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必须马尔克斯老爷子的《百年孤独》啊!很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据我所知,在我们同类写手中比较多的人喜欢用这个开头。
三本开头就很惊艳的网文小说
[玄幻]崩坏世界的传奇大冒险
爱动漫,爱网游,更爱和谐有爱的GAL。毕业于名牌大学,GPA高达1.6。擅长杀人,擅长放火,不擅长口是心非。我不喜欢吐槽,我只喜欢说实话。我是个厚道人,胸怀厚,脸皮也厚。不是什么精神病,也不是没心没肺...
Amost love
《楚留香传奇》: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颜,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一句话把香帅的优雅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实感舒适惊艳。
向阳走不丢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绝望的冬天;我们拥有面前的一切,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查尔斯·狄更斯·《双城记》
悟空哥哥王小强
创造的美丽
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
——《了不起的盖茨比》
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
崂山顽石
鬼喊捉鬼这本书才是三天两觉的第一本小说,先说惊悚是因为那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小说,这本小说的开头,嗯,很直接强暴地塑造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宅男。然后在极少的章节里,又让性格极其恶劣的男二出场了,小说里没节操没下限的人见得多了(对对对,说的就是你,叶修魏琛方锐),但是在开篇这么少的章节里,连续出场了两个行为极其恶劣的人嗯是我阅历少了。在之后的章节,情节展开不断刷新我对角色下限的认知但不得不说,
看这书很欢乐。
我是大胖纸
惊艳这个词近来在一些报道中常用,诸如惊艳图片、惊艳迷情、惊艳新闻,大体感觉给人种桃色气息。
但不止于此,它也有 震惊,轰动的引申解释,而这个引申解释应该也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没考证过)。
密码这部书,在03年的确很轰动,所以,称其为惊艳小说,不足为奇。
原贴:什么叫惊艳小说?
gouzi
百年孤独:多年以后,奥雷良诺上校站在行刑队前,会想起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个神奇的开头,改变了传统叙事的线性方式,把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用一句话关联起来,场景在时空里穿梭自由,把过程、结果直接呈现给读者,单单略过原因,形成漩涡一样的吸引力,读起来宏大厚重而悲凉沧桑。
后来莫言的《红高粱》也用了类似的开头: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
如果我们穿越时空,会发现中国古代诗人也找到这样的叙事方式,李商隐夜雨寄北,四个场景同样是在不同时空里穿梭,情感真挚而深沉。
小狼崽
杨升庵《三国演义》卷首语: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濁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祈祷]
Myself
《百年孤独》吧,懂的人自然懂。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象史前的巨蛋。
面朝大海凤凰花开
我特别喜欢的作家马伯庸,我觉得他的很多小说的开头都写得非常的好,像一本长安十二时辰,他本来是本文,但是后来出书了,我觉得他的开头就让人觉得非常的宏伟。
梅子的钥匙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追风筝的人》
小吃货Icy
是金庸小说《飞狐外传》。
《飞狐外传》开头是这样的:
“胡一刀,曲池,天枢!”
“苗人凤,地仓,合谷!”
一个嘶哑的嗓子低沉地叫着。叫声中充满着怨毒和愤怒,语声从牙齿缝中迸出来,似是千年万年、永恒的咒诅,每一个字音上涂着血和仇恨。
胡一刀是谁?苗人凤又是谁?又是谁对胡一刀和苗人凤充满着怨毒和愤怒?
这个开头,留下的悬念实在太多,吸引我必须看下去,一定要弄个一清二楚,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我觉得这部小说的开头十分惊艳。我第一次读《飞狐外传》时,一下子就把我吸引住了,忍不住继续读下去,没想到一发而不可收,恨不得一气把这本书读完。
这个惊艳的开头,此后就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以致于我久久不能忘怀。
事实上,金庸小说不止这一篇的开头十分惊艳,他所有小说的开头都是十分惊艳的,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血精灵盗贼
食人魔的美食盒这本以食人魔为主角的小说有一个非常吸引人的开头,本来开头只是个俗套无比的“被灭门后幸存者想要复仇”的故事,但作者想象力丰富,详细讲述了食人魔的生理特征和社会风俗。介绍了主角所在部落的兴盛与覆灭。主角的仇家则是一群假扮成马戏团的高手,描写得很有意思。这本小说后面越写越差,给我的感觉是:作者想象力堪称天马行空,脑子里有很多绝佳的创意,足以拿来写三五本网络小说。但他却没有耐心把这些创意完整地写出来,每个都是写几十万字就戛然而止,急匆匆换个地图,去写下一个创意。
ccalp
1、《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是已完成的一部原创类轻小说,作者是清越流歌。讲述了混吃等死的富二代叶舒华穿到七十年代,明明可以走上开挂人生,可惜她一点都不想发家致富,拿下男主。没心没肺过日子的故事。
2、《七十年代白富美》
是连载于晋江文学城的一本言情类网络小说,作者是素昧平生v。讲述了女主重生后找到前世的爱人,并救赎他的故事,这是一本双向救赎文,前世男主救赎女主,重生后女主救赎男主,并且这是一篇美食文,文中讲述了很多美食。
3、何以笙萧默
此文甜宠暖文,男主精英律师何以琛,高傲腹黑毒舌深情执着,女主摄影师赵默笙,爱的执着深情,小说浪漫唯美,电视剧狗血一点,但整体都很喜欢。最经典的一句话“如果世界上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就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千年修得何以琛,满满都是爱,意犹未尽。
4、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一对恋人的爱情回忆录,又温暖又萌爱的小故事。从学生时代的青涩懵懂到步入婚姻后的甜蜜趣事,平凡而不平淡。从生活点滴中汲取爱与元气,充满趣味的片段让读者会心一笑。爱情可以如此甜蜜,生活也可以如此温暖。
5、《微微一笑很倾城》
《微微一笑很倾城》是作家顾漫创作的长篇小说,2008年8月起于晋江文学城连载,首次出版于2009年8月。该小说讲述了A大计算机系花贝微微与同校师哥肖奈在游戏梦游江湖中结伴成亲,并在现实中相恋相守的故事,全文无虐,淡淡的甜蜜。
antimilochen
鲁班尺-《青囊尸衣》(如果喜欢盗墓笔记或许会喜欢这个)
青囊可活命;尸衣可避天。鲁班尺《青囊尸衣》是一部集玄幻、医术、爱情、幽默、灵异、武侠、政治于一身的优秀小说,本书是十年难遇的好书!一度造成回帖功能瘫痪的天涯第一强帖,各大收费阅读网站、各大出版商虎视眈眈,经网民联合莲蓬鬼话版主莲蓬与天涯总部协商,开通了101页以上之回帖功能。这是天涯第一次出现过百页的帖子,与此同时,《青囊尸衣》成为天涯史上最强帖。玄幻、盗墓、悬疑、风水、神秘文化写手大多彼此看不顺眼,《青囊尸衣》一出,众写手众口一词,一致推崇《青囊尸衣》为此中最上乘之作。
徐胜治·《神游》
全名是市井神游记
曾被陈天桥誉为中国的哈利波特。
在现实社会中,究竟有没有修真,神游将会给你以启示。其中也有深刻的哲理,能引人深思。是一本不流行的修真小说,一本比较哲学的小说,一本可以给修真者以启示的小说。 世上到底有没有神仙?神仙住在哪里?你是想做一个平凡的人,还是想做一个无比强大的猴子? 有人说,这是一本修仙之人写出的修真小说。理论甚强,操作性甚强。对比网络其他修真小说,除寥寥几本,确实难找在修真理论上能与之相比的书。 也许,你能从这本书中找到你的修真之路。
全书叙述平静淡雅又不乏高潮,整体情节设计之妙令人叹为观止。
其前传《灵山》也值得一看。
《琥珀之剑》网文界的富坚义博
整体非常有文采,故事架构极其宏大,篇幅超长,超有西幻韵味,但是但是非常非常之更新不稳定,日好几更/年更。
命运在我眼前分开成两条互不相关笔直的线,一条通向火焰中熊熊燃烧的宫殿与城池,王国倾覆,大地承载苦难,生灵在这火中忍受煎熬,永世暗无天日。
而另一条通向先古诸王之巅,神祇在云端亲自为我加冕,我带上桂冠,沐浴山呼。我的目光看穿历史的迷雾,我的骑士为我开疆扩土,我的剑披荆而行,带领我的子民走向胜利。
我接过这权杖,将属于世界的权柄掌握在手中,我俯瞰芸芸众生,改变历史的进程。
我是布兰多,沃恩德之王,这是属于我的传奇。
…………
《疯巫妖的实验日志》
究极宏大的世界观,宏大的战场,设定详细复杂,感觉像是真实塑造了一片魔法大陆。
罕见的第一人称神作,在以网文快节奏的基础上有融入了轻小说的愉快氛围。在欢快中又融进感动,在轻松中加入思考。绝对值得一看的好书。
这是个疯狂的巫妖,带着游戏系统,祸害整个世界的故事。
“看下本日的日常……又是这坑爹的两选一,毁灭任意一座三万人以上的城镇,奖励10000点邪恶点数。抢三个小朋友的棒棒糖,奖励1点。若两个都没有完成,那么,扣2点。”
“呸!当我是傻的呀,真毁了一个城镇,保证刷出一个全员史诗的中古圣骑士团来讨伐我,到时有的赚,没的花。我还是乖乖做我的棒棒糖大盗吧。”
恶名昭彰的巫妖已经当够了,谁说巫妖就不能当好人了?我一定要战胜这该死的系统,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好人。
《寂静王冠》
学会屠龙功的风月娘新作,设定有新意,不走寻常路,真真正正的江南流。
吾等生于以太,成于以太,逝于以太。敬畏以太!一一圣典。这是乐师们的黄金时代,音乐改变了世界,以太铸就荣光,圣灵们升上天空,与群星共聚。这是长夜将至的世界,天灾和邪神播撒毁灭和死亡,盛世飘摇。这是一个少年踏上乐师之路的故事,无关卑微或者伟大,只为了走到梦的尽头。自此之后,自有公义与荣耀的冠冕为他存留。
《从前有座灵剑山》
因彗星陨落,末法大劫而降临的奇才,来自现代世界的穿越者王陆,怀着千年未有的空灵根,踏入灵剑派山门,走上了一条成为智商碾压异界,成为绝世逗逼强者的不寻常路!
