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字小说是短篇吗
[作品]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
本书收录了茨威格文学创作中晚期的作品,分别是《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拍卖行里的奇遇》《月光巷》《日内瓦湖畔的插曲》《看不见的收藏》。《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讲述一位英国老太太的回忆,因一...
enzo.d
长篇小说、中篇小说和短篇小说的区别,主要是表现在作品的生活容量上。由于生活容大小的不同,相应就有人物多少的不同,情节繁简的不同。场面大小的不同,篇幅长短的不同。
长篇小说的特点在于广阔性,它反映的生活面宽,场面很大,人物很多,结构复杂、描写广泛字数一般在十万字以上。
短篇小说的特点在于集中性,它往往截取生活的横断面,写故事的一段,写一二个典型人物,结构紧凑,字数少者一二千字,多者一二万字。还有从短篇小说中又分出一种更小的“小小说”或“微型小说”或“一分钏小说”,字数长者千把字,短者几百字,它一般捕捉生活中某一瞬间的闪光镜头,用来阐明某种主题,不讲究人物性格的刻划,故事情节也极为简略,类似于速写。
中篇小说介于篇小说与短篇小说之间,一般是两万字到十万字之间。它的容量小于长篇小说,情节也不象长篇小说那样繁复,一般写一个中心人物,一个基本事件。围绕中心人物,也写一些与之相关的次要人物;围绕基本事件,也写与之相关的生活插曲。
野蔷薇
具体如下:
1、《原味三分甜》七宝酥
点评:社交恐惧可爱画手&霸道腹黑奶茶店老板。不长但少女心满满,女主是个漫画家,因为家庭的原因患有社交恐惧,很抗拒和别人交流,但是超爱和一家网红奶茶店的原味三分甜奶茶,每天都要喝男主家的奶茶,男主在一次情况下见到了女主的样子对她产生了兴趣,想要靠近她。
女主又因为一些原因和男主的故意安排下住进了男主的家,男主在接触中(让女主测评奶茶)慢慢打开女主的心扉,两个人就产生了爱情,然后就是甜甜甜啦!因为女主有社交恐惧,所以作者会着重描述女主的心理和被腹黑男主撩一下之后爆炸的心情,男主虽然主动但是也很绅士很温柔,让人忍不住想按头!
2、《许你骄纵》子初酒
点评:女主小时落魄曾得到男主相救,对男主一见钟情。在女主以为一辈子两人都没有交集时,得知男主意外出了车祸,导致眼睛失明,公司受其影响,急需联姻。女主为了报答当年恩情,便向父亲暗示自己,最后如愿以偿跟男主结了婚。
男主失明后满身负能量,女主也不怵他,甚至明目张胆地触碰男主底线,并跟男主约定好了等他复明就离婚。相处中男主渐渐对女主改观,开始配合女主积极治疗,最终复明成功。而这时的女主并不知情,男主想起女主说过复明就离婚的约定开始不舍,选择隐瞒了她。女主最终也察觉男主的眼睛恢复正常,闹了一段了。
3、沉光归南路温清欢
点评:一个温暖又治愈的小说,很甜很有爱。作者笔下的文字充满了力量,在给女主塑造世界观时,好像也给了读者很多启迪。这篇小说很短,但是每个1人物都很立体,有血有肉,故事情节和背景都交代得很清楚。
心疼女主的一直被离弃,但她又很幸运,早早遇到了男主,一个对她温柔、关爱、照顾的男生,她没有亲情,那就给她亲情,没有家,那就给她一个家,默默付出,终有回报。小说没有混乱的男女主配角关系,人物活动路线清晰,人物关系也很清晰。女主很不幸,遇到了男主,她又很幸运。从小相识,历劫汶川地震,你成长路上的缺失,我来弥补。
4、《魔鬼的献礼》云上浅酌
点评:类似于西方魔幻故事,文里分为三个故事,作者说是同女主同男主平行世界,其实我觉着没什么太大关联,每个故事男女主又没有上一个故事的记忆,可以直接当成三个故事来看就可以了,题材挺新颖的。
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没有什么地方特别戳我,我自己比较偏爱第一个故事,但遗憾的是只有第一个故事男女主没有长久的在一起,第二个故事有点恐怖,第三个故事一般吧,三个故事要非说有什么关联的话,大概就是男主的把妹套路一模一样,他就是戏精本精!
5、《第三十二封情书》丹青手
点评:表面女追男,其实是双向暗恋文。有校园部分,很甜也很搞笑。出镜最多的就是橘子,男女主是同学,后来男主成了总裁,女主成了珠宝设计师。
女主还担任了一段男主的助理。男主也帮助了女主挺多的,画风轻快。
原贴:有什么短篇小甜文吗?
々秋思无痕£
契诃夫用他犀利的文笔描绘了十九世纪沙皇俄国底层人民的心酸生活。他的目光是锐利而独到的。高尔基形容契诃夫的作品:内容比文字多得多。正是如此,不像古典小说歌颂伟大的人物、浪漫的事迹,契诃夫的短篇小说只是写小人物的生活。
《变色龙》是契诃夫早期创作的一篇讽刺小说。在这篇著名的小说里,他以精湛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一个专横跋扈、欺下媚上、看风使舵的沙皇专制制度走狗的典型形象,具有广泛的艺术概括性。小说的名字起得十分巧妙。变色龙本是一种蜥蜴类的四脚爬虫,能够根据四周物体的颜色改变自己的肤色,以防其它动物的侵害。作者在这里是只取其“变色”的特性,用以概括社会上的一种人。
小说的内容富有喜剧性。一只小狗咬了金银匠的手指,巡官走来断案。在断案过程中,他根据狗是或不是将军家的这一基点而不断改变自己的面孔。作者通过这样一个猾稽的故事,把讽刺的利刃对准沙皇专制制度,有力地揭露了反动政权爪牙们的无耻和丑恶。
最突出的是奥楚蔑洛夫这一人物,从他对下属、对百姓的语言中表现他的专横跋扈、作威作福;从他与达官贵人有关的人,甚至狗的语言中暴露他的阿谀奉承、卑劣无耻;从他污秽的谩骂随口喷出来揭开他貌若威严公正里面的粗俗无聊。同时,作者故意很少写他的外貌神态,令人可以想象:此人在说出这一连串令人难以启齿的语言时,竟然是脸不变色心不跳的常态,由此更突出了这一人物丑恶的嘴脸、卑劣的灵魂。
奥楚蔑洛夫在短短的几分钟内,经历了五次变化。善变是奥楚蔑洛夫的性格特征。作品以善于适应周围物体的颜色,很快地改变肤色的“变色龙”作比喻,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如果狗主是普通百姓,那么他严惩小狗,株连狗主,中饱私囊;如果狗主是将军或将军哥哥,那么他奉承拍马,邀赏请功,威吓百姓。他的谄媚权贵、欺压百姓的反动本性是永远不变的。因此,当他不断的自我否定时,他都那么自然而迅速,不知人间还有羞耻事!“变色龙”——奥楚蔑洛夫已经成为一个代名词。人们经常用“变色龙”这个代名词,来讽刺那些常常在相互对立的观点间变来变去的反动阶级代表人物。对他们说来,毫无信义原则可言。万物皆备于我,一切为我所用。他们这一伙不就是现实生活中的变色龙——奥楚蔑洛夫吗?
