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特小说,属于英语文学派别,是西方通俗文学中惊险神秘小说的一种。一般被认为随着贺瑞斯·华尔波尔的奥特朗图堡而产生。哥特小说可以说是恐怖电影的鼻祖,更重要的是,它使我们今天习惯地将哥特式与黑暗、恐怖联系在一起。 显著的哥特小说元素包括恐怖,神秘,超自然,厄运,死亡,颓废,住着幽灵的老房子,癫狂,家族诅咒等。
哥特式小说产生的背景
八爪鱼走四方
哥特小说,属于英语文学派别,是西方通俗文学中惊险神秘小说的一种。一般被认为随着贺瑞斯·华尔波尔的奥特朗图堡而产生。哥特小说可以说是恐怖电影的鼻祖,更重要的是,它使我们今天习惯地将哥特式与黑暗、恐怖联系在一起。 显著的哥特小说元素包括恐怖,神秘,超自然,厄运,死亡,颓废,住着幽灵的老房子,癫狂,家族诅咒等。
原贴:“哥特式小说”什么意思?
木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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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写 王牌男友 的作者写的别的小说 我都看过 挺好看的
另外,这是一些别的作者的,也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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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饭
哥特小说,属于英语文学派别,是西方通俗文学中惊险神秘小说的一种。一般被认为随着贺瑞斯·华尔波尔的奥特朗图堡而产生。哥特小说可以说是恐怖电影的鼻祖,更重要的是,它使我们今天习惯地将哥特式与黑暗、恐怖联系在一起。 显著的哥特小说元素包括恐怖,神秘,超自然,厄运,死亡,颓废,住着幽灵的老房子,癫狂,家族诅咒等。
与“哥特式”这个词不同,“小说”是一个现代新词,而且它的出现与西方叙事文学形式的历史演变密不可分。早期西方叙事作品的主要形式是“传奇”(romance),其主要特征是所谓“远离现实社会”。场景设置怪诞,故事情节雷同;人物塑造理想化、概念化;细节描写冗长、拖沓;有时纯粹以超自然主义的“奇闻异事”取胜。到了公元17世纪末,伴随着启蒙运动的兴起,这种有悖于“理性、科学”的“传奇”渐渐走下坡路,代之而起的是形形色色的以“新闻、传闻、丑闻”为背景的散文叙述作品,如“新闻纪实”、“罪犯传记”、“心灵自述”、“礼仪指导”、“奇闻诡事”、“宗教讽喻”、“历史经历”、“丑闻实录”等等。其中一类篇幅较短的言情故事,自诩“新颖”(novelty),被称为“小说”。但后来,“小说”的词义有了扩展,开始泛指一切实验性质的叙事作品。公元1840年前后,一类描写现实环境中日常事件的“现实主义小说”开始浮出水面,并渐渐获得读者的认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笛福的《鲁滨逊飘流记》、理查逊的《帕梅拉》和菲尔丁的《汤姆·琼斯》。于是,“小说”的含义又由宽变窄,特指这类“现实主义虚构作品”。但无论是广义的“实验叙事小说”,还是狭义的“言情故事小说”或“现实主义小说”,均是现代意义的“小说”,均意味着“开拓、创新” 流行于欧洲18世纪前后期的“哥特式”小说是当代西方恐怖电影的直接来源之一。哥特(Goth)一词最初来自于条顿民族中哥特部落的名称,后来又被用来指称一种中世纪建筑风格,这种风格多用于教堂和古堡,其特点是拥有高耸的尖顶、厚重的石壁、幽暗的内部和阴森的地道等。而那些崇尚古希腊文明的思想家们,由于对此类建筑的反感,将“哥特”一词演变为野蛮、恐怖、神秘和黑暗的代名词。18世纪,一种以恐怖和神秘为基调、多发生在荒郊古堡的小说样式,被人们赋予了“哥特式”小说的名称。这类小说常以古堡、荒原、废墟等环境为背景,气氛阴森、神秘、充满悬念,常常充斥着暴力、复仇和死亡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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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满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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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吹梨花
网络小说生成器是2012年11月网上出现的一批“神器”,只要输入小说要素,系统就能生成出对应文字,从衣着、头饰、招式、门派到人名,任君信手拈来,为不少网络写手微博热议。这种技术化写作,实际上是创作主体的技术活动代替了审美活动,技术思想取代了审美思想,技术意识超越了生命意识,它遵循的是一套技术的美学,创作主体是按照一种技术思想的程序去思考文学作品的生产和创作的,它把技术性的思维扩展和延伸到文学艺术的写作中,文学所诉求的思想、描写的意象、展开的意境联想、语言的使用和形式段落的安排,都被纳入了一套技术化的程序之中。“网络小说生成器”代表着一种技术文化的力量,这种技术对文学的抑制、挤压,很可能会使我们的创造力和精神活动降低为技术的层次。文学艺术所依据的人的创造个性和精神的原动力,正面临着被这种技术文化摧毁的危险。尤其是在这个文化和精神日益技术化、数字化的今天,已经出现了许多自我失落和失落对象的途径。这种技术化下的文学写作的逐渐变质,可能正是这样的一种结果。
原贴:网络小说生成器的产生背景
潘东子
由于古人尚武,而且动乱频繁,单纯的尚武不能解决纷争,于是人们对尚武的本质产生了新的看法,认为止戈尚武,也就是使用武力的原因是为了停止不用以暴制暴的手段就不能解决的冲突。也就是后来的什么武林道义什么侠之为公什么的起源。然后是英雄主义色彩映射出人们在现实中无法达成的理想形象,再加上对现实制度和情感与道德的各种矛盾.......于是乎,武侠小说就这么出现了.....估计是这样的
反穿花裤衩
话本小说是唐代通俗文学的重要体裁之一。它的产生,向上可追溯到隋代,《太平广记》卷二四八引启颜录云:“侯白在散官,隶属杨素……逢素子玄感,乃云:‘侯秀才可与玄感说一个好话。’”侯白是隋初秀才,曾以儒林郎修国史。这里“说一个好话”指讲一个好故事,足见隋代已经出现“说话”的形式。发展到唐代,进人一个新的阶段,据唐人文献记载,玄宗晚年喜好“说话”,表明“说话”已深入宫廷。特别是从敦煌遗书发现明确题为“话”的庐山远公话、韩擒虎话本(“话”,原作“画”)、叶净能话以及师婆漫语话、说阴阳人漫语话的记载,进一步证实唐代已经产生同变文有别的话本小说。也就是说,当变文从佛寺禅门走向民间,佛经神变故事逐渐为世俗内容所代替,民间说话艺人逐渐取代俗讲僧的时候,“说话”因更易于招徕听众,显出比“转变”和变文更大的优越性。这的话本小说渐渐成为有意识的创作活动,并对社会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以致我国西部边陲敦煌地区都在传抄着话本小说。
獨╃愛天蠍ゞ
