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文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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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主角写鹅鹅鹅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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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eling

找鹅考啊。

被爱包围

大明星爱上我

我的大小魔女

诱惑

其他有

我的美女大小姐

我的美女老总

完美情人

躲艳记

花开堪折

飘缈仙云

情不自禁

都是经典啊!!!

原贴:有没有情节像鹅考《暧昧》的都市小说介绍一下!!

潇湘夜雨

《骑鹅旅行记》文中讲

尼尔斯不爱学习,一看到书本就会犯困;不爱牧鹅放鸭,会经常捉弄家里饲养的小动物,以至于家禽看到他就会咬他。可是同住一个小村庄里的还有一群小精灵,尼尔斯有一天戏弄了一只小精灵,受到惩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还没等他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他已经骑在家鹅马丁的脖子上,和一群野鹅飞上了天空。马丁决定和野鹅飞往北方,那是他向往已久的拉普兰。途中尼尔斯发挥人的聪明机智和狡猾的狐狸做斗争,不畏艰险和困难智取乌鸦山的盗贼。尼尔斯和野鹅群一起主持正义,扶危济困,在去往拉普兰的路上,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正是这些经历使尼尔斯从一个顽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名具有正义感、真诚、智慧、勇敢、善良的小英雄。尼尔斯最终变成善良懂事的小男孩,他变回原形,回到家生活在父母身边,从此也变成一名热爱学习的好学生。

原贴:《骑鹅旅行记》梗概500字?

闲云野鹤的狗

最强弃少,没有之一,现在都不看小说了,因为没有那一部能有如此好看

原贴:鹅是老五哪部小说最好看

兔恩恩

《星舞九神》《纨绔疯子》《最强弃少》

《纨绔疯子》

作品类别:异术超能

作品标签:重生、纨绔、林云

写作进程:已经完本

创作时间:2011年3月1日-2011年10月19日

完成字数:1589675

首发网站:起点中文网

地球穿越到异界的多了,可是林云却从异界重生到地球了!这还不是最让林云郁闷的,最让林云抓狂的是他发现自己正躺在精神病院......

《星舞九神》

作品类别:东方玄幻

作品标签: 升级练功、重生、生存

写作进程:已经完本

创作时间:2011年10月19日-2012年06月05日

完成字数:765627

首发网站:起点中文网

死在自己多年朝思暮想的女人怀里,这就也算了吧,可醒来时他却发现自己居然穿越了?

穿就穿了吧,但随后他又发现自己已经倒在了战场中?好吧,爬起来!可好不容易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却又发现自己所在的军队正面临全军覆没的下场?

于是他长叹道:“这叫我情何以堪啊……”

《最强弃少》

作品类别:都市作品标签:重生 修真 叶默

写作进程:连载中

创作时间:2011年10月19日-今

首发网站:起点中文网

叶默蓦然清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变了,美女师父也不见了。

他也发现了自己成了被世家抛弃的弃子,被别人退婚的苦逼,还是被女人站在讲台上拿着他情书羞辱的对象......

但是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他还记忆起了另外一件原本不属于他的可怕的事情。

原贴:鹅是老五写的小说有哪些

橙睡粉粉潴

企鹅旅行记梗概

《骑鹅旅行记》是瑞典一个著名女就加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一篇长篇小说。

这本书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尼尔斯出生在一个村庄里,她性格顽劣,讨厌读书,喜欢欺负小动物,比如纠毛的猫的尾巴。用各种方法欺负牛。

有一天,无意间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当他惊异于自身变化的时候,家里的雄鹅莫顿感受到大雁的呼唤,想与大雁一齐飞行。为了挽留莫顿,尼尔斯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顿将他带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尼尔斯和雄鹅、大雁阿卡和它的大雁们参加了鹤之舞表演大会,偶遇小灰雁邓芬,帮助鹅姑娘和小马茨在湖面脱险,把乌普萨拉的大学生的手稿找回来;把渡鸦巴塔基从一个屋子里救出来,挫开钢丝救老鹰高尔果,从强盗手里救下了松鼠西尔莱的妻子;杀死了残暴的乌鸦首领黑旋风;从狐狸斯密尔的嘴里救下了一只大雁。最后,他们飞往了威曼豪格——尼尔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妈妈要杀掉雄鹅莫顿和灰雁邓芬的时候不顾一切跑向屋子,捶着大门,解救了邓芬和莫顿,而且自己也变回了原样,而且长得更高了。

读完这本书,我想:如果我也是一个小人,我也会跟着大雁一起到全国各地旅行,学习更多知识,知道古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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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骑鹅旅行记》的梗概,字数500字左右?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梗概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一个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得一本长篇小说,是世界上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出生于瑞典南部的一个小农庄,他生性顽皮,不爱读书,喜欢各种恶作剧。有一天,他无意间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当他惊异于自身变化的时候,家里的雄鹅莫顿感受到大雁的呼唤,想与大雁一齐飞行。为了挽留莫顿,尼尔斯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顿将他带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 尼尔斯和雄鹅、大雁阿卡和它的大雁们参加了鹤之舞表演大会,偶遇小灰雁邓芬,帮助鹅姑娘和小马茨在湖面脱险,把乌普萨拉的大学生的手稿找回来;把渡鸦巴塔基从一个屋子里救出来,挫开钢丝救老鹰高尔果,从强盗手里救下了松鼠西尔莱的妻子;杀死了残暴的乌鸦首领黑旋风;从狐狸斯密尔的嘴里救下了一只大雁。 最后,他们飞往了威曼豪格——尼尔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妈妈要杀掉雄鹅莫顿和灰雁邓芬的时候不顾一切跑向屋子,捶着大门,解救了邓芬和莫顿,而且自己也变回了原样,而且长得更高了。 读完这本书,我想:如果我也是一个小人,我也会跟着大雁一起到全国各地旅行,学习更多知识,知道古代文化!

6616 浏览402802020-03-03

骑鹅旅行记梗概600字。帮帮忙?

书上有两个可爱的主人公,一个是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不点的尼尔斯,一个是莫顿,是一只会飞的鹅,莫顿带着尼尔斯跟着大雁飞。 没想到家鹅竟神奇地飞上天和大雁们一起旅行。 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而又危险的骑鹅旅行。 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逃出来,尼尔斯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助了他,还有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他们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了拉普兰。 后来,尼尔斯知道了变回人的方法,那就是只要能把雄鹅莫顿照顾好就可以了,过了夏季,他们往回飞,飞到家里的时候,尼尔斯变大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 尼尔斯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帮助别人是最快乐的,要做这样的孩子。 在这次长途旅行中,尼尔斯看到了祖国的美丽风光。 他增长了许多新知识,结识了许多好朋友,听了许多传奇故事,同时也经历了许多许多的困难与危险,并从各种动物那得到了不少的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以前的缺点,还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 由于尼尔斯变善良了,当他重返家园时,不仅变回了人,而且成了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助人、富有责任感而又勤劳的男孩。 尼尔斯虽然身处逆境,但最终能克服恐惧的心理,并在一次次的磨练中变得勇敢起来。 最终,尼尔斯从一个淘气,贪玩,喜欢恶作剧的小男孩变成一个懂事,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因为他懂得了给予别人帮助是快乐的!

