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法律大讨论:婚内丈夫在妻子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如某男经常酗酒,回家就强行与妻子发生关系。妻子难以忍受,有一天奋起反抗,将丈夫踢成重伤。此时,丈夫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就会影响妻子的反抗行为的定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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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迪乌拉克

甘迪乌拉克

无论婚内或婚外强行发生性关系都有可能构成强奸罪,受害人不举报除外。

行色

行色

从法律角度来讲,违背妇女意志而发生性关系,应该被认定为强奸。但从另一方面讲,两个人从结婚开始,就有了婚姻的事实关系,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该承担夫妻应有的责任与义务,当然,也包括性义务。但这并不能说明你就可以违背妻子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妻子未能履行相关义务进行诉讼。现实生活中,很少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便两个人吵架,也会经过商量变好的。希望所有家庭婚姻性福。

eagle

eagle

现在法律规定在妻子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确实属于强奸。但是妻子长时间不同意的话,可以以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起诉她?[呲牙]

ramy

ramy

丈夫强行和妻子发生性关系,那么这样的行为到底是不是属于强奸行为?还是正常的性生活呢?

其实我国的法律制度是比较完善的,同样的一种罪名情况下,如果案发的背景不一样,那么有可能违法程度不一样。

是否属于犯罪,这也是分为不同的情况来讨论,有具体到场景之下,那么才能判定是否违法。

第一种情况:丈夫比较称职,尽到了一个丈夫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做出对不起妻子的事情,那么丈夫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不属于是强奸行为。

举例来说:

丈夫自从和妻子结婚以来,一直辛勤劳作,对家庭付出,其实也是百般照顾,并且日常生活当中也没有任何的不良嗜好。

而妻子因为和丈夫结婚以后,但丈夫并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甚至有一点讨厌丈夫,在丈夫要求性生活的情况下,多次以身体不舒服拒绝,最终丈夫忍受不了,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

如果说是这种情况下,妻子起诉丈夫,说其有强奸罪,那么这个罪名是不成立的。

新婚姻法总则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很明显,一方不尽性义务就损害了另一方应享受的性权利。

两个人从相爱到相知,以后到结婚成家,那么,彼此也成为了相互的依靠,是从心理上还是身理上,应该相互扶持,相互满足。

我国婚姻的本质是一夫一妻制,婚姻讲究的是忠诚,因此一旦结为夫妻以后,去剥夺一方的权利,既然就包括性权利。

因此,丈夫一直兢兢业业的,那么有这样的需求,也是可以理解的,其实应该配合和体谅,而不是拒绝。

当然了,丈夫的行为不应该发生在妻子身体不舒服的期间。那么这样的行为就不构成强奸罪。

第二种情况:丈夫脾气不好,存在虐待妻子的行为,若对于婚姻关系不忠

并非所有的丈夫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都是无罪的。

如果在婚后,由于丈夫的原因,造成妻子不愿意同房的情况,如果才能强迫的方式方法,就是构成强奸罪的。

这些原因有很多种,比如说,你的丈夫喜欢打骂妻子,有的丈夫对于婚姻不忠,在外面有人,那么,这种情况下,妻子是有权利拒绝与丈夫发生性生活的。

举例来说:丈夫和妻子结婚以后,我觉得已经将妻子追到手了,是在日常生活当中,非常暴躁,动不动就喜欢打妻子,或者是辱骂妻子。那么丈夫要求与妻子是发生性关系,被妻子拒绝以后,丈夫不顾妻子反对,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那么这样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一种情况的话,因为是丈夫有错在先,有履行好作为丈夫的责任和义务,让妻子蒙受伤害,那么妻子有权拒绝丈夫的一些无理要求,对于性生活也是实用的。

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作为妻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对丈夫进行起诉。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然是可以对丈夫进行判刑的。

因此,所有的男人都应该对妻子要好一些,别让他们受苦受累,更受委屈。

第三种情况:夫妻关系在办理离婚期间,还没有办理成功的

如果说是在这个时间段,两个人已经离婚了,在办手续的阶段,如果丈夫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那么也是属于违法的。

