略!不然其他人听了不是呆若木鸡就是打瞌睡!)由此可以推出我们的工作一定要学会艰苦奋斗云云,在加点公司示例,900~1300都有了吧~

我才初中,没多大写作本事,这些可以参考,或者再结合其他的回答都可以。

原贴:求 决战朝鲜 读后感 强调工作决心 2000字左右。

静夜思

道连·格雷的画像:作者:(英)王尔德。类型:爱情。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这本书是受椭圆型画像和爱伦·坡的另一部短篇小说影响写成的。道连是一位英俊的贵族青年,他爱上了一位莎士比亚戏剧演员茜蓓尔。并与之订婚,茜蓓尔的弟弟詹姆斯厌恶贵族阶层,因为茜蓓尔姐弟就是某贵族的私生子,因为母亲的出身原因没有名分。詹姆斯很快就要远航出海当水手,临行前他说如果那个贵族辜负了茜蓓尔,他一定要把他碎尸万段。

道连原本是一个心地善良的青年,然而他的一生却因为一幅画发生了彻底地改变。他的画家好友为他画了一幅肖像,画中的他那么纯洁,道连不禁嫉妒,因为画像可以永远都不发生改变,而人的青春却是如此的短暂,当他年老了以后,看着这幅画,一定会悲从中来。所以他当时许了一个日后让他后悔终生的愿望:让画像去承受岁月的沧桑,自己永葆青春。

茜蓓尔因为怀着对道连的爱情,所以戏剧演得一塌糊涂。道连愤怒地责怪她,并不顾她的哀求而离开。之后道连觉得也没有什么,自己想要去挽回,可是一切都已经太晚了,茜蓓尔以为道连再也不会爱自己了,在绝望当中自杀了。

在得知了这个事实之后,道连很后悔。可是无意当中,他发现了自己的肖像上的一抹冷酷。这使道连惊讶不已,他从没有想过自己的愿望会成为真的,不管自己做过什么,人们都不会在他的外表上找到印记。因为这个原因,道连的良心沦丧了,变得和他的朋友亨利一样,无恶不作,寻欢作乐,找一些平民的姑娘,凭借着自己的相貌玩弄之后再抛弃,而这些女子的命运,自然很悲惨。

不知不觉时间过了十八年。道连和十八年前一样,还是那么的年轻英俊,而亨利已经变成一个半糟老头子了。道连有一个神秘的癖好,就是在自己每次作恶之后,看那幅画像一次次的变得苍老邪恶,而自己还是那么年轻有活力,他以此为乐。他不允许任何人看那幅画像,所以人们都不知道这幅画像的秘密。

有一天,道连被一个他以前抛弃的女子缠住,这个女人也是被道连抛弃后当了妓女的。无意中,一个男人在听到了这个女人叫道连“迷人王子”之后,震惊不已。这个男人就是茜蓓尔的弟弟詹姆斯,十八年来,他一直在找寻害死姐姐的凶手,然而他却并不知道那个贵族的姓名,只知道他的姐姐管她的恋人叫“迷人王子”。

詹姆斯追上了道连,威胁要把他杀死。道连拼命否认,最后,道连说,“到灯光下,看看我的脸!”因为道连的相貌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詹姆斯认为他不可能是十八年前的那个人,道连得以死里逃生。不过詹姆斯在随后与女人的交谈中才得知,道连十八年前就已经是“迷人王子”了。

随后,那个肖像的作者回过来看望道连,因为道连名声很坏,这位画家不相信。一个深夜,画家孤身来到了道连的家中,道连告诉他那幅画的秘密。画家痛心不已,他不敢相信自己的心血之作被道连毁成了这个样子,他认为是道连毁了这幅画,道连说,你错了,是这幅画毁了我。之后,道连开始痛恨这一切,亲手杀死了这个画家。

为了毁尸灭迹,道连拿自己手中的把柄去威胁化学爱好者坎贝尔。坎贝尔被迫消灭了画家的尸体,没有人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人们都在猜测这位画家到底去了哪里。不管怎样,道连是安全了。

道连去别的地方度假,途中发现詹姆斯一直在暗中跟踪。道连不得不提心吊胆,唯恐自己死于非命。不过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在一次打猎的过程中,詹姆斯意外被打死,再也没有人来向道连索命了。

道连改过向善了,这一次他没有碰那个爱上他的小姑娘。可是,当他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发现那幅画像却没有丝毫的改变,无论他做什么,都无法弥补过去所做的一切了。道连想毁掉这幅画像,因为那是他的罪证。不过最终的结局却是,画像完好无损,道连将自己误杀了。

当人们发现道连的尸体的时候,没有人相信这个面目苍老可憎的人会是前一天那个永葆青春的青年,但是画像,恢复了最初的模样。

也许,只有道连死亡才可以赎罪,才能让画像回复纯洁的面目。

一开始,作者就说,“青春,除了它世上的一切都没有价值!”正是因为道连也认同这个观点,才把青春看得那么重,毁掉了许多人的青春,也让自己的青春过的毫无意义。时光不可能倒流,正是因为青春易逝,我们才会珍惜。除了把生命用在谈情说爱之外,我们还可以有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去付出。看了那么多书,凡是把爱情看得高于一切的人,往往都很脆弱。像茜蓓尔可以不死,那样道连也许不会有这样一个悲惨的结局,尽管这个结局是道连罪有应得。

青春,确实很宝贵,但是不是只有这一样,为了永葆青春,道连却失去了一生的幸福。

原贴:求一篇2000字左右的名著读后感,急!!!