渊源和特征 早期美国通俗小说的第三道风景线为哥特式小说(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这个词在英语里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文学词汇,又是一个历史术语,还可以用作建筑和艺术方面的专门用语。作为一个文学词汇,它也有多种含义。它既指一种文学现象,又指一类文学作品,还可以表示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这些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方法的内涵也不尽相同。此处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来表示一类通俗小说。这类小说曾经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十分繁荣,然而它们的作者,除少数外,均被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所忽视。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狭窄的空间和鬼魂出没的建筑内,悬疑和爱情交织在一起。惯常的悬疑手段有神秘的继承权、隐秘的身世、丢失的遗嘱、家族的秘密、祖传的诅咒,等等。到最后,悬疑解开,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障碍扫除。不过,这种爱情有别于言情小说里的爱情。两者的区别是:哥特式小说通常描写神秘冒险故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歹徒;而言情小说描写家庭平凡琐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特式小说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开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尔。他的奥特兰托城堡创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说的模式。哥特式小说的出现,既与当时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式”情结有关,也与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学标准有联系。此外,它还借鉴了理查森的克拉丽莎的“女郎一恶棍”这一对立模式。这种小说问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娅·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许多人仿效,成为最流行的体裁,并迅速从英国扩展到整个欧美。至18世纪90年代,哥特式小说逐渐演化成两个分支。一个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坚持传统的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融人病态的邪恶,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马修·刘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另一个分支是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保留古堡场景,但抛弃过分的神秘成分和极度的恐怖气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如玛丽·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奥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这两个分支对美国都有影响。在美国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兰(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说以阴郁的色调和神秘的气氛,极为传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惧心理,对后世的严肃小说家影响很大。在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有萨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萨克·米契尔(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纪的法国和西班牙为背景,创作了《朱莉亚》(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说。后者以哥特式小说庇护所(The Asylum,1804)闻名。
查尔斯·布朗 1771年1月17日,查尔斯·布朗降生在费城一个古老的贵格会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幼体弱多病。然而,在读书和写作方面,他显示了较大的天赋。儿时,他在费城友人的语法学校上学,即博览古典作品,十岁便给哥伦比亚杂志撰稿。十六岁时,他师从亚历山大·韦尔考克斯,学习法律。但是,他的兴趣依然在写作上。1793年,他决定放弃法律,改学文学。同年他到了纽约,参加了由英国著名作家威廉·戈德温 (William Godwin,1756—1836)领衔的友谊会(the Friendly Society)。威廉·戈德温对布朗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他的哥特式小说凯莱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决心从事哥特式小说创作。一回到费城,布朗即开始写作。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阿尔克温:关于女权的对话(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为改变妇女的不平等地位大声疾呼。同年,他的第一部哥特式小说威兰也面世。在这之后,他重返纽约,出任每月杂志(Monthly Magazine)和美国评论(American Review)的编辑。短短三年,他连续出版了五部小说。它们是:奥蒙德;或,秘密见证(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 (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尔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华德(Clara Howard,1801)。其后,布朗再次回到费城,编辑文学杂志(Literary Magazine)、美国纪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国纪事或综合事录(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这一时期,他撰写了许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政治小册子。1804年,他和纽约的伊丽莎白·林(Elizabeth Linn)结婚。长期的艰苦写作毁坏了他本来虚弱的身体。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结核在费城去世,年仅三十九岁。