427 浏览27142020-03-23

骑鹅旅行记梗概作文?

讲的是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大白鹅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94 浏览11132020-03-09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梗概?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文中描写了尼尔斯不爱学习,一看到书本就会犯困;不爱牧鹅放鸭,会经常捉弄家里饲养的小动物,以至于家禽看到他就会咬他。可是同住一个小村庄里的还有一群小精灵,尼尔斯有一天戏弄了一只小精灵,受到惩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还没等他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他已经骑在家鹅马丁的脖子上,和一群野鹅飞上了天空。马丁决定和野鹅飞往北方,那是他向往已久的拉普兰。途中尼尔斯发挥人的聪明机智和狡猾的狐狸做斗争,不畏艰险和困难智取乌鸦山的盗贼。尼尔斯和野鹅群一起主持正义,扶危济困,在去往拉普兰的路上,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正是这些经历使尼尔斯从一个顽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名具有正义感、真诚、智慧、勇敢、善良的小英雄。尼尔斯最终变成善良懂事的小男孩,他变回原形,回到家生活在父母身边,从此也变成一名热爱学习的好学生。

76 浏览3032020-04-11

骑鹅旅行记节选的梗概400?

《骑鹅旅行记》讲了淘气包尼尔斯经常欺负鸡鸭猫牛等动物,被小狐仙变成了小人儿,他很后悔,想找小狐仙把自己变回来,请动物们帮忙,却遭到了大家的嘲讽讥笑,甚至有的动物想要报仇。一次偶然,他发现他家的一只公鹅想要飞走,他为了阻止它,爬到了鹅背上,却被鹅带上了天空,开始了他的有趣的旅行。

143 浏览15092020-03-16

40评论

热心网友17

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

菲妞妞882913

这有500字吗?

啥也不是08028

最后一段我觉得改下比较好

查看全部40条评论

评论两句40244

原贴:《骑鹅旅行记》梗概500字?

有阳光的地方

童话《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

塞尔玛·拉格洛夫,又译名塞尔玛·拉格洛芙。女作家,瑞典人。1909年因为“由于她作品中特有的高贵的理想主义。丰饶的想象力、平易而优美的风格”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这一文学奖的女性。

拉格洛夫终身未婚,但全世界有无数热爱她《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孩子。八十二岁高龄时,由于脑溢血在她热爱的马巴卡庄园逝世。

扩展资料:

1906年应瑞典一位小学校长的请求,年近50岁的拉格洛夫答应写一本适合儿童读的书。她忍受着腿疾带来的巨大痛苦,跋山涉水,在全国进行实地考查。

在认真研究飞禽走兽的生活习性、各地的风俗习惯和民间传说的基础上,终于完成了举世闻名的童话小说《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拉格洛夫也由此获得了与安徒生齐名的荣誉。

这部童话出版以后,被指定为全瑞典学童的必读课外读物,并译成50多种文字流传世界。由于这部作品的成功和广泛流传,许多喜爱这部作品的读者甚至从丹麦、挪威和德国来看望作者拉格洛夫。在瑞典,最重要的儿童文学奖就是用尼尔斯这个名字命名的。

参考资料:

原贴: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作者介绍是什么?

狂奔的蜗牛

老五写的最强弃少很好 ,为什么好,因为这主角被他正义化,那样才会与读者产生共鸣,还有这书里面写的男女感情经历确实细腻感人,不过这样与主角性格不符,简单来说看过才知道,这小说咋样

原贴:鹅是老五哪部小说最好看

小麦-正

童话《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

塞尔玛·拉格洛夫,又译名塞尔玛·拉格洛芙。女作家,瑞典人。1909年因为“由于她作品中特有的高贵的理想主义。丰饶的想象力、平易而优美的风格”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这一文学奖的女性。

拉格洛夫终身未婚,但全世界有无数热爱她《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孩子。八十二岁高龄时,由于脑溢血在她热爱的马巴卡庄园逝世。

扩展资料:

1906年应瑞典一位小学校长的请求,年近50岁的拉格洛夫答应写一本适合儿童读的书。她忍受着腿疾带来的巨大痛苦,跋山涉水,在全国进行实地考查。

在认真研究飞禽走兽的生活习性、各地的风俗习惯和民间传说的基础上,终于完成了举世闻名的童话小说《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拉格洛夫也由此获得了与安徒生齐名的荣誉。

这部童话出版以后,被指定为全瑞典学童的必读课外读物,并译成50多种文字流传世界。由于这部作品的成功和广泛流传,许多喜爱这部作品的读者甚至从丹麦、挪威和德国来看望作者拉格洛夫。在瑞典,最重要的儿童文学奖就是用尼尔斯这个名字命名的。

原贴: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作者介绍是什么?

区宁宇不做微博控

《骑鹅旅行记》作品梗概

瑞典最南部村庄里住着小男孩尼尔斯,他性格孤僻,不爱读书,爱捉弄小动物。他在捉弄小狐仙时,被生气的小狐仙变成一个拇指大小的人。后来,他本想阻止家中雄鹅飞走,可是没有成功,自己还骑在了雄鹅的背上。于是,他骑着雄鹅,与一群大雁一起飞翔,开始了自己的冒险之旅。

动物们本来都很讨厌尼尔斯,可是变小后的尼尔斯经常帮助小动物,动物们慢慢又喜欢他了。尼尔斯和雄鹅加入了灰雁头领艾卡带领的灰雁队伍,它们一起旅行。尼尔斯为了救灰雁,得罪了狡猾的狐狸斯密尔。斯密尔蓄意报复,好几次都差点把尼尔斯害死。聪明的尼尔斯请一条家犬帮忙,抓住了斯密尔。随后斯密尔被家犬的主人卖到了动物园,过着没有自由的生活。善良的尼尔斯不忍心,又帮斯密尔恢复了自由。

因为意外,尼尔斯与大雁队伍走散了。他发现曾经救过自己的老雕高尔果被锁在动物园的笼子里,失去了自由。他帮高尔果逃离笼子,得知艾卡曾养育过高尔果,但是它们后来产生了矛盾,谁也不理谁了。当高尔果帮尼尔斯重回雁群后,尼尔斯调解了高尔果和艾卡的矛盾,两个动物重归于好。后来,尼尔斯从艾卡口中得知自己父母过得并不好,急切想回家看看。

回到家中的尼尔斯变回了正常模样,爸爸妈妈见到他非常开心。经过一番历险,尼尔斯已经成为了一个善良、勇敢、富有责任感的男孩。他依依不舍地跟艾卡带领的雁群告别,他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曾经骑鹅旅行的事情。

原贴:《骑鹅旅行记》梗概500字?

