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文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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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被抄袭属于什么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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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ngChou

井之头恩赐公园分尸杀人事件

事情要从1994年4月23日说起,话说这一天,一个清洁大妈在公园内进行垃圾清理的时候,意外发现了一个垃圾袋,里面居然是装着一只人脚跟和一些尸块。接到报警后,警方很快介入调查,接着很快就再公园附近又发现了共27块人体手脚残片!这些残片大都是被切块装入黑色塑料袋,分别丢弃在了7个垃圾桶内。

最让人细思极恐的是,凶手在分尸前还仔细进行了放血,就连手脚上的指纹都被精细去除,警方只能透过仅剩的一小部分指纹,证实被害人是住在井之头公园附近的一名35岁男性建筑师。除了手脚外,其他部分都被完整切割成20公分大小,刚好是垃圾桶口的尺寸。找到的尸块也不是人体的全部,只剩下三分之二。包括头部以及躯干的大部分残片至今仍然尚未找到。

这宗案件被怀疑与邪教仪式有关,不过从被害人交友情况等方向搜查,没有发现任何符合的嫌疑对象。直到2009年4月23日此案追诉时效届满,犯案动机亦未能查明。

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Josie_Liang

对小说属于抄袭的判定主要是对形式上的区分。首先是与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相似;其次是与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相似;再次是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最后是区分抄袭和巧合,如果作品是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够认为是抄袭。

原贴:如何认定小说属于抄袭

AI  依旧

建议你看名侦探柯南哈哈


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Undercurrent

柯南去哪了?

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finishlove

抄袭就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赔礼道歉什么的。

原贴:什么是抄袭?抄袭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御はじめ様

1985年6月18日,日本大阪的电视屏幕上出现了一幕凶杀镜头。两名酒气冲天的男子,一人勒住一名衣着华丽的中年男人的脖子,另一人举刀往中年男人的头部、胸部、腹部乱刺一通,中年男人惨叫着倒在血泊中。

这是一部富有刺激性的电视剧吗?不是。这是一次凶杀场面的实况录像播出。

这幕血淋淋的实况播出轰动了日本新闻界,轰动了日本社会,引起了各种各样不同的强烈反响。有的指责新闻界毫无人性,残酷无情;有的为新闻界忠实地报道事实真相的职责辩护;有的人认为被刺的人该杀。一时议论纷纷,莫衷一是。

这被刺的人究竟是谁呢?为什么凶手会在三十多名记者众目睽睽之下行凶杀人,却又无人阻拦呢?这里面有一段血泪斑斑的故事。

一、神秘人物

这个被刺的三十二岁的男子名叫永野一男,是丰田商事的会长。这个永野一男是个神秘人物。他时常戴着金丝边眼镜,衣着华丽乘坐豪华的轿车,看上去一表人才。他任会长的丰田商事,在大阪设有总公司,就在大阪车站前高耸的狮子大楼内;在东京的总社,坐落在繁华的银座区;在日本全国还设有六十五家分店,有职员七千人。丰田商事的办公大楼陈设十分豪华,一式的高级款式家具,办公平面上五十部电话机,由一百多名女职员频频迎接对答。永野一男来往大阪东京的交通工具,不是火车或客机,而是他自己的直升飞机。

永野一男独身一人,还未结婚,但是身边美女如云,有一名丰田商事的女职员与他过从特别密切。他在女人身上一掷千金。

谁也不知道这个规模庞大、陈设豪华的丰田商事究竟是干什么的?

有的人以为这是日本著名的丰田汽车的关系企业,然而这个丰田商事同丰田汽车企业毫无关系。这个丰田商事名义上是经营黄金的,实际上它只是一个大骗局,而永野一男则是个大骗子。

丰田商事设立于1981年4月,被骗受害达二万人,被骗的案件有二千多件,骗取的金额达二千亿日元。

二、对象是老人

永野一男信奉“人生就是金钱的游戏”,他的口头禅是:“无钱是恶,有钱则善。”丰田商事骗钱的手法,主要是利用1981年日本社会上兴起的黄金热,行骗的对象主要是手头有一笔积蓄的老年人。

日本六十五岁以上的老人有一千一百约占人口的十分之一。这些老人有的两老相依为命,有的则一人独居,信息欠灵,判断力差,感觉迟钝;手头有些养老金,对未来抱有不安感,总想使手头的积蓄保值或多生利息。

丰商事针对老年人的这些心理状态,派人登门劝诱老人购买黄金。他们对老人说,现在股票和债券都不可靠,银行存款利息也低,还是买黄金合算。等到老人同意拿钱买黄金的时候,他们又说,黄金放在家里不保险,还是存在我们会社里,可得到高利润,每年可得到百分之十的利息。所以购买黄金的老人,从丰田商事得到的,不是黄金,而是一张契约收据。

购买黄金的人如果想和丰田商事解约,要被扣去近五成的手续费,所以谁也不敢轻言解约。如果契约期满,丰田商事又来软磨硬缠推销下期的契约,使你无法解约,而且愈陷愈深。

三、耍尽花招

永野一男欺骗的手法,花样百出,首先他用高薪雇佣了一批年轻人,四出向老年人行骗。他给每个行骗的职员每月三十万日元,只要行骗成功,还可从成交额中抽取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二十的佣金。一个职员只要努力,一个月就可以收入三、四百万日元,有的人年收入几千万日元,甚至超过一亿日元。比大学毕业后担任正当职业的月薪要高得多。

因此这些职员个个十分卖力,他们千方百计讨老人的欢心,粘住老人。有的带着汉药和神经痛的药送给老人;有的送洗衣机;有的帮助老人捶肩,做家事;有的用汽车载着老人四处兜风,然后乘机游说老人购买黄金券。这些老年人生活无聊,身边来了亲切而有耐心的年轻人,就很容易上当,许多人拿出了毕生的积蓄或退休金来购买金券。

丰田商事还用大摆排场的心理战来吸引顾客。有一次他们在名古屋租用一艘万吨级的豪华游轮,招待七百名顾客。在游船中间,堆着一个巨大的“金块山”。这个金块长宽各二米,高七十公分,用大玻璃罩罩住,由七个大汉守卫着。在游船上摆着流水宴席,吃喝全部免费。

在吃吃喝暍之间,丰田商事的职员指着巨大的金块向被招待者表示,“只对你特价出售”。许多客人当场成交,买下金券。入夜,豪华的游轮上灯光灿烂,五彩缤纷,轻歌曼舞,真是迷人。客人们却不知道,他们已经上当受骗了。丰田商事在各地的分店的办公楼里,也都陈设着一公斤、五百克不等的金块。

永野一男还在东京用鹿岛商事的名义,印了一大批丰田综合俱乐部会员证,号称拥有多处高尔夫球场,甚至在巴黎等国外也在计划建设和收购。俱乐部会员证的价格从二百万日元到四千万日元不等,入会以后,就可以享用俱乐部所属的高尔夫球场、游艇、网球场、滑雪场等等。顾客花高价购买了会员证以后,如果将其寄放在鹿岛商事的话,每年还可以付给百分之十二的利息。其实这同购买黄金券一样,完全是骗人的勾当。所谓多处高尔夫球场仅两处而已,新设五十处游艇码头仅只三处在经营。至于滑雪场则不知在什么地方,纯属子虚乌有。

四、血渍斑斑

有些老人受骗购买黄金券之后,被家人发现,想解除契约,但是遭到丰田商事职员的拒绝。有的契约期满,拒绝续约,便同丰田商事的职员发生纠纷。这时,丰田商事职员便威胁甚至殴打顾客。据日本警察厅调查,从1983年以后,丰田商事职员伤害、恐吓顾客,的刑事案件有十一起。老人用来购买金券的金钱是毕生的心血或举家的财产,于是,许多血迹斑斑的事也就发生了。

一九八四年五月,有一农家老人,卖掉了一亿二千万日元的土地去购买金券,后来发现上当,想退回契约,遭到丰田商事的拒绝。钱又拿不回来,老人悲愤交加,自杀身亡。一位老太太被丰田商事的推销员接送到名胜地洗温泉浴三次,然后领她去参观装饰华丽的办公楼和金光灿灿的金块,被骗去一生积聚的二千万日元,换来了一张没有价值的废纸。

丰田商事在日本全国各地敛财,不断发生纠纷,便有人告到法院。由于顾客持有的是黄金券,但是在诉讼的过程中,法院在丰田商事的总店或各地的支店,都没有扣押到黄金,于是,丰田商事的骗局逐渐被揭露出来。丰田商事并没有真正代顾客购进黄金,陈设的黄金多半是假的。从顾客手里收敛来的钱财,除了供永野一男挥霍以外,有的投进了期贷的投机市场,有的却不知去向。永野一男的大骗局,激起了社会舆论的公愤。

但是。尽管丰田商事事件已经闹得沸沸扬扬。据说,通产省、法务省、警察厅在六月十日讨论如何处分丰田商事的时候,却找不出适用的法律。最后警方以二年前丰田商事走私日币五千万元到台北去的罪名,于六月十七日召唤永野一男到案,开始对永野一男进行调查。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六月十八日下午,在永野一男的寓所里,聚集了来采访的三十多名记者,随后便发生了在众目睽睽之下刺杀永野男的事件。

就在记者云集永野一男寓所之时,永野一男还悠闲地弹着吉他。这个大骗子手1952年出生在日本岐阜县偏僻的小城镇惠那市,小时候生活艰辛,父亲是个残废,母亲经常向左邻右舍借债度日。他在生活搏斗的道路上,信奉金钱万能,有了钱就可以得到一切,而不管钱是从哪里来的。此时他虽然被控,仍旧悠然自得。却不料有两个人破窗而入,一个叫矢野,一个叫饭田笃郎。他们高喊着:“我们是被害者的代理人,”“杀死你永野这小子!”杀死永野一男以后,二人从容地对记者们说:“是我杀的,去叫警察。”“我是犯人,请照相!”

永野一男被杀以后,警察逮捕了矢野和饭田笃郎,法院查封了丰田商事的资产。但是到6月21日核查结果,丰田商事聚敛来的千亿元巨额资产不知到哪里去了,只剩下二百五十万日元现金。丰田商事在各银行的存款已被提取一空,重要的资料都被销毁了。

永野一男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杀,震荡着日本的舆论界和整个社会。永野一男的大骗局,使二万多人受骗,时间持续四五年之久,更使日本舆论界震惊和深思!

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江湖秋风

日本最不可思议的案件应该是,作为世界上唯一受到原子弹袭击的国家,后来成为了美国的狗,不可思议的民族耻辱感。

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Abdallah

除非你出版,不然不算抄袭

原贴:小说中提及别人发明的武功秘籍是否属于抄袭?

粽子

我就记得一个食人魔的案子,这人后来还写了一本吃人心得的书,被部分日本人追崇

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asaki

匪夷所思的事情太多了,我给大家陈列几个,胆小者误看哦,文章有点长

(事件1)色熊吃人事件”,一头邪恶的棕熊,专挑日本女人吃……听了绝对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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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在日本被称为“三毛别罴事件”,事情发生在1915年的日本北海道苫前町三毛别村。

1915年11月,一头棕熊来到了三毛别村,村民受到惊吓之后,加强了防备。11月20日的时候,棕熊有一次晃悠过来,正好碰到几个男性村民。因为早有防备,村民们合力把棕熊打伤了。

棕熊逃跑之后,村民们以为它再也不会来了。但是,事情开始失控了。

12月9日上午,村民太田出门劳作了,家里只剩下年轻的老婆和年幼的儿子。这时候,棕熊又一次来到了村里,他碰巧晃进了太田的家中,看到了屋里有女人和孩子。这头棕熊顿时起了杀心,咆哮着冲向了母子俩。

太田妻子奋力反抗,但是棕熊似乎看到反抗的女人更兴奋了,就算被炭火烧伤,它也不放弃。棕熊首先抓住了太田的儿子,一口咬碎了孩子的脑袋,然后当着太田妻子的面,吃下了孩子。

太田的妻子此时已经被吓傻了,不敢喊叫也无法移动,棕熊抓住她,拖到了村子附近的山林里,残忍地吃了她,吃饱之后,剩下的残骸被埋在雪里,棕熊满意的离开了。

回到家中的太田看到鲜血四溅,一片狼藉,当即叫来了所有村民。全村人武装起来,第二天一大早开始搜山,最终找到了太田妻子被吃剩的少量遗骸。

这头熊,对女人情有独钟。

吃人事件发生之后,村民惊恐万分,决定报告警察,并且找到曾经的捕熊猎人,干掉这头棕熊。

于是,村民齐藤到山下去报警,村民明景去拜访一位著名的捕熊猎人。此时,另一场杀戮就要开始了。

齐藤去山下报警,不放心自己的妻儿,于是把她们安置在了明景的家中。因为明景也去找捕熊猎手了,所以家中只有这两家的母子几人。

当天晚上,也就是12月10日晚上,齐藤和明景都因为天色太晚,没有赶回家。棕熊又一次来了,这次,它直接冲进了明景家中。

两家的母子几人完全想不到会遇到棕熊,当时就慌了。棕熊冲进来之后,直接打翻炉火,大肆杀戮。

明景和齐藤家的孩子们首先遇难,被棕熊活活拍死。之后,棕熊看到了躲在墙角的齐藤妻子,于是满目凶光留着口水走了过去。齐藤妻子此时正怀着身孕,不知是受到惊吓还是孤注一掷,她跪在棕熊面前,大哭求饶。

但是棕熊不顾这些,它把齐藤妻子拖出了房子,然后用尖利的爪子划开她的肚皮,掏出胎儿吃了起来。吃完之后,它又开始疯狂地啃食齐藤妻子。

明景妻子的呼救声引来了村民,棕熊还在里面大快朵颐。村民们想要放火烧死棕熊,但是明景妻子反对,孩子没了,不能家也被烧了……于是,棕熊吃饱之后就跑了。

第二天,等齐藤和明景回到村里,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悲剧。

村民提议,先不要给屋里死去的人收尸,棕熊可能还会回来吃尸体。于是,他们只好忍痛答应,安排人准备围捕棕熊。

12月12日,北海道厅派出了一支猎熊队,准备干掉这头棕熊。但是,棕熊没有上当,把村里的粮食偷吃一些,就跑了。

政府猎熊队失败之后,该捕熊猎人出发了。

(山本兵吉)

之前提到的明景不是去拜访了一位捕熊猎人吗?这位猎人名叫山本兵吉,是个日俄战争时期的老兵,现在年近六十,已经上交猎枪,退休了。

他第一次听说这头熊的时候,就意识到这是自己的“老相识”。这头熊被他称为“袈裟悬け”,就是一头“色熊”,曾经在附近吃过3个女人了。

但是,自己退休了,也就不准备出山了。

齐藤妻子的遭遇,让山本决定出山。他连夜要回了自己的猎枪,赶回了三毛别村。此时政府也支援了村民60支猎枪,一定要灭掉这只棕熊。

12月13日山本来到村子之后,立刻对棕熊破坏的现场进行了调查,他发现,棕熊不仅喜欢吃女人,就连女人穿过的衣服,用过的物品都很喜欢。比如它会把女人的枕头专门叼出来,拖在地上。