《变色龙》是契诃夫的许多短篇小说中脍炙人口的一篇。它没有风花雪月的景物描写,也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安排,作家在描述一个警官偶然审理一件人被狗咬的案情中,只用寥寥几笔,就极其简练、锋利地为我们勾勒出一个灵魂丑恶,面目可憎的沙皇走狗——警官奥楚蔑洛夫的形象,寄寓着一个发人深思的主题。
读了这本小说选后,我更能体会到当时沙皇俄国官场上的险恶与蛮横,也看清了当时和如今的“变色龙”就是墙头草,哪边是强者就拥护哪边,即使那强者并不是善良的那一方。
《契诃夫短篇小说选》给我了很多启迪,《变色龙》使我了解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俄国沙皇封建专制独裁统治的黑暗。理解以奥楚蔑洛夫为代表“变色龙”似的政府官员正是这种黑暗统治的产物。
grannar
Luo Johnson
看字数和章节 我说的可能不太准确
一般二十张以内 每章6000字以上为短片
中篇是200-500章 每章4000字以上
长篇基本要500+章 每章4000字以上
Miss-aiko
我国古代最杰出的文言文短篇志怪小说是谁
解答:干宝 搜神记
《搜神记》是一部记录古代民间传说中神奇怪异故事的小说集,作者是东晋的史学家干宝。其中的大部分故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代人民的思想感情。它是集我国古代神话传说之大成的著作,搜集了古代的神异故事共四百一十多篇,开创了我国古代神话小说的先河。
作者简介
干宝(?~336年),字令升,祖籍河南新蔡。明天启海盐县图经云:“父莹,仕吴,任立节都尉,南迁定居海盐,干宝遂为海盐人”。又云:“干莹墓在澉浦青山房。”明董谷碧里杂存云:“干宝……海盐人也。按武原古志云,其墓在县西南四十里,今海宁灵泉乡。真如寺乃其宅基,载在县志,盖古地属海盐也。”据史料记载,自西晋永嘉元年(307年),干宝初仕盐官州别驾(刺史的从吏官),后因刘聪、石勒之乱,西晋亡,东晋立,南北对峙,干宝举家迁至灵泉乡(今海宁黄湾五丰村与海盐澉浦六忠村的交界处)。永嘉四年(310年),父卒,葬澉浦青山之阳,干宝为父守孝。至三世时,迁至梅园(今海盐通元),自此,海盐成为干氏子孙繁衍的居住地。
名称由来
晋书·干宝传说他有感于生死之事,“遂撰集古今神祗灵异人物变化,名为《搜神记》。”
内容
《搜神记》为东晋初年史学家干宝编撰,全书凡二十卷,共有大小故事454个。作者在自序中称,“及其著述,亦足以发明神道之不诬也。”就是想通过搜集前人著述及传说故事,证明鬼神确实存在。故《搜神记》所叙多为神灵怪异之事,也有不少民间传说和神话故事,主角有鬼,也有妖怪和神仙,杂糅佛道。文章设想奇幻,极富浪漫主义色彩。“鬼神信仰”在中国有悠久的传统,它与山川祭祀、祖先祭祀并列。自商周以来,历代帝王无不亲登祭坛祭祀,而记载神鬼传说的典籍。除《楚辞》、《淮南子》外,《搜神记》称得上其中的集大成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本书为我们保留了不少珍贵的材料,是后人研究中国古代民间传说及神话不可多得的收藏珍本。标注读音,文中生僻字词标注,读音,让读者无查阅之苦。增加译文,让文字变得通俗易懂,易于为读者接爱。图文并茂,一百余幅古代珍稀版画,营造情境和氛围。
《搜神记》原本已散,今本系后人缀辑增益而成,20卷,共有大小故事454个。所记多为神灵怪异之事,也有一部分属于民间传说。其中干将莫邪、李寄、韩凭夫妇、吴王小女、董永等,暴露统治阶级的残酷,歌颂反抗者的斗争,常为后人称引。
故事大多篇幅短小,情节简单,设想奇幻,极富于浪漫主义色彩。后有托名陶潜的《搜神后记》10卷和宋代章炳文的搜神秘览上下卷,都是《搜神记》的仿制品。《搜神记》对后世影响深远,如唐代传奇故事,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神话戏《天仙配》及后世的许多小说、戏曲,都和它有着密切的联系。
《搜神记》内容十分丰富,有神仙术士的变幻,有精灵物怪的神异,有妖祥卜梦的感应,有佛道信仰的因果报应,还有人神、人鬼的交通恋爱,等等。其中保留了相当一部分西汉传下来的历史神话传说和魏晋时期的民间故事,优美动人,深受人们喜爱。神话,如卷十四的"盘瓠神话",是关于古时蛮族始祖起源的猜测;"蚕马神话"是有关蚕丝生产的神话。历史传说,如卷十一"干将莫邪"讲述的复仇故事;卷十六紫玉传说,讲吴王小女的生死爱情。民间故事,如卷十一"东海孝妇",讲孝妇周青蒙冤的故事;韩凭夫妇的传说则歌颂了忠贞不渝的爱情;卷一仙女下嫁董永的故事也是如此。这些故事是《搜神记》的精华所在,历代长传而不衰。
飞舞
你好,
长篇小说:它的首要特点是能容纳广阔丰富的社会生活,能反映人生的 重大题材,能正 反面地、纵向地反映整整一个历史时期;其次是,它容纳的人物多,各个阶级,各个阶层, 各个性格,男女老幼,上下左右,都能在其宏观的舞台上尽情表演;其三,它可以以一个主 要 矛盾为主线,也可以由几个主要矛盾交叉纠葛,情节十分复杂,线索重重叠叠,能多侧面、 多角度地展示五彩缤纷、风云变幻的大世界;其四是它可以为一个单纯的主题服务,也可 以包含多个主题、副主题,就如昆仑山脉的胸怀和大西洋的辽阔。众所周知的古典小说三 国演义、《红楼梦》,俄罗斯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 以及中国当代作家古华的夫蓉镇、莫应丰的《将军吟》,均属此类。长篇小说,一般在 10万字以上。
(二)中篇小说:它的特点是,反映社会生活的容量比长篇小说要少,但比短 篇小说 要多, 介乎这两者之间。但它还是有较大的舞台,较多的人物,较复杂的矛盾,较频繁的纠葛—— 用 来雕塑一个或几个主要角色,以展示社会中某一段重大事件,揭示生活某一发人深省的问题 ,它的结构当然不能象长篇小说那样枝叶繁多,但也不是短篇小说那样单纯集中。如果长篇 是海,它就是内陆的江河,尽管它不能象海那样一望无际,但它一泻千里,还是非常宏伟壮 观 的。如鲁迅的《阿Q正传》、韩少功的《爸爸爸》、方方的《风景》,均属此类。中篇小说 ,一般在2万字以上。
(三)短篇小说:它的特点是生活容量比中篇小说小,人物比中篇少,情节比 中篇单纯,主题 也较单一,但它常常截取生活中的一个富有代表性的横断面,人物集中,情节集中,结构严 谨,叙述简练,能以小见大,借一斑而窥全貌,既能塑造血肉丰满的典型人物,又能迅速地 揭 示现实中的本质,如果戈里的《装在套子里的人》、马烽的三年早知道、何士光的种 包谷的老人,均属此类。短篇小说,一般在2万字以下。
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满意,你的采纳就是我前进的动力。
光头伏
您所需要的内容,我已经看到了,去下面两个站点搜索,可以查看到文字内容!
