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文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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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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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届,我都要跟学生一起聊聊《百年孤独》,尤其是开头,其实称它为最经典的开头也不为过。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是这么理解的:

首先,也是被人说得最多的一点,就是这个开头外在形式上的特点。

我们且看这个开头: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个开头是明显的倒叙式,从多年以后说起,这个在小说的写法上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最特别的是,它的时空上的来回穿梭。读者打开书,看到这一句,在阅读心理上是往多年之后去的,然后下一句又赶紧往回奔,这种体验还是比较奇妙的。因为这种写法当时比较特别,所以给人印象很深。但后来模仿的作家多了,读来也不觉得什么了。

可是,大多数作家模仿的只是这种外在的形,没有得到真正的精髓。

那真正的精髓是什么呢?

就是第二点,这个一句话的开头,击中了小说这种文体的核心:塑造了一个经典的人物形象。

奥雷连诺上校,家族中的叛逆者,一辈子都在反对政府,最终以叛国罪被送上断头台。这种性格不是莫名奇妙凭空出现的。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父亲带他和哥哥去吉普赛人的帐篷看冰块,冰块对这些孩子来说是个神秘的存在,哥哥们不敢靠近,他却勇敢地上去摸了一把。就是这个参观冰块的下午,初显了他性格里冒险的一面,这是他一生的性格底色。

一句话,勾连了一个人一生的始终,突出了这个人的形象,俭省,而又力度,堪称巨笔如椽。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kakareika

漂亮的脸孔是给别人看的,而有智慧的头脑才是给自己利用的

《百年孤独》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其中所传达的理念和哲理,确实堪称得上是一个时代的标志,也是经典中的传承,塑造的内含价值是不可估量的。

无论是从开篇还是从内容的整体来看,都是非常具有价值的,就比如中国的四大名著,之所以能够被世人铭记,是因为所传达的内涵是无可取代的,无论是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延伸的史学价值,涉及的园林艺术,餐饮艺术等文化的拓展。

《百年孤独》成书较早,中间所涉及的人物关系极为复杂,而且关系网也很紧密,其实和中国的《红楼梦》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作者马尔克斯在创作的时候就加入了自己的灵魂见解。

该书读起来还是比较枯燥的,除非是下定了决心要好好研读,否则在开始之后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中,很难坚持从一而终的耐心去读完,主要是这本书想要传达的理念和观点也是比较隐晦的。

生命中有过的所有灿烂,终将要用寂寞来偿还。人生终将是一场单人的旅行,孤独之前是迷茫,孤独之后是成长。

其中引用的话是摘自《百年孤独》,这在很多角度阐述的理念,其实是发人深省的,能够映射和传达很多东西,看似是第一人称的角度看世界,但是事实上却是在以上帝的视角看世界的变化和对人性的探索。

《百年孤独》还完全和《红楼梦》是不同的,出发点和角度不同,所以在观众和读者查阅的时候很容易会忽略很多人物关系,最终导致越读越乱,甚至放弃了,虽然经典,但是也需要有与之匹配的智慧和审美才能够驾驭。

以上仅为个人原创观点,希望有所帮助,部分配图来自网络。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藯蓝づ枫叶

《百年孤独》的开篇是这样的: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不仅是开篇,小说里多次使用这样的叙述方式:

几个月以后,奥雷里亚诺第二在临终时将会想起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样子,那时在二等车厢里的她为了听清费尔南达最后的叮咛,想把满是灰尘的车窗摇下却没有做到。

这种站在未来回忆过去,将不同时态和空间用一个句子串联起来的叙述方式是马尔克斯独创的。上世纪80年代《百年孤独》刚刚进入中国时,曾引发大量的模仿,因而也就有了《百年孤独》的开篇是经典这一说法。

《百年孤独》的主题是孤独、命运和荒谬,所以马尔克斯才选择用魔幻现实的风格来表达,这与卡夫卡是一脉相承的,都是在现实里面表现魔幻,而不是在魔幻里表现现实。《变形记》和《百年孤独》里的人物,并没有脱离物理学和生物学上的意义,但又让变成虫子和美女升天这种事情真实发生。读者匪夷所思的同时却又完全能够接受,因为只要是个正常接受教育的现代人,从小就都被浸泡在各种童话、神话故事里,早就司空见惯了。

《百年孤独》里,命运主题与孤独是互为因果的。小说开篇就让梅尔基亚德斯出场,就是那个通晓诺查丹玛斯预言的吉普赛智者,交代他与羊皮卷的关系,然后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后代不断去破译羊皮卷,最后由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在一瞬间完成,连仔细阅读的时间都没有就揭晓了谜底。

小说先给出了预言,再让书里的人物去演绎这个预言,这个过程中有的顺从(所有的阿尔卡蒂奥和所有的奥雷里亚诺)有的抗争(乌尔苏拉和桑塔索菲亚),最后谁也逃不过宿命,分毫不差地执行了预言,预言变成了结局。全书其实就是再现梅尔基亚德斯羊皮卷。

这是大结构。具体到每一章的小结构也是这种叙事方式。奥雷里亚诺一出场时作者就交待说他一生中发动了32次起义,32次都失败了。与17个女人生了17私生子,都被暗杀了。躲过了14次伏击和一次枪决。然后再叙述那些起义是怎么进行的,17个私生子是怎么一一被人追杀,最后一个年长的私生子拖到了最后小说快结束时才被杀掉,而那时家族中的晚辈连听都没听过他。还有那次枪决的详情等。

这种预言(说结果)-发生的过程(顺从或抗争)-预言实现(谜底揭晓)的循环,成就了马尔克斯独特的叙事方式,因而使《百年孤独》成为不朽的伟大经典。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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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原贴:百年孤独TXT全集下载,小说电子书下载

阳光刺心的灼热

《百年孤独》这本书豆瓣评分9.0,众所周知,豆瓣评分还是比较严厉的,9.0的高分足以说明,《百年孤独》这本书在中国读者心目中的地位。

“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时,上校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句话的经典就在于它是第一部倒叙开篇词,是第一,所以它的高度是非常高的。

经典是什么,就是它从出现到现在一直保持着非常好的势头,能一起发光。所以才被称之为经典。到现在为止,这个写作手法都一直被人们学习模仿,当做教材一般,所以被认为公认的经典。

倒着写东西能让别人一下子记住,也符合人们的阅读习惯,所以这个开篇有很强大的逻辑在其中,存在即是合理,这个开篇是合理的,所以他能被世人应用。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huangjinbao

《百年孤独》,太孤独了,以至于孤独在书架之上,孤独到阅读完了其他书,而他依然被保管地崭新崭新的,不舍得一读。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shmily_

您好谢邀!《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著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这本书描绘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故事中穿插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里融入了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宗教典故等神秘元素,现实与虚幻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壮丽的想象世界。

书中开头这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里雷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彻见底,河床里的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的巨蛋。这是《百年孤独》的经典开场白,短短几十个字,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空概念,这开创了一种几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作者将三种时空概念融合得如此精炼、自然,可见马尔克斯功底之深。接下来是典型的倒叙结构,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悬念,让人不得不读下去,并能让读者一瞬间经历了多种时空转换,顿生人生沧桑之历史感,至此一生繁华落幕,句式中,现在时、将来时、过去时、将来过去时等不同的时态结构全在这一刻同现脑海,这是一种人生的终结体验。

《百年孤独》不断回溯的时间线显然打破了史学式叙事的线性时间模式,显示出优秀的文学性。正是因为这种文学性的时间叙事,在不断回溯的过程中,又不断补充、或者修正内容、或者提出与之前相悖的说法,比如利用不同人物之口,对同样一件过去的事有完全不同的描述,此处又体现了史学式叙述的优越性。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的化身,他们都需要和自己的心理孤独奋战。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开头告诉我们,面对死亡,人最容易走进死亡记忆深处,人生过程中那些看似平常的事物和经历在远处熠熠闪光,正是这些事物和经历,组成了荒诞不羁的人生之梦。加西亚.马尔克斯从“冰块”开始把人们带进了梦幻人生和魔幻之旅。他的文章开篇是这样,结尾也是这样,被无数小说家效仿。故,其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谢谢!祝您生活愉快!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westsidej

各有千秋,现实与虚幻—战争与和平。都值得我们去反思,取其优良,去其糟粕!

百年孤独[bǎi nián gū dú]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作品名称

百年孤独

外文名称

Cien años de soledad

作品别名

一百年的孤寂

文学体裁

长篇小说

作者

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

战争与和平

《战争与和平》是俄国作家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创作于1863—1869年。

该作以1812年的卫国战争为中心,反映从1805到1820年间的重大历史事件。以鲍尔康斯、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和库拉金四大贵族的经历为主线,在战争与和平的交替描写中把众多的事件和人物串联起来。[1]

作者将“战争”与“和平”的两种生活、两条线索交叉描写,构成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壮阔史诗。[2]《战争与和平》的基本主题是肯定这次战争中俄国人民正义的抵抗行动,赞扬俄国人民在战争中表现出来的爱国热情和英雄主义。但作品的基调是宗教仁爱思想和人道主义,作家反对战争,对战争各方的受难并都给予了深切的同情。[3]

作品名称

战争与和平

外文名称

Война и мир

作品别名

战和纪略

创作年代

1863—1869年

文学体裁

长篇小说

内容简介

1805年,在拿破仑率兵征服欧洲之后,法国和俄国之间也发生了战争。可是在俄国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恬静悠闲,社交舞会照常举行。青年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把已有身孕的妻子交给退隐于领地“秃山”的父亲及妹妹玛丽娅之后,就担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向前线出发去了,他希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

安德烈刚刚留学归来的好友皮埃尔·别祖霍夫,是莫斯科数一数二的资本家,是社交界的宠儿。居心叵测的监护人库拉金公爵看到这一点,便企图把美貌但品行不端的女儿爱伦嫁给他,结果计谋顺利达成,可这桩婚事实在不幸之至。同年11月,安德烈所属的俄军在奥斯特里茨之役战败。安德烈历尽种种艰难后回到秃山。是日夜晚,妻子莉沙正好产下一名男婴,但她却在分娩时死去了。安德烈陷入孤独和绝望中,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已告结束,便下定决心终老于领地。另一方面,婚后不久的皮埃尔发现妻子爱伦与好友多勃赫夫之间存在暖昧关系,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声,他与多勃赫夫进行决斗。在幸运地击倒对方后,皮埃尔即与妻子分居,他也陷入了善恶和生死问题的困扰之中。不久,皮埃尔加入了共济会,得出了一套生活的哲学。他又怀着宽宏大量之心,接回了妻子。

1807年2月,俄奥联军在埃尔劳与法军进行了一场残酷的鏖战,双方损失都很惨重。6月拿破仑与沙皇签署了和平协定,暂时的和平生活开始了。1809年春天,安德烈因贵族会之事而去拜托罗斯托夫公爵。在公爵家里,他立即为充满生命力、美丽动人的公爵的女儿娜塔莎所吸引,娜塔莎答应了他的求婚。但秃山老公爵认为她不够富有,年龄太小而加以反对。最后双方相约一年后成婚。不久,安德烈出国了。娜塔莎伤心地答应等待一年,却又无法忍受寂寞。她结识了爱伦的兄弟阿纳托尔。在他的诱惑下,两人决定私奔。至此,她与安德烈的婚约宣告无效。这对安德烈骄傲的性格是一次极其沉重的打击,为此他痛苦不堪。然而由于军务缠身,他对此事又渐渐淡忘了。