flea_xian

呐喊nàhǎn (1)[whoop;cry out;shout loudly] 大声呼喊;尤指士兵在战斗或追击时大声叫喊助威。 (2)一般指呼唤正义 [编辑本段]绘画《呐喊》 《呐喊》(挪威语:Skrik),或译称《尖叫》,是挪威画家爱德华·蒙克1893年的作品。这幅画是表现主义绘画著名的作品。 呐喊 有人认为该作品反映了现代人被存在主义的焦虑侵扰的意境。红色的背景源于1883年印尼喀拉喀托火山爆发,火山灰把天空染红了。画中的地点是从厄克贝里山上俯视的奥斯陆峡湾。 本作品共有四个版本,分别是藏于奥斯陆蒙克博物馆的版本 (蛋彩画、纸本,83.5 x 66 cm)、藏于国家画廊的版本 (蛋彩画、油画、粉彩、纸本,91 x 73.5 cm)、藏于蒙克博物馆的另一个版本,和彼得·奥尔森的收藏版本。1895年画家把作品制成平面印刷以大量复制。自1994年起,其中两个版本先后被盗去,幸好皆失而复得。 [编辑本段]鲁迅小说集《呐喊》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这部小说集于1923年8月由北京新潮出版社出版,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出版后得到很大回响。 在《呐喊》序中,鲁迅谈到他弃医从文的经过和目的。他于1898年到南京江南水师学堂肄业,第二年改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的矿务铁路学堂,1902年毕业后即由清政府派赴日本留学,1904年进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1906年中止学医,回东京准备从事文艺运动。是一次课堂上看画片的经历使他弃医从文的。他回忆道:‘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 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他’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着,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 鲁迅又谈到他把《狂人日记》等小说投稿到《新青年》的经过。他曾问办《新青年》的朋友:“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那人答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于是他便写了《狂人日记》,此后还陆续推出了另外十余篇。鲁迅是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叫醒‘铁屋’中的人,使国人得救。谈到《呐喊》的名称,他说:“在我自己,本以为现在是已经并非一个切迫而不能已于言的人了,但或者也还未能忘怀于当日自己的寂寞的悲哀罢,所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至于我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顾及的;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上一个花环,在《明天》里也不叙单四嫂子竟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因为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至于自己,却也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轻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 鲁迅的小说是中国现代白话小说的奠基之作和经典之作,它以无穷的魅力,风行了大半个世纪,至今不衰。这三部小说集就是我们大家熟悉的《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其《呐喊》中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不仅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 《呐喊》收入了鲁迅先生1918-1922年所作的15部小说。后来作者抽出去一部历史小说不周山(后更名为《补天》),遂成现在的14部。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社会被压迫者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以下介绍《呐喊》的内容。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篇目介绍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发表于1918年5月的《新青年》,作者首次采用了鲁迅这一笔名。本篇塑了一个反封建战士——“狂人”的形象。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人民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本篇以鲜明的反封建思想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在思想界,文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从而为整个中国新文学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篇在艺术手法上的特色,在新文化运动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而且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狂人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人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明天》是鲁迅着力反映妇女悲惨命运的小说之一。作品通过寡妇单四嫂痛失独子的描写,令人震悚地展示了一幅中国妇女孤立无助的图景,同时抨击了黑暗社会吃人的本质和没落社会中人们的无情和冷漠。作者冷峻的写作风格显示出他对黑暗社会的愤恨。精炼而写实的艺术显示了作者写作手法的纯熟。洗练而朴实的笔精彩的勾勒了一幅小镇风俗画,而人物的刻画与对话的描写,更难有一字更改,实在是精品中的精品。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全文仅一千字左右,作品描写的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认识是很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本篇的写作特点,一是运用对比手法,将车夫和“我”对于同一件事的不同态度进行对照,显露出“我”自私自利的渺小,映射出车夫的光明磊落,敢做敢当,关心别人的高大形象。这种对比的妙处在于以间接而含蓄的笔墨突出劳动者的朴实无私。在表现形式上,本篇好似一篇速写画,又近于当代的“小小说”,短小精悍,清新可人而意味深长;情节真实可信,成为现代小说中传颂最广的名篇之一。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于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于匠心。特色之二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小说的语言也极精炼简洁。作者刻画的酒店掌柜,小伙计,短衣裳帮顾客,孩子们,众多人物都是以简练几笔勾画出来,惟妙惟肖。孔乙己结结吧吧地为自己靠不住的清白辩解时,那一句自欺欺人的“窃书不能算偷”,将旧时代知识分子自命清高而又迂腐不堪的形象毕现无余,令人叹服! 《药》是以1907年民主革命英雄秋瑾起义为背景,经过艺术加工和典型创造而写成的。小说描写了革命者流血牺牲而不被理解,他们的鲜血反被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发人深省的剖析了这一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历史原因。本篇独具匠心的采用了双线结构。一条线索写华老栓为儿子治病;华老栓买人血馒头,华小栓吃人血馒头,华大妈上坟;一条线索写夏瑜的革命活动和牺牲。两个悲剧交织起来,形成了一幅悲壮的图景。作者精细的构思,突出体现在采用特殊的反射和暗示的写作手法。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强烈深远的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篇其实只是写一个革命者牺牲事件的反面,通过一群不觉悟的人的印象及其反映,来反射出革命者的惨烈。夏瑜被杀没有明写,而是从围观人的动作描写中暗示出来;其被杀地点也分明点出为古轩亭口,这正是秋瑾被害的绍兴古轩亭口的暗示提供;其视死如归的精神是通过牢卒和听客们愚妄的反应反射出来的;其坟上的花圈则暗示:他们的同志们仍在坚持斗争。小说末尾以坟头比喻阔人祝寿的馒头,其中的暗示意味就更加深远令人警醒了。小说的全篇笼罩着浓重阴冷的气氛,也是作者为突出人物和主题而成功营造出来的,便吃人血的故事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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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小yi

读悲惨世界有感:

大概上中学时就听说过世界名著《悲惨世界》,可是许多年来一直都没读过,主要原因是我不喜欢读外国小说,里面的描写、叙述和议论太啰嗦,让人生厌,简直不像小说。

而这次促使我看这部名著的,是三十多年来耳闻目睹的许多人和事。

这部名著向我们比较全面地展示了100多年前法国底层人民悲惨的生活画卷,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主人公冉阿让是一个勤劳而穷苦的老实人,因不忍外甥和外甥女挨饿偷了一块面包,居然被判5年刑;狱中因担心寡姐一家生活无着而多次越狱,被加刑至19年。

长期的牢狱迫害使他产生了报复社会的思想。出狱后就偷了好心留他宿的米里哀主教的银器,还强占了一个小孩子的钱。而主教不仅没告发他,反而又送他一对银烛台,还劝他以德报怨,广济厚施。

在主教的教诲下,冉阿让被残害多年的善心萌发,脱胎换骨。流浪到一个城市后,由于他对一项技术的革新,发了大财,建了工厂。

发财后,一心一意周济穷人,受到广泛好评,被提拔为市长。一个可怜的小女孩珂赛特的母亲芳汀,因为失去工作,养不起孩子,被迫做了妓女,也受到了冉阿让无私的救助。然而好景不长,他偷盗主教银器和强占小孩子钱的事终于案发,又一次被捕入狱。当然结果就是,被他周济的穷人又开始过起了悲惨的日子。

本书的作者雨果认为,这是可恶的法律造成的。

他在本书的序言里说:“只要因法律和习俗所造成的社会压迫还存在一天;”雨果认为,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是法律和习俗的压迫,即使是正义的法律和正义的执法者,也是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

雨果在书中试图告诉我们,如果不因一点盗窃行为逮捕大慈善家冉阿让市长,这个社会就是另一个样子;正义的法律在维护少数人利益的同时,却制造了更大的悲惨。这样的认识我们不能不说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们也不能不说,这是作者在认识上的局限。

雨果是一个追求自由,赞美革命的人,他还认为,没有自由平等也是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他有点浪漫主义的幻想,他乐观地认为,如果社会给人以自由平等,再加上慈善,那么这个社会就将非常美好,不再悲惨。我们还得说,这也是作者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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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装舞步的精灵

2000字其实按照惯例算小小说。一般5000字左右算短篇。

原贴:2000字左右的小说算是小小说还是短篇小说?