1 【金苗论坛】拥有20000多个经典儿童故事,专注儿童故事在线听。提供:励志故事,幼儿故事、绘本故事、儿童小说、国学启蒙、课文朗读,长篇小说等有声故事。金苗论坛,给孩子一个有故事的童年,注册就可以免费听很多故事!抓紧去注册吧!支持手机,平板电脑!
2 【好好听故事网】:拥有2万个经典儿童故事,专业播音员录制,每天都有新故事推送。让孩子保持早睡觉的好习惯,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标准的普通话,丰富孩子的阅读量,也不用担心孩子的视力问题,关注我们,让我们一起在故事的海洋中畅游!
原贴:野史短篇趣闻小故事
hermit的wowo
正好我这里有两本,也确实不错。
一,《套中人》
这本书是契科夫短篇小说集,里面一共收录了22篇短篇小说。
契诃夫是俄国小说家,戏剧家,他和莫泊桑,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代表作有《变色龙》,《套中人》《万卡》,一个官员之死等,列夫托尔斯泰曾给他高度评价,称他为“语无伦次的艺术家”。
他的这本短篇小说集里面的短篇小说都是很出名的,每个小说都带走讽刺批判性,内容深刻,角度新颖,比如迟来的花朵,一个官员之死,《变色龙》等。迟来的花朵描写了一位破落贵族家庭的小姐的爱情悲剧,故事,极其深刻真实的反映了19世纪末俄国社会大变动的生活现实。
比如还有一个官员之死和《变色龙》不仅仅是讽刺小说,也还是写实之作,前者写了庶务官在看戏时打了一个喷嚏,吐沫星子溅到了一位大官的秃头上,从而大难临头似的惶惶不可终日,最后一命呜呼,后者是勾勒了阿谀权贵,见风使舵,的沙皇鹰犬的丑恶嘴脸。
契诃夫的作品说实话有很大的突出特点值得我们去阅读,他的作品真实,朴素,幽默。并且他的故事取材都是来自于生活,然而以小见大,画龙点睛,描写的反映的却是社会大问题。故事内容深邃,深刻,入木三分,不仅让读者豁然开朗,也让每个人回味无穷。
二,《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
这本书是由韩寒监制的一本故事集,里面收录了24篇小故事,都是由不同的作家或者业务作家写的。
说实话这本故事集里面的故事都是相当不错的文章,我是基本把这个看完了。尤其里面的《一个人的北京》,北方的盛宴,地铁里的武士,老男人,扫雪记,一个歌手的情书。故事本身就是源自于生活,读起来亲切,温柔,语句温柔有思想。但是故事有的显得悲伤,淡淡的忧伤,有的显得深入骨髓。
一共就这些文章。
【建议】:挑一些里面适合自己胃口的文章读一读,因为可能不是所有的你都喜欢。虽然说这些小故事不是大作家所写,没有什么特别深邃的内涵,但是这些特别有助于自己的文采的提升和写作能力的提升。并且里面的文章排版比较好,适合快速阅读。
这本书很大的特色就是可读性高。还有配图,排版编辑的特别棒。
我是大脸毛
读啊!
相对来说,短篇由于篇幅短,读的时候不需要太多心理建设什么的(现在许多人对大部头长篇小说望而生畏),比较快捷。
不过,千万不要以为短篇小说的容量小,其实内涵也超级丰富。
推荐一些我读过的一些比较好的短篇小说。因为我记性比较差,就列作者名了。排名没什么绝对先后,记起谁来了就列谁。
1.[阿根廷]博尔赫斯
小径分叉的花园《永生》死亡与指南针环形废墟刀疤《阿莱夫》等。
他的小说初看会觉得有点难,看进去了之后就会非常佩服,十分简洁,这个简洁指的是小说没有多余的部分。总的来说,内容跟哲学,宗教这些都脱不开关系,这点乔伊斯的也一样,或者说,大多西方作家都会在这里头找主题,这跟他们的文化有关系。
2[美国]福克纳
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干旱的九月等
福克纳是个业内人士推崇,普通人认都不认识的大宗师,他长篇当然不错,短篇也很厉害。他的主题比较深沉,扎实。关于人性,现实,种族问题。短篇小说的技巧不是很现代,不比长篇那么有阅读难度。
3.[奥地利]卡夫卡
《在流放地》地洞《饥饿艺术家》《乡村医生》《判决》《变形记》等
对他除了喜欢就是佩服,他挖掘的不限于人性中的社会属性部分,而是更为深远的内宇宙。荒谬的不仅仅是社会给与当事人的反馈,更是来自自身的荒诞。我的理解是,更强调人的“个人”属性。
4.[美国]海明威
《乞力马扎罗的雪》麦康伯的短促幸福生活大双心河《杀手》《白象似的群山》最后一方平静地桥边的老人《老人与海》等
这位不用过多介绍了,私以为短篇胜过长篇。语言简洁干脆利落。我最佩服的是他的对话,啰嗦,口语,重复,看似什么都没说,却什么都说了。
5.[奥地利]茨威格
他的描写简直了!尤其心理的层层推进,太厉害了,细腻又动人。
6.[哥伦比亚]马尔克斯
巨翅老人漂亮的溺水者一场事先张扬的凶杀案《礼拜二午睡时刻》等
我觉得马尔克斯去竞争下“几大短篇小说之王”是绝对没问题的,一点也不因为长篇的出色而失色。
7.[日本]芥川龙之介
我之所以还蛮喜欢他的,源自于他对人性那么犀利又凛冽的堪破。我始终觉得,日本作家都有种禁 欲式的孤独感。
8.[墨西哥]胡安鲁尔福
佩德罗巴拉莫等
这位大概比福克纳更不为人所知,但是他带给魔幻现实主义作家的影响却不容小觑。马尔克斯就受过他的影响。另外,此篇就阅读难度,在魔幻现实主义作品里算难的。
9.[中国]沈从文
《边城》三三丈夫等
沈老的语言,意境没得说,美死了。纯粹又剔透。我觉得是中西文化结合的最好的作家完全了无痕迹。
10.[中国]萧红
再来个中国的吧。不要被她的生活经历误导了,论作品,灵气逼人。如果再活的久一点,成就真不知会跑到那种高度去。她既有女性的细腻,又有穿透现实本质的敏锐,所以她的作品有时代问题的展示和思索,却不会因为题材的时代性被历史所淘汰。
暂时列这些,书单肯定不全,也有我的个人喜好在里头,还有些我没读过,没底气列进来,比如科塔萨尔的《南方高速》我只读了一篇,觉得很不错,可是一篇太少了,不好列。
xiaopingzi
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刻在脑海
————————正文—————————
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01
陈曦战战兢兢地站在高一(一)班门口,护住胸前的记分册,深呼吸一口气。
一群转着篮球的男生从她面前走过,不正经地吹了声口哨:“哟,小学妹。”
陈曦紧张得双手冷汗涔涔,她推开面前的门,放学后的教室里没剩几个人。
有一对男生和女生在吵架,女生不耐烦地扯面前的男生:“沈朝云,你给我下来。”
叫沈朝云的男生坐在窗沿边上,一只胳膊夹着扫帚,低头玩PSP,不正经地笑起来:“朱落同学,你把我扯下来,要是砸到你,算是谁投怀送抱啊?”