查尔斯·布朗的声誉主要在于威兰等一系列哥特式小说。威兰述说纽约一个名叫威兰的农夫突然看见天空闪现一道亮光。两个天使敦促他“摧毁自己的偶像”。于是,他变得疯狂起来,先是杀死了所有的马,继而杀死了小孩和妻子。接着,他去探望妹妹,想将她也杀死。结果他被逮住,被作为疯子关押。查尔斯·布朗成功地将传统的恐怖哥特式小说技巧同美国的场景结合起来,并出色地描绘了威兰的复杂恐怖心理。威兰幼时,父亲即死于非命,原因是没有遵循冥冥之中神灵的指令。尽管后来威兰同自己的妻子、儿女、妹妹克拉拉一道平安地生活了许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浓浓的阴影。尤其是在他父亲建造的“圣殿”,在露天平台,在克拉拉的卧室,经常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他一方面诚惶诚恐地揣摩这种声音带来的不幸,另一方面又联想起昔时父亲的惨死。恍惚中,他听到一个声音:“你的祷告听见了。为了证明你的忠诚,把你的妻子献给我。”于是,他杀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杀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题不同于威兰。它是展现一种自然的邪恶,即黄热病对人类的肆虐;这部小说于1798年6月开始在每月杂志上连载,但只连载了两期,便以每月杂志的停刊而告终。翌年,布朗将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出版。第三年,剩余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于布朗本人患过黄热病,书中有关这种瘟疫的描写非常逼真。此外,小说的情节也极为复杂。故事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斯蒂文斯大夫,另一个是十九岁的小伙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门口,斯蒂文斯大夫发现了染上黄热病的阿瑟·默文。接下来,阿瑟·默文述说了自己令人吃惊的经历。这些经历大部分与韦尔贝克有关。此人出卖、掠夺、杀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默文属于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当他解救十五岁的少女伊莱扎时,巧妙地战胜了她的残忍的叔叔。
继阿瑟·默文之后完稿的奥蒙德同样以黄热病为背景。不过,黄热病不再充当串联情节的角色,而是作为一种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坚强性格。主人公康斯坦蒂尔兼有普通女人的个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质。她以积极的态度迎接灾难。即便是面对遗弃自己情人的奥蒙德,她也非常镇静。后来她逐渐对奥蒙德产生兴趣,与其说是为了占有他,不如说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相比之下,奥蒙德的个性就显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一个凶悍、极端自私的男人,结果未能如愿。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题,即展现人的扭曲了的心理。一开始,布朗通过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视角,大势渲染了克利西罗梦游时的恐怖情景。与此同时,他以肯定的语气,对克利西罗表示了深切的同情,从而在读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悬念。接下来,查尔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罗的负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怀疑克利西罗杀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埃德加·亨特利对克利西罗的调查最后居然走进了死胡同。他已经丧失了对最近事情的记忆。无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梦游者。
总之,查尔斯·布朗的威兰等恐怖哥特式小说是早期美国通俗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它们反映了布朗的贵格会教徒家庭背景,体现了威廉·戈德温的社会改革思想。尤其是,书中具有独创性的复杂恐怖心理描写影响了后世的一些著名小说家,如纳撒尼尔·霍桑、爱伦·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尽管威兰等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在艺术上取得了广泛的成功,但并没有受到美国读者的广泛欢迎。真正为美国读者青睐的是另一类哥特式小说,即感伤型哥特式小说。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萨莉·伍德和伊萨克·米契尔。
其他作家和作品 萨莉·伍德,原名萨莉·巴雷尔,1759年生在美国缅因州约克县一个海军军官家庭。她从小和当法官的祖父一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熏陶。十九岁时,她和理查德·基廷结婚。但婚后仅五年,理查德·基廷去世,留给她两个女儿和一个刚出世的儿子。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数年后再嫁,丈夫名叫埃比尔·伍德,系缅因州威斯卡西特的一个将军。从1800年起,她接连创作了五部哥特式小说,起初署名“马萨诸塞州一女士”,后改署“缅因州一女士”。这五部小说中,最重要的是处女作朱丽亚和受启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该书的场景设置在18世纪的法国,女主人公为美丽善良的少女朱丽亚。经过种种磨难,她和恋人终于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结成夫妇。小说里运用了许多传统的哥特式小说的成分,如危险的高原、坟墓、绑架、强奸未遂,等等。其余的四部小说是多佛尔,或目击者 (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亚,或美德的感召力 (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费迪南德和埃尔米拉:一个俄罗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它们的场景均设置在欧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节。
