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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ghao

品读历史,以古为鉴。我是伯清,谢邀回答。


发配是死刑之外,体现统治者“仁政”的一种刑罚,我国三大流放地分别是西北边疆、岭南地区、东北宁古塔。一个比一个荒凉,且路途遥远。发配可不是旅行,流放者需要步行,被押送往目的地,其间需要忍受劳累和饥寒交迫,单是这段路程就十分痛苦。


1.将犯人运送到千里之外可能对犯人的惩罚更大。因为古代时候的边疆物资比较稀缺,气候也不好,人烟荒凉而且稀少,许多人到了那里没过多久就会死去。而且发配伯清看来其实发配边境摧毁的是犯人的心理,一个人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无依无靠,也没有亲人的陪伴,加上人烟稀少,对犯人的心理是一种很大的摧毁。与被关入天牢相比,将犯人送到千里之外的边疆可能对犯人来说更加让人难以忍受。


2.一般被发配到边疆的人,男子一般是去做苦力,因为边疆需要修筑边防来抵抗外敌。而女子被发配边疆,可能就会变成侍奉边疆士兵的奴隶,甚至有时候还会成为满足边疆士兵生理需要的官妓。这对一个女子来说是非常大的耻辱,所以很多被发配边疆的女子可能半路就自杀了。


3.为了减少国家的财政支出。被发配流放的犯人,除了当苦力之外,为了生存他们也要自己去种地、甚至打工,毕竟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而国家不仅减少了这方面的支出,还可以收取犯人的粮食、钱财。对国家来说,其实并不吃亏。



如果你有别的观点,可以在评论里和伯清一起讨论。如果喜欢历史,可以给我点个关注。

原贴: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tina

中国古代有很多刑罚,其中有一些是为了惩罚那些犯了罪的人,但有一些却是为了“屈打成招”。

后来随着新朝代的出现,刑罚体制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不过“发配”自从出现在刑罚行列中之后就几乎没有被取消过,而很多人也一直好奇一点:

古代为什么不将犯人直接关进监狱,而是花大功夫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呢?

发配

很多人都以为发配与流放是一个概念,事实上这两者之间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

所谓“流放”简单理解就是将犯人或者被牵连者直接押解到偏远荒僻远离家乡的地方生活。

而“发配”指的是把人送至某个地方服劳役。这两者从惩罚力度上来看,发配要更加严重一些,它具有终身永久的性质,即便是犯人自己死了,子孙后代还要接替祖辈的惩罚一直生活下去。而古代之所以选择这种惩罚方式,最主要的原因有三点。

选择发配的原因一:折磨犯人

在历史上明王朝的官员最喜欢使用发配之刑,毕竟这样能够同时折磨犯人的身心。据悉明朝的时候,犯人们主要被发配的地方是极南极北之地,这些地方环境都非常恶劣,且几乎没什么人烟。

犯人在经过数千里的徒步跋涉之后本就疲惫不堪,等到了被发配之地之后还要进行非常繁重的体力活动。

很多犯人以前也是享受着锦衣玉食的官员,就算俸禄再低也至少比平民要好上不少,当他们被判处发配之刑以后,有一部分人会因为疾病或者劳累死在路上。

还有一些人则会在发配之地积劳成疾,最终早早离世,正是因为发配之刑非常折磨人,因此很多人也将发配之刑称为“仅次于死刑的古代刑罚”。

选择发配的原因二:垦荒

中国古代非常重视农业,这一点从“士农工商”的排序上就能够看出来。

虽说古代中国很多人都会从事农业劳动,但国境内还是有不少土地因没人耕种而沦为荒地,其中特别是边疆地带。

那里本来就人烟稀少,土地还非常贫瘠,很多本地居民还会为了能够得到更好地生活而想方设法地向中心城镇迁居,进而致使当地变得更加荒凉。国家为了充实这些地方的人口,尽可能多地开垦荒地,便选择将罪犯直接发配边疆。

选择发配的原因三:不见血版“斩草除根”

前文我们也提到了,发配之刑具有终身永久的特点,犯人死后确实能够摆脱折磨,但他的子孙后代却依旧处于惩罚之中。

再加上古代有“连坐”制度,这就使得很多时候被判处发配之刑的不光只有犯人,还有与犯人有血缘关系的亲眷以及有交集的友人邻居。

很多犯人会在发配过程中抑郁早逝,就是因为他们觉得是自己连累了那么多人,心理负担实在太重了。而对于朝廷来说,发配也是不见血版的“斩草除根”,因为被发配的犯人以及相关人等几乎不可能再回来展开报复。

结语

总而言之,古代不将犯人直接关进监狱而是选择发配犯人的原因主要还是惩罚犯人以及“物尽其用”。由于发配之刑非常痛苦,很多人宁可被干脆利落地砍头也不愿意被发配边疆。

毕竟古人非常重视孝悌忠义,为自己家人不断奋斗或为兄弟出生入死的例子比比皆是,发配对于这些人来说无疑是非常残忍的折磨。

最后再补充一点,相比于发配之刑而言,流放在统治者眼中要相对仁慈一些,因为对于统治者而言,“不忍刑杀”就是“仁慈”。

不过不惩罚犯人统治者又看不过去,就干脆直接“流之远方”,以体现儒家所提倡的仁政和慎刑。而这在现代人看来几乎没什么不同就是了。

原贴: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EDISON-SHENG

诚邀,如题。为何古代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呢?小编认为可以这样理解。

在古装电视剧中小编经常能看到这种镜头,一些穷凶极恶的犯人会被朝廷判处充军之刑,也即是发配到千里之外。那么为什么不像现代一样就近盖个监狱,然后直接给犯人判个无期徒刑什么的呢?

原来啊,古人讲究叶落归根,而古代流放的地方不是极北苦寒之地,就是岭南毒瘴横行的地方,也就是说犯人一旦充军千里基本没有可能回去的可能性。这对犯人是一个极大的惩罚,不仅肉体,而且精神。再者说把这些犯人关在牢房里白白的消耗粮食算怎么回事?官府又不傻,还不如把他充军去为朝廷做出贡献,毕竟古代的人口本就不多。

以上就是小编的看法,如有出入还请斧正

原贴: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ycn117

古代为什么喜欢把犯人发配到边疆,而不是进监狱



原贴: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辰凨

古代科技落后,生产力底下,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人口就是国力,把罪臣流放到荒芜之地也是为了废物利用罢了。

原贴: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pallas

古代皇帝杀人很简单,如若此人并非罪至必死那么发配其实是很好的选择,一,能在肉体和精神上折磨他,令他深刻反思生不如死。二,发配也不失为一种仁慈,给了一个罪人生的机会。三,发配至边缘地区参与劳动能给当地边防建设农田开垦提供人力。杀人不可怕,但被罚之人传回来的悲惨之声足以震慑企图试法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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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佳

虽然流放和发配都属于同一种刑罚,即“五刑”中的“流刑”,但目的完全不同,流放是让受罚者反省,以求改过自新,而发配是让受罚者做奴隶,分为自己终身为奴,或者子孙世代为奴。

流放历史悠久,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隋唐后,正式成为“五刑”之一,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

流放是统治者自诩为一种慈悲的表现,即“不忍刑杀,流之远方”,从而体现儒家提倡的仁政和慎刑。当然,统治者必然不能让流放之人过得舒服,因此,在流放之地上煞费苦心,比如西北边疆、岭南崇山、东北苦寒等等。

从隋唐开始,流放逐渐与政治、军事、经济挂钩,比如南方太荒芜,流放政治犯。北方多战事,流放罪犯,用来戍边。元朝时期,流放喜欢北人去南,南人去北。明朝时期,流放以充军为主,清朝沿袭明朝。

相比发配、充军,流放似乎轻松些,但历史上的流放之人,大多心系天下,流放使他们郁郁不得志,也是非常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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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狼似虎般跋扈

关进监狱,要派人看守,要提供饮食衣着,而且限于当地的条件,也未必有太重的苦役,可以提供给犯人,让他们去“劳动改造”的。

发配千里,并不是只要打发得远远的就算了,而是有固定的目的地。


一般发配的目的地,都是比较偏远、荒凉的地方,或者干脆就是边疆。送到这里,条件艰苦,工作繁重,是对犯人的惩罚。而且荒凉之地,不容易逃脱——一跑几百里,遇不到一个人,找不到一点食物,犯人还跑什么呢?


“发配”,是一个有局限性的词语,一般用在比较低级的犯人身上。像被免除公职的林冲、武松等人。如果是高级的官员,不叫发配,而是叫“贬谪”,也同样是分派到遥远荒凉的地方去。


比如说,白居易在琵琶行里抱怨的:“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住在这样条件艰苦、环境恶劣、文化贫瘠的地方,就是因为受到了贬谪:“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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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的朋友

作为一种社会动物,人类从远古时期就 开始了群居生活,在生产力及其落后的氏族社会,人类就懂得以将犯错的成员驱逐出群体作为一种惩罚方式。

中国古代是一个以家族主义为中心的农耕社会,人们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是土地。精神和社交的依靠是家族,而流放发配制度恰恰是要罪犯们离开故土、远离家族而迁至相较偏远的地区。

自给自足的生活决定了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最重要的就是生产所依附的土地与自身有血缘关系的家族或氏族,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离开自己所依附的土地和相对固定的人际关系而远去千里之外,这无疑是对流放者的生活的重大打击。

而在生产力低下的古代,罪犯被流放至偏远地区往往在物质、医疗、文化等各方面都很落后,有些边境地区在当时甚至根本不适宜人类居住。所以在乡土观念浓重的中国古代,流放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都对被流放的罪犯有很大的伤害性,而流放也成为惩罚力度仅次于死刑的刑罚。



流放制度的起源

流刑制度最早记载于《尚书》的“流宥五刑”,“宥”是指放宽、减轻的意思,在大学衍义补中将之解释为“流宥五刑者,其人所犯合此五刑而请轻可恕,或因过误则全其肢体、不加刀锯,但流以宥之,屏之远方,不与同齿,如五流有宅、五宅三居之类。”

由此可见,“流宥五刑”就是指以流放开宽宥本该处以死刑等肉刑的罪犯。然而,流放刑的雏形产生虽早,却并没有从一开始就大量出现在中国早期的司法实践中。

中国古代早期刑罚制度中的“迁”、“徙”、“放”等流放制度与后来隋唐所确定的流刑并不完全相同,早期的流放制度并没有形成明确的名称,也没有正式被纳入法条,只是偶尔被使用且没有固定的规则或形式。

而且在春秋等时期,流刑中的罪犯通常是被驱逐出本国境内,而不是本国版图内的偏远地区。所以,北魏五刑确定之前的“流”、“放”、“迁”、“徙”等刑罚都可统称为流放制度,而不完全等同于后世所说的流刑。

流放制度产生的原因

1、儒家伦理观念的思想渊源

西周时期,就有“明德慎罚”、“以德配天”这样的立法思想和治国方针;儒家文化的产生更进一步提出家族伦常与国家统治的结合,儒家的代表孔子将其结合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汉代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及后世的不断推崇和发展,儒家文化不但被统治阶级作为统治工具收为己用,也被早已适应农耕经济的被统治者所接受。

宗法制是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经过长期的累积和运用,有关家族。家庭的法条车鞥为历代法典的重要内容。中国家族主义以其古代的祖先崇拜和宗法制为发端,由儒家文化这个最广泛的表现形式逐渐发展并最终成为一个观念。家族主义从家庭扩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

随着封建制度的不断发展,家族主义也渗透到封建立法中。家族主义在先秦时期的律法中仅有族刑这一种方面的表现形式,经过秦汉时期却已成为国家法律的基本原因,这一基本原则不单单产生出例如“公室告与非公室告”、“亲亲得相首匿”这样的刑法基本原则,也是封建制五刑形成的理论基础。

正是有 了家族主义这样的儒家伦理观念的指导,流放制度才会在中国古代社会产生和发展起来,并在其后的法律制度中全面发展和成书,家族主义一起特有的伦理性影响了中国古代流放制度的发展。



2、生活生产方式是客观原因

中国古代经济一直是一种以农业生产为主的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工商业和手工业始终只是没有地位的辅助角色。

农耕经济的一大特点就是不需要大量的商品和货币的流通。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独立经济单位也就不需要刻意扩大,传统氏族社会遗留下来的家庭或家族足以扮演好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

同时,这些独立的经济单位在生活上的自给自足更加抑制了工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古代长期的农耕经济决定了法律等社会上层建筑逃脱不了这种境界形势的束缚。

首先,从预防犯罪的角度考量,规定流放制度可以提高法律预防犯罪的作用。

中国古代的经济形式使得中国人对于家庭观念和故乡观念十分重视,流放制度会使被流放者脱离家庭和故土,这可以让国民对法律产生一种畏惧心理,基于趋利避害的本性,国民自然会尽量避免犯罪来防止受到这类惩罚。



其次,从保留生产力的角度考量,传统的农耕社会,人口的数量往往是生产能力的决定性因素,越多的人口就会产生越多的粮食,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来自于此。流放制度避免了死刑和肉刑的滥用,保存 了更多客源从事生产的人口,有效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感谢您的阅读,如果您能够顺手点个赞或者关注一下也是极好的;欢迎评论交流,愿每一个朋友平安、欢喜、自在。

原贴: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一直,一直

古代并不是说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得看犯的是什么罪,一般要到千里之外,基本上是比死刑低一档的重罪,亦或是得罪了皇帝等等。而在古代有两种刑罚是要到千里之外的。

流放

第一种就是单纯的流放,在古代被称为流刑。秦汉时期的流刑其实就是去服劳役,毕竟边关地区任务多或者战乱多,所以杂役也很重。到了后来朝代,给与流放就不再是侧重劳役了。而是不想杀,又不想犯人轻轻松松,所以就给了流放千里之外。

充军

流放再加重一点就是到边疆去充军,这也算是在流放的基础上再加上来的。为什么这么说呢?明朝的充军最少都是个人终身制,有些甚至是子孙都要世代充军。清朝则是表现好一点,命好一点,还可以回来。这也是不想杀的结果。

只有犯了死罪或者将近死罪的人,但是不忍杀,才会流放或者去充军。并不是说所以罪犯都得流放或者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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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时代,有的人犯错了就会被拘留,也就是俗称的吃牢饭。但是在古代的时候,人触犯刑法可不是这么处理的。《水浒传》里,林冲和武松犯错了,都是被流放或是发配边疆。那么我们就不禁思考着,古代的刑法处理为什么不把有的犯人关进监狱,而是要花费功夫把他们发配到千里之外呢?

一,处罚的原则。

今天的处罚大多都是死刑、无期徒刑或是有期徒刑。但是在古代,刑罚可是相当残酷的,有的人犯得错误还不够死刑的标准,但是放了又达不到惩戒的目的,因此,有的朝代就设置了肉刑来惩罚他们。在古代,经济不是很发达,所以官府大多适行“罪行相当原则”。当时古代的边境大多都是荒地,所以那些被发配边疆的人并不是去了无所事事,而是去充当苦力去了,有的人就在流放的途中就劳累过度而死。

二,制造盛世表象。

当时的古代刑部官员会根据那些犯人的案子来判断犯人的处罚程度。对于统治者和朝代来说,监狱里若是关押的犯人数量少,那就说明这个朝代是国泰民安的,是统治者政策开明的表现。当然,把犯人流放边疆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当地监狱的管理压力。监狱空闲,表示这个地方的治安管理妥当,所以即便是像唐朝这样的盛世,也喜欢把犯人发配边疆。

三,减轻压力。

监狱的环境虽然差了点,但是好歹算是一个避风港,而且还有一日三餐。古代的经济不是很好,多的是吃不起饭的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样的现象不是不存在的。把犯人关押在监狱里,如果不是执行死刑,那么监狱会提供一日三餐,而且还不用受冻、受累。所以,这样的做法就会让那些常年挨饿受冻的流民或者乞丐来说就是一个可乘之机。犯了错事进入,不仅不用继续流离失所,还能保证一日三餐,最后完好无损的出来,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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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ffi



原贴: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Thillada

因为犯了流放罪,就像现在犯了什么罪就要判什么刑一样,犯了流放罪的人当然要被流放到千里之外。

在我们现在看来花费很大的人力物力把人流放到千里之外确实有点得不偿失,不过站在古人的角度就不是这样了。

在古代人口本来就很稀少,更不用说那些边远地区。为了维护边疆的稳定,这些被流放过去的人就是很好的兵力补充。

同时他们还可以开垦荒地给边远地区带去汉文化,从长远的角度上来说这比关押在监牢之中要好上很多。

在古代流放罪是一个很重的罪名,一般都是犯了重罪或者受到家族牵连的人才被判流放。这个刑罚仅次于死刑,算是古代统治者的一种仁政,给那些犯了很大罪但是又罪不至死的人的刑法。


在古代篡位是会被判诛杀九族的,到了后来统治者认为这个刑法太过残忍,于是就把女性剔除出这个诛杀范围之外改为流放。其实这也算不了什么仁政只是女性没有威胁性而已,这样还能给自己带来好名声何乐而不为?