孙睿晨爸爸

塞尔玛•拉格洛夫(1858—1940),瑞典优秀女作家,190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她出生在瑞典中部韦姆兰省的莫尔巴庄园,父亲是陆军军官。她出生后不久患病,三岁时双腿完全麻痹行动不便,因此,她的童年主要是在书籍和外祖母的陪伴下度过的。书籍给她带来莫大的安慰,她立志长大要当一名作家。后来经过治疗,她的双腿康复,但起路来还是有些跛。

1882年,拉格洛夫进入斯德哥尔皇室女子师范学校,毕业后,当了中学地理教师。在教学之余,她开始写作,创作了许多优秀的短篇小说。

1904年,瑞典教育部让她写一部介绍全国各地的地理教育读物。接到任务后,她开始去各地考察,考察完毕便动笔写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1909年,她凭借此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来,瑞典设立了一项儿童文学奖项,便以尼尔斯命名的。为了纪念她,瑞典将她的肖像印在了20克朗的钞票上。

注:好的书籍,永远富有魔力与力量,它能照亮黑暗的角落。

原贴: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作者介绍是什么?

埋個寶

我觉得都是换汤不换药,先来个穿越,然后就被悔婚。然后发现自己是废材,不能修炼,接着走狗屎运就突然5条属性,功力大增,日天日地日空气,越级斩杀都不是事。看过那么多都是这剧情,只是主角改个名字继续写而已。。感觉就是看到哪类比较火就加进去,揉成一团。

原贴:鹅是老五哪部小说最好看

棉花与雅子

这个耽美小说应该是:异世神级鉴赏大师by时镜。

简介:学渣怀揣诗词鉴赏大全穿越修真界,研究出诗词新玩儿法!

夏天来了,热得不行?“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全家人抱着袄子大夏天冷成傻逼欧耶!

遇到抠门土老财?“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

大土豪抱着自家熊孩子买来的二锅头哭出一脸血。

被高手通缉追杀?“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号外!大陆第一高手横死怡红院!

【群众:点赞,男主吟得一手好诗!】

以诗词意境制造幻境,以诗词文眼为刀剑术法!

壮哉我大中华,诗词一本走遍天下!管你仙佛妖魔,酸诗一首,通通死绝!

原贴:修仙耽美小说 受有一本唐诗宋词,通过领悟诗句攻击,第一首是,鹅鹅鹅,曲项向天歌来着,攻是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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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五的小说都看完了,最终还是认为最强弃少好看。至于有些人说弃少是烂尾,那么请问:尾在哪里?弃少之后有造化,造化之后有老九,何来烂尾之说法?这才是真正的修真世界,真正的“道,无止境”。

个人认为叶默,宁城,狄九这三人,最厉害的始终是叶默!虽然叶默的朋友很少,但和他的性情,和他的道有关!从开始修真,他就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而且向来都是打的过就打,打不过就逃。不像宁城一样,遇到强敌,不是呼朋唤友就是各种算计!或许一开始这没有什么。但他们的道是什么?我在哪里,道就在哪里!这是对自己极度的自信。叶默从一开始修真就有这种自信,他坚信只要时间充足,他就可以干掉敌人!或许这有点牵强。但宁城在老九里在承认过,他不如叶默!

至于狄九还没有完结,不知老五会写什么程度,所以不好比较!不过我认为,狄九最后的成就,必然不如宁城,叶默!虽然老九里把他写得出神入化,牛气哄哄的,但他修炼的时代是什么?造化战后,他遇到的那些大神,都是一些伤残人士!从伤残人士那里,他得到了很多机缘!而且,造化战后,五行宇宙的大神少了很多,资源争夺的人减少了。所以他资源丰富,装备充足!而且他修复太极界,不是出自内心,而是因为那所谓的好处!

而叶默宁城,修炼未成,就在为造化之战做准备了,各路大神也都在各种准备,更不可能告诉他们一些机密之事!他们的资源基本都是经过各种厮杀,各种争夺而来的!而且他们刚合界不久,造化之门就开启了。进入造化之门,便处于逃难之中,修炼时间少之又少!所以最后与狄九处于同一层次,不是境界不够,而是环境不允许!

最后:看了老五这么多年的小说,希望老五把“三生道经”的修炼口诀透露一下,每次看小说的时候都感觉周围有灵气波动,或许我也适合修炼不说不清楚!不试试的话真不甘心!

原贴:鹅是老五哪部小说最好看

四叶草的滋味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

塞尔玛·拉格洛芙(Selma Lagerlöf,1858~1940)是瑞典的优秀女作家,1909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奖金。拉格洛芙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3岁时因下肢患病行走困难,主要与书籍和会讲故事的外祖母朝夕相伴,并接触了大量的童话和民间故事。她从小喜欢听祖母讲故事,喜欢读书,立志要当一个作家。1882年,拉格洛夫入斯德哥尔摩皇室女子师范学院学习,长大后,她在一座小城当了十年中学的地理教师。在任教期间,她开始了文学创作,写出了许多优秀的短篇小说。《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她唯一为儿童而写的长篇童话,它是根据瑞典教育部的要求,作为一部学校地理教育读物而写的,不料它在以后竟成为了世界文学艺术的珍品。因为拉格洛芙的巨大成就,1914年她被选为瑞典皇家学会会员。在瑞典,现在有一项最重要的儿童文学奖,就是用尼尔斯这名字命名的。由于其文学贡献,从1991年开始,她的肖像出现在瑞典货币20克朗钞票上。

《骑鹅历险记》也给她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使她有能力买回童年时代住过的莫尔巴卡庄园。从l915年起到她去世,她一直居住在这座庄园里。她一面辛勤地经营庄园,一面积极创作,出版了长篇小说利尔耶克鲁纳之家(1911)、车夫(1912)、普初加里的皇帝(1914)、被开除教籍的人(1918),回忆录莫尔巴卡(1922)和罗文舍尔德三部曲(1925一1928)。即使到了晚年,她仍然孜孜不倦地创作着,出版了回忆录一个孩子的回忆(1930)和日记(1932)。她出版的最后一部作品是《秋天》(1933)。

原贴: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作者介绍是什么?

echo660

童话《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

原贴: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作者介绍是什么?

