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竹上

  《易》曰:震为苍琅竹。

  《尚书·禹贡》曰:荆州,厥贡惟菌、簵、楛。(箘、簵,美竹。)

  又《禹贡》曰:杨州曰,筱簜既敷。(筱,竹箭;簜,大竹。禹治水。敷,布也。)厥贡,瑶、琨、筱、簜。

  《毛诗·斯干》曰:如竹苞矣,如松茂矣。

  又《竹竿》曰:《竹竿》,卫女思归也。適异国而不见答,思而能以礼者也。籊々竹竿,以钓于淇。

  《韩诗外传》曰:黄帝时,凤皇栖帝梧桐,食帝竹实。

  《周礼·春官》曰:孤竹之管,孙竹之管,阴竹之管。(郑玄注曰:孤竹,竹特生者;曙竹,枝根之末生者;阴竹,生山北者。)

  《礼记·月令》曰:仲冬,日长至,则伐木取竹箭。

  《左传·文下》曰:贼杀齐懿公於申池,纳诸竹中。

  又《襄三》曰:晋伐齐,刘难、士妊惺诸侯之师,焚申池掷犟木。(二子,晋大夫也。)

  又曰:东南之美者,有会稽掷犟箭焉。(会稽,山名,今在山阴县。竹箭,筱也。)

  《孝经河图》曰:少室之山,大竹堪为釜甑。(此竹亦爨器也。安思县多苦竹,竹之丑有四:有青苦,有白苦,有紫苦,有黄苦。)

  《汲冢周书·王会》曰:成王时,路人献大竹。

  《史记》曰:智伯率韩、魏攻赵襄子,襄子奔晋阳。原过后至,见三人,自带以上可见,自带以下不可见。与原过竹三节,莫通,曰:"我以是遗赵无恤。"襄子自割竹,有朱书。

  又《货殖传》曰:渭川千亩竹,其人与千户侯等。

  《汉书》曰:高祖为亭长,乃以竹皮为冠。(应邵注曰:以竹始生皮作冠,今鹊尾冠也。)

  又曰:上使发卒数万人,塞瓠子河,下淇园掷犟以为楗。

  又曰:竹大者,一节受一斛,小者数斗,以为柙(音匣。)榼。

  又曰:梁孝王修兔园,多植竹。

  又《地理志》曰:秦地有鄠、杜竹林,南山檀柘,号称陆海。

  《后汉书》曰:郭伋为并州刺史,出行郡,童子乘竹马相待。

  又曰:寇恂为河内太守,移书属县,讲兵肆射。伐淇园掷犟,为矢百馀万。(《前书音义》曰:淇园,卫之苑,多竹筱也。)养马二千匹,收租四百馀万斛,转以给军。

  《晋书》曰:杜预讨吴,州郡多望风归命。众军会议,或曰:"百年之寇,未可尽克。今向暑,水潦方降,疾疫将起,候来冬更为大举。"预曰:"昔乐毅藉济西一战,以并强齐。今兵威已振,譬如破竹,数节之后,皆迎刃而解,无复着手豦也。"

  又曰:武帝平吴之后,复纳孙皓宫人数千。自此掖庭殆将万馀人,而并宠者甚众。帝莫知所適,乘羊车,恣其所之,至便晏寝。宫人乃取竹叶插户,以盐汁洒地,而引帝车。

  又曰:王徽之,常居空宅中,便令种竹。闻其声,徽之啸咏指竹曰:"不可一日无此君!"

  谢灵运《晋书》曰:玄康二年,巴西界竹花紫色,结实如麦。

  《晋书·载记》曰:长安谣曰:"凤皇凤皇,止阿房。"符坚以凤皇非梧桐不栖,非竹实不食,乃植桐竹数十万株于阿房宫城,以待之。慕容冲,小字凤皇,至是终为坚贼,入止阿房城焉。

  《宋书》曰:卜天兴弟天生,少为队将,十人同火。房后有一坑,广二丈馀。十人共跳之,皆度,惟天生坠。天生乃取实中苦竹,削其端,使利,交横布坑内。更呼等类共跳,并惧不敢。天生乃复跳之,往反十馀,曾无留碍。众并叹服。

  《南史》曰:南海王子罕,字云华,武帝第十一子也,颇有学问。母尚容华,有宠,故武帝留心。母常寝疾,子罕昼夜祈祷。于时以竹为灯缵照夜,此缵宿昔枝叶大茂,母础亦愈。咸以为孝感所致。

  又曰:徐伯珍,少孤贫,学书无纸,常以竹叶、箭箬、甘蔗,及地上学书。

  《南史·隐逸传》曰:沉麟士,字云祯,居贫,织帘。诵书乡里,号为织帘先生。常为人作,竹误伤手,便流泪而还。驮蓣者谓曰:"杆不足损,何至涕零?"答曰:"杆本不痛,但遗体毁伤,感而悲耳!"

