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就是整个学园都市的核心。 也就是说是在魔法与科技 斗争这一方科技的绝对领导人和裁决者 而且大脑聪明到变态。 可以说 当妈现在所做的一切基本都是按着他的路子来的。
塔巴斯西蒙小说
暴暴小宇宙
第一章
这辈子有几个人我是不能见的。
比如此刻身穿一身阿玛尼的西服,站在到处是身着比基尼辣妹的沙滩上,眸光里透着寒意的付希安。
我以为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在相见的,所以刚看到他的瞬间我有些慌神,然后觉得或许他只是陪着新欢恰好路过,跟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所以我回到海里翻了几个浪,才施施然走向他。
“嗨,好巧。”我拧干发尾的水,笑呵呵地打招呼,任何时候喜笑颜开是我最熟练的技能,这也是当初我能拿下他的必杀技。
付希安冷冷地看了我一眼,脱下那件昂贵的西服披在我湿漉漉的身上。我微微侧身,表示不需要,他冰冷的声音随即响起:“要么穿上,要么我把你扛起来,自己选。”
我浑身一颤,虽然三年未见,但我知道眼前这个人说得出,便做得到。
我揪紧了身上的衣服,引他至附近的咖啡厅,这里的泰式奶茶很出名,可今天喝到嘴里总有股苦涩的味道。我转头看着玻璃窗外,影影绰绰的沙滩,刚才呛了几口水,大概是曼谷的海水太咸了吧?
“住在哪里?”
我抬头,惊愕地看着他:“钟秘书的报告上没有提?”
钟离是付希安爷爷的私人助理,说白点就是私家侦探,当年从我想进办法接近付希安的那刻起,老头子就让他潜心挖掘了我祖上十八代的详细资料。
“曼曼,跟我回去。”付希安是千年冰块脸,但此刻的语气缓和到了极点,就因为这样,我更不高兴了。
我漫不经心地搅着奶茶:“回去干吗?结婚吗?”
“曼曼!不要无理取闹!”
我嘴角一扯,也不想给好脸色:“付先生,不要忘了我们的合约。我现在过得很好,希望你们也一切安好。”
我说“你们”两个字的时候,特意加重了音量,我看到他的脸色变了变,可我才不管呢。
我霍地起身,椅子与地面相擦发出刺耳的声音,同时“嘭”的一声,我转过头,桌上的那只玻璃杯已经被他捏碎了。
腥红的血从他指缝间汨汨流下,滴在白色的餐桌上,血腥而刺眼。我看着他夹杂着玻璃碎片的血红掌心,突然呼吸困难,身体向后软软地倒了下去。
第二章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了。
从病床上爬起来,我发现比基尼已经被换成了病号服,门开着,走廊上隐隐约约有对话声,是泰语,听声音其中一个是付希安的。
在泰国会说中文的人很多,所以我没有费力去学泰语,在曼谷待了快一年,依然只会一句“萨瓦迪卡”,没多久他进来,我瞄了他一眼,手已经包扎过了,讪笑道:“气功练岔了啊,下次在表演这种戏码记得先提醒我,我晕血。”
他瞪了我一眼,说明他此刻心情不是在低谷,一般他动真怒时,都是面无表情。“我记得你没那么娇弱。”
那当然。想当年大学时解刨学是我最好的一科,那些被冰冻冷藏好的尸体,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我拿着刀将皮肤一层层划开,再一层层缝合起来,到最后我还能打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你想说我矫情是吧?”小桌子上放了一袋子水果,我拿起一个,用衣服擦了擦,直接啃,“我父母双亡,在孤儿院健康成长活到20岁,遇见你,纠缠你,闹得你家鸡飞狗跳,让你众叛亲离,想想,啧,我还真是一个可怕的人呢。”
“……他去世了。”
我一愣,随机才明白过来这个“他”指的是他爷爷,我“哦”了一声,专心啃苹果,不再说话。
已经化成灰的人,即使和生前的他有再大的仇恨,此刻都没什么好说的了,因为就算说再多坏话他都听不到,也不会再为此刻动怒伤身了,真是一点劲儿都没有。
付希安递过来一个纸袋,说:“换上,你只是晕血没什么大问题,可以出院了。我订了明早的班机,你和我一起回去。”
我讥笑道:“老爷子走了,付家现在是你做主了吗?你爸呢?你的贵妇妈呢?还有哪些叔叔伯伯呢?跟着你回去不会是要把我浸猪笼吧?”
“魏舒曼!”
他难得连名带姓地喊我,我觉得自己需要配合一下,于是以一样的分贝吼回去:“付希安,当初是你尊孝道,讲仁义,为家族,那么决然的放弃我,怎么?和陆嘉琦生活不幸福就回头来找我吗?”
我忽然想起,和他分手时,扔在我脸上的那张支票,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我是有价码的,现在这个价,你出不起。”
我转身要走,他一把拽住我,顺势将我甩在了病床上,后脑勺撞到床板,“咚”的一声,我痛得呲牙咧嘴,睁开眼只看到他那张放大的冷峻脸。
深邃的眼眸里都是冷然的光,只听到他说:“这一次,我绝不会放你走。”
他整个人压在我身上,我感觉我的肺都要被挤出来了,我用力推着他的肩,断断续续的回:“我也不会……跟你走……”
第三章
第一次见到付希安的那年,我大三。
我在孤儿院长大,没有父母庇护,甚至连朋友都没有,领着补助金啃着白馒头一路念到高中。院长说考警校,出来便是公务员,不愁找工作。我看着自己的小胳膊小腿,毅然迎头而上。
大三上半学期期末,经侦系筹办了一个犯罪心理学的讲座,据说请来的讲师是斯坦福毕业,海归,典型的高富帅。才六月末,这个天气已经炙热得可以直接在篮球场上煎鸡蛋了。宿舍里没有空调,我是去凑热闹纳凉的。
从掌声爆发的频率来看,讲座应该很生动,可我半个字都没听进去,因为我的目光一直停留在讲台下、安静坐着的付希安身上。
后来才知道,他们是好友,那天是付希安去机场接他,顺便将他送来这里,算是陪同。
大约是我的目光太过执着热烈,他也注意到了我。
一人之荒野既是另一人之主题公园。
我从小缺爱长大缺钱,我觉得这就是我人生最大的问题,谁说这世上没有捷径,只是你们没有找到而已,而这个人竟然坐在了我面前,怎可错过?
所以我的目的简单而直接——将他收入囊中。
虽然我知道,我已经彻底曲解了这句名言的意思,但有什么关系呢?人生不犯错误,那就永远不知道错误长什么样子,不是吗?
只是那时候,我并不知道,有些错误的代价,并不是每个人都付得起的。
讲座结束,人群鱼贯而出,我留在最后,抱着一本刚借来的还原犯罪现场上去请教问题,讲师一脸温和,耐心的听着我胡扯出来的问题。
付希安在一旁冷冷接话:“你的问题难道不是要我的电话号码吗?”
我一愣,随即笑着问道:“那你给吗?”
既然你坦然,我何必掩饰?
和付希安刚开始在一起的日子,大家都很规矩,我按时上课、晨跑、半夜点名集合一样都不落下。他很忙,只在周末接我去吃个饭,或者给我张卡,让我自己去逛街。偶尔几个电话或者短信,我窝在被子里,翻着那些他发来的简洁短信。十二月寒冬,露在被子外的手冰凉如水,心里却温暖如春,那感觉就好像是初恋。
事实上,他的确是我的初恋。
第四章
风言风语不知是怎么传出来的,对于一个女孩子的伤害,无非是在背后说她不知廉耻盘龙附凤。
教导员找我谈话,脸色铁青,说是警校,守的却是军纪,他说:“这样的事,足够开除你了。”
我反问:“有哪一条校规规定不能谈恋爱?”
他一掌拍摆桌子上,怒道:“有人看见每周有人开着保时捷来接你,你这是谈恋爱吗?”
我不怒反笑:“我找的男朋友的经济条件,难道还要经过校方批准?超过了是不是还要上缴?”
教导员被我气的差点吐血,我也被教导员劝回去反省。
随后,孤儿院院长委婉地将我遣出去,说是资源要留给更多需要的人,我提着行李箱站在校门口,就这样搬进了付希安的别墅里。
那段时间,大约是我这辈子过的最安稳的日子。
没有不定时响起的集合哨子声,没有无聊的课业,不需要面对那些我不喜欢的人和事。每天睡到自然醒,吃完付希安准备好的早餐,又开始睡午觉。
那段时间,他回别墅也很勤快,时不时的抽空回家陪我一起看碟,或者砖研烘焙。
某天正吃着晚饭,他忽然说:“明天你回学校去,课业如果落得太多追不上,我找老师给你补。”
我愣了一下,关于学校的事我没有和他说一个字,自然也不会去问他是怎么解决的,我笑着说:“我不去。”
他舀了一碗汤递给我,问道:“以后呢?”
我笑眯眯道:“你养我啊。”
那时候我以为,这个人可以保我一生顺遂,所以在礼堂里,我的目光才会那么炙热而直接。
后来,我在医院手术台上踉跄跌下,全身力气像被抽干了一样,我才明白,这世上,能保自己的从来只有自己。
那些聪明,从来都只是自作聪明。
第五章
我回了学校。
流言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它不会因为权力倾盖而终止。因为你没有办法管住每个人的嘴,更何况人心难侧?倒是教导员变得和蔼可亲了许多。
没有人会和一个流言缠身的人做朋友,我也无所谓,我本就不是一个多讨喜的人,除了面对付希安。
我让付希安帮我安排了单人宿舍,倒是各科教官都跟约好了似的,齐齐给我打高分,临近毕业的时候,我见到了一个人。
彼时的我正做完体能考核:一千米长跑,五十个俯卧撑,20分钟马步。身上的迷彩服早已被汗水浸湿,刘海耷拉在额头上,呼吸急喘而沉重。
她从一辆红色的奥迪TT上下来,缓缓走向我,唇角勾着一抹微笑:“你好,我是付希安的未婚妻。”
我愣在原地。
良久后我才回过神来,这种时候假装镇定是必须的,我淡定地问道:“然后呢?”给我支票让我滚?还是警告我?