12月14日清晨,开始下雪。山本意识到麻烦了,如果再找不到棕熊,雪下大了,就更难发现它了。于是,山本找了一个村民带路,顺着棕熊的脚印一路追踪。

苦苦搜寻了一段时间之后,山本终于发现它了。棕熊估计是吃饱喝足,也有点疲乏了,正坐在一棵白橡树下打盹。

山本悄悄地走过去,确定是这头棕熊之后,举起猎枪就打。子弹准确地命中棕熊的心脏部位,山本不等棕熊反应过来,又是一枪打中了头部。

这头棕熊缓缓倒地,终于被灭了。

村民把棕熊尸体带到村子里,经过测量发现,它足有2.7米高,体重380公斤。剖开肚子之后,还能看到没消化完的女性骸骨……

愤怒的村民把棕熊分尸,煮了吃了……之后,他们烧掉了村子,全体迁到了下游居住。听起来很恐怖吧。

(事件2)日本历史上最不可思议的案件,动用17万警力,查了20年依然未果

这个案子之所以不可思议,在于很多比较奇葩的地方,比如抢劫犯只有一个人,却当着几个运钞员的面开走了运钞车;日本警察们马上就要提取抢劫犯的汗液来验证血液了,却提前兴奋庆功毁掉了犯人的汗液;当时抢劫犯不过抢了3亿日元,为了破这个案子却耗费了9亿日元,还导致两名警察过劳死亡…

根据1968年的物价水平,那时候的3亿日元相当于2010年25亿日元左右,再加上耗费7年动用了大量的警力资源,以及耗费9亿日元(75亿日元左右),这个案子丢失了100亿左右的日元,根据2010年中日汇率1:12.5865来换算,相当于2010年的7.945亿人民币。

1968年(昭和43年)12月6日,日本信托银行某支行经理收到一封恐吓信。信中要求银行派一名女员工在次日(12月7日)将300万日元送到某个地点,否则就炸掉该经理的家。经理果断地报了警,但第二天五十多名警察在那个地点埋伏,却一直没有等到犯人出现。

4天后(12月10日)上午9点30分左右,这个银行支部一辆开出一辆运钞车,里面装着294307500日元送往某工厂,这些是工厂工人的年终奖。当运钞车走到半路的时候被一名骑摩托车的男警察拦下。

男警察声称银行经理家里被人放了炸弹,又刚接到通知说这辆车也有问题,需要例行检查一下。运钞车上的人听到后,竟然也不看证件,就下车让这名警察上车检查了。这名警察爬上运钞车后引燃藏在身上的烟雾弹,大叫“要爆炸了,快逃啊”,然后赶紧驾驶运钞车跑了。

银行职员们一个个看愣了,都在赞叹这名警察舍己为人,为了不让爆炸波及到几人,把运钞车开的远远的去爆炸。然而过一会儿他们就觉得不对劲了,这运钞车是开的远远的,都没影了,但是也没有什么爆炸啊,莫非这警察是骗人的?

这时候他们才发现原来这男子是假警察,因为他留在现场的摩托车压根就不是警车,于是他们急忙报警,警察接到报警后也是很快就出动了,他们封锁住了所有路口,认真在城内各种地方盘查,可是始终一无所获。

日本警方对此投入了大量的警力,光是参与此案捜査的警官就多达17万人,而调查嫌疑犯多达11万8000人,前后调查7年耗费了9亿日元还是一无所获,最终只能这样不了了之,只留下当时第一手接受此案的警员继续侦查。

这个案件在日本警方的追查下,共发现了四个犯罪现场,一百二十多件抢劫犯留下的物品,但这些物品好像是抢劫犯故意在嘲弄警方一样,全都是满大街的普通货。

唯一一件能查出抢劫犯血液的物品,是抢劫犯曾戴过的帽子,上面遗留他的汗液,然而这群警察在第一时间发现犯罪现场后,兴奋过度,认为这么一个惊天的案子就要破了,结果几十个警察竞相戴着嘲笑抢劫犯,最终抹去了抢劫犯的汗液。

(事件3)日本史上最离奇的连环杀人案

通过操控人心,轻而易举地让女儿虐杀亲生母亲;不动一根指头,通过“洗脑”,能让十余人死亡或失踪,这不是恐怖电影里的情节,而是发生在日本的“史上最离奇的杀人案”。

整个案件跨度十五年。仅一家受害人,就累计报案达36次之多。但警方始终无动于衷。直到2011年的11月,一具被浇筑在水泥铁桶内的尸体被发现。这起连环杀人案,才真正开始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很快,日本警方逮捕了涉嫌杀害至少10人的犯罪嫌疑人角田美代子,并陆续逮捕其余7名涉案人员,这些涉案人员包括美代子的亲戚丈夫、儿子等。可是,被捕一个月之后,角田美代子竟在监控严密的拘留所里自杀身亡。

由于美代子生前拒不交待杀人真相,日本警方和媒体至今也没有彻底弄明白。美代子究竟使用了什么方法,让受害人家庭成员之间相互虐杀?究竟还有多少人被杀害?多少人失踪?这些都随着美代子的自杀,永远成谜。

2011年11月,日本兵库县警方在兵库县尼崎市一个出租仓库内发现了一个被水泥注满的铁桶,随后警方发现一名女性尸体竟然被用水泥浇筑在铁桶中。经司法解剖后,警方确认死者身份,为同年9月失踪的66岁当地妇女,大江和子。

而在同年的10月初,警方接到报案称,在尼崎市一处民居发现3具已经高度腐烂的尸体。一名被害者是老年女性,身高约150CM,年龄大约在70岁左右,被埋藏时脸部朝下,身上一丝不挂,没有明显外伤;

第二名受害者系年轻女子,尸体腐烂严重;第三名受害者性别年龄不辨,花白头发,死亡时间大约在1年前。警方抽丝剥茧,发现两桩杀人案所有线索的矛头都指向一名名叫角田美代子的六旬妇人。

根据警方调查,发现与角田美代子关系密切的人中已有7人不知所踪。其中3男4女。年龄最小的29岁,最老的是87岁。而且,角田美代子的作案手段极为奇特。她先是寻找目标家庭,然后胁迫其家庭成员互相虐杀。

但是,角田美代子并没有将刀架到被胁迫者的脖子上,主要是通过对受害家庭成员进行洗脑。

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他们发现,大江和子竟然是被自己的两个女儿殴打致死。而据她们交代,唆使她们杀死自己母亲的人正是邻居美代子。于是,警方立即逮捕了大江和子的两个女儿和大江和子的女婿42岁的川村博之。

川村博之在被捕后讲述了与角田美代子相识的经过:

2009年4月,角田美代子的女儿推着的婴儿车在电车上被门夹住,在电车公司工作的川村为她解决问题,也因此与角田美代子相识。在与美代子的交往中,川村完全迷上了她,并和她建立起了非常奇妙的“信赖关系”。

于是,在美代子的劝说下,川村不仅毅然辞去了“铁饭碗”,还把自己大约1000万日元“退职金”交给了她。在角田美代子唆使下,川村又与大江和子的女儿离了婚。不仅如此,川村还居然把美代子带进大江和子家里。

据大江和子的女儿供称,2011年9月,角田美代子命令川村博之及其两个女儿监禁大江和子,并多次对大江和子施暴,导致其死亡。据调查,家族人员睡觉吃饭甚至上厕所都需要美代子的许可。

而在另一桩发现3具尸体的民宅杀人案中,那位87岁的老妇人,警方确认身份,竟是美代子的婆婆。据民宅的房东介绍,自2003年以来,房子的租客一直行踪不明。

直至8年后,房东才去报警寻人,而据角田美代子的一位熟人向搜查人员透露:“在那家中埋了至少3个人,2女1男,2个女的是在2008年到2009年间埋的”。

据房东介绍,他的房子原来租给一对老年夫妻。后来,老妇的老伴去世之后,老妇就和长子一直在这里相依为命。但老妇人8年前突然失踪,儿子也下落不明。

老妇失踪后,房子的所有权人告诉警方,过去一直是老妇的次子来付租金,这几年换成一名自称是老妇人孙女的女性来支付。经查,这名女性确实是老妇人的孙女,名字叫角田瑠衣,现年27岁,而角田瑠衣的婆婆正是角田美代子。

警方通过调查发现,与美代子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角田三枝子和角田瑠衣在今年8月以来,从老妇人及其叔父的账户中擅自盗领了养老年金和存款,总金额大约400万日元。

这些盗领的钱都成了角田一家的生活费,也就是说,为了强占养老金,美代子指使家人杀害了婆婆。此外,还有多起失踪案件和死亡案件也与这个不放过身边任何一个家庭的美代子有关系。

美代子的妹妹三枝子的丈夫,在一次家庭集体出游时,失足从山上摔下死亡,妹妹一家人获得了一笔保险金。此外,美代子的的一个远房亲戚也是因为被家人虐待而致死,而与美代子哥哥交往的一名女性,也被发现死在家中。

警方经过调查,向媒体公布了由美代子一手策划的系列杀人案的犯罪方式:首先,美代子凭借某个事件,或者利用亲缘关系,接触被害者家族。在掌握了被害者的弱点后,以近10人的集团强行入住对方家中,在事实上占领对方家宅。

然后,开始对被害者家庭施加暴力,并且尽可能让对方家庭内部成员对其他成员实施暴力,使对方家庭信赖关系彻底崩溃,由此达成完全控制对方家庭、获取钱财的目的,最终目的是被害者家庭的财产。

在完成对对方家庭的支配后,肆意夺取其财产。谋害其成员后,获得其保险金等。

角田美代子是如何让血浓于水的亲人之间能够进行互相虐杀的?如今,随着美代子的自杀,已经成了日本社会最大之谜。随着案情真相浮出水面,日本大大小从小媒体也掀起了一场规模浩大的“猜谜”活动。

日本FRI周刊的报道称,角田美代子的生活规律一般是白天玩电子赌博游戏“扒金宫”,晚上泡酒吧,生活奢华。有媒体曝光角田美代子用来禁锢被害人的高级公寓,指其虽然体积小巧,却别有洞天,装修和陈设十分奢华。

同时,她经常和貌似黑社会男人来往,出入豪车,常常带着十几个男人在街上招摇过市。久而久之,她就被居民看成是当地的“大姐大”,谁都不敢得罪她。她自己也开始耀武扬威。甚至有一些民众请她出面,去摆平一些邻里纠纷。

日本大众周刊则从另一个角度对角田美代子进行解读。该刊报道称,角田美代子虽然年过六旬,但是浓妆艳抹,穿着打扮也都非常讲究。很多男人都称她是“妖妇”,甚至把她看作是一个“狐狸精”。

据悉,已经被惨杀的受害人大江和子的二女婿川村,就是被角田美代子的特殊“媚力”征服,从而跪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日本信使周刊则将报道的重点放在了美代子的阴谋诡计上。

该报道称,据大江和子的女儿供述,如果她们不按照角田美代子的话去做,她们就会被角田美代子雇用的打手殴打,而且她还有一名被称为“左右手”的没有血缘关系的侄子。而角田的目的就是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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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亲爱的小芽

仓和井是怎么空的

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sasha

不论哪个国家都有些不可思议的案件,这些案件多数充满匪夷所思、不可思议,难以想象,觉得这种案子不应该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实在让人感觉不可思议。

今天,我就带大家了解日本历史一桩不可思议儿童失踪案,即日本三大神隐事件之一的“松冈伸矢神隐事件”。

松冈正伸是一位软件工程师,他和妻子居住在日本国内茨城县牛久市,起初他在一家软件公司上班,后又去了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忙碌万分松冈正伸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妻子将家里一切事物照顾很完美,同时还给她生育了三个孩子,从这里能看出,松冈正伸有一个美满的家庭。

1989年3月5日晚上,松冈正伸妻子正在准备晚餐,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了她母亲离世的消息。得知这个消息后,松冈正伸妻子整个人瞬间瘫软在地上,厨房里碗筷摔得到处都是。

松冈正伸听到声音后,迅速来到厨房扶起妻子询问原因。但他得知自己岳母去世消息后,瞬间也黯淡起来,立马将妻子扶起来并进行一番安危,并打算第二天请假和去参加岳母的葬礼。

第二天一早,松冈正伸手便带着妻子和孩子来到500多公里外的德岛县小松岛市。到达岳母家后,松冈正伸在周围邻居和亲戚帮忙下,迅速把将葬礼办理完成。

葬礼完成后,松冈正伸和周围的邻居和亲戚聊了起来,期间,松冈正伸提出自己因为来得匆忙,还没有找到合适住所。一个亲戚得知情况后,立马邀请松冈正伸在他们家暂时居住。

松冈正伸亲戚家位于其母亲家60公里的贞光市,亲戚的家位于郊区,一个较偏远处半山腰,周围都是森林和农田,人烟稀少,适合适合休养生息,松冈正伸对此很满意,于是他便带着一家人很早就入睡。

3月7日一早,松冈正伸很早便醒来,而他的孩子也跟随父亲起床,松冈正伸看着妻子正在准备早餐,便打算趁着这一会时间,打算带着两个孩子以及亲戚家的孩子出门。


亲戚家门口有一段石梯,大约有十米高,松冈正伸带着孩子们就这样走了下去,并在周围漫步起来,走了一会儿,松冈正伸认为妻子差不多做好饭便带着孩子回去。

快到家门口时,四岁的松冈伸矢打算在再走一次,松冈正伸同意了儿子的请求,但他提出要将弟弟送回去来陪伴他在走一次,松冈伸矢见父亲同意便十分高兴。

松冈正伸将小儿子交给妻子后便走出找长子,这个时间大约三十秒左右。但他走出家门口并没有看到长子松冈伸矢,左看右看后并没有找到自己儿子,松冈正伸觉得有些不对劲立即回到屋内告知妻子和亲戚说松冈伸矢小消失了。

松冈正伸先在门口阶梯寻找,但他很快发现一个四岁小孩很难在短时间内爬完十米的阶梯,见找不到儿子,松冈正伸便将目光延伸到周围树林,他便叫了几声儿子的帽子,但并没有听到儿子的回复。

随后,松冈正伸发动了妻子和亲戚开始寻找,可经过一番找寻依旧没能找到,于是他们便找警察报案。接到报案后,警察很重视迅速派出了大量警力,可经过一番找寻还是没能找到松冈伸矢。

一直没找到儿子,松冈正伸的妻子陷入绝望,她不太相信一个年仅四岁的儿子会在短短十几秒内消失。而且,让人不对劲的是,除了亲戚一家外,其他邻居根本都不认识松冈正伸一家人。


警察盘查周围从事农业劳动农民表示,他们并没有看到周围有可疑人物或者汽车经过,警察排除了外人将其绑架的可能性,警方见周围都是树林,认为孩子会不会走进森林或者被野兽抓走,便组织大家到森林寻找,但经过一番找寻依旧没能找到。

3月16日,处于绝望边缘松冈一家人,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来电的是一位女性,她的声音大约在三十岁以上,女子自称自己是松冈伸矢幼儿园同学中原麻里子的母亲,他们在得知松冈伸矢失踪消息后,便打算给予他们家一笔慰问金,松冈正伸妻子因不太清楚情况,便提出回到茨城县再说。

但他们回到茨城县后,松冈正伸妻子想到了这件事,便来到幼儿园询问这件事情,经过一番交谈后,幼儿园方面表示班级里面并没有中原真理子这个学生,也没有慰问金一回事。

知道这个消息后,松冈正伸感觉有些不对劲,便将这件事情告诉丈夫。松冈正伸得知消息后,立马将这件事情告诉警察,同时提供了电话录音,本以为案情有了进一步发展,很快便能知道自己儿子下落。

一段时间后,警察便匆匆结案,同时还将电话录音给弄丢,这导致线索又一次丢失,松冈伸矢失踪案成为一段悬案。

警察停止调查后,夫妻俩并没有放弃,松冈正伸辞掉了原本工作开始寻找儿子,但他们如何努力可依旧没能找到自己儿子松冈伸矢,夫妻俩陷入完全绝望中,经过一段时间后,他们开始了新生活,可他们依旧没有忘记自己儿子。

媒体们在得知这个消息后,便大势通过宣传,以至于这起案子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松冈伸矢失踪案因整体过程较为奇怪,因而被称之为日本三大神隐事件。后来,有个叫和田龙人男人称其失踪二十年松冈伸矢,但经过DNA验证后确定并不是松冈伸矢。

这件案子确实有些不可思议,一位年仅四岁小孩会在短暂时间消失到现在为此也没有相应消息。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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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Liu

1个女人和32个男人在一个孤岛上,会发生什么故事?

