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拥剑

  《广志》:拥剑,似蟹,色黄,方二寸。其一螯偏长,如足大指,长三寸馀,有光,其短细者如簪。

  《异物志》云:拥剑,状如蟹,但一螯偏大耳。何逊诗云:"跃鱼拥剑",是不分鱼蟹也。

  崔豹《古今注》曰:蟚螖,(音滑。)小蟹也。生海边途中,食土,一名"长卿"。其有螯偏大者,名"拥剑",一名"执火"。其螯赤,故谓之"执火"也。俗谓之"越王剑"。

  杜宝《大业拾遗录》曰:吴都献蜜蟹二千头,作如糖蟹法,蜜拥剑四瓮。拥剑,似蟹而小,一螯偏大。《吴都赋》所谓"乌贼拥剑"是也。

  ○鳅蝥

  祖台之《志怪》曰:会稽山阴东郭氏女,先与县人私通。此人贾还於县东灵慈桥,女往入舡就之,因共寝。为设食,食鳅蝥。食毕,女将两鳅蝥上岸去。舡还来至郭,逢人,语此女已死。乃往省之,尚未殡也。发衾视之,两手各把一鳅蝥。

  《岭表录异》曰:鳅蛑,乃蟹之巨者。异者,蟹两螯上有细毛如苔,身有八足;鳅蛑则螯足无毛,后两小足薄而阔,(俗谓之脖贼之。)与蟹有殊,其大如升。南人皆呼为蟹。(有大如小楪子者。八月,此物与人斗,往往夹杀人也。)

  ○彭螖

  《尔雅》曰:螖蠌,小者蟧。(螺属,见《埤苍》。或曰即彭螖也,似蟹而小。滑泽二音。)

  《晋书》曰:夏统,字仲御,会稽永兴人也。幼孤贫,养亲以孝闻,睦於兄弟。每彩捃求食,星行夜归,或至海边拘蟛〈虫越〉以资养。

  《搜神记》曰:晋太康四年,会稽彭螖化为鼠,食稻为灾。

  崔豹《古今注》曰:彭螖,小蟹也,一名长卿。

  《岭表录异》曰:彭螖,吴呼为越,盖语讹也。足上无毛,堪食。吴越间多以盐藏,货於市。

  ○竭朴

  《临海异物记》曰:竭朴,大於彭螖,壳黑班,有文章,螯正赤。常以大螯彰目,屈小螯以取食。

  《岭表录异》曰:竭朴,乃大彭蜞也。壳有黑班,双螯一大一小。常以大螯捉食,小螯分以自食。

  ○沙狗

  《临海异物志》曰:沙狗,似彭螖,壤沙为穴。见人则走,曲折易道,不可得也。

  ○招潮

  《临海异物志》曰:招潮,小如彭螖,壳白。依潮长,背坎外向,举螯不失常期,俗言招潮水也。

  《岭表录异》曰:招潮钟,亦蟛蜞之属,壳带白色。海畔多潮,潮欲来,皆出坎举螯如望,故俗呼招潮也。

  ○倚望

  《临海水土物志》曰:倚望,常起顾晲西东,其形如彭螖大。行途上,四五进殁晻两螯八足起望。行常如此,惟入穴中乃止。

  ○石蜠(巨陨切)

  《临海水土物志》曰:石蜠,大於蟹,八足,壳通赤,状鸭卵。

  ○蜂江

  《临海水土物志》曰:蜂江,如小蟹大,有足,两螯,壳牢如石蜠同,不中食也。

  ○芦虎

  《临海水土物志》曰:芦虎,似彭蜞,两螯正赤,不中食。

  ○石华

  《临海水土物志》曰:石华附石,肉淡。

  《会稽地理记》曰:鄮县滨多石华。

  ○〈虫勾〉〈虫辟〉(上古侯切,下并亦切)

  刘欣期《交州记》曰:〈虫勾〉〈虫辟〉,似玳瑁,龟头鳖身虾尾,色班似锦文,大如笠,四足漫湖,无指甲,前有黑珠,可以饰物。

  《临海水土物志》曰:{勾黾}〈虫辟〉,其状龟形,如笠,味如鼋,可食。卵大如鸭卵,正圆,中生啖,味美於诸鸟卵。其甲黄点注之,广七八寸、长二三尺,有光色。

  左思《吴都赋》曰:{勾黾}鼊鲭鳄。

  ○鲎(胡遘切)

