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的射雕英雄传,还是艾米写的山楂树,都是一气看完!
本王让你消停点免费阅读完本
上蔚诗人
好多小说都能一口气读完,最近一口气读完的有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大江大河、艰难的制造。
发现一口气读完的,很多都是通俗小说,这类型小说更加强调阅读体验吧。
转身的鸭先知
这个世界的精品著作浩如烟海,穷其一生都只不过涉猎到沧海一粟。在我的观点中就是利用有限的一生,尽可能涉猎触及无限的作品更多一些然后再多一些。无论多好的小说,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同一部作品上我不会耗费太多的时间。重重复复在同一作品反复消耗时间,就意味着错过了更多的好的作品。
也许有人说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这应该也是选择之一,无所谓好坏,个人价值观不同而已。也可能是我贪婪了。只是,我更想看到更多的风景,触碰不一样的灵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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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部来了个年轻人》
推荐理由:小说讲述了富于理想主义的青年教师林震,被调到区委组织部后,勇于与内部官僚主义作风者做斗争,历经挫折和成长的故事。
比如一次林震和韩常新对于一篇“简况”的交谈,就让林震“目瞪口呆”了。林震抓住几个小问题问: “你怎么知道他们的生产任务是繁重的呢?”韩常新的回答却是“难道现在会有一个工厂任务很清闲吗?” 这种扯皮捣蛋,不负责任的态度,也是令人发指的。
王蒙的作品感情热烈真挚,有着强烈的时代画面感,充满对生活细节的观察和感悟。
2、《半生缘》
推荐理由:注意,本书情节比较狗血,而且女主角那种张爱玲式”不作死就不会死“的气质没有其他几本书严重,张爱玲的粉们请绕道下一篇。~~~
故事从旧上海开始。几对年轻男女世钧、曼桢、叔惠、翠芝,一群随处可见的都市年青人,讲述了那一点点并不离奇的痴爱怨情。他们曾经都是有缘人,最后却各奔东西。九·一八、一二·八、抗战胜利、国民党接管、上海解放、支持东北,只是作了他们的背景,隐隐约约给他们的故事刷上一笔动乱的底色。
顾曼桢和沈世均再次相遇已是14年后,命运的机缘巧合使两个饱经风霜的中年男女再次见面,带着满心的悔恨和痛彻肺腑的遗憾,他们的爱,又能飘向何方?
3、《故事新编》
推荐理由:别一看到是鲁迅写的东西你就没兴趣,掉头就想走掉,小编今天给你推荐的可大有玄机!
《故事新编》是鲁迅生命后期写的东西,用短篇小说的形式改编了传统神话。这个阶段显示出了鲁迅前所未有的从容、充裕、幽默和洒脱!
比如《奔月》中,嫦娥竟变成了个刁钻大小姐,后羿成了个柔弱男,嫦娥吃的是乌鸦肉炸酱面,竟然还吃的面黄肌瘦的,让人都担心生了病……脑洞也不是一般的大啊!
再比如《补天》的画面,瑰丽而壮美,结构依宏伟壮大!主人公“她”醒来觉得无聊时,于是就有了“她猛然间站立起来了,擎上那非常圆满而精力洋溢的臂膊,向于打了一个欠伸,天空便突然失了色,化为神异的肉红,暂时再也辨不出伊所在的处所。”
早些年的教科书,把孔乙己、百草园等等批判性的东西罗列了出来,压根就没有顾忌我们幼小的童真心灵嘛!要是把这些文章罗列上去,我相信大家一定会爱死鲁迅的!
4、《赎罪》
推荐理由:1935年英国乡下,一个农场主的13岁的小女儿布目睹了姐姐塞西莉亚在管家儿子罗比的面前,脱下衣裙跃入水池的画面,其后她又偷偷的私拆了罗比写个姐姐的情书,被里面粗俗的内容所震动。直到一晚,她看见姐姐和罗比交缠在一起的身影,误以为罗比强暴了姐姐,恰巧当晚姐姐又遭人强暴,小女儿就认定了罗比是这起事故的罪犯,最终导致罗比入狱。
1940年的二战期间,罗比和塞西莉亚公布了跨越阶级的恋睛,为了洗刷耻辱罗比毅然从军,塞西莉亚也随之人伍。在残酷的战火中,二人相继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小女儿也随之陷入深深的自责和隗疚中。
这篇爱情、罪恶和战争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委婉动人,陷入其中则无法自拔。推荐闲暇时光静静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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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鲸记》
非读不可,读了还想读第二第三遍。因为他讲的就不是白鲸,是自然。
赫尔曼•麦尔维尔的白鲸是美国文学里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的大致梗概是船长亚哈在海上与一只白鲸搏斗的故事。
第一次了解这个故事是观看的白鲸记这部电影,后来愫读了小说原著,《白鲸》与福克纳的《熊》、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一起被誉为美国文学史上的三大动物史诗。