《山海经密码》
山海经密码是一个历史记载的真实故事:4000年前,一个叫有莘不破的少年,独自游荡在如今已是繁华都市的大荒原上,他本是商王朝的王孙,王位的继承人,此时却是一个逃出王宫的叛逆少年。在他的身后,中国最古老的两个王朝正在交替,夏王朝和商王朝之间,爆发了一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战争。
废柴道士的爆笑生活
史上最废柴的道士——马力术,是一个以贴小广告为生的“文化工作者”。他出生在一个历代都有一个有通灵能力传人的道士世家,而这一代的通灵能力又刚好遗传到了马力术身上,于是他继承了他爷爷的二叔的大爷的曾孙子留给他的一座二层小楼,开始了他的道士生活。这座二层小楼位于极阴之地,里面住着一个大舌头吊死鬼、一个男人头、一个没舌头的小鬼、一个狐狸精、一个画皮妖,还有一个神兽—— 貔貅,这些鬼和妖各自都有一段既纠结又爆笑的故事,请听马力术为您娓娓道来……
《史上第一混乱》
本书在网上被称为“对于穿越小说来讲,就像鹿鼎记至于武侠小说”
我叫萧强,外号小强,在一家冷冷清清的街道上,经营者一家冷冷清清的当铺,整天....无所事事,可是只要一遇到事,就能让人遇大刺激,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叫刘老六的老头,自己声称是神仙,还莫名其妙的和他做了一笔交易。还被改变为舞台剧、有声小说游戏等。
国王陛下-《崩坏世界的传奇大冒险》
小众小说,建议是好的,喷是不对的。
书中充斥着各路黑话,最多的属WOW……但这是作者写作的灵感的源泉啊。如果影响了读者的阅读,作者会深表遗憾并且希望读者能够谅解,并且作者表示:实在不行,可以百度……
《灾厄纪元》
新西兰突然发生异变,所有人类和动物全部变得无比的饥饿,疯狂暴食的同时,身体变化成为怪物。厨师白易带着女儿一步步挣扎求生,然后才发现,整个新西兰已经成为了魔鬼岛。而这,仅仅是世界变化的开始。
从强大的肉体力量开始,到玄奥神秘的功法、再到绚丽强大的战技、悠长肆意的人生,这样的未来是否存在?由人类自身所引发的生命进化,将彻底扭转世界的命运。
《无限恐怖》
开创了国内网络原创文学“无限流”的第一本作品。被誉为2007年度最值得看的小说。确立了后世无限流小说的主要样式:由现世所未知的科技创造的独特空间;把现世之人召唤过去并且将人送往由此空间创造的一个个虚拟空间进行历练;获得各种奖励由此可促进人体进化等。作者不走老套的玄幻的小说路线,而是采用了用电影来铺设情节,使情节更加的充满变数。其创作的意义在于开创来“无限流”的先河。
《都市妖奇谈》
五百万人口的现代都市却住着三千多只妖怪?!
它们隐藏在人类之中,甚至与你擦肩而过!
悄无声息地生存,捕食,进化……
《家园》
《隋乱》,原名《家园》,长篇历史架空小说,简体已经出版(出版名为《隋乱》),作者酒徒,该书于2007年下半年创作,获得四项网络文学大奖。与《开国功贼》、《盛唐烟云》一起被称作称为“隋唐三部曲”,其中《盛唐烟云》正在连载中。 故事讲述的是隋炀帝年间,河北上谷地方的一个少年李旭,逃避兵役而进入大草原。在草原中收养了一头银狼,被草原民族视为圣物,他在草原结识了汉人徐大眼(徐茂功),与流落草原的中原人学得箭技和兵书等。帮助寄身的部落成为一个大部落,后因得罪突厥贵族,于是回归中原,参加了炀帝的首次征高丽,遂得赏识,于是成名,故事由此展开...
《明朝那些事儿》(虽然你有看过但还是说说 )
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语言幽默风趣。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继续前进,继续战斗。 朱元璋的那个时代有着无数的厉害角色,陈友谅、张士诚、王保保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朱元璋用他惊人的军事天赋战胜了这些敌人,可以说,在那个时代,最优秀统帅的称号非朱元璋莫属。他几乎是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借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了庞大的帝国。
1 、 我们的男猪脚一睁眼,就知道自己穿越了。他盯着街道上匆匆跑过的黄包车看了好一会儿,目光特意在车夫的辫子和右衽短衫上多停留了一会儿,才去注意车厢上那穿洋装的妹子。“这大概是民国吧。”他凭着自己脑海里那由电视剧形成的印象,做出了判断。就在这时候,一台看起来是用铁做的、巨大的牛,步履蹒跚的闯进了他的视野。对此情景男猪脚只有一个简单直接的感想:
我的民国不可能这么萌
“卧槽。”
2 、林有德穿越到了1930年,正准备一展抱负,却发现这个世界和他原来的世界不太一样。
“想当年拿破仑波拿巴就是征服了当时欧洲十大神姬的心,才完成统一欧陆的伟业。所以我一直都说,要救国,各位首先要长得帅,就算不帅,也得把自己收拾干净了,让人看着舒服才行。”
……
林有德看了看橱窗里自己那张普通水准的脸,毅然决然的走上了用钢铁和烈火埋葬美丽战姬的道路。
《回到过去变成猫》
大学东家属区大院门口,门卫大叔接了个电话之后,拉开窗子朝不远处的小树林中气十足一声吼:“黑炭,你妈叫你回家吃饭!”“嗖——”一只黑猫从小树林那边茂密的草丛里冲射而出,朝某栋楼跑去,眨眼间便消失在楼道口。在它之后,一个个猫头接连从草丛那边冒出来。饭点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有人说,猫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整个种族都是神经病的动物,元芳你怎么看?“唯一人类未完全征服的家养动物,无论普通或高贵。到底是我们收养了猫,还是猫恩准我们跟它们一起生活?这是一个我们这些凡人永远无法解开的迷。”[1-2] 男主角郑叹莫名其妙回到2003年,变成了一只黑猫。他被焦家从垃圾堆中捡走收养,取名为“黑炭”,自此展开了在焦教授家中的生活。郑叹记得自己是个人,但现在身体却是一只猫,他无法讲人话,却听得懂人话,还保持着20岁青年的思维和智商。它还有许多逗趣的伙伴,打过群架闯过祸也抓过贼帮过人。作为如此另类的猫,也为了以一只猫的身体在人类社会中求生存,他自立自强,不断成长。安安稳稳波澜不惊的生活,终于起了不测风云,黑炭被猫贩子抓住,被运往了南方。
《原始战记》
非常好的一本书,主角三观很正,开挂但是不明显,故事平缓。
邵玄坐在经过改装的大巴上,看着窗外绵延的山。夏至刚过,山上满是充满生机的绿色,久居城市之后见到这样的风景,因事业不顺而阴霾的心情也好了许多。原本邵玄打算叫上几个朋友出远门散散心,没想中途碰到学考古的老乡兼老同学石麒,被拉着一起去考古。结果却被一块奇怪的石头莫名其妙的穿越到了原始时代!且看邵玄如何在原始部落大展身手!