1812年,拿破仑率先撕毁原来的和平协定,指挥军队跨过涅曼河,俄法两国再度交战,年迈的库图佐夫将军决心阻止法军继续向前推进,但由于战术失误和其他原因,并未使俄军毕其功于一役。战役还不断进行着,双方损失都很惨重。最后,俄法军队在博罗狄诺展开了一场异常激烈的争夺战。显然,这是俄军所进行的最糟糕的战役。库图佐夫不得不痛心地宣布军队无力保卫莫斯科,拿破仑则作为胜利者进抵又一座空城。安德烈在博罗狄诺战役中身负重伤。罗斯托夫家将原本用来搬运家产的马车,改派去运送伤兵。娜塔莎意外地在伤员中发现了奄奄一息的安德烈。她向他谢罪,并精心地看护他。彼此间又旧情重萌,但为时已晚。安德烈伤口恶化,不久即在睡梦中逝去。

皮埃尔留在莫斯科,决意做一名民族英雄。他化装成农夫,想伺机刺杀拿破仑,但在解救一位遭受法国士兵凌辱的俄国妇女时,他被捕成为俘虏。皮埃尔的妻子爱伦在战火中仍然难以抑止自己的放荡行为,最后,因误食堕胎药而死亡。拿破仑的军队在空城莫斯科完全分崩离析,他疲劳地等待着,寄希望于沙皇要求他签订和平协定。但是这一天迟迟不来,他只好放弃莫斯科回师法国。在通往斯摩梭斯克的途中,法军彻底瓦解,成为一群落荒而逃、恣意抢掠的乌合之众。在哥萨克人的不断骚扰下,大量俄国战俘被解救,皮埃尔也重获自由。俄国终于赢得了战争的胜利。

皮埃尔又回到了莫斯科,恢复了同罗斯托夫和保尔康斯基一家的友谊。娜塔莎吸引了他,而他也突然意识到娜塔莎已长大成人。于是时机一成熟,他就恭请她父母同意他们的婚事。与此同时,娜塔莎之兄尼古拉也正在考虑娶安德烈之妹玛丽娅为妻。皮埃尔与娜塔莎结为伉俪,生活幸福。这位曾经单纯而轻浮的女子变成了一个勤劳能干的妻子。他们结婚8年后,养育了4个可爱聪敏的孩子。娜塔莎完全把自己的一切献给了丈夫和孩子们。他们发现彼此的生活实现了他们过去的梦想。尼古拉虽然无法完全肯定自己对玛丽娅的爱,却懂得这桩婚事明智适宜。他们收养了安德烈的儿子尼古路什卡,生活也十分快乐幸福。[4]

创作背景

历史背景

1855年,亚历山大二世登基。当时,沙皇政府由于在克里木战争期间遭到军事失败而削弱,农民暴动风起云涌,各方面人士要求改革的呼声也日益强烈。在这种形势下,亚历山大二世被迫废除了农奴制,并实行了一些自由主义改良政策。因1825年起义失败被流放到西伯利亚的十二月党人也在这时被赦免。[5]

原贴:《百年孤独》和《战争与和平》哪一部作品更伟大?

50后马甲

因为这个开头,马尔克斯创造一种全新的英语时态,叫做过去将来完成时。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晴天小猪1021

《百年孤独》的开篇,用诗歌一样的语言,给读者营造出一个与世隔绝、新生伊始的代入感。


这样的代入感一下子把读者与现实世界拉开距离,沉浸在作者给你讲的故事里,同时勾起你的好奇心,想继续读下去。


这样的经典开篇还有许多,比如川端康成的《雪国》。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心相约1861

遗憾,未对此类问题有过任何研究。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Daniel

读完《百年孤独》,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马尔克斯为了准确表达而使用的近乎残忍的手段。 比如要描写一个老人的苍老,现实主义的作者可能会刻画老人深邃的皱纹,浑浊的眼睛。但是马尔克斯不会这么循规蹈矩,他的做法可能是让老人的皱纹的沟壑之间长出青苔,或者让老人的鼻孔爬上蜘蛛网。 因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世界里不需要用现实世界的逻辑来解释,所以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里有了“胡作非为”的自由。.虽然魔幻离不开现实的框架,但是单调的现实也正是因为有了天马行空的魔幻色彩而增添了无限可能。 这样的手法在表现人物情绪的时候可以充分的施展,因为在超越常理的力量的作用之下,他可以轻易的让读者看到尽头、无穷这种现实世界里不着边际的概念,也可以更轻易地让读者感觉到彻骨的绝望。 比如表现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的时候,他让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绑在栗树底下,每天就这样一动不动一直到死去;让乌尔苏拉不但双眼失明还每天只能听见没完没了的雨声,让她被遗忘直到有一天后背爬满水蛭;让丽贝卡关在小黑屋里直到身上爬满蛆虫......他近乎变态的手法就像是给读者眼上蒙上黑布,并且把钟表消音,抽离了时间概念和空间概念,让读者在没有边际的黑暗中感受最高级的孤独。 2、 马尔克斯对孤独的观念就像是梵高先生的那句歌词:"不管你拥有什么,我们生来就是孤独"。 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好像都有不一样的个性,名字也因为自始至终都把“奥雷里亚诺”和“阿尔卡蒂奥”这两个名字“循环利用”而受到不少读者的吐槽。但是仔细观察会发现这些纷繁复杂的人物竟然因为他们共有的孤独特质而重叠了。他们无论年轻的时候为了填补内心的空虚做出过多么疯狂的举动,最终他们都不可避免地和孤独融为一体。 比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率领自由党发动32场政变。但是在认清自己发动战争仅仅是因为内心深不见底的恐惧之后,他潦草地签下停战宣言,回到炼金屋里,每天制作2条小金鱼,然后销毁,第二天重做。直到有一天在树下上小便的时候卑微的死去; 比如阿玛兰妲,受到死神的通知为自己织寿衣,完工之日就是她的死期。为了延缓死期她织了四年。如果这世上还有什么时刻比自己一个人去做手术更加孤独,那应该就是独自向着死亡一点一点迈进而又无能为力的时候了吧。但是阿玛兰妲表现的从容优雅,在织到最后,她竟然故意加快了速度,仿佛在熬过人世间最高级的孤独之后,她已经无所畏惧。"世界不过是身外之物,她的内心不再为任何苦痛而波动。" 还有马尔克斯上校,他在电报上敲下“马孔多在下雨”,他望向苍凉的街道,他感觉到他在孤独中迷失了。 除了把焦点放在这个家族的成员以外,马尔克斯也把渺小的个人放进了宏大的历史维度里加以比较。 马孔多这个本来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式的小镇,一百年的时间里遭遇了外来文明的入侵和时代发展的生拉硬拽。从未被文明开化,到受到政治权利操纵,再到工业文明成果的到来,公司出现,反抗压榨的3000多劳动人民全部被杀......在历史的车轮面前渺小的人类所有改变历史的企图都成了螳臂当车的悲剧。即使像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一样一世英名,百年过后也依然被整个小镇的人遗忘,在历史演进中化为灰烬。 第一代布恩迪亚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代布恩迪亚被蚂蚁吃掉。仔细读一读小说的开头和结尾,更加增添了宿命的色彩。小说开头写道:“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时尚需用手指指点点”,小说的最后却是“这个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马尔克斯看来,生命注定是一场悲剧,因为在庞大的轮回面前,每个人都不过是沧海一粟。我们其实自始至终都无法和这个世界产生任何联系,我们一无所有地到来又一无所有地离开,其间制造过的所有辉煌其实都从未真正属于自己。当一切都成为泡影,竟然只有孤独永恒。 3、 在这个时代百年孤独其实依然是很有价值的一部小说,它好像有让人平静下来的魔力。 在这个到处弥漫着焦虑感的时代里,很多人都不敢长时间的陷入孤独里。我们会把精神空虚错误地当成孤独;我们为了快速摆脱这种感觉而寄希望于获取物质满足,获取他人关注,却又陷入更深的孤独。 其实啊,无论爱情,亲情,友情都值得追求和维护,吃喝玩乐也值得我们享受。但是我们不能把这些当作摆脱孤独的方法。百年孤独告诉我们孤独是每个人身体的一部分,你要做的不是摆脱它,而是和它和平相处,只有那样,你才会明白你其实一无所有,也就不再害怕失去。 一个伟大的作者应该如此,他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和阅历,让我们看到极致的孤独之后不再因为自己的一点无助感而顾影自怜,让我们看到生死的边界之后更加珍惜生命。 以我浅薄的阅历当然无法把马尔克斯杂糅进去的价值观完全的接收,也一定有很多隐喻埋藏在字与字之间等着我摸爬滚打之后在某一个时刻幡然醒悟。实际上一个人只有在感受过被抛弃的苦涩,被生活无情的戏耍之后才有资格说读懂了百年孤独,才有足够的底气像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在马孔多的最后一个清晨那样放下一切包袱,大张双臂,仿佛要唤醒整个世界一样声嘶力竭

现在这部作品被普遍翻译成“战争与和平”,而实际上小说的名字是"Война и общество"(战争与社会)。 Искажение в названии романа Л.Н. Толстого "Война и Мир" 对《战争与和平》的名字有不同的理解的原因在于:在古代“мир”这个词有不同的写法以及相应的不同的含义。 古俄语中对«Мир»的解读 «Мир» (писавшееся через "иже", т.е. современную "и") - обозначало покой , в данном случае отсутствие войны, перемирие (прилагательное: "мирный", "спокойный", "невоенный") 小编注:"иже"——古俄语字母中的"и" 如果这个词中间是用"иже"连接,即现代的"и"—平和,没有战争,停战(形容词:"мирный"和平的、安宁的、无战争的) «Мiр» (писавшееся через "ижеи", т.е. "i") - обозначало вселенную (прилагательное: "мировой", "всемирный") 如果这个词中间是用"ижеи"连接,即"i"—全世界的(形容词:"мировой"全世界的、全宇宙的) «Мiр» (писавшееся через "инить", т.е. "i" с двумя точками) - подразумевало общество, общину (например прилагательное: "мирской"), от него же: обмирщать, мирянин... 如果这个词中间是用"инить","Ï"—社会,公社(形容词:"мирской"世俗的,世人的)同根词:обмирщать摆脱教会影响成为世俗的, мирянин俗人,未出家人等。 很少有人知道,一直到十月革命之前这部小说的名字都写做"Война и МIРЪ",这就是它在原文的样子。1917年语言革命之后,字母"Ï"写做"и",小说的名字也发生了变化,同时导致这个名字翻译的含义变了样。现在这部作品被普遍翻译成“战争与和平”,而实际上小说的名字是"Война и общество"(战争与社会)。 如果知道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中主要描写了那个时候的上流社会、社会风尚、人的命运以及俄罗斯

原贴:《百年孤独》和《战争与和平》哪一部作品更伟大?