读完白鲸这部著作,会让我们很容易的联系上老人与海并与其相比较,的确,都是两部美国英雄式的人物在海上与怪兽搏斗并且最后都不是一个喜剧结尾的故事,但是两者的差异化也非常之大。差异第一个表现在主人公上,白鲸的主人公亚哈因为仇恨以至于到最后心理上的畸形,而去歇斯底里的杀死白鲸,而海明威老人与海中的老渔夫圣地亚哥,表现出的则是一个敢于挑战命运,向生活做斗争的英雄形象,第二个差异在两只动物的象征意义上,大马哈鱼和一只白鲸(个人认为是小说虚构,白鲸是一种体型较小且十分温顺的鲸类),老人与海的大马哈鱼是老人的食物,可以看作是生活中的不顺与困难,而白鲸是变化多端大自然的提现,是一种智慧、美、力量、狡诈、暴虐和毁灭的综合化身,是令人敬畏的无法探秘的力量,它既涵括了邪恶的事物,又是无法探索的,是人类与自然斗争的象征。 综合全文,表面上的船长与白鲸搏斗可以看作是那个时代无法更好认知自然的人类与自然的关系。
同样都是美国文学,故事在大体上也有几分神似的地方,这就是老人与海和白鲸记,老人与海里的大马林鱼,老渔夫圣地亚哥已经一连84天没有打到鱼了,不过他没有灰心,在第85天的时候继续出海碰碰运气,这次他运气不错,捕猎到一只大马林鱼,身长十八呎,体重一千五百磅,这只马林鱼足足和他的小船一样长,圣地亚哥与这只马林鱼搏斗了很久,大鱼拖着老人的小船径直向海洋深处游去,圣地亚哥花了2天时间终于杀死了马林鱼,将它绑在了船的侧面。老人准备返航,谁料血腥味引来了数条鲨鱼,鲨鱼不停的啃噬马林鱼的尸体,虽然老人用渔叉击杀几只鲨鱼,但最后命运只给他留下了一条马林鱼的骸骨,最后老人回到家中回忆起自己的一生。
显然,老人与海里的马林鱼和鲨鱼的意象和白鲸是完全不同的,马林鱼象征人生的理想,用鲨鱼象征无法摆脱的悲剧命运,用大海象征变化无常的人类社会。这一切都是为了突出圣地亚哥不屈不挠,不向命运低头的硬汉形象,所以作品里这些鱼代表着生活中的种种命运,主人公最后是失败的,但是在过程中他胜利了,本书志在表现圣地亚哥的美好品质和坚忍不拔的意志。而白鲸记里的白鲸,就如同上文讲的那样,它代表着与人类对立的自然,或者是与现代人类资本主义商业工业对立的。老人与海里的种种意象基本上是与圣地亚哥个体上的矛盾,而白鲸一开始看似是和船长的仇恨,而本质是大自然的具象表现。而我们的两位主人公,亚哈船长几乎在书中是一个反面的人物,亚哈为了替自己报仇,把其他船东的利益放在脑后,并且无视船员的生死而一意孤行。他甚至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对船员进行了威逼利诱,导致了最后船毁人亡悲剧的发生。亚哈船长比白鲸要更为残忍、更为邪恶,他成为黑暗与邪恶的象征,个人认为作者有意采用旧约全书中那个阴险的复仇国王的名字来作为船长的名字,是认为船长代表着那时候资本主义兴起时人类狂妄无知,藐视自然的一类人,并加以进行批判,这让我想起托尔金的指环王里面的黑暗力量开山毁林,即是近代人类工业化的体现。当然,亚哈船长也有像圣地亚哥的一些品质,例如不向困难低头,坚韧不屈,但圣地亚哥老渔夫更多的展现了人性的不屈,而亚哈船长近乎疯狂的表现则代表人类兽性。
小荷叶
百看不厌还没有过,因为没有哪本小说看了很多遍,但是看完了还想再看一遍的现在就有一本"乔家的儿女",书看了大半的时候又去追剧,看了两集又弃剧了,也许以后还会看的。小说原著那娓娓道来的细枝末节直达人心的刻画描写电视剧无法完整地呈现在观众面前。
小说中每一个人物都是如此的鲜活,即使像一丁妈、隔壁吴阿姨、照顾乔老头子的保姆等这样的非主角都是栩栩如生地立在眼前,更不要说乔家的兄弟姐妹乔老头子齐唯民常征项南方他们了,那么多的场景和内心活动的描写不动声色而又扣人心弦。我从乔一成生病的章节一直哭到了文章结束,看到四美伏在窗台上哭泣的那段更是泣不成声悲伤的不能自已。人间正道是沧桑,好人就一定要受那么多磨难吗?好在作者没有把乔一成写死了,否则我肯定会恨死未夕的(虽然她根本不知道我是谁)。
齐唯民是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为什么就有这么善良敦厚有责任心的人,不惜一切的照护着七七,从男孩到男人就一直那么好那么阳光,还有同样善良阳光的常征爱着他,这是书中唯一一对过程结局都美好的夫妻,他是有一个好爸爸的。
乔二强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作为家中的老二他是最被忽略的一个,没有母亲还有一个不着调没有儿女心的父亲,二强的童年和少年就是找东西吃,脑子也笨,成绩也差,没有好身体没有好工作,可是乔二强啊,他的善良真挚和踏实苦干让他成为了人生的赢家。
还有三丽四美这一对姐妹,我也是很喜欢的。至于乔老头子,唉,真是人人喊打呀,太自私,临终前这一摔还是给孩子们留了些念想。
乔一成啊乔一成,为你流了多少泪呀,你是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啊,好在最后是拨开了遮住太阳的云雾,换肾成功,最重要的是有南方相伴。
weiweiice3
林语堂《苏东坡传》
私认为全书写的有些不经意,是一本不太严肃的传记,主观感情色彩浓,像是一个朋友热情洋溢地给大家介绍另一位朋友,爱憎分明。
主体脉络清晰,苏轼一生,时而浩浩巍巍,时而戚戚落落,但总有那么一条线没有变:纯真坦荡的性格心胸。夜里读完,夜里似乎有苏轼相关的梦,早晨上班路上还在回想,忽而抬头,秋日云天。
最简单的快乐
我真的是个从来不看小说的人,但是我唯一看完的小说就是柴鸡蛋的你丫上瘾了,我是看了剧《上瘾》再去补的这个小说。在这之前从来不看耽美剧和小说,我大学是艺术类院校,身边也有很多这样的“情侣”,但是我都无感,自从看完这部剧,觉得真香,咋爱情这么美好呢
陳胖子。
资深书迷,推荐下我的书单,八大类都只推一本:
