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浅浅,刘傲夫,余秀华在现代诗坛中风声水起,你怎么看?

如题,贾浅浅,刘傲夫,余秀华在现代诗坛中风声水起,你怎么看?
提到的作品

[作品]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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腮红

腮红

作为同是女人,同是经历了苦难的女人,我有几句掏心掏肺的话想对余秀华说:原来我不了解你,网上吵的沸沸扬扬,这几天我抽时间看了关于你的一些材料。我认为你是个坚强的女人,是个苦命的女人,在文学上你是个优秀的女人,但你一样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你敢爱敢恨没有错,不管你现在有多风光,但请你不要忘了我们女人该有的道德品质,该有的公序良俗。你有个漂亮的儿子,你是个母亲,不能由自己的感受出发,不该爱的就别爱,爱自己,爱儿孙。雁过留名,人过留声,说穿了你我这把年纪的人,还能在这个世界上风光好多年。只有好的名声留给儿孙才值钱,该放下的就放下吧,安享天伦之乐,做个平凡女人吧,这是一个老姐我的看法,望参考!

huryson

huryson

不想看,也不愿看。

卑微之行作,卑劣之风气。

而今,诗歌已沉陷时代的悲哀里,我只能跟在屁股后面,手持哭丧棒,不停止地抹眼泪……


深呼吸

深呼吸

存在就是硬道理。

所以,他们的风生水起(题主“声”字写错了哦!)自有他们风生水起的道理,因为前面两位的诗我没看过什么,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所以不作评论。

但余秀华的诗还是读过一些的,下面我就以我2015年2月2日余秀华刚红时写的一篇文章来谈谈我对她诗的一点看法吧!

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文/十三谷

那天我一如既往地在网上,一则新闻突然弹了出来:脑瘫农民女诗人余秀华火了,红了!对于她的火与红,我没有一点惊讶,她难道不该红吗?她的火是必然的,只是迟早的问题。我想说的是:她早该火了,她终是红了!

13年我到东湖社区论坛时,主要在小说纵横和诗词歌赋版块发帖,然而我关注最多的却是新诗歌。在那里,最打动我的诗歌就是余秀华的,在那时我就收藏了她的网页,时不时翻一首她的诗来欣赏。

对于新诗,我始终觉得自己是个门外汉,但这并不影响我去欣赏我喜欢的诗歌。当我看到余秀华的诗歌时,我的内心一下产生了强烈的震撼。

她的诗是那么特别,与众不同,不说是鹤立鸡群,但绝对是一股强劲的台风,瞬间席卷了我的心房。

我一口气看完了她在东湖新诗歌上所有的主题帖,包括她对其他诗友的评论,依然是意犹未尽。

她诗的独特征服了我。

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是她的成名作,就是它让余秀华一下红透了半边天,但我觉得这并不是她写得最好的诗歌。我不是标题党(今天且借她的标题做一回标题党了),对于余秀华这样大胆的标题我也早已习以为常。

我觉得她很多诗歌都比这首好多了。

她的诗率真,灵气、大胆、前卫、没有做作,更重要的是独特,总给人不一样的感觉,很入心。

最初打动我的是那人已逝,那情已逝,而诗孤独组诗。

在文字上,我一向追求唯美、婉约,带点忧伤的风格,无疑,这个标题符合我的审美。再读下去,果然,诗的内容也没有辜负我,我一眼就喜欢上了。仅以其中第一首为例。

你在钟祥,我在横店

在地理上,我从属于你,如一片叶

卷曲在你的袖口上

你醉酒的时候,我就有跌坠的危险

更多的时候,两种方言以汉水为界

冷暖自知

想象你走过的路线,一定有些出入

以莫愁湖为中心,你一反一正就绕过冬天

没有水源的莫愁湖如果干枯

湖底会有横店的地图,如一只蝴蝶

而淤泥里的女子,是多么容易叫人忽略

此刻,我写下这些

总是责怪自己学不会飘过钟祥街头那些女子的

妩媚

这样的文字清新、明净,一下就抓住了我的心,读完,我的心有隐隐的痛。

这是多么无可奈何的爱啊,连地理条件都决定了这样爱情的不平衡。

谁说爱情没有卑微,纯是鬼话。

在爱情里投入越多真情的人注定会被伤得越深,爱得越深的人也注定会爱得更痛,甚至是卑微。

但心甘情愿。

一直喜欢听陈瑞的歌,也特别喜欢她的尘埃里的花,其中第一句就是:爱上了你,心就低到尘埃里了。

爱情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平等的,也有无奈、无力与心痛。

“我从属于你,如一片叶,卷曲在你的袖口上,你醉酒的时候,我就有跌坠的危险”,这是多么悲哀的爱情,叶子的轻微与默默无闻深深刺痛着人的心。

人也许只有在醉了的时候才是最忠实于本心的吧!