一战结束后,德国作为战败国,其控制的在太平洋上的安纳塔汉岛,被日本人所占领。安纳塔汉岛盛产椰子,日本人占领小岛后,迅速成立了“南洋兴发株式会社”,并且迁移了大量的日本人,朝鲜人等。

当时只有16岁的比嘉和子要来投靠她的哥哥,先是到了塞班岛,再迁移到巴坎岛,在岛上的一个咖啡厅里做服务员。岛上居民并不多,长得好的小姑娘更不多,这让样貌本来就很出众的比嘉和子十分抢手,男人们纷纷向比嘉和子发起进攻。

比嘉和子眼光也高,挑来挑去,选择了南洋兴发株式会社的一名员工,叫比嘉正义,负责椰子生产的监督。

比嘉和子真实照片

电影比嘉和子剧照

这是比嘉和子的这次选择,让她的人生开始有了转变。

1944年,因为比嘉正义被调到安纳塔汉岛,比嘉和子来到了岛上,这个岛上还是比较原始的,岛上只有一些原住民,正义的工作就是监督他们种植椰子。

这里需要了解一下太平洋战场上的一些局势,不过你注意时间也能明白,日本1945年就投降了,现在都已经到了1944年了,无论日本在哪的战场都已经渐显颓势。

此时的安纳塔汉岛还没有涉及到战火。但是时间一久,比嘉和子和正义的上级日下部正美搞到了一起,面对自己的妻子和上级,正义也不敢说什么,可能也是因为此,正义准备去找在甘孜岛上的妹妹。

此时,美国在太平洋上的优势越来越大,战火已经波及到附近的岛屿,自此,比嘉正义下落不明。

开局一群猪和鸡,装备全靠自己动手造

比嘉正义一去不复返,这俩人也过上了没羞没躁的生活。

可是好景不长,安纳塔汉岛也遭到了美军的轰炸,俩人四处逃窜才躲掉美军的轰炸。等到美军离开后俩人才发现,岛上就剩下他俩和一群猪鸡,岛上的建筑,种植园区,通讯设备,出海设备等全被毁掉。

可以说,俩人被与世隔绝了。不过还好,33平方公里的安纳塔汉岛加上一些猪和鸡,也够俩人活下去了。

但是由于战火的延伸,二人世界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1944年6月12号这一天,由于美军的轰炸,几艘渔船的21个渔民个军舰的10名士兵,总共31个男人,陆续登岛。

奇妙且危险的组合,一个女人加32个男人的六年奇幻生活开始了。

除了之前的比嘉和子和日下部正美,新来的31个人都是男人。后来的战火没有波及到安纳塔汉岛上,一女三十二男也就此安顿下来。

电影剧照

岛上的资源基本上可以满足他们的食宿,但是岛上缺乏布料,他们衣不蔽体,除了用一些其他的东西遮挡一下私处,其他的地方只能裸露在外面。

和子也一样,只是用布料遮住一下隐私部位,但是这样的穿法比赤身裸体还要有诱惑力,每天走在这群男人面前,和子二十几岁的身体也就被其他人一览无余。

但是前期需要考虑的是生存,不过还好,岛上的30几人分工明确,饿不着,晒不着。

在满足了基本的生存后,人们的欲望开始慢慢暴露。

你想一想他们的职业是渔民,军人,基本上都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最大的才30岁,最小的都已经16岁了,面对着岛上唯一的一个女性,每个人的眼中都充满着欲望。

空气中弥漫着欲望与不安。

早就有人察觉到了,人群中最长者提议,和子和日下部正美结婚,并且远离他们,独自生活。

此时的人们虽然欲望满满,但是还是能够跟从本心,遵守规则。他们俩结婚,正好打消了其他人的念头。

但是,这座孤岛早已成了法外之地,内心道德的约束越来越弱,生理的需求越来越强。

男人们私下里与和子的接触越来越频繁,和子的丈夫虽然不满,但是面对那么多的男人,他也只是敢怒不敢言。

不久,岛上就有两个男人死亡,一个病死的,一个被海浪冲走。

在这个没有法律约束的地方,怎样的死亡也没有人去细究,他们好像得到了一个默许:死亡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他们得到了死神的镰刀!

事件真正发生转折的1945年8月,人们在丛林里,发现了一艘美军的B-29轰炸机残骸,人们在残骸里发现了各种各样的东西。

电影画面

可怕的是一个叫田中的士兵在残骸里找到了4把坏的手枪和九十多发子弹,作为士兵,就算是坏的手枪也能给收拾好了,捣鼓了几天,修好了两把枪,自己留了一把,给了好基友松尾一把。

现在的岛上,枪就是法律。

安纳塔汉时代

在他们得到墙的第二天,就出现了人命,两个目击者说那个人是被岛上的椰子砸死的,这两个目击者分别是田中和松尾,其他都知道,死去的这个人和他俩有过节,怎么死的大家都明白,但是他俩手里有枪,谁敢说呢?

电影剧照

现在的田中和松尾是岛上的王,姑且称为“安纳塔汉一世”时代

权力是有了,下一步就是要得到岛上唯一的女人:和子。本以为俩人会直接崩了和子的丈夫,但是没有想到是,俩人提议,让和子成为三个人的妻子。日下没得选,只能答应。

就这样安安稳稳地过了两年。

八成是因为和子,两兄弟却越来越不合,结局就是,松尾先下手为强,崩了田中,松尾得到两把枪。日下心里害怕,主动退出,让松尾独享和子一人。小岛进入“安纳塔汉二世”时代

但是,松尾的好日子只过三个月,有一天,松尾溺水死了。一个海军士兵,怎会溺水而死?

这是日下复仇来了,也带来了另一个人岩井,小岛再次进入“安纳塔汉三世”时代。

日下重新拥有了和子,可是再次拥有和子的日子太短了。

一个月后,日下中毒身亡。

现在都不用追究人是怎么死的了,你有枪,反正你说他是怎么死的他就是怎么死的吧!小岛再次进入“安纳塔汉四世”时代。

欲望是无穷止尽的,尽管你有枪,你总得睡觉吧?于是其他人趁着岩井睡觉的时候,被人给杀了。取而代之的是叫松井,小岛再次进入“安纳塔汉五世”时代。

这个松井是比较清醒的,他看到之前其他几个人的下场,明白自己留下来不会有好果子吃,于是,自己偷偷地溜走了,留下两把枪给和子。

短短几年的时间,加上伤病,总共死掉了11个人,逃走1个。

王的时代结束了!

安纳塔汉女王时代落幕了

和子手里有两把枪,这时岛上的年长者认为,枪是岛上不安的祸根,他们准备把枪给丢到大海里。和子也照做了,权利虽然消失,可是人们欲望依然在。

年长者还是提议,让和子选择一个男人结婚,以此来约束其他人。

内心的约束始终顶不住生理的需求,过不多久,和子的新丈夫也不明所以地死掉了。

终于有人清醒过来,想要结束这无止尽的杀戮,就得把和子给杀掉。

他们在密谋的时候,还是有人偷偷跑出来告诉了和子,和子听闻,连忙逃到雨林中。

美军自从1945年劝降岛上的日本人失败后,时不时地还会来岛的附近让他们投降,之前的日本人之所以不离开,是因为他们一直觉得这是美军骗他们投降的,就一直没有出来投降。

和子在雨林中艰难地生存了33天,终于又等来了美军。

此时已经是1950年6月份了,比嘉和子待在岛上六年了。

比嘉和子走后,岛上的杀人事件就停止了,他们依然保持着演习,等待着援军,他们一直相信日本还没有战败。

真实的比嘉和子

一年后,美军带着日本战败的报纸和他们亲人的信件,岛上19个男人才投降,回到日本。

1951年7月6日,他们回到日本,向世人讲述了岛上发生的事情,他们把罪恶都推给了和子,人们一窝蜂的责怪比嘉和子是邪恶,淫魔的化身。

可是,和子做错了什么呢?

比嘉和子的结局

和子的第一任丈夫比嘉正义,并没有死,他在1944年就回到了日本,娶妻又生子。

和子回到日本的日子并不好过,没有家,工作也不好找,无奈下,她去做了陪酒小姐。

电影海报

日本人将这个事情改编成话剧安纳塔汉,在全国巡演,比嘉和子饰演自己。

之后,和子又去做了脱衣舞娘。

34岁时,嫁给了一个男人。43岁时,男人去世。

和子在51岁时得了肿瘤,孤独死去。


参考资料:安纳塔汉女王.维基百科

电影安纳塔汉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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纓絡Ray

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二是予以公开使用。

判定抄袭有两个标准:

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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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宝

林汐的《浮生六记》抄袭赭砚的《甜言蜜语》 ,阿亮的隐秘日记抄袭天籁纸鸢的《风流》,其实还有很多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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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喝玩乐

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 (1)抄袭与利用 著作权 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 著作权法 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 (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 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3)看作品的性质;(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5)看被告的意图。 在推理文学、影视、漫画等作品中,同一个诡计、手法往往可以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因此通常要界定一个作品是否有抄袭是很困难的(如一个作品抄袭多部作品的拼接式抄袭)。一般来说,一个情节或一个手法相同只能被叫做借典或雷同。以下几点可以用来判断是否有抄袭: 1、情节和手法都与另一作品相同。 2、同一个作品中,至少有2个手法与另一作品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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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ene

如今热门网络小说改编电视剧的情况越来越多,网络小说涉及抄袭的现象也层出不穷,那么如何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认定网络小说抄袭的标准是什么?下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如何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如何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在著作权法中,抄袭、剽窃,是同一个概念,都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一般理解为以或多或少变化的形式,将他人作品全部或部分的作为本人的作品来出示或展示的行为。那么,抄袭认定应该具备什么条件?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二是予以公开使用。微博上不少原创作者或者小说读者会把被抄袭的内容详细对比图发布出来,认定对方已经构成抄袭,实践中判断是否抄袭应注意哪些方面?网络小说,这类作品多为虚构,独创性强。司法实践中,当原、被告作品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似的时候,对于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是比较容易的。但当抄袭是高级抄袭,改头换面的抄袭,或者被指控抄袭作品仅涉及作品的构思、语言风格、人物特征及关系、主要情节、个别语句等且散落在作品的各个部分、文字等最终表述不尽相同时,对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就要复杂得多。一般而言,网络小说案件抄袭的判断应注意一下几个方面:第一,对被控侵权的情节和语句是否构成抄袭,应进行整体认定和综合判断。对于一些不是明显相似或者来源于生活中的一些素材,如果分别独立进行对比,很难直接得出准确结论,但将这些情节和语句作为整体进行对比,就会发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相同或近似是整体抄袭的体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抄袭可以相互之间得到印证。第二,在具体作品中,哪些部分属于思想,哪些属于表达,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三,对于网络小说而言,即使是以同一时代为背景,甚至以相同的题材、事件为创作对象,不同的作者创作的作品也不可能雷同。第四,不能简单地将人物特征、人物关系以及与之相应的故事情节割裂开来,人物和叙事应为有机融合的整体,在判断抄袭时应综合进行考察。一部具有独创性的网络小说作品,以其相应的故事情节及语句,赋予人物以独特的内涵,则这些人物及故事情节和语句一起成为了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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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女教师家用储便桶内男性离奇死亡事件

1989年2月28日,在福岛县田村郡(现为田村市)都路村一家住宅厕所的储便桶内发现有像鞋子那样的东西,然后在储便桶的接口处发现有人的脚,于是在向警方通报后,在储便桶内发现了一具男性遗体。后来查明,该男性叫菅野直之,是在村内福岛第二号原子能发电炉工作的职工。

在被发现时,尽管当时还是处于隆冬季节,他却呈现为上半身裸露的状态,手中抱着自己的衣服,卷曲着膝盖,呈三角形坐姿。其死因为“冻僵及胸部循环障碍”,也就是说,因场所狭窄而被压迫以及冻死。当时对事件的结论是,从发现场所来判断,该男性是为了窥测而潜入储便桶,但由于过于狭小出不来而被冻死。

然而,此事件有许多无法解释之处。首先是虽说为了窥测的目的,要进入储便桶是一件非常困难之事。在高度为47厘米、长为125厘米这样尺寸的储便桶内,基本上勉强进去后是无法出得来的。而且储便桶的连接口直径只有36厘米。

而菅野的身高为170厘米,肩宽为39.8厘米。实际上哪怕身高为160厘米,肩宽为36.9厘米的人要爬进去也是很勉强的。对于菅野来说,除了擦伤以外没有发现其他的外伤,这不像是他出于自己的意愿而要爬进去的空间。而且据多人的看法,菅野不是那种会去窥测别人的人。

不过在事件的背后,据说菅野通过公开演说的方式介入村长选举,他还说要帮助解决该女教师受到恶意电话干扰的问题。该女教师是发现菅野尸体的第一发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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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é有点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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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KK

1、吃人的佐川

2、酒鬼蔷薇圣斗

3、便池管道杀人

4、三亿日元抢劫案

5、绫濑水泥杀人案

6、津山事件

7、世田谷一家杀害事件

8、龙卧亭杀人事件

9、日本名古屋孕妇剖腹被杀案

10、秋叶原杀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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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nyaimar

作品被抄袭,也就是说著作权受到了侵权,侵权,在中国国内市场属于普遍现象,不过,我们不能让这种现象无休止的蔓延,得学会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那么被抄袭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呢?关于著作权被侵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自已的权益:第一确权。即确认自已的合法权利,即著作权的归属。如果您申请了著作权并拥有著作权登记证书,那您就是法定上的著作权人,否则,还得提供其它权属证明文件;2、一般维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有条件的话可以要求一定的权利使用费或损失费;3、司法维权。将案件提交到法院,进行诉讼维权。著作权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愿调解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五条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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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昱菲

