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历史中,你认为哪一个酷刑最残忍?

我觉得五马分尸最残忍了,活活的撕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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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陆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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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风

岳风

那一定就是剥皮揎草了。

如果说发明酷刑是一种贡献的话,朱元璋绝对是伟大的贡献者了。残忍评价有点不够,那简直就是惨不忍睹。尤其是剥皮揎草是最为残忍的。

何为剥皮揎草呢?就是把人活生生的把人皮剥下来,在人皮中塞上草,制作成草人,然后再游街示众。这个酷刑呢其实是朱元璋用来对付那些贪官污吏和图谋不轨的官员所使用的。想想就觉得疼,真的是不寒而栗。

剥皮揎草中最典型的一个案例就是著名的蓝玉案。大家都知道明太祖朱元璋在明朝建国初期,为了稳固自己的政权,做到一家独大(老朱家),可谓说是煞费苦心啊,杀人杀红了眼。

蓝玉案也是洪武四大案之一。蓝玉是明朝开火国功臣之一,位列公爵,也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战将,有一天呢,朱元璋得到了蓝玉要谋反的消息,就下令把蓝玉捉拿归案,处以剥皮揎草。接连牵扯的人不管身份,只要是跟这个案件相关的人就杀。足足杀了将近两万人。整个杀人过程持续了近半年时间。

虽然剥皮揎草是朱元璋发明的,但是这个刑法只有蓝玉一人被这样处死,可见朱元璋对蓝玉之恨。就连凌迟处死都不用,直接用了剥皮揎草。

雨诺Ella

雨诺Ella

菲利普·林博什在宗教裁判所的历史(1692)中这样描绘行刑的房间:[施行酷刑的地方〕通常是一个位于地下且黑暗的房间,进入房间必须通过好几道门。那儿有一个法庭,有审讯官、检查员以及书记员的座位。

当蜡烛点亮时,受刑人被带入,行刑人表现出令人惊恐和可怕的表情。行刑人全身穿着黑色亚麻的外套,并紧紧系在身体上。他的头和脸隐藏在一个黑色的头罩之后,仅在眼睛处留有两个洞.当受刑人看到自己将落入这些恶魔般的人的手中时,所有这些都会给他造成精神和身体上的强大冲击。

我个人觉得凌迟和五马分尸,扔到大锅里煮还有欧洲的铁娘子最残忍。读到史料,商鞅被车裂(五马分尸),就知道当时秦朝贵族对商鞅多么恨之入骨。欧洲的铁娘子是把你关人形小笼子里,外面用扎刺你,当时死不了,也许会流血过多一二天才死,也很痛苦,看来欧洲和我们也一样,也是无所不用其极。

|/*終點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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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武宗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作恶多端的大太监刘瑾,在北京,迎来了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

他被判处极刑:凌迟。

明武宗下令,必须将其凌迟3357刀,且要分三天割完。

第一天,3名刽子手轮流上阵,先对着他的胸脯开刀,每割10次,就对着他大声吆喝,同时休息一下,以防止他晕了过去;第一天,一共割了357刀。当天晚上,刘瑾被押回牢里,他居然胃口很好,还吃了两大碗粥。

第二天,行刑继续。依旧是每割10刀歇一会,京城百姓纷纷拿钱贿赂刽子手说,一定要慢慢割,以解心头之恨。这一次,刘瑾终于熬不住了,几十刀后,他就一命呜呼。

▲清代凌迟情景。

然而皇帝有令,人虽然死了,刑罚还得继续。

最终,刘瑾被割足了整整3357 刀。

他死后,围观的京城百姓仍不解恨,纷纷拿钱向刽子手购买刘瑾被割成细条的肉吃下,觉得如此方才解恨。

尽管作恶多端、罪有应得,然而血肉模糊的刘瑾所受的刑罚,依旧让人不寒而栗。

2

刘瑾受刑这一年,凌迟,在这个古老的帝国被列入正式的刑法,已经有500多年时间了。

在北方的辽国,凌迟作为死刑的其中一种,最早被载入了刑法——辽史·刑法志记载:“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而凌迟,正是来自于汉语对契丹语“腐割”的音译,同时它的意思,取自荀子·宥坐中的“陵迟”一语,是指要让行刑过程如同逐渐升高的山坡,让犯人缓慢地、极其痛苦地死去。

