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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

——[清]蒲松龄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xū,忽然)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狼)少却;及走,(狼)又从之。屠思狼所欲肉者,不如悬诸树而(明)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拂晓)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疑虑徘徊)近视,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价值)十余金,屠小裕焉。

缘木求鱼,狼则罹(遭遇)之,是可笑也。

译文:

从前,有个屠夫卖肉回来,天色已经晚了。就在这时,突然出现了一匹狼。狼不断的窥视着屠夫带着的肉,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就这样尾随着屠夫走了好几里路。屠夫感到很害怕,于是就拿着屠刀在狼的面前晃了晃,想把狼吓跑。狼看见了屠刀,一开始被吓了一下,往后退了几步,可是等到屠夫转过身来继续朝前走的时候,狼又跟了上来。于是屠夫就想,狼想要的是我买的肉,(并不是要伤害我),不如把肉挂在树上(这样狼就够不着了)等明天早上(狼走了)再来取肉。于是屠夫就把肉挂在钩子上,垫起脚尖把(带肉的钩子)挂在树上,然后把空担子拿给狼看了看。就这样,狼就停下来不再跟着屠夫了。屠夫就(安全地)回家了。第二天拂晓,屠夫前去(昨天挂肉的地方)取肉,远远的就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就好像一个吊死在树上的人,于是感到非常害怕。(屠夫因为害怕)焦虑的在(树)的四周徘徊着向树靠近,等走到近前一看,原来(树上悬挂着的)是一条死狼。(屠夫)抬起头来仔细观查发现,狼的嘴里含着肉,刮肉的钩子已经刺穿了狼的下颚,那个形状就好像鱼儿咬住了鱼饵。当时市场上狼皮非常昂贵,一张狼皮价值十几两黄金呢。于是由于屠夫的到了这张狼皮,发了一笔小财。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译文:

有个屠户天晚回家,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一些骨头。路上遇到两只狼,紧随着走了很远。

屠户害怕了,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屠户又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后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停下了,可是先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又跟上来。骨头已经扔完了,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

屠户很窘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看见野地里有一个打麦场,场主人把柴草堆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奔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都不敢向前,瞪眼朝着屠户。

过了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似乎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劈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屠户正要上路,转到柴草堆后面一看,只见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想要钻过去从背后对屠户进行攻击。狼的身子已经钻进一半,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面。屠户从后面砍断了狼的后腿,也把狼杀死。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方的。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砍死,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过给人增加笑料罢了。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傍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流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

译文:

有一个屠夫,晚间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地窝棚,他就跑进去藏在里面。恶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屠夫急忙抓住它,不让它抽出去。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到一寸长的小刀子,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极力吹了一会儿,觉得狼不怎么动弹了,才用带子扎上了吹气口。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活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回弯儿,张着大嘴无法闭上,就把它背回去了。不是屠夫,谁有这个办法呢?

三个故事都出在屠夫身上;可见屠夫的残忍,杀狼还是可用的。

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jingrui18

自从开通了花呗还款提醒

这世上就没有吓人的东西了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彪poon

聊斋志异是我国一部描写鬼的小说,内容以一些鬼怪故事为主,情节非常离奇生动语言简短,这个作品是讽刺当时的现象,非常深刻和透彻。



蒲松龄写的这篇野狗是极其恐异的故事,它里边暗藏了百姓发生暴乱的恐怖事件,才让人细思恐怖。

野狗这篇故事情节简短,说是在顺治年间,一地区因农民起义,由于战乱原因遍地横尸遍野,非常凄惨。

当时清廷被写为兽首人身的怪物,而尸体也指的是精神特别麻木的民众。

故事中描写了一种怪物叫野狗,这种怪物长着兽头人身,它会在死人的身上去吸脑髓,非常残忍可怕,主人公李化龙奋力对抗怪物,打败怪物自救。



篇幅是非常简短,但是它描写了清朝统治时期的悲惨历史事件。

一个叫于七的人领导了一次破局规模的农民起义,起义败之后其逃走,然后清延开始对珠连的人民进行血腥屠杀,一人叫李化龙的人,从山里逃回家,正碰上清军,他唯恐遭到灾祸,躲到死人堆里装成死尸。

等大兵过去,那些死尸像森林一样站起来,他们说野狗来了怎么办?所有尸体都在说怎么办?一会儿又全都倒下,李华龙俩静静爬起来,见一个人兽头人身的怪物,过来扶在地上,咬着人头吸着脑水,李化龙非常害怕,吓得自己趴在地上,然后怪物爬进李化龙的身体边上,见他的头露在外边,李华龙非常惊恐,他顺手摸到一块碗大石头,等怪物刚俯身,李化龙猛然跳起用石块击中怪物的头部,打在他的嘴上怪物像猫头鹰一样熬着叫我的嘴巴疼痛,李化龙捡到了怪物牙齿,但是大家都不知道什么怪物。


其中故事的背景是几天下大乱,一个起义军失败,然后清军为了寻找起义军头领开展屠杀倒下的尸体,尸体象征的弱势群体,野狗是强大实力象征,百姓带来灾难,在强势欺负弱势群体,人民无法握住在自己的命运,只能有强大实力,李化龙象征着有冲动的身份和能力与野狗发生战斗过的,将野狗击伤,救下了倒下的死尸。

清兵杀人非常恐怖,僵尸林立复活更为恐怖,而野狗吸引脑髓恐怖异常。

这个故事突出的清明和诗人的野狗,是非常恐怖每个故事和真实事件挂钩,奖恐怖无限放大,更令人惊心动魄,渲染种恐怖的氛围。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灿若

谁说的?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宅MUJI

蒲松龄屡考不中,回至家乡蒲家庄除了教书之外,便是将满腔的忧愤都倾注在《聊斋志异》上,从不与官场来往。

一日,忽然接到宰相一份请帖,上面写着,”请吃半鲁”。蒲松龄对此类请帖,深恶痛绝,老百姓连饭都吃不上,当官的还只顾吃喝玩乐。于是,对送请帖的来者说:”我身体不佳,不能前往,请回复宰相谅解。”其妻在一旁听到丈夫不去赴宴,认为不妥,对蒲松龄说:”这样做不好,人家一是宰相,当了官没忘旧友;二是您和宰相曾经同窗共读,不管从哪方面说,都应该去。”蒲松龄沉思良久,最后还是决定赴宴。

来到宰相家里,席宴开始,只见两位使女抬着一盆鱼汤送上桌来。宰相说:”请包涵,小弟入官以来,一直默守清廉,不涉烟尘,此非是席宴,不过想请尊兄尝试一下怎么混水摸鱼而已,只有悟此奥妙,才可步入尘世。”蒲松龄闻此,很是不悦,认为人生就该着污泥而不染。于是想了个法子,来日回敬宰相。

事隔数日,果然,蒲松龄采用同样的方式,宴请宰相。宰相接到”请吃半鲁”的请柬之后,欣然前往。看到茅房破屋,心里不由产生一种怜悯感。想当年,同窗共读,老兄的学识远远超过我几倍,只因性情刚直,对世态炎凉怀有不满,加之无钱打点各级考官,竟落到如此地步。欲取银两救助,蒲松龄坚决不收。只和宰相叙旧,却不提赴宴一事。

宰相感觉腹中饥饿,不时地到屋外张望太阳,但直到太阳偏西,仍没有入席的动静。宰相饿得实在憋不住了,问蒲松龄:”尊兄何时置宴”蒲松龄随口答曰:”一日三餐已毕,您又吃足半鲁,为何还要设宴”宰相恍然大悟,鲁的下面,明明是个”日”字,我叫他吃了上头,他却叫我吃下头,这个含义可不一样呀,这个下头吃进去,不是满肚里的太阳吗这不是明明劝我当个怀抱太阳的明官吗宰相虽挨了一天的饿,但领悟了做官的道理。

蒲松龄的故事

那清朝的日头很妖艳地当空照着

考不上学的蒲松龄

走进深山寻老道

纷扬的雪花眉毛一样垂向眉梢

老道的袍子老过清朝

阴在阳之内 阳在阴之内

蒲松龄不知软硬究竟谁硬

老道神秘地指点软舌头

老道莫测地指点硬豁牙

原贴:蒲松龄的故事短的

flyskyshmily

野狗出自《聊斋志异》。从大家的了解程度上说,这篇小说没有《画皮》《崂山道士》《聂小倩》等小说的传播度高,但其恐怖情节程度却丝毫不亚于它们,反而有过之而无不及。

先简单看一下野狗的故事情节。

清朝顺治年间,在山东半岛地区,于七发动了一场农民起义,长达十五年。中间被朝廷招安,后又再次起义。康熙年间起义失败,统治者对山东半岛地区的人民进行了血腥屠杀,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就在这种情况下,有个乡下人李化龙在回村的路上遇见了清兵,由于害怕被杀,于是就藏在了路边的死人堆里装死。

待清兵过去以后,李化龙刚想起身,就看见了一个个断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更有一个头虽断了,但头还连在脖子上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嘴里说着:野狗子来了,怎么办?

就这这时,突然尸体都倒在了地上,原来有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来了,在死人堆里吸食死人的脑子。这怪物就要吃李化龙的脑子时,李化龙摸起一块石头就向怪物头上砸去,砸中了怪物的嘴,怪物惨叫着跑掉了。李化龙从地上找到了怪物的两颗牙齿,四寸多长,中间弯曲头上尖锐,回到村里问谁都说不知道这是什么怪物的牙齿。

故事到此结束了,但是故事并不是仅仅想说这恐怖骇人的画面,而是画面背后存在的当时一些社会情况。

野狗代表着吸食民脂民膏的贪官污吏。文中描述的野狗的形象是兽头人身,专爱吃人的脑髓,这像极了封建社会中高高在上的统治者,靠劳动人民用生命来供养他们,丝毫没有同情之心。

尸体代表着毫无反抗思想的劳动人民。文中描述尸体内心活动的这一段十分精彩,简直是让人痛心。这些尸体已经知道野狗要来,仍然没有联合起来反抗,而是只是惊恐的说“野狗子要来了,怎么办?”,然后就躺下等着野狗来吃他们。生前怎么死的,死后仍然还是那个样子,还是没有丝毫的反抗思想。

李化龙代表着被逼迫反抗的起义人民。李化龙本来想装死逃过清兵,但恰巧遇上了野狗。李化龙在将死的时候,虽然内心是十分害怕,但依然反抗了野狗,拿起石头打掉了它的两颗牙齿。令人也料想不到的是,野狗竟然负痛逃走了,这可真是一个“纸老虎”。

可见,这些封建统治阶级虽然凶狠歹毒,只会欺负顺从、麻木、不反抗的劳动人民,如果要是碰到敢于反抗的人们,马上变成纸老虎,负痛而逃。

《聊斋志异》全书近五百篇,包括爱情故事、科举故事和社会故事,而野狗这篇故事主要是反映了封建统治阶级对人民的残暴统治,入木三分。不敢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因为每个读者心中都会有一个最骇人的故事……

(欢迎大家批评指正!本文图片来源于版权方,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公司、组织、个人未经版权方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使用。)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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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是清代蒲松龄的作品

原贴:古代最杰出的文言短篇小说急是清代蒲松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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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谁知道最吓人恐怖的有声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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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最可怕的不是鬼神,而是人心。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neoanderson

当时读了篇文章,确实全身冒冷汗,吓死我了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无涯过客

1、蒲松龄落第不落志

蒲松龄是清代的文学家,他自幼聪明好学,但长大后屡次应试皆落第.蒲松龄并没有因此而气馁,而是继续追求成功。他曾含羞自荐,给当时德高望重的大宗师黄昆圃写信。

希望能得到帮助,然终没能如愿。从此,他不得不在乡间一边教书,一边继续准备应试。正在这时,他的爱妻陈淑卿离开了人世,这使他悲恸欲绝,生活更加清苦。

但生活的艰辛与爱妻的去世并没有动摇他追求成功意志。他化悲痛为力量,自作了一副对联来激励自己,上联是:“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下联是“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为了实现自己的夙愿,他全身心地投入到读书中去,向时间索取知识和财富。他说:“耗精神与号呼,掷光阴与醉梦,殊可惜也!”

他还坚持不懈地从群众中获取知识;他在家乡靠近大路旁的一棵大树下面,铺一张芦席,设茶备烟,凡是路过此地的人,他都免费供茶供烟,请他们讲一两个民间故事。

就这样,年夏一年,日复一日,他广泛搜集素材,勤奋写作。历经20年,他终于写了闻名中外的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这部著作通过说狐谈鬼的表现方式。

对社会的黑暗面进行批判,并“寓赏罚于嬉笑”,具有百诵不厌的艺术魅力。同时,他还完成了聊斋文集四卷、聊斋诗集六卷、聊斋俚曲十四种及其他杂著。

原贴:蒲松龄的故事短的

Sophiatts

谁能著篇巜狂狗》?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vivian歪

原文:

狼

作者:蒲松龄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

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

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时,一狼径,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译文:

一个屠夫傍晚回家,担子里面的肉已经卖完,只有剩下的骨头。路上遇见两只狼,紧跟着走了很远。屠夫害怕了,把骨头扔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

另一只狼仍然跟着他。屠夫又把骨头扔给狼,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下了,可是前面得到骨头的狼又赶到了。骨头已经扔完了。但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夫。

屠夫非常困窘急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屠夫看见田野里有一个打麦场,打麦场的主人把柴草堆积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夫于是跑过去靠在柴草堆的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不敢上前,瞪着眼睛朝着屠夫。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了,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屠夫的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夫突然跳起,用刀砍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

屠夫刚想要走,转身看见柴草堆的后面,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打算要钻洞进去,来攻击屠夫的后面。

身子已经钻进去了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夫从狼的后面砍断了狼的大腿,也把狼杀死了。屠夫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这种方式来诱惑敌方。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给人们增加笑料罢了。

扩展资料:

《狼》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描绘了贪婪、凶狠、狡诈的狼的形象。启示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能妥协退让,而要像屠夫一样勇敢斗争、善于斗争,这样才会取得胜利。

蒲松龄(1640年6月5日-1715年2月25日),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济南府淄川(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清代杰出文学家,优秀短篇小说家。

中国清初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作者。除《聊斋志异》外,蒲松龄还有大量诗文、戏剧、俚曲以及有关农业、医药方面的著述存世,总近200万言。蒲松龄生前,《聊斋志异》刊行后,遂风行天下。在其后一个时期里,仿效之作丛出,造成了志怪传奇类小说的再度繁荣。

许多篇章不断被改编为戏曲、电影、电视剧,影响是深远的。《聊斋志异》还很早便走向了世界,蒲松龄为中国、为世界创造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对待妇女,蒲松龄是很尊重的。《聊斋志异》中的女性形象,大都美丽、善良、聪慧、侠义、多才、能干,不亚于须眉男子。《红楼梦》更进一步认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见了女儿很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这显然是对男尊女卑社会的有力打击。总之,蒲松龄和曹雪芹都要求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解放妇女,蒲松龄比曹雪芹更多地保留着封建伦理观念,曹雪芹在蒲松龄思想的基础上,使《红楼梦》更多地闪烁着民主主义思想的光辉。

吴敬梓的《儒林外史》则继承了《聊斋志异》对科举制度的批判精神,并有了新的发展。其他白话小说如李汝珍的《镜花缘》晚清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在妇女、揭露社会现实等问题上,都受到了《聊斋志异》的影响。

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Janelovesa

男子为了躲避追兵,情急之下一头扎进了死人堆里扮作尸体,可追兵刚过去,一具突然说了一句话,紧接着所有的尸体都跟附和,而随后发生的一幕,简直吓裂了他的肝胆……



故事发生在清朝顺治年间,山东栖霞县有个叫做于乐吾的汉子,是明朝崇祯时期的武举人,本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宗旨,脑袋一热,组织了一场颇具规模的农民起义,于乐吾排行老七,人称于七,所以这场农民起义又叫做于七之乱。


枪声一响,没有赢家


于七领导了起义,他自己是快活了,可天下却因为他的举动而陷入了动荡,尤其是苦了他老乡们,清政府株连兴狱,对栖霞、莱阳、文登、福山、宁海等县的山东人民进行了血腥屠杀。


一时间人心惶惶,尸横遍野,杀的人多的数也数不完,鬼火星星点点,到处都弥漫着不知道什么动物凄厉的嚎叫。


在栖霞县的于家村,有个叫做于化龙的农民,在于七反叛的时候不幸被牵连,裹挟着一起跑上了山,可他的名字虽然够霸气,奈何人没有这样的豪气,趁人不备跑下了山。


下了山的于化龙,一门心思就往家里跑,可四周全是巡逻的大兵,自己若是遇上他们,肯定解释不清楚,会被当成反贼,动辄就有杀身之祸。


就这么想着,果然有一队大兵过来,于化龙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抓耳挠腮,一转头看见了堆成小山也似的尸体,也顾不上害怕,把心一横:死人哪有活人可怕!


一念及此,当机立断,强忍着呕吐的欲望,扒开几个爬了进去,大气也不敢出,只是冷汗一个劲儿的从额头冒出来,等待巡逻的大兵走后很久,于化龙整个人虚脱了一样瘫着,想走都站不起来,涌出的汗浆混着腥臭的血味充斥了着鼻腔,于化龙却丝毫不以为意,大口呼吸了几下,甚至还觉得有些美好。


休息了一会儿,天也黑了,才感觉到身上有了一些力气,刚挣扎着想要起身,却听到了一阵让他毛骨悚然的声音。


只见那些断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忽然全都站了起来,披头散发,干涸的血迹黏在身上,月光下乌泱泱的,如同一片小树林。


其中有一具尸体,已经断了头,但仍然粘连在肩膀上,忽然开口说道:“野狗子要来了,怎么办啊!”其他尸体也跟着叫叫嚷嚷:“怎么办啊!怎么办啊!”


于化龙汗毛倒竖,汗出如浆,该死的腿又不争气的软了,连动也动弹不得,于化龙也瘫倒在地上,又忽然所有的尸体全都倒下,好像刚才的那一幕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于化龙战战兢兢的想走,才爬起来,就见到一个兽身人头的怪物,正在死人堆里吃人头,吸食尸体的脑子,只见他拿起一人,如同抓着小鸡仔一样简单,随后张开血盆大口,对着人头吸溜一口,就扔在一边。


那嘎嘣嘎嘣、吸溜吸溜的声音如同穿脑魔音,萦绕在于化龙的脑海里,求生的欲望让他把自己的头深深埋进尸体堆里,可身体还是止不住的颤抖。


那怪物听到异响,就来扒拉于化龙的身体,拨弄他的肩膀,想找到他的头,可于化龙用力的趴在地上,也不知他哪里来的力气,连怪物也扒不动。



试了几次不能得手,怪物也有些厌烦,伸手把他旁边的几具尸体全都清空,这下子于化龙没有了抓手,轻易就被怪物抓了起来。


于化龙趁它清空尸体的时候,手在地上四处摸索,寻到了一个碗口大的石头,死死地抱在怀里,等那怪物来啃食他的头的时候,说时迟,那时快,电光火石间,于化龙忽然跳将起来,大吼一声,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用石头猛击怪物的嘴巴。


那怪物也是血肉之躯,最脆弱的地方受了这样的重击,也像吃痛不已,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捂着嘴跑了,那叫声就像猫头鹰一样,路上怪物还吐了一口血。


于化龙上山察看,在血迹里发现了,两个四寸多长的獠牙,中间弯曲,末端锋利,如同犬齿。


因为害怕还有什么诡异发生,于化龙拿起利齿,拔腿就跑,一口气跑回了村里,在村口就哇哇大吐,胆汁胃液吐了个干净,才觉得舒服了一些。


后来于化龙把自己的故事讲给村民听,却没有人相信他,把利齿拿出来给人辨认,也没有人认识是什么动物。


@水冠三军有话说:可怕的是怪物,还是人?


以上内容,是我根据蒲松龄的野狗改编的,原文不过短短的二百余字,读来却让人汗毛乍起,心有余悸,我对原文进行了一些扩充,当然比起原文肯定差了不是一星半点,有兴趣的朋友还是建议读一下原文。


其实看过《聊斋志异》原文的朋友们肯定会发现,聊斋志异虽然是写鬼写狐写妖,但是很少有骇人的情节,但是这篇野狗却是不同,他本身的描述就很恐怖,钻进尸体堆已经是挑战人的心理和生理的极限了,然后又遇到尸体诈尸说话,让恐怖氛围的氛围更上一层楼,要是胆小一些的,只怕是吓也吓死了,不过这还没完,尸体倒下后,还是食人的怪物,简直不是普通人所能忍受的。


不过我个人觉得,它的恐怖不在于表面,而在于它是真实历史的艺术表现,蒲松龄在故事的开篇写道:“于七之乱,杀人如麻。”所以才会有漫山遍野的尸体可供于化龙藏身。



在中国文化里,最讲究死者为大,入土为安,但是这些人死后仍然不得安生,被所谓的“野狗子”敲骨吸髓,这些野狗子究竟是怪物,还是那些盘剥百姓的贪官污吏,即便是掘地三尺,也要从死人身上剥下二两膏来?我们不得而知。


还有一件事,我个人也非常疑惑,这篇小说的主人公,蒲松龄给他取名为化龙,在封建时期,龙是帝王的代名词,化龙岂不是意味着化作真龙天子?普通人用这个名字未免有造反的嫌疑,那么这个名字有什么深意吗?诚心希望大家能为我解惑!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贵公子

人性之恶,过去将来都会有,都一样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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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聊斋志异》,它里面有传奇、志怪、轶事等,诸体兼备,为中国文言小说集大成之作。内容十分广泛,多谈狐、魔、花、妖,以此来概括当时的社会关系,反映了17世纪中国的社会面貌。‍‍

原贴:古代最杰出的文言短篇小说集是清代蒲松龄的哪部作品?

huangqiong

1、蒲松龄落第不落志

蒲松龄是清代的文学家,他自幼聪明好学,但长大后屡次应试皆落第.蒲松龄并没有因此而气馁,而是继续追求成功。他曾含羞自荐,给当时德高望重的大宗师黄昆圃写信。

希望能得到帮助,然终没能如愿。从此,他不得不在乡间一边教书,一边继续准备应试。正在这时,他的爱妻陈淑卿离开了人世,这使他悲恸欲绝,生活更加清苦。

但生活的艰辛与爱妻的去世并没有动摇他追求成功意志。他化悲痛为力量,自作了一副对联来激励自己,上联是:“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下联是“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为了实现自己的夙愿,他全身心地投入到读书中去,向时间索取知识和财富。他说:“耗精神与号呼,掷光阴与醉梦,殊可惜也!”

他还坚持不懈地从群众中获取知识;他在家乡靠近大路旁的一棵大树下面,铺一张芦席,设茶备烟,凡是路过此地的人,他都免费供茶供烟,请他们讲一两个民间故事。

就这样,年夏一年,日复一日,他广泛搜集素材,勤奋写作。历经20年,他终于写了闻名中外的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这部著作通过说狐谈鬼的表现方式。

对社会的黑暗面进行批判,并“寓赏罚于嬉笑”,具有百诵不厌的艺术魅力。同时,他还完成了聊斋文集四卷、聊斋诗集六卷、聊斋俚曲十四种及其他杂著。

2、蒲松龄回应宰相的“请吃半鲁”

蒲松龄屡考不中,回至家乡蒲家庄除了教书之外,便是将满腔的忧愤都倾注在《聊斋志异》上,从不与官场来往。一日,忽然接到宰相一份请帖,上面写着“请吃半鲁”。

蒲松龄对此类请帖,深恶痛绝,老百姓连饭都吃不上,当官的还只顾吃喝玩乐。于是,对送请帖的来者说:“我身体不佳,不能前往,请回复宰相谅解。”

其妻在一旁听到丈夫不去赴宴,认为不妥,对蒲松龄说:“这样做不好,人家一是宰相,当了官没忘旧友,二是您和宰相曾经同窗共读,不管从哪方面说,都应该去。”

蒲松龄沉思良久,最后还是决定赴宴。来到宰相家里,席宴开始,只见两位使女抬着一盆鱼汤送上桌来。宰相说:“请包涵,小弟入官以来,一直默守清廉,不涉烟尘,此非是席宴。

不过想请尊兄尝试一下怎么混水摸鱼而已,只有悟此奥妙,才可步入尘世。”蒲松龄闻此,很是不悦,认为人生就该着污泥而不染。于是想了个法子,来日回敬宰相。

事隔数日,果然,蒲松龄采用同样的方式,宴请宰相。宰相接到“请吃半鲁”的请柬之后,欣然前往。看到茅房破屋,心里不由产生一种怜悯感。

想当年,同窗共读,老兄的学识远远超过我几倍,只因性情刚直,对世态炎凉怀有不满,加之无钱打点各级考官,竟落到如此地步。欲取银两救助,蒲松龄坚决不收。

只和宰相叙旧,却不提赴宴一事。宰相感觉腹中饥饿,不时地到屋外张望太阳,但直到太阳偏西,仍没有入席的动静。宰相饿得实在憋不住了,问蒲松龄:“尊兄何时置宴?”