她笑起来很好看,给人一种大家闺秀的感觉,语气里甚至有一种宽慰,说道:“你不用害怕,我只是路过来看看,对付你,还用不着我出手。”
那时候我以为她只是虚张声势,知道自己的未婚夫外面藏着个人,哪有不生气不紧张不想把我掐死的,她表面上这样说,心里肯定很我要死。我想,像她们这种女子,不过就是想在我面前保持一种仪态吧?
那天我在风里站了很久,背上的汗水,从热变凉,直到我整个人打害颤。
那天晚上,我发了高烧。
找出两片儿过了期的消炎药,吃完后我拨付希安的电话,关机。
我找出另一条被子盖上,我想发烧这种小毛病睡一觉就好了,这几年警校生活,天天体能训练,底子打得很好,应该是没问题的,这样想着便爬上床睡觉。
那一夜,我做了很多梦,整个人沉沉浮浮的,像是大海上的浮萍,好不容易快要飘上了岸,一个浪头打过来,又将我卷回去,继续漂流。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天亮的,更不知道是谁将我送去的医院,只记得迷迷糊糊间听到好多人在说话,还有我门而入的声音。
醒来时,是在别墅。
付希安给我熬了稀粥,一口口喂我,我嫌没味道不肯吃,他就给我加小菜,我又觉得咸,垂着眼皮,不肯张嘴。他换着法子哄我,耐性出奇的好。
从头至尾,他没问我怎么回事,想必他是知道的。
就是这样,我心里更像是被塞了一块肮脏的抹布,难受至极。
我知道,这个人,在他身边多待一天,便少了一天。
点滴是医生上门在别墅里打的,因为我得厌食,再加上心绪不佳,这烧一个星期后才好。
拔掉针头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着付希安要去逛街。
他拧着眉不依,我便耍赖撒娇,我的叛逆期来得太晚了,大约是前20年不知道叛逆给谁看,就一直收敛着,到如今,逮到这个人,便释放出来了。
那天,我坐在副驾驶上指路,直奔花园街,街的尽头有一家婚纱店。
我试了店里最美最昂贵的那件婚纱,掀开帘子的那刻,我看见付希安的眼神亮了一下,随及又恢复如常。
我提着裙摆在他面前转了一圈,他开玩笑道:“你不会以为我会娶你吧?”
“当然不。”我答得飞快。就怕给自己留下遐想的空间。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微笑着跟自己说:“我以后总是要嫁人的,嫁人的时候,总会穿上的。”
我只想让你记住,我最美的时刻。
这一句话,我说在了心里。
第六章
再次见到陆嘉琦,是在付希安的别墅里。
那是大三的寒假,付希安听说我明年修学院了拳击课,便给我订了一套拳击手套。那天门铃响,我以为是器材店的人,兴高采烈地去开门,见到的却是高贵典雅、气势汹汹的陆嘉琦,她身后还跟着一堆人。
她推开半掩的门,我踉跄后退了几步,只见她抬着高傲的下巴,走入屋内,付希安从厨房里走出来,拧着眉:“怎么回事?”
陆嘉琦一脸温婉,示意身后的人将东西摊在他面前:“我来和我的未婚夫商量下婚礼的细节,还有礼服的定制。”
“你看,你是选西服还是燕尾服,领带是配黑色,藏绿色,还是大红色?”
她把杂志竖在他面前,对比了下,说道:“我觉得这件挺好看的,你觉得呢?”
她的目光突然转向我:“付希安有时候很懒,要不你来替他选吧?”
我站在门边,全身发抖。
付希安蹙起眉,沉着声:“够了!”他的目光移向我,“你先上楼。”
不知过了多久,我跑下楼,客厅里一个人都没有。我抱膝坐在饭厅里,桌上的,四菜一汤,凉了热,热了凉,直到天亮他也没有回来。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陆嘉琦的出现,不过是战火之前的暖场而已。
毕业的那天,学校里很热闹,每个人都积极热情地与自己父母合影留念。这四年里,我最大的收获是认识了付希安,最大的失败,是只认识付希安。
我没有合影留念的需要,这世上我留恋的人和地方都已经刻进了心底。我穿着学士服,拿帽子当扇子,坐在树荫底下纳凉,突然我的视线里出现一双脚。
我被请到学校附近的咖啡馆谈话。
来的人是付家老头的代言人钟离,他很客气,直接传达旨意。
“付家和陆家是商业合作,联姻不过是桥梁,和存不存在感情没有关系。”
“之前的放任不过是还没到时候。下个星期,付希安和陆嘉琦的婚讯就会向媒体发布,希望你可以处理一下自己的感情。”
“付家的男人,一向以事业为重,拿着钱,好好走路。”
“毕业分配的事,你不用担心,我会和你们校长打招呼,你的出路我们会安排。”
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过是天与地,但至少他们还能遥遥相望。
知道那时候我才明白,这世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你认定的那个人,他并不是你所认为的那个人。
第七章
分手是我主动提的。
付希安坐在我对面,神色冷峻,修长的手指夹着烟蒂,使得整个客厅烟雾缭绕,我听到他近乎沙哑的声音,他说:“曼曼,给我些时间,事情我会解决,陆嘉琦不是问题。”
没有错,陆嘉琦的确不是问题,因为这所有的问题,在于我。
我浅浅一笑:“现在的问题不是陆嘉琦,是我。”
他定定的看着我。
“我厌倦了,想要钱,很多钱。”
他目光森然,唇角浮现一抹讥笑:“既然想要钱,就更应该和我在一起,抱着座金山睡觉,我相信你做梦都会笑醒。”
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平静而冷静:“付先生,我也陪了你那么久,分手费给大方一点好吗?”
这是我认识他以来,第一次这么疏离地叫他。
“魏舒曼,除了钱你还能提点儿别的要求吗?”
我在心里惨笑,我能吗?我可以吗?
那是我们之间的最后一晚。
一个多月后,我去体检。从诊所出来的时候,报刊亭的娱乐报封面上布满了付希安和陆嘉琦的婚讯,满城都是他们的话题,郎才女貌,门当户对。
从我提出分手后的那晚后,付希安就搬离了别墅。
付家给的期限到了,我本以为我可以悄悄走的,结果还是被钟离拦了下来。
加长林肯车里,我看到一个精神矍铄的老头端坐在首,周身似乎聚集着一股寒气,我的左眼皮不安地跳着,被推着坐进去。
他只跟我说了一句话:“付家不留孽种。”
我的眼泪哗地落了下来,手扶在还是平坦的小腹上,到底还是没有保住,我知道我这辈子是留不住付希安的,那么能留个希望也是好的。
可是老天怎么会让一个孤儿院遂愿呢?
那天,我被绑上手术台。
因为我的不配合,情绪激动,流产手术后大出血,在医院里昏迷了整整三天。
从此以后,我有了晕血症。
第八章
醒来出院的那日,大街上热闹非凡。
一簇簇的人群,都围在商场外的LED屏幕前,尖叫声此起彼伏,我抬眼望去,阳光反射在屏幕上,十分刺眼。可我还是看清楚了,那是付希安与陆嘉琦婚礼的直播现场。
竟然是大费周章的全城直播。
那一年,他出现在礼堂里,那么安静地坐着,宛如神祗,我在他身上看见了全世界的光。
那时候我以为自己不过是想找一个依靠,而那个人恰好是他而已。可我的预估出了差错,这世界给了我最冰冷的教训,我却用自己的热血,来燃烧爱情。
我扶着墙壁,甚至忘了如何呼吸,屏幕上是陆嘉琦挽着自己的父亲出现在教堂的门口,身后是长长的婚纱摆尾。
周围尽是羡慕的尖叫声,屏幕上的光太过刺眼,我侧过头,却看见橱窗里映着我惨白的脸。
这一天,连出租车司机都罢工了。
我拖着沉重的身体茫然地走回别墅,耳畔一会儿是神父的声音,一会儿是付希安的誓言,还有陆嘉琦那一句敲击在心上的,Yes,i do。
我想,这辈子,我大约是没机会说到这个句式的。
我拎不动箱子,只带走了证件和一些必需品,直奔机场。
我给付希安发了最后一条短信,虽然我知道,作为新郎官儿,他根本无暇顾及手机,但我只想给自己画上一个句号。
只简单的两个字,再见。
再也不见。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必当初莫相识。
发完以后我把SIM卡仍进了机场的垃极桶,躲进了机场的厕所,哭成了泪人。
和他最后一点儿联系都已经被丢掉了,或许此生,真的可以不必再见。
第九章
我在东南亚流浪了很久。
越南,印度。甚至在战局混乱的时候还只身去了中东,我想,只有遇见更苦难的人,才能暂时忘记自己的伤痛。
这世界上所有的幸福与不幸,都是被比较出来的。
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就在心里决定,这一生都不会在回来。
这世界对我来说,没有家,所以不用回家。
二十五年前,我被扔在孤儿院的门口,除了身上那张写着“魏舒曼”三个字的纸,我一无所有,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生日是哪一天。
我孤身长大,直到我遇见那个人。
我以为他是我这一生的阳光,可是我却忘了,阳光之后,是更深沉更长久的黑暗。
四年的格斗还是没白学,掀翻了身上的那个人,理好衣服,我说:“付希安,我们之间所有的缘分都结束在三年前,现在,你又何必来计较过去?”
有些伤痛,一次就够了。
刻骨铭心,深入骨髓。
我以为这不过是他的心血来潮,偶尔午夜梦回,想起曾经有我这么一个人来,便寻来了,可付家的生意少不了主事人,他迟早要回去的。
我没想到的是,这一次,却是持久战。
他租了我隔壁的房间,从此以后,我每到一个地方,身后总有他的影子。会说泰语的他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我在这里待得太久,以至于方圆几里以内,都是熟脸。好几次我甩脱他,总会有好心人告知他,与他闹脾气的未婚妻在哪儿。
这一世,我都在逃离。
我敲开他的房门,手放在背后,攥成了拳,我说:“付希安,我曾经爱过你,也想过与你一生一世,可这世间的事,不是我想,就能走上我要走的路。”
“不能修成正果的爱情,都是孽缘,任何纠缠都是徒劳,不是吗?”