不过这不是流放罪的来源,流放这种罪名在原始社会已经有个别案例了,统治者只是引用传统罢了。

不过说是仁政这种刑罚却要比死刑要痛苦很多,熬过了是运气好熬不过也是天意,有一些人宁愿自杀都不愿意承受流放的痛苦。

被流放的人就是死活看天意的罪刑,有不少的人就是在流放的过程中死了。与其忍受这么痛苦的折磨才有一线生机,对这些人来说倒不如死了痛快。

原因就是因为路真的是太远了,路上条件又非常的辛苦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这就是一种活生生的折磨。

在古代对犯人用刑是很常见的,这些被用刑之后的人还要拖着虚弱的身体走上那么远的路程。上千里的路程正常人走可能也要走上好几年,何况这些被用刑的人。

这些押送的衙役是有时间限制的才不会管这些犯人的死活,对这些衙役来说犯人了死了更好,这样他们就不用走上这么远的路程了 。

流放是一种很折磨人的刑法,为的就是折磨一个人让他生不如死。流放所受的罪并不是走到流放的地方就算完了,接下来等待他们的是更加痛苦的折磨,一种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折磨。

肉体的折磨是边疆气候恶劣,精神上的折磨是与家人分离之苦。

如果被流放的人什么都不会,那么他只能干一些体力活还要任人欺辱。除非天下大赦不然很难有机会能够回到故乡,这就是和皇帝比寿命的事了。

不过好在古代皇帝寿命普遍偏短,运气好终有一日能够回到故乡,不过经历了几十年那也物是人非了。

想想回到家乡自己的家人朋友都不认识自己,那是怎样的一种场面?君归来双鬓白,时光一去不再来。

流放并不是我国独有的罪名,像一些欧洲国家在古代也有这样的罪,目的性都是一样的就是想要在惩罚犯人的同时稳定社会治安开阔边疆。

俄国拥有着大片的土地相比我国更加的寒冷,有很多地区都是处在无人居住的状态。他们在征服西伯利亚的过程中出现了劳工短缺的情况,沙皇就把一些难以管束的人民驱逐到了西伯利亚地区。

看了这些我们就知道了,与其把一个犯了罪,人关在牢中浪费粮食,把他送到边疆才是最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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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hinezhong

抵御外敌,保卫疆土,劳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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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qy

这还不懂吗?古代人口少,遵纪守法的大多围绕着京城从事劳动生产,边疆苦寒之地没人去,没办法就把犯罪之人送去劳动,其实就是变相的死刑,刚开始去还想好好改造,创造了一部分生产力,慢慢的就绝望了,死在那……来来来,下一批……好好改造吭,送你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几个月后……来来来,下一批……好好改造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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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旦美人LAU LL

以史为鉴,我是中国古代史专篇。

古代对于某些不用实施死刑的犯人,大多数是审完之后发配边关,主要有两点,第一如果就这样关着,需要用粮食供养,不划算,其次由于边关需要开发,刚好这些人过去后可以屯关戍边,何乐而不为呢。

古代刑法制度

在我国古代,伴随着氏族社会的解体,阶级社会的出现而产生,各种刑法就成了维护和巩固阶级统治的工具,我国的刑法源远流长,在先秦的典籍之中,不乏记载。我国刑法源于夏朝的禹刑,以后各代就都有刑律。

其实在各个朝代最常见的惩罚无外乎三种,第一种也就是最重的死刑,在这方面历代君王无发挥了他们的各种想象力,比如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等等一大批各种酷刑,我个人认为这些刑法基本无外乎死刑,是非常残忍的,在我们影视剧重所看见的砍头,都算是比较轻的了。其次就是有些人罪不致死的,则就是选者发配边疆,要知道,那个时候大多数时候边远地区都是十分苦寒的,统治阶级为了加强变光防守,则就把犯人发配开发边疆。还有就是杖刑、游街什么的,这应该算是比较轻 的惩戒了。

在古代,发配边疆的犯人,大多数是最不至死的,他们发配边疆后,增加了边关戍边人员,开发了边疆,这样一来,统治者就会巩固了边疆的统治,而且也使得其得到开发,这比把犯人一直关押要十分划算,而且还不用白养他们。

总而言之,古代派犯人戍边,是一份十分划算的惩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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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iguous

古代政府养不起这么多吃白食的人,而边疆也需要他们去开发

古代的人口是很宝贵的,在北宋之前中国的人口最多不过五六千万,而在汉末中国的总人口则降至历史最低点,不到一千万。

现在很多史料估计三国时期的人口只有700多万,但是当时的税赋是按照人头来征收的,所以在很多地主会在政府统计人口时隐瞒和少报人数,三国时期真实的人口数量应该是在一千万左右。

可即便是有一千万,这个数量也是非常的稀少。

(三国时期蜀国的人口最少,尚不足百万,人口对于蜀汉政权是非常宝贵的,犯人若不是犯下杀人、奸淫、谋反的重罪,政府是不会杀他的)

在那个年代生产力是很低下的,农业生产基本上就是靠人力堆出来的,缺人的地方经济必然落后,所以“人”在统治者眼中就是黄金,就是财富。

汉族人起源于中原地区,随后开始向江南、岭南、云贵地区扩张迁移,但这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像是海南岛,直到北宋时期仍旧是半个蛮荒之地,汉人的数量不算很多,当地经济十分落后。

对此政府肯定是鼓励汉人前往当地移民,但这并不能强制。老百姓不愿意去政府也没办法,所以政府就将一些重刑犯发配到岭南开发当地经济,甚至将一些犯错的官员迁到边疆为官,北宋著名的大学文豪苏轼就成被贬官到海南,算是一种变相的发配吧。

而到了清代,关内地区已经被开发的差不多了,于是清政府就放许多犯人发配到黑龙江和新疆地区。

在清代汉人只需待在汉地,满人统治者是不允许前往关外谋生的,但是关外又确实是缺人,所以清政府就将大量犯人发配北方边疆。像是我们比较熟悉的黑龙江宁古塔,还有新疆伊犁,都是发配犯人的地方。

我们今天电视剧里的常客纪晓岚先生就曾被发配到新疆乌鲁木齐带了三年。

(西方人描绘下的清代押送犯人的场景)

这些犯人前往边疆地区肯迪是不用给钱的,有口吃的就不错了,简直就是廉价劳动力。

而若是将犯人关在牢里,政府还得天天管饭伺候着,天天的免费牢房住着,政府难道是钱多没处花吗?

所以古代犯人之所以不被关进牢里服刑,一方面是由于养不起这么多吃白食的,另一方面边疆也需要他们去搞建设。

(一个王朝版图有多大,犯人就得滚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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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芊芊结

这是一种殖民

一般说起殖民,就会想起近代大航海以来,欧洲国家在海外建立的众多殖民地。

实际上同样的殖民,古代早已有之,只不过我们一般是对陆地上进行殖民。

一般的流放,都是流放在军州,边境或者与少数民族混居的地带。这样的地方一般是才夺取的土地,或者是常常遭遇外来侵略和掠夺的土地,本地的居住人数不够,有的甚至就是只屯军的军城。

然而这样的地方,往往四周又多是少数民族,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想在这里站稳脚跟,实际控制住这片土地。最好的办法就是这里有大量的汉人百姓,一旦汉人百姓在这里的数量占据了多数,并且在此耕种生息,娶妻生子,这块土地才算真正拿下。

但汉人是农耕民族,很少有人愿意背井离乡的,特别是到边塞的不毛之地去居住。那么想一个什么办法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

这就是流放,既然普通的百姓不愿意去,那么犯了罪的,就由不得你不去了。这其实就是殖民。

其实你看欧洲殖民,当初类似北美、澳大利亚这些地方,除了一些冒险家,很多还不是欧洲流放过来的罪犯,异曲同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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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nkmelon

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要花大功夫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发配在古代其实是一种仅次于死刑的重刑,相当于现在的无期徒刑,一开始犯人被发配到边疆的目的是充军,后来又成为开发区的劳动力。这个刑罚在明朝的时候最为盛行。流放地主要分布在极南极北之地,古代的士卒们是极不愿意被发配当边疆的,那里少有人烟,天气环境状况差,无论是精神和身体上都是一种折磨,跟死刑没什么区别。

中国古代是一个繁荣的农业文明国家。那么土地贫瘠或苦寒之地当然是人烟稀少,甚至是毫无人烟,于是流放在此时就很好的体现了价值。不仅起到惩罚罪犯的作用,而且还可以对他们进行改造,最重要的是可以充实那里的人口,带去大量劳动力,进行开发。但是在当时无论是谁,遭受到流放,那么一定会觉得很不幸。都知道古代一直讲究落叶归根和四世同堂,一旦被流放基本上没有回家的可能,更不用谈什么落叶归根,也意味着血脉的后路断绝。

古代不像现在交通这么发达,也没有空调,没有物资补给,所以没有多少士兵原因驻守边疆,保卫边境的安稳,所以将犯人发配边疆充军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而且对于国家来说,关押犯人每天还要为他们提供食物,每年下来也要耗费不少财力,但是将犯人发配边疆,犯人就可以在边疆开荒种地,得到的粮食不仅可以供他们食用,剩下的还可以上交国家,这是很合算的,同时,荒山野林,犯人没办法逃脱,有利于管理。

人们被发配到边疆之后,就在边疆为国家搞开发,发展边疆地区的农业,由此为国家带来部分的收入,这个收入与押送他们去边疆的路费相比,还是很划算的。除了发展农业,犯人们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在边疆地区充军保卫边疆。这样一来,不仅能让犯人们充军保卫祖国以洗去部分罪恶,带罪立功,表现如可以重新召回,相当于现在说的减刑,从无期徒刑到有期徒刑,还能免去国家强迫士兵来偏远地区受罪的麻烦,一举多得。所以在明朝的时候发配犯人至边疆充军成为了流行,很多犯人定罪之后就会由兵部进行发配至边疆军区。

押送犯人途中,不用交通工具,脖子上带着枷锁,脚上带着几十斤重的锁链。行走千里,风餐露宿,饥寒交饥,也是一种怨罚,生不如死,一般犯人受不了。大多数犯人宁愿死也不想流放。到了清朝发展为站笼。1个月至6个月,也有永远枷号的。所用的枷有普通的枷,也有50公斤甚至60公斤的重枷。清朝的枷号,只是对犯徒流罪以及充军的满人所用的代用刑,其后使用日渐普遍,直到辛亥革命后才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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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angel(缘

发配到边远地区,官府挺划算的。不过就是搭上点差役的差旅费用,但这个犯人基本就不用回来了,到边疆重劳役,当炮灰都可以,这些人国家不用付工资的。

古代坐牢是中等的刑罚,罪过不很大,判个有期徒刑年头不长的,两三年到头了,赶上个大赦也就恢复自由了。小罪的就打打板子,抽几鞭子处理了。国家哪有那么多监狱关犯人啊,想坐牢也得够档次了。比如岳云,大理寺判的就是有期徒刑三年,加罚款。赵构估计怕留着岳云是个隐患,直接跳过流刑改死刑了。

得是大罪,才发配了,比死罪也差不多,就是轻一等。一个是咔嚓一刀,一个是折磨死,其实差球不大。宋代还有折杖法,就是把你这流放的刑罚,改棍子打后背,然后当地劳役一年。(打后背不死也得瘫痪啊,还不如流放了)

不过有些官员发配就不太一样了,很多判了流刑的官员是皇帝不是很想让他死,就是想让他受受罪,让你在我这嘚瑟,先外面凉快凉快去。不定什么时候,皇帝心情好了,还得用的着这货,得叫回来,而且经常半路上就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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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唐剑锋

流刑和监禁应该是两种刑罚吧,应该不存在宁可把人发配也不关进建于的说法。比如史书上不是说秦朝法律严苛,犯人多到监狱都装不下了,说明监禁是存在的。再比如清朝除了爱把人流放宁古塔,也把很多人终身圈禁啊。

当然流放的刑法要更重一些,在当时的生产条件下,基本也就相当于判处死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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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monczcy

因为在古代的时候非常的缺少劳力,如果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的话他们还可以干苦力,如果观到监狱里的话他们什么也不能够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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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缚身,流浪心

一方面是因为全部关到监狱的话,监狱没有那么大啊,也没有那么多守卫。

更重要的原因是杀鸡儆猴——让天底下人都看看,违法乱纪是什么样的后果!

以及,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皇恩浩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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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闫十一

茅山后裔?

原贴:有和“民间山野怪谈”一样的灵异小说吗,完结的,现代阴阳先生

danaqiao

其实这是我们现代人对古代犯人发配的一种误解,因为古代犯人虽然要押送到偏远地方需要一定人力物力。但是实际上去押送犯人的官差都是会得到犯人家属给的银两或者财物,没有人是空手来回。所以实际上有些官差是愿意去干这些行当,说不定碰到有钱人家还可以发笔小财。当然去押送犯人也是很危险的。



另外,当时的犯人,特别是政治犯,都是刺配边疆。刺配边疆实际上是充军的行为,相当于是服兵役。就相当于现代的劳动改造跟服兵役的一种结合体,就是去边疆免费干活,然后自己负责自己的吃穿。所以,在水浒里面的刺配犯人叫的贼配军。然后,在发配的地方并没有很多的狱卒之类的工作人员,只是少量的人在看场子,监督犯人干活。这地方,而且这些人脸上都刺的字,叫做黥刑。就算逃走跑到其他地方,也很容易被认出并抓回来。那些非常偏僻的地方,古时候交通不便,他们很难跑远。如果没有人接应的话,就凭两只脚跑到荒郊野地里面饿也饿死了。



其实现代也是差不多的,比如中国的一部分重刑犯会放到新疆的巴楚监狱里面。巴楚监狱是在沙漠腹地,你如果要是想逃跑的话,可以出得了监狱,但是很难逃出沙漠。我听说以前,在巴楚监狱里面,如果发现有人越狱的话,狱警并不着急追捕。而是随他跑,过几天再派人出去搜索逃犯的尸体。我想古代的配军也是这种情况,可以让你逃跑。特别是在以前冷兵器时代,狱卒想要拦住一个人,特别是有点功夫的人,不让他越狱逃跑,也是很难的。但是,即使放你跑出去,你能活生还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的。更何况,一旦越狱,各地都会张贴缉拿榜文,在各关口想要通过而不被再次抓获的几率也很小。



当然,古代也是有那种类似于现代的那种监狱,一般关押的都是些死刑犯,等候问斩或者是暂时没有宣判案情悬而未决的犯人。比如说我们经常会在戏曲或者电视剧里看将某人打入死牢秋后问斩。这种死牢就不会是到非常偏远的地方,而且应该是离刑场比较近的地方。像这种监狱的守卫就比较严了,会有大量的狱卒全副武装日夜守卫。比如梁山好汉黑旋风李逵上梁山之前就是一个小狱卒,而且是个无恶不作的狱卒。

而如果古代像现在一样,在各大州县设置监狱的话,那么大量的犯人光吃饭一项就能把州县府衙给吃穷了。而且这些人有没有很好的营生出苦力,同时又要需要大量的狱卒来看管,养活这么多人又是一笔很大的开销。而刺配边疆就比较省事,青天大老爷心中有数,就不怕你跑,跑了抓回来再重判。然后从你家里抠更多的钱。所以古代的贼配军都老老实实服役,踏踏实实干活。边疆如果打起来就地充军,如果没有战事还可以给政府创收。比如宋江,都已经说好了取消他的刑期,他非要自己把自己发配到江州,你说这能不是一个好差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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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verlylily

要知道监狱是一个国家部门,国家要发工资、要招人管理,这些都要成本。与其这样还不如“废物利用”让这些罪犯投入国家基建行列既省了劳工成本还能有效惩罚罪犯,一举两得。


古代的监狱不比现在的监狱,那会没有文明建设,关在监狱里就是这么蹲着,看你不爽就揍一顿。这样管理无法让犯人洗心革面,往往出去了又回来的多不胜数。其实罪犯之所以犯罪,一来文化程度不高没有生存技能;其二心理有问题。在如今的监狱就针对这两点改造罪犯。而古代的监狱比较黑了,家属一般要给钱罪犯才有好日子过。狱卒可以平白无故的打人,一些身体素质差的就熬不过出去的那天就领饭盒了。


现代罪犯劳动改造



古代罪犯



还有在古代发配一般是罪责比较大得了,仅次于死刑,其实在交通不发达的古代,发配边疆就是一种慢性死刑。寒冷、盗贼、虐待任何一种意外都会让你死在半途上。


而发配的原则也是够刺激的,“南人北送,北人南送”路途遥远且水土不服,这就是封建社会的黑暗残忍。中国有落叶归根的传统,让犯人死在异地他乡,这对于他们而言比死刑还难受,死在路上就连个墓都没有成为“孤魂野鬼”。



不止是封建社会,其实早在三皇五帝时代,流放之刑就已经有了,历史上记载的流放故事有很多。


史载“流共工于幽州”,幽州就是现在的北京一带,在远古时期是荒凉之地,共工就被发配到这个地方。“仲舒下吏,夏侯囚执,眭孟诛戮,李寻流放,此学者之大戒也”,西汉的大儒李寻被流放敦煌郡。


对于流放之地,有记载的有5处主要流放地:


湖北的房陵,曾流放过两位皇帝、十位王爷、一位驸马和一位丞相,是最有名的流放地。


海南的崖州,包括唐朝宰相李德裕、北宋大诗人苏东坡、宋朝宰相丁谓、大学士胡诠、元朝宰相王世熙在内的至少十五位名相、贤臣、学士被发配至此生活;


广东的潮州,唐宋八大家之首韩愈曾流放至此,这个地方的瘴江因为韩愈大名改为韩江;


黑龙江宁古塔,包括明朝兵部尚书张缙彦在内的明清两朝数万大臣曾流放至此;


贵州的黔州,唐朝名相长孙无忌、唐高宗太子梁王李忠、唐太子李承干等名流皆流放至此。

这五个地方应该宁古塔是最恶劣的地方,毕竟在取暖设备有限的古代,那地方真的能活活冻死人。


流放虽说是一种恶劣的惩罚方式,但是正因为其恶劣,不少名言佳句都在流放中诞生的。流放让蛮荒之地有了人气,是一种变相的人口迁移,促进了当地文化经济的发展。凡事都有两面性,流放不见得就全是负面影响。


另外要补充说明的是:虽然“充军发配”起源于宋朝,但“充军发配”却是在元朝才成为正式刑罚的。明朝继承元朝的制度,将“充军发配”作为流放的常用附加刑。清朝的时候,“充军发配”成为独立刑罚,很多清宫剧里的“发与披甲人为奴”就是“充军发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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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bu

在一些影视剧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一种判决,叫做流放。将犯人脸上刺字然后发配到某处,比如水浒传中的林冲,武松都是发配之人。

那么古人为什么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将犯人发配,而不是直接关进监狱或者斩首呢?

这主要有两个原因

发配远比监禁更具惩罚意义

发配也称流放,是隋唐以后中国的刑法基本使用笞、杖、徒、流、死五刑,我们可以看出流放是比监禁更严苛的刑法,在统治者眼中流放更是被视为仁慈的表现,“不忍刑杀,流之远方”。

按照罪责的严重程度,流放也分为极边,烟瘴,边远或者充军。而且对于流放时间也有规定,有终生和永久之分,永久的意思就是子子孙孙都不得回到中原。

发配对于国家有益

流放是一种一举两得的刑法,既惩罚了罪犯,又有利于边疆建设。

比如苏轼就曾经被流放至今海南儋州,当时的海南是天涯海角蛮荒未开,与中原发展天壤之别,苏轼在当地创办学堂,播种文化,对当地的教育发展做了很大的贡献。

再比如我们熟知的清朝流放地“宁古塔”,位于今天黑龙江省牡丹江,在清朝是边疆重镇,因为此地处于极寒之地,人烟稀少。将犯人流放至此既达到了惩处的目的,同时加强了边疆的卫戍。

在很多时候,流放甚至比死刑更具震撼力,很多被流放者不是死在路上,就是受不了流放地的恶劣天气,客死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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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kugerman

我来回答。其实发配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流放”,秦汉时期就有流放的惩罚,那为什么古代一定要将犯人千里押运流放到偏僻的远方呢?