陈曦抬起头,正好看到他的脸。阳光落在他的脸上,是金光闪闪的英俊。
他亚麻色的头发长过了耳朵,没穿校服,戴了耳钉……陈曦目不暇接,这人把校规从头顶违反到了脚趾,也是颇费了一番心血。
陈曦有些怕他,但还是努力挺直腰杆,敲了敲门。奈何下手太轻,根本没有人听到。
朱落还在一旁说:“沈朝云,你到底要不要做值日了?待会儿检查的人要来了。”
“初中部那帮小鬼啊——”
男生话还没说完,抬起头,终于看到了站在教室门口的陈曦。他挑挑眉:“说曹操曹操到,小鬼。”
陈曦涨红了一张脸,结结巴巴地说:“检、检查卫生。”
陈曦就读的实验外国语学校有一条奇怪的规定——
从初一到高一,每周会选一个值日班级,负责全校的卫生,包括打扫公共区域和对各个班级打分。陈曦作为一个典型的高分低能儿,100米都跑不动,于是只能被分配了做卫生考评。
而此时这间教室,国际部高一(一)班,在全校都是赫赫有名的。
国际部,传说中金主云集的妖魔之地。顾名思义,这里的学生都不用参加高考,大部分人只打算随便混毕业,再去国外镀个金回来继承家业。
这帮人张扬跋扈,肆意妄为,连老师也管不住。所以听说陈曦负责国际部的时候,众人纷纷朝她投去了同情的目光。
坐在窗台上的男生似笑非笑地打量陈曦:“小孩,你过来。”
陈曦低着头,唯唯诺诺地走过去,快到他面前的时候,被过道上的椅子绊倒,整个人往地上一摔。陈曦心里“咯噔”一声,想,完蛋了。
千钧一发的那一刻,突然有双手伸过来,大力将陈曦给拽过去。等陈曦再回过神,就看到一双桃花眼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而她正被他搂在胸前。
沈朝云乐不可支:“哦,原来这才叫投怀送抱。”
陈曦羞愧难当,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他哈哈 大笑,放开陈曦,抽走她怀中的记分册,扬眉看向陈曦。陈熙嗫嚅道:“一个垃圾扣0.5分,10分满分,你们教室有太多垃圾了,都扣到顶了。”
他颇为赞同地点点头,拍了拍陈熙,把胳膊下夹着的扫帚递给陈熙,努努嘴巴:“小孩,乖,接住。”
陈曦呆头呆脑地握住扫帚,不明所以地看着他。沈朝云双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把她像机器人一样转了一百八十度:“小孩,看到那边的糖纸了吗?”
陈曦同手同脚地走过去,默默地把教室扫了一圈。
半个小时以后,陈曦倒完垃圾走到沈朝云面前。他巡视四周,吹了一个不得了的口哨,笑眯眯地对陈熙说:“小孩,做得不错嘛。你看,现在还有垃圾吗?”
陈曦木讷地摇摇头。
“就是嘛,”沈朝云弯起一双桃花眼笑,“没有的话,为什么还要扣分呢?”
他一边说,一边侧过身,从讲台上拿了一支笔,稳稳当当且认认真真地放在陈曦的手心里。陈曦想了想,觉得他说得很对,于是老老实实地把“-10”给划掉。
朱落在一旁恨铁不成钢:“你别欺负人家小孩。”
沈朝云剑眉扬起:“哦?小孩,你说,我欺负你了吗?”
陈曦十分单纯地摇摇头。
沈朝云得意扬扬地冲朱落扮了个鬼脸,朱落拿脚踹她,两个人打闹起来。
陈曦垂下眼帘,转身离开教室。
第二天,陈曦又拿着记分册站在高一(一)班门口,把校服的褶皱压了又压。沈朝云还同昨日一样,坐在窗沿边上,冲她钩钩手:“哟,小孩,今天挺早的。”
陈曦走到他面前,默默接过他手中的扫帚。朱落正好买了两瓶珍珠奶茶回来,看到这幅情景,直用奶茶砸他的头:“净知道欺负人家小朋友。”
第三天,陈曦仍出现在高一(一)班的教室门口,可是没有看到沈朝云。她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失落,垂下眼睛。突然,一双手自她的头顶盖下,陈曦呆呆地回过头,就看到沈朝云流利地转动着篮球,挑挑眉毛:“小孩,你找我?”
朱落站在他身后,对沈朝云翻了个白眼:“脸可真大。”
陈曦不说话,指了指地上的垃圾。沈朝云弯下腰捡起纸团,展开来,冲着教室里喊:“老猪,你今天的数学是不是要考满分啊。”
“嘿,沈少,你料事如神啊。”
“啧,”沈朝云举起纸团,“答案都搁这儿写着了。”
第四天,陈曦刚走到楼梯口,就看到他站在出口逆光的位置,一下一下地转着篮球。
“哟,小孩,”沈朝云眯起眼睛笑,“你来了。”
第五天,也是陈曦做值日的最后一日,遇上高一(一)班的体育课,教室里一个人影都没有。陈曦默默走到后门,拿起扫帚。过了一会儿,学生们从运动场归来,站在教室门口,各个面面相觑,望着田螺姑娘的背影,怀疑是自己走错了教室。
沈大少爷吊儿郎当地走上楼,看到所有人都围在门口,不明所以地望了一眼。大家起哄:“沈朝云,你家小朋友找你。”
“噗——”沈朝云一口可乐喷了出来。
“让一让。”沈大少举着可乐,人群自动给他让出一条道。他咳嗽了一声,走到陈熙面前。陈熙低着头在认真扫地,一头撞上男生的胸膛。她揉着脸蛋抬起头,正对上一张似笑非笑的眼睛。
陈曦嗫嚅着解释:“反正你也不让我扣分。”
“小孩,”沈朝云乐得直不起腰,伸手捂着眼睛笑。他的手指白皙修长,让陈熙一时挪不开目光。他说,“你真是太逗了。”
沈朝云又弯下腰,眼睛与她平视,问她:“小孩,你叫什么名字?”