  《广志》曰:鲎,似便面,负雌而行,失雄则不能独活。出交趾南海中。

  《吴录·地理志》曰:交趾龙编县有鲎,形如惠文冠,青黑色。十二足似蟹,长五寸。腹中有子如麻子,取以作酱,尤美。

  裴渊《广州记》曰:鲎,广尺馀,形如熨斗,头如蜣螂,腹下有十二足。南人重之,以为鲊。

  《南越志》曰:张海口有鲎,每过海辄相积於背,高尺馀,如帆乘风而游。

  《岭表录异》曰:鲎鱼,其壳莹净,滑如青瓷碗,傲背,眼在背上,口在腹下,青黑色,腹两旁为六脚,有尾长尺馀,三棱,如梭茎。常雌附雄而行,捕者必艘之。若摘去雄者,雌者即自止,背负之方行。腹中有子如绿豆,南人取之,碎其脚,和以为酱食之。尾中有珠如粟,色黄。雌者小。置之死晷,即雄者浮,雌者沉。

  ○瑟〈鱼华〉

  《临海水土物志》曰:瑟〈鱼华〉,与鼌相似。

  ○海{抗鱼}

  《临海水土物志》曰:海{抗鱼},如鼌,狭后广前,其肉中食,亦又多膏。

  ○鼌类(上音朝)

  《临海水土物志》曰:鼌类,似{勾黾}〈虫辟〉,肠如羊胃,中啖。

  ○越王算

  《临海水土物志》曰:越王算,如笄大,正白,长尺馀。生海边沙中,见乃取之,可必得;心中存来取,即入土中。

  ○石蚑(去鼓切)

  《临海水土物志》曰:石蚑生附石,长三寸,如小竹大,有甲,正黑,中食。

  ○阳遂足

  《临海水土物志》曰:阳遂足,此物形状:背青黑,腹下黄白,有五足,长短大小皆等,不知头尾所在。生时体软,死即乾脆。

  ○{皃黾}{麻黾}(上音迷,下音麻)

  《临海水土物志》曰:{皃黾}{麻黾}、{勾黾}〈虫辟〉相似,形大如{艹废},生渤海边沙中,肉极好啖,一枚有三斛膏。

  ○土肉

  《临海水土物志》曰:土肉,正黑,如小儿臂大,长五寸,中有腹,无口目,有三十足,如钗,股大,中食。

  ○虾

  《尔雅》曰:鰝,大吓也。(虾大者。出海中,长二三丈,须长数尺。今青州呼虾鱼为鰝,音鄗。)

  《东观汉记》曰:马棱,字伯威,为广陵太守,奏罢盐官,赈贫羸,薄赋税。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

  王隐《晋书》曰:吴后置广州,以南阳滕修为刺史。或语修虾长一丈,修不信。其人后故至东海取虾须,长四五尺,封以示修,修乃服。(《广州记》亦云。)

  《金楼子》曰:舜摄天子,有援耳贯胸之民来献珠虾。

  《世说》曰:虞啸父为孝武帝侍中,帝从容谓曰:"卿在阁下,初不闻有献替。"虞家富近海,谓帝望其意,对曰:"天时尚暖,鱼鳖虾鲜未可致,寻有所献。"帝抚掌大笑。

  《异物志》曰:虾种多,〈鱼庭〉最大,中作脯。

  《南越志》曰:南海以虾头为杯,须长数尺,金银镂之,晋简文以盛酒,未及饮,酒跃於外。筮之,曰:"三旬当后庭有告变者。"果有生子,人面犬身。

  《博物志》曰:东海有物,状如凝血,纵广数丈,正方圆,名曰鲊鱼,无头目,内无腹藏。其所处众虾附之,随其东西。越人煮食之。

  《岭南异物志》曰:南海有虾,须长四五十尺。

  《岭表录异》曰:海虾,皮壳嫩红色,就中脑与前双脚有钳者,其色如朱。余常登海〈舟同〉,忽见窗版悬二巨虾壳,头尾钳足具全,各七八尺,首占其一,分刺尖利如锋刃,刺上有须如红筋,各长二三尺,前双脚上有钳,(云以此捉食。)钳粗如人大指,长三尺馀,上有芒刺如蔷薇枝,赤而銛硬,手不可触。脑壳烘透,弯环尺馀,何止於杯盂也!