蒲松龄随口答曰:“一日三餐已毕,您又吃足半鲁,为何还要设宴?”宰相恍然大悟,鲁的下面,明明是个”日”字,我叫他吃了上头,他却叫我吃下头,这个含义可不一样呀。

这个下头吃进去,不是满肚里的太阳吗?这不是明明劝我当个怀抱太阳的明官吗?宰相虽挨了一天的饿,但领悟了做官的道理。

3、灯下读诗

蒲松龄不但学习用功,方法也很巧妙。一天晚上,他在灯下读诗,一首古人描写月光的诗吸引了他,尤其对“山明疑有雪,岸白不关沙”这两句,十分欣赏。他的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图景:

山峦披着月光,就像布满了积雪,河岸一片白茫茫,就像铺了一层银色的沙子。这两句写得多么逼真,多么优美啊,蒲松龄马上把这首诗抄在了本子上。

他又想:这位诗人还有没有其它描写月光的诗呢?于是,他又翻阅起诗集,把写月的诗都找出来,仔细抄在本子上。后来,蒲松龄又把其他诗人写月的诗都抄录下来。

还用同样的方法阅读抄录了很多古人咏雪的诗歌。就这样,他广泛阅读,分门别类抄录下来,再加以比较,细心体会,渐渐地掌握了写诗的方法。

4、三次第一名

十九岁那年,蒲松龄参加了一次考试。这次考试很重要,决定他是否能成为“秀才”。他自信能考好,因为在这以前的县、府两次考试中,他都得了第一名。

那时候,科举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每篇文章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在起股到束股这四段中,每段都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共八股。

所以叫“八股文”。八股文写的主要是四书五经上的东西,文章格式死板,就连字数都有规定。所以,这种考试制度,很难看出一个人的真才实学。

蒲松龄参加的这次考试,主考官是著名诗人施闰章。他不喜欢八股文,所以,出的作文题目同一般糊涂的考官不大一样,有些文学色彩。

那天,天刚刚亮,考生们排着队进入考场。考场有士兵把守,严密地监视着考生,这气氛真是令人紧张。蒲松龄从容进入考场,领了试卷,按照卷面上印的座位号坐好。

这时候,考场的院门已经上了锁,一阵敲击木板的声音响起,场内一片肃静,只有差役举着题目牌在过道上走来走去。作文的题目是早起。

蒲松龄看了题目以后,不禁有些犹豫,要是完全按照八股文的要求写,只能把文章写得死板枯燥,就对不起这道好题了。经过一番斟酌,他决定按自己的心意,写出一篇好文章。

他想到,大官儿们早早起来,去朝廷争权夺利;那些卑鄙的小人,也早早起来,跑到富贵人家,奉承拍马。想到这儿,他忍不住笑了,立刻提笔写起来。一篇讽刺社会丑恶现象的文章完成了。

考试成绩如何呢?蒲松龄又得了第一名,成了秀才。因为施闰章非常赞赏他的文章。施闰章写下了这样的批语:好像在空中闻到了奇异的芬芳。

把当时人追逐富贵的丑态集中在“早起”这两个字上面。读了这样轻松明快的文字,使人能享受到甩着胳膊随意游玩的乐趣。

后来,施闰章见到了蒲松龄,非常喜欢这个有才华的青年,就收他做了自己的学生。蒲松龄也对自己的未来充满希望。

5、摆茶摊

蒲松龄回到家乡以后,为了谋生,到本乡的有钱人家当了一名教书先生。连他自己也没想到,从此竟一连教了四十年书。但是,他最大的乐趣,还是写故事。

为了收集更多的故事材料,他经常在村外的路口旁边,摆个茶水摊,自己坐在席子上,招呼过往的行人:“歇歇脚吧,喝口水,抽袋烟。”“谢谢啦。您这茶水多少钱一碗?”客人问。

“水随便喝,烟随便抽,不要钱。”“噢?有这么好的事?”“不过,您要是有什么新鲜的故事,就请讲给我听听。”蒲松龄诚恳地说。客人奇怪地问:“您这么爱听故事吗?喜欢听什么样的呢?”

“讲什么都行。”蒲松龄爽快地说,“当然越奇怪越好,神啊鬼呀的,更欢迎。我最爱听奇闻。宋朝的苏东坡,不就喜欢听别人讲鬼的故事吗?我跟他一样。”

客人们见他这么有趣,也就天南海北地聊起来。他们中间有出外干活的汉子,有做买卖的商人,还有云游四方的文人,见多识广,讲的故事五花八门。

不管什么故事,蒲松龄听得都十分认真,回到家里,还把听到的记下来,等有了时间,再编成完整的故事。

原贴:蒲松龄的故事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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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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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篇文章与蒲松龄聊斋中其他文章最大的不同就是:它更为直观地反应残酷现实的纪实文字。它不同于聊斋其他篇章总是借助于鬼狐的有情来反衬黑暗现实的写法,全文仅通过短短300字的描述,直接将清廷比着怪物野狗,体现了清廷的残酷统治。

蒲松龄野狗原文翻译过来是这样的:

于七之乱,杀的人多得数不清。乡下人李化龙,从山中逃回来,正碰上晚上过大兵。害怕受到杀身之祸,他急切间无处藏身,便僵卧到死人堆里佯装死人。大兵过完后,李化龙还没敢爬起来,睁眼一看,忽然见掉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像小树林一样。其中一具尸体,已经断了的头仍连在肩膀上,嘴里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它尸体也一起乱嘈嘈地说:“怎么办”一霎时,都扑哧扑哧倒下了,随即一点声音也没了。

李化龙战战兢兢地才想爬起来,就见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尸堆里吃人头,挨个吸人的脑子。他害怕被吃,便把头藏在尸体底下。怪物来拨弄他的肩膀,想吃他的头,李就用力趴在地上。怪物几次都没能得到他的头,就推去盖在李头上的尸体,使他的头露了出来。李害怕万分,慢慢用手摸索腰下,摸到一块石头,有碗那样大,握在手里。怪物找到了李的头趴下就想啃。李突然跳起,大喊一声,用石头猛击怪物的头,结果打中了它的嘴。怪物像猫头鹰那样大叫了一声,捂着嘴负痛跑了。它路上吐了一些血,李化龙就地查看,在血里找到了两颗牙齿,中间弯曲,末端锐利,长四寸多。拿回村子给别人看,谁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怪物。

为什么让人觉得这是聊斋中最为恐怖的部分呢?

1.它结合了现实,让人觉得这就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

聊斋虽然通篇都在描述现实的黑暗,但蒲松龄写得还是相对隐晦,尤其是借助鬼狐等反衬,既将观众的注意力吸引到了鬼狐的人情上去,又让人觉得觉得这就是一个故事,离现实生活很遥远。

但野狗这篇就不一样了,开篇即交代故事的背景是于七之乱,于七之乱是什么,是蒲松龄小的时候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场因叛乱引起的大屠杀,在这场叛乱中,清军为了报复,对当地的百姓也是进行了无辜屠戮。蒲松龄是亲历者,当时的百姓也是亲历者,后来的读者虽不是亲历者,但却知道这是当时真实发生的惨状,把故事置身于这样的事件中,就好比把身边某人的灵异遭遇讲出来一样,始终要比讲那些虚无缥缈的鬼怪故事,让人更容易置身事中,自然也就多了几分恐惧。

2.它隐喻了清廷杀人诛心,对人思想的控制。

故事中,开篇即交代杀人如麻,但却将重点描述放在了后面的野狗吃人头。蒲松龄为何要避重就轻,去讲述野狗吃人头呢,其实很可能他是想要讽刺清廷另一个看起来比杀人更为狠毒的行为—控制人的思想。

开篇的交代仿佛就是在说,虽然幸存者逃过了清廷的屠戮,但事情并没有就这样结束。清廷后来大行文字狱,仿佛就如同野狗啃人头一般,对幸存下来的人们进行洗脑和思想控制,让活着的人如同被吸去脑髓行尸走肉一般麻木。而原文中的描述:

“忽见阙头断臂之尸[4],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5]:“奈何””

表现出了当时的人们面对清廷的洗脑政策比面临屠戮显得更为无奈。

3.野狗通篇是描述现实遭遇,不同于聊斋其他篇章借助鬼神造就美好结局。

蒲松龄其实也是封建社会的一个悲情人物。本是才华横溢的他参加科考一辈子,却没有考得任何名誉。因此在他的聊斋中,他将现实的很多不幸,通过借助鬼神帮助强行造就了美好的结局。这也表达了他对现实的美好愿望。

但野狗这篇小说就再也没有鬼神等正义的化身出现了,麻木的人只能无奈等着“野狗”的啃食,清醒的人也只能如李化龙一般进行微弱的抵抗。但这种抵抗又能坚持多久呢,或许等待他的是一场更为疯狂的报复吧。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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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是一部具有独特思想风貌和艺术风貌的文言短篇小说集。多数小说是通过幻想的形式谈狐说鬼,但内容却深深地扎根于现实生活的土壤之中,曲折地反映了蒲松龄所生活的时代的社会矛盾和人民的思想愿望,熔铸进了作家对生活的独特的感受和认识。‍‍

原贴:古代最杰出的文言短篇小说集是清代蒲松龄的哪部作品?

skady

野狗这篇故事比较简短,但描述的情形相当恐怖,先是死人诈尸,僵尸开口说话;之后是狗头怪物,吸食死人的脑袋,血腥残忍。

读者查阅了其他的一些读后感,都说故事的背景是清朝初期,顺治年间,故事中的野狗,暗喻的是满清朝廷的高压统治,其他死尸,暗喻的是没有反抗能力,只能被随意宰割的老百姓。

而在此,我个人作为读者,要说的是,上一篇故事妖术中,提到了少侠于公子,在崇祯年间去京城考武科举。而本篇中的于七之乱,提到的于七,就是崇祯年间的武举人,发动了于七之乱的反叛起义,这一场暴动持续了15年的时间,影响力很大,破坏力也很强。

那么上一篇中的于少侠,与本文中的于七,彼此之间是否会有什么关联,会不会说的就是同一个人物呢?通过网上查找信息,目前暂时没有找到任何相关的证明材料,不过可以确定,蒲松龄先生创作《聊斋志异》,虽然写的是短篇故事集,但很多故事与故事之间,彼此是有相关联系的。读者阅读的时候,可以彼此相互参考,获得更好的阅读体验。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黑桃精灵

《聊斋志异》因为其部分章节影视化,使得很多人都对其耳熟能详。

然而野狗这一篇仅仅227个字,内容也是平白直叙,没有女鬼和爱情,更不像《画皮》那样惊悚,为何被评为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小说内容非常简单,这里将白话文翻译内容粘贴如下:

因为于七之乱(清朝农民起义),清兵平乱,杀人如麻,很多无辜百姓惨死。

有一人名叫李化龙,为了躲避战祸,他逃进山里。当他从山里出来准备回家时,就选择晚上出行。刚出山就遇到清兵夜行军,李化龙为了保命,装成了尸体,躲在死人堆里。

没多久,清兵行军离开,李化龙为了安全起见,没有立刻起身离开,依然躲在人堆里。

突然间,李化龙惊恐的发现,周围那些断胳膊少腿无脑袋的尸体,竟然一个个都站立起来,还说着话,其中一具脑袋被砍掉连在肩膀上的尸体说:“野狗要来了,我们怎么办?”其余的尸体也都齐声附和道:“我们该怎么办?”

说完话,这些尸体又全部倒下去了,没了声音。

李化龙惊恐不已,他想赶紧爬起身子跑出去,突然瞧见一个人身兽头模样的怪物走了过来,它趴下去吸食人的脑子。

这一幕吓坏了李化龙,他不敢再动,继续藏在尸体下,很快,怪物来到李化龙面前。

它不断拨弄,弄开了李化龙身上的尸体,露出了李化龙的脑袋,当它正准备俯身吸食时,李化龙刚好摸到一块大石头。

等怪物低下头凑上来时,惊骇之下,李化龙也不管那么多,拿起石头狠狠砸向怪物的脑袋,怪物被砸到嘴巴,一时吃痛,只好一边逃跑一边吐血。

李化龙起身后,看到血泊中有两个牙齿,中间弯曲一端尖锐,大概有四尺长。李化龙拿着牙齿回家,别人都不认识。

好的,故事大致的意思就是这样,如果单单从文字描述上面看,这一段最令人害怕的段落应该在后半部分。

残缺不全的尸体竟然能够站立起来,而且还能说话,有人身兽头的怪物竟然在这些尸体堆上面翻找,吸食人脑,这些景象足够吓人,也能够让人想想就不寒而栗。

可是我们都知道,作者蒲松龄写的大多鬼怪文章,都有一种强烈的揭露封建统治黑暗腐败和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

所以这一篇我们细细读来,会有很多意料之外的内容,其实原本我们以为最恐怖的地方其实并不是最让人胆战心惊的地方

我们细看,漫山遍野的尸体站了起来,却是一副惊恐的模样,他们即使死了还害怕那吃人脑的怪物。

而怪物呢?看着凶残无比,却被李化龙用一颗石头将嘴都砸破了,只好丢落两颗牙齿落荒而逃。

这样看来,尸体怕怪物,怪物却被李化龙给打跑了,似乎李化龙才是里面最厉害的人。

然而李化龙却为了躲避清军,宁愿藏身在尸体下面,因为他知道清军名为剿匪,实则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多少无辜百姓惨死刀下。

细细品读,这篇野狗透露出一种难以言表的绝望,顺治时期,清军入关,于七起义,裹挟百姓,百姓苦。清军评判,打败起义军,却又来对百姓施虐,还是百姓苦。

这些百姓即便成了尸体鬼魂,还要逃不脱那些怪物猛兽的袭扰。

所以这篇小说内给人的一种上天无门的绝望让很多人都能够体会到。

蒲松龄正是通过这种描绘,营造出了一个动荡不安的封建社会,有土匪,清军比土匪还要残害百姓,遍地都是尸体,更有不知道是什么的怪物在啃食尸体,这是何等的惨状。

所以说这篇文章是最骇人的一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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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美丽

(场面过于惊悚,胆小或有心脏病患者请划过)


红日帖着西边的山崖慢慢坠下去,整座山林不闻虫鸟之声,怪石嵯峨,如巨兽的獠牙。一枯朽的树枝被晚风刮落于地,发出令人心惊肉跳的怪异响声。

一阵虚弱的脚步声,伴随枯枝落地的声音从寂静的山道中传来。

村民李化龙拖着瘦小的身影在暮色中踽踽独行。

夜幕渐合,一队官兵出现,打破山谷的寂静。

他望望前面的官兵,又望望路边堆满断头断胳膊的尸体,像一座座小山。

李化龙心中一紧,再往前走下去,撞上官兵,自己也会成为荒野中一具断头断胳膊的尸体。

一路的断头尸看得太多,李化龙已经麻木了,心中已无一丝恐惧之感。

他扒拉开那些尸体,钻进尸堆中,躺平,装死。这样或许可以躲过官兵的捕杀。

官兵过后很久了,李化龙还不敢走出来。

突然,看到骇人的一幕。

他身边的尸体一个一个地突然站立起来,密密麻麻一大片,像森林一样耸立在夜色中。

其中一具尸体,头断了,但还连在在肩膀上。这具尸体张口说了一句话:

“野狗来了,怎么办?”

其它的无头众尸,声音有高有低,参差不齐地说:

“野狗要来了,怎么办?”

说完,众尸又齐刷刷倒下。

静,太静了,静得让人毛骨悚然。

这时,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没有一点声响地向尸堆走来。



这个怪物对尸体的躯壳似乎一点不感兴趣,专找那些尸体的头颅。

看到头颅就咬,咬时发出咔唧咔唧的颅骨碎裂声。咬开头骨,就惬意地吸着脑浆。

李化龙被吓得心胆俱裂,赶忙拉过旁边的尸体将自己盖住,把头埋在尸体下面。

怪物吸尽了地上尸首的脑浆,一步一步向李化龙藏身之地走来。

怪物翻开盖在李化龙身上的尸体,张开大口,露出獠牙,向李化龙头上咬去。

李化龙大骇,慌乱中摸起腰身下一块碗大的石头,纵身一跃,大吼一声,将石头狠狠地往怪物头上砸去。

却砸中了怪物的嘴,怪物吃痛,发出了一声猫头鹰的怪叫声,捂着嘴落荒而逃。

怪物在路上洒落了很多血。李化龙在血中发现了两颗中间弯曲,一端异常尖利的獠牙。,

李化龙将两颗獠牙捡起,回去后让人辨认,大家都不知道是什么怪物。

我不是对蒲松龄对场景设置之惊悚感到惊骇,而是对蒲松龄的文笔感到惊骇。

野狗全篇仅用两百多字,记叙内容,就能深刻反映当时社会的黑暗现实,而且不露痕迹。

开篇8个字“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如果不细究,就会认为于七是个杀人如麻的恶魔。

而事实上杀人于麻的是清廷的官兵,这篇文章妙就妙在不点明,让读者自己去理解。

读完《聊斋志异》所有故事,再回头读这篇野狗,才会明白。

在公孙九娘一篇蒲松龄写下: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日俘数百人,尽戳之。碧血满地,白骨撑天。

也就是无辜被杀者,就是平民百姓,每天数百人,杀人之多,堆积的白骨几乎挨着天了。

而在野狗这篇文章更含蓄,没有写官兵的残暴,也没有写到底杀了多少人。

一个人,猛然看到一大堆鲜血淋漓,断头断胳膊的尸体,一定位被吓得腿都发软了。

而村民李化龙看到堆积如山断首断胳膊的尸体,一点也不感到害怕,而是从容地躲在尸堆里面。

为啥?因为见多不惊。李化龙每天都会看这些尸体,早已麻木,看到尸体已没有恐怖感了。

由此可见,清廷当时杀人之多,令人骇然。

第二个令人骇然的地方是,那个兽首人身的怪物不吃尸体上的肉,而专挑人的脑髄吸,这又是为何?

野兽都喜欢吃肉,这是食肉动物的天性。因为当时死人太多了,野兽吃人肉吃腻了,挑食了。细思令人极恐。

再一层意思,当时清廷大兴文字狱,禁锢百姓思想,兽首人身的怪物专吸食人脑,是不是有抹去人的思想的映射?一个人没有思想了,行同行尸走肉。

第三个令人骇然的地方是尸体都站立起来了,知道野狗要来吃他们了,却不敢联合起来反抗,只会说怎么办,然后又躺在地下,任怪兽宰割。

为啥?因为他们已失去了灵魂。这才是让人感到最可怕的事。

其实怪物看起来可怕,只要敢于反抗,一块石头就把它砸得怆惶而逃。

第四个令人骇然的地方,李化龙拿了怪物的两颗獠牙回去,让人辨识。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却不敢明说,都推说不知道。可想而知当时社会窒息的可怕程度。

附蒲松龄聊斋志异.野狗原文如下,方便诸君赏析。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无声。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碗,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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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短篇志怪小说集《聊斋志异》

原贴:蒲松龄写过哪部著名小说

能吃三个派

‍‍古代最杰出的文言短篇小说集是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面介绍了好多稀奇古怪的事情。‍

原贴:古代最杰出的文言短篇小说集是清代蒲松龄的哪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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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这篇故事,是以志怪小说的题材来寓意现实。野狗子这种怪物比喻加害者,而起立而言的“死尸”,代表被害者。明知会被加害却徒唤“奈何”!不做出任何行动,就是现实中的“死尸”。而主角李化龙藏于“死尸”之中,目睹这一切的发生,如果在怪物加害他的时候,不做任何反抗,那他也和那些“死尸”一般。而他最后做出“反抗”,最后打跑了怪物。这个行动使他和那些尸体产生了本质上的区别。生与死,活人和死尸,有的人活着却早已死去,其中差别正在于此……,由此说开去,鲁迅先生笔下,那些围观侵略者斩首同胞却目光呆滞的中国人,与那些“死尸”何异?而在朝鲜战场上,当凭着装备简陋的志愿军一次次打败号称世界第一的美军时,却发现那个“怪物”也会痛,也会狼狈逃窜……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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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剩下最后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喘息,这是,响起了敲门声。

原贴:最恐怖的短篇小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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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院子里那个老太太尸体吐水差远了,初中生时上课看到,看完背脊发凉冷汗直冒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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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放在家中经数年,未读一篇,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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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路的幸福路

‍‍肯定是《聊斋志异》啊,全书有短篇小说491 篇。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多数作品通过谈狐说鬼的手法,对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进行了有力批判,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矛盾,表达了人民的愿望。‍‍

原贴:古代最杰出的文言短篇小说集是清代蒲松龄的哪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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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写过文言文短篇志怪小说【聊斋志异】。

聊斋志异

(蒲松龄著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的意思是在书房里记录奇异的故事。全书共有短篇小说491篇(张友鹤聊斋志异会校会注会评本,朱其铠全本新注聊斋志异为494篇)。题材广泛,内容丰富,有极高的艺术成就。作品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文言短篇小说的巅峰之作。

作品名称

《聊斋志异》

外文名称

Strange Stories from a Chinese Studio

作品别名

鬼狐传、《聊斋》

创作年代

清朝

文学体裁

小说

作 者

蒲松龄

总篇数

491(张友鹤本)或494(朱其铠本)

类 别

浪漫主义文言短篇小说集

经典篇章

画皮、聂小倩、婴宁、促织等

俗 名

鬼狐传

创作背景

蒲松龄一生贫困潦倒,但这样的经历恰好对他创作《聊斋志异》这样的文学巨著十分有利。他个人科场蹭蹬的不幸固然可悲,但他却由此而对科考制度有了深切的体验,从而促使他把满腔孤愤倾注在自己的创作中,将揭露和抨击科举弊端作为《聊斋》的重要内容,并塑造出一系列栩栩如生的应试士子形象。

三十多年的农村教书先生生活对他的创作也极为有利:一方面东家毕际有的石隐园里有林泉之胜可以陶冶性情,丰富的藏书可供他研习学问,丰富知识;另一方面又使他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和恰当的机会搜集民间传说,整理加工聊斋故事。

他去南方一年的幕僚生活也为创作《聊斋志异》作了一定准备。南方的自然山水和风俗民情开阔了他的眼界,幕僚的身份使他有机会接触社会各阶层人物,特别是官僚缙绅和下层歌妓,为他在《聊斋》中塑造各种官僚豪绅和众多女性形象打下重要基础。

此外,蒲松龄从小就喜爱民间文学,喜好搜集民间奇闻异事。他不仅从民间文学中汲取艺术营养,而且直接在民间传说的基础上进行加工创造。这是他采用充满奇幻色彩的花妖狐魅故事来反映现实的重要原因。

思想内容

《聊斋志异》中的优秀作品,反映了广阔的现实生活,提出许多重要的社会问题,表现了作者鲜明的态度。 它们或者揭露封建统治的黑暗,或者抨击科举制度的腐朽,或者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具有丰富深刻的思想内容。

描写爱情主题的作品,在全书中数量最多,它们表现了强烈的反封建礼教的精神。 其中一些作品,通过花妖狐魅和人的恋爱,表现了作者理想的爱情。 如《婴宁》、莲香、《香玉》都在没有恋爱自由的当时写出了青年男女自由相爱的故事。 篇中的男女主角不顾封建礼教的约束,按照自己的感情和意愿,大胆地追求心爱的人,并都获得了幸福的结局。 如《香玉》中的黄生在劳山下清宫中爱上了白牡丹花妖香玉,不幸花被他人移去,他日日临穴哭吊,终于感动花神使香玉复生宫中。 莲香中的女鬼李氏热爱桑生,使桑生害了重病,当她不得不忍痛分手之后,却“愤不归墓,随风漾泊”,终于游至张家,借尸还魂,和桑生结成了美满姻缘。 在《小谢》中,作者更写出男女双方经过一段自由接触逐步发展了爱情的故事。 女鬼秋容、小谢和陶生开始只是师友相处。 后来陶生因事入狱,秋容、小谢为之奔走相救,秋容被城隍祠黑判抢去,也得到陶生的搭救。 他们在与黑暗势力的斗争中彼此互助,发展了爱情,才结为夫妇。 这在男女被绝对禁止社交的封建社会中,几乎是不可想像的事。

封建婚姻的决定权操在父母之手。 可是这些作品中的青年男女,他们自由地相爱,自由地结合,和封建婚姻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些充满幻想的故事,无疑是现实爱情生活中新生因素的集中和升华,真切地表达了广大青年男女对自由爱情的憧憬和渴望。

描写爱情主题的另一些作品,揭露了封建社会对青年男女爱情生活的种种阻碍,表现了他们的反抗斗争。 《鸦头》、细侯、连城、《宦娘》都是这方面的优秀作品。

《鸦头》中的狐女鸦头是一个敢于反抗家长淫威的女性形象。 细侯则揭露了富商大贾对青年幸福的破坏和妓女细侯的激烈反抗行动。 连城写乔生和连城争取自由婚姻的斗争,尤为曲折动人。 史孝廉征诗择婿,乔生的诗得到女儿连城的喜爱,史却以乔生家贫而不许婚。 乔生深感连城知己。 后连城病死,乔生前往临吊,一恸而绝。 他在阴间找到连城,并在好友顾生的帮助下,被准许还魂,二人相携回到里门:

连城曰:“重生后,惧有反复。请索妾骸骨来,妾以君家生,当无悔也。”生然之。 偕归生家。 女惕惕若不能步,生伫待之。 女曰:“妾至此,四肢摇摇,似无所主。志恐不遂,尚宜审谋,不然,生后何能自由?”相将入侧厢中。 嘿定少时,连城笑曰:“君憎妾耶?”生惊问其故。 赧然曰:“恐事不谐,重负君矣。请先以鬼报也。”生喜,极尽欢恋。 因徘徊不敢遽生,寄厢中者三日。

这一情节充分暴露了封建社会的沉重压力,也突出表现了二人争取自由婚姻的坚决斗争。 这篇作品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它提出了一种新的爱情观点,即知己之爱。 它比之向来“郎才女貌”的爱情,有更其深刻的社会意义。

《聊斋志异》的另一重要主题,是抨击科举制度的腐败。 作者饱含感情地揭露了科举制度埋没人才的罪恶。 叶生中的叶生“文章词赋,冠绝当时”,却屡试不中,郁闷而死。 最后只能让自己的鬼魂帮助一个邑令之子考中举人,“借福泽为文章吐气,使天下人知半生沦落,非战之罪也”。 作者指出科举埋没人才的原因,即考官都是“乐正师旷、司库和峤”(于去恶)之流,不是眼瞎,便是爱钱。 《素秋》、《神女》、《阿宝》等篇都暗示了科举考试的贿赂公行;《司文郎》、于去恶等篇则有力地抨击了考官的有目无珠。 《司文郎》的讽刺尤为辛辣尖刻。 作品写一个能从烧成灰的文章中嗅出其好坏的瞎和尚,在嗅过王生的文章后说:“君初法大家,虽未逼真,亦近似矣。我适受之以脾。”再嗅余杭生的文章,则咳逆数声曰:“勿再投矣!格格而不能下,强受之以鬲;再焚,则作恶矣。”可是榜发之后,余杭生高中,而王落第。 和尚闻讯叹道:“仆虽盲于目,而不盲于鼻;帘中人并鼻盲矣!”于去恶进一步揭出了这些考官鼻目双盲的底:“得志诸公,目不睹坟典,不过少年持敲门砖,猎取功名,门既开,则弃去;再司簿书十余年,即文学士,胸中尚有字耶?”庸俗利禄之徒以八股文为敲门砖,在猎取功名、掌握文柄之后,再大量录取凡庸之士。 正是在这种恶性循环里,“陋劣幸进而英雄失志”就成为一种必然现象了。