细河翠影

因为马尔克斯开创了一个新的写法:将过去、现在、未来融合在一起,消解了时间的界限,把马孔多百年的历史交融在一起,真正符合了《百年孤独》这个主题。所以马尔克斯说:写着一句话比写整本书还难。

我们在传统的小说中,是绝对看不到这种写法的,一般作家只会用一个时态,如“她曾经..”“他将会”。

在写作课上,老师也会让我们模仿这种写法。不止学生模仿,还有很多大作家也模仿。

我们在阅读中会无数次碰到中国作家“重复”《百年孤独》的开篇:“多年后,站在行刑队面前的时候,布恩迪亚上校想必会记起父亲领他去看冰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比如说莫言的《檀香刑》:“那天早晨,俺公爹赵甲做梦也想不到再过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里;死得胜过一条忠于职守的老狗。俺也想不到,一个女流之辈俺竟然能够手持利刃杀了自己的公爹。俺更想不到,这个半年前仿佛从天而降的公爹,竟然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比如说陈忠实的《白鹿原》:“白嘉轩后来最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中娶过七房女人。”

甚至比如说郭敬明的《幻城》:“很多年以后,我站在竖立着一块炼泅石的海岸,面朝大海,面朝我的王国,面朝臣服于我的子民,面朝凡世起伏的喧嚣,面朝天空的霰雪鸟,泪流满面。”

马尔克斯用一种精妙的手法,在一句话之内将时间在过去和未来之间拉扯,而这拉扯更是生与死间的对话,使文字沾染上一种奇幻的魔力。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飞絮如雪

这本书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故事中穿插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里融入了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宗教典故等神秘元素,现实与虚幻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壮丽的想象世界。

《百年孤独》的开篇一直被公认为经典,甚至被称为伟大的开头,那么它到底经典在哪里?

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它的开头吧。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里雷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

这是《百年孤独》的经典开场白,被无数小说家效仿。有书君选取的是范晔翻译的版本,译本有很多种,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找来比较一下不同。

开头的第一句话,短短42个字,却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空概念,这开创了一种几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将三种时空概念融合得如此精炼、自然,有书君还没有在其他作者身上见过,可见马尔克斯功底之深。

接下来是典型的倒叙结构,但是其功力不在于新颖的倒叙结构,而是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悬念,让人不得不读下去。主人公开篇就面临死刑,是什么导致他必须面对死亡?父亲带主人公去见识冰块,冰块是否有什么象征意义?这些问题作者都没有直接交代,我们只能去书中寻找。而最后一句“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突然把人拉入了神秘、魔幻的空间。

其实,这样的开头在写作中极富挑战性和冒险性,就像是一场足球赛,解说员一上来就告诉了观众本场比赛的结果。已经知道了结果,看下去的兴趣就会大减,一旦写得不好,很容易就会让读者失去读下去的欲望,但显然马尔克斯做得很好。

如果读了开头戛然而止,你对这段文字除了好奇还有怎样的思考,在有书君看来,人在死亡前到底会想起什么?马尔克斯在这段文字中回答了这个问题。

面对死亡,当然有对死亡的恐惧和对生命的留恋。但是恐怕更多的是对人生旅程的追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开头告诉我们,面对死亡,人最容易走进自己的记忆深处,人生过程中那些看似平常的事物和经历在远处熠熠闪光。正是这些事物和经历,组成了荒诞不羁的人生之梦。加西亚·马尔克斯从“冰块”开始把人们带进了梦幻人生和魔幻之旅。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c大美淘淘

马尔克思因为《百年孤独》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瑞典文学院认为,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创造了一个独特的天地,即围绕着马孔多的世界”,“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

《百年孤独》一面世就震惊了文坛,作品里融入了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宗教典故等神秘元素,现实与虚幻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壮丽的想象世界。它的开篇更是被公认为是小说作品的经典开篇之一。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里雷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

这是《百年孤独》开篇的一段话,它包含着现在、未来和过去三个时间概念,将整个时间轴同时展现了出来,开创了几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以现在的感知,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事情。

同时又给读者留下了悬念,主人公为什么会面对行刑队?他会死吗?

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刻他为什么会去回忆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

冰块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那个遥远的下午发生了什么?

这些问题我们只能去书中寻找。

而最后一句“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又突然把人拉入了神秘、魔幻的空间。

马尔克斯的这一写法引起无数作家的模仿,莫言、余华、苏童、格非、陈忠实、韩少功等作家的写法,或多或少都受到过马尔克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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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色

南美版黄梁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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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睡觉的兔兔

最好的版本是黄锦炎等三人翻译的,更加能体会到原书的神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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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oro鳗鱼

因为画面感太强了,而且这句话铺垫了整个故事线,可见马尔克斯在写作时已经构思好了所有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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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ling_w

我要说我没看懂这书,是不是会被嘲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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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秤兔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百年孤独》开篇的第一句话“许多年之后”,讲的是未来时间发生的事情,有一个事件发生,有一个上校将被执行死刑,这是小说的一种预叙的手法。但小说第一句的真正叙事动机是引出童年见识冰块的情节,叙述的又是过去的事情。所以我们可以感受到叙事者有个讲故事的“现在”时刻,而这个“现在”时刻是一种虚拟性的“现在”。

因此,这个开篇之所以精彩绝伦,是因为作者选择了一个不确定的现在,既能指向未来,又能回溯过去,一下子就把时间的三个维度都包容在小说的第一句话中了。这并不是玩弄叙事技巧,而是服务于《百年孤独》的主题。只有这样一个开头,才能显示出小说中写的马孔多小镇以及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沧桑感,甚至写出整个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纵深感和连绵感。有研究者专门指出这是一种“既可以顾后,又能瞻前的循环往返的叙事形式。”

《百年孤独》引进中国后,马尔克斯的这种叙事技巧震撼了无数作家,也引起无数作家的模仿,在中国,莫言、余华、苏童、格非、陈忠实、韩少功等作家,或多或少都受到马尔克斯的影响。

举2个例子,大家看一下,能不能读出一些马尔克斯的影子。

余华难逃劫数:直到很久以后,沙子依然能够清晰地回忆起那天上午东山敲开他房门时的情景。东山当初的形象使躺在被窝里的沙子大吃一惊。那是因为沙子透过东山红彤彤的神采看到了一种灰暗的灾难。他隐约看到东山的形象被摧毁后的凄惨。

莫言《红高粱》: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大家可以自己找找。马尔克斯的这一经典开头不仅影响了中国的作家,也影响了世界上无数的作家,他的魔幻现实主义让无数作者不断提起,重复模仿还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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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sitb

的确经典。忠实先生的《白鹿原》,开篇方式与之相似,有可能真是受其影响。我看白鹿原的时候,总觉得这是个遗憾。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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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20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像史前的巨蛋。”

这是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经典开场白,其伟大之处在于他创造了一种近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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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inyun

在5年前,本人就很有幸买过这篇巨著来品读,《百年孤独》被誉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开篇短短42个字,却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3种时空概念,读者一瞬间经历了多种时空转换,顿生人生沧桑之历史感。至此一生繁华落幕,在终点处蓦然闪现遥远孩童时代的情景,句式中,现在时、将来时、过去时、将来过去时等各种不同的时态结构全在这一刻同现脑海,这是一种人生的终极体验。



百年孤独不断回溯的时间线显然打破了史学式叙事的线性时间模式,显示出优秀的文学性。但正是因为这种文学性的时间叙事,在不断回溯的过程中,又不断补充、或者修正内容、或者提出与之前相悖的说法,比如利用不同人物之口,对同样一件过去的事有完全不同的描述,此处又体现了史学式叙事的优越性。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化身,他们都需要和自己的心理孤独奋战,孤独到只有不停的去做事来发泄,孤独到在所有的事情发生时,他们都是自己来抉择。



总之,这本书很值得一读,也是世界文学经典,需要仔细品读,慢慢消化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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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走中国

我觉得作者把最容易被人忽略的孤独通过这几代人生活表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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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ie_Guo

个人认为 《百年孤独》

读完《百年孤独》,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马尔克斯为了准确表达而使用的近乎残忍的手段。

比如要描写一个老人的苍老,现实主义的作者可能会刻画老人深邃的皱纹,浑浊的眼睛。但是马尔克斯不会这么循规蹈矩,他的做法可能是让老人的皱纹的沟壑之间长出青苔,或者让老人的鼻孔爬上蜘蛛网。

因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世界里不需要用现实世界的逻辑来解释,所以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里有了“胡作非为”的自由。.虽然魔幻离不开现实的框架,但是单调的现实也正是因为有了天马行空的魔幻色彩而增添了无限可能。

这样的手法在表现人物情绪的时候可以充分的施展,因为在超越常理的力量的作用之下,他可以轻易的让读者看到尽头、无穷这种现实世界里不着边际的概念,也可以更轻易地让读者感觉到彻骨的绝望。

比如表现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的时候,他让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绑在栗树底下,每天就这样一动不动一直到死去;让乌尔苏拉不但双眼失明还每天只能听见没完没了的雨声,让她被遗忘直到有一天后背爬满水蛭;让丽贝卡关在小黑屋里直到身上爬满蛆虫......他近乎变态的手法就像是给读者眼上蒙上黑布,并且把钟表消音,抽离了时间概念和空间概念,让读者在没有边际的黑暗中感受最高级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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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vey_Huo

因为多数人需要背诵一个开头,然后出来说自己是百年孤独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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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hzy

没一本书都是作者倾入的心血,只能说因为你的情感偏好与那一类,不能说是比较一下,你可以两本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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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是影子的眼

04年一位妹子在我生日的时候给了我一本百年孤独,脑短路还收下了。——多大仇多大恨啊,当年只有英文版,她是拜托他舅舅在国外买的英文版。我当年也是一学痴,开始了坐马桶一手英文原版一手文曲星,这样猜着读的生活一发而不可收拾。百年孤独完了之后,红与黑,基督山伯爵……原版比译本有味道多了,于是又复习了一次百年孤独。不知道那妹子知道这些后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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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peihao

怎么说呢。我不知道别人的想法,就我自己而言来谈谈这个问题。

百年孤独是公认的经典,我觉得它的魅力就是创造了一个非同一般的世界。那里的人在和外界接触之前,不会死,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生活。它就像一个世外桃源一样。这个世界的领导者可以说就是这个延续了百年孤独基因的家族。家族的兴盛就是这个世界的兴盛,家族的破灭就是这个世界的毁灭。它以小见大,以一家之得失反应了一个世界的巨变。就这点来说我觉得很厉害。

再说百年孤独里不知道为什么,读的时候,觉得它每一个字都有很深重的孤独气息。我记得我是用了一个中午把它读完的。读完以后被书里那种日益浓重的孤独气息深深感染。

不光是作为主角的百年家族还是那些故事里穿插的小人物,每一个形象都深刻饱满。

而且强烈的魔幻色彩非常吸引人。

我觉得这些大概就是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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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636

说实话我没看懂,被人名搞糊涂了,都乱了,所以没有觉的它多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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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逸

恰遇到颇想言说的题目,看过众位答友的解读心生佩服。笔者也略说一二,供题主参考。

时间维度

这一点有些答友已提到,只是想再多说些。《百年孤独》的第一句话给人印象深刻,成为经典,正在于它隐含的时间维度。按马尔克斯自己的说法,这部作品他构思了15年,但一直不知该如何写第一句话。他称,写第一句话比整部作品还要费时,因为第一句话有可能成为全书的基础,决定着整部作品的风格与结构,甚至它的长短。很多作品因为一个精彩的开头而成为经典,例如卡夫卡的《变形记》,狄更斯的《双城记》。马尔克斯在一次旅途中突然获得感悟:原来,“我”应该像外祖母讲故事那样来叙述这部历史。

