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的人多是因为好看,是因为现实已经很压抑痛苦了所以不想在幻想的世界里面还要委屈自己。这是也许是看网络小说的心理。随着科技发展,当生活越来越倾向于快节奏时候,那种人们短时间,对快速接收的泛娱乐化东西的要求越来越多,需要人们在碎片化时间,可以快速放下、拾起,对短时间得到较大愉悦感的东西的需求越来越大时,必然随着需求出现供给。这其中就有游戏,阅读等等。
网络小说抄袭名著
一面湖水
首先是简单易懂,而且主角厉害,读者看着很爽,大部分名著,其实更多的是名著所含有的用意而网络小说比较快餐,一些成名的大神作者 本身已经有大群的粉丝底子,而且还会吸引更多的粉丝,这只是一位写手大神的,你可想而知这个人群了,虽然网络小说大半都是没什么特别内涵的 但是小白文简单易懂,还有就是开头说的,读者看着爽,这样就有味道啊,自然容易看下去。
lixin爱旅行
网络小说是读者意淫具象化的结果,都市文的男主桃花不断,身怀绝技。玄幻文的男主逆天改命,莫欺少年穷等等。这些都是不同年龄段的读者或多或少内心所向往的东西,可以和读者的情绪产生共鸣。
蓦然大哥
法律分析: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二是予以公开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六条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huliang
首先,事实上即使你抄袭的话也是没人管的,最多招人骂但是你个人基本上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
其次,不需要那么严格的要求原创,只要最主干的内容是自己写的就没问题,不需要太过局限。
只要你自己创作的东西光芒万丈,就会掩盖你借鉴(严酷点说抄袭)其他作品的瑕疵,一本书最核心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你自己原创的东西,如果你的初衷是把各大经典作品窜烧一遍,即使你衔接的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局限于是否抄袭还是你对自己没有信心,
比较好的一个例子就是猫腻写的《间客》(恕我看的小说还不够多,加起来TXT格式的也就250M左右),看一下他在《间客》最后写的后记
以下摘自猫腻的后记:
一:间客是一本个人英雄主义武侠小说。
两年前的那一天,开始写间客的时候,我就向大家说明,这会是一个无数旧酒瓶灌着新酒的故事,情节会老套。
我确实就这样写的:许乐逃离东林,在图书馆里遇邰家太子爷,不明身份相识,吃喝玩乐,是鹿鼎记。一个帝国人成为联邦英雄,然后身份被揭穿,是天龙八部。这个故事还有很多我们曾经看过的武侠小说里常用的桥段。
不是懒得想新桥段,而是因为间客这个故事是要写与一般人不同的东林石头许乐,那么我想让他在这种经典或者说被无数人用滥了的局面面前做也不一样的选择,从而更加清晰一些。
韦小宝遇康熙后,无论那份少年情谊还在不在,但总之是一主一奴才了,因为康熙是值得抱的大腿,利用、依靠、重视,很多故事里的类似互动,往往都是如此,男主角起先会借势,然后起势再以势压人,冲天而成一龙。
许乐却不会这么干,邰之源是什么样的身份,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小西瓜是什么来历,同样不会影响到他,对他来说,这两个只是瘦弱幼小需要被他保护的朋友,从未想过刻意去抱大腿或细腿,不仰视也不俯视,管你丫是谁,咱们就是朋友,那么便一直就是朋友下去,关系异常简单而直接。
家国冲突那个桥段也是如此,英雄好汉大丈夫如乔峰在变成萧峰之后的那段rì子里还是会惘然无助无措悲愤苦恼直到最后摔破罐子般的狠厉完成自我身份认知,却最终夹在两团yīn云之间不知如何自持折了羽箭戳入壮阔胸膛碧血洗了潜意识里的原罪。
许乐不会这么干,也没有这么干。
如老鼠般穿行于首都街巷间,被人人皆曰可杀时,他的心情自然也不会爽到哪里去,但面临指责时他却极少会愤怒,悲愤情绪也少有,所以很难走进悲剧英雄那条末路,因为他很坚定且清晰地知道,这些事情和他没有关系。
他以前是联邦人,那么就杀帝国人,后来变成帝国人,那自然要多考虑帝国人的利益,立场的转变不是他所能控制,而是他人安排,那么他凭什么因此而背负上道德上的负罪感?