一个人去旅行

就给个概要吧,楼主,还是自己动笔吧,能锻炼人啊

目前影响中美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有台湾问题(含对台军售及与台湾关系法)、美国对华“人权”指责问题、美国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 人民币汇率问题、中美贸易逆差问题、美对华贸易壁垒(反倾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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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1101

读《格列佛游记》有感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常常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在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常常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在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读《朝花夕拾》随感 学期结束学校要求写一篇读书笔记,思来想去,本期读了哪些书,终于想起前时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最近又听了几期关于鲁迅的讲座,随思随感,胡乱写此一篇,应景交差而已。 作者写作《朝花夕拾》经历了9个月之多,环境也不同:前两篇写于北京寓所的东壁下,中三篇是流离中所作,后五篇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的楼上;这是1926年“三.一八”惨案后,鲁迅被通缉离开北京南下厦门广州,中国社会处于北方军阀混战南方革命兴起又转入低潮时,陆续所作。作者虽已对中国社会现状有深刻认识,但现实很不乐观,他只能“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目前是那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他认为:“一个人做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他觉得“就是一段树,只要浸在水中,枝叶便青葱得可爱。看看绿叶,编编旧稿,总算也在做一点事。做着这等事,真是虽生之日,犹死之年。” 读了这些, 追问: 能分下段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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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要行走

郭敬明夏末未至简介:香樟与香樟的故事,什么样?在一抬头一低头的罅隙里有人低声说了话。于是一切就变得很微妙。眼神有了温度手心有了潮湿。那些天空里匆忙盛开的夏天,阳光有了最繁盛的拔节。她从他身边匆忙地跑过,于是浮草开出了伶仃的花;他在她背后安静地等候,于是落日关上了沉重的门;他和他在四季里变得越来越沉默,过去的黄昏以及未曾来临的清晨。她和她在夏天里走得越来越缓慢,拉过的双手牵了没有拉过的双手。有些旋律其实从来没被歌唱过,有些火把从来没被点燃过。可是世界有了声响有了光。于是时间变得沉重而渺小,暴风雪轻易破了薄薄的门。那个城市从来不曾衰老,它站在回忆里面站成了学校黄昏时无人留下的寂寞与孤独。香樟首尾相连地覆盖了城市所有的苍穹。阴影里有迟来十年的告白。哎呀呀,我在唱歌,你听到么?啊啊啊,谁在唱歌,我听到了。这是1998年夏天。7月9日。晴。没有云。一朵也没有。吴子尤谁的青春比我狂:在青春年少的时候,在有着美好而不自觉的身体的时候,生命就会充斥着嘈杂的茫然和自怜的情绪。北京少年吴子尤,被查出患上“纵隔非精原生殖细胞肿瘤”这种罕见的癌症后,坦然地享受着上天赐予他的病床生活,并自得其乐。他如是调侃自己一年来的治病过程:“一次大手术,两次胸穿,三次骨穿,四次化疗,五次转院,六次病危,七次吐血,八个月头顶空空,九死一生,十分快活!”这位出过书,被李敖探访过,上过《艺术人生》和《鲁豫有约》的倜傥少年,认为自己是有病痛而不是病童,爱生命才是圣明,会痛哭不会痛苦,是癌症而不是挨整,是子尤也很自由。满怀着世路无忌的大胆与潇洒。在这本书里,名叫子尤的16岁少年写到:这一年,有两个词汇布满我思绪的每个角落,即疾病与女生。疾病代表着苦难,女生预示着希望。身在病房我与疾病为伴,享受不尽;和女生一起,则初尝思念滋味。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段在医院躺着的日子。独自一个人在病床上,我可以阅读自己的心灵。我学会了夸自己、欣赏自己。我有无数的打算,我拥有无数的爱,我爱着无数的人,我还有无数的路要走。吴子尤和他的故事,带给我们另一种生命的角度,那就是--世上原来从没有不幸。《谁的青春有我狂》--吴子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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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aphin

兰花

我不知道世上的兰花究竟有多少种,也不知兰花的开放有没有一个循环的周期,但我知道自己窗前的这盆兰花就要开了。

有人说,兰花是位谦谦君子,但是君子就有这样的风度吗?有人说,那是一位美丽的少女,但是哪位女子又有如此的涵养和气质呢?

在这样的一个春天的黄昏,我走进了阳光的视线,等待触摸它即将绽放的笑靥。

两年来,它只开过一次。也许是我侍候得不周,也许是她始终怀着自己的心事,而这一点我们将永远无从知晓。我想与它静处,思绪因此而起,并飘得幽远。

也是这样的黄昏,它的花苞从分开的叶片间试探地伸出来,仿佛一枝饱醮绿墨的笔,又极象溺水者求救的那只手臂。在我的疑惑中,它慢慢地睁开了眼睛,打量这个世界。我也不停地端详着它,似乎仍有些不相信它可以如此迅速地张开生命抱住这生长的春天。

一个星期后,又从另两瓣叶子间钻出一花苞,接下来也很快地张开了它的翅膀于我的心中飞翔。暮色中,这两朵花静静地相互依偎,象一对恋人,也象一对恩爱的夫妻。

十年前,我的朋友向我讲述了他的爱情故事,没有更多惊心动魄的情节,但彼此悉心的关怀和鼓励使他们的中学生活充满了生气,经过了高中生活的磨砺,那一年,他和欣都没有考上大学,他劝欣复读一年,但是欣坚持参加工作,供他复读。第二年他在欣的支持下考上大连的一所大学,他对我说他家也养了一盆兰花,兰花的每一次开放,都会给他勇气,他坚信他们的爱情会经得起风雨,于是托我他们的爱情写一篇小说。出于感动我答应了下来,但是自己总觉得别人的故事很难写,又怕自己辜负了朋友对自己的信任,因而迟迟不敢动笔。也许每个人的心境不需要任何的加工,但是语言却显得那么地贫乏,只有一种真诚,可以让人读懂,并能让人感受他们的爱情在阳春里变成流淌的一眼温泉,让所有的有情人感动。我没有忘记自己的承诺,经过十年的努力,自己终于为他写下了一篇心吻,虽然只有四、五千字,但是这也算是我可以送给他们的唯一的婚庆礼物,封面上是我家屋里这盆盛开的兰花,也许他能够体会我的用意。如今,他们的女儿已经七岁了,我想他们家的兰花也一定还开着。

开放的兰花向我们展示一种向上的力量,同时它也诏示着我们,美好的事物会在极其炫丽中跌入终点,以极普通的姿势向这个春天谢幕,但宁静中微黄的叶子会凝聚一种深刻,一种感动,那是一种开放后的沉思和精致,足可以让我们一生受用。