这还用问吗?日本侵略中国。这是违背天道的。违背人伦的。与中国的传统文化背道而驰的。中国的祖训,人之初,性本善。日本人做的那些事情。连畜生都不如的。不配做人。每当看到一些报道,每当看一些电影,或者电视里面播放的情节心里想:作为人类怎么可以那么歹毒,那么狠心,那么心狠手辣。真是令人无法想象。本人连一只蚂蚁都不忍心踩死的一个人。日本做的那些事情,同样都是人,为什么能做出那些骇人听闻的、令人痛恨到极点的事情……[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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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52211

福岛便池藏尸案

日本史上许多解不开的奇怪案件,其中一起是1989年的「福岛便池藏尸案」,由于死状非常怪异,到现在警方都还查不出死者是怎么被塞进去的。

1989年的2月寒冬,当时福岛一名小学女老师,回到员工宿舍上厕所,无意间看到马桶水池当中,卡着类似鞋子的物品,她吓一跳跑到宿舍外的便池管道,打开盖子查看,发现一条腿卡在里面。

警方试过各种办法想把死者拉出来,但是都徒劳无功,最后找来挖土机挖开粪池,才把人弄出来,但是该名男子已经死亡多时。这起案件最离奇的是,遗体陈尸的样子诡异,死者躺在U型粪池内,头位于便器洞口下方,衣服抱在怀里上身赤裸,膝盖靠近胸口双腿弯曲,一只鞋子在头旁边,另一只鞋则在几百公尺外山坡被发现,当时还发现死者没上锁的车子。

26岁死者生前与爸、妈及祖母同住,在核电站工作,个性开朗外向,还曾被委托在村长选举演讲,在村里小有名气。据了解,最后看到死者的是他的父亲,当时死者只说「我出去一下」,人就此失踪,跟遗体被发现时相距4天。

验尸报告显示,死者手脚几乎没有什么受伤痕迹,死者是因为太冷导致肺循环受阻死亡,警方百思不得其解为何人会在便池里,最后将案件研判偷窥未遂死亡意外。不过至今许多人谈到此案,仍认为不排除有他杀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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踞石斋

《兰陵缭乱》、《寻找前世之旅》等等,我个人觉得这两部小说是属于抄袭的,但只是我的个人看法,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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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三十五

1、什么叫做抄袭,界限在哪?

【百科解释】:抄袭,指窃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或者部分完全(设定.念白.概念.台词.场景.图片.等...)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

单单看百科的定义是无法真正确定什么是抄袭的,就连在生活中一篇小说被炒了,闹不好最后抄的人还倒打一耙,所以说抄袭这个东西很难界定,不过可以简单的做个区分:

①通用的词句并不是抄袭:

比如说人人都知道的成语:大惊失措、心惊胆战等。这是大家所公认的,人人都知道的东西不叫抄袭。

②个人独创的造句方式和词语组合,如果使用涉嫌抄袭:

如果仅仅只是用一些过于普通的词句,千百篇文章都是这样,看的人烦,写的人累,这个时候有些作者就会有一些独属于他的造句方式,或是词语的组合。只是借用一两个词语,可以理解,然而整篇文章走向一种熟悉的感觉那么涉嫌抄袭。

③情景,对话,背景等大范围的照搬,属于抄袭:

这个现象如今在网络小说上较为严重,一般都是选择,一样的剧情任务,背景出场方式,唯一不同的可能是稍作修饰的台词对话,这显然就是抄袭无疑。

2、如何避免抄袭?

这个问题我有发言权,以前也吃过这样的亏,首先对于引用你要清楚的表明,文章中直接提到也好,或是使用双引号,不管怎么样不是自己的就大方的承认,以免造成抄袭的误解。

一般引用尽量往有名气的人那走,不仅沾点边还好辨认是否抄袭。

3、摘抄了一些好词好句进作文属于抄袭吗?

摘抄了多少,有没有标明就是界定抄袭的标准。一般来说一篇文章中只用了一两句别人的话,这叫应景,要是全篇下来,每一句里面都带着别人的影子,这叫“套自己的壳子,抄别人的文章”。

(以上仅个人见解)

原贴:摘抄了一些好词好句进作文属于抄袭吗

Flora

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 有的学者认为,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3)看作品的性质;(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5)看被告的意图。

根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青岛市版权局的答复:

“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

可见,如何辨别“抄袭”还是“借鉴”并没有特别客观的标准。在实务中,一方起诉另一方抄袭自己的设计(侵犯著作权或是专利权中的外观设计),须证明对方在图案、色彩、文字、位置关系等和自己的设计相似,而被告则需要证明其明显区别,以及自己设计的独创性。

原贴:如何认定小说属于抄袭

豆子小朋友

他出现了

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陈小猪的幸福路上

在1968年的日本东京,一个人仅凭着一辆摩托车,就劫走了3亿日元,按照现在的物价折算,差不多得有30亿日元。此后,日本警方动用了将近17万人、花费了超9亿日元,来调查此案,至今一无所获。

这就是著名的“三亿日元抢劫案”。


时间要追溯到1968年的12月6日,日本信托银行国分寺分行的行长,收到了一封匿名信,这可不是一般的恐吓信,因为这封信有一半是手写的,但剩下的是从书本杂质上扣下来的打印字。

信的内容大致是:明天下午5点前,派一名女性职员,把300万日元放在指定位置,否则就炸了行长家。

行长觉得事情不简单,就报警了。

警方派了50名警力,在指定地方蹲守,但过了6点,也没见到人,警方就以为是有人在恶作剧,收队回去了,之后也没有放在心上,自然也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四天后,也就是12月10日,国分寺支行的运钞车,里面装着近3亿日元,开往工厂,因为这里面装的都是工人的保险金。

途中,有一个头戴白色头盔、骑着摩托车的“警察”,拦住了运钞车,神色紧张地说:“你们店长的家被人放了炸弹,刚接到通知说你们这辆车上也有炸弹,我们需要排查一下,请配合我们的工作。”

运钞员从未经过这等事情,被唬得一愣一愣的,吓得赶紧下了车,也忘了核实“警察”的身份。

“警察”一通“检查”之后,忽悠运钞员说有炸弹,快要爆炸了,让他们赶紧让开,自己来处理。

运钞员,想都没想,就让开了。

“警察”成功地把运钞车开走了,不费吹灰之力。


车辆开走之后,运钞员才发现,地上有一个冒烟的廉价发烟筒,又检查了“警察”开的摩托车,才意识到被骗了,赶紧报了警。

警察全部出动,全城戒严,调动了631台警车及警察机动队共13000人,搜捕检查了一天,仍然一无所获。

无奈之下,只能展开地毯式的搜索,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警察找到了空空如也的运钞车以及换乘车辆等证物。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查到了嫌疑犯之前存放摩托车的地方——高中附近的空地上,甚至还找到了用来盖摩托车的红色雨披,不幸的是,生产雨披的公司已经在10年前就倒闭了,线索断了。

而查到的换乘车辆,车主也声称已经在案发前就已经被盗了,线索再次断开了。

此后,警方又查到了将近100件证据,但都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只有现场发现的鸭舌帽,还有那么一点点用处,至少可以通过帽子上的汗液,来查明犯罪嫌疑人的血型。

但可笑的是,警察当时太激动了,以至于得意忘形了。警察争相去戴着这顶帽子,相互取乐,导致证据无法提取。

至此,唯一有价值的线索,毁在了警察自己手里。

此后,警方又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但案件都没有任何进展。


轰轰烈烈的“三亿日元抢劫案”,就这样悬疑了50多年,至今都没有结果。


三亿日元、犯罪嫌疑人,就像是人间蒸发一样,根本找不到。

不知道犯罪嫌疑人会不会感谢当年监控系统的不发达?

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莎乐美

大家好今天跟大家讲述一下日本非常著名的案件,绫濑水泥藏尸案,这起案件被曝光以后可以说是震惊了整个日本,因为犯罪的四名男子都是14到16岁的未成年人,但是虽然这四个人未成年,但是他们作案手法可是比成年人还要凶狠恶毒,他们绑架17岁女高中生,将其囚禁近40天,这四十天中,他们对其进行强奸,殴打,灌酒,喂尿,铁锤砸脑等一些列惨绝人寰的事情,这个案件发生后,日本的少年法也进行了修改,可见这起案件是多么严重的,话不多说我们开始。

1988年11月家住日本东京绫濑的高中生古田顺子,在做完兼职走在回家的路上,却被俩个人悄悄的跟了上来,这两人就是本案的两个犯罪嫌疑人,衡山和神作让,这两个人是当地的小流氓,一个16岁一个14岁,平时没事做,喜欢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他们出来闲逛,真巧碰到了17岁的顺子,衡山在看到漂亮的顺子后,男子里面就产生了邪恶的想法,于是两个人就上前将顺子踹倒在地,并要挟顺子跟他们走,顺子当时已经吓傻了,就没反抗跟他们走了,但是顺子怎么也没想到,他走向了邪恶的深渊,两个人将顺子带到了一处废弃工厂,对其进行了强奸,然后衡山又找来了两个小伙伴,渡边和凑神治,

就这样这四个不良少年组集结齐了,四个人先是商量将顺子带走,以后慢慢的欺负顺子,这个时候凑神治提出来将顺子带到自己家阁楼,平时阁楼就自己,他爸妈也不敢上去,就这样四人将顺子带到了凑神治家里的阁楼,开始了长达四十多天的非人折磨,四人怕顺子失踪太久顺子家里人报案,就逼迫顺子给家里打电话报平安,并且透露自己想去外面走走的想法,之后四人就开始对顺子进行24小时轮流值守,顺子也成为了四人的泄欲工具,四人开心的时候给顺子喂点饭,不开心就对顺子进行殴打,喂食喂鸟,顺子只要不听话,就用铁棒锤子,对顺子进行殴打,期间还模仿日本的色情暴力视频,对顺子进行调教,就这样顺子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有些身体已经坏死,化脓,甚至开始有腐臭,

1989年一月衡山在外面打牌顺了以后,心理非常不顺,回到了凑神治家的阁楼看到了,半死的顺子,气不打一处来,就拿着铁棒对着顺子的头和腹部一顿打,顺子疼的已经叫不出来声音,嘴也被神作让用强力胶粘上了,就这样到了第二天早上,凑神治去给顺子送饭,发现顺子已经死亡,凑神治叫来四人说怎么处置这具尸体,渡边说找个油桶,将尸体放进去,在浇灌上水泥,这样尸体永远也找不到了,于是四人就这样做了,其实四个人在凑神治家的所作所为,凑神治父母是知道的,但是怕四个人报复,就没有报案,装作不知道,直到凑神治被抓,他的父母才说出真相。

四个人将尸体处理完以后,各自回家,都跟没事人一样,时间就这样过了两个月,1989年3月的一天渡边与人打架致人受伤,被警方逮捕,在警方审讯中,发现渡边好像有事没有交代清楚,最终在警方的审问下,渡边承认了绑架古田顺子一事,这起震惊日本的领濑水泥藏尸案浮出水面,当时日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不健全,虽然四人犯的罪很重吗,但是并没有判处死刑,最终衡山被判20年,凑神治背叛10年,渡边8年,神作让8年,而且当时法律是不能公开未成年人的真实姓名,照片,和家庭住址的,所以当时市民虽然知道这个事情,也很气愤,但是并不知道嫌疑犯,长得样子,直到几年后凑神治因为故意杀人罪被逮捕,警方发现这是当年绫濑水泥藏尸案的主犯之一,这次警方认为,向这种没有人性的畜生是不能拥有人权的,就这样,四个人的照片和真实姓名被曝光出来,日本的法律也出台了少年人犯罪处置办法,可以说这起案件中四个犯罪分子丧心病狂,已经达到了人类的极限,不严惩对不起死去的古田顺子,现在四人虽然出狱,但是面对日本各界的抵触,生活的也是生不如死,这可能是他们应有的结局,这起案件就说到这来,喜欢的可以关注我,我也会继续分享一些其他的案件,谢谢大家。

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平凡ooo内依

法律分析:

第一,在具体作品中,哪些部分属于思想、哪些属于表达,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许多情况下,作品中的思想和表达的分界点并不十分清晰,也无法事先确定一个划分的基本原则,只能在个案中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二,作品的思想、主题、情感不应绝对排除出抄袭的判断之外。思想、主题、情感不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在确定某一作品的保护范围时,应将作品的思想、主题、情感排除在外。第三,对于小说而言,即使以同一时代为背景,甚至以相同的题材、事件为创作对象,不同的作者创作的作品也不可能雷同。小说是典型的叙事性文学体裁,长篇小说又是小说中叙事性最强、叙事最复杂的一种类型。同时,文学创作是一种独立的智力创造过程,更离不开作者独特的生命体验。因此,即使以同一时代为背景,甚至以相同的题材、事件为创作对象,尽管两部作品中也可能出现个别情节和一些语句上的巧合,不同的作者创作的作品也不可能雷同。第四,对被控侵权的情节和语句是否构成抄袭,应进行整体认定和综合判断。对于一些不是明显相似或者来源于生活中的一些素材,如果分别独立进行对比,很难直接得出准确结论,但将这些情节和语句作为整体进行对比,就会发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相同或近似是整体抄袭的体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抄袭可以相互之间得到印证。如果单独对某一情节和语句进行对比就认为构成剽窃,对被控侵权人是不公平的。但如果在两部作品中相似的情节和语句普遍存在,则应当可以认定被控侵权的情节构成了相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原贴:如何认定小说属于抄袭

dodo_lll

不知道

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niunan

我告诉你吧,就算法律上不允许,你也没事。《九阴真经》这游戏知道不,你可以先把他告了

原贴:小说中提及别人发明的武功秘籍是否属于抄袭?

希迷yu

阿部定杀人案

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鼓乐倾

重新温故一下:《皇帝的新装》


原贴:很喜欢的小说突然被曝抄袭,是一种什么感受?

lewenjie

在企鹅号发表文章不用怕别人抄袭, 发现有抄袭的文章可以在后台发起投诉. 打开企鹅号。点击下面的创作, 找到图文---编辑---点击下一步, 根据提示完成就可以发布了。

原贴:关于小说文章被抄袭怎么办

麻袋书虫

731

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cqslr

看投到哪了。。不过无论投到哪 一旦被发现就是千夫所指 处罚什么的这个已经够严重的了。有的人只抄一段都被骂的 不知道你说的是抄的谁?

原贴:抄袭长篇小说,投稿被发现后有什么处罚?