我主观意识上没有犯错,那么我就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后果,这是一种极端自我,极端强大,可以说极端自私却又非常令人惊叹的jīng神强度,只有臭且硬的石头才能为之。
间客就是本武侠小说,写了太多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如果没有如此强悍的jīng神世界做为支撑,谁都不可能做到这些,施清海不行,杜少卿不行,许乐也不行。
所谓武侠就是以武道达成自己所认为的侠义之行,所谓英雄就是坚定认为自己所做是正确的,然后不顾面前有怎样的艰难险阻,怎样的鲜血淋漓,都会无比坚定地走下去。
洪七公敢在华山上吼那两句,郭靖敢挥着大巴掌四处扇去,楚留香摸摸鼻子说自己不杀人,王小石把石头扔向那顶轿子时,想必他们的脑海里都充满了这种自信或自我陶醉。
……
PS:不知道这样随便摘录猫腻大叔的话会不会惹他生气,有一点点惶恐。。。
纓絡Ray
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二是予以公开使用。
判定抄袭有两个标准:
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原贴:如何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
milene
如今热门网络小说改编电视剧的情况越来越多,网络小说涉及抄袭的现象也层出不穷,那么如何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认定网络小说抄袭的标准是什么?下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如何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如何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在著作权法中,抄袭、剽窃,是同一个概念,都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一般理解为以或多或少变化的形式,将他人作品全部或部分的作为本人的作品来出示或展示的行为。那么,抄袭认定应该具备什么条件?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二是予以公开使用。微博上不少原创作者或者小说读者会把被抄袭的内容详细对比图发布出来,认定对方已经构成抄袭,实践中判断是否抄袭应注意哪些方面?网络小说,这类作品多为虚构,独创性强。司法实践中,当原、被告作品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似的时候,对于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是比较容易的。但当抄袭是高级抄袭,改头换面的抄袭,或者被指控抄袭作品仅涉及作品的构思、语言风格、人物特征及关系、主要情节、个别语句等且散落在作品的各个部分、文字等最终表述不尽相同时,对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就要复杂得多。一般而言,网络小说案件抄袭的判断应注意一下几个方面:第一,对被控侵权的情节和语句是否构成抄袭,应进行整体认定和综合判断。对于一些不是明显相似或者来源于生活中的一些素材,如果分别独立进行对比,很难直接得出准确结论,但将这些情节和语句作为整体进行对比,就会发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相同或近似是整体抄袭的体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抄袭可以相互之间得到印证。第二,在具体作品中,哪些部分属于思想,哪些属于表达,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三,对于网络小说而言,即使是以同一时代为背景,甚至以相同的题材、事件为创作对象,不同的作者创作的作品也不可能雷同。第四,不能简单地将人物特征、人物关系以及与之相应的故事情节割裂开来,人物和叙事应为有机融合的整体,在判断抄袭时应综合进行考察。一部具有独创性的网络小说作品,以其相应的故事情节及语句,赋予人物以独特的内涵,则这些人物及故事情节和语句一起成为了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聚宝家
阅读门槛低,网络小说几乎不需要什么文学功底,如果你识字大部分网络小说都可以看的懂。很多稍有文化程度的人可能对其嗤之以鼻,但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接受了良好的文化教育。大部分的人阅读,东野奎吾,村上春树……都会想从书中获得一定的感悟或者知识,但那些忙碌一天回来,文化程度低的农民工可能没有心思去用脑子用心去思考,去看文学著作。而选择这种简单易懂的网络文学。你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必须要对一本小说进行思考,或许人家只是简单想看故事呢。
刘孟庄不哭
