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非常会描写吃的作家?

gloria娃
哪些缺乏生活体验了,写别的也写不出来了,就开始写吃了,一旦开始写吃,也就说明这个作家到了江郎才尽的时候了,写吃是美食家的活,而作家的主要任务是反映社会现实,揭露人性,发现生活之美,让人们的精神生活更丰富,活得更好,而不是吃得更好。
成名后的某些作家喜欢写吃赚点稿费,弄点收入,其社会作用不大。
毕竟,很多食料并不是一般老百姓所能有条件购买的。

晨露微凉
李渔、袁枚、曹雪芹,等等,古代的太多了,只挑近世的好了。
美食大佬
梁实秋,《雅舍谈吃》是好吃佬所必读之书。其“雅舍小品”先后印行了三百多版,也是醉了。比如说吃蟹的小文,“在正阳楼吃蟹,每客一尖一圆足矣,然后补上一碟烤羊肉夹烧饼而食之,酒足饭饱。别忘了要一碗汆大甲,这碗汤妙趣无穷,高汤一碗煮沸,投下剥好了的蟹螯七八块,立即起锅注在碗内,撒上芜荽末,胡椒粉,和切碎了的回锅老油条。除了这一味汆大甲,没有任何别的羹汤可以压得住这一餐饭的阵脚。以蒸蟹始,以大甲汤终,前后照应,犹如一篇起承转合的文章。”
汪曾祺,喜欢他的《受戒》《大淖记事》,单从端午的鸭蛋一文就可以看出汪老先生对故乡高邮的爱、对美食的信手拈来。
“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
看他这几段关于咸鸭蛋的描述,贴近生活接地气,在想,自己吃到的食物与此接近,却总是差了那么一点意思。
周作人,可谓中国随笔界之大佬,谈吃也是一绝。北京的茶食一文中,“我们于日用必需的东西以外,必须还有一点无用的游戏与享乐,生活才觉得有意思。我们看夕阳,看秋河,看花,听雨,闻香,喝不求解渴的酒,吃不求饱的点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虽然是无用的装点,而且是愈精炼愈好。”说到喝茶:“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尘梦。喝茶之后,再去继续修各人的胜业,无论为名为利,都无不可,但偶然的片刻优游乃正亦断不可少。”
当然,其兄长鲁迅也是爱吃的,譬如孔乙己“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
唐鲁孙,人称“华人谈吃第一人”。满族镶红旗后裔,珍妃、瑾纪的堂倒孙,出身贵胄,自幼出入宫廷,对老北京传统、风俗、掌故及宫廷秘闻了如指掌;年轻时只身出外谋职,游遍全国各地,见多识广,又熟谙各地民谷风情。
譬如这段羊头肉,“到了数九天,晚上八九点钟,路静人稀,西北风刮起来,就像小刀子似的刮脸,远巷深处,您就听见卖羊头肉的吆喝了。卖羊头肉的,都带着一盏雪亮灯罩儿的油灯,大概是卖羊头肉的标帜,虽然卖羊头肉的主要的是羊前脸,羊腱子,羊蹄筋,碰巧了有羊口条有羊耳朵甚至於羊眼睛。切肉的刀,又宽又大,晶光耀眼,锋利之极,运刀加飞,偏着切下来的肉片,真是其薄如纸。然後把大牛犄角里装的花椒细盐末,从牛角小洞洞磕出来,撒在肉上,有的时候天太冷肉上还挂着冰碴儿,蘸着椒盐吃,真是另有股子冷冽醒脑香味。羊眼睛是吃中间的汤心儿,羊耳朵是吃脆骨,羊筋是吃个筋道劲儿,如果再喝上几两烧刀子,从头到脚都是暖和的,就如同穿了一件水皮袄一样。 ”
上海
张爱玲,喜欢吃软、嫩、香、甜的食物,像松子糖、云片糕、桂花蒸、酸梅汤、生煎馒头、糖醋小排是她的最爱。不过,她写蔬菜也漂亮,“苋菜上市的季节,我总是捧一碗乌油油紫红夹墨绿丝的苋菜,里面一颗颗肥白的蒜瓣染成浅粉红。在天光下过街,像捧着一盆常见的不知名的西洋盆栽,小粉红花,斑斑点点暗红苔绿,相同的锯齿边大尖叶子,朱翠离披,不过这花不香,没有热呼呼的苋菜香。”
沈嘉禄,之前是《新民周刊》报社记者,其文字考究居多,对上海美食下的功夫很深。比如这道罗宋汤,“一碗经典版的罗宋汤应该色泽红亮,香气扑鼻,上口咸鲜,回味酸甜,喝了一口如疾如醉欲罢不能。酸,有番茄的酸、酸黄瓜的酸、酸奶的酸。香,有洋葱的香、牛肉的香、芹菜的香、胡萝卜的香、罗勒的香、黄油的香,味觉体验非常丰富。你还可以轻轻晃动一下汤盆,应该出现“挂杯现象”。
罗宋汤里蕴含着一种暖暖的老上海风情,喝了还想喝,但是没有了。只有一盆,要喝等下回。好东西不能一次吃到饱,这是对罗宋汤的尊重。”
王安忆的《长恨歌》,“老大昌的门里传出浓郁的巴西咖啡的香气,更是时光倒转”。