蒲公英

企鹅旅行记梗概

《骑鹅旅行记》是瑞典一个著名女就加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一篇长篇小说。

这本书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尼尔斯出生在一个村庄里,她性格顽劣,讨厌读书,喜欢欺负小动物,比如纠毛的猫的尾巴。用各种方法欺负牛。

有一天,无意间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当他惊异于自身变化的时候,家里的雄鹅莫顿感受到大雁的呼唤,想与大雁一齐飞行。为了挽留莫顿,尼尔斯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顿将他带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尼尔斯和雄鹅、大雁阿卡和它的大雁们参加了鹤之舞表演大会,偶遇小灰雁邓芬,帮助鹅姑娘和小马茨在湖面脱险,把乌普萨拉的大学生的手稿找回来;把渡鸦巴塔基从一个屋子里救出来,挫开钢丝救老鹰高尔果,从强盗手里救下了松鼠西尔莱的妻子;杀死了残暴的乌鸦首领黑旋风;从狐狸斯密尔的嘴里救下了一只大雁。最后,他们飞往了威曼豪格——尼尔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妈妈要杀掉雄鹅莫顿和灰雁邓芬的时候不顾一切跑向屋子,捶着大门,解救了邓芬和莫顿,而且自己也变回了原样,而且长得更高了。

读完这本书,我想:如果我也是一个小人,我也会跟着大雁一起到全国各地旅行,学习更多知识,知道古代文化!

原贴:《骑鹅旅行记》梗概500字?

红绿

最强弃少!绝对!

不过现在还在连载…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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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厘头ぞぼ

邪气凌然 极品蓝颜 一路彩虹 还有鹅考的书基本都是这个类型的

原贴:求类似鹅考的都市暧昧小说

Kimura-Usa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 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他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作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妖法变成一个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8个月才返回家乡。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峰异川、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

原贴:《骑鹅旅行记》梗概500字?

ヾo悄然 赱夨

瑞典最南部村庄里住着小男孩尼尔斯,他性格孤僻,不爱读书,爱捉弄小动物。他在捉弄小狐仙时,被生气的小狐仙变成一个拇指大小的人。后来,他本想阻止家中雄鹅飞走,可是没有成功,自己还骑在了雄鹅的背上。于是,他骑着雄鹅,与一群大雁一起飞翔,开始了自己的冒险之旅。 动物们本来都很讨厌尼尔斯,可是变小后的尼尔斯经常帮助小动物,动物们慢慢又喜欢他了。尼尔斯和雄鹅加入了灰雁头领艾卡带领的灰雁队伍,它们一起旅行。尼尔斯为了救灰雁,得罪了狡猾的狐狸斯密尔。斯密尔蓄意报复,好几次都差点把尼尔斯害死。聪明的尼尔斯请一条家犬帮忙,抓住了斯密尔。随后斯密尔被家犬的主人卖到了动物园,过着没有自由的生活。善良的尼尔斯不忍心,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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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remekimmy

设鸡为x只;鹅为5x只;已知:鸡和鹅共270只x 5x=2706x=270x=45(只)(鸡)鹅=5×45=225只或=270-45=225(只)

原贴:李奶奶家养鸡和鹅共270只,鹅是鸡的五倍,鸡和鹅共多少只?

celialy

养鸡 192 只

原贴:李大爷养鸡多少李大爷有24只鹅?

fmf

12×04÷如10=如÷如10=10(只)答:鹅有10只.

原贴:李奶奶家养鸡12只,鸭的只数是鸡的六4,又是鹅的910.鹅有多地只?

人生若只能如初见

鲁班尺-《青囊尸衣》(如果喜欢盗墓笔记或许会喜欢这个)

青囊可活命;尸衣可避天。鲁班尺《青囊尸衣》是一部集玄幻、医术、爱情、幽默、灵异、武侠、政治于一身的优秀小说,本书是十年难遇的好书!一度造成回帖功能瘫痪的天涯第一强帖,各大收费阅读网站、各大出版商虎视眈眈,经网民联合莲蓬鬼话版主莲蓬与天涯总部协商,开通了101页以上之回帖功能。这是天涯第一次出现过百页的帖子,与此同时,《青囊尸衣》成为天涯史上最强帖。玄幻、盗墓、悬疑、风水、神秘文化写手大多彼此看不顺眼,《青囊尸衣》一出,众写手众口一词,一致推崇《青囊尸衣》为此中最上乘之作。

徐胜治·《神游》

全名是市井神游记

曾被陈天桥誉为中国的哈利波特。

在现实社会中,究竟有没有修真,神游将会给你以启示。其中也有深刻的哲理,能引人深思。是一本不流行的修真小说,一本比较哲学的小说,一本可以给修真者以启示的小说。 世上到底有没有神仙?神仙住在哪里?你是想做一个平凡的人,还是想做一个无比强大的猴子? 有人说,这是一本修仙之人写出的修真小说。理论甚强,操作性甚强。对比网络其他修真小说,除寥寥几本,确实难找在修真理论上能与之相比的书。 也许,你能从这本书中找到你的修真之路。

全书叙述平静淡雅又不乏高潮,整体情节设计之妙令人叹为观止。

其前传《灵山》也值得一看。

《琥珀之剑》网文界的富坚义博

整体非常有文采,故事架构极其宏大,篇幅超长,超有西幻韵味,但是但是非常非常之更新不稳定,日好几更/年更。

命运在我眼前分开成两条互不相关笔直的线,一条通向火焰中熊熊燃烧的宫殿与城池,王国倾覆,大地承载苦难,生灵在这火中忍受煎熬,永世暗无天日。

而另一条通向先古诸王之巅,神祇在云端亲自为我加冕,我带上桂冠,沐浴山呼。我的目光看穿历史的迷雾,我的骑士为我开疆扩土,我的剑披荆而行,带领我的子民走向胜利。

我接过这权杖,将属于世界的权柄掌握在手中,我俯瞰芸芸众生,改变历史的进程。

我是布兰多,沃恩德之王,这是属于我的传奇。

…………

《疯巫妖的实验日志》

究极宏大的世界观,宏大的战场,设定详细复杂,感觉像是真实塑造了一片魔法大陆。

罕见的第一人称神作,在以网文快节奏的基础上有融入了轻小说的愉快氛围。在欢快中又融进感动,在轻松中加入思考。绝对值得一看的好书。

这是个疯狂的巫妖,带着游戏系统,祸害整个世界的故事。

“看下本日的日常……又是这坑爹的两选一,毁灭任意一座三万人以上的城镇,奖励10000点邪恶点数。抢三个小朋友的棒棒糖,奖励1点。若两个都没有完成,那么,扣2点。”

“呸!当我是傻的呀,真毁了一个城镇,保证刷出一个全员史诗的中古圣骑士团来讨伐我,到时有的赚,没的花。我还是乖乖做我的棒棒糖大盗吧。”

恶名昭彰的巫妖已经当够了,谁说巫妖就不能当好人了?我一定要战胜这该死的系统,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好人。

《寂静王冠》

学会屠龙功的风月娘新作,设定有新意,不走寻常路,真真正正的江南流。

吾等生于以太,成于以太,逝于以太。敬畏以太!一一圣典。这是乐师们的黄金时代,音乐改变了世界,以太铸就荣光,圣灵们升上天空,与群星共聚。这是长夜将至的世界,天灾和邪神播撒毁灭和死亡,盛世飘摇。这是一个少年踏上乐师之路的故事,无关卑微或者伟大,只为了走到梦的尽头。自此之后,自有公义与荣耀的冠冕为他存留。

《从前有座灵剑山》

因彗星陨落,末法大劫而降临的奇才,来自现代世界的穿越者王陆,怀着千年未有的空灵根,踏入灵剑派山门,走上了一条成为智商碾压异界,成为绝世逗逼强者的不寻常路!