作者对科举制度的抨击,虽然只限于揭露其弊端,还没有认识到这种制度的反动本质是为统治阶级选拔忠实的奴才,从而象后来的吴敬梓那样,根本否定这一制度。 但他对那些只以功名利禄为念而醉心科举的人物,是有所认识和批判的。 如王子安中的王子安,在考试之后的醉卧中,梦见自己中了进士,殿试为翰林,便“自念不可不出耀乡里”,于是大呼长班,长班稍稍来迟,他便骤起扑打,结果摔倒在地。 作者用这个醉梦的境界有力地嘲笑了这类士子。 续黄粱中的曾孝廉在高捷南宫之后,听见术士说他有宰相之分,便兴高采烈地说:“某为宰相时,推张年丈作南抚,家中表为参、游,我家老苍头亦得小千把,于愿足矣。”后来在梦中作了宰相,却变成一个无恶不作的权奸。 作者最后也用地狱惩罚了他,并说:“闻作宰相而忻然于中者,必非喜其鞠躬尽瘁可知矣。”

相反,作者对那些不肯向科举制度低头、不屑“易面目图荣耀”的士子,则给予热情的赞扬。 《贾奉雉》中的贾奉雉“才名冠一时,而试辄不售”。 后来他“戏于落卷中集其羽冗泛滥不可告人之句,连缀成文”,“竟中经魁”。 可是当他回头来看这些文章时,却“一读一汗”,自觉无颜见人,终于“遁为丘山”而去。

贾奉雉的入山,说明作者对科举制度的绝望,却还找不到当时士子离开科举之后的出路。 这在《罗刹海市》中表现得更为明显。 罗刹国所重,“不在文章,而在形貌”,而形貌又是以丑为美。 十四岁便有文名而又面目姣好的马骥在这里被看作“怪物”。 与罗刹国相反,在作者所幻想的“海市”里,马骥被视为“贤才”、“文学士”,得到龙君的赏识,拜驸马都尉,名噪四海。 作者于篇末悲叹道:“花面逢迎,世情如鬼。……彼陵阳痴子将抱连城玉向何处哭也?呜呼!显荣富贵,当于蜃楼海市中求之耳!”正说明这幻想的破灭。

《聊斋志异》的再一重要主题,是揭露现实政治的腐败和统治阶级对人民的残酷压迫。 这类作品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根本矛盾,具有更高的思想价值。[2]

《促织》是揭露封建统治阶级压榨人民十分典型的一篇。 由于皇帝爱斗蟋蟀,以及地方官的媚上邀宠,胥吏的借端勒索,遂至“每责一头,辄倾数家之产”。 成名一家便是这无数受害家庭中的一个。 成名因为买不起应征的蟋蟀,受尽官府的杖责,奄奄待毙。 后来历尽艰辛,捕得一头,却不幸又被儿子不小心弄死:

儿惧,啼告母。 母闻之,面包灰死,大骂曰:“业根!死期至矣!而翁归,自与汝覆算耳!”儿涕而出。 未几成归,闻妻言,如被冰雪。 怒索儿,儿渺然不知所往;既,得其尸于井。 因而化怒为悲,抢呼欲绝。 夫妻向隅,茅舍无烟,相对默然,不复聊赖。

这就是“天子偶用一物”造成的悲剧。 后来成名的儿子复活,魂灵化为一只轻捷善斗的蟋蟀,才挽救了一家被毁灭的命运。 这只蟋蟀献入宫中后,得到皇帝欢心,抚臣受名马衣缎之赐,县宰也以“卓异”上闻。 这不仅进一步揭露了封建压榨的残酷,也充分说明了那些官僚是怎样飞黄腾达的。

另一篇作品《席方平》则揭露了封建官府的暗无天日,人民在这里含冤莫伸。 作品写诚朴的席廉得罪富豪羊某,为羊死后买通冥间的狱吏旁掠而死。 席方平代父伸冤,魂赴冥司告状,可是从城隍到郡司直至冥王都受了羊某的贿赂,不仅冤屈莫伸,反遭种种毒刑。 作品虽写幽冥,显然是影射人世。 我们可以从中看到,封建社会的各级官府没有任何是非曲直,钱就是理。 正如灌口二郎判词所说:“金光盖地,因使阎摩殿上尽是阴霾;铜臭熏天,遂教枉死城中全无日月。”如果说《促织》表明了封建统治机构——各级官府是为皇帝掠夺人民服务的工具,那么《席方平》便表明了它同样也是为地主豪绅欺压人民服务的工具。

此外,《聊斋志异》还在不少作品里揭露了贪官蠹役、土豪劣绅种种压迫人民的暴行。 潞令中的潞令“贪暴不仁,催科尤酷”,到任不过百天,便杖杀58人。 《梅女》中的典史为了三百钱的贿赂,便诬人为奸,逼出人命。 《梦狼》写世上的贪官都是“牙齿谗谗”的老虎,蠹役都是吃人血肉的狼,在他们大吃大嚼下,出现了“白骨如山”的惨像。 土豪劣绅也和贪官蠹役一样横行霸道。 他们的牛践踏了别人的地,还要串通官府把别人关进监牢(《成仙》);因为争夺一个妓女,便随便打死人(向杲)。 他们看上别人的东西,可以“举付健仆,策马竟去”(《石清虚》);看中了别人的妻子,就公然闯入人家抢劫(《红玉》)。 作者通过这一幅幅画面真实地揭露出了封建社会“强梁世界”的本相。

《聊斋志异》不仅揭露了统治阶级的残暴,而且热情地歌颂了被压迫人民的反抗斗争,塑造了一系列富有反抗性的人物形象。 席方平是一个突出的代表。 他为了伸冤,从城隍到冥王,层层上告,不肯罢休;受到械梏、笞打、火床、锯解种种毒刑,仍不屈服;两次被押送还阳,又都逃回去,直到冤屈昭雪为止。 席方平这种“大冤未伸,寸心不死”的顽强斗争精神,表现了对压迫者的刻骨仇恨。 也反映了我国人民传统的高贵品质。 向杲中向杲的化虎报仇也表现了同样的精神。 尤为可贵的是作者塑造了许多反抗的女性形象,如梅女、侠女、商三官等。 商三官的形象尤为突出。 她为了给父亲报仇,竟女扮男装学做优伶,终于在仇人诞辰,登场作戏,手刃了仇人。

揭露统治阶级人物灵魂的丑恶,歌颂人民道德情操的高尚,也是《聊斋志异》重要主题之一。 考弊司、公孙夏都暴露了统治阶级的虚伪面目。 考弊司司主虚肚鬼王实际正以割髀肉勒索贿赂,堂下却立着“礼义廉耻”的碑碣。 某贵官以五千缗卖出一个官缺,却勉励买者做官要“清廉谨慎”。 《窦氏》则揭露了统治阶级人物的卑鄙残忍。 地主南三复诱骗了农女窦氏,生下孩子后却不承认,窦父大怒,弃儿扑女。

女夜亡,视弃儿犹活,遂抱以奔南。 款关而告阍者曰:“但得主人一言,我可不死。彼即不念我,宁不念儿耶?”阍人具以达南,南戒勿纳。 女倚户悲啼,五更始不复闻。 质明视之,女抱儿坐僵矣。

这种灭绝人性的残酷行为,正表现了地主阶级的本性。

歌颂人民高尚道德品质的作品更多。 如《娇娜》写真诚的友谊,崔猛写打抱不平,《宦娘》写成人之美,都和统治阶级人物道德的堕落形成鲜明的对比。 其中许多形象都优美动人。

除了上述重要主题外,《聊斋志异》还有一些有意义的篇章。 如颜氏写孤女颜氏女扮男装,参加科举考试,中进士而官至御史,大大超过了丈夫的才能,表现了作者的民主思想。 《画皮》、黑兽等则是具有教育意义的寓言。 《画皮》教人要透过外貌看到本质;黑兽说明面对强暴决不可延颈受死,对封建社会被宰割的人民有一定启发意义。 贾儿塑造了一个有胆量、有智谋、勇于同恶事物斗争的儿童形象,可作为儿童文学作品读。 偷桃、口技描写了当时卓越的民间技艺,表现了我国人民高度的艺术创造才能。

原贴:蒲松龄写过哪部著名小说

高冷一族

有个纸片人的故事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everfree

是。。N年之后在你弥留之际医生让你的家属给你签的字。。说的严重了

原贴:最恐怖的短篇小说是什么?

daniel_cyq

讲的很实际。有道理。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junfng2013

1、原文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2、作品简介

《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的著作。(聊斋:书斋名;志:记录;异:奇怪的故事)书共有短篇小说491篇。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聊斋志异》的艺术成就很高。它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之巅峰。

3、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年06月05日-1715年02月25日),字留仙,又字剑臣,号柳泉居士,清代著名的小说家、文学家,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他出身没落地主家庭,连续四次参加举人考试而全部落榜。直到72岁赴青州补为贡考。郭沫若先生为蒲氏故居题联,赞蒲氏著作“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老舍也评价过蒲氏“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著有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聊斋志异》一共三则。

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piyo

活着的时候担心被连坐,乱杀;即便死了还担心野狗子,作者蒲松龄的潜台词是不管活着还是死去,在那样的背景下你都没有好下场,唯有大胆反抗,或许勉强可以活着而已。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田螺姑娘

现在的野狗子比以前厉害多了,如果蒲松龄能再次遇到必死无疑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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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博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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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黛尔与亚里安

世界上剩下最后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喘息,这是,响起了敲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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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恐怖》有高科技的恐怖,也有中国古代的神鬼啊,日本的恐怖····《无限杀戮》生化危机后的世界,到处都是怪物吃人,丧尸吃人,人吃人···· 《鬼吹灯》《午夜凶铃》等

原贴:什么小说最恐怖 要超级的!

兔恩恩

蒲松龄的作品有短篇小说《聊斋志异》、14种俚曲姑妇曲、慈悲曲、寒森曲翻、富贵神仙复变磨难曲、增补幸云曲、蓬莱宴俊夜叉、魇殃琴瑟乐、穷汉词、丑俊巴快曲、禳妒咒、墙头记。

所著又有聊斋文集、聊斋诗集、聊斋俚曲及关于农业、医药等通俗读物多种。戏本考词九转货郎儿、钟妹庆寿、闹馆。

其他作品农桑经、日用俗字、省身语录、药崇书、草木传、伤寒药性赋《醒世姻缘传》、红椒山房笔记、晴云山房诗文集、省身录、怀刑录、历字文、聊斋白话韵、杂说片云诗话。

《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集。题材广泛,内容丰富,有极高的艺术成就。作品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文言短篇小说的巅峰之作。

它们或者揭露封建统治的黑暗,或者抨击科举制度的腐朽,或者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具有丰富深刻的思想内容。描写爱情主题的作品,在全书中数量最多,它们表现了强烈的反封建礼教的精神。其中一些作品,通过花妖狐魅和人的恋爱,表现了作者理想的爱情。

蒲松龄(1640年6月5日-1715年2月25日),汉族,字留仙,又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 。自称异史氏。淄川(今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城外蒲家庄人。清代著名的小说家、文学家。他出身没落地主家庭,连续四次参加举人考试而全部落榜。直到72岁赴青州补为岁贡生。

扩展资料:

蒲松龄创作聊斋的过程:

蒲松龄5岁的时候,正值满清入关,在扬州屠城,在山东镇压农民起义,也产生了很多稀奇事,这些都影响到《聊斋志异》。蒲松龄大概在分家以后,做私塾教师时,就开始写《聊斋志异》。

他的好朋友张笃庆发现蒲松龄因为写《聊斋志异》影响到考举人,就写了一首诗劝他:“聊斋且莫竞谈空”,别写小说了,专心去考试吧。但是蒲松龄不听,还是写,不管哪个朋友听到什么奇闻轶事,他都要了解一下,写到自己的作品里头。

关于《聊斋志异》大家可能听过传得很广的一个说法,说蒲松龄为了写《聊斋志异》,在他的家乡柳泉旁边摆茶摊,请过路人讲奇异的故事,讲完了回家加工,就成了《聊斋志异》。三借庐笔谈这样描述:

蒲留仙先生《聊斋志异》,用笔精简,寓意处全无迹相,盖脱胎于诸子,非仅抗于左史、龙门也。相传先生居乡里,落拓无偶,性尤怪僻,为村中童子师,食贫自给,不求于人。作此书时,每临晨携一大磁罂,中贮苦茗,具淡巴菰一包,置行人大道旁,下陈芦衬,坐于上,烟茗置身畔。

见行道者过,必强执与语,搜奇说异,随人所知;渴则饮以茗,或奉以烟,必令畅谈乃已。偶闻一事,归而粉饰之。如是二十余寒暑,此书方告蒇。故笔法趋绝。王茹安亭闻其名,特访之,避不见,三访皆然。先生尝曰:“此人虽风雅,终有贵家气,田夫不惯作缘也。”

原贴:蒲松龄十大经典小说?

小驴记

古代最杰出的文言短篇小说集是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

原贴:古代最杰出的文言短篇小说集是清代蒲松龄的?

金小Uknowxi

成为第7位粉丝 作者:蒲松龄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 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 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时,一狼径,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译文: 一个屠夫傍晚回家,担子里面的肉已经卖完,只有剩下的骨头。路上遇

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尚

作者:蒲松龄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 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 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时,一狼径,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译文: 一个屠夫傍晚回家,担子里面的肉已经卖完,只有剩下的骨头。路上遇见两只狼,紧跟着

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noinin

《狼》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描绘了贪婪、凶狠、狡诈的狼的形象。启示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能妥协退让,而要像屠夫一样勇敢斗争、善于斗争,这样才会取得胜利。 蒲松龄的《狼》原文如下: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时,一狼径,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

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沧海一栗

狼 作者:蒲松龄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 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 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时,一狼径,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译文: 一个屠夫傍晚回家,担子里面的肉已经卖完,只有剩下的骨头。路上遇见两只狼,紧

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Crystalzqn

文言文短篇志怪小说集《聊斋志异》

原贴:蒲松龄写过哪部著名小说

Q妹

蒲松龄的小说代表作是《聊斋志异》。

《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朝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集。

《聊斋志异》全书将近五百篇,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爱情故事,占据着全书最大的比重,故事的主要人物大多不惧封建礼教,勇敢追求自由爱情。这类作品代表作有莲香《小谢》连城《宦娘》《鸦头》等。

二是抨击科举制度对读书人的摧残,叶生《司文郎》于去恶王子安等都是这类作品。

三是揭露统治阶级的残暴和对人民的压迫,具有社会意义,如《席方平》《促织》《梦狼》《梅女》等。

原贴:蒲松龄的小说代表作?

凤舞郸青

蒲松龄(1640年6月5日-1715年2月25日),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济南府淄川(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清代杰出文学家,优秀短篇小说家。其代表作是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原贴:蒲松龄的小说代表作?

俄们离不开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的代表作,在他40岁左右已基本完成,此后不断有所增补和修改。“聊斋”是他的书屋名称,“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奇异的故事。全书有短篇小说491篇。

原贴:蒲松龄的小说代表作?

风平树静

对当时社会现实的思考,倾注于笔端,集成《聊斋》一书。除《聊斋志异》外,蒲松龄还有大量诗文、戏剧、俚曲以及有关农业、医药方面的著述存世。计有文集十三卷,四百余篇;诗集六卷,一千余首;词一卷,一百余阕;戏本三出(考词九转货郎儿、钟妹庆寿、闹馆)、俚曲十四种(墙头记、姑娘曲、慈悲曲、寒森曲、翻魇殃、琴瑟乐、蓬莱宴、俊夜叉、穷汉词、丑俊巴、快曲、禳妒咒、富贵神仙复变磨难曲、增补幸云曲);以及农桑经、日用俗字、省身语录、药崇书、伤寒药性赋、草木传等多种杂著,总计近二百万言。

原贴:蒲松龄的小说代表作?

redog

蒲松龄小说代表作《聊斋志异》。

原贴:蒲松龄的小说代表作?

waterbeyond

《聊斋志异》

全书共有短篇小说491篇(张友鹤聊斋志异会校会注会评本)(朱其铠全本新注聊斋志异为494篇)。

它们或者揭露封建统治的黑暗,或者抨击科举制度的腐朽,或者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具有丰富深刻的思想内容。描写爱情主题的作品,在全书中数量最多,它们表现了强烈的反封建礼教的精神。其中一些作品,通过花妖狐魅和人的恋爱,表现了作者理想的爱情。

原贴:蒲松龄的小说代表作?

蒲松龄是清代杰出的文学家,优秀的短篇小说家。他的代表作必须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自从《聊斋志异》刊行以后,众多仿效的作品层出不穷,引起了志怪传奇小说的再度繁荣。更重要的是,这部代表作中的许多篇章被改编为戏曲、电影、电视剧等等,可以说是影响深远!

原贴:蒲松龄的小说代表作?

爱吃的叶子

蒲松龄屡考不中,回至家乡蒲家庄除了教书之外,便是将满腔的忧愤都倾注在《聊斋志异》上,从不与官场来往。 一日,忽然接到宰相一份请帖,上面写着,”请吃半鲁”。蒲松龄对此类请帖,深恶痛绝,老百姓连饭都吃不上,当官的还只顾吃喝玩乐。于是,对送请帖的来者说:”我身体不佳,不能前往,请回复宰相谅解。”其妻在一旁听到丈夫不去赴宴,认为不妥,对蒲松龄说:”这样做不好,人家一是宰相,当了官没忘旧友;二是您和宰相曾经同窗共读,不管从哪方面说,都应该去。”蒲松龄沉思良久,最后还是决定赴宴。 来到宰相家里,席宴开始,只见两位使女抬着一盆鱼汤送上桌来。宰相说:”请包涵,小弟入官以来,一直默守清廉,不涉烟尘,此非是席宴,

原贴:蒲松龄的故事短的

小奕云龙

1、蒲松龄落第不落志 蒲松龄是清代的文学家,他自幼聪明好学,但长大后屡次应试皆落第.蒲松龄并没有因此而气馁,而是继续追求成功。他曾含羞自荐,给当时德高望重的大宗师黄昆圃写信。 希望能得到帮助,然终没能如愿。从此,他不得不在乡间一边教书,一边继续准备应试。正在这时,他的爱妻陈淑卿离开了人世,这使他悲恸欲绝,生活更加清苦。 但生活的艰辛与爱妻的去世并没有动摇他追求成功意志。他化悲痛为力量,自作了一副对联来激励自己,上联是:“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下联是“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为了实现自己的夙愿,他全身心地投入到读书中去,向时间索取知识和财富。他说:“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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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zhout

宋定伯捉鬼

原贴:蒲松龄的故事短的

qiqi

蒲松龄的作品主要有农桑经、《聊斋志异》。

1、农桑经

农桑经是清·蒲松龄编著的一部子部著作。农桑经约成书于康熙十四年(公元1705),是其中的代表作。农桑经分为农经和蚕经部分。农经采用月令体裁编写,到九月而止。据作者说是在韩氏农训的基础上增删而成。

2、《聊斋志异》

全书共有短篇小说491篇(张友鹤聊斋志异会校会注会评本)(朱其铠全本新注聊斋志异为494篇)。

它们或者揭露封建统治的黑暗,或者抨击科举制度的腐朽,或者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具有丰富深刻的思想内容。描写爱情主题的作品,在全书中数量最多,它们表现了强烈的反封建礼教的精神。其中一些作品,通过花妖狐魅和人的恋爱,表现了作者理想的爱情。

原贴:蒲松龄的短篇小说代表作是什么?

哇哇

人们不了解的地方 就是最恐怖的地方

原贴:世界上最神秘最恐怖的地方在哪?

蝎子

鬼古 〈碎脸〉〈伤至死2本〉红娘 〈七色说〉 蔡骏 狱第19层 [蔡骏] 2。蔡骏:荒村公寓 [蔡骏] 3。773恐怖系列丛书:猫眼 [蔡骏] 4。773恐怖系列-夜半笛声 [蔡骏] 5。  773恐怖系列-猫眼 [蔡骏] 6。病毒 [蔡骏] 7。诅咒 [蔡骏] 8。  荒村公寓 [蔡骏] 9。狱第十九层: 知道狱第19层[蔡骏] 10。发荒村公寓恐怖故事 [蔡骏] 11。  夜半笛声 [蔡骏] 12。猫眼 [蔡骏] 13。肉香 [蔡骏] 14。蔡骏作品集 [蔡骏] 15。颅 [蔡骏] 16。少死 [蔡骏] 17。圣婴 [蔡骏] 18。  恋猫记 [蔡骏] 19。  遗骸 [蔡骏] 20。疫 [蔡骏] 21。卷帘 [蔡骏] 22。封家书 [蔡骏] 23。拜占廷式圆顶 [蔡骏] 24。十月亮 [蔡骏] 25。赤兔马忆 [蔡骏] 26。杞忧 [蔡骏] 27。食草狼 [蔡骏] 28。    祭 [蔡骏] 29。刻漏 [蔡骏] 30。  芦苇荡 [蔡骏] 31。水雷 [蔡骏] 32。殉 [蔡骏] 33。白马 [蔡骏] 34。黄包车夫与红阿三 [蔡骏] 35。宝球场陷落 [蔡骏]。

原贴:谁写的恐怖小说最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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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看过的鬼片以及恐怖小说真的可以用无敌多形容了,但是走马观花的大体意思都是那么回事。真正好看的推荐;红娘子的小说《红缎》真的绝了这个恐怖啊。其他红娘子系列的也不错。 电影恐怖片推荐泰国 鬼肆虐鬼影

原贴:最吓人的鬼片恐怖小说

sunny我是小怪兽

蜻蜓收音机

原贴:谁知道最吓人恐怖的有声小说

blackjack_

我认为喜马拉雅最恐怖的小说是《鬼吹灯》,里面主要讲胡八一、胖子、大金牙和杨小姐一起盗墓的故事,故事满是恐怖悬疑色彩,历史与玄幻相结合,并且所配的音乐也很是有些恐怖!

原贴:喜马拉雅最恐怖的小说是什么?

kumakobaby

蒲松龄这种郁郁不得志的文人,最喜欢在小说里面含沙射影抨击清朝,所以看聊斋志异不能光看故事本身,还得结合背景去解读。

野狗开头介绍了故事背景: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

蒲松龄一开头就非常机智的暗讽清朝,但又让你抓不到把柄。

何为“于七之乱”,于七是清朝一个农民起义军首领, 明崇祯武举人。顺治五年于七占据锯齿山。七年攻宁海,杀死登州知州。后清政府笼络招抚,授于七栖霞把总。顺治十八年 于七再度起事,以锯齿、昆嵛、鳌、招虎诸山为根据地,活动范围及于栖霞、莱阳、文登、福山、宁海等县。康熙元年春,于七溃围逃去。后避难到华严庵出家当和尚,七十岁时被举为方丈,老死在华严庵中。

于七倒是得了善终,但他起义时控制的地方百姓就遭了殃,当时清廷株连兴狱,对这些地区人民进行血腥屠杀。

所以蒲松龄用“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作为背景交代,你既可以理解为是于七义军杀人如麻,也可以理解为清军反攻倒算杀人如麻。耍笔杆子的人都有这种小机灵,蒲松龄更是高手中的高手。

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 兵过既尽,未敢遽出。

这里其实是在挠统治者的痒痒肉,叛军被打败,天朝大军过境寸草不生,李化龙害怕被当做叛军砍脑袋,所以在尸体堆里面装死。当时清朝统治者刚刚入关,对于反叛者毫不留情,蒲松龄这么描写自然很受清朝统治者欢迎,我们的队伍威武雄壮,谁反叛谁作死。

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

这时候尸体全部站了起来,有一个脑袋掉了连着一根筋耷拉在肩上,张口就说“野狗子要来了,咋整?”

