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笑刑情节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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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猎人山上狩猎,抓了几只野山羊,就在回去的时候碰到了一只狼,猎人没有子弹了,他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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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想了想就答应了!然后猎人把羊排好队,狼就开始数,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不一会儿,狼睡着了…然后就被猎人给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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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大唐 第二部 笑刑大唐最新章节TXT----- 笑刑大唐(天下篇):第一章布局天下
婚后第二日,
笑行天与云玉真首先秘密会见了梁军萧铣的全权代表——美艳动人,媚态横生的萧环。
分宾主落座之后,与云玉真有旧的萧环笑靥如花,以微显夸张的语气,既献媚,又掩饰不住妒意的娇声向云玉真道:
「世事真是沧海桑田,变幻莫测,想当年我们姐妹情同手足的日子彷佛就像在昨天一样。今日,姐姐可要恭喜真妹你得以摆脱昔日一切羁绊,嫁得意郎君啦!」
对于这种看不得别人比自己好的嫉妒心里,司空见惯的笑行天只是不动声色的含笑以对,因为,这种情况下,一个大男人实在是犯不着有失风度的去插言反击,更何况,被如此暗讽,伶牙俐齿的云玉真又岂会听不出来!
果然,新婚之喜的美人帮主露出甜甜的笑容道:
「环姐今次能够亲自前来牧场,小妹实在是感激不尽。其实,以环姐的品貌双全,颠倒众生,嫁得既体贴入微,又情深款款的海内奇男子为伴,也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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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 小雨
古代有很多刑法,其中有一种就是我们现代人说的打屁股(学名“仗邢”)。仗邢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小编还没有研究透,确切知道的朋友可以留言告知。
小编猜测仗邢一定不会是秦朝,因为秦朝是一个军事化统治的国家。主要以流放、罚甲来处罚犯罪的人。
我们先不讨论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来回答题主的问题,仗邢有多疼其实只有被打过的人才知道了。而我们或许可以通过影视作品的一些片段稍微了解一些。
看看仗邢用的工具;圆头把手、扁平的仗身;方便执行又不会轻易打死人。说不会打死人是不准确的,因为打板子是想打死就能打死的。
《康熙王朝》中有一集说的是康熙还没有亲政时有一个小太监投靠了鳌拜,总是将康熙的事透露给鳌拜;于是康熙小皇帝设计抓住了小太监的把柄将小太监活活打死。
打死小太监用的就是仗邢。其中似乎有提到“十仗就可以皮开肉绽,二十仗就会伤筋动骨,三十仗就可以打死人了”。
这样看来仗邢是很疼的。
另一部古装电视剧《李卫当官》中就有这么一个桥段。
李卫与好赌的劳头关系很好,在李卫被判仗邢100时劳头偷偷的在李卫屁股下垫了东西;前90下时都把李卫打睡着了,为了逼真只有最后10下是真打。
就这10下还把李卫打的起不来床。
虽然我们都知道影视作品虚假成分太多,可是不可否认,这些历史题材的影视剧都是当代大师们通过对古代的深入研究,再加上现代的元素结合而成。
通过古代的素材演变而来的作品也具有参考价值。
对于这些作品我们不可全信,也不可一票否定。比如打屁股到底有多疼的问题,我认为完全可以参考影视作品的演绎。
能打死人的刑法必定不会太清,也许在设置这种刑法之时是出于好意(惩戒作用);可是通过后来的发展也许就成了可重可轻的武器。
总结:真打,疼!疼!疼!假打,乐!乐!乐!
懒驴-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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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师傅是刑天的玄幻小说
wuyufangyami
嗯,看过《何以笙箫默》那你看过顾 漫写的《杉杉来吃》吗?超级搞笑!讲都 市的腹黑老板和可怜小职员的搞笑故事! 保准你笑倒肚子痛哦!《微微一笑很倾城》也很好看啊!慢慢的文有质量保证! 2、于晴的《好一个国舅爷》很好看啊 ,古代的,女主因为太绝色了被老色鬼皇 帝惦记上,只好从小扮男装,长大后老色 鬼死了,可是她还是以男子之身现人,而 且还成为京城一大恶霸!强抢民女之类的 。现任皇帝是个可爱的小豆丁,对她极好 ,男主是皇帝的辅臣,反正故事就这么展 开了!咳,这是古代文,可是真的很好看 ! 3、谢璃的《鬼胎记》,放心,不是灵 异文,都市文,男女主角一次无意的一夜 情后有了一个宝宝,可是互相并不知道, 也不认识,男主是医生,女主是个孤儿, 去找医生检查,故事就开始啦!看看腹黑 医生大战少根筋女主! 4、霸王龙也有春天胖得挺可爱的 女主,路痴男主,话说男主好可爱啊!! !!他以为自己不会喜欢女主,所以放任 自己和她接触,结果……HE啦,放心,很搞 笑,很温馨。 5、《嗷嗷郁闷》大学的故事,超级搞 笑,胖胖的女主认真生活的故事!据说俺 在宿舍边看边笑,差点被赶出来!嘿嘿, 看这本书时,建议找个没有人的地方,保 证笑死你! 好啦,就先这些啦,希望你能喜欢, 呵呵,边看边笑吧,祝你有个好心情! 不知道你喜不喜欢看网游的.但是这几 本网游真的超好看.经典中的经典, ,.,..还有, 男主都是超强大超腹黑的, 这是些现代都市.,< 君子难逑>,< 桑之末落>,, 作者:米林 人生总有我们所不能预料的转变,为 了曾经的快乐,我们继续向前,只是希望 寻找曾经让你我惊喜的彩虹。 落落·清欢作者:南东北西 (乔落是个有故事的女人,一个永远 美丽得体的单身女人,一个笑容温浅目光 深埋举止优雅的女人,一个二十七岁却常 常像十七岁一样糊涂单纯的女人,光看背 影就让人哀伤,但看到表情却让人无言到 揪心的女人。而他爱这个女人。) 女白领爱情明争和职场暗斗 诱爱 < 被时光掩埋的秘密> 有点甜有点伤. 这是何以笙箫默的番外. 希望你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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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晚点刑庆杰阅读答案
草头蕾
重生甜妻:总裁老公,你好坏
“丫头,过来。”“厉……厉总……”想起两人昨晚在客厅的种种,顾浅腿肚子都在打颤。男人歪头看一眼顾浅,动作清闲优雅,“怎么?不愿意?”“没,没。”对上男人那张让人帅不拢腿的俊脸,顾浅没骨气扑了上去,“我愿意,我愿意。”某醋王太腹黑,重生后,顾浅被吃的死死不自知。“厉总,为什么我的戏和男演员都没有互动的?”“不知道,这个要问编剧和导演。”晚上,小包子气鼓鼓,“你不要脸,明明是你偷偷删妈妈吻戏!”某男神态自若,“不行?”
原贴:顾浅刑天烈是什么小说?
jingtaozhu
杖刑是古代刑杖之一,其实就是打屁股,是中国的特产。很多人认为打屁股就是扒光裤子,露出白花花的屁股,几棍下去,皮开肉绽。既然是中国特产那肯定不是如此简单,其实打屁股还真是一种技术活。
杖刑是一种严酷的刑法,它不像我爹以前打我,无非是用扫把、小棍子,惨无人道点也就皮带。杖刑是用大棍子,打在白花花的屁股上,想想就疼。但有些人一百杖不死,而有些人一杖就死了,说到底还是归功于我们古人的智慧。为灵活掌握杖刑的精髓,确保一打就死,或者百打不死,执行杖刑的人是经历过艰苦的训练,具体方法:找到一块砖,在上面垫一张宣纸,用棍子猛击宣纸,如宣纸破裂,则重新开始。如此这般不断练习,以宣纸不破,而砖头尽碎为最高境界。如果给执行杖刑的人送过钱的,就打宣纸,打的皮开肉绽,实际上也就一点轻伤,回家涂点药,起来就能游泳了。如果既无关照,又有私仇的,那就用最高境界伺候了。所以,长久以来执行杖刑的人都日夜操练,毕竟靠这手本事混饭吃。这才是真正的技术含量,什么“庖丁解牛”和这个比起来实在是小儿科,打的皮开肉绽,实则没一点事儿。
但久而久之,朝廷就发现了里面的门道,为保证杖刑的质量,也创造性的发明了潜规则口令:打、着实打、用心打。所谓打,就是意思意思走个形式就可以了。着实打,就是该怎么打就怎么打,能不能挺住,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用心打,就是往死里打,绝不手软(这个基本上不死也得在鬼门关走一遭)。杖刑最高记录就是嘉靖时期,因大礼仪事件,一百三十四人同时受刑,十六人当场死亡。
所以杖刑有多疼是多方面共同决定的,最主要的是在于你是否送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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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往往都很调皮,父母就以打屁股来惩罚他,我们小时候都挨过,父母只是象征性的打一下吓唬吓唬,当然了,有时候把父母惹急了,父母会拿着扫把、棍子之类的东西狠狠的打,那还是很疼的。
打屁股有这么一个好处,就是屁股上的肉多,父母再怎样打都只是伤皮不伤骨,对小孩的身体不会造成伤害,因此父母打小孩最多的地方就是屁股。
杖刑是古代的一种刑罚,在东汉时就已经有了,那时候用的是藤条,后来发展到木条、木棍,有的甚至还在木棍上抹上黄油,以增加打击的力度,轻则皮破血流,重则伤及筋骨,非死即伤,这要看行刑之人的心情。
早前的时候,还可以穿着衣服挨打,到了明朝的时候,对那些犯上的文臣都是扒下裤子打屁股,以示羞辱,对于通奸的妇人也是脱掉裤子受刑,以达到凌辱之效。
杖刑是统治阶级镇压百姓、驾驭百官的工具,他们以作为威慑来维护自己的统治,东汉光武帝刘秀、唐高祖李渊、唐玄宗李隆基都在朝堂上打过大臣的屁股,百姓更是不用说,屁股经常被打开花。
而明朝将廷仗制度发扬光大令人印象深刻,随着廷仗作为惩戒官僚的一项手段,朱元璋的孝子贤孙们可谓用得驾轻就熟、游刃有余,似乎只要皇帝一发怒,就能在朝堂上扒了大臣的裤子打板子,管你是饱读诗书的文人雅士,还是白发苍苍的老者,都让你皮开肉绽、趴在地上吃土。
真正开始滥用廷仗是在明朝中期以后,几位性情皇帝上台,明宪宗朱见深时期施行廷仗9次,被打的有70多人次;明武宗时期朝政被太监刘瑾把持,朝局一片混乱,1519年明武宗朱厚照要出游被阻,朱厚照一怒之下廷仗阻拦的大臣146人,直接打死了11人。
嘉靖皇帝更是厉害,继位之初,因为想追封自己的父亲为皇帝遭到了大臣们的强烈反对,嘉靖皇帝下令廷仗大臣134人,打死17人,朝野震动,他在位期间朝中大臣动辄被杖,这也成了嘉靖皇帝统治大臣的一个杀手锏。
清朝也一直延续使用杖刑,最惨的就是珍妃了,她也是清朝历史上第一个受过杖刑的皇妃,而且还是光着屁股受刑,当然了她是得罪了慈禧太后才遭此厄运,不然谁敢脱掉皇妃的裤子打板子,她毕竟是皇帝的女人,而且珍妃还受过两次杖刑,甚至把子宫都打坏了,据说流产了,以后就再也没能怀孕,可见杖刑是有多么的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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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对犯罪的人制定了许多刑罚制度,这些刑罚罗列起来真是各种各样,千奇百怪,无非是为了达到惩罚罪人和震慑他人的目的,其中有一种叫笞刑,也就是俗称的打屁股,这种惩罚方法相对于其他的残酷的刑罚已经算是比较轻的,但是对人的尊严却是有着非常大的打击,尤其是对女性来讲。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那个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打屁股是要被脱下裤子的,对于一个女人来讲如何能接受得了。人就算是犯了罪也是有尊严的,而笞刑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要打击人的羞耻之心,警示犯人要长记性,以后不要再犯。
在宋代以前被判笞刑的女犯人,被打时会给留一条底裤来遮羞,到了宋朝以后,有两种女犯人是不能给留底裤的,要把裤子脱掉来接受杖刑。
一种是犯通奸罪的女人,这包括未婚与人通奸的黄花大姑娘和已经结婚与他人通奸的妇女;另一种是犯了罪的娼妓。
娼妓虽然靠肉体来赚取生活费,但是她们也不是完全没有羞耻心,她们就算是做皮肉生意,也是和客人两个人单独在一个房间里,可是笞刑是要在光天化日之下被脱去裤子打屁股,她们也是不好意思的。
在俞樾右仙台馆笔记中记载过这样一件事,在滇南有一位有点特殊癖好的县官专爱给娼妓判笞刑,每次都要让她们脱光裤子挨打。
这些妓女们感到很可耻,就想通过交纳罚金免除这种尴尬的刑罚,县官开始是不答应的,但是妓女们找到了一位刚刚死了丈夫却没钱安葬的妇人,答应她如果愿意帮她们挨打,每打一下给她一千钱,这位妇女为了安葬丈夫答应了这桩买卖,然后妓女们又买通了衙役,让他打得轻一些,而那位县官才不管打得轻重与否,他只要看到有女人被脱了裤子打屁股就够了。
这样妓女们每次犯了错要挨打就会找这个女人帮忙,这位妇女通过这种方法攒下了二百两银子,将丈夫的尸骨带回家乡得已安葬。攒钱的过程虽然很艰难,却也看出这位妇人对丈夫的一片痴情,只是不知丈夫地下有知,心里会怎么想。
这种找人替自己挨板子的记载还是比较多的,明清时期有人找乞丐替自己挨打,一些富户人家的主人犯了错,都是让家里的奴役替自己挨打。
清代著名悬疑案件杨乃武与小白菜,被人诬陷两个人通奸谋杀他人性命,因翻供不成,小白菜也也是被脱下裤子将臀部打得皮开肉绽。
而且有些衙役给人打板子是有功夫的,有的板子打下去从皮肤表面完全看不出有什么损伤,可是皮肤下面的组织已经被严重伤害,这种板子打不了几下是会要人命的。
古代的刑罚真是千奇百怪,让受罚者若不堪言,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震慑作用,但是屈打成招、伤及无辜的事也常有发生,幸好这一切已成为了历史,我们现代的惩罚制度越来越规范,也越来越人性化,刑罚的最终作用是要让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如果有一天不需要刑罚全人类也能和谐发展,这将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未来。(以上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韩毅
仗刑,又叫“杖刑“、“脊杖”。就是用水火棍打背脊,或用棍子、板子打屁股。又如戏文里情节,“拖出去,重打八十军棍!”等等。
打屁股疼不疼,就完全取决于下命令的人了。
(1)存心要打死受刑者。
那么,将大棍击打部位往腰脊上移,用棍头击打,挥棍者腰腿催肩、力在棍头上,每一下都是棍头触肉的抽打劲,力能透骨。下了死手,三二十下,就能把人打断了气。
(2)打残了受刑者。
与第一种方法一样,比如判三十棍,先施重手,十棍打残了,然后后二十棍做个样子。或者先做个样子,最后十棍突然发力,将人打残。
(3)给受刑者一个教训,不想打死打残。
那就最多发三五棍力量,且击打部位是真正打在屁股上,不会往腰眼,背脊骨等要害部位打。受刑者很疼,挨打后,会屁股开花,卧床十天半月,但不会受致残。
(4)做样子的打。军中大将惩罚手下犯错的爱将,必须打他,以示军令。但真不能打伤了他。因为或许今天打好了,明天还要让他去带突击队。
如此,这样的打法,发力点不在棍梢,而在杆上,听着棍棒打身上“啪啪”直响,但没有穿透力,不伤骨。且全打在肉厚之处,习武之人,这样的打法,挨一百下,也无大碍。
我们平时看到的棍棒断背的功夫表演,就是这个打法,一棍抽下,能把棍抽断,人却没事。否则,用棍头发力的话,那就是透骨之力,没人吃得消了。
杖刑。一般男性受刑者,挨得全是棍子。女性,挨得是板子。不论男女,受刑时应该全得脱衣露背。
施杖刑,想把受刑者打成什么样,有暗语示意执行者。如“用心打”“着实的打”“好生着实的打”等等,每一句口令,都有不同意图。
如《水浒传》中武松,第一次发配受杖刑,公人们有护他之意,棍棒打下去,就是做样子,惹得武二爷大怒,斥曰:没吃饭嘛,给爷挠痒痒!
待身陷都监府,再上公堂,二次发配时。公人欲置其于死地时,十二三棍下去,就打得如武松这般的好汉,打虎英雄,也只得出言哀求:请留我一条性命!
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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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打开历史宝藏,一起来读古代仗刑那些事儿。(约500字,阅读需2分)
要问打屁股疼不疼,大家可以回忆一下自己小时候被打屁股的经历。打屁股在古代正式刑罚里叫做杖刑。
一开始杖刑是可以打死人的。
从汉代开始,杖刑列入正式刑罚,一开始是汉文帝受到缇莹救父故事的感动而将肉刑改为杖刑的,但那个时候杖刑依然可能死人。杖刑不过是其他刑罚的替代品,比如劓刑换做杖刑,则杖三百,砍掉脚指头者改为杖五百下,看着这数字没什么感觉,真要实行起来,三百下足以把人打得要死不活,跟别说五百下了,那可能真的会要命。后来,汉景帝才将杖刑数量缩减,而且行刑时规定打臀部,屁股的肉多,还能勉强抗住。
后来的杖刑不至于要命,当然这也只是正常情况,在大明司礼监太监的手下,死于仗刑的不在少数。看过《大明王朝1566》的都知道,第一集就有钦天监的周云逸被仗刑打死的血腥情节。
杖刑一般分为五等,一等是十下,以上依次递增。但元朝忽必烈将其分为六等,不过每等减少三下,他认为这是天饶犯人一下,地饶犯人一下,朕让犯人一下,这种想法其实是将君权神授强加到刑罚中。杖刑分为打屁股、打背部、打腿部,不同的部位使用的刑罚工具不一样,比如北魏时期,打背的直径为两分,打腿的直径为一分。
北朝时期还有规定,杖刑打臀部,而且中途不能换人,你想,打人家屁股的人也累,又没人换他,所以越到后面板子就不那么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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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仗刑”打屁股有多疼,我老实地说一声:“不知道”,估计这个世界上,也没几个人知道,因为目前被打板子的人少之又少,甚至没有。
但是,通过了解历史,读各种古代名著,可以得知,“仗刑绝对不简单”,这是一个要人命的刑罚,当事人绝不轻松。
梃杖明清时比较多一些仗刑使用最普遍的就是明朝,为什么呢?因为那时候,有种官职叫“言官”,可以说这个官职很牛逼,上可以批判皇帝(只是嘴上的),下可以议论大臣,总之,这批人嘴下不饶人。
有些时候言官话说过了,怎么办?皇帝也不能随意杀人啊!那就打板子,当时叫“梃杖”,有时候打的是一个人,有时候打一群,比如嘉靖皇帝“大议礼”事件,一群官员被打,当场打死十六人,可谓惨不忍睹,很佩服那些人,那么经打。
明朝,挨板子最多的就是那一批叫“言官”的人。而有意思的是,很多言官还喜欢挨板子,挨了板子说明“敢说话,不畏强”。
在清朝,打板子也是常见的一种刑罚,这惩罚方式只要掌握好了,能给当事人以教训,又能起到一定作用,可以说是个“极好的刑罚”。正因如此,那些后宫剧中,那些妃子们动不动就说:“拉出去打上20板子。”为什么是20板子呢?因为多了可能会打死,少了起不到警示作用,所以二十板子或三十板子成了常用的打板子的数量词。
那么那些妃子们会挨板子吗?大部分情况下,那可是要脱掉裤子打的。细细找来,还真有一个,那就是光绪的珍妃,因为干预朝政,被慈禧打了板子,没客气,扒掉裤子一顿好打。
其实,除了在真实的历史中出现,在名著里也常出现“仗刑”《红楼梦》里,贾政对于犯了错事的宝玉,一顿板子,导致几天下不了床,睡觉都是趴着睡,贾母心疼坏了。想想,自己家的人,很不专业,都能打成这样,朝廷训练有素的人,几十板子抡下来会怎么样呢?