作为一种酷刑,凌迟的原型,在这个血腥的帝国早已存在:起初,中国古代先是出现了将犯人进行肢解的“磔”刑(分裂尸体后砍头、悬挂首级尸体进行示众),据记载,春秋时期的名臣伍子胥就是被处以残酷的“磔”刑;秦汉时,又出现了将犯人剁为肉酱的酷刑“菹醢”[zū hǎi]。

▲ 剧照:伍子胥被处以残酷的“磔”刑。

到了南北朝时,北魏皇帝拓跋珪被儿子拓跋绍所杀,叛乱平定后,群臣们将参与叛乱的几十名宫人“脔割而食之”,“脔割”,是关于凌迟原型很早的记载;到了东魏时,残酷嗜血的高洋,更是将徐州总督兰钦子京“轻刀脔割”,并将他的头颅雕成酒具;南朝的宋后废帝刘显,更是曾经亲自动手,将臣子“脔割”致死。

太过残忍的“脔割”之刑,即使让见惯了各种残酷刑罚的古人,也为之触目惊心,所以在漫长的古代史上,古人将“脔割”之类的凌迟原型刑罚,并未正式载入刑法,由于国家法典并不支持,所以一直到五代十国时期的辽国将其载入法典后,凌迟才开始正式进入了国家法典,成为法定死刑的其中一种。

3

宋辽时期,凌迟仅仅是限于特殊命案,以及谋逆等重犯。

宋史·刑法志记载说,“凌迟者先断其肢体,次绝其吭(咽喉),当时之权法也。”

在北宋刑法史上,凌迟,在后世以仁善闻名的宋仁宗时期,开始大量使用。

北宋时期,巴峡、荆湖一带民风仍然原始野蛮,经常出现将路人诱杀后,将人进行肢解、割断耳朵、鼻子,进行“杀人祭鬼”的残酷祭祀行为——宋太宗淳化元年(990年),官员罗处约在出使峡州后,就向朝廷汇报说,巴峡一带的人,经常花钱雇人杀人,名为“采牲”,意思就是将人杀死后,作为“牺牲”“奉献”给鬼神。

由此,当时的重庆、湖北、湖南一带也出现了一个产业链,一些血腥匪徒经常受雇,将路人残杀肢解后,卖给富人进行“祭鬼”——对此,宋仁宗就曾经下令将一对杀人卖尸祭鬼的土著兄弟“向祚、向收”进行凌迟处死。

宋仁宗愤怒下诏指出:

“如闻荆湖杀人祭鬼,自今首谋若加功者,凌迟、斩!”

▲面对“杀人祭鬼”恶徒,宋仁宗愤怒要求进行“凌迟”。

到了南宋孝宗时期,荆州两湖地区的“杀人祭鬼”恶俗仍然盛行,对此,南宋政府不得不发布“杀人祭鬼禁约”:

“访闻本路所在乡村,多有杀人祭鬼之家,平时分遣徒党,贩卖生口,诱掠平民,或无所得。则用奴仆,或不得已,则用亲生男女充代,脔割烹炮,备极惨酷,湘阴尤甚。”

对此,南宋政府规定,对于抓到“杀人祭鬼”恶徒的,不论首犯还是从犯,一律“凌迟处斩,家属断配,家业抄籍充赏。”

然而,一种刑罚一旦出现,便不可避免地存在被滥用的可能,尽管法的原始目的是为了震慑恶徒、惩恶扬善。

到了宋神宗时期,凌迟作为一种国家刑罚,已经开始出现滥用情形:“诏狱繁兴,口语狂悖者,皆遭此刑”,当时,一些残暴的酷吏,更是在凌迟中对犯人直接活摘心脏,“所不忍言”,对此,两宋之际的著名诗人陆游,就曾经在《渭南文集》中指出,受到凌迟刑罚的犯人,往往“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就此,陆游向朝廷上书请求废除凌迟之刑,并称凌迟太过残酷,“感伤至和,亏损仁政。”

但是,宋朝并未废除凌迟,相反,凌迟在宋代时正式进入了汉人朝廷的法典,被编入庆元条法事类,成为与斩刑、绞刑并列的死刑名目。

4

随着明清专制社会的发展,凌迟的适用范围也被进一步扩大。

北宋时,对于凌迟开始泛滥的形势,翰林学士钱易表达过自己的忧虑:“臣恐近代非法之刑,非陛下能除之,则后代相承,益为常行矣”,到了元明清时期,这种忧虑,逐渐成了更为残酷的事实。

