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看小说一样,现实世界千篇一律,不管想获得什么都需要经过长长的时间积累。
小说世界就不一样了,主角失败就1章,大概看上5分钟,崛起的希望就在下一章。5分钟就能获得一个满足感,多爽啊!
写小说,比起看小说获得爽感是慢了点儿,但是沉浸故事的状态不一样。
看小说时,不知道后面的剧情,总是带着期待感奔下去。
写小说时,自己就是主角,想怎么搞就怎么搞,甚至我肯定要搞得比别的作者和其他小说更爽、更有趣、更高大上咩!
作者的高傲性子,可能是这样来的。哈哈哈!开玩笑。
当作者,更能满足人类天性里的控制欲吧!
现实生活中,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是随波逐流,人生是被早就在出生时差不多定下了一多半,下限死不了,上限也就那样儿。可是信息那么发达,当你看到比你精彩的人生时,能不羡慕嘛!
这时候再看自己无聊千篇一律的生活,会不会觉得落差太大,不能直视?
那还犹豫啥?来写小说啊!
反正,我写小说时,感觉就像是一种掌握人生的大神,感觉很爽。
尤其是在听说,一般人连2千字的故事都写不出来,更爽了。
当作家的身份优越感,还是有一点点滴。哈哈哈~~~开个玩笑。
我第一次写文是高中。高中生的生活有多苦,对比现在肯定是比不上的,但是我当时被前辈们吓到了。
心里也是苦的!
所以既然都是苦的,人的本能驱使吧,就想找点儿什么东西让自己开心一下。本质上就是放松,休息。如果这时候,你找的放松的爱好兴趣,还能让你成为蓝海海王,其他人只能站在外面看你高歌猛进,看你挥洒笔墨,他们只能喝彩,这不得超级爽了。
我学画画时,也有这感觉。
画画,和码字,的确可以在普通人面前装个逼,谁让普通人学业都忙不完了,哪有闲情怡志挤这些赚不到钱的“没名堂”的事儿啊!
可是你搞出来了,他们又羡慕又妒嫉恨,又打不死你。
多爽!
来,大家都来写文。
不信你们数数自己经常密接的50个亲友团里,有几个写文的?!
基本上都是没有哒!
瞧,要是聚会来了50人,一说你是唯一的作家,你说你牛不牛?!
一说,你是唯一画家,你说你爽不爽。
他们都是普通人了,你就是最特别有范儿的那个。
爽啊!
大家来写文吧!
看看我高中大学,没事儿爱写的这些小纸片片儿。
我现在才发现,这些都是一种刻意练习,我不知不觉,这些玩艺儿竟然写了3斤。
3斤!!!!
你们瞅瞅,是不是很牛!
可爱的读者早就点赞了。
哎,都是这么羞耻的抒情描写呢?!
哎,都是这么刺激的煽情高潮呢?!
哎,全是俊男美女,神仙帅哥哥,键子肉叔叔,冷酷霸总,黑X大佬!!!
全都是人间妄想般的存在。
觉得伐,写出来一个经典男主,就跟我自己的似的。
因为,女主真的多数时候都是作者自己投射到一次元世界的——超我。
都是自我的一种更完美的投影:不管是容貌,身家,财富,学识,等等等。
现在中,咱们不具备的所有优秀特质,我写个小说还不能给自己全安上,那我还写个啥?写个寂寞嘛?!
小说是啥,网络小说是啥?
那就是咱们普通小掉丝们的精神妄想,说夸张一点叫精神X药,说文艺点儿叫精神娱乐,说官方点精神产品。
不管怎么说吧!
反正,写的更多都是普通人的事儿,就算主角是什么“高级身份”,那也是咱普通人根据有限的资料幻想出来的形象。
如果当真,那就是生活阅历不够丰富嘛!
