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文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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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哥特式小说这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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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暮裙

哥特小说,属于英语文学派别,是西方通俗文学中惊险神秘小说的一种。一般被认为随着贺瑞斯·华尔波尔的奥特朗图堡而产生。哥特小说可以说是恐怖电影的鼻祖,更重要的是,它使我们今天习惯地将哥特式与黑暗、恐怖联系在一起。 显著的哥特小说元素包括恐怖,神秘,超自然,厄运,死亡,颓废,住着幽灵的老房子,癫狂,家族诅咒等。

原贴:“哥特式小说”什么意思?

dwsg567

作者被催稿催的,再说给的钱也太少,不狂写根本活不下去。。。

原贴:为什么现在的小说质量这么差,都是错字,少章节。

Ryan是平二冷

小说质量差是作者的原因,有些作者不负责任,胡编乱造,本身就没啥文化还编瞎话骗人,写出来的东西自己都不看。

原贴:为什么现在的小说质量这么差,都是错字,少章节。

淘淘shopping

有些还是比较贴近生活的,而且生活中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也就只能在小说中寄托一下自己对完美的渴望了吧

原贴:为什么小说这么离谱

cinta

要数量不求质量,图快

原贴:为什么现在的小说质量这么差,都是错字,少章节。

anleo

因为现在的人都习惯于快节奏的生活,写东西也是一样,只求量不求质。

原贴:为什么现在的小说质量这么差,都是错字,少章节。

八爪鱼走四方

哥特小说,属于英语文学派别,是西方通俗文学中惊险神秘小说的一种。一般被认为随着贺瑞斯·华尔波尔的奥特朗图堡而产生。哥特小说可以说是恐怖电影的鼻祖,更重要的是,它使我们今天习惯地将哥特式与黑暗、恐怖联系在一起。 显著的哥特小说元素包括恐怖,神秘,超自然,厄运,死亡,颓废,住着幽灵的老房子,癫狂,家族诅咒等。

原贴:“哥特式小说”什么意思?

ylanjing

金庸先生是中国新派武侠的代表作家之一,在他的作品中不仅有非常成功的人物,跌宕的情节,美丽的风景,和似水柔情,更重要的是他把传统的中国文化元素如琴,棋,书,画都融入了武侠.其中如《天龙八部》中的珍笼棋局就是关于棋的经典。还有就是花道,茶道、酒道都是经典。段誉在蔓陀山庄与王夫人论茶花的那段就可以看出作者关于花道了解之深;还有东西文化的结合,是金庸在新派武侠的一个突破,例如他照搬了皮格马里翁情节,变成了一个无涯子;斯德哥而摩情意节成为了温仪和纪晓芙。这些元素的加入使得武侠有了新的意义。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的小说改变了传统武侠的“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的观点,真正的侠士是不会随便杀人的,真正的高人在于修养,真正的高武功在于不用武器的境界,这些都迎合了我们现代人的一个武侠梦。另外,他除了《书剑恩仇录》以外的小说都有着现代的爱情观念,对女性也相当尊重,这也使大家相当的喜欢他的作品。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金庸,以上就是敝人认为金庸小说受人喜欢的原因。

原贴:金庸小说为什么这么出名

饭饭

哥特小说,属于英语文学派别,是西方通俗文学中惊险神秘小说的一种。一般被认为随着贺瑞斯·华尔波尔的奥特朗图堡而产生。哥特小说可以说是恐怖电影的鼻祖,更重要的是,它使我们今天习惯地将哥特式与黑暗、恐怖联系在一起。 显著的哥特小说元素包括恐怖,神秘,超自然,厄运,死亡,颓废,住着幽灵的老房子,癫狂,家族诅咒等。

与“哥特式”这个词不同,“小说”是一个现代新词,而且它的出现与西方叙事文学形式的历史演变密不可分。早期西方叙事作品的主要形式是“传奇”(romance),其主要特征是所谓“远离现实社会”。场景设置怪诞,故事情节雷同;人物塑造理想化、概念化;细节描写冗长、拖沓;有时纯粹以超自然主义的“奇闻异事”取胜。到了公元17世纪末,伴随着启蒙运动的兴起,这种有悖于“理性、科学”的“传奇”渐渐走下坡路,代之而起的是形形色色的以“新闻、传闻、丑闻”为背景的散文叙述作品,如“新闻纪实”、“罪犯传记”、“心灵自述”、“礼仪指导”、“奇闻诡事”、“宗教讽喻”、“历史经历”、“丑闻实录”等等。其中一类篇幅较短的言情故事,自诩“新颖”(novelty),被称为“小说”。但后来,“小说”的词义有了扩展,开始泛指一切实验性质的叙事作品。公元1840年前后,一类描写现实环境中日常事件的“现实主义小说”开始浮出水面,并渐渐获得读者的认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笛福的《鲁滨逊飘流记》、理查逊的《帕梅拉》和菲尔丁的《汤姆·琼斯》。于是,“小说”的含义又由宽变窄,特指这类“现实主义虚构作品”。但无论是广义的“实验叙事小说”,还是狭义的“言情故事小说”或“现实主义小说”,均是现代意义的“小说”,均意味着“开拓、创新” 流行于欧洲18世纪前后期的“哥特式”小说是当代西方恐怖电影的直接来源之一。哥特(Goth)一词最初来自于条顿民族中哥特部落的名称,后来又被用来指称一种中世纪建筑风格,这种风格多用于教堂和古堡,其特点是拥有高耸的尖顶、厚重的石壁、幽暗的内部和阴森的地道等。而那些崇尚古希腊文明的思想家们,由于对此类建筑的反感,将“哥特”一词演变为野蛮、恐怖、神秘和黑暗的代名词。18世纪,一种以恐怖和神秘为基调、多发生在荒郊古堡的小说样式,被人们赋予了“哥特式”小说的名称。这类小说常以古堡、荒原、废墟等环境为背景,气氛阴森、神秘、充满悬念,常常充斥着暴力、复仇和死亡的情节。

原贴:“哥特式小说”什么意思?

alanshmily

因为给人以庞大的想象空间。我一般喜欢看玄幻小说的都是14-30这段年龄的。不是为了意淫。你这儿么说是对读者的一种侮辱。虽然有一些玄幻小说是不好,但不是全部,只是一小部分。我知道我看过最好的玄幻小说是【飘渺之旅】。我认为这是一部非常好的小说。我认为没有封顶,玄幻小说说就是一个人凭想象写出来的,难道一个热的想象力有封顶吗。

原贴:为什么玄幻小说这么受欢迎?

獨╃愛天蠍ゞ

渊源和特征 早期美国通俗小说的第三道风景线为哥特式小说(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这个词在英语里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文学词汇,又是一个历史术语,还可以用作建筑和艺术方面的专门用语。作为一个文学词汇,它也有多种含义。它既指一种文学现象,又指一类文学作品,还可以表示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这些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方法的内涵也不尽相同。此处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来表示一类通俗小说。这类小说曾经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十分繁荣,然而它们的作者,除少数外,均被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所忽视。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狭窄的空间和鬼魂出没的建筑内,悬疑和爱情交织在一起。惯常的悬疑手段有神秘的继承权、隐秘的身世、丢失的遗嘱、家族的秘密、祖传的诅咒,等等。到最后,悬疑解开,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障碍扫除。不过,这种爱情有别于言情小说里的爱情。两者的区别是:哥特式小说通常描写神秘冒险故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歹徒;而言情小说描写家庭平凡琐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特式小说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开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尔。他的奥特兰托城堡创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说的模式。哥特式小说的出现,既与当时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式”情结有关,也与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学标准有联系。此外,它还借鉴了理查森的克拉丽莎的“女郎一恶棍”这一对立模式。这种小说问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娅·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许多人仿效,成为最流行的体裁,并迅速从英国扩展到整个欧美。至18世纪90年代,哥特式小说逐渐演化成两个分支。一个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坚持传统的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融人病态的邪恶,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马修·刘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另一个分支是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保留古堡场景,但抛弃过分的神秘成分和极度的恐怖气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如玛丽·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奥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这两个分支对美国都有影响。在美国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兰(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说以阴郁的色调和神秘的气氛,极为传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惧心理,对后世的严肃小说家影响很大。在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有萨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萨克·米契尔(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纪的法国和西班牙为背景,创作了《朱莉亚》(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说。后者以哥特式小说庇护所(The Asylum,1804)闻名。

查尔斯·布朗 1771年1月17日,查尔斯·布朗降生在费城一个古老的贵格会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幼体弱多病。然而,在读书和写作方面,他显示了较大的天赋。儿时,他在费城友人的语法学校上学,即博览古典作品,十岁便给哥伦比亚杂志撰稿。十六岁时,他师从亚历山大·韦尔考克斯,学习法律。但是,他的兴趣依然在写作上。1793年,他决定放弃法律,改学文学。同年他到了纽约,参加了由英国著名作家威廉·戈德温 (William Godwin,1756—1836)领衔的友谊会(the Friendly Society)。威廉·戈德温对布朗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他的哥特式小说凯莱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决心从事哥特式小说创作。一回到费城,布朗即开始写作。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阿尔克温:关于女权的对话(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为改变妇女的不平等地位大声疾呼。同年,他的第一部哥特式小说威兰也面世。在这之后,他重返纽约,出任每月杂志(Monthly Magazine)和美国评论(American Review)的编辑。短短三年,他连续出版了五部小说。它们是:奥蒙德;或,秘密见证(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 (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尔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华德(Clara Howard,1801)。其后,布朗再次回到费城,编辑文学杂志(Literary Magazine)、美国纪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国纪事或综合事录(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这一时期,他撰写了许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政治小册子。1804年,他和纽约的伊丽莎白·林(Elizabeth Linn)结婚。长期的艰苦写作毁坏了他本来虚弱的身体。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结核在费城去世,年仅三十九岁。