一、为什么要发配

流放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总所周知,中国人家族意识强,故土难离,因此,当流放之刑年发明之后,对发配的人来说是非常痛苦的。我国有几个比较大的发配之地,如蜀地、岭南、云南等地,自清朝入关以后多发配至宁古塔,即今天的黑龙江一带。上述的地方古代时都是人迹罕至、非常荒凉的边境地带,名为发配,实则也有让犯人建设边疆,巩固边疆建设之意。


二、被发配的名人

我们知道最著名的苏武,被流放到北海一带放羊,北海常年的气温都很低,苏武为了生存,不得不吃杂草、吃老鼠,可见流放之人的日子不好过。还有屈原,因为改革被下罪,前后两次被流放了十六年,最后于汨罗江结束了其辉煌的一生。北宋的大文豪苏轼,曾被三次流放,最后一次是在其已62岁高龄时被流放到荒凉的海南岛。其实名人发配有时还会得到些许的照顾,但是平民如犯罪,只能沦为最底层的苦命人!引用苏轼的自题金山画像,形容流放对人的心里的影响。

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


三、流放对后世的影响

现在我们来看,古代的流放对当地的影响是深远的,从古自今,流放者中不乏文人、政客、医生等,他们到了一个地方,对当地的文化、政治、经济、农业等是有促进作用的,可以说流放一方面是对犯人的惩罚,同时由于南北文化的差异,流放也是一种文化的迁徙和交融。

(当年的宁古塔,如今的海林市,已成为著名的旅游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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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spring

流放,我觉得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比之死刑,也未必能好到哪里去。

农耕文明和草原文明不一样,农耕文明向来安土重迁,生老病死,皆在故土;游牧文明则是逐水曹而居,水曹肥美之处,便是家之所在。

中原文明以农耕为主,将犯人发配千里之外,远离故土,这一生也许再无机会踏足故里。埋骨他乡,这是何等凄凉!

流放千里之外,更是对犯人身心的双重折磨。千里之遥,有衙役相随。衙役也要走上这么远的路,心里肯定也不会舒服,那就只能把气洒在犯人身上。稍有不如意者,拳脚相加,那是家常便饭。再加上一路的严寒酷暑,风餐露宿,有多少犯人因为熬不过,死于流放途中。

再者,流放可不是简单的流放。有个词语叫做刺配,也就是处以流放之刑的人,脸上要被刺字。水浒传中林冲和宋江就曾受此刑。

身强体壮者,熬过了旅途之苦,还有另外的灾难等待着他们。流放之地,多为边疆之地,或酷热难当,或苦寒之地,比如说当时的岭南和宁古塔。

再者,不是说流放到那里就完了,到了流放之地还要从事各种各样的体力劳动。比如说清朝时期,将犯人流放到宁古塔,不仅要建设宁古塔,还要给当地的贵族们当牛做马。若是女子,还要为奴为婢。至于吃穿,全看看守贵族的脸色,饿死冻死那是常有的。

因此,被处以流放之行者,生不如死,是统治阶级对于犯人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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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游泳的鸭子

现在犯人也去很远的大沙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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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NO

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将犯人关进监狱,都意味着国家要每天负责他们的一日三餐。但就当时的条件来说,国家粮食紧缺,自然不会选择这种方式。

当时人口集中在中原,而一个国家需要开疆扩土、需要发展,并没有人愿意主动去边疆,所以国家只有将犯人流放到千里之外。

流放的刑罚,对于当时的人来说惩罚程度不低于死刑。

首先从路途上来说,古代交通工具受限,犯人们去往边疆的选择只有步行。加上道路崎岖、坎坷以及风雨交加、酷暑严寒等天气,足以让犯人受尽皮肉之苦。

并且犯人们都是带上手铐脚链,一个个排着队在衙役的关押下前进,衙役心情不好,还会对犯人们出气。如果体弱多病的人,会未到达目的地就已经死去了。

其次,被流放的人并不是简单的流放,有的朝代还会在犯人的脸上刺字惩罚,这种方式称为刺配。例如水浒传中宋江就受到这样的处罚。

最后,犯人们并不是简单的被流放到千里之外,他们到边疆后便会成为劳役去“建设”边疆,这种古代体力劳动的苦可想而知。或者会被发放到贵族家中,成为奴婢后任由贵族们的使唤。

所以,被流放到千里之外的人备受着身体和心里的双重折磨,对于国家来说,他们不仅可以减轻国家的负担,还是国家的免费劳动力,能够使国家扩大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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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

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古代的刑法有很多,除了死刑是最严重的之外,次一点的便就是流放犯人。不少人其实无法理解,为什么要将这些犯人们送去千里之外的地方?修一个监狱让他们永久关起来不是更好吗?送他们去流放,也是挺麻烦的一件事,不仅要派人出去护送,一路上还得管他们的吃喝问题,投入也是不低的。实际上,流放这个处罚问题,对犯人来说可能比死还折磨。另外,犯人流放过去以后,会安排他们做工作,这样对于国家来说,也是有好处的。



从隋朝就开始有着流放犯人的惩罚体系,根据他们犯罪的程度,主要划分了几个等级,流放到1000里之外,流放到1500里之外,流放到2300米之外等。同样的,流放的时间也和他们的犯罪程度有关,有的人只需要两年,两年半或者三年就可以回来,有的人则一辈子都不能回来。除了这些以外,每个朝代的规定不同,所以流放的具体要求也是不同的。



不过根据历史的记载,虽然在隋朝的时候,这种刑法才被纳入了正刑当中。可实际上,在先秦便已经有了流放的先例。先秦有些犯错的犯人们,有的被流放去了非常偏远的南方地区,并且要求他们在那里服劳役。若是没有征得同意,那么他们一生都得在那儿工作,不得返回自己的祖籍之地。



发配之法对于犯人们来说是极为痛苦。第一,大部分的犯人平日里生活都比较好,并没有受过太大的苦。但在发配之路上,一路都是风餐露宿,每天还要赶很多的路,这对平日里早就享受惯的犯人们来说,当然是不好过的,这对他们的身体就是一种折磨。第二,去了遥远的地方,他们无法再见到亲人,甚至一辈子都无法回到故乡。对于古人来说,无法回归故土,他们的内心也会充满悲痛,这对他们的心理就是一种折磨。

发配之法对国家也有不少的用处。第一,让犯人去到荒无人烟的地方,需要他们重新修建屋子,开耕荒田,一切从无到有,当他们在这里繁衍几代之后,这就变成了一个繁华之地,这样犯人流放时的费用都早就回本了。第二,犯人去的地方大多都是边疆之地,地方人烟稀少,又时常发生暴乱,士兵们都很少愿意去。犯人过去之后,正好还能当士兵用,如若有战乱,还能让他们先上,这就能为国家节省一部分兵力。第三,只是将犯人流放,而不是杀了他们,这也是体现皇帝仁慈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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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实边疆

中国不是从一开始就有这么大的,比如楚国在春秋战国时期还被北方诸侯看作是蛮夷。经过几千年祖辈们不断地耕耘和开发,才有如今的泱泱华夏。

而在古代不可能实行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发配犯人到边疆蛮荒之地成了一种重要的手段。所以到清朝的时候,像海南、云南、广西这些地方都不算是流放了,而换到宁古塔这些地方。

这样的方法不仅中国独有,外国也是一样的。比如现在某国就是有名的流放之地 。

开源节流

古代监狱环境虽然恶劣,但犯人一日两餐,再加上看守的狱卒等等总是需要花销吧,况且修建监狱也是要花钱的。若是全部关在监狱里,那监狱很可能人满为患。

把犯人流放到边疆不仅充实了边塞,还能让这些犯人发挥余热,创造剩余价值,为帝国的繁荣昌盛添砖加瓦,简直就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情。

震慑宵小

流放绝对是一样处罚力度很大的刑罚。犯人往往被流放到的地方都是蛮荒之地、瘴气丛生,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回不去了。比如大清朝的宁古塔因为是苦寒之地,让人闻之色变,朝廷在处理罪大恶极的犯人之时,也是首选将犯人流放到宁古塔。

所以不仅被流放的犯人感到恐惧,就是古代在流放之地做官的官员也感到恐惧,认为是被流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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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emy_Zhao

在古代刑罚里面,如果被处以流放的惩罚,这个是仅次于死刑了。不要拿我们现代的眼光来看,现在判个无期的待遇都比古代的流放好的多,为什么这么说,我们来看看流放的都是什么样的地方。

长路漫漫走到人烟稀少的苦寒之地,一路坎坷,到了以后仍要接受磨难

古代流放的地点都是经过选择的,不可能是繁华之地,要是那样就不是被惩罚,而是去享福了。一般流放都会是在西南的烟瘴之地,西北的绝域,东北的苦寒之地,也有一些荒芜的海岛,想想在古代这些地方,去那里还如一辈子关在大牢里呢。

另外这些被流放的人,不是自己走去的,是有官差押送过去了,本来人家在家呆的好好的,就因为押犯人过去,也要辛苦一路,而且说不定路上还有危险,心里肯定也是很恼火的,如果犯人家里有钱还好,给官兵点好处,也就罢了。不过都被流放了,一般都已经被抄家了,一路官兵不爽的时候肯定是又打又骂的,一路的皮肉之苦可以想象。

到了流放地以后也是要呗管理的,每天得干苦力,给边疆的士兵干活,吃的肯定也是最差的,打骂也是家常便饭。要是女人被流放,从押送的一路到流放地,都是一路地狱,会成为押送官兵和军队士兵泄欲的工具,活着还不如死了。

所以,从流放的境遇来说,这种惩罚虽然看起来是不会死,但是没有门路的话,活着还不如死了。

发配犯人能为朝廷戍边开发边疆,朝廷获得的收益远大于流放所耗

发配的犯人到了流放地,是能人流放地区增加人口的,一方面能为朝廷戍边,毕竟士兵都不愿意去那里,有了这些犯人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战争人口补充。

另外,流放到那里的人要被修房建路,开荒,繁衍,成了不毛之地的开荒者,能为朝廷带来收益,减轻边疆对朝廷的负担,可以说是一举多得的事情。

如上所说,古代将犯人发配不论是对犯人的惩罚,还是从对朝廷的利益来说,都比将犯人关在大牢要来的划算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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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头娃娃妈

看林冲千里流放,一双脚走出了多少血与泪。相比于将犯人关押在监狱,终年忍受着孤独和寂寞,把犯人发配流放,可以说是对犯人寂寞的解脱。在古代,步行是流放犯人的主要押送方式,但是千里流放路漫漫,要多久才能将犯人押送到发配地。这其中充满了中国流放制度的前因后果。

图|流放中的犯人休息

流放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出现于先秦,秦国开始制度化,到宋代发生变异。

流放制度最早记载于《尚书》的“流宥五刑”,“宥”是指放宽、减轻的意思,整句的含义就指流放宽宥本该处以死刑的肉刑罪犯;史记-殷本纪中记载:“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尊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这里的“放”就是流放的意思。

秦朝开始,流放制度开始被广泛应用并且写入刑法,流放制度从此正式制度化。记载秦朝历史的云梦秦简-法律问答中记载:“五人盗,臧(赃)钱不盈二百一下到一钱,迁之。”意思就是:五人为群体盗窃,获得的贼赃值在二百二十钱以下的,则对其处以“流放”。

图|流放犯人的处境

其实,秦朝的迁刑是一种轻于肉刑和劳役刑的刑罚,但从生产力水平低下、物资匮乏、交通条件落后的秦代,“流放”到偏远地区也是一种很重的刑罚手段,可见秦朝刑法法律之严苛。

流放制度发展到了宋代,流放制度发生了变异——创立“刺配之法”,宋刑统-刑法志中记载,宋太祖为了宽恕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盗窃贼,于是下诏:“岭南民犯盗窃贼,满五贯至十贯,决杖,配役,十贯以上至死。”刺配之法作为宽贷死刑的代用刑,作为一种新的形式“减死配流”出现。例如,《水浒传》中的林冲就被刺配沧州牢城。

图|刺配中的林冲

流放制度产生的原因:根源还在儒家、受生活方式影响、也是法律体系完善的表现。

流放制度的思想渊源:儒家伦理思想

儒家思想在我国古代一直占据着重要统治地位,在流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由儒家伦理思想的逐渐发展最终成为一个观念——“家族主义观念”,家族主义从家庭扩展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并随着封建制度的不断发展,家族也渐渐融入到封建立法中。

图|流放押解途中

正是有了家族主义的伦理观念的指导,流放制度才能在中国古代社会产生和发展起来,并在其后的法律制度中发展完善和成熟。在古代生活中,人们逐渐会形成一种家族观念,包括自己的家庭、亲人、家族、朋友等,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交通等综合因素的限制,会使古人在自己所处地域内形成一种家族情怀。

所以,当罪犯被发配到千里之外,这就从空间地域上割断了罪犯与家族情怀的直接联系,更是无情斩断了罪犯和家族地域之间的无形联系。所以,正是由于有这种深入人心的家族思想观念,流放制度对流放者精神上的伤害才会使犯罪者害怕,到达规范社会的效果。

生活生产方式对流放制度产生重要影响

图|等待发配流放的女犯人

中国古代经济一直是一种以农业经济为主的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农耕经济的一大特色就是不需要大量的商品和货币的流通,传统氏族社会遗留下的家族或者家族成员足可以扮演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古代长期的农耕经济决定了法律等上层建筑逃脱不了这种经济形式的束缚。首先,从预防犯罪考虑,流放制度可以提高法律预防犯罪的作用。中国古代的经济形式使得古人对家族观念和故乡观念十分重视,流放使流放者脱离家庭和故土,这可以让国民对法律产生一种畏惧心理。

图|流放中的犯人

其次,从保留生产力角度出发,传统的农耕社会,人口才是生产力的决定性因素,人口越多,社会建设力量才会更大。流放制度正是为了规避死刑和肉刑的滥用,保存了可从事生产的人口,可以有效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流放制度也是完善古代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

流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在中国古代刑罚体系的结构中,减少了生刑和死刑之间的跨度,巧妙地解决了死刑过重而生刑过轻的问题。

同时,从法律效力上看,流放制度的威慑力使得法律定制效果达到最大化,节约了大量法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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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世界

无论是中国还是欧洲,流放都是一种重要的惩罚制度。例如法国皇帝拿破仑就被两次流放到地中海的圣赫勒拿岛和大西洋中心的圣赫勒拿岛,并且死在圣赫勒拿岛。像中国的宁古塔、岭南,俄罗斯的西伯利亚,英国的澳大利亚,都是著名的流放之地。



中国的流放制度一直就有,在北魏时期被列为五刑之一,到隋唐进一步发展,并形成了比较明确的量刑标准。在中国法制史上,隋朝开皇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承前启后,唐朝因循隋开皇律而制定武德律、贞观律,至唐高宗时修编的永徽律疏集前代立法之大成,确立了十二篇,五百零二条的结构,至今仍被日本、朝鲜、越南各国继承和效仿。


唐朝法定刑由死、流、徒、杖、笞五种,也就是常说的五刑。流放是仅次于死刑的惩罚,在徒刑之上。唐代流刑根据刑罚轻重分为两种:(1)普通流刑,分为流放二千里、流放二千五百里和流放三千里三个级别。二是三种流刑都要服苦役一年。(2)加役流,即流三千里服苦役三年。宋、元、明、清基本延续了这种做规定。

清朝又增加了一些流放规定。1、迁徙,将罪犯强制迁出1000里,永世不能回籍。2、充军,发配边疆地区充军服役。3、发遣,是将罪犯发配边远地区,为边疆军队充当奴隶,比充军的惩罚更重。



其实,流放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是有很多好处。

1、成本低。

五刑中的徒刑需要监狱,但监狱有比较高的社会成本,各类建筑、设施,管理人员、小吏等等都需要资金,处罚的人员增加后,管理成本更高,这是各朝代都无法接受的。

如果不是徒刑,杖、笞两种处罚的力度又无法惩戒罪犯,无法威慑普通百姓。但肉刑从唐朝已经废止,死刑又过于残酷,需要慎重使用,而流放是强制离开原籍,去当时国家边远、战乱、极寒、烟瘴之地充当苦力、戍边等工作,既起到惩戒作用,又降低了管理成本,补充了边远地区的人口,还有很好的经济效益。

2、威慑力强。

当时边远地区生活条件极差,距离家乡至少千里之外,路途遥远,发配路程基本要几个月以上,很多倍发配流放的犯人都在路上就倒下了。而且,去到流放之地男者为奴,女者为娼,生活非常悲惨,简直生不如死。所以流放这种惩罚对老百姓有很强的恐吓作用,也有很多人得知要被流放后,就自杀了。

3、彰显统治者的仁慈。

相比死刑和肉刑,流放并没有直接残害罪犯的身体,从而也可以彰显最高统治者的仁慈和关爱百姓的仁德之心,也是笼络百姓的方式。

所以,无论是中国,还是英国,流放逐渐成为重要的刑罚制度,并且还成为发展边疆的一个有效手段。现在的澳大利亚就从英国罪犯流放地一跃成为西方发达国家。

原贴: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大补哥

在古代,交通工具以及咨询并不发达,距离就是身体最苛刻的监狱,距离就是心理最重的枷锁,很多人因为距离原因老死他乡!(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历史三日谈)


关于距离的故事有很多,楚汉战争,匈奴趁机扩张实力,为了抵御匈奴,张骞于公元前139年和公元前119年两次出使西域,当时西域在中华帝国的版图上,就是一张白纸,张骞出使,前景可谓扑朔迷离。

也正是因为这一层原因,深入敌占区产生的心理距离和实际距离,割裂的是两个民族的心理感情,这种隔膜非得一代人两代人甚至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消除。

司马迁将张骞出使西域谓之“凿空”,以显示张骞出使西域的艰辛和不易,不说张骞出使西域的其他贡献,就说他在克服距离产生恐惧方面的勇气,就足以流芳万世。

最常见的发配画面常见于《水浒传》,林冲被发配沧州、武松被发配孟州等等。


中国人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父母在不远游”,盖因孝道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若不能近身尽孝,则被视为大逆之举,在古代可不像现在,说坐高铁就坐高铁,那时候百八十里,可能就是天人永隔!

说完了距离带给人们的困惑,再说古代把犯人发配到千里之外,不关进监狱的问题,罪犯的发配地并不是哪里远往哪送,而是那里环境恶劣哪里环境最原始往哪发配。

比如说蛮夷之地、瘴气沼泽之地,正常人1在这种地方活命都难,更别说犯人,他们经受的是心里和身体上的双重煎熬,监狱一般都在繁华之所,离家近,日子尚且有奔头。


一旦流放到千里之外,不是死刑胜似死刑,林则徐因鸦片战争获罪,发配新疆,等到朝廷想起来还有这么个人时,林则徐归途尚未到目的地,身体就垮了,一命呜呼。

因此,一般发配千里之外的往往是重刑犯,关进监牢反而成为了一种奢侈,发配千里之外并不比监牢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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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栗栗栗

这涉及到古代的处罚原则问题。古代的处罚原则和今天不同,古代实行的是严格的“罪刑相当原则”,而且犯人用来赎罪的也不是自由而是等量的苦难和体力劳动。秦代时期与汉代早期所采用的肉刑甚至是用分离身体的某一部分来赎罪,胼手砥足,墨劓髡囚都是如此。而废除肉刑后,流刑的使用频率明显上升。所谓的流刑也不是简单的流放到当地,而是要在遥远的边境从事极端辛苦的重体力劳动,或者有些体质不好的囚犯直接死在了流放过程中。

回到小说本身也是如此。比如林冲持刀误入白虎节堂,很明显是高俅有意诬陷,判官在判决时网开一面判了流刑。因为单纯囚禁的刑罚在当时是比较轻的处罚,要比流刑轻很多,所以判官也不敢仅仅判处囚禁,武松、宋江也是一样的。

同时,古代考核官员成绩当中有一项叫做“刑名”,主要就是看判决案子的情况,最高的分数就是“案无积卷,狱无累囚”,也就是说官府内没有久悬不决的疑案,监狱中也没有多少犯人,最好的情况就是监狱常空,代表当地治安良好,是盛世的景象。所以,官员们也喜欢将囚犯发配,以减少监狱内部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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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的味道

在古代,流放是一中比较重刑罚,仅次于死刑,估计跟现在的无期徒刑差不多,但是其待遇却不能和现在的无期徒刑犯相提。

历代统治者在中国广袤的国土上,对于流放地点的选择也费尽心机,西北绝域、西南烟瘴和东北苦寒之地以及一些海岛都先后成为过流放地。

一般判流放的人都是犯了比较严重的罪行的,一旦被流放,也就意味着可能再也没有机会回到故乡,回到亲人的身边。这对于讲究落叶归根的古人来说比死刑也好不了多少。

为什么不关到监狱呢?