我好不容易,才学会忘记你,梦里不再夜夜都是你木然的脸,我到底要走到哪一步,你才肯放过我?
他突然将我的身体转过来,从身后抱住我,下巴抵在肩上,脸颊摩挲着我的侧脸,手伸出来放在我面前晃了晃,那是一只骨节分明,修长白晳的手,很漂亮。他说:“曼曼,我没有结婚。”
我脑袋“嗡”的一声,半天才转过弯来,他说的,不是他离婚了,是他没有结婚。
没有结婚!
终结篇
婚礼没有圆满落幕,是因为一封信。
我去验孕的地方是家私人诊所,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他们会结合身体体检的状况,将报告寄过来。而当时我在病例卡上随手填写的是别墅的地址。
付希安是在出门前收到信件的,便随手放在了口袋里。
在神父问他“YES or NO”的问题时,他鬼使神差的拆开了信,神父拿着圣经还以为他准备了演讲词,五秒钟后,却等到一个逃婚的新郎。
这场世纪婚礼,在所有观众的唏嘘声中落幕。有很长一段时间,站在LED大屏幕前的那些少女们,都在猜测,那一封信上写的到底是什么。
联姻毁了,陆家发难,抽走资金和项目,付氏股票大跌,而我那时早已出了境,在国内我没有朋友,自然也不晓得这些后事。
老爷子震怒,心脏病发,入了院。付希安跪在病床前,他答应留下,收拾自己惹出的烂摊子,唯一的条件是,找到我。
很可惜,老爷子是不会告诉他,钟离更不会。
付氏的重振,花了他整整三年时间,那三年里,他每天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问钟离有没有我的消息。
我的踪迹暴露,大约是那日,我动了他给我的那笔钱。
曼谷是佛教之国,我去了很多地方:大皇宫,玉佛寺,四面佛,到处都是祈福的人,他们每个脸上的表情,虔诚而敬畏。
我想,信佛之人,都是善良之人,能够有所祈求,也是一种福份。
有时候,我们信命,都不过是想活得容易一些。
我把付希安留给我的那笔钱,捐给了寺院,在我离开前,我把支票兑现存进了他曾经给我的那张卡里。当时开口要钱,是为了腹中的孩子,现在孩子没了,就当是为他超度吧。
这世间事,兜兜转转,总有它的轨迹和去向。
付希安的语气很柔,避重就轻的说着那些前尘往事,可我早已泪流满面。
还有一件事,他没有告诉我,在婚礼的最后,回答NO,是他早已决定好的,他原以为在最后一刻破釜沉舟,将局面彻底拉向死局,他才能毫无顾忌地转身,牵住心底的那个人。
只是命运,将他要走的那条路画了个圈,绕了这三年时光。
我覆上他的手,轻轻回握,只听他说:“你走得太急,而我那时爱你,说的太慢。”
曼曼,对不起。
只是庆幸,这一生,我还有机会再遇见你。
原贴:声声慢小说由巴斯树 短篇
terasalee
魔法业界: 原名是爱德华·亚历山大。身为处刑魔法师,曾经召唤出“守护天使”エイワス(暂无官方译名,网络译本为艾华斯/爱华斯),并且介由艾华斯传授获得「天使术式」,并著作法之书将其传承,法之书到目前为止都无人能够解开阅读。 有些人说他是二十世纪最崇高的魔法师,也有人说他是二十世纪最下三滥的魔法师。由于他的言行举止实在太过异想天开且超越常理,使他曾被数个国家驱逐出境。他激起了许多艺术家的创作欲望,但也激起所有魔法师的敌意,可以说是一个充满传奇的人物。根据历史记载,他死于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一日。甚至有人认为,他的死让当年的全世界松了一口气。可见得他在一生之中引起了多少波澜与问题。如此强大的魔法师在死亡之后,自然有许多人自称是他的弟子或正统后继者。这些人所创造出来的magick系魔法,一直到现在依然让专门以克劳利为目标的调查机构伤透脑筋。此外,就像其他传奇人物一样,「他还活着」的谣言也从不曾间断。 法之书的解开意味着十字教将彻底终结。亚雷斯塔自己并不拘泥于天草式十字凄教的教义。 在右方之火败北之际,用虚数形式的魔法在俄罗斯现身(疑似量子纠缠态),并以一招砍下右方之火的右手「神圣右方」,并且完全无视右方第3之手的力量将其击败,证实其实力远在右方之上。不过经由此事件活动迹象也被英国清教方面收集到,但是最高主教并不惊讶。相信 萝拉·斯图亚特 早已掌握其存在。 科学业界: 学园都市统括理事长,住在没有门窗的建筑当中。身穿绿色手术衣,头下脚上浸泡在红色液体中的“人类”,依周围机械推算有1700年的寿命。但因不明原因放弃魔法彻底投向科学,也因此遭到魔法界追杀,数十年前被打得身受重伤倒在英国乡间,被冥土追魂发现并救下,装入生命装置中。后来根据“冥土追魂”的构想联合多家研究机构建立学园都市。为了控制、利用虚数学区·五行机关,和学园都市内外组织保持微妙的平衡。 上条当麻 的能力、绝对能力进化(升级等级六)、“第八位”超能力者、量产型能力者计划也是“计划”的一部份。 眼下的目的是企图利用虚数学区制造“人工天界”,初级目的似乎是一口气停止全世界的魔术活动(第十集),在“虚数学区·五行机关”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即可封印“前方之风”魔力;最终目的似乎是达成“神净”(类似于右方之火所追求的“神上”但远胜之)。 利用学园都市能力者们的AIM扩散力场,制造了人造天使“修斯·风斩(风斩冰华)”,并且介由修斯·风斩显现守护天使-艾华斯,此为学园都市最高层的“暗”名为"DRAGON"。他在击败右方之火之后,被艾华斯评价为操之过急,但是真实情况并不知晓。连艾华斯都不知道他的真正目的。
泡泡糖
第一章
这辈子有几个人我是不能见的。
比如此刻身穿一身阿玛尼的西服,站在到处是身着比基尼辣妹的沙滩上,眸光里透着寒意的付希安。
我以为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在相见的,所以刚看到他的瞬间我有些慌神,然后觉得或许他只是陪着新欢恰好路过,跟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所以我回到海里翻了几个浪,才施施然走向他。
“嗨,好巧。”我拧干发尾的水,笑呵呵地打招呼,任何时候喜笑颜开是我最熟练的技能,这也是当初我能拿下他的必杀技。
付希安冷冷地看了我一眼,脱下那件昂贵的西服披在我湿漉漉的身上。我微微侧身,表示不需要,他冰冷的声音随即响起:“要么穿上,要么我把你扛起来,自己选。”
我浑身一颤,虽然三年未见,但我知道眼前这个人说得出,便做得到。
我揪紧了身上的衣服,引他至附近的咖啡厅,这里的泰式奶茶很出名,可今天喝到嘴里总有股苦涩的味道。我转头看着玻璃窗外,影影绰绰的沙滩,刚才呛了几口水,大概是曼谷的海水太咸了吧?
“住在哪里?”
我抬头,惊愕地看着他:“钟秘书的报告上没有提?”
钟离是付希安爷爷的私人助理,说白点就是私家侦探,当年从我想进办法接近付希安的那刻起,老头子就让他潜心挖掘了我祖上十八代的详细资料。
“曼曼,跟我回去。”付希安是千年冰块脸,但此刻的语气缓和到了极点,就因为这样,我更不高兴了。
我漫不经心地搅着奶茶:“回去干吗?结婚吗?”
“曼曼!不要无理取闹!”
我嘴角一扯,也不想给好脸色:“付先生,不要忘了我们的合约。我现在过得很好,希望你们也一切安好。”
我说“你们”两个字的时候,特意加重了音量,我看到他的脸色变了变,可我才不管呢。
我霍地起身,椅子与地面相擦发出刺耳的声音,同时“嘭”的一声,我转过头,桌上的那只玻璃杯已经被他捏碎了。
腥红的血从他指缝间汨汨流下,滴在白色的餐桌上,血腥而刺眼。我看着他夹杂着玻璃碎片的血红掌心,突然呼吸困难,身体向后软软地倒了下去。
第二章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了。
从病床上爬起来,我发现比基尼已经被换成了病号服,门开着,走廊上隐隐约约有对话声,是泰语,听声音其中一个是付希安的。
在泰国会说中文的人很多,所以我没有费力去学泰语,在曼谷待了快一年,依然只会一句“萨瓦迪卡”,没多久他进来,我瞄了他一眼,手已经包扎过了,讪笑道:“气功练岔了啊,下次在表演这种戏码记得先提醒我,我晕血。”
他瞪了我一眼,说明他此刻心情不是在低谷,一般他动真怒时,都是面无表情。“我记得你没那么娇弱。”
那当然。想当年大学时解刨学是我最好的一科,那些被冰冻冷藏好的尸体,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我拿着刀将皮肤一层层划开,再一层层缝合起来,到最后我还能打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你想说我矫情是吧?”小桌子上放了一袋子水果,我拿起一个,用衣服擦了擦,直接啃,“我父母双亡,在孤儿院健康成长活到20岁,遇见你,纠缠你,闹得你家鸡飞狗跳,让你众叛亲离,想想,啧,我还真是一个可怕的人呢。”
“……他去世了。”
我一愣,随机才明白过来这个“他”指的是他爷爷,我“哦”了一声,专心啃苹果,不再说话。
已经化成灰的人,即使和生前的他有再大的仇恨,此刻都没什么好说的了,因为就算说再多坏话他都听不到,也不会再为此刻动怒伤身了,真是一点劲儿都没有。
付希安递过来一个纸袋,说:“换上,你只是晕血没什么大问题,可以出院了。我订了明早的班机,你和我一起回去。”
我讥笑道:“老爷子走了,付家现在是你做主了吗?你爸呢?你的贵妇妈呢?还有哪些叔叔伯伯呢?跟着你回去不会是要把我浸猪笼吧?”