“陈曦。”
“哦,”他眯起眼睛,“晨曦,真是个好名字。”
陈曦鼓起这辈子最大的勇气问:“你呢?”
其实他早就知道了。
他弯起眼睛笑,似是桃花盛开,说:“沈朝云。”
很多年后,她独自在异国他乡求学。波士顿大雪肆虐,一个人走在冰天雪地里,她突然想到那个火烧云漫天的黄昏,他笑着说,我叫沈朝云。
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02
检查周结束以后,陈曦又回到了过去死水微澜的生活,所有时间都献给了数学竞赛班,永远都是独来独往。
大部分时候她都是如此孤独,有时候看着同龄的女孩不务正业地翻阅时尚杂志,她在她们身边徘徊,鼓起勇气跟她们打招呼,大家却只是冷淡地点点头,然后转身继续热火朝天地讨论。
“她不知道这些的啦。”
“你好好学习就够啦。”
一直到有一天早晨,陈曦生理痛,比平时晚了十分钟出门,意外地在校门口的早餐店遇见了沈朝云和朱落。是朱落先跟她打招呼的:“小学妹,过来这边坐。”
她坐在沈朝云身边,低头小口喝粥,男生夹起桌子上的油条,掰成一小节一小节的泡在豆浆里,推到她面前:“小孩,多吃点才能长得高。”
然后又是奶黄包、豆沙包,在她的碗里堆成一座山。陈曦哭丧着一张脸转过头去看他,只见他挑挑眉毛:“还有什么想吃的?”
陈曦摇摇头,把脸埋进碗里,本着不浪费粮食的原则,把它们吃得干干净净。
从那天起,陈曦会站在家门口多背十分钟的英语单词再出门。于是朱落每天都会很惊喜地大声叫她:“呀,学妹,真巧,又碰到你了。”
陈曦跟着沈朝云吃了一个月的早餐,活生生把自己的饭量撑大了三倍。每天早上她都埋头安静地啃包子,竖起耳朵听他和朱落聊天,不懂的就悄悄举手提问。久而久之,班里女生们聊的话题,她竟然也能说上一两句了。
人胖了一点,精神反而好了一些,连前排的男生都转过头去,盯着陈曦的脸:“陈曦,我觉得你变好看了,也比以前爱笑了。”
偏偏这句话说得太大声,全班同学都听到了,放学后所有人都起哄,将陈曦推到男生跟前,还叫她嫂子。
突然听到一个笑吟吟的女声:“小学妹,是要给谁做媳妇呢?”
陈曦转过头,就看到站在门口的沈朝云和朱落。朱落笑着指了指手臂上戴着的值周徽章,陈曦在心中算了算,是该轮到高中部做值周班了。她像是做坏事被抓到的小孩,偷偷看了沈朝云一眼,却看见他面无表情,侧过头和朱落说话,看也没有看自己一眼。
班里的同学们还在挤眉弄眼起着哄,陈曦情绪低落,垂下头。偏偏前桌男生还嬉皮笑脸地凑过来,若无其事地问;“喂,小矮子,想什么呢?”
一只手伸过来,陈曦以为是前桌的男生,忽地爆发了,甩开他的手:“不要叫我小矮子!”
全班安静下来,陈曦抬起头,就看到手悬在半空,一脸错愕的沈朝云。
那天以后,陈曦又恢复了过去的作息,每天第一个到教室,打扫卫生,趴在桌子上开始写试卷。偶尔眼睛酸痛,她取下眼镜,忍不住用手轻揉,越揉越痛。
初中部和高中部的时间表几乎没有重叠,再想起来的时候,陈曦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过沈朝云。
再后来有一天,陈熙把课本落在图书馆,折回去拿的路上抄了小道。经过音乐教室外的花园时,听到前面有人说话,陈曦停下脚步,突然听到沈朝云的声音,他说:“抱歉。”
女孩的声音带着哭腔:“那你会喜欢什么模样的女孩?”
他漫不经心地回答:“我喜欢一个人,她什么模样我都喜欢。”
“是朱落吗?”
音乐教室忽地响起钢琴的声音,惊起树上的飞鸟一群。沈朝云像是有感应似的,猛然回过头,正看到站在草丛边,不知道该往哪里躲闪的陈曦。
他勾起嘴角笑起来:“小朋友。”
距离上一次见到他,已经过去了四十五天,她每一天都认真地划掉日历,此时他吊儿郎当地靠在墙边,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陈曦一动不动地看着他,久久说不出一句话。
却看见他弯腰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说:“小矮子,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哟。”
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她低下头,看见地上两人重叠的影子,眼眶瞬间通红。
“哭什么,”沈朝云一瞬间手忙脚乱,无奈地说,“我又没欺负你。”
耳边响起的,是刚才那个女生带着哭腔的追问:“是朱落吗?”
他笑得漫不经心:“是啊。”
第二天早上,陈曦像往常一样来到教室,拉开窗帘,清晨微弱的阳光照进来。她刚刚拿起扫帚,突然听到门口传来轻轻的“咚咚”声。
陈曦抬起头,看到靠在门边的朱落扬了扬手中的牛奶和面包:“小学妹,早上好啊。”
她旁边站着一脸不情愿的沈朝云,看到陈曦,他只是眯着眼睛打了个哈欠。
“早上好啊,小矮子。”
没什么意义的一幕,她却记了许多年。
03
时间过得飞快。
等再轮到陈熙的班级做值日时,班主任放心地将高一的记分册交给了她:“你是我见的第一个没有被国际部那帮浑小子气哭的学生,前途不可限量啊。”
正好遇到沈朝云和朱落都被叫去了办公室,陈熙在高一(一)班门口没见到他们,心中说不出是庆幸还是失落。
庆幸的是不用见到他们嬉戏打闹的场面,那失落的又是什么呢?
国际部一共六个班,等陈曦上到高二那层楼时,基本上已经没人了。
陈曦认真地数了数地上的纸团,在记分册上写好。
“喂,”突然,一道恶劣的男声响起,“你在干什么?”