《惊悚乐园》
逗乐,刺激,另一种风格的无限世界。
主要讲述以主人公封不觉为主导的各个人物通过一个名为惊悚乐园的超越维度的游戏在自己的生命中诞生了一条与常人生活轨道垂直的新轨道,在这条路上追寻真理,渐行渐远……
放开那女巫
三观很正,文笔流畅的种田文。
程岩原以为穿越到了欧洲中世纪,成为了一位光荣的王子。但这世界似乎跟自己想的不太一样?女巫真实存在,而且还真具有魔力? 女巫种田文,将种田进行到底。
《不靠谱大侠》
他曾在街边摆地摊,也曾是幸福里一哥;
他是能让垃圾集中营的猴子们望风而逃的辣手扛霸子,也是小萝莉眼中内裤外穿的超人;
他喝酒打架爆粗口,也有侠骨柔肠扶危济困;
他曾穷困潦倒痛失所爱,亦有解语佳人俩俩相望;
有一天,他会成为盖世英雄,踩着七色祥云——和你和我,继续在这个不靠谱的都市里,红尘相伴……
吟游刺杀录这是我最近最喜欢的书,三观之正,无可匹敌!
这是一个剑与魔法的勇者大陆,一个拥有远大志向的吟游诗人。他立志写出最华美篇章,立志将爱与和平传递给世界,将欢笑带给每一个人,他希望那些大剑圣大魔导师一张嘴,都会蹦出他书里的段子。 为此他15岁外出游历,10年时间走了半个大陆,却越来越落魄,最终不得不在酒馆讲黄段子,以维持生计。故事也从这里开始…
宫本武藏剑与禅
吉川英治老爷子花了二十年写成的历史小说,吉川英治是什么档次的?夏目漱石那个级别的神人。愉快的描写出了宫本武藏的一生,对金庸古龙二位大侠的创作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Rachel韵韵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周兴嗣·《千字文》,据说梁武帝萧衍从王羲之的碑帖中选取了一千个不重复的常用字来教子女认字,但觉得这些字不容易记住,于是令大臣周兴嗣把它编成易记诵的歌谣。而周兴嗣耗时一夜编成此《千字文》,须发皆白。自从隋唐以来,《千字文》就成为识字教育的基本读物,因为它不是简单的文字堆砌,它用一千个字勾勒出完整的中国文化史的基本轮廓,而且四字一句,句句押韵,前后贯通,音韵谐美。内容又涉及天文、自然、修身养性、人伦道德、地理、历史、农耕、祭祀、饮食等多个方面,是一部袖珍的知识百科全书。可以这么说,它是中国启蒙教育的最佳读物,没有之一。比刻板教条形式的《弟子规》要强百倍。这开头的两句话,包含着古人夐绝的宇宙意识,让人生出对宇宙和自然的敬畏。
春夏歌
《惊悚乐园》其他小说里面的主角,有开篇丧失痛觉,丧失天赋,甚至五感全失。但是封不觉,开篇的设定——丧失恐惧。对我来说蛮新颖的,不仅是因为没有恐惧这样的设定,还有就是主角在知道自己身体上有什么不对时候的态度。而情节的展开,人物的出场,都很幽默。开头一把“血尸必须死”这种玩儿梗的桥段又特别容易让人会心一笑。惊悚的前期其实描写得非常好,剧本这样的设定在无限流里虽然蛮常见的,但是惊悚里,大的故事线套小的情节——诸神的赌局套超自然力量,再套封不觉自己的生活,再到封不觉和伍迪(恶魔)的赌局,以及每个剧本之间的联系,环环相扣,很是有趣。
悠游麦兜
我第一想到的的确是《盗墓笔记》。五十年前,长沙镖子岭。四个土夫子正蹲在一个土丘上,所有人都不说话,直勾勾地盯着地上那把洛阳铲。铲子头上带着刚从地下带出的旧土,离奇的是,这一坏土正不停地向外渗着鲜红的液体,就像刚刚在血液里蘸过一样。
ming520ruo
1.白日梦我
2.重生之将门毒后
3.草莓印
4.嫁给前任他叔冲喜
5.你是我的小确幸
6.他的小仙女
7.他的小梨涡
8.小蛮腰
9.病名为你
10.暗黑系暖婚
11.他和她的猫
12.余生请多指教
13.你是我的荣耀
14.春日宴
15.不二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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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小清欢
18.痛仰
19.樱桃唇
20.汀丝南雨
21.韫色过浓
22.他站在时光深处
23.偷偷藏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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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竹马镶青梅
26.吻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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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黑莲花攻略手册
29.回眸一笑秋波起
30.半城风月
31.纨绔世子妃
32.可爱多少钱一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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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小清欢
36.东宫
37.军装下的绕指柔
38.微微一笑很倾城
39.谁动了我的听诊器
40.他与爱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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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子的淘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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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古lyc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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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馊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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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哪部小说的开头让你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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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哪部小说的开头让你惊艳?
夏莎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一个因为开头,一口气看完的小说。
01 吸引人的伏笔《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一开头,就是各种虐女主,又是挖眼又是冷漠漠视,我就是为了知道这样的男主到底要怎么洗白。
这个伏笔真的很吸引人,让人欲罢不能,一定要个结果。
于是我一直追一直追,废寝忘食,从早上追到半夜,终于一天追完了整部作品,最气人的是,她竟然一直到番外,才告诉我当初是为什么。
02 成功洗白的男主夜华不过,我最终竟然真的接受了男主的洗白,并认为夜华才是那个可怜的人,夜华的洗白真的很成功!
如果说看开头的时候,是愤愤不平这样的男主到底靠什么洗白,那看到番外,想到的就全是他的用心良苦。
03 神来之笔要说哪个小说的开头算是神来之笔,我首选一定是这个,因为这大概是我看小说多年,记得最清楚的开头。
小说我看了很多,写的好的也很多,但看起来大多是循序渐进,渐入佳境,就连我很喜欢的蝴蝶蓝的作品,也是如此。
整本小说看下来,记住的一定是精彩的高潮,却鲜少记住是如何开头的。
只有十里桃花,即便是过了很多年,电视剧都播完了好多年,我依然忘不了小说的开头,忘不了被伏笔吸引,一口气看到番外的那种感觉。
这部作品的开头真的很成功,神来之笔,不为过。
︶ㄣ灬vivi
我觉得萧鼎的《诛仙》开头写的很好,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于是神仙之说,流传于世。无数人类子民,诚心叩拜,向着自己臆想创造出的各种神明顶礼膜拜,祈福诉苦,香火鼎盛……方今之世,正道大昌,邪魔退避。中原大地山灵水秀,人气鼎盛,物产丰富,为正派诸家牢牢占据。其中尤以“青云门”、“天音寺”、和“焚香谷”为三大支柱,是为领袖。这个故事,便是从“青云门”开始的。
开头写的很好,思路清晰,该交代都交代清楚了,整个诛仙世界门派格局也说清楚了。《诛仙》三大网络奇书之一,写的真是好,感情表达的很细腻。
十九阿哥
说起网文的印象当中没有哪句话让我觉得印象很深,但是让我记得很多年的是古龙《天涯明月刀》的开篇。如下:
“刀呢?”