1-金庸武侠: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看金庸推荐先看神雕侠侣,剧情最波折。
2-新派武侠:人生不读英雄志,读便武侠也枉然。及其宏达的架构,多个主角与主故事线,有书生的清高与迂腐,也有捕头的忠心与傲骨,所谓难道尽天下英雄。
3-修真武侠:太多了,随意推荐我爱西红柿的星尘变,也是构建了一个庞大的修真世界,主角一步步克服先天不足,走上巅峰。这本书有彩蛋,类似金庸的几本书之间有关联一样,与盘龙这本书也有关联,可供书虫再读。
4-盗墓类。感觉盗墓笔记和鬼吹灯实在是不分先后,但如果要带搞笑的,鬼吹灯更胜一筹。
5-穿越类。毫无疑问,首读“寻秦记”。主角项少龙不是那种无敌流,有单挑有军队,讲政治拼文化,相当于也看了军旅小说和言情小说。
6-都市类:陈二狗的妖孽人生,实在是,奇书!农村小伙不靠奇遇,完全是无资源,无学历,无背景的三无人员,书中的语录经典之极,完全可以作为“情商课”。
7-历史类。明朝那些事,绝对,从第一页就不会枯燥的小说,虽然是讲的历史。第一页就会被吸引,朱重八你好。
8-破案类。长安十二时辰。一口气通宵读完,中国的“二十四小时(美剧)”,每一分钟的剧情发展,都影响下一分钟的剧情走向,让人欲爱罢不能。更难得的是,主角确实不是传统的“英雄”,比如他为了更高的目的而出卖自己的卧底,绝。
糖小妹
多拉A梦
哈哈,一口气读完,有点难度吧,如果喜欢看的,确实会快速看完,我之前看了法医秦明连续四册吧,看的真是一气呵成,真的好好看,不过爱看悬疑,犯罪类题材的菇凉并不多,汗。但是真的觉得好看,后来又看了一遍,听说有电视剧了,我也还去看了一遍,好好,匿了。。。
sser
曾经在学生时代,第一次接触《飘》,就被文中女主坚毅不屈的性格吸引,以至于白天看不完,晚上其他舍友睡觉后,自己躲在厕所里熬夜把这部小说看完了,所谓酣畅淋漓,应该就是这种感觉了,是在怀念。
后来又看了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真是大爱了。
逍遥一笑之我行
明代长篇小说。称‘明代四大奇书’之首。作者署名为兰陵笑笑生。金瓶梅乃西门庆的三个女人的名字组合而成,分别为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
《金瓶梅》中,有关情色,有各种经典描写。比如西门庆与潘金莲初次,作者写诗:
一物从来六寸长,有时柔软有时刚。软如醉汉东西倒,硬似风僧上下狂。
出牝入阴为本事,腰州脐下作家乡。天生二子随身便,曾与佳人斗几场。
而结局处,西门庆因与潘金莲共赴云雨之时,“昏迷去,四肢不收”,后来方醒;次日清早“起来梳头,忽然一阵眩晕,望前一头抢将去”,由此得病,日渐加重,最后终于呜呼哀哉。
但《金瓶梅》不应只做如是观,得观文才,得观历史,得观生活。
二:肉蒲团
李渔。
李渔一生写作,是当时的‘畅销书’之王。然而留至今日,人们多谈论他的肉蒲团。舒淇20岁时,与30岁的李丽珍一起,共同出演肉蒲团之玉女心经。
肉蒲团开篇不久即写:世间真乐地,算来算去,还数房中。又写:妇人腰下物乃生我之门,死我之户。
如此大胆吐真言,实佩服之至。
三:《小团圆》
张爱玲。
学者读者皆认为《小团圆》带有强烈的自传性质。小说中男女主角的恋情基本就是张爱玲与胡兰成的恋情记录。
‘他的头发拂在她大腿上,毛参参的不知道什么野兽的头。兽在幽暗的岩洞里的一线黄泉就饮,泊泊的用舌头卷起来。她是洞口倒挂着的蝙蝠,深山中藏匿的遗民,被侵犯了,被发现了,无助的,无告的,有只动物在小口小口地啜着她的核心。’
女性写性,柔软细腻,动情至深。而张爱玲的文字,又如此独特,见之使人痴迷。
四:《废都》
贾平凹。
季羡林说:三十年后这本书会大放异彩。93年出版至今已经二十二年了,虽说解禁,但这本书却没有了出版当时知识分子人手一册的轰动。这本书不止性爱,但性爱有很大篇幅,四十万字的长篇,大致有两万字纯写性爱。其中庄之蝶、唐宛儿等人物,食色性也。
初看此书,惊呼:只怕贾平凹老师要来个《红楼梦》和《金瓶梅》的大杂烩了吧。李敬泽说此书:走向极致的实,又走向极致的虚。这是本书不止于情色的思想深度。有关中国的风俗人情、吃喝玩乐,利害关系,写得趣味而耐看,也是一种写作本领。能在闲淡琐碎之中让人轻轻一叹,也是一种写作境界。(推荐书单,提升阅读技能,欢迎常到荐 书堂来看看~)
百年之后,贾平凹的文字还会有人读的。
五:《黄金时代》
王小波
年少读《黄金时代》,满脸羞红,‘走在寂静里,走在天上,而阴—茎倒挂下来’。年长后读《黄金时代》,大笑三声,击节赞赏。
《黄金时代》里很好玩的一个说法就是敦‘伟大友谊’。王小波为文讲究有趣,‘伟大友谊’就是人间至情至趣之事。
‘那一年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
推荐《万寿寺》。
六:《白鹿原》
陈忠实。
王全安拍成了电影。在电影《白鹿原》里,张雨绮饰演田小娥,生性放荡,而王全安却在2014年9月因嫖娼被抓。世事白云苍狗,说来讽刺,细思可悲。
回到书,《白鹿原》开篇即写白嘉轩六娶六丧。最精彩是是黑娃和田小娥的第一次睡觉,当时黑娃还是童男,田小娥便笑:兄弟你是个瓜瓜娃!不会。黑娃却想起了一首歌:男人的牛,女人揉,女人的奶,男人揣。
七:《红高粱家族》
莫言。
《红高粱》里,那一出高粱地里的戏,由姜文和巩俐、朱亚文和周迅演绎之后,已成了经典。
‘余占鳌粗鲁的撕开我奶奶的胸衣,让直泻下来的光束照耀着奶奶寒冷紧张、密密麻麻起了一层小白疙瘩的双乳。在他的刚劲动作下,尖刻锐利的痛楚和幸福磨砺着奶奶的神经,奶奶低沈暗哑地叫了一声:“天哪……”就晕了过去。’
噢,红高粱!噢,玉米地!噢,油菜花田!噢,溪水旁!噢,深海!