查尔斯·布朗的声誉主要在于威兰等一系列哥特式小说。威兰述说纽约一个名叫威兰的农夫突然看见天空闪现一道亮光。两个天使敦促他“摧毁自己的偶像”。于是,他变得疯狂起来,先是杀死了所有的马,继而杀死了小孩和妻子。接着,他去探望妹妹,想将她也杀死。结果他被逮住,被作为疯子关押。查尔斯·布朗成功地将传统的恐怖哥特式小说技巧同美国的场景结合起来,并出色地描绘了威兰的复杂恐怖心理。威兰幼时,父亲即死于非命,原因是没有遵循冥冥之中神灵的指令。尽管后来威兰同自己的妻子、儿女、妹妹克拉拉一道平安地生活了许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浓浓的阴影。尤其是在他父亲建造的“圣殿”,在露天平台,在克拉拉的卧室,经常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他一方面诚惶诚恐地揣摩这种声音带来的不幸,另一方面又联想起昔时父亲的惨死。恍惚中,他听到一个声音:“你的祷告听见了。为了证明你的忠诚,把你的妻子献给我。”于是,他杀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杀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题不同于威兰。它是展现一种自然的邪恶,即黄热病对人类的肆虐;这部小说于1798年6月开始在每月杂志上连载,但只连载了两期,便以每月杂志的停刊而告终。翌年,布朗将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出版。第三年,剩余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于布朗本人患过黄热病,书中有关这种瘟疫的描写非常逼真。此外,小说的情节也极为复杂。故事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斯蒂文斯大夫,另一个是十九岁的小伙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门口,斯蒂文斯大夫发现了染上黄热病的阿瑟·默文。接下来,阿瑟·默文述说了自己令人吃惊的经历。这些经历大部分与韦尔贝克有关。此人出卖、掠夺、杀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默文属于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当他解救十五岁的少女伊莱扎时,巧妙地战胜了她的残忍的叔叔。

继阿瑟·默文之后完稿的奥蒙德同样以黄热病为背景。不过,黄热病不再充当串联情节的角色,而是作为一种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坚强性格。主人公康斯坦蒂尔兼有普通女人的个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质。她以积极的态度迎接灾难。即便是面对遗弃自己情人的奥蒙德,她也非常镇静。后来她逐渐对奥蒙德产生兴趣,与其说是为了占有他,不如说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相比之下,奥蒙德的个性就显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一个凶悍、极端自私的男人,结果未能如愿。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题,即展现人的扭曲了的心理。一开始,布朗通过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视角,大势渲染了克利西罗梦游时的恐怖情景。与此同时,他以肯定的语气,对克利西罗表示了深切的同情,从而在读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悬念。接下来,查尔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罗的负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怀疑克利西罗杀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埃德加·亨特利对克利西罗的调查最后居然走进了死胡同。他已经丧失了对最近事情的记忆。无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梦游者。

总之,查尔斯·布朗的威兰等恐怖哥特式小说是早期美国通俗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它们反映了布朗的贵格会教徒家庭背景,体现了威廉·戈德温的社会改革思想。尤其是,书中具有独创性的复杂恐怖心理描写影响了后世的一些著名小说家,如纳撒尼尔·霍桑、爱伦·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尽管威兰等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在艺术上取得了广泛的成功,但并没有受到美国读者的广泛欢迎。真正为美国读者青睐的是另一类哥特式小说,即感伤型哥特式小说。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萨莉·伍德和伊萨克·米契尔。

其他作家和作品 萨莉·伍德,原名萨莉·巴雷尔,1759年生在美国缅因州约克县一个海军军官家庭。她从小和当法官的祖父一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熏陶。十九岁时,她和理查德·基廷结婚。但婚后仅五年,理查德·基廷去世,留给她两个女儿和一个刚出世的儿子。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数年后再嫁,丈夫名叫埃比尔·伍德,系缅因州威斯卡西特的一个将军。从1800年起,她接连创作了五部哥特式小说,起初署名“马萨诸塞州一女士”,后改署“缅因州一女士”。这五部小说中,最重要的是处女作朱丽亚和受启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该书的场景设置在18世纪的法国,女主人公为美丽善良的少女朱丽亚。经过种种磨难,她和恋人终于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结成夫妇。小说里运用了许多传统的哥特式小说的成分,如危险的高原、坟墓、绑架、强奸未遂,等等。其余的四部小说是多佛尔,或目击者 (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亚,或美德的感召力 (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费迪南德和埃尔米拉:一个俄罗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它们的场景均设置在欧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节。

伊萨克·米契尔于1759年生在纽约州奥尔巴尼县。他曾是当地报纸政治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编辑。1804年,就在这家报纸上,他以连载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创作的哥特式小说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不过,直至1811年,这部小说才由纽约州波基普西的书商约瑟夫·尼尔逊出单行本。同一年,一本署名为丹尼尔·杰克逊的书名类似的剽窃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亲 (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问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里,受到读者青睐、一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尔·杰克逊的版本。后来,人们终于辨明真伪。其根据是,盗版本不像原作那样载有一篇内容丰富的序言。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叙述一个传统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说的场景设置在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康涅狄格。女主人公梅莉莎爱上了贫困的革命者阿朗索,结果被父亲关在一个闹鬼的古堡里。后来,阿朗索参加了华盛顿的海军,在独立战争中被英军俘虏。在富兰克林的帮助下,他逃离了魔掌,并取道法国回到家乡。这是富兰克林在美国哥特式小说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高潮发生在结尾。在查尔斯顿,乡人传说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坟前祭奠。然而,梅莉莎没死,她设法逃离古堡来和意中人相会。

原贴:“哥特式小说”什么意思?

Amou's

玄幻小说其实代表的就是快餐文学——它会带给你一时的快感,让你感受小说中的那种刀光剑影,快意恩仇,但是很少的能让你一直记着它。从这一点说我认为玄幻小说和武侠小说亦没有多大区别,只是不同的类型而以

原贴:为什么玄幻小说这么受欢迎?

女王姐Queen

小说分为好多类别,对于玄幻小说深受广大学生喜欢,曾记得玄幻小说刚刚起步,写作,运营,推广都还不完善,我看的第一部小说《盘龙》,深深的被其情节吸引,不可自拔,也算是入门了,从此成了广大群众中的一员,这些年看了几百本了吧。在这里就不推荐小说了,毕竟大家的喜好不同。我们先看看其特定人群。现实生活中,你也许是个莘莘学子,但没有好成绩、不会吹拉弹唱,是各种比赛绝缘体。也许是个小青年,工作、结婚、生活各种压力山大。那么好了,欢迎来到玄幻小说世界,你想要的这里都有,把自己带入主人公,拯救世界美人相伴、脚踏神兽、小弟无数。超有满足感。我们其实都是普通人,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是一种极大的快乐与放松——生活中最难受的就是不能随心所欲,而玄幻小说给了读者放松心灵、体验自由的机会。或者说,玄幻小说“读起来很过瘾”。玄幻小说是一种类型小说,思想内容往往幽深玄妙、奇伟瑰丽。不受科学与人文的限制,把热血,激情,完美等各种因素涵盖其中。一般认为玄幻小说一词为香港作家黄易所提出,原意指“建立在玄想基础上的幻想小说。究其根本,玄幻包括了著重道家思想、易经术数、民间传说、超自然状态与神祕学,空间学等等面向的解读、描写与探索”。目前玄幻小说主要流行于网络文化,与其类似的的一类玄幻小说是修真小说,二者有一定的区别。修真文大多包含着天道、妖魔鬼怪、道家思想等,情节跌宕起伏。但玄幻小说地位比较尴尬。玄幻小说经常遭人斥骂。科幻迷骂它“胡思乱想”,奇幻迷也骂它“胡思乱想”。殊不知,玄幻小说的特点就是胡思乱想,无原则,无基础。写小说门槛很低,只要看过几本小说,电视剧,电影等,把自己心中所想写出来。但也有一些低级无趣味小说。三妻四妾、神兽坐骑、逆天升级、神器加成等,符合大众心理。这种胡思乱想却有自己的理论体系和设定,不管这体系能否经得起严谨考证。我们分析一下玄幻小说特点一、丰富多彩、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玄幻文学是三类幻想小说中体制最自由、题材最写意的。不论是虚拟世界架构,还是人物传奇经历,都是精彩纷呈,在着其通俗易懂。它强调一个"玄"字,内容比魔幻走得更远,形式也比科幻更自由,有更多空间可以发挥想象力。二、新颖独特的构思与完整的系统设定也许有了无数前辈进行了构思。故事如何展开,开头如何写。一个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也许现在的你看了开头就知道他要说啥,但你还是会看下去,这就是作者充分利用了大众心理。一个清晰的指标可以让你知道一篇小说可能更接近或是远离这个类别,那就是所谓“约定俗成的要素”。下面我们看一下其基本类型(1)架空世界中国古代小说为我们杜撰一个世界作为小说的发生舞台已经成为常见手法。主人公出生认识世界无非有几类。(1)地球和外界是相通的,只是别人找不到途径而已,如《遮天》九龙拉棺,(2)异界重生。主人公被雷劈等穿越过去,这种写小说有个好处是把流行词写进去,人们不反感如蓝瘦香菇、互相伤害等词(3)异界。完全虚构了一个世界,把中国古代生活习惯写进去比如,爸妈写成爹娘。(4)位面等,地球和其他世界只是位面不同。在玄幻世界里,你可以干脆让这个世界坐落在海底的巨大气泡中,或者让架空世界中全部有没有智慧的生物都拥有飞行能力。(2)非人智慧生物/种族一个显然不是人的生物或非生物,尝试或理所当然地和故事中的角色顺利沟通,介绍一些独特种族。在一些小说当中,这样的种族也许会有自己的特长、社会、文化甚至演化分支,比方说矮人,基本特征,身材矮小、会锻造武器。精灵,基本特征,美丽,爱好和平;许多作家把游戏内容也融入其中。无论如何它们长成这样、或说被描写成这样,大都是为了在故事中演出一些人类办不到的事情,例如说张嘴喷火、施展魔法或者不借助身外道具就可以玩一局梭哈。另外对于正义与邪恶的划分,比方说它们被分别称呼或自称为天使、恶魔或者神。但也有许多时候这篇故事的完成出自一个严肃的宗教宣传动机。奇怪的神话宗教体系越出名的作品越会极力避免影射现实中的宗教可能会为作者带来的麻烦,成长自然的有奋斗的目标,捏造的神话和宗教体系便应运而生,中国古代神话,和西方神话为作者提供了大量的素材。一个好的作家懂得很多学问,玄幻小说和道家有很多关系,道家玄而上学。比如辰东其经常作用古文。我们看一下《道德经》中话。1、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wù)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2、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3、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有没有一种玄幻的感觉,自己看不懂但又感觉人家说的有道理,这就是玄。古文合辙押韵,工整对称。让读者深受启发。(3)对世界末日的虚构与想象有纠纷才有看点。拥有神秘力量的强者,出于对这个世界的偏见,或因为对现世的不满而想灭世重创一个他认为理想的世界,而现世绝不容许此种思想和行为,于是代表广大人类利益的英雄诞生了,他是这个世界的守护神,是正义的化身,用尽自己的力量最后一刻击败邪恶力量,开创美好世界。最后证明生命是永恒的,世界末日只是一个玩笑。大量的“玄幻小说”里面有西方的魔法、占星术、中国的武术和谋略、日式的人物造型,动漫思路再加上科幻,或者异能,更有神话,而且往往是中国、印度、希腊神话并存其中。这个时候我们会发现“玄”这个字真的很“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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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米月光

