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部网文小说的开头堪称神来之笔?

ivy_卢
很久很久以前……,从前……,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在一片森林中……

四叶草的滋味
诛仙: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Myself
《百年孤独》吧,懂的人自然懂。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象史前的巨蛋。

烂柯棋缘,天行健,英雄志,黎明之剑等等还有很多,都是让我惊为天人起头

Allein-Schwein
雪中悍刀行


tuoshy
没有任何小说的开头可以说是神来之笔,大多数长篇小说前一章都是铺垫,都是描写背景和人物主角的出场。
真正吸引人的是前十章,一般的作者都会在前十章费劲心思,黄金三章是中原五帝那时候留下的理论,现在成了小白文的标配了。前三章节奏太快就意味着你背景交代能力,文笔必须要好,可以对于大多数的作者很难,现在大多数大神的书往往前二十章才能让你看的舒舒服服。
一部真正好的小说,前面一定要把故事铺垫好,背景描写好,中期才能发出自己强大的实力。所以大多数小说前面开头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吸引力,无非拼的是你的叙述能力,你的文笔。
扑街作者小白鱼奉上

李专哟西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洛丽塔》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在早晨,她就是洛,普普通通的洛,穿一只袜子,身高四尺十寸。穿上宽松裤时,她就是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丽。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雷斯。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
文笔十分细腻,塑造了微妙的意境和细腻的情感。
加缪的《局外人》
今天,妈妈去世了,也可能是在昨天,我不清楚。我收到养老院寄来的电报,说:“母殁,明日下葬。深表哀悼。”这说明不了什么,可能是昨天死的。
平淡的叙述中透露出凄凉,就像一个局外人,完全点明了本书基调。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多年以后,面对刑侦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时空的跳跃,采用预述手法,将未来发生的事提前描述了出来,精妙绝伦。
杜拉斯的《情人》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个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时还要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貌。”
理想与现实的残酷,那个男人并没有向她走来,而他在她的想象里走了无数次。

歌歌诗诗走天下
最有名的网络小说,大概要算天蚕土豆的《斗破苍穹》,而斗破的开头就是一个堪称神来之笔的经典开头:废材退婚流……用短短的几章就成功的激发读者内心深处那份逆袭之心,也因为这个创意太过优秀,山寨门槛又低,所以被后来的小白文广泛模仿以致于烂大街了……
这两年随着手游,直播,短视频等等碎片化时间内容的崛起,网文逐渐被侵蚀,行业内人气还能逆势上升的大神作者着实不多,而辰东就是其中一位,和一些铸就神位后就不太重视开头的白系大神不同,辰东的开头从来都是教科书般的,大气磅礴,悬疑暗藏,引人入胜。
而一个优秀网文作者就算是披着马甲也一样能轻松脱颖而出。
烽火戏诸侯就曾经进行过这么一个有趣的自我挑战,披着马甲,隐藏身份,以八部浮屠的笔名开了本新书《宗教裁判所》,在没有任何编辑推荐的情况下,却仍然迅速蹿红,力压新书榜众多写手。
小说序章可谓相当精彩,用短短的三千字将一个情深不寿,天才顽主的人物形象勾勒得淋漓精致,过眼难忘。ps:这书太监了,慎入哈……太监大总管可不是白叫的……
相似的事情,写网游《蜀山》的时候,流浪的蛤蟆也做过,蜀山的脱颖而出则在于诙谐幽默的语言风格和有趣的网游设定,皆让人眼前一亮。
和烽火并称的四大文青写手,烟雨江南,愤怒的香蕉,猫腻。这些都是换个马甲一样能轻松登顶的作者。
比如,烟雨江南,他现在写的是《永夜君王》,个人感觉这书最出彩的就是序卷的十万字:
主基调是黑暗中的微光。用纪录片式的黑白镜头,充满画面质感的文字风格,平铺直叙地记载主角千夜从童年到少年眼中看到的那个世界,带着回忆录的气氛,展现平静之下时代大潮的波澜壮阔。虽然是第三人称,但是视角始终紧跟着千夜,摈弃了所有与他无关的闲笔。开篇布局草蛇灰线,伏延千里,很少几处生动有色彩的情节画面,是主角记忆中最深刻的印象,将对故事的主线展开产生深远影响。