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连诺上校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句话不仅展开小说的初始情节,而且容纳了过去,现在,未来三个时间维度。任何一个作家在写作时都会设定一个时间作为“现在”,这个“现在”不必是具体的某个时间,可以是一种虚拟的“现在”。“许多年以后”是未来,作者在讲未来会发生的事情,是预叙手法。又讲童年回忆,是过去,在讲过去那个遥远的下午的事情。这一句话一下子把时间三维度包含进去,短短的字数与深刻时空转换之间形成张力,产生生命体悟的深刻内涵,给人已星辰物换的沧桑感。同时这句话服务于《百年孤独》的总主题。先言“未来”,回溯“过去”,隐含“现在”,这形成一时间循环,封闭圆圈。

时间循环

现代时间观念是不可逆的直线型,由过去指向未来,充满着乐观主义与现代理性,是进步的观念。而开篇第一句话确是循环的时间观,史前社会的特点是时间的循环,如此便消解了紧张的快步的一味向前的维度,将读者带到缓慢的回味的生命周期的循环维度。这样循环的时间,表达了对一个持久的深处记忆渴望再现的希望。中国人自原始便有着“天人合一”的生命体悟,顺应四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春夏秋冬,轮回养息。这种古老积淀而充满宇宙生命观的时间轮转,使得中国人对《百年孤独》的第一句话更为敏感,更为多思。对于生命醇厚的追求,只有在对过去的回味,对未来的远望,对现下的观审如此时间循环中得以实现,而单向度的时间会削弱生命的厚度。

诚如答友所言,中国诗词中有很多时空转移,以今思古的句子,如李商隐的《锦瑟》,李煜的《虞美人》,纳兰容若的浣溪沙•谁念西风独自凉等等。中国人温和中庸的审美心态,更偏喜“哀而不伤”的事物,更爱对生命留恋怅惘的回味,因而对《百年孤独》首句更多感叹。

以上个人观点望对题主有所帮助,欢迎各位答友补充,若觉此文读后有所获益,还望不吝点赞。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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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en1027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著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这本书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故事中穿插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里融入了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宗教典故等神秘元素,现实与虚幻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壮丽的想象世界。

先看百年这句:“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时,上校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空概念,这开创了一种几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将三种时空概念融合得如此精炼、自然,有书君还没有在其他作者身上见过,可见马尔克斯功底之深。先看百年这句:“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时,上校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读者一瞬间经历了多种时空转换,顿生人生沧桑之历史感。至此一生繁华落幕,在终点处蓦然闪现遥远孩童时代的情景,句式中,现在时、将来时、过去时、将来过去时等各种不同的时态结构全在这一刻同现脑海,这是一种人生的终极体验。

百年孤独不断回溯的时间线显然打破了史学式叙事的线性时间模式,显示出优秀的文学性。但正是因为这种文学性的时间叙事,在不断回溯的过程中,又不断补充、或者修正内容、或者提出与之前相悖的说法,比如利用不同人物之口,对同样一件过去的事有完全不同的描述,此处又体现了史学式叙事的优越性。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化身,他们都需要和自己的心理孤独奋战,孤独到只有不停的去做事来发泄,孤独到在所有的事情发生时,他们都是自己来抉择。

但是很多人都觉得这本书很难读,因为书中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晦涩难懂的隐喻。不吹不黑,其实不是这本书很难读懂,而是你没有那种沉静专注的读书状态。读这本书需要花很多精力,不亚于读懂《红楼梦》或者《战争与和平》这样的经典,你必须深入进去,紧随书中人物的命运。一切都充满了宿命论的味道,一切都是非如此不可。小说开篇是这样,结尾也是这样。这个故事只能这样叙述,这个家族和马孔多的历史只能这样延续,就像整个拉丁美洲过去一百年的历史,是偶然,也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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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_chen

因为我就记住了这开头一段,后面的全搞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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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飞的太阳

不能简单的说哪个水平高。这两部书,都是世界文学的典范,也都是人类精神的宝贵财富,虽然,2000年,根据《纽约时报》和美国《读者文摘》组织的横跨欧、亚、美、澳、非五大洲百城十万读者的投票调查,精选出了世界十部经典长篇名著,这十部名著代表了英国、法国、俄国、美国最具世界性代表的世界文学大师和其中最有影响的代表作,其中第一名就是《战争与和平》,可惜,没有马尔克斯,马尔克斯获得过诺贝尔奖,在亚非拉影响更大,但是绝对不能就说战争与和平就比《百年孤独》好。

《战争与和平》    是现实主义经典。   《百年孤独》是魔幻之一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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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lily

《百年孤独》无疑是一本好书,但一般人不容易读得进去,建议看同一作者的另一本书《霍乱时期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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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萱儿

《百年孤独》这一本书,被很多人称为公认的经典。

这一本书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他所创作的一个长篇小说,至今都被很多人奉为经典。

这一部小说有一些偏神话色彩,是描写了一个小镇马孔多的历史,在这个小镇上,有许多人形形色色,有着不同的一个人生。

这是一个非常安逸的小镇,它与外界最初是隔离的,里面的人并不知道外面还有一个更大的世界,也不愿意走出来,还是因为一次意外的发现。

因为故事的一个女主人在寻找自己儿子的时候,带回来外面世界的人,从此这个小镇就更加的精彩了。

因为时常有外面的人到这个小镇上贩卖自己的货物,也教会了他们不同的生活方式,让他们了解了更先进的现代化的设备。

但是正如同《百年孤独》这个书名一样,看似繁华的小镇上,大多数人的身上却有着不一样的孤独。

其中有这样一段话:老吉普赛人打算留在镇上,但他的确一度死去,但是难以忍受孤独又重返人世。

有一个人是老吉普赛人,他叫梅尔基亚德斯,他最初是来到这个镇子上面贩卖物品,后来老去的时候打算长期的留在镇子上面。

我们读这一本书的时候,其实并非是书里面有多少轰轰烈烈的情节,而是在平淡的时候,我们感受到书里面的自己。

我们经历过岁月之后,似乎才明白孤独是我们人生最终的一个归宿,所有人都会在孤独中老去,都会在孤独中死去。

在这无限奔波忙碌的一生中,我们希望自己的灵魂有一个牺牲之处,而《百年孤独》这本书也让我们或多或少的找到了自己孤独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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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小玛玛

记得这句,他智慧无边又神秘莫测,但还是有着凡人的一面,未能摆脱日常生活中琐碎问题的烦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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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ytour

这里有两辆自行车 你能告诉我哪辆省油吗?

原贴:《百年孤独》和《战争与和平》哪一部作品更伟大?

宜八卦

《百年孤独》一书属于魔幻主义写法,读起来觉得有些荒唐,该书作者曾获诺贝尔文学奖。但是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该书的艺术成就是无法匹敌《红楼梦》、《西游记》、《封神演义》等古典文学名著的,因为这些名著让人读起来收获更多!当然,这是需要慢慢消化和吸收的。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千本桜*

小说故事顺序较多,倒序也不少。顺序很不容易让读者读下去;而倒序容易让读者一下就能读进去。但倒序终归要回到顺序。《百年孤独》只用一句话就从倒序回到顺序。这就是它的高妙之处。记不清主人公的名字,就用“上校”。原文是:

上校被押到刑场时,就想起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里的上校就是指现在,现在,上校在干嘛?上校正被人押到刑场,马上就要被执行枪决。作者没有接着描述执行枪决,而是把笔锋一转,作者就让上校回到了幼年。怎样回到幼年?作者就用了一句话:父亲带我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个开篇既很快把倒序转换为顺序,又留下一个上校生与死的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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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卷卷

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人会有这样的想法。在我看来《百年孤独》只是一部很一般的小说而己,而且并不适合中国人来阅读。大多数人都只是人云亦云,都是因为它是一部获奖小说。人们读小说最终的目标是获得心灵的认同和安宁,使得内心不狐独。如果读了它反而让人有恐惧和孤独感,那么我们且不是自寻烦恼,又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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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菜

我说不出来大道理,看了3遍,还是记不住人名!但是就如有朋友说的,相同的人么,重复的人名就是隐喻!还有就是看进去以后真的很畅快!然后就有一种悲凉感!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历史都是在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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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hae

经与典

百年一参悟,百年一孤独。

《百年孤独》这本书,已然对得起它的这个名字。为何会成为经典?因为名符其实。

何为经典?

历久弥新,愈陈愈香;

淡纯如水,回甘无穷;

触动灵魂,冥引悟道。

越猛热激烈的,越短暂;越静冷平淡的,越长久。这适用于一切。

经者,精也;典者,浓缩凝炼也。

百岁而见是为典,

千年之遇乃为经。

真正的经典,从来不是看有多少思想能够读懂它,而是看它能够触动和唤醒多少思想的灵魂,不是一个时代,而是世世代代。

灵魂被触动的最明显的表现,起鸡皮疙瘩,似乎可能发烧也在内。

天性不变,人性亦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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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a_宝妈

“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时,奥尔良上校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都说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杰作,因此魔幻就是其显著特点。如是我见——

魔幻之一。这种将来过去时的时态叙述,是一种站在未来角度回忆过去的叙述法。将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间概念的东西巧妙地并置于读者面前,以时间换空间,变成了一种高超的“同一时间不同空间的并置”。此为一种时空魔幻。

魔幻之二。这种魔幻性的时间叙事,在不断回溯回放的故事与事件中,不断添加补充、甚至修正修改乃至提出与之前完全相悖的说法(如利用不同人物之口,对同一件事的完全不同的描述),让读者试图在迷宫中努力寻找出口而不得,只能跟着迷宫的路径继续探索。这是情节的魔幻。

魔幻之三。开篇就借以一个隐藏在故事背后的、平静而略显天真的,充满梦幻感的八岁儿童的口吻,轻松地将读者带入到一个”化幻想为现实“而又不失真的故事之中。一种童话般的口吻与一个沧桑的故事,一种童真的希望与某种百年的孤独,构成一种整体的叙述魔幻。

魔幻从精彩的开篇就开始了,所以不服不行。《百年孤独》文采斐然,彪炳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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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柒

看过一篇文章,说因为它的开头打破了时间的顺序,在现在回忆的基点上从未来写到过去。仿佛把时间的轴掰成了一个圈。而这个圈就是这篇文章所想表现的。重复,不断的重复,退化,被遗忘,正如南美洲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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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福哒

【一句话答案】乱序群像剧你说棒不棒?

《百年孤独》的开篇被称为世界上最优秀的小说开头,最突出的原因就是时间线了吧?芝加哥大学的余国藩教授在历史、虚构与中国叙事文学之阅读中认为“传统诗人只能局限自己于一种故事的说法,史家却能取材于各种矛盾的说法以便探索事实和真相”,中国的文学常常有拟史的倾向,而《红楼梦》不断强调“大荒”、“无稽”、“无朝代年纪可考”,正是为了与这种传统的“史学模式”相抗衡。

用这种方法和眼光来看《百年孤独》的开头,百又显示出了比红的又一层超越,显示出文学和史学的双重超越。

( 《百年孤独》中的炼金鱼)

百年孤独不断回溯的时间线显然打破了史学式叙事的线性时间模式,显示出优秀的文学性。但正是因为这种文学性的时间叙事,在不断回溯的过程中,又不断补充、或者修正内容、或者提出与之前相悖的说法,比如利用不同人物之口,对同样一件过去的事有完全不同的描述,此处又体现了史学式叙事的优越性,即各种说法相互排斥,一种说法在否认前人的基础上前进,推动叙事。并且完成了历史只不过是叙事的新历史主义式证明,后现代性十足非常时髦了。

(《百年孤独》人物关系表送上)

杨早讲史,不一样的回答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Chander-煇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 马尔克斯的经典著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这本书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故事中穿插了加勒比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里融入了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宗教典故等神秘元素,现实与虚幻巧妙的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壮丽的想像世界。

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化身,他们都需要和自己的心理孤独奋战,孤独到只有不停的做事来发泄,孤独到在所有的故事发生时,他们都是自己决择。

但是很多人都觉得这本书很难懂,因为书中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晦涩难懂的隐喻。你必须沉静专注的进入读书状态,紧随书中的人物命运,一切充满了宿命的味道,一切都是非如此不可。这个故事只能这样叙述,就像整个拉丁美洲过去一百年的历史,是偶然也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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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g

我有靠谱回答,哈哈。

因为在《百年孤独》引进之前,我国主流小说写作方法,都是严格的依照着时间先后顺序来写的。

常规步骤就是:起因、经过、结果。

就连破案类的小说,故事,案例,都是以一个案件开头,然后机构人员前往调查,透过层层剖析,找到谁是凶手,然后查询出凶手为什么杀人,最后将重点落在如何惩处凶手上面。

而对于过程,总是轻飘飘的带过的,并没有给予多少的浓墨重彩。

因为在官本位的时代,官员就是法律,清官就是依法办事的人,贪官污吏就是看钱办事的人。

而《百年孤独》引进到来后,大家看到了什么?

