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箕帚

  《世本》曰:少康作箕帚。

  《诗》曰:维南有箕,不可以簸扬。维南有箕,载翕其舌。

  《礼》曰:凡为长者粪之礼,必加帚於箕上,以袂拘而退;其尘不及长者,以箕自向而极之。

  又曰:泛扫曰扫,扫席前曰拚,(弗运切。)拚席不以鬛,执箕膺擖。(鬛,谓帚也,恒扫地不洁清也。膺,亲也。舌也。持箕将去粪者,以舌自乡。擖,以涉切。)

  又曰:良弓之子,必学为箕。

  《史记》曰:张仪说楚王曰:"大王诚能听臣,臣请使秦太子入质於楚,楚太子质於秦,请以秦女为大王箕帚之妾,效万室之都,以为汤沐之邑。"

  又曰:邹子如燕,昭王拥彗先驱请列,子之坐而受业。

  《汉书》曰:秦为乱政虐刑,残灭天下。北为长城之役,南有五岭之戍,外内搔动,百姓罢(音疲。)弊,头会箕敛,(计人头数出谷,以箕敛之。)以供军费。

  又曰:上归栎阳,五日一朝太公。家令说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帝虽子,人主也;太公虽父,人臣也。奈何令人主拜人臣?如此,则威重不行。"后上朝太公,太公拥彗,迎门却行。上大惊,下扶太公。太公曰:"帝,人主也。奈何以我乱天下之法也?"

  又曰:魏勃欲见齐相曹参,无因,常早扫参之门。

  又曰:贾谊上书曰:"秦人借父〈木〉锄,而有得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

  《晋书》曰:王献之善隶书,有父风。以扫帚沾泥,书大字方一丈,甚善。

  王隐《晋书》曰:庾衮孤兄女曰芳,将嫁,美其服矣。衮刈荆苕为箕帚焉,召诸子于堂,男女以班,而谓芳曰:"汝少孤,今汝适人,将事舅姑。洒扫庭内,妇人之道,故赐汝此。匪器之美,欲汝之温恭,朝夕虽休勿休也。"

  《齐书》曰:刘休妻王氏妒。帝闻,赐休妾,敕与王氏杖二十。令休於宅后开小店,使王氏卖扫帚、皂荚,以辱之。

  《国语》曰:越王勾践行成於吴,曰:"一介适女,执箕帚於王宫。"

  《淮南子》曰:周鼎不爨,而不可贱;扫帚日用,而不足贵。

  《南越志》曰:鲍靓为南海太守,尝夕飞往罗浮山,晓还。有小吏晨洒扫,忽见两鹊飞入小齐。吏帚掷之,坠於地,视,乃靓之履也。

  《西域志》曰:佛帚在月支国,长三尺许,似孔雀尾也。

  《异苑》曰:北海徐实婢兰,义熙中忽患羸黄,而自拂拭,有异於常。家共伺察,见竹扫帚从壁角来趣婢。取而焚之,婢即平复。

  《杂五行书》曰:常以正月三日,买箕四枚,悬堂上四壁,令人治生大得,治田、蚕万倍,钱财自入。

  季尤《箕铭》曰:神农殖谷,以养蒸民。箕主簸扬,糠粃乃陈。

  ○畚

  《左传》曰:晋灵公不君。(失君道。)宰夫胹熊蹯不熟,杀之,寘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

  又曰:宋灾,乐喜为司城以为政。陈畚梮,具绠缶。(畚,篑笼也。)

  《晋中兴书》曰:王猛少贫贱,鬻畚为事。常至洛阳货畚,有一人於市贵买其畚,云:"家近在此,可随我取直。"猛随去,忽至深山中。此人语猛:"且住树下,当先启道君。"须臾,猛进,见一老公踞床,髭须悉白,侍从十许人。引猛云:"大司马公可进。"猛因拜,老翁曰:"王公何缘拜!"即十倍雇畚直,遣人送猛出山,既顾视,乃是嵩高山也。

  《淮南子》曰:禹之时,天下大水。禹身执畚锸,以为民先。

  《韩诗外传》曰:鲍焦衣弊肤见,挈畚持蔬,遇子贡。曰:"吾子何以至此?"鲍焦曰:"天下之遗德教者众矣,吾何以不至此!"子贡曰:"吾闻:非其世者,不至其利;污其君者,不履其土。今子非其世而持其蔬乎?"鲍焦曰:"吾闻:贤者易进而轻退、廉士易愧而轻死!"乃捐其蔬,立枯於洛水之上。

  ○斛

  《广雅》曰:斛谓之鼓,方斛谓之角。

  《汉书》曰: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於黄锺之龠,以子穀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二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其法用铜,方尺而围其外,旁有{庣斤}(音挑。)焉。其上为斛,下为斗,左耳为升,右耳为合。合者,为合龠之量也;升者,登合之量也;斗者,聚升之量也;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夫量者跃于龠,合於合,登於升,聚於斗,角於斛也。职在太仓,大司农掌之。

  《后汉书》曰:第五伦为京兆主簿。伦平铨衡,正斗斛。市无阿枉,百姓悦服之。

  《魏志》曰:太祖常讨贼,廪穀不足。私谓主者,主者曰:"可小斛以足之。"太祖曰:"善!"后军中言太祖欺众,太祖谓主者曰:"特当借汝死以厌众,不然,事不解。"遂斩之,题尸曰:"用小斛盗军穀,故斩之!"