陈丹燕,《上海的风花雪月》、《上海的金枝玉叶》、《上海的红颜遗事》简直爱死了。作为旅行家,也会写到不少上海美食。“1930年,上海红房子西菜馆开张时,菜谱上就有这样做法的色拉供应,作为开胃的头盆。在七八十年代物质匮乏、精神封闭的时候,上海市民的家宴上也常常有这道菜,让大家感觉很洋气”。“红房子的大菜师傅说,这样的色拉是一味上海‘番菜’,那是百年以前,上海人对‘改良西餐’的叫法。实在的,我们应该说它是一道地道的上海菜”,“色拉代表着上海人的生活基本方式:亦中亦西,但把它们融化成属于自己的,带着自己这个城市的痕迹”。
北京
王世襄,“京城第一玩家”。曾做过家宴招待俄国客人,“南味的酥鱼和羊羔,福州的炸油菜松和冬菇冒笋,北京的炒素菜丝和仿虾米居的野兔脯,浙江的糟鸡,南北都有的糖醋辣白菜墩和酱瓜炒山鸡丁等”,还比较中俄菜品之别,“俄国小吃充实而浓厚,但缺少淡雅隽永之品,相形之下,就显得粗了一点,这在中国的山水画和俄国的古典的重彩油画之间也能体会到它们之间的差距。”这种跨界性的比较叫人汗颜。
郁达夫,“有时候他想改过这恶习惯来,故意到图书馆里去取他平时所爱读的书来看,然而到了上灯的时候,他的耳朵里,忽然会有各种悲凉的小曲儿的歌声听见起来;他的鼻孔里,也会有脂粉,香油,油沸鱼肉,香烟醇酒的混合的香味到来。””
另外,王敦煌、邓云乡,等等一大批作家,写美食都是好手。
香港
香港诗人梁秉钧短诗香港盆菜:“围坐滩头进食无复旧日的钟鸣鼎食/远离京畿的光辉且试乡民的野味。”
蔡澜,爱吃的色老头,香港四大才子之一,微博自我介绍,“ “我叫蔡澜,听起来像菜篮,买菜的篮子,所以一生注定得吃吃喝喝。”笑死。他吃的太多啦!“上八珍是狸唇、驼峰、猴头、熊掌、燕窝、凫脯、鹿筋、黄唇胶。中八珍是鱼肚、银耳、鲥鱼、广肚、果子狸、哈什膜、鱼唇、裙边。下八珍是海参、龙须菜、大口蘑、川竹笋、赤鳞鱼、干贝、蛎黄、乌鱼蛋。”后来还开了自己的淘宝店。
香港四大才子,其余如金庸、倪匡,写吃也不错。
广东
苏州
陆文夫《美食家》再经典不过了。“苏州面,硬面,烂面,宽汤,拌面,重青(多放蒜叶),免青(不要放蒜叶),重油,清淡,重面轻浇,重浇轻面,过桥。要吃头汤面,因为千碗面,一锅汤。”“苏州有一种堂子菜,是从高等妓院里兴起来的。吃菜要吃心,吃鱼要吃尾,吃蛋不吃黄,吃肉不吃肥,还少不了蘑菇与火腿。”
湖南
沈从文不怎么喜欢写美食,倒是老乡黄永玉很爱喝酒,“酒是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它无孔不入。忧愁要它,欢乐也要它;孤独要它,群体也要它;天气好了要它,风霜雨雪也要它;爱情要它,失恋也要它;诞生要它,死亡也要它;恶人要它,善人也要它;当官的要它,百姓更离不开它;有文化的要它,大老粗也爱它。”
四川美食
李劼人,代表作大波,写夫妻肺片真是神了。“黄澜生一凝神,才发觉自己的大腿正撞在一口相当大的乌黑瓦盆上。要不是两只大手把瓦盆紧紧掌住,它准会从一条板凳上打碎在地。光是瓦盆打碎倒在其次,说他赔不起,是指盛在盆内、堆尖冒檐、约莫上千片的牛脑壳皮。这种用五香卤水煮好,又用熟油辣子和调料拌得红彤彤的牛脑壳皮,每片有半个巴掌大,薄得像明角灯片;吃在口里,又辣、又麻、又香、又有味,不用说了,而且咬得脆砰砰地极有趣。这是成都皇城坝回民特制的一种有名小吃,正经名称叫盆盆肉,诨名叫两头望,后世称为牛肺片的便是。”美食家、报人车辐先生写四川美食也是一绝。
广西美食
说到广西,最爱的是梁羽生《广陵剑》中关于马肉米粉的这段。“伙计看见客人来到,也不招呼,赶紧就切马肉。云瑚悄悄问道:‘你怎么不吩咐他们要来几碗?’……陈石星道:‘食量大的人可以吃到三十碗四十碗,食量小的人也要吃十多二十碗。多吃少吃几碗,那是不算什么一回事的。’……只见那盛米粉的碗只有茶杯大小,碗中的米粉也与他们习见的米粉不同……吃马肉米粉的规矩,客人不叫停止,伙计就得川流不息的送来……陈石星道:‘这也是吃马肉米粉的规矩,最初几碗给你吃的普通的马肉,大概要吃了五碗之后,才吃到上肉,待吃到内脏之时,那才更好吃呢。’”
湖北美食
金庸先生在《笑傲江湖》里写到一段豆皮,是讲到令狐冲去救任盈盈,路过湖北,“令狐冲向北疾行,天明时到了一座大镇,走进一家饭店。湖北最出名的点心是豆皮,以豆粉制成粉皮,裹以菜肴,甚是可口。令狐冲连尽三大碟,付帐出门”。
当然,写湖北美食最好的当然就是池莉啦!其代表作冷也好热也好活着就好的小说中,历数武汉过早之美味——
“王老大搬起指头就数开了:老通城的豆皮,一品香的一品大包,蔡林记的热干面,谈炎记的水饺,田恒启的糊汤米粉,厚生里的什锦豆腐脑,老谦记的牛肉枯炒豆丝,民生食堂的小小汤圆,五芳斋的麻蓉汤圆,同兴里的油香,顺香居的重油烧梅,民众甜食的汰汁酒,福庆和的牛肉米粉。王老太的牙齿不关缝,气一急谱出了一挂口水。她难为情地用手遮住了嘴巴,说:“丢丑了丢丑了,老不死的涎都馋出来了。”老人们鼓掌。
王厨师说:“不愧老汉口!会吃!我这个人喜欢满街瞎吃。过个早,面窝,糍粑,欢喜坨,酥饺,油核糍,糯米鸡,一样吃一个,好吃啊!”
