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桑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苞桑,丛生桑也。)

  《书》曰:青州,厥篚檿丝。(孔安国曰:檿,桑蚕,丝中琴瑟弦。檿,於琰切。)

  又曰:伊陟相大戊,亳有祥,桑穀共竖於朝。(祥妖怪也。二木合生,七日大拱,不恭之罚。)

  《诗》曰: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桑,女功之所起。沃若,犹沃然。)于嗟鸠兮,无食桑椹。桑之落矣,其黄而陨。

  又曰:交交黄鸟,止于桑。

  又曰:星言夙驾,税于桑田。(教民稼穑,务安急也。)

  又曰:爬甏懿筐,爰求柔桑。(柔桑,稚桑也。)

  又曰:蚕月条桑。(条桑,枝落彩其叶也。)

  又曰:猗彼女桑。(女桑,少枝,长条不枝落者,荐狞蘘彩之。)

  又曰:肃肃鸨行,集于苞桑。

  又曰:将仲子兮,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

  又曰:隰桑有阿,其叶有傩。(阿然美貌也。傩然盛貌也。有以利人也。《笺》云:隰中之桑,枝条阿阿然长美,其叶又茂盛可庇荫人。兴者,喻时贤人,君子不用而野甫,有复养之德。)既见君子,其乐如何!

  《礼记》曰:季春之月,命野虞无伐桑柘。

  又曰: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近川而为之。

  《左传》曰:晋重耳及齐,桓公妻之,有马二十乘。公子欲安之,从者以为不可。将行,谋於桑下。蚕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杀之。

  又《宣》上曰:赵宣子田於首山,舍於翳桑。(田,猎也。翳桑,桑之多荫翳者。)见灵辄饿,问其病。应之曰:"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问之,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匠颤焉,(去家近也。)请以遗之。"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置诸橐以与之。既而与为公介,(灵辄为公甲士。)倒戟以御公徒而免。问其故,曰:"翳桑之饿人也。"问其名居,不告而退。

  《春秋玄命苞》曰:姜嫄游閟宫,其地扶桑,履大人迹,生稷。

  《春秋孔演图》曰:孔子母徵在游大冢之陂,睡,梦黑帝使请己往,梦交,语"女乳必於空桑掷晷"。觉,则若感,生丘於空桑掷晷。(乳生。)

  《尔雅》曰:女桑,桋桑。(郭璞症曰:俗呼小桑长条者为女桑树。桋音提,又音夷。)檿(乌点切。)桑,山桑。(《诗》曰:其檿其柘。材中弓也。)檿、桑柳丑,条。(阿那垂条也。)

  《史记》曰:齐、鲁千亩桑,其人与千户侯等。

  又曰:吴公子光伐楚,拔居巢、锺离。初,楚边邑卑梁氏之处女与吴边邑之女争桑,二女家怒相灭。两边邑长闻之,怒而相攻,灭吴植颠邑。吴王怒,故遂伐楚。

  《汉书》曰:息夫躬免官归国,未有第宅,寄居丘亭。奸人以为侯家富,常夜守之。贾惠往过躬,教以祝盗方:以桑东南指枝为匕,画北斗七星其上,躬夜自被发,立中庭,向北斗持匕招指祝盗。人有上书言躬怀怨恨,系洛阳诏狱,死。

  《东观汉记》曰:蔡君仲,汝南人。王莽乱,人相食。君仲取桑椹,赤黑异器。贼问所以,君仲云:"黑与毋,赤自食。"贼义之,遗米二斗,受而不食。

  谢承《后汉书》曰:陈留申屠蟠,耻郡无处士,遂闭门养志,处蓬室,依大桑树,以为栋梁。

  又曰:河内高弘为琅琊相,妻子不历官舍,桑杯盛浆。

  又曰:汝南尹昆为汝阴功曹令,新到官,问曰:"园中有桑,以饭蚕何如?"昆曰:"非初政所务。"令嘉其言。

  又曰:张湛为渔阳太守,劝民耕种。百姓歌曰:"桑无附枝,麦穗两歧。张君为政,乐不可支。"

  又曰:陈晔为巫令,有惠政,桑生二万馀株,民以为给。

  《魏略》曰:杨沛为新郑长,课民益蓄桑椹、胡豆,积浸得千馀斛。太祖迁天子军,无粮,沛乃进乾椹。后为邺令,赐其生口十人,绢百匹,以报乾椹也。

  《蜀志》曰:先主舍东南角篱旁有桑树,生高丈馀,遥望童童如于小车盖。涂却者皆怪此树非凡,或谓当出贵人。先主少时,同宗中诸儿於树下戏,言:"吾必当乘此羽葆车盖!"