而那时“我就有跌坠的危险。”更是让人多么心痛,欲爱而不能的痛,有谁能懂?于是“更多的时候,两种方言以汉水为界,冷暖自知。”不是不相爱,而是不能爱,于是,两颗相爱的心只能遥遥相望,各自心酸,各自心痛,这是我的理解。

“而淤泥里的女子,是多么容易叫人忽略 此刻,我写下这些 总是责怪自己学不会飘过钟祥街头那些女子的 妩媚”。一个渴望爱情的女子,却没有足够的勇气,在当时我能够理解,现在我更能够理解了。面对欲罢不能的爱情,也许有自卑、也许有彷徨,也许还有很多很多其它的原因,但无奈与遗憾是肯定的。

在东湖社区论坛,余秀华的头像非常妩媚、性感,我一度以为那就是她本人,甚至一度觉得那些魅力十足的文字也只有这样蛊惑迷人的人才能够写出。

在我的想象里,余秀华应该是一个冰雪聪明,明艳动人的女子。她应该是一位像绝大多数喜欢文字、经营文字的女子一样衣食无忧、优雅、迷人。

那么,这样无奈的爱情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我不想去深究,但我相信一定有这样的爱情。

当余秀华被媒体真实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时,我完全惊呆了!

那么,这样悲哀的爱情还有什么让人不可思议的呢!


再次让我内心一震的是在14年8月份的当代诗人诗作上看到余秀华的一首手(致父亲)。

我要挡在你的前面,迎接死亡

我要报复你——乡村的艺术家,

玩泥巴的高手

捏我时

捏了个跛足的人儿

哪怕后来你剃下肋骨做我的腿

我也无法正常行走

请你咬紧牙关,拔光我的头发,戴在你头上

让我的苦恨永久在你头上飘

让你直到七老八十也享受不到白头发的荣耀

然后用你树根一样的手,培我的坟

然后,请你远远地走开不要祭奠我

不要拔我坟头新长的草

来生,不会再做你的女儿

哪怕做一条

余氏看家狗

作为一个脑瘫患者,这与生俱来的伤痛有多深,恐怕我们常人无法体会。

曾经幼稚无知的我何曾没有恼恨过父母没有给我天生丽质的容貌呢,而余秀华面对的还是伴随一生的残疾啊,她该有多么地哀痛?!我无法想象。

就在去年,我所任教的班级里就有一位脑瘫学生,走路摇晃,吐字不清,但头脑特别聪明。

因为严重的平衡失调,他的文字科目一塌糊涂,而写字相对少的理科却不弱。于是,一年来,我的语文次次都被他拖了后腿,很有几次如果不是因为他,我们班的语文就是名列前茅了。

整整一个学年,他的语文几乎没有突破过50分,因为他根本无法好好写字,考场作文基本是不动笔,阅读一般也做不完,就是做了的题目,字迹也是潦草难辨。

考场是无情的,闭卷考试的时候,谁会知道他是一个天生脑瘫的孩子呢?

而我从没有怨恨嫌弃过他,有的只是深深的同情和心痛。我想我们只是师生,他就算是拖了我的后腿,也就一年吧,而他的脑瘫却是伴随他一生的痛啊!

他后面漫长的人生道路将要如何走下去,每每看到他,想到他,我的心就痛。

而余秀华说,她写字时一般要用右手按着左手腕才可以,但就算是这样,每写一个字于她都是那么艰难。

她当初选择诗歌这种文学载体的原因就是因为诗歌的文字相对要少。

完全可以理解余秀华对父亲的“报复”。“我要挡在你的前面迎接死亡”,“让我的苦恨永久在你头上飘让你直到七老八十也享受不到白头发的荣耀 然后用你树根一样的手,培我的坟 然后,请你远远地走开不要祭奠我”

