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历史中,你认为哪一个酷刑最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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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花梨,流行于欧洲中世纪的一种酷刑,个人认为最残忍。
这玩意儿听名字,好似有趣无害,实际上十分可怕,外形像梨子,四瓣可开合的活动装置,连接着上面可转动的花纹手柄,转动时四瓣慢慢张开,反转时再慢慢缩回去。
怎么用呢,这东西可大可小,闭合时插入受害者的嘴巴、下体前面或后面,慢慢张开,可以想像插以嘴巴里,开花梨慢慢张开,受害者嘴巴牙齿压碎,嘴巴脱臼,直至开裂,后果很可怕。
这种酷刑最早是用在奴隶身上的,后来对付女性,长舌妇、泼妇、淫妇等,也有违法、离经叛道的罪犯,或者用于讯刑逼供,这玩意儿塞进下体,慢慢张开,轻则大出血,重则“砰”,后果不可想像,太邪恶了。
在德国罗腾堡的中世纪刑具博物馆,展览着数百种中世纪臭名昭著的野蛮刑具,其中就有这件开花梨,誉为“痛苦之梨”,现在医学上用的扩张器就是从该刑具演变过来的。

倾城之恋
说起古代的刑罚,人们耳熟能祥的就有很多,比如:炮烙,凌迟,梳洗之类的酷刑。现在都是文明社会了,以前那些骇人听闻的刑罚,也早就被废除了,不得不说是社会的进步了。可若是在古代,只要被判以下任意一种刑罚,那时死就真变成一种奢侈了。
第一项:炮烙炮烙这种酷刑,有两种实施的方法,一种是大家在影视剧中,很常见的将人绑在烧红的大铜柱子上活活烧死,还有一种就是将犯人赶往烧得通红的铜柱子上走过去,据说只要能够走过去,就能够被赦免死罪。可是,在这烧红的铜柱上还要涂上油脂,脚踩上去,哪能不滑倒,而一旦滑到,摔入火坑之中,则是十死无生了。
第二项:腰斩说起腰斩,就不得提及商朝。商朝时的死刑,喜欢将人进行加工处理,比如剁成肉酱等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就是被剁成了肉酱。而到了周朝,刑罚大大的改善,不再那么野蛮,对于犯了死刑的人,也会施以较为轻的刑罚,腰斩就是其中的一个。顾名思义,腰斩就是身子被拦腰砍断,由于人的主要器官是在上半身,即使被腰斩,也不会马上死去,最后一般是流血而死。可看着自己上下半身分离,无疑在心理上更是一种折磨。
第三项:车裂车裂,说起这个名字,可能还会有些陌生,但说起五马分尸这个成语,一下子就很容易理解了。这个刑罚也很简单,那就是将人由五匹马拉着战车,活活撕裂开。乍听之下,很是残忍,但是最近有研究表明,这个刑罚,是在犯人死后才实施的。这样看来,就不是那么残忍了,但是在古代那种看重身体的完好程度的时代,这项刑罚,也是一种酷刑,更主要的是震慑住那些想要犯罪的人。第四项:剥皮这种刑罚,其残忍程度凌迟处死无异,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种刑罚在剥皮的时候,有脊柱下刀,将背部皮肤慢慢划开,最后像蝴蝶展翅一样。据说还有一种施刑的方法是将人埋在土里,只露出头,在头顶划上一个十字,再由此灌水银下去,最后水银将皮肤与肉分离开,而犯人忍受不了剧痛,会皮肉分离地从土里跳出来,不仅死相凄惨,更是慑人无比。而这项刑罚,残忍之处在于它是由死到活,什么意思呢,这项刑罚最早用在死人身上,可是到了明代,就变成了活人受刑。而最出名的,就是朱元璋了,他痛恨贪官,对于贪官,他就要求必须活着的时候用这种刑罚,可谓是生不如死。
大帝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见过菜市场里的牛蛙,每每见到它们,我就会想起一种酷刑――剥皮。相比之下,这也是我知道的酷刑中的最残忍的一种了。
剥皮,顾名思义,就是把人身上的皮给生生的剥下来,而且还是人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进行的,可能这种感觉不好想象,就说一下我们平时的经历,我们的指甲后面有时候会长倒刺,一个不小心,顺着倒刺撕下了一小条皮,你会感觉到钻心的痛,而且不管碰到什么都会痛,这种疼痛还会持续几天。
而剥皮,作为一种酷刑,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和有一些酷刑一样,太残忍了,对于受刑的和行刑的都有影响。但在历史上还是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