“魏舒曼!”
他难得连名带姓地喊我,我觉得自己需要配合一下,于是以一样的分贝吼回去:“付希安,当初是你尊孝道,讲仁义,为家族,那么决然的放弃我,怎么?和陆嘉琦生活不幸福就回头来找我吗?”
我忽然想起,和他分手时,扔在我脸上的那张支票,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我是有价码的,现在这个价,你出不起。”
我转身要走,他一把拽住我,顺势将我甩在了病床上,后脑勺撞到床板,“咚”的一声,我痛得呲牙咧嘴,睁开眼只看到他那张放大的冷峻脸。
深邃的眼眸里都是冷然的光,只听到他说:“这一次,我绝不会放你走。”
他整个人压在我身上,我感觉我的肺都要被挤出来了,我用力推着他的肩,断断续续的回:“我也不会……跟你走……”
第三章
第一次见到付希安的那年,我大三。
我在孤儿院长大,没有父母庇护,甚至连朋友都没有,领着补助金啃着白馒头一路念到高中。院长说考警校,出来便是公务员,不愁找工作。我看着自己的小胳膊小腿,毅然迎头而上。
大三上半学期期末,经侦系筹办了一个犯罪心理学的讲座,据说请来的讲师是斯坦福毕业,海归,典型的高富帅。才六月末,这个天气已经炙热得可以直接在篮球场上煎鸡蛋了。宿舍里没有空调,我是去凑热闹纳凉的。
从掌声爆发的频率来看,讲座应该很生动,可我半个字都没听进去,因为我的目光一直停留在讲台下、安静坐着的付希安身上。
后来才知道,他们是好友,那天是付希安去机场接他,顺便将他送来这里,算是陪同。
大约是我的目光太过执着热烈,他也注意到了我。
一人之荒野既是另一人之主题公园。
我从小缺爱长大缺钱,我觉得这就是我人生最大的问题,谁说这世上没有捷径,只是你们没有找到而已,而这个人竟然坐在了我面前,怎可错过?
所以我的目的简单而直接——将他收入囊中。
虽然我知道,我已经彻底曲解了这句名言的意思,但有什么关系呢?人生不犯错误,那就永远不知道错误长什么样子,不是吗?
只是那时候,我并不知道,有些错误的代价,并不是每个人都付得起的。
讲座结束,人群鱼贯而出,我留在最后,抱着一本刚借来的还原犯罪现场上去请教问题,讲师一脸温和,耐心的听着我胡扯出来的问题。
付希安在一旁冷冷接话:“你的问题难道不是要我的电话号码吗?”
我一愣,随即笑着问道:“那你给吗?”
既然你坦然,我何必掩饰?
和付希安刚开始在一起的日子,大家都很规矩,我按时上课、晨跑、半夜点名集合一样都不落下。他很忙,只在周末接我去吃个饭,或者给我张卡,让我自己去逛街。偶尔几个电话或者短信,我窝在被子里,翻着那些他发来的简洁短信。十二月寒冬,露在被子外的手冰凉如水,心里却温暖如春,那感觉就好像是初恋。
事实上,他的确是我的初恋。
第四章
风言风语不知是怎么传出来的,对于一个女孩子的伤害,无非是在背后说她不知廉耻盘龙附凤。
教导员找我谈话,脸色铁青,说是警校,守的却是军纪,他说:“这样的事,足够开除你了。”
我反问:“有哪一条校规规定不能谈恋爱?”
他一掌拍摆桌子上,怒道:“有人看见每周有人开着保时捷来接你,你这是谈恋爱吗?”
我不怒反笑:“我找的男朋友的经济条件,难道还要经过校方批准?超过了是不是还要上缴?”
教导员被我气的差点吐血,我也被教导员劝回去反省。
随后,孤儿院院长委婉地将我遣出去,说是资源要留给更多需要的人,我提着行李箱站在校门口,就这样搬进了付希安的别墅里。
那段时间,大约是我这辈子过的最安稳的日子。
没有不定时响起的集合哨子声,没有无聊的课业,不需要面对那些我不喜欢的人和事。每天睡到自然醒,吃完付希安准备好的早餐,又开始睡午觉。
那段时间,他回别墅也很勤快,时不时的抽空回家陪我一起看碟,或者砖研烘焙。
某天正吃着晚饭,他忽然说:“明天你回学校去,课业如果落得太多追不上,我找老师给你补。”
我愣了一下,关于学校的事我没有和他说一个字,自然也不会去问他是怎么解决的,我笑着说:“我不去。”
他舀了一碗汤递给我,问道:“以后呢?”
我笑眯眯道:“你养我啊。”
那时候我以为,这个人可以保我一生顺遂,所以在礼堂里,我的目光才会那么炙热而直接。
后来,我在医院手术台上踉跄跌下,全身力气像被抽干了一样,我才明白,这世上,能保自己的从来只有自己。
那些聪明,从来都只是自作聪明。
第五章
我回了学校。
流言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它不会因为权力倾盖而终止。因为你没有办法管住每个人的嘴,更何况人心难侧?倒是教导员变得和蔼可亲了许多。
没有人会和一个流言缠身的人做朋友,我也无所谓,我本就不是一个多讨喜的人,除了面对付希安。
我让付希安帮我安排了单人宿舍,倒是各科教官都跟约好了似的,齐齐给我打高分,临近毕业的时候,我见到了一个人。
彼时的我正做完体能考核:一千米长跑,五十个俯卧撑,20分钟马步。身上的迷彩服早已被汗水浸湿,刘海耷拉在额头上,呼吸急喘而沉重。
她从一辆红色的奥迪TT上下来,缓缓走向我,唇角勾着一抹微笑:“你好,我是付希安的未婚妻。”
我愣在原地。
良久后我才回过神来,这种时候假装镇定是必须的,我淡定地问道:“然后呢?”给我支票让我滚?还是警告我?
她笑起来很好看,给人一种大家闺秀的感觉,语气里甚至有一种宽慰,说道:“你不用害怕,我只是路过来看看,对付你,还用不着我出手。”
那时候我以为她只是虚张声势,知道自己的未婚夫外面藏着个人,哪有不生气不紧张不想把我掐死的,她表面上这样说,心里肯定很我要死。我想,像她们这种女子,不过就是想在我面前保持一种仪态吧?
那天我在风里站了很久,背上的汗水,从热变凉,直到我整个人打害颤。
那天晚上,我发了高烧。
找出两片儿过了期的消炎药,吃完后我拨付希安的电话,关机。
我找出另一条被子盖上,我想发烧这种小毛病睡一觉就好了,这几年警校生活,天天体能训练,底子打得很好,应该是没问题的,这样想着便爬上床睡觉。
那一夜,我做了很多梦,整个人沉沉浮浮的,像是大海上的浮萍,好不容易快要飘上了岸,一个浪头打过来,又将我卷回去,继续漂流。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天亮的,更不知道是谁将我送去的医院,只记得迷迷糊糊间听到好多人在说话,还有我门而入的声音。
醒来时,是在别墅。
付希安给我熬了稀粥,一口口喂我,我嫌没味道不肯吃,他就给我加小菜,我又觉得咸,垂着眼皮,不肯张嘴。他换着法子哄我,耐性出奇的好。
从头至尾,他没问我怎么回事,想必他是知道的。
就是这样,我心里更像是被塞了一块肮脏的抹布,难受至极。
我知道,这个人,在他身边多待一天,便少了一天。
点滴是医生上门在别墅里打的,因为我得厌食,再加上心绪不佳,这烧一个星期后才好。
拔掉针头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着付希安要去逛街。
他拧着眉不依,我便耍赖撒娇,我的叛逆期来得太晚了,大约是前20年不知道叛逆给谁看,就一直收敛着,到如今,逮到这个人,便释放出来了。
那天,我坐在副驾驶上指路,直奔花园街,街的尽头有一家婚纱店。
我试了店里最美最昂贵的那件婚纱,掀开帘子的那刻,我看见付希安的眼神亮了一下,随及又恢复如常。
我提着裙摆在他面前转了一圈,他开玩笑道:“你不会以为我会娶你吧?”
“当然不。”我答得飞快。就怕给自己留下遐想的空间。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微笑着跟自己说:“我以后总是要嫁人的,嫁人的时候,总会穿上的。”
我只想让你记住,我最美的时刻。
这一句话,我说在了心里。
第六章
再次见到陆嘉琦,是在付希安的别墅里。
那是大三的寒假,付希安听说我明年修学院了拳击课,便给我订了一套拳击手套。那天门铃响,我以为是器材店的人,兴高采烈地去开门,见到的却是高贵典雅、气势汹汹的陆嘉琦,她身后还跟着一堆人。
她推开半掩的门,我踉跄后退了几步,只见她抬着高傲的下巴,走入屋内,付希安从厨房里走出来,拧着眉:“怎么回事?”
陆嘉琦一脸温婉,示意身后的人将东西摊在他面前:“我来和我的未婚夫商量下婚礼的细节,还有礼服的定制。”
“你看,你是选西服还是燕尾服,领带是配黑色,藏绿色,还是大红色?”
她把杂志竖在他面前,对比了下,说道:“我觉得这件挺好看的,你觉得呢?”
她的目光突然转向我:“付希安有时候很懒,要不你来替他选吧?”