《水浒传》里,宋江是个头领,想当初浔阳楼上题反诗,被抓住后,只打了50下,宋江就被打得一佛出世,二佛涅槃,皮开肉绽,惨不忍睹,赶快招了:一时酒喝多了,乱写了一首。
玉麒麟卢俊义那是何等英雄人物,一顿板子下来,也是一百个吃不消,直接招了,心想着还要报仇,不能把小命送了。
武松那可是打虎的大英雄,但是,在官府的杀威棒下,也招了,当然武松的“招”是策略,是为了暂时保存实力。
水浒中有没有挨军棍没招的?有一位英雄,硬是挨了200杀威棒,不仅没招,而且向主审管官脸上啐了一口,端的是厉害,那位好汉叫九纹龙史进,绝对算是一位硬汉。
还有不少挨过打的好汉,但招的人多,抗的人少。
从这里来看,号称好汉的梁山英雄都扛不住,普通人确实难抗,皮开肉绽是一定的,痛苦不堪也绝对是真的。
有些时候,有多疼,有打人的说了算其实,打得疼不疼,严重不严重,有些时候纯粹是打人的说了算。
那些行刑的人,如果得了好处,那手底下就有了分寸,看似打得猛,实际上是轻伤,只是些外伤,看着恐怖,实则一般;如果,恰好是敌人塞了钱,那么兄弟,不打死你,算命大。
看卢俊义,因为管家李固塞钱了,就是要往死里打的,只是卢俊义练过武,骨头硬,招得早,所以捡了一条命回来了。
挨板子到底感觉怎么样,无法直接描述,只能说:很疼,很难受,一般人招架不住。
乌托邦~ดำ
这么说吧,在古代挨板子到20下还能够清醒的就算牛人了,能够挨到40板子的全国找不到二十个。
当年李逵那么闹腾,挨了二十多下板子也老实了;武松这样的硬汉挨过板子后,也自认自己是贼。
某些电影中打了五十大板,抹点金疮药就没事的,李逵、武松见了绝对跟他结拜,只要是正常人,在挨了板子后中途晕厥是常事,直接毙命的也不足为怪。
“杖刑”这种刑罚,之所以把板子设计成扁平状,起初是为了给犯人保命。古代皇帝到官员却经常把仗刑作为一种死刑的方式,直接将犯人杖杀。
汉代,普通百姓被施以杖刑而死的比比皆是。
隋朝,杖杀之事也是不绝于耳,杨坚曾亲下下令杖杀楚州参军李君才、大理寺少卿赵绰、鸿胪寺少卿陈延。
唐代,杖刑更多用于反贼、强盗首领。
北宋年间,赵匡胤杖杀商河知县李瑶、二月有仗杀内班董延谔。
南宋十二年,宋高宗杖杀伪福国长公主李善静。
明清之时,杖刑开始更加流行,甚至升级为庭仗,而这种刑罚更是针对文官而设计。
想要当上行刑人是要拜师的,师傅会教你如何打、看人打。在练习手法时,师傅会把豆腐包在牛皮纸里面打,练到豆腐打不碎算及格。
熟练后会把石头放在软布里面,把里面的石头打成粉末,但外面的软布无事,这就算出师。当然,在外人看来,这里外的力度要看起来一样。
所以,施行仗刑是个好手艺,很多人抢着去做,因为如果受罚的官员想不受皮肉之苦,就要花钱买通施行人。
好的“手艺人”,会打到外面看起来皮开肉绽,但里面的筋骨一点事没有。但如果不给钱,狠心点的人会让屁股看起来没事,里面的筋骨全都被打烂掉,即便是十几板子抬回家两天后也得撒手归西。
当年的圣人王阳明也够硬气,被打了几十板子,差点就没缓过来,也得亏仗刑人手下留情了。清朝时行贿风气严重,皇帝都被蒙在鼓里,所以很多人挨了板子,过两天就没事了。
而在明朝朱元璋时代,以他的性格每个人都是真打,被打死打残的比比皆是,就老朱这个认真劲,行刑人不真打,自己的脑袋先搬家,想贿赂行刑人,他们也得敢收!
仗刑作为惩治刑事犯罪的一种惩罚,如果不能疼到让人长记性是起不到作用的。古代仗刑由轻到重依次分为笞杖徙流死,笞刑和杖刑都是打屁股,不过笞刑使用竹板子打,而仗刑是用大木板子打。
作为对比较轻的犯罪的惩罚,适用人群也比较广,如果受刑的板子不多,男子还能坚持十来下,但对女子就不行了、
古代女子身体纤细,犯了错后被衙役扒掉裤子露出屁股,然后两个身强体壮的男子拿着大木板子用力拍打女子的屁股。这别说十来下,估计第一下女子就直接疼的晕了过去,而在明清时期,犯通奸罪是要重打一百下达木板子的,就这顿下来妥妥的死了。
所以,别问古代杖刑打屁股疼不疼,小时候淘气被父母拿竹条打屁股很多小伙伴都经历过吧,拿种火辣辣的感觉,别提多“酸爽”,这还是父母舍不得打的情况下呢!
他们叫我小圆
这里是不请自来的守仁君
会要命的东西就别说多疼了。
一代圣贤王阳明也曾受过杖刑,他因得罪刘瑾被杖四十,多亏有他爹王华在旁边看着,施刑的人不敢下死手,即使是这样打完王阳明也就只剩一口气了。
一般杖刑实打实十几下你的骨盆就差不多碎了,二三十下就能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宋朝时杖刑比较人道。一般一次性顶多打三十,如果判了几百下,那就分批次打。
明朝时杖刑打死人的就很常见了,朱元璋时期大臣朱亮和他的儿子就被活活杖死。
朝堂大臣受杖刑好歹还可以不用脱裤子,有时候皇帝体恤你,还让你垫点东西。但是在民间基本上就不管这么多,扒了裤子就打。有些受了杖刑的女子即使没被打死,受完刑之后大多也会选择自杀以保名节。
但是古代杖刑其实还得看行刑的人的操作,有时候受刑之人银子给到位了,别看打的你皮开肉绽,但是筋骨基本完好,床上修养几天就能步行。
有的人家里穷,给不上银子,那就惨了,即使打的不多,可是招招下狠手,打完最起码也成残废了。
(星爷这电影就比较真实,两棍子下去就口吐鲜血)
rick1027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杖刑是很厉害的,就是用大板子打。
正常来说,即便是壮汉,被打几十下就半死了。
小说水浒里面,卢俊义是天下第一好汉,身体极为强壮。
即便这样,他被打了30杖以后,也是疼痛难忍,当天走不了路。
你说李逵牛不牛?杀人狂一个,谁都不怕。结果被抓入官府以后,一顿板子也打老实了,自认是妖人李二。
再看武松,那么个硬汉,被张都监手下一顿板子打下去,也只能自认是贼。
至于杖刑能不能打死人,当然是可以的,甚至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行。
满清慈禧太后曾下令用杖刑打死记者沈荩。
大公报对这次惨烈的杖刑进行了详细的记录:“打至二百余下,血肉飞裂,犹未至死。后不得已,始用绳紧系其颈,勒之而死。”
“当杖毙时……骨已如粉,未出一声。及至打毕,堂司以为毙矣。不意沈于阶下发声曰:何以还不死,速用绳绞我……”
其实,打板子是个技术活。
差役打人板子,有的人被打得皮破血流,但骨肉不伤,养不了几天就能恢复;有些只是皮肤红肿,甚至没有破皮,但受的内伤非常重,有的就此残疾。
那么,打板子其实就操纵在差役身上,看看犯人愿意行贿多少钱。
清代方苞狱中杂记中曾记载着他在刑部监狱中亲眼看见的一件事:有三个犯人遭受同样的杖刑,为了少吃点苦头,他们事前都贿赂了行杖的差役。一个犯人送了三十两银子,被稍微打伤一点骨头,养了一个月的伤;第二个犯人送了六十两银子,只打伤一点皮肉,不到一个月就好了;第三个犯人给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受刑后当晚就步履如常了。
茉緋
“杖刑”(题目的“仗”写错了),也就是用棍子打屁股,作为中国古代最常见的刑罚,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
上古时期已经出现杖刑,到梁朝时成为正式刑罚根据历史资料的记载,早在上古三代尧舜禹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杖刑”。
根据《汉书》的记载,禹“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汤武顺而行之”,也就是说,由于禹认为,人们道德衰败了,于是制定了对肉体的刑罚,后来的商汤和周武王都延续了这一做法。
于是,后来就出现了杖刑和笞刑(就是鞭刑)。尚书·舜典里面也记载:“鞭作官刑,扑作教刑”。
不过,那个时候,杖刑还主要是临时的刑罚。直到南北朝时期,南朝梁制定了梁律才以杖刑作为正式的刑罚。
到了隋朝之后,隋文帝名人废除了之前的鞭刑、枭首等酷刑,正式制定了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
到了唐代之后,唐朝沿用了隋朝的五刑制度,略有更改。
唐代杖刑适用于较轻的罪行,但也有人因杖刑丧命不过,那个时候的杖刑是有一定之规的,而且适用于较轻的罪行。
比如唐代的狱官令记载:“杖皆削去节目,长三尺五寸。讯囚杖,大头径三分二厘,小头二分二厘。常行杖,大头二分七厘,小头一分七厘。笞杖,大头二分,小头一分五厘。”
根据唐代的尺寸来看,一尺约等于30厘米,也就是说最长的三尺五寸也不过90厘米。根据这段记载可以看出,唐代的时候,所谓杖刑多用在询问囚犯的时候使用。
不过,唐代杖刑已经非常凶狠了,受刑者有的时候要面对非常巨大的伤痛。唐玄宗就曾经在一篇诏书中说:“徒非重刑,而役者寒暑不释械系。杖,古以代肉刑也,或犯非巨蠹而捶以致死。”也就是说,经常有犯人因杖而丧命的。
而且,到了武则天时代,还出现了杖杀的制度。比如,公元701年的时候,有个叫李重润的人,被人陷害,于是武则天令人将其杖杀。
武则天发明“一顿杖”,板子没有定数最变态的是,武则天时期还出现了一顿杖。什么叫一顿杖呢?就是打一顿饭的功夫,至于这一顿饭打多少下,完全没有定数。
那么,打多少下,打多重,就没有了一定之规。马端临在文献通考里面就说:“只曰一顿而不为之数,行罚之人得以轻重其手,欲活则活之,欲毙则毙之。夫生与死,捶楚与刀锯亦大间矣。”也就是说,一顿杖的威力要比捶打和刀锯更凶狠。
到了宋代,杖杀(活活打死)就成为了制度性的法律,主要适用于恶逆罪,也就是说造反,杀父母等罪行。
此外,唐代还正式出现了臀杖。在唐代以前,杖刑主要背、腿、臀部等,必须要平均打。但是,臀杖出现之后,则有了只打臀部的杖刑。
明代杖刑有多恐怖?打人者训练时,必须要把砖打裂不过,杖刑集大成者是在明代。明代的杖刑,真的是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我们首先从锦衣卫训练执杖手这一点,就看到杖刑有多凶残。
根据清代查嗣瑮查浦辑闻的记载,锦衣卫主要是找一些地方的地痞少年,“诸恶少年习杖时,先缚草为为二人,一置砖于中,一纸裹其外,俱以衣覆之。杖置砖者视之若轻,徐解而观,则砖都裂;杖纸裹者视之极重,而纸无分,能如是则入选。”
也就是说,这些地痞练习打人,是用砖头和纸张作为对象。打砖的时候,表面上看上去打得很轻,但是能把砖打裂。打纸的时候,看上去打得很重,却连纸都没有打破。
可想而知,能够打碎砖的力道,打到屁股上,受刑人肯定非死即残。
到了明武宗时期,杖刑又有所发展,开始了对大臣进行脱裤子打屁股,以示羞辱。
在明武宗朱厚照时期,出了一位飞扬跋扈的太监刘瑾。明武宗喜欢吃喝玩乐,甚至拿发动战争当过家家的游戏。
有一次,明武宗想要南巡,于是一群官员就对其进行劝谏。刘瑾借此就对这些劝谏的官员进行摧残。刘瑾命人对这些官员进行杖刑,仅一次就打杖打了146人,其中11人当场死亡。
后来,因为大礼仪事件,又对134名大臣进行杖刑,当场死亡了17人。
打板子有多疼?能把屁股上的肉全部打烂那么,究竟在明朝时候,打板子能多疼呢?
我们不妨举神宗朝一个例子。
明神宗万历小的时候,朝政主要由内阁首辅张居正把持。后来,张居正的母亲去世了,万历决定对张居正夺情,也就是不让他回家守孝,继续治理朝政。
一群儒家官员自然不能允许这样有悖纲常的事情出现,于是纷纷上疏劝阻。万历一怒之下,对这些大臣进行杖刑。
根据《万历野获编》的记载,大臣吴中行被打之后“刲去腐肉数十脔,大者盈掌,深至寸,一肢遂空”,也就是说,把屁股上的肉都打烂了,导致他的一条腿都残废了。
还有的大臣,如沈思孝是“剔去腐肉,以黑羊生割其臑,敷之尻上,用药冯裹,始得再生,及行戍东粤,徒步过岭,血犹涔涔下也”,意思是这个大臣被打之后,必须把屁股上的腐肉挂掉,用黑羊前腿上的肉缝补上去。但是,路走长了,血就不断的往下流。可见其疼痛。
还有大臣如邹元标直接被打成了残疾,每到阴天的时候,骨头就隐隐作痛,导致他晚年都不能给人作揖。
从这些被打大臣的结果来看,我们就应该能够想到古代的杖刑,究竟有多恐怖了。
SevenCat
杖刑(题主标题上有错别字),就是竹板打屁股,始于东汉,终于清朝,有1700多年的历史,生命力超强,可见效果非常好。
杖刑属于五刑之一,分为大杖﹑法杖﹑小杖三等,一般是“去衣受杖”(宋明清三代专对妇女犯了奸罪而特别要求)。
最初的杖刑打的不是屁股,打的是背部,据说唐太宗李世民有一次看完医书,掩卷沉思,沉重的说“人体的五脏六腑都连在背上,而我们国家的刑罚中有一条是要打犯人背部的,这不是会把人打死吗?”,于是他就颁布命令,不能再打犯人的背部,改为打大腿和屁股。
你以为打大腿和屁股就仁慈了吗?
我们在影视剧中经常看到,县太爷审案子,用的最多的刑罚就是“四十大板”,县太爷似乎非常喜欢这种刑罚,一是他一般不会把人折磨死,二是打的血肉模糊,很有视觉冲击力,震慑效果明显。
那么,杖刑究竟有多痛呢?《水浒传》说的非常明白,武松被张都监诬陷,押到大堂上,一顿板子下去,好汉武二郎立刻怂成武大郎,承认自己是贼。
卢俊义被管家李固诬告谋反,梁中书一顿板子下去,“打的皮开肉绽,鲜血迸流,昏晕去了三四次”,卢俊义仰天叹曰“是我命中合当横死,我今屈招了吧”,卢俊义号称梁山第一好汉也经不起棒子。
像这样的练武之人也经不起多少杖,普通人就更不行了。
明代议事时触怒皇帝的文臣武将,常常被拖出午门之外受“廷杖”,施刑者每敲一杖即大喝一声,体力消耗很大,因而每打五棍就换一行刑人,杖而至死者,不乏其人,侥幸活下来的,实际上比死了还难受。
万历五年,翰林院编修吴中行、翰林院检讨沈用贤各被杖六十,吴中行当场气绝,大胖子沈用贤一息尚存,大夫从沈用贤腿上取下数十块烂肉,才把他救活,沈用贤的夫人把一块烂肉风干保存,留作子孙的“家训”。新科进士、刑部观政邹元标,被杖八十,落下终身残疾,步履维艰。嘉靖皇帝时,一百二十四人同时受杖,当场死了16个,宦官刘瑾有一次就杖死过23个大臣。
明朝的刑杖头圆而大,受刑的人往往肉都打烂了表皮却毫无破绽。
清代的刑杖进行了改进,杖中灌铅,惩治犯罪的太监,十杖之内,少有生还的,这件凶器竟然美其名曰“寿杖”。
“杖刑”高手是如何炼成的?“杖刑”之下,是生、是死,是皮肉之苦全看衙役的手上功夫,这可是个技术活,手艺高超的衙役皮破血流而骨肉不伤分毫,有的皮肤红肿而里面却受伤极重,这高超的手艺是如何练出来的呢?
李伯元在《活地狱》中有过描述:一块豆腐放在地上,用小板子打,只准发出响声而不准打烂,如果哪一天豆腐外表如新而里面却成渣,那你就练成了。而明朝的厂卫用假人练习杖刑,一个假人里面塞砖头,一个假人用一层纸包着,然后给假人穿上衣服,进行杖刑,如果放砖头的假人,衣服没烂砖头却烂了,另外一个假人,衣服烂了纸张毫发无损,那就算出师了。
“杖刑”高手需要经过多年的练习才能出师,这样高超的手艺可不能白练,每一板子下去都是钱,衙役都是看银子下板子,清朝人方苞记载了刑部大狱亲眼见到的事情,三个犯人同时被打板子,有个犯人受刑后当晚就正常走路了,另外一个伤了皮肉一个月就好了,而最后一个打伤骨头几个月下不来床,他们三个人送给衙役的银子分别是180两、60两、30两。
受“杖刑”,有时候脸面比屁股更重要明清时期,实施“杖刑”要“去衣受杖”,一是防止里面垫东西,二是屁股打烂了好医治,三是对人格的羞辱。犯普通罪行的女子会留一条短裤受刑,而犯奸情的女子必须脱光裤子受刑,这叫做“晾臀”,行刑完毕不准立即穿上裤子,要拉到大街上示众,名曰“卖肉”,明清时期审案时允许围观,很多无聊的人,经常跑去“看打”,受过刑的女子往往倍感屈辱,在贞操观念极重的古代,很多女子选择自杀身亡。
当年珍妃倒卖官位,被慈禧发现后,就脱掉衣服受杖刑,结果把肚子里三个月大的孩子打流产了。
清朝时期浙江秀水县有一个衙役,他听说受刑者喝小便能止痛解毒,他就把自己使用的竹杖浸泡在尿水中,据说,被这种竹杖打过的犯人疼痛感大大减轻,而且不会化脓,这个衙役的后人当了大官,很多人说他一生都坚持使用这种竹杖,积了阴德!
feiyangzizai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喜欢的话可以关注我哦。
打板子屁股到底有多疼,这和你有没有钱有关!