八:《尘埃落定》
阿来。
《尘埃落定》里写了西南、土司、爱情、战争、宗教、历史等等。也被拍成了电视剧。
‘她嘻嘻一笑,撩起长裙盖住自己的脸。我就看见她双腿之间那野兽的嘴巴了。我又叫:“卓玛,卓玛。”她一勾腿,野兽的嘴巴立即把我吞没了。我进到了一片明亮的黑暗中间。我发疯似的想在里面寻找什么东西。她的身体对于我正在成长的身体来说,是显得过于广大了。许多罂粟折断了,断茎上流出那么多白色的乳浆,涂满了我们的头脸。’
九:《英儿》
顾城。
这本顾城唯一的小说,只怕听过的人很少。听说是由顾城口述,谢烨一字一字打出来的。之后不久,顾城杀谢烨,然后自杀。
有部电影顾城别恋,有记录片流亡的故城,里面许多场景就是根据这部小说的。
《英儿》里面有许多极度诗意化唯美化自然化的性爱描写,看完之后,如饮甘泉。也可以看到顾城、英儿、谢烨的相处。我个人喜爱顾城的诗。他是活得太纯粹又太极致的诗人。
斯人已逝,艺术品留下了,但道德之论还远未停息。
另:《英儿》的部分情色描写,我贴在了留言里面。纯粹以文字诗性论,真是美若惊鸿。
武行天下
最近一口气酣畅淋漓读完的是《遥远的救世主》。
那天看到丁元英的卜算子.《自嘲》一词:
本是后山人,
偶做前堂客。
醉舞经阁半卷书,
坐井说天阔。
大志戏功名,
海斗量福祸。
论到囊中羞涩时,
怒指乾坤错。
看后觉得情真景实,遣词造句精练,象“后山”、“前堂”,抒发了自认才华高绝,怀才不遇的情怀,“坐井”一词而定困顿的生活环境,“大志”、“海斗”进一步阐述了才、情的丰富,随之笔锋一转,“囊中羞涩”、“乾坤错”无奈中有一种无名的滑稽感。
整首词上下阙衔接紧密,情真意实,无奈、悲愤之意毫无作做之感,让人苟同。
探查之下,小说《遥远的救世主》随之显现,于是静静拜读。
主角丁元英是股市怪才,效力于德国一家私募公司,用他超出常人的手段,将从德国募集的资金投进中国股市,用“文化密码”疯狂掠夺中国的钱财,后来良心发现,退出了公司,受到一些制约,寄居在一个小镇。
寄居时的孤寂生活期间,丁元英利用知识帮小镇贫困村庄及朋友发家致富后悄然隐退,收获了真正的爱情。
整篇小说篇幅不算长,34万多字,人物不多但情节丰富多彩、跌宕起伏,心理描写细腻详尽,十分吸引读者。
读完后细思全局,从文境观看,只是一个才能拔尖的人经历的一些人生故事,远远达不到题目中“救世主”一词的宏达伟岸之意,但跃出文境细思,却给人一种心绪由高到低,由低至静的完美过渡感,整书自成环境,完美阐释了“自救”,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救世主”之意,善、恶之间有几分佛意。
战熵
我14岁时酣畅淋漓一口气读完的小说是席慕蓉的一本言情小说,现在早已记不清是什么名字,这是我青春期时代唯一读过的一本言情小说,可能我比较晚熟吧,那个时候根本没有办法理解同学们整天去租言情小说,武侠小说看,课堂上也要偷着看,晚上熬夜也要看,我看他们都看的那么入迷,就忍不住跟他们借了一本席慕蓉的言情小说带回家看,我到家不到2个小时就一口气读完了,说实话,我看完后还是不懂到底书里面有什么情节是吸引他们着迷的,书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段卧室装修的描写,大概意思就说是卧室的床的一圈都是玻璃,玻璃的下面是空的,里面镶着灯,发出迷人的灯光,那个时候我就认为这是最浪漫的,我长大了自己的卧室里也要这样在床边的地上弄一圈灯光,弄成发蓝色光的灯。结果到现在也没有如愿,现在觉得把卧室弄成那样的话,打扫卫生太不方便了,人被生活打磨后,变得特别现实了,感觉浪漫被磨没有了。
我21岁时酣畅淋漓的一口气读完的小说是李碧华的《胭脂扣》,这个记得特别清楚,当时读的时候头皮发紧,后背发凉,总感觉有人在背后站着。21岁时读那个故事,认为如花特别痴情,等不到十二少,还回来找他,并不觉得十二少可恶。现在经历过一些事情,慢慢觉悟,女人痴心太傻,都说女人现实,其实男人才最现实、自私,男人骨子里有种懦弱,就如同十二少一样。
现在让我酣畅淋漓读的就是《红楼梦》了,从14岁到现在,中间拿起几次来读 ,都无法读下去,因为根本读不懂。现在越来越喜欢读红楼梦,没有经过人情世故,没有见过世面,真的读不懂红楼梦。现在红楼梦里的人物我最喜欢的是林黛玉。我不喜欢那些精通人情世故的人,不喜欢那些伪善的人,虽然这些人很讨大部人喜欢。
炎十七度五
官居一品明显排第一!这本小说的宏图观还是屈指一数的!没有弱智的对手,没有唐砖里背后的靠山!主角一路走来,微小谨慎,该退让退让!但让人看起来缺没有憋屈感!