  《晋书》曰:贾后将废愍怀太子,时有桑生於西厢,长数日而枯。十二月,后废太子。

  又曰:刘驎之尚书,质素好道。车骑将军桓冲闻名,辟为长史,固辞。冲常到其家,驎之于树条桑,使者致命,驎之曰:"使君既枉驾光临,宜先诣家君。"冲愧,诣其父。

  又《载记》曰:北燕冯跋下书曰:"匠伯宇无虞,百姓宁业;而田亩荒秽,有司不舒时督察,欲令家给人足,不亦难乎?桑柘之益,有生植稻。此土少桑,人未见其利,可令百姓人植剩一百二十根。"

  崔鸿《前凉录》曰:张天锡为符坚破后归晋,孝武帝问之曰:"北方何物为美?"锡对曰:"桑椹甘香,鸱鸮革响,淳酪养性,人无疾心。"

  崔鸿《十六国春秋·后燕录》曰:初,晃之迁於龙城也,植松为社主。及秦灭燕,大风吹拔之。后数年,社处忽有桑二根生焉。先是,辽川无桑,及廆通於晋,晋求种江南。平川之桑,悉由吴来。

  《齐书》曰:太祖宅在武进,宅南有桑树,擢本三丈,横出四枝,状如车盖。上年数岁游其下,从兄敬宗谓曰:"杆树为汝生也。"

  又曰:沉瑀为建德令,教人一丁种十五株桑,四株柿、栗,女丁半之。人咸欢悦,顷之成林。

  又曰:韩系伯,襄阳人也,事父母孝谨。襄阳土俗,邻居种桑树於界上为志。系伯以桑枝阴妨他边界,上开数尺。邻畔随侵之,系伯辄更假种。久之,邻人惭愧,还所侵地,躬往谢之。

  又曰:扶桑国在大汉国东二万馀里地,在中国之东。其土多扶桑木,故以为名。扶桑似桐,初生如笋,国人食之。实如梨而赤绩,其皮为布,以为衣,亦以为绵,以扶桑皮为纸。

  《三国典略》曰:贼宋子仙召吴令沉景令掌书记,景固辞以疾。子仙怒,命斩之,景解衣就戮。碍於路间桑树,乃更牵往他处。或救之,获免。

  又曰:齐长广郡厅梁木忽作人像,太守恶而刷去之,明日复出。乡人伐枯桑树,於中得死龙,长尺馀。识者以为,长广,齐太上王本封也,齐氏木得龙为吉像,木枯龙死,非吉徵焉。

  《隋书》曰:齐河清中定令,丁给永业二十亩,为桑田,其中种桑五十根,榆三根,枣五根。土不宜桑者,给麻田,如桑田法。

  《唐书》曰:李龙誉居家,以俭约自处。每谓子孙曰:"吾性不好货财,遂至贫乏。然吾解ī城有赐田十顷,耕之可以充食;桑若干根,彩之可以充衣。"

  《家语》曰:殷太戊之时,道缺法圯,以致天殃孽,桑穀生朝,七日大栱。占者曰:"桑谷野木而生于朝,意者朝亡乎?"太茂恐骇,侧身修德。

  《范子计然》曰:桑叶出三辅。

  《列子》曰:晋文公会欲伐卫,公子鉏仰而笑。公问:"何笑?"曰:"臣之邻人有送妻適私家者,道见桑妇,悦而与言,然顾视其妻,亦有招之者。臣窃笑此也。"公寤其言,乃止,引师还,未至而有伐蒲氨鄙者。

  《孟子》曰:孟子谓梁惠王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孙子卿》曰:孔子適楚,於陈、蔡之间,七日不食,曰:"居不隐者思不生,身不佚者志不广。汝庸知吾不得之桑落之下?"

  《韩子》曰:子产开亩树桑,郑人谤訾。

  《邹子》曰:季夏取桑柘之火。

  《吕氏春秋》曰:伊尹之母居伊水上,孕,梦有神告之曰:"臼出水而东走,无顾!"明日,视臼中出水,告其邻,东走,顾其邑尽为水,身因化为桑。有莘氏彩桑,得婴儿於桑掷晷,献之於君。君命乳之,命之曰伊尹。

  又曰:季春之月也,命野虞毋伐桑柘。(野虞,主林官也。桑与柘,皆可养蚕,故命其官,使民不得斫伐。)鸣鸠拂其羽,戴胜降于桑。

  《淮南子》曰:原蚕一赎再登,非不利也。(登,成也。)然王法禁之者,为其残桑也。(残,害也。)

  又曰:扶桑在旸州,日所拂。(此东方十日所出,扶桑在旸谷中,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也。)

  《山海经》曰:宣山上有桑,大五十尺,围五丈,其枝四衢,(枝交誓出。)叶大尺余,赤理青叶,名曰帝爬戤桑。(郭璞症曰:妇人主桑,故以名也。)