许师傅说:“那不是吹的,全世界全中国谁也比不过武汉的过早。”
诸如美食妙文太多啦,暂时举例这些,欢迎补充~~
by舒怀

christylifang
在我心中,一篇美食文章写得好,只有一个测试方法:能不能就一篇文章吃完一顿并不太好吃的饭。
所以我小时候最喜欢看的《红楼梦》,因为里面对于吃的描写实在太多了。我泡一碗方便面,一边拆油包,一边看:
柳家的果遣了人送了一个盒子来。小燕接着揭开,里面是一碗虾丸鸡皮汤,又是一碗酒酿清蒸鸭子,一碟腌的胭脂鹅脯,还有一碟四个奶油松瓤卷酥,并一大碗热腾腾碧荧荧蒸的绿畦香稻粳米饭......芳官居然说,油腻腻的,谁吃得下这个?我恨不得说,我我我我,不吃给我!!!!
我小时候不喜欢喝牛奶,我妈就说,牛奶就是酥酪,贾元春娘娘送给贾宝玉喝的。我立刻就喝了。
吃粥的时候,想的是火腿。当然,我妈只会给我吃榨菜,于是只好再次打开《红楼梦》:
晴雯麝月揭开看时,还是只四样小菜。晴雯笑道:“已经好了,还不给两样清淡菜吃。这稀饭咸菜闹到多早晚?”一面摆好,一面又看那盒中,却有一碗火腿鲜笋汤,忙端了放在宝玉跟前。宝玉便就桌上喝了一口,说:“好烫!”当然,吃最讨厌的茄子的时候,就要遥想刘姥姥吃的茄鲞了:
把才下来的茄子把皮刨了,只要净肉,切成碎钉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脯子肉并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子,俱切成钉子,用鸡汤煨干,将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里封严,要吃时拿出来,用炒的鸡瓜一拌就是。有人做过统计,一部《红楼梦》,写了186种吃食。曹雪芹本人,就是一个大吃货,他写红楼梦的时候,有人要看接下来的情节,他就说,拿南酒和烧鸭来啊,我就写给你看。哈哈哈哈哈,想想就很可爱。

猪在水上飘
深夜放毒系列,这就要祭出我压箱底的《天下味》了。
唐鲁孙的《天下味》是我的治愈利器,冬日的夜晚,临睡之前,有点饿了,但是又没什么吃的,零食甜甜的总不对口味,翻开《天下味》看看,马上就如同置身满汉全席,做梦也是香甜有味的。
唐鲁孙也是个有故事的人,他是满族,镶红旗人,是珍妃、瑾妃的堂侄孙。由于出身贵胄,自幼出入宫廷,对老北京传统、风俗、掌故及宫廷秘闻了如指掌。他年轻时游遍全国各地,见多识广,又熟谙各地民俗风情。
所以,由他总结天下的味道,是很恰当的。 他写美食,不是单纯说有多好吃,还会把来历典故介绍一番。而且不仅有南北大菜,还会有台湾的小吃“棺材板”,北平的小馆子“崇文门大街的法国医院面包房”。再加上他有点民国风的描写,感觉和现代隔了一层,有点神秘,更显得“好吃”。
摘录一段他写的火腿吧:
民国十年左右,北平德国医院的狄勃尔大夫,不但是当时医学界的权威,而且是绅商各界交际场合里的甘草。他最爱吃用火腿炖的汤、火腿煨的菜,尤其是云腿夹面包,他认为那比热狗三明治,不知道要高明多少倍。中国人远者如美食名家袁子才,《随园食单》里素菜荤烧的,十之八九都离不开火腿。狂人金圣叹在临刑的时候,还忘不了告诉他儿子说,豆腐干加花生下酒,有火腿味。可见此公不但爱吃火腿,而且认为火腿下酒,是无上的隽品,才有这种妙喻。近者如“洪宪皇帝”袁项城,虽然他是河南人,可是每餐必备火腿熬白菜墩。谭延闯的畏公鱼翅,全是火腿鸡汤借味,离了火腿也就不成其为谭家菜名肴的上品啦。照以上情形来看,不论古今中外,好啖的老饕,对于国产的火腿都有特别偏爱,极高评价的。
这样看美食像是就着时光下酒,是不是比单纯看美食过瘾?
