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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就甜到腻的小说
[都市]东北往事之黑道风云20年
带你亲历东北黑道触目惊心的发展历程,带你见证这个时代最最隐秘群体的真实生活。黑道大哥赵红兵没有想到自己会入狱,并成为狱中老大,与省城大哥相约在虎斗山火拼,一时间,江湖再次血雨腥风…本书主人公被誉为中国...
lucaszuo
念念不想忘。作者:墨宝非宝 ,完结字数:5万。
书评:这篇是个短文,通篇无虐。很简单的小故事,男女主网恋,被女主的家人发现后,就强制阻隔了二人的联系。等一年后女主能再上网的时候,发现已经找不到男主了。再次重逢的时候男主已是大名鼎鼎的导演而女主则是个小编剧。
女主一见到男主就慌张的装喉咙痛说不出话来,怕男主通过声音认出她来她。以为他忘记但其实并没有。这么多年来男主一直单身直到再次遇见了她。而因工作原因两人又渐渐地走到了一起。很温馨,没有太大的波折。值得一看!
沐石
1阳光劫匪之友情测试开头
各位请注意,我们要打劫了。占用你们四分钟时间,真是非常抱歉!但只要忍过这四分钟,你们就可以打开社交软件,更新一条撞见了银行劫匪的状态。如果能在添油加醋地夸大宣传一下,那就帮我们大忙了。
我希望你们这样写:“银行劫匪衣着华丽,是从未来穿越回来的,他们预言了明天的天气,还带来了一头凶猛的野兽。猎人开枪打死了野兽,野兽被煮着、烤着吃掉了。”
2鬼吹灯之怒晴湘西开头从古到今,若说起强盗贼寇,在世人眼中,历来个个都是该遭千刀杀、万刀剐的歹人,乃是极败坏的恶名,可细论起来,朝臣天子、士农工商,在那三百六十行里,从上到下,哪一处没有天良丧尽、用瞒天手段行奸使诈的贼子?大盗窃国、中盗窃义、小盗窃侯,成王败寇,只有最末等的才窃金银。
3《诛仙》开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
wanghzmm
古代的,不是穿越?好吧
藩王的宠妃
【精彩片段之天然呆酷将军】
“你没有想要说的话?”他眉目俊逸,幽眸深邃,循循善诱。
“你对我有养育之恩?”她微微蹙眉,脸色沉静而认真。
“你不是个孩子了,还想继续被称作王的客人?” 他敦厚的嗓音低柔悦耳,可幽深如潭的眼底却似有火苗在蹿动。
“莫非你想让我喊你父亲?”
将军十分纳闷,他为何隐隐有发怒之势?
【精彩片段之发育的将军】
“我好像中毒了......”腹部绞痛,她脸色煞白。
“不会有事。”他英俊的脸上神色古怪。
“我...下身流血了.....”将军皱眉,此毒竟中得她丝毫未曾察觉。
“不会有事。”
“我......”
“我说不会有事!”他终于愠怒地低声训斥,脸色诡异地微红。
将军十分纳闷,中毒的是她,他为何发怒了?
娘子慢走
她就不信,她的命有那么衰!
几次三番被人抬上花轿,而且嫁的还是同一个人!
虽然这个男人长得不赖,而且好歹还是个王爷,
可是,这种“抓壮丁”似的新娘,真的不是她想要的呀!
成亲三年,只在每次被抓回来时各见过一次。
反正他家里姬妾成群,少了她一个也无所谓,
怎么,王爷进宫了?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她该不是真的以为自己每次都当“新娘”把她娶走吧?
她以为她是天仙绝色,值得自己一而再,再而三的迎娶进门?
成亲三年,叛逃两次!
好啊,既然你想玩,那就奉陪好了!
什么,皇娘已经下了限时生子的懿旨?
那就休怪为夫的不客气了!
怎么,这个丫头,又叛逃离家!
哎,娘子,慢走啊!
【古代言情+搞笑+追妻+宠文】
【看了一遍之后就想看第二遍的文,男主爱女主胜过爱自己】
太傅戏医女
顾芳华,华岚国史无前例、医术精湛的女御医,
医病是专长,嗜吃如命则是兴趣,
至理名言:宁可先吃了再吐,也不能饿死自己。
她跟他的梁子是怎麽结下的,她记不清楚了,
反正就是这麽打打闹闹、互相诋毁了许久,
所以她从没想过,有一天扯上后宫丑闻、问罪入狱时,
拿着美味饭盒来瞧她、为了救她也要得罪皇帝的人会是他,
这份恩情她记下,想着来日也要请他一顿大餐当回礼,
可他那句「我想吃的,只怕你请不起」,到底是什麽意思?!
程芷岚,华岚国史上最年轻、最受帝宠的太子太傅,
玩弄权谋是兼职,戏弄医女才是本业,
至理名言:不欺负她跟不爱她都会活不下去,我想活着。
他,爱上一个老说自己又穷又卑微却很有种骂他的四品医官,
偏偏他就是喜欢她粗鲁又贪吃、喜欢看她大口吃饭又忙着说话,
连她过度泛滥的正义感跟笨到害她自己惹上牢狱之灾的样子都喜欢,
他气的是,她根本不懂,以他台面下的身分,皇帝是不会动他的,
比起什麽面壁思过跟流放边城,他更烦恼要如何让她开窍,
毕竟酒后吐真言时,她都能睡得唏哩呼噜、拿他当肉包啃……
【这是一篇很温馨有爱的文短篇】
《江山为聘》
简介:
这是一部帝王的彪悍成长史,也是一部奸佞的另类求爱史。
孟大人。
朝中上下人人畏恶的孟大人。
当年因成为首个能入翰林院的女进士而闻名全天下的——孟大人。
希意谀上的孟大人,苛酷阴狠的孟大人,无人肯娶的孟大人……她在龙座下不动声色地望了那人这么多年,终得他侧身转头,回望向她。
金色殿柱上凤舞龙腾,他的声音略显孤冷:“可曾害怕过后世史官会如何写你?”
她这才挪开目光,低头,微微笑曰:“惟恐上不得流芳千古,臣何惧遗臭万年……愿只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英寡:孟廷辉,我见不得旁人欺你辱你,更不愿你一腔抱负没了施展之处。只消你能安然立行于朝野之上,清流之议又有何惧。
孟廷辉:惟恐上不得流芳千古,臣何惧遗臭万年……愿只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虽有宫斗 但没有虐 文笔很好】
摄政王的小宠妃
腹黑v冰山、妖孽v毒舌!
慕凉,慕国最年轻的摄政王——圣王,先皇御赐一把“斩龙剑”上可斩昏君,下可灭佞臣,尊贵胜于当朝皇帝,俊美如神,妖冶似魔,一抹慵懒至极的笑容常挂唇畔;他狂傲不羁,但他有足够的资本去狂,年纪轻轻却修得一身登峰造极的幻术,一袭紫衣走遍天下,难有敌手;他是战场上的“杀神”,以一敌千,杀人如麻,嗜血无情,与他作对,下场只有一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尊贵如他,狂傲如他,嗜血如他,却只是一个深爱着花泣雪的男人,为了她,他洗尽铅华,放下尊贵的身份,男儿血性终化绕指柔。
他是慕凉,一个想把花泣雪娶回家的男人!
花泣雪,茫山中的弃婴,埋于大雪,命悬一线,为无极老人所救,成为世人欣羡的无极嫡传弟子,幻术强大,鲜少有人能及;她,拥有绝色仙姿,一袭白衣飞扬,情冷似雪,淡然若云,但那心底深处依旧保留着一份火热,待人发掘。
她是花泣雪,因幼时在雪中哭泣而得名,长大后却能把人气得吐血,真真是“花气血”!茫山之巅,寒池之畔,他七岁,她五岁,他抓住了她的手,两人一生的缘分由此开始。
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那冷漠的面具下是怎样的毒舌,他是亲身体会到了的,但他却甘之如饴。
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触及他最真实一面的人,外表再优雅高贵,也遮不住他骨子里的无耻、邪恶、妖孽,但即便她有多难动情,那颗心还是被他夺去。
相爱相守,平淡一生,是他们的愿望,但当云幻大陆风云再起之时,他们又该何去何从?幻术之斗,三国之战,阴谋之后,是谁牵着谁的手,站在茫山之巅,笑看天下? 神器之争,强者之路,当身份之谜揭开之后,又是谁与谁相视而笑,逍遥相随?