到了明代时,尽管《大明律》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宗庙、山陵及宫阙的人,才适用“凌迟”,然而,凌迟在此时早已泛滥使用,并且从宋朝时的“寸磔”八刀(脸部、四肢、生殖器、胸腹、砍头)到120刀,到明朝时,逐渐演化成了后世被称为“千刀万剐”的数千刀之刑。

由于宋元明清历代刑法,并未详细规定凌迟的行刑标准,因此,刽子手如何发挥,就成了关键所在,到明清时期,凌迟的行刑过程也越来越复杂。

▲名将袁崇焕惨遭凌迟处死。

当时,有的刽子手喜欢用利刃,有的喜欢用钝刀;有的先从左右胸膛开刀,有的先从左右眼皮开刀;有的是先斩断犯人的肢体再割肉,有的则是先慢慢割肉、再斩断肢体;

在性别方面,如果是女性犯人,则凌迟行刑会先割下乳房,然后再割胸肌,接着割生殖器;如果是男性犯人,则会先割胸肌,然后再割生殖器;然后,刽子手才会开始割犯人的大腿、双臂、腹肌、臀部,最后才是割耳、鼻、眼、唇。

每次下刀时,刽子手的助手还会负责报告所割的刀数,然后将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子上排列等待检查;有的则是直接扔到地上,有的甚至是直接将肉卖给围观的群众。

而国人的残酷、血腥和愚昧,也在凌迟的行刑过程中体现无遗。

1630年,一代名将袁崇焕被崇祯皇帝下令凌迟处死,被用渔网罩住(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后,被剐了3543刀,惨烈致死,而围观的民众竟然争相购买袁崇焕的肉去吃;就在大明王朝灭亡前五年,1639年,忠臣郑鄤由于得罪当时的内阁首辅温体仁,被污以罪名凌迟处死,当时,刽子手一边割肉,一边一条条地进行出售,很多市民甚至买肉去做药引子,对此当时目睹惨状的计六奇写道:

“归途所见,买(郑鄤)生肉以为疮疖药料者,遍长安市(指北京街市)。”

可谓惨烈之至。

5

到了清代时,凌迟更加被残酷扩大使用,乾隆皇帝在炮制文字狱时,对于文人也很喜欢使用凌迟酷刑;清廷在镇压太平天国叛乱过程中,对于太平天国北伐将领林凤翔、李开芳,翼王石达开,以及洪秀全的儿子洪天贵福,都是处以凌迟极刑。

石达开在被行刑时,他的部下忍受不了凌迟的残酷,“所属不胜痛楚惨呼”,同时受刑的石达开尽管血流全身,却对部下们说:“就不能忍一忍吗?你们要想想如果我们能抓到他们(清廷官员),不也是这样吗?”而至死,石达开吭都不吭一声,“至死寂无声。”

这种残酷的刑罚,也使得当时在华的外国人触目惊心。

▲清军对待太平军的残酷刑罚,深深震撼了当时在华的外国人。

同治二年四月二十七日(1863年6月13日),当时英国人办的华北先驱周报,就报道了清军是如何凌迟处死太平军俘虏的:

“太仓被占领的次日,上午十一时光景,有一大批俘虏被押送到卫康新附近清军营地。这批太平军,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从刚出世的婴孩,到80岁蹒跚而行的老翁,从怀孕的妇人,到10至18岁的姑娘,无所不有。清军把这些妇女和姑娘,交给一批流氓强奸,再拖回来把他们处死。有些少女,刽子手将她们翻转来面朝天,撕去衣服,然后用刀直剖到胸口。这些刽子手做剖腹工作,能不伤五脏,并且伸手进胸膛,把一棵冒热气的心掏出来。被害的人,直瞪着眼,看他们干这样惨无人道的事。还有很多吃奶的婴儿,也从母亲怀里夺去剖腹。

很多太平军俘虏,不但被剖腹,而且还受凌迟酷刑,他们的衣服被剥光,每个人被绑在一根木桩上面,受到了最精细的残忍酷刑。他们身体的各部分全被刺入了箭镞,血流如注。这种酷刑还不能满足那些刑卒的魔鬼般的恶念,于是又换了别种方法。刽子手们割下他们一块一块的肉,有时塞到他们的嘴里,有时则抛向喧哗的观众之中。令人不忍卒睹......这些可怜的人们在数小时内都一直痛苦地扭动着。大约在日落时分,他们被一个兽性的清军刽子手押到刑场上,这家伙手里拿着刀,急欲把自己的双手染满鲜血,简直像个魔鬼的化身。他抓住这些不幸的牺牲者,威风凛凛地把他们拖到前面,嘲笑他们,侮辱他们,然后把他们乱剁乱砍,用刀来回锯着,最后才把他们的头砍断一大部分,总算结束了他们的痛苦。”