清代桐城学派的大拿方苞曾经因罪下狱,他在狱中写了本狱中杂记里面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
说有三个人犯了同样的罪,都要受杖刑。为了少遭点罪,行刑前,他们都给差役送了银子,结果送三十两的那位,骨头被打伤了,回家养了三十天才好,送六十两的,就受了点皮肉伤,几天没事儿了。送一百八十两的那位,打完了板子,当天就能下地,步履如常了。可见这打板子疼不疼,完全取决你花了多少钱,要想不肉疼,那就得心疼呀。
对差役来说,打板子是个好活儿,能捞不少外快,同时也是个技术活,不能收了钱,还往死里打呀,所以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打板子选手,勤学苦练就少不了了。至于怎么练呢。明代的《历代刑法考》中有过这样一个记录。明代锦衣卫训练执行廷杖的校卒时,会用皮革扎两个人偶,一个里面放上砖头,一个包上纸,之后再把两个人偶分别套上衣服。放砖头的这个,训练的是外轻内重的手法,要求表面看起来没使多大劲,衣服不能破损,里面的砖头却都要打碎了。包纸的那个,训练的就是外重内轻的手法了,要求看起来下手很重,但是包的纸却不能有任何破损。这两关都通过了,才算是能够出师行杖了。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是规规矩矩,纯纯粹粹的挨顿板子有多疼呢?这么说吧,电视剧里经常有拖出去五十板子,打一百军棍啥的,基本都是扯淡。要是衙役认真打,基本上二十板子人就得皮开肉绽,昏死过去了,四十板子,就得终身残疾,真要是被打一百板子的话,我估计前五十下还能听到呻吟声,后五十下基本就是鞭尸了。
nellpl
打屁股这种刑罚,貌似只有中国才有的。但是可别小瞧了打屁股,打起来还挺疼的,那么究竟有多疼,小编带大家体会一下~~~
先看一下当代人的感受,这是拿着笤帚打:我爸拿小的笤帚打的我,挺疼的,就是疼,很疼,打了我大概得有几十下吧,红了,但是没有肿,但是走路就开始一瘸一拐的,因为有一边打得比较重,屁股有点火烧的感觉,走路的时候也不敢用力。。。。。。
这还是拿着笤帚,古代的杖刑用的是硬木棍子。
一般的罪犯在行刑的时候都要去掉衣物,因为如果穿着衣服,根据古代记载,打完了衣服黏在肉里,不好处理伤口,也不利于愈合,而且容易感染。(衣服黏在了肉里。。。脑补一下有多疼)。
但是对于普通的妇女受刑时候,则可以保留内裤。如果这名女子犯了奸淫之罪,那么就要脱光了裤子。意思是除了肉体刑罚外,还要受精神凌辱。
那么杖刑究竟有多疼呢?
首先是事实杖刑的衙役,《历代刑法考》中记载,衙役们要经过非常严格的训练,先用皮子包扎出两个假人,一个里面放上砖头,用来练习“外轻内重”手法的,要求打得看起来似乎打得很轻,衣服也不要破损,但里面的砖头要打碎(这应该是给没打过招呼的人准备的)。另一个假人外面包上纸,然后给假人穿上衣服,“外重内轻”手法的,要求打得看起来似乎打得很重,但包裹的纸不能损伤(这应该是给打过招呼的人准备的)。
但是对于第一种打法来说,挨板子那确实是很疼的了。
作者:一蓑烟雨
远山
挨大板子的刑罚,现在早已经不见了,现在的人除了械斗以外,谁也没有挨过大板子,不过小时候被大巴掌打屁股的滋味儿,恐怕还真有不少人尝过。
在我儿时,真就没少挨过父母的巴掌打屁股。
我小时候顽皮,招猫逗狗的惹恼了邻居,被人家找上门来告状,我的老爸抡起大巴掌,把我的屁股猛一顿打,这屁股疼的没说,不论是坐着还是躺着都受不了,只好是站着吃饭趴着睡觉。
那么老爸的巴掌是多少个我打成这样呢?
我第一次挨打的时候不知道多少下,以后挨打的时候,我便知道挨了多少下巴掌,有的时候是七八下,有的时候是十几下,最多的一次是20下。
我曾经看到这样一个视频,在东南亚某个小国,他们还保持着鞭刑,一个醉驾的司机被执行鞭刑,第一鞭子,那个人是浑身乱抖,还咬着牙硬挺,第二鞭子下去,那是皮开肉绽,于是大喊大叫,第三鞭子下去,只好趴在地上痛苦的呻吟,所幸的是没有第四鞭子第五鞭子。
据说这个人回家养了一个月才得以康复。
古代的酷刑虽然没有视频留下,但从一些书中描写,我还知道这大板子得有多厉害,水浒传里面的武松发配孟州,首先要200杀威棒,交了钱的可以免除,没钱的200杀威棒过后,非死即残,其实这杀威棒也是施耐庵的一个夸张的描写。
如果按照我小时候挨的打屁股的滋味儿,挨上个50大板子,这个人恐怕就得奄奄一息了,不用说200杀威棒,就是100个大板子,这个人的屁股恐怕就要成了肉馅了,这个人不死,他恐怕也要在地上爬行一辈子,因为即使骨头不被打坏,其皮肤和肌肉恐怕就得溃疡,伤好之后肌肉受到破坏,他不是拄拐,就是爬行。
人们在听岳飞传的时候,那岳飞被秦桧上刑,第一刑就是30大板,那行刑的狱卒同情岳飞,喊的声音大板子打得响,板子打在屁股上,就像拍巴掌一样,只有响声,不见疼痛,这就是各个行业里的绝招,谁给他塞钱他就照顾谁。
那主审官是个打板子的行家,马上换了人,打的板子,虽然不见响动,但板板见血,20大板下去,这岳飞痛苦的呻吟道:疼杀我也。
可见岳飞这个顶天立地的汉子,对于打板子也是难以扛住的,其疼痛的滋味儿,恐怕只有挨板子的人知道。
jessicadeng24
这种在中国古代占据重要地位的发生在“屁股上的正义”的刑罚,其源远流长,如果要论“杖刑”有多疼,那么久研究一下杖刑的行刑工具和打击部位。
杖刑的源头,最早可以追述到尧舜时期的鞭扑,即用鞭子打屁股,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杖刑和笞刑并未做严格的区分,虽然二者都是打屁股,但行刑的工具明显是不同的。
到汉文帝时期,缇萦上书感动了汉文帝,具有悲天悯人心怀的汉文帝进行了刑罚改革,废除了肉刑,并颁布了“火良”令,规定了刑具的规格、刑具材料以及严格的执行部位和方法。
这一时期主要的打屁股刑罚还是“笞刑”,行刑时,使用根部厚一寸,稍部厚半寸的竹制“棰”具,击打受刑人的背部或臀部。起初执行笞刑是可以换人的,一般打击数目有三百和两百下两个档次,作为仅次于死刑的重型,大部分受刑人基本直接被打死.....到了汉景帝时,才把数目改为一百和两百两等,击打途中不可以再换行刑人。
到了唐代,杖刑出现了比较复杂的情况,此时的杖刑是一种比笞刑重又比徒刑轻的刑罚,为法律规定的“五刑”之一。从刑罚的力度上看,介于笞刑与徒刑之间,具体又分为杖六十、杖七十、杖八十、杖九十、杖一百等五个等级。虽然唐律对杖刑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但在具体执行和运用过程中存在不顾律条明文规定的现象,使本来独立的杖刑成为一种刑罚的附加刑,或成为一种刑罚的代替,或成为律条外的一种刑杀方式。大致上就是说,打屁股能直接把人打死,就看怎么操作了。
到了明代,杖刑达到了历史的最高光,出现了廷杖分支,基本上明律中的杖刑沿袭唐律,杖刑虽然列入五刑,但还多了一个法外刑,即廷杖,未必犯罪才可以执行,权凭皇帝喜好。在明代历史上,确实有几次当庭泽达一百多名朝廷命官、打死多人的情况。
清代的杖刑稍有不同,一方面清律杖刑刑具为大竹板,长五尺五寸,大竹板宽二寸,小头宽一寸五分,重不得过两斤;另一方面,在行刑时,杖刑数量时实行折减计算,正因为如此,清代杖刑并不一定重于明律。
总而言之,杖刑是一种很难衡量轻重的刑罚,它可以直接几十下就把人打死,也可能打一百下也只是轻伤,毕竟还是要看行刑人,如果行刑人可以轮换,或者可以休息,再或者执行人体力很充沛,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或者有甚之,那么把人打死一点都意外。而如果只是一个行刑人敷衍了事,那么可能只是受些皮肉之苦。这是一种极具“可操作”的刑罚。
悠嘻分
杖刑, “去衣受杖”,扒光衣服,用竹木板打臀部。始于东汉,最初杖刑并不是一种正规的刑罚,没有得到朝廷有司廷尉正式颁布,仅仅是一种不成文的刑法规定。类似于今天的地方性法规,一般用于郡县或者是民间部落的民俗刑法,直到隋朝才真正被刑部正是确立为国家级刑罚。五刑之一,六十板起步
五刑,通常意义上讲是笞、杖、徒、流、死的新五刑体系。这种新的五刑体系是由隋朝开创,之前还有许多朝代、帝王制定过不同程度的五刑,包括墨、劓、剕、宫、大辟,再往前追溯还有炮烙等等,这些都是久远的非人道的刑罚,由于太过于残忍,不能彰显明君圣主的品德,逐渐的也就退出历史舞台。
笞跟杖是同一种刑罚,只是量刑的程度不一样。隋朝律法中规定:把竹板削平,十分光滑,行刑的过程中不得换人,也不能停止,必须一次性打完,以十为计量单位,一共分五个等级,十板起步,一直到五十板。
杖刑,同样是用竹子削平,只是竹板的厚度和长度都会增加,同样是一次性打完,分五个等级,六十板起步到一百大板子。
杖刑的适用范围杖刑的皮肉之苦次之,更多的是起到凌辱警示的作用。青天白日的把衣物脱光,趴在椅子上由官吏用竹木板抽打。
杖刑最主要的适用对象就是妇人犯下奸罪,就像潘金莲与西门庆这种苟且的行为,就是要受100下杖刑,罪不该死。所以武松杀死潘金莲后,性质一下大变,武松才跑上梁山。原则上来说,潘金莲的死也实属不公。
等明朝开国以后,朱元璋将杖刑普遍的推广开来,主要的受刑对象变成文人士大夫。朱元璋看来,这些文人士大夫绝对不能娇生惯养,只要有人敢逆朱元璋的意思,不管品级出身多大,必然是要在宫门前剥去衣物遭受杖刑。
文人士大夫最讲究个体面,这些人饱读诗书明大义,生死气节绝对不会惧怕,唯一不能接受的就是身体形象受辱,所以朱元璋偏偏用杖刑来压制文人的气焰,当然也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杖刑打到屁股有多疼据聊斋志异·促织记载:宰严限追比,旬余,杖至百,两股间脓血流离。一般人被打一百大板后,屁股已经是皮开肉绽,可以说整个臀部的肉都打烂了,甚至肛门处都鲜血直流。
身体好的有可能扛过去,身体素质差的可能打到一半就昏死过去,昏死过去也不会停止,接着打,直到打完为止。很多人由于身体差扛不住这样的皮肉之苦,中途打死也是常有的事情,更多是会将身体打残。
杖刑在今天的菲律宾还继续被保留下来,早些年有两个德国青年在菲律宾胡乱涂鸦被处以杖刑10下,打到第三下的时候就昏死过去,等到10下都打完刑满释放,两名青年被遣送回国后表示,此生再也不想去菲律宾。各位想想看,两个白人青年都仅仅能抗住3下,何况一百下。
杖刑,作为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很好的作用。它代表着时代的进步,彰显出人性的价值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最主要的是它不至于致人性命,所以,自隋朝1500年以来一直流传到满清灭亡才被废除。diuer
我是老威,我来回答。
古代的杖刑是非常厉害的,经常能够打死人。这项制度始于隋唐,但是把它拿到朝堂之上用来羞辱大臣,还是明朝用的最多。
杖刑,就是用几十斤重的大板子打到你的身上,而会不会打死人,完全在于施刑的人的力度。很多在当时用刑的人总结出了经验,他们可以在打的很响的情况下,实际上没有给你造成多少伤害,第二天依然可以如生龙活虎般的出现。而如果真的用力打,可以30杖左右就把人给打死。
如在明朝时期,如果大臣不小心得罪了皇帝,皇帝就会使用杖刑,但是到底要怎么打,还是要根据皇帝的心情来的。
比如皇帝说打,那么一般就是表示下惩戒就行了,不用打的太狠。这个时候执行的人也会心领神会,做着样子打你几下,第二天你就没事了。
如果皇帝说着实打,那么就看你的身体素质了。这个时候行刑的人是不会敷衍了事的,而是真的用力打了,很多扛不住的当场就死了。
如果皇帝说用心打,那就是真的要打死人了。这种情况下一般拖出去直接用力打,不打死人是不会罢休的。
当时的太监在行刑的时候也会用一种暗语,如果双脚往外开一个外八字,那就是不用打死人的意思,如果是双脚往内呈一个内八字,就是要人命的意思了。
很多情况下,还在于你是否能够收买到打打板子的人。有些人就事先买通了打板子的人,打板子的人也明白意思,往往会把你打得皮破血流,看起来你会被打的很严重,但实际上只是伤了肉没有伤到骨头,回家休息几天就好了。
所以,古代的杖刑,会不会把你打疼,会不会把人打死,完全在于当权者的心情以及你能不能买通相关执行的人。如果当权者心情好,或是你能够买通执行的人,至少死不了,但即便是最轻的,一般也是打20板子,就算只伤到了肉,其实还是蛮疼的;但是如果这两点你都没做到,那么就不是疼不疼的问题了,而是能不能保命的问题了。
Ice-Hotel
中国古代社会统治者为了约束臣民,惩罚犯罪者制定了许多严刑峻法,更是创造发明了许多残酷无情的刑罚处罚方式。
这些刑罚方式直到今日听起来仍然让人不寒而栗,闻之色变。
其中尤以凌迟、车裂、腰斩等最为残酷。除了这些酷刑外,影视剧中我们还经常见到一种古代处罚犯人的方式,即挨大板子,学名“杖刑”。
(晚清杖刑实拍)
作为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之一,杖刑早在东汉时期即已出现。
它是指用荆条、棍棒或其他木质板子(如竹板)拷打犯人的背、臀、或腿等部位。
受杖刑之人,轻则遭受皮肉之苦;重者则留下身体残疾,一辈子在痛苦不便中度过;最重者则当场毙命。
聊斋志异-促织中曾有过一段关于杖刑的描述:“宰严限追比,旬余,杖至百,两股间脓血流离。”可见杖刑之残酷。
到了南朝梁武帝时期,朝廷正式制定了杖刑有关的处罚方式。即规定,行刑工具用荆条制成,并按犯罪程度高低分为三个级别对犯人处以杖刑(犯罪越严重者遭受挨板子的数目越多,力度越大)。
隋朝建立后,国家开始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其余四种为:笞、徙、流、死)。
围绕杖刑还出现了一个名词——“杖钱”,即给施杖的衙役部门或实际执行人以金钱贿赂,以求免受杖刑之苦或减轻行刑时的力度。
清代方苞所著的狱中杂记曾记载了一个真实案例。
有三个犯人同受杖刑之惩,行刑前三人均向行杖的差役进行了贿赂。结果,送30两银子的被稍微打伤一点骨头,回家后卧床养了一月的伤;送60两银子的,只被打伤了一点皮肉,不出一月便恢复如初;送180两银子的则在受刑后,当晚即如常人一样稳健走动。宋、明、清等朝沿袭杖刑这一刑罚处罚方式。并又规定,凡是女性犯人在受杖刑之时,必须扒光全身衣物,裸 体受刑。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除了让她们身体上遭受巨大痛苦之外,心里上也对其进行摧残。以达到杀鸡儆猴,警示其余女性的目的。
直到中华民国成立后,才彻底废除了这一酷刑。
人世间有三百六十多行职业,而杖刑的执行者在古代也是一专门职业,他们在上岗前也都经过专门训练。说白了,打人也是项技术活,而这些人就是靠这门技术吃饭养家。
执杖在手,轻重、生杀只在一念之间。掌握这种本领的人,不仅能够顺利完成朝廷给予的任务,而且还能有选择性执法,进而从中获利。
(影视剧中接受杖刑之人)
综上:无论是杖刑还是其它古代酷刑,它都是统治者为加强统治,稳定社会秩序,使人们不敢轻易违法犯罪而发明的一系列处罚方式。
不同的是,有钱人可以通过金钱贿赂减轻处罚时的痛苦,而大多数普通老百姓则只能是坐以待毙,任凭其残酷摧残。
Pershine
古代的笞刑和杖刑是两种比较轻的刑罚
隋文帝定的五刑,死刑、流刑、徒刑、笞刑以及杖刑,为后世刑罚主体,一直延续到清末改制。这里的笞刑和杖刑,就是打屁股:十到五十下,叫笞刑;六十到一百下,叫杖刑
到底有多疼,稍后再说
先说一下执行官要求
鉴于打板子死人太多,古代对一方面规定了刑具大小,另一方面也对行刑官进行岗前培训。毕竟打屁股是为惩戒教训,不是杀人,培训有两个方面
一为举重若轻
豆腐上面放一张纸,受训人员举着板子打击纸张,要练到一百板子下去纸碎豆腐不坏
二为举轻若重
青砖上面放一张纸,受训人员举着板子打击纸张,要练到一百板子下去砖碎纸无样
练好之后,这些人员才可以上岗,打到啥程度,随心所欲
有了这些人,官员办案时,才能放开手脚
比如大明朝赫赫有名的廷杖
一大帮官员排着队等着趴地上劈了啪啦的挨打
这里面有诀窍了,执行官打板子前会看监察官脚尖,脚尖朝外分开,代表网开一面,打疼做个样子让皇帝出气就行,执行官收到提示,就举重若轻;如果脚尖朝内,那对不起,该官员把皇帝惹急了,必死无疑,打板子时候就得举重若轻
再比如电视剧上官员审案
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就一句拉下去重打八十大板。这里头都是积年老吏,很懂得配合,八十大板其实都是举重若轻,皮破肉不坏,打板子属立威,让人犯乖乖就范
如果官员使坏,打个眼色下去再打板子,那甭管打多少,妥妥的举轻若重,最多不要人命罢了,一个骨断筋折成残废避免不了了
上面的真不是瞎说,现在还有杖刑呢
新加坡就有杖刑,不过他们一般称之为鞭,可以依照新加坡判断古代杖刑轻重,以及题主关心的疼痛度
新加坡最高可判处24大板,行刑时候,犯人双手双脚以及腹部都要绑结实,到不是不人道,而是怕疼痛难忍时乱动。旁边还有医生跟进,每打一次,医生都要判断犯人状态,万一不行就立即救援,并延后三月在进行下一鞭子,直到打完
到底有多疼,曾经有挨过打的说
一鞭下去双手紧握,二鞭下去喊叫失声,三鞭下去几近虚脱,四鞭子下去意识模糊
这个人运气好,只挨了四鞭
新加坡每年有一千余人挨鞭子,在挨打过程中大小便失禁、昏迷什么的,家常便饭。若干年后,脱下裤子,还有疤痕存在
被判处鞭刑的人犯,也和史书中描述的那样,宁愿重判流放,也不愿意挨打
衩衩新
清代文学家方苞曾经写过这样一个故事,说有三个人犯了同样的罪,都要受杖刑。
为了少遭点罪,行刑前,他们都给差役送了银子,结果送三十两的那位,骨头被打伤了,回家养了三十天才好,送六十两的,就受了点皮肉伤,几天没事儿了。送一百八十两的那位,打完了板子,当天就能下地,步履如常了。
可见这打板子疼不疼,完全取决你花了多少钱,要想不肉疼,那就得心疼呀。 “杖刑”,是指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种刑罚。
杖刑可以根据木板的大小,分为大仗、法杖和小杖;根据数量的多少,也可分为十杖、二十杖、三十杖、四十杖……一百杖。根据受刑的部位,其可分为背杖、臀杖和腿杖。
值得一提的是,行刑时要“去衣受杖”,脱下衣服后,不但更疼,还能让人看到“皮开肉绽”的场面。既能增加犯人的精神痛苦,又能达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脱裤子行刑:
题主问的杖刑是“打屁股”,那就排除了背杖和腿杖,我们就讲讲 臀杖。和另外两种相比,臀杖相对要好受一点。因为臀部脂肪较 厚,行刑时虽然很疼,但不易伤筋动骨,伤口比较容易痊愈,只有 罪行较轻的犯人才能享受这种杖刑的。
但是屁股属于每个人的隐私部位,当众褪下裤子打,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情,会给犯人造成心理折磨,所以很多遭受杖刑的女子会选择轻生,就是因为遭受不了这种折磨。
杖刑疼不疼?主要是看打板子的人的手法。 打板子的差役都是经过严格的训练的。训练时先用皮革扎出两个假人,一个里面放上砖头,一个外面包上纸,然后给假人穿上衣服并开始训练。
放砖头的人形是用来练习“外轻内重”手法的,要求能做到看起来似乎打得很轻,衣服也不要破损,但里面的砖头要打碎。
包纸的人形是用来练习“外重内轻”手法的,要求做到看起来似乎打得很重,但包裹的纸不能损伤。如果没有达到控制自如的程度,就必须继续训练。
当然,最能关系到你生死的,是处刑时的暗号。你没看错,是有暗号的。如果是“打”,那恭喜你,官老爷不过想是走走过场,意思意思;如果是“着实打”,那你就要吃点苦头了;要是“用心打”那你就凶多吉少了!