【宠到极点的宠啊】
盲妃十六岁
她是丞相府人人可欺的瞎子三小姐。
她的生命里只剩下那只陪伴了她三年的狗。
她不知道他的颜色,但却问过下人,他们告诉自己,这是一条黑色的狗。
她不知道黑色到底是什么颜色,却依然相信。
所以给它取名:小黑。
还记得,娘临终前抓着她的手,对她说,“唯一,不要难过,上天关上了一扇门,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
她那时才六岁,她不懂,却依旧点头。
十六岁这年,她明白了。
娘说的这扇窗,就是龙殇彦。
她不懂,丞相府里的大姐和二姐都被夸的美若天仙,可他却依然要娶她,他就像天上的云,而她,就是地上的泥。
她不懂,为什么每次他都霸道的抓着她的手,任凭她怎么挣扎,都不放开。
她不懂,不懂的太多太多…
她像个受伤的小兽,习惯了孤独,习惯了黑暗,喜欢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抗拒着任何人的靠近,包括他。
可他却硬闯入她的心中,不肯离开。
他会抓着她的小手,放到他的脸上,告诉她:“唯一,记住我的样貌,一点点的记住。”
他会在她跌倒之际,紧紧的抱住她,告诉她:“唯一,不要怕,我永远在你身边…”
他还在伏在她耳边,轻轻的说道:“唯一,今生,我就是你的眼。”
后来的后来,他再次告诉自己,陪伴了她那么长时间的黑狗,其实是白色的。
这次,她相信,因为她明白了,这个世界,只有他,永远不会欺骗她。
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变幻。
你是我的眼,带我穿越拥挤的人潮。
你是我的眼,带我阅读浩瀚的书海。
因为你是我的眼,让我看见,这世界就在眼前…
【片段一】
“不要…不要过来…”她像只受惊的小鹿,听着耳边渐渐朝着自己走来的脚步声,吓的抱着自己的身子,惊恐的瞪着前方,晶莹剔透的眼睛里却没有任何焦距。
“唯一,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他一身大红喜袍,清隽的面庞满是怜惜。
“不要…不要过来…求你了…”她感觉到了他的呼吸,离自己好近,吓的啜泣,身子不停的颤抖。
“好,我出去,别哭了,我出去…”
人人敬仰的谪仙三王爷,大婚之夜睡书房,人人传言,新王妃不受宠。
却不知,其实是他们的三王爷被赶了出来,不受宠的…是他。
【片段二】
他将她手中脏兮兮的‘黑’狗提了起来,唯一立刻像乍了毛的猫,抓着他的手臂,“还给我!把我的小黑还给我”。
“你亲我一下,我就还给你。”他故意将脸凑到了她的嘴边,坏坏一笑。
“你…你…你…”唯一的脸控制不住的红了起来。
“唯一,就亲一下脸,我就还给你,好不好嘛?”他竟然会撒娇,而且是对她撒娇。
她犹豫了,抿着唇,视死如归的扬起小脸,朝着他的俊脸探索去…
就当粉唇和他的脸就差几厘米时…
龙殇彦手中的狗抗议的叫了起来,对着龙殇彦张嘴就是一口。
“啊…”
就这样,好不容易威逼+撒娇得来的吻,灰飞烟灭了。
一人一狗的恩怨,也就这样结下。
【片段三】
“小娃娃,怎么一个人在这里?”耳边,是一道陌生的声音,唯一害怕的低垂着头,心中不由自主的呐喊着某人的名字。
“怎么不说话?抬起头来,嗯?”脚步声渐渐靠近,唯一的脚如同灌入了铅,移动不了分毫。
就在那修长的指尖快要触碰到她的下巴时,一道凌厉的掌风袭来。
“唯一!”面前的声音就如同黑暗中的一道光,还有那熟悉的味道,唯一所有的防备瞬间瓦解,扁着委屈的小嘴,扑到了他的怀中,依赖的揪着他的衣襟,紧紧的…
“呜呜…殇彦,我好怕…”他的怀抱就像个避风港,让她安心,可以尽情的哭泣。
殇彦,因为你是我的眼,让我看见,这世界就在我眼前。
用林宥嘉的歌来概括这个文——你是我的眼
【宠文,甜蜜一对一,无背叛,无虐身虐心。】
我的娘子是大侠
天下第一美男子进京了,简直是万人空巷,造成的轰动空前绝后。有家小姐居然不知,她是谁?高龄未嫁的御史千金是也。她救了一个人,一个俊得不可思议的男人,可是她根本不怎么正眼瞧他。没兴趣?这下可激起他的兴趣了……
打劫现场:
“女人留下,钱财留下,你们可以滚了。”很干脆利落的命令,首领一脸凶狠。
一行中的管事居然在此时此刻开始打算盘,一把不知何时拿出的算盘。
算珠撞击发出清脆的声音,给充满杀气的场面平添一抹诡谲难言的气氛。
土匪也惊诧于他的举动,一时没有行动。
合算完毕,管事面向小轿,喜形于色地道:“一共是三十六人,每人按十两银计,共三百六十两,首领价值三千两,如果是落月寨的胡六子,值六千两,这回最少有三千三百六十两。”
“嗯。”轿中人轻应一声,很轻很淡的声音。
“该死的,你这是在搞什么?”首领暴喝,太目中无人了,居然不把他“落月寨”放在眼里。
“你是胡六子吗?”轻轻的,柔软的嗓音响起。
“正是老子。”首领喜形于色,很高兴自己的大名远播。
“六千三百六十两。”很肯定的声音。
一条人影突地闪出软轿,快到众人只觉眼前一花。
哐啷、咣铛之声不绝于耳,那是兵刃落地的撞击声。
忽然之间,一切归于宁静。
三十七尊雕像矗立在大道上。
浅蓝色的拽地长裙,长及过腰的如云长发,婀娜多姿的身段,柳眉淡扫,光泽暗隐的一双黑眸,清秀婉约的一名少女现身于软轿旁。
她不是绝色美女,只是个清秀佳人,尤其那形诸于外的温婉气质更显示了她良好的闺训。
“一群酒囊饭袋而已。”少女淡淡地评语。
管事频频点头,“是啊,他们哪是小姐的对手,这钱太容易赚了。”
“你留下向当地官府拿赏银,我先回府。”轻声交代完,身形轻晃,眨眼间已在百尺之外。
【本文女主武功强大,男主富甲天下,所谓男财女暴啊,绝对宠文】
江湖如此风骚
江湖如此风骚,引无数少侠尽折腰。
江湖妖孽现世,邵千落就是这妖孽中的妖孽。
嗯哼!这只不过是江湖以讹传讹的江湖谣言罢了。
其实,邵千落是这样的…………
邵千落擦擦嘴边的口水:“这位少侠,小女子这里有本绝世秘籍,我看你骨骼精奇,是个练武的好坯子,不如我们一起研究下?”
少林寺某和尚:“这位姑娘,贫僧只是出来打酱油的,你就饶了贫僧吧!阿弥陀佛,非礼勿视……”
邵千落舔舔嘴皮子:“嗨!那边那个长得玉树临风的家伙,来来来!给你看样好东西。”
武当派某道士:“姑娘!贫道奉劝你还是自重点儿吧。”
邵千落咬咬下唇:“听说你是练家子,要不……咱练上两下子。”
武林群侠愤然……
某正派谢少谷主忍无可忍:“邵千落!不要再荼毒武林了。”
某箫大魔头不觉捂脸:“邵千落!在下对你的景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自愧不如啊!”
【超宠超友爱 女主超厉害】
天下第一君
零岁,舒雪沫初识玉无瑕,木讷笨拙,踹之。
一岁,玉无瑕是舒雪沫的玩伴,粉雕玉琢,诱之。那一年,神童第一次开口,叫的是“呆呆”。
二岁,玉无瑕是舒雪沫的宠儿,哭泣不止,揍之。
三岁,玉无瑕是舒雪沫的竹马,温顺乖巧,骑之。那一年,呆瓜牙牙学语,第一声——沫。
四岁,玉无瑕是舒雪沫的逆臣,奋起反抗,打之。
五岁,玉无瑕是舒雪沫的箭靶,二话不说,刺之。
六岁,玉无瑕是舒雪沫的劲敌,针锋相对,追杀之。
七岁,玉无瑕是舒雪沫的夫君,各怀鬼胎,踹之,诱之,揍之,打之,刺之,追杀之,危机来时,取而代之。
八岁,舒雪沫是玉无瑕的痛筋,痛她痛以及他之痛。
九岁,舒雪沫是玉无瑕的良师,嬉笑怒骂无恶不作。
十岁,舒雪沫是玉无瑕的慧徒,过目不忘羞煞老师。
十一岁,舒雪沫说,要创一套天下无双的武功。玉无瑕说,好。
十二岁,舒雪沫和玉无瑕携手并进,勤学苦练,跌跌撞撞。
十三岁,舒雪沫说,这套功夫她的功劳最大,所以叫“无暇”。玉无瑕,说,好。
十四岁,舒雪沫毒发,玉无瑕离家。
十五岁至十八岁,舒雪沫赶人不倦,玉无瑕去了又还。
十九岁,玉无瑕和舒雪沫笑踏红尘,惊鸿一瞥,人间传奇。
【温馨的不得了 宠的不得了 男主乖乖任女主罚跪 很有爱滴】
大碳
甜宠文:
1、《小娇娇》西子绪
内容简介:
林遥之身材娇小,模样可爱,那张巴掌大的小脸总让人忍不住多对她疼惜三分。
多么柔弱又惹人怜惜的可爱姑娘啊。
——在亲眼看见她掀了二十多斤的桌子并把出轨的男友揍了一顿前,秦鹿都是这么想的。
2、《对你何止心动》君子阿郭
内容简介:
18岁那年,姜知牵着自家的羊走出大山,住进宋家的豪华别墅。
宋家三公子,商界出了名的铁血手腕,也是坚定的不婚主义者。
直到后来某大佬跟在一小姑娘屁股后头,委屈巴巴地叫人“媳妇”。众人大跌眼镜
唯有姜知清楚,每当午夜时分,某人总会轻车熟路地翻过阳台,死皮赖脸地钻进她的被窝,抱着她要亲亲,让人叫哥哥,性子大胆又蔫坏。
她是他放在掌心宠爱的姑娘,也是刻到骨子里的执念。
后来姜知才知道,宋允行爱吃的不是糖,想睡的不是床……
文案二:某日,宋允行和一帮发小夜店厮混,身旁美女如云,唯独他清心寡欲,面前放着杯果汁。
直到包房门被推开,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怒气冲冲地进来,看到满屋子的莺莺燕燕,女孩红着眼对着宋允行就是狠狠一脚,然后飞似的跑了。
宋允行抱着腿疼得呲牙咧嘴,发小纷纷围上来劝他:“这女人不能惯,一惯就蹬鼻子上脸,欠收拾。”
宋允行一记冷眼扫过去:“你懂个屁,那是我祖宗!”