举例来说:丈夫和妻子关系不好,两人婚后多年一直处于争吵和冷战,后来有一天两人争吵之后决定离婚,于是去民政局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但处于一个等待期。

在等待的期间,丈夫有些后悔,于是找到妻子,打算挽留妻子,但是妻子并没有同意。于是丈夫不顾妻子反对,将妻子扑倒后,强迫其实发生了性关系。

妻子将丈夫告上了法庭,称其触犯了强奸罪。那么这种情况下,丈夫的强奸罪名也是成立的。

因为两人的关系已经破裂,在法律上,你不具备夫妻的名义了,不过说是有一些手续还没有齐全。两个人已经属独立的个体,不再有婚姻关系的存续。

这时候丈夫在强迫妻子发生关系,无异于于与一个不相干的人发生关系,那么根据强奸罪的定义,自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说,那你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离婚,不要再离婚以后而后悔,做出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几种情况都是比较常见的情况,一般来说,婚内强迫性的性行为,很难被判定为强奸。一方面不太好收集证据,另一方面,丈夫一般不属于强奸罪当中的主体,因此这样的案件很难受理。

但管怎么说,那关系如果说走到这一步,那也就证明没有必要存续下去了,早一点分开,或许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最好的解脱。

在这里也想对所有人说一说:

1.如果两个人确实是考虑清楚了,那么在选择结婚,毕竟是需要生活一辈子的,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也不要冲动之下结婚,否则用一辈子去后悔。

2.结婚以后,夫妻双方应该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少一点吵闹,多一点沟通,维护好夫妻关系;

3.现在社会诱惑比较多,对于夫妻双方来说,都要及时的拒绝一些对于婚姻不利的诱惑,不要做出对不起双方的事情,只会让感情走向破裂,婚姻只能朝着离婚的方向发展,最终受伤害的是自己,是家庭,是孩子。

对于这样的事情,你是怎么看的呢?都来说一说。

喵喵喵8

喵喵喵8

只要违背妇女意愿,强行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的,都算强奸罪。只不过婚内强奸,法官审判都会很慎重。毕竟合法夫妻,过个夫妻生活,也是正常的,只要没有造成什么后果,都是调解为主。

yiyi

yiyi

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这个问题假若是夫妻能出现吗!若有强行发生了,应该也是夫妻份内知道,若是有笫三方知道还是夫妻吗!!!

菜鸟Rebecca

菜鸟Rebecca

想象力太丰富了!婚内的性行为应该属于合法行为,至于女方有原因甚至冷淡不配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能算是夫妻关系不和谐了。别扯远了,不可构成强奸罪。

turiess

turiess

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如果妻子报警,会被判定为强奸罪。因为我们这里十几年前就发生过一起这样的真实案例,当时引发了巨大的争议。而且还在的《今日说法》播出过。

当时也是刚刚参加工作没多久,听单位的同事叙说的过程。

两夫妻因为日常琐事闹矛盾,妻子一气之下回娘家了。可由于丈夫脾气倔强,并没有去丈母娘家把妻子接回来。在双方僵持了半个多月以后,丈夫在家人的劝说下去丈母娘家接妻子,可是到丈母娘家以后又和妻子发生了矛盾,并被岳母和小舅子数落了一顿。憋了一肚子气的丈夫一个人又回到了自己家中。

次日在自己父母的陪同下才好说歹说把妻子接了回来。但是在回来的当天晚上,两人又发生了矛盾。随后还强行和妻子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妻子报案称被丈夫强奸,当时派出所把他的丈夫以嫌强奸进行拘留的消息在我们本地引起了争议。大部分人持有的观点是夫妻之间这样私密的事情很难说的清,到底丈夫是真正的协迫,还是自己的妻子在气头上以出气为目的?在大多数人的眼里,感觉既然是合法的两口子,即便是强行发生了性关系,但也不构成强奸,毕竟警察管的再多,也不能管人家两口子被窝里面的事情。

