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春上

  《释名》曰:春之言蠢也,万物蠢然而生。

  又曰:正月少阳建寅,寅者,演也。律中太蔟,律之言率也,所以率气也。太者,大也,蔟者,凑也,言万物始大,凑地而出也。

  《书》曰:每岁孟春,遒人以木铎徇于路。注云:遒人,宣令之官。木铎,金铃木舌,所以振文教也。

  又曰: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平秩东作。日中星鸟,以殷仲春。

  《诗》曰:春日迟迟,采蘩祁祁。郑注曰:迟迟,舒缓也。

  又曰: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又曰:春日载阳,爰求柔桑。

  又曰:嗟嗟保介,维暮之春,亦又何求,如何新畲。(田二岁曰新,三岁曰畬。《笺》云:保介,车右也。)

  《月令》曰:正月之节,日在虚,(立春为正月之节,谨按《春秋传》曰:履端于始,谓节也。举正于中,谓气也。归余于终,谓闰也。既有闰,则立春进退不恒在正月朔日,气不定为孟春之月,但得立春,则是正月之节,可以行春令矣。)昏昴中,晓心中,(凡记昏昴晓心中,为人君南面而听天下,观时候以授人事也。)斗建寅位之初,(地有十二辰,斗柄杓常左旋指地位,故立春正月之节,则斗建寅位之初。《书》云:璿玑玉衡七政,此之谓矣。)其日甲乙,(《春秋传》曰:天有十日,谓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甲乙属木,主春,故云其曰甲乙也。)其帝太皞,其神勾芒,(昔太皞氏以木德继天而王,故为春帝。高辛氏有天下,置五行之官而木正曰勾芒,故勾芒为木神,佐太皞于春。)律中太蔟。(律者,候气之管,以竹为之。中犹应也。正月气至,则太蔟之律应。应谓吹灰也。太蔟者,林钟所生,三分益一,管长八寸,空径三分,围九分。)立春之日,东风解冻。后五日蛰虫始振。后五日鱼上冰。(昔在周公作时训,定二十四气,辨七十二候,每候相去各五日,以明天时,将验人事,言圣人奉顺天时,则万物及节候也。)命有司祭风师。(立春之丑日,祭风师于国城东也。)正月中气,日在危,(雨水为正月中气,凡中气前后去节十五日,《春秋传》曰:举正于中,此之谓也。)昏毕中,晓尾中,斗建寅位之中,雨水之日,獭祭鱼。后五日,鸿雁来。后五日,草木萌动。天子乃以元日祈穀于上帝,(元,吉也。谓上辛祈穀,郊祀昊天上帝于国丘。高祖神尧皇帝配坐,以五方帝从祀于坛。《春秋传》曰:启蛰而郊,郊而后耕,此之谓也。)命乐正习舞,(春夏尚舞,故命习之。)禁止伐木,(为盛德所在。)无麛无卵,(无伤芒勾之类。)掩骼埋胔。(为死气逆生气。枯骨曰骼,肉腐曰胔。)

  《释名》曰:二月之夹锺何?夹者孚也,言万物孚甲,种类分也。

  《礼》曰:二月之节,日在营室,(惊蛰为二月之节。)昏东井中,晓箕中,斗建卯位之初,律中夹锺。(二月之气至则夹钟之律应。夹钟者,夷则之所生,三分益一,管长七寸四分。其日、其音、其数,并同孟春。)惊蛰之日,桃始华。后五日,仓庚鸣。后五日,鹰化为鸠。省囹圄,去桎梏,(省,减也。囹圄所以禁守系者,今之狱矣。木在手曰梏,在足曰桎。)上丁释奠于国学,(释谓置也,置牲币之奠于文宣王。)上戊释奠于太庙。(庙亦用牲币之奠。)

  又曰:二月中气,日在奎,(春分为二月中气。)昏东井中,晓南斗中,斗建卯位之中。春分之日,玄鸟至,雷乃发声,祀朝日于东郊,(春分日祭之。)献羔开冰,(谓立春藏冰,在春分方温,故献羔以祭司寒,而后开冰。《春秋传》曰:日在北陆而藏冰,西陆朝觌而出之,先荐寝庙。)祠高禖,(昔高辛氏之代,玄鸟遗卵,简狄吞之而生高辛氏,后王以为禖官嘉祥而立其祠焉。)祭马祖。(谓仲春祭马祖于大泽,用刚日。)无竭川泽,无漉陂池,无焚山林。(顺阳养物也。蓄水曰陂,穿地通水曰池。)