其他僵尸表示没辙,然后继续倒下装死,当然他们本来就是死的。

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

然后来了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开始吸食尸体的脑髓。据说这个设定后来被老外抄袭,做成了《植物大战僵尸》

之后的情节就很简单了,李化龙把脑袋藏在尸体堆里面,被怪物薅了出来,李化龙当时非常恐惧,心想自己没有豌豆炮和冰冻西瓜,怎么打得过呢。于是只好捡起一块石头砸它,结果这个怪物的物理防御超级弱,被石头一通砸,门牙就被敲掉了。怪物一看门牙掉了,赶紧跑回去找牙医,李化龙把两颗门牙捡回村子里,结果大家都表示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

全剧终。

整个故事里面五个要素:于七败逃——清军过境——死尸说话——野狗吃人——门牙两颗

连在一起就是:别惹大清,否则让你死得没头没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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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蓝

这篇小说里的死尸并非真是死尸,应该暗喻为亡国之人,亡国之人为么怕“野狗”,其实"野狗"就是当时的反动文人,作者想说,亡国不可怕,怕的是亡国之人被反动文人洗脑,变成没有思想的"行尸走肉"。试想,有什么比这更可怕。文中农夫就是指像作者一样的文人,他打了"野狗"的嘴巴,打断了他两颗牙齿,并在民众面前揭露他们的丑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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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石头

点然于七之乱的是莱阳城一个恶霸


这个恶霸叫宋彝秉,人称“宋二阎王”。这人整日吃喝嫖赌,无恶不作。人世间是有世道的,世道恶,“恶狗”就多,就无法“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1661年4月15日,莱阳宝泉山在开庙会。这对莱阳城说来,是一年中最热闹的时侯,春暖花开,人们出来看花丶赏景丶拜佛丶祈求一年平安。于七的弟弟于九,也陪着妻子衣氏来了。衣氏出身大家闺秀,是个绝色佳人,被宋彝秉看上了,就上前调戏,结果被于九打得鼻青眼肿。

宋彝秉这恶霸有个父亲,在青廷兵部当官,便直接进京诬告:“于七在栖霞盖金銮殿,绣龙袍,准备当皇帝。”当时清迋的根基尚未稳定,听到这样的诬告,不管真假,便直接派兵查封了于家。

于七本就有起义之心,他觉得时机已到,将家人安排妥当后,就和几兄弟进入了牙山。接着就是一场腥风血雨的恶战。清廷派出三大帅六大将二十万大军向牙山进发。按电视剧的场景,这场战双方僵持了两年之久,直到1662年,清政府急了,调来了当时威力最大的红衣大炮连续轰炸了三天。

经过两年的对战,于七的义军损失惨重,觉得难以抗衡。于七决定先冲出去,以后再卷土重来。可是山前山后全是清兵,怎么逃得出去?最后他用了一招山前弃靴,山后夺路的法子。于七成功逃脱。

1661年7月,于七发动了第二次起义,这次起义,于七只占了地利丶人和,失去了天时,失败了。这次起义失败后,清兵为了找到于七,走那里杀那里。清兵在牙山找不到于七,便将这份愤怒发泄到隐藏在山里的普通民众身上,数万名民众死于清兵的屠刀之下,尸体遍野,血流成河。在于七老家栖霞,灾难也没有避免,于家大小人口中,被清迋满门抄斩50多人,受牵连的家族亲友被关丶杀超过三千人;清迋围胶东丶攻牙山杀戮男女老幼和义军有十几万人,而整个事件“获利者”是那位诬陷于七的宋彝秉,朝廷因他告密有功,不但给升了官,还将于七的全部家产都赏赐给他。可见那样的朝廷,简直不齿,正如野狗中所描写的最令人恐怖的“野狗”。

野狗中用八个字交代这于七之乱清兵所为才是最恐怖的现实


这八个字就是野狗的开头对故事背景的交代:“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由于文字狱的原因,如何“杀人如麻”作者蒲松龄自不好细说。他同时也知道,那些人做的恶事情在文字狱面前是不可以直说细说的,越是写的直写得细,灾祸就越大。

故事环环相扣,恐怖一一升级,然而真正令人恐怖的不是故事本身,而是清廷做出来的“杀人如麻”。

饱受苦难的蒲松龄,在清朝的高压统治下,只得编造出一个大家都不知何物的“野狗子”来委婉表述这段真实的草菅人命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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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小说野狗的内容

这片小说,开头便点出来发生的背景, 于七之乱的时候,因为当时清廷在大肆屠杀人民,所以一个叫李华龙的人,为了逃避清廷的追杀,就跑到山里去了,他为了躲避士兵,更是直接卧倒在死人堆中,骗过了士兵。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士兵走后不久,这些尸体居然接二连三地站了起来,其中一具尸体大喊着野狗子来了,怎么办?然后纷纷倒下,这时候李华龙才发现,死人堆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只兽首人身的怪物,正在挨个尸体吸食人脑,眼看着就要吸食到李华龙这边了,李化龙大惊之下,慌忙把自己的头钻入旁边的尸体底下。怪物扒拉了几下,没有把李化龙的都扒拉出来,于是就试图把李化龙身上的尸体推开。李化龙情急之下,摸到一块大石头,用这块石头,结果了怪物的人性命。

二小说野狗内涵

看似很荒诞的小说,其中蕴含着很可怕的事实,小说开头就点明了事件,于七之乱。当时农民起义,于七带领民众反抗清廷的统治,在起义失败后,大抵是为了让这些人觉得害怕,不敢再次造反,清廷就对这个地方进行了大肆的屠杀,而民众却又麻木不仁,无法反抗,所以,兽首人身的怪物,指的是清廷,而尸体则是麻木的群众,吸食脑浆则意味着清廷对于民众的思想控制,比如说“文字狱”。

所以蒲松龄用“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作为背景交代,你既可以理解为是于七义军杀人如麻,也可以理解为清军反攻倒算杀人如麻,傻笔杆子的人都有这种小机灵,蒲松龄更是高手中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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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佳走世界

于七之乱,清兵杀的人多得数不清。乡下人李化龙,从山中逃回来,正碰上晚上过清兵。他害怕被杀,于是就藏到旁边堆积如山的尸首里。

等到大兵过完之后,他一时还不敢起来,就在这时原先躺在地上的尸体,都纷纷站起来了,其中一个头都快掉的尸体说:“野狗子就要来了,我们该怎么办呀?”其他的尸体也跟着复合着说“怎么办?怎么办”?说完之后就都啪、啪、啪的倒在地上,再也没有声音了。

过一会儿就看到了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过来了,他挨个的吃地上尸体的脑子,李化龙害怕的把头藏到了尸体的下面,这个怪物就一直想把他的头给弄出来。

躲无可躲的李化龙抓起地上的石头,就砸在了这个怪物的嘴上。怪物吓的跑开了。李华龙追过去,发现地上有一摊血,血里有两颗牙齿。

他把这两颗牙齿拿回村里,大家都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怪物。

为什么说这篇文章最恐怖?

首先,是兵祸

于七之乱,指的是清朝顺治年间,山东的一位明朝武举人于七所发动的农民起义,持续时间长达15年。在此期间死伤无数,更恐怖的是在起义失败之后,清政府株连兴狱,几乎杀光了此地所有的普通老百姓,以绝后患!

其次,怪物食人脑!

李化龙看到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在吸食人脑。人脑被古人认为是人的灵魂之所在,他们认为人死了实际并不可怕,只要灵魂还在,那么就可以投胎转世,再世为人。可是现在出现了这样一个怪物,把人的灵魂都给吃了,那这个人就彻底的消失于世间,再也没有转世的机会了,这对古人来说比死还可怕!

三、兵祸比怪物更可怕

李化龙是在从山上躲兵祸回来的路上,知道将要有清兵路过,当他知道这个消息后,他是非常害怕的,为什么呢?因为这些清兵一定会不分青红皂白的把自己所过之处的活人全部杀死。那些堆积如山的尸首就是他们所杀,人在那样一个时代是没有任何生命安全保障的。

再看李化龙,听到有清兵的时候吓的是装死人,藏身尸堆,即使清兵过去了,他还是不敢动。但当他看见尸体都站起来,看见死人说话,他竟然不是那么的害怕。

当这个连死人都害怕的怪物要吸食他的脑子,他也敢反抗,甚至击退了怪物,这说明在他心里清兵比这个怪兽还要可怕,还要丧心病狂!

总之,这个故事最可怕的就是给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事实:在动荡不安的年代,不仅活着的人活不下去,就连死人也死不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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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绿草蓝天

先讲一下这个故事。

明末清初之际,在胶东地区爆发了一场持续很久的农民起义。起义军的领袖叫于七,所以这场起义被称为于七之乱。

正值武力巅峰的清军,当然不允许起义愈演愈烈。真实的历史鲜有什么怀柔招安,多是高效率的暴力屠杀。所以,清军对于七之乱的手段就是暴力屠杀。



于是,清廷派重兵扑灭于七之乱。在胶东地区,大兴连坐族诛。凡是跟起义军有一丁点儿关系的人,直接物理消灭。往往一天之中,就在演武场公开砍死几百人。很多村镇、甚至城市,都遭到了血腥屠戮。据当时故事描述,“碧血满地,白骨撑天”,甚至在大白天都能见到鬼。

这是故事的背景,即于七之乱。

故事的主角叫李化龙,为了躲避清兵的屠杀,于是跑到了山里。到了深夜,他才敢从山里走出来。但还是赶上了正在杀戮行军的清兵,于是躲进了死人堆里。

清军见人就杀,满地都是砍杀倒地的百姓和起义军。等清军杀完人、走光了,李化龙还是不敢起来,继续在死人堆里趴着不动。



就在这时候,一个个断胳膊、断腿和断脑袋的尸首,突然立了起来。这就是僵尸啊,集体起立复活了,还不是一个,而是僵尸如林。

其中一个僵尸,脖子被砍断大半、脑袋挂在肩膀上,哀叹着说:咱们可怎么办啊?野狗子就要来了。不仅僵尸复活林立了,而且还有带头说话的,这节奏吓不吓人。

而其他僵尸也参差哀嚎了起来:怎么办啊?

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

然后,如林立起的僵尸们,突然又倒在了地上,不动了,四周静得可怕。

估计李化龙都吓傻了,于是趁这个档口,准备赶紧溜之大吉。但是,已经晚了。僵尸们念叨的野狗子已经来了。



不远处,一个兽首人身的怪物出现了,挨个扒弄这些尸首,然后伏下身、吸食人脑。李化龙是真心不敢看了,于是又爬到死人堆里,不敢出声。

但,怪物野狗子还是到了李化龙跟前,拨开李化龙的肩膀,想要啃噬他的脑子。李化龙吓得不敢看,只能把脑袋往死尸堆里猛扎。

但,野狗子锲而不舍,把周边尸体都推开了,就认准李化龙的脑袋了。

推开尸体后,李化龙的脑袋终于露了出来,野狗子准备饕餮一番。

期间,李化龙已经吓得手足无措了,双手四处摸索,在腰间处摸到了一块碗口大的石头。

就在野狗子张口欲食之时,李化龙爆发了最后的求生本能,突然一跃而起、大喝一声,然后手起石落,砸中了野狗子的血盆大口。

野狗子哀嚎一声,撒腿就跑了,血吐了一地。李化龙大着胆子查看满地的血迹,从中捡到了两颗四寸长的獠牙。拿着两颗獠牙回到乡里,给乡人们看,但所有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怪物身上的东西。



蒲松龄用浪漫主义的手法描写狐仙鬼怪,于是处处风月无边。但这一篇野狗就真得没有风月,而只有恐怖了。

清兵杀人盈野,恐怖;僵尸林立复活,更恐怖;野狗子吸人脑髓,恐怖到了极限。所以,整部《聊斋志异》中,当属这篇的恐怖指数最高。

而且,在当时人读来,可能更感恐怖。因为蒲松龄的老家,就是于七之乱的活动之地。而于七之乱的时候,蒲松龄也就八九岁。所以,清兵杀人、四处鬼火,当地百姓心有余悸,成了他们抹不去的民间记忆。

故事总要隐喻一些东西,即便是荒诞的故事,我们也会强加某种隐喻。其实,我们可以认为故事的隐喻就是:屠人性命的清兵,与食人脑髓的野狗,是一样的恐怖。而在这种恐怖之中,再会浪漫手法的蒲松龄也幻化不出风月无边了。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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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全篇不算标点符号不过227个字,然篇幅虽短却极具画面感,读罢顿感脊背发凉,真可谓月黑风高夜,遇鬼遇人都能吓断魂。而故事中的主人公不仅碰到了鬼怪,还遇上了食人怪兽,最可怕的是还可能被杀人如麻的大兵抓走。前有堵截后有追兵,往前一步是死,往后一步也难逃生。大家试想下,短短200字就写的如此瘆人且绝望,说它最骇人不足为过啊!

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又名鬼狐传,顾名思义就是讲述一些鬼怪的故事,因此,令人不寒而栗的故事不胜枚举。比如,脍炙人口的《画皮》,还有类似野狗一样的短篇《尸变》和喷水,都是能让人读出一身寒意的故事。那么,野狗究竟讲了什么呢?

一、野狗出没,生人勿进

于七之乱期间,有一个名叫李化龙的乡下人从山中逃了出去。可巧,入夜时他就看到了一群路过的大兵。情急之下,急中生智的李化龙立刻卧倒在死人堆里伪装自己。

等到这群大兵走过去了,李化龙依然不敢爬起来,也幸而他没起身,因为他看见身边这群缺胳膊断腿又断头的尸体竟然都站了起来!其中一具脑袋粘连在肩膀上的尸体絮絮叨叨地说:“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他尸体也随声附和:“怎么办......”说罢,突然都倒下了,漆黑的夜晚顿时鸦雀无声。

李化龙惊恐万分,还没等他爬起,但见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此时正趴在死尸堆中,你当它在做什么?李化龙定睛一看,那个怪物正在呲溜呲溜地吸食人脑!

为了防止怪物吃掉自己,李化龙像鸵鸟一样把自己的头深深地埋了起来,这个怪物便锲而不舍地左右找着李化龙的脑袋。最后,李化龙在身边摸到了一块硬石,死命地向怪物砸去,这怪物被砸掉了两颗牙齿,发出猫头鹰一样的大叫声逃跑了。

这个李化龙也是好奇心极强,生死存亡之刻还不忘捡起他的战利品,那两颗被他敲下的牙齿。侥幸存活下来的李化龙将这怪物的牙齿拿给村里人看,却无人知晓这究竟是何种鬼怪。

这就是野狗的故事,短小精悍的一个鬼怪传说。故事中的李化龙可谓九死一生,这一夜也着实令他难忘了。

二、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其实,在蒲松龄的笔下曾多次写到“于七之乱”。除了野狗,还有乱离二则和公孙九娘,都提到了这个事件。而且,尤以公孙九娘中的描述最惨不忍睹:“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这肆意的杀戮场面是多么残暴且血腥啊!

由此看来,似乎就特别理解李化龙的惊恐之情了。尽管他杀死了食人的怪兽,却更怕落入乱军之手,因为无论是哪条路都不过是通往地狱的大门。

那么,蒲松龄为何频频在《聊斋》中提到“于七之乱”呢?我想,于他而言对这个事件充满着复杂的心情。

相传,蒲松龄22岁那年为了躲避“于七之乱”,在一个山村遇见了年近16岁的陈淑卿,他们相爱相恋结为了夫妻。然而半年后,这夫妻二人回家后,却因婚姻的不合法性而被迫分离。7年后,当蒲松龄再次遇到陈淑卿后又重修旧好,但是诞下子女的陈淑卿却因病而逝,留下了蒲松龄对她一往情深的想念。

尽管“于七之乱”造成了蒲松龄的颠沛流离,却也因此结缘了爱妻。所以,哪怕野狗中没有聊斋式的浪漫爱情,却也倾注了蒲松龄的深深思念。

三、鬼怪惊悚,人更可怕

如果将聊斋的故事止于爱情层面,便失去了它的深刻内涵,蒲松龄定然不会这么做,那么他要借这一场平乱说明什么呢?

蒲松龄在《聊斋》中寄托了一种对恋爱自由的向往,但是对公孙九娘这一篇的收尾却极度凄凉而悲惨。为什么这样写呢?那就是“于七之乱”给黎民百姓带去了伤痕,它让人间变成了炼狱,那累累枯骨让苍茫大地变了模样,江河湖海都是血染的色彩。

我之所以要提公孙九娘,就是让读者明白,蒲松龄在这一篇中浓墨重彩地描写“于七之乱”,和在野狗之中四个字带过的目的是一样的。既然家不成家,国不成国,又何谈爱情?所以,公孙九娘没有圆满的爱情,而野狗压根不提爱情。

蒲松龄想让读者看到的是对这场屠杀的血泪控诉,惨不忍睹的尸体,变异恐怖的野狗,这些无不是战争之下的产物。

因为战乱,血流成河。因为战乱,人如草芥。因为战乱,怪相层出。最可怕的不止那些手拿武器的士兵,还有因为战乱而滋生的邪恶的生灵。

野狗可怕吗?它专门吸食人脑,多么丧心病狂。然而,它也是一个普通人用一块石头便可吓跑的怪物。它如这些行尸走肉一般,在战乱之下泯灭了人性。所以,万恶之源不过是围绕着人性而不断迸发出的邪恶力量。

蒲松龄在聊斋自志中说:“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所以,《聊斋》不只是奇异有趣的故事,更多的是寄托了蒲松龄现实生活中的苦闷和孤愤,他用鬼狐反映了社会,批判了社会,也深思了整个社会。而这也是野狗想要告诉读者的,你读懂了吗?

我是雪忆柔,文字是灵魂的歌者,指尖在书海中起舞,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请您关注我吧!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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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野狗,全文不足500字,却被说是《聊斋志异》中最恐怖的故事,它不同于《画皮》等故事,读来虽令人骇然,但纯粹的妖魔鬼怪,毕竟离生活很远。而野狗的故事,就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黑暗时代的缩影。

野狗讲了什么?

野狗的故事实际上很简单,你想啊,500字能难到哪里去?

故事发生在清朝初年,天下还未稳定。故事主人公是个叫做李化龙的村民,行夜路至城外,却遇上了夜行的官兵,因为怕被官兵滥杀无辜,就躺在死人堆里装死,待到官兵走远了,却看到了更加恐怖的事情——一只野狗,正在啃食人的尸体:

“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

李化龙吓得赶紧把头扎进了死人堆里,为什么?因为这狗不光吃人,还专爱吃人脑,死人脑都吃,活人脑那新鲜劲儿,岂不是更加美味!

讲真,以前吃火锅吃烧烤,我最爱点一份脑花,自从看了这个故事,我戒了。



李化龙这就叫鸵鸟心态,你把头藏起来,看不见,就不会被吃了么?对于野狗来说,那是无差别吃人,一个一个来,总会吃到你的,最后李化龙实在躲不过了,摸到一块碗大的石头趁野狗沉迷于美食,突然暴起伤狗,朝着狗脑洞DuangDuang一顿砸,砸得狗嘴吐血,成功反杀,留住了自己的姓名。

“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

蒲松龄先生向来惜字如金,就这一段反杀,要拍电影,起码是20分钟以上的戏份,但是蒲松龄只用20多个字,却写得生动传神。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那么问题来了,我开头说这是一个“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故事,这什么野狗明显就是假的啊,而且也没有那么恐怖嘛。

那是因为,我只给你讲了故事的结尾,却没有讲故事的开头。




于七之乱

野狗这篇故事,最恐怖在于故事开头八个字: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聊斋志异》中有许多恐怖的篇目,如《画皮》、《尸变》……但这些故事都是虚构的,不去追究其思想,也无非是当成鬼故事听罢了,但野狗不一样,“于七之乱”是真正的历史事件,是真正给社会和百姓带来过恐怖的一次叛乱。

只简单说一下“于七之乱”:于七这位老哥拉起大旗,要反抗清廷,由于声势太过浩大,清政府当时还没有完全稳定局势,只能招安,并授予于七栖霞总把一职,可没几天于七又觉得当朝廷走狗没有自己当土皇帝好玩,于是又叛变了,这次的队伍势力比上次呈倍数增长,这场叛乱,前后历经十五年之久,当然,最终于七失败了。



野狗的恐怖之处

野狗的恐怖之处,不在于于七之乱本身,而在于叛乱失败后,清廷对于七叛乱地区的无差别报复。什么叫无差别报复?你只要是生活在于七叛乱地区范围内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是为叛党,都得死。

所以故事开头为什么主人公李化龙要走夜路,因为白天你根本不敢出门,当时像李化龙这样的老百姓,为了躲避官兵的追捕,都是躲在深山老林里面的。

还有一点前面说了,为什么李化龙看到官兵就要躲,而且那么合适,随便往地上一躺,周围就是堆积如山的尸体。因为当时整个叛乱地区,几乎已经没有活口了,那是真正的“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野狗这个故事,讲的就是那个时代的黑暗恐怖。



故事中还有个细节,说野狗的叫声如“鸱(chī)”。鸱是《山海经》中记录的一种怪兽,是猫头鹰的一种,在民间,素有猫头鹰是不祥之鸟的说法,谁听到了猫头鹰的叫声,一定会倒霉。

所以这个“野狗”,代表着不祥,代表着噩运,在那个黑暗恐怖的时期,怪兽“野狗”是什么?世上当然不可能真有这样的怪兽,它代表的就是杀人如麻的叛党和官兵啊。

对于老百姓来说, 无论是于七叛乱,还是清廷出兵围剿,无论谁胜谁负,倒霉的都是老百姓,不是吗?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最后,你说野狗恐怖在何处?

野狗就在每个普通老百姓的身边,百姓水深火热、民不聊生,每个人都生活在恐惧之中,这是战乱带来的悲哀,是最深层的恐怖。说来也讽刺,官兵,本来是守护国家保卫百姓的,却和叛军的疯狂行径没有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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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花蛋

蒲松龄与法国作家莫泊桑并称世界两大短篇小说之王,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一共写有短篇小说491篇。我们最为熟悉就是宁采臣和聂小倩的的人鬼情未了。《画皮》成为整个《聊斋志异》里面我们最熟悉的故事。但我们所看的电影与实际上的《画皮》已经是完全不一样了。真实的《聊斋志异》真正折射作者郁郁不得志的情绪,和一种感伤怅惘之情。但蒲松龄在书中无论是写人还是写鬼,大都具有一定的理想性,其中凝聚的是蒲松龄对生命价值和人性的思考。但野狗在其中却显得很异类,是让人感到骇然的一篇。


野狗文章不长,主要内容是讲在于七之乱,被杀的人多得数不清。一个叫李化龙的人怕受到杀身之祸,卧到死人堆里佯装死人。待乱兵走后,发现残缺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嘴里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它尸体也一起乱嘈嘈地说:“怎么办”。随后都倒下了,此时的李化龙就见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尸堆里吃人头,挨个吸人的脑子。就在这个怪物要吃李化龙的时候,李化龙用石头猛击怪物的头打落了怪物两颗牙,拿回村里给别人看,谁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怪物。总之让人看后望而生畏。


这里要说的是“于七”确有其人事,他是顺治年间山东地区的农民起义首领。数次起义反抗满清暴政。地方。满清数次剿灭不成只好笼络招安。但几年之后,于七不堪压榨与勒索,在公元1661再次造反。满清朝廷震怒,派遣重兵围剿,其中不乏杀良领功,所过之处血雨腥风杀戮甚重,株连无辜百姓人头滚滚。而于七本人则逃脱,突围后为避难到华严庵出家当和尚,虽然周围的百姓都知道他是何人,但无人报报官,可见于七在当地颇有威信。后来于七在七十岁时被举为方丈,老死在华严庵中。而蒲松龄以此为背景写的野狗就是对满清政府滥杀无辜,对于农民起义者暴力政策的不满,以及血腥株连镇压政策否定。当然,蒲松龄对于于七的起义也是颇有微词,至少是不赞成的。


这里的“野狗”无疑暗指满清官军,恶狗(官军)吸食人脑,本来人食人就为世间所不容,但恶狗却是习以为常,简直就是残忍至极,让人变体生寒。无辜的百姓和起义者被满清军队屠杀。也是体现了蒲松龄不满黑暗社会,现实的状况迫使百姓奋起反抗。反抗结果却遭遇了更大报复,全文篇恐怖而残忍,书中描绘出尸横遍野,怪物食人的残忍景象。通读之后,完全就是人间地狱景映入眼帘。而李化龙奋起反抗的结果不过是打下野狗的几颗牙,从侧面也说明了一点,起义已经无法推翻满清的统治,除了当“顺民”之外已经没有任何办法。李化龙所看到的是幻化的世界,却是最真实的世界,“野狗”的二齿却让这次经历无比真实。却也从侧面写出了清军的残暴。


《聊斋志异》里面不仅仅是狐精鬼怪,穷书生幻想傻白甜狐女的投怀送抱。其中还有人鬼之间的爱情故事,也有动物之间的报恩伦理故事,也有人鬼之间的人情世故。更多的则是通过“鬼”来折射人不如鬼,但结果却往往是逃避现实无奈选择。

我是清水空流,历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关注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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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

野狗是蒲松龄创作的一篇仅280字的小说,收录在《聊斋志异》第一卷中。在三百多篇聊斋故事中,野狗的篇幅短小,故事情节也很简单。然而其恐怖程度甚至超过了著名的《画皮》,其原因就在于这是一篇披着鬼神外衣的纪实文字,真实的再现了几百年前清军对山东地区的一场大屠杀。

一,野狗给人巨大的感官恐怖。

最恐怖的故事,剧情往往最简单。野狗的开头用八个字就交代了故事时代背景: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山东刚刚发生了战乱,被杀的人不计其数,尸横遍野。一个叫李化龙的乡民为了避免战乱,逃窜到深山中。结果遇到了“大兵”队伍从这里走过,李化龙怕被“大兵”杀死,连忙倒在死人堆中装死。等到“大兵”队伍都走掉了,仍然不敢冒然爬起来。

一个躲避死亡的人卧在遍地的死人堆中,还有随时会取自己性命的“大兵”。蒲公用极其精简的笔墨便描绘出了主人公在战乱中面临的孤独和恐惧。令读者细思之后仿佛置身其中,顿时涌起无限的惶恐和绝望。

然而,故事高潮还在后面。正当李化龙躺在死人堆中装死的时候,那些缺胳膊少腿或者被砍掉脑袋的死尸纷纷站起来了!一个脑袋没有全砍断,歪挂在脖子上的尸体开口说话:“野狗子如果来了,咱们可怎么办呢?”于是群尸都纷纷叹息道:“是啊!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啊!”尸体们叹了一会气,仿佛无可奈何一般轰然倒地。

这里的描写仿佛是电影画面一般:一个活人装死躺在地上,他身边死状惨烈的尸体却纷纷站起来,而是大家都担心“野狗子”会来。“野狗子”是什么东西?为何连死去的人都如此惧怕?在带给读者毛骨悚然的恐怖感后,又留下了悬念,吸引读者继续看下去,不得不佩服蒲公的文笔。

故事到这里已经将恐怖气氛营造到了顶点,李化龙颤巍巍的想要站起来离开,正在这时刻,更恐怖的地方来了——“野狗子”出现了!