然后就是唐砖了!历史的一种沉重感被作者已诙谐幽默的方式写出来!开局就找到强大靠山,程咬金,牛进达,李二夫妇对主角以子侄辈对待,主角也在用各种方法回报大唐!全书各种幽默风趣,但绝不搞笑,却又有着历史的沉重感,好书!
陈二狗的妖孽人生,刚开始追的时候被奉为神书,可惜太监了!
重生之官道,现代文,经典中的经典!
iam小黏
非天下霸唱的《鬼吹灯》不可了。
《鬼吹灯》是天下霸唱创作的系列小说,最早于2006年连载于天涯论坛而后被起点中文网获得连载版权。一共有八本系列小说,每本都是情节生动,人物形象鲜明有自己的特色,其中内容环环相扣,引人入胜。
可以说《鬼吹灯》开创了中国盗墓类小说先河,它的出世即为巅峰。在那以后有了很多的小说可以说都是借鉴了《鬼吹灯》的方方面面。但只有模仿却无人能超越。在大量的盗墓类小说中只有南派山叔的《盗墓笔记》稍稍可以看得上眼。但如果就我个人来说,假若给它们打分的话,《鬼吹灯》100分,《盗墓笔记》勉强能得60分,其他的甚至都不会超过50分,有的根本就看不下去。
若在悬疑类比较的话,还有一本何马的《藏地密码》也是不错的。作为一个看了快二三十年的老书虫来说,就网络小说,我看上眼的不多。它们分别是《鬼吹灯》,《藏地密码》,《三体》,《完美世界》,《遮天》,《莽荒纪》和另一本写了好些年还没有完本的《黑暗血时代》。其他的就比它们稍稍差了点。
记得最开始接触《鬼吹灯》的时候是2007年在上海上班的时候,那时晚上下班了就躺床上等十点钟听《鬼吹灯》的有声小说。那时还是比较害怕的特别是半夜时分再配上恐怖的音乐。后来慢慢了解了就跑到网吧里面在网上搜索着看。最后还买了全系列的纸质书。
jiny0713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作者不仅抄袭,而且很无理。最讨厌,没有之一!人家辛辛苦苦的码字,收集灵感。你丫的白抄不算,倒捞一笔稿费不管,但不好好道歉,还出言不逊是几个意思?
毛星人
我看得最多的小说,当属《封神演义》无疑了。初一的暑假语文老师布置作业,让每人买一部小说来看,本来我让我妈买《西游记》的,结果书店卖完了,给我买了一本《封神演义》回来,从此打开了我神界的大门。
整个初中到高中,这本《封神演义》被我翻了15遍左右,最精彩的部分从“张桂芳奉旨征西岐”开始,因为我最喜欢打仗的情节。
最喜欢的人,当然是杨戬了,阐教三代最有实力的弟子,西岐门下最有智慧的将领,再结合一下老版《封神榜》里杨戬英俊潇洒的形象,太崇拜了。
最喜欢的章节,好像战争的部分都挺喜欢的,到现在还记忆犹新的是“哪吒还不下马更待何时”,“我就是不下马,你叫也没用!”哈哈哈。
最想拜师的神仙,是慈航道人,因为我知道她后来成了观音菩萨,所以不自觉代入的是个女性的形象。
最可惜的人,就是闻太师,一身忠骨,魂断绝龙岭,可悲可叹!
不知不觉就写了这么多,可见我对这部小说爱的程度,现在想起它,仍然很暖心的感觉,可能因为它陪伴了我整个少年时代吧!
冯娃娃Avivi
谢邀,每个人对小说的看法都不一样,我的话比较喜欢乡土文。在大城市打拼这么多年太累了,有时候真的很想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隐居算了。极品乡村生活,名窰写的很美的一本乡土文,也是唯一一本一口气就看完的一本小说。
坐看云起时
以前我经常看玄幻小说,记得第一本是,辰东的神墓。那时候非常上瘾的,。
现在喜欢听小说别让好脾气耽误了你虽然你问的是读完的小说,但是,我在这里还是要推荐一下这个非常不错。
skysang42
《傲慢与偏见》,两位主人公的感情纠葛细腻而又复杂,先是男主达西对女主一家先入为主的偏见,而后又是女主对男主傲慢态度的不满,中间穿插这形形色色的人物与事件,情节套路却不狗血,充满了温馨而又甜蜜的感情,可以说是非常不错的小说,不过不喜欢此类感情纠葛为主的读者就不推荐了。
hilary_甜
这个好像是分年龄段的吧,上大学那个时候读过的小说,基本上都是名著,比如说乱世佳人,平凡的世界,红楼梦,金庸的几本武侠小说等,看过去好多都忘了名字。等到后来上了班,成家照顾孩子,一口气读完一本书的时间就不那么多了,就是坚持着,能把一本书读完就觉得很不错了。和孩子一起坚持读下来的有哈利波特系列,盗墓笔记系列,鬼吹灯系列,依然有平凡的世界。真的不可否认,名著的魅力是永恒的。
方草茵茵
酣畅淋漓一口气读完的小说,最近读的来分享下,说几本外国小说吧。还要加一句,我说的酣畅淋漓是不超过三天看完的小说,如果不是太长的话。
1·
一本是毛姆的《面纱》。最近我总提起这本书,好像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更多人推崇,到我独爱这本《面纱》,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的,除去吃饭时间一天半读完。还有翻译太给力了。就不剧透了,喜欢读小说的,下一本就读起来吧。
最近读完他的《刀锋》,感觉也不是太顺畅,《人性的枷锁》还没读。不过毛姆写的书评集可以读一读。
2.