看到这样的句子,我的眼里只有泪。人生最不能选择的就是自己的出生,谁愿意一出生就注定这样的命运?!她的痛苦,她的挣扎,她的痛恨,我们完全可以触摸,可以感受。

那么,我们可以痛恨谁呢?当然是“始作俑者”——给予我们生命的父母!于是便想到了报复,是的,报复,用什么方式呢,——死!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痛以致让她想到如此终极的方式呢?我的心里还是只有痛。

父亲是爱她的,这一点毫不怀疑。

“哪怕后来你剃下肋骨做我的腿 我也无法正常行走”,“然后用你树根一样的手,培我的坟”。

孩子是自己生命的延续,谁愿意生下一个不健康的孩子?于是,父亲愿意剃下肋骨去做她的腿,她也可以想象如果她真的死了,父亲用树枝一样的手去培她的坟。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亲情?

如果永远是如果,人生没有那么多如果,亲情是天生的缘分,谁也割舍不了,就算是这样尴尬痛苦的父女情,她说“来生,都不会再做他的女儿,哪怕做一条 余氏看家狗”。

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了“看家狗”前面还是冠以了“余氏”。

就算是这样悲惨的身世,她还是无法割舍这血浓于水的亲情。

这个结尾是感人的,它把作者复杂纠结而坚定的情感推向了最高潮。透过这似乎决绝的文字,我们看到的是一颗带着斑斑血泪的痛苦、无奈而凄凉的心。


如果说余秀华的诗歌还仅仅停留在这样一些伤痛的文字上,那么她是不足以打动我的心的。

世上的伤痛有千种万种,它们确实可以拨动我们内心柔弱的心弦。重要的是一个人如何去面对人生中的苦难。

我们看到的是,余秀华在命运面前没有退却、沉沦,而是接受,并且抗争。她对美好爱情的憧憬与渴望,她对亲情的不舍,虽然带着伤痛,带着无奈,但依然感人。

余秀华其实是勇敢的。她的生命充满了爆发力。她的诗歌,饱满而有冲击力,她的大胆令我震惊,她别样的才气令人佩服。我们再欣赏下面一首诗歌。

亲爱的,我们去做爱

我们要在山坡上,在杜鹃歌声里

我们要在阳光下,在风吹草低处

在生活的f调上

在生命的落败平原

亲爱的,我喜欢你的体毛迎风如旗

我喜欢一只蛐蛐在那里居住

如果你把我体内的白雪打开

将滋润两岸的杨柳桃李

你要大声地叫,象狼一样叫

亲爱的,我是你这一刻的女人

我是大地的女人

身上将长满五谷杂粮

说实话,我可能永远也写不出如此大胆的文字,就算我的小说,也永远不会写。但当我看到这些诗句的时候,我突然就想,是不是我一直以来都过于狭隘呢?我追求的唯美是什么?我甚至不屑去写一些什么,是不是我的文字就那么纯粹呢?我有点茫然了。

但,这些文字,我是喜欢的,我不得不承认。

其实,世间万物都可归结到一个最原始的话题,那就是“爱”,没有了爱,一切都是空无的。那么,我们为何要谈情色变,谈爱色变呢?

和大地做爱没有错。

天和地在做爱,山川和河流在做爱,风花和雪月在做爱,小草和阳光在做爱,鸟儿和云儿在做爱……

很欣赏这首诗帖下面的一则评论:

或许,这样一个张扬的标题,会吓倒那些自认为高雅而在人前故做脱“俗”的人罢,标题党就更不必去说。殊不知,大俗即大雅,俗到极处,又何尝不是雅呢?以雅写俗,以俗写雅,也该是所谓文人墨客可以追求的境界。即如此诗,以花鸟虫鱼为相好,以山川河流为情人,以蓝天白云为至爱,那么,这样的爱,就做得!于是,浣秧插麦,爬山淌水,哪一样不是在做爱呢?——作者苏堤。

当然,这首诗的亮点依然在结尾:“我是大地的女人,身上将长满五谷杂粮”,读到这,我们会不会哑然失笑,然后,是不是有一种肤浅的自我感觉呢?

这就是文字的境界和高度,我想,能够走入这种境界和高度的人不多。

在文字里摸爬打滚,我有时就特别迷糊,到底什么样的文字才算是好文字呢?

我想,应该还是那些能打动人,能够走入人内心深处的文字吧!