恭喜,是“打”:
史载明朝大臣沈思孝,被施以杖刑时,由于是“用心打”这一最高级别,所以行刑的打得比较狠。等行刑完后,沈思孝屁股上的肉都被打烂了。回家后大夫将他屁股上被打烂的外皮挑开,将里面的烂肉悉数割掉,然后敷上药膏,包扎好,再开好内服治疗的药汤。
以后每天换药时,需要把以前包扎的粘在伤口上的布撕起来,才能换药重新包扎。各位想想吧,这有多痛。
最吓人的是“杖毙”,这就是一直打,打到你断气为止。可见,“打屁股”也能成为极其恐怖的刑罚。
要问我到底疼不疼,我自己是没被打过,但我写这篇回答的时候,屁股上都感觉到了疼。
HAPPY夏小萱
淮安府衙有打屁股的板子,开封府现在也有。按照这种尺寸的板子,每一下屁股都会明显肿胀一道印子,十下血就出来,打40大板屁股上肉就烂了。一些演义评书上说的皮开肉绽,毫不夸张。至于能熬多久,稍微软弱一点的人20大板足以屈服。至于后面夹棍什么的基本轮不到就招了。
cathytsui
古代的杖刑,是很普遍的刑罚,大家都在很多影视剧里见过,但是历史上的杖刑并不是那么简单。
历史上的杖刑比起影视剧里的打屁股要厉害得多,比如,明朝年间的杖刑,我们在《明朝那些事儿》里就看到过,有的大臣在朝堂上被皇帝惩罚杖刑,年轻的还能挨几下,有的年老直接就被打死了,(才出现了,很多杖刑手都练就了一种绝技,叫做打屁股伤皮不伤骨,给他们钱多,就只伤皮,没有给钱的就直接被打死了)
《水浒传》中,当初史进被关了之后,被董平打了两百杀威棒,结果打得皮开肉绽,两边屁股高低不一,都打烂了,而林冲被高俅陷害,刺配沧州守大营,林冲来到沧州,也是给了管营好处,才免去100杀威棒,不然也是要被打的半死,(林冲到达沧州,用钱买通差拨管营,免挨一百杀威棒,还开了枷,派去天王堂当看守,深感“有钱 可以通神)
可知,古代的杖刑的类型,不只是打屁股,也有打背脊的,下手之恨,不只是随便打打,而是要你半条命。
小梨
打屁股有多疼主要看行刑的人下手有多重。所谓是后果可大可小,想下死手整,不出十下就可以把盆骨尾椎骨打粉碎性骨折,然后终身瘫痪。如果只是雷声大雨点小,可以当场把人打得疼晕了,但是打完却好好的,只要上点金疮药就可以了。
打屁股也是一门科学根据动量定律ft=mv,这个打屁股的棍棒威力取决于棍棒落在肉体前的速度(速度越快威力越大),而打屁股会造成多大伤害取决于接触屁股的时间(接触时间越短打得越痛)。
如果想要不打断骨头却整死一个人,那么就大力的挥棒,让棍棒的速度越快越好,然后在棍棒接触屁股的一瞬间迅速收手,让棍棒接触屁股的时间越短,这样的话屁股肌肉会因为巨大的动量冲击造成坏死,这块肉从此就变成死肉了。
反之,想要雷声大雨点小的话,可以大力挥棒,却在棍棒接触到屁股前停住,再往下打一下,这样棍棒在接触屁股时的速度是不大的(外人看不出来),然后落在屁股上的时候可以刻意下压一下增加跟屁股的接触时间,这样的话实际上并不会造成多么大的痛觉。
我们看水浒里,每个充军的人都得打100杀威棒,如果有贿赂行刑的就会按后者打,没有贿赂的就按前者打。
嘉靥妞
你脱掉裤子,自己用一块木板子打自己的屁股试试看,就知道有多疼了。再凭空间想象力,你趴在桌子上,有人在你身后用大板子狠劲的用力打,可能会是怎么个疼法。明清小说里不少有类似的描写,有人会被打得当堂昏死过去,甚至直接被打死了。
紫色
其实古代打屁股是一个技术活,可以说所有的生杀大权,都掌握在具体执行人的手里。你也可以认为,这个差事是个肥差,真的是肥到流油的差事。
当然了古代的时候,被打板子的人,一般都是犯了罪的人,又或者是得罪了权贵甚至是皇帝的臣子们。
若是犯罪的是皇帝的近臣,又或者是皇帝不怎么想处罚,但是,碍于面子,又不得不处罚的人。行刑的人就会网开一面,意思意思了事,他们甚至,在行刑之前,会通知这个大臣,让他在薄薄的衣服里,塞上厚厚的垫子。
根据唐代的尺寸来看,一尺约等于30厘米,也就是说最长的三尺五寸也不过90厘米。根据这段记载可以看出,唐代的时候,所谓杖刑多用在询问囚犯的时候使用。
不过,唐代杖刑已经非常凶狠了,受刑者有的时候要面对非常巨大的伤痛。唐玄宗就曾经在一篇诏书中说:“徒非重刑,而役者寒暑不释械系。杖,古以代肉刑也,或犯非巨蠹而捶以致死。”也就是说,经常有犯人因杖而丧命的。
而且,到了武则天时代,还出现了杖杀的制度。比如,公元701年的时候,有个叫李重润的人,被人陷害,于是武则天令人将其杖杀。
古代的杖刑是非常厉害的,经常能够打死人。这项制度始于隋唐,但是把它拿到朝堂之上用来羞辱大臣,还是明朝用的最多。
杖刑,就是用几十斤重的大板子打到你的身上,而会不会打死人,完全在于施刑的人的力度。很多在当时用刑的人总结出了经验,他们可以在打的很响的情况下,实际上没有给你造成多少伤害,第二天依然可以如生龙活虎般的出现。而如果真的用力打,可以30杖左右就把人给打死。
果是规规矩矩,纯纯粹粹的挨顿板子有多疼呢?这么说吧,电视剧里经常有拖出去五十板子,打一百军棍啥的,基本都是扯淡。要是衙役认真打,基本上二十板子人就得皮开肉绽,昏死过去了,四十板子,就得终身残疾,真要是被打一百板子的话,我估计前五十下还能听到呻吟声,后五十下基本就是鞭尸了。
杖刑出现了比较复杂的情况,此时的杖刑是一种比笞刑重又比徒刑轻的刑罚,为法律规定的“五刑”之一。从刑罚的力度上看,介于笞刑与徒刑之间,具体又分为杖六十、杖七十、杖八十、杖九十、杖一百等五个等级。虽然唐律对杖刑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但在具体执行和运用过程中存在不顾律条明文规定的现象,使本来独立的杖刑成为一种刑罚的附加刑,或成为一种刑罚的代替,或成为律条外的一种刑杀方式。大致上就是说,打屁股能直接把人打死,就看怎么操作了。
杖刑的皮肉之苦次之,更多的是起到凌辱警示的作用。青天白日的把衣物脱光,趴在椅子上由官吏用竹木板抽打。
杖刑最主要的适用对象就是妇人犯下奸罪,就像潘金莲与西门庆这种苟且的行为,就是要受100下杖刑,罪不该死。所以武松杀死潘金莲后,性质一下大变,武松才跑上梁山。原则上来说,潘金莲的死也实属不公。
等明朝开国以后,朱元璋将杖刑普遍的推广开来,主要的受刑对象变成文人士大夫。朱元璋看来,这些文人士大夫绝对不能娇生惯养,只要有人敢逆朱元璋的意思,不管品级出身多大,必然是要在宫门前剥去衣物遭受杖刑。
“杖刑”这个刑罚,虽说主要用来惩治奸恶,也常用来打官立威,但很多时候,也常被滥用。一支威武的刑杖,有时就是惩治百姓的名目。比如在明清年间,不止犯罪会被“杖刑”,甚至有时候横征暴敛,也往往是“杖刑”开路。比如清朝人陈舜系的乱离见闻录里:康熙三年时,东南许多知县为催缴税粮,动辄就用“杖刑”打死数百人。多少民脂民膏,就是这么“打”出来的。
熊猫小姐雪莉
参考新加坡鞭刑,有视频可以看,一鞭子下去,乍一看还行,过两秒定睛一看,都陷下去了,皮肤整个绽开,血慢慢渗出,弱的人估计一两鞭都能晕过去,几鞭下去,屁股基本没有样,血肉模糊了,古代打板子,几十板下去打死人估计很正常
蓝盖盖
莫言在《檀香刑》中说过一句话:中国什么都落后,但是刑罚是最先进的,中国人在这方面有特别的天才,让人忍受了最大的痛苦死去,这是中国的艺术。书里的具体情节不用看,只读这一句话就感觉屁股发抖了,有没有?
事实上,莫言真没说假话,自古以来,中国历代使用的刑罚,随便拿出一件来招呼,普通人都吃不消。就说“杖刑”吧,你以为就是小时候被家长打两扫把打两计屁股那么简单吗?不说出来,恐怕你真不知道有多疼。
“杖刑”知多少杖刑,就是俗称的屁股上打板子,这一处处罚几乎是古代最为广泛使用的刑罚之一了。而它的起源也非常早,不过早开始时并没有明确的官方名称。至公元502年之后才开始被正式编入刑罚手段之例,对,就是梁武帝兴起的。
杖刑,又被分为三等,以大、法、小为准。通常杖刑用的杖棍是一头细一头粗的,其中大杖的棍子粗头约为一寸三分,细头为八分半。法杖粗头也是一寸三分,但细头则为五分。而小杖头尾相当,约一寸一分。
其实,杖不是最重要的,重点在于掌刑的人。执行杖刑的人看起来极普通,甚至就是不起眼的小衙役,但打板子却不是小事,一板下去生死之间,全都在他的手里了。
因此,有资料显示,可以执行杖刑的人在上手之前,都是要经过专门培训,反复练习的。那打人怎么练呢?也没有人愿意奉献自己的屁股不是吗?不用人,打豆腐。是的,就是我们吃的豆腐,用它来练习。是不是豆腐与人的皮肤打起来手感相近,不得而知。只知道练习者将豆腐放于平板上,然后用小板子一下一下的打下去,这中间要落板有声,但又不能一下打碎。
那要练到什么程度算出师呢?什么时候豆腐打完了,皮上一点毛病没有,里面切开来全都散成一堆,那就可以发毕业证了。
这手法,真的不是随便谁都可以的,不是一级的掌刑人还真把握不住火候。当然,这只是一个层面,外面没伤里面稀烂是一种,还有一种则为外面“开花”,里面肉骨不伤,这又是一个段位。也正是因为如此,古时候有人挨了二、三十板就一命呜呼了,可有人被打了一百板,没几天就生龙活虎了。可见,功夫全在掌刑人的手里握着呢。
“杖刑”有多疼女人们都知道,生孩子时是人体可以承受的终级疼痛了,称为十级疼,也就是十根肋骨被同时折断的感觉。
那杖刑的疼又可以到几级呢?这个说起来就有点复杂了。前面已经说过,打轻打重,打生打死,皆在掌刑人的一念之间。也因为如此,才催生了刑前送礼这一传统。
有钱的人,在受刑前打点到位了,那就完全不用担心了,只管乱喊乱叫打完数量回家养伤,用不了多久就可以痊愈了。这点疼就相当于皮外伤,恐怕连一级疼也不够。
但没钱的人,又或者上意明确要打死的人,那就惨了,几板子下去,屁股便血肉模糊,昏死过去。如果掌刑人再“用点心”,那就算没当场打死,回家也用不着医治了,没救。这是几级疼呢?肯定比生孩子疼。
有记载,明朝时有叫赵用贤的大臣,因为得罪了张居正,被施以杖刑。打到什么程度呢?屁股上的肉直接碎掉,一块一块往下掉,据说大的有巴掌大。一个屁股有多大?这点肉还真不禁掉。更为主要的是回家后医治起来极不容易,两个多月还没长好,被发配时血顺着腿往下流。
这种疼是什么级别呢?想来普通人连想也不敢想了吧?姑且称为十级,想来没人有反对吧?但比这狠的多了去了,比如被当庭直接打死的,不仅口鼻流血,身下已经烂成泥了,骨肉尽碎。这疼估计就不是十级可衡量的了,只说一说就头皮发麻了。
突然就想起了甄嬛传中的华妃,脸不红,心不跳,上嘴唇碰了碰下嘴唇,就赐了夏冬春“一丈红”。恐怕用这个来形容杖刑有多疼就容易多了,直接打死,太恐怖了。
参考资料:
杖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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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杖刑打屁股有多疼?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仗刑,就是打屁股,而打起来有多疼呢?记得小时候淘气犯错,就会被大人用各种顺手的武器来揍,其中不乏包括扫帚、鸡毛掸子等,依稀记得疼的撕心裂肺,而古代的仗刑疼到什么程度呢?
首先,古代的杖刑,是用直径约10公分的圆木棍子,行刑人一端略细,方便拿在手中。而受刑人,则要趴在地上,脱去衣服,进行杖打。这其中包括女子,所以这不单单是肉体惩罚,更是一种精神侮辱。
杖刑最早起源于夏商,而到了东汉,就正式成为一种刑罚,而到了明朝,则成为一种制度。杖刑的杖,一般由栗木制成,沉稳至极。打人的一端,做成棒槌状,并且在外面包上一层铁皮,铁皮上还带倒钩,一棒下去,受刑人本身没穿衣服,行刑的人再顺势一扯,尖利的倒钩就会在受刑人身上连皮带肉的撕下一大块来,这个画面,想想都疼。
“用心打”和“着实打”
《大明王朝1566》这本书中,开头就有这样一个情节,大太监冯保在审讯钦天监官员周云逸时,在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时,双脚外八字一合,就给行刑的小太监一个信号,要“用心打”,周云逸则命丧棍下。
所谓“着实打”,是在打的基础上,看上去很厉害,但是下手留情,随便打几下就行了。声音大,雨点小。看着打的很用力,但实际上打完后回去敷药就会好。
所谓“着实打”,那就是要实实在在的打了,一般受此刑罚的,百分百丧命,小说里以及影视作品中说杖二百之类的,必定是没有参考过相关史料,按照这个刑罚,打到80,基本上就剩一口气,打到一百,已经玩完了,何况二百。
而要练此功夫,首先要准备数张白纸与一块豆腐,什么时候打的纸裂而豆腐不碎则大功告成,而至于受刑人接受什么程度的杖刑,就要看行刑人所接到的命令了。
在这种刑罚下,还要当众“去衣受刑”,很多犯罪的人,不堪受辱,在刑罚下,多数毙命。尤其是一些女子,一旦受过杖刑,基本就宣告死亡,即便是当时还有气,之后也在屈辱中死去。
荚萸
“杖刑”就是打板子,这是古代常见的刑罚,它给人带来的是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摧残。你能想象不分男女都光着屁股挨打吗?
“杖刑”是五刑(笞、杖、徒、流、死)之一,根据罪行的轻重来确定受刑数量,受刑部位是脊背、臀部和大腿,而且明确规定是“去衣受刑”。
咱们就从精神和生理两个方面来看看杖刑的威力!
先说精神层面的伤害。对于贩夫走卒来说,脱光了衣服挨板子虽然丢脸,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顶多是被人嘲笑一番罢了。可是对于女子来说,脱了衣服在大庭广众之下受刑,却是十分难堪的。
在礼教森严的古代社会,女子和人有小小的肢体接触,都是失节的举动,更何况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脱了衣服受刑呢!她们往往不是因为受刑而死,很多女子都是在接受过“杖刑”之后,羞愤自尽而死。而那些没有自尽的女子也都一生活在屈辱里,要面对众人的蜚短流长,精神上背负着巨大的压力!
不过有些当官的心态就完全不同了。常言说:士可杀不可辱。按道理来讲,光屁股被打绝对是羞辱人的,可当官的却并没有自杀的记录,反而有些人十分踊跃争着要去受刑。这个情况在明朝尤其明显。
正德皇帝驾崩时没儿子,所以他的堂弟成为皇位继承人,就是嘉靖皇帝。为了维护所谓的理法,以杨廷和为首的大臣认为,嘉靖应该认正德的爹为亲爹,他原来的亲爹就已经成为他叔叔了!这就是对明朝中后期有重大影响的“大议礼”事件!
嘉靖皇帝这暴脾气还能惯着大臣们,死活不同意这个建议,大臣们也和皇帝杠上了,不同意就尽情的闹,上奏折请皇帝顺应天意民心。两方面较劲最后的结果就是,嘉靖命令对五品以下官员在左顺门外打板子!
众多官员白花花的趴满一地,挨个打屁股,真是古今罕见蔚为壮观啊!结果有十六位官员身子骨虚弱得很,最后成了廷扙下的冤魂。
毕竟性命攸关,大臣们退缩了,嘉靖大获全胜。不过从那以后,死谏君王被打板子,就成了大明王朝忠臣的标配!你要是没挨过板子,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忠君爱国,所以就有人没事找事劝谏皇帝,为的就是挨板子!当然,劝谏也挑小事儿,别在板子下丧命才是最重要的!
咱们再说说生理方面的摧残!
杖刑用的板子,分为大杖、法杖和小杖,每种刑具的用处都不同,受刑人的性命完全掌握在刑罚执行人手中,而且这些执行人一般都是手上有功夫的,有“外重内轻”和“外轻内重”两种?
据说行刑的人在练习打板子技术时,都是用豆腐做工具的,一板子下去,豆腐表面没有破坏,但里面已经乱七八糟,这样的功夫作用到人身上,外表的伤可能十分轻微,可是表皮下的组织都被破坏了!
行刑者如果没拿到理想中的贿赂,要置人与死地,就用这个“外轻内重法”,受刑者自然是凶多吉少了!
“外重内轻”法的联系类似,不过练习工具换成穿衣服的草人!最后板子下去,外面的衣服破碎不堪,但里面的草却完好无损!在打板子的时候,犯人表面伤的很重,但却没什么内伤,自然有大几率活下来!
据说打板子的高手在宫廷和地方政府都有,而且是受人尊重的职业,灰色收入也是比较高的!