陈曦回过头,手中的记分册被几个高大的男生夺走,看了看上面的扣分:“呸,长得丑还这么嚣张,我最讨厌你这种乖乖女了,成天到晚一副受委屈的样子。”
陈曦被人一推,撞到墙边,看着他们把记分册撕得粉碎。陈曦张嘴正准备说什么,一个红色塑料水桶就稳稳当当地扣在为首的男生头上。众人回过头去,沈朝云若有似无地拍了拍手:“不好意思,手滑了。”
沈朝云双手插进衣兜里,一副讨打的模样,指着对面的男生掰起了手指头:“一个垃圾扣一分对吧?我帮你数数,1、2、3、4、5……啧,才5分啊。”
为首的男生扬起拳头,作势要狠狠地揍沈朝云,一旁的人忍辱把他拦下:“你看清楚了,这可是沈朝云。”
男生咬牙切齿:“不过是有个好爹嘛,嘚瑟什么!沈朝云,我和你没完!”
沈朝云似笑非笑:“使不得,我从来不和男生藕断丝连。”
等处理完那群高二的混混,沈朝云走到陈熙面前,努努嘴:“你不知道国际部妖魔横行吗?”
陈熙低头嗫嚅:“谢谢你。”
他说:“怕什么,你面前就是最可怖的那一只。小矮子,我为你开道。”
第二年夏天,陈曦参加全国奥数竞赛。考试结束,她才刚走出考场,就听到远处一道惊雷,抬起头才发现下雨了。
大雨滂沱,噼里啪啦不顾一切地往地上砸。周围接考生的家长一批接着一批,陈曦将书包顶在头上就准备往雨里冲刺。突然撞上一个胸膛,陈曦一边道歉一边抬起头,就对上一双硫璃色似笑非笑的眼。
他撑着一把黑色的大伞,周围雾气朦胧,整个世界安静下来,雨声也渐渐走远,只听到他叫她:“小矮子。”
陈曦跟在沈朝云身边,载她回家的公交车一辆辆飞驰而过。他问她:“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
陈曦摇摇头,对上他的眼睛,又赶紧点点头:“有,有的。”
然后她目光流离,好不容易用余光看到一旁便利店门口贴着的一张水族馆的海报。她走到海报旁边,胆怯地开口:“我可以去看水母吗?”
他笑起来,两眼弯弯:“好啊。”
因为是下雨,水族馆的生意冷清得可怜。买了票走进去,水母馆就在最近的一个位置。眼看只有一两步就能走到,沈朝云的手机忽地响了。
陈曦转过头,看到他接起电话:“喂,朱大小姐。”
那一刻,陈曦心中像是有某种预感,她站在距离水母馆只有几步路的地方,看了看前方,又看了看停下来的沈朝云。
挂断电话,沈朝云满怀歉意地看着陈曦,跟她解释:“抱歉,落落生病了,在发大小姐脾气,我得去给她送药。”
陈曦点点头,看着渐渐放晴的天空:“你看,雨停了。”
沈朝云往回走了两步,忽地想起什么,回过头,笑着问:“你要和我一起去吗?落落很喜欢你,看见你应该会很开心。”
陈曦一直都知道朱落和沈朝云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可真到了她的家里,才真正意识到,所谓的青梅竹马,是指,过去十七年的时光里,他们一直一直在一起。
朱落的卧室里有一整面照片墙,陈曦一张一张看过去。她看到六七岁的沈朝云站在迪士尼乐园不耐烦地吐舌头;看到朱落十二岁的生日宴上,沈朝云给她弹钢琴;看到十五六岁的时候,两个人穿着相同的篮球服站在烈日下,对着镜头比了一个“V”。
这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你不得不眼睁睁看着这个人的过去,看着那些你从未参与的时光,他是怎样和另一个人度过的。
他正和朱落在一旁说着斗嘴的话,从对方过去的病史吵到三岁尿被子的好笑事。陈曦站在一旁,无比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局外人。
他对她好,也只是因为朱落喜欢。每天拉着她不放的人是朱落,来教室里给她送早餐的人是朱落,逛街的时候顺手给她买一条漂亮手链的人也是朱落。
她只是,他喜欢的朱落喜欢的一个小妹妹。
朱落笑着叫她:“小学妹,在想什么呢?”
陈曦回过头去,看到坐在一起的两个人,又看到床头摆着厚厚的一本英文单词书,这才想起来,他们是国际部的学生,总有一天是要离开的。
04
升入高三以后,就连沈朝云这样吊儿郎当的差生也开始变得忙碌起来。
每天早上再在早餐店碰面,陈曦吃着热气腾腾的小笼包,听到他和朱落说着SAT、托福、文书之类的事,一句话也插不上嘴。
来年四月,学校公告栏上贴满了国际部的录取情况。用不着他们来告诉自己,陈曦已经看到,美国东海岸的一所大学,他和朱落的名字紧紧地挨在一起。
他和朱落离开的那天,陈曦在清晨起床,带着头一天夜里买回来插在花瓶里的姜花,坐最早一班机场大巴去送他们。
她坐在大厅的椅子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排队过安检的队伍。等啊等,等了很久,头一点一点地往下沉,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她坐在人来人往的机场大厅里坐了一个梦,梦里他穿着白色短袖,他摘了一朵姜花,恶作剧一样放在她的头顶。他说,小矮子,多喝点牛奶,等我回来的时候,再带你去水母馆。
她还没来得及长大,他却已经要走了。
等她忽地被身边的人说话惊醒,抬起头,看到已经是晚上七点。
她一直等到机场末班车,也没能看到他。想必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错过了,她没有看到他,他也没有看到她。
陈曦心里难过,低下头看着自己手中的花,觉得很土气。现在早已不流行这样老土的送别方式了,她想了想,将花留在了机场的座位上。
“等下一次吧,”陈曦想,“等他回来的时候。”
这日天空下着小雨,灰蒙蒙的,一阵劲风刮起,路边的指示牌被吹得东倒西歪。陈熙独自坐在机场大巴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一动不动地凝视天空,一架不知去往何处的飞机驶入云层。陈熙想,自己已经在梦里跟他说了再见。
沈朝云去美国以后,生活过得如陈曦的想象一般精彩。
他去了许多地方旅行,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给陈曦写明信片。没有任何留言,只眉飞色舞地写上自己的名字,沈朝云。
分了文理班以后,陈曦和新同桌的关系日益变好。对方偶尔经过收发室会帮她取信,笑嘻嘻地说:“小陈曦,你的朝云哥哥。”
陈曦一脸严肃地纠正她:“他叫沈朝云没错,但他不是我的朝云哥哥。”
每次和沈朝云的明信片一同寄来的,总伴着朱落的礼物。她了解陈曦,不会送太贵重的东西,都是些冰箱贴、地图一类的小玩意儿,漂洋过海的邮费比东西本身要贵上许多。
陈曦偶尔会趴在栏杆上,看着远方的天空,在心中偷偷想象他们在异国他乡的生活。
他们还会吵架吗?会想念学校门口的早餐店吗?还会有许多女生喜欢他吗?她生病的时候,他还是会第一时间赶到吧。
去过水族馆吗?有遇见过什么危险的事情吗?学业还顺利吗?
还有,你……什么时候回来?