我相信余秀华的红绝不是偶然的。我欣赏她的诗,喜欢她的诗,更祝福她。

图片:网络,侵必删

andonio

andonio

风声水起的不一定是金子,拉圾在特定环境下也会乘着风声水起云卷云舒……

最近在网络走红的一些所谓诗,让人怀疑人生,以为穿越了时空。

有些人有些诗,说的不客气一点,是在消费国人智商,糟蹋中华文化,更严肃一点是在毒害我们的社会。

其实写作水平和流派风格并不重要,那都属于个人的权力和自由,法无禁止皆可为,别人不好说什么。

问题是如此辱人智商的作品,是如何被硬生生的指鹿为马并推上神坛广为传播的?连幼儿园小朋友都不耻的东西,难道专业人士真不懂得分辩是非,还是他们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而为之?那就不仅仅是愚蠢和傻,而是坏到了骨头里。

在生活中,小朋友犯错十分的正常,大人们及时指出是非常必要也是必须的。假如明知道小朋友犯错而不指出,更过份的送糖以资鼓励,此等行径与教唆犯有什么区别?

如此的风声水起,让人厌恶之极。

买席梦思

买席梦思

看透,看轻,看淡。

sophiedongdong

sophiedongdong

很久以前就听过下半身写作,接踵而来的就是下半身诗歌,口水诗,结巴体,梨花体,羊高体,乌青体,最近又冒出一个浅浅体。共同的特征就是赤裸裸地描写,直白、简单、粗暴,充满屎尿屁,充满感官的刺激、充满人体的器官。带着眉飞色舞的神态大谈肉欲。这让广大的普通群众难以接受。虽然现在娱乐至死,人们习惯于恶搞,各种的“不讲武德”。尽管人们的欣赏水平不见得有多高,但是公道自在人心,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人们并没有麻木。

之所以这些连淫词艳曲都算不上的东西有市场,不是它们有多好,人们有多么喜欢阅读,而是它们可以让人们围观,逗闷子,聊备暂时的一笑。可是我们的这些诗人却不愿意承认,反而在互相吹捧中沾沾自喜,毫不犹豫地以此换取金钱名誉。

一直以来,中国被称为诗的国度,古人很早就有“诗教”一说,礼记·经解说: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这是古人关于诗歌创作原则的总结,意思是进入一个国家,可以了解其对国民教化的情况;如果民众为人处世温柔厚道,一定是《》歌教化的结果。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孔子认为,《诗经》既有美刺讽喻的精神,又是温柔敦厚的,用它来教育民众,可以发挥“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社会作用。

诗歌既然有这样的社会功能,那么,诗人进行诗歌创作时,也应该做到温柔敦厚,以便能够教育人、感动人,起到教化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在诗歌创作中一是要发挥诗歌的讽谏作用,有“怨刺”精神,“以讽其上”,供为政者治世之用;二是要在怨刺的同时必须“止乎礼义”,保持温柔平和的态度,“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合于雅正,以委婉的词语寄寓讽谏的大义,表现出一种温文谦恭、含蓄儒雅的诗学风格,具有一种“中和之美”。所以,我们的诗人至少得遵从温柔敦厚,写出不违反礼教的作品,以施行教育,感化人心。

当然,这种写做主张并不一定是最好的,其缺陷自不必说。近人王国维先生曾说:“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唐有诗,宋有词,元有曲,明有传奇,清有小说。何以如是?时代使然。”

时代变了,我们对诗歌创作的要求也变了,人们的审美观念也变了,我们当然需要求新,求变。然而,时代变迁再厉害,再怎么变,人们对于真善美的追求是不变的。我们不能哗众取宠,以丑为美,把恶心的东西给人看,不管自认为有多么深刻,但是脓疮终究是脓疮,不会开出鲜花来,除了显示出了我们的诗人有多么的空虚和无聊以外,还有什么?

可是,为什么我们现在的诗人非要这么作践自己,写这些无聊的东西呢?你超越不了前人,写不出好的诗歌,不写不就完了吗?非要按捺不住内心的狂野,让人叫一声诗人,有什么意思?