说完,拿了衣服连忙追出去。
3、承蒙你喜欢纸韶
内容简介:
“你知道广告班那个独来独往苏破天际的温泽吗?”
“……”村通网???
“他现在的画风是这样的——”
Z大篮球学院杯,半决赛。
中锋最后2.4秒后仰绝杀,新闻传播学院出人意料获胜,打破管院的五连冠记录。
陆语从隔壁球场跑过来的时候
球场上日天日地的新传中锋,正可怜兮兮地扒着墨绿的围网眺望。
她无奈笑,听着面前一米九的男人哭诉,“陆陆,你今天又没来看我比赛。”
CP:无所不能恃美行凶学姐×自作自受外冷内骚学弟
杨明琪
1、重生逆袭:这个学霸,我罩了庄周笑梦著。
看着新同学们浑身上下冒出的敌意,唐诗伸出食指眨眼浅笑:“嘘,我们要和平共处,弘扬校园正能量,维护世界和平。”后来,某学霸将唐诗截在胡同里,垂眸看她:“对我始乱终弃,就是你唐老大弘扬正能量的作风?”唐老大:“……??”
2、《他的吻很甜》弄清浅著。
容瑾也许不是唯一一个爱笙歌的人,我却认定他是唯一适合笙歌的人。也许他们都是骄傲的,也许是他们以为彼此都各自相知,可是一切都发生了就改变不了...推荐大家入坑~
原贴:甜到炸的小说有哪些?
蜗niu牛
说起一看开头就无法自拔的小说,还真的挺多的,当年看辰东大神的《遮天》九龙拉棺在泰山启航,再到荧惑古星,棺材里的神秘人,荒古禁地等等。一看就是欲罢不能,只看个开头就让人无法自拔了。
顾漫《微微一笑很倾城》
这部作品是少有的几部能让人一口气读下去的言情小说,故事在游戏与现实之间来回跳跃,点睛之笔就在于游戏里的假夫妻,在现实中真的成就了一段佳偶天成的美好姻缘。读完仔细回想贝微微这个人物似乎我们身边也都有一个这样品学兼优人又美的同学,只不过大家圈子不同,未能相容罢了。
这本书的一开头就从离婚开始,吊足了人的胃口,为什么好好的要离婚呢?即便是在游戏里也要给个理由啊?于是在我们都没有注意的情况下,一个关于小三,关于始乱终弃,各种花样狗血的故事就都从脑海里冒出来了,本着人类探索求真的认知,谁不想读下去,然后找到答案呢?
墨香铜臭《天官赐福》
这是墨大的三部作品里我最后才看的一部,因为此前听说了很多关于这本小说人设的分析,花城的痴情让人都不忍翻开书卷,总觉得会害怕文字里关于回忆的那一丝丝心疼,就像看墨大的另外一本小说《魔道祖师》时一样。
可万万没想到,一个开头就把人给逗乐了,确定太子殿下,鬼王花城那心心念念的金枝玉叶的贵人,他不是个逗比吗?一开始觉得这主角特搞笑,可看着看着就被墨大给整哭了,哪里来的云淡风轻都是千疮百孔后的笑看人生!
淮上《破云》
这本书我是上个月才一口气看完的因为听了姐妹们的话,说只要看了就会发现根本放不下,哪怕二刷也是要一口气从头看到结尾的,而且还会连带着看完破云2吞海然后去晋江留言,告诉淮上,只要秦川没抓住,是不是破云就有第三部?
这就是开头,所有矛盾冲突都是因为这次的行动而起的,开始没人知道真相和因果,比如我在读的时候,就只想知道那位江队救出来了没有?这件事是不是跟他有关系?还有就是后续的故事怎么个发展走向,毕竟被很多刑侦题材用在高潮部分的爆炸,一开始就发生了,后面还怎么跌宕起伏,有看点呢?
淮上破云2吞海
我是上个月头看完的《破云》月底看完的《吞海》,两部作品在设定上的确有很多雷同的地方,但又不失新意,淮上总能在某个词句上抓住人的情感点,我不知道别人为什么对《吞海》欲罢不能,我是因为那句:“你的名字永刻地底,我的灵魂向死而生。总有一天我们都将得到永远的光明和自由。”而欲罢不能的。
《吞海》的整个故事是从医院展开的,没人知道那个人是谁,但是淮上所描写的抢救过程让人触目惊心,我当时甚至有种,这主角以后该不会要做轮椅吧?的错觉,事实上读下去就知道我多虑了,吴雩就是个人形跳楼机,读了你就懂了!
“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p大《默读》
我是先看的《默读》这种环环相扣的刑侦题材小说深深的吸引了我,我才去又找了上面两部看的,说实话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感觉。《默读》的故事给人的感觉更阴郁,费渡想摆脱的东西太过于沉重了,很多姐妹说他就是深渊中开出的花,危险而又夺人心魂。
这段细致入微环境描写,让我联想起了广东的城中村,到处是握手楼,到处是交错的电线,夏天巷子里的烧烤味百里飘香,午夜场过后,地上的锼水也是一臭百里的模样,可每一个刚来广东打工的外地人几乎都在城中里住过。瞬间就有了感同身受读下去的理由。
我是@墨久歌一个扑街小说作者,读了这么多畅销书后发现,无疑每一本都有吸引人的道理,情节曲折离奇,故事引人入胜,开头勾心夺魄,人设立体丰满,语言凝炼,金句无数。所以都是看了开头就无法自拔的好书。
ilove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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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kssim
山海寻远
美西西
阿年飞少
紫夜无痕
leiliang
阿希_希
风行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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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_微尘
LoveBriseis
随随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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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六记 沈复 沈复与芸娘
平如海棠 饶平如 饶平如与毛美棠
醒来觉得甚是爱你 朱生豪 朱生豪写给宋清如的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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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美丽女王
有一家人,儿子,儿媳,孙子都属虎。爷爷奶奶都很迷信,因儿子身体经常生病,老两口去找人算命,说三虎相争必有一伤。老俩口想只有让儿媳离婚,才能保住儿子,孙子,儿子儿媳小两口感情非常好,说甚都不愿离。老两口非让儿媳搬出去住,无奈只好在附近桥洞头给儿媳安了个家。儿媳年轻漂亮,夜晚公公担心有不良子弟去釆花,公公就暗中当起了儿媳的保安。有一天晚上,儿子实在想念老婆,偷偷摸去,公公看见有一黑影接近儿媳住地,当头一棒,黑影应声倒下,把电筒一照,把亲儿子打死了。这不是聊斋故事,登过法制报。
蓦嘫冋渞沵卆還芣趉
ParaGliding
本人现编一个“短篇小说”吧,喜欢的朋友点个赞。名称夏至:一阵阵小暖风从她的长发末梢一点一点点吹到了她的前额,咖啡的香气也被小微风不断的吹散了,空气中凝结着咖啡的苦香味,奥,原来“小暖风”是他带过来的,呵呵,她笑着对他说“喝吧,刚冲的”,他看着她,相互凝视着对方,“今日夏至,喝点暖暖的东西,会驱赶一个夏天的汗水”,他对她说。他说:好的。他慢慢的端起了“咖啡杯”,一小口的吹着咖啡沫,鼻子还在感受着咖啡味的美妙,而双唇确不由自主的凑了上去,呡着一小口咖啡在他的口中回旋,牙齿经受不住咖啡的味道而陶醉,舌头按耐不住咖啡的香醇而倦了起来,喉咙已经等不及咖啡流入而咕噜咕噜的咽了下去,就这样,“鼻子、双唇、牙齿、舌头和喉咙”由一口“咖啡”的流入而互相想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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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我有几颗糖的故事
有一天,小狗狗对小猫咪说,你知道我的兜里有几颗糖吗?
小猫咪眨眨眼睛。
小狗狗说,你要是猜中了,我就把糖都给你。
小猫咪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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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猫咪说,我猜有五颗!