首先,第一个就是人都有梦想,尤其是男生,幻想自己有一天能手持仙剑,踏空而行,受万人景仰,快意恩仇。而玄幻小说能够满足受众从小的梦。其次就是玄幻小说好写易读,玄幻小说比起都市,官场类的要好些的多,因为那完完全全是作者创立的世界,作者想咋写就咋写,不会出现什么太大的bug。在一个就是玄幻小说其实现在都有套路了,简单的来讲就是废柴逆天的到金手指,干掉高富帅,推到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的过程。而这个虽然烂俗,但是恰恰符合很多现代都市人的心理,看着爽,这就是爽文火的原因了。望采纳,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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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fuyan

呃,玄幻小说起初并不是这样的意淫,现在只不过是这样的方式更加符合快餐阅读而已。而且也有一些玄幻小说并不是这样。如果说玄幻小说的话,其实黄易貌似也写过玄幻的,那应该真正算上是比较古老了。黄易不知道你知道否,他是台湾的一个著名武侠小说作家,我读过一些他的文章,还好。我不能评论他是否和金庸在一个级别上,但是的确比快餐阅读的玄幻好多了。所有的东西都是因为有市场才会出现,正如这些玄幻小说。我们不能全部批判,只能说,不爱看,你可以不看,因为有一大批人他们需要这样的消遣,并不能因为个人情绪就消散的。而且所有的事物都会有一个从衰到兴再由兴到衰的过程,因为一个事物到了顶峰,必然会有很多人去厌倦和提出各种意见。正如楼主现在正在提出思考一样,其实很多人也在这样思考。金庸的小说,我不敢说是否登峰造极,因为他其中有许多东西带有些文化的影子,更多是中国文化。也许他这个领域,在这个狭窄的空间中,他也许已经算很好,但是如果把他的小说当作其实是文学的一种衍生体的话,我不敢说他能排在第几位。因为每个人的文章都有自己的特色,他写的东西本来就有不可复制性,何来登峰造极,和无人可比呢?——————————答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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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ɡ …

代入感强,屌丝的逆袭,修仙练级剧情千回百转,伏笔众多荡气回肠,与现实生活差距大人天生即有中二属性,玄幻小说将这一属性放大,所以很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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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meitang

我看玄幻小说,好多年了,自认为废材逆袭,古境寻密,美女倒追,自创宇宙,越级杀敌,练功升级超越常人的文章,最好了。当然,情节还要离奇,引人,文采好当然更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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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帽子的鱼

感谢悟空的邀请每个人的喜好都不一样,所以也就谈不上什么玄幻小说受欢迎。我最喜欢的喜欢小说是“斗破苍穹”这里的主人公是萧炎,讲的是他是如何从一个废柴少年变成“威震九州”的王,炎帝的故事。小说内容上引人入胜,细节描写上非常细腻,让人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时常让我为那的人物都担忧。这个小说的作者是天蚕土豆在小说上,上热搜的玄幻小说有很多,其中最著名的是斗罗大陆,它的作者是唐家三少斗罗大陆我没有读过所以不敢妄加评论,喜欢这部小说的读者千万不要说我才疏学浅,写的文章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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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asy

玄幻小说为什么这么受欢迎?嘿嘿,这个问题问得好。相信大部分书友们都最起码不排斥玄幻小说,不会出现像我对耽美文那样一点都看不下去。我认为,玄幻小说如此受欢迎主要有三点原因。第一,新奇。玄幻小说所描述的世界无论是人还是物还是种种东西,都基本上是现实世界不可能存在的,所以对其有很大的新奇感。有了新奇感,自然也就会有阅读的兴趣。第二,爽。玄幻小说看起来会很爽,会让人在书中体会到现实世界体会不到的爽点。弹指间群星陨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何等的爽快。还有动不动就能活成千上万年也是很大的一个爽点啊,没有人不想要长生不死,纵然是千古一帝秦始皇,不也渴望长生吗?第三,第一印象。在网络小说刚兴起时,就出现了玄幻小说这种在武侠小说基础上更进一步的小说。所以说人们看小说第一次接触的往往都是玄幻小说,然后就会被小说吸引。有了读者,有了动力,作者也会创造出更多优质的玄幻小说,这样就能够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以上就是我个人对于这个问题的一些见解,欢迎关注宝贝不读书,我会持续给大家推荐精彩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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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steven

迎合了人们的幻想心理,充分缓解了人们生活中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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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mily*嘉

我觉得这应该关乎人的心理玄幻小说中的人物,多是以现实中的人物为原型,只是将所有人经历的痛苦或者运气,加在一个人身上,这样每一个看小说的人,都会在这个或那个人物上找到与自己相关的这种或那种相似性,从而产生共鸣。玄幻小说中的社会原型,是现实,但比现实更加真实,少了法律与道德约束,少了现实的限制,更多的是人性的放大:或残忍,或怜悯,或以万物为刍狗,或以度化万物为己任……仿佛世界上什么样的人,你都会在小说的世界里遇到。我每次看小说的时候,都会不自觉的把自己当成主人公,为他喜或悲,乐或忧。所以,还有一个喜欢玄幻的原因就是:感觉自己经历了书中的一切,仿佛多活一世,多了一些感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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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夜无痕

把一些我们知道的事情打碎,融入新的东西,这方面我觉得文抄公就很好。现在他连载的逍遥梦路,就不断的把一些传说打碎成一个新的世界,每次看他的书都很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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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wai

渊源和特征 早期美国通俗小说的第三道风景线为哥特式小说(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这个词在英语里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文学词汇,又是一个历史术语,还可以用作建筑和艺术方面的专门用语。  作为一个文学词汇,它也有多种含义。它既指一种文学现象,又指一类文学作品,还可以表示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这些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方法的内涵也不尽相同。  此处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来表示一类通俗小说。  这类小说曾经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十分繁荣,然而它们的作者,除少数外,均被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所忽视。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狭窄的空间和鬼魂出没的建筑内,悬疑和爱情交织在一起。    惯常的悬疑手段有神秘的继承权、隐秘的身世、丢失的遗嘱、家族的秘密、祖传的诅咒,等等。到最后,悬疑解开,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障碍扫除。不过,这种爱情有别于言情小说里的爱情。  两者的区别是:哥特式小说通常描写神秘冒险故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歹徒;而言情小说描写家庭平凡琐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特式小说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开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尔。  他的奥特兰托城堡创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说的模式。哥特式小说的出现,既与当时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式”情结有关,也与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学标准有联系。    此外,它还借鉴了理查森的克拉丽莎的“女郎一恶棍”这一对立模式。这种小说问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娅·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许多人仿效,成为最流行的体裁,并迅速从英国扩展到整个欧美。    至18世纪90年代,哥特式小说逐渐演化成两个分支。一个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坚持传统的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融人病态的邪恶,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马修·刘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  另一个分支是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保留古堡场景,但抛弃过分的神秘成分和极度的恐怖气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如玛丽·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奥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    这两个分支对美国都有影响。在美国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兰(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说以阴郁的色调和神秘的气氛,极为传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惧心理,对后世的严肃小说家影响很大。    在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有萨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萨克·米契尔(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纪的法国和西班牙为背景,创作了《朱莉亚》(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说。    后者以哥特式小说庇护所(The Asylum,1804)闻名。 查尔斯·布朗 1771年1月17日,查尔斯·布朗降生在费城一个古老的贵格会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幼体弱多病。  然而,在读书和写作方面,他显示了较大的天赋。儿时,他在费城友人的语法学校上学,即博览古典作品,十岁便给哥伦比亚杂志撰稿。  十六岁时,他师从亚历山大·韦尔考克斯,学习法律。  但是,他的兴趣依然在写作上。1793年,他决定放弃法律,改学文学。同年他到了纽约,参加了由英国著名作家威廉·戈德温 (William Godwin,1756-1836)领衔的友谊会(the Friendly Society)。    威廉·戈德温对布朗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他的哥特式小说凯莱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决心从事哥特式小说创作。一回到费城,布朗即开始写作。  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阿尔克温:关于女权的对话(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为改变妇女的不平等地位大声疾呼。  同年,他的第一部哥特式小说威兰也面世。  在这之后,他重返纽约,出任每月杂志(Monthly Magazine)和美国评论(American Review)的编辑。短短三年,他连续出版了五部小说。它们是:奥蒙德;或,秘密见证(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 (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尔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华德(Clara Howard,1801)。    其后,布朗再次回到费城,编辑文学杂志(Literary Magazine)、美国纪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国纪事或综合事录(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  这一时期,他撰写了许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政治小册子。  1804年,他和纽约的伊丽莎白·林(Elizabeth Linn)结婚。长期的艰苦写作毁坏了他本来虚弱的身体。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结核在费城去世,年仅三十九岁。   查尔斯·布朗的声誉主要在于威兰等一系列哥特式小说。威兰述说纽约一个名叫威兰的农夫突然看见天空闪现一道亮光。  两个天使敦促他“摧毁自己的偶像”。于是,他变得疯狂起来,先是杀死了所有的马,继而杀死了小孩和妻子。  接着,他去探望妹妹,想将她也杀死。结果他被逮住,被作为疯子关押。查尔斯·布朗成功地将传统的恐怖哥特式小说技巧同美国的场景结合起来,并出色地描绘了威兰的复杂恐怖心理。  威兰幼时,父亲即死于非命,原因是没有遵循冥冥之中神灵的指令。  尽管后来威兰同自己的妻子、儿女、妹妹克拉拉一道平安地生活了许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浓浓的阴影。尤其是在他父亲建造的“圣殿”,在露天平台,在克拉拉的卧室,经常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他一方面诚惶诚恐地揣摩这种声音带来的不幸,另一方面又联想起昔时父亲的惨死。    恍惚中,他听到一个声音:“你的祷告听见了。为了证明你的忠诚,把你的妻子献给我。”于是,他杀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杀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题不同于威兰。它是展现一种自然的邪恶,即黄热病对人类的肆虐;这部小说于1798年6月开始在每月杂志上连载,但只连载了两期,便以每月杂志的停刊而告终。    翌年,布朗将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出版。第三年,剩余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于布朗本人患过黄热病,书中有关这种瘟疫的描写非常逼真。此外,小说的情节也极为复杂。故事有两个主人公。  一个是斯蒂文斯大夫,另一个是十九岁的小伙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门口,斯蒂文斯大夫发现了染上黄热病的阿瑟·默文。  接下来,阿瑟·默文述说了自己令人吃惊的经历。这些经历大部分与韦尔贝克有关。  此人出卖、掠夺、杀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默文属于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当他解救十五岁的少女伊莱扎时,巧妙地战胜了她的残忍的叔叔。 继阿瑟·默文之后完稿的奥蒙德同样以黄热病为背景。    不过,黄热病不再充当串联情节的角色,而是作为一种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坚强性格。主人公康斯坦蒂尔兼有普通女人的个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质。她以积极的态度迎接灾难。即便是面对遗弃自己情人的奥蒙德,她也非常镇静。  后来她逐渐对奥蒙德产生兴趣,与其说是为了占有他,不如说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  相比之下,奥蒙德的个性就显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一个凶悍、极端自私的男人,结果未能如愿。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题,即展现人的扭曲了的心理。一开始,布朗通过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视角,大势渲染了克利西罗梦游时的恐怖情景。与此同时,他以肯定的语气,对克利西罗表示了深切的同情,从而在读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悬念。    接下来,查尔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罗的负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怀疑克利西罗杀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埃德加·亨特利对克利西罗的调查最后居然走进了死胡同。他已经丧失了对最近事情的记忆。  无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梦游者。 总之,查尔斯·布朗的威兰等恐怖哥特式小说是早期美国通俗小说中的上乘之作。  它们反映了布朗的贵格会教徒家庭背景,体现了威廉·戈德温的社会改革思想。  尤其是,书中具有独创性的复杂恐怖心理描写影响了后世的一些著名小说家,如纳撒尼尔·霍桑、爱伦·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尽管威兰等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在艺术上取得了广泛的成功,但并没有受到美国读者的广泛欢迎。    真正为美国读者青睐的是另一类哥特式小说,即感伤型哥特式小说。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萨莉·伍德和伊萨克·米契尔。 其他作家和作品 萨莉·伍德,原名萨莉·巴雷尔,1759年生在美国缅因州约克县一个海军军官家庭。  她从小和当法官的祖父一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熏陶。十九岁时,她和理查德·基廷结婚。  但婚后仅五年,理查德·基廷去世,留给她两个女儿和一个刚出世的儿子。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数年后再嫁,丈夫名叫埃比尔·伍德,系缅因州威斯卡西特的一个将军。  从1800年起,她接连创作了五部哥特式小说,起初署名“马萨诸塞州一女士”,后改署“缅因州一女士”。这五部小说中,最重要的是处女作朱丽亚和受启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    该书的场景设置在18世纪的法国,女主人公为美丽善良的少女朱丽亚。经过种种磨难,她和恋人终于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结成夫妇。小说里运用了许多传统的哥特式小说的成分,如危险的高原、坟墓、绑架、强奸未遂,等等。  其余的四部小说是多佛尔,或目击者 (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亚,或美德的感召力 (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费迪南德和埃尔米拉:一个俄罗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    它们的场景均设置在欧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节。 伊萨克·米契尔于1759年生在纽约州奥尔巴尼县。他曾是当地报纸政治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编辑。  1804年,就在这家报纸上,他以连载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创作的哥特式小说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  不过,直至1811年,这部小说才由纽约州波基普西的书商约瑟夫·尼尔逊出单行本。  同一年,一本署名为丹尼尔·杰克逊的书名类似的剽窃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亲 (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问世。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里,受到读者青睐、一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尔·杰克逊的版本。  后来,人们终于辨明真伪。其根据是,盗版本不像原作那样载有一篇内容丰富的序言。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叙述一个传统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说的场景设置在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康涅狄格。  女主人公梅莉莎爱上了贫困的革命者阿朗索,结果被父亲关在一个闹鬼的古堡里。  后来,阿朗索参加了华盛顿的海军,在独立战争中被英军俘虏。在富兰克林的帮助下,他逃离了魔掌,并取道法国回到家乡。这是富兰克林在美国哥特式小说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高潮发生在结尾。在查尔斯顿,乡人传说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坟前祭奠。    然而,梅莉莎没死,她设法逃离古堡来和意中人相会。