100多年后,再读这些文字,最爱君也忍不住潸然泪下,令人难以接受的事实是,在这片号称拥有5000年文明史的土地上,竟然存在过如此残酷的刑罚。

6

面对满清如此惨无人道的刑罚,一位外国人,终于看不下去了。

就在华北先驱周报报道清军虐杀太平军三年后,1866年2月23日,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专门就废除凌迟一事,向大清帝国总理衙门递交了说帖,促请清廷废除凌迟酷刑——对于英国人的愤慨,清廷也掀起了轩然大波,满朝文武对此争论不休,当时清廷有人主张应该宽刑待民、废除凌迟,但反对者则认为应该用严刑峻法来治乱,最终,考虑到国际观瞻和照顾洋人的脸面,大清帝国才最终跟威妥玛达成协议:

凡是洋人交出的中国犯人,不论是什么罪名,统统都不使用凌迟。

▲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上书清廷,促请废除凌迟。

在此情况下,清廷内部关于是否废除凌迟,也掀起了一场长达四十年的争论,当时,清朝法学家薛允升,就专门引用了宋代陆游的观点,提出应该恢复汉唐传统、废止凌迟;

1905年,薛允升的门生、法学家沈家本与伍廷芳联手,坚持上书清廷,请求废除凌迟,最终,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4月),清廷最终批准了沈家本拟定的删除律例内重法折,决定永久废除凌迟、枭首、戮尸等酷刑。

至此,在中国延续了千年之久的凌迟酷刑,才最终被废除终止。

7

在凌迟被废除之前半年,1904年10月,罪恶滔天、在1900年乘义和团之乱乘机杀死乡人李际昌一家十一口人的恶徒,甚至还中过顺天乡试举人的大挑知县王维勤,也被处以凌迟极刑,相传,王维勤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处以凌迟的罪犯。

而另一种说法,根据近代翻译家林纾在《畏庐小品》中的记载,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处以凌迟的罪犯,则是清末北京城一带的恶棍康小八,当时,康小八在北京城到处掳掠强奸妇女、盗抢杀人、无恶不作,在被五城练勇缉拿归案后,康小八最终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3784刀处死。

林纾记载,对康小八行刑时,北京已久旱无雨;行刑后,北京城突然电闪雷鸣、大雨倾盆,对此有人说,这是上苍惩罚恶魔,老天,终于开眼了。

一部凌迟史,至此,终于落下帷幕。


参考文献:

董佳:酷刑“凌迟”的废除

成卫军:中西视野下的凌迟处死

李欣荣:清末死刑方式的转变与争论

许便红:论我国凌迟刑的历史演变与功能

薛琴:酷刑之最——凌迟

(加)卜正民等杀千刀:中西视野下的凌迟处死

陌黎

陌黎

冤死最惨!什么刑法如果对罪有应得的人那都是恰到好处!如果冤死那才是最惨!

叮き铛ぬ叮

叮き铛ぬ叮

古人的智慧的确远超现代人的想象,它不仅仅体现在各种精妙绝伦的工艺与发明,更体现在古人所施加在囚犯身上的种种酷刑上,不可否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在刑法上的想象力已经被现代社会的律法所局限了。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几种古代酷刑,有中国原生的也有西方的,在酷刑的发明上,中外统治者的积极性实在是空前绝后。

锯刑

锯刑是一种西方中世纪的残酷死刑。其残忍程度堪比中国的腰斩。其原理是,将受害者倒吊下来,使大部分的血液涌向受害者头部,这样受害者的头部就能保证氧气充足,然后刽子手将从受害人的裆部开始用一把利锯将受害人从两腿之间锯开,直到头部。锯刑最可怕的是,即使刽子手已经锯到受害人的腹部甚至胸部,受害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他将承受巨大的疼痛和逐渐失血而亡的恐惧感和绝望感。

刺刑

这是中世纪阿尔及尔,突尼斯,的黎波里等地对叛国者的标准处罚形式。受害人会被一根削尖了的木桩从肛门插入,从口中穿出,整个贯穿插在木桩上,而受害人还可以以这样的状态存活一天或以上。有时受害人还会在被行刑后扔进烂泥中爬行,供人取乐。