“刀就在他手里!”
“那是柄什么样的刀?”
“他的刀如天涯般辽阔寂寞,如明月般皎洁忧郁。有时一刀挥出,又仿佛是空的!”
“空的?”
“空空蒙蒙,缥缈虚幻,仿佛根本不存在,又仿佛到处都在。”
“可是他的刀看来并不快。”
“是的。”
“不快的刀,怎么能无敌于天下?”
“因为他的刀已超越了速度的极限!”
真的是很喜欢这种言简意赅,意境悠远的话,几句话之间就能描现出那种侠客的孤独侠客的那种绝世高手的感觉那种侠客孤影。觉得帅气极了,而自从现在的网文需要拼字数以后,就再也没有这种让人觉得惊奇的开篇了。你最后来在写小说的时候都会去忍不住模仿这种开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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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鬼吹灯还是不错的
盗墓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盗墓是一门技术,一门进行破坏的技术。
古代贵族们建造坟墓的时候,一定是想方设法的防止被盗,故此无所不用其极,在墓中设置种种机关暗器,消息埋伏,有巨石、流沙、毒箭、毒虫、陷坑等等数不胜数。
到了明代,受到西洋奇技淫巧的影响,一些大墓甚至用到了西洋的八宝转心机关,尤其是清代的帝陵,堪称集数千年防盗技术于一体的杰作,大军阀孙殿英想挖开东陵用里面的财宝充当军饷,起动大批军队,连挖带炸用了五六天才得手,其坚固程度可想而知。
盗墓贼的课题就是千方百计的破解这些机关,进入墓中探宝。不过在现代,比起如何挖开古墓更困难的是寻找古墓,地面上有封土堆和石碑之类明显建筑的大墓早就被人发掘得差不多了,如果要找那些年深日深藏于地下,又没有任何地上标记的古墓,那就需要一定的技术和特殊工具了,铁钎、洛阳铲、竹钉,钻地龙,探阴爪,黑折子等工具都应运而生,还有一些高手不依赖工具,有的通过寻找古代文献中的线索寻找古墓,还有极少数的一些人掌握秘术,可以通过解读山川河流的脉象,用看风水的本领找墓穴,我就是属于最后这一类的,在我的盗墓生涯中踏遍了各地,其间经历了很多诡异离奇的事迹,若是一件件的表白出来,足以让观者惊心,闻者乍舌,毕竟那些龙形虎藏、揭天拔地、倒海翻江的举动,都非比寻常。
这诸般事迹须从我祖父留下来的一本残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讲起,这本残书,下半本不知何故,被人硬生生的扯了去,只留下这上卷风水秘术篇,书中所述,多半都是解读墓葬的风水格局之类的独门秘术……
这是摘抄的鬼吹灯的引子,这一章介绍了古墓的危险,各种机关暗器。以风水秘书定穴寻金,古墓中各种风水格局,引人入胜。
形而上学的鱼
所谓的神来之笔,就是与众不同的意思,如果一本小说开篇就与众不同,那它就可以被称为神来之笔。
当然,这样的小说有很多,我就以双宇为例吧。
摘录自双宇 人类首富:
一天上午,一场匪夷所思的官司,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官司举世瞩目,世界震惊,各大媒体的头版头条蜂拥报道,国际日报甚至称这起官司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起官司。
这到底是一起什么官司呢?不急,我们还是先来了解一下这个官司的原告吧,他的名字叫做何淑岚,是一个单身物理科学家,32岁。而她要控告的对象,你可听好了,是整个人类!
现在你知道为什么媒体会说,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起官司了吧。一个女人居然控告整个人类,这种事情前无古人,有没有来者不得而知,但何淑岚绝对是个传奇人物,会被历史载入史册。
既然是一起官司,那它一定有诉状,你做梦都不会想到,何淑岚的诉状,她要控告整个人类侵权!因为她声称自己是地球的主人,拥有永久所有权。
你可能会认为,这女的疯了吧,先别急着下结论,人家何淑岚可不是在无理取闹,她不但理直气壮,还有凭有据。
要想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们还是把目光聚焦到开庭现场吧……
法庭里座无虚席,大多数都是记者,将观众席塞得满满当当,过道上、门口边全都挤满了人,时不时,还有人被挤到了法场上,两名法警不断维持着秩序。而法庭的被告席上却空无一人,这也难怪,因为没有哪个人能代表整个人类,与空空如也的被告席,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原告席,那里坐着两个女子,其中一个便是何淑岚。
何淑岚的代理律师叫做文颜香,她第一个站起身来:“各位尊敬的法官、陪审团你们好,我是何淑岚女士代理律师文颜香,我们的诉求已经是家喻户晓了,不过,按照程序,还得重复一次。没错,我们的诉求很简单,人类必须承认我当事人是地球的主人,对地球拥有绝对所有权。”
法官觉得这个诉求有点让人啼笑皆非,不过既然受理了这场官司,又有这么多人在关注,就必须认真对待,他伏案垂眸,那张脸也暂时没有了人情味,取而代之的是一副铁皮铜面,浩然正气油然而生:“法律可是讲究证据的,你们有什么真凭实据,能够证明地球属于原告吗?”
“当然有!”文颜香大声回复,并且拿出了一份精美的金属授权书:“这就是我当事人取得的授权书,上面清楚地写着,何淑岚为69区81015恒星系04行星的所有者,而这个04行星就是地球。”
法官看着这份授权书的复印件:“没错,这份授权书的确是这样写的,但它的落款印章,却写着尼比鲁最高授权局。请问,尼比鲁是什么?属于哪个部门?”
“这个尼比鲁,是个外星文明,他们在我们人类统治地球之前,就已经到访过地球了。并且,早在几百万年前,就对地球进行了所有权标注。换言之,从那以后的地球,直到现在和遥远的未来,它都属于尼比鲁人。”文颜香一本正经地说道。
法官当时就差点笑场了,要不是自己的身份和神圣的法庭,他已经喷饭了,这律师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居然敢接这个官司,看来,是神经到一起了。
“请提供证据,证明你刚才说的话。”
本以为文颜香会哑口无言,没想到她一点不含糊,居然真拿出了证据:“这份,是尼比鲁人对地球所有权的法律文书原文,以及译文。”法庭助理立刻将文颜香手中的资料,递交给了法官。
文颜香继续:“上面很清楚地写到,是什么时间由谁发现了69-81015-04星球,也就是我们的地球。”
法官扶着眼镜,果然看到了与文颜香描述一样的原文:“好吧,就算你这份法律文件是真实的,那你当事人,又是怎么得到地球的所有权呢?”
“这件事情比较复杂,也很专业,因此,我申请我的当事人自己来陈述吧。”文颜香说完后,坐了下去。
法官点头:“同意,何淑岚,你自己说吧,你是怎么得到这份授权书的呢?”