也就是在我天朝,打板子能有这么多花样,甚至有发展成一种文化的趋势,不简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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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uansheep
疼痛是一种复杂的感觉,智慧的网友们把疼痛划分了等级。最轻的是用针扎一下,算一级疼痛,最重的是女人生宝宝,是十二级疼痛。从七级来始算重度疼痛。杖刑就属于重度疼痛。
古代有特别残忍的刑罚,如人彘,五马分尸,让人心生恐惧,但最常见的就是杖刑。
杖刑从秦朝开始就是八大主刑之一,经历各朝各代经久不衰,从官方到民间都有使用。官员问案最常见的就是先打犯人几十大板,如果定罪,再来顿杖刑后,或者羁押收监,或者充军流放。
在明代,对于国家重臣也不放过,如果有大臣胆敢在殿庭前冒犯天威,皇帝有权直接当场就打大臣屁股。
平常人家也是一样,古代家族中,族长就可以对犯错误的人实行内部惩罚,通常也是杖刑。有权有势人家对家奴也可以实施杖刑,打死是不用偿命的。
受刑人到底疼到什么程度,那就看施刑人手法了。不过最轻的也得屁股上打出印记来,虽然可能当无足轻重,但也属于七级疼痛。这个通常是给施刑人送了足够的好处。手再重一点,皮开肉绽,血肉横飞,这就上升到八九级了,这个就考验施刑者的功力了。因为他们看收到贿赂多少下手,有的看起来血肉模糊一片,惨不忍睹,但回去养三五天就好了,有的就得养十天半月的。再严重一点,把人打得几个月下不了地,即使下地也是一瘸一拐,这样就是十级疼痛,如果打出内伤,看似打在屁股上,其实内脏都受牵连,就是十一级疼痛了!
当然,最疼的就是不知道疼了,也就是罪人被活活打死。这样的也很常见,一板子一板子打下去,罪人逐渐从叫喊疼痛到呼吸微弱,到最终断气,疼痛感到底如何,想象一下就让人毛骨悚然。
杖刑不仅是让人的肉体疼痛,更是对人的一种羞辱。成年人被脱去裤子,露出光溜溜的屁股,甚至下体隐私处都暴露无遗,这本身就让人无地自容。皇帝对大臣用杖刑主要目的就是这个,你不是不服天威吗?先让你脸面无光再说。
至于民间大家族中一些犯了通奸罪的女子,杖刑更是常用的手段。
把柔弱无力的女子推到在庭院,众目睽睽之下,女子受到杖刑,那是何等的耻辱,对其来说,这种羞耻感甚至胜过疼痛感,所谓痛不欲生莫过如此!
一草
从东汉开始,在封建社会皇帝一直把“杖刑”作为主要的刑罚之一。
“杖刑”按照罪行的轻重,分为大杖﹑法杖﹑小杖,有专门的施刑人员击打受刑人的背部、臀部、腿部。
最严重的“杖刑”有什么样的后果?古代有很多一心为国的大臣,因为冒着生命危险,直谏皇帝的过错,皇帝恼羞成怒之下,得到一个“杖毙”的结局,就是“杖刑”最严重的后果。
当然很多清官、忠臣,因为忤逆皇帝的意思,遭到“杖刑”,但是却成为了大臣之中的榜样,受到众大臣们的敬佩。
因为中央集权的加强,很多皇帝收回了“死刑权”,地方官府虽然没有宣判死刑的权利,但是能够通过“杖刑”杀害案犯,无辜冤死者很多都是死于“杖刑”。
同样是“杖刑”,施刑人员会怎样“搞鬼”?因为皇帝和地方官员的重视,“杖刑”逐渐成为了一门手艺,家传的手艺。
明朝负责施行廷杖的东厂厂卫,地方负责行杖的差役,为了达到皇帝、大臣,甚至是地方官员的要求,甚至是为了收取贿赂,都会刻苦的练习“杖法”。
“外轻内重”的境界。
为了达到上司的要求,在固定数量“杖刑”之内,将案犯、官员打死,是一门技术活。要求看起来打的很轻,但是却要将受刑者活活的打死。需要达到将纸放在砖头上,一杖将砖头打碎,纸不能破损的境界才能出师。
被皇帝、县太爷下令拖出去打60大板的忠臣、穷苦百姓,多是死在这种“外轻内重”的“杖刑”之下。
“外重内轻”的境界。为了收受贿赂,这些厂卫、差役会苦练“外重内轻”的手法,要求看起来用了很大的力气,打的非常狠,但是实际上却非常轻,人一点也没有受伤。
需要达到“杖刑”里面包裹着纸的人形靶子,声势浩大看着就害怕,但是纸却一点都没有破。
清代方苞曾写过一本狱中杂记,清晰的记载了贿赂厂卫、差役的巨大差别。贿赂差役三十两银子,打伤骨头,养了一个月的伤;
贿赂差役六十两银子,打伤皮肉,不到一个月就好了;
贿赂差役一百八十两银子,受刑后当晚就步履如常了
可见“鼠有鼠道,猫有猫道”,为了收受贿赂,这些厂卫、差役也是拼了,练就了真正的绝世武功。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看皇帝、县令的意思,如果皇帝真的下令要“杖毙”一个人,谁敢收受贿赂收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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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典型的就是明朝的“廷杖”,非死即残!打之前要把裤子脱了,不然容易把衣服打碎,和碎肉混在一起不好清理。不清理干净就容易感染,死亡!
官府对女人打屁股也很多,百姓只要听说有打屁股的都趋之若鹜,争先去围观。有些女人违法很轻,就是因为受到打屁股的刑罚,被当众观看,无言面对自己愤而自杀!
墨意竹心
这么说,杖刑从来都是比较重的刑法,也就是通常说的打板子。
标准的刑杖,一头铲状,一头棍状。
各时期的标准也不相同。大体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类。
唐代规定杖刑最多50,后面增加到100。
受刑时,不论男女,都必须去衣物,裸露出后背或者臀部。
至于打板子的结果,得区分执刑情况。除刑法宽松的宋代外,别说30板子50板子,5板子下去都可以要人命。比如打背部的时候故意伤害脊椎或者腰部。
传说,掌刑者如果练习到极致,50大板下去也就是个皮外伤。手法熟练的,甚至能够用板子将受刑人的内脏从嘴中赶出来。
宋代刑法相对轻一些,有很多特殊规定,比如夜不打,老弱病残孕不打。一次受刑不能超过20板子等规定。
当然,不管什么时期的杖刑,都是对受刑人的心理羞辱,无论打屁股还是打脊背,裸体受刑之后的名声都不好,还别说妇女。
Lavis_Kwan
在众多历史题材的电视剧中,我认为《大明王朝1566》算是拍的很良心的一部。这部剧的第一集刚开头播放的就是钦天监的监正周云逸受廷杖的过程,后来周云逸被冯保带领的锦衣卫给活活打死在了午门之外,可以说,死的相当凄惨。
明朝从朱元璋开始,对不听招呼的文官动辄就拉出去打板子,刚开始的时候,廷杖作为一种刑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文官们长长记性。只是到了正德朝时,这个规律被权阉刘瑾打破,他为了报复反对他的人,下令廷杖时必须拖去内衣,从那以后,死在廷杖之下的人便不在少数。
上面所说的廷杖其实就是杖刑的一种,在我国古代一直有五刑一说,但这五刑在不同的时期针对不同的人群又有所区别,而杖刑就是普遍认为的五刑之一。在解释杖刑的之前,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古代的五刑。
汉朝之前的五刑:1.黥刑,即在人的脸上刺字,给罪犯一个终生的印记,楚汉相争之时,淮南王英布就曾因犯罪受到过此刑,因此也被后人称作黥布。
2.刖刑,也叫作膑刑,战国时指挖掉罪犯的膝盖骨,著名的军事家孙膑就受过此刑,到了秦朝之时,稍微有点改变,把挖膝盖骨改成了剁掉脚趾或者直接砍脚。
3.劓刑,这个也很残忍,直接用尖刀削去罪犯的鼻子,虽没见过照片,但我们也能想到受刑者的痛苦和终生伴随的耻辱。
4.宫刑,这个就不用我多解释了,大家都懂的,《笑傲江湖》里辟邪剑谱的第一句话就是: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5.大辟,就是后来的死刑,但处死的花样有很多,有车裂,有枭首,还有凌迟,古人几乎有一百种方法来要了罪犯的性命。
不过在汉文帝的时候,一个名叫缇萦的女孩为了救自己的父亲而跑到长安向汉文帝诉说委屈,汉文帝一代仁君,也认为肉刑太过于残忍,于是就下令废除了诸如劓刑、刖刑、黥刑在内的许多酷刑,算得上是历史的一种进步。
汉朝到清朝的五刑:1.笞刑,就是拿荆条抽,不知道大家小时候有没有被老师拿着小竹条抽的经历,简直是越细抽的越疼。
2.杖刑,用大板子或者把荆条拧成一股打在犯人的大腿根,屁股或者脊背处,轻则断骨,重则要命。
3.流刑,这个不难解释,就是把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从军或给军人做奴隶,清朝经常使用的便是流放宁古塔。
4.徒刑,就是强制犯人服劳役,和现在的劳动改造差不多。
5.死刑,历朝历代都是刑罚的主力军,从来没有被废除过。
别的不说,在《水浒传》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官府宣判时讲:杖脊二十,发配某某地的台词,再硬的汉子,也很难撑过100杀威棒,杀威棒其实就和杖刑差不多,很快就被屈打成招,就连英雄盖世的武二爷又如何?不也是一顿板子打下去乖乖的服软了。
杖刑在古代虽然不如死刑残酷,但能撑过去的绝对是英雄好汉,杖刑的时候会有打板子的,也有掐住你的,让你动弹不得,加上是脱了衣服打,很容易几下就被打的皮开肉绽,筋骨断裂,许多人疼的会当场休克过去,即使后来苏醒,估计也会落得个终身残疾。
一旦被判罚了杖刑,自己的命运就完全掌握在行刑者的手里,就好比阎王爷,他让你活你便活,他让你五更死,你绝对活不到天明。
在行刑者中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即发号施令者和行刑者有一个暗语。
如果发号者说“着实打”,就是按章办事,毕竟杖刑不等同于死刑,不会要了犯人的性命,顶多打个皮开肉绽,养个把月基本就能下床行走了。
但如果发号者阴阳怪气的说“用心打”,那可就惨了,这个“用心打”并没有一个衡量标准,把人给打死了也完全可以说自己很“专心”,没注意到罪犯的状况,因此这种状况下,很难有人能逃出生天。
但这两种的打法根据什么,说白了还是钱,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罪犯的家属如果肯花银子,那自然平安无事。如果没钱孝敬,那生死就只能请发号者当天的心情了,他心情好也许能捡到一条命,万一那天他赌钱输了,估计犯人的下场就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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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顽皮,招猫逗狗的惹恼了邻居,被人家找上门来告状,我的老爸抡起大巴掌,把我的屁股猛一顿打,这屁股疼的没说,不论是坐着还是躺着都受不了,只好是站着吃饭趴着睡觉。
那么老爸的巴掌是多少个我打成这样呢?
我第一次挨打的时候不知道多少下,以后挨打的时候,我便知道挨了多少下巴掌,有的时候是七八下,有的时候是十几下,最多的一次是20下。
我曾经看到这样一个视频,在东南亚某个小国,他们还保持着鞭刑,一个醉驾的司机被执行鞭刑,第一鞭子,那个人是浑身乱抖,还咬着牙硬挺,第二鞭子下去,那是皮开肉绽,于是大喊大叫,第三鞭子下去,只好趴在地上痛苦的呻吟,所幸的是没有第四鞭子第五鞭子。
栗子被吃掉了
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五刑”之一,“杖刑”显然十分老资格。放在各类古装剧里,“拉出去痛打”的杖刑场面,也是十分常见。比如央视98版《水浒传》里,老戏骨李雪健刻画的“宋江挨打”桥段,衣衫褴褛的宋江在公堂上被摁住狠打,短短一分多钟的痛苦表演,却叫多少观众心惊肉跳,连呼“看着都疼”。那在真实历史上,“杖刑”也有这么疼?更疼!
“杖刑”到底有多疼?首先得了解下,古代的“杖刑”,都是怎么打。
其实,在隋唐年间以前,作为“五刑”之一的杖刑,一度和“笞刑”不分家,都是用根部厚一寸梢部厚半寸的竹制“棰具”狠打。汉朝时打一次,开始时分“笞三百”或“笞五百”,后来变成“笞一百”或“笞五百”。发展到隋朝时,打起来更常见逮什么用什么。比如隋朝“仁君”隋文帝,有时气急了眼,直接用马鞭来给人“杖刑”。而且必须注意,在唐朝以前,“杖刑”时能打屁股?这在大多数时候都是奢求,基本都是朝着背部狠打,杀伤效果可想而知。所以汉朝时的“杖刑”,说是为了体恤犯人健康,用“杖刑”替代砍人手脚的“肉刑”,可一顿噼噼啪啪打完,受刑者往往“率多死”。隋文帝耍威风“杖刑”的那几年,官员们吓得纷纷辞职,他自己还大惑不解:“吾杖重乎?”朕打的很痛吗?
直到唐朝贞观年间,在看过了无数骨断筋折的惨剧后,唐太宗才正式改革,把“杖脊”改成“杖臀”,从此“打屁股”才成了“杖刑”的主流。唐律更把“杖刑”分成了“杖六十”“杖七十”“杖八十”“杖九十”“杖一百”五个等级。但执行起来又是另一回事,有时皇帝上来脾气,还是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比如唐玄宗在位时,一怒给官员“杖刑”,都是常见事,比如御史蒋挺,就因说了句真心话,就被活活“杖死”在朝堂。
相比之下,宋朝在“杖刑”的执行方面,比唐朝要严格的多,基本是该怎么打就怎么打。但“杖刑”的应用也更广,常用于其他刑罚的附加刑,比如流放等刑罚,都要附加一顿“杖脊”。甚至还有“重杖”,专用执行死刑。北宋的“弟弟”辽国,也开发出了新的“杖刑”工具——沙袋。五十至三百的“杖刑”,都是用熟皮包裹的五十斤沙袋来击打。但放在宋朝的军队里,“杖刑”的应用,却是十分泛滥。一级压一级的军官们,常把“杖刑”当成立威手段。两宋军队打仗不给力,“杖刑”袍泽却是相当积极,也终于造成了严重后果:宋孝宗年间,志在恢复河山的宋孝宗,大力提高军官待遇,鼓励武举们从军,却不料武状元林飙等人纷纷拒绝——宁可一辈子仕途无望,也绝不去军营里挨打。
发展到明清年间,“杖刑”的制度也更加森严,基本继承了唐宋的各类法律条文。明朝还开发出了新用场:廷杖。三个世纪里,明朝那三尺五寸长的大荆条,把多少文官打的皮开肉绽。明朝成化年间以前,遭到“廷杖”的官员,还都是穿着衣服挨打,甚至屁股上要垫上绵衣防护,之后这个讲究也没有了,基本了脱了裤子直接打。
这“打击力度”有多大? 万历年间的“张居正夺情”事件里,获罪挨“廷杖”的几名官员里,艾穆和沈思孝活活疼昏,三天后才苏醒。神志清醒的吴中行,除了屁股皮开肉绽,还被打到口鼻出血。同样皮开肉绽的赵用贤,屁股上的肉一块块脱落,还被其妻子捡拾起来,回家腌制成腊肉后,从此代代收藏,成了老赵家标榜正气的传家宝。以这个意义说,虽然“廷杖”常被看做明朝官员“博出位”的捷径,可看过这鲜血淋漓的现场就知道:这简直是拿命在“搏”。
也由于“廷杖”太狠,捎带着明代的治伤技术,也跟着突飞猛进。比较常用的一个办法是:挨过廷杖后,取一块羊毛皮敷在伤者患处,就能迅速止血恢复。但伤口痊愈后,患处就会留下一处羊皮痕迹。于是很多明朝县官,都落下了“职业病”:倘若要把某个百姓“杖刑”,脱下对方裤子一看,发现人家身上有“羊皮痕迹”,那就坚决不能打——这可是靠“廷杖”博出位的文官,就算眼下是草民,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发达。
但一般的老百姓,就没这个好运了。“杖刑”这个刑罚,虽说主要用来惩治奸恶,也常用来打官立威,但很多时候,也常被滥用。一支威武的刑杖,有时就是惩治百姓的名目。比如在明清年间,不止犯罪会被“杖刑”,甚至有时候横征暴敛,也往往是“杖刑”开路。比如清朝人陈舜系的乱离见闻录里:康熙三年时,东南许多知县为催缴税粮,动辄就用“杖刑”打死数百人。多少民脂民膏,就是这么“打”出来的。
甚至对于衙门里的基层小吏来说,这恐怖的“杖刑”,更是敛财的“神器”。清朝人方苞的狱中杂记也记载:有三个犯人要受“杖刑”,第一个贿赂了三十两白银,结果被打伤骨头。第二个送了六十两白银,结果只是打伤了皮肉。第三个送了一百八十两,打完后当天就痊愈。这噼噼啪啪的一顿打,就是多少衙门中人的“食物链”。
“杖刑”有多疼?这个话题,就好似这样一面多棱镜,折射了中国古代,多少令人思考的世态万千。参考资料:《明史》、《三垣笔记》、明实录、《新唐书》、狱中杂记、李阳泉中国打板子史话、乔鹏臀部上的正义
作者:我方团队张嵚
经小常
我是日航君,为您解答。
要说杖刑打屁股,那真的是“男默女泪”。毕竟孔老夫子也说过:“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的名言。也就是说小板子打你,你就默默地挨了吧,大板子打你,那你赶紧跑吧。
我们看电视剧中也不乏打屁股的场景,看见那板子在屁股上噼里啪啦地打,下面被打的人不断地呻吟求饶,那可真的让人不寒而栗啊!那么古代杖刑到底有多狠?下面请听日航君为您分解。
一、先吃一百杀威棒我们看《水浒传》中,对于某个情节一定印象深刻。那就是打杀威棒的情节。里面梁山好汉被发配充军到了某地,往往第一件事就是先吃一百杀威棒。
这杀威棒是什么呢?说白了就是针对这些被发配的犯人不羁放纵,因此往往先打他们一顿给他们杀杀威风。面对这一百杀威棒,就算是八十军禁军教头林冲也只能装病说:“小人于路感冒风寒,未曾痊愈,告寄打。”
根据研究,杀威棒是一种棒子,一头粗,一头细,细的一头是圆形的,方便握持,用来殴打犯人;粗的一头是三角形的,打的时候用三角形的角来重击犯人的臀部。杀威棒全重12斤10两。
我设想了一下,12斤的棒子,还是个三角形的头,朝你屁股上噼里啪啦打上100下,估计普通人就被打死了吧。我估计哪怕是林教头和好汉武松,这100棒子下去这屁股也就开花了。
二、大明的廷杖当年明月在《明朝那些事儿》中写到了很有意思的一样事物那就是廷杖。有时候有一些大臣惹皇帝生气了,皇帝一气之下就要惩罚大臣,这个惩罚方式就是打廷杖。说白了也就是拿木棍子打屁股。
起初在最初的时候,廷杖只是一种象征性的惩罚措施,受刑者可以穿衣服甚至可以垫个垫子。在大太监刘瑾之后,廷杖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催命鬼了,当时是脱了衣服直接对着屁股暴揍,我们举个例子。
当时在张居正“夺情”事件中,大臣吴用行和赵用贤被打屁股了。打完之后,吴用行比较瘦,直接就被打死了;赵永贤是个胖子,腿上的肉直接都被打掉了很多,大的肉甚至有巴掌大,“一肢遂空”,一条腿上的肉甚至都被打没了。你想想这廷杖的威力是有多大?