因为许多名著都是一二百年前的,和现代人的时代背景不同。 而网络小说则比较贴近生活,如怀旧经典游戏题材的科幻小说平机王系列,永久免费,作者终生不断载,不久将更新最新的章节。 古代,近代文学名著流行的时候,游戏机还没发明出来。
网络小说是一种便宜的精神快餐,就像麦当劳或辣条等食品一样,虽然它可能不健康,但是能满足食欲,好吃而且不用花太多钱。何况你可以不用花钱就能下载看不完的网络小说。没网络的时代如果你想把文字印成书籍,不知道要等多少年,经过多少编辑的审核。而现在谁都可以把敲打出来的文字上传到网上,这是时代的进步,是信息交流的黄金年代。小说有好的也有差的,网络就是一个大过滤器,好的自然受人追捧,差的也被无情地淘汰掉,不必苛责,没有庞大的作者基础就不会有如今中国网络小说的繁荣。不要因为吃到一个坏苹果就想着把苹果树砍到。有着庞大的作者群体我们就不担心没有好书可看。已包容的心态才能促进良性发展。
dreamgreen
因为没有新的题材,想不出,又想火。其次就是网络小说门槛低,看得人大多是未成年的,只要受的大众喜欢,抄袭也会有nc粉护着。有些被抄袭的甚至被抄袭者的粉丝喷得不敢申诉。nc粉助长威风呗,只要不消除这些风气,我敢肯定还会有,而且层出不断。
普普兔
已至弱冠之年的盆友们,相信对读书都不陌生。但是在这个网络风暴的时代,网文的发展已经如同野火一般,把古典文学击打的体无完肤,今天我们就来说说网络小说与文学的差异。
首先我们来说一说网络小说,我就是一个资深老书迷了,平时在无事的时候就会去看一些小说打发时间。那么看网络小说算读书嘛,我认为也算,但不能多读,因为网文这种文字功底太过平庸,对于读者来说学不到什么。它既然这么无用,又为何如此火热,还能牟取高额的钱财呢?它的成功自然是有道理的。可以看它结构布局、逻辑思维,写作手法。这些能被火热传播的网文,在这几点上它一定是达到了相当高的标准的。学习了解了这些,对于爱好写作又无法写出墨水的业余爱好者那也是一种知识和能力的升华。
网文的特点就是代入感很强,它能很强的将看书的我们带入文中,化身为主角,去体验主角所经历的种种,那是一种无法在现实中实现的愿望可以让主角代替自己去实现它。这就是网文,所以我们读来,每每都会感到一种特爽的快感,就像是你完成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而得到的万众瞩目的那种爽快!所以代入感是网文成功的关键。
文学作品,良好的文学作品促进人类精神的发展,一部好的文学作品,就如同良师益友一般,给你带来指引,在迷雾中给你指明方向。真正的文学作品有着极为丰富的历史思想和哲学意义。他是人类在生活实践中与灵魂相碰撞发出火花的果实,承载着作者的思想,是人类对未知世界和对社会的不断探索和研究中得来的。文学作品之所以能成为经典还具备严谨的态度和亲身经历。往往越好的文学作品它的出生最开始都是受人冷淡,在这个世界水平越高的东西就越不被人理解。但是它里面所蕴含深刻的内涵是网络小说无法比拟的。
文学作品如成为经典名著最重要的还需要时间的累积,文学作品都是反映当时社会生活的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是时代的巨作,需要经过时间的经验方可成为人类永恒的经典,而在当今快节奏的生活环境下,伴随着文化快餐盛行,良好的文学著作想要流传下来往往也是不易的,这需要作者本人的努力和社会大众的认可。
家有泡泡猪
已至弱冠之年的盆友们,相信对读书都不陌生。但是在这个网络风暴的时代,网文的发展已经如同野火一般,把古典文学击打的体无完肤,今天我们就来说说网络小说与文学的差异。
首先我们来说一说网络小说,我就是一个资深老书迷了,平时在无事的时候就会去看一些小说打发时间。那么看网络小说算读书嘛,我认为也算,但不能多读,因为网文这种文字功底太过平庸,对于读者来说学不到什么。它既然这么无用,又为何如此火热,还能牟取高额的钱财呢?它的成功自然是有道理的。可以看它结构布局、逻辑思维,写作手法。这些能被火热传播的网文,在这几点上它一定是达到了相当高的标准的。学习了解了这些,对于爱好写作又无法写出墨水的业余爱好者那也是一种知识和能力的升华。
网文的特点就是代入感很强,它能很强的将看书的我们带入文中,化身为主角,去体验主角所经历的种种,那是一种无法在现实中实现的愿望可以让主角代替自己去实现它。这就是网文,所以我们读来,每每都会感到一种特爽的快感,就像是你完成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而得到的万众瞩目的那种爽快!所以代入感是网文成功的关键。
文学作品,良好的文学作品促进人类精神的发展,一部好的文学作品,就如同良师益友一般,给你带来指引,在迷雾中给你指明方向。真正的文学作品有着极为丰富的历史思想和哲学意义。他是人类在生活实践中与灵魂相碰撞发出火花的果实,承载着作者的思想,是人类对未知世界和对社会的不断探索和研究中得来的。文学作品之所以能成为经典还具备严谨的态度和亲身经历。往往越好的文学作品它的出生最开始都是受人冷淡,在这个世界水平越高的东西就越不被人理解。但是它里面所蕴含深刻的内涵是网络小说无法比拟的。
文学作品如成为经典名著最重要的还需要时间的累积,文学作品都是反映当时社会生活的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是时代的巨作,需要经过时间的经验方可成为人类永恒的经典,而在当今快节奏的生活环境下,伴随着文化快餐盛行,良好的文学著作想要流传下来往往也是不易的,这需要作者本人的努力和社会大众的认可。