伊萨克·米契尔于1759年生在纽约州奥尔巴尼县。他曾是当地报纸政治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编辑。1804年,就在这家报纸上,他以连载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创作的哥特式小说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不过,直至1811年,这部小说才由纽约州波基普西的书商约瑟夫·尼尔逊出单行本。同一年,一本署名为丹尼尔·杰克逊的书名类似的剽窃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亲 (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问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里,受到读者青睐、一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尔·杰克逊的版本。后来,人们终于辨明真伪。其根据是,盗版本不像原作那样载有一篇内容丰富的序言。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叙述一个传统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说的场景设置在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康涅狄格。女主人公梅莉莎爱上了贫困的革命者阿朗索,结果被父亲关在一个闹鬼的古堡里。后来,阿朗索参加了华盛顿的海军,在独立战争中被英军俘虏。在富兰克林的帮助下,他逃离了魔掌,并取道法国回到家乡。这是富兰克林在美国哥特式小说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高潮发生在结尾。在查尔斯顿,乡人传说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坟前祭奠。然而,梅莉莎没死,她设法逃离古堡来和意中人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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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蓝
汉赋是在汉代涌现出的一种有韵的散文,它的特点是散韵结合,专事铺叙。从赋的形式上看,在于“铺采擒丈”;从赋的内容上说,侧重“体物写志”。汉赋的内容可分为5类:一是渲染宫殿城市;二是描写帝王游猎;三是叙述旅行经历;四是抒发不遇之情;五是杂谈禽兽草木。而以前二者为汉赋之代表。
汉赋在结构上,一般都有三部分,即序、本文和被称作“乱”或“讯”的结尾。汉赋写法上大多以丰辞缛藻、穷极声貌来大肆铺陈,为汉帝国的强大或统治者的文治武功高唱赞歌,只在结尾处略带几笔,微露讽谏之意。
汉赋分为大赋和小赋。大赋又叫散体大赋,规模巨大,结构恢宏,气势磅礴,语汇华丽,往往是成千上万言的长篇巨制。西汉时的贾谊、枚乘、司马相如、杨雄,东汉时的班固、张衡等,都是大赋的行家、小赋扬弃了大赋篇幅冗长、辞藻堆砌、舍本逐末、缺乏情感的缺陷,在保留汉赋基本文采的基础上,创造出篇幅较小、文采清丽、讥讽时事、抒情咏物的短篇小赋,赵壹、蔡邕、祢衡等都是小赋的高手。
汉赋形成于汉初。贾谊首开汉赋先风,其代表作为吊屈原赋和鹏鸟赋。真正创立汉赋体制的是汉初辞赋大家枚乘。七发是枚乘的代表作,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
在汉武、宣、元、成帝时代,汉赋达到全盛期。这一时期成就了名望最大、在汉赋史上占有“赋圣”地位的司马相如。司马相如作赋29篇,现仅存《子虚》、上林、大人、长门、《美人》、哀二世6赋。其中,他的天子游猎赋包括子虚赋和上林赋两篇,代表了汉大赋的最高成就。司马相如在两赋中基本规定了汉大赋的模式:先是连篇累牍地堆砌辞藻,极尽夸张美饰之能事,最后以淫乐足以亡国,仁义必然兴邦的讽谏作为结尾,铸成“劝百讽一”的体制。
自西汉末期至东汉中期,汉赋基本定型,后辈汉赋作者无法超越前人,故模拟之风大盛,汉赋进入模拟期。这时的汉赋作者以扬雄、班固为最著名。
从东汉中期至末年,汉赋进入转变期,即朝着接近现实的方向转化。张衡的归田赋,抨击社会政治,表现不满倾向,初步奠定小赋基础。蔡邕的述行赋使之成为汉赋第二大家。他的赋作内容深刻,用词得当,鞭笞了社会的丑恶,对人民的疾苦表示出同情和关怀。
汉赋至魏晋定型于小赋,至南北朝演化成骈赋,至唐宋转变为律赋与文赋。
唐诗兴盛的原因
唐朝是广为认知的诗歌天堂, 所谓”唐诗宋词元曲”, 其中把诗归结于唐, 也可看出唐朝在诗歌历史上的地位与垄断之势. 而关于唐诗繁盛的原因,从古至今,众说纷纭. 总和起来, 就是唐朝的经济, 政治, 文化, 历史这四方面都极为适合诗歌的发展, 从而使得其在唐朝达到一个空前绝后的顶峰.
唐代发达的经济,为唐诗的繁荣奠定了稳固的物质基础。在历史上, 唐朝时期的中国是个可称之为天朝大国的时代 大唐王朝则是封建社会发展的一个顶峰. 如此繁荣的经济给艺术这一类的东西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简单来说, 就是如果人民还吃不饱肚子, 脑袋随时可能搬家的状态下, 恐怕不是大发诗情的好时机. 而唐代国富民强, 前有太宗贞观, 后有玄宗开元. 杜诗云:“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 社会几乎达到了上古大同的地步. 在这样国泰民安的时代, 诗歌找到了能让其茁壮发展的肥沃土壤.
而唐代实行的宽松政治政策, 也对诗歌的繁荣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统治者所实行的儒释道并存、广开言路、经诗赋取士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是唐诗繁荣的又一社会原因。
首先作为统治这个朝代的王族, 唐帝国一代雄主傲视群伦, 胸襟眼界之开阔前所未有. 更重要的, 唐代是中国历史上一次空前规模的民族大融合. 连太宗李世民也具有外族血统, 因此唐王朝的民族政策具备了前所未有的开明. “正因为有这样的政治背景,李姓王朝才能以前所未有的自信面对化外文明,此等自信,积弱之宋实难企及,明清两代,国势渐衰,也难望其项背。” 大唐朝奉行的国策是‘中国既安,四夷自服’,讲究对待外族一视同仁. 很多域外文化溶入中华文化之中,呈现一片天朝大国的风尚。唐代的自信,使它的诗人具备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般如许的胸襟, 各族文化更是百花齐放, 万家争鸣.
其次, 唐朝极重诗才, 严羽的沧浪诗话曰:“或问:‘唐诗何以胜我朝?’唐以诗取士,故多专门之学,我朝之诗所以不及也。” 虽不全面, 但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 高祖武德四年开科取士, 第一场既考诗赋,考五言排律,每诗要求 12 句, 太宗开[文学馆]「弘文馆」以征文人. 所谓“上有所好,下必效焉”,“越王好勇,而民多轻死;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 唐代的统治者之好诗词歌赋, 犹甚往朝. 康熙年间编定的《全唐诗》, 录入四万八千九百余首, 唐太宗李世民的帝京篇十首并序列位卷首。而后的高宗,则天,中宗,睿宗,至此道高手玄宗李隆基, 都对此十分重视. 不仅如此,王室成员中的后宫佳丽,公主王孙,能言诗的也不在少数, 他们所起的引领推动作用也不可忽视.
再有, 唐皇帝重视诗,更重视诗人, 很少广兴文字狱而耸人听闻. 太宗有望送魏征葬,玄宗有送贺知章归四明, 宣宗有吊白居易. 甚至连犯了死罪的诗人照样为他们编集出版,以示不泯。如此的宽容,历代少有. 唐代咏史诗、讽喻诗,直露且锋利非常, 比起前代被贬的苏东坡或是清代常有的诛族惨案, 唐代的诗人是很幸运的. 他们的君王既不特别神经过敏, 也不过于疑神疑鬼, 否则以当时的文风, 十有八九是要杀头的.
