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葱

  《礼》曰:凡进食之礼,葱叶处末。又:脍春用葱。又:脂用葱。又:为君子择葱薤,必绝蒲熬。

  《尔雅》曰:茖,(古百切。)山葱。(茖,葱,细茎大叶。)

  《汉书》曰:龚遂为渤海太守,令人一口种五什稻葱。

  又曰:邵信臣为少府。先是,官园种冬葱、韭,复以屋,昼夜{难灬}火,待温气乃生。奏罢之。

  《东观汉记》曰:孔奋,字君鱼,为姑臧长。时天下乱,河西独安。前长居官数月,辄致赀产。奋在姑臧四岁,财物不增,惟老母极膳,妻子但食葱菜。或嘲奋曰:"置脂膏中,不能自润。"

  《义熙起居注》曰:十年,有司奏太常谢澹遣四人还家种葱菜,免官。

  《晋书》曰:居洛阳城十里内,有园菜,欲以当课,听引其长流,灌紫葱。

  《晋书》曰:石勒时,石聪将叛,佛图澄戒勒曰:"今年葱中有虫害人,百姓无食葱。"俄而石聪走。

  《后秦书》曰:姚兴种葱,皆化为韭,其后兵戈日盛。

  《后周书》曰:宣帝大像年,左卫园中葱变作韭。

  《梁书》曰:吕僧珍拜南兖州刺史,从父兄子先以贩葱为业,僧珍至,乃弃业求州官。僧珍曰:"吾荷国恩重,尾馛报效。汝等自有常分,岂可妄求叨越?当速反葱肆耳!"

  《金楼子》曰:名山之下生葱。葱薤者,是古人食石种也。故语曰:"宁得一把五茄,不用金王一车;宁得一片地榆,不用明月宝珠。五茄,一名金盐。地榆,一名玉鼓。惟此二物可煮石。

  又曰:用紫芝煮石,石美如脂,食之,可更调五味,下橘皮葱豉。

  《汉武内传》曰:西王母曰:"仙上药有玄都绮葱"

  《列仙传》曰:阮公者,鸣山上道士也。衣裘,发复耳。耳长六七寸,口中无齿。日行四百里。於山上种葱薤,百馀年人不知也。

  《春秋玄命苞》曰:天门山上有葱,所种畦垅悉成行。人拔取者悉绝,若请神而求,即不拔自出,奇异辛香。

  缪袭《祭仪》曰:秋祠,和羹芼以葱。

  《西河旧事》曰:葱岭在敦煌西八千里,其山高大,故曰葱岭也。河源潜发其岭,分为二水,一十西经休循国,国在葱岭也。

  郭仪恭《广志》曰:休循国居葱岭,其山多大葱。

  《华阳国志》曰:曹公既与先主语,失匕。会大震雷,先主曰:"贤人言:'迅雷风烈必变!'良有以也!"曹公亦悔失言,使人觇之,见其拔葱,公曰:"阁耳公未觉也。"其夜先主急去。

  《广志》曰:有胡葱、木葱。

  《巴南山川记》曰:有石蒜、石葱。

  《续搜神记》曰:新野赵真家,园中所种葱,未经抽拔,忽一日尽缩入地。后经岁馀,真之兄弟相次分散。

  扬雄《蜀都赋》曰:万条荧荧,翠藻青黄,若摛锦布绣,望之无疆。

  潘岳《闲居赋》曰:菜则有葱韭蒜芋,青荀紫姜,堇荠甘旨,蓼荽芬芳。

  ○薤

  《尔雅》曰:葝,(巨盈切。)山薤。(今山中多有此菜,皆如人家所种。)

  又曰:薤,鸿薈也。(即薤菜也。)

  《汉书》曰:龚遂为渤海太守,令民一口种百本薤。

  《后汉书》曰:庞参为南阳太守,郡人任棠者有奇节,隐居教授。参到,先候之,棠不与言,但以薤一本、水一盂置户屏前,自抱孙儿伏户下。主簿白,以为倨。参思其微意,良久曰:"棠是欲晓太守也。水者,欲吾清也;拔大本薤,欲吾击强宗也;抱儿当户,欲吾开门恤孤也。"于是叹息而还。参在职,果能抑强肋弱,以惠政侍人。

  《魏略》曰:李孚,字子宪,为诸生,常种薤,欲以成计。有求索,不与一茎,亦不自食。时人谓之能行意。

  《世说》曰:桓公坐有参军,猗(音羁,箸取物也。)蒸薤不时解,其食者又不肋,而猗终不放,举坐皆笑。

  又曰:苏峻乱,庾公南奔,见陶侃,雅相重。及食,庾啖薤,因留白。陶问:"用此何为?"庾云:"故可种。"於是尤叹。

  《列仙传》曰:务光服蒲薤根。

  《荆州图副》曰:仲眶县有薤山,山多野薤,因以为名。

  古词曰:薤上朝露何易稀!