原来书还能这样写?

还能先说经过,再来开头,再说结果。

这对国内的写作风格来说是个很大的发现,以前有人去做过,但没有做成功,或者没有出名。如今《百年孤独》这部诺贝尔大名鼎鼎的书籍,用这种方式开头,无疑表明这是个成功的方式,成为经典自然就是应该的了。

因为,它开创了一个魔幻现实主义的时代,也确认了一个成功开篇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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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尼

万事开头难,只有有了一个好的开头就相当于成功了一半了。《百年孤独》第一章第一段的第一句话:“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就是文学巨著《百年孤独》的开头,这句话被称为伟大的一句话,许多作家模仿了马尔克斯这样的写法——倒叙。

作者运用典型的故事倒叙的手法,并抛出了一个悬念,那一句“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把人吸入了一个绝妙的时空里,成为诱惑我们读下去的动力。

开头虽然简短,但里面蕴含的大道理可是不失乏味。 开头的第一句话,寥寥的仅四十二个字,确包含了很多的概念,包括过去,现在,未来三种不同空间不同时间的时空概念。能完美的把它们结合在一起,而且并不显得空洞,这就体现出了作者的功底至深了。

全篇倒叙,在现代悬疑小说中的运用已经是很普遍了。可能也是因为现代悬疑小说本身的需要吧。

前面要先写某个人死了,然后不知道凶手是谁,然后再倒叙回去慢慢的追溯到凶手的动机。 这样的全篇倒叙就成了现代悬疑小说的备受宠爱的手段。



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百年孤独》这本书,相信大家都比较熟悉了,俗话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这本书有多伟大就不多讲了,单是开篇就非常经典了。

具体讲开篇

1.首先说一下,那位上校为什么要站在行刑队面前,站在行刑队面前还有另外一种译法,就是面对行刑队。

一个人面对行刑队的话也就是说他需要被处以死刑了。他为什么要被处以死刑呢?

是因为这位上校参与了叛国的战争,与政府作对。与政府作对了,自然也就被戴上叛国贼的罪名,遭遇死刑。这就是为什么这个上校面对行刑队的原因。

2.还有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什么面对着行刑队时候会想到父亲带自己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其实那个下午也正是上校上了人生中启蒙的一刻。父亲带他去看到了冰块融化,使他对整个世界有了自己更为深刻的理解,他渴望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神奇的世界,就像冰块可以融化,旧世界也可以被重新塑造。

当他因为叛国战争被送上断头台时,自然而然地想起自己的初衷,其实是一种既留恋又抱怨的心理了。



自始至终,他都是孤独的,没有人能理解他的想法,在他们看来,他只是一个杀人如麻的战争狂。

这就是《百年孤独》的孤独。

对此你怎么看呢? 感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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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西@陈

肯定是《战争与和平》作品更伟大。

原贴:《百年孤独》和《战争与和平》哪一部作品更伟大?

fruily

都伟大!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伟大的作品不需要比较,我们只要知道它们都是伟大的作品就行了。

原贴:《百年孤独》和《战争与和平》哪一部作品更伟大?

菲奥娜青年旅舍

01.名字太难记

我们都知道金庸小说里的名字为了方便让大家记住,都会给他们取一个外号。人们看到这个人名和这个外号,就能想出他这个人物大概的形象。之后的故事里,一般只要提出这个外号,读者很方便就可以想起来了。但是再看《百年孤独》,外国人本身连名带姓就很长的一个名字,中国人看了实在是太难记住了。所以外国有的人为了自己能够顺利的看得懂,还要在看的同时画一个草图,把每个人的关系都列出来。

再看《百年孤独》写了七代人的故事,七代人得有多少人名啊!光是看名字都要看吐了。而且书中不仅是有人名啊!还有七代人的事情,读者恐怕是看了后面就忘了前面,万一记错了一个人的名字,那整个事情岂不就是乱套了。那这样读完了,和没读恐怕没什么区别吧!

02.《百年孤独》艺术元素颇多

《百年孤独》这本小说,不是一本和现实生活特别贴近的书,反而有很多神奇的色彩,结合了神话、典故等,这样一来,人们看这本书就要不停的记住很多这方面的故事。看一本书很多人是为了消遣的,但这样一来竟然成了负担。相比金庸的小说,很多都是武侠类的,没有那么多玄幻的元素,让人十分好理解。

其实书都是好书,本身外国的书对于中国人来说就比较难记住名字,人物少一点还好,稍微多点都让人头疼。金庸的书本就是武侠类的,能激起很多人的武侠梦,而《百年孤独》虽然有很多神话啊、典故啊之类的,但如果一些读者对这些不熟悉,但又懒得去查,恐怕看完了也是脑袋空空,什么都说不上来。但如果你静下心,认真的去读的话,这些书都是好书。

原贴:为何金庸的小说可以熬夜读,却读不下去《百年孤独》?

cici030106

我最赞赏陈忠实先生《白鹿原》的开篇词: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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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畅妹不是长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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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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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停下来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著作,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独》以描写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为主线,故事中穿插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

《百年孤独》的开篇内容为:“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象史前的巨蛋。“

开篇第一句话,短短几十个字,就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空概念,开创了一种几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将三种时空概念融合得如此精炼、自然。

接着采用典型的倒叙结构,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悬念,使读者不得不读下去。主人公开篇就面临死刑,是什么导致他必须面对死亡?父亲带主人公去见识冰块,冰块是否有什么象征意义?这些问题作者都没有直接交代,读者只能在去书中寻找。最后一句“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突然把人拉入了神秘、魔幻的空间。

马尔克斯的写作手法也受到了众多作家的模仿。

陈忠实的《白鹿原》:白嘉轩后来最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中娶过七房女人。

余华的难逃劫数:直到很久以后,沙子依然能够清晰地回忆起那天上午东山敲开他房门时的情景。东山当初的形象使躺在被窝里的沙子大吃一惊。那是因为沙子透过东山红彤彤的神采看到了一种灰暗的灾难。他隐约看到东山的形象被摧毁后的凄惨。

莫言的《红高粱》: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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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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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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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旋

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博恩蒂亚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段话来自于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开篇,被很多人奉为经典,包括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莫言老师。仅仅40多个字,一句话表达了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空概念,这种时空概念构造出了一个新的世界,在一个不确定的现在,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是一种几乎全所未有的跨时空叙事,这种方式重新定义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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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9208

我从来不喜欢为了显示自己不落伍而随大流。简单讲:装逼!说实话,也许是文化传承不同的原因,我对百年孤独欣赏不起来,我耐着性子看,不过最后似乎还是没看完。当然客观的说,通过百年孤独可以了解一些拉美人的日常生活,习俗,社会现状等等,还是可以的。但是一句话,兴趣不是太大。

至于战争与和平同理,也不过是我们了解俄罗斯人在沙俄时代整个国家,宫廷,贵族,普通百姓生活的一个窗口。至于感受,大概也就是这样:喔!原来所谓西方人的上层生活,也就是如此。虚伪,无聊,声色犬马。如此而已。远没有我读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更津津有味,更有代入感。我更有兴趣去了解,理解和从中学习,感悟历史,文化,智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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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na

一句话:去读一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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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着落

百年孤独,打开书看了三页,再也看不动了!

至于内容有多么经典,也无从得知,但我知道一个经典的开头一定会将人牢牢的吸引,或是勾起个人的各种心理好奇。

然后让读者有兴趣继续看下去,再长的鸿篇巨制,到头来也还是一本故事书,基于现实的艺术加工,故事就要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所以我觉得这是一本需要准备好十万分的耐心和信心才能看完的书,如果看一本书需要这样准备,我一定不会再咬牙坚持。

先把书吹到经典的地位,人们为了提高B格而阅读,不管看懂没看懂,依然要说句果然经典。

这样的循环实在恶心,若是一本真正的经典,应当像四大名著那样,不尽生动有趣,还会给读者以人生的启发!

也许我是中国人的原因,不太能接受外国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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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一直觉得真正的经典,是适合所有人群,所有年龄段,任何时候,都能让你感受到新的东西的。最早读百年是初中的时候,最近一次是去年,每次都觉得有不同。然后会有一点艰难,每一次阅读他,都像爬山,要真的很用心才能读下去。这或许是名著和快消网文的区别?

经常的情景是这样的:

要说为什么读这本书吧,好像没有很强去找这本书来读,只是在家里的好几本书中看到了这本书,就拿着来读。

本来以为这本书按照以往的我原来看书的时间是一个礼拜读完的,可是这本书我却花了三个礼拜,而且还读的蛮吃力的,可能跟每个看过这本书的人一样,这本书的人名太长太复杂太重复了,很难分的清谁是谁。还有这本书在前面一部分写的比较幻想,有种让我置身于古希腊里人的生活场景一样。书中的人物刻画的都很有个性,书中有很多情感方面还是很直接的,属于直观的表达人物想要做的想法,而且情感比较乱,不,是很乱,非常乱。他们之间的感情很冲动在于当时,但是有的冲动却还能维持很久。

要我说喜欢书中的一个人物吧,这个人当之无愧是第一代乌尔苏拉,她的坚强,坚持,坚毅,永远充满干劲,是她让这个家族有带领到黄金时期。我很佩服她,但同时我也可怜她,她一直为家里操劳着,辛苦着,累着,到老了以后很怜悯。虽然书中有五分之四的部分都有她的身影,她也一直不停的劳作,她还是孤独着的,她的孤独很多时候都是她一个人,她心中的苦心中的累不知道像谁诉说,她的喜怒哀乐只有她一个人知道。

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化身,他们都需要和自己的心理孤独奋战,孤独到只有不停的去做事来发泄,孤独到在所有的事情发生时,他们都是自己来抉择。所以我才想到这本书,为什么是叫百年孤独了,这本书里的所有人,整个家族7代都是孤独传承者。这是我个人看到这本书所感悟,仅代表我自己。很欢迎有看过这本书的人,可以和我一起探讨一下。可能等我下一次看这本书又会有新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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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子

如果你用英语思维来理解这句话:

很多年之后,当奥雷良诺上校被行刑的时候,他一定会想起多年以前看冰的那个下午。

首先,这句话说的是未来之事,是预言未来。在这种情况下,结合文本,就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宿命论,人无法违抗命运。

其次,这里用的是小说视角中的上帝视角,也就意味着从开票,奥雷良诺一家人最后分崩离析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所以,它才会那么经典。

我是读了很多小说,会读小说的青女,请关注我,带你了解小说故事之外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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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滨Ben

“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时,奥尔良上校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的开篇。

开篇好在那里?