第三点文化, 也是唐诗不可或却的兴盛条件之一. 在这里文化即指文化背景而说. 其一, 唐朝上至宫廷秘闻, 下至生活百景无一不可入诗, 内容比前代丰富百倍, 格律更加成熟完整, 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并存, 古体近体两种诗体共生. 丰富的文化背景, 给唐诗带来了绚丽多彩的发挥天地. 而在文化背景当中的另一点, 就是唐代诗人不仅限于王侯将相, 清代编撰的《全唐诗》, 作者除文人和帝王将相以外,更有“市井小民,贩夫走卒、和尚尼姑,娈童妓女,渔民樵夫,神棍艺人,甚至乞公丐婆”. 再加上唐朝是一个思想十分自由开放的社会, 给唐代文学的空前发达繁荣提供了机会。在这种文化氛为之下, 唐诗的蓬勃发展是绝对可以理解而且是必然趋势的表现.
最后的原因, 则是相对贫乏的历史积累给唐朝诗歌的君临天下作了一个良好的铺垫. 唐诗之前虽有诗经楚歌,陈宫梁体, 但并无任何需要仰视的高峰. 能白纸为画, 从心所欲, 自然挥洒自如毫无顾忌. 以此使得后世之人犹如泰山在望, 遮阴蔽日, 目光所及均不离隙, 时有心生戚戚之感. 鲁迅先生曾说“唐后无诗”, 也意由此.
汇总上面所说, 唐诗的兴盛确有其原因. 无论从经济, 政治, 文化, 历史哪一方面来说, 唐朝都具备了更甚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条件, 给诗词的创作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绝佳环境,使唐诗如一颗灿然明珠, 在中国文化史上烁烁生辉, 艳压群芳.
宋词的发展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晏殊、张先、晏几道、欧阳修等承袭“花间”余绪,为由唐入宋的过渡;第二个阶段,柳永、苏轼在形式与内容上所进行的新的开拓以及秦观、赵令畤、贺铸等人的艺术创造,促进宋词出现多种风格竞相发展的繁荣局面;第三个阶段,周邦彦在艺术创作上的集大成,体现了宋词的深化与成熟。这三个阶段在时间上非截然分开,而是互相交错在一起的;就其发展演变的实际情况看,继承与创新也不是相互脱节的。 唐代从西域传入的各民族的音乐与中原旧乐渐次融合,并以胡乐为主产生了燕乐。原来整齐的五、七言诗已不适应,于是产生了字句不等、形式更为活泼的词。 词最早起源于民间,后来,文人依照乐谱声律节拍而写新词,叫做“填词”或“依声”。从此,词与音乐分离,形成一种句子长短不齐的格律诗。五、七言诗句匀称对偶,表现出整齐美;而词以长短句为主,呈现出参差美。 词有词牌,即曲调。有的词调又因字数或句式的不同有不同的“体”。比较常用的词牌约100个。词的结构分片或阕,不分片的为单调,分二片的为双调,分三片的称三叠。按音乐又有令、引、近、慢之 国画:著名女词人李清照别。“令”一般比较短,早期的文人词多填小令。如十六字令、《如梦令》、捣练子令等。“引”和 “近”一般比较长,如江梅引、阳关引、祝英台近、诉衷情近。而“慢”又较“引”和“近”更长,盛行于北宋中叶以后,有柳永“始衍慢词”的说法。词牌如木兰花慢、雨霖铃慢等。依其字数的多少,又有“小令”、“中调”、“长调”之分。据清代毛先舒填词名解之说,58字以内为小令, 59—90字为中调,90字以外为长调。最长的词调莺啼序,240字。 一定的词牌反映着一定的声情。词牌名称的由来,多数已不可考。只有《菩萨蛮》、《忆秦娥》等少数有本事词。词的韵脚,是音乐上停顿的地方。一般不换韵。有的句句押,有的隔句押,还有的几句押。象五、七言诗一样,词讲究平仄。而仄声又要分上、去、入。可以叠字。 由于词在晚唐、五代、宋初多是酒席宴前娱宾遣兴之作,故有“词为小道、艳科”、“诗庄词媚”之说。随着词的发展,经柳永、苏轼,逐渐扩大了词的题材,至辛弃疾达到高峰,成为和诗歌同等地位的文学体裁。 词是一种音乐文学,它的产生、发展,以及创作、流传都与音乐有直接关系。词所配合的音乐是所谓燕乐,又叫宴乐,其主要成分是北周和隋以来由西域胡乐与民间里巷之曲相融而成的一种新型音乐,主要用於娱乐和宴会的演奏,隋代已开始流行。而配合燕乐的词的起源,也就可以上溯到隋代。宋人王灼碧鸡漫志卷一说:“盖隋以来,今之所谓曲子者渐兴,至唐稍盛。”词最初主要流行于民间,敦煌曲子词集收录的一百六十多首作品,大多是从盛唐到唐末五代的民间歌曲。大约到中唐时期,诗人张志和、韦应物、白居易、刘禹锡等人开始写词,把这一文体引入了文坛。到晚唐五代时期,文人词有了很大的发展,晚唐词人温庭筠以及以他为代表的“花间派”词人以李煜、冯延巳为代表的南唐词人的创作,都为词体的成熟和基本抒情风格的建立作出了重要贡献。词终于在诗之外别树一帜,成为中国古代最为突出的文学体裁之一。进入宋代,词的创作逐步蔚为大观,产生了大批成就突出的词人,名篇佳作层出不穷,并出现了各种风格、流派。《全宋词》共收录流传到今天的词作一千三百三十多家将近两万首,从这一数字可以推想当时创作的盛况。词的起源虽早,但词的发展高峰则是在宋代,因此后人便把词看作是宋代最有代表性的文学,与唐代诗歌并列,而有了所谓“唐诗、宋词”的说法。
明清小说
明代和清代的小说。明清两代是中国小说史上的繁荣时期。从明代开始,小说这种文学形式充分显示出其社会作用和文学价值,打破了正统诗文的垄断,在文学史上,取得与唐诗、宋词、元曲并列的地位。清代则是中国古典小说盛极而衰并向近代小说转变的时期。
明代小说 明代小说包括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又可分为文言短篇和白话短篇。长篇小说和白话短篇小说,是在宋元时期说话艺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明代的长篇小说按题材和思想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类:①历史演义小说。它是由宋元说话艺术中的讲史一类发展而来的。历史演义以一朝一代的历史事实作基础,吸取野史杂说和民间传说的内容,敷演扩大而成。“七分事实,三分虚构”是其特点。元末明初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是最典型的历史演义小说,也是中国的第一部历史演义小说,代表了历史演义小说的辉煌成就。在它的影响下,历史演义大量出现,内容差不多从远古传说时代到汉晋唐宋都有所作。较著名的有列国志传、全汉志传、唐书志传通俗演义等,其中以冯梦龙改编的《新列国志》成就较高,影响也较大 。②英雄传奇小说。它也是在宋元讲史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它与历史演义小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不拘泥于一朝一代的历史事件的演变,而是以描写理想化的传奇式的英雄人物为主,虚构的成分较多。明初施耐庵所著的《水浒传》是它的代表作品,标志着中国古典小说现实主义艺术趋于成熟。明中叶以后,产生了不少英雄传奇小说,较著名的是万历年间熊大木所著的北宋志传和无名氏所作的《杨家府演义》。此外,郭勋的皇明英烈传和袁于令的《隋史遗文》也是明后期影响较大的英雄传奇作品。③神魔小说。这类小说受到宗教不同程度的影响,内容涉及鬼神魔怪,充满奇异的幻想。吴承恩的《西游记》是神魔小说中最优秀的一部。《西游记》也是在宋元说话艺术和民间传说的基础上由文人作家加工创作而成的。此外,许仲琳所著的《封神演义》是影响较大的一部。罗懋登的《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董说的《西游补》等也流传较广。④世情小说。它是以社会现实生活,尤其是家庭生活为题材 ,刻画种种世态人情的小说。以《金瓶梅》为代表。《金瓶梅》是中国第一部文人独立创作的长篇小说,它开始摆脱了历史故事、历史传说对小说创作的束缚,转向现实题材,开始对日常生活作细致的描写,这在中国小说发展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金瓶梅》之后,世情小说表现出两种倾向:一种是在世情描绘中宣扬因果报应思想,如成书于明末西周生所著的《醒世姻缘传》等。