  《梁书》曰:武帝临雍州,命吕僧珍为中兵参军,委以心膂。僧珍阴养死士,归之者甚众。武帝颇招武猛士庶,飨从会者万馀人。因命接行城西空地,将起数千间屋为士舍。多伐林竹,沉於檀溪,积茅盖若山阜,皆未之用。僧珍独悟其旨,因私具橹数百张。及起兵,悉取檀溪林竹,母为舡舰,葺之以茅,并立办。众军将发,患诸将须橹甚多,僧珍乃出先所具,每舡付二张,争者乃息。

  《隋书》曰:明克让,字弘道,平原鬲人也。父山宾,梁侍中。克让少好儒,善谈论,博涉书史,丝壤将万卷。三《礼》礼论,尤所研精;龟策历像,咸得其妙。年十四,释褐湘东王法曹参军。时舍人朱异在仪贤堂讲《老子》,克让预焉,堂边有修竹,异令克让咏之。克让揽笔辄成,其卒章曰:"非君多爱赏,谁贵此贞心?"异甚奇之。

  《唐书》曰:南诏理无刑名桎梏之具,罪,以竹五本束之,伏犯者,挞蒲俺。

  又曰:开成四年,襄阳三县山殖册实成米,百姓彩实。

  《庄子》曰:鹓雏非练实而不食。(练实,竹实也。取其洁白也。)

  《淮南子》曰:大清掷晡也,凤麟降,蓍龟兆,甘露下,竹实盈。(竹实,凤皇食。)

  又曰:瓦以火成,不可以得火;竹以水生,不可以得水。(瓦得火则破,竹得水则死也。)

  又曰:槁竹有火,弗钻不燃;土中有水,弗掘无泉。(掘犹穷也。)

  《梅子》曰:弘农宜阳县金门山,竹为律管;河内葭莩以为灰,可以候气。取灰实管端,置之深宫,复以缇幕,勿令见风,日长至,则灰飞管通矣。

  《唐子》曰:希见食笋,归煮竹根。

  《家语》曰:子路见孔子,孔子曰:"君子不可不学。"钟路曰:"南山有竹,不揉自直。斩而为用,射达於犀革。以此言之,何学之为?"孔子曰:"括而羽之,镞而砺之,其入不益深乎?"

  《吕氏春秋》曰:昔黄帝命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大夏之西,(西方山名。)乃之沅渝之阴,(山名。)取竹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窍厚钓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

  《山海经》曰:长石之山,西有共谷,其中多竹。卫丘山南,帝后(郭璞症曰:俊,舜字假借音。)竹林在焉,大可为舟。

  又曰:竹生花,其年便枯。竹六十年一易根,易根必经结实而枯死。实落土复生,六年还成町。

  《穆天子传》曰:天子西征,至于玄池,天子休于玄池之上,乃奏广乐,三日而终,是曰乐池。乃树掷犟,是曰竹林。

  《吴越春秋》曰:越王问范蠡用兵,对曰:"越有处女,愿君王问之。"处挪当见於王,道逢老人,自称袁公,跪被林杪,竹末折,堕地。处女即捷其末,公操蒲熬,而刺处女。处女举杖击之,飞上树,变为白猿。

  《三辅旧事》曰:武帝作延陵及庙,窦将军有青竹田在庙南,恐犯蹈之,言作陵不便。

  《世说》曰:魏武征袁本初,治舍馀有数十斛竹片,咸长数寸,众并谓不堪用,正合烧除。太祖意甚惜,思所以用之,谓可为竹甲,而未显其言。驰使以问杨主簿德祖,德祖意悬同。

  《风俗通》曰:杀青。案,杀青,作简书之新竹,有汁,后加於火上。故作简者,於火上炙乾之。

  《水经》曰:东阳定县,夹岸缘溪,悉生支竹,及芳枳木连,杂以霜金橙。

  《说文》曰:竹,冬生草也。

  《华阳国志》曰:有竹王者,兴於遁水。有一女,浣於瞬吊,有三节大竹流入女足间。推之不去,闻有儿声。持归,破竹,得男。长养,有武才,遂雄夷狄,氏竹为姓。所破竹,於野成林,今王祠竹林是也。