萨特有一句话:“小说家的技巧,在于他把哪一个时间选定为现在,由此开始叙述过去。”《百年孤独》开篇好就好在,是“未来回忆过去”经典的倒叙开篇,一共容纳了三个时间层面。

这样的手法在现在已经十分常见了,影视剧,文学作品,都大量的使用这种手法来开篇,可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时代,这样的手法是开创,是壮举,是文学作品里独一无二的经典。

《百年孤独》也是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杰作,这也让倒叙开篇的手法更加广泛的受到认可,甚至于锦上添花,风华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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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nie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著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这本书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故事中穿插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里融入了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宗教典故等神秘元素,现实与虚幻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壮丽的想象世界。

《百年孤独》的开篇一直被公认为经典,甚至被称为伟大的开头,那么它到底经典在哪里?

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它的开头吧。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里雷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

这是《百年孤独》的经典开场白,被无数小说家效仿。有书君选取的是范晔翻译的版本,译本有很多种,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找来比较一下不同。

开头的第一句话,短短42个字,却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空概念,这开创了一种几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将三种时空概念融合得如此精炼、自然,有书君还没有在其他作者身上见过,可见马尔克斯功底之深。

接下来是典型的倒叙结构,但是其功力不在于新颖的倒叙结构,而是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悬念,让人不得不读下去。主人公开篇就面临死刑,是什么导致他必须面对死亡?父亲带主人公去见识冰块,冰块是否有什么象征意义?这些问题作者都没有直接交代,我们只能去书中寻找。而最后一句“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突然把人拉入了神秘、魔幻的空间。

其实,这样的开头在写作中极富挑战性和冒险性,就像是一场足球赛,解说员一上来就告诉了观众本场比赛的结果。已经知道了结果,看下去的兴趣就会大减,一旦写得不好,很容易就会让读者失去读下去的欲望,但显然马尔克斯做得很好。

如果读了开头戛然而止,你对这段文字除了好奇还有怎样的思考,在有书君看来,人在死亡前到底会想起什么?马尔克斯在这段文字中回答了这个问题。

面对死亡,当然有对死亡的恐惧和对生命的留恋。但是恐怕更多的是对人生旅程的追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开头告诉我们,面对死亡,人最容易走进自己的记忆深处,人生过程中那些看似平常的事物和经历在远处熠熠闪光。正是这些事物和经历,组成了荒诞不羁的人生之梦。加西亚·马尔克斯从“冰块”开始把人们带进了梦幻人生和魔幻之旅。

马尔克斯的这一写法引起无数作家的模仿,在中国,莫言、余华、苏童、格非、陈忠实、韩少功等作家的写法,或多或少都受到马尔克斯的影响。

有书君举几个例子,大家看一下,能不能读出一些马尔克斯的影子。

陈忠实《白鹿原》:白嘉轩后来最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中娶过七房女人。

余华难逃劫数:直到很久以后,沙子依然能够清晰地回忆起那天上午东山敲开他房门时的情景。东山当初的形象使躺在被窝里的沙子大吃一惊。那是因为沙子透过东山红彤彤的神采看到了一种灰暗的灾难。他隐约看到东山的形象被摧毁后的凄惨。

莫言《红高粱》: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莫言的《檀香刑》,余华的《兄弟》、苏童的《1934年的逃亡》,韩少功的日夜书,甚至郭敬明的《幻城》等等,这些书的开头都带着明显的《百年孤独》的开篇的影子。

包括马尔克斯自己,这样经典的写法还体现在他的其他作品中,《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纯真的艾伦蒂拉与残忍的祖母这两本他自己的作品又重现了这一写法。

马尔克斯的这一经典开头影响了世界上无数的作家,他的魔幻现实主义让无数作者不断提起,重复模仿还乐此不疲。对中国新时期文学创作来说,没有哪一部作品像《百年孤独》一样,有那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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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an

一是风格

魔幻现实主义可不只是个噱头而已。

文章一开篇就用极其宏大的笔法,把拉丁美洲的荒芜和神秘描绘地淋漓尽致。

在他的笔下,这片被世界孤立百年的土地,东边是无尽的海洋,陆地充满了藤蔓沼泽。开拓的道路上,植物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长。

他们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开拓土地,建立村落马孔多。以最初的一百多户人家为起点,并不断繁衍发展。

他们的家族如何迈入新世纪、这个村落如何变得繁华。

从一开始的泥沼,到马匹、再到铁路、火车、总督、香蕉公司。

——你不知道文明是怎样开始,那么,看一看马尔克斯笔下的世界,他用他的理解,构建了一个魔幻,却又不脱离现实之外的孤独大陆。

这是一部拉丁美洲的史诗。

而在人类历史上,也从有过这样的一种笔法。

二是格局

马尔克斯是一个相当厉害的故事创造者。

中国有上下五千年。

但是你想一想,有谁能够用一页纸的描述,就讲清楚炎黄故事、夏商周、春秋两汉?

《百年孤独》做到了。

它要讲的,也不单单是一个时代,它要讲的,是整个文明。

炎黄的故事,马尔克斯可以隐喻成一个村落之间的小冲突,甚至两个人物之间的冲突。

宗教故事、神话传说。他可以从纷扰的故事中提炼出其中的核心,并把它融入到自己的故事中去。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小说中看到的各种人物行为,咋一看莫名其妙,但细读下来却感觉“好像又很有道理。”

如果可以做到,一口气将《百年孤独》读完,你就可以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醍醐灌顶”,不为别的,就因为这一本篇幅不长的小说,真正做到浓缩了整个拉丁文明的内涵。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琉璃eva

很简单,任何文章引人遐想的都是优秀文章,而再佐以深刻思想加上传播便成了经典。

影响大否的因素便在于通俗化,仍流传的无不是当时的或现在的通俗之作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高小包子

七猫上应该有百年孤独,你可以上上面搜索一下,就可以找到百年孤独这本小说了。

原贴:7猫上有百年孤独吗?

418好晓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1. 开头直接做伏笔

2. 吸引读者继续深入读下去

3. 以上两点都太片面了

4. 我觉得这开头,看起来像是一个前后呼应的埋点,其实正是暗示了「布恩迪亚」家族一百多年的命运要经过不断地重复,其族人也要重复承受一百多年的孤独。

为什么《百年孤独》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文学经典展示魔幻魅力:https://www.toutiao.com/i6736050834829738510/

这是我写的关于《百年孤独》的文章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玄暮在路上

看一遍费脑所以就模仿到极致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小橘纸



我不是学文学毕业的,但刚好最近看了这本书,还把我的一些理解录成了一个视频,有兴趣可以看看。

可能有很多人会从文学性上去谈这部作品,罗列出各种优点。例如天马行空的想像、巧妙的写作手法(先告知结果再阐述故事)、对社会的隐喻、庞大的故事与人物结构、历史事件的代入等等。

但做为一个普通人来看这本书,就觉得它非常有趣,有内容,有情感。看了让我上瘾,看完让我会思考回味很久。我觉得这才是让它广受欢迎的一个方面。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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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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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e people see wisdom, and benevolent people see benevolence. If you read the book, you will find that the whole book mentions facing the firing squad at least several times.

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如果你们读完这本书,就会发现整本书中至少几次提到面对行刑队。

We think the opening paragraph is very classic, mainly because it gives readers a hint to explain the source of the protagonist's life.

我们认为开篇这段很经典,主要是因为开篇给读者们埋下一个暗示,交代主人公一生的命运源头因由。

Through the mouth of the protagonist, he told the author's attachment to his hometown and his worry about the fate of the family.

借主人公之口,讲述了作者对故乡的眷恋,和对家庭命运的担忧。

It also tells all of the readers that the cause of the change in the fate of this family is also the change that they must be involved in the progress of the world.

开篇也是告诉所有的读者们,这个家族的命运变化的起因,也是在世界进步中它们必然被牵扯到的变化。

In my opinion, there are no crooked roads in life, and there are no flowers that will not fade in the world.

在我看来,人间没有不弯曲的路,世上没有不谢败的花。

We all know that the road to happiness and success will not be smooth and broad, and the realization of our dreams will not be so easy.

我们都知道,通往幸福和成功的道路不会平坦宽阔,实现自己的梦想也不会轻而易举地一帆风顺。

My dear friends, nine out of ten things in life are unpleasant, but these bad things are temporary. Flowers bloom and fade, tides rise and fall, and everything will come to an end.

亲爱的朋友们,人生不如意的事情十有八九,但是这些糟糕的事情都是暂时的。花开花谢,潮起潮落,一切都会有终结的。

Anyway, we think that effort itself is a great thing that will make people feel at ease.

不管怎么样,我们认为付出努力本身就是一件会让人觉得内心平和的事情。

If we are lucky enough to succeed in the end, we will enjoy what we get.

如果我们最后幸运地成功了,我们会心安理得地享受自己努力获得的一切。

Even if we fail miserably in the end, we can put down all the things in the past peacefully and continue to move forward bravely. Good luck to all of us! Best wishes!

即使最后我们不幸地失败了,我们也能够心平气和地放下过去所有的事情,然后勇敢地继续努力前行。祝我们大家都能够人生好运!好好生活加油,最美好的祝福!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村口那头驴

1982年,瑞典文学院认为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创造了一个独特的天地,即围绕着马孔多的世界,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因而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开篇这一句的经典感,来自于它把“未来-现在-过去”三种时间态合在一块、拉过来、拉过去、、现在的上校、在许多年以后的未来、回忆着遥远的过去很小的时候、、过去-现在-未来,合在一句话里,读者一瞬间经历了多种时空转换,顿生人生沧桑之历史感。至此一生繁华落幕,在终点处蓦然闪现遥远孩童时代的情景,句式中,现在时、将来时、过去时、将来过去时等各种不同的时态结构全在这一刻同现脑海,这是一种人生的终极体验。

这部书的写作特点很鲜明,也很抓人,叙事描写很见功力,看似不经心的娓娓道来,实则暗流汹涌,充分显示出作者的文字功力和驾驭长篇大作的能力。

这种古老积淀而充满宇宙生命观的时间轮转,使得中国人对《百年孤独》的第一句话更为敏感,更为多思。对于生命醇厚的追求,只有在对过去的回味,对未来的远望,对现下的观审如此时间循环中得以实现,而单向度的时间会削弱生命的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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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kinhao

加西亚,马尔克斯活着的时候就被称为世界文坛宗主!他死后就没人干挑战这一地位,他的写作技巧被许多大文豪模仿,比如国内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就《百年孤独》这本书而言,多于看不下去的觉得很苦恼,往往记不住人名字,对于能看下的人来说,并且深入体会就会发现这本书是相当的牛逼!书中有许多耐人寻味的名句,比如;我努力培养你的良好品德,到头来你却活的像猪一样!孤独已为她筛选记忆!等、总之这是一本人生必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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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爪爪爱厚多士

我是爱阅读爱分享的元气女孩,一枚95后的在读硕士,点击“关注”不迷路哦,每天为你分享个人精进干货和生活随笔~




生命中所有的灿烂,终要寂寞偿还。


“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槃,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才发现,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辞如是说:“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建立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穷。”


也正是《百年孤独》这一部纵跨百年、充满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的煌煌巨著,奠定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世界级文学大师的地位。


《百年孤独》


这部20世纪屈指可数的经典文学巨著,融入神了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现实与虚幻,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


当你面对如此一部史诗性的文学巨著,翻开书你会看到一代代人物错综复杂的关系,甚至还有一些有着相似名字的不同人物,对于初读者来说,《百年孤独》这本小说的情节千头万绪实属正常,读第一遍尚且还未能读懂。


笔者建议大家放松自己的心情去读它,不要去纠结这个人物是上一章节里的谁,不妨试着去随意翻翻,不求甚解又有何不可?