这是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它来到尸身旁边,趴下身子咬碎尸体的头颅,吸取脑髓。装死的李化龙看的一清二楚,连忙把自己的头埋在其他尸体之下。这个被称为“野狗子”的怪物依次吸尽尸体的脑髓,终于来到了李化龙的身边,扒拉他的肩膀。李化龙用力将头藏在尸体的下面。怪物见拔不动,便把遮住李化龙头部的尸体移开。

李化龙大为惊恐,忽然摸到一块大石头,于是便将石头捏在手中。当怪物趴下身子准备咬碎他脑袋的时候,李化龙用石头猛击怪物的脑袋。碗口大的石头砸在怪物的嘴上,怪物负痛逃走,并在路上吐出了鲜血。

李化龙在鲜血中捡到两颗四寸多长的獠牙,他好忙逃回家中,并拿着那两颗獠牙向人打听到底“野狗子”是什么东西,但没有人知道。

这段情节可谓险象环生,怪物一步步的逼近并准备咬碎自己的头颅。幸好抓到一个石头打掉了怪物的牙齿,逃得一条性命。然而怪物到底是何种野兽,却无人能知。在恐怖之余又引发读者关于“野狗”的思考,到底是什么东西连死人都要敲骨吸髓呢?最后的结局故事主题得到了升华。

野狗的描写恐怖但引人入胜,蒲松龄用简练的文字深深抓住了读者的目光,即便恐怖,也还想看下去。而最后提出了令人深思的问题,达到了“讽刺骂世”的艺术效果。野狗并没有拍成过影视,但周星驰的大话西游里黑山老妖吸取人精气那段明显是借用了野狗的情节。

二,野狗是真实历史的艺术再现。

蒲松龄生于动荡不安明末,他的青年时代目睹了李自成起义和清军入关后普通民众所承受的苦难。而是这位老先生一生坎坷,自己就是底层民众之一。

他同情百姓的遭遇,憎恨强权,故此将这些情绪都借《聊斋志异》的三百多个故事发泄出来。由于清朝文字狱严重,为了躲避朝廷的迫害,故此借着花妖狐鬼的外衣,以谈神说鬼的荒诞笔法将自己一生的见闻和不平写成故事。从这一角度来说,《聊斋志异》其实是明末清初的一部历史。野狗真正的恐怖的地方就在于文中尸横遍野的屠杀是真实发生过的。

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进入山海关,紧接着兵发北京,李自成大顺军败退。满清贵族连忙开始了镇压各地反清起义和消灭明朝残余势力的战争。

山东栖霞人于七,父亲于进表是前明军官,在崇祯二年抵抗后金的战争中阵亡,他的外公正是赫赫有名的抗倭英雄戚继光。

于七在崇祯朝考取武进士,可谓世受明恩,与清朝有着国仇家恨。面对明清鼎革的大变局以及清初的各种暴政,于七暗中招兵买马,于顺治五年(公元1648年)在胶东锯齿山揭竿而起,打出了“反清复明”旗帜,成为清初众多反清组织中的一支。

这便是野狗开篇所说的“于七之乱”。

起义军很快攻占宁海州,杀死了清朝官员,并开始攻打文登,栖霞两县城池。清朝政府由于各地抗清组织众多,便对于七起义军实行招安政策。于七在劝降中动摇了抗清的决心,便投降了清朝,被授予栖霞把总之职。

于七投降后,并没有得到清朝官员的尊重,仍然备受打压和猜疑。而且作为明朝的武进士,父亲又死于满人之手,居然向满人投降。亲友们纷纷斥责他忘记了“君父之仇”,于七也为此懊悔不已。

于是在顺治十八年秋天,于七再次发动抗清起义,山东各地百姓纷纷加入,战火迅速遍及山东大地。清朝派八旗军和绿旗兵三万多人围攻锯齿山,义军与之对抗三个月,清军无法取胜,连忙从河南调来红衣大炮对锯齿山猛烈轰击。清朝军队在赶往栖霞县的路途上,大肆烧杀抢掠,无数无辜百姓遭到杀戮。这便是小说中的“大兵”。

起义军被围困数月,渐渐弹尽粮绝。此时清军又在义军内部奸细的带领下攻占了锯齿山的几个山头,义军仍然坚持战斗,但损失巨大。康熙元年春,于七率义军突围,双方又是一场大战,义军死伤殆尽,尸积如山,将领们在最后关头纷纷拔剑自刎,或是与清军拼死战斗,最终全军覆没,无一人投降。于七成功突围而出,从此隐姓埋名,到华严庵落发为僧,法号“善和”,一直活到了七十多岁。

由于一直找不到首领于七,清军对栖霞,莱阳的平民百姓展开了血腥的报复性屠杀。而蒲松龄为避文字狱的风险,只在于“七之乱”后紧接着写了四个字“杀人如麻”,让人看不出到底是谁杀人如麻。而在另一篇故事公孙九娘里,蒲老先生则明白的写到当时的惨状: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

正因为清军的大肆屠杀,才导致李化龙躲入深山,又藏在尸堆中,引出了一段野狗的故事。

经历了于七之乱后,清朝对山东百姓的盘剥和压迫更加变本加厉。幸存的百姓生不如死,已经死去的则受到株连开棺戮尸。官吏们如同吸人脑髓的“野狗子”一般,不仅要从活人身上盘剥,更要刮下地皮三尺,连死人也不放过。俗话说:“一死百了”。然而生活在明清易代的动荡岁月中的普通百姓,确实连死了都不能逃避封建朝廷的敲骨吸髓。

饱受苦难的蒲松龄老先生,在清朝的高压统治下,只得编造出一个大家都不知道是何物的“野狗子”来委婉的表述这段历史,并表达了自己的愤慨之情。野狗者,如狼似虎之封建官吏也!

总结:

世人大多被蒲松龄的障眼法所迷惑,陶醉于《聊斋志异》中塑造的各种花妖狐鬼的故事之中。然而若是用心去读《聊斋志异》的大大小小三百多个故事,就会发现这部谈狐说鬼的小说集,其实就是明清之际社会各阶层人的一副“众生像”。

或许几百年前的蒲老先生怕后世的人不明白他的苦心,所以在聊斋志异.自序中写到:“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

野狗之所以恐怖,不仅是因为故事情节的毛骨悚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故事背后隐藏着发生于几百年前的一次真实的历史事件,任何的恐怖故事一旦与真实挂钩,便会将恐怖无限放大,令人惊心动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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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牛旅行家

郭沫若于1961年为蒲松龄故居题写对联: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

老舍题词: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原副委员长胡厥文题词:落落宏才未得申,挥笔弄墨染风尘。意弥性挚开金石,天顺人和狐鬼驯。绣口锦心有若无,生花彩笔假犹真。千篇恩爱悲欢剧,易俗移风劝世人。

野狗是蒲松龄的一篇短篇鬼故事,鬼怪故事对小孩子来说都挺吓人,所以小时候也经常听大人说:“在不听话,野狗子就来了”。长大了,再来看这篇故事,到也没觉得有多骇人的地方,只不过蒲松龄在场景设置及具体描写上有一些惊悚的地方。

蒲松龄创作的野狗在文中对背景已经进行了设定,也就是开篇的四个字:“于七之乱”。那么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于七之乱:

于七之乱是指清顺治年间山东半岛地区于七领导的一次颇具规模的农民起义,从起事到最后失败,起伏持续达十五年之久。起义失败后,清廷株连兴狱,对该地区人民进行血腥屠杀。而于七之乱的背景是顺治十六年年,郑成功为了恢复明王朝,挥师抗清,激发了北方各地农民的起义。

康熙元年春,起义失败后,于七突围跑到崂山东麓,先给人家当佣工,后为避难跑到华严庵出家当和尚,先得法名通澈,受戒时又获法号善河。他在众和尚中颇有威信,70岁时被举为方丈,他享高寿,老死在华严庵。现华严寺寺外还立了于七的雕像。

故事背景就是这么个背景,我们在来看这个故事具体怎么讲的:

于七之乱,杀的人多得数不清。乡下人李化龙,从山中逃回来,正碰上晚上过大兵。害怕受到杀身之祸,他急切间无处藏身,便僵卧到死人堆里佯装死人。大兵过完后,李化龙还没敢爬起来,睁眼一看,忽然见掉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像小树林一样。其中一具尸体,已经断了的头仍连在肩膀上,嘴里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它尸体也一起乱嘈嘈地说:“怎么办”一霎时,都扑哧扑哧倒下了,随即一点声音也没了。

李化龙战战兢兢地才想爬起来,就见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尸堆里吃人头,挨个吸人的脑子。他害怕被吃,便把头藏在尸体底下。怪物来拨弄他的肩膀,想吃他的头,李就用力趴在地上。怪物几次都没能得到他的头,就推去盖在李头上的尸体,使他的头露了出来。李害怕万分,慢慢用手摸索腰下,摸到一块石头,有碗那样大,握在手里。怪物找到了李的头趴下就想啃。

李突然跳起,大喊一声,用石头猛击怪物的头,结果打中了它的嘴。怪物像猫头鹰那样大叫了一声,捂着嘴负痛跑了。它路上吐了一些血,李化龙就地查看,在血里找到了两颗牙齿,中间弯曲,末端锐利,长四寸多。拿回村给别人看,谁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怪物。

蒲松龄的鬼怪故事很多也都只是故事,但有一些故事你就不能把它只当故事看了。上面的这则野狗就我认为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下面就我自己的理解与大家探讨。

故事写了三个群体:1、思想清醒、知道反抗的李华龙。2、有思想但极为混沌的死人堆。3、大军过后的野狗子。

李华龙是有思想的,所以他最后能够用石头打伤野狗得以逃脱。尸体也有思想,但极为麻木,所有的尸体都在问“怎么办”?但问过后却都躺在地上不发一言,等待事情的发生。野狗子不吃人肉,却只吸食脑浆,何尝不是只要你的思想。

蒲松龄是明末清初人,做为一个读书人,见证了明朝的灭亡,异族的当道,你要说他没有想法我认为是不可能的。蒲松龄以一种非常隐晦的方式,将他的反抗思想夹在了他的故事当中。就我认为,这则故事当中蒲松龄的反抗就是针对清朝的“文字狱”。

清代文字狱贯穿整个清代250年左右,顶峰时期自顺治开始,中经康熙、雍正、乾隆四朝,历时140余年。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掌权的清朝,对汉人的思想控制极严,而清朝的“文字狱”所针对的,就是汉人“反清复明”的思想。

文人学士在文字中稍露不满,或皇帝疑惑文字中有讥讪清朝的内容,即兴大狱,常常广事株连。清代的文字狱保守估计200余起。除了极少数事出有因外,绝大多数是捕风捉影,纯属冤杀。而我们知道的最有名的,就是雍正年间的“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这个典故。

蒲松龄生活的时代,正处于“文字狱”的兴起,而这种影响是蒲松龄感同身受的。而对于一个文人来说,清朝的“文字狱”是对思想的直接抹杀,这种抹杀无异于野狗子的吸食脑浆,而这种抹杀才是人间最骇人的事情。

我觉得,蒲松龄在这个故事当中所要表达的就是这个思想吧!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vanamsterdam

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野狗说的是乡民李化龙遇见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在吸食死人的脑子,李化龙一石头将怪物打走了。

狗头人身的怪物,吸食死人脑浆,这个画面确实很是惊骇。但是在这篇小说中,你再仔细琢磨一下,这还不是最令人恐怖的,最令人心里打颤的另有其事。

我们来看一下原文: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无声。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碗,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于七之乱,是清朝顺治年间山东半岛地区于七领导的一次颇具规模的农民起义,起伏持续达十五年之久。起义失败后,清廷株连兴狱,对该地区人民进行血腥屠杀。这在《清史稿》、 山东通志、 续登州府志、栖霞县志都有记载。就是《聊斋志异》之中也有数篇小说提到了这次起义。

简单赘述一下故事情节。

于七之乱时,乡下人李化龙,从山中逃回来,正碰上晚上过大兵。因害怕遭受杀身之祸,李化龙便躺到死人堆里佯装死人。大兵过后,李化龙仍不敢贸然起身。这时候旁边断臂缺腿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其中一具头已经被砍了只剩下肉皮连在脖子上的尸体说话了:“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它尸体也一起乱嘈嘈地说:“怎么办?”一霎时,尸体又都倒下了,没有了声音。

李化龙战战兢兢地才想爬起来,就见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尸堆里吃人头,挨个吸人的脑子。李化龙害怕至极,便把头藏在尸体底下。怪物来拨弄他的肩膀,李化龙就用力趴在地上。怪物几次没有得逞,就推去盖在李头上的尸体。李害怕万分,便悄悄摸到一块石头,趁怪物下嘴之时,突然跳起,用石头猛击怪物的头,结果打中了它的嘴。怪物忍痛逃跑了。李化龙就地查看,在怪物血里找到了两颗牙齿,中间弯曲,末端锐利,长四寸多。拿回村给别人看,谁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怪物。

看完故事,你再仔细琢磨,你觉得怪物吃死尸还那么恐怖吗?最起码在李化龙看来,怪物不是那么恐怖,因为他还敢奋起反击,能够将怪物打跑。见到死尸说话也不是那么恐怖,李化龙还能爬起来。而面对大兵,李化龙只能装作死尸,甚至连大兵走了都不敢动。

这说明什么?人比鬼可怕,兵祸比怪物可怕。怪物可以打跑,但是兵祸呢?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meadowbank

蒲松龄的野狗之所以被认为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我以为有以下几点:

第一,故事人物骇人

于七之乱,杀人无数,主人公李化龙怕招杀身之祸,竟然在死人堆里躲藏。遇到的是掉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以及兽头人身的怪物——“野狗”。尸体竟然能够站起来说话,兽头人身的怪物竟趴在死尸堆里吃人头,吸人的脑子。李化龙以石击怪物,打掉其两颗牙齿,其牙中间弯曲,末端锐利,长四寸多……如此种种,怎么看都是一部骇人的恐怖片。所以,从故事到人物都挺骇人。

第二,折射骇人的现实

其实,小说里的尸体、怪物等等都是有所指的,映射的是比尸体和怪物更加可怕的现实。和“于七之乱”联系起来,这些尸体无疑就是那些被杀的义军,尸体成堆,屠杀是如此冷酷无情、血腥可怕,在这样的现实面前,这些尸体只能瑟瑟发抖,嘴里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它尸体也一起乱嘈嘈地说:“怎么办”,然后都扑哧扑哧倒下。你可以说李化龙很勇敢,敢于反抗,用石头敲掉了怪兽的两颗牙,但不能说其其他人(尸体)就没有反抗精神,只是弱弱地喊“怎么办”,事实上,面对如此血腥的杀戮,反抗也是徒劳。因为现实太骇人。

再说怪兽,这个怪兽竟然不吃别的,只是“吃人头,挨个吸人的脑子”。人头和脑子是思想的承载者。怪兽吃的不是物质的肉体,而是人的思想。蒲松龄想告诉我们什么?蒲松龄生活的时代正处于“文字狱”的兴起之时。“文字狱”持续清代250年左右,以控制思想,文人学士不能有“思想”,如果在文字中稍有不满或有讥讽之意,即兴大狱,而且因此株连。“文字狱”是对思想和思考的直接禁锢和惩戒,是对人才和文化冷酷无情地摧残。蒲松龄对此感同身受,便以这种极为隐晦的方式,来表现“文字狱”的严酷,他想告诉我们的是禁锢人的思想要比怪兽吸食人脑更可怕。

第三,还有一个骇人且有趣的是:怪兽其实很虚弱,一块石头就把他揍得满地找牙

虽然野狗的牙异常锋利,长四寸多,又肆无忌惮地吃人头人脑,但是李化龙一块石头打过去,它却像猫头鹰那样叫,捂着嘴跑,还吐了一路血。怪兽虽然看起来强大,但是却是如此虚弱,缺乏自信,为何实行“文字狱”,就是怕大家说话,不自信;不自信者,从来都是虚弱的,虽然看起来挺强大。

谢谢题主。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黄小北

为什么说野狗是蒲松龄作品中最骇人的一篇小说,我们先了解一下这个故事:

于七之乱,死者不计其数。乡下人李化龙,从山中逃出,迎面正碰到大批军队路过,他害怕被抓后死路一条,眼看没有藏身之处,急得不知所措,正好路边有大量死人无人掩埋,他也顾不得许多藏在死人堆里一动不动,躲过了一劫。


军队过去后,他害怕还有零星小股从后面赶过来,没敢立刻爬起来,只是睁眼观察,却忽然看到断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都站立起来,密密麻麻的像一片树林。其中一具尸体头断了但还还连在肩膀上,只好歪着头说:“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他的尸体也都连声附和怎么办?,顷刻间,都噗嗤噗嗤倒在地上,毫无声息。


李化龙双腿战栗,好不容易战战兢兢的半爬起来,赫然看见一个兽头人生的怪物,正趴在死人堆里吃人头,挨个吸食死人的脑髓,他心里不由得在心里直喊娘,害怕的把头藏在尸体地下,怪物过来拨弄他的肩膀想把他翻过来,吃他的头,李化龙手脚并用死死的趴在地上。

怪物拨弄了几次都没成功,心里也很诧异,这个死人有些与众不同,于是就去拨开盖他身上的尸体,以便露出头来。


李化龙觉得脖子后面凉飕飕的,再不反抗,只有死路一条了,他慢慢用手摸到腰下的一块石头,有碗口大小,握在手中。


怪物找到李化龙的脑袋刚想趴下啃食,李化龙突然起身,大喝一声,举起石头猛击怪物的头,结果打中它的嘴,怪物被这种突发情况搞蒙了,从来都是自己想吃哪个就吃哪个,没一个会动的,更别说反抗了。今天突然来了个揍自己的,根本毫无防备,被揍的桀桀乱叫,捂着嘴就跑,边跑边一路吐血。

李化龙爬起来跟着一路查看,在鲜血中找到两颗牙齿,中间弯曲,末端锐利无比,一尺多长,他拿回去给别人看,没有人知道,这是何种怪物。


这个故事的背景是发生在顺治年间,于七的经历很值得一提 ,他曾是明崇祯的武举人,在清兵入关后,扯旗起义,经历了大大小小战役无数次,后被招安,任栖霞总兵,可几年后,他看不惯清军的残暴,对百姓的横征暴敛,又联络了一干民众揭竿而起。


于七率领农民起义失败后,起义军遭到清兵围剿,当时的政策是搞株连,一人犯事,整个家族都要受到牵连,历史上曾有株连九族的说法,所以一个人后面牵扯的可能是几十,几百,甚至上千人。从路边尸体成堆,无人掩埋即可感受到当时的惨烈,这些尸体中不乏年迈的老人,牙牙学语的婴幼儿,或者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

野狗的来历不明,说不定曾经是温良驯服的家狗,被世事逼迫成为吸食人脑的怪物。它并不是强大无敌的,一个让死去的人都胆战心惊的怪物,缘何败在了普通人的石块下?


这个短短的故事让人读来,不由得浑身冒汗,它没有任何描写起义军遭到屠杀的惨烈场面,只从路边堆积的残缺的尸体,密密麻麻的如一片树林,这种场景就让人不寒而栗。


野狗能令众尸体都害怕,可见其凶残,从它吸食脑髓气定神闲,习以为常来看,这应该是长时间的一种行为,这更让人细思极恐,死人都不能安生,何况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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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樱花

蒲松龄的很多作品都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真实的历史:

蒲松龄是山东人,1661年已经20多岁,满清入关,生灵涂炭,当时战争的残酷、民族征服的血腥不仅耳闻目睹,而且有切身感受。蒲松龄正好经历了于七之乱,又是淄川人,对谢迁之乱也肯定是耳熟能详,其时景象必如阿鼻地狱,清代大兴文字狱,山东士人敢怒不敢言,所以蒲松龄只能打个擦边球,等风声过了,借着一些奇闻异事,记述当时的情景,虽然他似有所指,却又言必不尽,不敢说出真实想法,只能让后人去揣测了。他的多部作品包含了明清易代之际的骇人内容。除 野狗外还有公孙九娘、韩方、张氏妇、鬼哭、鬼隶等。

野狗讲述了淄川乡民李化龙的一段惊悚奇遇。开头交代背景时间为“于七之乱”,故事中,尸体起来说野狗子来了怎么办?这个点就像是国家破亡的时刻,民众们的反思和作者的故事引导。之后的尸体们更是在互相商议,但是更多的确实怎么办的疑问。这就是在天下大势已去的无奈,这种深深的悲痛感难以掩盖。

一转眼,人间沦为地狱。

我想这才是蒲松龄心底要说的吧。

而以主人公名字命题的公孙九娘,偏偏没有采用蒲松龄惯用的、以主要人物出场为开头的模式:某,某处人,秉性如何……而是石破天惊地陈述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从“于七之乱”到“多葬南郊”用八十多个字,写出了清廷对汉族人民残酷屠杀的史实。顺治十八年,山东栖霞于七举兵抗清,占据了岠嵎山,遐迩震动,波及八个县城。清廷发兵进剿,杀人无数。留仙用了“碧血满地,白骨撑天”八个字,画出一幅阴森恐怖、惨不忍睹的图画。但是,蒲松龄不能赤裸裸地写实,康熙二年庄廷鑨《明史》文字狱已经给他了足够的威慑,他只能曲径通幽,去寻找隐秘的、曲折的,也许更有感染力的方式——鬼恋。以这种传统故事旧瓶装新酒,负载其民族恨、磊块愁。

为了加强其历史性,作家还凿凿有据地声明,这个人鬼恋故事的确切时间: 甲寅间(1675),距于七之乱十四年。在此篇中蒲松龄让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以怨恨终,连爱情信物都化为灰烬,这表示出深沉的幽恨、极度的愤慨。这样凄婉哀艳的结尾,是和严肃的政治性开头相呼应的。人民不从清廷铁蹄下解放,主人公的爱情便只能是镜花水月! 这样的结尾,迷离恍惚,发人深思,较一般大团圆结局,要真实得多,感人得多。

此外鬼哭中的“城破兵入,扫荡群丑,尸填墀,血至充门而流。公入城,扛尸涤血而居。往往白昼见鬼;夜则床下燐飞,墙角鬼哭。”

鬼隶中的“北兵大至,屠济南,扛尸百万。”

张氏妇中“南征之士,养马兖郡,鸡犬庐舍一空,妇女皆被淫污。”

.....................................

从字里行间暴露出满清统治者在入关前后,残暴屠杀汉族人民群众的历史事实。

另据史料记载,在闯关东的大潮中,蒲松龄的七世孙蒲价人携带家眷离开家乡来到沈阳。临终前,蒲价人按照祖上的规矩,把《聊斋志异》手稿传给了大儿子蒲英灏。当时盛京将军知道蒲英灏是蒲松龄的后裔,便向他借阅 《聊斋志异》手稿,蒲英灏无奈之下先借出半部手稿,在依克唐阿归还后又借出另一半手稿。没想到的是,依克唐阿进京后病死北京,所借的半部手稿从此杳无音讯,它的下落至今还是个谜。

也不知全本中有多少不为人知的血泪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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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西罗的球童

这是一场发生在清朝顺治年间的生化危机,所以很多人觉得恐怖。

满清顺治五年,明朝崇祯时期的武举人于七不堪压迫,高举大旗,反清起义。

清廷获悉,派大兵围剿。

清兵暴虐,杀戮无度,山东被他们的屠刀杀得血流漂杵,尸横遍野。

这天,一个叫李化龙的乡民从山中逃回。

碰到了过境的满清屠兵,李化龙害怕受到杀身之祸,就钻到了路边的死人堆里。

等大兵过后,天色彻底暗下来时,那些残肢断臂的尸体竟然全站了起来。

李化龙吓得都快尿了,而那些尸体中,一具头已经断了却还连在肩膀上的行尸大叫:“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余的尸体也跟着叫着:“怎么办,怎么办!”

然后这些行尸,莫名其妙的就纷纷倒下。

李化龙刚想爬起来,就见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正挨个吸食尸体的脑髓。

李化龙连忙又趴下,并把头埋在了尸体之中,希望野狗子吃饱了会放过他。为了以防万一,他偷偷藏好了一块石头。

结果野狗子贪得无厌,竟然对李化龙下手了。李化龙奋起反抗,一石头砸伤了野狗子的嘴。

野狗子如猫头鹰一样大叫着逃跑了。

这就是整篇故事的大致内容。

很多人会告诉您,这是蒲松龄一篇用来讽刺清朝政府的小说。

过境的清兵,就代表着残忍暴虐的清朝政府;行尸们就代表着普通百姓;野狗子就是满清官员。

满清横征暴敛,杀戮无度;百姓们就像行尸走肉一般,哪怕最后被压榨而死,也要被如野狗子一样的官员吸食脑髓。只有像李化龙一样奋起反抗,才有一条活路。

但这只是一般人的分析,我老黑是一般人吗?我是一个脑洞大开,充满奇思妙想的人。看我给你一个与众不同的分析。

首先,历史上确实有一个叫于七的明朝武举人起兵造反。

这个于七第一次造反,在清兵的的安抚中投降了;后来不堪忍受压迫再次起兵。

于七之乱历经前后十五年才被彻底剿灭。

而于七这个人,竟然逃脱了清朝政府的追捕,跑到严华庵当了和尚,七十岁时成为主持,安享晚年。这和清政府的一贯严酷大相径庭。

其次,尸体和野狗的描写,大家有没有很熟悉的感觉?