钱德勒的两本《漫长的告别》和《长眠不醒》,喜欢读村上春树的文章的话,肯定知道这位美国作家,村上说他读了12遍《漫长的告别》,是他的人生之书,目前这本书的宣传语就是这个,感兴趣的可以找来读读看。还别说,读几本村上春树的小说,字里行间确实有点儿钱德勒的风格。
稍微透露下,钱德勒笔下的主角马洛,是一个经常说出金句的私家侦探,是文学世界最具魅力的男人之一。
3.
德国作家雷马克《西线无战事》也是一口气读完,确实酣畅淋漓。特别找来雷马克的资料,发现他太帅了吧。
雷马克的小说大多带有自传色彩,传奇的一生,听听都迷人。他的文字用词精炼,抒情里有客观,冷峻的气质,被称为德国的海明威。我就喜欢这样的文字,不啰嗦,不滥情。特别推荐这本《西线无战事》。还有一本《凯旋门》也不错。
4.
偶然读到这本爱尔兰作家《穿条纹衣服的男孩》,第一天读完书,第二天又看了这部电影,令人心痛的故事。通过一位9岁孩子的眼睛展现大屠杀的恐怖。是一个天真的孩子走向黑暗的故事。电影里,两个男孩都太好看了。
5.
美籍阿富汗裔作家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和《灿烂千阳》。不得不说,胡赛尼太会写小说了。故事,人物,语言都迷人和太精彩了。喜欢读小说的怎么可以错过。《追风筝的人》电影也不错。《灿烂千阳》据说电影也拍了,说上映时间2022年……
6.
加缪的《异乡人》,也译为《局外人》,就不多说了吧。很多人就冲着封面这版本,就收藏这个译本,张一乔翻译的特别好,翻译给力的一本书。“我知道这世界无处藏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多拽的一句话。
怎么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还是到这儿吧,先说说这几本。看完的,还想了解的可以关一下赞一下,留言再慢慢分享。
crystalzjh
那是早几十年前在图书馆上班的事了,我一口气大汗淋漓看完[隋唐演义](薛仁贵征东`征西)以及(薛丁山)到(薛刚反唐)之后,现在自己这本书也快翻完了,,,
饮冰澈
天蚕土豆写的网络小说前几部确实不错,良心。但是后来的小说无语的很。最让我郁闷的就是他的《大主宰》了,真的是让我从心底里厌恶,但是我还是就这样追了四年。我第一次看大主宰的时候是我在高二的时候,那时候更新的还是比较快的,至少一天一更,但是越往后越慢,好像是因为大主宰出了一个手游吧,但是这种角色类游戏是很无聊的,你凭什么让人家玩,还不是仗着有喜欢你的书迷才有人玩。就因为游戏导致小说一直断更,无法忍受。
但是到后来,不光断更吧,而且内容也超级水,根本就不好好写了,感觉就像是胡乱拼凑的,有时候一章全是对话,而且都是废话,好几章连到一起好像才能知道大概意思。我等了四年多就为了看看最后结尾是不是出彩,结果出来一个神级人物,结果主角出场直接就镇压死,然后结束了,而且一点都不像结束的结尾。更像是为了解脱而胡乱写的。当初这部小说评分在4.5左右,但是到后来只有1.7吧,可见有多么的烂。
没办法,我就是对这本小说心生厌恶,而且这本小说毁了我对一个人的看法。可能有人会说不满意不要看,但是我就得看。而且我就是恶心这本书。既然你靠网络小说发家,就不要忘本,不要忘记当初为了求月票的时候哭爹喊娘了,你把自己的小说砸塌了,我对你的小说感到很无语。
清水琳儿
高中时,准确说是高三时,酣畅淋漓一口气读完了《穆斯林的葬礼》。
这本书让当时身在河南一个小县城的我对北大产生无比向往,也萌生了努力学好英语能够自己翻译作品的愿望。
嗯,后来我考上了北大。
毕业之后利用业余时间一直在为一家杂志翻译撰稿;疫情期间翻译的一本书也将在下个月出版。
这些是巧合吗?