原贴:“哥特式小说”什么意思?

散墨 · 心情

因为生活太压抑了。大家需要爽点来抚平伤口。

原贴:为什么小说这么离谱

猜补透

离谱才有吸引力嘛,如果普普通通的谁唉看。 就像电影一样 都是假的。

原贴:为什么小说这么离谱

爱骑车的我

都是想象出来的 不是真实的 所以会很离谱啊 但有的小说写得很棒 让人很有看下去的欲望 哪怕你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

原贴:为什么小说这么离谱

FのK

首先,写网络小说大都以获得利益,即获得金钱为首因。且现如今小说会呈现出这种大量单纯追求读者某种满足,出现了粗作泛滥的现象,往往单一的著作是为了读者在现实中所无法做的事进行创作。究其原因,便是它拥有市场,即使是粗鄙不堪的,也会拥有所需要的人群。

原贴:为什么小说这么离谱

josie咔

渊源和特征 早期美国通俗小说的第三道风景线为哥特式小说(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这个词在英语里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文学词汇,又是一个历史术语,还可以用作建筑和艺术方面的专门用语。  作为一个文学词汇,它也有多种含义。它既指一种文学现象,又指一类文学作品,还可以表示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这些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方法的内涵也不尽相同。  此处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来表示一类通俗小说。  这类小说曾经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十分繁荣,然而它们的作者,除少数外,均被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所忽视。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狭窄的空间和鬼魂出没的建筑内,悬疑和爱情交织在一起。    惯常的悬疑手段有神秘的继承权、隐秘的身世、丢失的遗嘱、家族的秘密、祖传的诅咒,等等。到最后,悬疑解开,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障碍扫除。不过,这种爱情有别于言情小说里的爱情。  两者的区别是:哥特式小说通常描写神秘冒险故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歹徒;而言情小说描写家庭平凡琐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特式小说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开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尔。  他的奥特兰托城堡创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说的模式。哥特式小说的出现,既与当时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式”情结有关,也与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学标准有联系。    此外,它还借鉴了理查森的克拉丽莎的“女郎一恶棍”这一对立模式。这种小说问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娅·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许多人仿效,成为最流行的体裁,并迅速从英国扩展到整个欧美。    至18世纪90年代,哥特式小说逐渐演化成两个分支。一个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坚持传统的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融人病态的邪恶,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马修·刘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  另一个分支是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保留古堡场景,但抛弃过分的神秘成分和极度的恐怖气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如玛丽·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奥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    这两个分支对美国都有影响。在美国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兰(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说以阴郁的色调和神秘的气氛,极为传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惧心理,对后世的严肃小说家影响很大。    在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有萨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萨克·米契尔(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纪的法国和西班牙为背景,创作了《朱莉亚》(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说。    后者以哥特式小说庇护所(The Asylum,1804)闻名。 查尔斯·布朗 1771年1月17日,查尔斯·布朗降生在费城一个古老的贵格会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幼体弱多病。  然而,在读书和写作方面,他显示了较大的天赋。儿时,他在费城友人的语法学校上学,即博览古典作品,十岁便给哥伦比亚杂志撰稿。  十六岁时,他师从亚历山大·韦尔考克斯,学习法律。  但是,他的兴趣依然在写作上。1793年,他决定放弃法律,改学文学。同年他到了纽约,参加了由英国著名作家威廉·戈德温 (William Godwin,1756—1836)领衔的友谊会(the Friendly Society)。    威廉·戈德温对布朗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他的哥特式小说凯莱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决心从事哥特式小说创作。一回到费城,布朗即开始写作。  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阿尔克温:关于女权的对话(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为改变妇女的不平等地位大声疾呼。  同年,他的第一部哥特式小说威兰也面世。  在这之后,他重返纽约,出任每月杂志(Monthly Magazine)和美国评论(American Review)的编辑。短短三年,他连续出版了五部小说。它们是:奥蒙德;或,秘密见证(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 (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尔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华德(Clara Howard,1801)。    其后,布朗再次回到费城,编辑文学杂志(Literary Magazine)、美国纪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国纪事或综合事录(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  这一时期,他撰写了许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政治小册子。  1804年,他和纽约的伊丽莎白·林(Elizabeth Linn)结婚。长期的艰苦写作毁坏了他本来虚弱的身体。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结核在费城去世,年仅三十九岁。   查尔斯·布朗的声誉主要在于威兰等一系列哥特式小说。威兰述说纽约一个名叫威兰的农夫突然看见天空闪现一道亮光。  两个天使敦促他“摧毁自己的偶像”。于是,他变得疯狂起来,先是杀死了所有的马,继而杀死了小孩和妻子。  接着,他去探望妹妹,想将她也杀死。结果他被逮住,被作为疯子关押。查尔斯·布朗成功地将传统的恐怖哥特式小说技巧同美国的场景结合起来,并出色地描绘了威兰的复杂恐怖心理。  威兰幼时,父亲即死于非命,原因是没有遵循冥冥之中神灵的指令。  尽管后来威兰同自己的妻子、儿女、妹妹克拉拉一道平安地生活了许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浓浓的阴影。尤其是在他父亲建造的“圣殿”,在露天平台,在克拉拉的卧室,经常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他一方面诚惶诚恐地揣摩这种声音带来的不幸,另一方面又联想起昔时父亲的惨死。    恍惚中,他听到一个声音:“你的祷告听见了。为了证明你的忠诚,把你的妻子献给我。”于是,他杀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杀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题不同于威兰。  它是展现一种自然的邪恶,即黄热病对人类的肆虐;这部小说于1798年6月开始在每月杂志上连载,但只连载了两期,便以每月杂志的停刊而告终。  翌年,布朗将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出版。  第三年,剩余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于布朗本人患过黄热病,书中有关这种瘟疫的描写非常逼真。此外,小说的情节也极为复杂。故事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斯蒂文斯大夫,另一个是十九岁的小伙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门口,斯蒂文斯大夫发现了染上黄热病的阿瑟·默文。    接下来,阿瑟·默文述说了自己令人吃惊的经历。这些经历大部分与韦尔贝克有关。此人出卖、掠夺、杀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默文属于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  当他解救十五岁的少女伊莱扎时,巧妙地战胜了她的残忍的叔叔。 继阿瑟·默文之后完稿的奥蒙德同样以黄热病为背景。  不过,黄热病不再充当串联情节的角色,而是作为一种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坚强性格。  主人公康斯坦蒂尔兼有普通女人的个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质。她以积极的态度迎接灾难。即便是面对遗弃自己情人的奥蒙德,她也非常镇静。后来她逐渐对奥蒙德产生兴趣,与其说是为了占有他,不如说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    相比之下,奥蒙德的个性就显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一个凶悍、极端自私的男人,结果未能如愿。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题,即展现人的扭曲了的心理。一开始,布朗通过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视角,大势渲染了克利西罗梦游时的恐怖情景。  与此同时,他以肯定的语气,对克利西罗表示了深切的同情,从而在读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悬念。  接下来,查尔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罗的负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怀疑克利西罗杀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  埃德加·亨特利对克利西罗的调查最后居然走进了死胡同。他已经丧失了对最近事情的记忆。无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梦游者。 总之,查尔斯·布朗的威兰等恐怖哥特式小说是早期美国通俗小说中的上乘之作。    它们反映了布朗的贵格会教徒家庭背景,体现了威廉·戈德温的社会改革思想。尤其是,书中具有独创性的复杂恐怖心理描写影响了后世的一些著名小说家,如纳撒尼尔·霍桑、爱伦·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  尽管威兰等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在艺术上取得了广泛的成功,但并没有受到美国读者的广泛欢迎。  真正为美国读者青睐的是另一类哥特式小说,即感伤型哥特式小说。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萨莉·伍德和伊萨克·米契尔。   其他作家和作品 萨莉·伍德,原名萨莉·巴雷尔,1759年生在美国缅因州约克县一个海军军官家庭。她从小和当法官的祖父一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熏陶。十九岁时,她和理查德·基廷结婚。  但婚后仅五年,理查德·基廷去世,留给她两个女儿和一个刚出世的儿子。  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数年后再嫁,丈夫名叫埃比尔·伍德,系缅因州威斯卡西特的一个将军。从1800年起,她接连创作了五部哥特式小说,起初署名“马萨诸塞州一女士”,后改署“缅因州一女士”。这五部小说中,最重要的是处女作朱丽亚和受启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    该书的场景设置在18世纪的法国,女主人公为美丽善良的少女朱丽亚。经过种种磨难,她和恋人终于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结成夫妇。小说里运用了许多传统的哥特式小说的成分,如危险的高原、坟墓、绑架、强奸未遂,等等。  其余的四部小说是多佛尔,或目击者 (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亚,或美德的感召力 (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费迪南德和埃尔米拉:一个俄罗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    它们的场景均设置在欧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节。 伊萨克·米契尔于1759年生在纽约州奥尔巴尼县。他曾是当地报纸政治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编辑。  1804年,就在这家报纸上,他以连载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创作的哥特式小说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  不过,直至1811年,这部小说才由纽约州波基普西的书商约瑟夫·尼尔逊出单行本。  同一年,一本署名为丹尼尔·杰克逊的书名类似的剽窃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亲 (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问世。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里,受到读者青睐、一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尔·杰克逊的版本。  后来,人们终于辨明真伪。其根据是,盗版本不像原作那样载有一篇内容丰富的序言。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叙述一个传统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说的场景设置在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康涅狄格。  女主人公梅莉莎爱上了贫困的革命者阿朗索,结果被父亲关在一个闹鬼的古堡里。  后来,阿朗索参加了华盛顿的海军,在独立战争中被英军俘虏。在富兰克林的帮助下,他逃离了魔掌,并取道法国回到家乡。这是富兰克林在美国哥特式小说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高潮发生在结尾。在查尔斯顿,乡人传说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坟前祭奠。    然而,梅莉莎没死,她设法逃离古堡来和意中人相会。