我站在门边,全身发抖。
付希安蹙起眉,沉着声:“够了!”他的目光移向我,“你先上楼。”
不知过了多久,我跑下楼,客厅里一个人都没有。我抱膝坐在饭厅里,桌上的,四菜一汤,凉了热,热了凉,直到天亮他也没有回来。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陆嘉琦的出现,不过是战火之前的暖场而已。
毕业的那天,学校里很热闹,每个人都积极热情地与自己父母合影留念。这四年里,我最大的收获是认识了付希安,最大的失败,是只认识付希安。
我没有合影留念的需要,这世上我留恋的人和地方都已经刻进了心底。我穿着学士服,拿帽子当扇子,坐在树荫底下纳凉,突然我的视线里出现一双脚。
我被请到学校附近的咖啡馆谈话。
来的人是付家老头的代言人钟离,他很客气,直接传达旨意。
“付家和陆家是商业合作,联姻不过是桥梁,和存不存在感情没有关系。”
“之前的放任不过是还没到时候。下个星期,付希安和陆嘉琦的婚讯就会向媒体发布,希望你可以处理一下自己的感情。”
“付家的男人,一向以事业为重,拿着钱,好好走路。”
“毕业分配的事,你不用担心,我会和你们校长打招呼,你的出路我们会安排。”
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过是天与地,但至少他们还能遥遥相望。
知道那时候我才明白,这世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你认定的那个人,他并不是你所认为的那个人。
第七章
分手是我主动提的。
付希安坐在我对面,神色冷峻,修长的手指夹着烟蒂,使得整个客厅烟雾缭绕,我听到他近乎沙哑的声音,他说:“曼曼,给我些时间,事情我会解决,陆嘉琦不是问题。”
没有错,陆嘉琦的确不是问题,因为这所有的问题,在于我。
我浅浅一笑:“现在的问题不是陆嘉琦,是我。”
他定定的看着我。
“我厌倦了,想要钱,很多钱。”
他目光森然,唇角浮现一抹讥笑:“既然想要钱,就更应该和我在一起,抱着座金山睡觉,我相信你做梦都会笑醒。”
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平静而冷静:“付先生,我也陪了你那么久,分手费给大方一点好吗?”
这是我认识他以来,第一次这么疏离地叫他。
“魏舒曼,除了钱你还能提点儿别的要求吗?”
我在心里惨笑,我能吗?我可以吗?
那是我们之间的最后一晚。
一个多月后,我去体检。从诊所出来的时候,报刊亭的娱乐报封面上布满了付希安和陆嘉琦的婚讯,满城都是他们的话题,郎才女貌,门当户对。
从我提出分手后的那晚后,付希安就搬离了别墅。
付家给的期限到了,我本以为我可以悄悄走的,结果还是被钟离拦了下来。
加长林肯车里,我看到一个精神矍铄的老头端坐在首,周身似乎聚集着一股寒气,我的左眼皮不安地跳着,被推着坐进去。
他只跟我说了一句话:“付家不留孽种。”
我的眼泪哗地落了下来,手扶在还是平坦的小腹上,到底还是没有保住,我知道我这辈子是留不住付希安的,那么能留个希望也是好的。
可是老天怎么会让一个孤儿院遂愿呢?
那天,我被绑上手术台。
因为我的不配合,情绪激动,流产手术后大出血,在医院里昏迷了整整三天。
从此以后,我有了晕血症。
第八章
醒来出院的那日,大街上热闹非凡。
一簇簇的人群,都围在商场外的LED屏幕前,尖叫声此起彼伏,我抬眼望去,阳光反射在屏幕上,十分刺眼。可我还是看清楚了,那是付希安与陆嘉琦婚礼的直播现场。
竟然是大费周章的全城直播。
那一年,他出现在礼堂里,那么安静地坐着,宛如神祗,我在他身上看见了全世界的光。
那时候我以为自己不过是想找一个依靠,而那个人恰好是他而已。可我的预估出了差错,这世界给了我最冰冷的教训,我却用自己的热血,来燃烧爱情。
我扶着墙壁,甚至忘了如何呼吸,屏幕上是陆嘉琦挽着自己的父亲出现在教堂的门口,身后是长长的婚纱摆尾。
周围尽是羡慕的尖叫声,屏幕上的光太过刺眼,我侧过头,却看见橱窗里映着我惨白的脸。
这一天,连出租车司机都罢工了。
我拖着沉重的身体茫然地走回别墅,耳畔一会儿是神父的声音,一会儿是付希安的誓言,还有陆嘉琦那一句敲击在心上的,Yes,i do。
我想,这辈子,我大约是没机会说到这个句式的。
我拎不动箱子,只带走了证件和一些必需品,直奔机场。
我给付希安发了最后一条短信,虽然我知道,作为新郎官儿,他根本无暇顾及手机,但我只想给自己画上一个句号。
只简单的两个字,再见。
再也不见。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必当初莫相识。
发完以后我把SIM卡仍进了机场的垃极桶,躲进了机场的厕所,哭成了泪人。
和他最后一点儿联系都已经被丢掉了,或许此生,真的可以不必再见。
第九章
我在东南亚流浪了很久。
越南,印度。甚至在战局混乱的时候还只身去了中东,我想,只有遇见更苦难的人,才能暂时忘记自己的伤痛。
这世界上所有的幸福与不幸,都是被比较出来的。
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就在心里决定,这一生都不会在回来。
这世界对我来说,没有家,所以不用回家。
二十五年前,我被扔在孤儿院的门口,除了身上那张写着“魏舒曼”三个字的纸,我一无所有,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生日是哪一天。
我孤身长大,直到我遇见那个人。
我以为他是我这一生的阳光,可是我却忘了,阳光之后,是更深沉更长久的黑暗。
四年的格斗还是没白学,掀翻了身上的那个人,理好衣服,我说:“付希安,我们之间所有的缘分都结束在三年前,现在,你又何必来计较过去?”
有些伤痛,一次就够了。
刻骨铭心,深入骨髓。
我以为这不过是他的心血来潮,偶尔午夜梦回,想起曾经有我这么一个人来,便寻来了,可付家的生意少不了主事人,他迟早要回去的。
我没想到的是,这一次,却是持久战。
他租了我隔壁的房间,从此以后,我每到一个地方,身后总有他的影子。会说泰语的他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我在这里待得太久,以至于方圆几里以内,都是熟脸。好几次我甩脱他,总会有好心人告知他,与他闹脾气的未婚妻在哪儿。
这一世,我都在逃离。
我敲开他的房门,手放在背后,攥成了拳,我说:“付希安,我曾经爱过你,也想过与你一生一世,可这世间的事,不是我想,就能走上我要走的路。”
“不能修成正果的爱情,都是孽缘,任何纠缠都是徒劳,不是吗?”
我好不容易,才学会忘记你,梦里不再夜夜都是你木然的脸,我到底要走到哪一步,你才肯放过我?
他突然将我的身体转过来,从身后抱住我,下巴抵在肩上,脸颊摩挲着我的侧脸,手伸出来放在我面前晃了晃,那是一只骨节分明,修长白晳的手,很漂亮。他说:“曼曼,我没有结婚。”
我脑袋“嗡”的一声,半天才转过弯来,他说的,不是他离婚了,是他没有结婚。
没有结婚!
终结篇
婚礼没有圆满落幕,是因为一封信。
我去验孕的地方是家私人诊所,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他们会结合身体体检的状况,将报告寄过来。而当时我在病例卡上随手填写的是别墅的地址。
付希安是在出门前收到信件的,便随手放在了口袋里。
在神父问他“YES or NO”的问题时,他鬼使神差的拆开了信,神父拿着圣经还以为他准备了演讲词,五秒钟后,却等到一个逃婚的新郎。
这场世纪婚礼,在所有观众的唏嘘声中落幕。有很长一段时间,站在LED大屏幕前的那些少女们,都在猜测,那一封信上写的到底是什么。
联姻毁了,陆家发难,抽走资金和项目,付氏股票大跌,而我那时早已出了境,在国内我没有朋友,自然也不晓得这些后事。
老爷子震怒,心脏病发,入了院。付希安跪在病床前,他答应留下,收拾自己惹出的烂摊子,唯一的条件是,找到我。
很可惜,老爷子是不会告诉他,钟离更不会。
付氏的重振,花了他整整三年时间,那三年里,他每天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问钟离有没有我的消息。
我的踪迹暴露,大约是那日,我动了他给我的那笔钱。
曼谷是佛教之国,我去了很多地方:大皇宫,玉佛寺,四面佛,到处都是祈福的人,他们每个脸上的表情,虔诚而敬畏。
我想,信佛之人,都是善良之人,能够有所祈求,也是一种福份。
有时候,我们信命,都不过是想活得容易一些。
我把付希安留给我的那笔钱,捐给了寺院,在我离开前,我把支票兑现存进了他曾经给我的那张卡里。当时开口要钱,是为了腹中的孩子,现在孩子没了,就当是为他超度吧。
这世间事,兜兜转转,总有它的轨迹和去向。
付希安的语气很柔,避重就轻的说着那些前尘往事,可我早已泪流满面。
还有一件事,他没有告诉我,在婚礼的最后,回答NO,是他早已决定好的,他原以为在最后一刻破釜沉舟,将局面彻底拉向死局,他才能毫无顾忌地转身,牵住心底的那个人。
只是命运,将他要走的那条路画了个圈,绕了这三年时光。
我覆上他的手,轻轻回握,只听他说:“你走得太急,而我那时爱你,说的太慢。”
曼曼,对不起。
只是庆幸,这一生,我还有机会再遇见你。
原贴:声声慢小说由巴斯树
Bentley
【参考答案】答案示例:
角度一 使人物形象更加丰满。醉酒的行为使读者对勤劳、纯朴、善良的巴尔塔萨有了更深的认识,发现他还有爱面子、冲动等性格特点,认识到巴尔塔萨性格的复杂性。
角度二 使情节更为曲折。做好鸟笼期待出手却拒绝卖出鸟笼,想卖高价却无偿送出鸟笼,这样的情节已曲折生动;“醉酒”让主人公欠下债务,狼狈不堪,使情节再生波澜,引人入胜。
角度三 使主题更加丰富。为满足一个孩子的快乐送出鸟笼,体现了主人公的善良本性,弘扬了善与爱的主题;从来没喝过酒却喝得酩酊大醉,表现出这个小人物不得不面对现实的种种无奈,反映出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生活之间常常存在着矛盾。
角度四 使环境更具典型性。小说中共有三个场景:巴尔塔萨家赏鸟笼,蒙铁尔家送鸟笼和台球房醉酒。台球房是唯一的公共场所,醉酒情节把场景从家庭空间移到社会空间,集中展示了社会下层百姓真实的生活状态和心理状态。
东东猪爱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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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伴我
毫无疑问,肯定是藤虎的实力强大,一个贵为海军本部大将,一个是白胡子海贼团的队长,怎么看都是藤虎比花剑比斯塔更加的厉害,
顶上战争之后,战国辞去了元帅之职,由赤犬当了海军元帅了,青雉离开了海军本部,此时海军本部还缺少两位大将,藤虎和绿牛就是从世界征兵挑选出来的,赤犬是个实力极强的人物,自从自己升职了之后,能从世界征兵中找到自己满意的战斗力,可是非常难得的,如果实力低的肯定是不会入赤犬的法眼的,毕竟海军大将是海军本部最高战力啊,如果派个大将出去执行任务,战斗力低了被别人拿下就丢了海军的脸了啊,所以只有得到赤犬认可的人才能当上海军大将,只有跟赤犬的实力差不多才会被录用,由此可见藤虎的实力还是很让赤犬满意的,
而花剑比斯塔是白胡子海贼团的队长,比较出名的也就是剑术了,在顶上战争的时候,就跟七武海的是鹰眼过过招了,实力还是低于鹰眼不少的,花剑比斯塔连个七武海都打不过,怎么肯能会比大将藤虎厉害呢?再说了,在顶上站着的时候,花剑比斯塔和不死鸟马尔科两人合作使用霸气都难以伤到赤犬,如果是花剑比斯塔一个人去挑战赤犬的话,肯定会被赤犬吊打的,所以啊,藤虎虽然也是贵为三大将之一,实力虽然弱于赤犬,但是也不会弱于太多的,对付一个白胡子船上的队长还是手到擒来的
花剑比斯塔如果硬要跟藤虎作战的话,藤虎的一个重力估计就能把花剑比斯塔给打趴了,因为花剑比斯塔玩的是剑术,以灵活为主,藤虎首领虽然也拿了一把剑,但是都是在施展重力果实的时候才会使用一下,只要藤虎的重力压到了花剑比斯塔的身上了,只会束手就擒的被藤虎给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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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定的小七
近日《海贼王》漫画因为生命卡资料图鉴带来的热度是异常的火爆,连一些漫画里面没有的信息都在生命卡上面公布的,而作为新晋的海军大将藤虎,没想到作者尾田给予了他一个“盲目的大剑豪”。这也证实藤虎在剑术上也有不小的成就。刚好早在之前的生命卡资料图鉴也公布了花剑比斯塔的信息,他的剑术同样十分强悍,也不知道他们的剑术究竟谁强谁弱呢?