爱兰花,便应该终其一生。

阳台上的兰花开了。

在所有的花中,我最喜欢的是百合,莲花和兰花。百合纯净淡雅美丽,莲花有一种自在的庄严和出淤泥而不染的清丽,而兰花那悠悠的香气则是一份宁静和清雅。对于四季的鲜花,我不是很敏感,确切的说是根本不清楚什么季节开什么花,什么时候又该播种什么样的种子。

记得很久前我家也有好几盆兰花的,可因我这个不是种花人的疏忽而相继萎谢了。惋惜之余,也不敢再去尝试种植,只抱着观赏的心情留连。

当阳台上这盆唯一的硕果开始散发幽幽清香绽放朵朵清兰时,我还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兰叶中傲然吐露的尊贵美丽让我在一瞬间回过神,小心翼翼地端起来放到书桌上。打开音乐,倒杯红酒,静静地坐在书桌前品味,品味兰花的气质品味兰花的芬芳。

兰花幽幽,音乐悠悠。温馨润心,柔软似锦。

绵绵的清香中,有雨滴滚在花瓣,圣洁晶莹。暗夜里苍凉的歌声拨动着沉默的弦。送花人呢?送花人是不是已经遗忘?

遗忘倒不可能。只是不再想起,慢慢尘封在角落,堆上了厚厚尘埃,也没有闲暇去揭开这层记忆的纱。清清兰香中,却由不得不让我想起了送花人。

记的一年前去看望一位朋友,被他茶几上那盆兰花迷住了。

“是兰花呀,真好看。”

“喜欢吗?喜欢就送给你了。”

我睁大眼睛,疑惑地不信似的:“你说什么?送给我了?”

“真的,拿回去好好养护,来年就会开花的。”

我看看朋友,再看看兰花,终是抵不过喜爱兰花的心,捧起来开心地端回家。当然,在心里告诉自己,可千万不能再枯了,来年一定要让它开出花来。

如今,花开了。送花人却似乎遥远不及了。这个城市说小也小,说大也大,两个相识的人却是没再相遇,哪怕只是在某个街角也没有不经意的交错。涟涟的歌声中,让我看到月光在音乐中摇曳,沉睡的记忆在夜色中苏醒。明日,该给送花人道一声花开了吧?

想起年少时,也曾跟着家人到山上去采兰。那时的兰花没有现在的气势和市场,也没有什么兰花协会和炒兰的概念。而我向来是个笨手笨脚的人,站在山腰,说什么也不敢往深山里走,看着窄窄的山路两腿就不由自主发抖。家人告诉我好的兰花都是长在深山,空谷幽兰,越是偏僻越是危险的地方,兰花也越珍贵。

每次看着家人往深山里走,我孤零零地坐在山腰,心就慌的跳个不停。一边企盼能采到珍兰,一边企盼快点回来出现在我面前。那时候的时间似乎过的特别漫长特别紧张,当看到家人手上拿着几株兰擦着满脸的汗钻出树林,提在嗓子眼的心也如释重负回归原位。

如今,到山上采兰花的人越来越多,山上也很难再找到珍贵的兰花。兰花的珍贵,兰花生长的环境,真的很象红尘中的生命过客,越是恶劣的环境越是艰难的磨励才越能创造出生命中的奇迹,不是有句话说:不经过严寒,哪有梅花飘香吗?

其实世上的万事万物都是相对的,生命中最美好的事物,就如同深山中的野兰花,往往开在危谷幽崖。但是,从来不会有采兰人因为危谷而失去寻找兰花的勇气和坚持。

幽幽兰花中,让我再回到心的纯净任思绪飘摇。

兰花赞散文

我是一个不怎么喜欢花卉的人,总是认为它们大多过于艳丽、张扬。也许是性格的使然,在诸多花卉中,喜爱的花也是寥寥无几,一直特别钟爱出污而不染的荷花,淡然绽放的文竹,坚贞自守、隐逸淡泊的梅花与默默飘香、默默凋零的幽兰。我喜欢她们不只是喜欢她们的香气而是喜欢她们的品质:喜欢莲花的洁身自好、不同流合污的高尚品德;喜欢文竹的生挺凌云节,宁折身不屈的傲然气节;喜欢梅花不畏权势、刚正不阿、沁人心扉、暗香独来、无惧恶世伤害、独报正义春来到的铮铮铁骨;更喜欢兰生幽谷不以无人而不芳,不以出身荒岭而自卑,不因清寒而萎琐,甘与平淡做伴,不和庸俗为伍的高贵品质。

百花之中,兰花与梅花一样与君子结缘很深。兰花虽然不居“四君子”之首,但她以其气质高贵、形态典雅且香气清新持久而被誉为“花中君子”。兰花的简约品性和高贵气质以宁静致远、孤独清高;不求闻达,抱芳守节的品格大受天下古今文人墨客的喜爱。古有苏辙的“谷深不见兰生处,追逐微风偶得之”。苏东坡的“时闻风露香,蓬艾深不见”。今有爱国将领张学良将军的“芳名誉四海,落户到万家。叶立含正气,芳妍不浮华。常绿斗严寒,含笑度盛夏。花中真君子,风姿寄高雅”。戎马一生的朱德委员长赞美兰花道:“幽兰叶秀乔林下,仍自盘根从草旁。纵使无人见欣赏,依然得地自含芳”。

兰花气节高尚,多被比喻友谊之花。“幽谷溢香,雾弥漫、掩芳谁识?”无不含蕴无以言喻的真情。能识兰惜兰并能与兰为伍者才是人群中的精品。人品如兰,修为如兰,也许这就是对金兰友谊的充分诠解和无上赞美吧。

兰生幽谷,无人自芳。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在这名利疯狂的今天,只有如兰般的友情,才能不受利益的熏染。尽管这种如兰花之风的友谊如珍玉般稀少,但我仍然深信它的存在。人生若能拥有这样一份淡然雅洁、不尚庸俗、真诚如兰的友谊实是生命之大幸。

天高云淡,林深蜿然。高山流水,友谊如兰。我一直坚信如兰友谊是最最珍贵的。因为这样一种如兰的纯真简直就是脱尘的纯净,如君子兰般孤高雅洁超脱,那种彼此间的坦诚与关注是那种“不为无人而不芳,不因清寒而萎琐”的高洁境界,是一方现代钢筋混凝土筑成的闹市里索不到的净土!是远离尘世的喧嚣浮躁的一种最纯真的高雅完美,是一种括然,是一种品格,一种境界!

人为万物之灵,兰为百花之英,愿兰蕙自然进入人们的心灵世界,愿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能开满兰花,布施人情如兰的美丽,传颂友谊如兰的馨香!