原贴:“哥特式小说”什么意思?

EDISON-SHENG

网络小说业界惊现黑马:迅速崛起的原文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内容的不断丰富。在线阅读渐渐成为互联网休闲娱乐的主流之一,网络文学开始与网络聊天、网络游戏等主流项目并驾齐驱,横行互联网。 笔者就是一标准的书虫,有着轻松且高薪的工作,以及大把无所事事的时间。工作之余、茶余饭后,登陆各小说站,寻找一部好看的网络小说,如饥似渴地阅读就成了笔者唯一的嗜好。笔者还有一个癖好,喜欢在私底下将各小说站目前的运营情况、发展格局以及未来前景做一比较,并长期关注,乐此不疲。 近日,笔者惊奇的发现,在百度首页输入“小说”这一关键词点击百度一下之后,靠前位置一个全新面孔跃然眼底:中文全名为原文小说网,英文域名为www.yua

原贴:为什么玄幻小说这么受欢迎?

原始_森临

玄幻小说是一种类型小说,思想内容往往幽深玄妙、奇伟瑰丽。不受科学与人文的限制,也不受时空的限制,励志,热血,任凭作者想像力自由发挥。与科幻、奇幻、武侠等幻想性质浓厚的类型小说关系密切。 一般认为玄幻小说一词为香港作家黄易所提出,原意指“建立在玄想基础上的幻想小说”。所谓玄学因子,即是著重道家思想、易经术数、民间传说、超自然状态与神秘学,空间学等等面向的解读、描写与探索”。 目前玄幻小说主要流行于网络文化,它最大的一类玄幻小说是修真小说,二者几乎可以画上约等号。 而修真文大多包含着天道、妖魔鬼怪等,情节跌宕起伏。 我们最早看的都是武侠小说,武侠小说固守常规,写作特点比较单调枯燥,虽然后来出现了一

原贴:为什么玄幻小说这么受欢迎?

muyetu

呃,玄幻小说起初并不是这样的意淫,现在只不过是这样的方式更加符合快餐阅读而已。而且也有一些玄幻小说并不是这样。 如果说玄幻小说的话,其实黄易貌似也写过玄幻的,那应该真正算上是比较古老了。 黄易不知道你知道否,他是台湾的一个著名武侠小说作家,我读过一些他的文章,还好。我不能评论他是否和金庸在一个级别上,但是的确比快餐阅读的玄幻好多了。 所有的东西都是因为有市场才会出现,正如这些玄幻小说。我们不能全部批判,只能说,不爱看,你可以不看,因为有一大批人他们需要这样的消遣,并不能因为个人情绪就消散的。而且所有的事物都会有一个从衰到兴再由兴到衰的过程,因为一个事物到了顶峰,必然会有很多人去厌倦和提出各种意

原贴:为什么玄幻小说这么受欢迎?

ymymym

开头能吸引人,内容丰富,跌但起伏

原贴:小说为什么这么吸引人?

billydog

谢谢邀请。因为“在一千个人心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呀!每个人对小说人物的理解不同,所以脑子里勾勒出的人物形象也不同。当电视剧拍出来以后,难免会有人失望噻!至于场景嘛!那更是如此,一部小说的作者脑海里有他们想象的场景,改成电视剧后的导演又会加入自己的想法,而观众们呢?肯定又有自己独特的期待噻!三者一冲撞,难免会众口难调!就拿林黛玉这个角色来说,就算陈晓旭已成经典,但还是有观众不买账,就是这个道理!

原贴:小说为什么这么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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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情节、人物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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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牙小昭

人都是有幻想的。



无论悲观,快乐,兴奋,而或癫狂,都需要将片段不连续的精彩,系统和完善起来,这就是小说。

找到自己的影子,找到别人的影子,找到自己爱的影子,找到自己恨的影子,跟着情节语言渲染思考,去体会多样的人生,精彩晦涩坚忍放荡淫秽屈辱伟大阴暗灿烂绝望无助,,跟着笑,跟着哭,跟着怒,跟着傻。有趣回应着自己内心深处的呼唤,可以不露痕迹但快感满身心,这就是你喜欢看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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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藏bazzi

或许是他的故事和我或身边人的故事有相同,或者故事里面的生活是我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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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ktra冬-SE

当然有啊,当然有啊!

我都看了这么多年的小说辣种我第一次看小说开始到现在已经有六七年了吧。

至少小说里面所塑造的场景。我都会在大脑里面过一遍。并且在大脑里面将它还原重现。

小说世界里面的场面特别红光特别庞大。就拿《三体》来说。很多人看不懂三体,看懂《三体》的人都觉得这本书写的非常不错。

其实很多书里面的场景,如果你只要重现了其中的一切。感觉那个世界是多么的精彩。有时候会沉迷其中。

我想,假如有一个意识转化器,将自己大脑中的一些场景转化成数字影像,传输出来。相信那个场景要比电视剧里面看到的要好很多。

而现在很多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很多场景是没有还原的。大多是删减过的。看起来没有什么感觉。

而在看小说的时候会把小说当中的场景构造在自己的大脑当中。也就形成了不一样的世界。

就在昨天我去看了电影头号玩家里面所塑造的一切场景都感觉很舒服。

当一部小说,你身临其境的时候,从第三视角看着整个故事的发展。那将是一种不同的体验。

现在的我依旧在看小说。我能从当中找到一些灵感。也能丰富我自己的世界。

当然适当的看小说是可以的只要不沉迷其中收获还是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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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某某某某人弘

因为小说不象电影,电影人家拍什么样你就看成什么样,电影里主角配角永远不会是你,电影是视觉传递给你小说故事的展现,一切都是导演对小说故事的理解和想像。而看小说书的感觉就不同了,在看小说的时候,故事中的人物角色可以在大脑中去设定、去想像,想像的空间是无限大的,你能在小说故事中主导一切人物的角色,能跟剧故事的内容发挥自己的想像,以你自由放飞的思想去品味小说当然就让人着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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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荷哥哥007

首先要有一个让我觉得可以读下去的理由,那就是要有个吸引人的情节,其次是不要落了俗套,现在有很多小说变了开头变了结尾,内容都是一样的水,没有特色,不新颖,所以如果可以做一个小说小编,那我觉得更应该观察现实生活,写一写真是的现在,而不应该沉迷于霸道总裁爱上我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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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

谢邀答。1、引人入胜的情节;2、幽默诙谐的语言;3、基本合理的逻辑;4、正确的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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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ipereric

1.情节。跌宕起伏的情节很能吸引读者的

2.三观。正确的三观让人看着很舒服,有些书虽然写的很不错,情节也很好,但他的三观很偏,不能传递正常的三观,让人看的有些不舒服,但是又不能明确找到哪里不舒服。

3.幽默程度。如果是文学类小说,这个就可以不考虑,;如果是网络小说这个也占一定的因素,对我而言我是比较喜欢看写作幽默一些的小说的。

4.文字功底。像在小说中,作者想说清一件事,结果因为作者的文字功底太差了。说了半天啰里啰嗦,你都不能搞清楚他是要说什么,理解他的意思,像这种的直接pass。

就这些了吧——来自一个看网文十年的老鸟,当然文学小说我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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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小媠

1.从语言上来说,文字本身的美感。小说中有些语句是比较经典的,还有一些写作手法,表现方式也会展现文字的特点。而电视剧电影更注重直观呈现。读文字在于品,体会,像一些比较经典的小说,除了故事本身和道理之外,还要体会作者的文采,写作思路。对于小说的三要素,人物,环境,故事情节来说,人物设定上,看书更能抓住细节,深刻地理解作者的意图,而环境描写方面,电视剧电影直接呈现一个画面,而文字是仔细描绘。故事情节上,看文字更有想象空间。

看小说,每个人的侧重点不一样。如果是想提高文学鉴赏水平,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和文字驾驭能力,更适合读文字; 如果是想大概了解故事,对内容有一定把握,看电视剧电影更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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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背影

因为言情小说直白,并且能让读者有代入感,故事情节和人物对白都为言情这个主题服务,你如果是个都市男女,经历过或正在经历感情,那么可能你读某本言情小说,它就能砸中你的G点,你可能会想到的是「我靠,这两个人的感情不就像我和她的感情吗?」然后,注意,重点来了,由这种代入感产生的情感共鸣,可能一次又一次的戳中你的泪点,只需某个情节,或某句话,就可能吸引你再去重复读一遍,比如「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向来缘浅,奈何情深,既然琴瑟起,何以笙箫默」 名著让人难以迷恋的原因是,名著的产生是伴随了时代的背景和作者的一些思考,两者结合起来,就不是那么令人容易理解,不容易理解就不太愿意继续读下去,起码我曾尝试着坚持看《百年孤独》,但是,确实比较难继续下去。所以就像前面有位提到的,看名著可以先从其他人作的书评开始入手,毕竟名著不是难以令人迷恋,只是需要花时间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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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m1949

写出气象万千,扣人心心弦!