小丁香lara
了不起的盖兹比是我一个下午加晚上的时间看完的,那是个夏天的午后,随便从书架里抽出这本买了很久却未去读的书——原谅我的无知,我一直以为它是比尔盖兹的自传。翻开后才知道一点都不相干。
书是以盖兹比的邻居尼克的视野来写的,就像一个普通人看着他的邻居从贫穷到发迹再到沉沦的全过程。作者的文笔很好,让读者身临其境,仿佛自己就是那个邻居,正看着那个时代最伟大的传奇。
详细情节我已经忘记了,但大概就是一个穷小子爱上富家女,努力奋斗拥有财富后转而又去追求已婚的富家女的故事。穷小子盖兹比他的心灵非常纯洁,富家女黛西就是他的女神,他的太阳,他一切动力的来源,他小心翼翼地以仰视的方式匍匐在她脚下,为了财富铤而走险也不过为了配得上她。终于,他成功了,黛西却结婚了,他就和其他人一样成为她家里的常客,后来有了私情,但最后,黛西还是出卖了他,选择了保护自己而出卖了他。读到这里,我好想跳进小说,告诉盖兹比:“她配不上你。”
一个是纯洁的,心无杂念为爱而活的男人,一个是虚荣的,爱的成分里夹杂了许多东西的富家女。因为强烈的反差,让读者心潮起伏,思索颇多。
嗯,颇值得一看。
上帝的小姨太
其它的不多说了,就说说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吧。
接触这本书,是因为它的一个属性——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
该小说以回族手工匠人梁亦清的玉器作坊奇珍斋升沉起伏为主线,在历史的背景下描写梁家三代人不同的命运变迁,表现了主人公为追求理想和事业,为完善自身素质所发出的蓬勃不息的命运意识(百度)。
玉器奇才韩子奇命运多舛,韩夫人专横跋扈,北大英语系楚老师文雅内秀,他喜爱的学生、韩子奇的女儿韩新月红颜薄命。书里讲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又不仅仅是一个爱情故事。从翻开书的第一页起,就总是有马上翻到最后一页的冲动:韩子奇最后怎么样了?韩新月最后怎么样了?所有人物最终的命运到底如何?恨不得马上就想有答案。但理智告诉我,慢慢来,一页一页地看,那样,才能让小说每一章的涟漪最后汇成汹涌澎湃的洪流,才能真正激荡我的心灵。
梦想是美好的,但现实却是残酷的。
韩子奇临终前,才道出天大的、守了一辈子的秘密,让韩夫人完全崩溃。一直梦想着自己亲生母亲的韩新月静静地躺在回回的专属墓地里,听楚老师为他拉上一段令人心碎的《梁祝》……
郭柏全
我一口气读完的小说是《追风筝的人》!这本书感动全球亿万读者,值得与大家分享的终身五星小说,这是一本畅销全球的奇迹之书,高圆圆动情推荐,窦靖童创作灵感的来源,朱一龙、张一山深情诵读为你千千万万遍!
【内容简介】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袭来,阿米尔该如何抉择?
【作者简介】
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1965年生于阿富汗喀布尔市,后随父亲迁往美国。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著有小说《追风筝的人》(The Kite Runner,2003)、《灿烂千阳》(A Thousand Splendid Suns,2007)、群山回唱(And the Mountains Echoed,2013)。作品全球销量超过5000万册。
“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2006年,因其作品巨大的国际影响力,胡赛尼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并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他还创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基金会,为阿富汗的难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为你,千千万万遍,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他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去追。
为我,千千万万遍,给自己的灵魂早一方净土,静静的安置,在找到风筝的那一刻,然后仰望蓝天说一句:这辈子我不再有任何亏欠。
亲爱d小暖
让我酣畅淋漓一口气读完的小说是哪一部?
我突然想到的是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
书中的——达芬奇、巴黎卢浮宫博物馆、卡拉瓦乔… 这些名字吸引了我,因我曾经在卢浮宫驻足、欣赏过达芬奇的油画,而曾经的景象似乎又重现……
维特鲁威人这幅画我印象深刻,是人体理想比例的一个众所周知的代表,这幅画的研究是艺术家对古典思想的明确表达,也是对绘画科学本质的一种肯定,被理解为对“现象”现实的理解。 事实上,达芬奇希望为艺术表现提供一个数学上可衡量的基础,这就是为什么书面部分扩展到各个部分的比例,从以肚脐为中心的高度的基础维度开始。达芬奇设想将一个男人伸出双手仰面躺倒,从他的肚脐上用一个指南针画出一个圆圈。通过达芬奇丰富的解剖学,光学和几何知识,他丰富了维特鲁威的理论,研究出了代表神圣和谐最高标志的比例模型,展示了达芬奇眼中人类的完美比例,这不光可以从艺术方面发现他当时对于人物绘画的研究,同时也在用严谨的科学计算方法诠释黄金比例。
还有我们都熟悉的这幅《最后的晚餐》,书中讲到画里不止有耶稣和他12个门徒,里面还有圣母玛利亚和一个骑士,画中耶稣右手边的门徒约翰,其实是位女人,即抹大拉的玛利亚,因此引起了相当大的争议,至今仍无结论。注意画中有一只握着匕首的手,令人着迷的是这只手似乎不属于画中任何一人。
关于蒙娜丽莎,不仅她的脸看上去是双性的,就连她的名字也是由男性元素和女性元素结合而成的。这是达·芬奇的小秘密,也是蒙娜丽莎为何总在会意地微笑的原因。
AMON L’ISA(阿蒙·丽莎)… 蒙娜丽莎(Mona Lisa),原来是这样!这也颠覆了我以前的认知。
您知道吗?达·芬奇是个爱搞恶作剧的人。电脑分析显示,《蒙娜丽莎》和达·芬奇自画像在人物的脸部有许多相似之处。无论达·芬奇是怎么想的,他的蒙娜丽莎既不是男性也不是女性。她巧妙地隐藏着双性信息。她是两性的融合体。
《蒙娜丽莎》之所以成为世界艺术名品,并不是因为蒙娜丽莎拥有神秘微笑,也不是因为众多艺术史学家对它做出了神秘的说明,而仅仅是因为列昂纳多·达·芬奇声称这是他的得意之作。
回想当时我到卢浮宫,去欣赏这幅著名的杰作,匆忙中只拍了照片,并没有仔细端详,更别说是用研究的眼光去欣赏了,真是遗憾极了!