台湾学者徐国能曾在文章中说,天下的吃到底都是一個樣的,不過是一根舌頭九样味。当然,这九样味也是人生百味,不同的时候有不同的感受。所以,这个角度看《天下味》,就不止美食,也有几分沉重了。

顾郁不郁闷
当代文学之中,有两部小说,和美食关系不大,但是却给我留下很深印象。一是阿城的《棋王》,二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
《棋王》有一段,写的是王一生去找“我”,知青们就借机聚餐。里面有几段写吃的,都很出色。
“有人把脸盆洗干净,到伙房打了四五斤饭和一小盆清水茄子,捎回来一棵葱和两瓣野蒜、一小块姜,我说还缺盐,就又有人跑去拿来一块,捣碎在纸上放着。 ”这是准备开吃。伙食很简单,甚至可以说很简陋,几斤白米饭,一小盆清水茄子,一棵葱,两瓣野蒜,一小块姜,一块粗盐,后来“脚卵”还拿来一小块酱油膏和几粒去污用的草酸来代替醋——放在今天,这些东西会被人骂“能吃吗”,可是在那个年代,这就是一顿饕餮大餐的完美调料。
他们这是为吃白煮蛇肉做准备。吃蛇肉的情形,我就不多写了,有兴趣的可以自己去看。吃完蛇肉,还有蛇骨头,“我又把蒸熟的茄块儿端上来,放少许蒜和盐拌了。再将锅里热水倒掉,续上新水,把蛇骨放进去熬汤。……这里屋外常有一二处小丛的野茴香,我就拔来几棵,揪在汤里,立刻屋里异香扑鼻。”你看,我都没引用吃硬菜、也就是那条蛇的内容,只是看“我”是怎么处理那些调料的,就已经让人大流口水了。
《棋王》后面还有一句,“麦乳精冲成稀稀的六碗,喝得满屋喉咙响”,也已经成为名句。
《许三观卖血记》写许三观用嘴巴炒菜给孩子们解馋,也是一绝,是能把人看到肚子咕咕响的。
写到这里,发现《棋王》和《许三观卖血记》的这几个经典段落,写的都不是“美食”,而是“吃”。美食和吃有什么不同?王一生有过一番话,用来做解释是最恰当不过的。那是“我”给王一生讲故事,讲了巴尔扎克的《邦斯舅舅》,邦斯是个老饕,“我”本以为王一生会喜欢,可他一听完就说,“这个故事不好,这是一个馋的故事,不是吃的故事。”
馋的故事太多了,写馋的文字也太多了。写吃的不多,但写吃的才有力量。

沧海一栗
有的作家会描写吃,但不一定会吃,还不一定会亲自做好吃的。这方面或许比较真实的是汪曾祺,属于全能型选手,会吃,会做吃的,会写吃的。比如在《汪曾祺自述》一书中,有一个“自报家门”,涉及到汪曾祺的祖父。原来也是书香门第出身。他的祖父是清朝末科的“拔贡”,写的一手八股文章,也就是科举应试之文,不要小瞧了这个技能。并且,他的祖父家还有两三千亩良田,此外还有两家药店和一家布店。这真是有钱有才有名望,是典型的完美人生了。也是我们想象中的古代中国的士大夫的典型。
而汪曾祺的父亲,也是极聪明极灵巧多才的人。在汪曾祺的笔下,他的父亲不但金石书画皆通,还会武术,还有一间画室,画室里堆积了很多慕名而来的求画之人送来的宣纸。他的父亲还学过很多乐器,笙箫管笛、琵琶、古琴都会,几乎所有的中国乐器他的父亲都能有尝试和机会去学习。更不要说在这种环境之下,他父亲还心灵手巧能亲手糊冥衣,制作蜈蚣风筝。有一次,他还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小片,再用胶水做成小船、小亭子、八面玲珑球,在里面养金铃子。在汪曾祺的笔下,他的父亲简直是一个样样精通的奇人。
可是,按照一般的想象,这样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一定是贵族范,但其实,越是有教养的家庭,孩子也有规矩要遵守。所以汪曾祺说他的祖父就生活很俭省,爱喝一点酒,下酒菜不过是一个咸鸭蛋。喝了酒有时就一个人在屋里大声背唐诗。汪曾祺之所以能写吃,会写吃,与这样的家庭环境也有关,吃不在于多么奢靡奢侈,而在于好吃,在于能从大自然的馈赠中欣赏其中的滋味。“味”又是中国传统美学的核心词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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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写“吃”最厉害
中国的食文化是全民性质的,这从我国的美食文学中就能看出。大作家们平时忙于解构人性、批判历史,可写起吃来却也毫不含糊,其中最厉害的当属汪曾祺老爷子,看他的文章有时其他情节早已忘个大概,偏偏写“吃”的都记住了。
荷兰奶牛肉
“这天,还蒸了白面馒头。半斤一个,像个小枕头似的人俩。所里还一人卖给半斤酒。这酒是甜菜疙瘩、高粱糠还有菜帮子一块蒸的,味道不咋的,但是度数不低,很有劲。工人们把牛肉、馒头都拿回宿舍里去吃。他们习惯盘腿坐在炕上吃饭。霎时间,几间宿舍里酒香、肉香、葱香,搅作一团。炉子烧得旺旺的。气筑好极了。他们既不猜拳,也不说笑,只是埋着头,努力地吃着。”
端午的鸭蛋
“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
荷兰奶牛肉
“副所长姓黄,精于烹饪。他每隔二十分钟就要到小食堂去转一次,指导大师傅烧水、下肉、撇沫子,下葱姜大料,尝咸淡味儿、压火、收汤。他还吩咐到温室起出五斤蒜黄,到蘑菇房摘五斤鲜蘑菇,分别炒了骨堆堆两大盘。等到技师、技术员、行政干部都就座后,他当场表演,炒了一个生炒牛百叶,脆嫩无比。”
螺蛳姑娘