原贴:小说为什么这么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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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问题,在我们【橙瓜码字】的征文学堂和【橙瓜网文】公众号有人提到过,我现在把他的回答复制过来给你看:


有人说:是靠戏,也就是靠剧情。可当我们看完一本书很多年,可能剧中情节都忘了,剧中的人物却会长久的留在心中,比如罂粟情人这本书,时隔多年以后的今天,还有多少人记得剧中的情节?可是说想何怜幽,却仍然是读者想替代的女神。

人物的重要性也可以从它与剧情的关系上体现出来,剧情其实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人物在一定的情境中发生关系而产生的,有什么样的人物性格及人物关系产生什么样的故事情节,所以人物性格及人物关系才是剧情产生的基础,任何脱离或违背人物性格和人物关系的情节都是虚假的。

同样是以爱情为主的小说,让我们喜爱的总是各有不同,《纯属意外》中的李举韶、孙束雅,《这次来真的》中的萧素素等都是非常丰满的人物,让人印象深刻,所以说人物性格才是剧情的基础。

在小说创作其实是从人物开始的,在把握人物性格及人物关系之后,剧情就会自然而然的产生出来,所以在创作的时候,先要从分析人物入手,把人物分析透了,也就很容易把握小说的重心了。

对剧中人物的把握

(1)从观众的审美需要及创作的需要看剧本中的人物

表面看剧本中的人物是剧作者创造出来的,他们的创作不可避免的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要使剧中的人物能够让读者喜欢。就要了解读者的欣赏情趣和审美需求。

剧中人物为什么会吸引读者?读者到底会喜欢什么样的人物?这是每个创作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首先,文艺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尽可能满足人们的精神理想和渴望,并给其带来希望,使人们感受到其中的乐趣。

因此,一本小说中应该要有一两个具有特殊魅力的人物,这种魅力可以是外在的也可以是内在的,可以是偶像的也可以是性格化的。它与现实的距离既不能太近也不能太远。离的太近使观众难以产生想象力,失去了艺术真实;离的太远会让人觉得难以企及和缺乏生活真实,从而失去兴趣。

艺术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帮助人们更深刻的了解自己。人类认识世界的同时也渴望了解自己,读者欣赏小说的同时也在与自己心灵进行对话,所以读者总是能从小说的人物身上看到自己,或周边人物的影子,或是把自己替代进去,从而加强了对故事的接受力。

(2)从人物形态看剧中人物

①两种人物形态

纵观古今中外文学作品,虽然有各种各样的人物典型,千姿百态,千差万别,但就其形态而言无非只有两种,即圆形的人和扁形的人。

所谓圆形的人,也就是正常的人,按照现实中本来的样子加以描述,尽可能的揭示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充分展示性格的内在张力,表现人物性格的发展。

扁形的人也就是变形的人,往往把人物性格的某个方面加以突出或夸大,使某种性格压倒所有性格,并推向极致,好人绝对的好,坏人绝对的坏,甚至使人物成为某种性格的代名词,如说到吝啬会想到阿尔巴贡和葛朗台,之所以有这样的人物典型,一方面,是现实中的确有这样变态的人;另以方面也是作者有意将人性中的某些方面加以放大,使之更为突出,以更深刻的揭示出人物的善恶本性。

两种不同的人物形态其实也代表了两种塑造人物的方式。

在小说里这两种人物形态及塑造人物的方式更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不同的人物形态及人物塑造方式对剧情产生很大的影响,不同类型的小说在人物塑造及人物形态方面往往有不同的要求。

②人物形态与戏剧冲突

不同的人物形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戏剧冲突的方式,在同样的情境下,不同形态的人物肯定会有不同的反应,从而产生出不同形态的戏剧冲突及剧情。同一个乾隆,在还珠格格和《宰相刘罗锅》中就有极大的差异。

(3)从人物关系中看剧中人物

人物性格往往要通过人物关系才能体现出来,对于剧中的主人公来说,他周围的每一个人都代表着他性格中某个侧面,所以在剧中为主人公设置出合理的人物关系对于塑造人物性格、组织戏剧冲突及情节构置都是至关重要的。

建立合理的人物关系,实际上就是要为人物搭建展示自己个性的舞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互动造成矛盾冲突,戏剧情节由此而产生。

①人物性格的差异性

戏剧冲突首先表现欲望支配之下的性格冲突,所以人物性格之间不仅要有差异性,而且还要含有相互对立的因素,不同性格的人在一起就容易产生矛盾冲突。

②人物关系

不同性格的人物只有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才可能发生矛盾,所以当人物变的鲜活起来以后,创作者必然会考虑怎样把这些人物合理地牵扯到一起,让他们发生冲突,演绎各种悲欢离合的故事。在席大的都市童话里出现的一系列人物,相互牵扯,发生各种冲突,从而演绎出各种各样的故事来。

在剧中,不同性格的人物往往通过血缘、亲缘、朋友、同事、邻居等社会关系来维系着,相互交织并产生出种种利益关系,从而产生各种戏剧冲突。

一些人认为,人物关系越复杂做出来的戏也会越好看,所以很多作者在写戏的时候都会故意把人物关系搞的很复杂,想方设法让人物交织在一起。

复杂的人物关系固然很利于组织矛盾冲突,但更应该记住的是,剧中人物关系贵在自然,倘若为了好写戏,故意把人物关系搞的很复杂,就可能弄巧成拙,做出来的戏也会因此变的虚假,且过多的人物也不是新手能把握好的。

人物之间的复杂关系还常常体现在情感纠葛上,人物间情感的多角关系为组织戏剧冲突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因而成为了许多剧情中人物关系购置的固定模式。

③人物处境

在小说中,人物处境主要是指故事发生时人物所处的物质环境、社会地位及生活境遇,这是戏剧冲突产生的必要条件。

A.物质环境

物质环境主要指人物的居住条件及周围生存环境。在小说里它经常是构建戏剧冲突的重要元素。创作者在塑造人物的同时,必须考虑为人物设置一定的生存环境,因为环境造就人。离开了特定的环境就不能产生特定的人物。

B.社会地位

社会地位是指人物在社会中所处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主要包括人物的职业、职务及各种社会关系。

在剧中,主人公职业的设定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有时候职业的设定对于塑造人物性格及展开剧情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现实生活中,职业对人的生活及性格都有着很大的影响,有些职业会使人享受平淡而乏味的生活,如教师、医生、公务员等,而有些职业则可能经常把人的生活推向惊涛骇浪中,如警察、律师、商人等等,从排戏的角度来看很显然从事后面那些职业的人中间更容易发生戏剧性的冲突。

在电视剧里,人物职务的设定也是很微妙的。一般说来,主人公职务的高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能够使主人公处于矛盾冲突的焦点之上,并且为主人公展示自己的性格及其魅力提供足够的空间。

C.生活境遇

生活境遇是指由于某些偶然性因素或事件造成的人物生活状态。从写戏的角度说,人物处于困境之中更有利于制造戏剧冲突,而这种困境经常是由恶劣的生活境遇而引起的。一些偶然性的事件如骨肉分离、疾病、死亡等等都会使人物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命运也因此而改变。

总之,先固定好性格模式,再通过对话,以及细节的描写慢慢勾勒和丰满。生活需要我们好好观察,即使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小动作都能反映出其人的内心世界,而这些细节都需要我们平时的留意和积累。

人是万物的主宰,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出现人,便出现了生机与活力,因而,人自然而然地成为文学的主要描写对象。写人容易,但要把人物写好,则不是一件易事。根据自己几年来的教学实践,我认为要刻画出一个成功的人物形象,则要根据实际需要从下面七个方面着手。

第一方面:肖像描写

所谓肖像,首先应是指人物的外部形象,如面貌、休态、衣着等,但又不仅仅是人物的外部形象,而应包括人物内部精神的反映,如神韵、情态等。所以说,人物的肖像应是人物的外表和内心的结合和统一的反映。

肖像描写的手法是多种多样的:有静态、动态;有正面、侧面;有直接、间接;有工笔画式的细致刻画,也有粗线条的勾勒。但无论怎样,肖像描写必须为塑造人物服务,成功的肖像描写,不仅使人看到他独特的外貌,而且可以从中看到他独特的性格,因而留下难忘的印象。

具体地说应从三个方面来写。

第一,各式各样的肖像画:世上的人复杂多样,但都有其不同于旁人的基本特点,他们的出身、教养、社会地位、生活经历等等不同,肖像的描写也是千差万别的,但必须抓住人物独特的特征,并在其中隐藏作者对人物的评价和感情。

如:鲁迅笔下的小市民杨二嫂,作者称她为细脚伶仃的圆规。那善于言辞、惯于应酬的薄嘴唇;那“两手搭在髀间”、“张着两脚”的姿态,可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圆规”,显示出了她的粗俗、放肆。

第二,人物肖像的特写:鲁迅先生曾说过:“忘记是谁说的了,总之是,要极省俭的画出一个人的特点,最好是画他的眼睛,我认为这话是极对的,倘若画了全副的头发,即使细得逼真,也毫无意义”。许多作家都有善于抓住人物的主要待征来突现人物的性格。