何小豆一直在路上
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二是予以公开使用。
判定抄袭有两个标准:
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小浩浩
认定网络小说抄袭的标准:主观上,行为人有抄袭的故意和营利的目的,被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客观上,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的,即可认定构成抄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等。
兮沫
网络小说是依托网络基础平台,由网络作家发表的小说。它是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兴小说类型。网络小说风格自由,题材不限,发表阅读方式都较为简单,主要体裁以玄幻和言情居多。网络小说的语法会更近口语并充斥网络流行语,另外除了文字内容,利用符号图案排版等进行变化也是特色。
fiona_love_t
简单地说,通俗文学的作品中是有很分明的好坏人之分,是有能让你快意的情结描述的。而严肃文学则复杂的多,深刻的多。他们大多是是繁复或大巧若拙的技法堆叠起来的深刻表达,他们大多能够映照出更深刻的社会现实,有着更为广泛和更独特的读者认同。他们有高度抽象的现实反映,有悲天悯人的圣洁灵魂,有对人性灵魂深处的鞭挞,有作者自我拷问的血迹。它能让人感受到生活中不能一目了然的真相和情感,甚至可能让许多人读出疼痛、不适。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你,照出了世界的渺小,也照出了人性的复杂。他让读者们或者哭泣臣服,或者不屑地站起来唾弃,转身离开。
茉莉饭饭
我本人也不太清楚,我认为(者仅为我的个人观点)只要不是一摸一样大方的作者应该不会说你抄袭之类的,剧情相似也没关系只要有出彩的地方就咩有人说你抄袭,最好自己想,当然就像写穿越文嫩模多人写,内容也大同小异,也没人说抄袭对不对,但愿我的回答嫩给你你点启示,此处仅为我的个人观点,与我本人无关!
mangbaobao
首先我们先要知道网络小说是什么,网络小说的水准怎么样,与名著有什么区别。先说网络小说是什么,网络小说是在网上写的供读者快速阅读的故事,能不能叫小说,我觉得还有待商榷。网络小说水准怎么样?简单说不怎么样。总体水平都比较垃圾。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看呢?这个问题很简单,网络小说以刺激的情节取胜,语言直白简单易懂,不需要有多深厚的文学素养,多有文化,只要认字就可读懂。我说的有文化和有文凭是两回事,在我们国家,有文化不等于有文化。那么名著与网络文学有什么不同呢?拿我国古典文学顶峰《红楼梦》来说,你读一辈子都不一定读懂它。曹雪芹增删十载批阅五次,才写成一部书,而网络小说一年可以写几百万字,一个精心打磨,反复推敲,一个随手而写,只求字数,哪个更好?更重要的是,网络小说的语言文字浅显直白,你一目十行也知道他想表达的意思,而红楼梦这种级别的小说,你一个字一个字的读都未必能一下子明白作者的深意。红楼梦我读过两遍,零零散散一直在读,偶尔就会拿过来随便翻出一页看一会儿,只觉得小说中的语言真的是将汉语的美妙和艺术发挥到了极致。而网络小说基本上不值得再多看一眼的。
vampire
原贴:如何看待网络小说抄袭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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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好看呀,说的高端点就是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代入感强。说的低俗点就是满足了广大宅男的yy感。不过我觉得名著(无论是中国的四大名著,金庸古龙的小说,还是外国的老人与海,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里程碑,成为经典,但不可能是每个时代的主流。现在网文小说的快餐化,休闲化更适合这个时代。
蛮蛮V武
潑墨桃花
hjyy8819821009
奇怪的鲤鱼
啊BE~
清漠
Andycxh
绝大部分的网络小说在目前的内容上来看,都是商品。它旨在于为读者带来轻松的阅读体验和感受,通过剧情给读者一种愉悦的精神享受。它的功能中并没有让你伤春悲秋,或者明白什么样的人生道理,或者让你见识社会的黑暗,控诉一下现实的内容(如今四海清平,野无遗闲,政治清明,天下大同,和谐社会,所以这么做死的快)。它没有包含多少思想内核和思辨在其中,是单纯的休闲类娱乐,所以什么爽写什么,什么轻松写什么,什么更赚钱写什么。
而经典名著所承载的功能要更多,所包含思想性和情节方面的考量都和网络小说不同。而阅读时的体验则会差很多,但会让读者能够从中领会到更多东西,顺带提升个人修养、逼格和情怀,顺带还能泡妹子。
comedy
原贴:怎么才算抄袭网络小说?