“归家之后,又见饭菜端整。油煎豆腐,细嫩焦黄;酱姜一碟,香辣开胃。 又又次日,此种田人,日暮归来,启锁开门,即闻香气。揭锅觑视:米饭之外,兼有腊肉一碗,烧酒一壶。此种田人,饭酒吃肉,陶然醉饱。”
日规
“最受欢迎的是—个广东老太太卖的鸡蛋饼:鸡蛋和面,入盐,加大量葱花,于平底锅上煎熟。广东老太太很舍得放猪油,饼在锅里煎得滋滋地响,实在是很大的诱惑。煎得之后,两面焦黄,径可一尺,卷而食之,极可解馋。”
忧郁症
“房门也不大出,一天坐在屋里看天雨花、《再生缘》,喝西湖龙井,磕苏州采芝斋的香草小瓜子。她吃的东西清淡而精致。拌荠菜、马兰头、申春阳的虾籽豆腐乳、东台的醉蛏鼻子、宁波的泥螺、冬笋炒鸡丝、车螯烧乌青菜。”
迟开的玫瑰或胡闹
“吃肉,尤其是肘子,冰糖肘子、红焖肘子、东坡肘子、锅烧肘子、四川菜的豆瓣肘子,是肘子就行。至不济,上海菜的小白蹄也凑合了。年轻的时候,晋阳饭庄的扒肘子个有小二斤,九寸盘,他用一只筷子由当中一豁,分成两半,端起盘子来,呼噜呼噜,几口就“喝”了一半;把盘子掉个边,呼噜呼噜,那一半也下去了。”
仁慧
“观音庵的咸菜非常好吃,是风过了再腌的,吃起来不是苦咸苦咸,带点甜味。”
熟藕
“酱菜里有一种麒麟菜,即石花菜。不贵,有两个烧饼钱就可以买一小堆,包在荷叶里。麒麟菜是脆的,半透明,不很咸,白嘴就可以吃,孩子买了,一边走,一边吃,到了家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仁慧
素斋最好吃的是香蕈饺子。香蕈(即冬菇)汤;荠菜、香干末作馅,包成薄皮小饺子,油炸透酥,倾入滚开的香蕈汤,嗤啦有声,以勺舀食,香美无比。
莱生小爷
他食量很大,而且爱吃肥腻的东西。冰糖肘子、红烧九转肥肠、“青鱼托肺”——烧青鱼内脏。家里红烧大黄鱼,鱼鳔照例归他,——这东西粘粘糊糊的,粘得鳔嘴,别人也不吃。 他一天就是这样,吃了睡,睡了吃,无忧无虑,快活神仙。
结尾附赠《许三观卖血记》片段,这红烧肉被余华写得可太诱人了~
『三乐又说:“爹;给我切五片肉。”
许三观说:“你最多只能吃四片,你这么小一个人,五片肉会把你撑死的。我先把四片肉放到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煮熟后拿起来晾干,晾干以后放到油锅里一炸,再放上酱油,放上一点五香,放上一点黄酒,再放上水,就用文火慢馒地炖,炖上两个小时,水差不多炖干时,红烧肉就做成了……”
许三观听到了吞口水的声音。“揭开锅盖,一股肉香是扑鼻而来,拿起筷子,夹一片放到嘴里一咬……”』
不放图了,大家自行想象吧!

天使的微笑
汪曾祺。汪老提倡,“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四方食事》),在汪老眼里,只有这样的“宽容精神”才能当好一个“美食家”。因此,我们在看汪老“谈”吃时,一定会感叹作者笔下食物的“杂博”。这种“杂博”首先在于作者吃过、谈及的美食地域分布太广阔:从故乡高邮出发,到天子脚下的京城,到西南边陲的云南,再到西北内陆的内蒙、新疆,汪老“吃的足迹”可以说是遍及了五湖四海,这样来看,汪老分明是用脚在践行上述他那条“美食格言”;其次,这种“杂博”还体现在食物的种类上:本来在这个地球上,食谱涵盖最广的恐怕就属国人,而汪老则可谓是国人这种好吃特性的代言了,光是在他文中出现过的植物动物恐怕就不下百种,其中许多食物恐怕是很多人一辈子都没遇到过的。
蔡澜。蔡澜有一个好奇的胃,吃遍天下美食。在香港,蔡澜是家喻户晓的文化名人。翻开报纸,就会读到他的文字,简短而清新,美食、旅游、人生,声色犬马,无所不谈。随意走进一家普普通通的茶餐厅,不经意间发现,墙上的菜单旁边标有“蔡澜推荐”。人们常说,没有蔡澜,逛香港就少了一道最有滋味的人文菜。人老了,便活成了“精”,蔡澜就是这样一位“美食人精”,他一生的履历和对生活对美食的爱好与研究,包含着对香港这片土地的热爱和怜惜,他用自己的人文情怀,描绘了一张张香港乃至世界的美食地图。
刘枋。刘枋生于山东官宦之家,她还不识字的时候,已会背诵数十首诗文。她个性爽朗,创作以小说和散文为主,也写过广播剧本。她的《吃的艺术》一书被视为饮食文学经典。刘枋谦虚地说自己不是个烹任名家,可是,她自以为对于“吃”,比对于“写”,确实更有心得,原因是自己好吃,而并不热爱写作。刘枋的文笔向以流畅生动见长,用辞用句有一种熟极而流的功力。谈吃,似乎可以用不着太费周章找辞汇钻典故,反正绿的青菜、红的萝卜,配上麻油、酱油、醋就是了。可是刘枋写得另有一番情致,说得通俗一点,她写得很有“学问”。所以既有欣赏文章的价值,更有美味的传神,大有令人馋涎欲滴之概。
梁实秋。梁先生晚年在“雅舍谈吃”后,有多少谈吃的书籍开始模仿他写作的风格和逻辑。可是很少有超越者。这最难超越的,便是文中的“豁达洒脱,中西逢源,旁征博引,和真正的闲情逸致”(《雅舍谈吃》前言评鉴)。《雅舍谈吃》说食物,讲渊源,用典流畅自然,讲了很多与吃有关的故事,把读者带入当时的情境,也领略了其中的滋味。

linyin
汪曾祺。深夜千万不要看他的书,因为你会很饿。
说起汪曾祺,我对他的最初印象是多年前一次做饭的经历。
当时为了泡把干香菇,友人教我要用冷水浸泡,说是看了汪老爷子的书里说,这样才入味儿。
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用白瓷碗盛了冷水泡了大半天,等到清水成了暗黄色,香菇都像小伞一样打开,菇香果然更浓,直扑鼻尖儿。
从此,每每看汪曾祺的书,都像在寻味儿:天底下竟有这么好吃的食物,我却没吃过,伤心!