小狗狗笑着把两颗糖放在小猫咪的爪子里,说
我还欠你三颗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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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和猪是好朋友.一天猫掉进大坑,猪拿来绳子,猫叫猪把绳子扔下来,结果它整捆扔了下去.猫很郁闷的说:这样扔下来,怎么拉我上去?猪说:猫说:你应该拉住一头绳子啊!猪就跳下去,拿了绳子的一头,说:现在可以了!猫哭了,哭得很幸福.
希望你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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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的小说中甜到爆炸的倒是没有,有意义的值得深思的倒也不少,譬如我看过一篇仅有一千多字的短篇小说布点写的非常不错,里面说的是上级领导要到一个乡村实际考察,乡里的领导得知消息后,便赶紧派人到该村进行了一番细微的布置。一个老乡家里的沙发破旧了,乡领导忙把乡里的沙发运过来,换下了老乡家里的旧沙发,这位老乡的小女儿大学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乡里的领导还叮嘱这位老乡就说你的女儿大学毕业后被安排在乡里工作。咱这么说吧,上级领导来该村里考察入户时这位老乡的一举一动一词一句都是乡领导叮嘱的原话。这次考察领导很满意,乡里的领导还表扬了一番这位老乡,上级领导考察完了,乡里要把老乡家里的沙发换回来,谁知老乡家的旧沙发禁不起这样的折腾了,老乡一看自己家的就沙发让乡里的给弄坏了,便有些不依不饶,实属无奈,乡里只好把乡里拉来的新沙发留下了。还有一个问题让这位老乡不依不饶,乡里的领导让我向上级领导回报说我的女人在乡里工作,可这是天大的谎言啊!可我女儿根本就没有工作,不中,你们给我个说法,不然咱没完,的。乡领导一看这位老乡是个难缠,怕把事弄大了,做后把这位老乡的女儿安排到了乡里工作。这篇小说虽然字数不多却教育深刻。一篇好的作品可以启示一件事,说明一个道理这是最重要的。
crie
我给你介绍男人必看的小说两本绝地反击讲的是主角军人回到五代,成为冉闵手下,所展开的故事剧情。
还有一本叫血色大秦,这本是我最喜欢的,我有时看着看着都哭,你可以去看看,就不给介绍了,前面可能看不懂,慢慢看,我想你会喜欢的。
Valeria_小鱼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烘炉,容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 一辆马车自北而来,
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看到这样的开头,大家难免都想读下去。很多读者一看到这个开头,想必就已经猜到了这本书是一本武侠小说。这本书的确就是武侠作家古龙的经典作品“小李飞刀系列”《多情剑客无情剑》。作者非常善于景物的描写,刻意营造出了一种寒风肃杀的气息,运用的比喻“冷风如刀”,又给人内心冰冷的紧张感,仿佛这把刀正贴在我们的皮肤上一样,具有真实感。尤其是最后一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不仅从客观环境上进行了描写,还从内在的人物心理上进行了描写,外界与内在的相结合,从环境的寂寞写到内心的寂寞,营造了一个孤独侠客的形象,为下文的描写,为设定形象人物的引出打下了坚实的铺垫。
我们再来看看《天涯明月刀》的开头描写:
“天涯远不远?”
“不远!”
“人就在天涯,天涯怎么会远?”
“明月是什么颜色的?”
“是蓝色,就像海一样蓝,一样深,一样忧郁。”
“明月在哪里?”
“就在他心里,他的心就是明月。”
我们能看得出,古龙的风格就是如此,意境开阔,写作手法开放。总是给人一种气势磅礴又十分朴素的质感,有一种高雅的美,也有一种通俗的纯净。我们阅读一本书,根据开头几乎就能判断出是否是古龙的小说。古龙的小说兼具文采性、故事性、逻辑性,许多作品很多人叫不上名字,但是已经家喻户晓,我觉得文学就是这样,很多时候,你忘记了作者是谁,但是记住了其中的美,记住了其中的精华所在,这就是文学最大的贡献,最大的价值。
=_= KIWI
王朔动物凶猛的开头: 我羡慕那些来自乡村的人,在他们的记忆里总有一个回味无穷的故乡,尽管这故乡其实可能是个贫困凋敝毫无诗意的僻壤,但只要他们乐意,便可以尽情地遐想自己丢殆尽的某些东西仍可靠地寄存在那个一无所知的故乡,从而自我原寡和自我慰藉。
首先,这几句话道出了很多漂泊在外的人心中一直以来的疑惑,心中一片澄明。为什么自己每次回到家乡,自己脑海中那魂牵梦绕充满诗意的故乡就没了呢!反而到处脏乱差,尘土飞扬。原来脑海中那个故乡只是自己按照自己的意愿臆造出来的,它或许根本就没有真实的存在过一秒。
其次,长短句搭配,阅读起来很有节奏感。就像姜文以此文拍摄的那部电影中用的《乡村骑士》的配乐一样。
看完这个开头,几万字的小说我是一口气读下来的。当然,内容也非常好,朔爷的文字功底真不是盖的,佩服!
阿城《棋王》的开头:车站是乱得不能再乱,成千上万的人都在说话。谁也不去注意那条临时挂起来的大红布标语。这标语大约挂了不少次,字纸都折得有些坏。喇叭里放着一首又一首的语录歌儿,唱得大家心更慌。
画面感十足,我们每个去过火车站的人都会对这个场面产生似曾相识的感觉,特别是绿皮车时代,每个车站基本都是这个形态。
阿城的文字很节制,即使是乱糟糟,成千上万的人在说话,也没有觉得吵得脑仁疼,反而觉得温暖亲切,自然而然的想跟着他一起坐上火车旅行。
这本书也是几万字。最后时刻,王一生参加的那场象棋比赛,就像武侠小说中武林高手对决的情景一样,充满了悬念和禅机 。
加缪的《局外人》开头: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说:“母死。明日葬。专此通知。”这说明不了什么。可能是昨天死的。
这个开头很丧,也很酷。他的母亲死了,他竟然不知道是今天还是昨天,是大逆不道还是母子之间有矛盾呢?
他为什么一副满不在乎的语气?
他和王朔小说中描写的“橡皮人”或“顽主”是一样的人吗?
带着这些疑问去读吧!
瞎玩
半瓶冰峰
推荐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全书第一句话“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在推荐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全书第一句话“不可避免,苦杏仁的气味总是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
这两本小说都是我读了第一句之后,就产生了浓浓的阅读兴趣,有一种吸引你的悬疑力量,内心里想探个究竟!
《平凡的世界》的开头也堪称经典,“1975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时令已快到惊蛰,雪当然再不会存留,往往还没等落地,就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了。黄土高原严寒而漫长的冬天看来就要过去,但那真正温暖的春天还远远地没有到来。”
路遥小说的开头和马尔克斯的开头,囧人不同的两种风格。却都有着让人继续阅读下去的兴趣。《平凡的世界》的开头,平铺直叙,没有起伏波澜,但有一种耐人询问的立意,特别是最后一句,“黄土高原严寒而又漫长的冬天看来就要过去,但那真正温暖的春天还远远地没有到来”。喜欢读小说,或者常读小说的人,读完这句,肯定会有疑问,这句是一个很明显隐喻,阅读兴趣就此被激起,一般的读者都会想再进一步了解这个隐喻的所指。
“我的哥哥柯希莫·皮奥瓦斯科·迪·隆多最后一次坐在我们中间的那一天是一七六七年六月十五日。我记得很清楚,事情好像就发生在今天一样。大家坐在翁布罗萨我家别墅的餐室里,几扇窗户都嵌满了花园里那棵高大的圣栎树的繁茂枝条”,这是卡尔维诺的小说《树上的男爵》,和马尔克斯的小说开头一样的风格,采用一种回忆倒叙的方式,激起你的阅读兴趣。
好的小说,都有一个精彩的开头,读了就会让你欲罢不能,非得继续阅读兴趣,不然好奇心和阅读欲望折磨的你难受。这就是作者的高明之处。想许多电影一样,一开头,就要用故事或者某个刺激视觉,或是某种悬疑的方式,激起你的观影欲,然后才慢慢展开故事的叙述。有一种电影从头开始就一直紧张刺激,直到结束,像是导火索的,从开头就点燃,吸引着你一路追看,不敢丝毫松懈。
现在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的社会里,好得作品更需要一个好的开头。当然了,当大家都在苦苦追求,沉思冥想一个精彩开头的时候,倒是可以学学路遥先生的《平凡的世界》的开头。平铺直叙,毫无波澜,末了,留个隐喻。
还有好多小说的精彩开头,就不在此一一列举了。以上基本小说,推荐给喜欢读小说的人看,绝对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
个人简介,仅供参考!
Annabelle嘉嘉
推荐《白夜行》,当时去北京旅游,在书店一眼就看上了。
书表面的一段话触动了我的心——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这句话,仿佛是在述说着我的内心世界。
我把书买了回去,从傍晚开始一直看到白天。
因为当时去北京跟的是旅游团,第二天出行对旅游全然没有了兴趣,却一直在脑海里幻想着小说接下去的情节的发展。
于是,我偷偷看了一下网上的评价,很多人说看到结局感觉不寒而栗。
故事开始,一个男人被杀害。警方曾怀疑过他的妻子,他的邻居,却万万猜不到凶手是谁!