JESSE Z

这也太欠揍了!那你可以上那些"别的网"去举报他,不过最好提供你比他的文章发表更早的证明,比如你在网上的初稿发布时间等等

原贴:小说被抄袭

蜗居古镇

判断小说是否抄袭,主要看是否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将他人作品的整体或部分占为己有。 抄袭他人网络作品时往往会有两种抄袭手段,一种是抄袭作品的整体,这种被认为是最低劣的抄袭手段,属于比较好辨认的一种侵权行为;另一种则是抄袭他人作品的一部分,然后加入个人思维,进行修改和删除,这种是比较高级的抄袭方式,实践中比较难以界定。 (2)以所有权的名义对外公布。 抄袭他人的网络小说是一种侵权行为,对于侵权行为的认定,我国规定需要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即网络小说抄袭者必须在抄袭后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公布构成了侵权,对著作权人造成了影响。 网络小说,这类作品多为虚构,独创性强。司法实践中,当原、被告作品完全相同或者

原贴:如何认定小说属于抄袭

妖娆女人之本

少儿幻想小说

原贴:《蝴蝶鱼》小说属于什么类型

邹小懒

蝴蝶鱼小说属于少儿幻想小说类型。

原贴:《蝴蝶鱼》小说属于什么类型

豆牙小昭

幻想小说的吧。

原贴:《蝴蝶鱼》小说属于什么类型

osinya

属于少儿幻想类小说

原贴:《蝴蝶鱼》小说属于什么类型

hehe0712

对于抄袭(也称剽窃,为简略以下均称抄袭)的认定标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早在一九九九年就作出了相关规定。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

权司[1999]第6号

某某市版权局:

收到你局关于认定抄袭行为的函。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二、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三、如上所述,著作权侵权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四、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

以上意见,供参考。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

原贴:什么是抄袭?抄袭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酷鱼

通俗点讲,外科医生是以手术为主要手段来治疗疾病的医生。

现在分科很细的。常见有,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骨科,肛肠外科,肝胆外科。大的医院会更细。临床上外科的医生主要承担的是一些外伤,肿瘤,感染,畸形等疾病的诊断与治疗的一门科学。

原贴:什么属于外科医生

XO维维

在著作权法中,抄袭、剽窃,是同一个概念,都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一般理解为以或多或少变化的形式,将他人作品全部或部分的作为本人的作品来出示或展示的行为。  那么,抄袭认定应该具备什么条件?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

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

二是予以公开使用。  

微博上不少原创作者或者小说读者会把被抄袭的内容详细对比图发布出来,认定对方已经构成抄袭,实践中判断是否抄袭应注意哪些方面?

网络小说,这类作品多为虚构,独创性强。  司法实践中,当原、被告作品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似的时候,对于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是比较容易的。但当抄袭是高级抄袭,改头换面的抄袭,或者被指控抄袭作品仅涉及作品的构思、语言风格、人物特征及关系、主要情节、个别语句等且散落在作品的各个部分、文字等最终表述不尽相同时,对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就要复杂得多。    

一般而言,网络小说案件抄袭的判断应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被控侵权的情节和语句是否构成抄袭,应进行整体认定和综合判断。对于一些不是明显相似或者来源于生活中的一些素材,如果分别独立进行对比,很难直接得出准确结论,但将这些情节和语句作为整体进行对比,就会发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相同或近似是整体抄袭的体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抄袭可以相互之间得到印证。    

第二,在具体作品中,哪些部分属于思想,哪些属于表达,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三,对于网络小说而言,即使是以同一时代为背景,甚至以相同的题材、事件为创作对象,不同的作者创作的作品也不可能雷同。  

第四,不能简单地将人物特征、人物关系以及与之相应的故事情节割裂开来,人物和叙事应为有机融合的整体,在判断抄袭时应综合进行考察。  一部具有独创性的网络小说作品,以其相应的故事情节及语句,赋予人物以独特的内涵,则这些人物及故事情节和语句一起成为了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原贴:如何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

rickyabc

抄袭通俗说法就抄(照搬)别人的东西,当然已经注册的或有专利的作品你抄用别人的,视为侵权。我这里说的是一般的抄袭,抄别人的作文作品之类,如在网上,人家已先发表了作文(作品),你照搬人家的,这就是抄袭。抄袭要承担什么责任?这要看抄袭的用途和产生的社会影响而定。

原贴:什么是抄袭?抄袭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annieweng

抄袭和借鉴要分清楚:

什么是抄袭:抄袭,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例如:她抄袭别人的文章。

什么是借鉴:轻微的抄袭,有独特性的创新,把别的人或事当镜子,对照自己,以便吸取经验或教训,比喻别人的可供自己对照学习的经验或吸取的教训,以便取长补短。例如:艺术各部门总是可以互相借鉴的。

抄袭他人作品有什么后果?

自身层面:

抄袭使人变的懒散,人变堕落,最后就是好逸恶劳,总想不劳而获。

法律层面:

剽窃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原贴:什么是抄袭?抄袭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elfin_y

小说是一种文学体裁。

原贴:小说属于什么分类啊?

ygww_

文学艺术

原贴:小说属于什么分类啊?

芬达的美年达

文学作品。

原贴:小说属于什么分类啊?

DUYU217

文化——文学

原贴:小说属于什么分类啊?

股海龙

文学,[以现实为基础而进行虚构(或完全就是虚构的)]

原贴:小说属于什么分类啊?

cappu

社会文化——文学

原贴:小说属于什么分类?

greenmaggie

(1)按篇幅长短分类 微型小说 比短篇更短的小说完全符合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中忙碌的人们的阅读习惯。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人们为这类的小说赋予一个新名词和新定义,例如极短篇、精短小说、超短篇小说、微信息小说、一分钟小说、一袋烟小说、袖珍小说、焦点小说、瞳孔小说、拇指小说、迷你小说等,族繁不及备载,连专门的文学研究者也很难如数家珍分叙其定义,一般人更容易混淆,故总论之。    一般认为小小说的篇幅应在两千字以下。因为题材常是生活经验的片段,因此可以是有头无尾、有尾无头、甚至无头无尾。高潮放在结尾,高潮一出马上完结,营造余音绕梁的意境。由于比短篇更短,字句也需要更加精练,题材能见微知著者为佳。  一个意外的结局虽然能吸引眼球,但文章短还是要有伏笔呼应,甚至比起给予读者意外、应该更重视能否带给读者感动。   短篇小说 一般认为,篇幅在几千到两万多字的小说会被划归短篇小说。  在它的特色中有所谓三一律——一人一地一时,也就是减少角色、缩小舞台、短化故事中流动的时间。另外,虽然它们时常惜墨如金,但一般认为短篇小说仍应符合小说的原始定义、也就是对细节有足够的刻划,绝非长篇故事的节略或纲要。     中篇小说 一般认为,篇幅在三万字至十万字之间的小说,也有少数十几万字也算是中篇而不算做长篇。一般认为是较容易成功的小说。因为对初涉创作领域的人而言,写作长篇易陷入多数的情节造成凌乱难收的困境,而写作短篇不是转折太少而单调、就是转折太多却显得拥挤。  这时考虑将原本的构想改成中篇是一个广受推荐的建议。   长篇小说 一般认为,长篇小说字数过少算为长篇那确实也不恰当。长篇小说反映的事情很多,内容很丰富,字数过少很难成为长篇(除非少数内容极为丰富的)。  而长篇小说字数最为不定,字数差距最大。有十几万字的(这算是长篇小说字数的底线了),更有上百万字甚至几百万字的长篇小说。  如此长篇小说还可分为小长篇(一般的在十几万到三十万字间),中长篇(一般的是五六十万字),大长篇(一般要在八十万字以上),超长篇(一般的要达到一百五十万字)巨长篇(往往是几百万字数的,像二百多万字,三百多万字甚至过五百万字的)。   如果作者打算表现人生中常见的错综复杂关系,则必须使用这么大的篇幅。  通常就算是笔调轻松的长篇小说,也会有一个内里的严肃主题,否则很容易陷入无组织或是零乱。初涉者在写作长篇时最需注意全局对主题的呼应、结构的严密性、以及避免重复矛盾或缺漏。   (2)按作品类型分类 武打小说 武侠小说 推理小说 悬疑小说 历史小说 军事小说 言情小说 科幻小说 网游小说 玄幻小说 冶艳小说 架空历史小说 穿越小说 魔幻小说 YY小说 注1:一般认为,悬疑小说与推理小说均源自于犯罪小说在发展中的变化,而脱离产生的两种不同类型小说,推理小说与侦探小说区别并不显著,可归为一类。    广义上的悬疑小说包括恐怖小说(恐怖悬疑)、灵异小说(灵异悬疑)、探险小说(探险悬疑)等等类型。 (3)按艺术表现分类 文艺小说 类型小说(如武侠小说、推理小说、悬疑小说等) (4)按写作语言分类 纯文学小说 通俗小说 (5)按作品内容分类 现实小说 超现实小说(如魔幻小说、灵异小说等) (6)按写作风格分类 传统小说 网络小说(包括网游小说、黑道小说、架空小说等) (7)按文字语言分类 古白话小说 当代古白话小说(再扶汉室) 文言小说(《聊斋》) 白话小说 地方语言小说 (8)按作品载体分类 平面小说 电子小说 (9)按写作人称分类 第一人称小说 第三人称小说 书信体小说 对话体小说 日记体小说 (10)按主义流派分类 古典主义小说 讽刺主义小说 现实主义小说 现代主义小说 批判现实主义小说 浪漫主义小说 自然主义小说 形式主义小说 表现主义小说 存在主义小说 意识流小说 新小说派 魔幻现实主义 (11)按年代分类 古典小说 现代小说 后现代小说 (12)按进程分类 连载小说 全本小说 小说

字数的多少,是区别长篇、中篇、短篇、微型小说的一个因素,但不是惟一的因素。    人们通常把一千字之内的小说称为微型小说一千字到一万字的小说称为短篇小说,一万字到八万万字的小说称为中篇小说,十万字以上的称为长篇小说。这只是就字数而言的,其实,长、中、短篇小说的区别,主要是由作品反映生活的范围、作品的容量来决定的。  长篇小说容量最大,最广阔,篇幅也比较长,具有比较复杂的结构,它一般是通过比较多的人物和纷繁的事件来表现社会生活的,如《红楼梦》。  中篇小说反映生活的范围虽不像长篇那样广阔,但也能反映出一定广度的生活面,它的人物的多寡、情节的繁简介于长篇与短篇之间,如《人到中年》。  短篇小说的特点是紧凑、短小精悍,它往往只写了一个或很少几个人物,描写了生活的一个片断或插曲。短篇小说所反映的生活虽不及长篇、中篇广阔,但也同样是完整的,有些还具有深刻、丰富的社会意义,如刘心武《班主任》。     当代我国的小说类作品发展可谓空前繁荣,诞生了众多类型小说,如武侠小说,言情小说,科幻小说,悬疑小说,玄幻小说,历史小说,网游小说,穿越小说,修真小说,耽美小说,同人小说等等。  除武侠小说与言情小说外,后面诸类小说均为网络小说,之所以有此百花齐放的景象,与现代互联网的发展是分不开的。  但部分网络小说由于流于形式,过于追求视觉快感,造成结构单一、内容脱离生活,缺乏一定的艺术性和社会性,沦为快餐文学的一种,难成经典;而部分类型小说的题材的敏感性也注定不能为大众所接受,如耽美小说、同人小说;尽管网络文学中也不乏优秀的作品,如《鬼吹灯》、《诛仙》、与空姐同居的日子等作品,在网络阅读和实体书出版市场均受青睐。    但更多的网络小说仍然离不开网络这块新生土壤。 相比大篇幅、高产量的网络小说,实体书出版市场仍然是主流文艺小说的天下,郭敬明、韩寒、饶雪漫、郭妮等青春小说作家仍是畅销的符号,在文艺小说方面,余华、莫言、贾平凹等名家的作品也具有代表意义,作品销量一直高居不下。   进入21世纪后,我国本土(主要指大陆)的类型小说发展很快,涌现了一大批写作科幻、悬疑、武侠等类型小说的优秀作家,如武侠小说家步非烟、沧月等人作品深受青年读者喜爱;悬疑推理类小说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如蔡骏、周德东、王稼骏、上官午夜、天下霸唱、鬼马星、庄秦、青子、蒲岸等都是读者耳熟能详的名字。     总体而言,在这个多元化的阅读时代,小说作品空前繁盛,不仅占有图书市场绝对的主流地位,且大有百家争鸣之态,发展前景十分乐观。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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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小说属于什么分类?

陌尕娜

小说是属于文学的。。。我觉得你是不是要问小说有哪些分类?

原贴:小说属于什么分类?

來住安平

知识人团队果然回答的很详细呀,我觉得你要问的是不是小说有哪些分类,这就看你从篇幅还是从主题来分了,还是说哦你要问的是某一部小说属于什么呢?那你要把小说名字写出来呀

原贴:小说属于什么分类?

widechild

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

(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  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  

(4)抄袭与巧合。  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

有的学者认为,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3)看作品的性质;(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5)看被告的意图。    

在推理文学、影视、漫画等作品中,同一个诡计、手法往往可以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因此通常要界定一个作品是否有抄袭是很困难的(如一个作品抄袭多部作品的拼接式抄袭)。一般来说,一个情节或一个手法相同只能被叫做借典或雷同。  以下几点可以用来判断是否有抄袭: 1、情节和手法都与另一作品相同。  

2、同一个作品中,至少有2个手法与另一作品相同。

原贴:如何认定小说属于抄袭呢?

Dsevilen

沧月,听雪楼,花千骨,楚乔传抄袭了江南的九州缥缈录,如懿传抄袭了匪我思存的文章,鬼吹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抄袭了桃花债。

原贴:网络上有哪些小说属于抄袭?

JOLLY_JUNE

如果作者或者这部小说的粉丝认识很多小说圈的大V或者自己粉丝就很多可以让人找出截图,标记出来然后转发,或者找专业的小说反抄袭微博账号,不过挂出来抄袭和追究到责任是两回事,多半是追究不到的,因为抄袭的界限很不好定,最好还是这部小说被网站很看重,网站又是大牌网站,人家管你,这样才比较有可能追究到责任

原贴:关于小说文章被抄袭怎么办

yolendar

严格来说,这个属于违法的,当然,需要原作者提出诉讼,不过一般没人管的,除非写的很好~

原贴:抄袭长篇小说,投稿被发现后有什么处罚?

microsoftvia

唐七的小说,她写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就是抄袭一个叫大风的作家的,网上都知道,但是她非常的厚脸皮说自己没有抄袭。

原贴:网络上有哪些小说属于抄袭?

华夏凌志

抄袭祸国的书都是盗版的,这种现象我想不需要说了,有些时候可能差的就是一点新意,很多更优秀的作品反而要被埋没。

原贴:网络上有哪些小说属于抄袭?

hexli

呵,说明别人看重你啊!如果在其它地方找到了你的文章你应该引以为豪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网站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原贴:关于小说文章被抄袭怎么办

ElvaKoo

当文章被抄袭可以进行举报,但是非常的麻烦, 你可以选择有原创保护的企鹅号发文, 发现有抄袭的文章可以在后台一键发起投诉,非常方便。

原贴:关于小说文章被抄袭怎么办

雨辰

正版 毕竟是正版 你一般去起点 这个是中国公认的版权小说所以 严防外泄你就去起点拉 虽然抄袭但是还的发放正版 因为思想是不一样的

原贴:小说被抄袭

jackyloveqi

这太多了,也不一定是抄袭,也可能是借鉴,典型的有这几个,比如说:林汐的《浮生六记》抄袭赭砚的《甜言蜜语》 ;阿亮的隐秘日记抄袭天籁纸鸢的《风流》 。

原贴:网络上有哪些小说属于抄袭?