碎头机

碎头机是中世纪西班牙宗教法庭所使用的行刑工具。其过程通常是这样的:下巴放在底下的木条上,脑袋放在上面的帽子里,刽子手慢慢转动螺丝,将帽子压在木条上,将脑袋慢慢压扁,之后牙齿最先挤入牙槽内,周边颚骨破碎。然后眼睛从眼窝射出,脑浆从耳朵喷出来,在剧烈疼痛中慢慢死亡。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许多国家仍使用同一版本的碎头机,作为当今的审讯工具。

铁处女

铁处女是一种人形铁框,两面互相用铁链联接,铁处女的两扇铁框上布满长度可以收缩的尖锐长钉。将犯人绑在其间,再把两面合拢,长钉就会贯穿钉入受害者身内。铁处女的长钉布局十分巧妙,避开了致死的人体要害,所以被铁处女的长钉贯穿后受害人不会马上死亡,而是痛苦挣扎数小时后死于失血休克。当然,根据行刑人的意图,铁处女的长钉可以调整长度,来决定受害人是否死亡和死亡时间。

浴桶刑

受害人会被泡在浴桶中,脸上和身体上被涂上牛奶蜂蜜招惹苍蝇蚊虫。行刑时会定时给犯人喂食,数天之后他们就泡在自己的粪便里,清醒地忍受蛆虫和蠕虫蚕食他们的身体,最后烂死在自己屎尿中。

鼠刑

这种刑法十分简单,但也是致命的。受害人会被绑在木板上,一只老鼠被放在受害人的肚子上,用一只铁桶扣住。行刑人会用火焰炙烤铁桶的上部,老鼠出于逃生的本能就会拼命向下打洞,直到将受害人的肚子挖烂打穿。

烹刑

这是一种中国古代的刑罚。受刑者被去除主要衣物后,由刽子手或军卒将受刑人或推或投的放入近如人高的大锅,并将锅下的柴薪点燃提升水温进行烹煮,受刑者大多死于烫伤及脏器衰竭(即重度烧伤),然而刑罚的结束大多却会将受刑者煮至骨肉分离为止。在我国抗战期间,曾多次出现日军采用这种方式对各国民众、军人乃至幼儿。成语“斧钺汤镬”中的“汤镬(huo四声)”指代的就是烹刑。

炮烙

这是商纣王在位时,为了镇压反抗者所设置的一种残酷的刑罚名称。史记·殷本纪:“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即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炭使热,令有罪之人行其上,辄坠炭中活活烧死。另一种说法是用炭火烧热铜柱,令犯人爬行柱上,犯人堕入火中而死。

以上

◣典当回忆◢

◣典当回忆◢

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文化文明何其丰富伟大,但是这些刑法都挺残酷的,是对生命的不尊重。当然,一个人犯了错误或者杀人或是放火偷盗亦或是其他,对这些罪犯施以酷刑应该是理所应当,但是让人活活痛苦而死,真的相当残忍,这些刑法都是相当残酷的。

天天不在线

天天不在线

中国古代,人的智慧无穷无尽,各种发明层出不穷,不但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但也有许多糟粕之处,就比如对付犯人,行刑者也是脑洞大开,各种各样的酷刑不绝于史,让人听到都不寒而栗。

题主问哪一种酷刑最残忍,我只能说没有最残忍,只有更残忍,下面为大家介绍三种我认为比较残忍的酷刑,供各位看官选择。

凌迟

不得不说,一说到酷刑,我的第一印象便是凌迟。凌迟又叫千刀万剐,一般处决的是谋反的政治犯或者杀父杀母的不孝之徒。

凌迟也有它独有的流程,一般第一刀会切下罪犯的胸前肉,此称为“祭天肉”,以敬神灵,第二刀行刑者会割下罪犯的额头上的肉,盖住眼睛,此称为“遮眼肉”,防止罪犯痛苦的表情影响刽子手行刑。

值得一提的是,在没有割完规定的刀数时,如果罪犯断气,刽子手还要接受处罚。明朝著名的权阉刘瑾就整整被割了3300刀,分三天执行,前一天行刑完,刘瑾还能在狱中进食,也不得不佩服刽子手的“刀功”。

人彘

看过《鹿鼎记》的朋友都知道,韦小宝的好友杨溢之就被吴三桂做成了人彘,还有就是吕后把情敌戚夫人也做成了人彘,可谓残忍至极。

人彘是先把人的四肢砍掉,戳瞎眼睛,刺聋耳朵,割掉舌头,挖出眼睛,再把头发眉毛剃掉,把最后的“成品”放入瓦缸中,任其流血而亡。而人彘并不会立刻死掉,其中的痛苦估计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剥皮