形而上学的鱼
所谓的神来之笔,就是与众不同的意思,如果一本小说开篇就与众不同,那它就可以被称为神来之笔。
当然,这样的小说有很多,我就以双宇为例吧。
摘录自双宇 人类首富:
一天上午,一场匪夷所思的官司,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官司举世瞩目,世界震惊,各大媒体的头版头条蜂拥报道,国际日报甚至称这起官司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起官司。
这到底是一起什么官司呢?不急,我们还是先来了解一下这个官司的原告吧,他的名字叫做何淑岚,是一个单身物理科学家,32岁。而她要控告的对象,你可听好了,是整个人类!
现在你知道为什么媒体会说,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起官司了吧。一个女人居然控告整个人类,这种事情前无古人,有没有来者不得而知,但何淑岚绝对是个传奇人物,会被历史载入史册。
既然是一起官司,那它一定有诉状,你做梦都不会想到,何淑岚的诉状,她要控告整个人类侵权!因为她声称自己是地球的主人,拥有永久所有权。
你可能会认为,这女的疯了吧,先别急着下结论,人家何淑岚可不是在无理取闹,她不但理直气壮,还有凭有据。
要想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们还是把目光聚焦到开庭现场吧……
法庭里座无虚席,大多数都是记者,将观众席塞得满满当当,过道上、门口边全都挤满了人,时不时,还有人被挤到了法场上,两名法警不断维持着秩序。而法庭的被告席上却空无一人,这也难怪,因为没有哪个人能代表整个人类,与空空如也的被告席,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原告席,那里坐着两个女子,其中一个便是何淑岚。
何淑岚的代理律师叫做文颜香,她第一个站起身来:“各位尊敬的法官、陪审团你们好,我是何淑岚女士代理律师文颜香,我们的诉求已经是家喻户晓了,不过,按照程序,还得重复一次。没错,我们的诉求很简单,人类必须承认我当事人是地球的主人,对地球拥有绝对所有权。”
法官觉得这个诉求有点让人啼笑皆非,不过既然受理了这场官司,又有这么多人在关注,就必须认真对待,他伏案垂眸,那张脸也暂时没有了人情味,取而代之的是一副铁皮铜面,浩然正气油然而生:“法律可是讲究证据的,你们有什么真凭实据,能够证明地球属于原告吗?”
“当然有!”文颜香大声回复,并且拿出了一份精美的金属授权书:“这就是我当事人取得的授权书,上面清楚地写着,何淑岚为69区81015恒星系04行星的所有者,而这个04行星就是地球。”
法官看着这份授权书的复印件:“没错,这份授权书的确是这样写的,但它的落款印章,却写着尼比鲁最高授权局。请问,尼比鲁是什么?属于哪个部门?”
“这个尼比鲁,是个外星文明,他们在我们人类统治地球之前,就已经到访过地球了。并且,早在几百万年前,就对地球进行了所有权标注。换言之,从那以后的地球,直到现在和遥远的未来,它都属于尼比鲁人。”文颜香一本正经地说道。
法官当时就差点笑场了,要不是自己的身份和神圣的法庭,他已经喷饭了,这律师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居然敢接这个官司,看来,是神经到一起了。
“请提供证据,证明你刚才说的话。”
本以为文颜香会哑口无言,没想到她一点不含糊,居然真拿出了证据:“这份,是尼比鲁人对地球所有权的法律文书原文,以及译文。”法庭助理立刻将文颜香手中的资料,递交给了法官。
文颜香继续:“上面很清楚地写到,是什么时间由谁发现了69-81015-04星球,也就是我们的地球。”
法官扶着眼镜,果然看到了与文颜香描述一样的原文:“好吧,就算你这份法律文件是真实的,那你当事人,又是怎么得到地球的所有权呢?”
“这件事情比较复杂,也很专业,因此,我申请我的当事人自己来陈述吧。”文颜香说完后,坐了下去。
法官点头:“同意,何淑岚,你自己说吧,你是怎么得到这份授权书的呢?”