原贴:写兰花的散文,小小说,2000字左右

姠咗姠佑

写得好可以投向男生女生,读者,青年文摘,小小说之类

原贴:2000字左右短篇小说到哪投稿

Grace

即便我们生活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我仍不得不相信,人们获取成功的动机多来自个人的满足感,而非财富,尽管我玩世不恭。在契诃夫的短篇小说《打赌》中,一个人答应在狱中耗费生命十五年,以换取一百万。显然,如此极端之赌,其动机是钱财,但等到刑期结束,这个人已不再在乎金钱了。经过多年的反思,以及对莎士比亚、《圣经》和课本的阅读,他竟对自己曾孜孜以求的金钱嗤之以鼻了,那可是他用十五年生命换来的金钱。他没有到银行家那里去取钱,而是继续过他已爱上了的独居生活,不再为金钱和财富烦忧。 在心理学的课堂上,在涉及动机这个问题时,学生首先要研究的便有外部刺激与个人内趋力的关系。任何一本教科书都会告诉你,研究表明,如果某项

原贴:急求2000字左右的文章

D_A-H_G_Mi

海底两万里

原贴:能说明道理的科幻小说 2000字左右

五轮

2000字?那不是小说是论文

原贴:2000字左右的小说

mskid

2000字? 几章就一万字。

原贴:2000字左右的小说

烤飞的羊

17K,或者起点这些大网站都下设有些短篇吸收。(如果是言情小说的话,建议潇湘这些也可以多尝试) 还可以试试故事会这类什么都收的接咱老百姓地气的平民读本。 最后是大招了(the one 一个)这个能上的话,你就牛逼了!加油!

原贴:2000字左右短篇小说到哪投稿

流浪中

一般都没有两千多字的,我这有一个5000子的 林弯弯,你的笑容真的很巴黎 华盛顿用小斧头砍倒了一颗樱桃树。他老爸非常气愤,扬言要给那个砍树的一顿教训。而他向盛怒的父亲勇敢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父亲被感动了,称华盛顿的诚实比所有樱桃树都宝贵得多。 六岁的我看了这个小故事顿时觉得热血沸腾,操起家里的斧头就爬到阳台上啪啪地砍了起来。结果—— 1.你可以叫我色狼,但是可不可以不要在前面加一个死字 结果是我全家轮番揍了我一顿。老爸老妈从未有过的团结,一个扒裤子一个拿鸡毛掸子。揍得我一周坐不得板凳,睡觉都要面朝床背朝天。因为——我砍了家里最值钱的那棵兰花草。我一直觉得自己很没出息成不了伟人,我爸妈要负大部分

原贴:我想要一篇2000字左右的爱情小说,谢谢。。

拎壶冲.net

什么类型的?玄?武?穿?言?。。。。

原贴:谁帮我编个小说开头。。2000字左右。。。什么类型都行

ゞ葒嗏♀

爱洋葱有很多国外的短篇名著,欧·亨利、马克·吐温、劳伦斯有不少短篇的名著,像没有结局的故事、《战争》、老妇人。

原贴:短篇名著 2000字左右

顺其自然

苏比躺在麦迪逊广场的那条长凳上,辗转反侧。每当雁群在夜空引吭高鸣,每当没有海豹皮大衣的女人跟丈夫亲热起来,每当苏比躺在街心公园长凳上辗转反侧,这时候,你就知道冬天迫在眉睫了。 一张枯叶飘落在苏比的膝头。这是杰克·弗洛斯特①的名片。杰克对麦迪逊广场的老住户很客气,每年光临之前,总要先打个招呼。他在十字街头把名片递给“露天公寓”的门公佬“北风”,好让房客们有所准备。 苏比明白,为了抵御寒冬,由他亲自出马组织一个单人财务委员会的时候到了。为此,他在长凳上辗转反侧,不能入寐。 苏比的冬居计划并不过奢。他没打算去地中海游弋,也不想去晒南方令人昏昏欲睡的太阳,更没考虑到维苏威湾去漂流。他衷心企求的仅仅是去

原贴:短篇名著 2000字左右

章臻

莫泊桑 欧亨利的可以随便挑 比如 羊脂球 警察与赞美诗

原贴:短篇名著 2000字左右

GC苏小蔓

小小说! 2000字在书面上就1页甚至不到1页很短的!

原贴:2000字左右的小说算是小小说还是短篇小说?

栗子_兔

短篇。其实短篇跟小小说区分没那么严格的

原贴:2000字左右的小说算是小小说还是短篇小说?

安橙子

小小说,跟篇作文差不多的篇幅,应该算是小小说

原贴:2000字左右的小说算是小小说还是短篇小说?

若只如初见

长篇小说 字数在六万字以上 中篇小说 三至四万字 短篇小说 一万到一千字 小小说 千字内

原贴:2000字左右的小说算是小小说还是短篇小说?

KT没有猫

至少要详细一点,言情?鬼怪?武侠? 而且分太少了,估计很难得到满意答案。

原贴:一篇短篇古代小说,求一篇古代小说,2000字左右,急!!!!!!!!!

hsysn_0818

问题描述不全面,2000字左右的文章,可以是短篇小说,也可以是毕业论文,也可以是抒情散文等等。所以你需要表达清楚,然后大家会给你做针对性的解答。

原贴:2000字左右?

寻找~属于我的美

呐喊nàhǎn (1)[whoop;cry out;shout loudly] 大声呼喊;尤指士兵在战斗或追击时大声叫喊助威。 (2)一般指呼唤正义 [编辑本段]绘画《呐喊》 《呐喊》(挪威语:Skrik),或译称《尖叫》,是挪威画家爱德华·蒙克1893年的作品。这幅画是表现主义绘画著名的作品。 呐喊 有人认为该作品反映了现代人被存在主义的焦虑侵扰的意境。红色的背景源于1883年印尼喀拉喀托火山爆发,火山灰把天空染红了。画中的地点是从厄克贝里山上俯视的奥斯陆峡湾。 本作品共有四个版本,分别是藏于奥斯陆蒙克博物馆的版本 (蛋彩画、纸本,83.5 x 66 cm)、藏于国家画廊的版本 (蛋彩画、油