  又曰:三月之节,日在娄,(清明为三月之节也。)昏柳中,晓南斗中,斗建辰位之初,律中沽洗。(三月气至,沽洗之律应。沽洗者,南吕之生也。三分益一,管长七寸一分。其日、其音、其数,并同孟春。)

  又曰:清明之日,桐始华,田鼠化为鴽。后五日,虹始见。天子居青阳右个。是月也,天子乃荐鞠衣于先帝。(鞠衣,衣名,盖黄桑之服。荐于先帝者,为进宇太庙。)天子始乘舟,荐鲔于寝庙,(进时美味。)聘名士,礼贤者。(聘谓问也。名士,谓有名誉也。)

  又曰:三月中气,日在胃,(谷雨为三月中气。)昏张中,晓南斗中,斗建辰位之中。穀雨之日,萍始生。后五日,鸣鸠拂其羽。后五日,戴胜降于桑。命有司无伐桑柘,(受蚕食。)乃修蚕器,择吉日大合乐。(大合乐者,言行射礼。)

  《礼》曰:仲春之月,天子乃献羔开冰,先荐寝庙。

  又曰:季春之月,蚕事既登,分茧秤丝效功,以供宗庙之服。

  又曰:季春之月,天子乃为麦祈实。郑玄注曰:於含秀求其成也。

  又曰:春生夏长,仁也;秋敛冬藏,义也。

  又曰:天子五年一巡狩。(天子以海内为家,时一巡狩省之。五年者,虞夏之制也。周制十二岁一巡狩也。)岁二月,东巡狩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柴祭天,告至也。)觐诸侯,(觐,见也。)问百年者就见之。(就见老人。)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陈诗,谓采其诗而视之。)命市纳贾以观民之所好恶,志淫好辟。(市典者贾,谓知物贵贱厚薄也。质则用物贵,民则侈。物贵民之志淫邪,则其所好者不正。)

  《周礼》曰:媒氏掌万民之判,(判,半也。合成夫妇也。)仲春月会男女。(成春礼。)是时奔者不禁,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又曰:仲春诏后率内外命妇,始蚕于北郊,帅六宫之夫人,生穜稑之种,而献之于王。

  又曰:罗氏仲春献鸠以养国老。郑玄注云:春鹰化而为鸠,变旧为新,宜以养老,助生气。

  又曰:司烜氏掌仲春以木铎修火禁。

  又曰:籥章掌仲春昼击鼓,歌豳诗以逆之。

  又曰:四时皆有厉疾,春时有痟首疾。(厉疾,气不和之疾。痟,酸削也。)

  《传》曰: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武事也。

  《穀梁传》曰:鲁桓公十有四年春正月,无冰。(皆君不明去就,政治舒缓之所致。《五行传》曰:视之不明,是谓不哲,厥咎舒,厥罚常燠。)无冰,时燠也。

  又曰:四时之田,皆为宗庙之事也。春曰田,(取兽于田。)夏曰苗,(因为苗时除害,故曰苗。)秋曰蒐,(蒐,择之,舍小取大。)冬曰狩。(狩,围狩也。冬物毕成,获则取之无所择。)

  《语》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尔雅》曰:春为青阳,一曰发生。

  又曰:春猎为蒐。(搜索取也。)

  又曰:春祭为祀。(荐尚韭柳,《礼疏》曰:祀者,思也。思向所以设之曰祀也。)

  《大戴礼》曰:三代之礼,天子春朝朝日,秋暮夕月,(祭日东坛,祭月西坛,故别外内,以端其政位。)所以明有敬也。(教天下之臣也。)

