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情啊、狗血啊、脑残啊应有尽有,不过我觉得最常见的,就是女主本来很善良,被逼啊逼的变腹黑了(后宫甄嬛典型啊,不过还是不错的),要不就圣母,还有为什么从男主到男配都是帅哥啊……无语,再有就是不把钱当钱、不把人当人,一甩就是几十亿(抱歉我夸张了,但是真的有台湾小说是这样的),再有就是明明只一次就怀上了……还有就是传说中的“嫖文”,女主一季睡一个……
看过的最让人惊艳和震撼的小说
大咔嚓
那必须马尔克斯老爷子的《百年孤独》啊!很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据我所知,在我们同类写手中比较多的人喜欢用这个开头。
随波逐流
中部山脉近乎绝迹之鸟这篇我觉得读起来很过瘾。叛军,即那些共产主义分子,口口声声要斗争,要起义,要建立一个怎样怎样的国家,但是和政府军一样,他们也是虚伪的。为了钱,为了武器,他们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放弃国家。很多时候,他们是为抗争而抗争,而忘记了自己革命的初衷。
Amost love
《楚留香传奇》: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颜,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一句话把香帅的优雅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实感舒适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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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很多人读过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哲野和桃夭的故事。小学的时候在《读者》杂志上读的,有一种被击中的感觉,但那时候真的不太能理解故事里那种跨越年龄的爱恋。但我始终忘不了那个结局。哲野死了,桃夭整理他遗物。发现了一个陶罐,上面有这四句诗。到这时候,她才敢肆无忌惮地哭出声来。
创造的美丽
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
——《了不起的盖茨比》
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
gouzi
百年孤独:多年以后,奥雷良诺上校站在行刑队前,会想起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个神奇的开头,改变了传统叙事的线性方式,把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用一句话关联起来,场景在时空里穿梭自由,把过程、结果直接呈现给读者,单单略过原因,形成漩涡一样的吸引力,读起来宏大厚重而悲凉沧桑。
后来莫言的《红高粱》也用了类似的开头: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
如果我们穿越时空,会发现中国古代诗人也找到这样的叙事方式,李商隐夜雨寄北,四个场景同样是在不同时空里穿梭,情感真挚而深沉。
zhangjiaxi123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三国演义》
2.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自从盘古破鸿蒙,开辟从兹清浊辨。覆载群生仰至仁,发明万物皆成善。欲知造化会元功,需看西游释厄传。
---《西游记》
3.试看书林隐处,几多俊逸儒流。虚名薄利不关愁,裁冰及剪雪,谈笑看吴钩。七雄绕绕乱春秋。见成名无数,图形无数,更有那逃名无数。刹时新月下长川,江湖桑田变古路。讶求鱼櫞木,拟穷猿择木,恐伤,弓远之曲木,不如且覆掌中杯,在听取新声曲度。
---《水浒传》
4.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红楼梦》
5.在历史的天空下,不管你爱与不爱都只是其中的尘埃。无论是谁,所能把握的不过也只是自己而已。
---知秋《历史的尘埃》
6.终有一天你会跨过静谧无声的洗墨江,离开群山环抱的旧桃园,来到无边阴霾的夜空之下。你会目睹无数不可攀爬之山相继倾覆,不可逾越之海干涸成田,你要记得,你的命运悬在刀尖上,而刀尖需得永远向前。愿你在冷铁卷刃前,得以窥见天光。
---《有匪》
7.我生于长空,长于烈日;我翱翔于风,从未远去,I will be with you forever。
---《犯罪心理》
8. 最绝望的念想,最悲痛的守望。
---《白夜行》
9.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的人》
10.这本书是献给长成了大人的从前的那个小孩。
---《小王子》
小狼崽
杨升庵《三国演义》卷首语: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濁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祈祷]
sikee
写作思路:写作时从大处着手,尽量阐述自己的看法或者思想,全面详细的解答问题,并且紧扣问题的中心,把要表达的内容完整表述出来。
在我的书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孙漂流记》。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的水手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
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没有任何的食物,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食……但是,慢慢地,他对生活充满希望,而是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孙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28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孙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付出努力呢?