在法庭助理的提醒下,何淑岚站了起来,她捋了两次发梢:“我……我……”
见她比较紧张,文颜香小声安抚:“你闭上眼睛,回忆一次就可以了,然后你把回忆的内容说出来,别害怕。”
何淑岚立马照做,她闭上了眼,果然,世界模糊了一半,这使得她可以安心不少:“除了科学之外,世上没有任何其他力量能在人的精神和心灵中,在人的思想、想象、见解和信仰中建立起统治和权威。这件事情,还要从我的一次研究说起……”
那是去年的一个夜晚,天空下着小雨,无事可做的何淑岚,一个人待在公寓里翻阅一些前人的研究资料。忽然,她发现了一份令她无比激动,且万分着迷的资料,这份资料的原作者叫做高非,是一位已经过世很久的天体物理学家。
而这份资料却写着一个惊人的科学结论,利用思维态可以找到地外生物。一直对宇宙和外星人抱有好奇心的何淑岚,如获至宝,看得津津有味,彻夜难眠。正所谓真理是明媚的太阳,只要有一个间隙,就能照亮整片黑暗。如果人类真的具有思维态,如果整个宇宙的生物都是由思维态构成的,利用量子纠缠态,就能在不离开地球的情况下,连接上外星生物,只要思维态编码能匹配,便可以无缝进入那个外星生物的身体里,与它共享一副量子态躯体,从而变相了解他们的世界。
在很多科学家看来,高非的结论是谬论,但在何淑岚看来,认识真理的主要障碍不是谬误,而是似是而非的坚守、以及固化的思想内核。何淑岚笑逐颜开,这不是自己一直在苦苦寻找的全新方法吗?自从研究外星人开始,她就产生了一个想法,即我们的无线电技术,或许根本就不能找到外星人,因为大家不在一个层次,没有技术相似性。但又苦于没有更好的方法,所以,只能是一个美妙的幻想。
而高非的研究结果却打破了这道封闭的墙,如同古代的巫术一样,能够带着你的灵魂去远航,因为灵魂,是不受量子体物理约束的。
茅塞顿开的何淑岚,当天晚上就下载了高非的APP,通过这块应用便可以探求自己的思维态编码,简称QPN。获得自己的QPN编码后,何淑岚第二天就迫不及待地来到工作单位,在实验室里连接了一台射电望远镜,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她将自己的QPN编码,漫无目地的对着宇宙深处随意发射了很多次,只希望有那么一次,哪怕就一次能与对方产生量子纠缠态。
一个人无法让空间悬崖勒马,也无法把距离骑在胯下,本来只是一次不报什么希望的闹着玩,没想到歪打正着,居然有一道无线电波正好击中了灵魂脉冲星,或者说被它俘获了。进入灵魂脉冲星后就等于是连接上了宇宙的灵魂脉冲网,刹那间,何淑岚的眼前一下子变了!
灵魂脉冲网在人类上级文明,也就是七星文明的尺度,与我们这个层次是不一样的,它有可能带你进入上级文明,但更多时候,只能把你的意识传输到宇宙的尽头,当年的高非如此,之后的苏小蕾亦如此。
何淑岚的眼前忽然出现了一片陌生景象,仿佛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她挤挤眼,再次睁开,画面依旧没变,内容相当震撼。
离她最近的是一道类似玻璃的屏障,屏障上还有一句标语:“欢迎来到尼比鲁01-01-09星,您现在使用的躯壳,编号696385-0137。”
看到这句提醒,何淑岚才下意识抬起了自己的手,可她却发现,自己的那双熟悉的手,此时竟变得无比陌生。这是一双毫无逻辑的手,6根手指,还能前后360度旋转,而手掌居然是圆形的,与其相连的前臂有两根,仿佛人骨一般,又白又细。
这场面虽然不惊悚,但也让何淑岚呆若木鸡,她完全懵了。这时,耳边一个系统提示徐徐而来:“请在一分钟内离开冰匣子,否则,将关闭此量子体。”
这句提醒,仿佛一盆冷水,浇得何淑岚一下子清醒了。她扭头看看左右,这才发现,原来左右两边全是镜子,从镜中可以看到一个奇怪的东西,而这个东西仿佛就是自己。
她抬起手摸摸脸,果然是自己,自己怎么变成一个类似骷髅的奇怪生物了呢?
“请在30秒内离开冰匣子,否则,将关闭此量子体。”系统还在提示,可何淑岚似乎没有听到,她被眼前的自己给吓懵了。
一个想法立刻蹦了出来:“啊,难道我成功了,我的QPN成功与一个外星生物结合,我现在?我在它体内!”
“请在10秒内离开冰匣子,否则,将关闭此量子体。”