他说,“生活,是很好玩的。”
所以天下万千食物,到了他的眼前全是佳肴。世间所有不平事,在他的笔下全化成恬淡。看他写的书,听听他的趣事,你会发现汪曾祺真的是一个好玩的吃货。
吃货的基本技能:什么都看起来好好吃
有一年,汪曾祺去草原林区体验生活。刚好6月的草原绿油油,开满了黄色的金莲花。他好兴奋,做了首打油诗,“草原的花真好看,好像韭菜炒鸡蛋。”
我第一次看到这段故事时,笑得直打跌。汪曾祺该有一颗多爱吃的心,才能看见什么就想成吃的,把全世界都看得好好吃。
爱吃的人,谈起恋爱来也离不开吃的。在西南联大,汪曾祺遇到了自己一生的爱人施松卿。
那时女生们很流行吃昆明的胡萝卜。它不仅细嫩、水足、微甜,据说还能养颜。施松卿也很是喜欢。
两人常常一起散步,走到一处胡萝卜地时,施松卿就跑去和村民买,然后就嘎吱嘎吱地嚼起来。那时,汪曾祺觉得那样的施松卿秀美可人。也常常将她写进了自己的小说中呢。
果然,爱一个人的时候,是连她吃饭的样子都觉得很美。
吃货的进阶技能:对吃这件事要念念不忘耿耿于怀
汪曾祺对吃这件事,从来都是不忌口的。他什么都要试试,试过了,好吃就念念不忘,不好吃就记过了。这样的人才是心怀坦荡的,因为他从不抗拒生命的更多可能性,充满着对世界满满的好奇心。
汪曾祺一直念念不忘云南的菌子。在昆明住了七年,四十多年后仍然忘不了,还能在文章里一一数遍鸡枞的难以比方的味,白蘑煮成的鲜汤,还有各种长得奇形怪状的菌。
这样的吃货是令人欣赏的,他不是酒肉穿肠过,味道全不知的人。他的舌尖是有记忆的,他在记住那些让他喜欢、感动的味道。这样的吃货,才能真正谈得上爱美食,懂美食。
所以,当汪曾祺在离乡几十年后,在老师沈从文家再一次吃到了茨菇炒肉片后,从此又有了感情。
因为那是他小时候吃过的东西,虽然那时他不爱,嫌苦。但经过兜兜转转的生活,再吃到那股味,如他这般细腻的人,怎么不会想起幼时吃的那碗咸菜茨菇汤?怎么不会想起那些个家乡的雪?
吃货的高阶技能:深夜绝对不要看他写的美食
汪曾祺作为一个高级吃货,最厉害的地方还在于,他不仅喜欢吃、懂得吃,懂得做,还懂得写吃的。
让许多人念念不忘的高邮咸蛋,都是拜他所赐,他说,“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瞬间口水就要流了。
所以,深夜千万不要看汪曾祺写的书,你会饿疯的。
这个可爱的人,写的散文,几乎都是吃的。与友人通信,经常在说做菜的事。
比如,有一次汪曾祺就专门在信里告诉人家,自己新发明一道菜,就是把油条劈开,切成一段一寸长,再把拌了榨菜、葱丝的肉末塞进其中,炸焦,“嚼之声动十里人”。说真的,物道君很想试试这道菜。
这个很喜欢写吃的人,每天的大多数时间还在忙于俗务。据汪曾祺的女儿说,他大多是在上午写作,期间他要去买菜,做两顿饭,偶尔还要偷偷瞒着夫人出去喝酒。中午睡个午觉,再接待约稿的编辑们。
家人们都不知道他怎么安排时间的,而且他“每天都是一种非常悠然自得的精神情绪”,这样的情绪也反映在他的文字里。
他的文字,平淡又不失真情,情深却又不伤感,就像好朋友和你,边喝着小酒边聊天。
有人说,这是因为汪曾祺大器晚成,才积淀了下来。但他的老师沈从文或许更懂他,“‘大器晚成’,古人早已言之。最可爱还是态度,‘宠辱不惊’!”