剥皮怎么剥呢?先是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不好分开。另外还有一种剥法,就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光溜溜”地爬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才发展成活剥。
而要说哪个朝代剥皮最恐怖,我首推明朝,明朝时,剥皮之刑用得最多、最狠。从明初的太祖皇帝朱元璋,到明末的张献忠,很多人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大肆用剥皮之刑。就拿朱元璋开国的时候来说,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他发明了“剥皮揎草”。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朱元璋对各地官员责治甚严,若有官员贪污暴虐,准许百姓赴京诉冤。官员贪污的数额在六十两白银以上的,就要处以死刑,杀头后还要枭首示众,并且剥下他的皮,皮里填上草,把这“人皮草袋”置于衙门里官座旁边,让后任官员触目惊心,起警戒作用。府州县衙附近,都要设立一座厅堂,祭礼土地神,若需要对某人实行剥皮就在这里执行,因此这座厅堂便叫做“皮场庙”。洪武年间,宫中的太监犯了死罪应当处死者,一般都不用斩首,而是凌迟或者剥皮。朱元璋的宫禁甚严,太监如果有娶妻者,也要处以剥皮之刑。明初开国功臣蓝玉被处死之后也剥了皮,朱元璋还下令把他的皮传示各省。因为蓝玉的女儿是蜀王妃,蜀王朱椿就把蓝玉的皮保存下来。明末张献忠占领成都时,他看见端礼门楼上供着一尊人像,穿着公侯的华服,皮肤和手脚都是人的肉身,一打听,才知道这就是蓝玉。
所以说,剥皮之刑是最残忍的酷刑。

七-Min
大家好,弹指千年为您解答!刑罚是封建统治者的统治工具之一,它不是一下子产生的,也是经过了一定时间的积累和传承。中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但是刑罚的产生时间却远远超过2000年,可以说有社会形态开始就有刑罚存在。
细数典籍刑罚种类极多,而称的上酷刑的就不下几十种,足见规则制定者超常的想像力。笔者看了许多答主的回答,都认为凌迟之刑是诸多酷刑中最惨绝人寰的一种。这一点笔者是比较认同的,历史上著名的颜杲卿、刘瑾、郑鄤、袁崇焕、石达开等等,都是享受凌迟之邢而死的。今天笔者给大家介绍另外一种残酷程度和凌迟不相上下的酷刑。
人皮草袋(沥青人)
活剥人皮这种刑罚其实并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最开始剥皮之刑只是剥人面皮,后来便进而剥人全身的皮。尤其明朝剥皮之刑用得最多、最狠。
叶子奇草木子余录记载,朱元璋对官员责治甚严,若有贪污暴虐,准许百姓赴京诉冤,贪污数额在六十两白银以上的,就要处以死刑,杀头后枭首示众,并且剥下他的皮,皮里填上草,把这“人皮草袋”置于衙门里官座旁边,让后任官员触目惊心,起警戒作用。府州县衙附近,都要设立一座厅堂,祭祀土地神,若需要实行剥皮就在此执行,因此这座厅堂便叫做“皮场庙”。
天启年间,魏忠贤擅政时也常用剥皮的手段,而且剥皮的方法非常奇特。
夏充彝在幸存录中记载:一天,某旅店里有五个人在一起饮酒,其中一个姓徐的术士说魏忠贤作恶多端,不久肯定会倒台。另外四人有的沉默,有的害怕,有的劝他说话要慎重,不然会招来灾祸。
那人大声说:“魏忠贤虽然专横,他总不能把我剥皮,我怕什么!”夜里,众人熟睡,忽然门被推开,闯进来几个人,把那位说大话的逮走了。不一会儿,又把一同饮酒的另外四个人带到一处衙门,先捕的那人一丝不挂躺在那里,手脚都钉在门板上,堂上高坐着魏忠贤。他对四个人说:“这位说我不能剥他的皮,今天不妨试一试。”就命令手下人取来熔化的沥青浇在那人身上,过一会儿沥青冷却凝固,用锤子敲打,只见沥青和人皮一齐脱掉,形成一副完整的人的皮壳。那四个人吓得半死,魏忠贤对他们每人赏给五两银子压惊,把他们放走了。
笔者现在一想起来,都觉得浑身发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够想出这样的刑罚来呢?如此残忍至极的刑罚,理应天谴!
有人说任何规则都是打出来的,规则的制定者,那些帝王们,为了让自己的千秋霸业得以永继,甚至不惜在前人的基础上变本加厉,面对最精妙的人类的躯体,极尽摧残之能事。这也就难怪为何有许多人在未受刑遭辱之前就“引决自裁”了。因为刑罚残酷,他们宁肯一死!