曹文轩先生在《草房子》自序里质疑:“当今之世界,文学的标准究竟由谁来确立?答案是西方。在西方人的主导下深刻成了唯一标准,”他说我们可以看到“全世界的文学,都在这唯一的维度上争先恐后地进行着。深刻这条狗追撵得人们撒丫子奔跑,往阴暗里去,往恶毒里去,往垃圾上去,往乱伦上去,往自虐,嗜血,暴力,兽奸,窥视,舔脚丫子等诸多变态行为上去,因为这里有深刻,才有写作的资源和无边无际的风景。”

由此看来,我们的诗人们可能是因为追求深刻才非要这么写的吧?可是几千年来就中国而言,我们在谈论一首诗歌时,始终追求的是风、雅、颂,追求的是趣味,情调,意境,格调,微妙,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我们欣赏的是健康的美啊。

这些描写猥琐,写浓痰,大便等物像而将美抛到九霄云外的作品健康吗?

难道我们费神费时地阅读,就是为了被恶心一下?这样的阅读效果宁可不要!

曹先生说:“美的力量丝毫也不亚于思想的力量,有时甚至比思想的力量更加强大。”

在我看来,我们的诗人们别说美,就是思想,也根本没有,只剩下无聊。可怕的是这些人掌握着话语权,手里有各种资源,在其中互相吹捧,自嗨,还美其名曰“诗人”,而且是“著名诗人”!

ruirui

ruirui

别说那些没用的,只要有了名气,写的诗有人看了,钱也赚了,看诗歌的人也乐了。

其实这三个人的诗歌有共同点,大家都喜欢看,但是都觉得这个诗歌写得太low。

先来说说余秀华的诗歌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这首诗实际上就是标题党,100个人里面至少有99个人看了,想点进去看,有诗歌的意境美,让人耳目一新,当之无愧的“流氓诗”。

再来看刘傲夫的成名作与领导一起尿尿:


这首诗通俗易懂,特别是把下属和领导之间惟妙惟肖的关系,写得非常形象、生动,确实也道出了职场人心中的无奈,以及官大一级压死人的悲哀。


所以这首诗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所以大家都喜欢看。

其次我们来看看这两天突然火起来的贾浅浅,可以说善长写屎尿诗,只要会识字的都看得懂,并且有一定的想象空间。


甚至有的诗歌非常隐晦,让人觉得意境深远,回味无穷。


其实说到底就是流氓诗,反正是普通人写不来的诗歌,别具一格,大胆新颖。


再加上贾浅浅是贾平凹的女儿,写这样的诗更加具有争议。

不过争议的最大结果就是推上热搜,贾浅浅的事反而更受欢迎了。

不知道这是诗歌界的进步,还是悲哀。


毕竟现在这个社会没有几个人会看诗歌,这属于比较冷门,总感觉有点像徐志摩一样无病呻吟,写的诗就像情圣,实际上对自己的第一任妻子却是渣男。

不过正是因为这些特别的诗歌,反而让大家都注意到诗歌的好与坏,反而也让诗歌火了一把。

只是这些都是流量诗,没有什么营养。

真正有写得美好的诗歌还是像徐志摩、林徽因、席慕蓉等等,可以用优美的诗句写出动人的情感,让人共鸣、感动。

最后我们以席慕容的一首诗作为结尾吧,以此正诗歌之名,无论岁月如何变迁,经典始终是经典。

没有什么不同

没有什么不同

他们的诗都写得很好,古诗没有几个人愿意读,古诗让那些专业研究人士去读好了,在这里我并不是否认古诗的美和丽。

我认为,现代人还是要多读一些泰戈尔,聂鲁达,普希金,朗费罗,叶芝,戴望舒,徐志摩,闻一多,海子等等中外著名诗人的现代诗。

中国现当代诗坛之诗人很多都受泰戈尔,普希金等外国伟大诗人的影响,就泰戈尔:生如夏花,这四个字就到处闪光。

诗歌本身是具有大众化特色的,失去了大众化就不能称之为诗歌了,那些文学诺奖得主的诗歌不是写出来秀的,是写出来看的。

我特么讨厌卖弄华丽词藻的所谓诗,大众肯定是不耐烦去读的。

诗,意境有,闪光点有,朴实语言有就很好了。

传统是要继承和知晓的,但未来是不断改善和前进的,不知以为然否?