《山海经密码》

山海经密码是一个历史记载的真实故事:4000年前,一个叫有莘不破的少年,独自游荡在如今已是繁华都市的大荒原上,他本是商王朝的王孙,王位的继承人,此时却是一个逃出王宫的叛逆少年。在他的身后,中国最古老的两个王朝正在交替,夏王朝和商王朝之间,爆发了一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战争。

废柴道士的爆笑生活

史上最废柴的道士——马力术,是一个以贴小广告为生的“文化工作者”。他出生在一个历代都有一个有通灵能力传人的道士世家,而这一代的通灵能力又刚好遗传到了马力术身上,于是他继承了他爷爷的二叔的大爷的曾孙子留给他的一座二层小楼,开始了他的道士生活。这座二层小楼位于极阴之地,里面住着一个大舌头吊死鬼、一个男人头、一个没舌头的小鬼、一个狐狸精、一个画皮妖,还有一个神兽—— 貔貅,这些鬼和妖各自都有一段既纠结又爆笑的故事,请听马力术为您娓娓道来……

《史上第一混乱》

本书在网上被称为“对于穿越小说来讲,就像鹿鼎记至于武侠小说”

我叫萧强,外号小强,在一家冷冷清清的街道上,经营者一家冷冷清清的当铺,整天....无所事事,可是只要一遇到事,就能让人遇大刺激,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叫刘老六的老头,自己声称是神仙,还莫名其妙的和他做了一笔交易。还被改变为舞台剧、有声小说游戏等。

国王陛下-《崩坏世界的传奇大冒险》

小众小说,建议是好的,喷是不对的。

书中充斥着各路黑话,最多的属WOW……但这是作者写作的灵感的源泉啊。如果影响了读者的阅读,作者会深表遗憾并且希望读者能够谅解,并且作者表示:实在不行,可以百度……

《灾厄纪元》

新西兰突然发生异变,所有人类和动物全部变得无比的饥饿,疯狂暴食的同时,身体变化成为怪物。厨师白易带着女儿一步步挣扎求生,然后才发现,整个新西兰已经成为了魔鬼岛。而这,仅仅是世界变化的开始。

从强大的肉体力量开始,到玄奥神秘的功法、再到绚丽强大的战技、悠长肆意的人生,这样的未来是否存在?由人类自身所引发的生命进化,将彻底扭转世界的命运。

《无限恐怖》

开创了国内网络原创文学“无限流”的第一本作品。被誉为2007年度最值得看的小说。确立了后世无限流小说的主要样式:由现世所未知的科技创造的独特空间;把现世之人召唤过去并且将人送往由此空间创造的一个个虚拟空间进行历练;获得各种奖励由此可促进人体进化等。作者不走老套的玄幻的小说路线,而是采用了用电影来铺设情节,使情节更加的充满变数。其创作的意义在于开创来“无限流”的先河。

《都市妖奇谈》

五百万人口的现代都市却住着三千多只妖怪?!

它们隐藏在人类之中,甚至与你擦肩而过!

悄无声息地生存,捕食,进化……

《家园》

《隋乱》,原名《家园》,长篇历史架空小说,简体已经出版(出版名为《隋乱》),作者酒徒,该书于2007年下半年创作,获得四项网络文学大奖。与《开国功贼》、《盛唐烟云》一起被称作称为“隋唐三部曲”,其中《盛唐烟云》正在连载中。 故事讲述的是隋炀帝年间,河北上谷地方的一个少年李旭,逃避兵役而进入大草原。在草原中收养了一头银狼,被草原民族视为圣物,他在草原结识了汉人徐大眼(徐茂功),与流落草原的中原人学得箭技和兵书等。帮助寄身的部落成为一个大部落,后因得罪突厥贵族,于是回归中原,参加了炀帝的首次征高丽,遂得赏识,于是成名,故事由此展开...

《明朝那些事儿》(虽然你有看过但还是说说 )

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语言幽默风趣。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继续前进,继续战斗。 朱元璋的那个时代有着无数的厉害角色,陈友谅、张士诚、王保保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朱元璋用他惊人的军事天赋战胜了这些敌人,可以说,在那个时代,最优秀统帅的称号非朱元璋莫属。他几乎是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借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了庞大的帝国。

1 、 我们的男猪脚一睁眼,就知道自己穿越了。他盯着街道上匆匆跑过的黄包车看了好一会儿,目光特意在车夫的辫子和右衽短衫上多停留了一会儿,才去注意车厢上那穿洋装的妹子。“这大概是民国吧。”他凭着自己脑海里那由电视剧形成的印象,做出了判断。就在这时候,一台看起来是用铁做的、巨大的牛,步履蹒跚的闯进了他的视野。对此情景男猪脚只有一个简单直接的感想:

我的民国不可能这么萌

“卧槽。”

2 、林有德穿越到了1930年,正准备一展抱负,却发现这个世界和他原来的世界不太一样。

“想当年拿破仑波拿巴就是征服了当时欧洲十大神姬的心,才完成统一欧陆的伟业。所以我一直都说,要救国,各位首先要长得帅,就算不帅,也得把自己收拾干净了,让人看着舒服才行。”