  《北户录》云:滕修为广州刺史。有客语修曰:"虾须一丈者,堪为柱杖。"修不之信。故去东海取须,长四丈、以示修,方服其异。宁虾,大者亦首尾尺馀。闽越率取其肉脔而为炙,又浑以盐藏,自然红色,谓之红虾,贡送。白虾,肉薄而白,莹如水精,广人偏食之,盖美而毒。恂於闽川、吴中,悉无此类。

  《岭表录异》曰:南人多买虾之细者,生切,绰菜兰、香蓼等,用浓酱醋先泼活虾,盖以生菜,然以热饮复其上,就沮跑之,亦有跳出醋楪者,谓之虾生。鄙里重之,以为异馔也。

  王朗《答魏文表》曰:夫张大网以漉鳅虾,辱九鼎以烹蛙鼌。

  应璩《百一诗》曰:大龟承哀敝,复欲密其罗。蚍蜉犹见得,何鳅蝤与虾!

  葛龚与张季景书曰:夜从刘伯宣舍西垂过龚家,无饭,啖炒虾。

  ○海月

  《临海水土物志》曰:海月,大如镜,白色,正圆,常死海边,其指如搔,头大,中食。

  ○玉〈虫兆〉(余招切)

  《临海水土物志》曰:玉〈虫兆〉,似蚌,长二寸,广五寸,上大下小。其壳中柱,炙之,味似酒。

  ○陵龙

  《临海水土物志》曰:陵龙之体黄,身四足,形短尾长,有鳞无角。南越嘉羞,见之竟逐。

  ○石矩

  《岭表录异》曰:石矩,亦章举之类,身小而足长。入盐为乾,烧食极美。又有小者,两足如带,曝乾后似射踏子,故南中呼为射踏子也。

  ○玳瑁

  《岭表录异》曰:玳瑁,形状如龟,惟腹背甲有烘点。其大者悉似盘盖。《本草经》云:"玳瑁解毒,兼云辟邪。"余寄居广南,日见卢亭(海岛夷人。)获活玳瑁龟一枚,以献连帅嗣薛王。王令生取背甲小者二片,带於左臂上,以辟毒。龟被生揭其甲,亦甚苦楚。后养於使宅后北池,伺其揭处渐生,复遣卢亭送於海畔。或云:"玳瑁,若生带之,有蛊毒,玳瑁甲即自摇动;若死,无此验。"

  ○蟕蠵(上遵为切,下音俊)

  《岭表录异》曰:蟕蠵,俗谓之滋夷,乃山龟之巨者。人立蒲俺,可负而行。产潮循山中,乡人彩之,取壳以货。要全其壳,须以木楔其肉,龟吼如牛,声响山谷。广州有巧匠,取其甲以为梳篦杯器之属。

  ○水母

  《广志》曰:水母,如羊胃,在海中常浮,闻人声沉水底。可生切食。

  沉怀远《南越志》曰:海岸间育水母,东海谓之〈虫宅〉。

  张茂先《博物志》曰:东海有物,状如凝血,广数尺,正方圆,名曰十母,无头目。所处则众虾附之,随其东西南北。可煮食之。

  《异物志》曰:水母在海,泛泛常浮。(其体正白,常在水上浮也。)

  《岭表录异》曰:水母,广州谓之水母,闽人谓之〈虫宅〉(痴驾切。)其形乃浑然凝结一物。有淡紫色者,大如复帽,小者如碗。腹下有物如悬絮,俗谓之足,而无口眼。常有数十虾寄腹下,咂食其涎。浮泛水上,捕者或遇之,即倏然而没,乃是虾有所见耳。(《越绝书》云:海镜,蟹为腹;十母,即虾为目也。)南中好食之。

  ○海镜

  《岭表录异》曰:海镜,广人呼为膏叶盘。两片合以成形,壳圆,中甚莹滑,日照如云母光。内有少肉如蚌胎,腹中有小蟹子,其小如豆黄,而螯足具备。海镜饥则蟹出拾食,蟹饱归腹,海镜亦饱。余曾市得数个,验之,或迫之以火,即蟹子走出,离肠腹立毙;或生剖之,有蟹子活在腹中,逡巡亦毙。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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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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