藤虎作为海军大将,他的实力定然是站在顶点的,但又是剑术和恶魔果实,让无数海米猜测藤虎究竟更擅长哪一样?仅仅在德岛篇展示出自己实力,但又没有刻意透露自己剑术,那藤虎那“盲目的大剑豪”究竟有多少强?
首先先说一下藤虎虽然具备恶魔果实,但并不是自身吃了,而是那身上那把刀吃了“重重果实”,所以藤虎在德岛篇每次要发动果实能力都需要拔一下刀;其次抛开恶魔果实,藤虎的剑术也是世界顶级的存在,从他穿着,他与和之国的武士有点相似之处,搞不好藤虎的家乡就是和之国。这样一来他的剑术足以得到认可。
而花剑比斯塔虽然是白胡子团第五队长,但那他强大的剑术却没人敢质疑,顶上战争期间比斯塔也展示过自己剑术,并与世界最强剑士鹰眼切磋过剑术,但这场战斗并没有胜负,而在比斯塔的生命卡资料,作者尾田却是这样评价他的。
“双剑比斯塔是世界数一数二的大剑豪!!”
一位在新世界凭剑术就能成为世界上数一数二的顶尖大剑豪,作者尾田给予比斯塔这个称号,足以知晓比斯塔的真正剑术实力究竟在什么层次了。打是肯定不打不过鹰眼,但与藤虎比拼剑术,那就不得而知了,因此小蜘蛛有两个信息点:
1、论“剑术”:小蜘蛛认为比斯塔的胜的几率更大,因为上面生命卡已经说得十分清楚了,藤虎是属于“盲目的大剑豪”,而花剑比斯塔是属于“世界数一数二的大剑豪”;这里两人比的是纯粹的剑术,并不掺和恶魔果实以及其他的非法手段。
2、论整体“实力”:因为藤虎是属于海军大将级别的,论实力,比斯塔是远远不及藤虎的。虽然剑术上不及与比斯塔,但是在整体的实力却远超比斯塔,比斯塔充其量只不过是一个五队长,顶上战争与马尔科两人都难以伤害到赤犬,可以说比斯塔的剑术很强,是世界顶级,但实力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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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请自来,藤虎和比斯塔两个人都是实力很强的,但是两人完全没有比较过,所以很难判断两人的实力谁比较强。
藤虎是新任的海军大将,虽然是新任大将,但是藤虎的实力肯定是不弱的。之前的三位大将都是自然系果实能力者,而藤虎并不一样,藤虎是超人系重力果实能力者。
藤虎不单单是一个果实能力者,并且他还是一个剑士。藤虎的剑术也是不弱的,在于索隆的对质中,可以看出他的剑术是很强的,有着一流剑豪的实力。
而比斯塔是白胡子海贼团的成员,是队长之一。比斯特是五队的队长,在白胡子手下也算是一个实力派了。在艾斯和四队队长都死了之后,他在白胡子海贼团也能排第三的位子。
比斯塔是一名剑豪,外号花剑。并且比斯特也是被鹰眼熟记的剑豪之一,在顶上战争中与主动与鹰眼对抗。比斯塔并不是能力者,他是一个纯粹的剑豪。
两人的实力相比的话,比斯塔的实力和藤虎相比应该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藤虎比较是海军大将,作为海军的最高战力的话,不可能连白胡子手下的第五人都打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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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我是热爱海贼王动漫的小爱君!
我们知道作为海贼之中白胡子的第四队的队长比斯塔,是一位在全世界范围内都算是比较出名的剑客,他的实力也是得到世界第一的剑豪鹰眼的认可,那么他和新任海军大将藤虎相比如何呢?
对于比斯塔的战斗力,个人认为还是很强的,不过在顶上之战的时候感觉像是被很大的程度上削弱了一些,其实就是整个白胡子海贼团的实力我都觉得被削弱了。
不过这个也很好理解,不管是小说还是动漫都有一个规律,那就是越是出场晚的人就越是厉害;白胡子海贼团的情况就是这样,在顶上之战的时候感觉各个队长的实力都不怎么样,看看现在大妈和凯多的手下三灾和三将星感觉都比白胡子海贼团强多了,但是如果他们真的比白胡子海贼团强那么多的话,白胡子也不会是世界第一的海贼团了。
从他和鹰眼的战斗来看,他可以轻易的拦下鹰眼,当然这也和鹰眼没有动真格的有关吧,毕竟鹰眼也没有理由为了海军真的和白胡子海贼团拼命啊!不过即使是如此比斯塔可以拦下鹰眼也可以看出他的实力的确是不简单,就算是鹰眼也不可能轻易的击败他。
不过真的要他和藤虎比的话感觉还是有点差距的,从尾田哪里来的官方上面的消息来说,四皇和海军大将都算是同级的战力;藤虎虽然是从世界征兵而来,但是他能够力压海军两大大将后补桃兔和茶豚成为新任海军大将,就知道他的实力有多强大了。
看顶上之战的时候赤犬一人硬钢白胡子就知道,海军大将的实力其实和四皇也差不了多少,就像战国和卡普可以硬钢海贼王罗杰、白胡子一样,作为新一代的海军大将,藤虎也是有实力硬钢海军大将的;世人对于这两位新任海军大将的评价可都是怪物级别的。
这么一对比你应该就会发现,以比斯塔的实力应该是不可能敌得过海军大将的吧?除非他有四皇级别的战斗力,如果比斯塔真的拥有四皇级别的战斗力,顶上之战的时候艾斯和白胡子就不用死了吧!所以虽然比斯塔的实力不错,但是以他的实力完全不会是海军大将藤虎的对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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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吞吞
藤虎作为世界征兵,直接坐到了海军大将的位子上,说明的实力绝对是大将级别的。
其次海军大将作为世界政府震慑大海的最高力量,世界政府也不会允许实力不够的人坐上大将的位置。
再一个海军中还有桃兔这种实力无限接近大将的中将将领,如果藤虎实力不够,那么无数的内部矛盾就出现了,我相信世界政府没有那么啥。
花剑比斯塔唯一可见的战绩就是顶上战争,他尽全力的和鹰眼米霍克的战斗。
而这场战斗,作为世界第一剑豪米霍克很明显就是在打酱油,拦住他就好了,也没想着干倒他。
再结合一下鹰眼的实力,极致的剑道,妥妥的大将实力。
所以综上所述花剑比斯塔不具有大将战力,自然也不就是藤虎的对手了。
当然了也不否认他拥有和大将周旋的力量。
迦南
书名枭爷,请手下求情 内容简介 西蒙子没有想到自己会惹上一个权势滔天的人物,那场意外她只想早点忘记,可是因为她得罪了龙枭野,龙枭野深深记住了她,因此总是想办法折磨她。
潘厦思lp
云中有个开心的龙
苏联俄罗斯作家。生于军官家庭。1934年开始写作。1938年毕业于高尔基文学院。1942年加入共产党。曾任文学报主编、《新世界》杂志编委、文学俄罗斯报编委、苏联作协副总书记和书记处书记等职。1939年任军事记者,以后一直从事战争题材的创作。剧本我城一少年(1941)表达苏联人民对即将来临的战争的必胜信心。战争初期的抒情诗作,充满爱国主义激情,如等着我吧……、请你记住,阿辽沙,斯摩棱斯克的大道……,在士兵中广为流传。剧本《俄罗斯人》(1942)歌颂经受了战争考验的苏联人民的精神力量。长篇小说《日日夜夜》(1943~1944),描写苏联红军在保卫斯大林格勒战役中的英勇事迹。战争后期,随军经过东欧各国,直至柏林,写有特写和短篇故事集《从黑海到巴伦支海...西蒙诺夫 (1915~1980)
苏联俄罗斯作家。生于军官家庭。1934年开始写作。1938年毕业于高尔基文学院。1942年加入共产党。曾任文学报主编、《新世界》杂志编委、文学俄罗斯报编委、苏联作协副总书记和书记处书记等职。1939年任军事记者,以后一直从事战争题材的创作。剧本我城一少年(1941)表达苏联人民对即将来临的战争的必胜信心。战争初期的抒情诗作,充满爱国主义激情,如等着我吧……、请你记住,阿辽沙,斯摩棱斯克的大道……,在士兵中广为流传。剧本《俄罗斯人》(1942)歌颂经受了战争考验的苏联人民的精神力量。长篇小说《日日夜夜》(1943~1944),描写苏联红军在保卫斯大林格勒战役中的英勇事迹。战争后期,随军经过东欧各国,直至柏林,写有特写和短篇故事集从黑海到巴伦支海(4卷,1942~1945)。战后到过美国。剧本俄罗斯问题(1946)揭露美国统治集团发动新战争的企图。还发表诗集《友与敌(1948)。我城一少年、《俄罗斯人》、《日日夜夜》、俄罗斯问题、友与敌均获斯大林奖金。