对门齐小姐

真没一点办法,人家抄袭你能把人家咋样?我在07年二次学画时就想过,等我老了退休后就把我个人自传画下来,自己经历的和社会上遇到碰到的点点滴滴,后来想到怕老了眼花,身体下滑,才在2011年动笔我的记忆。之前从没发现过反应7,80年代的人物场景画,(除年画,宣传画,印刷品以外),画完后发朋友圈,朋友圈有人在转发,后来一爱书法的朋友说过我,你这画让油条们看到后就提醒人家了,人家也画你这类画卖钱。我说我不在意,我又不靠画为生,只是玩尼。后来这几年在外面,在头条上都曾看到过反应6O,70后童年时的画作。当然各有各的风味,大家相互学习也是好事,我的作品有时也参照头条里有的老照片画的,比如马车,汽车,大部分还点凭空想像着画的。最后把我正在创作的〈双喜临门〉拍几幅,请行家多提意见。





原贴:如何看待那些抄袭者,怎样避免被抄袭?

善良的不值

真无耻

原贴:抄袭长篇小说,投稿被发现后有什么处罚?

白狐绅士他姨

好像不会吧,虽然我不敢一定确定的说,不过好像老一辈的人都比较看的开,不追究这个,你可以稍微改下也可以,不一定照抄吧?

原贴:小说中提及别人发明的武功秘籍是否属于抄袭?

cqcqcq

除非你出版,不然不算抄袭

原贴:小说中提及别人发明的武功秘籍是否属于抄袭?

会跳水的猫

去告了他!赔偿精神损失费(钱钱钱)

原贴:关于小说文章被抄袭怎么办

Jiayu___

题主的问题相信很多人都曾遇到过,尤其是摄影师和专门从事写作的人。近些年来,随着新媒体的异军突起,给很多创作者提供了实现作品传播和流量收益的平台。但也是因为如此,很多的抄袭者此起彼伏的出现。

在我看来,任何一种抄袭都是盗窃的行为,是一种不尊重知识产权的行为。作为作品的版权拥有者,一定要懂得学会怎么去维权,去保护的自己的作品。

说到怎么避免被抄袭,著作权或者版权拥有者首先要将自己的作品申请版权,遇到抄袭也一定不要觉得因为麻烦而任其为之。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版权,这种维权意识还是太薄弱,才导致抄袭者的恣意妄为。

其实,现在很多媒体平台都出台了原创作者的版权保护,比如今日头条的原创作者,后台就有版权维权的通道,兰阇图片故事也遇到过很多次的侵权,但一般都通过今日头条的维权渠道完美解决。

获取知识的最佳方式,就是尊重知识,尊重原创作者的劳动成果。还有,就是能够有一份监督和举报抄袭的责任,让所有形式的创作环境,都健康起来。

原贴:如何看待那些抄袭者,怎样避免被抄袭?

Aspirinqian

谢邀!

这就好比你听所有人都说有家饭菜很好吃,你去吃,吃得正香突然发现你夹的菜里有只死苍蝇。请问你会不会把这一口扔掉然后吃剩下的?还是起身离开,以后再也不会光顾这家店了?

原贴:很喜欢的小说突然被曝抄袭,是一种什么感受?

spring甜心

不应觉得惊奇,真正好的小说当扎根在喜欢它的读者心里,是抄不来的,也是不怕“剽客”抄的。

原贴:很喜欢的小说突然被曝抄袭,是一种什么感受?

猫咪@躲树上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抄袭《桃花债》,也看到有很多人对比书中各种细节,得出抄袭的结论,还有很多抄袭的小说。

原贴:网络上有哪些小说属于抄袭?

AIR(晴空)

自己喜欢的小说,有人也在读,还有人抄袭,说明自己的阅读选择还是有品位的。
相比盗版者,以谋利发财为目的;抄袭只为了满足一个有文化的人日益增长的虚荣心,这跟不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还是有区别的。
许多年前,我在地摊上买到过盗版的陈忠实先生的巜白鹿原》,相比新华书店里便宜了很多,这无疑方便了许多想读书又买不起书的人。
在当下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即使住在四百平米的别墅里,日进斗金、香车美女、夜夜笙歌,终究是春梦一场,没有多少人会羡慕。
人的一生贫穷都一样,来去匆匆,如白驹过隙。
唐诗宋词读了一千多年,莫扎特贝多芬的音乐听了二百多年。莫扎特只活了35岁,创作的曲子就有626首。
贝多芬诞生的小阁楼只有10平方米,高2米,但他的精神世界像大海一样辽阔,他相信"只有艺术家和自由的学者才会有内在的幸福。"
还是文学艺术创作带来的充实感和荣誉感让人骄傲自豪!
在我看来,抄袭者至少是读过唐诗宋词,知道敬畏鲁迅先生和莎士比亚,深刻认识到文学艺术对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所以没有人敢去抄袭巜狂人日记》和巜罗密欧与朱丽叶》。
鲁迅先生是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是这样赞颂中国的脊梁:"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先生本人就是中华民族的脊梁。
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剧作家和诗人,他有句名言:"全世界是一座舞台,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不过是演员。"。
抄袭者也是一个演员,他完全没有必要把别人的感情当成自己的去眩耀,我们都是大自然的儿女,在人生这个舞台上,名利都是过眼云烟,更何况抄袭是自欺欺人,做到爱憎分明,演好一个真实的自己就无厌无悔了!



原贴:很喜欢的小说突然被曝抄袭,是一种什么感受?

小灰侠

去法院打官司

原贴:小说被抄袭怎么维权?

讷言

如果是艺术作品,抄袭的只是临摹一下也无妨,只当他向俺学习,因为艺术本来就有临摹学习这个方法,如果他临摹学习居然画得比俺还好,那是俺功力不足,继续努力!如果是设计作品被抄袭,那可不行了,他会死得很惨~

原贴:如何看待那些抄袭者,怎样避免被抄袭?

米花糖

不属于,学以致用是好事,一篇好的文章里面一定要有内容,要语句优美

原贴:摘抄了一些好词好句进作文属于抄袭吗

nana1208

看你抄多少了,如果全篇作文都是别人的好词好句堆成的,那就算是抄袭了。如果你只是简单引用了一两句,那就不算抄袭罗

原贴:摘抄了一些好词好句进作文属于抄袭吗

astra

1989年,年仅4岁的松冈伸矢随父亲松冈正伸回老家参加外婆的丧礼,但在一次散步途中,短短几十秒内不见踪影,时至今日也不见其音讯。

松冈正伸是一名软件工程师,39岁,和妻子松冈圭子生有两男一女。虽然工作更加的忙碌,但一想到家里温柔的妻子,以及他那可爱的三个孩子,所有的疲惫都化为拼搏的力量。

在1989年3月5日的晚上,妻子松冈圭子正在准备晚饭,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是从松冈圭子老家的邻居打过来的,邻居说她的母亲因得了疾病而不幸去世了。听到这一消息后,松冈圭子宛如遭到了晴天霹雳,一下子瘫软在地,厨房的碗筷都摔在了地上。

听到厨房的声响,丈夫松冈正伸连忙跑了过来,把妻子扶起来后问起了原因。而从妻子口中得知岳母去世的消息,他也一下子感到黯然,赶紧安慰起妻子来。次日,松冈正伸向公司请了假,带着妻子和他们的孩子一起回老家参加丧礼。

他们一路从茨城县牛久市开往500多公里外的德岛县小松岛市。而后,在亲戚和邻居的帮忙下,夫妻俩很快就把丧礼操办的井然有序。等丧礼办完后,松冈正伸和亲戚等人闲谈起来,期间,松冈正伸说他们来的着急,还没有安排好下榻的地方。

闻讯,有一个亲戚便邀请松冈正伸先暂时住在他们家。而且,亲戚家位于郊区地带的一座小山的半山腰,其四周环山,环境非常的幽静,很适合松冈正伸他们散心。但是,从亲戚家到城镇只有一条幽径。

3月7日早上七点多钟,生物钟习惯的松冈正伸睡醒了,而他的孩子们也在7点半的时候起了床。趁着妻子松冈圭子和亲戚在做早餐的时候,松冈正伸想带着孩子们出去散散步。8点15分,穿戴完毕的松冈正伸手抱着小儿子,带着长子松冈伸矢和长女,以及亲戚家的孩子一起出了门。

亲戚家门前有有一段石梯,接近十米高,松冈正伸就这样抱着小儿子,和孩子们一起走了下去,然后又在周围漫步起来。几分钟后,松冈正伸约摸着妻子她们大概做好了早餐,便带着孩子们回去了。

但是,走到家门口的时候,4岁的松冈伸矢却是对着爸爸松冈正伸说要再走一遍。或许是看出了长子的坚持,他最后同意了,但对松冈伸矢说要先把弟弟抱回去给妈妈,然后再出来陪他走一遍。听到爸爸答应自己的要求后,松冈伸矢十分高兴的答应了。

但让松冈正伸想不到的是,在他把小儿子抱回去给妻子再出来的短短几十秒钟,等他再到门外时,长子松冈伸矢却是不见了踪影。看到儿子不见了之后,松冈正伸连忙跑回屋内和妻子,以及亲戚等人说了一声,便又急急忙忙地跑出去寻找了。

当时石阶的单层高度在30厘米左右,一个4岁的孩子根本不可能短时间内完全爬完十米高的石梯。找不到后,松冈正伸又把目光转向了周围的树林。可是任凭他怎么呼叫,就是得不到长子松冈伸矢的回应。

随后,妻子松冈圭子和亲戚等人也一同出来寻找,可结果仍然是一无所获。无奈之下,松冈正伸在10点钟向警方报案。接到报案后,警方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迅速出警,连县里的警察机动部队,消防员等超过200人都一同出动了,但最终还是找不到松冈伸矢。

随着搜索的不断进行,作为父亲的松冈正伸和作为母亲的松冈圭子,他们心中的绝望越来越强烈。可任凭他们怎么想,也无法想象一个4岁的孩子是怎么在短短几十秒内失去了踪影。而且,当时除了亲戚一家外,当地的居民都不认识松冈正伸一家。

而在警方的排查中,当地有一居民反映,说他当时正在松冈圭子亲戚家所在的山脚下务农,而期间也没有发现有可疑的人或汽车从小路上山。随后,警方在调查中也发现,当时亲戚家所在的地方也没有跌落,亦或者是汽车等痕迹。

3月16日,在德岛县停留十余天的松冈正伸一家,已经处于绝望之中,甚至是做好了放弃的打算。可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却突然的接到了一个电话。当晚,松冈圭子在亲戚家接到了一个怪异的电话,来电的是一位女子。听她的声音,大致在30岁以上。

电话里,她说自己是成蹊幼儿园的家长代表,她是中原真理子的母亲,他们幼儿园听说了松冈伸矢的事后,正筹集慰问金且准备送给松冈正伸一家。松冈圭子听到后,虽然不清楚幼儿园为何这么快就筹集了慰问金,但还是决定等回到茨城县再说。

3月17日,松冈正伸一家回到了茨城县。过了一段时间后,松冈圭子想起了之前接到的这个电话,便和成蹊幼儿园月亮班联系起来。但在一番对话中,幼儿园方面却说月亮班没有中原真理子这个人,也没有筹集慰问金一事。

得知这一消息后,松冈圭子感到了一阵毛骨悚然,她连忙把这件事告诉了丈夫松冈正伸。闻讯后,松冈正伸直接打电话告诉了警方。但是,当时日本还没有反侦查技术,而且当时松冈圭子和对方对话的电话录音也遗失了,使得线索再一次中断了。

由于松冈伸矢失踪的较为奇怪,再加上媒体的大肆宣传,以及带有惊悚和诡异,使得这一失踪案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甚至将其称为日本三大神隐事件之一。在1996年,日本电视台更是请了灵媒,想借此来寻找失踪7年的松冈伸矢,但可惜最终都没有找到。

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sinofreeman

日本有一个杀人犯,奸尸、碎尸、食人,这都不算啥,关键是他最后不但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反而成为了日本社会的“网红”。

佐川政一出生于1949年,但当时的日本可谓一片废墟,但是他却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勺。佐川政一的父亲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实业家,家境很殷实。

佐川政一少年时期还是很正常的,虽然性格内向一点,却不是变态,直到他上了中学以后。上了中学的佐川政一身高再也没有生长过了,停在了1米5。这一点让佐川政一相当的自卑,真正让他内心的魔鬼被释放出来的是一次上课的时候。

佐川政一的同桌是一位个子比他还高的女同学,日本少女穿着超短裙,当她坐下的时候,露出了雪白的大腿。无意之间,佐川政一看到了同桌的大腿,内心一个念头蹦了出来——女人的肉肯定很好吃吧。

这个念头像魔鬼一样缠绕着佐川政一,直到他成年。成年后的佐川政内心一直无法泯灭的吃女人肉的念头,深知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他决定去寻求心理医生帮助。

心理医生听了他的倾诉,感到很诧异,就违背了职业道德将佐川政一有心理疾病的事儿告诉了他的父亲。原来这位心理医生和他的父亲是好友。

佐川政一的父亲听闻自己的儿子心理有问题,却没有积极应对,更没有帮助儿子积极治疗,反而害怕佐川政一在日本作出不利自己声誉的事情来,将他送到了法国留学。

到了法国的佐川政一却彻底地放飞了自我,原来这个世界有这么多高大、白皙的金发美女,那个吃人肉的念头越来越强烈。

佐川政一在巴黎租了一间公寓,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到处寻找巴黎的应召女郎,将她们带回公寓,一番云雨之后,佐川政一就躲在卫生间的门背后,手里拿着一支猎枪。他一直在压抑自己内心那头想吃女人肉的魔鬼。

佐川政一在巴黎没有朋友,唯一的一个来自荷兰的女学生里尼·哈特维尔特是对他最为真诚的朋友。里尼对他没有任何的歧视和嘲讽,佐川政一深深地爱上了她,但是却由于自卑不敢向她表白。

没过多久,佐川政一得了严重的感冒,病重得差点死去。在病重期间,佐川政一突然开了窍,如果自己不能实现自己从小的理想(吃人肉),某一天突然死去了,那该有多遗憾啊。

康复的佐川政一立刻决定实施自己的计划,他把目标定为自己最爱的女人,那位来自荷兰的里尼小姐。

佐川政一邀请里尼到他的公寓后,鼓起勇气向她表白了自己的爱意,可是里尼只是把他当朋友,拒绝了他。佐川政一彻底的绝望了,他一边给里尼读诗,一边慢慢地走到里尼的背后,从墙边拿到那猎枪,对准正坐在餐桌边的里尼后脑开了一枪。

里尼甚至连叫都没有叫出来,就扑倒在餐桌上死去。佐川政一就在餐桌上将里尼的尸体奸污,然后将她的尸体搬到了自己的床上,再回到厨房拿来了一把尖刀。

佐川政一将里尼的左乳房和鼻子割了下来,放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吃完了这些肉,佐川政一再一次将里尼的尸体奸污。

佐川政一将里尼的臀部肉割下来放进冰箱,打算日后再慢慢享用,累了的他拥着里尼残破不全的尸体美美地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佐川政一再一次奸污里尼的残体,一边做,一边还啃食着尸体上的肉,就这样他在自己的公寓里疯狂了三天。