正是因为这份宠辱不惊,所以,在他眼中,什么事情都抵不过平常的一菜一蔬来得真实,也让这个世界多了一个可爱的高级吃货──汪曾祺。
有这样天真烂漫的人,世界多可爱,因为总有人比我们多一步感知到这个世界的好玩,而且他还会写下来告诉平凡的我们,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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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得开
古代小说中写美食印象最深的一是《红楼梦》,一是《儒林外史》。张爱玲说以前相府老太太看《儒林外史》,就为了看里面的吃食。《红楼梦》擅长写富贵人家美食,《儒林外史》涉及的面更广,上至钟鼎之家,下至市井小民,各有滋味。其中马二先生游西湖一段,写吃写得淋漓尽致,如"望着湖沿上接连着几个酒店,挂着透肥的羊肉,柜台上盘子里盛着滚热的蹄子、海参、糟鸭、鲜鱼,锅里煮着馄饨,蒸笼上蒸着极大的馒头。马二先生没有钱买了吃,喉咙里咽唾沫,只得走进一个面店,十六个钱吃了一碗面。肚里不饱,又走到间壁一个茶室吃了一碗茶,买了两个钱处片嚼嚼,倒觉得有些滋味。"
现代作家中擅长美食文字的很多,风格各异。如周作人写故乡浙江一带的饮食,清淡雅致。如写油条摊:"制麻花不曰店而曰摊,盖大抵简陋,只两高凳架木板,于其上和面搓条,傍一炉可烙烧饼,一油锅炸麻花,徒弟用长竹筷翻弄,择其黄熟者夹置铁丝笼中,有客来买时便用竹丝穿了打结递给他。做麻花的手执一小木棍,用以摊饼湿面,却时时空敲木板,的答有声调,此为麻花摊的一种特色,可以代呼声,告诉人家正在开淘有火热麻花吃也。麻花摊在早晨也兼卖粥,米粒少而汁厚,或谓其加小粉,亦未知真假。平常粥价一碗三文,麻花一股二文,客取麻花折断放碗内,令盛粥其上,如《板桥家书》所说,“双手捧碗缩颈而吸之,霜晨雪早,得此周身俱暖”,代价一共只要五文钱,名曰麻花粥。又有花十二文买一包蒸羊,用鲜荷叶包了拿来,放在热粥底下,略加盐花,别有风味,名曰羊肉粥,然而价增两倍,已不是寻常百姓的吃法了。"
汪曾祺的美食文相当丰富,写家常滋味,故乡风物。如他写高邮咸鸭蛋、咸菜茨菇汤、云南的菌、西南联大的学生吃食,及各类市井小吃均极有蕴味。象他笔下的馄饨担子精洁雅致:"别人卖的馄饨只有一种,葱花水打猪肉馅。他的馄饨除了猪肉馅的,还有鸡肉馅的、螃蟹馅的,最讲究的是荠菜冬笋肉末馅的,——这种肉馅不是用刀刃而是用刀背剁的!作料也特别齐全,除了酱油、醋,还有花椒油、辣椒油、虾皮、紫菜、葱末、蒜泥、韭花、芹菜和本地人一般不吃的芫荽。馄饨分别放在几个抽屉里,作料敞放在外面,任凭顾客各按口味调配。"
此外如老舍、梁实秋、唐鲁孙写老北京的各类美食,京味浓郁。老舍在巜正红旗下》中写旗人饮食风俗;后两者在台湾隔海回忆旧京,美食记忆中夹杂故园之思,也颇有特点。

小扎
许多作家都是吃货,喜欢吃,也喜欢把吃的经验付诸文字。
现代作家里,写吃写得最好的应该是梁实秋。
这里要讲的是宋代的一位文人吃货,黄庭坚。
黄庭坚,字鲁直,号山谷,江西修水人,宋英宗年间进士,做过知县、校书郎、著作佐郎等,被称为“苏门四学士”之一,诗歌、书法都与苏轼齐名。
黄庭坚是个吃货,很喜欢吃滋味浓重的糟姜,曾经写信感谢朋友赠送糟姜,认为“是苏州真本,又饱糟而味足,大为嘉茹。”
糟姜之外,他还喜欢糟肉,并且亲自动手制作。在酒糟之中加水加盐,调成粥状,把熏烤过的猪肉放到其中,保存在阴凉地方。糟肉味道独特,颜色好看,而且可以长期保存,慢慢享用。
可惜黄庭坚在制造过程中忘记了最关键的一点:酒糟里没有放盐。最后发现这个错误的时候,肉已经完全臭掉。
黄庭坚的酒瘾比较大,醉酒之后非常喜欢吃一种凉菜,他为其命名为“醒酒冰”,实际就是肉冻或者鱼冻,宋代人又称为“水晶鲙”。
黄庭坚写过一首饮韩三家,醉后始知夜雨:“醉卧人家久未曾,偶然樽俎对青灯。兵厨欲罄浮蛆瓮,馈妇初供醒酒冰。”
黄庭坚醉倒在别人家里,主妇为了让他醒酒,端上来一盘肉冻。在诗后的小注中,黄庭坚认为自己是“醒酒冰”的发明者,说:“予常醉,后字‘水晶鲙’为‘醒酒冰’。酒徒皆以为知言。”
黄庭坚喜欢用河鱼制脍。朋友张仲谟答应送给他一些河鲤,黄庭坚大喜,备好美酒,只等鲜美的鲤鱼一到,立刻开吃。
但河鲤迟迟没有送到,黄庭坚等得心焦,写了一首张仲谟许送河鲤未至,戏督以诗,前去催促:“浮蛆琰琰动春醅,张仲临津许鲙材。盐豉欲催莼菜熟,霜鳞未贯柳条来。日晴鱼网应曾晒,风软河冰必暂开。莫误晓窗占食指,仍须持取报章回。”