盟主-阿Z
介绍墨大大的文吧。
墨香铜臭的《魔道祖师》可谓炙手可热,大神的作品红也有红的道理。
1.看开头: 魏无羡死了,真是大快人心!
单单这一句:
①点名主人公,魏无羡
②引起事件,魏无羡已死
③抓住读者眼球,为什么魏无羡死了这个人心中畅快,把自己想法公之于众,难道魏无羡是个恶霸吗?
2.紧接着:
前世的魏无羡万人唾骂、声名狼藉,被护持一生的师弟带人端了老巢死无全尸。
①呼应开篇第一句,在人们心中,魏无羡确实是一个恶霸
②引出另一个重要人物,魏无羡师弟
③为什么他的师弟会背叛他,这其中又有什么故事呢?
这本书在小说,动漫,电视剧,广播剧等领域都有不小成就,推荐去看

王哲Gabriel
推荐看看《首席御医》这本书。
开篇就讲一众小人物的心态,举止描写的非常到位。
主角曾毅开篇就帮助一位大人物治好了疾病,代入感非常强,爽点也很足。
特别是开篇一万字语言生动,还带有幽默感。
非常推荐大家阅读,属于网络小说中的精品。

JJ__皂皂
东宫,开头第一句话是“我又和李承鄞吵架了。”
我真的是记忆深刻,用第一视角写很有代入感。把小枫这个人物描绘得淋漓尽致生动有趣。然后中间一个插叙讲述了小枫与李承鄞真正的第一次见面,相爱,背叛,遗忘⋯⋯忘川之水,在与忘情。是天神给了他们从来的机会,东宫的三年是他们偷来的。李承鄞觉得来日方长,为了利用赵瑟瑟和保护小枫,骗所有人说他喜欢赵瑟瑟。可惜,只骗过了小枫,骗过了那个大大咧咧的西周女子。李承鄞不懂她,觉得小枫没心没肺的事不会伤心的。三年里,小枫是抑郁的,十五岁便来到异国他乡;东宫里除了永娘没有人记得她的生日,没有人对她好。自己的丈夫有喜欢的女子了,如果没有自己他们两个就可以在一起了。
你喜欢上了一个人,他却利用你害死了你身边的亲人朋友,逼疯你的父亲,害死你阿娘。最后你发现你还要嫁给他,你想杀了他,可是你发现自己下不了手因为你爱他。你想忘记这一切,忘川之水,在于忘情。他却和你一起跳下去了, 你们都活下来了,却什么都忘了。
这次,你又嫁给了他 ,嫁给了中原的太子。他不爱你,对你恶言相向,因为他有喜欢的人了,你认为是你拆散了他们。在他为你挡了一刀好,你发现自己好像有一点喜欢上他了。三年里,没有人真正理解你关心你。因为一场意外,你全部都想起来了。你恨他,却更恨自己,恨自己下不去手,恨自己引狼入室。每天都活在自责中无法自拔,你打算离开东宫回家。你从城墙上跳下去,阿渡为了救你也走了。你在世上最后的牵挂都没有了。
你不能原谅自己,在绝望中自刎。 东宫的悲剧是没有办法避免的,无论他们怎么做都没有办法避免。这种感觉很难过,无可奈何的悲凉。 若教眼底无离恨,不信人间有白头。
画得春山眉样好,百年有结是用心。