小说中的女主雪穗伤害了很多人,为什么最后却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
为什么评论很多人却说雪穗不是坏人?
对于男主亮司,雪穗是否对他仅仅只是利用?
为什么最后,别人替雪穗顶罪,雪穗头也不回?
有人说,这是心灵扭曲,这是畸形的爱恋。
而我觉得这其中的伦理关系,只有在书中才能完美的呈现……
august
自然是杜拉斯的《情人》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一段话,有不得已离去时光,有炙热深沉而哀叹的爱情,还有一种独特的沧桑感。
在这里,我要特意提一下译者王道乾先生 唯有他,翻译出了杜拉斯的神
另外喜欢的而你有没时间看书的小伙伴可以去看看梁家辉主演的同名电影
Murphy8501
九具龙尸都长达百米,在尾端皆绑缚着碗口粗的黑色铁索,连向九具龙尸身后那片黑暗的宇宙空间,在那里静静的悬着一口长达二十米的青铜棺椁。巨索千锤百炼,粗长而又坚固,点点乌光令它显得阴寒无比。青铜巨棺古朴无华,上面有一些模糊的古老图案,充满了岁月的沧桑感,也不知道在宇宙中漂浮多少年了。九龙拉棺!小白文的巅峰代表之一
《遮天》想必不用过多介绍吧,辰东的仙侠巨制,多年之后评选最经典的网络小说,《遮天》一定位列其中,而很多小伙伴肯定对《遮天》的第一章记忆深刻,《遮天》能取得如此成绩,开篇的悬念和震撼的场面居功至伟,无垠星空,巨龙,青铜棺,这些无不刺激着读者的内心,辰东可谓深谙小说“黄金三章”的精髓,开篇就吸引了无数的读者,我也因此入坑。
辰东的写作风格向来大气磅礴,相同的世界观下,辰东的遣词造句总是更加震撼人心,《遮天》作为网络小说代表作品之一,融合了网络小说诸多优点,文风幽默,剧情跌宕起伏,爽点和笑点密集,最可贵的是塑造很多经典的角色,这些角色有些甚至没有正面出现过,但辰东仅仅通过三言两语的侧面描写就把人物塑造的有血有肉,在瞬间征服读者。
令人难忘的配角《遮天》算是辰东职业巅峰作品,之后的《完美世界》感觉稍差,但塑造了一个独断万古的荒天帝,令它增色不少,综合评价下《遮天》更加让人留恋,记忆最深刻的还是挖坟掘墓的缺德二人组;万道成空的无始大帝;一生不弱于人的虚空大帝;威震寰宇的狠人大帝等等。
《遮天》应该算是辰东笔法造诣的巅峰之作,其中关于场面的渲染世界观的构建远远超出同期小说,最有感触的还是《遮天》中关于几大生命禁区和黑暗暴乱的描写,很多场景想想都汗毛战栗,没有任何夸张的说,某些情节更像是恐怖悬疑小说,当然,也可能是本人太过敏感。
最不起眼的主角——叶凡说实话,《遮天》令我最不满的就是关于主角叶凡的设定,有些太中规中矩,缺少个人特色,个人认为华云飞在某些方面的刻画都比叶凡成功,想想《神墓》中辰南的贱和《完美世界》中石昊的可爱与悲哀,叶凡就显得那么平凡,最大的特点就是常人不具备的坚韧,但这也更切合读者,迎合大众。
但谁让《遮天》的配角描写的那么精彩呢,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遮天》的大场面向来是辰东的拿手好戏,绝代神王姜太虚那几场仗是前期最吸引我的情节,叶凡在本书前期一直起着穿针引线的作用,白衣神王的绝代风华和黑暗暴乱时期的故事都是通过叶凡的发掘出来的,登天路,踏歌行,弹指遮天,总之本书绝对值得一看。
Joannali
先不谈名著经典,现在生活节奏这么快,网上信息爆炸,一个小说若不能开头吸引人,很多人读不下去,那也就算不上一部成功的小说了。对我来说,文笔、逻辑性、背景设置都是我比较看重的点。
《知北游》这是一部早期的仙侠小说了,当初连载在武侠世界上。
“她坐在花园的秋千上,仰着头,快乐地摇来荡去,雪白的脖子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秋千时而高高抛起,越过围墙,时而隐没在树荫里,银铃般的笑声洒得满地都是。”
这是林飞偷看王家小姐时的描写,把年少慕艾写得很生动。然后情节步步展开,就很抓人心。记得当时还是高中,只能在卖教材资料和课外书的店里偷偷看,所以记忆里的都是些支离破碎的片段。
尘缘小说的开头先写了一个博学书生,一日顿悟前世今生,准备问仙求道,就前往“巍巍乎昆仑”,却不料在路上的黑店里,被店小二打了一闷棍,做成了人肉包子。信物青石也被店小二所得,女主错认青石,把店小二当成转世情缘。书生神魂未消,最终还是得了大道。一则仙缘,一则尘缘,剪不断,理还乱。
江南烟雨当时的文笔没的说,这个设置既是亮点,也是毒点,毕竟书生明明一派主角模样,却遭无妄之灾成了配角。很多读者都接受不了。
乱世铜炉若非作者更新太慢,这部作品很可能会大火。情节推进,文笔描写都大善,胡不为从一个以装神弄鬼糊口的神棍变成左青龙右白虎的“胡大侠”,确实痛快。可是随后的际遇却让人喟叹。
看不惯虐主的还是不要尝试了。
诡秘之主这是目前大火的作品,追更很辛苦。作者的背景设置很吸引人,配角的人设也很精彩。比如主角的领路人,在抵抗邪神降临时牺牲的队长;主角配置,随身携带老爷爷的同事伦纳德;毒舌担当的安德森等等。
本来以为穿越到异地,兜兜转转还是在地球,“切尔诺贝利”的脑洞很大。很值得一看。
- ⒈块钱
推荐天下飘火的 黑暗血时代,全网真正意义上的末世黑暗小说。纵横地球,平行宇宙,星际空间。从古至今乃至末世,未来。全是主角一个人苦苦挣扎的身影。虽然很压抑,但是代入感很强,且作者专业知识丰富,脑洞大开。观点前卫,甚至暗含现代科技的发展方向。值得一看。
小莉妈的美丽人生
知乎推荐了一本有趣的书,叫煤老板自诉三十年:煤老板眼中的人生与世道,名字像地摊文学,文笔也像,因为他的确是煤老板写的。但书的内容,开篇就让人无法自拔。
上面是煤老板写书的原因,不加修饰的文笔,真实,让我们看到了那个属于煤老板的视角。
作者给我们呈现出了煤老板的另一面,他没有为煤老板做过多的辩解,痛快地揭露了煤老板暴富后的荒诞无稽和卑劣恶行,也陈述了每一代煤老板创业的艰辛,和成名后不遗余力的支持慈善,还有那些八面玲珑,手眼通天的人,真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作者常常在文字的细节处,不经意间提及只言片语,却能让我心神巨颤。也让我深刻明白了,看问题不能光看表面,也不能一味地相信媒体,真相往往掩藏于背后不为人知的一面。
余佳佳
“天上美人来,人间良夜静”,这本号称“晚清小红楼”的大作,光看到书的封面和配图就吸引了我,园林、花卉、市井、山林、闲趣、浪游,除了“真”,还有“美”。何书如此魅力?便是沈复《浮生六记》。
这本书一开头就吸引了我:
《浮生六记》卷一 闺房记乐
文:余生乾隆癸未冬卜一月二十有二日,正值太平盛世,且在衣冠之家,后苏州沧浪亭畔,天之厚我可谓至矣。东坡云:“事如春梦了无痕”,苟不记之笔墨,未免有辜彼苍之厚。因思关鸠冠三百篇之首,被列夫妇于首卷,余以次递及焉。所愧少年失学,稍识之无,不过记其实情实事而已,若必考订其文法,是责明于垢鉴矣。
译: 我生于乾隆癸壬(1763年)未冬十一月二十二日。当时正值太平盛世,而且生在衣冠世家,居住于苏州沧浪亭畔。苍天对我的厚爱真可谓应有尽至啊!苏东坡曾云:“事如春梦了无痕”,对自己的经历如果不记之以笔墨,未免有辜负于苍天的厚恩。如今,思考关雎是描写青年男女互相倾恋之诗篇,而且冠《诗经》三百篇之首,所以特意将本人夫妻生活的“闺房记乐”列于首卷,其余篇目则以次递及下去。所惭愧的是自己少年失学,稍有学识而无深知,以下描写不过是纪录一些实情实事而已。若必考究文法修辞,则要借助明亮于污垢的镜子了。
文: 余幼聘金沙于氏,八龄而天。娶陈氏。陈名芸,字淑珍,舅氏心余先生女也,生而颖慧,学语时,口授琵琶行,即能成诵。四龄失怙,母金氏,弟克昌,家徒壁立。芸既长,娴女红,三口仰其十指供给,克昌从师,修脯无缺。
译: 我幼年婚聘江苏南通金沙场的于氏女,可惜她八岁便夭折。后来娶陈氏为妻,名芸,字淑珍,即舅氏心余先生女也。她生来超颖聪慧,学话时,口授琵琶行即能成诵。她四岁时父亲谢世,母亲金氏,弟弟名克昌。她家里贫穷,四壁空立无所有。陈芸长大后,尤其熟娴纺织、刺绣、缝纫等女红,三口人也依靠她的纤纤十指勤劳供给衣食。后来弟弟克昌从师学习,也凭她的收入付出从学酬金。
最吸引我的是《浮生六记》里的真和情。一个“真”和“情”,是布衣男人沈复对妻子一生的承诺。如果说陈芸是中国文学上最可爱的女人,那么沈复就是中国文学中最深情的男人。从一见倾心、举案齐眉,到不离不弃、睹物思人。书中的描述,沈复比中国文学中任何一个男人更为深情、真实。
以文中摘述为例:
文:余闲居,案头瓶花不绝。芸曰:“子之插花能备风晴雨露,可谓精妙入神。而画中有草虫一法,盍仿而效之?”余曰:“虫踯躅不受制,焉能仿效?”芸曰:“有一法,恐作俑罪过耳。”余曰:“试言之。”曰:“虫死色不变,觅螳螂蝉蝶之属,以针刺死,用细丝扣虫项系花草间,整其足,或抱梗,或踏叶,宛然如生,不亦善乎?”余喜,如其法行之,见者无不称绝。求之闺中,今恐未必有此会心者矣。