原贴:求一篇2000字左右的名著读书笔记

小新的微笑

《男生女生》 十七岁的花季雨季

原贴:关于中学生的2000字左右的小说

摩卡南京

蝴蝶,天使。COM,

原贴:短篇小说2000字左右的文章投稿

谢虾米是凌巧儿

苏比躺在麦迪逊广场的那条长凳上,辗转反侧。每当雁群在夜空引吭高鸣,每当没有海豹皮大衣的女人跟丈夫亲热起来,每当苏比躺在街心公园长凳上辗转反侧,这时候,你就知道冬天迫在眉睫了。  一张枯叶飘落在苏比的膝头。这是杰克·弗洛斯特①的名片。杰克对麦迪逊广场的老住户很客气,每年光临之前,总要先打个招呼。  他在十字街头把名片递给“露天公寓”的门公佬“北风”,好让房客们有所准备。  苏比明白,为了抵御寒冬,由他亲自出马组织一个单人财务委员会的时候到了。为此,他在长凳上辗转反侧,不能入寐。苏比的冬居计划并不过奢。他没打算去地中海游弋,也不想去晒南方令人昏昏欲睡的太阳,更没考虑到维苏威湾去漂流。    他衷心企求的仅仅是去岛上度过三个月。整整三个月不愁食宿,伙伴们意气相投,再没有“北风”老儿和警察老爷来纠缠不清,在苏比看来,人生的乐趣也莫过于此了。多年来,好客的布莱克威尔岛②监狱一直是他的冬季寓所。  正如福气比他好的纽约人每年冬天要买票去棕榈滩③和里维埃拉④一样,苏比也不免要为一年一度的“冬狩”作些最必要的安排。  现在,时候到了。昨天晚上,他躺在古老的广场喷泉和近的长凳上,把三份星期天的厚报纸塞在上衣里,盖在脚踝和膝头上,都没有能挡住寒气。  这就使苏比的脑海里迅速而鲜明地浮现出岛子的影子。他瞧不起慈善事业名下对地方上穷人所作的布施。在苏比眼里,法律比救济仁慈得多。他可去的地方多的是,有市政府办的,有救济机关办的,在那些地方他都能混吃混住。    当然,生活不能算是奢侈。可是对苏比这样一个灵魂高傲的人来说,施舍的办法是行不通的。从慈善机构手里每得到一点点好处,钱固然不必花,却得付出精神上的屈辱来回报。正如恺撒对待布鲁图一样⑤,真是凡事有利必有弊,要睡慈善单位的床铺,先得让人押去洗上一个澡;要吃他一块面包,还得先一五一十交代清个人的历史。    因此,还是当法律的客人来得强。法律虽然铁面无私,照章办事,至少没那么不知趣,会去干涉一位大爷的私事。既然已经打定主意去岛上,苏比立刻准备实现自己的计划。省事的办法倒也不少。  最舒服的莫过于在哪家豪华的餐馆里美美地吃上一顿,然后声明自己不名一钱,这就可以悄悄地、安安静静地交到警察手里。  其余的事,自有一位识相的推事来料理。苏比离开长凳,踱出广场,穿过百老汇路和五马路汇合处那处平坦的柏油路面。  他拐到百老汇路,在一家灯火辉煌的餐馆门前停了下来,每天晚上,这里汇集着葡萄、蚕丝与原生质的最佳制品⑥。苏比对自己西服背心最低一颗纽扣以上的部分很有信心。他刮过脸,他的上装还算过得去,他那条干干净净的活结领带是感恩节那天一位教会里的女士送给他的。    只要他能走到餐桌边不引人生疑,那就是胜券在握了。他露出桌面的上半身还不至于让侍者起怀疑。一只烤野鸭,苏比寻思,那就差不离——再来一瓶夏白立酒⑦然后是一份卡门贝干酪⑧,一小杯浓咖啡,再来一支雪茄烟。  一块钱一支的那种也就凑合了。总数既不会大得让饭店柜上发狠报复,这顿牙祭又能让他去冬宫的旅途上无牵无挂,心满意足。  可是苏比刚迈进饭店的门,侍者领班的眼光就落到他的旧裤子和破皮鞋上。  粗壮利落的手把他推了个转身,悄悄而迅速地把他打发到人行道上,那只险遭暗算的野鸭的不体面命运也从而得以扭转。苏比离开了百老汇路。看来靠打牙祭去那个日思夜想的岛是不成的了。要进地狱,还是想想别的办法。    在六马路拐角上有一家铺子,灯光通明,陈设别致,大玻璃橱窗很惹眼。苏比捡起块鹅卵石往大玻璃上砸去。人们从拐角上跑来,领头的是个巡警。苏比站定了不动,两手插在口袋里,对着铜纽扣直笑⑨。  “肇事的家伙在哪儿?”警察气急败坏地问。“你难道看不出我也许跟这事有点牵连吗?”苏比说,口气虽然带点嘲讽,却很友善,仿佛好运在等着他。  在警察的脑子里苏比连个旁证都算不上。  砸橱窗的人没有谁会留下来和法律的差役打交道。他们总是一溜烟似地跑。警察看见半条街外有个人跑着去赶搭车子。他抽出警棍,去追那个倒霉的人。苏比心里窝火极了,他拖着步子走了开去。两次了,都砸了锅。街对面有家不怎么起眼的饭馆。  它投合胃口大钱包小的吃客。  它那儿的盘盏和气氛都粗里粗气,它那儿的菜汤和餐巾都稀得透光。苏比挪动他那双暴露身份的皮鞋和泄露真相的裤子跨进饭馆时倒没遭到白眼。他在桌子旁坐下来,消受了一块牛排、一份煎饼、一份油炸糖圈,以及一份馅儿饼。  吃完后他向侍者坦白:他无缘结识钱大爷,钱大爷也与他素昧平生。  “手脚麻利些,去请个警察来,”苏比说,“别让大爷久等。”“用不着惊动警察老爷,”侍者说,嗓音油腻得像奶油蛋糕,眼睛红得像鸡尾酒里浸泡的樱桃,“喂,阿康!”两个侍者干净利落地把苏比往外一叉,正好让他左耳贴地摔在铁硬的人行道上。  他一节一节地撑了起来,像木匠在打开一把折尺,然后又掸去衣服上的尘土。  被捕仿佛只是一个绊色的梦。那个岛远在天边。两个门面之外一家药铺前就站着个警察,他光是笑了笑,顺着街走开去了。  苏比一直过了五个街口,才再次鼓起勇气去追求被捕。这一回机会好极了,他还满以为十拿九稳,万无一失呢。