1949年10月访问中国。1950年出版战斗的中国一书,描写中国人民进行的解放战争。1959至1971年发表的三部曲《生者与死者》(《生者与死者》军人不是天生的、《最后的夏天》),描写从战争初期苏联红军在西部边境的败、1943年的斯大林格勒战役,到1944年夏天解放白俄罗斯战役的胜利,具有广阔的历史画面和生动的战时生活的细节描写,但所塑造的人物形象的心理活动和性格变化较少。三部曲获1974年度列宁奖金。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后期陆续发表了几部战时札记,最著名的有洛巴金札记摘录(1965)。30年代至50年代发表过几十篇文艺评论文章,主要评论同时代的作家及其创作。
西蒙诺夫曾任苏共中央候补委员(1952~1956)、苏共中央监察委员(1956~1961,1976~1977)。
原贴:西蒙诺夫的长篇小说
小葙
战争初期的抒情诗作,充满爱国主义激情,如等着我吧……打死他请你记住,阿廖沙,斯摩棱斯克的大道……,在士兵中广为流传。
剧本《俄罗斯人》(1942)歌颂经受了战争考验的苏联人民的精神力量。
中篇小说《日日夜夜》(1943~1944),描写苏联红军在保卫斯大林格勒战役中的英勇事迹。
战争后期,随军经过东欧各国,直至柏林,写有特写和短篇故事集从黑海到巴伦支海(4卷,1942~1945)。
战后到过美国。剧本俄罗斯问题(1946)揭露美国统治集团发动新战争的企图。还发表诗集友与敌(1948)。
1949年10月访问中国。1950年出版战斗的中国一书,描写中国人民进行的解放战争。
1959至1971年发表的三部曲《生者与死者》(第一部《生者与死者》,第二部军人不是天生的,第三部《最后的夏天》),描写从战争初期苏联红军在西部边境的溃败、1943年的斯大林格勒战役,到1944年夏天解放白俄罗斯战役的胜利,具有广阔的历史画面和生动的战时生活的细节描写,但所塑造的人物形象的心理活动和性格变化较少。
原贴:西蒙诺夫的长篇小说
女兆兰
原贴:声声慢小说由巴斯树
看遍山河
我的排名:皮尔洛、伊涅斯塔、莫德里奇、席尔瓦。
皮尔洛全场调度好,有大局观;
伊涅斯塔盘带胜过调度;
莫德里奇有大局观,但做为中场来说有些单薄;
席尔瓦属工兵型中场,所靠后。
奔跑中的李大璇
莫德里奇兼具进攻与防守,可前可后。
皮尔洛中场策划强于防守,伊涅斯塔进攻及串联、过人一流,是中场大师的最佳搭档。席尔瓦在这个层面差距大一些。这就是排序。伊涅斯坦可遇而不可求。
nelson_名自
论个人能力,伊涅斯塔最强,也最全面,传球带球射门对节奏的掌控以及技术意识都是一流水准,获得的荣誉也最多,8个联赛冠军4个欧冠一个世界杯冠军二个欧洲杯冠军,四人当中他最全面获得的荣誉也最多。席尔瓦是四人中技术最好的,他的活动范围主要集中在大禁区附近,不是那种掌控节奏类型的中场,离球门更近,是曼城的前场核心,他的最大优势是技术,小技术特别精湛,破密集防守能力超强,对方后卫很难防守。皮尔洛的传球能力最强,传球最精准,掌控节奏也很出色,但速度太慢,优点和缺点同样明显。魔笛也是全能中场的佼佼者,能传能射能带,有一脚远射能力,他是四人里射术最好的,射程远,速度力量兼备,也是四人里唯一得过金球奖的。综合历史地位还是伊涅斯塔更高,最接近大师级别的中场球员,无论是个人能力水准还是所获得的综合成就在同时代中场应该是最高的,他是巴萨王朝的中场核心,也是西班牙世界杯首次夺冠的最大功臣,起码西班牙人民会铭记他的贡献,所以毫无疑问他的历史地位更高。
Susan
这四位风格各不相同。
先说皮尔洛,踢法大开大合,尤其擅长大范围长传转移球,以及由攻转守发动反击的那一下,在这四位中更偏向于属于调度型的,而一脚落叶定位球也是其他三位不具备的。
伊涅斯塔,论荣誉来说,伊涅斯塔恐怕是其他三位无法比拟的了,伊涅斯塔属于那种人球结合极佳的中场,常常一个人突破吸引一堆人防守还可以利用极其开阔的视野将球传出去给队友创造机会,短传和直塞是他最大的武器。
莫德里奇,可以说是这四位中攻守最为均衡的一位了,也是这四位中在欧冠成绩中最好的一个,他的长传虽说没有皮尔洛那样飘逸,但最拿手的外脚背长传常常会让防守队员意想不到,防守更是用积极的跑动以及顶级的预判完美的弥补了他身材的劣势。偶尔还会有一脚爆杆射门,虽然18年的金球争议颇大,但他那一年带领克罗地亚闯入决赛以及作为中场核心5年4次并且连续三年为皇马夺得欧冠冠军,实力可见一斑。而且还要说一句,皇马5年4冠丢的那一次,恰恰是因为莫德里奇那一年下半赛季连续两次大伤致使皇马在上半赛季22连胜的情况下,下半赛季全面崩盘最终颗粒无收,安胖下课。
大卫席尔瓦,看他踢球的次数不多,印象中属于那种什么都会什么也都达不到大师的级别,印象最深的是12年世界杯在禁区内连续晃动最后从容地一脚射门,可以说在伊涅斯塔和哈维之后,西班牙最好的前腰。
譞雨儿_
足球是团队项目,要从多个层面去分析球员:
荣誉角度:伊涅斯塔>莫德里奇>皮尔洛>席尔瓦
进攻层面:席尔瓦>莫德里奇>伊涅斯塔>皮尔洛
攻守兼备:莫德里奇>伊涅斯塔>皮尔洛>席尔瓦
突破摆脱:伊涅斯塔>席尔瓦>莫德里奇>皮尔洛
传球能力:皮尔洛>莫德里奇>伊涅斯塔>席尔瓦
中场角度:皮尔洛>莫德里奇>伊涅斯塔>席尔瓦
总体来说:皮尔洛>伊涅斯塔>莫德里奇>席尔瓦
4.达席尔瓦
达席尔瓦严格来讲是边锋,后来被打造成中场,他的技术特点就是速度快 ,突进能力强,传球快准狠,禁区嗅觉也十分灵敏,很适合英超的节奏。因为曼城有德布劳内,在中场指挥方面显然要比达席尔瓦强出一截。在国家队层面,尽管达席尔瓦十分优秀,但是说实话他并不是铁打的首发,因为西班牙足球实在是人才济济,尤其是在那个巴塞罗那统治着半只西班牙球队的时代。个人感觉他是穷人版的罗本和里贝里。这样说可能是低估了这位中场大师,其实大卫席尔瓦为人低调,一直是实力大于名气的,不过客观的说,他在四人中应该是垫底的那位。
3.莫德里奇
魔笛的踢法非常适合现代足球,他儒雅潇洒,平静的外表之下是他对足球无比的激情。他的踢法是传统的攻击型中场,在皇家马德里俱乐部,尽管魔笛十分优秀,但他并不是铁打的首发,但是在国家队层面,他就是整个团队的大脑,极其重要。莫德里奇的风格大开大合,是典型的欧洲踢法。讲究一脚长传精准制导。看似瘦小的身体其实蕴藏着巨大的能量,射门力量惊人,经常上演禁区弧顶爆射。在俱乐部层面,他要比伊涅斯塔重要,并不是因为两个人有很大差距,而是克罗地亚不是西班牙,没有那么多的超级人才可用。
2.伊涅斯塔
瓜迪奥拉曾经对哈维说:”你可以让我退役,但是伊涅斯塔可以让所有人退役。”足见伊涅斯塔的伟大,作为豪门巴塞罗那和西班牙国家队的铁打核心,伊涅斯塔拥有着最强的球感。他的突破和摆脱能力丝毫不逊色于梅西,尤其是有名的“油炸丸子过人”,更是被球迷津津乐道。我们经常能看到伊涅斯塔被五六个人围着,但是还是能把球处理好。他在俱乐部和国家队层面都是同样重要的,尤其在哈维刚退役的那几年,他明显承担更多责任。伊涅斯塔也是最经典的大场面球员,经常上演一球逆天改命的桥段。他在整体大局观上比哈维差了一点,但是突破摆脱能力要比哈维强很多。
1.皮尔洛
尽管我最喜欢的球员是伊涅斯塔,但是我还是要把皮尔洛排在第一位,皮尔洛是古典中场。论跑动能力,和射门能力,皮尔洛逊于莫德里奇。但是尽管魔笛传球能力非常强,但是跟皮尔洛比起来,还是稍稍感觉嫩了一点点。这个慵懒的睡皮,速度不快,体格也一般,但是他就是意大利和尤文图斯的定海神针,让我吃惊的是,皮尔洛转辗多个豪门俱乐部,而且每次都觉得他可能巅峰不在,但是直到职业生涯的暮年,我们还是能看到他最巅峰的演出。皮尔洛是定位球大师,尤其是在讲究防守的意大利球队,尤其是在两方球队难解难分的时候,他能用一记任意球或者传球打破僵局。
大家认为哈维和这四位比,谁更优秀一些?