监狱的建造要求比较高,稍有疏忽,可能就会导致有人出逃,所以一旦质上来了,那么量就上不来了,而这些被判流放的人几乎是没有出狱的那一天了,所以他们只是占着牢房。

古代粮食比较缺乏,在监狱里面关着,还需要供这些犯人吃饭,无端的增加了监狱里面的负担,还不如赶出去让他们自生自灭。

古代人丁比较缺乏,许多边远的地方环境恶虐,没有人愿意去那里,就只有将这些犯人流放到这些地方,让他们开荒,增加耕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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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是不进球

神奇宝贝之风流

神奇宝贝之百变怪

神奇宝贝之超梦

神奇宝贝之东方守护者

神奇宝贝之叫做阿龙的训练家

哥们

以后一定修改

暂时只有这么多了

原贴:神奇宝贝小说中主人公是千里先生的儿子的小说

wukenaihetian

谢邀!这个我可以说道说道。古代刑罚与现代刑罚不同。古代五刑为“笞、杖、徒、流、死”,笞杖是肉刑,徒是到官府、工地服劳役,流死就不解释了。没有现代那种剥夺人身自由的自由刑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古代的监狱、牢房是关押等待执行刑罚的罪犯的临时关押场所,因为不是自由刑的执行机构。所以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流放偏远之地的原因,主要是当时的刑罚与现代的刑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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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k_x

自隋唐以来,中国古代的刑罚主要分为五等,分别是笞、杖、徒、流、死。这五种刑罚是依照罪行轻重排序的,也被称为“五刑”。

由此可见,古代的流放是一种比徒刑(关在监狱里)还要严重的刑罚。

关于流放这种刑罚,最早记载于《尚书》。例如,“成汤伐桀,放于南巢”,说的就是成汤讨伐夏桀,将其流放于南巢。

秦汉时期,流放的年限一般是12年到无期,但这种刑罚并不是普遍的法定刑,直到南北朝以后,才开始对普通人使用。

流放之罪,其惩罚在于迁徙。中国古代讲究落叶归根和安土重迁,被流放数千里,这种内心世界的痛苦其实是很难忍受的。

我举个例子,顺治十四年(1657)丁酉科场案发,很多文人士子及家庭,都被流放到宁古塔。

其中,有一位叫吴兆骞的文人,在给给其母的信中写道:

宁古寒苦天下所无,自春初到四月中旬,大风如雷鸣电激咫尺皆迷,五月至七月阴雨接连,八月中旬即下大雪,九月初河水尽冻。雪才到地即成坚冰,一望千里皆茫茫白雪。

这种残酷的流放环境,对于很多人来说是种极致的考验。

当然,如果你能承受住迁徙的痛苦,那倒另当别论。

古代的徒刑要在官吏监督下进行无偿劳动,时间比流放罪犯长很多,强度非常大,论起惩罚反倒比流刑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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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儿

流放是一种比监禁更高级的惩戒方式

如果我们把惩戒方式从轻到重做一个排序,无非有这样几种:

1、罚物/经济补偿

2、劳役/劳动补偿

3、肉体伤害,轻的比如墨刑(刺字)重的有膑刑(剜掉膝盖骨。比如孙膑)甚至宫刑(司马迁)

4、监禁/限制自由

5、死刑/肉体毁灭

那么流放属于哪一种呢?一般认为流放是一种兼具限制自由和劳动补偿的惩戒方式,被判流放的罪人既不能离开流放地、又不能在流放地为所欲为,一方面他们要接受流放地军警的监督、一方面又要接受流放地的劳动安排,参与戍边、屯边劳动,否则先不说能否得到人道待遇、在蛮荒又危机四伏边境地区,他们甚至都很难生存

那为什么不更方便的监禁他们呢?

第一,古人安土重迁,本身流放就是对人精神上的极大打击

第二,古代人际关系相对简单,同一案中大多是一家人或者有各种缘故关系,如果只把当事人收监,那么庞大的家族势力逐渐介入会让刑律的警示效应降低,但是如果把庞大的氏族一并收监,那么监狱机关又要承担高昂的成本,所以不如全家发配

第三,死刑虽然也是一种方式,但是其实古代的死刑流程复杂、除了个别极端残暴的皇帝外每年的死刑犯数量极少,与其杀人不如发配,还能增加边境人口、加强防卫和开发

所以,不要觉得被免去一死发配边疆是件好事,有时流放真的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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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_feng

充军发配是宋朝特色的刑罚,其实算得上是相当人道了。隨、唐、宋时期在中国历史上算得上是刑罚较比轻比较人道的了。这一时期的中国经济繁荣,社会相对安定,应该说与较为“文明”刑罚制度有一定的关系。古代的生产水平比较低下,劳动力在生产力中占有重要地位,毕竟是以体力劳动手工生产为主。人口数量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充军发配的首创者、大宋笫二任皇帝赵光义先生应该很懂这个道理。把社会危害程度较大又不致死罪的犯人充军发配,用作军队管制下的苦役,让他继续从事生产活动,相比单纯监狱囚禁无疑更有价值。与流放不同,充军发配距离通常不算太远,一般就是跨″州”,犯人“积极改造”还有重获自由的机会,对犯人从其家庭来说还有希望,有利于“社会和谐”,与动辄就“刖”,就“劓”,或者是“宫”、“膑”、“剕”相比,实在是进步多了。不过关监狱肯定还是有的,犯罪较轻的或杖或枷或关,想必大家都是知道的。

刑罚,作为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与变化,实质上也是整个中国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浓缩。刑罚在不同的时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特点,总的发展趋势是以原始的野蛮、残暴向着文明、慎刑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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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由于古代人少,人口达到百万的是都城,而且还仅存在唐宋时期才有的盛世景象,一般有十几万,甚至数万人口就已经是属于大城级别。

从古代的户籍人丁数量看,整个中原除了明清时期,两千万的人口已是满额。

如此数量的人口,按现代标准,几乎只是一块区域的人口数量而已,全部集合到一块也只是北上广级别的数量。

华夏土地那么大,鼎盛时期的人口才两千万,足以见得,许多地段几乎都是处于原生态环境,即便被开发也占据不到百分之三十。

原生态环境既然没有人,那么就只能是野生动物来填补该空白,更有可能是昆虫之类,想想看,只要一拨开草丛,黑压压的蚊子集群遮天蔽日,那场景,吓都吓死人。

因此,古人对群体依存度要求非常高,单个人在野外很难可以独活,别以为影视剧里那些修仙隐士能离群索居,那是瞎编,就算当隐士之流,也必须找个有人烟的村庄附近,或者开宗立派,多找几名弟子一块生活,否则是活不长久的。

以上讲述无非就是要说明几点:

第一,古代的人丁不旺导致多处土地仍然处于原生态,也就是所谓的荒郊野岭状态;

第二,古人的村庄和城市是最基本的群体互相依存的框架,个人是很难离群独居。

故,古代的人类实质统治区域其实只是涵盖村庄、城市的人类聚居区域,毕竟脱离了人群,切断了和人类社会的联接几乎就等于自取灭亡。

这就回答了为什么不关监狱而选发配的原因,发配至少是有期限的,逃亡便等同自杀,因为只要逃亡,官府只需要在村庄和城市缉拿就能保证逃犯再无机会返回人类社会,除非该逃犯选择落草为寇,啸聚山林,但这样的聚居属于非法,官府是要征剿的。


而且发配比关监牢更符合统治者的利益。

关监狱,耗费粮食占地方,就算不给吃的,还得建一个牢房派人看守,看押可以,但长期关押就麻烦多了,倒不如直接开刀问斩。

发配好啊,发配的地方都是穷山恶水,边关险要之地,将那些需要服刑期长的犯人发配到那里,至少能为国家建设出把力,反正都得派人去做,倒不如发配囚徒去当廉价且不需要施以过多仁德的劳工。

干得好,有机会返乡,干不好,干脆就别回来了,朝廷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百姓也不会有过多的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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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流风之回雪

古代犯了罪,最高的惩罚是死刑,死的方式也有很多种,比如有砍头、凌迟处死等;如果是小罪,一般关押几天或者处以肉刑,比如有打板子和鞭刑等。

而流放则介于两者之间,这种刑罚要远高于肉刑,仅次于死刑,犯人流放很多时候都是一种废物利用,在古代算得上是一种比较高明的决断,之所以有流放,主要有这么几个原因。

第一,节省粮食。

在古代很少有无期徒刑,关押几十年甚至十几年的都很少,粮食在古代是极为重要的资源,在朝廷看来,你犯了罪,还要管你吃管你喝,实在是太便宜你了。

再加上有些朝代是有连坐法的,一人犯罪,全家入狱,人口一多,朝廷也吃不消啊,放了自然不可能,直接杀了又太可惜,于是就发明了流放之刑。

第二,充当免费劳动力。

一般被贬的地方都是比较偏远的,比如南方的岭南、云贵地区,北方的东北、西北等地,因为荒无人烟,加上气候环境恶劣,寻常百姓都不愿意往这里来,将犯人贬到这些地区,对开发边疆还是很有帮助的。

再有,有些边疆地区是军事重地,把犯人贬往这些地区,一来可以充军补充兵力,保卫边疆;二来可以在当地从事农业生产,以满足边疆地区的粮食需求。

第三,具有惩罚性。

古人安土重迁的观念非常重,被发配到几百里甚至是上千里的边疆,对这些犯人来说,不仅要承担肉体上的疼痛,更要忍受精神上的折磨,这样一来,对维护社会治安是很有帮助的,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以清朝为例,当时有一个很恐怖的流放之地,为宁古塔,它并非塔,而是一座城市,位于今天的黑龙江省,当地常年冰封,自然条件极为恶劣,有“宁古寒苦天下所无”之说。

对流放之人来说,这是比黄泉路还要可怕的地方,即便在发配的途中侥幸避开被野兽吞食,到了当地还有沉重的劳役在等着他们,这些流放之人被迫成为奴隶,失去了人身自由。

家主有权自主处死奴隶,逼迫他们从事各种沉重的劳役,在当时,宁古塔几乎令所有人胆寒,因为它可以从精神上摧毁一个人,以至于当时有人听到自己被发配宁古塔时,直接就选择自杀。

不难推测,流放的存在,在当时对人的威慑力甚至比死刑还要大得多。

第四,体现仁政。

比如有些犯人犯了重罪,本来是要直接处死的,但有些统治者就为了笼络人心,为了显示出自己的仁慈、宽厚,就饶了犯人的性命,让他们当免费劳动力为国家搞开发。

对统治者来说,这可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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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ashi54

我认为,发配千里也是好事。自秦汉起,就有了发配一说,发配的对象,一般都是政治对手,或者是王公贵族。不让犯人蹲大牢,而是费大力气给你发配到边疆,一方面是让你去守边或者是开垦荒地,另一方也显示了统治者的仁慈。

上面已经说过,发配的都是文化人和有能力的,发配的地方多是边远地区,这些地区的文化、经济各项社会指数都比较差,这些明白人被发配到当地之后,对当地的文化、经济、医术啥的都有不小的帮助,也是对当地文化一种别致的交流。

还有就是,可以给政府多开垦荒地,增加粮食收入,还有的要守边,类似于今天的边防哨所,给祖国站岗放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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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c

谢邀。把犯人发配到千里之外,是古代的一种传统的处理犯人的方式。

发配犯人去干什么呢。有些是充军,即去戍守边疆。象鸦片战争以后,林则徐就被充军到伊犁。有些是发到蛮荒之地去劳动拓荒,如岳飞被害之后,他的家属就被发配到荒凉的广西去。有些是发到某地干苦役,如秦始皇时期,征天下囚徒至骊山修建皇陵,等等。

将犯人集中监禁,需要大批监狱,需要大批粮食衣物。而发配,则省去了这些。又达到了惩罚犯人,利用犯人创造价值的目的。有这些益处,所以使流刑历代相传,至于近现代。

欢迎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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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裏不許養豬

清史稿丨刑法志记载:其无驿县﹐分拨各衙门充水火夫﹐各项杂役﹐限满释放。什么意思呢?这些囚犯被抓之后,哪能让他们混吃等死蹲大狱,必须得干活!

古代的这些犯人,就算进监狱了,也是被分配到各个部分去当苦力。有的挑大粪、有的修城墙、有的当园丁、有的去种地,不管什么脏活苦活累活,让他们去干那是一定的。

什么人才有资格不用干活呢?大概有两类:等待判刑和等待死刑。反正就是一句话,让你暂时待在这里,至于怎么收拾你,那得看官老爷的心情。

即便是关押在监狱里,也是需要付出很多成本的。你得修个大牢吧?大牢修好了,你得安个结实的门吧?犯人住进去了,你得管饭吧?管饭的话,得有人专门伺候这些犯人吧?这么多东西,哪个不花钱?

有人就会问了,钱从犯人身上出呗。话是这么说,可真要从他们身上搜刮,那也得有,才能搜刮的出来啊。那些能被判死刑的,要么是达官贵人被皇帝钦定死刑的,要么是山野刁民,他们是因为穷疯了才作恶的,管他们要钱,还不如直接捅死他们了。

流放之刑,在古代是仅次于死刑的存在。什么挖眼剁手割耳朵,现在看来是非常残忍,比较能享受这些惩罚的都是被特殊照顾了。

当今社会,如果够不上死刑,无非就是多判几年罢了。在古代可没这么简单,判二三十年让他们挑二三十年大粪?这些人几乎没有善茬,留在身边当火药桶?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流放,让他们死在半路,活着死在目的地。就算没死在路上,等他们刑满释放,估计也被磨的没一点脾气了。像苏轼这种三次被流放还能喘气的,简直就是奇迹了。

再者说了,真以为古代的监狱就是人待的地方吗?我们看看现在的电视剧,出现监狱的时候,里面的布置无非是一团草,一个木门,一扇小小的窗户,其他一概没有。这样的条件,你就说怎么过冬吧!

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部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

上面这段是清朝的监狱情况,花钱贿赂狱卒,日子可能会稍微好一点点。但是监狱里头不通风啊,犯人屙屎撒尿都在里边,夏天再那么一发酵…我的天呐,写不下去了。

一句话,真不如去外边干活了。

当代的监狱相比于古代,简直是五星级酒店!据我一个住过监狱的朋友说,监狱里头伙食棒极了,一周七天必须不重样,否则上边检查下来,是要受处分的。

可现在的看守所比监狱可就差远了,号子里也是时常看见屎尿横流。虽比不过古代的监狱,过惯了正常生活的人进去,也是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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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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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循环

“徒刑”这个词,现在泛指一切刑罚。

如果从本源上来考察,“徒”字本身就是步行的意思。也就是说,最早的“徒刑”,实际上也主要是“徙刑”。由此可见,“徙刑”是古代用得比较多的,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刑罚。

(古代犯人)

“徙刑”也就是“流刑”,用通俗一点的话说,就是“发配”。那么,古代为什么会经常采用发配千里之外的刑罚来处罚犯人,而不是像当下那样,把人关进监狱里去呢?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白,古代的所有刑罚,其目的都是让受刑人身体受到伤害,或者财物受到损失。当然,从灵魂上给予“震慑改造教育”的作用也是有的,不过这个所谓的“震慑改造教育”效果有多大?尤其是“改造教育”,有没有效果,就很难说了。

因此,既然刑罚的目的,是为了让人在身体和财物上受到损失,因此,“徙刑”就具有很大的优势,有着蹲监无法达到的优势。

(万历皇帝)

一、交通不发达给身体带来伤害。

古代在发配的时候,都会说一句“发配到千里之外”。这个“千里之外”,显然所要表明的,就是一个非常远的地方。

古代交通是很不发达的,要翻山越岭到“千里之外”的荒芜偏僻的地方,是很难的。古代的地主贵族们可以骑马坐轿,但是一般的老百姓就只能走路。而被判刑的刑徒,还必须肩膀上扛着沉重的枷锁走路,手脚也要拴上手铐脚镣,所以就更加辛苦。

他们到达一个地方,是有日期限制的。因此为了赶时间,肯定会经常风餐露宿,而且吃穿住还得自己掏钱。这样,他们吃穿住的条件肯定都是极为恶劣的。又劳苦,吃得又不好。因此,他们的身体就会受到极大摧残,再加上精神压力很大,因此很容易就生病。而一生病,又不可能住下来等病好了再走,也因此,得病死掉的非常多。

同时,这些被发配的人,很多还是贵族人家的子弟,他们平常都娇生惯养,哪里受到过这样的苦楚,所以很多人都是还没有走到目的地,就已经先死掉了。

张居正去世后,万历皇帝把张居正的家人判处“徙刑”,当时就有很多人死在路上。

反过来,古代如果不用“徙刑”,而是蹲监,就没有这么多的痛苦,其打击效果就很受限制了。

(苏东坡剧照)

二、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

“徙刑”一般都是把人发配到一些贫穷落后的地区。这样做,是一种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的表现。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把人关进监狱里,那样的话,那个人就只能在家里白吃闲饭,也无法创造价值。有人说,白吃闲饭,也是吃家里的饭呀,又没有让国家拿出来。

其实这话不对,因为社会整体的财富是一个定量,如果一个人不劳动光是吃闲饭,自然整体的财富就会少。再说了,古代犯罪,很多都是连坐。也就是说,一个人犯了罪,一家人,一族人,乃至整个村庄的人都犯了罪。如果把这么多人都关在监狱里,显然是不可能的。一方面,没有那么多监狱关押;另一方面,就算有那么多监狱关押,那么谁又给关押的人送饭呢?

