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今人写古诗(词、联、赋等)还需要严守“格律”吗?
你觉得今人写古诗(词、联、赋等)还需要严守“格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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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或者鱼
你得先明白为什么有“格律”存在。语言的美不仅体现在华丽的词藻上,也表现在语音方面,所谓读起来琅琅上口就是这个意思。古人为了达到最好的朗读效果,在音韵平仄方面做出了种种限制,最终形成了“格律”之说。当然了,没人能限制你写什么和怎样写,你可以不遵守“格律”的约束,信马由缰的写,只是念起来不甚好听罢了。

gogochanel
今人写不了古诗,因为只有古诗只有古人才能写,但你可以学习古人写格律诗,也叫近体诗。如果写近体诗就必须严格遵守格律,就像下像棋一样,你是不能随意走棋的。不遵守格律也可以,但不能叫近体诗。

白鲨
既然是在学仿古诗词,那就该严格遵守古诗词的格律。否则就无法再被看做“古诗词”了。

Celine龟龟
守格律才叫古诗。读起来朗朗上口,有韵味美感。

shallyjessie
往事如水雲中飘,何必独行凑热闹?

ヾ 痛 訫
我觉得还是应该遵循的,否则就不成其为诗词歌赋了。不过也有一些变通,以平仄为例,古韵不易掌握,今韵还是要讲究的吧。

小泥人儿
平仄各地有不同。不拗口就可以了。对子该有的必须有。引典与否,各人水平不同,不必强求。大众都能做才好。阳春白雪,贵。下里巴人,大众共唱和,热闹!

尤兰达
古诗 ,平仄可随意,但双句需要押韵 。写近体诗必须合平仄韵律

行者
没有必要非要按格律来写。格律诗或着近体诗只是一种体裁的书写形式或表达方式用起来比较拘束,限制人们畅快淋漓表达丰富的情思和飞扬的才情。写好格律诗需要深厚的学养,丰富的人生阅历,以及很强的遣词造句能力。否则就会画虎不成反类犬,呈现出空洞,乏味,堆砌词藻等毛病。低下头万花似锦,抬起头啥都没有。为了合律削足适履,夲末倒置,完全背离作诗的初衷和意义。实在是可悲啊!真正的写诗大家尊重格律,但不拘泥,受限于格律,如毛泽东主席的诗有一,两处按律诗要求不太合平仄,但并不影响忬情达意,并不影响他是人们心目中最伟大的诗人;李白很少写格律诗但并影响他成为诗仙。所以会不会写格律诗并没有什么高,大,上只是一种书写体裁,表达形式而已。

倚窗看红楼
我认为文智高深的人,拟诗作词写对联。注重平仄工仗,意景相联当然好上加好,让人评赞。但文才低点的人,只要爱好,喜欢走上头条平台,工多艺熟,多看多学,自然也会进步,从不懂到懂,甚至还可超越他人。

张瀚文
今人能为古人曲,华祖庵里敬华佗。孔府庙里颂孔德!

tkunkun
遵守格律,但不囿于格律。

yangxueruivs
这不要,那不要,最终可能是文言白话文。

ousyouka
首先应明确一个问题:古诗并不都是格律诗,格律诗是指五绝(五言绝句)、七绝(七言绝句)和五律(五言律诗)、七律(七言律诗)等诗体。写古诗,如果不写格律诗体,当然就没什么格律可守了。如果写格律诗体,那就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了。格律诗是古诗中最具典型性与代表性的诗体,是中华传统文化瑰宝中的一颗明珠。然而,随着社会与时代的嬗变,围绕着“存”与“废”的问题,近百年来学界一直争论不休。我以为,一味固守与彻底废除皆不可取,应当在守正中变通,继承中创新。第一,格律诗的写作规范五绝、七绝与五律、七律是大美的诗体,以其特有的齐整美、节奏美、音乐美、对称美、简洁美而见长。写作格律诗,自有其规范。其写作规范,可概括为以下“五定”:1.篇有定句。即每首诗都有固定的句数。绝句四句一首,律诗八句一首。每两句为一联句,上句称出句,下句为对句。2.句有定字。即诗中每句都有固定的字数。五言的绝句与律诗,每句五字;七言的绝句与律诗,每句七字。3.字有定声。即句中每一字位的声调都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而言,一是一句中平仄相间,力避末三字连平或连仄。二是联句间平仄相对,力避出句与对句对应字位平仄相同。三是两个联句间平仄相粘,即后联出句的二四六字与前联对句的二四六字平粘平、仄粘仄。4.韵有定位。即每首诗必须押韵且押韵的位置有明确规定。除少数特定格式要求首句入韵外,偶句句尾要押韵,且一般要押平声韵,要一韵到底。5.律有定对。即作为五言和七言律诗,除首尾两联句可不对仗外,中间颌联、颈联两个联句的出句与对句要讲究对仗。具体要求是,词性相同、语法相当、节奏相协、声调相反、词意相关。写作格律诗,应当努力做到合乎上述“五定”的基本范式。第二,格律诗的写作变通格律诗唯美,当然以合乎写作规范为最好。但是,形式总是为内容服务的,格律诗是诗体的形式,为了更好地抒情表意,适当的有限的变通,即破格与出律,是应当的,也是必要的。在唐诗中,有不少名篇佳作都有破格和出律的现象,但这并未影响它们成为千古绝唱。如李白的静夜思不仅失粘,而且失对,不仅有重字,而且有比肩,但谁说它不是名篇佳作呢?又如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崔颢的《黄鹤楼》、杜甫的《月夜》等名篇,均有破格与出律之处。据有关人士统计分析,《唐诗三百首》所选格律诗,破格与出律者居多。可见,在格律诗的鼎盛时代尚且如此,何况今人乎?这里,还涉及到一个重要问题,对中国传统文化应当持继承与创新的态度,而不是一味循规蹈矩、墨守陈规,事实上,生活中已经有很多文化传统与风俗习惯被打破了,而与时代接轨,演变生发出新的形式。格律诗的写作也应是这样,破格与出律,甚至创造格律诗的新形式,也属正常,也有必要。第三,格律诗写作如何变通对照前面的“五定”范式,可以总结为“两个不能变”、“三个适当变“。“两个不能变”:“篇有定句”和“句有定字”,这两个规则是不能变通的。否则,便不再是格律诗体了。“三个适当变”:“字有定声”,讲的是要守平仄律,除逢偶句尾字须是平声、逢奇句尾字(不仓含首句入韵格式)须是仄声外,其他字位则是可以适当变通的。“韵有定位”,格律诗必须押韵,这个基本规则是不能不变通的,可以变通的是“韵”本身,即不必非押平水韵不可,自古至今语音已有很大变化,今人写格律诗应遵循中华新韵,不必再固守古代平水韵。“律有定对”,讲的是对仗,能够“严对”当然好,“宽对”也不可过宽。总之,写作格律诗,变通有限度,应适当,是在讲究基本规范的前提下,所作的次要的个别的特殊的变通,而不可随意变通。今人写格律诗,若不想受这些“条条框框”的束缚,可不冠以“五绝”、“七绝”、“五律”、“七律“之名,可冠名“古体诗”,本人即是这样作的,这也是可行的另类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