而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些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丝的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能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我们应该从这一刻做起,成为一个坚强的孩子吧!让我们真正成为祖国未来的花朵吧!让坚持永远在我们的心头!
梅子的钥匙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追风筝的人》
小吃货Icy
是金庸小说《飞狐外传》。
《飞狐外传》开头是这样的:
“胡一刀,曲池,天枢!”
“苗人凤,地仓,合谷!”
一个嘶哑的嗓子低沉地叫着。叫声中充满着怨毒和愤怒,语声从牙齿缝中迸出来,似是千年万年、永恒的咒诅,每一个字音上涂着血和仇恨。
胡一刀是谁?苗人凤又是谁?又是谁对胡一刀和苗人凤充满着怨毒和愤怒?
这个开头,留下的悬念实在太多,吸引我必须看下去,一定要弄个一清二楚,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我觉得这部小说的开头十分惊艳。我第一次读《飞狐外传》时,一下子就把我吸引住了,忍不住继续读下去,没想到一发而不可收,恨不得一气把这本书读完。
这个惊艳的开头,此后就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以致于我久久不能忘怀。
事实上,金庸小说不止这一篇的开头十分惊艳,他所有小说的开头都是十分惊艳的,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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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不知从哪本杂志看到了一篇《幸福的第六根手指》。爷爷萨特为了让自己的孙子安东尼不因自己的第六根手指而自卑,将自己的大拇指卷曲起来,并告诉小安东尼这是他为爷爷长的一根大拇指,看到最后“安东尼的手术非常成功,而萨特手上的纱布却缠了好久。他想尽办法让自己的手指伸直,但不争气的大拇指却不听他的使唤。”既感动又很难过。
dusteyoeyo
比较喜欢海地之梦读起来的感觉:卖掉国宝级绘画作品,从而换取革命资本,最后甚至被杀害的革命分子,就一定是伟大的吗?这很难断定,但这种荒谬的事实,很容易把人拉进现实的思考。
黑曼巴す殇
记忆最深刻的就是高中语文选修中高尔基写的丹柯,一个勇敢的人高举着自己燃烧的心为众人指路。我很喜欢这篇文章,反反复复读了好多遍,也许我就是一个有英雄主义浪漫情节的庸俗者吧。
grace_亲
肯定很多人读过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哲野和桃夭的故事。小学的时候在《读者》杂志上读的,有一种被击中的感觉,但那时候真的不太能理解故事里那种跨越年龄的爱恋。但我始终忘不了那个结局。哲野死了,桃夭整理他遗物。发现了一个陶罐,上面有这四句诗。到这时候,她才敢肆无忌惮地哭出声来。
悠游麦兜
我第一想到的的确是《盗墓笔记》。五十年前,长沙镖子岭。四个土夫子正蹲在一个土丘上,所有人都不说话,直勾勾地盯着地上那把洛阳铲。铲子头上带着刚从地下带出的旧土,离奇的是,这一坏土正不停地向外渗着鲜红的液体,就像刚刚在血液里蘸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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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
夜apolog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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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宇大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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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jimboy
Red pineapple
随风漂泊
齐齐七奇
看过许多微小说,最感动最震撼的也不少,但最最最感动和震撼的还是莫言的奇遇,以至于看了很多遍,感到很有意思,也富有哲理!
奇遇写的是莫言本人当兵后回家探亲,走夜路遇鬼的经历。每个人都有走夜路的经历,特别是在农村,夏季的田野翁翁郁郁,白天是一派丰收的景象,而夜间却成了恐怖的埋伏地,一般胆小的人是绝不敢在这里面走夜路的,胆大的人也是壮着胆子、使出各种花样,为自己壮胆的。而莫言就是这样走了一夜的路,花了一夜的心思,使出浑身数解,为自己壮胆,可见走夜路真让人胆战心惊!