……

林有德看了看橱窗里自己那张普通水准的脸,毅然决然的走上了用钢铁和烈火埋葬美丽战姬的道路。

《回到过去变成猫》

大学东家属区大院门口,门卫大叔接了个电话之后,拉开窗子朝不远处的小树林中气十足一声吼:“黑炭,你妈叫你回家吃饭!”“嗖——”一只黑猫从小树林那边茂密的草丛里冲射而出,朝某栋楼跑去,眨眼间便消失在楼道口。在它之后,一个个猫头接连从草丛那边冒出来。饭点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有人说,猫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整个种族都是神经病的动物,元芳你怎么看?“唯一人类未完全征服的家养动物,无论普通或高贵。到底是我们收养了猫,还是猫恩准我们跟它们一起生活?这是一个我们这些凡人永远无法解开的迷。”[1-2] 男主角郑叹莫名其妙回到2003年,变成了一只黑猫。他被焦家从垃圾堆中捡走收养,取名为“黑炭”,自此展开了在焦教授家中的生活。郑叹记得自己是个人,但现在身体却是一只猫,他无法讲人话,却听得懂人话,还保持着20岁青年的思维和智商。它还有许多逗趣的伙伴,打过群架闯过祸也抓过贼帮过人。作为如此另类的猫,也为了以一只猫的身体在人类社会中求生存,他自立自强,不断成长。安安稳稳波澜不惊的生活,终于起了不测风云,黑炭被猫贩子抓住,被运往了南方。

《原始战记》

非常好的一本书,主角三观很正,开挂但是不明显,故事平缓。

邵玄坐在经过改装的大巴上,看着窗外绵延的山。夏至刚过,山上满是充满生机的绿色,久居城市之后见到这样的风景,因事业不顺而阴霾的心情也好了许多。原本邵玄打算叫上几个朋友出远门散散心,没想中途碰到学考古的老乡兼老同学石麒,被拉着一起去考古。结果却被一块奇怪的石头莫名其妙的穿越到了原始时代!且看邵玄如何在原始部落大展身手!

《惊悚乐园》

逗乐,刺激,另一种风格的无限世界。

主要讲述以主人公封不觉为主导的各个人物通过一个名为惊悚乐园的超越维度的游戏在自己的生命中诞生了一条与常人生活轨道垂直的新轨道,在这条路上追寻真理,渐行渐远……

放开那女巫

三观很正,文笔流畅的种田文。

程岩原以为穿越到了欧洲中世纪,成为了一位光荣的王子。但这世界似乎跟自己想的不太一样?女巫真实存在,而且还真具有魔力? 女巫种田文,将种田进行到底。

《不靠谱大侠》

他曾在街边摆地摊,也曾是幸福里一哥;

他是能让垃圾集中营的猴子们望风而逃的辣手扛霸子,也是小萝莉眼中内裤外穿的超人;

他喝酒打架爆粗口,也有侠骨柔肠扶危济困;

他曾穷困潦倒痛失所爱,亦有解语佳人俩俩相望;

有一天,他会成为盖世英雄,踩着七色祥云——和你和我,继续在这个不靠谱的都市里,红尘相伴……

吟游刺杀录这是我最近最喜欢的书,三观之正,无可匹敌!

这是一个剑与魔法的勇者大陆,一个拥有远大志向的吟游诗人。他立志写出最华美篇章,立志将爱与和平传递给世界,将欢笑带给每一个人,他希望那些大剑圣大魔导师一张嘴,都会蹦出他书里的段子。 为此他15岁外出游历,10年时间走了半个大陆,却越来越落魄,最终不得不在酒馆讲黄段子,以维持生计。故事也从这里开始…

宫本武藏剑与禅

吉川英治老爷子花了二十年写成的历史小说,吉川英治是什么档次的?夏目漱石那个级别的神人。愉快的描写出了宫本武藏的一生,对金庸古龙二位大侠的创作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原贴:鹅们,能给我推荐一些关于白起的小说吗

tahebierenshui

4比3=8 : 6   鸡、鸭、鹅只数的比为 8 :  6 : 5    8 6 5=19    鸡的只数占总数的19分之8,   95 * 8/19=5 * 8=40鸭的只数占总数的19分之6,   95 * 6/19=5 * 6=30鹅的只数占总数的19分之5,   95 * 8/19=5 * 5=25

原贴:李爷爷养鸡、鸭、鹅共95只,鸡与鸭只数的比为4比3,鸭与鹅只数的比为6比5。李爷爷养鸡、鸭、鹅各有多少只?

Rabbit

答:这题我也不会  sorry

原贴:李爷爷养鸡、鸭、鹅共95只,鸡与鸭只数的比为4比3,鸭与鹅只数的比为6比5。李爷爷养鸡、鸭、鹅各有多少只?

bajiduniuniu

小说是很多的啦 你如果要书名的哈直接百度搜索就行的啊 这个太简答了 我发一下鹅是老五的全部小说吧 链接: 提取码:ewl4 感觉应该是大家需要的

原贴:鹅是老五写的小说有哪些

半边奇渡

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他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作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妖法变成一个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8个月才返回家乡。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峰异川、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

原贴:尼尔斯骑鹅历险记 故事梗概

西夏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 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他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作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妖法变成一个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8个月才返回家乡。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峰异川、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

原贴:尼尔斯骑鹅历险记 故事梗概

沙洲雪鹄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 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他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作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妖法变成一个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8个月才返回家乡。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峰异川、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

原贴:尼尔斯骑鹅历险记 故事梗概

大补哥

鸡:鹅= 3:1,     鸭:鹅= 4:1,   鸡:鸭:鹅= 3:4:1  鸡有 960* 3/8= 120*3 = 360只,   鹅= 360/3= 120只,鸭= 120*4=480只

原贴:李大伯家养鸡、鸭、鹅共960只,养鸡的只数是鹅的3倍,养鸭的只数是鹅的4倍,李大伯家鹅、鸡、鸭各养多少只

淡淡的银色月光

只要是正规平台都放心 先看有没有权威登记证或者是合同 现在传统业比较难走,想更好发展可以看看云商

原贴:养鹅回收骗局是骗局吗?

Maggie

怎么死的?死的样子是咋样的?是不是禽流感?

原贴:群养小鹅幼崽为什么会?

/aiq巧克丽

得病了吧 有检查便秘那些么

原贴:群养小鹅幼崽为什么会?

289028596

天堂羽的貌似纯洁

原贴:有没有情节像鹅考《暧昧》的都市小说介绍一下!!

genghao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 塞尔玛·拉格洛芙(Selma Lagerlöf,1858~1940)是瑞典的优秀女作家,1909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奖金。拉格洛芙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3岁时因下肢患病行走困难,主要与书籍和会讲故事的外祖母朝夕相伴,并接触了大量的童话和民间故事。她从小喜欢听祖母讲故事,喜欢读书,立志要当一个作家。1882年,拉格洛夫入斯德哥尔摩皇室女子师范学院学习,长大后,她在一座小城当了十年中学的地理教师。在任教期间,她开始了文学创作,写出了许多优秀的短篇小说。《尼尔斯骑鹅旅行

原贴: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作者介绍是什么?