一句“日晴鱼网应曾晒,风软河冰必暂开”,读来令人喷饭。
黄庭坚的诗,宋代第一,写过许多与吃有关的诗,其中有些是与苏轼唱和的,两位大文豪在诗中谈吃,颇为有趣。
苏轼曾经在一首春菜诗中描写春天的种种美食,黄庭坚和了一首次韵子瞻春菜,写出自己喜欢的美味,最后表达了一个吃货的愿望:“北方春蔬嚼冰雪,妍暖思采南山蕨。韭苗水饼姑置之,苦菜黄鸡羹糁滑。蓴丝色紫菰首白,蒌蒿芽甜蔊头辣。生葅入汤翻手成,芼以姜橙夸缕抹。惊雷菌子出万钉,白鹅截掌鳖解甲。琅玕林深未飘箨,软炊香秔煨短茁。万钱自是宰相事,一饭且从吾党说。公如端为苦笋归,明日青衫诚可脱。”

huangyunyun
中篇小说《美食家》,使陆文夫“会吃”的名声远播文坛内外。自那以后,陆文夫每到一家饭店用餐,厨师闻知陆文夫来吃饭,便有些惶惶然,大有美食家面前班门弄斧之感,倘若做坏了一道菜,会坏了自己的名声。
陆文夫对各地富有特色的民间小吃,很有兴趣,走到哪吃到哪,总有品不足、尝不够的感觉。他是真正做到了“行万里路,尝百口鲜”。“对于陆文夫,茶,必不可少,朋友们都知道他爱茶之切,每有好茶,总要给他留着,“因为只有陆文夫才不致委屈了好茶”。他喝茶不是单纯为了消渴,滋味深长的闲饮,可以助谈,且带有几分雅意。他以和、清、静寂为茶之三味,如芝兰蕙萱、松菊竹梅可喻人品,可言心志,令人神融心醉。陆文夫爱酒在作家中是出了名的,他酒龄长、酒量大,故有人送他个“酒仙”的雅号,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可以列入酒仙的行列”。
他的作品大都描写江南市民的生活,幽默、诙谐,使人在笑中感到一种苦涩和深沉,令人深思。小说献生、小贩世家、《围墙》先后获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井获《中篇小说选刊》优秀中篇小说奖。

爱吃草的饼饼
感谢邀请!这是很好且有趣的问题。我想推荐施耐庵。记得小时候读《水浒传》,看到书中好汉让店家切二、三斤熟牛肉来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当时那种眼热的心情至今还回味得出。施耐庵可真没少写吃的,除了比较多的牛肉,还有我们熟知的鲁智深所吃的香肉,已经传承至今的武大郎炊饼,孙二娘吓人馅料的包子,景阳岗三碗不过岗的美酒,至于肥鹅、嫩鸡、羊肉、菜蔬也多处可见。书中描写的酒店也有多处,诸如江州浔阳江头琵琶亭酒馆、博浪城军营外酒店、石碣村店等。黑店也不少,南山酒店、十字坡酒店、揭阳岭酒店都赫赫有名,感觉可以编制一份《水浒传》美食地图了。就连鲁智深向镇关西寻畔,也是拿肉馅说事,让看客顿悟原来肉馅还可以如此细分类别,会感觉自己这么多年饺子白吃了。能时时处处用酒食馋人,馋的全面系统,馋的时时处处,而且一馋千年,施老真的算是有本事、排名和群众威信靠前的达人了。

maytse
如果将苏东坡推举为中国最会描写美食的作家,依他老先生的性情,定会坚辞不受。那将他列为前三位,众看官,恐怕不会有异议吧?
在他洋洋洒酒百万字的作品中,有很多与美食有关的佳文:《老饕赋》、菜根赋、豆粥、鲸鱼行等等,那首食猪肉诗更是流行大江南北,脍炙人口:
“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时它自美。每日起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将猪肉食用方法入诗者,恐怕东坡先生是第一人吧?
东坡先生不仅会写,而且善“做”。他笔耕之余,亲自下厨“演奏锅碗瓢盆交响曲”,在汲取众家所长的基础上,推出独具特色的东坡系列菜式:东坡鱼、东坡猪头、东坡扣肉、东坡牛腩、东坡鱼脯、东坡豆腐、东坡芹菜脍……这当中最为著名的当然是东坡肉、东坡肘子了!其色泽红亮、味醇汁浓,酥烂有形,香糯不腻,一旦闻香,口水满腔!
东坡先生的美食文章可谓经世不衰(详见《苏轼文集》),苏式菜肴也早已闻名海内外
在美食界拥有如此地位的著名作家一一会写、会吃、会做能得到举世公认的,除了东坡先生,再无二人!
东坡先生是我心目中最有趣的作家,也是我所敬佩的最会吃、最会写吃的作家。

天乐在路上
首推曹雪芹《红楼梦》,其中元妃省親那一章节可以说写的就是"満汉全席",生活中到处可见,如山药糕:昨日老太太赏的那枣泥馅的山药糕,我倒吃了两块,(很穌软)
(第十一回庆寿辰宁府排家宴见熙凤贾瑞起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