古代还有一种办法,就是把犯罪官员的家属,收进宫中,让他们给宫中服务,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等等。但是,这似乎也不是一个好办法,因为宫中也要不了那么多人。而且,这些人如果有怨气,他们或许就会对皇家构成伤害。比如大家都在议论一个问题,为什么武则天杀了上官婉儿的祖父,上官婉儿还那样死心塌地对武则天好?这就是人们对有可能产生的伤害的疑惑。

但是,如果把这些犯罪人员发配到一个偏远的地方,那么,就会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了。这些人可以开垦边关,在边关繁衍生息。平常若是朝廷想要把人迁徙到别的地方去,那些人肯定不愿意背井离乡。但是,如果是发配去,那么那些人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了。

当服刑人员去了那里后,他们因为人员密集,再加上又懂得知识文化,因此,就会让那个偏远的地方文明开化起来。苏东坡被朝廷发配到海南岛后,海南岛本来是非常蛮荒的地方,但因为有苏东坡的带领,因此那里出了有史以来的第一个进士。

由此可见,发配人员就是一些拓荒者,因为他们的存在,文明可以在国家的每个地方都生根开花。这难道还不是大好事吗?

(参考资料:古代刑法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应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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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liyan

千里之外,基本就是死刑了!很少有能够活到那里的,就算能够活到那里,基本生存不下去,过去的边疆,多是蛮夷之地,没有受过教化,环境恶劣,人风彪悍,有生吃人肉之说,所以等待的就是自生自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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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斌的杂谈

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相信很多人都有疑问,为什么不就近盖个监狱,非得让两个公人押着犯人到千里之外去,三个人一路上吃喝拉撒得花多少钱啊。还不如关进监狱。其实发配是古代的一种仅次于死刑的重刑。“刑莫惨于此”,这种刑罚自秦汉时就有了,不过当时被流放的大多是犯事的贵族,宋朝时开始正式入律。
首先,古代同样有徒刑,也就是坐牢,而发配属于流刑,这是两种不同的刑法。一般来说,流放比坐牢的罪更重。
这里说说为何要把一些犯人发配千里。首先,在古代,一般犯人都是发配到边疆的,以那个时候的户籍,保甲以及交通条件,基本上来说,发配边疆就很少有回来的可能,几乎等同于死刑了。
另一方面,当时的边境,比如南方的岭南、云贵一带,北方的东北、西北等地,都是边疆重地,但这些地方,一般都是和少数民族杂居,一般来说气候环境都比较恶劣,比如瘴气啊,风沙啊这些,再加上民风剽悍,官府很难实行有效的管理。
那么如何才能真正的有效管理这些地方,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式,就是加大这些地方汉人的比例,当汉人占据大多数的时候,管理也就方便起来了。
所以一般国家采取的就是屯垦,在这些地方屯兵,垦荒。不过汉人是一个相对故土难离的种族,汉人很少会主动迁徙,特别是到这些穷山恶水之地。所以官府便用了这个办法,也就是让犯人去边疆,增加汉人的比例。
其实,这个就是一种变向的殖民,欧洲当初也用类似的方法,把犯罪的人送往澳大利亚、美洲等地,其实是一个道理。
还有古代的士卒是非常不愿意到边远地区戍边的,发配到边疆的犯人无疑是一个士兵来源地。另外,耕地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将犯人当作免费的劳动力为国家搞开发,获得的收入远大于流放犯人的花费。
另外,将重罪的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而不杀,还可以显示统治者的“仁慈、宽厚”。

原贴: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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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有非常多的刑法,都是用来惩罚那些十恶不赦的恶人的,这类人一般都是打入死牢等死。与古代不同的是,现代坐牢都是有期限的,几年几十年的都有,但是古代犯人在牢中一般不超过两年,罪责轻的关不久就放了,罪责重的都是定一个日期斩首,要么就在牢中关几个月秋后问斩。然而在古代还有一种刑法是现代没有的,那就是流放。以我们现在的眼光看流放好像比死刑好一点,至少保住了性命,但其实在古代流放是重刑。有许多人犯了罪都没有被判入狱,而是直接流放几千里,这是为什么?

主要有两点原因,第一个原因就是古代的生产力水平低下,许多老百姓连饭都吃不饱。但如果一个人犯了重罪被关进监狱,那肯定是不能让他饿死的。那么犯人在牢中能吃饱饭还不用干活的话,肯定会有许多贫苦老百姓故意犯事以求被关起来,虽然自由被限制了,但也比饿死强。可如果把犯人判处流放,就能解决这一问题。一般流放的地方环境都十分恶劣,且不说在这种环境下犯人能活多久,就是几千里的流放路途走过去也能累死半条命。这种刑法自然能威慑许多人。

第二个原因就是将犯人流放能节省国家开支。在古代皇帝是全天下权力最大的人,但是要管全天下的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统治者得想方设法的让自己的老百姓吃饱饭,百姓吃饱饭了就不会想着造反。如果百姓过得不好,饿死也是死,反叛还有一丝机会,难说他们不会揭竿而起。所以当某些地方闹饥荒的时候朝廷都会下发赈灾粮,不让百姓饿到走投无路。既然国家为普通百姓的生计都如此发愁了,怎么会再出钱出粮养活犯人呢,还不如判处流放让他们去自己服役劳作,自生自灭。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各地都被开发,以前的南方蛮夷之地后来也变了一番面目,所以我们现在看流放觉得这种刑法并不重,但是在古代物资匮乏、交通不便的时期,流放是非常可怕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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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配出于流刑,流刑也叫做流放。把人流放到偏远的地方。起源于远古氏族社会后期,是当时对违反氏族规定成员的惩罚手段。

流刑作为刑名最早见于尚书·尧典:“流宥五刑,作为对墨、劓、宫、刖和大辟五刑宽宥的一种处罚,如‘流共工于幽洲’。舜典记载:“五流各有所居之差,有三等之居,大罪四裔,次九洲之外,次千里之外也,惟明克或允”。把流放和流放的地点由远及近分为三个等级。

在奴隶社会时仅作为贵族和同族间使用,周襄王时,内史过曰:“犹有散迁懈慢,而著在刑辟,流在裔土”也说明流放都是去了偏远荒瘠的地方。战国时著名的屈原也因遭贵族排挤毁谤,被先后流放至汉北和沅湘流域。流刑从古到清都有。

秦汉时期,流刑主要以流放边疆服劳役为主,而不是以把人流放出去为主。到了南北朝时期流刑被编入了五刑之一,且以流放到远方作为主要的惩治内容。唐朝时规定流刑三等,分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三流均居役一年,且不加杖。官员流者不需居役,只附籍当地,如同百姓,待期限一满,“有官者得复仕”。普通罪犯居役一年后,也附籍当地,流限一般为六年。这时的流刑已经发展到了得先居役,就是坐牢,但还得干活一年后才被流放。当官的特权很大,处罚后还可以官复原职。

唐以后宋朝为解决流刑三等惩治力度的不足, 宋代于建隆三年定“折杖法”,以杖折徒流。简单来说就是不只要流放你,还要加脊杖,加役期。宋朝还形成了“刺配”,脸上刺字,服役期被脊杖最后再流放。如《水浒传》宋江等人都被刺了字且因罪重直接判了死刑。

到了元朝,据经世大典·宪典规定的五刑制中,流刑被正式界定为“ 流则南之迁者之北,北之迁者之南 ”。这标志着元代的流远刑成为一种新的流刑,并正式代替了五刑制中传统流刑的位置。南方人北流,北方人南流,且流放者充军。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据《大明律》规定的处以流刑的条目约有 45条。适用的对象分缘坐与实犯流刑两种。就设置的惩治力度而言,流刑仍处于传统的死刑与徒刑之间。刑令中还有一条规定,“ 凡官吏犯赃至流罪者,不问江南江北,并发两广福建府分及龙南、安远、汀州、漳州烟瘴地面安置。还有洪武十八年以前得到一定规模的实行,据实录的记载朱元璋在洪武八年至十八年时,三次下令对流放人员的处置。第一次命令“凤阳输作一年,然后屯种。”第二次下令,令流罪犯人代农民力役,以赎其罪。第三次又命法司,罪人应流徙者,发凉州木速秃、杂木口、双塔儿三递运所充车夫,俾运军需。且注明了“犯流徙罪者不宜处以荒芜之地,但定其道里远近,令于有人民处居之,以全其生。”也说明明朝时的流刑基本以服劳役为主。

而后朱元璋又发布了著名的四编大诰。为保证大诰的流传,在大诰首篇,即御制大诰的篇末,朱元璋明确规定,官民犯罪,若持有大诰, 笞杖徒流罪名可减罪一等。值得注意的是,此条诰文同时也规定了,如果没有大诰,还要罪加一等。《大明律》规定,“二死三流同为一减”,即流罪三等若减一等处置,则均为徒三年。这样,身犯流刑的罪犯,如果收有大诰,罪减一等,则均按徒三年处置。徒也是刑法之一,徒刑,监禁于一定的场所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方法。

清朝刑部编纂三流道里表,即按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分为三等流刑,并分别载明各省、府的三等流刑应发征何省、由何府安排,以及按照里程,限定地址。并没有多做变化。

而对于罪犯不收监,采取流放,流宥五刑,谓不忍刑杀,宥之于远也。最早就是对于罪人不忍杀害,故把他流放。而后对于犯罪之人,罪不至死,但监禁起来惩罚力度太低,所以把他流放到偏远荒芜之地,让其自生自灭。再后来觉得让他自生自灭也太便宜他了,且农事繁忙,人口不足,与其让他闲着,不如让去干活,还能创造价值。最后就是都去干活吧,人口本就稀少,干着活种着地,打起仗来还能拉来充军。何乐而不为?有人说关起来早吃饭,所以流放,难道被关起来不用干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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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当地并没有许多监狱可以关犯人,所以说发配到千里之外就可以有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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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犯人一般都是发配,发配的边疆偏远地区,一提起发配,我最先想到的就是“宁古塔”一般清朝的对待犯了大错误的人都是分发配到宁古塔,这个宁古塔是我国最偏远的小镇,而且气候极其寒冷,为什么要发配到这么远的地方?那就是建设边疆。

古代对于犯了罪的人,不是人人都发配的,对那些犯了重犯的人是要秋后问斩的,而对于那些小偷小摸的,关上一年半载就放出来,只有那些不轻不重的人才会发配,特别是满请的一些王爷,驸马,还有皇帝的妃子等等,一说发配的凝固塔,就让人顿时毛骨悚然。

发配肯定要去一些偏远的地方,到那里这些犯人就开始自给自足了,因为这些地方环境比较恶劣,所谓犯人去那里肯定不是去享福的,除了吃喝上自给自足之外,还要建设他们脚下的这片土地,从一个荒凉之地建设成一个富饶之地,是经过多少代犯人辛苦的劳作。

古代发配犯人到边疆只是为了把他们利用起来,不浪费一个名额,这么做的目的,一是教育这些犯人,二是可以省下一笔开支,因为这些犯人是廉价的劳动力,本身不用给钱。

古人也比较聪明,唐代大诗人李白就曾经被发配到夜郎,夜郎又称夜郎国,是我国历史上少数民族建立的国家,史记.西南夷列传载“元狩元年,博望侯张骞使大夏来,言居大夏时,见蜀布、邛竹杖,使问所从来?曰:从东南身毒国(今印度),可数千里,得蜀贾人市。”而李白的先人,也是因为被发配到碎叶,后没有经过朝廷的允许,李白擅自回来,而成了一个没有户口的人,一生都无法考取功名,只能买官。可见发配对人的影响是多么大,多么的深远,甚至几代人都深受其影响。

结束语:古代犯人之所以发出的千里之外那是因为啊,他们发挥的边疆来建设边疆,用他们的劳动用他们的双手来建设那片土地,这样既让他们受到了惩罚,又能从中换取劳动,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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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广阔的天地去自生自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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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外也属于蛮荒之地,在那里生活惨不忍睹,一般都是犯了大错,罪不至死,杀了可惜,养着浪费粮食,丢边疆那里去开发吧。只要人不死,说不定哪天还有用武之地,又可以召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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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边疆生存环境恶劣,饥荒、匪寇都是家常便饭,加上交通不便,对于犯人来说,发配边疆和送进地地狱差不多,而对于国家来说,古代人口是稀缺资源,尤其是边疆地区,地多人少,所以把犯人送往边疆也算是支持落后地区了,至少增加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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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犯又叫劳改犯,什么意思?利用劳动进行改造。通过对肉体的惩处达到精神的“治愈”。

当然,在现代如此“人性化”的社会自然看不到了。

古代的囚犯都是犯了法的人,关到监狱干什么,养着?抓囚犯是为了惩罚,怎么惩罚?自然是劳动。

修复城池、护城河甚至一些堤坝等都是需要人力的。古代虽是专制社会,但也不能让老百姓白干活。现在有不花钱的免费苦力,不用白不用。

至于题主说的“发配千里之外”,一般都是边防重地。我国古代的边防大多位于西方、北方等苦寒之地,甚少有人愿意去的。囚犯们也不想去,但他们没有选择权。

囚犯到了边外,既当兵又当苦力。来了敌人,他们得拿刀拼,若真要组建什么敢死队,囚犯绝对是第一批。平时修防御工事、搞基建,出力最多的还是这帮子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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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触犯律法后,通常是异地发配充军或者劳动改造。

比如林冲被奸臣高俅陷害,被发配沧州去看守草料场;武松在山东杀了西门庆,却发配到河南服役;明朝沈万三因犒赏三军之事,被朱元璋发配云南服役等等

问题来了,为何古代不把罪犯关押进监狱,而是发配到千里之外呢?

古代罪犯是关押还是发配,完全取决于罪犯所犯罪行的轻重来决定。

比如小偷小摸、打架斗殴,没有什么大罪过的,一般官府会判决关进监狱,一年半载就出去了。期间在监狱里干些简单的体力活,一方面是为了改造,一方面为官府创收,解决一部分犯人吃喝费用。

(古代监狱)

而罪行严重的犯人,一般被解差押解到千里之外服役。千里之外都是些人烟稀少兔子不拉屎的荒凉之地,比如清朝时期,东北那嘎达的“宁古塔”,原来那地方是极寒之地,生存条件很恶劣,二十年以上的、无期徒刑都被送到这个地方,可谓九死一生,官府意思是让犯人自生自灭。

一方面得到惩罚,一方面开垦了蛮荒之地,可谓一举两得。假如把这些重刑犯都关进监狱,这浪费了许多资源,这些犯人不是待一年半载,而是二十年以上,监狱又没有创收的工作,只能消耗朝廷粮食,这是得不偿失的事,朝廷监狱不是养老院,想坐吃等死门也没有。

有鉴于此,朝廷就会把重刑犯发配千里之外,或充军或从事“修地球”工作,反正朝廷不让你吃闲饭。

(发配宁古塔)

其实古今惩罚罪犯采取的办法大同小异,现在两年以下的徒刑都被关进看守所,两年以上的视情节不同关押进监狱,监狱里有劳动改造的农场和工厂,只有好好改造才是唯一的出路。

古代也是这样,千里之外也有监狱,也有看守,只是活动的范围比较大,想逃跑是不可能的,古代对逃犯处罚很重,捉住了杀无赦。

虽然押解时官差比较麻烦和辛苦,却是一劳永逸之事,发配千里之外意味着一生就别想再回家乡了,这是对人最大的惩罚。毕竟“叶落归根”是人之常情,无疑官府剥夺了犯人的这些权利。

最后一点,异地关押还可以减少腐败问题,如果把罪犯关押在当地监狱。罪犯就会利用关系,贿赂当地官员为自己开脱罪责以逃避惩罚。

(宁古塔原址)

把罪犯发配到千里之外,这样一来就离开了罪犯的关系网,一旦罪犯离开本地,两眼一抹黑,想贿赂也找不到关系人,由此减少了官场的腐败。

开发千里之外的不毛之地成本很高,正常人根本不能忍受恶劣环境,这些罪犯正好填补了这一空缺,改造的同时又创造了财富,实乃一举两得。有这样的好事,朝廷何乐而不为呢?

文/秉烛读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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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郎123

在我看来,有这么几个原因

一、显示统治者的“仁爱之心”

发配边疆其实是仅次于死刑的严重刑罚,步行是古代最常用的交通方式,对于那种犯罪不是特别穷凶极恶或者杀人事实尚有疑惑的,就发配到千里之外,这样名义上就没判死罪,显示统治者的“仁政”。


二、发配到千里之外很难活着到,能到也难活着回来

有时候杀了罪犯会给人口实,就发配充军堵住这些人的口,比如《水浒传》中就判了林冲发配沧州,在路上再找机会杀死他。很多犯人发配之前都已经遭受了严酷的肉刑,身体受伤严重、积弱不堪,又要远行千里,一路风餐露宿、财狼虎豹,谁知道会发生什么,这样说他在路上熬不住死了,也没人怀疑。


三、如果关在牢房里还要管他口粮,但发配到边疆之后,就能在边疆为国家搞开发。

古代中国很多地方都是荒无人烟的,比如现在的两广、云贵地区,开发边远地区一能宣誓主权,有效控制边远地区,二能提高土地利用率,为国家创造收入,怎么都比坐牢划算。

四、犯人们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在边疆地区充军保卫边疆。

中国的西北、东北、西南都与外国接壤,自古西北给中原政权造成的压力最大。罪犯除了在边疆从事农业生产以外,还具有保家卫国的作用,古代的将军、士兵都不愿到边远地方戍边。边塞诗都是很凄凉的,打起仗来边塞军队也是首当其冲。让罪犯戍边,就可以减少征兵戍边的人数,一举多得。


五、古代也没多少娱乐的方式,坐牢这种限制自由也不算多严重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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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问题就想起三国杀曹丕的台词了:“流放已经是对你最大的仁慈了”,其实流放在古代就是统治者自诩仁慈的一种表现。

流放也不仅仅局限于我国,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流放的制度。拿破仑就曾两次被流放,他被流放的岛分别是厄尔巴岛和圣赫勒拿岛。澳大利亚其实原本就是英国流放犯人的地方。

而在我国古代五刑笞、杖、徒、流、死中,流放其实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刑罚。在大清律上有明确描述:“不忍刑杀,流之远方”。就是说不忍杀了你,就把你流放到苦瘴之地或者苦寒之地,任其自生自灭吧。

事实上对于士大夫,特别是贵族而言一般流放多于牢狱或者杀头。这也符合古代礼法中的:“刑不上大夫”。甚至有些时候流放或许只是权宜之计,被流放的人很快被召回来的也比比皆是。

最明显的就是宋朝,宋太祖定下不杀士大夫的规矩。结果了就是犯了罪的士大夫都流放了,例如著名的大文豪苏轼。不是被流放就是在被流放的路上。但是大部分人都是受不了恶劣的环境而死了。当然也有很多是暗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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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的太糙很忧桑

无论哪个朝代,人都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无论这个人是不是犯人,他都是可以创造财物的。尤其是在古代生产力极其落后的情况下,可以说对人的控制,其实就是对财物的控制。

在古代有了犯了法的人,都会派他们去充军,或者把他们流放到千里之外的荒凉之地。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不把这些犯人直接关进监狱,而是选择把他们流放呢?

这个问题还是和财物有关,因为你若是把犯人给关进监狱,就还要管他们一日三餐,可能伙食不是很好,但是,肯定要让他们吃饱肚子的。

若是这种人少的话,朝廷还可以养的起,但是,整个国家的犯人,加在一起也是不少的一种开支呀,国家能负担的起吗?