不过,这本小说想表达的,或许我在这里可以试着为你梳理~



《百年孤独》主要映射了哪些?


笔者总结三点如下:

(1)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布恩迪亚经历了从淳朴的乡村生活到战争、革命,接着殖民入侵后的西方思潮的侵蚀,再到一切归于平静后的绝望、堕落,正是哥伦比亚,甚至是整个拉丁美洲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的再现。


(2)美洲反殖民战争的缩影:主人公“奥雷连诺上校发动了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遭到了失败。而上校在否定与自我否定,空虚与迷惘中失去了信仰和精神支柱。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碌碌无为的数年岁月。


(3)狭隘思想的沉重包袱:作家马尔克斯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形象丰满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所有人都显得很寂寞,用自己的方式想尽办法排遣寂寞,事实上仍是延续自己的寂寞。寂寞是造化对群居者的诅咒,孤独才是寂寞的唯一出口。”


可见,尽管小说中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


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也就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


布恩迪亚家族的神秘诅咒:我命由天不由我!


在这个魔幻故事的百年中,涉及的人物多达七代,人物繁多,人物的名字都很长,而且多有雷同,布恩迪亚家族给新生儿起名,总是翻来覆去地“炒冷饭”。


要么叫他们“奥雷里亚诺”要么就是“何赛·阿尔卡蒂奥”,这里的阅读难度有可能是作者有意为之。


“原来时间也会失误和出现意外,并因此迸裂,在某个房间里留下永恒的片段。”


小说里有一个先知叫梅尔基亚德斯,他不仅为这个家族带来了文化、外来文明以及古老巫术,也在最开始就写下了这个家族的命运和结局“羊皮卷”。


早在布恩迪亚家族第一代兄妹乱伦逃离原故土后,经历了瘟疫、洪灾、战乱。


从这里多多少少可以看到亚当和夏娃的影子,仿佛是因偷食禁果被贬逐,为了智慧和欲望带来的快乐,而放弃了永生,并终生为欲望折磨和奔波。


家族的诅咒


这个神秘的家族有一个不可思议的诅咒:近亲结婚会生着长有猪尾巴的孩子。


尽管这个家族一直在努力躲避这个诅咒,但最终还是应验在后代身上。


书中这个奇怪的诅咒并不是空穴来风,它的原型很有可能是来自希腊神话中的俄狄浦斯悲剧:


“俄狄浦斯生父忒拜王拉伊奥斯从神谕中得知他长大后将会杀父娶母,因而用铁丝穿其脚踵,令一仆人把婴儿抛到荒郊野外。仆人怜惜他,把他送给科林斯的一个牧羊人。


科林斯国王因为没有儿子便收养了他。成年后,俄狄浦斯从神那里得知自己命中注定要杀父娶母时,他为躲避神示的厄运降临,就逃离了科林斯,因为他以为科林斯国王和王后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


可俄狄浦斯万万没想到正是这种刻意的躲避加速了他人生悲剧的步伐。他朝忒拜城走去,在逃离的路上俄狄浦斯受到了一伙路人的凌辱,一怒之下杀了四个人,其中就有他微服私访的亲生父亲。


不久后俄狄浦斯以其聪明才智被忒拜人民拥戴为王,并娶了前国王的王后——他的生母为妻,还和她生育了两个孩子。


后来,受俄狄浦斯统治的国家不断有灾祸与瘟疫,在寻找灾难肆虐的原因时,国王俄狄浦斯向神祇请示,最后在先知提瑞西阿斯的揭示下,俄狄浦斯才知道他是拉伊俄斯的儿子,终究应验了他之前杀父娶母的不幸命运。”


读完以后会觉得很狗血,但是客观来看,俄狄浦斯悲剧其实表现了偶然和必然的复杂关系,命运的“无常”、“无奈”都是人类无法去掌控的。


归根到底,不管是家族的诅咒还是俄狄浦斯悲剧,都阐述了西方神话中命运主宰一切的观点:我命由天不由我。


所以,当家族的最后一个人在破解了“羊皮卷”之后,也明白了这是家族的宿命,这个家族百年来一直努力在摆脱被诅咒的宿命,最后发现跟命运对抗失败,即使垂死挣扎也无法摆脱宿命,仿佛一个闭合的轮回,从原点最后又回到原点。


百年孤独终究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



孤独没有原点,是宿命,也是轮回


“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


小说中的男人们被权力欲和性爱困扰一生,男人天生心中充满熊熊燃烧的躁动和不安;


而女人们则被繁重的家务和爱情困扰一生,女人天生善于感性和妒忌,而那些没有被这些七情六欲拖累的人,又都早早撒手离世。


反观社会,这不也是大部分人的现状吗?


话说人类最初在炼金术中寻找知识,后来又在大航海中寻找财富,也正是大航海时代联通了全世界,不仅带来了知识、文明、科技、新思想,也让全球的政治体系和格局发生巨大的变化,读者在书中也不难发现这些情境。


所以人类自古从蛮荒到文明,从信仰上帝宗教到发展科技革命,人的本质和天性上并没太大的改变。


不是在渴求真理中两极分化,就是在追求情欲中飞蛾扑火,或者在排除异己的无数战争上消耗生命;


抑或是在反抗命运中悲哀绝望地呼天抢地,要么在反抗强权中不惜流血、以命相争,人类史上这种不屈服的精神不得不让人慨叹又心生悲悯。

作家马尔克斯

马尔克斯仿佛给你生生泼下一盆冷水,你才发现,最后大家都不过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各自黯然离去罢了。


所有人的一生只是孤独的旅程,众生芸芸,粉墨登场,皆只为完成一个早已写好的大剧本,最后的结果本身并没有意义,真正有意义的是那些转瞬即逝的过程。


比如:


“有时两人会一直默默坐到傍晚,面对着面,彼此凝视,在静谧中相爱,并不比当初在癫狂中相爱减色。”


其实书中有很多值得回味的金句,只不过单独摘出来,反而觉得失去了它的原汁原味,放在原著里面你才能深味其中的意蕴。


这就好比是一幅美丽的风景水彩画,我小心翼翼地把画上的小姑娘剪下来欣赏,怎么看都没有原来整体的美。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马尔克斯对他笔下布恩迪亚家族的这份“孤独”,却又赋予了深刻的同情和怜悯。


他认为,这些人之所以孤独,就是因为缺乏爱。“不懂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


事实上,孤独,是马尔克斯创作的永恒主题,他笔下所有小说的主人公,都是无限孤独的。这大概是因为,马尔克斯将孤独当作了一个生活在现代世界的个体,必然要经历的悲剧性命运吧。



常读常新,倒是年少不识愁滋味



《百年孤独》打破了我所幻想的美好,却又重新构建了一个丰盛的世界。


第一次邂逅它的时候,我读高一,当时觉得结局实在不可思议,兜兜转转还是躲不过命运的诅咒,结局的“长猪尾巴的男孩”让我印象深刻;


时隔8年,今天第二遍拜读这本小说,心中早已知道它的结局,读来却觉得悲凉,大概就是“年少不识愁滋味”吧,这一次《百年孤独》把一句话深深地刻进我的心里:


What matters in life is not what happens to you but what you remember and how you remember it.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



合上书,仿佛看见时间的洪流在滚滚向前,这一刻,我希望我记住在读研期间这本《百年孤独》的阅读体验,于是写下这篇文章来铭记它带给我的心流。


既然人生来就是孤独的,那么,人的孤独不是因为寂寞,而是出于内心的精神需求,无关结果,只关过程。


既然孤独没有答案,那就让结局被风吹走吧。




最后,自我介绍一下吧:


我是元气女孩Krystal,一枚95后的在读硕士,业余阅读码字和画画,每天分享美好的生活点滴和读书干货,欢迎关注我交个朋友哦~


如果想进一步认识我,可以移步阅读:让你离元气女孩Krystal更近一点的说明书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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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yao584520

不知道有什么时候好经典的,就是一族人的迁徙与外面先进科技的不停尝试,没什么好孤独,而且还是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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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telulu造船ing

因为,大家都学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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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qiang1975082

不是一个系统,怎么比,一个魔幻,一个史诗

原贴:《百年孤独》和《战争与和平》哪一部作品更伟大?

小左左

小说《百年孤独》描写了布恩蒂亚家族一百年的兴衰史,一部奇书,一个奇幻的世界,也让我明白了魔幻现实主义的伟大之处。它是一部史诗作品,让每个读者都会感到迷惘困惑,却又是那么意蕴深刻。正如作者马尔克斯所说,“拉丁美洲的历史是一切巨大然而徒劳的奋斗的总结,是一幕实现注定要被人遗忘的戏剧的总和。”《百年孤独》这部小说所象征的正是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与现实,对马贡多和布恩蒂亚家族百年轮回的描写,也是对拉丁美洲历史的深刻反思与批判。

《百年孤独》的叙事自始至终都在营造迷幻气氛,而且有两大象征主题贯穿其中——那就是轮回与孤独,时间的轮回与人们的孤独紧紧地纠缠在一起。

在孤独中轮回,在轮回的孤独中又走向毁灭。

马尔克斯是一位具有强烈现代意识的作家,他站在现代人的高度去审视拉丁美洲的历史与现实。纵观人类万千年来的发展史,我们人类不正是在进行着与前人同样的与命运的抗争,也同样陷在抗争—惩罚的轮回重复之中,只是面临的问题不同而已。在现代人看来,所谓“命运”不再是什么不可知的神秘力量,而是人与人之间复杂的社会关系,是利益与矛盾的结合体,它使人们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斗争。尽管马尔克斯说《百年孤独》的写作只是为他“童年时代所经受的全部体验寻找一个完美无暇的文学归宿”,但纵观整部作品,无不体现着他对拉美民族精神和心理的发掘与批判,以及对人类原始意识和情感经验的体悟,充分表达了他对民族和人类命运深深的关切和痛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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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的小狗狗



加西亚·马尔克斯代表作,魔幻现实主义经典,翻开《百年孤独》这本书,开篇写的就是下面这段话。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是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如史前巨蛋。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




一个即将被枪毙的人回忆过去,马孔多的历史通过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回忆被展现在读者面前。给人的感受就像创世纪之初的伊甸园,那种纯净和广阔,一切都蕴含在即将发生之中。马尔克斯寥寥几句话就抓住了我的好奇心,读到这里你没有办法不继续读下去,因为随之而来的吉卜赛人和布恩迪亚家族先祖开拓创业的故事,充满了一种魔幻又虚无的力量。

用三天时间读完了这本书,谈一下阅读这本书的经验和感受。为了防止被书中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和名字绕晕,首先准备好一张白纸准备记录人物关系图。只要捋清楚了书中的人物关系图,这本书真正阅读起来很顺利。