在法庭助理的提醒下,何淑岚站了起来,她捋了两次发梢:“我……我……”
见她比较紧张,文颜香小声安抚:“你闭上眼睛,回忆一次就可以了,然后你把回忆的内容说出来,别害怕。”
何淑岚立马照做,她闭上了眼,果然,世界模糊了一半,这使得她可以安心不少:“除了科学之外,世上没有任何其他力量能在人的精神和心灵中,在人的思想、想象、见解和信仰中建立起统治和权威。这件事情,还要从我的一次研究说起……”
那是去年的一个夜晚,天空下着小雨,无事可做的何淑岚,一个人待在公寓里翻阅一些前人的研究资料。忽然,她发现了一份令她无比激动,且万分着迷的资料,这份资料的原作者叫做高非,是一位已经过世很久的天体物理学家。
而这份资料却写着一个惊人的科学结论,利用思维态可以找到地外生物。一直对宇宙和外星人抱有好奇心的何淑岚,如获至宝,看得津津有味,彻夜难眠。正所谓真理是明媚的太阳,只要有一个间隙,就能照亮整片黑暗。如果人类真的具有思维态,如果整个宇宙的生物都是由思维态构成的,利用量子纠缠态,就能在不离开地球的情况下,连接上外星生物,只要思维态编码能匹配,便可以无缝进入那个外星生物的身体里,与它共享一副量子态躯体,从而变相了解他们的世界。
在很多科学家看来,高非的结论是谬论,但在何淑岚看来,认识真理的主要障碍不是谬误,而是似是而非的坚守、以及固化的思想内核。何淑岚笑逐颜开,这不是自己一直在苦苦寻找的全新方法吗?自从研究外星人开始,她就产生了一个想法,即我们的无线电技术,或许根本就不能找到外星人,因为大家不在一个层次,没有技术相似性。但又苦于没有更好的方法,所以,只能是一个美妙的幻想。
而高非的研究结果却打破了这道封闭的墙,如同古代的巫术一样,能够带着你的灵魂去远航,因为灵魂,是不受量子体物理约束的。
茅塞顿开的何淑岚,当天晚上就下载了高非的APP,通过这块应用便可以探求自己的思维态编码,简称QPN。获得自己的QPN编码后,何淑岚第二天就迫不及待地来到工作单位,在实验室里连接了一台射电望远镜,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她将自己的QPN编码,漫无目地的对着宇宙深处随意发射了很多次,只希望有那么一次,哪怕就一次能与对方产生量子纠缠态。
一个人无法让空间悬崖勒马,也无法把距离骑在胯下,本来只是一次不报什么希望的闹着玩,没想到歪打正着,居然有一道无线电波正好击中了灵魂脉冲星,或者说被它俘获了。进入灵魂脉冲星后就等于是连接上了宇宙的灵魂脉冲网,刹那间,何淑岚的眼前一下子变了!
灵魂脉冲网在人类上级文明,也就是七星文明的尺度,与我们这个层次是不一样的,它有可能带你进入上级文明,但更多时候,只能把你的意识传输到宇宙的尽头,当年的高非如此,之后的苏小蕾亦如此。
何淑岚的眼前忽然出现了一片陌生景象,仿佛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她挤挤眼,再次睁开,画面依旧没变,内容相当震撼。
离她最近的是一道类似玻璃的屏障,屏障上还有一句标语:“欢迎来到尼比鲁01-01-09星,您现在使用的躯壳,编号696385-0137。”
看到这句提醒,何淑岚才下意识抬起了自己的手,可她却发现,自己的那双熟悉的手,此时竟变得无比陌生。这是一双毫无逻辑的手,6根手指,还能前后360度旋转,而手掌居然是圆形的,与其相连的前臂有两根,仿佛人骨一般,又白又细。
这场面虽然不惊悚,但也让何淑岚呆若木鸡,她完全懵了。这时,耳边一个系统提示徐徐而来:“请在一分钟内离开冰匣子,否则,将关闭此量子体。”
这句提醒,仿佛一盆冷水,浇得何淑岚一下子清醒了。她扭头看看左右,这才发现,原来左右两边全是镜子,从镜中可以看到一个奇怪的东西,而这个东西仿佛就是自己。
她抬起手摸摸脸,果然是自己,自己怎么变成一个类似骷髅的奇怪生物了呢?
“请在30秒内离开冰匣子,否则,将关闭此量子体。”系统还在提示,可何淑岚似乎没有听到,她被眼前的自己给吓懵了。
一个想法立刻蹦了出来:“啊,难道我成功了,我的QPN成功与一个外星生物结合,我现在?我在它体内!”
“请在10秒内离开冰匣子,否则,将关闭此量子体。”
盟主-阿Z
介绍墨大大的文吧。
墨香铜臭的《魔道祖师》可谓炙手可热,大神的作品红也有红的道理。
1.看开头: 魏无羡死了,真是大快人心!
单单这一句:
①点名主人公,魏无羡
②引起事件,魏无羡已死
③抓住读者眼球,为什么魏无羡死了这个人心中畅快,把自己想法公之于众,难道魏无羡是个恶霸吗?
2.紧接着:
前世的魏无羡万人唾骂、声名狼藉,被护持一生的师弟带人端了老巢死无全尸。
①呼应开篇第一句,在人们心中,魏无羡确实是一个恶霸
②引出另一个重要人物,魏无羡师弟
③为什么他的师弟会背叛他,这其中又有什么故事呢?
这本书在小说,动漫,电视剧,广播剧等领域都有不小成就,推荐去看
阳阳
当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脑海中唯一浮现的就是辰东的《遮天》。
末法地球,没有灵气不信鬼神信科学,人类探寻外太空,却引出九龙拉棺横跨星域,来到地球泰山的五色祭坛,而主角叶凡的修行路也是从此展开,五色祭坛出发,途经荧惑古星(也就是火星),进大雷音寺,取出残破古佛器,与杀伐被释放的鳄祖子嗣,以其血肉为能源启动九龙拉棺,逃离惑星,被九龙拉棺带入北斗星,一个庞大的洪荒玄幻世界展现在读者面前。
在于荧惑与鳄祖子嗣战斗时,辰东文笔把控的十分紧凑,对主角叶凡等人的人物刻画简直完美,每个人都有血有肉,同时对这些人面对生死危机中的心里表现描绘的淋漓尽致,有的愿意庇护同学一同度过难关,有的只为保护自己抢他人佛器。相互之间明争暗斗,人性的丑恶和美好马上映入读者的内心。
辰东为了引出这个庞大的洪荒玄幻世界,费劲苦心,光是开篇接近三十章的描述,动用了新的修炼体系,一路上主角受苦受累,胆战心惊,才将这波澜壮阔的新世界拉开帷幕。
这仅仅是我所认为开头堪称神来之笔的网文小说,各位道友若还有补充或者不同见解,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大家一同讨论。
王哲Gabriel
推荐看看《首席御医》这本书。
开篇就讲一众小人物的心态,举止描写的非常到位。
主角曾毅开篇就帮助一位大人物治好了疾病,代入感非常强,爽点也很足。
特别是开篇一万字语言生动,还带有幽默感。
非常推荐大家阅读,属于网络小说中的精品。
JJ__皂皂
东宫,开头第一句话是“我又和李承鄞吵架了。”
我真的是记忆深刻,用第一视角写很有代入感。把小枫这个人物描绘得淋漓尽致生动有趣。然后中间一个插叙讲述了小枫与李承鄞真正的第一次见面,相爱,背叛,遗忘⋯⋯忘川之水,在与忘情。是天神给了他们从来的机会,东宫的三年是他们偷来的。李承鄞觉得来日方长,为了利用赵瑟瑟和保护小枫,骗所有人说他喜欢赵瑟瑟。可惜,只骗过了小枫,骗过了那个大大咧咧的西周女子。李承鄞不懂她,觉得小枫没心没肺的事不会伤心的。三年里,小枫是抑郁的,十五岁便来到异国他乡;东宫里除了永娘没有人记得她的生日,没有人对她好。自己的丈夫有喜欢的女子了,如果没有自己他们两个就可以在一起了。
你喜欢上了一个人,他却利用你害死了你身边的亲人朋友,逼疯你的父亲,害死你阿娘。最后你发现你还要嫁给他,你想杀了他,可是你发现自己下不了手因为你爱他。你想忘记这一切,忘川之水,在于忘情。他却和你一起跳下去了, 你们都活下来了,却什么都忘了。
这次,你又嫁给了他 ,嫁给了中原的太子。他不爱你,对你恶言相向,因为他有喜欢的人了,你认为是你拆散了他们。在他为你挡了一刀好,你发现自己好像有一点喜欢上他了。三年里,没有人真正理解你关心你。因为一场意外,你全部都想起来了。你恨他,却更恨自己,恨自己下不去手,恨自己引狼入室。每天都活在自责中无法自拔,你打算离开东宫回家。你从城墙上跳下去,阿渡为了救你也走了。你在世上最后的牵挂都没有了。
你不能原谅自己,在绝望中自刎。 东宫的悲剧是没有办法避免的,无论他们怎么做都没有办法避免。这种感觉很难过,无可奈何的悲凉。 若教眼底无离恨,不信人间有白头。
画得春山眉样好,百年有结是用心。
YY90
这部小说从开头你看起来之后,你立刻就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作者银河九天把给母亲求医问药的经历全部融进了小说里面。
“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我们来欣赏一下这部小说开头。
“废物,全都是废物!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你们竟然一个都指望不上!”