里小弥
中国作为世界闻名的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在中国古代的历史长河上,也有其残酷的一面。古代封建王朝统治者为了维护其统治,会使用一些骇人听闻的手段,酷刑就是其中的一种手段。比如车裂、腰斩、凌迟、烹煮、活埋等等,这些可止婴儿夜啼的酷刑不下十数种,令人听见都觉得毛骨悚然。
1、凌迟
这种酷刑最初出现在五代十国那段时期,此后的元朝、明朝、清朝都有将其保归入刑罚。在犯人行刑的时侯,行刑者一般都需要是眼明手定的老手,因为这种刑罚共需要割3600刀,并且要求在最后一刀才处死罪犯。所以,凌迟也叫做“千刀万刮”。可见受此刑罚的人一般是犯了滔天大罪、恶贯满盈的罪犯,或是被当权者恨之入骨的人。古代历史上最残忍的刑罚,凌迟首当其中。
2、剥皮
此刑罚的残忍程度和凌迟不相上下。行刑时从后面脊椎开始,先一刀把背部皮肤分开,再慢慢用刀沿路一也割一也扯,受刑者往往生不如死,很快便会痛昏了过去。剥皮之刑用得最多的,无疑就是明太祖皇帝朱元璋。他先后泡制了胡惟庸、蓝玉两起“谋反”大案,大肆诛杀明朝的开国功臣,文臣武将几乎屠杀殆尽。
除此之外,朱无璋还用剥皮示众酷刑来惩治贪官污吏,受刑的贪赃官吏被活生生地剥下皮,再在人皮中填满乱草,缝合起来依旧是个人形,然后挂起来示众。
3、车裂
车裂又叫“五马分尸”,在行刑的时候把犯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用长绳绑住,另一端连住五匹马,然后鞭打马匹,使之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就这样硬伤伤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几块,场面可谓是相当的惨绝人寰,让人看着为之胆寒。
4、活埋
古代在动乱的战国时期,秦始皇一统六之前,秦国与赵国开战,赵国战败,秦国领军的是一代名将白起。此君可不是一个易与之辈,说是一个大杀神也不为过。是役,赵国难当白起一合之将,40万士兵当了降卒。大杀神白起也真的是无愧杀神之名,残忍地活埋了赵国四十万降卒,其残忍程度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5、烹煮
烹煮的代表性人物要追塑到商朝纣王。当时周朝西伯侯的儿子伯邑考在殷都作人质,纣王偷偷命人把伯邑考放在一个大锅里烹煮,然后将煮好的肉羹赐给西伯候吃了,以此为乐。由此可见商纣王此人是多么的残忍好杀,心里极度扭曲。
古代的酷刑实在是太多了,在这里就不一一细数了。那么,为什么古代有那么多酷刑呢?
为什么古代有那么多的酷刑?
1、古代虽然也有刑法,但不是法治社会,而是人治社会,所有酷刑刑法都是为了君主的专制制度服务。所谓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的腐化,就是因为古代平民百姓根本没有人权可言。没人权人身权利就没有保障,那么民主就更是不会存在,“君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也是一句空谈。
2、酷刑是为了惩戒违背朝廷律法的人,但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巩固君主的统治,让百姓都忠于朝廷。统治者们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统治社会,他们设定出各种残酷刑罚,来判罚、约束平民百姓,只是为了自己的统治更有威慑力,根本就没有考虑平民百姓的死活的。

午前
近代刑罚才是最残酷,人类社会越发展手段越丰富,越能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如。明清酷刑,莫过于凌迟、弹琵琶等。
而上古时代的刑罚残酷中带着一点朴素。介绍两个残酷又朴素的上古时期的刑罚。
1、脯刑带着一个“脯”字,那就跟肉干有关系了。而脯刑的意思就是把人杀死之后晾成肉感。
史记·殷本纪:鄂侯争之疆,辨之疾,并脯鄂侯。
脯刑比起上面说的几种来说,并没有特别让人求死不得,只是这对人尸体的处理方式特别不人道。
(牛肉干代替一下)
2、菹醢 zu hai菹,这个字的本义是腌菜的意思。醢本义是肉酱
菹醢的刑罚就是把人剁成肉酱,至于会不会腌制就不知道了。
菹醢刑罚最著名的当属周文王儿子伯邑考,受过醢刑的人其实有很多。
商纣王三公之一的九侯跟他女儿,孔子弟子子路,刘邦手下大将彭越,唐朝武则天手下酷吏来俊臣等
到了金、宋时期,醢刑都依然存在。菹醢作为官方正刑明确见诸律令,是在西汉
"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先刺面割鼻,砍断左右趾,再用荆条抽打致死,割下脑袋悬挂起来,最后在大庭广众之下剁成肉酱。
后世虽然不再将醢刑写进律令中,但是依然作为特别刑罚存在。
这两种刑罚从残酷程度上来说其实不如弹琵琶之类,只是对于人死后的尸体的处置骇人听闻。为何说残酷中带着一点朴素呢。
其实从处理结果上看,无论是晾成肉干还是剁成肉泥,实际上都是人处理食物的方式,只不过用在了刑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