那些尸体既不是鬼,也不是僵尸,反而有点像是丧尸;而那野狗子则很像生化危机中的丧尸犬。

因此,我大胆猜测。

于七之乱时,清朝政府很可能为了快速平叛,而使用了大量生化病毒,人一旦被感染就会变为丧尸。

清朝哪来的生化病毒?从李尸王国那传过来的呗。

但是这种病毒传染性太强,清朝政府迅速失去了控制,整个华夏都有覆灭的可能。

危机之时,于七发现了治疗病毒的药,就放弃了造反,与清朝政府合作,化解了这场危机。

于七立有大功,清朝政府就免了他死罪,但是不可用以于七的身份继续活着。于是于七就出家为僧,成了一代高僧。

这事,后来被人当故事讲给了蒲松龄听,蒲松龄听了个一知半解,但觉得很有意思,可以用来讽刺一下满清政府。于是就写下了这篇没头没尾的野狗。

而很多人觉得骇人,就是读懂了这个故事,担心生化危机再次爆发。

咳咳,这只是脑洞大开的想法,切莫当真。

野狗的骇人,就在于太贴近生活。百姓无辜,却成了被杀戮的对象,致死也要被贪官污吏吸食脑髓,这样的场景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雨中霞


《聊斋志异》确实是一部神书,作者蒲松龄脑洞奇大,所讲的故事个个充满新意,毫不雷同。书里的一些设定和片段即使拿到现在来看,也是现代感十足,不会觉得过时、陈旧。

《聊斋志异》里的野狗篇,篇幅很短,描绘了一个恐怖至极的片段。

立意之高,设定之奇,仿佛看到了好莱坞狼人大片儿的影子。

哦不,应该是好莱坞大片儿有野狗的影子,毕竟蒲松龄的作品要早二百年。



野狗讲了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话说在清朝顺治年间,山东半岛地区出了一个人物,起兵造反。此人名叫于七,本来是个农民,从他造反之始至结束,历时十五年之久。

于七本名乐吾,字孟熹,因排行第七,所以叫于七。

于七是明朝崇祯年间的武举人,他前后两次造反,第一次被招安,十年后他不堪压迫第二次造反,最终失败。

清庭为镇压于七之乱,大兴株连和连坐之法,对该地区人民血腥屠杀。于七造反的事是清朝的史稿里都有记载,确有其人。



于七之乱,该地区死的人太多了,有一个乡民名叫李化龙的,为躲避兵祸藏在深山里。

李化龙本来觉得兵祸已经过去了,山中没有吃的,就趁着夜我从山中跑回村子里。

没想到,好巧不巧,正好碰到清兵在夜间行军。

李化龙吓得要死,生怕被清兵发现他这个活人,他躲无可躲,避无可避,只躺在死人堆里装死。希望能蒙混过关。

大兵们没有发现李化龙,从他身边走过去了。不过李化龙一时半会也不敢贸然爬起来。

他睁开眼睛,忽然看到地上掉了头的,断了胳膊、腿的死尸,全都站了起来。

没错,就像是美剧《行尸走肉》里一毛一样,死尸全都复活了。



密密麻麻的死尸站立起来,就好像一片树林。

其中有一具死尸,头掉了,还连在肩膀上,嘴里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

其他的知种死尸听说,也纷纷吐槽道:“怎么办?怎么办?”

说完,一大堆复活的死尸又扑通扑通倒在地上,没有了声音。

李化龙吓得混身抖如筛糠,正想试着爬起来,远离这块是非之地。却看到一个怪物走了过来。

这个怪物狼首人身,爬伏在地下啃死尸的脑袋,吸食死尸的脑浆子。

李化龙害怕了,把头伸进尸体的下面,不敢再露头了。

那怪物来到李化龙的身边,使劲搬李的肩膀,想把李化龙的头拽出来。

李化龙死命撑着,就是不肯露头。



那怪物就把李化龙身上的尸体全部移走,李化龙的脑袋就露了出来。

李化龙差点吓尿了,手哆哆嗦嗦地在地上乱摸,被他摸到一块碗大的石头。

趁着那怪物低头啃他脑袋的当口,李化成大叫一声,一石头正砸在怪物的嘴上。

怪物受疼,惨叫起来,声音听起来像是猫头鹰。

怪物受了石头一击,忍着疼捂着嘴跑开了,嘴里吐的血流了一地。

李化龙起身去看,在怪物吐的血里找到两个牙齿。

这是两只尖牙,中间弯曲,端头尖锐,足有四寸长。

李化龙把两只牙齿收藏起来,拿出给别人看,谁都没见过,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动物的牙齿。



野狗这个故事,充满了美剧《行尸走肉》的即视感,实在是太前卫了。

蒲松龄真是一个伟大的作家。

头条千万条,关注第一条。我是老白,动动小手给个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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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张

《聊斋志异》原本就是志怪志异,专门讲鬼怪狐仙的故事,“骇人”是肯定的。其中,野狗一篇也确实很骇人。但是,故事中那个专吸人脑髓的兽首人身的怪物,却又不是野狗。而且,这个怪物又化作了“鸱”样怪鸟,仓皇逃窜了。

这就十分的奇怪了,题目说好了的是写野狗,为何故事中又不见野狗呢?蒲松龄先生到底是在写什么呢?


故事的背景是于七案

野狗的开篇,交代了故事背景,说是“于七之乱,杀人如麻”。这件事是历史真实存在的,也就是发生在顺治五年(1648年)的于七起义。既然是“起义”,必定是正义的行为,于七反抗清廷的暴行,两度起兵造反,给立足未稳的清廷以沉重的打击。但是,蒲松龄却并没有这么看待这段历史。

蒲松龄说,于七起义是“于七之乱”,而且,“杀人如麻”。因而,乡民李化龙为躲避兵祸,藏在了死于兵祸的尸体堆里。到了夜晚,僵尸都诈尸了,纷纷站立起来的死尸“林立”。可见,于七一案的确是“杀人如麻”呀。

在这样的夜晚,岂不是太骇人了吗?

史家评价,于七起义在给清廷以打击的同时,对无辜百姓造成的伤害,也是令人震惊的。那么,蒲松龄所说的“杀人如麻”到底是指于七,还是在谴责清朝政府呢?

在公孙九娘中,蒲松龄有这样的表述: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上官慈悲,捐给棺木,济城工肆,材木一空。


大概,公孙九娘中的这段描述,应当是于七起义失败之后,清廷对此案的清算。康熙初,于七失败逃亡,为追捕义军首领,牵连了非常多的无辜之人。野狗中所说的乡民李化龙,大概也有害怕被牵连而藏身于僵尸之中的。

其实,野狗中也提到了李化龙是在“大兵宵进”的时候,才去躲避“炎昆之祸”。听说“大兵”晚间即将到来,便去避祸,这就说明那些死尸并非是“大兵”所杀。那么,造成“林立”死尸的,恐怕就是于七的队伍了。

死尸诈尸说:“野狗子来,奈何?”,这就是指“大兵宵进”这件事了。

两个细节对比,蒲松龄既不满清廷的滥杀无辜,也不赞同于七之乱给无辜百姓带来的伤害。

野狗之所以骇人,首先是因为战乱所造成的恐惧。其恐惧的程度,足以使人忘却对僵尸鬼的本能恐惧,情愿与僵尸为伍,也要逃避“炎昆之祸”。


灭其肉体,吸其脑髓,清初确实十分骇人

无论是于七杀人如麻,还是清廷滥杀无辜,祸及乡民,蒲松龄都是从人文理性的高度,评价了这个历史事件,我觉得是十分有道理的。然而,接下来发生的故事,却又是另外一幅十分“骇人”的画面了。

到了夜间,“野狗”果然来了。刚才那个开口说话的尸体害怕野狗,自问“奈何”。经此提醒,众僵尸一齐陷入恐怖之中,纷纷惊惧道“奈何?”。可以想象,“奈何”的声音一定是低微与颤抖的从僵尸的口中发出的。看来,这些僵尸活着的时候,就曾经目睹过野狗的残暴与恐怖。

僵尸们的话尚未落音,便齐齐倒地,继续“装死”。李化龙见僵尸都倒下了,正想站起来,却只见一个怪物不期而至了。李化龙很清楚的看到这只怪物长着野兽的脑袋,却是人的身子——不是野狗啊!

这只怪兽走到僵尸旁,俯下身体,开始咬啮尸体的脑袋,吸干了脑髓。


李化龙大惧,立即把自己藏在了僵尸之下。即便如此,也没能逃过怪兽的眼睛。这只怪兽扒拉着李化龙的肩膀,试图去吸他的脑髓。

李化龙赶紧伏下脑袋,而那怪物却把尸首移开,李化龙的脑袋便暴露了。在这生死存亡的要命时刻,李化龙奋起反击,用一块碗大的石头猛烈击打怪物。李化龙这一击,击中了怪兽的嘴。这个怪物顿时如“鸱”一般的嚎叫,仓皇逃走了。

这一节故事,比开头描述的场景更加骇人。人都被杀死了,“野狗”却没有放过他们,还乘夜前来吸尽他们的脑髓。脑髓被吸,等于是把人的精神气都吸走了。这样的事情比死去更令人可怖,迷信转世投胎的古人,是最惧怕这样的事情的。即便是死,都乞求全尸,何况脑髓呢?

那么,这只连死人都不放过的怪兽为何要吸死尸的精髓呢?它又为何不像一只野狗呢?


蒲松龄厌恶战争,更警醒清廷

战争造成了“杀人如麻”,祸及无辜,蒲松龄以林立的僵尸制造了恐怖的场景,讲了一个十分骇人的故事。这是在告诫那些挑起战争者,他们对百姓造成的伤害,所导致的结果是十分恐怖的。

蒲松龄更站在时局的高度,强烈谴责清廷的民族政策所带来的深刻危害。

上文讲到,故事的题目是野狗,但故事中出现的怪物又不像野狗。它是人的身体,脑袋却不知是何物。蒲松龄没有描述怪兽的长相,却以“鸱”的嚎叫,隐约的告诉读者,这是一只怪鸟的头。

野狗、“鸱”,其实这两个符码讲的就是清廷。

传说努尔哈赤有一只忠犬,救过他的性命。因而,清人不吃狗肉。努尔哈赤的先祖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的出世,也被神话,说是有一只鹊(究竟是什么鹊呢?)吐了一颗红色仙果,这颗仙果被一个仙女吞下,便为满清诞下了先祖。


蒲松龄写野狗但却是一只兽首人身的怪物,被李化龙击中嘴巴后,便被打回原形。原本,清廷的家世与鸟类有关。

满清入关后,推行强硬的民族政策,对待汉人除了杀戮之外,就是洗脑。蒲松龄的这则故事,寓意便在于此。

同时,蒲松龄警告,若是继续推行这样的政策,满清就得被打回原形,重新去吃鹊儿的仙果吧。因为,“李化龙”奋起反抗了。

我以为,那只吐出红色仙果的鹊儿应当是一只乌鹊,说白了就是一只乌鸦。满清是十分崇拜乌鸦的,这件事在满洲实录中就有记载。

鸱,原本指的是非常凶猛的鹞鹰,与鹊同属于“扁毛”之类。蒲松龄以此来形容当时令人恐怖的局势,与写野狗而不见野狗的笔法是一样的。


蒲松龄写这则故事,只是借用了两个“野狗”、“鸱”这两个符码,并非是讥讽满清的神话,而是在抨击清初的现实。因而,李化龙捡到了两颗怪兽口中掉落了牙齿之类的东西,这两个“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的怪物件,谁也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牙齿。

因而“李化龙”的强势反击,清廷对汉政策便逐渐缓和了起来。大概,这也是这篇野狗所希望看到的结局吧。

我想,这两颗牙齿一个是于七的,另一个大概就是清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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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馨

这篇野狗不能细思,细思极恐。恐怖来自两个方面:视觉上和心理上。现在的恐怖片大都是这个套路。为了能说清楚,先简单介绍下剧情。

重点看牙

山东的于七,不堪清廷压迫,率领山东好汉起义。双方持续十五年之久。那倒霉的当然就是安分守己的百姓。兵过如梳,匪过如篦,这是为劫财,杀人只是顺带的事儿。杀人如麻,除了说明杀人多之外,还说明百姓命同草芥。

在兵匪拼命拉锯的日子里,可能是山里过得太苦,也许是家难以割舍,乡民李化龙在晚上偷偷进了村。不凑巧,正赶上官兵进剿。因为是剿匪,难免殃及池鱼。(我已经替他们想好托词了)李化龙久经兵匪,心里自然早有办法,他躲进了死人堆里,脸上借了点别人的血,装成了死人的样子。这个办法很聪明,现在人也经常用它,方便极了。

神剧之“死”

官兵走远了,李华龙为保险起见,没有着急出来,万一有跑肚拉稀的兵呢?结果兵没看见,却看见了让他寒毛倒竖的一幕,地上的尸体齐刷刷地站了起来,断头的,断臂的,断腿的,断成两截的,在晚风中摇曳,像极了秋天的高粱地。

高粱地

俗话说:人有人言,尸有尸语。其中一个脑袋还连在肩上的一位慢声说道:“野狗子要来了,咋办么?”其他各位摇曳生姿:”怎么办?怎么办?”随后的动作整齐划一,就像有人喊了号子:卧倒!整个过程持续不足一分钟。在起起落落的死人堆里的李化龙,浑身的鸡皮疙瘩一层有一层,外面是湿津津的冷汗。死人堆里已经很可怕了,能让死人害怕的那是什么?李化龙噌地站起身来,噌地一声又倒下了,远处走来一个庞然怪物,因为是躺在地上,看得那怪物的身形愈发庞大,庞大到他无力反抗。偷眼观瞧,怪物很严谨,一个一个地吸着脑浆,夜色朦胧,没看清习惯的颜色和型号,只能隐隐听到类似于喝豆浆的声音,“呼噜噜”,“呼噜噜”。

这是接近尾声,该换人了。大约听到十几遍的“呼噜噜”之后,怪物到了李化龙的切近,他轻轻地把自己的脑袋放到了尸堆的下面。他希望这是个不识数的怪物。怪物开始扒拉李化龙,它很执着,它坚信每个身子必然有一个脑袋,这个也不例外。李化龙用力把脑袋往尸堆里塞,可是,怪物也不想放弃,它开始扒拉周围的尸体。说时迟,那时快,李化龙的脑袋露出的瞬间,李化龙在身子底下摸到一块碗大的石头,李化龙奋力一砸,砸住了怪物的嘴。怪物从没遇到这种变故,惊慌失措,嚎叫着跑了,一边跑,一边吐血。李化龙走进一看,血里面有两根吸管样的东西,中间有点弯,前段很尖,中间是空的,大约有半根筷子那么长,感觉就是专为吸脑浆而长的。

大约现在的吸管就是从这产生的灵感。

野狗吸脑髓,李化龙亲眼得见,那迷人的“呼噜噜”记忆犹新,这是其一;李化龙躺在地上,野狗站着这种身高差远远超过三倍,心理学上的三倍恐惧对李化龙同样起作用。这是浅层的视觉恐惧。

再说深层的心理恐惧。老百姓想的是安安生生过日子。不管是官是兵是匪,他们谁也得罪不起,来了也无可奈何。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张养浩总结的很到位。那个时代的百姓,春种夏耘秋收冬藏,一年四季不得闲,丰收年勉强温饱,灾年就流离失所。官兵匪,不管是谁都比他们过得滋润。百姓活着被收租、收捐,死了还要被敲骨吸髓,别说幸福感,安全感,想着入土为安都困难。也难怪那时的老百姓要信这个、信那个了。好歹心理上有个依靠了。

于七起义发生在山东,官军镇压自然也在山东,蒲松龄一辈子窝在山东,蒲松龄老家距离于七活动的山东半岛(登州、栖霞、莱阳、福山等地)也就几百里地,于七起义那年,蒲松龄八岁,起义持续了十五年,蒲松龄不可能记忆不深刻。于七失败,清廷对当地百姓血腥屠杀。蒲松龄不可能没触动。所以有了这篇细思极恐的野狗。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晓曦曦

在我国古代,最有名的鬼怪小说就是《西游记》和《聊斋志异》,野狗就出自《聊斋志异》,文章篇幅短小,字数仅有280字。

但即便寥寥数十字,文中所描述的恐怖场景却远远不止如此,气氛称得上是阴森诡异,被称为最骇人的一篇小说!那么,为什么要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呢?

一、野狗的故事梗概

野狗讲述的是发生在于七之乱中的事情。一天晚上,乡下人李化龙从山中逃回来,正好碰上晚上过大兵,他怕丢了小命就藏身尸堆。

等大兵过完后,他发现那些断头残臂的尸体们都纷纷站了起来,密密麻麻像小树林一样,嘴里都嚷嚷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说完又都扑哧扑哧地倒下。

这时只见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过来,挨个地吸食死者的脑髓。最终李化龙打伤怪物得以逃脱。

小说篇幅较短,却写出了一种让人头皮发麻,不寒而栗的气概。但当我们结合故事背景,再去看这部小说时,便会明白这是蒲松龄在借用鬼怪的外壳去揭露于七起义失败后,清廷对反清者肃清式的残酷镇压。

一骇清朝统治的残酷:“杀人如麻”、“ 阙头断臂 ”,足见杀人之多与手段残忍;“ 恐罹炎昆之祸 ”足见清兵不分青红皂白见人就杀的血腥

野狗开篇就交代了故事背景是“于七之乱”,所有的人物都是设定在这个事件背后。

于七是清初胶东农民抗清斗争的著名领袖。他因不满清兵入关后对汉人的残暴镇压政策,先后两次率众起义抗清。此外他还割富济贫除暴安良,打击当地的豪绅地主。由此得到了登州百姓们的支持,成为了当地规模最大的一支农民起义军,被清统治者称之为“诸寇冠”。

蒲松龄老家就在山东淄博,他当年只有8岁,但这已是懂事记事的年纪,且当时经历了于七事件的当事人都还活着,可以说是他目睹耳闻了整个于七事件的全过程,由此推断,作为同时代的两个山东人,蒲松龄所写野狗的背景是真实的。

“于七之乱”历经了15年,直到康熙元年春,即公元1662年,于七带领的义军被清兵围困于锯齿山,于七突围后逃到华严庵出家,七十岁时成为此庵的方丈,自创了螳螂拳,最后老死在华严庵中,终年93岁,这已是后话。

于七兵败跑路了,但跟此事并无多大瓜葛的当地百姓,从爹妈到儿子女儿孙子,以及亲戚的亲戚的......,却并没有那么好运。

因为清廷株连兴狱,对该地区百姓采取了疯狂的血腥屠杀政策,即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由此百姓们开始了炼狱般的生活。

这屠杀后的惨烈场景就体现在野狗小说里,“杀人如麻…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

反观故事,这些被杀者是谁?自然是胶东地区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贫苦百姓。清兵这种疯狂的大规模扑杀,使许多百姓都死于非命,一个个成为了“阙头断臂”之尸。

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

死尸们嘴里的野狗子无疑暗喻满清的大兵,也可能是为虎作伥,甘为恶狗的绿营官兵。

本来乱杀无辜百姓就已经很残忍了,为世间所不容,蒲松龄却在这一基础上再一次升华了这种场景,即野狗还要吸食死者的脑子。文中写道: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 首,遍吸其脑。

这恰恰说明清兵不但要在身体上击垮百姓,还要在思想上奴化百姓,让人们如同活死人般地臣服于他们的统治,任由他们的摆弄。

由此可以看出,蒲松龄是有意识的通过这篇小说,在暴露满洲贵族在入关统治前后,都曾经残暴地屠杀过汉族人民与起义民众的历史事实。

二骇被杀之人精神之麻木:他们就算知道自己会被野狗吃掉,却也不去反抗,已然成为了一群“活死人”

小说中写道,群尸“起立如林”,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他们至少还是有一些自卫能力的,因为他们不但能动而且人数众多。但即便如此,野狗子的到来却让群尸闻之退步,他们在知道自己马上要被野狗吃掉脑子时,依然不采取任何自卫措施,最终只能任由他人宰割。

其实那条将一群死人们吓得无可奈何的野狗,仅被李化龙独自一人就用一块石头打跑,足见这条野狗也不是很难对付。但是群尸们却坐以待毙,可见他们在活着的时候就可能不会反抗。

这也说明了越是软弱之人,越是下场凄惨,活着被人屠杀,死后被狗吞噬。即便他们事先知道自己将被野狗吃掉,却也不去反抗,足见他们精神之麻木。反观李化龙不甘心被吃掉,奋起反抗反而保全了性命。

三骇蒲松龄的文字功力:处处是假,却处处说真

野狗这个故事本身就已经很精彩,有背景有情节有惊悚,无论是小说情节制造的画面感,还是节奏感,无不让人拍手叫绝。

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

纵观整篇小说,都是用二到五字的短句组合,其营造的惊心动魄,血雨腥风的境地,却也全靠了这些短句的节奏来营造。

对于荒诞不经处的描写,就如同作者亲眼所见一般,文末以“野狗”的二齿让李化龙的经历无比真实,这也从侧方面证明确有此事。

这才让读者把悬着的心放下来,由此可见蒲松龄的笔法与功力太过厉害,看似处处是假,却又处处说真。

结语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写过许多战乱带给百姓的苦难,比如明亡清兴的战乱、于七之乱、谢迁之变,还有吴三桂反清等,特别是一些战乱就发生在蒲松龄的老家山东,所以他深知民间百姓的疾苦。

从史料中我们知道,清朝是文字狱最多、惩处最残酷的一个朝代。所以他只能借助 或美或恶,或圆满或悲惨,或扯淡或瞎编的鬼怪故事来揭露历史真相,以警醒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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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zazoo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的杰作,里面收录整理了他多年来听到的奇闻异事,囊括了神仙鬼怪和现实生活中的诸生百态。有些故事很温馨,有的故事则是猎奇,而有些故事比较可怕。野狗就是其中比较可怕的一个小故事,但是要说最恐怖,倒也未必。

野狗篇幅很短,开头却不简单,直接就一句“于七之乱,杀人如麻。”短短八个字,交代了背景和当时的惨烈情况。

清兵入关以后,各地反清的口号此起彼伏,为了镇压各地的反抗起义,清政府采取了严酷的镇压手段,就是无差别的杀人,最有名的比如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说的就是当时清兵镇压的残暴。其他地方的反抗规模可能没有那么大,但是论及惨烈程度,却丝毫不逊。于七之乱就是其中之一。

于七是崇祯年间的武举人,明末清初,在山东沿海一带组织反清,后来被清朝招降。招降以后,于七并没有受到重用,于是再次起兵反抗,这次以于七惨败告终。而残暴的清兵不仅针对于七,还迁怒当地百姓,受到株连的人有很多,死了很多人。

有个老乡李化龙,好不容易逃出来,又遇到清兵,害怕被牵连,于是就直接藏到死人堆里躲避。死人堆大家都避讳,因此躲过清兵追查。李化龙正当庆幸的时候,却发现那些没脑袋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其中一个还说:“野狗来了,咋办啊。”这把李化龙吓个够呛。刚想逃走,却发现有个兽首人身的怪物,在到处扒拉死人头吸食脑髓。后来怪物直接来到李化龙身边,准备吃他脑子,李化龙十分害怕,胡乱摸索到一块大石头直接砸向怪物嘴巴,怪物这才逃跑。这个李化龙也大胆,居然发现了两颗怪物的牙齿,长四寸多,于是就直接带走了,回到老家以后告诉村民,这个故事就这么传播开来。

这种故事拿今天来看,当然不相信是真的。但是在当时那个环境下,确实骇人听闻。在古代,诈尸都是很不吉利的事情,说明遇到了极大冤屈,足见当时于七之乱的惨烈。而兽首人身,是我国古代很多怪物的标准造型,基本上都不是什么好玩意。乱世之中,出现了这种东西,那就是乱上加乱,灾里遇灾,李化龙能逃过此劫,也是福大命大了。蒲松龄本身就是山东人,对于七之乱的感受可能更深一些。

实际上关于于七之乱,蒲松龄不止野狗一篇小说,还有一篇比较长一些,叫公孙九娘,开篇也是讲于七之乱,莱阳、栖霞一带受牵连的人最多,差不多每天都要抓百十人,押到济南府全杀了,当时有多惨烈呢,原文有描述:“碧血满地,白骨撑天。”论及惨烈状况,不比野狗里弱。不过这篇里面主要讲的是当时诛杀的一个美女还魂,叫作公孙九娘,与一个路过的莱阳书生的爱情故事。这也是《聊斋》里最喜欢写的故事。虽然有爱情的外衣,但是依然无法掩饰于七之乱的惨烈。

实际上,野狗说恐怖,只不过是诈尸和怪物那一段有些吓人,在《聊斋》故事里,各种鬼怪都有,倒也不算稀奇。要说惨烈程度,最惨的估计是鬼隶。这同样是一篇十分短小的故事,讲的也是清初年间的故事。在这里没有稀奇古怪的怪物,没有惨烈的场面描写,但是寥寥数句却让人惊得说不出话来。这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说历城县有俩衙役,这个历城县济南人都知道,现在成为济南的历城区了。这俩衙役奉命到其他地方办事,年底才返回,回来路上看到另外两个衙役,是生面孔,于是就攀谈起来。结果这俩生面孔是城隍庙的鬼隶,要去东岳帝君那报告死人人数,原因是济南将有大劫。这东岳帝君可是一方大神,又称泰山神,掌管十八层地狱,是十殿阎罗的上司,是地府真正的主人。一般死人什么的事情根本不会惊动他,比如在《西游记》里孙悟空大闹地府他都没出面,为何这次死人要去报告东岳帝君呢,因为这次死人太多了,清兵马上要杀过来了,要死百万人,连东岳帝君这尊大神都惊动了。这俩衙役听了以后吓个半死,也没有回济南,躲过一劫。原文有交代,最后“北兵大至,屠济南,扛尸百万。”

跟这里一比,野狗中是不是就是小场面了,这些都是发生在清初的惨案。虽然没有细节描写,但是真实情况,不敢让人细想。

说实话,如果看蒲松龄生平介绍,也是很矛盾的。蒲松龄应该算是天才少年,不到二十岁的时候,蒲松龄参加童子试,县、府、道都是第一名,可是到了后面,他却屡试不第,一连考了四十多年。有种说法,是清朝当时打压汉人知识分子,那种特别杰出的故意不录用,因为蒲松龄早年太厉害了,所以后面反而没法考取功名。不过不管怎么说,蒲松龄对于科举还是十分执着的,并不在意是清朝还是明朝。

而《聊斋志异》是蒲松龄把自己听来的故事进行艺术再加工,涉猎面很广,并没有太多的政治倾向,也没有必要过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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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富贵

俗话说唐宋的话本,明清的小说,蒲松林写的小说跟别人不一样写的都是些鬼怪。

而且与吴承恩的《西游记》不一样!虽然里面都有妖魔鬼怪,但是《聊斋志异》里面的鬼怪更贴切生活,写的更多的是平凡百姓的奇遇故事!

其中不乏骇人之作,其中野狗被评为蒲松龄最骇人的一篇小说!那么野狗讲的是个怎样的故事?到底哪里骇人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野狗故事概况

故事背景

明朝崇祯年间有个叫做于七的武举人,本来前途似锦,不料清兵入关,大明王朝覆灭。

这个武举人也就占山为王,当起了土匪,而且还屡次攻打宁海,杀了登州的知府,嚣张得很,连朝廷命官也敢诛杀。

但是当时清朝的政局还没有稳定,很难腾出手去剿匪,于是以招抚替代剿灭!任命于七为把总。

这个把总是清朝绿营兵的编制,手下百来号兵,跟现在的连长差不多。于七作为明末的武举人又怎么会被招抚当这么个小官!简直是小瞧于人!