  崔鸿《十六国春秋·后凉录《曰:吕光与龟兹王战,大败之。故大奢侈,富於养。家有葡萄酒,或千斛,经十年不败,士卒沦没酒藏者相继。

  《荀氏别传》曰:荀遂,字仲阳,隐居不仕。时岁饥荒,来籴者,遂妻常叩其斛。籴者归,量,辄过其本,时人号为椓斛夫人。

  《庄子》曰: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为之斗斛以量之,则并与斗斛而窃之;为之权衡以称之,则并与权衡而窃之。虽有轩冕之赏弗能劝,斧钺之威弗能禁。剖斗折衡,而民不争。

  《天文要集》曰:斗星卬,则天下斗斛不平,覆则岁稔。

  《杂令》曰:诸量秬黍中者,容一千二百为籥,二籥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三斗为大一斗。)十斗为斛。

  《楚辞》曰:世并举而好朋,一斗而相量。(言今之人皆好朋党,并上荐举,半其贪佞之心,以量清洁之士。)众比周而肩随,贤者远害而隐藏。

  ○量(附)

  《汉书》曰: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合四时之气,节月之大小、月之甲乙。齐,一也。律,法制,及尺丈斛斗斤两皆均同。)

  《周礼》曰:栗氏为量。改煎金锡则不耗,不耗然后权之,权之然后准之,准之然后量之。其铭曰:"时文思索,允臻其极。嘉量既成,以观四国。永启厥后,兹器维则。"

  ○斗

  《史记》曰:鸿门之会,沛公使张良以玉斗一只予亚父。亚父受玉斗,撞而破之。

  又曰:田乞仕齐景公,为大夫。其收赋税於民,以小斗受之;其廪予民,以大斗。行阴德於民,而景公弗禁。由此田氏得众心,宗族益强,人思田氏。

  《汉书》曰:王莽摄政,铸作威斗。威斗者,以五石铜为之,形若北斗,长二尺五寸,欲以厌胜众兵。既成,命有司负之,莽出在前,入则御旁。

  《说苑》曰:合升斗之微,以满仓廪。

  《王逸子》曰:自幽、厉礼坏乐崩,天纲弛绝。诸侯力政,转相吞灭。德不能怀,威不能制。至於王赧,遂丧玉斗。

  ○升

  《汉书·律历志》曰:嘉量法用铜,方尺而圜其外,左耳为升,右耳为合。

  《左传》曰:齐旧四量:豆、区、釜、锺。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釜。釜十则锺,锺乃大矣。陈氏三量,皆登一焉。

  葛洪《神仙传》曰:王方平语蔡经家人曰:"吾欲赐汝等酒,此乃出天厨,其味醲,非俗人所宜,饮之或能烂人肠。今当以水和之,汝辈勿怪也!"乃以一升酒,以一斛水搅之,以赐经家。家人饮之一升许,皆醉良久。

  ○蓑笠

  《广雅》曰:草谓之蓑,簦(音登)谓之笠。

  《诗》曰:尔牧来思,荷蓑荷笠。(蓑所以备雨,笠所以御暑也。)

  又曰:彼都人士,台笠缁撮。(台所以御暑,笠所以御雨也。)

  《礼》曰:大罗氏,天子之掌鸟兽者也。诸侯贡属焉,草笠而至,尊野服也。(诸侯于蜡,使使者戴草笠贡鸟兽也。)

  《国语》曰:越王勾践栖於会稽,乃令三军求退吴王。谋臣大夫种曰:"譬如蓑笠,时雨至,必求之。今君既栖於会稽之上,而求谋臣,无乃后乎?"

  又曰:吴王夫差使王孙苟告劳于周,曰:"齐人为不道,不供承王事。夫差不忍,被甲带剑,簦笠相望於艾陵。天舍其衷,齐师还,(言败而还。)夫差岂敢自多?"