此发明还要归属明太祖朱元璋,朱元璋从小痛恨贪官,登基之后,深知贪官给国家和百姓带来沉重灾难,于是大力整治腐败,对腐败分子绝不姑息,规定凡是贪墨银两60两以上者通通剥皮实草。

这一做法在后期还被朱元璋用到了政治犯的身上,名将蓝玉就是被朱元璋以剥皮实草的方式处决,更残忍的是还把这张皮送给了蓝玉的女儿(蜀王朱椿的王妃),不知蜀王夫妻看到蓝玉的皮会作何感想。

其实历代酷刑还有很多,在这里无法一一介绍,不过也很难再找出更残忍的酷刑,不知各位看官有何想法?

我是亮仔,欢迎大家讨论留言,关注亮仔学史,共同探讨历史的那些事儿!

 Karmen'

 Karmen'

说起来酷刑,大家都会想起来什么满清十大酷刑。我感觉最残忍的就是夷十族,灭绝人性古今罕见。

被实行这个刑法的,只有明朝的方孝孺。

朱棣率兵攻入北京城,建文帝玩火自焚。朱棣进京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把戏玩不成了,于是想让方孝孺替他草拟诏书,好名正言顺。(方孝孺是读书人的领袖)方孝孺不肯,朱棣恼羞成怒,将其凌迟,并且诛杀其十族。

时近千人被杀

飞屋环游-胡皓钧

飞屋环游-胡皓钧

诚邀,又是一个开放性的问题。实际上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中国古代有很多酷刑,诸如剥皮,腰斩,五马分尸,凌迟处死,与这些比起来,常用的砍头也是小巫见大巫了。然而要说在古代历史中哪一个酷刑最残忍,小编以为,“浸猪笼”当之无愧。天下酷刑千千万万,为何单把“浸猪笼”拿开来说呢?因为“浸猪笼”此刑不但是对肉体的折磨,也是对灵魂的拷打。

所谓浸猪笼,就是把犯人放进猪笼,在开口处捆以绳子,吊起来,放到江河里淹浸,轻罪者让其头部显露水面,浸若干时候;重罪者可使之没顶,淹浸至死,通常是处刑偷情(通奸)的人。至于其来历已不可考究。

浸猪笼无分罪恶大小,实际上只要进了猪笼,就没有脸皮活在世界上

这与封建礼教有关,在古代礼教森严,女子作为男人的附属,只能相夫教子,丈夫死后也不能随意改嫁,更不能与他人搞暧昧。一旦发现其行为不检,这就是大罪,世人都会指指点点。所以浸猪笼就意味着指被浸的男女猪狗不如、如畜生一般,此行为亦等於诅咒二人死后再世投胎亦不得为人; 古人如此迷信,受到这样的诅咒恐怕不输给任何酷刑,毕竟身体上的伤有药可医,心里的伤却是万方难求。

以上就是小编的看法,如有出入还请斧正

ziyu07007

ziyu07007

凌迟,又称脔割、剐。世称“千刀万剐”。是封建时代死刑中最残酷的一种。

宋初的钱易形容说:“身俱白骨而口眼之具犹动,四肢分落而呻痛之声末息”(宋文鉴卷四三)其残酷可以相见。

清史稿•刑法志:“凌迟,用之十恶中不道以上诸重罪,号为极刑。”十恶,指十种最严重的罪行。

汉代的九章律已有不道、不敬的罪名,至北周、北齐,法律上虽已有重罪“十条”的名目,尚无“十恶”的名称。隋代制定的开皇律,始著十恶之名。自此以后,历代相沿不改。据《唐律疏议》,十恶的具体条款及内容是:

一,谋反。指企图推翻君主,改朝换代。

二,谋大逆。指企图毁坏皇帝的宗庙、埋葬皇帝的山陵、皇帝居住的宫阙。

三,谋叛。即图谋叛国、从伪。

四,恶逆。指殴打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死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及父母者。

五,不道。指杀死一家非死罪三人,支解人,制造、储藏、传播蛊毒,用魇魅邪法害人。

六,大不敬。指偷盗皇帝举行大祭祀时的敬神之物,偷盗御用之物,偷盗和伪造玉玺,合和御药而不按原来处方及标错服用方法,造御膳误犯食禁,御幸舟船不牢固,对皇帝故意呼其名,不尊重皇帝派出的使臣。

七,不孝。指告发、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世而分家和供养不周,居父母丧而身自嫁娶、歌舞作乐、不穿孝服、听到祖父母、父母的死讯而匿不举哀,祖父母、父母健在而诈言已死。