几天后,里尼的尸体发出了阵阵恶臭,佐川政一才依依不舍地收拾起这些已经破损不堪的尸体。他将里尼的残体进行了肢解,然后放进了一个旅行箱,打算将其丢弃到垃圾箱。

他刚出公寓大楼的门,他的邻居就觉得不对劲,报了警,很快警察就来了,找到了装有里尼尸体的旅行箱,并立刻逮捕了佐川政一。

这是一起轰动整个欧洲的杀人、碎尸、食人案。但是,结局却令人相当的失望。

佐川政一的父亲得知了儿子的案件,立刻前往巴黎,请了最好的律师团队,花费了大量的金钱,最后佐川政一被判精神有问题,被送入了精神病医院。

在精神病医院的佐川政一却摇身一变成为了世界变态群体的明星,他在里面收到了很多来自世界各地变态、疯子、食人狂们的来信,很多都是与他讨论吃人的细节和过程的。

在佐川政一的自传中,他曾经描述过一段吃人肉的感受:她的脂肪流出来像玉米一样,白黄色;她屁股上的肉非常好吃,简直是入口即化,我一生从未吃过如此的美味。

佐川政一在巴黎的精神病医院并没有呆多久,有钱的父亲将他引渡回了日本,经过日本法庭的审判,他依然以精神病为由逃脱了法律的惩罚。

在日本的精神病医院没有住多久,佐川政一就安然地出来了。此刻,他成为了全日本的明星,连各大电视台都要排队邀请他上节目,接受采访,一些杂志、报纸如果不付足够的费用,佐川政一甚至都不会理睬他们。

佐川政一在日本成了名人,有多家电视台和杂志社包装他,不但邀请他上综艺节目,还以他为主角拍摄了几部关于吃人的电影,佐川政一在电影里还担当着重要的角色,一些没有底线的日本电视台,甚至还邀请佐川政一上电视,给观众演示如何吃人肉。

佐川政一自己还出版了很多本小说,这些小说基本都是以自己吃人案为蓝本,在日本非常的畅销,佐川政一也因此获得了高额的财富,直到今日他依然“幸福”的生活在日本。

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番茄鸡蛋汤

1936年5月18日,阿部定将情人勒杀后割下其私处,并在情人左腕刻下自己的名字。翌日,阿部定被捕,随身携带的“物证”一并被查获。


电影《感官世界》

此乃,《感官世界》之原型。

阿部定出生于1905年,因家中兄妹多数夭折,父母对其极尽宠溺。

但凡外出,必将她打扮得花枝招展光鲜靓丽,生怕被别人比美了下去。

加之她精通音律,一时间,竟也成了街坊邻里口中的“天之娇女”。

虚荣懒散,由此而来。


青年阿部定



10岁知晓男女之情,15岁便初尝男女之事。

潘多拉的魔盒就此打开,周围的众多男人便成为了她的第一批情人。

视她为掌上明珠的父母在风言风语中知道了情况后,雷霆大怒:你那么喜欢男人,干脆去做娼吧!

言者是气话,听者却当了真。

阿部定收拾行装,投身于娼J事业之中,不到20岁,便成为东京地区“头牌”。

26岁那年,堕落欲海名声渐臭的阿部定不得不委身于更低级的娼馆。

好在,任何地方都有男人。

29岁,阿部定嫁人。

30岁,她离家出走。

这次,她遇见了那个让她轰动全日本的男人——石田吉臧。


阿部定和石田吉臧


这个卖鳗鱼饭的石田吉臧,深深地将其吸引。

两盏不省油的灯,很快就勾搭在一起。

你侬我侬,情比金坚。

仿佛世界上再没有任何羁绊一样,二人忘情恣意,好不快活。

私情曝光,私奔便是。

二人来到了东京都荒川区尾久的茶室。

缠缠绵绵,直到天昏地暗。

期间,阿部定将匕首放在石田吉臧腰间,亢奋说道:不准和别的女人鬼混。

石田大笑。


新闻报道



两个小时的过程中,石田反复命令阿部定用腰带勒住自己的脖颈,甚至多次晕厥过去,为了所谓的快感,二人乐此不疲。

再一次醒来,石田说道:等我睡着的时候,再拿腰带勒我一次脖子,刚勒那会儿疼,所以,这次你勒了以后千万别停。

这句话,是石田整个人生的最后一句话。

勒死石田后,阿部定割下了他的私处,换上了他的衣服,嘱咐茶室服务生:他需要休息,下午之前别吵醒他。

随即,阿部定带着石田的“私处”消失。

24小时后,阿部定被捕。

阿部定被捕


警方问,为什么要杀死他?

阿部定答:我非常爱他,想拥有他的全部。可我们不是夫妻,他还能找其他女人。杀了他,他就再也不能摸其他任何一个女人了。然后,我就杀了他。

警方又问,为什么要将“物证”随身携带?

她说:我想和他的头,他的身体在一起,想要他每天陪在我身边。但是,人头太大,带着不方便,所以,我就把“它”随身带着了。

鉴于本案是虐待致死,阿部定最终被裁定入狱六年。

出狱后,她在别人的资助下开起了餐馆,宣传主题就是:魔女阿部定狱中归来,想认识她的朋友,赶快去吧!

1969年,63岁的阿部定亲自出演改编自当年案件的电影明治大正昭和,猎奇女犯罪史。

老年阿部定


此后,再也没有人听说过关于她的一切。

欲详细了解此案的朋友可到我的主页阅读:日本最知名案件,魔女阿部定,出狱后亲自出演杀人往事。

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空谷幽兰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1989年日本福岛大便池藏尸案就是经典了。

大家有兴趣看看我写的原文

https://www.toutiao.com/i6843383061170618892/

https://www.toutiao.com/i6843551880644133380/

这个案件大体是说,福岛小镇一个美女老师的单身宿舍,突然出现了死亡案件。

美女教师在放假几天后,回到单身宿舍。

这是一个简易宿舍,厕所也是草草搭建的。厕所使用一个U型的水泥管埋在地下,美女教师在屋内厕所里方便,由学校的掏粪工定期将粪便用机器吸走,清理干净。

因为是U型水泥管,所以即便掏粪工在掏粪,屋内女孩在上厕所,也是互相看不到的。

结果,美女教师放假回来后去上厕所,突然发现水泥管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

观察了一会,发现好像是个人,推测是变态色狼爬进去偷窥,于是就报警了。

警察来了以后,发现这个人是当地颇有名气的一个小伙子,是年轻人的领袖。

这个人当时已经蜷曲在水泥管中,死了好几天了。


他的汽车就停在几百米外的停车场,钥匙都没有拔掉。他的一只鞋子则在几百米外的山谷上。

小伙子其实同这个美女教师有一些接触,同他的男友还是朋友。

警方认为,这个小伙是开车来进行偷窥,全力爬入U型水泥管,蜷曲在里面。

当时他的脸就对着屋内的厕所,美女教师如果大小便,私处就会被他看见。

但他没想到,爬进去当天,美女老师因为家里有急事,已经回老家了。

这个小伙为了偷窥,在里面忍了几个小时。结果,这是土制厕所,又因放假很久没有清理过分辨,里面是有沼气等有毒气体的。


结果小伙就中毒了,不能靠自己爬出去。而当时福岛是冬天,气温都是零下,最终他就活活冻死在厕所里。

他可能爬进去时候丢了一只鞋,也顾不上捡,后来被附近小孩子拿到山谷上去玩。

但小伙的家人不同意这个结论,认为是谋杀,儿子是被人逼迫爬进去而死的。


这是因为U型水泥管很狭窄,水泥管的高度接近1米,粪坑底部只有1米25,人爬进去并不容易,能够忍耐几个小时更是极为困难。

他们认为小伙是在附近遭到袭击,跑丢了一只鞋,被人逼迫爬进去后卡主出不来,这才死的。

不过,警方就不同意。


因为水泥管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小。经过试验表明,小伙这种体型的人,在里面有一定活动空间,甚至可以转身,双腿也可以蜷曲起来并不感到压迫。爬出去的话,只要保持平躺的姿势,双臂和背部用力,慢慢的将双腿伸出去勾住外面的管口,就可以办到。

小伙生前热爱运动,对他来说不难办到。

但小伙家族在当地很有势力,儿子这种死法实在太丢人。

他们找了一个工人做实验,证明人不可能自己爬出来,没有人会傻到冒着爬不出的危险去偷窥女孩。

但警方不予认可,他们认为菅野家找的人过于粗壮,肩膀宽度很大。而菅野本人身体瘦小柔软,柔韧性强,完全可以自行爬出来。

这案件最后就不了了之,到今天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

不过,这案件本身就很恶心。

大家想想看,这同普通的厕所偷窥是不同的。因为小伙是钻进去偷窥,一旦女孩大小便,屎尿都会淋在小伙的脸上。

这变态到了一定档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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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色小u

日本的军人和警察关系向来矛盾深重,这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一件事。虽然很多地方的军警之间都存在着难以磨合的排斥,可也达不到像日本军警之间,犹如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地步。其实日本的军警矛盾,起源也是非常悠久了,都可以追溯到将近百年之前的恩怨了。经过差不多百年的时间,又因为这场事件的持续延伸,两者之间的敌视之意,越变越深。

那么这件事件就是著名的大阪天六事件。听起来貌似很大格局所引发的矛盾,可谁知道,这就是在一个小巷子里,一个二战军人和一个日本巡逻警察所引发的争执事件而已。只是后来,由此事件暴露出的日本政治与军事上的矛盾,才会让这件事情变得具有意义,让后来的日本民众对军人和警察同在的场合避而远之,生怕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在1933年,日本大阪的市区内,有一个叫做中村政的日本陆军刚好放假,驾车驶过天六路口,但这个军人十分飞扬跋扈,把天六路口的红灯给无视掉了,直接呼啸而过。而在他刚刚准备冲过路口时,被当时正好巡查交通的警察户田忠夫看到,户天忠夫就立马叫停了中村政,说了一番,但两者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从口角上升到了拳脚相向,最后在两败俱伤的情况下,中村政被带往警察署。

到了警察署的中村政就更加是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了,对于警察署的制裁和处罚是万分抵抗,并宣称,警察局没有权利来约束或者拘捕军人的,只能通过军队才能制裁自己。于是在警察局又上演了一番军警大战,不屈服的中村政被打成了丧家之犬。随后中村政的上级领导们就来到了警察署,本来众人以为这个跋扈的中村政就要受到处罚了,可谁知道军方的态度令人大吃一惊。

中村政的上级表示警察署行为十分过分,居然擅自对军人进行了处罚并且拳打脚踢。果不其然,中村政的上级这种观点又点燃了更高一级的军警矛盾,打了小的,老的出来,打了老的,更老的出来的。两者越演越烈,最后升级成为了陆军省和内务省的矛盾,双方大规模对立,最后打上了日本的最高级的司法判决机构。

当时的政治情形是,日本正处于战争预备期间,日本军队的地位比警察高出不少。所以对后判出的结果虽然是毫无天理可言但也没有出乎人们的意料。警察署方面的确是过错方,要向军方道歉,的军人是不能够被警察单方面处理。这个判决和潜规则的形成,就埋下了日本军警双方的几十年来的矛盾,并且可以看出,战争期间,军方地位比警察高出不少,这种差别之分让日本警察对日本的军队非常鄙夷。

大阪天六事件,虽然是一场搞笑荒唐的闹剧。但由日本这种国家级所表现出来,给人的感觉就会不一样了。这种特殊情况下的偏心和功利,也可以看出日本人也并非那么一丝不苟甚至是公平公正。在大势和绝对化的情形面前,日本人也会做出令人难以理解,难以释怀的糊涂事。虽然天六事件过去了很多年,但军警矛盾持续加深,看来日本人,也还是睚眦必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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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小仙儿jielly

给大家说一个“色熊吃人事件”,一头邪恶的棕熊,专挑日本女人吃……听了绝对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当地资料馆场景复原)

这个事件在日本被称为“三毛别罴事件”,事情发生在1915年的日本北海道苫前町三毛别村。

1915年11月,一头棕熊来到了三毛别村,村民受到惊吓之后,加强了防备。11月20日的时候,棕熊有一次晃悠过来,正好碰到几个男性村民。因为早有防备,村民们合力把棕熊打伤了。

棕熊逃跑之后,村民们以为它再也不会来了。但是,事情开始失控了。

12月9日上午,村民太田出门劳作了,家里只剩下年轻的老婆和年幼的儿子。这时候,棕熊又一次来到了村里,他碰巧晃进了太田的家中,看到了屋里有女人和孩子。这头棕熊顿时起了杀心,咆哮着冲向了母子俩。

太田妻子奋力反抗,但是棕熊似乎看到反抗的女人更兴奋了,就算被炭火烧伤,它也不放弃。棕熊首先抓住了太田的儿子,一口咬碎了孩子的脑袋,然后当着太田妻子的面,吃下了孩子。

太田的妻子此时已经被吓傻了,不敢喊叫也无法移动,棕熊抓住她,拖到了村子附近的山林里,残忍的吃了她。

吃饱之后,剩下的残骸被埋在雪里,棕熊满意的离开了。

回到家中的太田看到鲜血四溅,一片狼藉,当即叫来了所有村民。全村人武装起来,第二天一大早开始搜山,最终找到了太田妻子被吃剩的少量遗骸。

这头熊,对女人情有独钟。

(当地资料馆场景复原)

吃人事件发生之后,村民惊恐万分,决定报告警察,并且找到曾经的捕熊猎人,干掉这头棕熊。

于是,村民齐藤到山下去报警,村民明景去拜访一位著名的捕熊猎人。此时,另一场杀戮就要开始了。

齐藤去山下报警,不放心自己的妻儿,于是把她们安置在了明景的家中。因为明景也去找捕熊猎手了,所以家中只有这两家的母子几人。

当天晚上,也就是12月10日晚上,齐藤和明景都因为天色太晚,没有赶回家。棕熊又一次来了,这次,它直接冲进了明景家中。

两家的母子几人完全想不到会遇到棕熊,当时就慌了。棕熊冲进来之后,直接打翻炉火,大肆杀戮。

明景和齐藤家的孩子们首先遇难,被棕熊活活拍死。之后,棕熊看到了躲在墙角的齐藤妻子,于是满目凶光留着口水走了过去。齐藤妻子此时正怀着身孕,不只是受到惊吓还是孤注一掷,她跪在棕熊面前,大哭求饶。

但是棕熊不顾这些,它把齐藤妻子拖出了房子,然后用尖利的爪子划开她的肚皮,掏出胎儿吃了起来。吃完之后,它又开始疯狂的啃食齐藤妻子。

明景妻子的呼救声引来了村民,棕熊还在里面大快朵颐。村民们想要放火烧死棕熊,但是明景妻子反对,孩子没了,不能家也被烧了……于是,棕熊吃饱之后就跑了。

第二天,等齐藤和明景回到村里,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悲剧。

村民提议,先不要给屋里死去的人收尸,棕熊可能还会回来吃尸体。于是,他们只好忍痛答应,安排人准备围捕棕熊。

12月12日,北海道厅派出了一支猎熊队,准备干掉这头棕熊。但是,棕熊没有上当,把村里的粮食偷吃一些,就跑了。

政府猎熊队失败之后,该捕熊猎人出发了。

(山本兵吉)