另一种则演化为才子佳人小说,如成书于明末清初的《玉娇梨》、《好逑传》等。⑤公案小说。明后期描写冤狱诉讼的公案小说兴起,是社会黑暗、政治腐败的反映。较著名的公案小说有李春芳的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传和无名氏的包孝肃公百家公案演义等。这类小说在歌颂清官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政治的黑暗和阶级矛盾的尖锐。公案小说一般都追求故事情节的离奇曲折而忽视人物性格的着力刻画,艺术上显得粗糙。同时在思想内容上也往往夹杂着鬼神迷信和封建说教。明代的短篇小说主要是白话短篇小说,白话短篇小说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明人创作的白话短篇小说是摹拟学习宋元话本的产物,故被称为“拟话本”。现存最早的明人辑印的话本集是《清平山堂话本》。收集白话短篇作品较多而且对后世影响较大的是明末天启年间冯梦龙编辑的“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三书都包括宋元话本和明人的拟话本两部分。其后,凌蒙初模仿“三言”创作了《初刻拍案惊奇》和《二刻拍案惊奇》,合称“二拍”。均为拟话本。“三言”、“二拍”是明代白话短篇小说的代表作品。明代白话短篇小说比长篇小说更直接更广泛地反映了社会生活。其中爱情婚姻题材作品占很大的分量 ,这类作品反映了市民阶层的进步的爱情 婚姻观念,批判了封建礼教的不合理性,歌颂了青年男女争取婚姻自主和幸福生活的斗争。部分作品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和黑暗政治,写出了人民的苦难。另有些拟话本描写了小商人和手工业者的生活和思想,带有明显的时代特点。拟话本承袭了宋元话本的传统,一般都具有较强的故事性,情节生动曲折,感情色彩鲜明。它艺术手法更加成熟,特别是心理描写和细节描写更加趋于丰富细腻。比较优秀的作品有《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玉堂春落难逢夫等。除“三言”、“二拍”之外,明代的拟话本小说集还有《石点头》、《醉醒石》、《西湖二集》等。明代的文言小说,是沿着唐宋传奇的线索发展而来的。较著名的文言短篇小说集有:瞿佑的《剪灯新话》、李昌祺的剪灯余话、邵景瞻的觅灯因话等。明人的文言短篇小说在写法上模仿唐宋传奇,缺乏创作新意,因而成就不高,其影响远不及白话短篇小说。
清代小说 清代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以及思想文化领域的斗争给予小说深刻的影响。从清初到乾隆时期,是小说的全盛时期,代表民主倾向的、真实描写社会现实的作品是这个时期小说的主流,《红楼梦》是它的最高代表。乾隆时期以后到鸦片战争以前,即嘉庆、道光时期,脱离现实、宣扬名教和因果报应的作品大量出现,小说创作呈现萎顿、沉闷的景象。清初至乾隆末年(1644~1795),小说创作在数量和质量、内容和形式、风格和流派等方面,比前代均有较大发展。历史演义和英雄传奇在清初格外突出。重要的作品有《水浒后传》、《隋唐演义》、《说岳全传》、《女仙外史》等,写的是历史和历史人物,表现的是当时社会被压迫人民和民族的反抗意识。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继承了六朝志怪和唐代传奇的优良传统,是中国文言小说的最高峰。长篇小说《儒林外史》汲取了古代文学中讽刺艺术的营养,展示了一幅广阔的社会生活图卷 ,是中国古代讽刺文学的经典作品。长篇小说《红楼梦》,描写一个贵族家庭的衰败,反映了当时青年男女对个性自由的要求与封建制度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闪烁着初步的民主主义精神。是中国古代最伟大的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此外长篇小说《绿野仙踪》,话本小说《照世杯》等,也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现实生活。嘉庆至道光二十年(1796~1840),历史演义和英雄传奇有《说唐演义全传》、《万花楼杨包狄演义》等,但思想性和艺术性都不及前期同类作品。续《红楼梦》成风,这类作品都是想改变《红楼梦》的悲剧精神,让贾林大团圆,反映了封建传统文艺思潮对《红楼梦》的反拨,是一种倒退。《荡寇志》以续《水浒传》为招牌,而立意与《水浒传》正相反,表现了作者痛恨农民起义,维护封建统治的政治立场。这时期较好或有新意的作品,有《绿牡丹》、雷峰塔传奇、《粉妆楼全传》、《双凤奇缘》和《镜花缘》等。清代小说的面貌和明代小说有显著的不同。明代小说大都有一个从民间传说、戏剧、话本到文人编定的演化过程。清代小说则不同,作家依据自己的生活和经验选材、构思和描写,在作品中充分表现作者个人的意愿和理想。在结构、叙述和描写人物各方面,也都臻于成熟。一般的作品都有独创之处。《红楼梦》完全打破了传统的思想和写法,是这时期小说的最杰出的代表。
三国英雄志传书影(清嘉庆年间刊本)
清代是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黄金时代 。不仅数量空前,风格流派多样,最重要的是它与现实生活十分接近,不再只是描写逝去的英雄时代和传奇式的英雄人物,目光转向世俗的社会和平常的人们。明代《金瓶梅》开辟的以现实社会及家庭日常生活为题材,着重写市井间世俗情态的新路,到了清代才真正得到发扬。《儒林外史》、《歧路灯》、《绿野仙踪》、《红楼梦》都是写现实生活中的人,充分显示出长篇小说反映现实生活的巨大能力和容量。在清代,小说在文学领域成为主流,其成就超过了传统诗文和其他文学样式。
各种文学形式的产生及繁荣都离不开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
天野来风
渊源和特征 早期美国通俗小说的第三道风景线为哥特式小说(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这个词在英语里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文学词汇,又是一个历史术语,还可以用作建筑和艺术方面的专门用语。作为一个文学词汇,它也有多种含义。它既指一种文学现象,又指一类文学作品,还可以表示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这些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方法的内涵也不尽相同。此处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来表示一类通俗小说。这类小说曾经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十分繁荣,然而它们的作者,除少数外,均被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所忽视。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狭窄的空间和鬼魂出没的建筑内,悬疑和爱情交织在一起。惯常的悬疑手段有神秘的继承权、隐秘的身世、丢失的遗嘱、家族的秘密、祖传的诅咒,等等。到最后,悬疑解开,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障碍扫除。不过,这种爱情有别于言情小说里的爱情。