  又曰:管仲曰:"令夫农,群萃而州处,察其四时。时雨既至,挟其枪刈耨镈,以旦暮从事於田野。脱衣就功,首戴茅蒲,身衣袯(音拨奭。茅蒲,簦笠也。袯襫,蓑也。)沾体涂足,以从事於田野。"

  《史记》曰:瞽瞍使舜上廪,从下焚廪。舜乃以雨笠自杆而下,得不死之。

  又曰:虞卿解其相印,与魏齐间行走大梁,欲因信陵君,以走楚。信陵君未肯见,曰:"卿何人?"齐曰:"虞卿蹑履担簦,一见赵王,赐白璧一双,黄金百镒。再见,拜为上卿。闻君急士之穷,而归公子。"

  《吴志》曰:吕蒙,汝南人,代邓当为将。定南郊,约军中不得于人家有所求取。蒙麾下士是汝南人,取民家一笠以覆官铠。蒙以为犯军令,不可以乡里故废法,遂斩之。

  《晏子》曰:景公出游,曰:"呜呼!使古而无死,何如?"晏子曰:"若使古而无死,丁公、太公将有齐国,吾将戴笠衣褐,以行畎亩之中也。"

  《风土记》曰:越人结交,约曰:"卿虽乘车我戴笠,后日相逢下车揖!"

  盛弘之《荆州记》曰:宜都有风穴。樵人有冬过者,置笠穴口,风吹吸之。经日,还涉长阳溪,而得其笠,则知溪穴潜通矣。

  冯敬通《诣邓禹笺》曰:今日裘与蓑孰急?见雨则裘不用,上堂则蓑不御,此更为适者也。今敬通逢堂蓑之不御也。

  《本草》曰:败天公,主鬼注精魅。(此竹笠之败也。)

  曹植《九咏》曰:越江兮刈兰,暮秋兮薄寒。被蓑兮戴笠,置露兮践萑。

  王褒《僮约》曰:雨堕如注瓮,板薜戴子公。(薜,蓑衣也。子公,笠也。)

  ○桔槔

  《通俗文》曰:机汲曰桔槔。

  《礼》曰:捧席如桥衡。(郑玄曰:井上桔槔,衡在上,低仰者也。)

  《庄子》曰:子贡南游于楚,过汉阴。见一丈人为圃畦,凿隧而入井,抱瓮而灌,用力多而见功寡。子贡曰:"凿木为机,后重前轻,挈水若流,其名桔槔。"圃者曰:"闻有机事必有机心,吾非不知,羞不为也。"

  又曰:独不见夫桔槔者乎?引之则俯,舍之则仰。被人之所引,非引人者也,故俯仰而不得罪於人。

  《汝南先贤传》曰:蔡君仲,井桔槔坏,在母没年命上,忧,不敢治,而扶老生绕之。(扶老,藤也。生绕桔槔,不须治,孝之感也。)

  ○椸枷(音移架)

  《礼》曰:男女不同椸枷。

  又曰:不敢悬於夫之楎(音挥)椸。(竿谓之椸。)

  《尔雅》曰:日竿谓之椸。(郭璞注曰:衣架也。)

  《古诗》曰:罂中无升米,架上无悬衣。

  ○梯

  《说文》曰:梯,木阶也。

  《礼》曰:复有林麓,则虞人设阶;无林麓,则狄人设阶。

  《蜀志》曰:刘琦问自安之计於诸葛亮,亮不答。琦游后园,登楼去梯,谓亮曰:"可以言未?"谓刘曰:"君不见申生在内而危,重耳居外而安乎?"

  崔鸿《十六国春秋·后凉录》曰:窦荀,洛阳人也,以壮勇知名。从吕光攻龟兹,登云梯,入地道,或时堕落,苏而复上。光深奇之。

  《孟子》曰:瞽瞍使舜完廪,捐阶。

  《搜神记》曰:和憙邓后,梦登梯以扪天,体荡荡正青,若钟乳者,后仰漱之。

  《石虎邺中记》曰:石虎太子宣,与母弟蔡公韬迭秉政事。宣嫌终有代己之势,八月社日,韬登东门观游,暮还,酣宴,作女妓罢,宣遣力士巨鹿杨材等十馀人,夜缘梯入韬第,斫杀之。

  《盐铁论》曰:防塞利门,而民犹为非,况上之为利乎?

  《传》曰:诸侯好利,则大夫鄙;大夫鄙,则士贪;士贪,则庶人盗。是开利室,内罪民梯也。

  《世说》曰:韦仲将能书。魏明帝起殿,欲安榜,使仲将登梯题之。既下,头鬓皓然,因是敕戒儿孙勿复学书。

  嵇含《鸡赋》曰:余庭有栖鸡,而一雄最武,常凭梯升栖,守时告晨,未尝有殆。

  郭璞《游仙诗》曰:灵溪可潜盘,安事登云梯?

  ○杷朳

  《方言》曰:杷无齿为朳,宋魏之间谓之渠拏,(今江东名亦然。)或谓之渠疏。

  《周生烈子》曰:夫忠謇,朝之杷朳;正人,国之扫彗也。秉杷执彗,除凶扫秽,国之福,主之利也。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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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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