于是再度带领手下的兄弟起事,而且规模涉及数县!震动了当今的圣上,康熙调集人马对其全面围歼,并且在举事的县肆意屠杀!有杀鸡儆猴的意味。

于七逃了出去,当了和尚,后来好当上了方丈!但是百姓却遭了秧,尸横遍野,简直是人间地狱!惨不忍睹!

李化龙恐怖遭遇

小说的主角叫做李化龙,这名字取得挺大胆,只有天子才能称之为龙!说明这个人胆子应该挺大!

山里人李化龙也一直躲避清兵的杀戮,在路上正好碰见几个清兵,为了保命就想到了装死!

清兵离开之后,心理总算松了一口气!但就在此时,忽然看见前面有无头尸体站了起来,头连在肩膀上,模样恐怖至极!

而且很多残缺的尸体也跟着动了起来!其中一句行尸嘴里念叨着:“野狗来了,怎么办。”其他行尸也是慌慌张张!急躁的动了起来,没多久又全部倒下。

因为野狗来了!野狗是狗头人身的怪物,它专门捡地上的人头吃,看得李化龙也是战战兢兢,为了避免头被吃掉,于是把头埋在尸体下,狗头怪物慢慢靠近,拨弄李化龙的肩膀,想把李化龙的头露出来。

李化龙非常害怕,在慌乱之时摸到了一块石头,突然朝怪物重重一击!怪物发出痛苦的嚎叫,竟然捂着嘴跑了,李华龙就这样逃过一劫。

而且在血里面发现两颗狗头怪物的牙齿,为了查明到底是什么怪物,于是就把牙齿带回去,给村里人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当然谁都不知道,或许只有蒲松龄知道!

野狗志怪小说恐怖在哪里?

第一,以现实为题材,满地被屠杀而残缺的尸体。

清朝入关以来,虽然没有靖康之耻那么残忍,但是确实有屠杀百姓的现象,当然也是清初时期,局势不稳定,明朝遗民蠢蠢欲动,为了震慑地方起义,从而杀鸡儆猴,屠杀百姓!

小说中对于场景的描述尤为惨烈!尸横遍野,残缺扭曲。那种场景简直只有地狱才能遇见,然而却发生在人间!

第二,尸体复活,行尸走肉。

里面描述了人无头也可以站起来,肩膀上的头还能惊恐的说话!这种描述很有画面感,着实难免让人多想像。

而且这些无头行尸代表的是被朝廷控制思想的百姓,虽然有思想,但是却不能有独立的思想,也是人云亦云。也只剩下身躯,如同行尸走肉般,既可怜又可悲!

被钳制思想的贫民

第三,吃人脑的狗头怪物。

行尸虽然恐怖,但还是没有野狗怪物恐怖!为了躲避怪物食人脑,李化龙竟然把头埋在行尸里,野狗怪物吃人头的场景也非常的瘆人!

最终为了活下去,李化龙捡起了石头,也等于是拿起了武器,狠狠朝着狗头砸去!并且获得了生机!

其中李化龙是有独立思想的人,跟行尸是由本质差别的,李化龙是拥有独立思想和勇敢品质的代表,而狗头怪物象征着朝廷,特别是康雍乾三代兴起的文字狱,以及写八股文而僵化的科举制!

这些都是钳制人思想的产物,吃人头意味着吃掉人的思想!当一个人的思想被“吃掉”那么这跟死人又有什么区别呢?对于现实来讲既恐怖又可悲!

明朝时期“离经叛道”的李贽

总结:明清时期的小说流行的一个原因在于与现实的联系,都是借古讽今,借鬼怪讽喻现实,而野狗这篇短文小说既有恐怖瘆人的画面描写,更是揭示了更深层次的现实!最骇人的不是鬼怪,而是企图控制百姓思想的统治阶级!只有勇敢的拿起“石头”勇敢的抗争才不会沦为恐怖的行尸!蒲松龄的笔正是唤起人们独立思想的武器!激励更多人为自由而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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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的云007

蒲松龄乃小说家中的奇才,其作品野狗堪称志怪小说的巅峰之作,全文充满了自嘲和讽刺。

故事发生在清顺治年间,于七之乱,尸横遍野,乡民李化龙为躲避战祸藏匿山间。晚上,李化龙从山中逃回时偶遇大兵过境只得躺在死尸堆里装死。大兵过去后,李化龙还没敢站起来,一群断头缺胳膊少腿的死尸站了起来,其中一具断头连在胳膊上的死尸说“野狗子来了,怎么办?”然后一群死尸都应和到“怎么办?”一霎时,死尸又纷纷倒下了。李化龙刚要爬起来,突然看到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正在死人堆里啃食人脑。李化龙害怕被吃就把头藏在尸体底下,怪物扒开了尸体正要啃食他的头,李化龙在腰下摸到了一块石头,跳起大喝一声用石头猛击怪物的头,正中了怪物的嘴,怪物负痛吐了几口血逃走了。李化龙在血渍中发现了两枚长四寸多的牙齿,中间弯曲,末端锐利。

志怪小说很多,为什么说野狗最骇人呢?我们很多人看过周星驰的大话西游,那里面的黑山老妖吸人阳气,但我们也没有觉得骇人。野狗之所以骇人是因为野狗不是狗,实乃人也。怪物食人脑可怕,人食人脑更可怕。

野狗写的是李化龙,何尝写的不是蒲松龄自己。蒲松龄是山东淄川人,于七之乱也正好发生在山东。蒲松龄出生在明朝末年,是最早一批投靠清朝的文人,他一生志于出仕。他对于七之乱清军屠杀百姓很是不满,但又缺乏直接批判的勇气。野狗就是他讽刺清廷和自嘲的一篇小说。

大兵杀人是实,李化龙看到的满地尸体却是虚。尸体是不会说话的,李化龙看到的是一群被杀戮吓破了胆的行尸走肉。作者就是李化龙,面对清廷的屠杀他只能躲藏苟活于人世间。人最可悲的不是失去生命,而是失去灵魂,人脑正是灵魂所在。啃食人脑就是剥夺他们的灵魂。狗头人身的怪物就是“清妖”,他们不但杀人,而且诛心。作者志在出仕,投身于清廷,其脑已经被“啃食”,对清廷杀人不满也只能捡起石头磕磕他的牙。而这颗石头就是野狗。他能做的也仅仅如此而已。蒲松龄“不误正业”著《聊斋志异》和聊斋文集正是反映了他内心的矛盾,对清廷不满又想做清廷的官。

野狗之所以最骇人就在于小说中的李化龙的头虽然没被啃食,但作者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头被啃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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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

我说:蒲松龄笔下最可怕的故事?兽首人身的“野狗”,是对人性泯灭的控诉!

对于那些有幸拜读过蒲松龄先生笔下《聊斋志异》的读者朋友们来说,或许大家都对聊斋当中讲述的野狗颇具印象吧?野狗这部聊斋当中的短篇故事,一直以来都被后世人称作是蒲松龄先生笔下最可怕惊悚的故事,没有之一,就像标题叙述的那样,简单“野狗”二字,却能极具形象地把当时残害平民百姓的官兵的残恶面貌烘托出来。

之所以会在题目当中提到“对人性泯灭的控诉”,那完全就是野狗这篇故事想要表达的主旨。这篇故事一开始就讲述了杀人如麻的社会背景,紧接着就是随之而来、接踵而至的死尸复活的恐怖景象。其实如果大家看过一些恐怖片或僵尸片的话,那完全可以试想一下当时野狗开头所烘托的这种场景,真的是倍感惊悚,直让人后背发凉。

接下来就让我们带着一丝丝后背发凉的感觉,缓缓走进蒲松龄先生在《聊斋》十二卷中第一卷的野狗故事当中,去身临其境的体验一下当时社会背景下,官兵和人民之间的对抗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看,看官兵究竟有多么的面孔狰狞、惨绝人寰,而平民百姓又是多么的可怜无助……

野狗故事浓缩,满眼的悲剧凄惨

“官逼民反”是众多古代文学小说题材习惯围绕的一种主题,众所周知,古代中国是封建君主专制社会,典型的“人治”、“家天下”,由专制皇帝高高在上的统治着全国人民,而官兵就像是皇帝管理和控制平民百姓的一种工具,与其说是工具,其实倒不如说是“没有半点思想的行尸走肉”。往往在官兵管理人民的这个过程中,便会发生以官逼民反为中心的各种矛盾。

野狗所讲述的正是一种“官逼民反”,在一场叛乱之后,一位名叫李化龙的乡村男人依靠躲在乱世当中逃避追杀,原本李化龙完全可以依靠这种方式逃避官兵对他的追杀,但在躲避途中却遭遇了以吸食人脑精髓为生的妖怪,就是我们这篇故事提到的“野狗”。遇到妖物的时候,李化龙慌乱万分,不过好在最终打退了野狗,成功逃脱。

就是这样一则短小精悍的故事,却强有力且直观的控诉着泯灭的人性,看不懂故事的读者可能会产生这样的疑惑:这不就是李化龙打退一条野狗(妖物)的故事吗?篇幅这么短,从哪里能看得出来是对人性的控诉呢?道理其实真的很浅显易懂,虽然篇幅短小,但确实惊骇,给读者展现的是一种有惊无险的感觉,因为最终是人战胜了妖,所以乍一看毫无任何思想营养价值。

只是我更希望的是,所有读者朋友能够回归到蒲松龄先生创作《聊斋》时的背景上,毕竟任何一位作者在他的文字当中都有着某种思想上的憧憬和向往。简而言之,大家不要只看故事,应该透过故事看本质,蒲松龄先生究竟想表达什么思想?

兽首人身的野狗,不正是狗官狗兵吗

故事结尾,李化龙凭借着自己的勇猛和智慧最终将野狗击败,可大家注意到野狗逃之夭夭时候的惨象了吗?直到现在我还依稀记得,当时故事当中结尾是这样描述的:

“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李化龙和野狗打斗半天,最终大获全胜,野狗逃之夭夭之前,即使已经展露出了大败的迹象。野狗逃走之后,经过一番打坐的李化龙不但没有继续惊悚下去,反倒精气神倍棒,虽说体力有过半消耗,但李化龙的精神头却很足,毕竟能够凭借一己之力将这妖怪击退,着实让人感到精神振奋。

李化龙走过去一看,在野狗吐在地上的一滩血里,有两只四寸长的牙齿,这也算是李化龙打败野狗的战绩了吧!随后李化龙捡起这两颗狗牙,带到村里给乡民们看,围观的老百姓却并不知道这两颗牙到底是什么东西。就是这样简单的故事,如果不结合时代背景来看的话,确实也只是图了看个热闹,啥也看不出来。

我们姑且结合一下前文的“不义之恶人,无可畏惧,野狗耳,当拳打跑之!”可以确切的告诉大家,野狗这篇故事当中,根本就没有具体的字眼描述官兵和百姓的斗争,全篇幅都在描写着“李化龙如何将野狗这妖物击退”的情节过程,这可倒好,前文竟然自相呼应“不义之恶人”和“野狗耳”,大家到这里是不是恍然大悟了呢?

好了,话说到这里,蒲松龄先生的意图已经很明显了,那吸食人脑髓的野狗,其实正是那些为官不廉的狗官和狗官下面欺软怕硬的狗官兵们。再加之故事当中对野狗的描述是“兽首人身”,那条野狗被李化龙击中嘴部之后,竟然发出了猫头鹰一般的惨叫,而且顺时用手捂住了受了伤的嘴,很明显这就是对人的生动描述,但在这里却放到了野狗的身上。

开篇的大兵,遇到的野狗,遥相呼应

上面我们提到了,故事开头所讲述的是:乡民李化龙为逃避路途遇到的大兵,于是便躲在死人堆里,等到那些大兵从他身边走过,李化龙方才敢露出头来继续行走。“于七之乱,杀人如麻”是这篇文章起笔的字眼,我不知道作者一开头便如此一反常态的进行描写,意图如何?而且作者也没有交代,开头场景中提到的死人堆,究竟是何人造成的?

乡民李化龙为何会在遇到大兵的时候,毫不犹豫的躲藏到死人堆里以蒙混过去?这一系列的问题,其实都已经把罪恶的源头指向了李化龙躲在死人堆里想要躲避的大兵们。所以据我个人猜测,开头场景当中提到的漫山遍野的死尸,正是大兵镇压的农民起义运动,而李化龙正是农民起义当中的一员。

作者以“杀人如麻”作为开篇之笔,实则表达的作者蕴藏在文笔当中的愤恨之情。通过上面的这些理解铺垫,我们紧接着就更顺畅的能够通畅全文了,作者想要通过野狗这篇文章表达自己怎样的思想!乡民李化龙只是普天之下平民老百姓的代表之一,一开始贪生怕死的面目,到最后鼓起勇气反抗斗争的精神,实则最直观的展示了作者的心理变化。

故事当中描写到:缺头断臂,然而尸体能言语站立。大家是不是觉得有些过于荒诞不经了,可当时的情景就是如此,虽然作者在描写这一惨状的时候采用了过于夸张的手法,但越是夸张越能够反映出当时的黑暗剥削社会背景之下平民百姓对官兵们的愤恨。紧接着,文章的主体对象野狗跑出来了,先不去讨论野狗和李化龙之间斗争的故事。

我们要想的问题是:在死人堆里,为何会突然出现食人脑髓的野狗?作者又想借此来表达什么主旨意图呢?这道题是不难理解,作者同样是想借用食人脑髓的野狗来突出当时平民百姓们的惨状,大概意思就是“死后都不得安宁”。正是因为生前遭到官兵们的压榨和剥削,死后同样会受到野狗的欺凌,这样人狗不如的生活放在当时的平民百姓身上。

通篇描写的各种景象加起来,综上便很直接的突出了开篇“群尸起立控诉”的主题,这才是作者悲愤之情想要突出的地方。

亮郎说

堆积如山的死尸尸体,为何会在一瞬间死而复生、群尸起立,作者只想表达的是“不义之恶人,无可畏惧,野狗耳,当拳打跑之!”通篇故事其实惯用的手法就是暗喻,野狗不仅仅是野狗,兽首人身的皮囊之下,更是那些吸食人血、压榨人身的古代官兵,作者借野狗这个名词,实则想要表达“在黑暗的时代背景下,对老百姓进行报复的官兵的血泪控诉”的主旨。

官府组织的官兵所到之处,只要有生命存活,那便是尸横遍野、寸草不生的荒芜凄惨景象。还是我在中篇提到的那一句,活着被欺软怕硬的官兵欺负,直到死也不得安宁,也会受到食人脑髓野狗的掠食。当时时代的平民百姓,其实活的就是这般模样,蒲松龄先生想要凸显的主旨,正是于此!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怒放的圆白菜

野狗是一个很短小的故事,只有区区几百字,然而他却被很多人认为是《聊斋志异》中最恐怖的一篇,其原因就在于这个故事的背景是真实发生过的

明末清初,在山东发生了一场农民起义,因为领导这场起义的领袖叫于七,所以这场起义也被称为于七之乱

在这场战乱中一个叫李化龙的村民为了躲避祸事逃到了深山之中,直到深夜,他才敢从山里走出来。但不想还是遇到了清兵,于是为了活命他躲进了死人堆里。

大兵过完后,李化龙还没敢爬起来,睁眼一看,忽然见掉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吓人!)其中一具头被砍掉一半的尸体说道:“野狗子快来了,怎么办?”其它尸体也一起说:“怎么办?”一霎时,都扑哧扑哧倒下了,随即一点声音也没了。

李化龙偷偷爬起来,就看到一个长着兽头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尸堆里挨个吸人的脑子。他害怕被吃,便把头藏在尸体下面。怪物来拨弄他的肩膀,想吸他的脑子,李化龙就用力趴在地上。怪物几次都没能得到他的头,就推去盖在李化龙头上的尸体,李化龙非常害怕,慢慢在腰下摸到一块石头,握在手里。当怪物再次趴下之时。李化龙突然跳起,用石头击中了怪物的嘴巴。怪物大叫一声,捂着嘴负痛跑了。李化龙在血里找到了两颗牙齿,中间弯曲,末端锐利,长四寸多。拿回村给别人看,谁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怪物

在蒲松龄先生的这篇故事中,没有了以往花妖狐鬼的风月,只有恐怖

杀人如麻的清兵;突然复活的尸体;吸取脑髓的野狗,这些种种无不让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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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出自清代小说家蒲松龄所著的短篇文言小说集《聊斋志异》卷一第二十五篇。与《聊斋志异》中其它篇目不同的是,野狗讲述的并非花妖狐魅、畸人异行,而是借用鬼怪故事再现了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故事本身并不长,情节内容也比较简单,全篇仅用了二百八十个字,便为我们勾勒出一幅骇人听闻的场景,读后不禁让人脊背发凉、心生恐怖。下面我们就结合原著和史料,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这个故事。

创作背景

清朝初年,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统治者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并对明朝残余势力采取暴力镇压的方式,引发不少明朝旧臣和部分老百姓的强烈不满。为此,他们开始招兵买马,一场场规模不等的农民起义不时在全国范围内爆发。在这些起义中,明朝武进士于七领导的一支声势比较浩大,连续攻克多个州县,前后历时十五年,史称“于七起义”,又称“于七之乱”。

于七,本名乐吾,山东栖霞人,明朝抗倭名将戚继光的外孙。清顺治五年,于七在董樵等人的协助下,于山东锯齿山发动起义。起义军势如破竹,很快便攻克了宁海州,直指文登、栖霞等地。由于当时起义众多,清廷疲于应付,便对于七采用了招安政策,授予他栖霞把总之职。于七权衡之后,接受了招安。不过,招安之后的于七过的并不愉快,一方面没有得到清廷官员的善待和认可;另一方面,亲朋好友们也时常谴责他的投降行为。

在亲朋好友的规劝下,于七渐渐动摇了招安的思想,“反清复明,替君父报仇”逐渐占据了他的内心。顺治十八年,于七在锯齿山第二次发动起义,山东各地民众纷纷加入起义队伍,战火迅速燃遍了整个胶东地区。清廷听闻后震怒,派出一万余名“八旗兵”和两万余名“绿旗兵”围攻锯齿山,双方僵持数月。为了迅速镇压起义军,清廷又从河南调来大批军队,准备一举攻克锯齿山。野狗的故事就发生在清廷援军赶往锯齿山的途中。

故事详情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

于七之乱时,被(清兵)杀死的人不计其数。有一个名叫李化龙的乡下人,从深山逃回乡下途中,正好遇到晚上向锯齿山进发围剿起义军的清兵。他害怕引来杀身之祸,内心非常焦急,环顾四周又没有可以藏匿的地方,于是他佯装死尸,僵卧在死人堆里。

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寂无声。

清兵走过之后,李化龙仍旧趴在地上不敢起身。忽然,他看见眼前那些缺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一个个都站了起来,像小树林一样。其中有一具尸体,已经断了的头颅仍然连在肩膀上,口中说道:“野狗子要来了,怎么办?”周围其它尸体也都七嘴八舌的说:“怎么办?”不一会儿,这些尸体全都一个个倒下了,于是周围又恢复了寂静。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

李化龙非常惊恐,想要挣扎着站起来。这时远处来了一个兽首人身的怪物,只见它趴在死尸堆里吃人头、吸脑髓。李化龙见状大惊,赶紧躲在一具死尸之下。怪物跑过来拨弄他的肩膀,想要吃他的人头。李化龙死力匍匐在地,怪物几次尝试都未能得逞。于是便推开李化龙身上的死尸,他的头一下子就暴露在怪物面前。

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椀,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李化龙非常惊恐,用手摸索腰下的时候,得到一块碗口大小的石头并将它握在手里。正当怪物俯身想要吃他的时候,李化龙突然起身,大喝一声,用石块击打怪物的头部,结果打中了它的嘴。怪物发出了如猫头鹰一般的叫声,紧接着便捂着嘴负痛逃命去了,并将鲜血吐在路上。李化龙就地查看,在血中发现了两颗中间弯曲顶端锋利的牙齿,约有四寸多长。他将其拿回乡下给村民看,大家却谁也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怪物。

故事解析

寥寥数语,蒲松龄就为我们呈现了一个听起来毛骨悚然的故事。在小说中,让李化龙害怕的东西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死尸、大兵和野狗子。通常而言,尸横遍野的场景已经让人感到非常可怕了,然而李化龙为了躲避大兵,不惜藏在死人堆里装死,可见他对大兵的恐惧已经远远超过了对死尸的恐惧。随后,他从死尸们那里了解到,比那些大兵更可怕的东西——野狗子即将出现,这让李化龙惊恐到了极点。不久,野狗子的疯狂行为印证了死尸们的担忧。读过之后,我们会感受到整个故事都笼罩在恐怖的阴云之下。

然而,比故事本身更骇人的是背后真实、血腥的历史。就在蒲松龄出生的前一年,即崇祯十二年正月,清军攻破济南,直接导致积尸盈城、血染齐鲁。顺治年间,清廷更是变本加厉,血腥镇压起义军,在于七之乱中,被清廷杀戮的平民百姓不计其数。故事中那些让百姓闻之胆寒的大兵指的就是清兵,而野狗子则是大兵背后的清廷。它不仅加害活人、谋取利益,就连尸体都不放过,极力掠夺它们身上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这种冷血、无情、不顾百姓的做法,怎能不让人惊骇。

生活在明末动乱时期的蒲松龄,对封建社会的弊端感同身受。但他作为一介文人,无法为国捐躯,战死疆场,只能拿起纸笔,将自己的政治抱负隐藏在一篇篇看似荒诞不经的小说中,并期盼着世人能够读懂他的一片苦心。正如他在聊斋志异·自序中所说的:“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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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小说主要描写“于七之乱,杀人如麻。”八个字,交代了清政府对百姓的杀戮,后边通过乡人李化龙为躲避清兵,藏在尸体堆里,然而尸体没有害怕清兵,却怕一个野狗要来,这让李华龙吃惊,后来果然见到野狗来,并且钥匙李华龙的脑髓,李华龙奋起反抗,这才保住性命。李华龙将捡的状如野狗的牙齿拿给被人看,众人皆不知道为何物。

故事就是这样,情节显得有起有落,思想内容自然是作者暗讽当时的社会现状。

但是从骇人这样的角度来看,这一篇应该不是最骇人的,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中,写了很多妖狐鬼怪,或为情而来,或为仇而去,不乏情义之畜生,也有狡诈之官吏,更有名色财利之徒,混沌在白天和黑夜之间,无非是行尸走肉,干的事见不得人的勾当。如果从蒲松龄的整个小说400余篇看,骇人的故事不少,这个只能是其中之一,如果一定要选出“最”,就要根据作者的意思来选,而不是按照文本的意思选,就是不能照文选文。

作者的意思本来是鬼都可怕,死尸也不可怕,可怕的野狗,意思大有“苛政猛于虎”的意思,而这个野狗之所以可怕,是因为它不吃人的血肉,而是吸食人的脑髓。

作者意思明写野狗,实质是暗指当时政府的黑暗无道,草菅人命,平定于七之乱后,清政府大搞株连,杀了许多当地百姓,对被杀的人还要采取挖心剖腹之酷刑,这样一种残忍的手段,能用什么可比拟?作者实在找不到可用的东西来代替,只好暂时用“野狗”称之,但是最后,李华龙拿着这个所谓的“野狗”的两颗牙齿给众人看时,众人皆不知道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知道了作者的这个意思,我们就知道了什么是最骇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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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是鬼怪异志小说第一人,其所作的《聊斋志异》惊艳历史长轮,那么为什么说其中野狗短篇小说是最骇人的。结合原文,从头分析如下: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

开篇这一句话,结合蒲松龄郁郁不得志的一生,加上对清王朝的不满,这一句就十分隐晦的说明了清朝株连之刑罚的可恶。

这又牵扯到另一个疑问,何为“于七之乱”,于七是清朝一个农民起义军首领, 明崇祯武举人。顺治五年于七占据锯齿山。七年攻宁海,杀死登州知州。后清政府笼络招抚,授于七栖霞把总。

顺治十八年 于七再度起事,以锯齿、昆嵛、鳌、招虎诸山为根据地,活动范围及于栖霞、莱阳、文登、福山、宁海等县。康熙元年春,于七溃围逃去。后避难到华严庵出家当和尚,七十岁时被举为方丈,老死在华严庵中。

从这段历史记载中可以看出,于七虽然两次起义,但最终是善终了,可地方百姓却遭了殃,对这些地方的人民进行了血腥屠杀。

因此,蒲松龄用“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作为开篇背景。

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 兵过既尽,未敢遽出。

这里其实我认为没什么意思,就是说在清朝大军的进兵之下,寸草不生,李化龙害怕被抓,在尸体里边装死。

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寂无声。

还没来得及起身逃跑,忽然看见尸体全部站了起来,有一个脑袋掉了连着一根筋耷拉在肩上,张口就说“野狗子要来了,怎么办?”群尸表示无可奈何,尽然倒地。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 首,遍吸其脑。

李化民惊恐之际,欲起身逃离,这时来一个兽首人身的怪物,开始吸食尸体的脑髓。

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椀,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之后发生的事情就很简单了:李化龙惊恐万分,将脑袋藏在尸体下面,怪物将他拉了出来,李化龙拿石头一通乱砸,将怪物吓走,然后随着血迹找见了怪物的两颗牙齿,拿回去却没人认识。至此,全篇终结。

纵览全篇,可分为大兵、李化龙、尸群、野狗子,我认为蒲松龄想要表达的是:

结合成书背景,大兵指的就是清军,也可指清王朝,说了清王朝的滥杀无辜。

李化龙,思想清醒知道自己要活命,知道反抗,用石头大伤野狗。

尸群,在野狗子要来时候,尸群都在问“怎么办”,无果后都躺在地上,说明了尸群是有思想但不知道反抗的一群人。

野狗子,我认为这和大兵遥相呼应,都指的是清王朝,野狗子不吃肉只吸脑,说的就是清王朝的思想统治。而清王朝当时大兴文字狱就是为了统治人的思想。

蒲松龄作为儒家思想培养的读书人,见证了明朝的灭亡、满清的入关,蛮夷之人统治华夏之人,这在当时没有不满的情绪也是不可能。

总篇来讲,蒲松龄以这种神怪之事,隐晦的将反抗思想融入到了故事当中。所以我认为骇人的不是故事本身,而是清朝的思想统治,尸群虽有思想,但不知道反抗,索然等着野狗子来临,这就说明民众已经麻木,只会逆来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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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看恐怖故事的时候虽然心里会害怕,但理智会不断告诉自己这些都是作者编造出来的。但如果突然得知这个故事是真实发生的事,听者瞬间就会感到毛骨悚然。蒲松龄的野狗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故事背景:“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于七是谁?谁杀人如麻?是乱党于七吗?不!是官军!