两者的区别是:哥特式小说通常描写神秘冒险故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歹徒;而言情小说描写家庭平凡琐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特式小说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开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尔。他的奥特兰托城堡创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说的模式。哥特式小说的出现,既与当时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式”情结有关,也与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学标准有联系。此外,它还借鉴了理查森的克拉丽莎的“女郎一恶棍”这一对立模式。这种小说问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娅·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许多人仿效,成为最流行的体裁,并迅速从英国扩展到整个欧美。至18世纪90年代,哥特式小说逐渐演化成两个分支。一个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坚持传统的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融人病态的邪恶,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马修·刘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另一个分支是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保留古堡场景,但抛弃过分的神秘成分和极度的恐怖气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如玛丽·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奥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这两个分支对美国都有影响。在美国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兰(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说以阴郁的色调和神秘的气氛,极为传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惧心理,对后世的严肃小说家影响很大。在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有萨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萨克·米契尔(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纪的法国和西班牙为背景,创作了《朱莉亚》(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说。后者以哥特式小说庇护所(The Asylum,1804)闻名。
查尔斯·布朗 1771年1月17日,查尔斯·布朗降生在费城一个古老的贵格会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幼体弱多病。然而,在读书和写作方面,他显示了较大的天赋。儿时,他在费城友人的语法学校上学,即博览古典作品,十岁便给哥伦比亚杂志撰稿。十六岁时,他师从亚历山大·韦尔考克斯,学习法律。但是,他的兴趣依然在写作上。1793年,他决定放弃法律,改学文学。同年他到了纽约,参加了由英国著名作家威廉·戈德温 (William Godwin,1756—1836)领衔的友谊会(the Friendly Society)。威廉·戈德温对布朗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他的哥特式小说凯莱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决心从事哥特式小说创作。一回到费城,布朗即开始写作。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阿尔克温:关于女权的对话(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为改变妇女的不平等地位大声疾呼。同年,他的第一部哥特式小说威兰也面世。在这之后,他重返纽约,出任每月杂志(Monthly Magazine)和美国评论(American Review)的编辑。短短三年,他连续出版了五部小说。它们是:奥蒙德;或,秘密见证(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 (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尔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华德(Clara Howard,1801)。其后,布朗再次回到费城,编辑文学杂志(Literary Magazine)、美国纪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国纪事或综合事录(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这一时期,他撰写了许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政治小册子。1804年,他和纽约的伊丽莎白·林(Elizabeth Linn)结婚。长期的艰苦写作毁坏了他本来虚弱的身体。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结核在费城去世,年仅三十九岁。
查尔斯·布朗的声誉主要在于威兰等一系列哥特式小说。威兰述说纽约一个名叫威兰的农夫突然看见天空闪现一道亮光。两个天使敦促他“摧毁自己的偶像”。于是,他变得疯狂起来,先是杀死了所有的马,继而杀死了小孩和妻子。接着,他去探望妹妹,想将她也杀死。结果他被逮住,被作为疯子关押。查尔斯·布朗成功地将传统的恐怖哥特式小说技巧同美国的场景结合起来,并出色地描绘了威兰的复杂恐怖心理。威兰幼时,父亲即死于非命,原因是没有遵循冥冥之中神灵的指令。尽管后来威兰同自己的妻子、儿女、妹妹克拉拉一道平安地生活了许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浓浓的阴影。尤其是在他父亲建造的“圣殿”,在露天平台,在克拉拉的卧室,经常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他一方面诚惶诚恐地揣摩这种声音带来的不幸,另一方面又联想起昔时父亲的惨死。恍惚中,他听到一个声音:“你的祷告听见了。为了证明你的忠诚,把你的妻子献给我。”于是,他杀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杀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题不同于威兰。它是展现一种自然的邪恶,即黄热病对人类的肆虐;这部小说于1798年6月开始在每月杂志上连载,但只连载了两期,便以每月杂志的停刊而告终。翌年,布朗将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出版。第三年,剩余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于布朗本人患过黄热病,书中有关这种瘟疫的描写非常逼真。此外,小说的情节也极为复杂。故事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斯蒂文斯大夫,另一个是十九岁的小伙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门口,斯蒂文斯大夫发现了染上黄热病的阿瑟·默文。接下来,阿瑟·默文述说了自己令人吃惊的经历。这些经历大部分与韦尔贝克有关。此人出卖、掠夺、杀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默文属于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当他解救十五岁的少女伊莱扎时,巧妙地战胜了她的残忍的叔叔。