高三的时候,她参加竞赛得了全国第一,被保送去重点大学。陈曦心中喜悦,想要与人分享,于是自己用姜花做了一张小卡片,密密麻麻写满了字,然后才发现竟然不知要寄往何处。
陈曦呆呆地看着手中的贺卡,风干的姜花,用塑料膜过一次封,隔绝了空气,似乎就能永恒。
第二天一大早,她第一个来到学校,像往常一样把教室打扫干净。这个习惯似乎从来没有变过,但再不会有人不正经地靠在教室门口,举着刚出炉的早餐,叫她小矮子。
陈曦找到老师,放弃了保送资格。老师点点头表示理解:“我也同意,你的成绩,只要发挥稳定,考清华、北大没问题。”
“不了,老师,”陈曦轻声说,“我想去美国。”
还是一如既往地收到他的明信片,还是简简单单留下“沈朝云”三个字,等到了又一年的春天,陈曦收到了录取通知书。老天总不会太遂人意,他在东海岸,她在西海岸,但总归是近了好多。他的身影在她的前头,若隐若现。
毕业那天,她坐在校门口的早餐店,头一回这样奢侈,将所有菜品都点了一遍。刚刚炸好的油条端上来,她认真地将它们分成一截一截的。
老板也难得闲下来,在耳边和她说话。他说铺面越来越贵,可是来吃饭的都是学生,他不舍得涨价。不过可能这方小小的门面也撑不了多久了。
“你呢,小妹妹,以后要去哪里?”
她?陈曦低下头,认认真真地将碗里的豆浆喝干净。她想,自己要去找他了。
未知.gif
05
等到了美国,陈曦挤着时间去打工,一直到第一年圣诞节,她才终于凑够机票和住宿费。她去到商场,想要给他和朱落带礼物,从天明逛到日落,却还是一无所获。
看着橱窗里琳琅满目的商品,陈曦才恍然想起,自己离他的生活已经好远好远了,根本不知道他需要什么、喜欢什么,无论送他什么都像是无关紧要的。
他可是沈朝云,他什么都不缺。
于是她只好带着她那不起眼的、满腹的思念,独自去找他。那一年寒假,她没有能见到沈朝云,她在他就读的大学附近住了一个星期,走遍了学校的每一个角落,都没能遇到他。
她这才想到,他那么爱玩的一个人,自己放假,他自然也放假,早不知道去了哪里。
陈曦苦笑,回去以后继续上学、打工,过三点一线的生活。拜托国内的同桌回学校看明信片,对方似是知道她已经毕业,没有再寄去一张。
从来不曾想过,大千世界,要失去一个人竟是这样容易。
明明是应该觉得失望的时候,陈曦却无关紧要地想起另一件事。她第一次见到沈朝云,并不是因为学校的学生检查。
那是在她刚刚入学的时候,第一次考试,考了年级第一名。她兴高采烈地走到教室门口,还没来得及推开教室的门,突然听到里面有人说话——
“长那么丑,成绩再不好点让人家怎么活下去?”
“一看就是书呆子,这种女生真的会有人喜欢吗?”
那时候她才十几岁,尚不知人的恶意有多大。她静静地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身,不知不觉走到教学楼背后的小花园里。她看着四下无人,坐在长椅上才敢小声地哭出来。
但才刚哭了两声,对面长椅上一个原本躺着的少年坐忽地起身,凶神恶煞地瞪她:“小孩!哭什么哭!”
陈曦被吓了一跳,一时间真的忘了哭。四目相对,她看到一张英俊的脸,再慌忙挪开视线,男生却笑了起来。
他说:“姜花开了。”
陈曦低下头,看到郁郁葱葱的草丛里,星星点点开着不起眼的白色花朵。不够鲜艳,不够美丽,但它自顾自地开着,让人羡慕。
原来这就是姜花啊。
后来,她总是在学校看到他,一呼百应的天之骄子,却早已忘了她。再后来,她抱着记分册,战战兢兢地走到他面前,他乐不可支地笑,说“原来这才叫投怀送抱”。
早在那之前很久很久,她就记着他,想着他,念着他。
然而他就像是一阵风、一场雨、一朵云,朝辞暮别,在她的生命中短暂停留,然后去了更遥远的地方。
第二年暑假,陈曦留在美国上summer school,最后一个周末又飞去东海岸。他还没开学,又是一场空。
就这样,还没等她找到他,他就已经毕业了。
于是她彻底失去了他的消息。
再然后呢?
她做她的乖乖女,再等了两年,也毕业了。她想要留在这里,最后又申请研究生,继续读书。她想起以前同学嘲笑自己的话,说自己适合读一辈子的书。
再过了两年的夏天,她去纽约做交流活动。在人来人往的时代广场,她突然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猛地转过头去,她看到剪了一头短发的朱落。
她看起来干净利落,再不是当初挥着拳头威胁沈朝云说“小心我揍你哦”的少女了。她的尾指戴着闪亮的钻石戒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陈曦看着那枚戒指,突然不敢上前叫她。
分开不见面的这几年里,他就像是她的指南针,她独自行驶在茫茫的大海上,一直向着有他的地方前进。
可等到真的抵达了终点,反而是她近乡情怯。
陈曦偷偷地跟在朱落身后,看到她买完咖啡,进了书店,拿着牛皮纸袋出来。她站在路边微笑着看手机,突然天空下起雨来。
陈曦从包里拿出雨伞,心一横,走到她面前,在漫天的大雨中开口:“学姐。”
朱落惊讶地抬起头,笑容在瞬间凝结。她愣怔地看着陈曦,过了许久,朱落才勉强笑起来。她说:“小学妹,你已经长这么大了呀。”
陈曦跟着朱落回到住处,陈曦偷偷打量她的房间。写字楼里昂贵的单人间,私人物品却少得可怜。陈曦忽地想起很多年前的夏天,她跟着沈朝云到朱落家中,那时候她的房间里杂乱无章,堆满了女孩喜欢的东西。
这么多年过去了啊。
陈曦端着朱落煮好的生姜茶,两个女孩相对而坐。朱落突然开口:“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也是很多年前的故事了,一个混天混地的大男孩喜欢上成绩优异的小学妹,无法无天了那么多年,第一次感到紧张害羞,连话都不敢跟她说,却又闹别扭乱发脾气。
“于是这个重任只好由我来承担,”朱落微笑着指了指自己,“非要把你和我们拉在一起,周末逛街也要叫上你……其实都是那家伙指使的。看见你不高兴了,天天趴在桌子上散发冷空气。”
明明是让人开心的故事,陈曦却觉得心头沉甸甸的。她想了想,说:“学姐你不要开玩笑,我以前在花园里遇见他,别人跟他表白,问她是不是喜欢你,他说是的。”
朱落还是笑:“从小到大,喜欢沈朝云的女生还少吗?他一直拿我当挡箭牌。那一次,他不知道你在……后来不是负荆请罪,打听到你去考试,特意去接你吗?不过抱歉,后来被我搅黄了。”
不知为何,陈曦还是觉得少了点什么,最重要的什么。
她低下头,轻声问:“学姐,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朱落看着她的眼睛,然后她飞快地挪开目光,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张纸,是从旧报纸上剪下来的新闻。八年前的夏天,一架飞往美国的航班失事的新闻。
“他没有和我坐同一班飞机,听说水族馆要在下半年关闭,他临时把航班推迟了一天,说是要去找你。”
陈曦觉得大脑瞬间嗡响,她似是不明白,眨了眨眼睛:“学姐,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朱落顿了顿,拿起书桌上的笔,在白纸上流利地写下一笔,沈朝云,一模一样的字迹。
“这些年,寄给你的明信片,都是我写的。”
一瞬间,天崩地裂。
06
硕士毕业以后,陈曦回到中学母校当老师。
也有说酸话的亲戚,说当初走得风风光光,不是读的美国名牌大学吗,怎么最后也回了故乡,当没几个钱的语文老师。父母和她怄了大半年的气,最后比不过她的倔强,又开始给她张罗着相亲。
有些时候,她觉得自己像是行尸走肉,二十几岁的时候便能一眼看穿自己接下来许多年的人生。
上天下地,她要再去哪里找一个沈朝云?