山佬

塞尔玛•拉格洛夫(1858—1940),瑞典优秀女作家,190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她出生在瑞典中部韦姆兰省的莫尔巴庄园,父亲是陆军军官。她出生后不久患病,三岁时双腿完全麻痹行动不便,因此,她的童年主要是在书籍和外祖母的陪伴下度过的。书籍给她带来莫大的安慰,她立志长大要当一名作家。后来经过治疗,她的双腿康复,但起路来还是有些跛。 1882年,拉格洛夫进入斯德哥尔皇室女子师范学校,毕业后,当了中学地理教师。在教学之余,她开始写作,创作了许多优秀的短篇小说。 1904年,瑞典教育部让她写一部介绍全国各地的地理教育读物。接到任务后,她开始去各地考察,考察完毕便动笔写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1909

原贴: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作者介绍是什么?

yiyunkiki

塞尔玛·拉格洛夫  特色词条 | 本词条按照特色词条指南编辑并维护 贡献维护者 保尔海泽 塞尔玛·拉格洛夫(Selma Lagerlöf,1858年11月20日—1940年3月16日),又名塞尔玛·拉格洛芙,瑞典女作家[1]。 1858年11月20日,出生在瑞典莫尔巴卡庄园一个世袭贵族地主家庭。1885年,毕业于斯德哥尔摩罗威尔女子师范学院。1891年,出版首部长篇小说《古斯泰·贝林的故事》。1899年,出版小说假基督的奇迹。1902年,出版小说《耶路撒冷》。1907年,出版长篇小说《尼尔斯骑鹅旅行记》。190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1940年3月16日,因脑溢血逝世[2]。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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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红茶

童话《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塞尔玛·拉格洛夫,又译名塞尔玛·拉格洛芙。女作家,瑞典人。1909年因为“由于她作品中特有的高贵的理想主义。丰饶的想象力、平易而优美的风格”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这一文学奖的女性。拉格洛夫终身未婚,但全世界有无数热爱她《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孩子。八十二岁高龄时,由于脑溢血在她热爱的马巴卡庄园逝世。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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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ita

善良的死神,后面实在看不下去

原贴:鹅有没有特别虐又毁三观的小说

铁钴镍铜锌

《异世神级鉴赏大师》by时镜,应该是这个

原贴:修仙耽美小说 受有一本唐诗宋词,通过领悟诗句攻击,第一首是,鹅鹅鹅,曲项向天歌来着,攻是佛修?

eweiyu

这种小说比较适合古文风的读者

原贴:修仙耽美小说 受有一本唐诗宋词,通过领悟诗句攻击,第一首是,鹅鹅鹅,曲项向天歌来着,攻是佛修?

Miss茶煲

说白一点,老五就是个投机主义者,把所有读者有可能喜欢的元素全部融合一本书里,比如修真,都市,种马,穿越........恩,唯独少了推理,逻辑... 作为商业写手,缺啥写啥,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是读者类型不同,全部糅合在一起?作者驾驭得了吗?很显然作者驾驭不了这么庞大的构思...最后不伦不类,商业快餐就快餐,别上升高度吧,好不? 文章篇幅重点不突出,人物性格的成长,那么关键事件点必然要重下笔墨,看不出来有这样的匠心,和所有酱油章节一个样 我为啥还要看?最强我是看不下去了,我是看了造化之门等更新的时候反追回去看最强的,根本看不下去,造化还行,最少也是三明治,没啥吃的时候,还能下口,将就一下

原贴:鹅是老五哪部小说最好看

侧影陌路

我来说一句,如果看了好几年就别看什么最强弃少,种马倒是没有什么,但你们不觉得女主角都很贱,一个才见了几次面就得为他觅死觅活,你觉得勒,还有动不动就要杀全家,人家说你怎么了,下场看过的人都懂,还有主角嘴贱,你他丫的低调会死,前期几百章升一级,到了后来几章就升了好几级,整个人都不好了,还被某些人吹成重生第一都市小说,以后这种书,我见一次骂一次,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假的,你这也太假了,我都怀疑邵阳弑师案是不是和这本书有关系,我看了接近2000章才说话的,不看的人没有发言权,估计不喜欢的人不会看太多,关于这本书我只能说不值得看,感觉就是在报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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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蔡蔡子

看了两千章就在这胡咧咧。我完完整整的看了三遍。修炼体系,炼体,炼丹比较整齐系统,主角性格比较正派,男儿有可为有不可为,刻画的有血有肉。老五的感情戏码写的最细腻丰富,文笔也不错。别忘了你看小说是图的什么,长篇大论一大堆别人看不懂的术语有毛线用。

原贴:鹅是老五哪部小说最好看

2341234sd

我感觉他的最强弃少好看吧 大家好像很多分歧 就是太长了看不完啊(捂脸)大家也别正义了吧 我感觉都挺不错的 鹅是老五的全部小说大家可以看一下我哈 我有 链接: 提取码:ewl4

原贴:鹅是老五哪部小说最好看

sunrise

鹅是老五,本名白全明,安徽宣城人,起点中文网签约作家,百强大神作家,2021年的新书是:《弃宇宙》,是仙侠幻想修仙类,2021年2月21日在起点中文网首发。

原贴:鹅是老五新书2021?