但是不得不说,大明的言官有时候比梁山好汉还要混不吝。在梁山好汉想尽一切办法摆脱杀威棒的时候,大明言官很多人还以挨廷杖为荣。他们认为这是名留青史以及彰显自身气节的好办法。例如说赵用贤,他被打掉的那块巴掌大的肉就被自己老婆捡回家做成了腊肉,然后用来表示自己丈夫的风骨与气节。
文:日航通鉴 图:来自网络与站内,侵删
小莉
当然疼。
就算是顶天立地的好汉,也经受不住屁股被打得皮开肉绽。古代的杖刑是用荆条或大竹板,严重的请看下能把人打死。
仗刑到底有多厉害,我们看《水浒传》的记载就行了
在“血溅鸳鸯楼”一节,蒋门神和张都监设计诬陷武松做贼,武松被押到衙门挨打,铮铮铁骨的硬汉也扛不住打屁股:
知府喝道:“这厮……只顾与我加力打!”那牢子狱卒拿起批头竹片,雨点的打下来。武松情知不是话头,只得屈招做“本月十五日一时见本官衙内许多银酒器皿,因而起意,至夜乘势窃取入己。”与了招状。可见杖刑之恐怖,就连武松也只能屈打成招。
或许有些人说了,这是小说,不足为信。那么,我们就来看看真正喜欢打屁股的王朝——明朝的廷杖。
这是能够打死人的。例如,万历五年(1577)因为首辅张居正居丧夺情的问题,翰林院编修吴中行上疏谏止,结果被廷杖六十,吴中行当场气绝,
当然,杖刑也是有门道的。
也就是说,行刑的差役可以通过操作,打出那种看似厉害其实就是皮肉伤养几天就好的杖刑,只是这种情况是要花钱贿赂的。
总而言之,杖刑之疼,现代人是没办法体会的。
古代的刑罚是很多的,最著名的也是“满清十大酷刑”,其中的仗刑在别人看起来,不就是打屁股吗?可是这可是能够打死人的。
屁股是人身体上可以算是敏感的,屁股摔一下子就能疼好久,古代的仗刑可以说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古人很好的加以利用,就成了仗刑,尤其在古代,还有杖毙的说法,就是打人屁股,直到把人打死。
古代人实施仗刑的时候,通常都是几百下,这样是能够将人打死的,在皇宫里很多人犯错,都会被施以仗刑,严重的就会被说“杖毙”,就是不管打多少下,一直把人给打死,到那个时候人的屁股早已经开花了,血肉模糊。
古代的刑罚都是十分残忍,而且都是十分惨无人道的,人们在那个时代犯法,就是相当于进去了地狱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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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杖刑,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古装电视剧里,就没少见官老爷打板子。几十大板下去,血水就从裤子里渗了出来,惨不忍睹。有的电视剧中,一个人挨了几十板子就一命呜呼,而有的电视剧里,人挨了几十板子也只是皮肉伤,养了一段时间继续活蹦乱跳。并且有的会脱了裤子行刑,有的则不脱。电视剧中的杖刑形式层次不齐,到底哪个是真的?
杖刑是指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脊背臀腿的一种刑罚,是隋唐以来的五刑之一。我们常见的杖刑是杖臀全刑,指打在腰下屁股之上的杖刑。景帝六年,将杖臀全刑做了就几个具体规定,一规定了刑具的规格,二规定了行刑位置,三规定了行刑时不可换行刑者。此后杖臀全刑才成了最常用的刑罚,每次的变化基本只是板子数量的变化。
相较于之前,这个时候的杖臀全刑较为人道,不至于要命。罪犯行刑时一般要“去衣受杖”,不然容易让衣物粘黏在血肉里,不好处理伤口,徒增更多痛苦。对于妇女用杖臀全刑时,则可以保留内裤,不过若是犯了奸淫之罪的女子,就一定会被脱光裤子,除了让女子受肉体上的惩罚外,还起到一种凌辱的效果。值得一提的是,太监在宫中的身份与女子无异,因而如果是太监受杖刑,一般也不脱裤子。
杖臀全刑虽然是为了不致命而改进来的刑法,但因为任何法律都无法规定打手行刑时的轻重,所以等于犯人的小命全掌握在打手手中。有经验的行刑者,可以只用几下就将人打残或打死,也可以打上数百下不伤筋动骨。所以电视剧中两个不同的受刑者,一样的板子数量,下场却截然不同,也就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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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审案的时候,如果被告不愿招供,堂上县官就一拍惊堂木,扔下令牌大喝一声:“棍棒伺候”。然后就是令皂隶打几十大板。
皂隶就是衙门里的打手,也叫“吼班”,这些持棍之人,他们的工作就是让案犯能快快招供。经过他们的手,能让真凶迅速认罪,但也打招了不少寃假错案。这也没办法,当时的司法程序就是这样规定的。
古代堂上的刑罚有:
头刑(大板子)、二刑(小板子)、嘴掌、皮鞭、手掌、夹棍、软板凳、招盒、大背兜、烧背花、拶指、灰包、站笼等等。
古代"仗刑"打屁股有多疼?
古代仗刑打屁股有多疼?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要说衙役这一行的门道。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员。”在古代,衙役这一行中也讲究技能的。技术好的,这板子打在身上,虽然打得让你皮破流血,怪吓人的,但不伤你肉骨。如果想要你命的话,外表虽然只略见红肿,但却伤及肉骨。所以,在古代凡是入皂隶这一行的,首先要练好这打人的技法。方抾是:用一块豆腐放在地上,人拿小板子打上去,只准有响声,但不许打破。等到打完后,里面的豆腐都全部烂了,但外部依旧看着方方整整的一块,丝毫不动。此时,技术才算大功告成。
那么,仗刑打屁股有多疼?答案是:花了钱的,不疼而且不伤骨肉。不花钱的,伤了骨肉而且外表则无大碍。另外,如果3个犯人同样遭受仗刑,你行贿的多少,结果也不一样。给30两的,略微伤了一点骨头,要养一个月才好。给60两的,只受了点皮肉伤,不到一月就好了。给180两的受刑当晚就让你行走正常。
皂隶受了贿,怎样来假打
受人钱财,替人免灾。皂班行刑时若收了犯人贿赂,便有很多假打的办法。
以仗刑为例,行刑是左右二人对打,一开打,左边就喝二,右边则喝四,这样就减了一半了。而且,如果打大板时,棒头伸出触地,只有板子的后面接触皮肉,外人听着声响挺大,其实并无大碍。打小板的时候,就将竹板的尾部拿得长一些,那板头落在腿上,这边则落在了手碗上,在碗部早就扣好了个牛皮圈,让人听起来又狠又响,只是雷声大,雨点小。
县官为了防止皇隶假打,就让打烂皮肉为止。但他那知道,打手早让受刑者服下了白腊,以便让受刑者能熬的住,这样的好处是,打不了几下便就皮开肉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受刑者过后,只要擦上点金创药,几天就好。
暖暖阳光
有一个猎人山上狩猎,抓了几只野山羊,就在回去的时候碰到了一只狼,猎人没有子弹了,他慌了…
于是他对狼说:这样吧,我把羊都给你,你先点点货?
狼想了想就答应了!然后猎人把羊排好队,狼就开始数,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不一会儿,狼睡着了…然后就被猎人给日了…
霜华浓重
原贴:盗墓判什么刑
天空中的云
肯定是脱的,至少在清朝是这样。没查过任何史料,我是从郑板桥的一则轶事中获悉这一点的。
郑板桥何许人也?众所周知,清代著名书画家,“扬州八怪”之一,以自创的“八分书”以及善画竹、兰著称于世。但他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爱好,好“男风”。在板桥自叙中坦然承认:酷嗜山水,又尤多余桃口齿及椒风弄儿之戏……
当年老郑也曾坐过县衙,升堂审案,免不了也打人板子。某日和袁枚一起探讨,老郑叹曰:“今日之衙门,动辄板子伺候,那板子偏又打在桃臀之上。若是姣好少年,岂不将美色全糟蹋了?要能参与朝廷立法,一定将律例中的笞臀改为笞背,这才不辜负了上天生就的龙阳好色。”
哎呀不对,好像没提脱不脱……答非所问,就这样吧。
Supernat
一般来说都是要脱裤子的。
大家在看《水浒传》的时候,有没有发现很多梁山好汉在落草之前因为犯了法,被发配到某地,在进入监牢的时候,如果你不交“孝敬钱”,就会吃一通“杀威棒”。
这里的“杀威棒”其实就是仗刑的变种,牢头打“杀威棒”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你,因为你已经是被惩罚过的犯人了。说要打你是在威胁你,告诉你交钱可以免灾。
当然,梁山好汉们在被打“杀威棒”的时候,一般都只是被脱了上衣,裤子并没有脱。
事实上,宋朝的仗刑沿用自隋唐,隋唐开始将仗刑列入正史刑罚,并固定“去衣受刑”,犯人受刑时要脱了“中衣”,也就是内衣。
行刑的工具就是削去竹节的竹板,同时还规定,仗刑必须打犯人的背、臀和腿。
所以,仗刑从来就不是只打屁股,背和腿都得遭殃。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受了仗刑之后,站都站不起来的原因。
《水浒传》里面描述的梁山好汉被打“杀威棒”,不脱裤子,也不是没有道理。因为“杀威棒”不是真正的仗刑;再者,牢头打“杀威棒”只是一种潜规则,属于私刑,当然不必按照官方的流程走了。
比较有意思的是,仗刑传到辽国之后,辽国将它进行改良,行刑时不光是打板子,还可以用铁锤、铁骨朵,或者木剑来击打犯人,去衣受刑,痛不欲生。
那么有人就要问了,仗刑要脱衣服才行,男人倒没什么,女人也要脱吗?
这是肯定的。
宋、明、清三代在这方面保持高度地一致,女人受仗刑也必须脱了衣服裤子。
为什么会这样呢?
其实女性犯罪,不是什么罪都要受仗刑,受仗刑的情况一般是“奸罪”。何为“奸罪”?
“奸罪”是指女性搞外遇,与他人通奸,或者其他不检点的行为。
让女性受仗刑,重点不是让她疼痛,重点是脱了她的衣服,让她受到羞辱,看她还要不要脸。
因为在很多时候,仗刑是可以被围观的,甚至有时候是公开行刑。
被仗刑的妇女也有可能在行刑完之后,光着身子被游街示众,那场面,不敢想象。
所以,旧社会对女性就是这么不公平,凭什么女性犯罪就一定得被曝光。
大家知道凌迟之行吧,如果是女性犯罪,一样要被扒光,在众人的围观下,一刀一刀地被割肉,这简直比仗刑还要残忍。
关于仗刑还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地方,那就是行刑者的手法。
据说,有些经验丰富的行刑者,在打犯人的时候,可以做到看起来打得很重,其实都是皮外伤,流点血而已;而看起来打得不重的,表皮看上去没什么,其实皮下的肉都被打烂了,很有可能连骨头都断了,最后即使不死,落个残废都有可能。
所以说,看似简单的一个仗刑,其实里面的门道还是非常多的,凝聚了古人在智慧在里边。
ericllibby
呵呵,你想知道的问题,我有答案。
仗刑最早始于隋代,被定为五刑之一,五刑分别为笞、仗、徙、流、死。这些重要是针对男性的,对于女犯人,是指刑舂、拶刑、仗刑,赐死和宫刑。仗刑是用大木板或棍子打臀,腿或背的刑罚。封建五刑比起奴隶社会的肉刑要文明一些,不再割鼻子,砍脚,毁坏生殖器,剁成门肉酱等,也就是不以故意损害受刑人的肌体为目的。但依然是野蛮和血腥的!大家看到影视剧里被狂虐的犯人时,如果联想换位一下,是不是也有不寒而栗的感觉?
那么仗刑时到底穿不穿衣服呢?可以肯定说大部分受刑者是不准穿衣服的,当然有一些权贵犯了做奸犯科或触怒龙颜的事,皇帝给点面子可以穿衣裤以遮羞。也有一些官匪一家假打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有的人认为不穿衣裤是为给穷人节省怕打烂衣裤,或者怕伤后难治,我个人认为这个有点可笑。因为旧时的官府动用刑罚的本义就是让犯人生畏,不仅让你肉体上痛苦,更要让你精神上受折磨,屁股都露出来了,还不够斯文扫底,尊严全无的吗?
至于影视剧当中挨打的人都穿衣裤这个好理解,演戏嘛,要是露屁股,谁还愿意演啊?让你去你也不敢。况且银屏上也有碍视听,不够文雅,你说呢?
skymaormaor
经常看宫廷剧的人应该都不少见挨板子,学名叫“仗刑”,宫中哪个宫女、太监或者文武大臣犯了错误,都要趴在一副凳子上挨几十板子,但似乎我们看到所有的情景都没有脱掉裤子受刑,历史中的“仗刑”到底要不要脱掉裤子受刑呢?
“仗刑”作为五刑之一,是处罚最轻的一种方式,像一般的将军和武官挨个二三十板子都没有多大事,文官体制弱,一般用刑人都会用力较轻一点,在历史中受到“仗刑”的人都要脱掉裤子来受刑的,尤其是宋朝年间,犯罪的人都是军帐五十,刺配哪里哪里,那时候受军帐就必须脱掉裤子,只有明朝时期的“仗刑”不用脱裤子,其他朝代只要有这个刑法的一般都要脱掉裤子,而我们所看的宫廷剧没有脱裤子的场景只是因为拍摄的镜头不雅观,所以才有不脱裤子受“仗刑”,所以历史上除开明朝,一般其他的朝代都需要脱掉裤子受刑。
CE希翼
不一定。
杖刑是古代五刑中的轻量刑。不像是流刑、死刑那样,需要刑部的审核;杖刑的最终裁决权就归属于地方衙门。
所以,受刑时候脱不脱衣服,实则取决于地方传统。例如,上面这张图就是在承受笞杖一类的刑罚,打得时候是不用脱裤子的。
图像的名称是“板子杖梃”。描绘的是清代两广地区﹙广东、广西﹚的刑罚情况,见于1804年英国人出版的The punishments of China一书。
由此可见,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脱裤子的,或者说并不是所有地区都有脱裤子受杖的传统。
当然,有的地方不脱裤子,必然就有的地方要脱裤子。像是这张摄于1900年的老照片,打屁股的时候就脱了裤子。
事实上,关于脱不脱裤子的问题,理论上是应该脱的。古代法律有如下规定:
元朝:诸和奸者,杖七十七;有夫者,八十七。妇人去衣受刑。
明朝和清朝规定:其妇人犯罪,应决杖者,奸罪去衣受刑,余罪单衣决罚。
也就是说,对于古代妇女,如果犯了奸罪就要脱衣服受刑,其余罪过允许你穿着单衣受刑。
总而言之,这些问题都要视情况而定。
meeyajo
欢迎打开历史宝藏,(约600字,阅读需2分)
影视剧里面有很多很多不符合历史真实的镜头,这对我们学历史的人来说已经见怪不怪了。
其中,在拍摄杖刑的时候犯人穿着裤子这个就是不符合历史的,古代甚至有“去衣受杖”的专门规定。
真正的廷杖
杖刑,简单来说就是拿棍子教训人,一开始是父亲教训子女的家教行为,现在的很多家庭中还存在着这种惩罚方式,相信很多人小时候都挨过。随着历史的发展,到了汉代,这种教训人的方式被列入了正式的刑罚。(汉代之前官方规定的五刑终是没有杖刑的)。
汉文帝的时候,一个叫缇莹小女孩的父亲由于犯罪了,父亲即将受到肉刑,这种刑罚很残酷,父亲很有可能熬不过来,小女孩向皇帝上书欲救父命,汉文帝很感动,于是下旨将肉刑改为杖刑。
古代的杖刑可不是随便打,是要分等级的,从隋朝到清朝,杖刑一共分为五等,杖刑十下为一等,一直到五十下。而且杖刑所用的刑具也不是随随便便找的,而是有相关规定的,一般分为大头和小头两种。电视剧里看到的杖刑经常是打屁股,这的确是,但历史上的杖刑不仅限于此,还可以打背部和腿部。
古代杖刑是要脱掉裤子的,宋元时期还专门颁布了规定:去衣受杖。由于这个规定的存在,一些好色的官员在审判妇女犯罪时就常用杖刑,每次杖刑时还叫上妇女的亲戚前来观看,这也引来了一大批地痞流氓起哄,更加加重了妇女的羞耻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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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杖刑,不是“仗刑”。
您说的杖刑其实严格说是笞刑、杖刑两种,笞刑和杖刑始于上古,汉景帝六年(前152年)正式列入刑罚,规定数量限制为200和100,杖用竹制,长五尺,阔一寸,厚半寸,不得留竹节,只许打臀部,中途不许换人打。汉代中国男子的衣着是上衣下裳,不穿内裤,女子则穿裙,打屁股只需要把裳裙撩起即可,不需要脱裤子。
北齐李德林和北周苏绰改定法制,将笞刑和杖刑都列入“五刑”,成为国家刑法的常用主流刑种,并被隋唐沿用,“笞刑腿、背分受,杖刑腿、背、臀分受,拷讯(刑讯逼供)所受,比照杖刑”(新唐书.刑法志),此后唐代多位皇帝曾提议废除杖背,但未全面推广;北宋建隆四年(963年)宋太祖采纳张昭建议定“折杖法”,将除死刑以外的四刑都改为脊杖充军,也就是说宋代正规刑法已经没有“打屁股”,而一律杖背了;明代恢复杖臀并沿用到清末沈家本修法。
“五刑”时代的笞刑和杖刑是要褪衣服的,所谓“褪”不是剥光,而是杖背时将上衣撩起,露出后背,杖臀时将中衣(裤子)褪到膝盖以下,这不光是为了羞辱犯人,主要是防范受刑时作弊。《酉阳杂俎》中说,唐朝元和年间成都有个无赖赵高,在脊背上纹身了毗沙门天王的图案,因为他经常惹是生非被判杖脊,衙役看到其背上的天王像就会担心得罪天王,草草了事,让他有恃无恐,每次杖脊都轻描淡写。这一事例表明,杖脊是要露出后背的,而清末俞樾右仙台馆笔记则记载,云南某县因为县官好杖责妓女,妓女不堪屡屡当众褪裤露臀,就集资收买一名寡妇顶缸,这位寡妇顶缸不久竟然积攒了200两银子巨款,可以带着亡夫灵柩回原籍,这表明杖臀也要“露屁股”。
不过有些文字说明代责打大臣的廷杖也要“脱裤子”则是不确的:“廷杖”是法外之刑,许多记载都表明不需要褪衣,甚至一般还用厚布垫在受杖部位,当然,在宦官专权时代是有几次褪衣的特例的——但已经都说是“特例”了对吧……
AIR(晴空)
脱啊!不脱裤子算什么“打屁股”!
影视剧里那都是假的,毕竟人家只是一个演员,难不成为了一份工作真的让你们打屁股?再说了,电视机前还有那个多老人和小孩,这种三级的镜头广电能让通过?
我们俗称的“打屁股”,其实是古代最著名的一种刑罚,叫杖刑!
杖刑最早出现在东汉时期,后来延续到了隋,唐,元,明,清!是古代的五刑之一,这种刑法不光在中国存在,在其他国家如日本,朝鲜等地也都有!
杖刑一般是责打背,臀,腿三个部位。到了宋代,就只打背部和臀部,但是背部如果用力过猛很容易打坏,这就违背了最初的原则。所以到了元朝至清朝,只打臀部,就是我们俗称的“打屁股!”
杖刑要不要脱裤子杖刑按照规定,必须要“去衣受刑”,脱掉内衣,直接用毛竹,木板打臀部。去衣有两个目的:
一是让罪犯尝受皮肉之苦,对他的所作所为进行惩罚,说白了就是让他知道痛!