Eve_琳

Eve_琳

用词不当。这还真不能叫“风生水起”。

世有云彩出现,必有妖孽出没。

这些就是挂着“文学”招牌的妖孽。

文学,是以文化的形式传递文明。文学可以雅,雅到阳春白雪。文学可以俗,俗到下里巴人。但文学且不可以“污”。“污”物就是垃圾。

垃圾,唯一的处置之地就是垃圾场。

不信,请拭目以待。

独雨

独雨

……一串儿,红树林中射水鱼。吐水可把两米之内枝头昆虫击落,沦为饕餮大餐。鸡翘,鸭翘,各占一翘。博人眼球,各显神通。

说是“风生水起”,过誉了。岁月是把杀猪刀,三年以后,自见分晓。充其量在诗坛溅起几朵水花,——巧遇阳光折射,宛如就显七色彩虹,实则海市蜃楼一斑而已!

litianfen

litianfen

现在所谓的诗已不是以前的诗了。内涵不同,屎尿屁味太重。

不要以为称为诗他可真是诗了!就像干爹以前的干爹真是爹,现在干爹已被玩坏了。

小姐,以前的小姐是大家闺秀,养尊处优。被称小姐很尊贵,很被尊重。现在的“小姐”是性工作者。你敢公众场合称某美女为“小姐”,估计你脸会开花儿,开成金丝菊。

现在很多称谓被玩坏了,就像“诗”这很有意境的东西。



sandrazh

sandrazh

余秀华是一位患有脑瘫疾病的残疾人,她的逻辑思维和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受到了伤害。唯其如此,她的形象思维能力得到了提炼,以致远高于常人,她眼里的景物似乎都是活的,并能从中体会出特殊的意义。这种能力促使她爱上了诗歌创作,并提高了她的诗性语言表达的能力以及谋章布局的才能。这种能力不是逻辑思维的成果,而是诗歌创作的实践过程锤炼出来的,近似于一种本能,她几乎可以出口成章。她又是一个不甘平庸的人,钟情于超常的发挥,于是有“越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这样的神奇的诗句,使得许多长期来养成了洁癖的读者感到不舒服,以为触犯了诗歌写作的天条,于是一哄而上大加挞伐起来。其实,“睡你”这样的词虽然不雅,但还不至于黄色,它提示性行为,但并不是具体的描述,和贾浅浅的诗句是有原则性的区别的。应该承认,她创作的诗虽然和著名的诗人如鲁迅郭沫若胡适艾青等人相比自然不能同日而语,但的确也存在独特的风格和存在的价值。

刘傲夫的那首所谓的诗其实和大家心中的诗歌不是只有一点点的距离。可以说它有一点黑色幽默,一种文字游戏,不具有鲁迅所写的那些政治讽刺诗的独具的韵味,与公认的现代诗佳作更是风马牛不相及,称之为诗实在是在糟蹋现代诗。

贾浅浅的那些现在广泛流传的诗完全是在败坏现代诗的声誉,没有任何意义上的诗意诗情,是对副教授身份和作二代的伤害,也充分暴露了我国文学界和教育界的许多问题。对贾浅浅个人而言,这次社会上对她诗歌创作的批评也许会成为她个人人生的一次转机,从而使他成为一个真正的诗人。这也是我所希望的。

うさぎ

うさぎ

有“名”未必有“实”!有“形”未必有“魂”!言行未必一致!表里未必统一!在八九十年代至两千年初期,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言论冠冕堂皇,行为龌龊肮脏的“秀花枕头”,遍地皆是!

曼联帝国

曼联帝国

故 土


我路过塬上

眼前已是一片

荒芜多年的土地

是谁承包多年

现在却一片凄凉——

杂草丛生

断墙残壁



忽然

一阵稚嫩的呐喊渐行渐远

碎娃们在嘈哄着两个壮实的汉子

是俩货把尿呲溜在茅厕洁白的墙上

近处

也有几个娃子

在围着一个小花起哄

这个又用尿水

把人家堂皇的门前

一点点沉渣冲起



真不知道

这年头的男女

怎么都这样大张旗鼓地宣扬尿尿

明年春上

这一片辽阔的黄土地

是茂盛的白马牙在摇弋

还是一丛丛狗尿苔与杂草一争高低?



满塬弥漫的骚气

让人驻足不前

又疑惑迷离

正欲返身而去

却又奇怪不已

身边赵土豆的邻居——

那教书的老J家祖屋后面的砖墙上

已有人划拉出了

上边的文字

是土坷垃赭黄的印迹



隐隐约约

盖住了旁边

像是烧焦的柴禾棍

描划的一大片丑书

我在踌躇

是该前行还是归去……


注:白马牙,几十年前北方农村种植的一种玉米品种。狗尿苔,记得是雨后草丛中一种野生蘑菇。

納西賽斯的水仙

納西賽斯的水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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