但是,要是我生活阅历真那么丰富,什么都经历了,那我还看小说干嘛?那啥都经历了,生活还有啥趣味儿,不就又无聊了嘛!只有去看天体物理,研究一下量子力学了。
就是因为似懂非懂,似是而非的,才会特别想要妄想一下——我也在记者会上拿鞋子砸总统,体验一下这感觉是不是?!
可是,大家都想体验,但大家都不会写啊!
我会写,我会表达,我会描述,你们是爷,我就是姐!
虽然,我表达的也许不是特别好,但做为咱们土著型写手,都是小掉丝,什么样的感觉最打动我们自己,我们自己人最清楚啊!
是不是?!
我家大总裁肯定都是最帅最有钱的,因为叫一声痛,就把全球的医生叫来给宝看眼睛。
我家王爷肯定是最牛的,歪管什么礼教,反正我就是朵路边的野喇叭花,他也一定能跟白头携老。
什么门当户对,什么阶层壁垒,什么圈子文化,在我们的爱情故事里,都是不存在的。
爱情故事里,只有一条规律:男女主必HE。
在多文的故事里,只有一条规律:男主NO1.
如果不这么写,那我还写什么小说?写学术论文嘛?这玩艺儿又不怎么来钱,要不是为了应付教育和职称,谁会写,谁喜欢看。这么无聊的三次元,你们有啥掂念的,天天待在这里无不无聊?
有个自己的元宇宙多爽啊!
写啊!
专心滴写。
你就是这个元宇宙滴神,多爽的感觉都是你第一个先体验。
后面来的人儿,都是二手体验家。
能有你一手的爽嘛?
肯定不能啊!不然为啥大家都要强调,初体验呢!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这第一次,感觉爽不爽我不知道,肯定很特别,足以成为你们这辈子在那50个亲友团面前狠狠得瑟的一笔谈资了。
怎么滴?
他们就没有这种第一次,他们都是倭瓜,你这么牛你知道吗?!
还不来写小说,再不写娃都出来了,就只能去包尿布湿了。
为了表示我不是来打广告的,我认真跟你们说一下。
兼职时候写小说,每天上班都有劲儿了。
只想着赶紧工作完了,写小说。于是上班摸鱼码字,就是人生一大幸事儿。
看着我的故事为我赚钱了,比给报纸供稿的记者们稿费都多的时候,瞬间觉得自己的故事简直太有价值了。
每天上下班的路上,坐公交就在看小说,看书就要想自己的故事情节,走在路上突然想到一个场景里男女主的互怼细节,都会忍不住雀跃兴奋,简直直浑身都是精力。
有时候写夜晚情节的时候,还特意放到晚上写。写得认真时,我爸叫我睡觉都把我吓得笔头掉地,觉得不把他写个大魔头,对不起他那一声“威严的吼”。
听母亲唠叨家常时,就想把亲戚们那些奇葩的言行加工加工,放进小说里来吐个槽。可是大家都跟着我一起骂XXX是个傻叉,我觉得我已经战胜了这个傻X亲戚。欧耶!
黑心老板,资本家,讨厌的奇葩,奇特的同事,生活不息,幻想不断。
小说就是我的男神,我的精神椿药,别怀疑。
沉浸式地写小说,那不是写小说,那是盘古开天女娲造人的创世纪享受啊!
如果真有一个“小说世界”,那作家们肯定是不愿意出去的。就像一部美片里的小说家,最后他进入了自己的小说世界,从此不再寂寞了,天天被自己写的牛鬼蛇神追杀,多酸爽,多刺激,比你们三次元的无聊千篇一律人生有趣多了,是不是?!
人类就是最怕寂寞的动物。
可是社交有是那么容易踩雷,还不如在自己的世界里当老大,悄悄码字,默默致富,等到他日聚会一声吼:爷的书出版了!
书里书外,咱们都爽到了!
不然你们也不会看我写这么多废话,看得傻笑了。
所以还等哈,来写小说,创造属于自己的精神元宇宙吧!
我突然想到一本书名拿起笔,我让3大姑8大姨12个姐姐离不开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