再说了这些被关押在监狱里的人,若是有个三长两短,死在里面了,这会造成很大的社会舆论的,很显然这种舆论是不利于统治阶级的统治的。

所以,把犯人关押在监狱里,无论从哪方面来考虑,都不如把他们流放到千里之外更加合适。

大家肯定都知道,一般被流放的犯人,基本上是到边疆或者荒野之地,可以说哪里什么都不缺乏,唯独缺乏人。

人到哪里,哪里就会创造财富。

把犯人流放到边疆,可以增加边疆的人口,让他们在那里做劳役或者种地,不但可以解决犯人的温饱问题,更重要的是,他们还能为国家创造剩余的财富。

当然这种情况是基于没有战争时的理想状态。

若是一旦发生战争,大部分犯人被发配到边疆,或者为军队耕种提供粮饷,或者直接加入到军队之中,去战场上杀敌。

这就很合理的利用了人,而不是白白的让他们丧命。

似乎这种安排看上去是最合理的。毕竟流放是比死刑要轻一些的刑罚。

虽然被流放后,生活过的并不怎么如意,但是,你终究还是活着的。

总之,只要在国家给你提供的条件下,你还能为国家创造财富,甚至还能造福于民。这就是国家最想要的结果。

很显然把犯人关在监狱,远远没有把他们流放到千里之外的好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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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以来有无数的人曾遭到过流放,他们当中除了穷凶恶极的罪犯还有因各种原因获罪的官员,当然也不乏文人墨客。可能在许多人眼中流放比死刑好一些,因为起码还有命留着,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流放是一种比死刑更为残酷的刑法,可以让人生不如死。

首先流放之地通常为环境极度恶劣的偏远地区,路途遥远,很有可能还未到目的地就已经死在半路上,其次人到了流放之地很可能会因为水土不服和当地的恶劣环境而生病,而古时的医疗水平本来就不高,在流放之地很有可能连药都没有,人得了病只有生生挨着,若挨不过,就只会落得客死异乡的悲惨结局,要知道古人对于这个非常忌讳,所以被流放之人通常会承受肉体和精神的双重痛苦,而且人一旦被流放,基本这辈子的前途就毁了,从我国著名诗人刘禹锡在被贬期间写下的“巴山楚水凄凉地,二十三年弃置身”中可见一斑,所以一旦遭贬流放,想再翻身就难了。

以我国清代著名的流放之地宁古塔为例,它并非塔而是一座城,位于今黑龙江省,宁古塔常年冰封,自然条件极其恶劣,吴兆骞在家书中称“宁古寒苦天下所无”,而在方拱干眼中宁古塔是比黄泉路更为恐怖的地方。宁古塔是满族的发源地,但寸草不生,所以需要人口去建设,而这个任务自然就落到了被流体之人的头上,所以被发配去宁古塔的人不但要冒着在路上被野兽甚至是口粮不足的人分啖而食的危险,在到达宁古塔后还有沉重的劳役等着他们,他们被迫成为奴隶,失去人身自由,就连命都朝不保夕,因为家主有权自主处死奴隶,宁古塔几乎令所有人胆寒,因为它可以从精神上催毁一个人,剥夺人的希望,真正让人生不如死,甚至不少人听到自己被流放宁古塔后会干脆选择自杀,因为它比死刑对人的震动慑力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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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一块土地,但是没有办法永远征服土地上的异族,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所以不管是我国古代还是英帝国,西班牙王国都实行罪犯流放,看看地图夏商周的面积,现代的面积就知道了。英国先是罪犯破产者发配美洲后来美国闹独立不要了,就去澳大利亚新西兰。好最后原住民基本死光或者通话,然后变成泛英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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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odieR

在我的记忆里,最早听说“流放”、“发配”这些事,是在小时候看过的,京剧电影《野猪林》中“林冲充军发配”这个桥段。流放就是古代惩罚犯罪的一种手段,也就是将犯人流放到千里之外,人烟稀少的边疆地区,我们知道古代的交通,那是相当的落后,将犯人流放到那么远的地方,那真的是浪费“人力、物力、财力”,那么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直接关押进监狱,而是耗费人力流放千里之外?




流放在先秦时期就已形成制度,比死刑低一等级,可以说是变相的死刑,主要是因为路途遥远,异常艰辛,好多人没到终点就死了,还有怕吃苦的,出发之前就自杀了。之所以古代政府热衷于流放这种刑罚,是因为这种刑罚有很多好处。

1.古代犯法是有连坐这一说的,会牵连好多人入狱,人多以后监狱也吃不消啊,经常人满为患,一日三餐也是不小的支出,国家不可能拿出钱、粮让犯人们白吃白喝,于是就发明了流放之刑。

2.古代荒凉的边疆地区,生存环境极其恶劣,加上有外敌侵扰,普通百姓大都不愿在此居住,只有国家军队驻守,因此粮草后勤供应等,只有在内地送往,这样会费时、费力、费钱,增加了国家的负担,把犯人流放于此,让他们开垦荒地,播种粮食,不仅自给自足,余粮还可以上交国家,战时可武装起来,保卫边疆,何乐而不为呢?

3.古代把犯人流放到老少边穷地区,国家是不会让他们返回原籍的,一般会祖祖辈辈生活下去,继续开发建设边疆,是国家无赏的劳动力,将他们流放而不砍头,可以体现出国家的“仁政”,同时也可以说是国家笼络人心的一种策略。

所以,我觉得流放犯人是古人智慧的一种体现,充分利用了每一份的人力物力,将适合的人安排到合适的地方,又减少了监狱人多的压力,又为国家节药了粮食等,从以上几点来说,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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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丽

首先要明确这个问题是一个历史上的立法问题,而发配或者叫流放其实就是一种刑罚。我国不同的的历史时期对流放的理解看上去差不多,但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毕竟2000多年的时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不断改变,对流放这种刑罚也有着不同的理解。

发配边疆

我国不同时期对流放的不同理解秦汉时期

流放这种刑罚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那个时候由于人类的生产力还比较低下,对土地的开发和利用都还处于比较低级的阶段,所以越是远离人类聚集地的地方就越是苦寒。而人类为了发展始终是要开发和利用这些土地的,但一般人是不乐意去干的,于是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触犯了法律的人去。毕竟那个时期人口还是主要的生产力,只要不是什么滔天大罪,一般都不会杀,而是采取流放“戍役”的刑罚,这个时期的“戍役”即使苦役也是兵役。

按照上面的解释,秦汉时期流放这种刑罚也就有了轻重之分,距离越远也就意味着刑罚越重,但对犯罪程度和距离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而且流放在这个时期的运用还并不广泛,主要还是沿用尚书·尧典中的“流宥五刑”(墨,即黥面刺字;劓,即割鼻子;剕,即斩脚趾;宫,即阉割男性;大辟,即斩首)。

流宥五刑

魏晋南北朝时期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是流放这种刑罚大放光彩的时期了,这个时期由于儒家思想得到了大力发展,尚书·尧典中的“流宥五刑”由于过于残忍,和儒家思想的理念背道而驰,于是流放这种刑罚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而且当时的社会,生活还是很艰难的,基于这种时代背景下不管是身处哪一个阶级的人都是以家庭、宗族为依托而生存的,说白了就是抱团取暖,脱离了群体的人其实是很难生存下去的。所以在这个时期,流放是很重的刑法,仅次于死刑。

由于流放这个刑法在这个时期得到了极为广泛的运用,又是比较重的刑法,所以当时的律法就对何种程度的犯罪流放多远给出了一个界定,分别是最重的流放海外(中国之外),次一等是流放到九州之外(文明社会之外),最轻的就是九州之内(还在文明社会内)。

家庭才是避风的港湾

唐宋时期

到了唐宋时期,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生产力的进步,就算是很偏远的地方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开发,犯罪之人被流放的地方一般也都有人类聚集地,所以流放这种刑罚已经算不上是什么重刑了。而且被流放之人是可以在当地落户的, 一段时间以后也是可以在当地站稳脚跟的,除了背井离乡以外,其实并没有什么苦的。所以流放这种刑罚到了唐宋时期已经算不得重刑了,所以运用得也就不多。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宋朝,由于流放这种刑罚的惩罚力度下降,又没有什么更好的刑罚替代,于是宋朝发明了“刺配”,也就是在犯罪之人脸上刺上东西再进行流放的一种复合刑罚,这种复合型可以通过《水浒传》看到。

宋朝的复合刑罚

元、明、清时期

之所以把这三个时期放在一起是为了节省篇幅,其实流放这种刑罚在这三个朝代是完全不一样的体现。首先是元朝,元朝对流放的理解很简单,也不沿用宋朝的那一套,就是把南方人流放到北方的军中,北方人流放到南方的军中,相当于充军,还不用给钱,只要管吃饱就行,并且永不得脱离,所以元朝又把流放这种刑罚的惩罚程度提升了上去。

到了明朝,流放这种刑罚已经被淡化了,《大明律》中已经把流放三千里改为了“输役”,“输役”就是罚作劳役。相当于在明朝,几乎已经看不到流放这种刑罚了,绝大多数的罪犯在罪不至死的情况下都是罚作劳役,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时间和参与的劳动。

清朝,我们经常可以通过电视剧看到“流放古宁塔,给披甲人为奴”这样的剧情,流放刑罚再次兴起,按理说明朝就对流放进行了淡化,因为必要性已经不大了,为什么又会在清朝兴起呢?主要还是因为清朝本身奴隶制残余的司法体现。

让人闻风丧胆的宁古塔

那为什么会出现流放这种刑罚而不让犯人进监狱呢?

看完了我国各个历史时期对流放的理解,就可以通过不同历史时期来分析为什么会有流放这种刑罚而不是将犯人关进监狱。其实上面多少也进行了一些说明,但不够具体,下面就详细地说一下。

生产力水平低下和对古人对坐牢的理解

为什么要把这两个概念放在一起说呢?因为两者相互作用,密不可分,由于生产力落后,所以普通的古人最大的追求是吃饱饭,对自由并没有什么概念。虽然我们通过一些影视剧可以看到“大牢”、“天牢”等地方,但这些地方只是在犯人受审阶段的一个暂时居所,并不是一种刑罚。

等这个犯人的案子结了该怎么罚就怎么罚,并不会一直将犯人进行关押。因为一直关着犯人就要给犯人提供粮食,再结合古代生产力低下,普通人吃饱饭都成问题,官府又怎么可能这样养着一个闲人呢?所以坐牢对于古人来说并不是一种刑罚,相反更像是奖励,自然也就不可能有这样的刑罚。

古代的大牢

开发、利用土地和维持社会稳定的需要

这个上面提到过,古代人口稀缺,地球上还有着大量没有被开发和利用的土地。为了发展,这些土地必然是要被利用起来的,贵族自然是不可能会去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他们忙着享受生活还来不及,而一般人都有着自己的土地可以耕种,就算是勤劳之人也只会在就近的地方进行开荒而不会大老远跑去渺无人烟的地方。

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只有另辟蹊径。很多犯人罪不至死,但一般的刑罚虽然也起到了一定惩罚的作用,但对于有前科的人来说,放在社会上还是一种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于是流放这种一举两得的刑罚就诞生了,既解决了开荒的问题,又稳定了社会。

开荒去,别在市区闹事

清朝的流放

上面两点原因基本上就是流放这种刑罚产生的原因。但清朝的流放是一个例外,因为到了清朝,生产力已经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吃不饱饭这种情况已经很少了,而且经过了2000多年的发展,偏远地区多少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开发,基本上也不存在什么需要开发的地方了。

从宋朝开始,流放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充军戍边,而且情况很少,毕竟犯罪分子就是不稳定因素,把这种人放到军队去可不是一个好主意,所以一般是不会这么做的。而从明朝的律法就可以看出,把这些本该流放的人罚作劳役对社会贡献更大也更为科学。

但奇怪的是流放这种刑罚到了清朝又再次兴起了,上面说到这是因为清朝奴隶制残余的司法体现。由于当时的清朝的贵族们已经习惯了身边有一群奴隶可以使唤,从清朝官员自称“奴才”就可以看得出来。而在文明社会中,人口众多,贵族们花点钱也是能买到奴隶的,但在远离人类文明的边疆地区就算有钱也不一定有人给他买。

所以为了满足戍边贵族的需求,将罪犯发配到边疆成为这部分人的奴隶就是最好的选择。之所以通过影视作品看到这些被发配之人很抵触这种刑罚是因为那个时代的人们随着社会和思想的进步,对于生活的追求已经不止是吃饱饭这么简单了。

清朝被流放之人

结语

综上,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发配到遥远的地方,主要就是社会成本的问题。流放就是基于这种考虑而诞生的刑罚。在社会生产力低下的时候,这种刑罚即降低了社会成本,又对社会发展具有一定促进作用。而当生产力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程度还沿用这样这样的刑罚就不是促进社会发展了,反而社会退步的体现。

原贴: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林小丫110

说起这古代的刑法来,那真可谓是不计其数了,凌迟、腰斩、斩首、剥皮,绞刑等,一个比一个凶残,这些都是重罪之人所受的死刑了。

在现代罪犯中只有极少数重犯才会被判死刑,而在古代一个不小心就掉了脑袋。那么古代那些罪不至死的犯人又该如何处理呢?轻者打板子加以警告,重者流放,流放就是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以此来进行惩罚的一种手段。

那么当时的人们为什么不会像现代人这样,判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呢?

首先,如今国家统一,处于和平社会,但在古代他们长年在战争的压迫下,国家与国家之间也经常发生摩擦和碰撞。这种情况下,国家急需边防士兵,但是边疆地区既偏远又荒凉,这些士兵也都不是傻子,士兵都不愿去,那么怎么办呢?聪明的统治者想出了一个办法,将犯了罪的罪犯发配边疆,即可以免去他们犯罪的可能,又可以增加边防力量,何乐而不为呢?

其次,古时候有“落叶归根”的说法,并且有很重的乡情,而判处一个人流放至千里之外,对一个人来说就是再也无法回到故里,即使是死后没有办法,你的所谓的魂魄也没有办法魂归故里。所以这样的处罚也算是特别残忍的了,也相当于是比较严重的处罚了。因为一旦发配边疆,就永无归来之可能。都说一个人的根就在他出生的地方,在交通一点都不发达的古代,千里之外就是天涯海角了。


再加上古时候的统治者,为了体现出自己的宽厚仁和,他们不愿多杀人,而流放这个方法既不用杀人,也显示了皇恩浩荡,更加可以巩固统治者的地位了。要知道古时候统治者主张的是“德主刑辅,礼法并用”,一味惩治可能会适得其反,只有暴君才会动不动就杀人。真正的明君深知这个道理,于是流放不杀也就成了拉拢民心的一种手段吧。

最后,其实将一个人流放至荒无人烟之地,周围的环境本来就是对他的一种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再加上士兵的因押送所产生的不满会迁怒于犯人身上,时不时会对犯人进行辱骂打击,让犯人身心受伤。

以上就是为什么古时候大部分不会将犯人关进监狱,而侧重于流放他们的原因了吧。

欢迎关注,祝你幸福。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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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veronica

有和“民间山野怪谈”一样的灵异小说吗,完结的,现代阴阳先生

原贴:有和“民间山野怪谈”一样的灵异小说吗,完结的,现代阴阳先生

linxiw

不要只看到统治者花大功夫将犯人发配千里之外,账并不是这么算的,站在统治者的角度来说,发配千里之外比直接关进监狱去要划算的多。


所谓“发配千里之外”,其实这里指的是流放这一刑罚。流放一开始是针对不受欢迎又无法定其死罪之人将其驱逐,押至人烟稀少之地任其自生自灭。后经秦汉改进形成为一完备刑罚制度,并在我国延续两千余年,直至秦末才被废黜。

那么这一刑惩看起来耗时耗力,又为何能为历朝历代所沿用呢?这其中自有其道理


其一、省事省力省钱:我们都知道在古代有连坐这个东西,一个人犯了错就要牵连全家人,所以时不时就有个抄家什么的,不抄不要紧,这一抄可就是几百口人。要是将这些人全部关进监狱,别的不说首先是占地方,这得要多少间牢房啊!而且还要管吃管喝之类的。反观流放也就是派几个官差押送,至于路上的开销用度则是犯人自己负责,可以说是省事省力还省钱。


其二、填充边地:所谓流放便是发配至边远的人烟稀少之地。这些地方苦寒不适合居住,有的仅仅只是少量的守军。而这些犯人一是可以填充边地,二是可以给守军驱使,成为当地守军的奴隶。特别标注清朝的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便是如此。此外被流放者除特赦永世不得离开当地,世世代代为当地守军之奴,也可以保证人口的逐步繁荣与当地守军不至于因为人烟稀少等原因逃离,更好为国镇边。


其三、精神与肉体上的双重折磨:这些人罪不至死,但并不代表当权者愿意让他们好过。这一路上他们一点都不比蹲大牢来的舒服,还没到目的地便死去的大有人在。而且就算命大能到目的地,就等于进了人间地狱,成为守军的奴隶。此外,国人重乡土,发配千里之外不得返回原籍更是一种精神折磨。

当然了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古人相信轮回一说,帝王也害怕过多杀戮会给自己带来报应,而流放这种刑罚,既可以达到铲除异己的目的,又能标榜自己博大的胸怀,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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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花骨朵

流放充军这两条是仅次于死罪的,远远高于肉刑,这是我们这群大喊着诗和远方的现代人所不能理解的,古人拥有特殊的乡土情结,对于古人而言,背井离乡绝对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情。即便是当时的朝廷大官,也是希望能够告老还乡,能够让自己落叶归根。所以对于那些罪大恶极,但是却又不好用死罪的犯人,最好的手段就是流放。

并且流放这种事情也是非常高明的,流放之地一般都是极北、极西之地,犯人过去之后可以提高那个地方的劳动力,可以发展那个地区。就拿一些官员被流放一样,到了那些苦寒之地,自然可以继续发挥余热。如果哪一天君王高兴了,还可以来个特赦,这可以说是一举多得,当然也是相对于帝王而言。

古人对于流放这件事情是非常恐惧的,就如同满清喜欢流放那些政治犯到宁古塔地区一样。往往听到宁古塔这三个字,犯人就基本是腿都吓软了,那种苦寒之地简直就是跑过去活活受罪的。清朝时期就发生过为了躲避流放宁古塔而自杀的官员,由此可见帝王之术中,流放确实是非常又威慑力。

更有皇帝喜欢的大臣犯错,皇帝不好定罪,但是为了自己在朝野的形象,就直接来个流放,等风头过去之后,又是一道圣旨将其召回。所以说流放这种灵活的做法,一直被不少帝王视为治人之术的精髓,只要拿捏的准,那么就可以大大的减轻帝王的压力。不过流放贬逐的唯一好处就是使得诗人留下了不少怀才不遇的诗,丰富了中国诗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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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古代小说或电视剧,最常见的一个情节就是好人被冤枉,然后带上枷锁,被两个公差押着发配千里,一路凄凄惨惨。

发配的目的地还不统一,有时是两广,有时是岭南,或者云、贵、川、宁古塔等等,反正都是那个时代的蛮荒苦寒之地。

像《水浒传》里林冲从汴梁(河南开封)发配到沧州(河北),还算是比较近的了。

那么问题就来了,古代交通、信息都不便,统治者为什么非得大费周折的把犯人发配千里,就近关押不行吗?主要有三个原因:

(林冲)

一、加重惩罚力度

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会被发配,小偷小摸、吵架打架之类,或者其它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判决较轻,就不会发配,按律关个一、两年或几个月就放了。

但如果案情严重,为了加重惩罚力度,也为了震慑其他的潜在犯罪者,就会被发配千里。和呆在牢里相比,徒步走上几千里到达一个陌生的地方艰难求存,显然后一种对于罪犯的惩罚更重。

二、减轻当地财政负担

另一个比较实际的原因则是为了减轻当地财政的负担,关押一个犯人十几年或者更长时间,是种很大的财政压力。因为犯人得吃饭穿衣。古代商业不发达,没有那么多适合犯人的工作,最多修修城池,国家得白养着他们。

这显然是很不划算的一件事儿,白白在罪犯身上耗费人力物力。那就往边疆送吧,把他们扣在那里自生自灭,牢房都不需要盖,只需要当地驻军顺带看守就行。

三、戍屯边疆

很多朝代里,“发配”后面往往还会连着“充军”,发配充军,是指将罪犯发配到边疆服兵役,补充了军队缺员。在元朝、明朝时最为盛行,算是将人力利用到了极致。

就算不是充军,那也将成为开发边疆,屯田供军的劳力。

《明史》中记载:充军者,明初唯边方屯种。后定制,分极边、烟瘴、边远、边卫、沿海、附近。军有终身,有永远。

意思是说,明朝初年,是将罪犯们发配到边疆屯田,后来凡是发配的都充军。发配的地方主要是各大边境、烟瘴之地(比如岭南)、沿海(比南福建、海南)等等。

充军分两种,一种是“终身”,服兵役到死,和子孙后代无关;另一种是“永远”,本人死后由子孙或亲属接替,成为军户。

为了激励充军者,朝廷也给出希望。如果立有大功有可能销罪。

总之,古人很有智慧,很多我们现在想来觉得很不通的地方,都是在当时特定条件下最好的处置方式。发配犯人就是其中之一。

【我是一粒沙,喜欢就关注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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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bertime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举个栗子,

你是你家公司老板,当哪天底下员工和你发生了意见分歧,或者,你发现他在偷盗你的库存商品,假设你又觉得大家挺熟,关系挺好,你又没法开出他,怎么办?调离原有岗位,发配到闲职上去咯。

同理,真说作奸犯科大奸大恶之人,别说搭配了,菜市口的刀子可不是摆设!