YY90
这部小说从开头你看起来之后,你立刻就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作者银河九天把给母亲求医问药的经历全部融进了小说里面。
“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我们来欣赏一下这部小说开头。
“废物,全都是废物!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你们竟然一个都指望不上!”
秘书记录时不小心把笔掉在了地上,张仁杰就像被踩到了尾巴的老猫一样拍案蹿起,在院长办公会上大发雷霆,丝毫不顾惜往日的形象。与其说他是压制不住心中的怒火,不如说他是在恐惧,那根掉在地上的圆珠笔,就像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将张仁杰心里最后的一丁点承受力给击垮了。
捅了天大的一个篓子的张仁杰如何面对?主人公曾毅又能怎样化解这个危机?作者开篇就埋下了伏笔,让人忍不住去了解后边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呲牙]

Myan-Y
我简单说一下《雪中悍刀行》的开头吧,影片开头描写的徐龙象,一个力大无穷却瘦黄的孩子,所以龙虎山老天师赵希抟到北凉王府清凉山收徒的情节借此看出北凉王府的极尽奢华以及北凉王徐骁爱子如命的情感,又大概描绘了一个雪中玄幻的世界观。徐骁的爱子与他人屠的绰号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反差。一章过去了,直到最后才隐隐约约突出主角徐凤年回北凉的事情,留给读者一位北凉世子为何如此潦倒的疑问。
第二章北凉世子被徐龙象搬回北凉府的情节中又看出北凉世子是一个如何如何的纨绔形象,大大小小的青楼头牌巴不得这位世家公子早日归凉,一句口头禅“好活儿,当赏”,说罢豪洒银票于北凉各地,甚至随意打碎北凉王府的奇珍异宝。开篇就不同于其他网文主角一贯正派,出身平民,从小受欺负,但一身正气的形象,徐凤年开篇的给人的印象就非常差,一个揩油过北凉王府所有仆女,逛过大大小小青楼牌坊,甚至连徐骁义子褚禄山的小妾都给徐凤年消受过。醒来后拿着扫帚打自己的父亲――北凉王徐骁,几章内容写尽了一个纨绔到极点的世家子形象,想必以一个中国人是视角来看都是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主角形象的。说到徐骁义子,其中不过寥寥几笔便写了袁左宗,齐当国,褚禄山各自的人物性格,这里不一一介绍。甚至引出了姜姒对于徐凤年的仇恨,写出了徐骁灭西楚的一些过程,开篇就让人印象深刻,觉得一位北凉王,杀性残暴,家底深厚,极尽奢华,极其护短;一位北凉世子,纨绔至极,大肆挥霍,身处红尘,身处酒池肉林,一本书,一个主角及他的父亲不该如此。
刚开始,《雪中悍刀行》中的北凉王府的气象让我十分反感,徐骁灭六国,马踏江湖,视六国、江湖、百姓如草芥;褚禄山,好食人妇乳奶,色欲熏心,甚至强抢妇女,让自己的小妾侍奉世子,如狗一般讨好世子;徐凤年,终日沉醉青楼牌坊,染指丫鬟婢女,到处挥洒钱财,打砸家中奇珍异宝,为人不尊,这些一系列人物形象一度让我读得三观崩塌,一个如此的主角怎么会成为一代宗师?甚至于让我十分反感,如果这样的人从一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纨绔世家公子,不经历挫折,甚至于从江湖,庙堂都占据到顶峰的话,那该是让多少读者仇恨。让我打杀徐凤年的心都有了。
可是《雪中悍刀行》不是这样,他先写了人性之恶,再以人性之美去丰富人物形象,让大家明白一个人不是非黑即白的脸谱化形象,都有自己的缺点与优点。而即使徐凤年有这样丰厚的家底,如此坚韧的心性,过目不忘的本事,但还是数次置于死地而后生,经历众多挫折才得到陆地天人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