达·芬奇把秘密堂而皇之地画在了《最后的晚餐》上。我翻开这幅画,仔细地观看…
《最后的晚餐》中的耶稣右手边上的那个人…那个人的脸形和身材,不由得惊诧万分啊!那人长着一头飘逸的红发,双手优雅地交叠,乳房的轮廓隐约可见。没错,那是个女人!是抹大拉的玛利亚,是耶稣的女人。真是惊得我目瞪口呆,确实,他们衣服的颜色是对应的。耶稣穿着一件红罩衣,披着一件蓝斗篷;抹大拉的玛利亚则穿着一件蓝罩衣,披着一件红斗篷。一阴一阳。
对于《达·芬奇密码》,真的是越读越着迷,觉得这本书的主要好处在于把大量有趣而耸人听闻的知识凝聚在情节的行进中,不时的教导摆弄一番,这就增加了寻常通俗小说所匮乏的“知性”,使书的格调高了很多。
《达·芬奇密码》作为一部世界畅销的小说,自是有其过人之处。
这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既混合了谋杀,侦探,解谜,悬疑,追捕等常规的畅销要素,又加进了大量艺术史、宗教史、象征学等文化佐料。令人惊叹的是,他把那些高级调味品洒得恰到好处,丝丝入味,与惊心动魄的故事完全融为一体。这可不是等闲的本领。
吸引着我的,除小说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外,对于达·芬奇一些耳熟能详的名画所作出的传奇性的解释,我同样看得如痴如迷,这倒并不是由于作者对这些名画所作阐述的新颖与另类,而是仔细看看是那么一回事,又再仔细想想似乎并不是那么一回事,这样的感觉很奇妙,这也许是读这部小说的又一收获吧。
让人绞尽脑汁的密码,就隐藏在列昂纳多·达·芬奇的艺术作品中,令人绝望的角逐,就在遍布欧洲的大教堂和城堡里展开,令人震惊的实事真相,在掩盖了一个世纪之后,终于被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达·芬奇密码》不仅反映在文学上,在历史宗教,艺术史,美学,象征学等多方面都有了反映。
乐天晓晓
曾经熬夜都要看完,一不小心就天亮了,才想起睡觉。
这种小说你要么。
我迄今为止只看到那么几部。
【斗破苍穹】
【绝代双骄】对,古龙的,这导致我不敢再去看古龙的小说。因为根本无法停下里。
【盘龙】我吃西红柿的。当初霸榜,创造的记录堪称无法复制。
这就是我看了之后,不看完不睡觉的几部小说。
AlvaYu
我的回答可能不太符合题目,因为我感觉大家回答的肯定是一系列世界名著经典,我就不推荐了。我一口气读完的是一本记录生活的片段式回忆录。可是我觉得书中轻松幽默的语言值得一读。
还记得当初暑假回家到,偶然间翻到这本书,我看了一下书名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觉得很矫情就放下啦。在一个停电实在无聊的下午,我又翻到这本书,无奈的翻来以后不愿意放下。一本简单的片段式回忆,满怀深情地写出了乔一和F君相处的温暖点滴。至今我依然可以说出书中撒的狗粮:
1、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2、一想到能陪你共度余生,我就对余生充满期待。
3、在这个善变的世界里,我想和你看一看永远。
4、遇见你那天起,我就没想过分开。
5、为什么我们总在爱上那些不在乎我们的人,因为我们觉得自己不配得到更好的爱。
……
至今还记得“逗比郝五一”,那条叫“姥爷”的狗,学生时期乔一遇见未来婆婆叫“妈”的尴尬真的算是最近几年读得让我记忆深刻的一本书了。后来改编为影视剧,但是我还是觉得读书更能带给我感动。直到如今我还在喜马拉雅听文中那些温暖人心的场景片段。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一丝丝帮助!
麋璐的老鼠
i1202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因为涉嫌抄袭,心疼……看的时候我就想,女主是不是傻,诛仙台一听就不是好地方,而且男主也说素锦天妃因跳诛仙台伤了眼睛,她还跳!真傻假傻?气人!
骄傲的超人
感谢邀请。什么书让你看了欲罢不能,通宵达旦也要读完?不用说,这本书肯定是自己认定的真正意义的好书,并且不是一般的好,那是好到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好书不少,但好到看了放不下、逢人就推荐的可是不多。英国女作家雷秋.乔伊斯2012年出版的《一个人的朝圣》,就是为数不多的好书之一。这本书获得2013年欧洲首席畅销小说、入围2012年布克文学奖、2013年英国最具影响力“理查和朱蒂”读书俱乐部书单第一名和2012年英国最畅销新人小说。我在河北省图书馆借书时偶然翻到,看了扉页和背面的推荐后,拿起来就放不下,读进去也出不来了。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原来是位默默无闻、平淡无奇的退休老人,一天早晨突然收到多年未联系的老友奎妮.轩尼斯病危即将离世的来信,自己退休后索然无味、平淡无奇的生活就这样被打破了。想回信,但写什么在一个多年未蒙面的知己、一个即将离世的人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总觉得自己要为老友做点什么,最后决定带上回信去看他,走着去,而不是开车、坐火车、乘飞机,仿佛只有如此,才能显示自己的关心和诚意,只有如此,奎妮会好起来,等着他的到来。就为了这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利奇步行到贝里克,从英国最西南到了最东北,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完成了原本不可能实现的朝圣之旅。
一路上他回忆起自己过往的生活,都是些不愿意面对的过去: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离家出走的自己、自己想爱有又不知道如何去爱最后选择自杀的儿子、与自己深深隔阂的妻子,这些回忆像噩梦一样深深的折磨着他,时刻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让他痛苦不已,难以解脱。
他的妻子莫琳也在他走后的日子,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一直把儿子的死怪罪到丈夫身上,认为他不是个好父亲,从来没给过儿关爱,是他导致儿子离世,并且坚信儿子还活着,就在自己身边,一直陪她说话;她们都在自我反省和自我批判以后,选择直面二十年彼此都不愿意面对的内心世界,发现自己都深爱着对方,并最终化解隔阂,重新牵手共度余生。她选择接丈夫回家,也见到的老朋友的安详离世。
哈罗德走完这一段不可思议的旅程,也最终实现了自我的救赎,从开始到最后,从身体到灵魂,从恨到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