她回到学校,带的第一届正好是国际部的学生。陈曦站在讲台上,看着台下的学生,巡视一圈以后,目光落在窗边。忽地想起,很多年前,有个男孩坐在那里,一只胳膊夹着扫帚,低头玩PS4。
“校规第一条,”陈曦听到自己的声音说,“不许玩游戏机。”
亚麻色的头发,长过了耳朵,没穿校服,戴了耳钉……记忆中的少年的身影不知何时已渐渐模糊。
“第二条,不许染发;第三条,男生短发不能过耳;第四条,必须穿校服;第五条,不准佩戴饰品……”
突然,十六七岁的沈朝云抬起头笑了笑,比着口型,好像在对她说些什么。阳光落在他的脸上,是金光闪闪的英俊。
“最后一条,”她含着泪光,声音哽咽,“记得感激每一场相逢,说再见的时候,要再用力一点,认真一点。”
大概因为太年轻了,所以那时的她并不能懂得离别的意义。
不懂一声珍重,一声道歉,和骑着自行车的少年,风一般掠过她身边,将帽子扣在她的头顶上,大笑着叫她:小矮子,多喝点牛奶,才能快点长大。
窗边的幻影渐渐消失,声音四散在沉甸甸的云层之下。过了许多年,她才明白,他说的是,我在未来等你。
开学以后的某一天,轮到国际部值日,陈曦按照学号分配检查卫生和打扫公地的组。离开教学楼,有个小女生追上来,通红的一张脸,扭捏地问:“老师,我可不可以也去检查卫生?”
“为什么?”
女生红着脸,扯着公地太热一类的幌子,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陈曦拿起点名册,在检查卫生的组里看到一个男孩的名字。听说和女生是青梅竹马,两个人一见面总吵个不停。
突然,一阵风过,路旁的梧桐树叶飘落。
身旁的学生不明所以:“老师,你在看什么?”
陈曦努力想要微笑,却发现无论如何也挤不出一个笑容。良久以后,她只好就这样让眼泪流下来。
距离最后一次见到他,竟然已有十年。
从此以后,失去他的人生,只会比在一起的时光更长,更长。
那个逐风的少年,那个笑起来两眼弯弯的男生,她宁愿他是爱上别人,在世界的某个角落,过着幸福的生活。就算再不相见,但只要想起他,她就能咬咬牙继续走下去。
她说:“很多年前,这里有一片花园,到了夏天,会开满姜花。”
她身边的学生涨红了脸,小小声地说:“老师,我知道。姜花的花语是,把回忆留在夏天。”
陈曦一怔,静静地看着那个小女生。
她仿佛透过那个小小的身躯,看到了许多年前的自己。
那时候他说,小朋友,半夜说人坏话,小心半夜鬼敲门哦。
可是这么多年来,她日里说,夜里说,却从未见他入梦来。
她已经不再是小朋友了,她已经长过了他离开的岁数。姜花开了又谢,夏天来了又走。当年约好一起去的水族馆已经闭馆,那些水母最终没能被放回大海,据说已经悉数死亡。
她的青春就要结束了。然后呢?然后她不得不慢慢变老。新的少年和少女们长大了,发生着每一天都会发生的故事,相遇,相爱,然后分开。没能说出口的话,以为还有大把大把的时间,以为还有明天,便一直压在心底,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在这滚滚红尘,好像每一个故事看起来都是那样相似,好像每一段伤心都会如云烟消散。
那个火烧云漫天的夏日午后,他笑着伸出手,拍了拍她的头,说,我是沈朝云。
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朝云。
源自作者:绿亦歌
B.Skywalker
鲁迅先生的文笔和对国民性的透彻挖掘不用多说了吧,尤其是,再小的一件事经他的语言形容后,就会神奇的附带上苦涩、深远又厚重的意味。
呐喊的自序早被收入了课本,但仍然是读过千百遍后仍能感觉到一个渴望救国却报国无门的青年的无助、彷徨以及惶惑。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理解,但每个人读过之后却不能不动容。
汪曾祺先生的语言十分浅白,但读来却非常有趣。他的笔下虽然是一个满目疮痍的旧社会,但却奇异的有一种美。
不论是《受戒》中的小和尚明子,还是《大淖记事》中的小锡匠十一子,爱情的来临十分自然,让读者非但不觉得猥琐,反而感受到一种纯洁的、来自于自然的美,从而对那个时代有了另一种理解,让读者隐隐感觉到,也许这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吧。
3、张爱玲《倾城之恋》等
张爱玲多写恋爱中的男女,但恋爱不是它作品的主题,反而是为了在恋爱中烘托出人最真实的本性。
倾城之恋就是一场男女之间充满算计的较量,跟爱的倾城没有一点关系,那是爱吗?也许读者读完了还会深表怀疑。
对人物心理的极致揣摩,以及人物心理的真实性与现实意味确实会令读者讶异,张爱玲怎么能如此清楚的洞察人心?
看完后偶尔会感觉后背一凉。
4、奈保尔《米格尔街》
米格尔街是奈保尔早年的代表作,“温暖”是这本书的代名词,但这种温暖笼罩在身为贫民窟的米格尔街上,也就不得不带有与温暖想冲突的贫寒滋味。
米格尔街有流氓地痞、清道夫、诗人乞丐,形形色色,在小孩子的眼里,他们却都是英雄一般的存在。
当孩子渐渐长大,看到这片殖民地上的人民和他们生活的真相,还能如此继续的兴高采烈吗?
zhangyaosuki
原贴:初学者如何写短篇小?
我才是兔子精
shyo
原贴:初一英语短篇小故事
都督八世
原贴:初一英语短篇小故事
吊着裤子的小飞飞
原贴:初一英语短篇小故事
HK大帝
原贴:数学短篇小故事
衛子昭
原贴:短篇小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