八,不睦。指谋杀及贩卖缌麻以上亲属,殴打及告发:丈夫及大功以上尊长和小功尊属。

九,不义。指杀死本人所属的府主,刺史、县令及正在受业的老师,吏卒杀死本部五品以上官长,闻夫丧而匿不举哀、居丧作乐、不穿丧服及居丧改嫁。

十,内乱。指施奸小功以上亲属,强奸父祖之妾。和奸也包括在内。

十恶的罚名较他罪重,所以,犯十恶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隋书•刑法志),“虽常赦不原”(明史•刑法志)。这就是说,十恶的罪行是不可饶恕的,也是无可通融的,因而产生了“十恶不赦”这一成语。

追逐云

追逐云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大学生Silver,平常喜欢人文历史,科技数码,也追求简约品质生活,看完觉得有用可以关注我呀。

最近看了部《人类酷刑简史》,里面罗列了许多古今的酷刑,有西方的还有东方中国印度非洲的。酷刑,是对待犯人残酷的刑罚。这种刑法不仅对犯人身体的残害严重,对心理的迫害也很严重。

整本书对于国内的酷刑没有太详细的讲解,反倒是罗列了许多西方中世纪时期的酷刑,相比较而言,有过之而无不及。

要是说哪一个酷刑最残忍,我就姑且说两个记忆最深的酷刑吧。我实在无法排列先后。

第一个,千刀万剐,就是所谓的凌迟,名称不同,在各个地方,刽子手的习惯不同,行刑的方式也会有所区别。

犯人像圣诞火鸡那样被切成一小片一小片。经过了几百年的不断完善,刽子手手法精准,游刃有余。在凌迟过程中,可以根据法官的要求,使行刑时间尽可能延长或缩短。公开行刑吸引了大批人群围观,犯人被绑在中间柱子上。刽子手带着一个工具篮出现,里面装满了各式各样锋利的刀具。每一个特殊的器具都是为切割人体的某一部位而量身打造的。接着刽子手从篮子里随手拿出一个工具,根据刀具的类型来决定是先割他身体的哪一部分。首先遭罪的可能是他的耳朵,也可能是胳膊或大腿,如果犯人的家属事前很大方地贿赂了刽子手,那么受害者将是如此幸运——专门处理心脏的尖刀首先被“随意地”拿了出来。英国人亨利·诺曼曾在游访中国时亲历凌迟现场。他描述如下:

刽子手抓住受害者身上多肉的部分,如胸脯或大腿,然后把它一块块割掉。再切掉鼻子、耳朵、脚趾、手指。然后砍掉手腕、脚踝,接着是胳膊肘、膝盖、肩膀、臀部。最后,一刀捅在心脏上,再把头割掉。

在这个过程中,犯人不会死亡,会亲眼看着自己的骨肉被剥离,感觉自己的献血被慢慢释放,恐惧会越来越接近,但是身体是麻木的,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发生,心灵早就死了,有比这残忍的事情吗?

第二个,非洲族群对待婚外性行为的惩罚,是把两人面对面绑在两根柱子上,相距只有4英尺,以便眼睁睁看着对方被摧毁。从第2天开始,他们便不被给予食物,只能喝一点高浓度的盐水,在热带阳光的暴晒下,他们很快脱水,且饥饿难忍。当被问到“是否需要些吃的”时,饱受饥饿折磨奄奄一息的男人除了有气无力地吐出“是的”外,别无他词。于是,守卫小心翼翼地从女人的乳房上割下一片肉,下刀很谨慎以防女人失血致死,喂给她的情人。同样的程序不断重复。为了使残酷的折磨持续尽可能长的时间,刽子手下刀十分小心谨慎,直到其中一人由于失血过多或巨大的精神刺激而死去。幸存者被迫尽可能长时间地苟延残喘,啃食他情人的残骸,最终两人被迫死于互相蚕食。

这场酷刑看完是不是惊讶得无法思考?我看完想象的能力都快丧失,我恐惧,隔着书本的恐惧,在讲述时我也会恐惧,尽管不是亲身经历。

我还记得的女王椅,千刀万剐,拉肢刑,十字架刑等。

每看一种酷刑,我虽没有身临其境,但是心却已经在叹息,我觉得恐惧,换做是我,我绝不会忍受地住其中一种。如果我侥幸活了下了,那我必将是一个心灵残疾的人。作为旁观者依然如此,那么作为酷刑的接受者也可想象。

酷刑虽然有它的存在意义,但是酷刑的滥用也是会让我们感受到酷刑的残忍,我们不能废除酷刑,但我们应该尽力让它更加人道,更加在合法的情况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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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眼大电娃

雷眼大电娃

个人认为是“点天灯。”什么是点天灯呢?