二是去掉衣服打屁股能给他带来羞耻感,警示他犯罪耻辱,千万不要在犯!
在古代,卫生条件不好的情况下。一统棒子打下去屁股肯定打的血肉模糊,如果还穿着衣服受刑,那衣物肯定粘黏在血肉里,很容易造成感染。而且特别不好处理伤口,所以要脱裤子执行!
但是什么都有例外,因为中国这个国家本身就是讲究人情的,要不要去衣自然是取决去执行官啊!一般情况下执行官都是“秉公执法”的,他们也乐得看看哪家小媳妇的白屁股。
但是如果受刑的是自己的熟人呢?这时候不说别的,最起码也得给留个内裤吧!而且杖刑的时候,力度的大小那也就是他们的一句话!
结束语:我们经常看影视剧里说“拉出去重大八十大板”其实说的就是杖刑!杖刑不光在官方被官府使用,在民间也经常被使用!小孩子不听话,父母就经常把小孩抱起来放在膝盖上,脱了裤子用巴掌狠狠的拍打臀部,一方面能让小孩子知道痛了,以后不要再犯了。另一方面,小孩身子骨比较脆弱,但是屁股肉多,最多也就是打红了不会打坏,所以很多家长乐此不疲!
孤独寂寞欣
一般来说,古代所说的杖刑,多数都是杖臀,即打屁股。按照宋元两代的规定,执行杖刑时都必须“去衣受杖”。即脱了裤子半裸受刑。
在明朝,因杖刑使用极为普遍,基层官员动不动就打人屁股。这一条规矩就会许多奸恶之徒利用。他们若与人结怨,常常捕风捉影,跑到衙门状告对方妻子、女儿与人有奸情。
只要女子被带入官衙,境遇就十分凄惨。
明清时期,允许百姓围观审案,许多好事者闲极无聊,经常跑去“看打”。
许多时候,在官员升堂审讯之前,衙役们就会把被告女子脱掉裤子示众,叫做“晾臀”。等行刑完毕,又不准女子立刻穿上裤子,还要将女子拉到前门大街上,名曰“卖肉”。
在打板子的时候,衙役们又有许多花样,像什么“抉芋头”“挖荸荠”“剥菱角”“剖葫芦”等等。总之,衙役们收了原告的钱,就会想着发着把原本不重的杖刑变成致人残废,甚至致人死命的重刑。
因此,杖刑并非死刑,但施加在女子身上,经常会导致女子倍感屈辱,回家之后自杀身亡。
一般来说,受了杖刑的人都要躺上数个月。受刑稍稍重些,甚至可能会被打死。即便没有死,也需要立刻请郎中小心将烂肉中的竹刺、木屑取出,否则一旦化脓,就有可能残废。
在清朝浙江秀水县有一个衙役,他听闻受刑者喝小便能够止疼解毒,于是他就将自己使用的竹杖常见浸泡在尿水中。行刑时,用尿水浸泡过的竹杖。据说,被这种竹杖打过的犯人疼痛大大减缓,受刑后轻易也不会化脓。
因此,此人的子孙当了大官,许多人都说是他一生坚持此法,积了阴德。
王璟-_-
对这样的话题来说在古代犯了法的人,是必须要脱掉裤子打的,而对于电视影视剧来说当然不会让演员呈现出这样的一种状态了,都是趴在凳子上穿着衣服挨打,不过就是虚构的一种行为。
古代那些犯罪的男人都是脱掉裤子绑在凳子上直到屁股被打肿打烂开花为止,而女人则是撩起裙子打屁股,所以这也是一种丑陋的行为吧。
以前看过的电视剧里面的人挨打都是趴在凳子上打屁股,只看到演员头上在冒汗在痛苦的呻吟,其实这一切不过都是电视剧作假,又有谁会真正的去要求别人打?那岂不是会笑话?
而影视剧当中是不会真正的按照历史去还原,毕竟来说那样会少儿不宜,有谁愿意光着屁股给别人看呢,再说审核也不会通过呀,所以当然会穿着衣服换打!
candyyili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不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来看。
宋代和明清规定,妇女不是什么罪都打板子的,必须是奸罪才打板子。
这主要是一旦打板子,就要脱下衣服,光着屁股去打。
一般妇女受到这种屈辱,基本只有自尽这一条路。
自然,奸罪的妇女本来就不要脸,这样羞辱她也就是咎由自取。
古代有很多酷刑,汉代经过改良将酷刑很多废除,改为打板子。
但当年打板子分为打背部和打屁股,直到宋代还保留脊杖,也就是打背部。
但背部肌肉少,一顿板子很容易大臣残疾甚至死亡。
从明代开始废除脊杖,只打屁股。
但打屁股不可能不脱裤子,不然谁知道裤子里面藏着什么,一律都是光着屁股挨打。
但明代开始,中国妇女是很保守的。
不要说屁股,就算是手臂也不能随便露给陌生男人看。
如果将屁股公开露给衙役、县官和围观乡民看,等于今天全裸在天安门广场始终,妇女只能自尽了。
所以,宋明清对于妇女的打板子是比较慎重的,只有涉及奸淫罪或者杀人罪,比如通奸罪、谋杀亲夫之内,才会给予脱裤子打屁股。
如果随便乱打,怕是直接搞出一条人命来。
县官自己也吃不了兜着走。
654292511
脱。
都得脱。
无论男女。
古代“杖刑”的时候,不跟电视剧上演的一样,穿着衣服受刑,是要脱裤子的。有人想象自己如果在古代受刑的时候,就在裤衩间放个垫子,那是自作聪明。下图为清代末年的杖刑照片,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受刑人是被脱了裤子并撩起上衣受刑的,两头还要人按着,以免乱动乱蹬,影响行刑人的发挥。
那么,古代女人更注重名节,不同于男人,是否也要去衣受杖呢?古人也犯糊涂,明清文人笔记中,记载了有关的讨论。
古代学者关于妇女受刑到底脱不脱裤子的讨论道光年进士、学者俞樾写的《右台仙馆笔记》,记叙了他同朋友的交谈。那时候他去某县衙,听见县衙后面找朋友玩,听见衙门里捶楚笞挞之声不绝于耳,才知道是个女人正在挨抽,行刑者拿着巴掌猛抽此女的脸,二百下(此女同一和尚通奸并毒杀亲夫,亲夫经抢救没死)。一位姓袁的朋友说:“国家定律,妇人犯奸罪,去衣受杖。”这证明在多数时候,即便是妇女犯罪,也是要脱光了屁股的。“这妇人如此恶毒,怎么不杖刑,却只抽嘴巴呢?”
俞樾说:“自古就没妇女脱衣服受刑的说法,历史记载中,北齐武成扒了文宣皇后的衣裳毒打,那是淫乱之主所为,不足法。妇女受刑杖的规矩,详细莫过于《元史》。和奸者杖打七十七,妇女去衣受刑。诸娼妓斗伤良人,单衣受刑。诸妻以残酷手段殴死妾者,杖一百七,去衣受刑。所以说,脱衣受刑,前代本来就有。但这里说的杖刑,不是说打屁股(杖臀),而是打脊(杖脊)。从明初开始,规定都是臀部受刑,所以妇女受刑也是打屁股,就不该去衣。而今(清代)又沿袭了以前的说法,律条上说要去掉衣服,就真去掉衣服打了,这是不对的。”
现实中,因为县官没文化,妇女依然去衣受刑,露出屁股俞樾是学者,当然知道法条缘由,认为妇女被打屁股不应该脱裤子,但不是每个人都像他那样博学。当时在座的有个姓吴的刑法家,叹了口气说:“你说得对啊!往年乾隆间,江西有个奸人,乔装打扮成女子,进入闺阁对人闺女进行奸淫。事发以后,竟均以‘和奸’论处杖刑。一时宣传出去,说诸女子要到外面去受刑,还要脱裤子。无赖子弟蜂拥而至,跑到衙门口去看屁股。诸妇女得知后,竟多半自杀而死,亦有被打完以后,不胜羞愧而死者。如果都和您似的明白事理,真是造福无量啊!”
可知,明清杖刑,对男子自然是脱掉裤子撩起衣服的,对女子理应单衣受刑。但事实上,无论男女,他们都喜欢给人脱了裤子打。
电视剧上为啥都是穿着衣服打?理论上是该拍脱裤子打的,但也许是编剧没听说过这回事,以为要隔着衣服。就算听说过,到拍摄时也要考虑过得了过不了审。在电视上放的,受众很广,有老人小孩。就算为了体现真相,也要做些处理。就跟小龙女被脱裤子那一集似的,就是真要脱裤子露屁股,能让你看见?
小花
1、什么叫杖刑?
杖刑,古代刑罚之一,指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北齐北周,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
2、古代五刑有哪些?
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音易)、刖(音月)、宫、大辟。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
3、杖刑多厉害?
杖,用粗荆条拧成,到隋朝时定为法定刑,也分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和一百。击打部位是背、臀和腿。宋、明、清和隋唐相同,到清朝末年法律改革时废除。杖刑分两种,一种是臀杖,打100下也不会有什么事,另一种是脊杖,打后背,基本二十下就会内出血,八十下基本等于是死刑。
4、杖刑脱不脱裤子?
其后相沿直至清末。杖刑是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王子的未央
单单来看明朝吧。明律集解附例中有罪名规定:“......其妇人犯罪应决杖者,奸罪去衣受刑,余罪单决罚,皆免刺字,若犯徒流者,决杖一百,余罪收赎”。
从明朝法律规定来看,如果妇人犯了通奸之罪,那么按照惯例是要执行仗刑的,在这种情况下,妇女要去衣受刑罚,当然,民律中规定这仅限于通奸,至于其他罪行,并没有提到说妇人要去衣受刑。除此之外,大明律中也没有提到男人犯罪要扒光了打屁股。
清朝法律大致沿袭了明朝,就从刚刚提到的同样一项罪名来说,《大清律例》中规定“其妇人犯罪应决杖者奸罪去衣[留裤]”,这里多了两个字“留裤”,由此可见,明朝打妇人板子是脱光的,而清朝给妇女留了点面子,准许穿一条裤子。
除此以外,翻遍了明朝和清朝的律例,再没见过说要脱光了打板子的描述,因此从法律条文来看,在特定的罪行惩罚上,是要脱光了打的,但仅限于女犯人在个别罪名上,其他大部分法律里面没有提到要光屁股打板子。
那为什么现在有光屁股被打板子的照片留出来呢?如果这些照片没有造假的话,那这样的脱裤子很可能还是一项人性化制度。
第一:古代下层人物生活水平不高,裤子衣服也不多,如果穿着打板子,很有可能会把衣裤弄破,在这种情况下,那可能受罚者会要求脱了再打,起码还能保存一条裤子。
第二:古代医疗水平不高,如果打板子,到时候裤子等布条黏在在破损的皮肤上,对伤口处理等都是麻烦的事情,因此脱了再打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第三:可能有些执法者故意要受罚者难堪,或者当时形成了不成文的规定,这也是有可能的。
仗刑最早始于隋代,被定为五刑之一,五刑分别为笞、仗、徙、流、死。这些重要是针对男性的,对于女犯人,是指刑舂、拶刑、仗刑,赐死和宫刑。仗刑是用大木板或棍子打臀,腿或背的刑罚。封建五刑比起奴隶社会的肉刑要文明一些,不再割鼻子,砍脚,毁坏生殖器,剁成门肉酱等,也就是不以故意损害受刑人的肌体为目的。但依然是野蛮和血腥的!大家看到影视剧里被狂虐的犯人时,如果联想换位一下,是不是也有不寒而栗的感觉?
那么仗刑时到底穿不穿衣服呢?可以肯定说大部分受刑者是不准穿衣服的,当然有一些权贵犯了做奸犯科或触怒龙颜的事,皇帝给点面子可以穿衣裤以遮羞。也有一些官匪一家假打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有的人认为不穿衣裤是为给穷人节省怕打烂衣裤,或者怕伤后难治,我个人认为这个有点可笑。因为旧时的官府动用刑罚的本义就是让犯人生畏,不仅让你肉体上痛苦,更要让你精神上受折磨,屁股都露出来了,还不够斯文扫底,尊严全无的吗?
至于影视剧当中挨打的人都穿衣裤这个好理解,演戏嘛,要是露屁股,谁还愿意演啊?让你去你也不敢。况且银屏上也有碍视听,不够文雅,你说呢?
1、什么叫杖刑?
杖刑,古代刑罚之一,指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北齐北周,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
2、古代五刑有哪些?
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音易)、刖(音月)、宫、大辟。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
3、杖刑多厉害?
杖,用粗荆条拧成,到隋朝时定为法定刑,也分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和一百。击打部位是背、臀和腿。宋、明、清和隋唐相同,到清朝末年法律改革时废除。杖刑分两种,一种是臀杖,打100下也不会有什么事,另一种是脊杖,打后背,基本二十下就会内出血,八十下基本等于是死刑。
4、杖刑脱不脱裤子?
其后相沿直至清末。杖刑是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谢邀,中国古代的杖刑可是历史悠久了,据说在“三皇五帝”时期就有,但多用于家法,并未被普及。到了东汉时期,才被使用于刑法,隋唐发展,在宋代时就广为流传了,宋代杖刑主要为两种一种为“臀杖”一种为“背杖”两种,当然“背杖”是更严重的了,到了元明清时期,可能也只知道背杖有点不人道,就改为臀杖为主了,那么到底脱不脱裤子呢,据史料记载啊,在清朝才有的脱裤子答,不是为了打,更是为了羞辱,当然这种脱裤子多为宫中的,平民百姓,都穷的吃不上了还在乎这个,呵呵,还有一种据说要是妻子不贞也要脱了打,宋朝的法度,有点吓人啊
Angela乖
很有意思的问题。
历史上作为“五刑”之一的仗刑,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打板子”,也是最普遍的一种对于轻犯的处罚方式。仗刑实际上包括打背部和打腿部、打屁股三种。
影视剧中我们常常看到的穿着衣服打屁股,比如甄嬛传中的一丈红,其实都是编的。事实上在古代仗刑是要“去衣受仗”的,即脱了裤子半裸受刑。
对于女子的打屁股之刑还是别有用意的。特别是宋明清三代还规定妇人如果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中国古代重视宗族关系,有时候族人会用扒掉裤子行刑来处理家族内部的男女之情,因为女人对名节看得特别重,这种刑法所带来的效果绝对比身体收到的疼痛还要更难以忍受,毕竟古代观刑的人比较多。
因为明代酷刑很多,比如剥皮食草、刷洗、秤竿、抽肠,还有黥刺、判、劓、割、挑膝盖、锡蛇游种种名目的刑罚。杖刑在明代根本是家常便饭。
根据史料记载,在明朝时期的廷仗是不需要脱衣服,而且还可以垫上棉布再受刑的,因为这些遭受廷仗的人都是当朝身居高位要职的官员,所谓:“刑不上大夫”,脱掉裤子也实在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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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露
古代“杖刑”历朝历代都各有微妙的变化,最初记载使用“棍子”对人实施杖刑的记载源自尚书·舜典,证明了杖刑可以称之为中国古老的刑罚之一。
杖刑的历史变迁:1、最初就是乱打一气,以惩罚罪人;
2、南北朝时期杖刑分为“大杖、法杖、小杖”,正式被列入“刑书”中,为五大刑罚之一;
3、唐朝时期,杖刑部位固定在“背、腿、臀”三个固定部位,像今天古装剧中凡是杖责就是打屁股是不准确的。
4、宋明清时期,杖刑变得更加广泛,且一般随其他罪施行,身犯重罪的首先要挨板子的。宋史·刑法志规定,被流放的犯人还会受到附加杖杖的惩罚。
杖刑男子要脱裤子,女子若非身犯“淫”罪可以单衣受罚男子被杖刑是要脱裤子的,没什么好讲的,否则谁知道裤子里有没有赛垫子。
在宋明之后,妇女的贞洁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如身受杖责需脱裤子,无异于逼人求死,所以除了犯“通奸”罪的妇女,才会脱了裤子打,身体受罚之外,心理上更是遭受众人围观“裸体”的羞辱。
所以很多犯了“奸”罪的妇女得知要杖刑,基本上就自尽了;即使不自尽,杖责后也无颜苟活于世了。
《右台仙馆笔记》对妇女杖刑的记载较为详尽在成书于清朝道光年间的《右台仙馆笔记》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
官呼女至前,戟手厉声大骂之曰:“吾见人多矣,从未见无耻如尔,不孝如尔者!犬彘之不若,非人类也。律载妇女犯奸,去衣受杖,况尔岂可以人理论乎!”命左右尽去其上下衣,不留寸缕。先批颊如其母数,再笞臀如其父数,然后科以奸罪,决大杖四十,命其父母领去,而归聘礼于夫家。父母扶裸女出县门,各脱衣衣其女,而观者无虑数千人,争前褫夺,竟不得衣而归。屠者笞二千,不死,次日又笞二千,未毕,死。女父母羞且愤,相继死。女杖创寻愈,无恙。明确说道“法律上记载妇女犯‘奸’罪,脱掉衣服受杖责”。故事中的女子不仅是被扒下裤子杖责,而是全身衣服脱光,裸体受罚,观者数千人,抢夺被扔出来的衣服,父母携着被杖刑的女子竟然裸奔回家,父母羞愤很快就死了。
《右台仙馆笔记》中讲到另外一个犯妇的时候,将“自古无妇女去衣受杖”的话直接讲了出来,并且考证了古书中对于妇女杖刑的记录:
一友袁姓者曰:“国家定律,妇人犯奸罪,去衣受杖。此妇淫毒如此,不依律决杖,乃仅批其颊,得无失之宽纵欤?”余曰:“不然,自古无妇人去衣而杖臀者。若史策所载,北齐武成裸文宣后李氏挝挞之,此淫乱之主所为,岂可为法欤?妇女受杖之律,莫详于元史·刑法志。其文云:诸和奸者,杖七十七,妇女去衣受刑。又云:诸倡女斗伤良人,辜限之外死者,杖七十七,单衣受刑。又云:诸妻以残酷殴死其妾者,杖一百七,去衣受刑。是去衣受刑,固前代所有。然所谓杖者,杖脊也,非杖臀也。大概有以下几点意思:
自古就没有妇人脱衣服“打屁股”的先例,元朝虽然有“妇女通奸、脱掉衣服受罚;妓女伤了良人,着单衣受刑;妻子打死小妾,脱衣服受罚”,但是这里的杖责是打“脊背”,而不是“屁股”。
又写道:
金史·海陵本纪,以左丞相昂去衣杖其弟妇,而杖之。考昂传云:昂怒族弟妻,去衣杖其脊。是可知去衣而杖,非杖臀矣。及明初定制,笞杖皆臀受讯,杖臀腿受,无杖脊之条,于是妇人受杖者,亦以臀腿受。而又沿袭前代去衣单衣之例,遂有去妇女之衣而挞其臀者。此有明一代之弊政,实与妇女发教坊同一酷法也。本朝律例虽沿前明之旧,犯奸妇女去衣受杖……乾隆间,江西有奸人伪为女子,汇缘入人闺闼,恣行奸秽。后事发,台司籍其所与乱之妇女,均科以和奸之罪,命所在地方官名捕之,依律决杖。一时宣传,云诸妇女到官,皆将去衣决杖。无赖子弟日集县门伺之。诸妇女闻之,知逮者将至,往往自经死,亦有杖毕不胜羞愧而死者。本朝(清朝)律例传承的是大明律,犯奸的妇人要去衣杖责,且以“臀腿”受杖责。
当年乾隆年间,一群妇人受“和奸”罪牵连,当时知道要被脱了衣服打屁股,很多人在衙役还没来得时候,就自尽了,也有杖责完不胜羞愧而死。足见当时妇女对“名节”的重视程度,脸皮薄的直接自尽以免被“去衣杖责”,脸皮厚的也最终不堪羞辱自尽了。
男的需去衣受罚男的就没有那么好运了,律法明确记载“妇女犯了奸罪,才脱衣服挨板子”,刻意强调了“去衣受罚”,足见“去衣”是非常普遍的,所以说古代男子挨板子,是要脱了衣服打屁股的,但不是全脱,而是打哪里露哪里。只不过如果你有钱可以贿赂施刑者,受过专业训练的衙役会适当留情,不至于皮开肉绽乃至直接当庭被打死。
如上图就是清朝末年男子身受杖责的记录,不仅脱了衣服,而且头脚都有专人按住,以免影响受刑。
清朝5大刑罚中“杖”刑位列第四,仅比“笞刑”更重一点罢了,只不过上面的三刑“徒、流、死”通常上来就是一顿板子,基本上“杖刑”变成附加刑罚的存在了。
有人就问了:那为什么电视剧中宫女妃子身受杖责的时候,即使是犯了“奸”罪,都是穿着衣服挨板子呢?对此我只能说三个字:你……你……你放肆。yummi
中国古代“仗刑”的时候,打屁股可是一个真正的技术活。
你不要小看打屁股这件事,在刽子手行刑的时候,那可是大有学问的。
当然了一般打屁股的时候,刽子手是不会让你全部脱光的,至少是要让被行刑的人,穿着一层薄薄的衣服的。
当然,到了冬天的时候,厚衣服是要脱下来的。只剩下薄薄的一层,这一层薄衣服尽管是穿在身上的,但是,打屁股的时候,是毫无意义的。
说白了之所以选择让犯人穿着衣服执行“仗刑”,就是为了考虑被行刑人的尊严。
毕竟人还是要点脸面的,尤其是在古代封建社会的时候,脱光了衣服,你说是不是太不像话了。
刽子手在执行“仗刑”的时候,对于被施行的人,他们也是有分辨的。
比如皇帝想要重惩的人,他们就会把你打的皮开肉绽,若是皇帝的意思是简单的教训一下,他们就会意思一下,轻轻地打上几棍子,完了了事,保准你是毫发无伤的,
我们不是说,仗刑的时候,是允许犯人穿衣服的吗?