能发配之人,皆不舍又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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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l

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这种说法从实际意义上来说是错的。


因为你所说的关进监狱,准确的叫法是有期徒刑,实行办法,就是劳动改造。这种做法在古代,就一个字“徒”。古代徒刑和现代徒刑有所区别,在于现代徒刑坐牢,古代徒刑不坐牢而是住在各种工地上,比如修城墙,修坟,挖河啥的!但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基本点是没有变的,坐牢不就是限制人身自由吗!限制在工地上跟关进监狱有个什么区别?


花大功夫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这是不准确的,唐代流刑三等,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以后大多沿用这种说法。千里之外的流放太弱了,不过看《水浒传》的同志会发现发配沧州这样的事,林冲就是这样的,可是大家不要忘了,林冲去的是牢城营,就是现代的监狱,这个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徒刑和流刑的杂交品种,清朝所谓流放宁古塔跟这一样。发配的意思就是安排到某地服刑,就相当于现在的把你投放进某某监狱服有期徒刑!



所以说,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花大功夫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这句本身没有搞清现代和古代的区别!是前后矛盾的,因为在古代发配到千里之外就意味着把你关进了监狱!


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发配就是流刑,这也是有问题的。

流刑范围可以参考下图,这是个大概有1200里的圆形,所谓的流刑大多应该在这圈子之外!林冲的发配沧州根本达不到流的标准!不过明代对流刑有所改动,这种发配沧州也可以算作是流,使得流和徒变得有些相同。



以古代的那种生活条件,这个圈子之外的地方,大多是条件极差的!

名义上来说流刑是比徒刑更加严酷的惩罚,有些时候似乎不是这样,处以流刑的人,虽然流窜的远了,所承受的酷刑不一定就比徒刑重。比如徒刑有一年,两年,三年之分,但是流刑就没有,只是劳改一年。所以后世延伸出加役流,言外之意流放的越远,劳改的时间越长,决脊杖二十,配役三年;流三千里,决脊杖二十,配役一年;流二千五百里,决脊杖十八,配役一年;流二千里,决脊杖十七,配役一年。


尤其是三千里的加役流成为了死刑的替代品,来表示皇恩浩荡,所以流刑的人数必然是不多的,要依靠这些人开发边疆,简直就是儿戏。秦始皇移民岭南50万人,这不是流刑能达到的效果!可是就算是加役流,依然不能表示它就比徒刑的惩罚更严重。这就好像,打比方你是郑州人,犯了罪,让你去青海服有期徒刑2年,并不比在郑州服有期徒刑2年更重一样!



对边疆的开发工作,主要是政府的强制移民,即为移民戍边,有军屯和民屯两种,就算小的屯田,一屯也有四五千人,各个地方加起来有数万,数十万之多,流放过去的犯人吗,就是在流放地服徒刑罢了!


至于说苏东坡被流放岭南的,我看你是得了苏东坡的病,没有苏东坡的命,你以为你是赵老爷啊?坐监狱都能坐个高级的?洗洗睡吧!


以上

文

目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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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夷方

古代的刑罚根据朝代的不同,具体的惩罚措施也是略有不同,但最常见的几个刑罚是所有朝代都会有的:罪名轻一些的,或者是临时关押待审的,就关进监狱里。咱们在影视剧里经常听见的什么天牢,水牢等等,就是根据罪犯罪行的不同而分别设置的监狱;还有的就是罪孽深重的罪犯,这种就不用说了,等待他们的就是死刑。死刑的死法也有很多,砍头、凌迟、绞刑、坑杀等等,这里就不细说了;还有一种刑罚,处罚力度介于关押和死刑之间,这就是发配边疆。就是把一些罪孽深重,却又不至于处死的人,发配到未开发的偏远地区,甚至是蛮荒之地,让他们在那里守卫边疆,开垦荒地,永世不能回到家乡。

发配边疆这个刑罚并没有将犯人处死,也不会过分限制犯人自由,那这种刑罚的存在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首先,可以将这些发配边疆的犯人劳动力发配到边境地区或者蛮荒之地。这种地方的环境因为国家之间的战争,或者是开发程度较低等原因,导致生存条件恶劣,所以一般的百姓都不愿意过来生活。而为了能获得更多的耕地,获得更多的领土,就必须有人来对这些地区进行开发,这个时候,这些犯人就是绝好的劳动力资源。因此大量的重犯就被发配到这里做了免费的劳力,为统治阶级开发新的土地。

其次,可以利用这些犯人驻守边疆,防备外地入侵。大量的量犯人发配到边境,只用派遣少量的军队进行管理,在平时的时候可以让他们开垦耕地,遇到战事的时候,还可以将他们组织起来,作为炮灰队伍进行最初的抵抗,并且也可以作为正规军的前锋炮灰,这样既能让他们发挥劳动力的作用,也能起到入侵预警的作用,还可以作为抵御外敌的先遣力量。百利而无一害。

再次,将犯人发配边疆,既可以将有罪之人绳之以法又不会浪费官府有限的资源。古代的生活水平不高,每个朝代都在为了能让所有人活着而不懈的努力着。因此如果长期将罪犯关押,那么就必须为他们提供吃喝,提供衣衫,提供生活用品,还要为他们提供住宿,而且还不用最烦付出什么。这哪里是惩罚?这简直是享受啊。而在资源紧张的古代,官府可不是慈善机构,更不会为罪犯提供这么多的优待。因此将罪犯发配边疆,可以惩罚这些罪犯,又不加重朝廷的负担。

最后,发配边疆,这显示出了统治者仁慈的同时,又可以切断罪犯的关系网和逃生之路。虽然发配边疆是一种很严厉的刑罚,但至少并没有将人处死,这既表现出了统治者仁慈的形象,又确实起到了处罚的作用。而且将罪犯发配以后,以古代的通讯水平,基本就可以切断罪犯的关系网,不给他咸鱼翻身的机会,这样让一些有特殊关系网的人同基本断绝与外界的联系,无法再利用关系网给自己寻找到脱身的机会。而且发配的目的地,通常都十分偏远,罪犯人生地不熟,就算罪犯要是逃走,也迟早会死在荒郊野外,所以还不如老实待着。这样还降低了越狱的风险。

因此古代朝廷保留着这种费时费力的刑罚,这样能让它获得大量的劳动力去开发蛮荒之地,能让它用最小的损失去抵御外敌,能节省朝廷的开支,能显示统治者的仁慈形象,还能阻断罪犯的其他念想,一举数得,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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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ling贡

我是月关略萌,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如题,在古代,流放是一种比较重的刑法,仅次于斩首。流放也分等级,从流放的距离就可以分辨出,罪行越重流放越远。而选择流放而不是关进监狱,自然是因为流放比关监狱更符合统治者的利益。主要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流放和关监狱是两种级别程度的犯罪

在古代,流放是仅次于斩首的大罪。而关监狱则相对来说罪行轻很多,通常关个几天就放出去了。而流放的犯人所犯罪行程度兑换成关监狱,恐怕不是一年半载,至少也要数年以上。

第二,补充边防或偏远地区的兵力。

在古代,由于交通运输以及经济发展水平所限,在一些偏远地区和边防要塞人口密度小,条件艰苦,征兵十分困难,即便征到兵也没人愿意去。但对于封建社会统治阶级来说,这些又都是“王土”,舍不得割舍又没有足够的兵力来驻守。这种矛盾怎么解决?这个时候,犯了罪的犯人就是最好的选择!流放虽然相对麻烦,却是一个极佳的补充兵力的方法。同时,流放的过程也是一种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相对于关监狱来说,刑法更加重。

第三,节约开支成本。

对关进监狱的犯人,自然不能不管不问,最起码的吃喝必须要提供,不然还不如直接斩首来的方便。其实,这是一笔相当大的开支,相当于养着一群白吃白喝的废人。并且犯人罪名能到“流放”级别,恐怕关押的时间可就不是一般的长了。在古代可没有公益组织,也没有爱心人士给这些人提供吃喝花费。所以与其关进监狱,还不如将这些犯人流放出去,节约成本开支。

第四,开荒拓土,补充劳动力。

对于流放的犯人,除了边防充军外,还有开矿劳作等作用。将这些犯人发配流放到需要开荒拓土或者生产农田等,增加了社会劳动力,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可以说是一个合理的分配生产劳动力的好方法。

综上所述,流放比关进监狱更加对统治者有利。并且,在对犯人的处罚程度上来说,也相对重很多。既符合了国家朝廷的利益又达到了惩戒罪犯的目的,可谓一举两得。

我是月关略萌,以上是我的原创回答。欢迎点赞留言和关注,感谢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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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程

我想,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大抵就知道为什么了。


中国传统的仁义礼孝,都讲究一个“孝”字,在古代如果父母去世欺瞒不报是要治罪的,而我们在影视剧中看到的“移忠作孝”的例子是很少的,除非皇帝亲自下令才能这样做。


如果被流放千里之外,很少会有机会回到自己的故土,那么也就无从所谓的“孝道”了,但是关在监狱里面不同,在监狱之中,家里人是可以t探望的,即便是真的到了砍头的那一天,家人也可以端着热菜热酒让他享受一下人间的最后一顿美食,还能亲眼目送他离开。


可是,流放这玩意就没有这种待遇了。


千里之外的流放一般都是有来无回的,影视剧中的流放人员居然都还能活着回来,我也是纳闷。而流放中能够活着回来的人,一般都是达官显贵犯了错事,顶多就是走一个形式而已,他们这些人才有回去的机会。


还有一些达官贵人,流放在路上的时候,皇帝的“赐死诏令”就飞速跟来了,好了,您也甭去千里之外的流放之地了,直接上路吧。


对于平民而言,流放是最为痛苦的。


【流放】的定义是将罪犯流放到远离故土,(注意一下远离故土四个字)以此来惩治罪犯,维护其固有的统治。


所以说,没有家的人是最凄惨的。


最近看唐朝历史,里面的犯人经常被扔到岭南之地,岭南是现在的哪里?


大体是现在的广西、广东、湖南等地,这样的地方别看现在是光鲜亮丽,但是在唐朝哪里可算的上是边瘴之地,现在人整天王海南跑,在唐朝你跑一个试试,打死都没有人想去的地方,去了这些地方,给你一把锄头,来来来,同志们开荒了啊!


我们一起唱着美妙的歌声,挥起你的锄头来,嘿哈!


而在五代十国时候,流放是要给你整个纹身的,纹在哪里?就给你弄到大脑门上,这玩意可是要跟你一辈子的,流放的路上衙役欺负你,到了流放目的地,还要义务劳动,这种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就是你以后的常态。


别看李白被贬谪还乐呵呵的,能够开心的说一句:“蜀道难,难于长青天”,其实心里一万句mmp,你们瞅瞅杜甫,听到李白被流放了,还赶紧写诗慰问一下他,怕他死于边瘴之地!


“死别已吞声,生别常恻恻。江南瘴疠地,逐客无消息。”这是干嘛?怕李白在流放的地方被瘴疠之地给搞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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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ga撒加サガ

屈原在《离骚》里有这么一句,彼尧、舜之耿介兮,既遵道而得路。意思是当年尧舜争斗,但他们遵循天道而有路可循。其实这里就剧透了一个历史,当年尧舜争斗胜利一方并没有赶尽杀绝,而是对方认输之后就施行一分为二向不同方向发配。被发配者因为承认失败,也遵循约定向指定方向远走。这就是流放制度的原型。在《史记》就记录惩罚四凶,将他们流放到指定地点。其实这是尧舜相互流放被集中在一起说了。



古代流放制度就是帝尧发明的,是他首先对对手进行了流放,所以帝尧和其弟弟分别叫放勋和放齐。而制五刑的皋陶就代表帝尧,也是刑天,同时也是饕餮。在传统上存在流放制度的一个是中国,一个是欧洲。源头都是源自帝尧。牛图腾和风氏,就是流放一词的来源。

上古流放是针对族群,就是让你滚出核心区域。后来流放是针对具体的犯人,所以有惩罚和遵循传统之意。犯人一词也是与放有关,就是说一开始惩罚失败族群是把人放了,自己滚。这个制度是有一些人道操作在里面的。毕竟尧舜两个体系都是兄弟族群。后来的流放除了遵循古制以外还有现实需要,一些边远地区和边关需要补充人口。所以流放基本都是遵循这个原则。因此就出现不同朝代流放地点的差异,清代的苦寒之地宁古塔,很多朝代的岭南地区。水浒里的沧州等等。



现在的中国没有俄罗斯那种西伯利亚地区,否则流放制度还是可以施行的,毕竟那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既有惩罚又遵循天道。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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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ce22

发配又叫流刑,即流放之刑,也就是把违法犯罪之人送往边疆蛮荒地区服劳役和兵役。



这种刑罚在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中是比较重的刑罚了,可以说仅次于死刑。边疆苦寒,生活条件极差,一般来说,被发配到边疆的囚徒迟早会因繁重的劳役而被折磨致死。而且有的年龄比较大或是身体不好的囚犯,可能还没有到地方,在路上就死掉了。相比于男性囚犯,女犯更惨,不仅要服劳役,还会遭到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凌辱。比如在清代,有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的规定,女犯一旦遭到这个处罚,还不如直接抹脖子死了算了。



更重要的是,古代人一般都重乡梓,讲究落叶归根,可一旦被发配到边疆去充军或服役,那基本上大概率这辈子就客死他乡了,这对中国人来说是很难以接受的事情了。

但是,在统治者看来,这其实是一种偌大的恩典。为什么呢?因为被流放的囚犯一般犯的都是实打实的死罪,统治者仁慈,不忍赐死,或是念及其人或家族曾有功于国家,才决定免其死罪,改为流刑。



也就是说,统治者认为流放再差,好歹能保一条命,总比死掉强,但这仅仅是针对达官贵族来说。古代不少高级官员也曾因龙颜震怒而遭到发配,但由于大家都知道这种流放就是皇帝借故训斥或是找人背锅,早晚有一天人家还要官复原职,加之家族到处奔走,打点上下,所以流放本身反倒成了长途旅行,路途上轻松自在,饮食起居都有人伺候,到了地方不仅不用服苦役,地方官还要出城迎接,伺候周到,心里还得想着,可算逮着个机会好好拍拍人家的马屁,放平时人家可能正眼都不瞧你。

普通人遭到流放那就惨了,与其要承受那么多苦难,最后客死他乡,无人埋葬,倒不如直接一刀砍死,好歹没有痛苦,还能有人给收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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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铺

其实发配和流配还是很不一样。

发配:古刑律之一。指罪犯被判充军或放逐而由差役押解出发。 流配:把监犯发配到偏远当地。或指被发配到远地的监犯。至于为什么中国政府喜欢流放,原因其实就是两个方面。

其一:将监犯放逐首先是对于宝贵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我国古代人口是一项十分宝贵的资源,是国家实力的体现,像“康乾盛世”就是因为我国人口迎来大迸发。 而我国古代医疗水平有限,再加上天灾、人祸等等,人口的增加是很难的,这种情况下每死一个人都是国家的丢失。

其二:古代边疆地区缺乏人口开发,强制搬迁人口会被骂成暴君,因而将监犯送过去就成了最好的挑选。 我国是一个农业文明国家,大多数人一辈子被束缚在土地上,乡土难离;人们遍及强调家族主义,子多福多,儿孙满堂,四世同堂。因而放逐、发配这种让人远离家乡、几乎永远见不到家人的惩罚在古代是很严重的精力折磨。

以上就是小编的看法,如有出入还请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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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小罗

流放在我国历史上有很悠久的传统,《尚书》和《孟子》中都记载商汤流放了夏桀。在古代的“五刑”中,流放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

究其存在的原因主要有几个:

1.让罪人离开原有的环境,在监视之下,避免了再次与人勾结犯案的可能性。(这点对于政治犯尤其重要)

2.长途跋涉和恶劣的环境,可以折磨犯人的身体和精神,不亚于将其监禁使之不见天日。

3.古代国家不可能像现代一样,把罪犯监禁起来还要出钱养着,让他们自食其力的同时还能开发边疆,一举两得。

4.流放当中有一种就是我们熟知的“充军”,这是在古代“重文轻武”的背景下补充兵员或者军屯人员的手段。

历史上比较著名的流放地:

《水浒传》里流放过卢俊义和裴宣的“沙门岛”(今天山东烟台的长山列岛),唐朝喜欢将重要的政治犯流放到房州(湖北十堰)、黔州(重庆彭水)这一类在当时不开化但是又不在边境上的地方;宋朝一般不杀大臣,贬谪往往贬往岭南(广东一带)、海南;明朝比较多的是发配辽东的尚阳堡(辽宁铁岭),清朝则是宁古塔(黑龙江宁安)、伊犁(林则徐就曾经充军伊犁)。还有的时候会把人流放到境外,比如朱元璋把明玉珍之子明升和陈友谅之子陈理流放到了高丽(后来的朝鲜),这两家居然还在朝鲜开枝散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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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田心洁

古代其实也关押犯人,不过关押的时间都很短,多则几年,少则几个月。监禁十几年,二十年的刑法几乎没有。除个别特殊犯人外。

古代没有长期监禁,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无期。

古代没有无期徒刑,也没有十年或者二十年徒刑。主要刑法就是短期劳教,杀头和流放。流放在古代是仅次于杀头的重刑,流放相比杀头对人的处罚更严厉,同时对犯人的改造意义更加深远。

古代为什么很少把犯人关押在监狱呢?