秘书记录时不小心把笔掉在了地上,张仁杰就像被踩到了尾巴的老猫一样拍案蹿起,在院长办公会上大发雷霆,丝毫不顾惜往日的形象。与其说他是压制不住心中的怒火,不如说他是在恐惧,那根掉在地上的圆珠笔,就像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将张仁杰心里最后的一丁点承受力给击垮了。
捅了天大的一个篓子的张仁杰如何面对?主人公曾毅又能怎样化解这个危机?作者开篇就埋下了伏笔,让人忍不住去了解后边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呲牙]
Myan-Y
我简单说一下《雪中悍刀行》的开头吧,影片开头描写的徐龙象,一个力大无穷却瘦黄的孩子,所以龙虎山老天师赵希抟到北凉王府清凉山收徒的情节借此看出北凉王府的极尽奢华以及北凉王徐骁爱子如命的情感,又大概描绘了一个雪中玄幻的世界观。徐骁的爱子与他人屠的绰号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反差。一章过去了,直到最后才隐隐约约突出主角徐凤年回北凉的事情,留给读者一位北凉世子为何如此潦倒的疑问。
第二章北凉世子被徐龙象搬回北凉府的情节中又看出北凉世子是一个如何如何的纨绔形象,大大小小的青楼头牌巴不得这位世家公子早日归凉,一句口头禅“好活儿,当赏”,说罢豪洒银票于北凉各地,甚至随意打碎北凉王府的奇珍异宝。开篇就不同于其他网文主角一贯正派,出身平民,从小受欺负,但一身正气的形象,徐凤年开篇的给人的印象就非常差,一个揩油过北凉王府所有仆女,逛过大大小小青楼牌坊,甚至连徐骁义子褚禄山的小妾都给徐凤年消受过。醒来后拿着扫帚打自己的父亲――北凉王徐骁,几章内容写尽了一个纨绔到极点的世家子形象,想必以一个中国人是视角来看都是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主角形象的。说到徐骁义子,其中不过寥寥几笔便写了袁左宗,齐当国,褚禄山各自的人物性格,这里不一一介绍。甚至引出了姜姒对于徐凤年的仇恨,写出了徐骁灭西楚的一些过程,开篇就让人印象深刻,觉得一位北凉王,杀性残暴,家底深厚,极尽奢华,极其护短;一位北凉世子,纨绔至极,大肆挥霍,身处红尘,身处酒池肉林,一本书,一个主角及他的父亲不该如此。
刚开始,《雪中悍刀行》中的北凉王府的气象让我十分反感,徐骁灭六国,马踏江湖,视六国、江湖、百姓如草芥;褚禄山,好食人妇乳奶,色欲熏心,甚至强抢妇女,让自己的小妾侍奉世子,如狗一般讨好世子;徐凤年,终日沉醉青楼牌坊,染指丫鬟婢女,到处挥洒钱财,打砸家中奇珍异宝,为人不尊,这些一系列人物形象一度让我读得三观崩塌,一个如此的主角怎么会成为一代宗师?甚至于让我十分反感,如果这样的人从一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纨绔世家公子,不经历挫折,甚至于从江湖,庙堂都占据到顶峰的话,那该是让多少读者仇恨。让我打杀徐凤年的心都有了。
可是《雪中悍刀行》不是这样,他先写了人性之恶,再以人性之美去丰富人物形象,让大家明白一个人不是非黑即白的脸谱化形象,都有自己的缺点与优点。而即使徐凤年有这样丰厚的家底,如此坚韧的心性,过目不忘的本事,但还是数次置于死地而后生,经历众多挫折才得到陆地天人的境界。
caiers
在这样一个网文快餐的时代,优秀的开篇往往更能吸引读者的目光,获得市场关注。但神来之笔是可遇不可求的,哪怕是我们认为的优秀水平,也基本都是当下的神作,下面我从自己读过的网文中谈几个例子。
1.酒徒的《烽烟尽处》,以学生运动为开篇,充满了上世纪特殊时代的青春激情,酒徒的优秀之处也正在于对剧情推进的把握,主角的经历让人极有代入感,五月的鲜花,也让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知识的读者更容易产生共鸣,可以说是比较优秀的开篇了。
2.当前大火的网文作者爱潜水的乌贼作品,《灭运图录》。本书以穿越开篇,但同时又兼容了无限流的特征,这也是这部书前中期的剧情主线,很容易让读者产生探索的欲望和追书的动力。
3.号称“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志”(现在金大侠也离我们而去了,悲哉)的《英雄志》,野狗孙晓出品。开篇朴实无华,但孙晓极佳的文字功底能够给人带来感官上的美妙体验,尤其是那种港台式武侠风,让读者的怀旧感在一瞬间充溢胸腔,观海云远四大主角的不同出场极具吸引力。
4.《问镜》《幽冥仙途》殁世奇侠,都是减肥专家的作品,这个作者的整体水平很高,这里单提《问镜》。主角余慈的出场富有悬念,且作者的文字水平优秀,短短的几句话就能让读者在脑海中勾勒出主角的形象,追读的兴趣随着剧情不断推进,这本书也就立住了。
5.《雪中悍刀行》《将夜》,把这两本书放在一起,是因为这两位作者烽火戏诸侯和猫腻的文字风格很像,文青气息都很浓郁,开篇也都是很优秀的水平。
网文中优秀的开篇很多,但很多体裁受风格所限,发挥的空间其实并不大,并且作为快餐文学,在开篇精雕细琢的作者实在寥寥,题主所说的神来之笔,我实在是没有什么好举的例子,上面提的也只是我觉得比较优秀的开篇,各位对神来之笔的开篇有什么了解,大家可以一起交流。
歌歌诗诗走天下
最有名的网络小说,大概要算天蚕土豆的《斗破苍穹》,而斗破的开头就是一个堪称神来之笔的经典开头:废材退婚流……用短短的几章就成功的激发读者内心深处那份逆袭之心,也因为这个创意太过优秀,山寨门槛又低,所以被后来的小白文广泛模仿以致于烂大街了……
这两年随着手游,直播,短视频等等碎片化时间内容的崛起,网文逐渐被侵蚀,行业内人气还能逆势上升的大神作者着实不多,而辰东就是其中一位,和一些铸就神位后就不太重视开头的白系大神不同,辰东的开头从来都是教科书般的,大气磅礴,悬疑暗藏,引人入胜。
而一个优秀网文作者就算是披着马甲也一样能轻松脱颖而出。
烽火戏诸侯就曾经进行过这么一个有趣的自我挑战,披着马甲,隐藏身份,以八部浮屠的笔名开了本新书《宗教裁判所》,在没有任何编辑推荐的情况下,却仍然迅速蹿红,力压新书榜众多写手。
小说序章可谓相当精彩,用短短的三千字将一个情深不寿,天才顽主的人物形象勾勒得淋漓精致,过眼难忘。ps:这书太监了,慎入哈……太监大总管可不是白叫的……
相似的事情,写网游《蜀山》的时候,流浪的蛤蟆也做过,蜀山的脱颖而出则在于诙谐幽默的语言风格和有趣的网游设定,皆让人眼前一亮。
和烽火并称的四大文青写手,烟雨江南,愤怒的香蕉,猫腻。这些都是换个马甲一样能轻松登顶的作者。
比如,烟雨江南,他现在写的是《永夜君王》,个人感觉这书最出彩的就是序卷的十万字:
主基调是黑暗中的微光。用纪录片式的黑白镜头,充满画面质感的文字风格,平铺直叙地记载主角千夜从童年到少年眼中看到的那个世界,带着回忆录的气氛,展现平静之下时代大潮的波澜壮阔。虽然是第三人称,但是视角始终紧跟着千夜,摈弃了所有与他无关的闲笔。开篇布局草蛇灰线,伏延千里,很少几处生动有色彩的情节画面,是主角记忆中最深刻的印象,将对故事的主线展开产生深远影响。