当时我在单位听到的几乎都是这样的言论。有个别持反对意见的女同事也只是说,即便自己老公强行和自己发生了性关系,大不了把他骂一顿冷战几天算了,毕竟两夫妻之间被窝里发生的事很难说清谁对谁错。况且把这样的事情闹到执法单位,也有点丢脸面。

就在当时我们一致感觉妻子告丈夫强奸是有点扯淡的时候,《今日说法》把我们这个地方的案例做了一期新闻。最后妻子给丈夫出具了谅解书,可丈夫仍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通过这个事情才知道强奸罪是以暴力、威胁、胁迫或以其它方式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和女性发生性关系来定罪的。而且还第一次听说了“婚内强奸”这个词。两人的婚姻毫无疑问的也以离婚结束。

个人观点:国家的法律应该修改一下强奸罪受害者的个体,不能单单以女性为个体。应该改为:以暴力、威胁或胁迫的手段强行与他(她)人发生什么性关系都可以定义为强奸罪。而且婚内强奸希望以调解为主,避免司法机关过度介入,造成家庭破裂。毕竟人吃五谷杂粮都有七情六欲。

不由感叹一句:啪啪有风险,夫妻同房需谨慎。

小蕉蕉

小蕉蕉

根据如今的司法实务,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的观点为常态,构成为例外。我个人认为,如问答中所述的案情而言,显然男方的行为已经超出一般家庭伦理关系,客观上在违背妇女意志的前提下,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应当构成强奸罪。

gaoya

gaoya

在婚内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从法律程面来说,应该属于强奸行为。因为他违背了妇女的意愿。

但是这种行为在日常中有也不会喧扬出来。况且作为在婚的妻子也羞启口。如果诉至法律,一般我认为也只是对男方进行教育。(当然只是我个人看法

如果夫妻双方己进入离婚状态,在判决没下达前男人强行进行性行为,就有可能增加男方的责任,形成不可逆转的局面。

至于己离婚了。那大家也都明白,无需多言。

猴子D救兵

猴子D救兵

妻子防卫过当,丈夫无罪。

1这夫妻俩,应该是领证合法夫妻。合法夫妻发生关系,领证时是默认的,所以他们是正当男女关系不能说是奸。既然不是奸,何来强?

2妻子如果真不愿在和丈夫发生关系了,可以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妻子并没有提出离婚和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明妻子对这种行为,是默认的。

3合法夫妻有义务配合配偶过夫妻生活,妻子并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丈夫在强迫其履行义务时对其有一定的伤害,可以定为家暴,故意伤害。妻子反抗使其丈夫重伤,可以定为防卫过当。

当然还要看细节,还要看夫妻俩的感情。

洛城紫陌

洛城紫陌

先说结论。在我国刑法上,婚内强行性交,不构成强奸。

原因:强奸犯罪本就是靠主观证据定罪的犯罪,目的是为保护女性的性自主权。

通常认为男女结婚就意味着双方均有夫妻义务,这个义务就包括合理满足性需求的义务,况且夫妻之间也并非恋爱中的那么甜言蜜语,不发生矛盾或冲突的毕竟是少数。

倘若追究婚内的强奸犯罪,一是不利于促进良好的夫妻关系,二是女性滥用性权利恐会造成严重后果,三是不利于依法治国和社会和平稳定。在米兔席卷全球的当下,如果承认婚内强奸,那可不是个好事。

Wangsidi

Wangsidi

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说起强奸罪,不论婚内婚外,只要是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想和媳妇做爱,也强迫不得,否则有风险的。

半夏三高

半夏三高

只要女的不告就不会被追究强奸罪,万一人家就喜欢那种被强行刺激的生活呢?人家又为什么去告,还有婚内发生关系也是生活的一种情调,对方都不愿意和你发生关系,是男的行为不检点还是女的有多厌恶男的呢?还是婚姻已经走到了边缘,靠着孩子在维持这段尴尬的婚姻呢?值得深思,也值得探究!

Better_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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