^(oo)^GODS
原贴:怎么才算抄袭网络小说?
潜行者
pandanicole
杨花飘起
王靖
原贴:关于网络小说抄袭的问题
XO维维
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
二是予以公开使用。
微博上不少原创作者或者小说读者会把被抄袭的内容详细对比图发布出来,认定对方已经构成抄袭,实践中判断是否抄袭应注意哪些方面?
网络小说,这类作品多为虚构,独创性强。 司法实践中,当原、被告作品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似的时候,对于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是比较容易的。但当抄袭是高级抄袭,改头换面的抄袭,或者被指控抄袭作品仅涉及作品的构思、语言风格、人物特征及关系、主要情节、个别语句等且散落在作品的各个部分、文字等最终表述不尽相同时,对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就要复杂得多。
一般而言,网络小说案件抄袭的判断应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被控侵权的情节和语句是否构成抄袭,应进行整体认定和综合判断。对于一些不是明显相似或者来源于生活中的一些素材,如果分别独立进行对比,很难直接得出准确结论,但将这些情节和语句作为整体进行对比,就会发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相同或近似是整体抄袭的体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抄袭可以相互之间得到印证。
第二,在具体作品中,哪些部分属于思想,哪些属于表达,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三,对于网络小说而言,即使是以同一时代为背景,甚至以相同的题材、事件为创作对象,不同的作者创作的作品也不可能雷同。
第四,不能简单地将人物特征、人物关系以及与之相应的故事情节割裂开来,人物和叙事应为有机融合的整体,在判断抄袭时应综合进行考察。 一部具有独创性的网络小说作品,以其相应的故事情节及语句,赋予人物以独特的内涵,则这些人物及故事情节和语句一起成为了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人生到处知何似
现在的小说讲的大概都是炮灰逆袭,重生虐渣,斗气师,元素师,什么的。
言情小说就更不用说了,特别是那个什么,什么来着,嗯!就是那个从单纯小女孩变成什么世界第一杀手组织和集团创始人,在拜个干妈干爹什么的,然后以平民的身份到贵族学校去玩,然后你们都懂得。
我觉得吧现在的小说大部分的框架不都差不多么!嗯!也就只有人物名字啊,经历,真实身份不同。
所以呀!我觉得只要人物的名字、经历、和别的小说别太一样就行了。
更何况,说句不好听的。现在很多热播剧不都是抄袭小说改编的吗!
我想啊,或许,我们真的比较喜欢言情小说吧。
渔樵耕读
卜卜
貌似借梗不能从法律上来实行有效措施
“如果在文章中引用了作者的观点没有加注的话,分几种情况:
1、作者在文章中明确指明了这是某人的观点。这种情况下,如果文字跟原作者的文字部分或全部相同,在西方一般也算剽窃(文字剽窃),按照中国人的习惯,这个算雷同吧;如果文字跟原作者完全不同,用自己的话重新表述,这在西方也算剽窃(plagiarism),但在中国这个不算抄袭,也是不值得提倡的创作方式
睡不着的猪
法律分析: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需要行为人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主观上有抄袭的故意;以及被抄袭的作品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范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原贴:如何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
一净一杂念
上一辈有许多知识水平不高的叔叔伯伯一辈的人,他们不喜欢什么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乌合之众之类的,他们觉得这个很沉闷,他们喜欢这些网络小说是因为这些作者现在他们的视角写出了他们的爽点,所以他们喜欢看。我们这一辈许多初中生高中生大学生研究生进入社会的前辈,他们看小说是在食堂打饭排队等地铁公交还有许多无聊的时候的消遣,网络小说里面比你看的凡人写的好的有很多,也有很多构思新颖的小说,看这些小说和看一些电视剧差不多,就是一个打发时间的东西。就像吃东西,辣条可以吃,泡面可以吃,等到被妈妈发现吃这些觉得不好的时候自己就会好好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