这是种很残酷的刑罚,具体作法是:把犯人绑住手脚,连衣服带人,放入装满油的大缸里。只留头部在油外,

不吃不喝,浸泡三天三夜,等到第四天的晚上,把人绑在杆子上,从脚点火往上烧,人在清醒的状态下,要忍受火烧,一直往头上烧,过程中人一直会疼的惨叫,直到烧死为止。这就是所谓的“点天灯”。整个过程人都是清醒的,惨叫着让火烧成人棍。极其惨忍!



tjzt2000

tjzt2000

在几千年的中国古代历史长河之中,君主专制成为了统治者所推崇的主流,权利的集中,难免会引起许多弊端。为了更好的威慑被统治者,统治阶级可谓是绞尽脑汁。早在尧舜时期,就有关于酷刑的记载,当时的“五虐之刑”就包括了“截人耳鼻,琢阴黔面”。

随着统治疆域的不断扩大,需要被统治的阶级人数不断增多,酷刑的内容也是不断增多。并非所有君主都是明君。历史上出现过许多暴君,十分讽刺的是,暴君被推翻之后,暴君统治下更加残酷刑法,却并未因此流逝。所以,历史的不断演进,无论是太平盛世,还是纷争战乱,酷刑都十分盛行。这许许多多的酷刑直到民国时期才逐渐废除。

那么我们来了解一下中国古代最出名的几项酷刑,看看其中最残忍的究竟是哪一个。

一:凌迟

在许多的古装电视剧中都能够听到,某人因何罪行,判凌迟处死,即刻行刑。但即刻行刑,并不会让犯人瞬间死亡,而是利用凌迟的方法,让犯人在死前受尽折磨,在无尽的恐惧和痛苦之中慢慢死去。凌迟,原写作为“陵迟”,指的是山丘的缓延的斜坡。荀子有说过:“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之故也。”大致意思是缓延的斜坡,是十分难登的。陵迟也就有了缓慢之意。而凌迟就是仅仅取了缓慢之意,行刑方法是一刀一刀地割去人身上的肉,直到身上的肉差不多割尽,才会破腹断首,使犯人毙命。所以凌迟也称脔(luan二声)割,剐或寸磔(zhe二声)这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千刀万剐。相传,正德皇帝杀刘瑾时下令“凌迟三日,锉尸枭首”。因此刘瑾死前共受3357刀。崇祯帝以叛国通敌最凌迟处死袁崇焕,袁崇焕死前被剐3543刀。可见凌迟这一酷刑的毫无人性。

二:车裂

车裂又称五马分尸或五牛分尸,是将犯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用五匹烈马拉住并朝向不同方向,行刑时,骑马者朝猛挥马鞭使五匹烈马受惊猛冲,强大的拉力会将犯人拉起,使其被分成数块。因为早在被拉裂之前,犯人就有可能窒息死亡,所以就称之为五马分尸。众所周知,秦国著名改革家,政治家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而死。

三:剥皮

剥皮这一酷刑的残忍程度不亚于凌迟,有史册记载:“于脊柱下刀,顺下直走,使背皮展开如蝶,由后向前”。又有“以坑填埋,而头外露,剥开头皮,以水银灌下,水银沉,于缝顺下,分裂全身”。这两种记载,最为常见,第一种从脊背剥开,从后向前,使犯人疼痛难忍,备受折磨。第二种,先将犯人埋着,只露头在外面,用刀剥开头皮,用水银灌下,利用水银的重量,拉开头部以下所有的皮肤。手段十分恐怖。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酷刑如:宫刑,炮烙,插针,活埋,刖刑,鸠毒,棍刑,射杀,沉河,截舌等等。在此就不一一介绍了。

在这几项酷刑中,最残忍的无非就是凌迟了,死前的痛苦与恐惧都是其他酷刑所不及的,这一酷刑无论实在精神还是肉体上,都给了犯人沉重的打击,可见这一酷刑毫无人性可言,直到清末,戊戌变法之后,朝廷内外的各种矛盾的冲击,才使得这些弊政有所改正,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在内的多种酷刑并受到朝廷准许,从此凌迟这一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


本文作者青梅煮史(悦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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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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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凳马,男四马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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