译:我的居室休闲,案头瓶花许多,芸说:“这样插花,能表现花在风晴雨露中各种姿态风韵,可谓精妙入神。然而画卷中也有草木与昆虫共同相处的方法,你何不仿效一下?”我说:“小昆虫徘徊不定,怎么仿效?”芸说:“我倒有个方法,恐怕始作俑而引起罪过呢!”我说:“你试说说。” 芸说:“小昆虫死了不会变色,寻找螳螂、蝴蝶之类用针刺死,拿细丝线捆着它的脖子系在花草间,再整理它的脚足,或抱在花梗上,或踏在叶上,这样宛如活生生的小虫,不是更好么?”我很高兴,按她的方法去试验了,结果来看的人无不称绝赞美。
罕有文人的爱情可以打动我。但我感动倾心于沈复与陈芸的爱情。两人一成亲,便是一段最幸福美好的时光。他们的爱情并不惊天动地,也非旷世绝恋,更非千古名唱,就是平常爱情。但就是他们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和相敬相爱感动了我,甚是向往。
最美爱情,皆在平常。《浮生六记》,一读倾心,二读感动,三读向往。有此爱情好书,看完足矣。
Ghostk
厚颜来推荐自己的小说那么远的天堂那么近的你。
这本书不是我第一本书,但是最真诚、敢于给父母、子女看的一本。我个人不把他定义为是一本言情小说,我更愿意说这是一本青春成长纪念册。
小说那么远的天堂那么近的你以男女主角的爱情为线索,以青春成长为主调,温暖治愈、笑泪交织,是一本关注青春成长、聚焦原生家庭、探索美好爱情,关于爱与被爱、接纳与成长的青春成长手册。
在这本书里,通过大龄剩女假小子“袁泽”与海龟青年小鲜肉“楚岙”的故事,带出关于亲情友情的一段段故事,有警营生活、有行摄天下、有泉城风韵、有藏地风情、有生离死别、有事业家国,有母女两代人的情感碰撞,有市井男女最真挚的情感温暖。
1、好的爱情——爱是认可、是尊重,是彼此成全。爱情是人生永恒的话题。我曾经发布过关于“有人轰轰烈烈暖一阵子、有人索然无味陪你一辈子”的问题探讨“好的爱情”,有近1000万网友进行阅读,30万余网友直接讨论,热度居高不下,答案各有千秋。本本小说通过极具代表性的几种爱情方式:引领式爱情(袁泽vs曲家帜)、主导式爱情(苏小暖vs刘弩)、认可式爱情(袁泽vs楚岙),通过主角的不同爱情经历,借助心理学知识,展现不同的爱的方式,来探讨什么是好的爱情。
2、原生家庭——爱没有对错之分,但爱的方式有。“原生家庭”是一个极具争议的热点话题。本文从不同角度切入“原生家庭”这一话题,通过两代人的情感碰撞,揭“爱”与“爱的方式”之间的本质不同和必然联系,展现了“控制型”家庭、“放任型”家庭与“尊重型”家庭影响下的而不同人生,寻找突破原生家庭束缚、历练成长的有效方式,利用具有典型意义、突出性格的主人公的故事,引发读者的共情、思考和自我觉醒。
3、青春成长——这世界上能阻止我们脚步的,只有自己袁泽一直在成长的路上,她和我们没一个平凡的女孩一样,一生遇到许多许多的人,有人给她爱、有人给她恨,有人给她温柔呵护也有人给她刻骨伤害,但人生中每一场相遇都是一场历练,而成长中最关键的那一步,永远靠我们自己去迈出。
我的读者说:有朋友问我,那澜的这本书,适合什么年龄层次的看?
我拍着胸脯竖着大拇指说,老少咸宜,不管是青春期的孩子、还是跟熊孩子斗智斗勇的家长。
看完那么远的天堂,那么近的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抱抱家里那两个熊孩子,抱抱身边那个他,还要抱抱家里的老妈老爹。
如果你读过这本书,喜欢这本书,或者讨厌这本书,欢迎你来找我聊聊。我还是在这里,等风也等你。
零点零一分
有很多,不分中外古今,好看的小说一般看到开头就无法自拔,这是作者的实力展现。
排第一的,必须是《红楼梦》。
初中时候开始看,第一回信息量太大像发现了一个新世界。在那之前通过年龄大一点的亲戚已经读了一些武侠小说之类的,再读《红楼梦》发现真不是一个档次,幸好那么早读了红楼梦没走偏。
然后就抱着书早也看晚也看吃饭也看,太想一口气读完,差点误了考试差点挨顿打。没办法锁在柜子里考试完了又拿出来读,这么多年只有《红楼梦》有这个待遇。
二,《双城记》
读完《红楼梦》,开始对各种名著感兴趣,正式抛弃了地摊文学。刚好有个亲戚买了一箱世界名著大全,东搬西搬被我搬完了。《雾都孤儿》《苔丝》《包法利夫人》《战争与和平》等等,为什么对《双城记》记忆那么深,因为它那个惊艳的开头啊。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还是那句话,开头信息量太大无法自拔。
先听说的陈情令再去看的原著《魔道祖师》,熬了两个通宵看完的,故事新颖比那么动辄几百章的仙侠小说强多了。
《天官赐福》是看完《魔道祖师》后意犹未尽追的墨香铜臭第二部书,被开头谢怜飞升和灵文的对话笑死,又熬了通宵一口气看完了。《天官》内涵尤大,又刷了一两遍才觉得尽兴,能够让人连刷几遍的网络小说太少了,口味还是有点挑剔。
其实不管名著也好网络小说也好武侠小说也好,小说能让人无法自拔就是一种成功。
永远追随
倾力推荐徐皓峰的大日坛城。这是一般让人边看边惊讶的书,我觉得仅凭此书得诺贝尔文学奖完全当得起。不会写书评,下面是百度的:
大日坛城”是一幅描绘佛教经典大日经诸佛境界的唐代绢画,佛教“唐密”修行者的法物。“唐密”即唐朝时由北印度传入中国的佛教密法,当时日本僧人空海从大唐学得带回日本,流传千年至今。而在中国,“唐密”在禅宗兴盛之后渐渐失传,今人多已不识,说到密宗,只知有“藏密”了。
本书以大日坛城为题,故事主线却是围棋。主人公俞上泉是一位围棋天才,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日战争期间,以其神奇不可思议的棋艺,打败日本诸多围棋高手,赢得“第一人”称号,并在一次次的挑战中立于不败之地,与当时中国国内节节败退的抗战形势形成鲜明对照。反过来说,当日本侵略军在中国战场节节胜利之时,他们视为“国技”的围棋之战却接连不断地败在一个中国人手下。围绕俞上泉,有一意保他和灭他的各种力量在拼争、厮杀:身怀绝技的中国武术高手、日本武士名流、中统特务、日本特务、抗日战士、汉奸……各种力量的拼杀往往如平地惊雷,诡谲迅疾,慑人心魄。身处风暴中心的俞上泉,对各种力量视若无睹,对一切危险置若罔闻,无论是棋盘上的杀气和暗处来路不明的杀气,他均以向死之心面对,而一次次绝处逢生。但他最终却抗拒不了历史车轮的残酷碾压……
除了结局,这个人物让人想起围棋大师吴清源,作者的确借用了吴清源的诸多经历,并写出自己对一个身处恶浊乱世的天才的理解。但作者立意不只在写一个伟大棋手的命运,而是试图在一切人物和故事之上,让某种真理浮现。这就是求“道”。
武术、围棋、唐密,是书中三大要素,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
每当俞上泉棋战不利、欲求突破之策时,能够支招打破僵局的常常是武术的功夫高手,而俞上泉的心领神会、融会贯通,揭示出一个真理:无论何种技艺,在高妙之处,在终极的“道”上,都是相通的。
围棋与唐密有何关系?书中一个人物说:“唐密的大日坛城分十二宫,围棋的棋盘也是十二块区域。大日坛城的中央是八瓣红莲,棋盘中央叫天元。只不过大日坛城是由八瓣红莲向四周扩展,而下棋是从边角逐渐向中央进发,进程相反。”围棋棋盘与大日坛城原有形似之处,当俞上泉创造了“直取天元”、由中央出发的新下法而取胜以后,二者就有了神似。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围棋即唐密。
武术是功夫,围棋也是一种功夫,围棋即唐密,武术的最高境界也是唐密:三位一体。这就是以“大日坛城”做书名的原意吧。
虚实结合是小说一大特色。不仅许多人物各有真实历史人物的原型,不仅围棋的棋局皆有出处,唐密的真言和灌顶仪式都是真的,小说涉及到的任一技艺:拳术、刀术、剑术、箭术、茶道、花道……其描述都有极可靠的专业性。而这一切“实”,都融化在虚构的人物关系和故事情节中,相映生辉。结实的技术与超拔的想象力相结合,使作品质地厚重而又气息灵动,令阅读者有了获取知识、启发思维、激发灵性的多重享受。
整部小说情节跌宕起伏,层层跟进,环环相扣,令人读之欲罢不能。
大日坛城不是一部单纯的武侠小说和传奇文学,它写武术,写棋艺,写杀伐,写侠气,写情义,但不止于所写;它有好故事好人物,也不止于好故事好人物。有禅密佛学修养的读者,或许对它更能心领神会。它内容和内涵的丰富,让人难以简单道出,就像邹静之在序中说的,“那感觉像身后有一个辽阔的光年让你想投入进去再不出来……”
素面朝天
第一章,讲的是主角和10000个8分以上美女的故事。
是的,你没有看错,也没有眼花,就是1000个,而且是美女。
什么叫做8分以上?标准就是说在日常的生活中,你几乎很难能够遇到。
不用担心主角的身体,他健康的很。
我知道你肯定会非常的怀疑,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
和大多数的爽文小说一样,这也是一个穿越者的故事。
只不过这一次有一点比较特别,他作为一个穿越者,经历了别人所无法想象的轮回。
他刚刚穿越到这个新的世界里,就被困在了同一天,不断的重复。
也就是说,当每一天结束的时候,一切都会推倒重来,新的一天其实都是同一个日子,只不过只有主角的记忆还存在。
是不是有一点科幻的色彩?