  又曰:东北海外圆丘南有三桑,无枝,皆高百仞。

  又曰:旸谷上有扶木,(郭璞症曰:扶桑。)十日所浴。

  《穆天子传》曰:甲寅,天子作居范宫,(范,离宫别名。)以观桑者,(《诗》曰:桑者闲闲兮。)乃饮於桑中。(桑林掷晷。)天子命桑虞(主桑者也。)出桑者,用禁暴民。(不得令妾割犯桑也。)

  《神异经》曰:东方有树焉,高八十尺,敷张自辅,叶长一丈,广六七尺,曰扶桑。有椹焉,长三尺五寸。

  任昉《述异记》曰:桓冲为江州刺史,遣人周行庐山,冀睹灵异。陟崇巘,有一湖,匝生桑树。湖有败、赤鳞鱼。使者渴极,欲往饮水。赤鳞张鬛向之,使者不敢饮。

  《列女传》曰:鲁秋胡子纳妻五日,而官於陈。后归,未至家,见路旁有美妇人,方彩桑。秋胡悦之,下车愿托桑阴下,妇人彩桑不辍。秋胡曰:"力田不如逢年,刀桑不如见郎。今吾有金,愿与夫人。"妇人不受。胡乃归,母呼其妇,乃向彩桑者也。数胡之罪,而自投於河。

  又曰:齐瘤女者,齐东郭彩桑之女,项有大瘤。闵王游至东郭,百姓尽观,独瘤女彩桑如故。王怪,召问之,对曰:"受父母教彩桑,不受教观大王。"王曰:"杆奇女!"悦,聘迎之。

  又曰:东辨女者,陈国彩桑之女也。晋大夫解居甫使於宋,(解居甫,宋大夫。)道过陈,遇彩桑之女,止而戏之,曰:"女为我歌,吾将舍女。(舍,置。不留女也。)"彩桑女乃歌曰:"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国人知之。"

  《益部耆旧传》曰:何祗梦桑生井中,解者曰:"桑字四十八,君寿恐不可过此。"祗四十八而卒。

  《荆州先贤传》曰:庞士玄师事司马德操,不矜小名,众莫掷戟。德操蚕月躬彩桑后园,士玄助之,因与谈继世废兴,其言若神,遂移日忘餐。德操於是异之。

  《甄异传》曰:沛国张伯远,年十岁时,病亡。见泰山下有十馀小儿,共推一大车,车高数丈,伯远亦推之。时天风暴起扬尘,伯远因桑枝而住,闻呼声,便归,遂苏,发中皆有沙尘。后年大至泰山,识桑如死时所见。

  《世贽记》曰:扶桑在碧海中,上有天帝宫,东王公所冶。有椹树,长数千丈,二千围,两两同根,更相依倚,故曰扶桑。仙人食其椹,椹体作金色。其树虽大,椹如中夏桑椹也,稀而色赤。九千岁一生实耳,味甘香。

  《玄中记》曰:天下之高者,扶桑,无枝木焉。上至天,盘蜒而下,屈通三泉。

  《括地图》曰:化民食桑,二十七年化而自裹,九年生翼,十年而死。

  《石虎邺中记》曰:桑梓苑中,尽种桑。三月三日及蚕时,虎皇后将宫人数千,出彩桑,游戏其下。

  《氾胜之书》曰:种桑:五月取椹,著死晷濯洒,取子阴干之。好治肥田十亩;荒久不耕者,先好耕治之。黍、椹子各三升,合和种之。黍、桑当顷俱生,锄之,桑令稀疏调适。黍熟获之,桑生正与黍高下平,因以利镰历地刈之,曝令燥。后有风调,放火烧之,常逆起火。桑至春生,一亩食三簿蚕。

  《神仙传》曰:麻姑谓王方平云:"吾见东海三为桑田。"

  《本草经》曰:桑根旁行出土上者,名伏蛇,治心痛。

  《神农本草》曰:桑根白皮,是今桑树根上白皮。常以四月彩。或彩无时,出见地上,名马领,勿取,毒杀人。

  《典术》曰:桑木者,箕星之精。

  《楚辞》曰:衣摄枼以储与兮,(摄枼、储与,不舒展之貌。)左祛絓于扶桑,(祛,袖也。得已衣服长大,摄枼,储与,不得舒展。得能弘广,不得施用。东行则左袖絓于扶桑,无所不伏。)右衽拂于不周兮,六合不足以肆行。

  又曰:路室爬戤方桑,(路室,客室。)孔子过之以自待。(言孔子出,过于客舍,其女方彩桑,一心不视,若贞信,故以自待。)

  《古诗》曰:枯桑知天风,海死戟天寒。

  繁钦《桑赋》曰:上似华盖,紫极比形;下像凤阙,万桷一楹。

  陆机《桑赋》曰:初,世祖武皇帝为中垒将军,植剩一株。世更三代,年渐三纪,绿叶兴而盈尺,崇萄宣而增寻。

  曹植《艳歌》曰:出自蓟北门,遥望胡池桑。枝枝自相值,叶叶自相当。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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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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