李专哟西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洛丽塔》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在早晨,她就是洛,普普通通的洛,穿一只袜子,身高四尺十寸。穿上宽松裤时,她就是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丽。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雷斯。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
文笔十分细腻,塑造了微妙的意境和细腻的情感。
加缪的《局外人》
今天,妈妈去世了,也可能是在昨天,我不清楚。我收到养老院寄来的电报,说:“母殁,明日下葬。深表哀悼。”这说明不了什么,可能是昨天死的。
平淡的叙述中透露出凄凉,就像一个局外人,完全点明了本书基调。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多年以后,面对刑侦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时空的跳跃,采用预述手法,将未来发生的事提前描述了出来,精妙绝伦。
杜拉斯的《情人》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个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时还要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貌。”
理想与现实的残酷,那个男人并没有向她走来,而他在她的想象里走了无数次。
tuoshy
没有任何小说的开头可以说是神来之笔,大多数长篇小说前一章都是铺垫,都是描写背景和人物主角的出场。
真正吸引人的是前十章,一般的作者都会在前十章费劲心思,黄金三章是中原五帝那时候留下的理论,现在成了小白文的标配了。前三章节奏太快就意味着你背景交代能力,文笔必须要好,可以对于大多数的作者很难,现在大多数大神的书往往前二十章才能让你看的舒舒服服。
一部真正好的小说,前面一定要把故事铺垫好,背景描写好,中期才能发出自己强大的实力。所以大多数小说前面开头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吸引力,无非拼的是你的叙述能力,你的文笔。
扑街作者小白鱼奉上
神秘人
最有名的网络小说,大概要算天蚕土豆的《斗破苍穹》,而斗破的开头就是一个堪称神来之笔的经典开头:废材退婚流……用短短的几章就成功的激发读者内心深处那份逆袭之心,也因为这个创意太过优秀,山寨门槛又低,所以被后来的小白文广泛模仿以致于烂大街了……
这两年随着手游,直播,短视频等等碎片化时间内容的崛起,网文逐渐被侵蚀,行业内人气还能逆势上升的大神作者着实不多,而辰东就是其中一位,和一些铸就神位后就不太重视开头的白系大神不同,辰东的开头从来都是教科书般的,大气磅礴,悬疑暗藏,引人入胜。
而一个优秀网文作者就算是披着马甲也一样能轻松脱颖而出。
烽火戏诸侯就曾经进行过这么一个有趣的自我挑战,披着马甲,隐藏身份,以八部浮屠的笔名开了本新书《宗教裁判所》,在没有任何编辑推荐的情况下,却仍然迅速蹿红,力压新书榜众多写手。
小说序章可谓相当精彩,用短短的三千字将一个情深不寿,天才顽主的人物形象勾勒得淋漓精致,过眼难忘。ps:这书太监了,慎入哈……太监大总管可不是白叫的……
相似的事情,写网游《蜀山》的时候,流浪的蛤蟆也做过,蜀山的脱颖而出则在于诙谐幽默的语言风格和有趣的网游设定,皆让人眼前一亮。
和烽火并称的四大文青写手,烟雨江南,愤怒的香蕉,猫腻。这些都是换个马甲一样能轻松登顶的作者。
小E
这个问题,得分开来说。毕竟不同题材类型的小说有不同的开头。
1、说起玄幻小说,他的开头有很多种,不是只有一种可以称为神来之笔。例如天蚕土豆的《斗破苍穹》,这是一本以退婚废物流为开篇的神作,热血激荡的剧情总使人深陷其中,难以自拔,先抑后仰,彻底抓住了读者的情感。再比如风轻扬的《凌天战尊》,这是以强者重生为开篇的神作,光是书城收藏量就已经五百多万,均订五六万,高订十万,如今已经是一千多万字。宅猪的牧神记,悬疑式+反派的开头,作品成绩也是好到爆炸。永恒之火的《儒道至圣》,古文学与玄幻的结合,这也算是神来之笔吧!
2、都市类的,同样有很多的神级开头。例如肘子的《大王饶命》,灵气复苏+都市的开创者,能否称之为神来之笔?小教主的三界红包群,红包流的开创者,这也是神来之笔吧?当然,还有诸如赘婿、校花之类的,只是我也不知道这类最早开始的是哪一本。
3、科幻类的,远瞳大神的《异常生物见闻录》。
粉红猪的泡沫天堂
这就不得不说我心目中的经典都市无厘头小说《史上第一混乱》
这是简介“人家穿越,我只能被穿越人家泡妞,我只能被妞……在我的第“好几号”当铺里,我接待了名叫荆轲、李白、关羽、秦侩等等一系列客户,发生了一连串让人忍俊不禁的故事本书恶搞气氛浓重,修真、穿越、都市、爱情一个也不能少。所以名之以“史上第一混乱””
以下是开篇一部分
我真倒霉,真的。 人家穿越历史称雄称王,最保守的也能回到明朝当个王爷,我却只能被反穿越,昨天刘老六领回来这个家伙居然是荆轲。 就是他,刺杀秦始皇,办事之前喜欢开个唱的那个家伙。 事得从头说起。 那天,我没招谁没惹谁地走着,路过公园外墙时一个脏了吧唧的老头冲我招了招他那很后现代的脏手:“小朋友,你今天有卦……” 正所谓是“无聊生祸患”,我一个大闲人,抱着闲着也是闲着的心态蹲在老头跟前斗咳嗽,我不怕他骗我的主要原因是:我兜里就装了5块钱。 我笑嘻嘻地说:“那你先算算我姓什么,几几年生的,干什么的,算准了就给你钱。” 这个老神棍装模做样地摇摇头:“那些都是江湖骗子的把戏,而我,是一个神仙——我且问你:你想不想也当神仙?” 多么不俗的开场白呀,要是你你也不舍得走吧。 反正我就没舍得走。我猜想这个老东西也许会码出一排书来:“我看你骨骼精奇乃是万中无一的绝世高手……以后维护世界和平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但大师就是大师,他跟我说了一句惊世绝艳的话,导致我死心塌地地崇拜上了他,以至于才有了后来一连串的霉运。 他跟我说:“你抽的白沙是假的!” 此言一出,我当时的感觉正如一位起点万金油读者写的那样:只觉一朵什么什么花怎么怎么样把我怎么怎么了…… 我抽烟习惯在家对门的小烟铺买,今天上了街才发现身上没烟了,谁知道买了一盒居然就是TM假的,难怪人家说对男人而言,买了一盒假烟其郁闷程度仅次于新婚发现老婆不是处女。 老头说完这句话之后0.01秒后我就觉得我兜里的五块钱保不住了。 之后的事情完全可以用峰回路转来形容。
“你本来是可以成仙的,但就在仙事部(跟人事部平级)马上要批准的前一刻你爱上了一个女妖精,这件事本来不大,但给仙界带来了不可估量的舆论压力和一直以来都面对而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到底该用什么样的道德准绳去衡量一个将成仙而未成仙的人?”
实话说,我当时第一直觉是以为北大教授乔装改扮成江湖骗子在做关于精神方面的科研调查,我甚至偷偷往四下里看了看,没有发现貌似摄象机偷拍机的东西。
“玉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原意是要将你九雷轰顶。但那天正好是七月初七,在七公主的美言下才改成一雷轰顶……”
我插嘴问:“九雷轰顶和一雷轰顶有什么区别?”