同一天无限的循环,时间每天都会重置,主角等于是拥有了无尽的生命,从来不用担心受伤,也不用惧怕死亡。
他可以去做任何想做的事情,而不用承担什么严重的后果,因为每天晚上,一切都会倒退重来。
既然做任何事情都不用负责,那么我们的主角肯定是要去尽情的放纵了。
于是他开始尝试各种不同的刺激体验。
就像大家在侠盗飞车里面去做的很多事情,他全部都真人实景上演了一遍。
就比如说,他会去飙车,去故意地惹警察,然后去当城市的英雄,或者去破坏公物,挑衅一些所谓的大人物。
简直就是胆大妄为,无法无天。
然而,这种刺激的生活其实是有上限的,一旦做的久了也就变得麻木了。
因为,如果你对你所做的事情不能够负责任的话,其实也就意味着你实际上什么事情都做不了,你没有办法对这个世界做出任何的改变或者影响。
每一天都会重置,你无论做过什么都会被时间所抹去。
就比如说,明明昨天已经死了的人,第二天他仍然会好好的出现在你的眼前;
明明他已经破坏过的东西,到了第二天依然光洁如新;
明明已经想好,第二天和美女一起醒来,一起吃早餐,可是你会发现到了第二天,这个美女完全不认识你了。
这样的生活,虽然你可以毫无顾忌,但是又有什么意义?
你没有办法对任何事情做出改变,也就意味着其实你得不到任何的成就感。
所谓的一时爽快,根本得不到任何的延续,这就让主角开始怀疑起了生命的意义。
他感到非常的沮丧,甚至还尝试过让一切结束。
可是非常遗憾的是,他发现自己怎么都没法成功啊,他尝试过各种结束的手段,什么用毒,下油锅之类的。
他真的已经很努力了,可是第二天他依然会完好如初的醒来。
到最后主角终于想通了,既然自己对这个世界没有办法有任何的影响,那么只有一样东西是他可以改变的,那就是他自己。
虽然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但是他还是开始了自我升级之旅。
在上千年的时间里,他学会了上百种的语言,可以跟全世界的人无障碍的交流,并且他精通了所有的乐器和艺术,每一项都达到了大师的水准,他还顺便钻研了车技、厨艺、表演等等,你可以想象得到的任何技能。
他的黑客技术,使得任何人在他面前都没有秘密可言;
他惟妙惟肖的临摹技巧,使得任何画作和书法,对于他都已经失去了意义。
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他可以随时拥有无尽的财富。
可以说他用1000年的时间,让自己变成了这个世界的神仙,几乎无所不能,无所不知。
终于有一天,主角从这个时间的困局当中脱困了!
时间的车轮缓缓地向前滚动,他带着一身的本领和一大堆人的黑料,开始了逆天的旅程。
更加可怕的是,主角的能力又一次升级了,他拥有了随时随地重置时间的能力!
这种逆天的设定,简直就是爽文界的巅峰。
从此主角的对手欲哭无泪:
打,又不一定打得过;
就算打得过,也不一定打得死;
而就算是打死了,分分钟复活给你看!
而我们的主角,在拥有了这样的超能力之后,会干什么呢?
当他掌握了一个个全球土豪的黑料以后,会怎么做呢?
这里先卖个关子,如果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自己去看一下这本小说。
yuzao
一本小说,有一个精彩、引人入胜的开头,已经成功了一半。看了一个开头就能让人无法自拔、忍不住想看到结尾的小说,文学书籍里其实也有不少,我推荐我看过的这2本,可以说是想一口气读完的小说。
第1本:余华的《活着》这是一本让人看了心情沉重却又忍不住想看的书,书不算厚,但它所表达的活着的意义却如此深厚。而这本书的开头也很引人入胜。
“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村舍田野。我喜欢喝农民那种带有苦味的茶水,他们的茶桶就放在田埂的树下,我毫无顾忌地拿起漆满茶垢的茶碗舀水喝,还把自己的水壶灌满,与田里干活的男人说上几句废话,在姑娘因我而起的窃窃私笑里扬长而去。”
这个开头看着很平淡朴实,但对于在农村长大的人来说,却有种说不出的亲切感和熟悉感。看那田野上劳作的男男女女,田埂上放着的茶桶茶水,还有头顶上时不时飞过的鸟儿和地里生长着的农作物,构成了我印象中儿时看到过的一幅田园风光。
还不懂做什么活的孩子非要跟着父母去往田间,沿着田埂无所事事的到处跑来跑去。就像书里的“我”无所事事的走在乡村的田野上一样。
这本小说以这样一个充满乐趣的场景开头,令人绝想不到后面的故事会如此悲惨,这大概也是这本书给我留下的最深刻印象了。
第2本: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本书里最经典的语录就在这个开头里了。把妻子和情妇比喻成白玫瑰和红玫瑰,又把白玫瑰比喻成白月光和饭粘子,把红玫瑰比喻成蚊子血和朱砂痣,估计也只有张爱玲能有如此精妙的手笔了。
看到这个开头,就忍不住想,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会变成白月光和饭粘子?什么样的女人会变成蚊子血和朱砂痣?这两个女人与这个男人之间又有着怎样的千丝万缕?恨不能马上看完整本小说知道结果。
想起张爱玲在散文论写作里写的她们老师说的一段话:“作文章,开头一定要好,起头起得好,方才能够抓住读者的注意力。结尾一定也要好,收得好,方才有回味。”
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了。
黔狼
我是一个死人,这是土耳其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奥尔罕·帕慕克的代表作《我的名字叫红》里面第一章的章名。 如果说东野圭吾的悬疑小说级别是黄金的话,那么,这本帕慕克的小说绝对是最强王者,强烈推荐的一本小说。
这是第一章的开篇,故事开始的时候,细密画家高雅就已经被谋杀了,全书都是围绕“谁是凶手”这个悬念展开。在1590年末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国王苏丹召集了包括死者高雅在内的最优秀的细密画家, 颁布了一个绝密任务:绘制一本全所未有的伟大书籍,以弘扬帝国的荣光。
接受了委托的4位画家齐聚伊斯坦布尔,但是书籍刚刚开始绘制,一股暗流早就在画家之间涌动。画家们发现了一个惊天大阴谋,他们协力完成的画作被一股神秘力量灌输了来自西方世界无神论的异端邪说,这让他们对项目负责人,他们尊敬的姨夫产生了怀疑。
在绘画的艺术技巧上,细密画家们恪守的是东方的传统技巧, 以世代相传的大师的技法作画,追求意义大于形式,还原出神的视角的世界。 但是,项目负责人姨夫,还有死者高雅接触了来自于西方的写实、透视画法之后,被深深吸引住了, 试图在这部伟大的作品中暗中植入这种技巧。
在画家橄榄看来,这是对传统的颠覆,也是对神的亵渎, 一些年老的细密画家为了画出最传统的细密画,不受俗世的视觉干扰,宁愿把自己的眼睛刺瞎, 他们觉得,凭借记忆作画,才能呈现出最真实的世界。
橄榄就属于这类狂热拥护传统的画家,他接受不了西方文化对奥斯曼文化的入侵,理解不了敬爱的姨夫跟高雅试图在即将完成的伟大书籍中背弃传统。
最终高雅被橄榄杀害,并丢在井里。 调查出谁是真正的凶手,却大费了一番周折。
主人公黑,奉苏丹的命令回到伊斯坦布尔,调查这一起谋杀案, 被要求三天之内必须出结果。随着调查的深入,黑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自学徒时期就一起长大,亲密无间的的画师之间早已是貌合神离, 每一个人都可能是凶手,而命案的线索,就藏在还未完成的书籍的某一个角落……
最后,黑悲哀地发现,背后的大boss,才是整件事情的根源,而画家们也终于意识到,死者的牺牲是无谓的,当细密画家抛弃传统的手法,企图追求个人风格跟西洋画法的手法,到最后还是画不出一幅完美的肖像。