  又曰:司徒典春,以教民之不时不若不全,成长幼老疾孤寡,以时通于四疆,有阖而不通,有烦而不治,则民不乐生,不利衣食。凡民之藏贮,以及山川之神加于民者,发图功谋斋戒必敬,会时必节,日历巫祝执伎以守官俟命而作,祈王年,祷民命,及畜穀蜚征庶虞草。方春三月,缓施生育,动作百物,于时有事,享于皇祖皇考朝,孤子八人,以成春事。

  又曰:二月祭鲔,鲔者鱼之先至也。

  又曰:三月参则伏不见。

  又曰:古者,天子孟春论吏之德行,能法者为有行,能理得法者为有能,盛法德者为有功。故论吏而法行,事治而功成。季冬正法,孟春论吏,治国之要也。(春论班赏,冬考量刑,则莫不惩劝也。)

  又曰:诸侯相见,治卿为介,以其教士毕行,使仁者守会朝于天子。天子以岁二月为坛于东郊,建五色,设五兵,具五味,陈六律,品奏五声,听明教,置离抗,大张侯,规鹄竖物。九卿佐三公,三公佐天子,天子践位,诸侯各以其局就位,乃升诸侯之教,士执弓挟矢,揖让以升,履物以射其地,以心端色容正,时以效技有庆以地,不时有让以地,天下之有道也。

  《开元礼》曰:仲春上丁,释奠于太学,孔宣父为先圣,颜子为先师。上戊,释奠于齐太公。(以张良配。)

  《易通统图》曰:日春行东方青道曰东陆。

  《易说》曰:春有白鹤云。

  京房《易占》曰:春当退贪残,进柔良,恤幼孤,赈不足,求隐士,则万物应节而生,随气而长,所谓春令也。春取榆柳之火。

  《尚书大传》曰:万物非天不生,非地不载,非春不动,非夏不长,非秋不收,非冬不藏。故《书》"禋于六宗",此之谓也。(禋,祭也。字当为禋。马氏以为六宗谓日月星辰泰山河海也。经曰: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秩于山川,遍于群神。《月令》:孟冬,天子祈来年于天宗。如此,则六宗近谓天神也。以《周礼》差之,则为星辰,司人,司命,风师,雨师也。)

  又曰:东方者何也?动方也,物之动也。何以谓之春,春出也,物之出也。故春谓之东方也。

  《尚书说》曰:东方春,龙房位,其规仁,好生不贼。(五灵,东方曰苍龙,五均,东曰规,五姓,曰仁也。)其帝青,表圣明,行趋德。(表,德也。春好生,故曰德。)

  《尚书考灵耀》曰:春佩苍璧,(苍佩玉,以象德也。)乘苍马以出游,发令于外,春行仁政,顺天之常,以安国也。

  又曰:鸟星为春候。

  《诗含神雾》曰:齐地处孟春之位,海岱之间,土地汙泥,流之所归,利之所聚。律中太蔟,音中宫角。陈地处季春之位,土地平夷,无有山谷,律中沽洗,音中宫徵。

  《韩诗外传》:简主曰:夫春树桃李,夏得荫其下,秋得食其实;春树蒺藜,夏不可采其叶,秋得其刺焉。由此观之,在所树也,今子所树非其人也。故君子择而后种。

  又曰:天有四时,春夏秋冬,风雨霜露,无非教也。

  《韩诗章句》曰:溱与洧,方涣涣兮。谓三月桃花水下时,郑国之俗,三月上已於此水招魂续魄,祓除不祥之故也。

  《三礼义宗》曰:五行之官也,木正曰勾芒者,物始生皆勾屈而芒角,因用为官名。

  又曰:祭六宗之礼,寒暑有往来之期,可退则祭禳却之命退,应至而不至,则祭求之命至。故春则送寒而迎暑,秋则送暑而迎寒。

  又曰:东岳所以谓之岱者,代谢之义。阳春用事,除故生新,万物更生,相代之道,故以代为名也。

  又曰:天子诸侯宫寝之制,若春气三月之中居正寝,退息之时常居东北之寝,三月之末,土王之日则居中寝,夏之三月则居东南之寝,秋之三月则居西南之寝,冬之三月则居西北之寝。此三时后,土王之日,亦各居中寝,以从时气。

  又曰:古之学者,干戈之舞得从春夏,羽籥之职得入秋冬,四事之中有文有武,故得分之。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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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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