“没什么区别呀,反正你死了。
我:“……”
“后来仙界关于你的问题讨论出结果来了:那就是在你还没有成仙的时候爱上妖精不应该受到惩罚。”
之后就是要主角接待一些阳寿未尽的历史名人,第一名就是荆轲,然后秦始皇当仁不让第二名,刘邦项羽紧随其后。你可以想象会是什么场景
这部小说是08年的作品,网上段子有一些也是出自其中,我摘抄了一些经典语录
1.他来验一张据说是民国时期的银票。老潘看了一眼就走,他在门口跟我说:“再有把冥币当民国银票拿来验的,直接报警吧……”
2.只要不看她正脸,我都发自真心地爱她。
3.好家伙,和嬴政称兄道弟,我感觉我这脸面就像小孩儿尿过的床一样在有限的空间里无限扩张。
4.我下楼一看,金少炎正左右开弓抽自己大嘴巴子呢,边抽边说:“我正在做梦,我看到的都是假的……”我过去拉住他,金少炎带着哭腔说:“从我出车祸到下阴间,再到来了你这儿,我一直都保持着乐观。可是从刚才见到你女朋友那一刹那,我对这个世界失望了。”
5、金少炎哭笑不得地说:“要在以前打死我也不能想象我能和你这种人相处一分钟以上,你简直就像个流氓。”
我勃然道:“你少侮辱我,什么叫像,本来就是流氓!”
刘邦:“谁叫我呢?”……
金少炎说:“你跟他见面的时候千万别这么说话,最好能再谦逊点,你要知道每天跟他打交道的人身份都不低,这些人都跟他客客气气的。”
我扭头跟秦始皇说:“赢哥!”
“咋咧?”
“你是挂皮。”
秦始皇笑呵呵地回骂:“你才丝(是)挂皮。”
我看着金少炎说:“看见没,这是咱中国的开国皇上。”
TTKL
重生穿越类的无非就是
“我在哪里,等等这双手分别是我十几岁的手”“这古香古色的周围,莫不是到了古代”看的人尴尬症都犯了。
1.我本闲凉
开头直接男女主碰面,女主从要轿子里出来,看着要去上香礼佛,雪地里一片宿寂,男主觉非就在寺庙的高处(女主的视觉盲点)看着她。这个开头还是听让我眼前一亮的。
2.攻略不下来的男人
这个快穿系统文,开头的系统就能让人意外,和平时的傻逼系统不一样。当然最终也是女主干翻了系统,追求星辰大海的故事。
3.天官赐福
“太子殿下又一次飞升了”作者能在这种时光错乱中引导着读者,故事好,文笔赞。
4.死亡万花筒
感觉没有开头就直接正文了,男主还是男伴女装,惊的小板凳都坐不住了。
summervwinter
我看过最惊艳的是《神墓》
神死了……魔灭了……我还活着……为什么?为何让我从远古神墓中复出,我将何去何从?
不同于别的重生小说,别的小说会把重生复活的原因写出来,而《神墓》这本书不看到结尾你是不知道的。
我第一次看完之后书中的很多坑我都没看懂,直到我看三遍才看明白。
我已经看过好几年,现在还能想起来,不知道对不对。
万年前到底发生了 什么?天灭世
最强战力是:独孤败天,鬼主,辰祖,辰战,楚相玉
龙宝宝前世是天龙皇,痞子龙是紫风,雨馨是人王。
辰战前世是太古狂人,辰南是独孤小败。
辰南的孩子都是神器,大龙刀什么的有点记不住了。
这本小说人物刻画的太鲜明了,每个都有血有肉,刚开始看的时候通宵看,看到最后“屠天”的时候简直惊呆我了,最后正反派一个一个义无反顾献祭给我看哭了。
我最喜欢里面的两天龙和龙舞了,一开始看以为雨馨是女主,毕竟开头就再找,看到中期的时候以为梦可儿是女主,毕竟都有孩子了,中后期的时候又以为龙舞是女主,但是辰南又满血复活了。
最后雨馨说:“我为人王,你是神墓”之后我觉得这本书雨馨,七绝女,龙舞都是女主吧。
一百遍啊一百遍!
徐少
很多名著的开头都很惊艳,像百年孤独,追风筝的人,安娜卡列尼娜,双城记等等,让人一眼就被吸引住,文字的美丽一下就会抓住你。
现在的年轻人很多都不再去看名著,这其实是文学的悲哀,现在生活节奏变快,连带着受欢迎的也是所谓的快餐文学,快餐确实很有必要,但没营养啊,吃多了身体就垮了。
不说名著,至少,看点相对不那么浮躁不那么功利有点内涵有点思想的小说吧。现在这些网络小说,开头多数还是花了极大的心思的,很多开篇很吸引人,但最多是开篇比较霸气而已,一些看似热血却中二的辞藻堆砌,完全达不到惊艳的程度。
抛开高高在上的名著,盘点一下我看过的国内近些年的令人眼前一亮的小说开头吧。
第一个是《九州缥缈录》
那一堆堆设定确实有些影响阅读体验,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设定并不是一部小说的开头。第一部蛮荒的开头是这样的:
“阿亥苏勒把帐篷的帘子掀开了一线,眺望着西方落日的方向。
他喜欢看落日时候的云霞,看着陽光为它们镀上一层淡金色,看云间有光如金缕一样迸射出来。风来的时候流云就会变化,其中有雄狮、猛虎和巨龙,还有大群燃烧起来的骏马奔驰在天上,后面有苍红色的云涛追赶它们。往往看着看着,他就自己无声地笑起来,直到太陽落下去,草原上黯淡起来。”
这两段,不急不躁,是我最向往的那种文字,这种静谧的傍晚,真想自己也躺在那片天空下的草原。
第二个是《悟空传》
悟空传的开头有些无厘头,在严肃的西游背景下,突然冒出了这样违和的剧情,让人大感兴趣。
四个人走到这里,前边一片密林,又没有路了。
“悟空,我饿了,给我找些吃的来。”唐僧往石头上大模大样一坐,命令道。
“我正忙着,你不会自己去找?又不是没有腿。”孙悟空拄着棒子说。
“你忙?忙什么?”
“你不觉得这晚霞很美吗?”孙悟空说,眼睛还望着天边,“我只有看看这个,才能每天坚持向西走下去啊。”
“你可以一边看一边找啊,只要不撞到大树上就行。”
“我看晚霞的时候不做任何事!”
“孙悟空你不能这样,不能这样欺负秃头,你把他饿死了,我们就找不到西天,找不到西天,我们身上的诅咒永远也解除不了。”猪八戒说。
“呸!什么时候轮到你这个猪头说话了?”
“你说什么?你说谁是猪?!”
“不是,是猪头!啊哈哈哈……”
“你敢再说一遍!”猪八戒举着钉耙就要往上冲。
“吵什么吵什么!老子要困觉了!要打滚远些打!”沙和尚大吼。
三个恶棍怒目而视。
“打吧打吧,打死一个少一个。”唐僧站起身来,“你们是大爷,我去给你们找吃的,还不行吗?最好让妖怪吃了我,那时你们就哭吧。”
“快去吧,那儿有女妖精正等着你呢。”孙悟空叫道。
“哼哼哼哼……”三个怪物都在冷笑。
“别以为我离了你们就不行!”唐僧回头冲他们挥挥拳头,拍拍身上的尘土,又整整长袍,开始向林中走去。刚迈一步,“刺啦”——僧袍就被扯破了。
“哈哈哈哈……”三个家伙笑成一团,也忘了打架。
第三《长安古意》
小椴的文字在大陆新武侠那一批人中,算是拔尖的一拨,最出名的无疑是《杯雪》和《洛阳女儿行》,但要论开头,肯定当属长安古意这个中篇系列。
“许多年以前的阳光是酥松的,因为它那么旧,因为它照在长安城的大街上。长安的大街也许和别处没什么太大的不同,它的特点就是直,横是横竖是竖的,四平八稳,好像要让你走在上面一步步都安下心来。这是中国人的建筑,虽然可能四处都杀机伺伏,但那建筑还都是堂堂皇皇的、正正方方的、稳稳当当的,似乎也平平安安的。
就像长安人脸上的笑,凝固而自然的,像是情意融融的,但这些笑容以前从没有叫赶车的二炳如此心惊过,可能是因为习而相忘了吧。二炳是个脑子单纯的乡下人,虽然老家咸阳,可在长安城随着他们老爷也住了近十年了。长安人那种木黄色的脸和他们那淡淡的,很标准也很含蓄的笑他见惯了,从来没觉得有什么凶意。可就在大前天,他亲眼看见给后房买菜的四婶转过后街时,刚刚离开家门口十几步,就被一个看着也这么平和地笑着的长安人杀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