《我的名字叫红》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也是作者帕慕克的“伊斯坦布尔乡愁”。表面上写的是艺术技巧的冲突,而实际上呈现的是东西方两种文明的冲突。 在写作技巧上也是独树一帜, “一棵树”“一匹马”“一条狗”都以第一人称的自述作为单独的章节, 给出案情的蛛丝马迹。书中有市井描述,有爱情故事,也有宫廷生活,更有大量精彩的心理描写,文字也非常优美, 悬念层层展开,最后的结局出人意料,更发人深思,在此大力推荐给条友们。
艾 玛 EMMA
这本书绝不是什么黄暴之物,写人性和道理写的很真实,最可贵的是作者带有同情心的态度去讲述的许多细节很动人:底层人的挣扎、面对时代的无力、那么多小人物无声的煎熬,基本从混社会这一群体展现了这几十年的东北城市现状,而且趣味十足。中国一直都缺乏表现社会阴暗面的文艺作品,狗哥对于社会阴暗面的表现非常强烈,对中国一些现象也进行了讽刺,以及对中国正至至杜的缺陷也有一定表现,语言朴实略带幽默,语言富有哲理却通俗易于理解让人深思,许多细节描写展现了一个大时代。那时写东北往事的二狗真是非常纯朴,不像现在搞明星拍烂片毁小说的。
最后想说一句,不是混子们变了,而是时代变了。
DQ小姐
印象最深的就是古龙《绝代双骄》的开头了!江湖中有耳朵的人,绝无一人没有听见过"玉郎"江枫和燕南天这两人的名字;江湖中有眼睛的人,也绝无一人不想瞧瞧江枫的绝世风采和燕南天的绝代神功。
只因为任何人都知道,世上绝没有一个少女能抵挡江枫的微微一笑,也绝没有一个英雄能抵挡燕南天的轻轻一剑!任何人都相信,燕南天的剑非但能在百万军中取主帅之首级,也能将一根头发分成两根,而江枫的笑,却可令少女的心碎。
但此刻,这出生帝富世家的天下第一美男子,却穿着件粗俗的衣衫,赶着辆破旧的马车,匆匆行驶在一条久已荒废的旧道上。
色彩
当然是读《活着》这本书了,看这本书你会感到特别的兴奋。《活着》,作者余华,谈到余华,我们总会想起他许多的经典作品,比如《兄弟》,《许三观卖血记》等等,在《活着》这本书中,却带给我们不一样的感受,走进这本书中会让我们感受到人性的坚强,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他们相互感激,相互仇恨,但是他们却无法抛弃对方,同时也没有抱怨对方,他们选择一起走,一同离开。这本书的写作背景源于余华听过的一首歌,老黑奴,那位老黑奴经历了坎坷的一生,家人先他而去,而他依旧认真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这样的人生态度启发了作者写下这篇小说。
《活着》这本书讲述了一个重要的主人公福贵,他出生于一个较为富贵的地主家,上有老下有小,生活的惬意不言而喻,但是福贵却有一身和他父
亲一样的坏习惯,喜欢赌博。他不喜欢读书,他的兴趣只是游手好闲,只是因他有钱而没有流落大街。但是他赌博输光了家产,输的一穷二白,一夜之间,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他不得不和一家人搬到一间破旧的茅草屋里居住,他的父亲或许是因为有这样一个淘气的儿子倒在了夕阳西下的茅厕里,走了。这之后虽然物质生活变得匮乏,但是生活也并不完全不尽人意。
福贵后来去城市里和别人一起打了架,当兵的看见了就把他俩抓去当兵,这一走就是好多年,当兵的日子是艰难的,兵荒马乱,子弹不长眼,但是福贵幸存的活下来了。解放后他终于回了家,然后就在他当兵的那段是岁月里,他的母亲也去世了,就这样只剩下了他与他的妻子家珍和他的两个孩子
有庆和凤霞。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有一次有庆为了给县长的老婆,谢血,因为献的血太多而导致自己死亡,这件事沉重的打击了他们的一家,更是让家珍痛心不已,可是日子仍然要过。凤霞到了该嫁人的时候,因为凤霞是个哑巴,很多人不愿意娶她,但是有个工人愿意娶她叫做二喜,他俩就在一起了,本以为生活该这么平淡下去,命运再一次捉弄了他们这个家庭。凤霞因为难产而死亡,好在留下了孩子,可是家珍却感到无比的痛心,无比的痛苦,加之她的身体并不是多么好,两个月后,家珍也随着凤霞而去,好好的一个家庭,只剩下福贵一个人了。
后来二喜将孩子养大取名苦根,更让人再次感到痛心的是二喜在工地上出事了,同样失去了生命,命运啊,命运不断的捉弄着福贵,然而让福贵感到更绝望的是苦根吃肉时却因噎住了气管导致丧失了气息,福贵看到这个场景时,他抱着他哭了,眼泪流下来了,他的内心无比的绝望,无比的痛苦,无比的…
福贵这样的一个人,他的命运可以说是悲哀的,可他却又是坚强的。在人生的最初阶段,他选择了赌博导致失去整个家产,到后来,整个人的命运就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的家庭,所有令他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就这样悄无声息的发生了。
jackywpp
喜欢看“世界著名杀人案”我是无意中看到一小段,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每天废寝忘食的把这部小说追完了。
我平时不怎么看小说,因为小说太长了,实在没耐心看完。
但是这部小说深深吸引着我,直到看完了还意犹未尽,里面的每个案件描述很详细,情景描述的有些恐怖,因为我是恐怖片爱好者,里面的一些血腥场面描述的很好,还有主人公的感情线也很不错,看着我都好想去谈恋爱,只不过我已经结婚了,哈哈!
喜欢悬疑恐怖的可以看看这部小说。
南伯明戈
巧了,我最近刚看完两本超级棒的小说,看了开头就被吸引住了,推荐一下,供你参考。
01《伊斯坦布尔假期》最近对异域风情的书籍特别感兴趣,如中东、印度、土耳其、南美、非洲等等地区的书。所以,就找到了这本。作者是马克·李维,他是法国最畅销的作家之一,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有无数读者和粉丝。读这本书以前,我压根就么听说过。但读完以后,确实被这本书的故事所吸引,已经路转粉了。这本书其实是带着一个“语言”类的故事书。刚开始,书里就提到主人公阿丽斯,她的人生里将会遇到6个男人,而且她必须要去东方一趟,经历一段神秘之旅,才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然后,故事就围绕开篇的这句话展开了。所以,读起来,或许会少了那么一点“期待感”,因为后面写的故事,我们都在语言里知道了啊。不过,这本书的关键是细节。作者将女主人公和六名男主角相遇相知、然后又分别的故事,写的很真实。如果你曾经谈过恋爱,分手过,或被分手过(多么痛的领悟),或许,你会想起曾经你们爱过的那些日子。
02《失落的秘符》这本书的作者可是一位牛人,丹·布朗,美国超级著名的畅销作家,他这些年写的书,全部都在畅销书排行榜上,而且,都在前10名或前15名,简直和东野圭吾的写书有一拼。而且,在写作主题与风格上,二者也很相似,都是写悬疑类小说。这本《失落的秘符》就是如此。全书讲述了一个哈佛大学教授罗伯特,他参与一件杀人案件调查的故事。随着书籍内容的铺开,你会感觉有种过山车一般的惊悚、有趣。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找到了读《白夜行》的感觉。如果你看过东野的这本书,应该就能体会到我说的这种读书体验了。希望你能喜欢上这两本书。
我是千城,读完1000本书,走过1000座城。欢迎【关注】,一起读书、写作、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