于七此人有个草根阶层的名字,但是身份却不简单,他是民族英雄戚继光的外孙!其父也是明朝将官,崇祯二年死于满清骑兵之手。

顺治元年,清兵入关,明朝大厦倾颓,世受国恩的于七暗中积蓄力量,在顺治五年于胶东揭竿而起,反清复明。起义军很快拿下了宁海州,并分兵去攻打文登,栖霞两县。正当起义军势不可挡之际,于七竟答应了满清朝廷的招安,获封了栖霞把总一职。

然而招降的起义军一般很难融入朝廷,于七在官场上备受猜忌。亲友们又斥责他忘记了“君父之仇”竟然做了投降派。于七非常懊悔,于是顺治十八年秋,于七再次起兵抗清,各地纷纷响应,烽火燃遍山东各地。

三万清军在锯齿山围攻于七大军主力,双方对抗三月。久攻不下,清军又于各处调兵驰援,行军途中视民如匪,大肆烧杀。

康熙元年,于七绝境中率军突围,遭遇重挫,见事不可为,众将有的死战有的自刎,无一人投降,只有于七和少数人突围而去,最终隐姓埋名,削发为僧。

由于于七潜逃,清军对栖霞一带百姓展开报复性屠戮,蒲松龄说“于七之乱,杀人如麻!”说的就是清军杀人如麻。野狗的主人公李化龙就是为了躲避屠杀而逃进了深山。

话说李化龙逃进了深山之后,发现这里也满地都是死人,正好遇见一队官军路过,李化龙连忙倒在死人堆中装死。官军走后,李化龙依旧忐忑不安,心想保险起见再躺一会儿,没想到却发生了更惊恐的事情。

地上缺胳膊少腿的尸体纷纷站了起来,只剩下李化龙孤零零地躺在那里。一个脖子被砍断了一半,脑袋斜挂在脖子上的尸体开口说话了:“要是野狗子来了我们怎么办?”群尸纷纷也叹息:“是啊,野狗子来了要怎么办?”李化龙心惊肉跳,这些死尸站起来已经够恐怖了,那令他们恐惧的野狗子又是什么?

尸体们叹息一阵又倒地不起,李化龙将微微打抖的腿弯曲起来抵着地面,想要趁机起身离开此地,却听见了一阵沉重的脚步,野狗子来了!

一个兽头人身的未知生物出现在李化龙视野里,它走到最外围的一具尸体边趴下,对着尸体的脑袋啃咬了起来,吸食脑髓的声音让李化龙背脊发凉,四肢发软。野狗子依次吸食尸体的脑髓,很细致,一个也不放过,终于轮到李化龙了。李化龙感觉一双大手在用力扒拉着自己的肩膀,他死命地将头藏在了一具尸体下面。忽而肩头一松,野狗不拉自己肩膀了。走了吗?李化龙心里一松。却感觉脑袋上那具尸体被移开了,抬眼一看,一张血盆大口朝着自己的脑袋咬过来。

李化龙头皮一炸,手上胡乱摸到一块石头,猛地打向怪物的嘴巴,那怪物口吐鲜血,负痛而走。李化龙盯着怪物逃跑的方向,半晌才长出一口气,再定睛一看,血泊里有两颗四寸多长的獠牙。

回家之后李化龙拿着獠牙向人打听野狗子是何种生物?什么动物会有这种獠牙,可惜无人知晓。

野狗原文只有200余字,情节也非常简单,表面上看是一个志异的神鬼故事,其实是一篇披着志异外衣的历史记实。文中的官兵就是清军,土匪残害百姓还能报官,那官兵屠杀百姓,官员敲骨吸髓又能找谁主持公道?

蒲松龄记录的就是于七起义之后的那场大屠杀,然而屠杀并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连死人都不放过的野狗子,野狗子是什么?是敲骨吸髓的满清封建官吏,于七起义之后满清对山东百姓盘剥更甚,不但在活人身上盘剥,还要在死人身上刮油。蒲松龄老先生作为受苦受难的底层民众之一,对百姓的苦难和恐惧深有体会。“杀人如麻”这四个字在我们眼中或许就是一个词汇,但是在蒲松龄眼中就是碧血满地,白骨撑天,一副修罗地狱的场景,置身其中谁能不恐惧?

可是在满清的血腥高压的统治下,蒲松龄也只能编造出一篇篇鬼怪故事来隐喻时事,弄出一个长着人身和畜生头的“野狗子”来委婉地抨击满清的军队和官吏,以自己的角度记录下这段历史。

当我们看《画皮》、《倩女幽魂》等故事的时候,都是抱着看客心态,去听听鬼故事刺激一下的。而野狗因为取材于真实历史事件,所以给人一种沉甸甸的感觉。说野狗最恐怖的人,正是在了解了故事背后发生的历史事件之后,才骤然醒悟,原来这个神鬼故事有着脱离艺术层面的大恐怖。

(全文完)

(以上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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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小咪

清初著名文学家蒲松龄(1640年——1715年)的文言文短篇野狗只有200多字,是他的小说集《聊斋志异》里篇幅最短的小说。

跟蒲松龄的大多数小说一样,野狗采用了隐喻、象征的手法,向读者展现了一个离奇曲折,又充满了骇人听闻的故事,对当时真实的社会现状进行了强烈的讽刺。

野狗主要讲述了“于七起义”时,遭到了清军的镇压,许多义士被杀死,尸体堆积如山,到处一片惨绝人寰的景象。一个名叫李化龙的庄稼人为了躲避战乱,逃到了深山老林里。



因为山里缺乏食物,很难存活下去。某天夜里,李化龙又从山中逃回村里,正好遇到大批清军从他们村经过,他担心招来杀身之祸,就索性躲藏进死人堆里佯装死人。

清军走过后,李化龙准备从尸体堆里爬出来,却看到一只“狗头人身”的怪物,正在尸体堆里挨个吸食死人的脑浆,看到此情此景,李化龙害怕极了,只能又一次躺下装死。

令李化龙没有想到的是,“野狗”享用完他旁边的尸体后,把下一个目标瞄准了他。在求生本能的驱使下,李化龙从身边摸起一块石头,大喝一声跳起来,对准狗牙狠狠砸去,野狗惨叫一声,捂着狗嘴逃跑了,他自我拯救成功了。



顺治元年(1644年)4月初,清军在吴三桂的帮助下进入山海关,到同年10月,只用了半年时间,就以势如破竹之势消灭了明朝。明朝灭亡后,民间掀起了“反清复明”的活动,其中,山东境内恢复明王朝的决心最大,山东栖霞人士于七,是当时非常有名的抗清志士。他外公是大名鼎鼎的抗倭英雄戚继光,父亲于进表是明朝军官,促使他的基因里流着嫉恶如仇的气质,在抗清名将郑成功的感召下,他也加入了“反清复明”的队伍,很快成为一方领袖,率军誓死抵抗清军。

于七的顽强斗争,给清军造成了重大伤亡,清军对其恨之入骨,但苦于抓不住于七,就对于七家乡山东栖霞的老百姓展开了血腥报复,导致此地一片狼藉,到处是尸体如山的悲惨景象。



蒲松龄是山东淄博人士,距离于七家乡山东栖霞不算远,通过耳闻目染,他经历了战乱的残酷,就写作了这篇200余字的文言文小说,从侧面为后人还原了当时的惨象。

实际上,狗头人身的“野狗”,是对穷凶极恶的清朝官吏的象征。

清军自1644年入关、占领中原后,为了维护和强化他们的统治,不惜用“文字狱”来打击明朝的文人士大夫,故意制莫须有的造罪名让他们屈服。对普通老百姓的控制更是变本加厉,人们生不如死,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有些人虽然已经去世了,但因为受到牵连,会被挖开坟墓,开棺辱尸。清朝官吏不但让活人不好过,连死人也不放过,可以说,他们把丧尽天良的坏事干尽了。



然而,由于“文字狱”盛行,文人们担心引火上身,不能直接进行鞭挞,唯有采取曲折迂回的方式来抨击封建统治者。

就像蒲松龄一样,通过“狐仙鬼怪”曲折离奇的故事,来对清廷官吏进行嬉笑怒骂,也为后世留下了许多真实的文本资料和历史细节,这正是蒲松龄的伟大之处,他因此进入了中国古代小说大师的行列,他的作品在世界文坛也有很大影响力。

蒲松龄出生在书香门第,他在小时候是名副其实的神童,对古人的诗词歌赋具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在19岁,他就顺利通过乡试,成为一名秀才。随后,他向“科举考试”的更高层次迈进,准备再次金榜题名,以便光宗耀祖。然而,连续赶考了44年,他竟然连举人的身份也没有考上,这个现实极大地打击了他对生活的热情。

总体说来,蒲松龄没有考取功名的主要原因有两个。



其一,蒲松龄是一位刚正不阿的文人,做什么都是实事求是,不喜欢委曲求全。

在明清之际,“八股文”很流行,是科举考试的必考项目,当其他考生都在研究怎样依靠“八股文”来获得高分时,蒲松龄对其并没有上心,最终,每次参加科举考试,他都栽倒在了八股文的写作上。

其二,到蒲松龄这一代,他们家已经衰落,日子越来越拮据。而当时的清廷比较腐败,他没有银子去贿赂考官,导致他屡次名落孙山。

当蒲松龄在65岁时看清了当时相当黑暗的社会现实,就决定不再参加科举考试,主动选择了深居简出的生活,专心致志创作小说,以文学来寄托自己的思想情怀和人格理想。到他去世时,他专职写作已有10年,共留下近500篇文言文短篇小说,被收录在《聊斋志异》里,代表了我国古代作家在短篇小说创作上的最高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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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风圈

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的一部短篇文言小说,这部小说将古代文言短篇小说发展到了一个新高度。在《聊斋志异》中有四百九十一个大大小小的文言短篇小说,野狗属于其中的一个短篇故事。

蒲松龄是清代人,年少时就很有才华,曾在县、府、道三试中连中第一。少年得志的蒲松龄以后开始了坎坷之路,以后的乡试再也未中,一生郁郁不得志。聊斋中有一篇叶生,“文章词赋,冠绝当时;而所如不偶,困于名场”。叶生文章冠绝当时,却是时运不济,始终没能考中举人,这何尝不是他的真实写照。

郁郁不得志的蒲松龄为了生活,当了教书先生,在这期间他开始了写作生涯。蒲松龄从小就对鬼神故事感兴趣,为了收集更多的素材,他在家门口支起了一个茶棚,有人喝茶也不要钱,讲个故事就可以抵扣茶钱。就这样他写出了《聊斋志异》这部小说,书中写了各种狐鬼花妖精魅,还有很多借故事讽刺世事,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野狗就属于这样的故事。

野狗这篇故事很短,也没有《聂小倩》、《画皮》、《婴宁》等故事出名,但这是一篇有真实背景的故事。正是因为这篇故事故事真实,离奇,又有深刻的寓意,才让人害怕。

野狗故事

于七之乱时,被杀的人非常多。有个乡下人叫李化龙,在从山中逃回的路上,又正好碰上清军晚上进兵。李化龙害怕受到牵连被杀,在避无可避的情况下,他急中生智,躺倒在死人堆中装作尸体躲避。

大兵过后,李化龙一时半会也不敢出来。突然那些没有头颅缺少的胳膊都站了起来,就像一座小树林一样。其中一个断头连接在肩膀上的尸体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 其他的尸体也七嘴八舌地附和道:“怎么办?” 说完话,这些尸体又突然都倒下了,再也没有一点声音。

这一幕把李化龙吓着了,他战战兢兢地想要站起来时,又过来一个兽首人身的怪物。这个怪物在尸体堆中四处吃人首级,吸食脑髓。李化龙害怕地把脑袋藏在尸体下面,不一会怪物就翻到了他这里,扒他的肩膀要吃他的脑袋。李化龙使劲趴在地上,怪物扒了几次都没扒动,就拨开他身上的尸体,露出了他的脑袋。李化龙恐惧万分,在身下摸索到一块巨石,怪物来咬他脑袋时,跳起来大喊一声,用石头砸向它的脑袋,正好砸中嘴。怪物痛的发出猫头鹰般的叫声,捂住嘴就跑了,在路上吐出一大口血。李化龙查看了一下血,发现两枚牙齿,中间弯曲两端锋锐。李化龙把牙齿带回去给人观看,没人知道那到底是什么怪物。

野狗背景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野狗的故事起源于于七之乱,这是顺治年间山东地区的一次农民起义。

于七是明朝崇祯年间的武举人,在地方上有很大的威望,他又喜欢结交朋友,在他身边形成了很大的一股势力。清军入关后,依然遇到李自成旧部、南明等势力的抗击,于七也发动了大规模的反清起义。不过于七意志不坚定,清军围剿招安两方齐下,他接受了招安。于七投降后,并没有受到善待,并且受到亲朋好友的谴责。在郑成功挥师抗清时,于七带人二次发动了起义,在山东栖霞、莱阳等等地抗争。于七的起义再次被清军镇压,溃败的于七等少数人突围而出。事后,清朝开始处理,使得“土地荒芜无人种,白骨堆山遍地磷”。

在《聊斋志异》中曾多次提到于七之乱。公孙九娘中也有详细描述,“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于七一案后,很多人都被株连,有时候一天就杀数百人,尸骨纵横,棺材铺的棺材都被抢购一空。正是由于尸体太多,李化龙才能随便躲在尸体堆中,也正是由于尸体太多才引来野狗“伏啮人 首,遍吸其脑”。

蒲松龄是1640年出生,1661年于七第二次起义,当时蒲松龄已经22岁,并且蒲松龄也是山东人。清朝大兴文字狱,蒲松龄只是用了一个杀人如麻形容了那白骨成山、血流成河的背景。

野狗的寓意

在清初山东很多地方都有起义反抗,《聊斋》中也有体现。鬼隶的背景是清军攻陷济南,“北兵大至,屠济南,扛尸百万”。鬼哭的背景是谢迁领导的农民起义,“尸填墀,血至充门而流”,这次起义正是发生在蒲松龄的家乡山东淄川。野狗也是一样,有着真实的背景,作者根据真实的感受,揭露了官军大肆掳掠,滥杀无辜。

在野狗中,乡民李化龙是一类人,阙头断臂之尸是一类人,兽首人身的野狗子代表着一类人。李化龙就是最普通的乡民,那些尸体就是那些起来反抗的人,野狗子来了怎么办,群尸参差不齐的“奈何”表达了深深的无奈。在野狗子来到后,他们“蹶然尽倒”,被野狗子“伏啮人 首,遍吸其脑”,意味他们的失败,被残酷的镇压。野狗子就是那些统治者,深深的剥削压榨人民,兽首人身看似非常强大,却被最普通的吓得战战兢兢的乡民李化龙用石头砸掉了两颗牙齿吓跑,说明他们也不是不可战胜的。

野狗为什么最骇人?

野狗的故事里,堆积如山的尸体,,缺头断臂的尸体集体起立说话,兽首人身的野狗子在尸体堆中吃人首吸脑髓,这个场景已经很吓人了。而这个背景还有着真实的背景,非常现实,在当时动乱的情况下,未尝没有野狗啃食尸体,细思极恐。《画皮》等故事虽然害怕,但是是纯粹的鬼怪,比鬼怪更可怕的是那些恶人,而野狗的故事下是血淋淋的现实,正是这份真实才给人以压迫和恐惧。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ROSSLAI

“画鬼画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说骇人,不过是故事在某方面与现实社会产生了联系。

野狗这篇小说讲述了于七动乱的时候,那时被杀死的人到处都是,一片凄惨景象,乡民李化龙遇到一件离奇的事,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在吸死人的脑子,李化龙奋力自救,怪物被打掉两颗牙后逃走。

野狗背景:于七之乱

于七之乱指清顺治年间山东半岛地区于七领导的一次农民起义,从开始到失败,起义时间长达十五年。

于七,姓名不叫于七,只是排行第七,他是明崇祯武举人。

顺治五年,他领导起义农民占据锯齿山,后来清政府笼络招抚, 授于七栖霞把总。

顺治十八年,于七不堪压迫,再度起事。

康熙元年春,起义失败后,清廷株连兴狱,对该地区人民进行血腥屠杀。

“杀人如麻…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

渣子说

野狗这个故事发生的背景是于七之乱,反清复明,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死伤无数。

文中的“死人堆”便是指起义中死去的人。

而死人堆中的尸体,看到野狗子来了,纷纷叫唤“怎么办,怎么办”,其实也是在另一个面说明,清兵来了,怎么办怎么办?

现实就是,尸体在反抗中,被野狗子干掉了,暗指农民起义失败,并遭到了毫无人性的屠杀。

野狗吸人脑子,也暗指清兵入关时,对汉人、汉族文化进行了残酷的打压,从身体上和思想上强行逼迫汉人接受清政府的统治。

野狗啃人头,也暗指满清朝廷对大量起义民众处以斩首之刑。

而李化龙打掉了野狗的利器:四寸多长的牙齿,不过是作者想通过故事的描述,表示强权是可以被打败的,期望“野狗”被打跑,能够恢复汉人政权。

这里的野狗不再是故事,而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汉人对满人侵略的壮烈反抗史!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cwcs

蒲松龄《聊斋志异》名篇野狗,用荒诞的志怪故事讲述了清朝初年,山东“于七之乱”战争中,朝廷血腥镇压,杀人如麻的故事。文中对于战争的血腥可怕,刻画的入木三分,就算读后多年,想起来还是感到胆寒和荒凉。


在野狗故事中,蒲松龄不仅生动的刻画了战争中可怖的场面,还把当时清朝政府在战后施加给民众的高压政策用“人身兽首的野狗子吸食尸脑”来比喻展现,讽刺可谓辛辣深刻。



也正是因为清朝初年清廷对这一场农民起义“于七之乱”的血腥镇压,给原本物产丰富、经济富庶的山东半岛地区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坏,导致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民众贫困交加,难以维生,很多人被迫背井离乡,开始北上“闯关东”。


首先了解一下“于七之乱”是怎么回事?


“于七之乱”简单来讲就是一场农民起义被残酷镇压的故事。只不过于七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他是栖霞当地的大户人家,家里有矿,而且还是金矿。他的外祖父是历史名将戚继光,父亲也是明朝的武将。


因为满清入关后残暴的高压政策激发了很多农民起义,于七先后在山东胶东地区率领两次抗清起义,在清朝残酷血腥的镇压下失败,株连者众多。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于七之乱中写到:“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公孙九娘中写到:“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上官慈悲,捐给棺木,济城工肄,材木一空。””但见坟兆万接,迷目榛荒,鬼火狐鸣,骇人心目。”



蒲松龄是山东淄博人,他所生活的时代正是明末清初的战乱时期,他不仅熟知惨绝人寰的“于七之乱”,也一定知道更出名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他还亲自经历他家乡的农民起义——“谢迁起义”。蒲松龄在聊斋志异·鬼哭中写到:

“谢迁之变,宦第皆为贼窟。王学使七襄之宅,盗聚尤众。城破兵入,扫荡群丑,尸填墀,血至充门而流。”


蒲松龄还在聊斋志异·鬼隶中写到明崇祯十一年清军攻打济南城的情形:“无何,北兵大至,屠济南,扛尸百万”。


因为清朝的文字狱非常严重,普通文人蒲松龄只能在《聊斋志异》中给这些血腥残酷的战争故事披上一些鬼神的外衣,但是细读就不难理解字字句句都是血泪!


在《清史稿》等史料中也可以查阅到“于七之乱”的资料,当时的清廷的确是派出了许多得力武将前去镇压剿杀,并且立功的武将也基本都加官进爵了。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自行查阅。


蒲松龄的名篇野狗赏析,鬼话连篇,字字扎心



简单翻译一下这个文言文故事:

话说在清初“于七之乱”的时候,官府镇压杀人如麻。有个叫李化龙的乡下人跑到山上躲过了屠杀,晚上逃回来准备回家看看,正好碰上了清军队伍。


为了避免被抓住杀害,他只好躲进了死人堆里,闭着眼装死。等队伍走远了,李化龙还没爬起来呢,刚睁开眼睛就看见很多缺头断臂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像小树林一样,密密麻麻的,其中有一具尸体脑袋挂在肩膀上,将断未断,忽然开口说话:“野狗子要来了,怎么办?”其它尸体也都纷纷说话“怎么办”“怎么办”,突然间他们又都全部倒下,一点声音也没有了。


李化龙刚想爬起来逃命,只见不知道打哪儿跑出来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也就是刚才尸体们提到的“野狗子”,它正趴在尸体堆里抱着那些尸体的头颅,吸取脑髓,一个挨一个,眼看就要吸到李化龙这边了。


把这个李化龙给吓得的呀,他好不容易躲过清兵,可不想被这个可怕的“野狗子”吃掉。于是他就扯了一个尸体把自己盖住。但是那个“野狗子”把他身上的尸体吸完了就推开了,李化龙的头露了出来。


李化龙惊恐万分,在地上一通乱摸,摸到一块大石头,当“野狗子”趴下准备吸他脑袋的时候,他突然跳起来,大叫一声,拿石头用力的去打“野狗子”。


结果打中了“野狗子”的嘴巴,那个“野狗子”大叫一声,好像猫头鹰的声音,捂着嘴就跑了,路上吐了一些血。李化龙从地上的血里找到了两颗牙齿,中间弯弯的,末端很锋利,长约四寸。他拿回村里给别人看,都不知道这“野狗子”是什么怪物。


蒲松龄本篇专门写“于七之乱”中“杀人如麻”的血腥与残酷,这些人无辜被杀已经很可怜了,可是“兽头人身”的怪物“野狗子”竟然还要来吸食尸体的脑子,也就是说这个“野狗子”是个吸食人脑为食物。


蒲松龄的寓意或许正是以此谴责“于七之乱”平定之后,清军对当时民众的思想控制和剥削压迫。


虽然“于七之乱”结束了,但当地老百姓的苦难远远没有结束。清廷不许当地的百姓为参加起义被镇压杀害的亲人伤心,也不许大家同情那些牺牲的起义军,不能对清军有反抗和不满的情绪。这还不算完,清廷还要继续盘剥压迫这些已经在战乱家破人亡,流离失所的百姓。


但是,李化龙能够勇敢的反击“野狗子”的“吸脑”行为,还打下了两颗锋利的狗牙,是作者蒲松龄予以肯定的反抗精神。


综上所述,蒲松龄的这一篇野狗之所以会被很多读者认为最骇人,可能是因为大家都知道世界上其实根本没有什么鬼怪。最可怕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战争,以及战争对普通百姓生活的创伤,是长久难以疗愈,难以想象的恐惧、贫穷、苦难和荒凉。


南山橘暖/文

原贴: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bubiandefuyun

野狗是《聊斋志异》中比较简短的一个故事,野狗的故事看似惊悚奇幻,实际上却内有乾坤。蒲松龄的目的是想要借助着野狗这个故事,来暗讽清军入关后的屠杀行为。同时蒲松龄还想要用野狗的结局,来告诉人们一个道理,在面对邪恶的时候,只有反抗才是唯一的出路。


野狗故事简述

野狗的故事背景是清朝早期的于七之乱,于七之乱发生于清朝顺治十八年,康熙元年于七之乱被清军平定。清军在平定于七之乱的时候,对于七起兵的地方进行了大规模屠杀,造成了无数百姓身首异处。

乡民李化龙趁着夜间想要返回故乡,途中遇到了大兵屠杀百姓。李化龙躺在尸体堆里面,才勉强保住了性命。大兵走了之后,尸体突然都站了起来,说:“野狗子来了!”等到野狗子来到之后,尸体又都躺在地上,等待着野狗子吸取他们的脑髓。野狗子发现李化龙之后,李化龙把头埋在尸体下面,野狗子就扒开了尸体,想要攻击李化龙的头。李化龙在千钧一发之际,拿起一块石头砸中了野狗子的嘴巴,野狗子负伤后流血逃跑。


野狗故事中的内涵

野狗故事中的大兵,指的就是清朝的正规军。李化龙在见到大兵之后,躲到了尸体堆里面,说明了这些尸体都是被大兵屠杀的。由于蒲松龄是清朝时期的人,因此蒲松龄不能直接书写清军的暴行,只能用李化龙躲避大兵这一段,来暗讽清军屠杀百姓的暴行。

同时在野狗故事中出现的吸取人脑髓的“野狗子”,实际上就是暗示杀人的清军。尸体们被杀之前,肯定是大喊“清军来了”,而尸体们被杀之后,喊的是“野狗子来了”。



野狗故事的中心思想

野狗故事的中心思想,就是要告诉我们,当面对杀戮和压迫的时候,默默等待只有死路一条,只有反抗才有一线生机。尸体们在被清军屠杀的时候不敢反抗,在被野狗子吸取脑髓的时候也不敢反抗,因此他们只能做无头鬼。

而李化龙在面对清军屠杀的时候想要躲避,在刚刚遇到野狗子的时候也想要躲避。结果李化龙不管怎样躲避,都避不开野狗子的攻击,最后李化龙奋起反抗,只用了一块石头就打跑了野狗子。这说明当人们在面对压迫和杀戮的时候,一味地躲避和懦弱,不会改变命运的结局,只有奋起反抗才是唯一的生路。

总结

于七之乱发生的地区,距离蒲松龄的老家非常近,因此蒲松龄对清军在于七之乱时期的暴行十分了解。因为蒲松龄是清朝时期的人,为了避免惹火烧身,蒲松龄只能借助着野狗的故事,来阐述自己的思想。虽然野狗的故事看似惊悚恐怖,但是仔细品味其中的内涵,我们就会发现野狗的故事实际上写的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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