一个衣着简朴颇为讨人喜欢的年轻女子站在橱窗前,兴味十足地盯着陈列的剃须缸与墨水台。  而离店两码远,就有一位彪形大汉——警察,表情严峻地靠在救火龙头上。  苏比的计划是扮演一个下流的、讨厌的小流氓。他的对象文雅娴静,又有一位忠于职守的巡警近在咫尺,使他很有理由相信,警察那双可爱的手很快就会落到他身上,使他在岛上冬蛰的小安乐窝里吃喝不愁。苏比把教会女士送的活结领带拉挺,把缩进袖口的衬衫袖子拉出来,把帽子往后一推,歪得马上要掉下来,向那女子挨将过去。    他厚着面皮把小流氓该干的那一套恶心勾当一段段表演下去。苏比把眼光斜扫过去,只见那警察在盯住他。年轻女人挪动了几步,又专心致志地看起剃须缸来。苏比跟了过去,大胆地挨到她的身边,把帽子举了一举,说:“啊哈,我说,贝蒂丽亚!你不是说要到我院子里去玩儿吗?”警察还在盯着。    那受人轻薄的女子只消将手指一招,苏比就等于进安乐岛了。他想象中已经感到了巡捕房的舒适和温暖。年轻的女士转过脸来,伸出一只手,抓住苏比的袖子。“可不是吗,迈克,”她兴致勃勃地说,“不过你先得破费给我买杯猫尿。  要不是那巡警老盯着,我早就要跟你搭腔了。”那娘们像常春藤一样紧紧攀住苏比这棵橡树,苏比好不懊丧地在警察身边走了过去。  看来他的自由是命中注定的了。一拐弯,他甩掉女伴撒腿就走。  他一口气来到一个地方,一到晚上,最轻佻的灯光,最轻松的心灵,最轻率的盟誓,最轻快的歌剧,都在这里荟萃。身穿轻裘大氅的淑女绅士在寒冷的空气里兴高采烈地走动。苏比突然感到一阵恐惧,会不会有什么可怕的魔法镇住了他,使他永远也不会被捕呢?这个念头使他有点发慌,但是当他遇见一个警察大模大样在灯火通明的剧院门前巡逻时,他马上就捞起“扰乱治安”这根稻草来。    苏比在人行道上扯直他那破锣似的嗓子,像醉鬼那样乱嚷嚷。他又是跳,又是吼,又是骂,用尽了办法大吵大闹。警察让警棍打着旋,身子转过去背对苏比,向一个市民解释道:“这是个耶鲁的小伙子在庆祝胜利,他们跟哈德福学院赛球,请人家吃了鸭蛋。  够吵的,可是不碍事。我们有指示,让他们只管闹去。  ”苏比怏怏地停止了白费气力的吵闹。难道就没有一个警察来抓他了吗?在他的幻想中。那岛已成为可望不可即的阿卡狄亚⑩了。他扣好单薄的上衣以抵挡刺骨的寒风。  他看见雪茄烟店里一个衣冠楚楚的人对着摇曳的火头在点烟。那人进店时,将一把绸伞靠在门边。苏比跨进店门,拿起绸伞,慢吞吞地退了出去。  对火的人赶紧追出来。“我的伞。”他厉声说道。  “噢,是吗?”苏比冷笑说;在小偷小摸的罪名上又加上侮辱这一条。“好,那你干吗不叫警察?不错,是我拿的。你的伞!你怎么不叫巡警?那边拐角上就有一个。”伞主人放慢了脚步,苏比也放慢脚步。他有一种预感:他又一次背运了。  那警察好奇地瞅着这两个人。  “当然,”伞主人说,“嗯……是啊,你知道有时候会发生误会……我……要是这伞是你的我希望你别见怪……我是今天早上在一家饭店里捡的……要是你认出来这是你的,那么……我希望你别……”“当然是我的。  ”苏比恶狠狠地说。伞的前任主人退了下去。好警察急匆匆地跑去搀一位穿晚礼服的金发高个儿女士过马路,免得她被在两条街以外往这边驶来的电车撞着。  苏比往东走,穿过一条因为翻修而高低不平的马路。  他忿忿地把伞扔进一个坑。他嘟嘟哝哝咒骂起那些头戴钢盔,手拿警棍的家伙来。因为他想落入法网,而他们偏偏认为他是个永远不会犯错误的国王①。最后,苏比来到通往东区的一条马路上,这儿灯光暗了下来,嘈杂声传来也是隐隐约约的。  他顺着街往麦迪逊广场走去,因为即使他的家仅仅是公园里的一条长凳,他仍然有夜深知归的本能。  可是,在一个异常幽静的地段,苏比停住了脚步。这里有一座古老的教堂,建筑古雅,不很规整,是有山墙的那种房子。  柔和的灯光透过淡紫色花玻璃窗子映射出来,风琴师为了练熟星期天的赞美诗,在键盘上按过来按过去。动人的乐音飘进苏比的耳朵,吸引了他,把他胶着在螺旋形的铁栏杆上。  明月悬在中天,光辉、静穆;车辆与行人都很稀少;檐下的冻雀睡梦中啁啾了几声——这境界一时之间使人想起乡村教堂边上的墓地。  风琴师奏出的赞美诗使铁栏杆前的苏比入定了,因为当他在生活中有母爱、玫瑰、雄心、朋友以及洁白无瑕的思想与衣领时,赞美诗对他来说是很熟悉的。苏比这时敏感的心情和老教堂的潜移默化会合在一起,使他灵魂里突然起了奇妙的变化。    他猛然对他所落入的泥坑感到憎厌。那堕落的时光,低俗的欲望,心灰意懒,才能衰退,动机不良——这一切现在都构成了他的生活内容。一刹那间,新的意境醍醐灌顶似地激荡着他。一股强烈迅速的冲动激励着他去向坎坷的命运奋斗。  他要把自己拉出泥坑,他要重新做一个好样儿的人。他要征服那已经控制了他的罪恶。  时间还不晚,他还算年轻,他要重新振作当年的雄心壮志,坚定不移地把它实现。管风琴庄严而甜美的音调使他内心起了一场革命。  明天他要到熙熙攘攘的商业区去找事做。有个皮货进口商曾经让他去赶车。他明天就去找那商人,把这差使接下来。他要做个烜赫一时的人。他要——苏比觉得有一只手按在他胳膊上。  他霍地扭过头,只见是警察的一张胖脸。  “你在这儿干什么?”那警察问。“没干什么。”苏比回答。“那你跟我来。”警察说。第二天早上,警察局法庭上的推事宣判道:“布莱克威尔岛,三个月。”。