  又曰:何随家养竹园,人盗其竹,何随遇行见,恐盗者觉怖走竹伤其足,挈履徐步而归。

  《文士传》曰:蔡邕经会稽高迁亭,见屋椽竹,从东间数第十六,可以为籥。取用,果有异声。

  《神仙传》曰:离娄公服竹汁,饵桂,得仙。

  又曰:壶公欲与费长房俱去,长房畏家人觉,公乃书一青竹,戒曰:"卿以此竹,归家便称病,以此置卿卧处,默便来还。"长房如言,家人见此竹,云是尸,哭泣行丧。

  《荆楚岁时记》曰:夏至节日食粽,周豦谓为角黍。人并以新竹为筒棕。练叶插五丝,系臂,谓为长命缕。

  《王子年拾遗记》曰:蓬山有浮筠之簳,叶青茎紫,子如大珠。有青鸾集其上,下有砂砺,细如粉。暴风至,竹条翻起,拂细砂如雪霰,仙者来观戏焉。风吹竹折,声如钟磬之音。

  《南越志》曰:罗浮山生竹,皆七八围,节长一二尺,谓掷暧龙。

  《湘州记》曰:邵陵高平县有文竹山,上有石床,四面绿竹扶疏,常随风委拂此床。

  《永嘉记》曰:阳屿仙山有平石,方十余丈,名仙坛。有一筋竹,垂坛旁,风来辄扫拂坛上。

  《东阳记》曰:昆山去芜城山十里,峰岭高峻。故老传云:岭上有圆池,鱼鳖具有。池边有竹,极大。风至垂屈,扫地恒洁,如人扫之。

  《丹阳记》曰:江宁县南二十里慈姥山,积石临江,生箫管竹,王子渊《洞箫赋》所称即此也。其竹圆致,异于他处。自伶伦彩竹嶰谷,其后惟此竿见珍。故历代常给乐府,而俗呼曰鼓吹山。

  《风土记》曰:阳羡县有袁君冢,坛边有数杖大竹,高二三丈。枝皆两两。枝下垂,如有尘秽,则扫拂,坛上恒净洁。

  袁山松《宜都山川记》曰:佷山县方山上有灵祠,祠中有特生一竹,擅美高危。其杪下垂,忽有尘秽,起风动竹,拂荡如扫。

  《荆州记》曰:临贺谢休县东山,有小竹生其旁,皆四五寸围。下有盘石,径四五丈,蓟赃,方正清滑如弹棋局。两竹屈垂扫其上,初无尘秽。未至数十里,闻风吹此竹,如箫管之音。

  《武昌记》曰:阳新县有朔山,山有两大竹,长十馀丈,围数尺。有声如风雨,为官长凶候,县人占之有验。

  《云南记》曰:云南有实心竹,文彩班驳,殊好,可为器物。其土以为枪竿、交床。

  《述征记》曰:仙阳县城东北二十里,有中散大夫嵇康宅。今悉为田虚,而父老犹种竹木。

  崔豹《古今注》曰:牛亨问曰:"籍者何也?"答曰:"籍者,尺二竹牒,记人之年、名字、物色,悬之宫门,案省相应,乃得入也。"

  刘敬叔《异苑》曰:吴都桐庐人尝伐竹,见一竹竿,雉头蛇身,犹未变。此亦竹为蛇,蛇为雉也。

  任昉《述异记》曰:湘水去岸三十许里,有相思宫、望帝台。舜南巡不返,殁,葬於苍梧之野。尧之二女娥皇、女英,追之不及,相思恸哭,泪下沾竹,文悉为之班班然。

  又曰:卫有淇园,出竹,在淇死戤上。《诗》云:"瞻彼淇澳,菉竹猗猗。"

  又曰:南中生子母竹,今慈竹是也。汉章帝三年,子母竹笋生白虎殿前,谓之孝竹,群臣作《孝竹颂》。

  又曰:东海畔孤竹生焉,斩而复生,中为管。周武王时,孤竹人献笋一株。

  杨泉《物理论》曰:宜阳金门竹为律管,河内葭为灰,可谓同气。

  《本草》曰:竹花,一孟〈缺〉草。

  《梦书》曰:竹为处士。田居梦见竹者,忧处士也。

  《楚词·七谏》曰:便娟掷犟,寄生江潭。上葳蕤而防露,下冷冷而来风。

  江逌《竹赋》曰:含虚中以像道,体圆质以仪天。

  《古诗》曰:种竹深纠晷,三年乃成竿。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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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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