莫言在庄稼地里走了一夜的路,吓得冷汗一直流着,把衣服都溻湿了。自然是一路无事。临近村头时,天已黎明,红日将出未出时,东边天上一片红晕,从你的雄鸡呜呜的叫着,一派安宁景象。回头望来路,庄家是庄稼道路是道路,想起这一路的惊惧,感到自己十分愚蠢可笑。
正欲进村时,见树影里闪出一个老人来,原来是邻居赵三大爷,他穿的整整齐齐,在离他三五步的地方站住。他们喧了一会儿话,相互问候了,周三大爷还把欠莫言父亲的几块钱,用玛瑙烟袋嘴顶了,让他代还给他父亲。莫言回到家里,将这事给他的父母说了,把两位老人都吓了一跳,母亲说:“赵家三大爷大前天早晨就死了!”想不到他还真的遇见鬼了。
他在最后写道:这么说来,我在无意中见了鬼,见了鬼还不知道,原来鬼并不如传说中那般可怕,她和蔼可亲,他死不赖账,鬼并不害人,真正害人的还是人,人比鬼要厉害的多了!
这段富有哲理的话,意味深长……
庸懒的土匪
在我的眼里,母亲是最伟大最圣洁的爱,母爱是无私的,是不求回报的。 下面这篇文章是我看到的最感动的微小说。
我只是怕你会迷路
儿子养不起年迈的母亲,决定把她背上山丢下去。傍晚,儿子说要背母亲上山走走,母亲吃力地爬上他的背。他一路都在想爬高点再丢下她,当看到母亲在他背上偷偷往路上洒豆子,他很生气地问:“你洒豆子干什么?”结果母亲的回答让他泪流满面:“傻儿子,我怕你等会儿一个人下山会迷路。”
虽然我的母亲已去了天国,但无论我走到哪里,她都一直伴我延伸顺畅。那悠悠的牵挂,那谆谆的叮咛,为我指点迷津,护我一路走好。我会永远爱你——我的妈妈!
夕若
重读南京寻访团
我的网文微小说与小小说共五百多篇微小说(用微博形式写的小说,字数在140字以内)和小小说,发在纵横中文网,90多个网站转载,书友打分7.8——8.5。
其中一篇 ,未来小学生,看似平淡无奇,却又细思极恐。“他们仅仅要记住世界名人名字和名著篇目,就要花上20年。”人类的一切,都在堆积,将来怎么样,难说。
也许有人会认为我杞人忧天,但我也认为他们没有想象力,不是摆在眼前的东西,他们就看不见。
他们认为地球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他们认为科学万能。
他们曾经不懂科学不信科学,现在他们认为自己已经非常先进。
人类的新愚昧,还有很多很多——而且这些新愚昧,也许是昨天的先进。
拿绘画来说,当年现代主义先锋超前,夸张变形荒诞超现实,大闹天宫,不亦乐乎。可是不久,画家们发现,不用大闹,世界已经混乱不堪,一味大闹,无异于弱智儿童。于是后现代,重新碎片化认知世界,回归写实,规规矩矩,价值解构,不敢说对世界还有系统认知还有鲜明主题。
最令人震惊的微小说是“当世界上只剩下最后一个人,门外传来敲门声”,我的这篇关于未来学生负担沉重的微小说则更加恐怖:人类未来,小学生学习任务尚且如此繁重且失去意义,成年人呢,别的更加复杂的事呢?opiun
莫泊桑的《项链》、欧.亨利的最后一片落叶,在反映生活、情节的构思立意、语言表达方面都是顶呱呱的。
前者属于批判社会的现实主义,后者带普世性质的正能量,忧伤中带点浪漫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