原贴:短篇名著 2000字左右

水瓶儿

你能加分吗? 我又3000多的玄幻开头,是原创。 算了 发了。一定采纳啊!第一章 不明飞行物宇宙洪荒,无边无际,凝聚了天地灵气,永不息,永不止,产生了最神奇的生命。  古往今来,无数先贤为了探索生命的奥秘做出了无数的牺牲,在人类刚刚了解生命的本质时,又有人发现了宇宙间最繁奥的物质:能量。  能量就是力量,它是绝对的主宰者,现代战争的主要目的就是能量,因为能量不会凭空产生,所以它就成为了争夺的对象,又因为能量也不会消失,只会永不停息的转换。  能量守恒定律似乎主宰了整个宇宙,能量不会凭空产生,没人了解最原始的能量从何而来,但是它确实主宰了我们的世界。虽然人类可以有效的利用能量,似乎也能破解能量的奥秘。  但是穷究天人也难洞悉其间的奥妙。   在距离地球大约七十亿光年的一处虚缈的星空之中,突兀的划过一道银色的光芒,银色光芒是那么的耀眼,一种令人感到磅礴的气息由其中散发出来,古仆而大气。这是一个浑身全是银色的飞碟,这个飞碟正在以一种常人难以置信的速度飞行着。  细观这架飞碟,它整体呈一个碟型,飞碟上端凸起一个银色的包,整体像一个草帽,与我们常听说的飞碟并没有什么太多的不同。  唯一的不同就是这架飞碟的密度十分大,整体已经达到了中子级,局部更是达到了惊人的电子级。  这已经超出了我们人类能涉及的范围。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天外来物,是我们常见的UFO,没错这就是飞碟。以它现在的高速,和它飞行的方向,预计两天后到达的地方竟然地球。 在飞碟的目的地地球,中国的国家安全局内,一片肃杀的气氛,一个外表精明能干的老者正在看一份文件,文件外表的信封印着联合国的骑封,老者对面站着的是一个精瘦的青年,青年站姿表明他是一个军人,还不是一个普通的军人。     “燕鹰,男,25岁,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野战军3营。”旁边的一个文秘介绍着。“王麻,男,25岁,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野战军3营。”文秘顿了一下:“两人都属于特种部队中的精英,参加这次行动会不会有点太鲁莽了。  ”老者旁边的一个人说道:“这次是联合国发起的一个军事演习,至于其中的猫腻,我想在座的各位都是明白人,其中必然会影响我们国家的国际影响力,这其中孰轻孰重都知道吧!至于为什么叫他们去,也是因为他们过硬的军事技能”老者说完微笑的看了看一旁笔直的站着的人。    “那,燕鹰,王麻,你们有没有信心完成这次任务?”“保证完成任务。”燕鹰和王麻喊到。“嗯,有气势,祝你们成功”老者说完站起来和他们握了一下手。 这时,宇宙虚无缥缈的深处,那架飞碟出现了一个十分诡异的影像,一架有着浓重的科学气息的飞碟上竟然站着一个穿古装的青年,青年身披铠甲,面部有着几个纹身,身体周围隐隐能看到外放的真气,近乎实质华。    那个青年的长发在太空中无风自动,冷酷的眼神冷冷的发出一道炙热的光芒,掩盖了飞碟的银色光芒,他望向一个比太阳还要大的星球,那个星球竟然无声的泯灭了,如同一场无声的绚烂的烟火,在寂寥空旷的宇宙深处绽放。  同时,地球上被一股强大的粒子流袭击,网络连接出现了短暂的停顿,但是人们并没有觉查到异样,依旧忙碌着,继续着自己的平凡的生活。   燕鹰和王麻两人走出了国防部大楼,脸上是一种坚毅的表情。  “燕大哥,你对这次的任务有没有信心?”王麻问道。“这次的任务在我们的人生中又算的了什么,既然国家给了你我生命,那么执行一次又一次的任务有算的了什么?”燕鹰答道。“呵呵,大哥你就会讲大道理,对了,这次任务你准备和大嫂说不?”“算了,免得她有担心。    ”燕鹰说完和王麻一起回家了。 遥远的宇宙中,那架飞碟上又发出了异变,青年身上发出了一道道符文,类似篆文,又像道家的鬼画符,总之是十分的繁奥,这些符文一个个的绕着青年,这是青年口中发出一声道和,在真空的太空中也荡起阵阵的涟漪,而后青年双手张开,以自己为中心画出了一个太极圆,太极圆不断的扩大,不停的转动,有消失在太空中,最后一道光芒射入了飞碟中。    而那个青年做完这一切后,身影就渐渐的虚淡了,最后消失在太空中。 于此同时,在太空的遥远的边疆,一个巨大的星球上,一个古老的祭坛亮了一下,又回复了原本的样子。远处似乎有人察觉到了这个祭坛的异样,御空飞了过来,脸上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地球,中国,夜。燕鹰现在窗前,表情凝重,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一件外套披在了他肩膀上。“又有任务了吗?”一个端庄优雅的女人站在燕鹰的身后,为自己的丈夫加了一件衣服。“呵呵,哪有那么多的任务让我去完成啊!你丈夫又不是超人,不知疲倦的。  ”燕鹰强挤出一丝微笑对自己的妻子道。高雅的女人又怎么看不出自己的丈夫有心事,每次去执行任务都会心事重重,他似乎不适合当一个军人,每次任务前都优柔寡断,但他的妻子了解他,这是一种对生活的负责。  “天色不早了,去睡觉吧。  明天还要继续训练那帮新兵蛋子呢呢。”燕鹰搂住自己的妻子温柔的说到。语气的温柔让人根本无法相信他是一个军人。“嗯,一起睡吧!我还有工作呢。”女人温柔的回答道。 床上,燕鹰轻轻的搂着自己的妻子。十分珍惜这份美好的时光。  每次的任务都有人牺牲,他看着自己的队友一个个的死去,看到他们的妻儿失去了丈夫和爸爸,他们的父母,没人养老送终,心里都十分的难受,或许只有经历经历过的,才知道幸福的来之不易。  燕鹰和他的妻子两人就这样抱着,就这样燕鹰逐渐的进入了梦乡,嘴角还带着浅浅的微笑。  那是对生活的憧憬。 第二天早晨,燕鹰起来后,妻子奚琴已经在准备早餐了,看着妻子忙碌的身影,燕鹰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起来了?”奚琴问道。“昨天晚上睡的好吗?”“嗯,睡的挺好的,现在我是浑身都是劲。    ”“那你先去洗漱一下,早餐马上就好。”奚琴像往常一样说道。燕鹰无奈的笑笑,自己的这个老婆一直把自己当成一个小孩。燕鹰也打趣道:“大美女,快点啊!你相公饿死了。”奚琴的手顿了顿,知道这是丈夫强装成开心只是不想自己担心他。  想到这里奚琴的眼圈红了,又忙用手擦干。她明白自己不能让自己的丈夫在任务之余还要担心自己,自己要配合。  在两个人的默契配合下早餐很愉快的吃完了。奚琴开始为燕鹰准备衣服,因为燕鹰是一个军人,所以他很少有机会回家,这也就造成了偌大的一间房子就奚琴一个人住的局面。  “给,这是你需要的衣服。” 奚琴说道,顺手把衣服递给燕鹰。燕鹰转身准备去拿,目光看到妻子手里拿着的衣服便呆住了。  一套叠放整齐的特种作战服安静的躺在妻子手中。燕鹰的鼻子一酸,转身深吸一口气,回过头来盯着这个从结婚那天自己就没有好好陪着她过一天好日子的女人。  心中纵然有再多的愧疚也难以表达。看着眼前娇小的人儿,燕鹰这个七尺男儿也露出来一群丝温柔,伸出手,捧着妻子的脸庞,一个微凉的嘴唇印了上去。  燕鹰走后奚琴依然站在哪儿,脸上的泪珠分不清楚是自己的还是心上人的,总之这个眼泪它不苦。

原贴:谁帮我编个小说开头。。2000字左右。。。什么类型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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