ruri2100shen
谢邀。
风格不同,无法比较,凑合比一下吧。
技术:伊涅斯塔>席尔瓦>莫德里奇>皮尔洛
历史地位:皮尔洛>伊涅斯塔>莫德里奇>席尔瓦
一家之言。
tb安娜苏
不存在谁更强,因为位置不同,皮尔洛、莫德里奇是后腰,讲视野和调度,感觉老皮强一点,讲防守莫德里奇强一些,所以要看球队配置,总之两个人都非常厉害。
伊涅斯塔、席尔瓦都是我非常喜欢的球员,但我更喜欢喜娃
豆豆芥末
看到有人问这个问题,我觉得,皮尔洛是上一个时代,莫德里奇,伊涅斯塔和席尔瓦年龄差不多,他们都有西甲联赛的经历,后两个还是西班牙队获得世界杯和欧洲杯冠军的成员,足球生涯交集比较多。
如果题主一定要问谁更强,咱们要从这几方面综合分析。
01第一关:对比团队荣誉
从国家队团队荣誉来说,顺序是伊涅斯塔,席尔瓦,皮尔洛和莫德里奇,前三个都是世界杯冠军。
其中,伊涅斯塔和席尔瓦是世界杯欧洲杯双料冠军。
在伊涅斯塔和席尔瓦之间,伊涅斯塔在世界杯和欧洲杯的出场时间和战术权重更高,因此排在第一。
从俱乐部团队荣誉来说,顺序是伊涅斯塔,莫德里奇,皮尔洛和席尔瓦。
其中,伊涅斯塔和莫德里奇都获得过4个欧冠冠军。
在两人欧冠冠军数量一样的前提下,伊涅斯塔的联赛和杯赛冠军比莫德里奇更多。
皮尔洛荣誉也不错,席尔瓦会少一点,没有欧冠冠军。
把俱乐部和国家队冠军荣誉综合比较,顺序就变成伊涅斯塔最靠前了。
当然,冠军荣誉只能当作参考,咱们进入下一个环节的比拼,对比个人能力。
02第二关:对比技术能力
这4名球员都是中场大师,莫德里奇是B2B中场,活动范围大,攻守俱佳。
皮尔洛是“前腰后置”的代表,长传和定位球技术很强,善于梳理中场的进攻。
伊涅斯塔踢过中前卫,前腰,左边锋和右边锋位置,是多面手,擅长“油炸丸子”控球摆脱对手的堵截。
席尔瓦是“边前腰”踢法,盘带,过人和阅读比赛能力很强。
这几个中场里面,莫德里奇攻守兼备,皮尔洛的防守和跑动也不错,伊涅斯塔脚下技术更细,席尔瓦各方面更为均衡。
如果要从“中场组织核心”的角度来说,虽然皮尔洛的护球和突破在这几名中场里面不算最强,但是大局观和视野最开阔,最有组织核心的感觉。
在这个环节的比拼里面,皮尔洛占据优势,莫德里奇和伊涅斯塔难分伯仲,席尔瓦会靠后一点,考虑到伊涅斯塔没有“单核带队”,所以这个环节暂时排在皮尔洛和莫德里奇之后。
03第三关:对比个人成就和足坛地位
团队荣誉比过了,个人成就方面,莫德里奇优势太大,金球奖,世界足球先生,世界杯最佳球员和欧足联赛季最佳等奖项,他全部都拿到了。
伊涅斯塔有欧洲杯最佳球员和欧足联赛季最佳奖项,而且经常在金球奖排名前三。
皮尔洛在2006世界杯3次当选当场最佳,相比之下,席尔瓦的干货落后其他三人。
在个人成就方面的比较顺序,是莫德里奇和伊涅斯塔更靠前,不过皮尔洛有技战术革新的意义,他以“前腰后置”踢法入选“欧足联改变足球19人”的名单,这也可以让自己的足坛地位往前一步。
米兰名宿!他是世界杯和欧冠冠军的中场大将,他实力会不如坎特?
世界杯欧洲杯欧冠冠军的中场大师!他无法像哈维那样当中场核心?
世界杯欧洲杯欧冠冠军!巴萨中场大师,还算不算“球盲过滤器”?
中场大师!他获得过世界杯欧洲杯冠军,但他不如莫德里奇?当真?
这样咱们通过团队荣誉,技术能力和个人成就三方面综合来分析,个人觉得,应该是皮尔洛最强。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看法,总体来说,皮尔洛,莫德里奇和伊涅斯塔是同一档次,大家差距不大,席尔瓦是下一个档次,也是中场大师,但不如其他三人。
莫德里奇,皮尔洛,伊涅斯塔,席尔瓦,这4位中场大师,谁更强?欢迎一起讨论。
如果觉得我说得有道理,可以点击关注我的头条号“绿茵守望者”,您的回复,关注和点赞,是我发文的最大动力!
蛋宝兽00
伊涅斯塔控球、串联更强一些,皮尔洛中场调度、任意球强一些。莫德里奇、席尔瓦在于突破、传球。个人感觉除了哈维,伊涅斯塔地位更高!
咖啡雪
必须承认4位都是大师级中场,就个人喜好而言我最喜欢伊涅斯塔
1、伊涅斯塔属于前腰型中场,组织进攻、个人突破能力超强,尤其是人球结合方面属于最顶尖了
2、莫德里奇个人能力较全面,进攻、防守、长传、远射都精通,同时在国家对和皇马的贡献有目共睹
3、皮尔洛在那个足球人才背出的年代,能独树一帜,成为大家公认的中场大师,他的大局观,长传的精准,调度的合理性上,独步天下
4、席尔瓦能力自然属于顶尖高手,但是在影响力,球队核心、个人荣誉方面对比前三位要差了一点
tatawj
个人排名睡皮,小白,魔笛,b席。但是就一个金球,魔笛已经击败其他三人了。然后就是魔笛能在年龄偏大的情况下,还能保持一个较高的竞技状态,也相当难得。
水手辛巴德
四位中场大师风格迥异,很难定义谁更强。
皮尔洛属于帅才,坐镇中场,调度全场。
伊涅斯塔小范围的短传直塞更强。
魔笛攻守平衡。
席尔瓦了解不多。
電波麒麒
《黑色大丽花》
《黑色大丽花》主要讲述了两位英俊的警察在调查代号为“黑色大丽花”的著名美女间谍谋杀案的过程中,凭借着全美著名“拳王”的称号与本领,以及在全美警察界都闻名的“敏锐洞察力”的优势,冲破了重重险阻,在历经美女、权色、中情局、外国情报机构等诸多势力的种种纠缠之后,终于将扑朔迷离的案情彻查清楚并公诸于世的故事;案件的最后结果让全世界的人都感到非常意外并大吃一惊……
《黑色大丽花》2005年全美销量已达710万册,成为美国惊悚推理类畅销小说第1名;被翻译成12种文字在44个国家出版,全球销量达1800万册;并且与《达·芬奇密码》并称为“2006年最值得期待的电影原著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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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魔幻,主要是悬疑侦探,2005年第一本到最后一本结束,作者就去世了(真的)。很神奇国内一点感觉都没有,反正就我自己接触到而言。
现在还排在畅销书里面,也改排拍成电影了。不过剧情实在不良倾向严重,呵呵。
jorina
《黑色大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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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pour泡泡
亚雷斯建立学园都市的目的很简单,培(wei)养(le)幻(shang)想(tian)杀(dang)手(ma),报复魔法侧。
总的来讲,亚雷斯塔建立学园都市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培养当麻。可能是当麻的表幻想杀手,也可能是里幻想杀手,甚至可能是当麻本体虽然从现在看来是为了培养里幻想杀手,但我觉得存在其他可能性。排开当麻来说,建立学园都市的收益还有建立人工天界,人工天使风斩。而一方这样的优质能力者估计也占了一小部分价值吧。目前剧情中亚雷斯塔已经暂弃学园都市跑去攻占英国劳拉的地界了,当麻也从学园都市被带了出去。从这种角度来说当麻还是建立学园都市最大的收获吧,当麻是亚雷斯塔立志毁灭魔法侧时一张不可或缺的鬼牌,多次被亚雷斯塔调动用于调控学园都市内部矛盾,参加了第三次世界大战,解决魔神奥帝努斯,也出面对付了另一张世界鬼牌“理想送葬”,总之本质上还是亚雷斯塔的工具。亚雷斯塔一直保持着“用学园都市来培养当麻的力量”这样的言论,从爱华斯出面测试当麻的里幻想杀手的剧情来看,里幻想杀手肯定是亚雷斯塔目的的一部分。已知剧情目前就这些,其余一切未知,什么神净讨魔的本质压根就没怎么表现过然后,亚雷斯塔所做的一切,他的最终目标,是毁灭魔法侧,撕碎所有魔神布下的相位,让世界回归最基本的物理世界,原初世界,不管是培养当麻,幻想杀手,培养一方,培养风斩,人工天界。
xiawa夏娃
= =他就是整个学园都市的核心。 也就是说是在魔法与科技 斗争这一方科技的绝对领导人和裁决者 而且大脑聪明到变态。 可以说 当妈现在所做的一切基本都是按着他的路子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