古代之所以很少把犯人关押我认为这主要跟古代国家的发展有关系。

其一

古代地广人稀,耕种技术相对落后。粮食产量低。除了朝廷征收的粮食外,百姓的粮食只能勉强度日。国家征收的粮食主要提供给军队,对于监狱的犯人来说,可提供的粮食有限。

其二

古代皇帝掌握的生杀大权。因此皇帝都喜欢大赦天下。尤其是唐宋元三个朝代大赦天下比较频繁。唐宋时期基本上每18个月就要大赦一次,因此这段时期的判刑基本超不过两年。到了元代基本也要三年一次。明代和清代大赦天下频率有所下降,明代大约四五年来一次,清代平均14年大赦一次。大赦天下也是皇帝笼络人心的政治手腕。

流放对人来说远比杀头恐惧

古代流放的犯人一般都是皇亲国戚,犯了错的文武大臣和一些文人雅士。普通百姓最多就是充军。对于这些流放人员来说,以前享受过荣华富贵。现在流放对他们来说比杀头更艰难。流放之地多是环境恶劣,人烟稀少,野兽出没之地。一般人很难坚持下来。

被流放者很大程度上体现的是皇恩浩荡

“不忍杀之,故此流放”。其实流放从另一侧面也反应的是皇恩浩荡,皇帝仁慈的一面。流放的犯人犯的应该都是可以杀头的重罪,但是建于这部分人曾经对国家有过贡献又不忍心杀,所以改为流放。

总的来说古代的刑法相比现代还不太完善,流放这种刑法有很大的主观性。

原贴: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小凤梨爱小菠萝

发配到千里之外大概是从秦始皇时流行吧,不知始皇为什么这样喜欢霸占南蛮,都打到广州这么远的地方,始皇时苛政恶法,人好容易犯罪,当时是连吓带骗又迫将十几二万军民迁到南越广州,现在回想起来真伟大凶狠,真耍千秋万代钦赞这个伟大又可怕的皇帝,不是他,中国版图不会这么宏大,以后历朝历代皇帝都按照他这样做法。

北宋时就很不正常变态,将犯官不停流放各地生活监视,但又发最低工资,苏东坡就是一个最典型例子,一直流放到中署而死,罢官放家自谋生路就0k了,要不真坐监实打实,皇帝官员又要探听他的消息而笑乐愤乐,真变态。

澳大利亚就是英国罪犯流放地而成国家,我们国家早他们两千几年这样做,而且我们还统一,真历史悠久伟大,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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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elleZ.

《宫斗不如养条狗》

《忽如一夜病娇来》

公主贵性

“宠”妃

神仙肉

蛇蝎公子

原贴:类似千里清秋的作家 类似《后宫好乱》的小说推荐

岳麓山雨雾

一句话,废物利用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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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yuling

其实古代人口不多,人少地多,所谓流放,其实是开发地方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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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kombibi

在中国历史上,有成千上万的囚徒被发配到边疆或荒芜之地。有读者会问,为什么犯人犯罪不关进监狱,反而流放外地。这其实涉及到中国古代的刑罚制度问题。

自隋朝开始,流放犯人正式纳入国家的五刑体系:笞、杖、徒、流、死,其严重性仅次于死刑。又根据犯人的犯罪程度,分为流放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三等。同时对流放时间也作了相应规定,有二年、二年半、三年。当然,具体的规定各个朝代又不大一样。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流刑被纳入正刑是在隋朝,但早在先秦时期便有了流放犯人例子。这些被判处流刑的人,一般都被流放南方偏远的地方,并且要在指定地区劳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迁回原籍。

由于流放地生活条件极其恶劣,有时甚至瘟疫横行,食物匮乏,加之又要参加高强度的体力劳作,因此很多被流放的犯人往往九死一生。且在乡土观念浓重的中国古代,流放偏远的异乡,对于犯人来说在精神上也是一种巨大的打击。生活条件的艰苦和内心的孤寂,犯人得在流放中饱受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相比之下,固定的呆在牢房里反倒轻松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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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yuki

流放、发配是中国古代仅次于死刑的处罚,将犯人或犯人全家押解到荒僻的边远地区去服劳役。这种刑罚既有现实考虑,又是儒家思想的一种体现。

流放、发配这种刑罚在我国起源很早,沿用历史悠久,在秦汉时期逐渐形成体制,直到南北朝后期流放开始进入五刑体制,成为仅次于死刑的处罚。到隋唐时期,以徒流刑为中心的笞、杖、徒、流、死五刑制正式确立。

1、将犯人流放首先是对于珍贵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中国古代人口是一项非常珍贵的资源,是国家实力的体现,像“康乾盛世”就是因为中国人口迎来大爆发。

而中国古代医疗水平有限,再加上天灾、人祸等等,人口的增长是很难的,这种情况下每死一个人都是国家的损失。同时古代边疆地区缺乏人口开发,强制迁移人口会被骂成暴君,因此将犯人送过去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2、中国是一个农业文明国家,大多数人一辈子被束缚在土地上,乡土难离;人们普遍强调家族主义,子多福多,儿孙满堂,四世同堂。因此流放、发配这种让人远离家乡、几乎永远见不到家人的刑罚在古代是很严重的精神折磨。

古代几个比较知名的流放地,比如琼州(海南)瘴气横行;宁古塔(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长汀镇古城村)冰天雪地零下几十度,古代还缺乏取暖手段;伊犁(新疆)风沙漫天,缺乏饮水。可以说在技术落后、生活物资匮乏的古代这些地方是真会死人的,不死的人也要忍受恶劣环境、气候对身体的折磨。

3、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在朝堂上占据主流,儒家所提倡的仁政和慎刑也被历代帝王接受。在中国古代执行死刑的时候要经过从下到上的层层审批,最后由皇帝亲自勾决,可以说是慎之又慎。因此流放这种不直接杀人,又能严惩犯人的刑罚被统治者自诩为一种仁慈的刑罚。

其实不只是中国,在国外也很流行流放、发配这种处罚。比如拿破仑战败后被流放到远离欧洲大陆的圣赫勒拿岛;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地最早的居民也基本上是英国流放的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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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d

这和文化、宗教有关,古代一般都说杀人不祥,谁都不愿意粘血。怕阴魂不散,梦中来找,所以杀人有很多讲究,实在没法子了才会杀人。还要讲个正午,只杀一刀什么的,都怕天罚。所以就流放了,好处也多。那个白起杀了四十万人,之后各朝都被当成反面教材,文明社会都兴这个,只有那个没开化的统治者才没有顾忌。比如元、清。以前杀人一般都要向天证明这个人必杀才行。才能杀的心安理得,不做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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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ke Kukadlo

流放,是古代一种较为严重的刑罚,将犯人押送到千里之外的边远地区去惩罚。别看是很费周折,但账不是这么算的,站在统治者的角度来说,流放可比关进大牢去要划算。

流放这种刑罚,在我国古代很早就出现了,一开始是对那些罪不至死又不受欢迎之人,赶出部落放逐到人烟稀少之地任其自生自灭。后来到秦汉时期已经成为一种比较完备的刑罚制度。一直到清朝结束,这种刑罚自始至终存在。

历代统治者之所以都没有废除流放,自然是看中了这种惩罚制度的可利用之处。

省心省钱。被流放的都是判刑的罪犯,这些人关进大牢还要占地方,还要天天派人看守,还要给饭吃。尤其是古代经常动不动就抄家,一抄就是几百口子,要都关起来得建多少监狱啊。发配到边远地区,只派几个官差押送就够了。

标榜仁慈。古人相信轮回,古代帝王一般不太喜欢过多杀戮,流放这种刑罚,既让统治者达到了铲除异己的目的,又可以标榜自己仁爱,所谓“不忍刑杀,流之远方”就是这个意思。

戍边守边。那些被选中的发配之地,都是边远的人烟稀少之处,要么是瘴气横行,要么是苦寒不适合居住。这些地方虽然也会有一些守军,但兵力不多,将这些犯人发配去刚好可以给守军驱使,干一些脏活累活苦活。而且,被发配者除了特赦永世不得离开,如果有幸不死,也只能在这些地方时代繁衍,服务戍边的守军。

惩罚效果不打折。别看是长途徒步自助游,其实一点不比蹲大牢舒服。这一路上被押解的官差欺负是免不了的,很多人根本到不了流放地就死在途中。即便命大或者到达,那也等于进了人间地狱,就等着被守军奴役欺负吧。而且,古人重乡土,一般不会背井离乡,强调几世同堂死后落叶归根。这种流放,在精神上对人也是一种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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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ffee Leben

感谢邀请。

原因有很多。大致主要原因如下:

古代人口相对较少,所以边远地区的土地如同鸡肋,朝廷放弃吧,成了外族屯兵之地,你说建设吧。人口有限,大量士兵派过去,成本太大。如果把犯人遣送过去好处很多。①节约了派兵的成本,只需要少数管理犯人的士兵即可。②流放的还有女眷和部分女性犯人,这样这些人就逐渐在这个边荒地区繁衍生息了,一代一代开荒耕种,相当于在建设此地了。(参考英国流放犯人至澳洲)③战时可以当做士兵使用,最廉价的士兵。

除了这些好处,还有惩罚的用处。古代交通不发达,中国进入农耕时代后,老百姓世世代代在一个地方繁衍生息,现在让你远离故乡和亲人。惩罚是很重很重了。(参考严打时期,流放青海。)

总的来说,好处多,又起到惩戒作用。因此不是一定要死罪的重刑犯以及一些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往往就流放外地了。

想象一下,你在杭州再牛逼的关系,给你流放到黑龙江去,你还能翻的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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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银灵儿Oo

人对于离乡背井怀有恐惧,搬一次家是非常大的动静。犯人被发配后,离开了熟悉的家乡和亲人,甚至不知道骸骨能否回归祖坟;抛弃了在老家的财产、地位和人脉,踏上千里路,到了新地方,衣食不全,举目无亲,还要被官吏逼迫着干各种粗活重活。所以流放对犯人的心理压力也是很大的。

在那个战争频发的古代,特别是边境地区,经常会出现骚乱,守卫工作非常重要也极度危险,在边疆生活凶多吉少,没有士兵愿意前往。所以即使要花大工夫,也要不远千里把犯人发配,壮大守卫队伍,确保国家安全。

对此政府肯定是鼓励汉人前往当地移民,但这并不能强制。老百姓不愿意去政府也没办法,所以政府就将一些重刑犯发配到岭南开发当地经济,甚至将一些犯错的官员迁到边疆为官,北宋著名的大学文豪苏轼就成被贬官到海南,算是一种变相的发配吧。

当然朝廷的人将这些犯人发派到边远地区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让他们成为拓荒者,很多犯人去到边疆之后,那里荒无人烟,这些人只能慢慢的自己垦荒,修路,最后慢慢的将边疆地区发展了起来,也算是为朝廷省了不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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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senjie

古代,犯人处理方式有:关押、劳役、秋后处斩、流放等。其中,处斩、流放是重刑犯。古代国家疆域较阔,边疆、边境之地荒芜苦寒,生活条件极端落后,但中央政权又要花大力量去管理。那里的修筑、生产等都需要很多劳工。于是,那些违法的“强壮”的犯人正好弥补这一空缺,这一可解决边这苦寒地方劳力紧张,也可达到惩罚犯人的效果。这点,与近代世界史上的俄罗斯帝国犯人流放,大英帝国的犯人流放,类似。但对于国土面积较小的,没有流放这类处罚。比如历史上的日本,就沒流放这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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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鱼汁

发配这东西,如果按现在的说法,就是劳动改造。要问古人为什么不把犯人关监狱,而是发配千里之外,你想想是花钱修个监狱,把人关在监狱里,一天供应三个馒头,两块咸菜划算,还是把他们发配去“毛乌素沙漠”,翻沙种树,改造大沙漠划算?

以前粮食产量极低,风调雨顺的年头百姓也不过能混个温饱,有时遇上天灾便极有可能颗粒无收。即使是部队屯兵,闲时也要垦田,犯人身上罪孽重重,反而能不劳而获,长此以往,为了温饱犯罪量可能还会激增。

当然粮食问题只是一个方面,因为古代也有徒刑,关上几年出来,流放是仅次于死刑的重罪,一般都是针对严重的刑事犯和政治犯,它还有几大好处:

一、不是死刑的死刑,流放政治犯,既消除了隐患,又彰显了统治者的仁慈。

即使是谋反大罪,也有主犯协从之分,不可能把所有参与者都杀头,判流放,显得比较仁慈,但一般的流放都是发配到边疆的,以那个时候的户籍,保甲以及交通条件,基本上来说,发配边疆就很少有回来的可能,朝廷消除了隐患。

而且千里迢迢,这么长的距离完全要依靠人徒步走过去,还有规定的期限。还要背着枷脚铐刑具,行李负重前行,没有交通工具可用。被流放的地方都荒无人烟,而且环境十分恶劣;对于那些养尊处优的人来讲,是件很困难的事情,所以很多人都是被折磨或者生病生在了路上,能够真正到达流放地的人非常少。

就算身体好,路上也有可能发生意外,水浒传里林冲如果不是被鲁智深搭救,早就被公差暗害死了。

二、落叶归根,故土难离,是中国人的传统思想,充军发配是精神重罚

任何时候人都有要归属感,即使是现代人,也会寻根,”根”在汉语词典里有“事物的本源”的意思,我们把它理解为追本溯源。往小的说,是故土难离,大的说,是家国情怀。

古人更注重血缘和宗族观念,古代中国是繁荣的农业文明国家,大多人被束缚在土地上,安土重迁,人们强调家族主义,向往子孙满堂、四世同堂的生活。一辈子在异乡,活着不能祭祀祖先,死了做孤魂野鬼,在古代是非常可怕的事情,所以在充军边疆就变成了一种非常严厉的处罚。

三、边疆重地,一般少数民族杂居,气候环境都比较恶劣,再加上民风剽悍,官府很难实行有效的管理。大规模的流放,相当于移民。

边疆地区一向难以管理,真正的有效管理,就是加大这些地方汉人的比例,当汉人占据大多数的时候,管理也就方便起来,也就是我们历史书上常见的民族大融合。所以一般采取的就是屯垦,在这些地方屯兵,垦荒。但是这些穷山恶水之地,很少有人主动迁移过去。所以官府便用了这个办法,也就是让犯人去边疆,增加汉人的比例。

所以这个就是一种变相的殖民,欧洲当初也用类似的方法,把犯罪的人送往澳大利亚、美洲等地,其实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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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追忆

一种刑法,处理特定罪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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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飞鸟

先了解一下中国古代的刑罚。

概括的讲,中国古代的刑罚主要是两个大的方面,就是刑和罚两个方面。

刑的方面大体上有三种类型:死刑,流刑和笞刑。

罚,基本上就是金钱的惩罚,再就是“示众”——号枷。打板子算是刑,掌嘴就是罚。

中国古代的死刑花样繁多,同样一死,但死法也是分等的,最为仁慈的就是“赏个全尸”,最为残酷的就是“碎尸万段”。

流刑,就是流放。流放也有不同含义,

轻一点的是“充军发配”,重一点的是“发配为奴”。

充军发配,主要的目的地多数是“边关”,被发配着称之为“贼配军”。在宋朝,被充军发配的罪犯,需要在面颊刺字,以防止从发配之地逃脱。同时也是给犯罪之人盖上了一个一生的耻辱的烙印。

水浒传里面的宋江,杀了阎婆惜被刺配江州,脸上多了一个“金印”,后来在水泊梁山当了老大,找了高手将自己这个耻辱的烙印“洗白了”。

脸上刺字(黥刑)是中国古代五刑之一,也是存在时间最长的,直到光绪年间才废止。但发配时脸上刺字,是宋朝的专利。

中国古代也是有衙门监狱的(牢房),但设在州府县的牢房主要关的是两种人,第一种是等待判决的,另一种是等待杀头的。

判处流刑的,就相当于现在的“无期徒刑”(充军大概略好一些)。判处流刑的人,唯一的希望就是遇到皇帝“大赦天下”,或得到皇帝的“特赦”。

因为古代基本上没有“有期徒刑”这一说,所以,对于处理“无期徒刑”的人,无论如何是不可能由朝廷关起来养着(就是再馊饭剩菜也是需要成本的),那这些人打发到边远地区或者不毛之地或者烟瘴之地应该就是最好的办法。

有的朝代,把被判流刑的人给“披甲人为奴”,或者“发配边关充军”这样,一方面是一种安置办法,另一方面也是让这些本就生还无望的罪人在边远地区和恶劣的环境“自生自灭”,长此以往,对于开发那些边远和恶劣地区也是有很大的益处。

从某种意义上讲,被发配被流放的的目的地,何尝不是一个监狱呢?

那些地方有着和监狱一样的特征,没有自由,接受看管,监督劳动,包括人身迫害,几乎都是监狱所有的特征。

被流放的人,是需要长途跋涉,经历一路的千辛万苦才能到达流放的目的地,中国历史上大规模的流放事件有很多,几千人一路被束缚双手,徒步迁徙,还要忍受押解人员的身体伤害和心灵伤害,有很多人没等到流放地就悲惨死去,还有很多人不能忍受一路上的侮辱而自杀身亡。

如果说,流放制度导致了一些边远地区以及恶劣环境地区的开发,这种成就的确不值得庆幸和赞赏。

最后,说一个和流放有关的词“解手”。

有的地方把上厕所称为“解手”,其意思就是说“解开手”才能完成。上厕所成为解手的地区,以东北为最多,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到,清朝期间流放到东北的人是很有规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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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凌晨

关进监狱国家还要花钱养着,发配到边远地方作免费苦力,既解决了给养问题,又建设了边缰,还让犯人受到了惩罚,不是多赢的方案么,早几年国家还有劳教制度,让犯人挖矿修路,现在貌似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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