其实很多时候,这个蹊跷就在这一层薄薄的衣服上。
若是犯人贿赂了刽子手,又或者是刽子手,有意的想保护犯人。那么他们就会提前告知犯人,允许犯人在衣服的里面,垫上一层厚布。
这个厚布是紧紧的缠在犯人的屁股和大腿上的。
刽子手在行刑的时候,他们能够做到,打到犯人身上的棍子如雷响,但是,犯人肯定是不会被伤到的,或者即使是被伤,也是无关紧要的。
若是犯了重罪的犯人,又没有给刽子手贿赂的,那就有你好受的了。
虽然刽子手在行刑的时候,打的是一点都不声不响,但是,打在身上绝对是伤筋动骨的,绝对是能要你一条小命的。
当然了,也有一些官员犯了法,他们会私自在衣服里面绑上一层布。
若是刽子手想查你,他就会让你把衣服里面绑的布给脱下来。若是想放你一马,他们就假装没有看到,反正,只要你落到他们手里,就听他们摆布吧。
总之,这个打屁股的技术活,都是刽子手长时间的练习实践与总结的结果。
他们能轻能重,收发自如。
可以说只要犯了法要施行仗刑的话,那么你的命,就掌握在了刽子手的手里了。
当然了,仗刑的时候,也有一种让犯人脱光了,在执行的。
这种脱光了的打法,是很少使用的。
但是,凡事都有例外,据说清朝的时候,慈禧为了惩罚光绪皇帝最喜欢的珍妃的时候,就是让她脱光了屁股,然后执行仗刑的。
慈禧之所以选择这种方式来对待珍妃,主要就是想在精神上折磨她,让她丢人丢到家,让她掩面扫尽。
总之,你知道打屁股是个技术活就行了,严重的时候可以打死人,轻的时候如蜻蜓点水毫发无伤。
夏天_tian
脱裤子打屁股才有氛围嘛!“仗刑”俗称打屁股,古代大多数“仗刑”是要脱裤子的,不然挨板子的人不会疼,就没有效果了。
“仗刑”是我国古代五刑之一,是很常见的刑罚,大家应该经常在电视剧里看到县太爷在大堂上,命令衙役打犯人板子的场景,这种刑罚在民间很是常见,简单粗暴,见效快,谁小时候没挨过老爸的板子!
杖刑在明朝时叫做廷杖,是明太祖朱元璋发明的,对于意见固执的大臣,在朝堂之上直接打屁股,不过,明朝廷杖基本上不用脱裤子,毕竟能上金銮殿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甚至有时候,身居要职的官员廷杖时,屁股上会偷偷垫有棉花垫,不知道皇帝授意还是官员买通了侍卫,当然了,这种廷杖更大的是它的象征意义,意在羞辱,毕竟是文人。
在大多数朝代,尤其是清朝,地方官断案时,杖刑起来,那可是真打,无论男女,脱裤子就上板子,轻的回去趴几天,严重的甚至是皮开肉绽!
电视剧中当然很少脱裤子了,毕竟是公共放映,甚是不雅,而且,你让那些小鲜肉脱裤子在荧幕上挨板子?想想就不可思议也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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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毋庸置疑的,只要是杖刑就肯定是要脱了裤子的,有人说影视剧中的犯人,裤子都是没脱的,那是当然的,影视剧中总不能真的脱光吧,在真正的历史上,杖刑是非常残酷的,别看就是打屁股而已,杖作为刑罚之物源自于东汉,在此之前也有类似的刑罚,只不过工具不同罢了,这样的刑罚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要脱了衣服。
杖还分为大杖,小杖,法杖,根据犯罪程度不同采用的仗也是不同的,自从宋朝开始,女子只要受杖刑,便有这样一个规定,去衣受杖,顾名思义就是脱了衣服受刑,一般来说,古时候女人受杖刑的话,都会提前通知,无数人会前来观看,男子们都会争相前来,让女子在受杖刑的时候同时达到凌辱的效果。
杖刑打屁股可不简单,那也是有技术的,有经验的施刑者,看起来非常的用力,实际上对犯人是构不成任何伤害的,有些方法看起来打的很轻,实际上对犯人伤害非常大,甚至有可能几板子下去之后,犯人会当场毙命。
虽说每个朝代都要去衣受刑,但是规定也是不同的,比如有些朝代是这样规定的,妇女需要杖刑的时候要脱了裤子,可是并不需要脱去内裤,只有说是犯了通奸之罪的女人,才需要脱去内裤来受刑。
杖刑应该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常见的一种刑罚,不仅是官府喜欢用,一般人的家里也有可能用,如果下人犯错了,也可以用杖刑,这是最简单的一种刑罚。皇宫中也喜欢用杖刑来惩罚犯了错误的太监和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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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ypabbit
仗刑
脱不脱裤子,单丛效果上来看,并没有分别。
因为裤子的厚度并不能够减缓板子或木棒对屁股的力度。
打板子也是一门技术活,可以看起来非常用力,但是被打着却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也就是皮外伤而已。而有的就是真打了,打得皮开肉裂,伤筋动骨。
我们从行刑所能够达到的效果来看,脱不脱裤子其实并没有分别,而且杖刑相对于其它刑法来说,也算是相对比较轻的了,尤其一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杖刑更不可能去脱裤子了。
最开始的时候也是没有脱裤子这一说法的,这事还是源于女人所引起的,古代对于女人三从四德要求是比较严的。
对于婚外情或者偷情什么的事情,是绝对不允许的,从道德角度也是绝对不可以的。所以像我们最熟悉的浸猪笼就是针对这样的人。
古代家族也是有族规的,而且相对也比较严厉。很多事情都是家族内部处置,并不送与官府。
有一个家族里面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族长见其不知悔改,面对杖刑不为所动,所以便令族人扒掉裤子行刑,因为女人对名节看得特别重,这种刑法所带来的效果绝对比身体收到的疼痛还要更难以忍受,毕竟古代观刑的人比较多。
后来这种行刑方法,逐渐传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这种脱裤子行刑的方法。
后来在官府里面也有了这样的刑法,主要是针对犯偷情的男女行刑。
再到后来也就没有特定的要求,主要就是因人而异,因事而论。
宝宝两岁半
必须脱裤子有图有真相,看清朝电视剧时仗刑时都是光屁股的。
当然仗刑也分打背部和打腿部、打屁股三种,那么有人会问了,古代的仗刑打屁股有的电视剧里的那样隔着裤子打的吗?我想其实大家都被电视剧所误导了,事实上在古代仗刑是要“去衣受仗”的,被打的那个人是要脱掉中衣(内衣)然后被行刑的人用毛竹或者木板打屁股的!
下面这张图就是光屁股的,有图有真相啊。
Bulubulumu
“杖刑”俗称打板子,是中国古代五刑之一,入律始于汉代,至清代废止,在历史上存在了两千多年。严格来说,“杖刑”包括三种:打背、打臀和打腿。行刑工具可以是细竹板或者荆条。我们看电视剧,经常看到老百姓、宫女、太监或者某个达官贵人犯了罪,被杖刑的场景。现实中需不需要脱裤子受刑,和电视上面还是有差别的。
除了明代,其它朝代,接受杖刑的人基本都是些犯了情罪的普通老百姓,是要去“中衣”而受刑的。也就是咱们说的脱掉裤子再打板子。目的有二。一是,让犯人受皮肉之苦;二是,让他其蒙凌辱之羞,以免再次作奸犯科。而到了明代,杖刑又成了宫廷的一项家法,主要是对犯了错的大臣施行。这个时候的杖刑是不需要脱裤子的,并且可以垫上一层毛巾受刑。毕竟这类人是当时的贵族,还是要保留他们的脸面的。
所以,有时候影视剧为了取得好的视觉效果,可能会和事实有出入,望大家在娱乐的同时不要被带跑吧。
一羿孤行
单单来看明朝吧。明律集解附例中有罪名规定:“......其妇人犯罪应决杖者,奸罪去衣受刑,余罪单决罚,皆免刺字,若犯徒流者,决杖一百,余罪收赎”。
从明朝法律规定来看,如果妇人犯了通奸之罪,那么按照惯例是要执行仗刑的,在这种情况下,妇女要去衣受刑罚,当然,民律中规定这仅限于通奸,至于其他罪行,并没有提到说妇人要去衣受刑。除此之外,大明律中也没有提到男人犯罪要扒光了打屁股。
清朝法律大致沿袭了明朝,就从刚刚提到的同样一项罪名来说,《大清律例》中规定“其妇人犯罪应决杖者奸罪去衣[留裤]”,这里多了两个字“留裤”,由此可见,明朝打妇人板子是脱光的,而清朝给妇女留了点面子,准许穿一条裤子。
除此以外,翻遍了明朝和清朝的律例,再没见过说要脱光了打板子的描述,因此从法律条文来看,在特定的罪行惩罚上,是要脱光了打的,但仅限于女犯人在个别罪名上,其他大部分法律里面没有提到要光屁股打板子。
那为什么现在有光屁股被打板子的照片留出来呢?如果这些照片没有造假的话,那这样的脱裤子很可能还是一项人性化制度。
第一:古代下层人物生活水平不高,裤子衣服也不多,如果穿着打板子,很有可能会把衣裤弄破,在这种情况下,那可能受罚者会要求脱了再打,起码还能保存一条裤子。
第二:古代医疗水平不高,如果打板子,到时候裤子等布条黏在在破损的皮肤上,对伤口处理等都是麻烦的事情,因此脱了再打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第三:可能有些执法者故意要受罚者难堪,或者当时形成了不成文的规定,这也是有可能的。
笨笨
杖刑始于东汉,罪犯一律“去衣受杖”。但自宋代开始,只有犯了通奸罪的女人,杖刑时才需要脱裤子。
古代女人只要跟奸情沾上边,那就是重罪。重则丢命,轻则打屁股。《水浒传》中王婆只是充当了西门庆和潘金莲“掮客”,结果最后被判了骑木驴和凌迟的罪罚。可以古代对奸情方面的刑罚有多重。
明清时期犯了通奸罪的女人,可不仅仅只是脱裤子打屁股那么简单。一旦女人被判了通奸罪行杖刑,官府是要邀请人观看的,一是为了羞辱罪犯,二是为了警示其他女人。
首先官老爷会派衙役,到城内四处贴告示,然后再去通知罪犯的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到行刑之日要前去衙门观看。
《右台仙馆笔记》中就记载了一例杖刑故事:清朝时期,河南有一县城女子犯了通奸罪,行刑当日在大堂上,衙役先将女子去裤绑在凳子上,然后等候观众前来。
到了行刑时间,县衙门口竟然聚集上千人,其中不乏众多流氓无赖。行刑后,女子父亲将其领回,路上跟从者上百人。女子不堪其辱,后来跳水自尽。
古代并非所有受了杖刑的女人都犯了通奸罪,由于缺乏对官员的监督机制,所以有不少是人为制造的冤案。
清朝文人俞樾就曾记载过这样的案子:山西有一县令方大壮,是个酒囊饭袋兼好色之徒,他审理的案件中有女人涉案,他必定制造冤屈判女子通奸罪,然后将妇女去衣行杖。
综上所述,其实女子受杖刑皮肉之苦倒是小事,其精神上的凌辱才是跟随她一辈子。不仅如此,家人也得跟着一辈子抬不起头。所以不少女人受了杖刑,会选择自杀。
古代的刑罚真是太可怕,对于女人更是惨无人道,要是再摊上方大壮之流,那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现代女子该庆幸生在当代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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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隅
脱是都要脱的,但是明朝以前还是要遮挡一下的,尤其是打秀才士大夫时,要用块布遮挡或者垫子一下,不然露着屁股打有辱斯文。
在宋朝,基本上文人士大夫挨打的很少,得益于宋太祖订的要优待文人士大夫的国策,据说宋朝每个皇帝初登大宝,都会有一个太监领着,去举行一个神秘的仪式,来到一个宫殿参拜,这个宫殿只有皇帝有资格进去。
宫殿的打理一般要选择不识字的小太监负责,其他人严禁靠近,违者立斩不赦。
新上任的皇帝独自进殿,揭开盖在石碑上的黄布,发现这块碑高八尺宽四尺,上面只有三行字:
1、‘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内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
2、‘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
3,‘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第二条就言明要善待文人士大夫,而且赵匡胤发的誓言也很重,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古人崇敬老天,对老天爷崇拜的简直无以复加,宋太祖发这种毒誓历代皇帝都很以为然。
后来北宋灭亡,宋徽宗被囚禁在五国城,有一次宋国使臣来金朝谈判,宋徽宗还特意把这使臣叫到一边,把太祖皇帝的祖训告诉他,要他务必把这三条祖训转达给高宗赵构。
有宋一朝对文人很是被善待,宋朝几乎没有杀过文人,不过对于这些喜欢写文章骂人的人,有时候皇帝也烦,但是有祖训不能杀,咋办?那就把他们远远的流放出去,虽然官职还在,但是大多都只是象征性的官职,被贬的官员不能参加当地官员的日常活动,还要被当地官员监视居住。
这些官员们犯事也是会被审问,当然有时候会被打屁股,但是都是用块布,或者垫子垫上,这表现了对文人甚至整个文人集团的尊重。
元朝时虽然把读书人归到了下九流,不过打屁股垫垫子这事儿还是因循了宋例,流传下来。
真正让屁股和竹板或者木板亲密接触是明朝。
洪武末年,朱元璋大杀功臣,对这些不听话的读书人当然不能一上来就杀头,还要走个过场问一下,有个杀头的由头,有一次朱元璋发现审问读书人,褪下裤子打屁股时还要垫个垫子。
朱元璋不解,问手下为啥要垫垫子,手下人说是为了顾及读书人的脸面,不至于斯文扫地。
老朱一听就怒了,说,这些读书的都要被杀头了,有啥尊严脸面的。
于是命令撤去了垫子,露出屁股来打,一板子下去必须有一条血印,第二板必须把这血印打破,有皮开肉绽的效果,据说一般人挺刑不过十板就能被打的晕过去。
既然撕破脸了,明朝的读书人走到了另一个极端,那就是以被打屁股为荣。大臣对皇帝建言,皇帝没听,死谏,还不听还谏,直到皇帝烦了,对这大臣施以庭仗之刑,也就是打屁股。如果大臣被打的趴在床上两月没下来床,这样的人被称为忠贞之臣。
不过也有大臣会被活活打死的。
比方说大礼仪之争,嘉靖皇帝就打了很多大臣的屁股。
上层尚且如此,到了底层,县太爷打平民百姓更是扒下裤子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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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薛白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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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芷妤_Mandy
这个问题我可以肯定的回答是,肯定是脱裤子的。我们通常看的影视剧是有很多穿着裤子受型的。但那是电视,有一定不真实性。
为什么这么说,原因有三。
一:因古代是封建社会,没有人人平等这个说法,那时犯罪的大部分贫苦大众,为了生存不得已才为之。所以他们没有身份背景很容易被惩罚。
二,因为古代刑法很严厉,只要犯了法就会打了屁股开花,绝不是我们电视看了那样。
三,因为统治者为了防止犯人在次犯罪,所以就会脱裤杖法,以此来打击他们的自尊心,羞辱他们,让他们身心都受罚,这样他们就不敢在犯了。
这只是古代统治者发明一种惩罚犯人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行为是不人道的,也是不文明的,现在都是人道主义社会,我国早就取消这种这种刑法。
珍惜所有
杖刑属于上古五刑其中一种。上古五刑又分为奴隶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奴隶制五刑有墨,劓,刖,宫,大辟。封建制五刑有笞,杖,徒,流,死。杖刑属于封建制五刑。杖刑的要求比较严格:执行杖刑的衙役平时经常练习,高手能达到用杖击打用纸包着的豆腐,外面的纸碎裂而里面的豆腐完好无损的境界。所以很多受刑的犯人纷纷想方设法贿赂执行的衙役,以求减轻痛苦。否则非死即重伤。执行杖刑时必须要脱掉裤子的,要不然犯人多穿几件衣服就可以了嘛!就达不到惩罚的目的了!因此有很多封建社会的女子如果被判杖刑,宁愿选择自杀也不愿受此刑罚,毕竟在封建社会,女人的贞操和名誉比生命都重要。
莜莜99
杖刑,是古代的刑罚之一,也是流传最久刑罚的一种。始于东汉时期,经梁武帝萧衍改为大杖、法杖和小杖三等,根据罪行轻重施以惩罚,后被北齐北周列为五刑之一,一直沿用至清末废除。
杖刑一般都是“去衣受杖”,“去衣”指的是内衣,古人叫“中衣”。尤其在宋明清三个朝代对妇人惩罚,必须“去衣”,意外在造成皮肉之苦的同时达到凌辱的效果,使妇人望而生畏不敢触犯律法。也有书记载“去衣受杖”的目的在于律法的情理,防止皮开肉绽之后碎步浸进肉里难以清理,造成额外伤害。
古人有非常强烈的羞耻心,多数人不堪受杖刑之辱,行刑前自杀身亡的不在少数,也有很大一部分人都会死于杖刑,有幸生还的都会留下遗症(瘸、残等)。
lzseabird
1、应该不脱裤子。古人这么保守,按照封建传统,应该不会随随便便漏皮皮给众人看的吧。
2、穿着裤子打和脱光打区别不大。但力度的大小的话还是可以靠行刑的人掌握的。脱裤子比较明显,更加公平。
3、如果我是统治者,是不会让脱裤子打的,太不雅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