  潘岳《闲居赋》曰:白薤负霜。

  ○蒜

  《尔雅》曰:苈,(帘阅切。)山蒜。(今山中多有此菜,皆如人家所种。)

  《说文》曰:蒜,菜之美者,云梦之荤菜。

  《东观汉记》曰:李恂为兖州刺史,前柑史所种园小麦、胡蒜,悉付从事,无所留。

  谢承《后汉书》曰:江夏费遂,字子奇。为扬州刺史,悉出前柑史所种小麦、胡蒜付从事。

  又曰:太原闵仲叔者,代称节士。虽同党之洁清,自以弗及也。同党见其含菽饮水,遗以生蒜,受而不食。

  王隐《晋书》曰:郄诜母础苦车,及亡,不欲车载,乃养鸡种蒜,登揄八匹,舆棺至冢。

  《齐书》曰:豫章王大会宾僚,张融食炙,始毕,人便去。融欲求盐蒜,口终不言,方摇食指,半日乃息。

  《梁书》曰:邵陵王使贼煞何智通。既擒贼,智通子敞之割炙食之。即载出新亭,四面火炙之,焦熟。敞车载钱,设盐蒜。雇百姓食之,撤一脔,赏载钱一千,徒党并母肉遂尽。

  《抱朴子》曰:谓夏必长而蒜、麦枯,谓冬必凋而竹、柏茂。

  《正部》曰:张骞使还,始得大蒜、苜蓿。

  《三辅决录》曰:平陵范氏,南阳旧语曰:"前队大夫有范仲公,盐豉蒜果共一筒。"言其廉俭也。

  《栽萦正书》曰:栽萦曰:"吾常与陈子息于邺东门之外,见一老父,方坐而食。其子授之蒜,食必有馀,欲弃则惜,欲持去则暑,遂尽食,于是火辛,螫其肠胃,两目尽赤。陈子笑之,吾谓曰:"子之家中,牛羊数千而不敢食,天暑有曷死者而后食之,病子之躯,亦由是也!"

  《晋四王起事》曰:成都王颖,奉惠帝还洛阳道中,於客舍作食。宫人持斗余粳米饭以供至尊,大蒜盐豉。到获嘉市粗米饭,瓦盂盛之。天子啖两盂,燥蒜数株,盐豉而已。

  《颜氏家训》曰:《三辅决录》云:"前队大夫范仲公,盐豉蒜颗共一筒。"颗,当音魏颗之颗,北土通呼物一段为一颗蒜,俗间常语耳。故陈王《雀鹞赋》曰:"头如蒜颗,目似擘椒。"

  崔豹《古今注》曰:蒜,茆蒜也,俗语谓之小蒜。胡国有蒜,十子共为一株,二箨裹之,名为胡蒜,尤辛于小蒜,俗人谓之大蒜。

  《冤报记》曰:梁庐陵王萧绩在荆州时,常遣从事量括民田。南阳乐孟卿亦充一使,够援舍人韦破虏发遣试敕,失王本意。及孟卿以数误得罪,破虏惶惧,不敢引愆,但诳孟卿:"公自为,当为公分雪,无劳诉也。"数日之间,遂斩於市,孟卿号叫,无由自陈,惟语人,以纸笔随殓。死后少日,破虏在糟上看牛,忽见孟卿挈头而入,持一碗蒜齑与之。破虏惊呼奔走,不获己而服之,因尔病,未几乃卒。

  《广五行记》曰:唐咸亨四年,洛州司户唐望之冬集计至五品,进止未出。间有僧来觅,初不相识,延之共坐。少顷,问曰:"贫道出家人,得饮食亦少,以公名,故暗相记,能设一顿鲙否?"司户欣然,即处公买鱼。此僧云:"看有蒜否?"司户家人云:"蒜尽。"僧云:"蒜尽,去也!"即起,留之云:"蒜尽,遣登掾。"僧云:"蒜既尽,不可更住!"苦留不止。司户果无疾暴亡。