继阿瑟·默文之后完稿的奥蒙德同样以黄热病为背景。不过,黄热病不再充当串联情节的角色,而是作为一种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坚强性格。主人公康斯坦蒂尔兼有普通女人的个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质。她以积极的态度迎接灾难。即便是面对遗弃自己情人的奥蒙德,她也非常镇静。后来她逐渐对奥蒙德产生兴趣,与其说是为了占有他,不如说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相比之下,奥蒙德的个性就显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一个凶悍、极端自私的男人,结果未能如愿。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题,即展现人的扭曲了的心理。一开始,布朗通过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视角,大势渲染了克利西罗梦游时的恐怖情景。与此同时,他以肯定的语气,对克利西罗表示了深切的同情,从而在读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悬念。接下来,查尔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罗的负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怀疑克利西罗杀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埃德加·亨特利对克利西罗的调查最后居然走进了死胡同。他已经丧失了对最近事情的记忆。无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梦游者。
总之,查尔斯·布朗的威兰等恐怖哥特式小说是早期美国通俗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它们反映了布朗的贵格会教徒家庭背景,体现了威廉·戈德温的社会改革思想。尤其是,书中具有独创性的复杂恐怖心理描写影响了后世的一些著名小说家,如纳撒尼尔·霍桑、爱伦·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尽管威兰等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在艺术上取得了广泛的成功,但并没有受到美国读者的广泛欢迎。真正为美国读者青睐的是另一类哥特式小说,即感伤型哥特式小说。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萨莉·伍德和伊萨克·米契尔。
其他作家和作品 萨莉·伍德,原名萨莉·巴雷尔,1759年生在美国缅因州约克县一个海军军官家庭。她从小和当法官的祖父一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熏陶。十九岁时,她和理查德·基廷结婚。但婚后仅五年,理查德·基廷去世,留给她两个女儿和一个刚出世的儿子。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数年后再嫁,丈夫名叫埃比尔·伍德,系缅因州威斯卡西特的一个将军。从1800年起,她接连创作了五部哥特式小说,起初署名“马萨诸塞州一女士”,后改署“缅因州一女士”。这五部小说中,最重要的是处女作朱丽亚和受启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该书的场景设置在18世纪的法国,女主人公为美丽善良的少女朱丽亚。经过种种磨难,她和恋人终于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结成夫妇。小说里运用了许多传统的哥特式小说的成分,如危险的高原、坟墓、绑架、强奸未遂,等等。其余的四部小说是多佛尔,或目击者 (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亚,或美德的感召力 (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费迪南德和埃尔米拉:一个俄罗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它们的场景均设置在欧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节。
伊萨克·米契尔于1759年生在纽约州奥尔巴尼县。他曾是当地报纸政治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编辑。1804年,就在这家报纸上,他以连载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创作的哥特式小说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不过,直至1811年,这部小说才由纽约州波基普西的书商约瑟夫·尼尔逊出单行本。同一年,一本署名为丹尼尔·杰克逊的书名类似的剽窃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亲 (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问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里,受到读者青睐、一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尔·杰克逊的版本。后来,人们终于辨明真伪。其根据是,盗版本不像原作那样载有一篇内容丰富的序言。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叙述一个传统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说的场景设置在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康涅狄格。女主人公梅莉莎爱上了贫困的革命者阿朗索,结果被父亲关在一个闹鬼的古堡里。后来,阿朗索参加了华盛顿的海军,在独立战争中被英军俘虏。在富兰克林的帮助下,他逃离了魔掌,并取道法国回到家乡。这是富兰克林在美国哥特式小说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高潮发生在结尾。在查尔斯顿,乡人传说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坟前祭奠。然而,梅莉莎没死,她设法逃离古堡来和意中人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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