如鲁迅笔下的祥林嫂的眼睛,作者曾九次写到,但每次眼神都不同,深刻地反映了她的思想和命运的变化。

大家所熟悉的巴金《家》中的作者对钱梅芬眼睛的描写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钱梅芬她是一个封建制度的牺牲品,不能与心爱的人成婚,违心嫁人,却成了寡妇,残酷的现实给她留下了难以平复的累累伤痕,对于这样一个极度忧伤的女性,作者着重刻画了她那饱含泪水的眼睛和额上深深的皱纹,形象凄惋,令人同情。

第三,人物肖像的变化发展:人物也和世界上一切客观事物一样,是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的,他们的年龄、性格、思想、职业和社会地位等等都在变化,而这一切变化不能不表现在人物的肖像上,因此,高明的作者不但善于抓住不同人物的特点进行肖像描写,而且善于根据这些因素的发展变化,写出肖像的变化发展。

同样还是《祝福》中的祥林嫂,在沦为乞丐后,她已由第一次失去丈夫时的“脸色青黄,但两颊却还是红的”和第二次失去丈夫后的“两颊消失了血色”变为“黄中带黑,而且消尽了先前悲哀的神气,仿佛是木刻似的”。眼睛也呆滞无光,她成了封建迷信的牺牲品。

第二方面:人物出场

人物出场的描写是文学作品当中塑造人物形象的一个重要方面,历来的文学大师都非常讲究人物出场的描写,设法让人物一出场就给读者留下一个比较深刻的印象。

人物将怎样出场,它同作品的情节、结构,同人物的性格都有密切的关系。我们应根据作品内容的不同要求,按照自己的创作特点,对人物出场的方式,进行各种各样的不同描写。有的是在人物将要出场时,作者自己出面或采用第三人称的方法作概括介绍,或抽象评价,或具体描绘,或二者兼而有之;有的则是让人物有具有个性特点的行动中出场;有的是通过别人的议论,对人物直接出场设悬;有的是写实;有的则带有传奇色彩。

总之,人物出场,无一定之规律,但凡是成功的人物出场描写,不但能给人留下鲜明的印象,而且必然引起读者对这一人物的兴趣,关心他的命运。

如大家十分喜爱的《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出世”,那出世的奇异情景,便奠定了全书的浪漫主义基调。作者着意渲染孙悟空出世后不受拘束,自由自在,后又带群猴勇探水帘洞……,通过这些生动的细节描写,一个天不怕、地不怕、勇敢、机智、活便伶俐的猴王形象,便呈现在读者眼前。

第三方面:从行动上描写人物

人们的所作所为,是其思想性格的直接表现,正如高尔基所说:“要使艺术作品具有令人信服的教育作用,就必须使主人公们尽可能地多做事,少说话”。

为了使形象鲜明、突出、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作家就要运用典型化的方法,从生活中选取、提炼最能反映人物个性特征,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行动。

如《水浒传》中十分精彩的“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作者极其鲜明地表达了鲁达嫉恶如仇、专好打不平、助强扶弱的典型性格。同时在这一具体行动中,又多侧面刻画了鲁达的个性:以经略相公的名义来找郑屠寻衅,命其三次切肉,过到了耍弄和激起斗欧的目的,则是以其人之道还治于其人之身的高妙手段。只是三拳,便意外地打死了郑屠,这既显出了他的勇力,也反映了他性格的粗豪;他怕吃官司,没人送饭,便指着郑尸骂他诈死,借机脱身,这又表现了他粗中有细、机警灵活的一面。

第四方面:从对话中描写人物

对话在文学创作中具有特殊的意义,它不应该是冗长乏味、空洞无物,也永远不应该成为作者的传声筒。

对话,应该是精炼、生动和性格化的。“言为心声”,从对话中,可以看到人物心灵的隐秘。在创作中,我们应赋于人物个性化的语言,让读者如闻其声、如见其人,我们要获得这种本领,首先除了要非常熟悉生活中各种各样人物的语言之外,还得靠平日的千锤百炼,并认真学习和借鉴前人的经验。

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有这个借鉴和没有这个借鉴是不同的,这里有文野之分、粗细之分、高低之分、快慢之分,所以我们决不可拒绝继承和借鉴古人和外国人,当然,继承和借鉴不可能变成替代自己的创造”。这是我们应遵循的原则。

如《变色龙》中的奥楚蔑洛夫,他在对话中,变化无常的腔调,活现了他趋炎附势、谄上压下的丑恶嘴脸,以及善变的性格特征,使这个沙皇警察的典型形象跃然纸上。

第五个方面:人物情绪和心理的刻画

文学是心灵的镜子,文学要揭示人物心灵的奥秘,就必须探讨和刻画人物的心理活动。

文学是以情动人的,文学要写情,就不能不表现人的喜怒哀乐等各种各样的情绪,人物的不同情绪和不同心理活动反映了人物所处的环境和性格的不同,只有从人物所处的环境和人物的个性出发,才能正确表现人物的情绪和正确反映他的心理活动。

如:范进中举中“范进欢喜疯了”一段,作者通过“笑声”、“拍着手大笑”和“拍着笑着”等逐层描写,把范进中举后顿时喜得发疯的神态形容得淋漓尽致。这既是对中国封建末期知识分子醉心功名、富贵的辛辣讽刺,也是对封建科举制度的有力批判。

《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小女孩的幻觉一段,既反映出这女孩的天真、单纯以及她对温饱的渴求,又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第六方面:细节描写

细节描写是对自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具体的细微事物作细腻逼真、具体生动的描写。有人说,没有细节,就没有文学。

恩格斯把“细节的真实”列为现实主义文学的两个基本条件之一,可见细节描写的重要意义。在我们学习古今中外作家对人物性格描写的经验时,必须深入研究他们怎样选择、提炼和运用细节的经验。

著名散文家朱自清的《背影》是通过儿子看父亲的背影,揭示父子之情的。作者十分细腻地描写上了年纪又是胖子的父亲,如何艰难地穿过铁路,爬上那边月台去买橘子时的一系列动作,同时又写了儿子看到背影时内心感受的感情细节,使父子之情真切感人。

第七方面:烘托

俗话说“马上看将军,花间看美人”,骏马与花枝,是对将军与美人的烘托。将军骑上骏马,显得格外英武;鲜花映照美人,美人就变得更加美丽。

文学创作也是这样。我们要写人,总得写出一定的背景和环境,还要有景物的陪衬,这就是文学创作上通常说的烘托的表现手法。文学史上一切杰出的作家,都非常注意通过对环境气氛和各种景物的描写,去表现人物性格。

如都德《最后一课》中“课堂里不同寻常的气氛”那一段,作者通过三件异常的事情,衬托了阿尔萨斯人民强烈的爱国精神,在普鲁士军队占领了法国国土并下命不准学习法文的惨痛日子里,法国人民更深刻更强烈地热爱着自己的祖国,珍惜学习法文的最后一次机会,并借此表示不屈服的精神。

原贴:小说为什么这么吸引人?

realpeter

符合我喜好的语言风格和主角人设,说得通的情节,特定的时代背景。

原贴:小说为什么这么吸引人?

小福气J

谢邀答。

一、流畅通顺的语言。

二、合符逻辑的思维。

三、跌宕起伏的情节。

四、三观正确的思想。

原贴:小说为什么这么吸引人?

渔樵如梦

说说我自己吧,从小学就开始看港台的武侠小说,这也为我之后的爱好产生了一些影响。

1,刚开始接触小说是被里面的江湖所吸引,那些鲜衣怒马,仗剑天涯,爱恨情仇,无一不让我心生向往,幻想着自己就是里面的主人公,武功高强,红袖添香。这一阶段,看小说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的一些渴望,那是现实生活中所体验不到的一种生活,通过自己丰富的想象在脑海中构筑一个庞大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你是自由的,可以放飞自我,尽情翱翔。

2,后面渐渐长大,接触到网络小说,一方面学习的压力可以有一个很好的缓解方式,有的人喜欢打游戏,有的人喜欢看小说,我是后者。一方面网络的爽文爆点,扮猪吃虎,看起来让人有一种快意,同时消磨时间,同时感慨其中的尔虞我诈,机关算尽,再看看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小打小闹,有一种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感慨,哈哈,如今想来,也是傻的可以。

3,再到后来,了解到网络大神的奋斗史,心中萌生了写作的想法,然后看小说就不仅仅是为了看故事,而是看作者的文笔,关于人物,关于环境,关于整个虚幻世界的构造,关于故事情节的层层递进,环环相扣。也开始有选择性的看了,大部分的小说都舍弃掉了,只余一两本感觉有意思的,去芜存菁。从小说反映现实,一些人生的道理,也逐渐看得开了,现在看小说就是闲暇的消遣,也没有了以前读书时的疯狂劲头,下班累了翻一翻,权当毒鸡汤饮了。

原贴:小说为什么这么吸引人?

yuantian0123

之所以看小说是因为,小说中所讲的故事或者人物体现了读者的梦想,就比如看玄幻,修仙类型的大多都是男生,这些人都会梦想着能成为故事的主人公一样,纵横天下,唯我独尊,实现内心深处的雄心壮志,当然所有男人都或多或少的有一点大男子主义,所以造就了男生比较喜欢看这种主人公很厉害的,屌丝逆袭,剧情跌宕起伏小说,而看言情类的人,都想经历一段像故事里的缠绵悱恻的爱情,想一夜之间飞上枝头变凤凰(当然童话里都是骗人的!)想成为最幸福的人!

而且小说有很大的想象空间,不像电视剧,电影一样吧人物都定死了,每个人心中都有着一份美好的憧憬!看小说你可以把里边的人物想象成你心中的完美形象,里边的人物形象,场景画面都是自己理想的状态!而且故事情节的发展也能更容易的把你带入到当中,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让你跟着剧情发展而产生心里变化,激动,悲伤,感性等等!

所有的小说都是迎合读者的心里,反映读者的内心,让读者在自己的世界里畅游!这大概也是小说吸引人和经久不衰的原因

原贴:小说为什么这么吸引人?

老马迷途-2010

以前喜欢看,

原贴:小说为什么这么吸引人?

rexge

谢谢邀请。小说是生活的镜子,你的喜悦,忧伤,痛苦,惆怅,思念,信念,决心,憧憬,理想等各种情绪,通过主人公的身世,阅历,场景,情境等展示出来,引起读者的共鸣,以达到赏心悦目……

原贴:小说为什么这么吸引人?

xiazhi207

小说为什么这么吸引人?