嘟嘟兔

篡唐。。。。。。。。。。。。。。。。。。。。。。。。。

原贴:主角被称为鹅公子的三国小说

鲁予散人

没了就是好

原贴:主角被称为鹅公子的三国小说

mioMonica

金鹅从前,有个男子,膝下抚养了三个儿子。最小的那个儿子叫做小傻瓜,经常受到另外两个儿子的嘲弄取笑,总是遭人白眼。有一次,大儿子要去森林里砍柴,母亲让他带上一块美味的大蛋糕和一瓶葡萄酒,怕他饿着,渴着。  走到森林后,他遇见了一位白发苍苍的小老头儿。小老头儿向他道了一声好,然后对他说:“把你袋子里的蛋糕给我一小块儿,再给我一口酒喝吧。  我又饥又渴,实在难忍啊。”自私的大儿子回答说:“我干嘛要把我的蛋糕和葡萄酒给你呢?给了你我吃啥喝啥?你快给我滚开!”说完他白了小老头儿一眼,就自顾自地走了。  随后,他开始砍树。砍了一会儿,他一斧下去没有砍到树上,却砍伤了自己的胳膊,于是只得回家去包扎了。接着,二儿子要去森林砍柴,母亲像对待大儿子一样,让他带上一块大蛋糕和一瓶葡萄酒。  他同样碰到了那个白发苍苍的小老头儿,小老头儿恳求给他一小块蛋糕和一口酒。  二儿子却粗暴地说:“我绝不会把吃的喝的给你,却让自己忍饥挨饿。”小老头儿可怜巴巴地伸着两手站在那里,他睬也不睬,扬长而去。他也受到了同样的报应——斧子没有砍在树上,却砍伤了自己的腿,只得被抬回家去。    这时,小傻瓜对他父亲说:“爸爸,让我去砍柴吧。”他父亲回答说:“你看,你两个哥哥去砍柴,把自己都砍伤啦。你从来没有砍过柴,一点儿也不会呀,就别去啦。”可是,小傻瓜却一个劲儿地恳求父亲,最后父亲只好答应了。  母亲让他带上一块在炭灰里烤的面饼子,还有一瓶酸啤酒,做为午饭。  他来到森林,也遇到了那个白发苍苍的小老头儿,小老头儿向他问候了一句,然后对他说,“把你的饼子给我一点儿吃,再给我一口酒喝。  ”小傻瓜回答说:“坐下吧,可我只有一块在碳灰里烤的饼子和酸啤酒,你要是不嫌弃,咱们就一块儿吃吧。”于是,他俩坐了下来,可是当小傻瓜拿出那块碳灰里烤的饼子时,饼却变成了一快大蛋糕,酸啤酒也变成了上好的葡萄酒。    他俩吃喝完了之后,小老头儿对他说:“你心肠真好,把午饭和我分着吃,我要好好回报你。那边有一棵老树,去把它砍倒,在树干中你会找到宝物的。”小傻瓜走过去砍倒了那棵树,就在老树倒地的一刹那,一只大鹅飞了出来,浑身上下的羽毛全是纯金的。  他抱起金鹅,到一家小旅店去过夜。  店主有三个女儿,看到这么漂亮的大鹅,都特别好奇。大女儿心里想:“保准有机会拔掉它一片羽毛。”于是,趁小傻瓜不在房间时,她就跑过去一把抓住金鹅的翅膀,谁料她的手指被牢牢地粘住了,怎么也抽不回来。  过了一会儿,二女儿走了进来,也想拔一片羽毛,可她刚一挨着姐姐,也被牢牢地粘住了。  接着,三女儿也来了,两个姐姐对她大喊大叫:“看在老天爷的份上,千万别过来!”她却听也不听,冲过去想看看两个姐姐到底在干什么,结果也被粘住了。  这样,三姐妹只得陪着金鹅过了一夜。第二天早晨,小傻瓜抱起金鹅了上路,根本没注意那三个粘在金鹅身上跟在后面的店主小姐。  三位小姐只得紧紧地跟在小傻瓜的身后,忽左忽右,一路小跑。  走到野外时,他们遇到了一位牧师。牧师看着这支小队伍,说道:“可真不知害臊,一帮疯丫头!跟着一个小伙子到处跑,像什么话嘛!”说着,牧师一把抓住三小姐,想把她拉开,不料自己也被粘住了,不得不跟着几个姑娘一块儿跑起来。    没过多久,他们碰到了教堂执事。教堂执事眼见牧师跟在三个姑娘的屁股后面紧追不舍,惊得目瞪口呆。他喊叫道:“牧师先生,你这样急匆匆地到哪儿去呀?你可别忘了,今天还要做洗礼呢!”喊罢,他跑上前去,紧紧地抓住了牧师的衣袖,结果也像那几位一样,被牢牢地粘住了,跟在后面跑。    正在这一行五人一个紧跟着一个浩浩荡荡地行进的时候,地头上走来两个扛着耙子的农民。牧师喊叫着请他们把他和教堂执事解脱出来,可是他们刚碰着教堂执事,也无可奈何地被粘住了。  这样一来,已经有七个人跟在抱着金鹅的小傻瓜身后跑了。他们来到一座城市。住在城里的国王有一个女儿,冷若冰霜,谁也休想使她笑一笑。  因此国王曾公开宣布,谁能把他的女儿逗笑,谁就可以娶她为妻。  小傻瓜听说了这件事,就带着金鹅和后边的一大串随从来到公主的面前。公主一见这七个人寸步不离,连成一串,立刻哈哈大笑起来,笑个没完没了。于是,小傻瓜提出要娶公主为妻,可是国王内心不太赞成,便提出种种异议,还说什么要使他点头同意小傻瓜做他的女婿,小傻瓜就必须先找到一个能喝完一窖葡萄酒的人来见他。    小傻瓜想起了小老头儿,便来到森林中他砍倒那棵老树的地方。只见小老头儿就坐在那里,满面愁容。小傻瓜走上前去,问他有什么不高兴的事。小老头儿回答说:“我渴得要命,喝什么都不解渴。  凉水呢,我喝了受不了,葡萄酒呢,我刚刚喝了一桶,感觉却像一滴水要浸湿烤焦的大石头一样,顶什么用呢?”“听着,我能帮帮你,”小傻瓜说道,“跟我走,准保你能解渴。  ”说罢,小傻瓜领着小老头儿走进国王的酒窖里。  小老头儿走到一只只大酒桶跟前,喝呀喝呀,不停地喝,喝得腰身酸痛,天快黑的时候,他把酒窖里的酒全部喝干了。小傻瓜又一次提出要娶公主为妻,谁知国王一听又火冒三丈:一个人人取笑的傻小子竟然想做我的女婿,真是痴心妄想!于是,国王提出了更加苛刻的条件:小傻瓜必须把这样一个人带到王宫来……他能吃完像山那么大的一堆面包。    小傻瓜再次来到森林中他砍倒那棵老树的地方。只见那里坐着一个汉子,腰带把身子束得紧紧的,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我吃了整整一炉黑面包,”他对小傻瓜说,“可我饿得太厉害啦,吃这点儿东西又能顶什么事儿呢?我的肚子还是空空如也,你瞧,要想不饿死,我就只好像这样勒紧裤带啦。    ”小傻瓜一听欣喜若狂,便说:“起来!我带你到一个地方去,到了那儿,你可以放开肚皮吃,吃得饱饱的。”小傻瓜把他领到了王宫。那里堆放的面包,看上去就像一座大山,是用全国运送来的面粉烤制的。  从森林来的这个人开始吃起来,吃得津津有味,不到一天时间,那么大一堆面包就无影无踪了。  小傻瓜第三次提出要娶公主为妻,可国王却再次推三阻四。这一次,国王提出要小傻瓜弄来一艘在海上和在陆地上都能行驶的船。  “开着这样一艘船来见我,”他说,“你就可以娶我的女儿为妻。”小傻瓜马上动身又去了森林,找到了那位白发苍苍的小老头儿。小老头儿对他说:“我替你喝了那么多的酒,替你吃了那么多的面包,现在还要心甘情愿地送给你一艘水陆两用船,我之所以为你做这一切,因为你曾经对我很友善。    ”于是,小老头儿将一艘水陆两用船送给了小傻瓜。国王见了这艘船,不好再阻止小傻瓜的请求。小傻瓜与公主举行了婚礼。国王去世后,小傻瓜继承了王位,把王国治理得繁荣富强。

原贴:格林童话中《金鹅》的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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