  延荐《与李文德书》曰:五折张骞大宛之蒜。

  潘尼《钓赋》曰:西戎之蒜,南夷之姜。

  ○茄

  《梁书》曰:蔡樽为吴兴太守,不饮郡井水。斋前自种白苋、紫茄,以为常饵。诏褒其清,加信武将军。

  杜宝《大业拾遗录》曰:四年,改胡床为交床,改胡瓜为白露黄苽。改茄子为昆仑紫苽。

  《岭南异物志》曰:南土无霜雪,生物不复凋枯。种茄子,十年不世,生子,人皆攀缘摘之,树高至二丈。

  《岭表录异》曰:南中草菜,经冬不圣。故蔬园掷晷,栽种茄子,宿根有二三年者,渐长,枝幹乃为大树。每夏秋熟,则梯树摘之。三年后,树渐老子稀,即伐去,别栽嫩者。

  ○姜

  《春秋运斗枢》曰:璇星散为姜。失德逆时,即姜有翼,辛而不臭也。

  《援神契》曰:姜,御温菜也。

  《礼记·檀弓上》曰:丧有疾,食肉饮酒,必有草木之滋焉,以为姜桂之谓也。

  《论语·乡党》曰:不撤姜食。(撤,去也。齐禁薰物,姜辛而不臭,故不去也。)

  《韩诗外传》曰:宋玉因其友见楚王,楚王待之尾馛异。让其友,其友曰:"夫姜桂因地而生,不因地而辛。女因媒而嫁,不因媒而亲。子之於王,未也,何怨于我也!"

  《史记》曰:万家之城千畦姜,与千户侯等。

  《魏志》曰:倭国有姜,不知其滋味。

  《齐书》曰:孔琇之为临川太守,在任清约。罢郡还,献乾姜二斤。武帝嫌其少,知琇之清,乃叹息。

  《梁书》曰:周舍,占对辩捷。常居直卢,语及嗜好,裴子野言:"赣来不常食姜。"拾应声曰:"孔称不撤,裴乃不常。"一坐皆悦。

  《吕氏春秋》曰:和之美者,杨璞之姜,招摇之桂,(杨璞,地名,在蜀郡。招遥,山名,在桂阳。)越骆之箘。

  《神仙传》曰:吴孙权曰:"权使介像作变化,种菜瓜,百果皆立生可食。"先主论脍鱼,何者最美,像曰:"鲻鱼为上。"先主曰:"论近道鱼耳,此出海中,安可得乎?"像曰:"可得耳!"乃令人于殿庭中作方坑,汲水满之,并求钩。像饵之,垂纶于坑中,不过顷,得鲻鱼。先主惊喜,问像曰:"可食否?"像曰:"故为陛下取,安敢取不可食之物?"乃使厨下切之。先主曰:"闻食勃作齑至佳,此间姜永不及也,恨尔时无此姜耳!"像曰:"食勃岂不易得?愿搭所使行者,并付以直。"像自书一符,以青竹杖,使行人闭目骑杖,杖止,便买姜。买姜毕,复闭目。此人承其言,骑杖,须臾止,已到成都。不知是何处,问人,人言是蜀市,乃买姜。于时吴使张温于市见之,问曰:"与帝买姜。"于是甚惊,作书寄家。此人买姜毕,捉书骑竹杖,闭目,复须臾,已还。到吴厨下,切脍亦適了也。

  《李先生传》曰:郎中乔翻,於羊渚遇神人,意欲啖姜,而市无之。神人以绢数匹,并书一牒,付信,入市门南下,任意所如。须臾,得姜数斗还。以问神人,神人曰:"问李先生,当知我。"

  《博物志》曰:伏波将军唐资传蜀人煞姜法:先洒扫,别粗细为三辈,盛着笼中,作沸汤没笼,著汤中。须臾,取一片横截,断视其熟否。裹既熟讫,便内着瓮中,细捣米末以复氏,令姜不见。讫,以向汤令复沸,便相淹,消息视瓮中,当衷沸,沸便阴乾之。

  又曰:妊娠者,不可啖生姜,令儿盈指。

  《岭表录异》曰:山姜,花、茎、叶即姜也,根不堪食。而于叶间吐花穗,如麦粒,嫩红色。南人选未拆开者,以盐淹,藏入甜糟中,终冬如琥珀,香辛,可重用,为脍无加也。

  又曰:以盐藏曝乾,挤昀食之,极能治冷气。

  ○苏

  《尔雅》曰:苏,桂荏也。(苏,荏类,故明屦荏。)

  《方言》曰:周郑之间,谓之公蕡。湘沅之间,谓之{艹害}。(湘、沅,在武陵。)

  《沙洲记》曰:乞佛虏不识五穀,惟食苏子。

  《本草经》曰:芥蒩,一名水苏。(吴氏曰:假苏,一名鼠实,一名姜芥也。)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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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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