1、看的小说是根据自己偏好选出来的,基本满足各种幻想需求。

2、作者构建框架安排情节,我不需要费力思考,被作者带着一起想象就好。

3、因为只看所以知道主角肯定能化险为夷,结局-定圆满。不用承担任何风险,这个虚拟世界超级有安全感。

4、男主肯定爱女主,不用患得患失,安心享受追与被追的快乐。

容易沉迷的人群

1、自制力低下,啥都容易沉迷。

2、处于低谷状态,对自己感到不满,想要逃避现实,此刻网络小说完全就是瞌睡来了送枕头,精神鸦片一般的存在。

3、无所事事,大把大把时间不知道干啥很容易从早到晚的看。不过大部分情况是,一点都不闲,把正事推了去看小说。

现状:

1、没有美貌。

2、没有帅哥,没有甜甜的爱情。

3、没有金手指。

4、没有钱。

5、没有万能的npc。

继续沉迷的结果:

1、熬夜熬出黑眼圈、眼袋。

2、占用大量学习工作时间,专业能力下降。

3、觉得接触的人都没有小说里的完美,不想与人沟通。

4、长此以往变成行尸走肉。

原贴:小说为什么这么吸引人?

dadamylove

文风文采,人设,剧情缺一不可,否则随时弃坑

原贴:小说为什么这么吸引人?

valyte

因为纯爱小说也别有一番滋味

原贴:为什么纯爱小说这么受欢迎?

jiajiazoe_

不难啊

编辑会提醒你的

原贴:为什么小说这么难审核?

绿系瘾控

建议提交问题的时候把你的书名写上,编辑看到会帮忙审核的。

原贴:为什么小说这么难审核?

150061318

把一些我们知道的事情打碎,融入新的东西,这方面我觉得文抄公就很好。

现在他连载的逍遥梦路,就不断的把一些传说打碎成一个新的世界,每次看他的书都很有兴趣。

原贴:玄幻小说为什么这么受欢迎?

逗·逗·双行道

我看玄幻小说,好多年了,自认为废材逆袭,古境寻密,美女倒追,自创宇宙,越级杀敌,练功升级超越常人的文章,最好了。当然,情节还要离奇,引人,文采好当然更棒。

原贴:玄幻小说为什么这么受欢迎?

古伊特斯马兰

代入感强,屌丝的逆袭,修仙练级

剧情千回百转,伏笔众多

荡气回肠,与现实生活差距大

人天生即有中二属性,玄幻小说将这一属性放大,所以很受欢迎。

原贴:玄幻小说为什么这么受欢迎?

Jocelyn

玄幻小说为什么这么受欢迎?嘿嘿,这个问题问得好。相信大部分书友们都最起码不排斥玄幻小说,不会出现像我对耽美文那样一点都看不下去。

我认为,玄幻小说如此受欢迎主要有三点原因。

第一,新奇。玄幻小说所描述的世界无论是人还是物还是种种东西,都基本上是现实世界不可能存在的,所以对其有很大的新奇感。有了新奇感,自然也就会有阅读的兴趣。

第二,爽。玄幻小说看起来会很爽,会让人在书中体会到现实世界体会不到的爽点。弹指间群星陨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何等的爽快。还有动不动就能活成千上万年也是很大的一个爽点啊,没有人不想要长生不死,纵然是千古一帝秦始皇,不也渴望长生吗?

第三,第一印象。在网络小说刚兴起时,就出现了玄幻小说这种在武侠小说基础上更进一步的小说。所以说人们看小说第一次接触的往往都是玄幻小说,然后就会被小说吸引。有了读者,有了动力,作者也会创造出更多优质的玄幻小说,这样就能够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以上就是我个人对于这个问题的一些见解,欢迎关注宝贝不读书,我会持续给大家推荐精彩的小说。

原贴:玄幻小说为什么这么受欢迎?

萌象运气好

感谢悟空的邀请

每个人的喜好都不一样,所以也就谈不上什么玄幻小说受欢迎。

我最喜欢的喜欢小说是“斗破苍穹”

这里的主人公是萧炎,讲的是他是如何从一个废柴少年变成“威震九州”的王,炎帝的故事。

小说内容上引人入胜,细节描写上非常细腻,让人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时常让我为那的人物都担忧。

这个小说的作者是天蚕土豆

在小说上,上热搜的玄幻小说有很多,其中最著名的是斗罗大陆,它的作者是唐家三少

斗罗大陆我没有读过所以不敢妄加评论,喜欢这部小说的读者千万不要说我才疏学浅,写的文章不通

原贴:玄幻小说为什么这么受欢迎?

-道亦然-

其实我觉得有很大的一部分责任就在父母自身。 现在的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存在问题,造成孩子人格发育上的缺陷。 多少父母为了孩子是流血、流泪、流汗,却一声不吭啊。宁可自己受苦、受累,也不让孩子去体会尝试,一切包办。  导致孩子没有一点儿抗挫折的能力。在孩子眼中父母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甚至有时没做好,倒像父母做错事似的。 另外,学校教育也有问题,中国的教育还是注重了学生的智育发展,而忽视了德育。  这是多少年来就存在的问题。 考试制度不改革,这个问题很难解决。虽然说,实行素质教育,全面发展。可最后看什么?成绩啊。分。所以,在学校里,智育还是占主导地位的。  这是事实。  在学生德育这方面教育的还是少了很多。自然,人情淡漠,亲情淡漠。正处青春期的青少年,加上一点逆反心理。父母稍加管教,更是与父母如敌人一样。 现在的社会是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家长与孩子缺少沟通,激化了这一问题的发展。   我想对所有的父母说:多陪陪孩子吧,你一生奋斗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国家、社会?累死累活不都是为了你的孩子。  你再有钱,最终把孩子送进了监狱,有什么用?(当然,也许没这么严重,举个不恰当的例子。  ) 孩子需要尝试,逆境最锻炼人。

原贴:现在的孩子为什么这么自私,这么冷漠?

阡陌(北京)

我也觉得少了,所以很多都分篇写了

原贴:为什么博客文章的字数这么少?受限制

windyjust

字数是太少了,没办法阿,分页吧!

原贴:为什么博客文章的字数这么少?受限制

藍莓

可以了呀,

原贴:为什么博客文章的字数这么少?受限制

无法抑制

答:是啊,太少了,呼吁放宽字数限制。以下其他3个地方要宽敞得多。迎头赶上啊!

欢迎(谢谢)您光临童牧野的大英雄博物馆(大雄宝库)天蓝色版(

童牧野语录:“人民=英雄。人权>主权。马克思喜欢大英博物馆。童牧野喜欢大英雄博物馆。”

原贴:为什么博客文章的字数这么少?受限制

fionakoo

正常的文章不超过1000字,网上文章我看还是300字到500字好了。

原贴:为什么博客文章的字数这么少?受限制

uomouomo

这是根据博客的内容而定的,每一个都是不同的,要看网站了

原贴:为什么博客文章的字数这么少?受限制

玄暮在路上

新浪博客的每篇文章字数限制是10000字,如果明明不够10000字但发表时却提醒你超了字数,是因为编辑器统计的字节数是包含文章格式的源代码,而非纯粹的文字数。

如果您选择的是word编辑器,当您从网页或者word中拷贝粘贴文章时,除了真正的内容,还包含大量控制文章显示格式的代码,所以常常会造成您的文章字数不够1万字,发表时却提示超过一万字。    



解决办法:1.您可以在将网页拷贝到编辑器之前,先拷贝至记事本,记事本会过滤掉这些代码,再将记事本中内容拷贝至编辑器即可正常发表了。

2.您可以选择ubb编辑器,便不会出现这种问题。  

。

原贴:为什么博客文章的字数这么少?受限制

laogongzhenzhen

有些是太短了,,才一句话也叫一篇文章。我是觉得也不要太长,太长看得人很累。

原贴:为什么博客文章的字数这么少?受限制

nk_shane

这个后期会持续新增哦~

原贴:为什么闪艺的素材商城里的素材都是原创素材,这么少

S_叽哩咕噜_S

渊源和特征 早期美国通俗小说的第三道风景线为哥特式小说(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这个词在英语里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文学词汇,又是一个历史术语,还可以用作建筑和艺术方面的专门用语。作为一个文学词汇,它也有多种含义。它既指一种文学现象,又指一类文学作品,还可以表示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这些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方法的内涵也不尽相同。此处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来表示一类通俗小说。这类小说曾经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十分繁荣,然而它们的作者,除少数外,均被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所忽视。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

原贴:“哥特式小说”什么意思?

_Yun_nuY_

一楼的答案太棒了。。。好喜欢。。。

原贴:“哥特式小说”什么意思?

CANNA

作家比较穷,除了写作,他还要同时去打工养家。要不你去捐助他点?

原贴:为什么更新这么慢

沐沐穆穆仫仫

因为现在都有手机电子书 再加上小说网站上挂马太多了 一般都是下载电子书 实体书很少有人看了

原贴:小说阅读网为什么这么垃圾

呆子

看来你遇到不公正待遇了?小说阅读网还是不错的,起码比较简单

原贴:小说阅读网为什么这么垃圾

apieceofcoal

情节吸引人啊!

原贴:金庸小说为什么这么出名

尹微vivian

第一,文学水平高 第二,作品的连续性强.像和

原贴:金庸小说为什么这么出名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怎么讲呢?情节没什么好讲的,但是它的细节描写极为细腻的说!!!!非常非常的细腻!!!!真的不错!!

原贴:金庸小说为什么这么出名

传说中de毛毛

写得好呗

原贴:金庸小说为什么这么出名

jojo0117

因为现在的人都习惯于快节奏的生活,写东西也是一样,只求量不求质。

原贴:为什么现在的小说质量这么差,都是错字,少章节。

多米尼克_wy

小说质量差是作者的原因,有些作者不负责任,胡编乱造,本身就没啥文化还编瞎话骗人,写出来的东西自己都不看。

原贴:为什么现在的小说质量这么差,都是错字,少章节。

hehilv

要数量不求质量,图快

原贴:为什么现在的小说质量这么差,都是错字,少章节。

宣尛见

作者被催稿催的,再说给的钱也太少,不狂写根本活不下去。。。

原贴:为什么现在的小说质量这么差,都是错字,少章节。

Ю←Rosa Lee

心情应该平静,最好要到处旅游获取灵感

原贴:为什么剧本这么难写

水果沙拉

感觉,啊。慢慢从自己最容易感触出发的点,再看看类似的作品。

原贴:为什么剧本这么难写

iiii

第一你要知道你想写的是什么样的办公室故事

第二你想出大概内容

第三呢结局是什么样子的

原贴:为什么剧本这么难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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