小说一开始就已经埋下了伏笔,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面对行刑队时开始回忆过去的马孔多,势必要引入他在面对行刑队之前发生的事,以及他在面对行刑队之后发生的事。实际上作为布恩迪亚家族中的第二代人,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算是戏份最多的一位主角,而且属于他的故事也最为传奇。



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个承前启后的人物,马尔克斯讲故事,一开始就跳过了按照时间延续的过程,跳到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无法逃脱的命运上。布恩迪亚家族中的每一位成员,都充满了一种宿命论的味道,他们的命运已经被那位神秘的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用梵文写在羊皮卷上了。这个古老家族的历史以及马孔多的历史,其实隐喻了拉丁美洲一百多年来的历史。

《百年孤独》深受余华、莫言那一代人的推崇,莫言更是因为模仿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而获得201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由此你就知道马尔克斯和他的作品《百年孤独》有多么伟大。

但是很多人都觉得这本书很难读,因为书中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晦涩难懂的隐喻。不吹不黑,其实不是这本书很难读懂,而是你没有那种沉静专注的读书状态。读这本书需要花很多精力,不亚于读懂《红楼梦》或者《战争与和平》这样的经典,你必须深入进去,紧随书中人物的命运。马尔克斯的故事把控能力很好,小说其实并没有很多插叙倒序一类的技术性叙述,基本上都是按照时间发展来推动,只要搞清楚书中的人物关系,这本书讲述的内容一目了然。



1982年,瑞典文学院认为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创造了一个独特的天地,即围绕着马孔多的世界,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因而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不仅开篇就很经典,结束也很经典。家族的最后一位成员奥雷里亚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在马孔多即将被飓风带走的时候。

“他再次跳读去寻索自己死亡的日期和情形,但没等看到最后一行便已经明白自己不会再走出这间房间,因为可以预料这座镜子之城——或蜃景之城——将在他全部译出羊皮卷之时被飓风卷走,从世人记忆中根除,羊皮卷上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一切都充满了宿命论的味道,一切都是非如此不可。小说开篇是这样,结尾也是这样。这个故事只能这样叙述,这个家族和马孔多的历史只能这样延续,就像整个拉丁美洲过去一百年的历史,是偶然,也是必然。



几乎很少有文学作品能够做到如《百年孤独》一般宏大经典,能够与之比拟的,在中国恐怕也只有《红楼梦》了。读完《百年孤独》再去读其他的文学小说,你会觉得其他书实在太过于平淡无奇,这也是为什么不建议大学之前阅读这本书的原因,没有广泛的阅读积累作为基础,你的阅读范围几乎就会被这本书限制死了。读完这本书,不妨趁热打铁再去阅读一下马尔克斯的另一本经典之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我是一刀,关注博书,博览群书。重拾阅读习惯,为生活埋下小小的信仰!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seongme

因为《百年孤独》确实非常的经典,马尔克斯也是个伟大的作家。

把现实描写的那么魔幻,就像不是发生在地球上的事情,像是人类在观察另外一种生物的特殊生活场景。那么的震撼,不可思议、荒诞有趣。

但是悲哀的是,现实远比描写的还要荒诞,可爱,看到最后,就会发现,其实我们就是那些被观察的生物,我们的生活就是这么荒诞。

这时候才发现,故事不只是有趣,还有莫名的悲伤,悲伤中无奈的自娱自乐,魔幻的不是文学作品,而是人们生活的实实在在的世界。

作者是只借神来之笔,妙手偶得,描写下了我们生存的样子。如同一面镜子,反映了人类社会的现实,但又没人愿意承认镜子里的就是自己,所以把镜子里看到的说成是魔幻现实。

不想神化作者,但马尔克斯的确是用上帝视角描写了魔幻的现实,警醒着人们。不禁又想起了我国的一位伟大文学家曹雪芹的金句:“真作假时假亦真,假作真时真亦假”,“一把辛酸泪,满纸荒唐言”。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蛋蛋erica

《百年孤独》的开篇的经典在于它文学上的独创性,在这之前没有人采用这种方法去描写,这也是其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一个重要指标,并且给后世其他作家带去了巨大的创作影响力,这些都足以表明他的经典性。

当然,一部作品的成功只有一个好的开头是万万不够的,《百年孤独》的成功还在于他宏大的叙事,历数100多年家族发展,让他们成功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yanan

“许多年以后,当…”

你只要知道这么地一句话在许多的文学作品中被当作文章的开始,你完全可以理解第一个写出这句式的人是多么地有才,他几乎统治了几百年的文学起笔式…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文明的土匪

因为他关注了人世间的困惑!打通了人鬼神之间的关联,体现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所能和不能,首次用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描述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暝暝之中把人的一些能感觉到却又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呈现出来了!以前的文学作品这种类型很少,不是浪漫就是现实主义,而马尔萨斯使这两类型之外,创造了新的文体和表现方式,当然可以被东西方一致推选为经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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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の萧萧

战争与和平更伟大

原贴:《百年孤独》和《战争与和平》哪一部作品更伟大?

tuoshy

金庸的小说故事请比较强,故事情节也是引人入胜。《百年孤独》这部小说是一本魔幻传奇类小说,在小说中作者用了大量的传奇、神话、典故,在现实和虚拟中来回穿梭地写 ,很难理清楚思路。

原贴:为何金庸的小说可以熬夜读,却读不下去《百年孤独》?

烏云飛

《百年孤独》非沉下心来,才能读懂。而真正读懂了的,必然是振聋发聩,热血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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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

百年独孤这部作品,你可以听别人告诉你一个故事概况,却无法用语言准确地表达它的灵魂。 只有亲自翻阅,才能读出其中的奥妙。

原贴:为何金庸的小说可以熬夜读,却读不下去《百年孤独》?

电脑组装

《百年孤独》的名字太难记了我们先来看看金庸小说里的人名:修罗刀秦红棉、十方秀才全冠清、星宿老怪丁春秋、君子剑岳不群、东邪黄药师、西毒欧阳锋、南帝段智兴、北丐洪七公、中神通王重阳、老顽童周伯通。 《百年孤独》内的包括的艺术元素太多了这部小说是一本魔幻传奇类小说,在小说中作者用了大量的传奇、神话、典故,在现实和虚拟中来回穿梭地写,这种写法有意识流的成分在里面。

原贴:为何金庸的小说可以熬夜读,却读不下去《百年孤独》?

陈广末

1。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2。人不是该死的时候死的,而是能死的时候死的。3。一种想立即逃开却又想永远留在那恼人的寂静和可怕的孤独之中4。  她并不想以这种方式打破孤独,相反,想以这种方式来保持孤独5。  他隐约知道,幸福生活的秘诀不是别的,而是与孤独签一个体面的协定6。没关系,最要紧的是不要迷失方向。7。  那一年一个流浪的犹太人来到了镇子上,带来了那么酷烈的热浪,以至于连飞鸟都冲进房子里,掉在地上死去了8。地球是圆的,就像橙子一样!9。可是当我闭上眼 再睁开眼 只看见沙漠 那里有什么骆驼背影是真的人是假的 没什么执著一百年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悲哀是真的泪是假的 本来没因果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10。    一旦到了人们只顾自己乘头等车厢,却用货车车厢装运书籍的那一天,就是世界末日的来临11。还等什么呢?时间都过去了话是这么说,但不至于那么快。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12。    世间万物都有生命,一切在于如何唤起它们的灵性。13。时间也会有差错,也会出故障,它也能被撕成碎片,在一间屋子里留下一块永恒的碎屑。14。用蔑视织就的盔甲是任何诱惑也无法攻破的15。  这个家庭的历史是一架周而复始无法停息的机器,是一个转动着的轮子,这只齿轮,要不是轴会逐渐不可避免地磨损的话,会永远旋转下去。  16。科学缩短了距离。17。记住,老朋友。  ”奥雷连诺上校对他说,“不是我要枪毙你,是革命要枪毙你!18。繁殖吧-母牛,繁殖吧,时光短促!19。命中注定孤独百年的世家,不会有出现在世上第二次的机会。

原贴:《百年孤独》的经典句子是什么哪?尽量全一点.

戒烟的蚂蚁

新华书店,那儿有各种图书,门类齐全。

原贴:高分悬赏,洛阳市西工区哪儿有卖小说:《百年孤独》的。

老丑矮胖男人

孩子 你是西科大的吧?

原贴:百年孤独对当代中国小说的影响

yangyuncg

《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是加 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从1830年至20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 人丧生。  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 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  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 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 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 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 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      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 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 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丁美洲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 力摆脱孤独。  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 对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于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 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 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原贴:《百年孤独》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

stellamimi0723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著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这本书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故事中穿插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里融入了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宗教典故等神秘元素,现实与虚幻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壮丽的想象世界。 先看百年这句:“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时,上校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空概念,这开创了一种几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将三种时空概念融合得如此精炼、自然,有书君还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LarryXuTong

开头的第一句话,短短42个字,却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空概念,这开创了一种几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将三种时空概念融合得如此精炼、自然,有书君还没有在其他作者身上见过,可见马尔克斯功底之深。 接下来是典型的倒叙结构,但是其功力不在于新颖的倒叙结构,而是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悬念,让人不得不读下去。主人公开篇就面临死刑,是什么导致他必须面对死亡?父亲带主人公去见识冰块,冰块是否有什么象征意义?这些问题作者都没有直接交代,我们只能去书中寻找。而最后一句“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突然把人拉入了神秘、魔幻的空间。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isabella

仁者见仁,说开头经典并非所有权威的人。读完全书,你会发现书中至少5次提到面对行刑队,而开篇这段主要给读者埋下一个暗示,交代主人公一生的命运源头因由。借主人公之口说出了作者对故乡的眷恋,对家族命运的担忧。告诉读者马孔多以及布恩迪亚家族命运变化的起因,也是在世界进步中它们必然被牵扯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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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_sabrina

先引用几个版本: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十月文艺出版社,高长荣译本。这是中国引进的第一部《百年孤独》,据说是高先生从英文转译的。 “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上海译文出版社,黄锦炎译本。经典的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之一,中国第一部直接从西班牙文翻译的《百年孤独》,公认的优良译本,入选了中学语文教材。 “许多年以后,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面对着行刑队时,准会记起他爹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多年前的下午来。”云南人民出版社,吴健恒译本。著名的拉丁美洲文学丛书之一。 “多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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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玫小珍_想夏天

《百年孤独》



这个家庭的历史是一架周而复始无法停息的机器,是一个转动着的轮子,这 只齿轮,要不是轴会逐渐不可避免地磨 损的话,会永远旋转下去。

原贴:用一句话概括小说《百年孤独》是什么?

sunwindyang

我认为这个问题问得非常有趣,因为自己正好是看过这本书,而且自己也认为这本书是非常经典的,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著名的作家,也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他的百年孤独是公认的经典。但是我认为他的开篇的经典并不是说它真的有多么经典,而是因为他整本书所透露出来的文化韵味,让他的开篇成为了经典。

所以说因为有内容才能够让他在开篇成为经典,如果没有内容的话,即使他的开篇写的再怎样的好,始终是虚无的,没有实质的一个内涵。其实我认为他的开篇本身还是比较好的,简洁有力能够很好的带入到小说的叙述当中,这一点是非常好的。而且读百年孤独话你会被其中的一个个神奇的一个叙述所吸引,这比其他书读起来都更有有趣,我认为这也是他的魅力吧。

原贴: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青涩年华

链接: 提取码: bz3n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原贴:百年孤独TXT全集下载,小说电子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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