之前提到的明景不是去拜访了一位捕熊猎人吗?这位猎人名叫山本兵吉,是个日俄战争时期的老兵,现在年近六十,已经上交猎枪,退休了。

他第一次听说这头熊的时候,就意识到这是自己的“老相识”。这头熊被他称为“袈裟悬け”,就是一头“色熊”,曾经在附近吃过3个女人了。

但是,自己退休了,也就不准备出山了。

齐藤妻子的遭遇,让山本决定出山。他连夜要回了自己的猎枪,赶回了三毛别村。此时政府也支援了村民60支猎枪,一定要灭掉这只棕熊。

12月13日山本来到村子之后,立刻对棕熊破坏的现场进行了调查,他发现,棕熊不仅喜欢吃女人,就连女人穿过的衣服,用过的物品都很喜欢。比如它会把女人的枕头专门叼出来,拖在地上。

12月14日清晨,开始下雪。山本意识到麻烦了,如果再找不到棕熊,雪下大了,就更难发现它了。于是,山本找了一个村民带路,顺着棕熊的脚印一路追踪。

苦苦搜寻了一段时间之后,山本终于发现它了。棕熊估计是吃饱喝足,也有点疲乏了,正坐在一棵白橡树下打盹。

山本悄悄的走过去,确定是这头棕熊之后,举起猎枪就打。子弹准确的命中棕熊的心脏部位,山本不等棕熊反应过来,又是一枪打中了头部。

这头棕熊缓缓倒地,终于被灭了。

时候,村民把棕熊尸体带到村子里,经过测量发现,它足有2.7米高,体重380公斤。剖开肚子之后,还能看到没消化完的女性骸骨……

愤怒的村民把棕熊分尸,煮了吃了……之后,他们烧掉了村子,全体迁到了下游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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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筱月

看过千与千寻的朋友应该都知道“神隐し(かみかくしkamikakushi)”这个词(即“被神怪隐藏起来”,被其诱拐、掳掠、或受到招待,而行踪不明)。神隐这个词无论是日本还是中国都包含着相当浓厚的神秘气息,例如是中国的仙人棋,日本的浦岛太郎。而今天案件就是被称作“日本现代三大神隐事件”其中之一的松岗伸矢神隐案。


1. 幸福美满的家庭和突如其来的悲伤。

故事发生在位于东京仅有40公里远茨城县·牛久市,这里有世界上最高立佛的阿弥陀佛像。松岗正伸,一位丈夫兼一位高级软件工程师,收入可观,妻子在家当全职太太,夫妻关系和睦,膝下有三子,两男一女,7岁的女儿在幼儿园上学,4岁的次子与姐姐在同一所幼儿园,而幼子刚满2周岁,妻子在家当全职太太。


1989年3月5日,正伸的妻子接到了家里人的来电,说是母亲过世,让他们回来见母亲最后一面参加葬礼,而家人的去世无论在哪个地方都是大事,对于圭子而言也不例外,接到电话的圭子决定带一家人前往她的娘家一起去参加母亲的葬礼。圭子的娘家位于四国的德岛县小松岛市和他们所居住的牛久市有七百多公里的距离,9个多小时的车程,事情发生得急,一家人并未做足准备,就连要住的地方也没有提前订酒店,他们在第二天来到小松岛市后,参加完葬礼便因为晚上住哪里没有着落而出现了问题,而这个时候,他们的一位亲戚提出了让松岗一家去他们家居住的提议:“我们家环境好,房间多,即使你们一家所有人住进来也不成问题。而且,我们已经有好久没见过面了,这次机会也可以顺道叙叙旧。”

对于松岗正伸来说,平日工作的劳累让他根本没办法和家人好好在一起娱乐,这次机会他正好可以陪陪家中的三个孩子和他的妻子圭子,所以他便接受了亲戚的提议,居住到了亲戚的家中。

2. 噩梦,神隐。

3月6日晚上,松岗一家到达亲戚家,安稳地睡下,但不知是什么原因,松岗正伸总是听到次子松岗伸矢在喊着“他在找我,我要被找到了”之类的梦话,但松岗正伸并没有多想,只是对此以孩子在做噩梦的想法来解释。

3月7日的早上,圭子和亲戚早早地起来做了早饭,正伸可能是因为他多年的工作养成的习惯,所以也起得比较早,三个孩子对于这个陌生的地方感到非常的好奇和兴奋,所以也很早得起来了。早上的八点左右,正伸带三个孩子去散步,这个时候他才发现周围是位于郊区半山腰上,风景极佳,公路到这里只有一条路,四周除了农田和森林就没有了别的住户。

在外玩了大概十几分钟以后,正伸带孩子们回家,孩子们的表现还是以兴奋为主,特别是次子松岗伸矢,在他们走上亲戚家门前那个陡峭的楼梯即将进入亲戚家的时候,松岗伸矢表示自己觉得这个楼梯很好玩,仍然想在这个楼梯上多玩会,正伸则表示自己要把姐姐弟弟先送到妈妈那去,让伸矢不要到处乱走,而没想到的就是,这个答应了这个请求让正伸后悔了一辈子。

松岗正伸把女儿和幼子送进家门后出来找在楼梯上“玩耍”的松岗伸矢,但出来后,却发现松岗伸矢已经不见了踪影,起初他以为只是孩子贪玩,等不及了便在周围的地方玩了,他便喊着伸矢的名字,可迟迟等不到呼应,他才猛然发现,孩子可能是失踪了。


在得知孩子失踪的消息后的亲戚和妻子后,他们开始在周围的森林里面呼喊伸矢的名字,但和正伸的结果一样,迟迟没有什么回应,在上午十点左右,正伸报警了。

警方出动了不少的警力在森林和四处寻找,当地也有不少的热心村民参与到这件事情中来,百人搜寻队在方圆两公里的范围内进行地毯式搜寻,但搜寻无果,就好像是没存在过松岗伸矢这个人一样,毫无结果。第二天一早,搜寻队伍人数再次扩张,范围也再次扩张,但仍然是搜寻无果,而到最后的搜寻,范围已经扩大到了整个贞光市,结果还是让人心痛。

在最初,警方认为这只是单纯的小孩走失,但在大规模搜寻无果过后,他们开始将案子正式列入有不法分子参与的事件。

3. 拐卖?神隐?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后,警方得到了一些线索。

(1) 没有作为嫌疑人的对象出现

在对周边作出调查后,他们发现了当天只有一位农夫在山下,但在询问之下农夫表示并没有汽车和可疑人物上山。

(2) 没有被野兽叼走的痕迹

曾有人怀疑过伸矢可能是被野兽叼走了,但在房子周围并没有野兽皮毛,孩子的血迹,以及当时并没有孩子的叫喊声出现

(3) 松岗夫妇的行踪并没有几个人知道

在来之前,松岗夫妇并未告知他人他们要来亲戚家,知道他们要来的,只有当时商量的亲戚和当时参加葬礼的人知道,除此以外不可能有人知道。

(4) 40秒左右的时间

据正伸回忆,当时他从外面到把两个孩子交给妻子再到楼梯的时间这中间的时间仅仅有40秒左右,一个4岁的孩子并不可能跑多远,而就警方的搜索表示,孩子很大可能是被人绑架或者拐卖了。


在警方调查无果后,时间已经距离伸矢失踪10天,夫妻二人都很伤心,他们觉得孩子肯定被拐走了,在这等结果还不如自己去寻找,他们就打算再商量一下下一步去如何寻找。3月16日晚,就在他们准备回家的时候,亲戚家突然打来了一通电话,圭子接通了那通电话。

“请问是松岗太太吗?”

“稍等一下”

“你好我是松岗太太”

“打扰到你不好意思,我这边是学校家长方代表,我们筹集了一些慰问金,想确认一下我们该把慰问金送到哪里?”

“是成蹊幼儿园吗?”

“是的。”

“你的孩子也是月亮班的吗?”

“对的,我是中原真理子的妈妈。”

“中原太太您好,非常感谢你们,我们明天就回去了,你们直接送到我们家就可以了。”

“那太好了,那我明天就把慰问金送到你们家吧。”

圭子当时觉得幼儿园想得还真周到,已经开始筹备慰问金了,但随后便想到,这个人怎么会有亲戚家的电话号码,随即圭子便给幼儿园的校长打电话,询问了校长情况,但校长表示并没有中原真理子这个人。这个时候,圭子反应过来,那个人只是来骗取她个人信息的,但她为什么要骗她?

回到了家,松岗正伸辞了程序员的工作,打算一边打零工一边找孩子,圭子也是一边照顾家里的孩子一边去寻找伸矢,这种情况一直从1989年持续到2018年。

4. 希望?

多年的寻找,松岗夫妇最开始寻求的警察早已经对这件事情回收了警力,而后他们先后求助了各家媒体,这件事情在一时间引发了相当大的热潮,但多年无果,社会对此也已经淡然,2018年2月,一个叫和田龙人的25岁男性的出现再次引发了社会对松岗伸矢神隐的热议,有很多人将其与松岗伸矢比较,发现他的外貌与松岗伸矢十分相像,松岗夫妇对此也很激动,在警方的协助下,双方自愿进行了DNA验证。


而结果让人失望。

但在一段时间后,一个老头表示和田龙人是他的儿子,在DNA验证下,和田龙人确实是他的儿子,松岗夫妇对此虽然感到沮丧,但至少老者找回了他的孩子,绝望不会同时降临两家,而他们神隐的孩子,还是让他们继续去慢慢寻找吧……

松岗伸矢神隐案并未解开,但毫无疑问的是,这让人遗憾,无论是他们孩子的走失还是说案件的未解。但,一个孩子,他最天真的时光便是伴着父母,没有了父母的陪伴,孩子的童年是缺失的,即便是现代,即便是未被拐卖的儿童,也有着经历着孤单,他们家庭美满,却内心缺失,他们内心的种子,也因为周围的环境而被划得畸形,对于世界的认知,也因此而扭曲。不是怜悯,只是愿这些情况不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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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ckylee

1868年日本一群武士的行为,把当时趾高气昂的法国人吓得魂飞魄散。

当时,日本明治政府刚刚成立,日本的门户也刚刚被列强打开。改变日本面貌的明治维新还没推行开来,藩国还没废除,而各藩的武士阶层依然在社会大行其道,他们还是像以前一样,挎着刀游荡在街头,按照古制,任何侵犯武士的人,武士都有特权现场将其斩杀。

这一年3月8日,一群法军士兵从大阪港口登陆,上街游玩,还调戏妇女,不巧,被一群武士给撞见了。

武士阶层都是传统保守之人,本身对列强打开日本大门就心存不满,对于这些洋鬼子更是看不惯,尤其是见他们在调戏妇女就直接忍不住了,直接要求那些法国人滚回船上去。

法国人当然听不懂日语,也看不起这些小个子,继续我行我素。

武士们火了,立刻拔刀,去追砍那些法国人。

法国人猝不及防,当场被砍死了9个人,剩下逃回去的受伤的,又死了2个。

法国人暴跳如雷,联合多国向明治政府施压,要求日本谢罪赔偿,惩治凶手,尤其是要当着法国大使的面处决凶手,并给欧美列强开放更多权益。

日本政府也只能全盘接受,参与砍杀法国士兵的20名武士也都被抓了起来,不过他们觉得自己的行为危害了国家的安全,所以他们甘愿受死,日本讲究“忠”文化,君要臣死,那就死呗,不过他们是不会认错的,他们觉得自己没错。

因为觉得自己没错,所以,他们选择了最光荣的死法—剖腹自杀。

处决那天,法国大使带着一帮人来围观,洋洋得意地看着,而剖腹作为最高荣誉的死法,这些武士们也一个个坦然上前,依次自杀,自杀前,还不忘向法国人怒吼:我们不是为你们死的,我们是为了陛下而死。

武士们一个个自杀,他们的头也被依次介错,现场越来越血腥,法国人逐渐受不了了,最后脸色惨白地逃离了现场,死刑执行也中止了。

最后,这11个自杀的人被埋在了自杀地妙国寺,他们被称为“堺市十一死士”,而法国人也表示不再追究剩下的9个人,建议流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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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昂·S·肯尼迪

最震惊三观的日本案件:残忍杀害英籍女教师的凶手,整形逃亡后因太帅风靡万千日本少女,入狱后写下逃亡经过挣下千万稿费。

英国籍少女林赛·霍克在日本的一家教育机构担任英语教师,闲暇的时候还会给一些学生提供一对一教学,赚取一些零花钱。

2007年3月的一天,林赛没有去上班,而且整整失联十几个小时,林赛所在的教育机构觉察到不对劲,于是向千叶县警署报警。

警察经过走访林赛室友得知,她是给一名叫市桥达也的日本男人上课了,不过一直没有回来。警方立即联系这个名叫市桥达也的男人,却没有联系上,无奈之下只好申请到其居住地查看。

很快,在市桥达也的房内装满土的浴缸中,警察找到了林赛赤裸的尸体,很明显,她生前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和侵犯,凶手锁定了市桥达也,不过他已经逃亡了。

警方发出通缉令,不放过任何一个追凶的线索,可是这个市桥达也仿佛人间失踪一样,长达一年多的搜捕都没有结果,林赛的父母也一直向日本警方施压。

这件轰动日本的恶性暴力犯罪让日本警方不得不将悬赏金额提高到历史最高的1000万日元。

而市桥达也到底去哪了呢?原来他知道警方肯定会轻而易举找到自己后,便简单处理尸体匆匆逃亡了,为了避开各处张贴的通缉令,他做了一个胆大的决定,给自己整形。

一个年轻小伙,在没有任何麻醉手段的情况下拿把剪刀开始给自己整容,想想全身都起鸡皮疙瘩,市桥达也就是这样一个猛人。他躲在厕所里,对照镜子用剪刀将自己嘴角剪开了一点,还用美工刀将自己的鼻翼剪掉一些,也就是缩鼻手术,顾不上疼痛的他简单包扎后,便开始了可以称得上传奇的逃亡之旅。

市桥达也先是利用通缉令下发的时间差坐列车离开了东京。市桥达也最聪明的地方是他不会在任何一个地方停留很长时间,除非这个地方荒芜人烟,在日本冲绳的一个荒岛欧哈岛,就曾经是市桥达也的栖身之地,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过着荒野求生的生活,每日靠打渔狩猎为生。还自己开辟了菜地吃上了新鲜的蔬菜。

如果认为市桥达也是个无头苍蝇一般四处乱窜的流窜犯那就想错了,他头脑十分清醒,知道自己下一步的计划是什么,在逃亡的路上,市桥达也尽量避开繁华都市,去到一些贫民窟驻足,这里面三教九流,没人会注意你从哪来,干过什么,市桥达也疯狂的干工赚钱,因为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从这个东躲西藏的生活中摆脱出来。

在逃亡大半年后,2007年的最后一天,市桥达也带着自己拼命打工挣来的70万日元走进了一家正规的整形医院,第一次整形是不得已而为之,手段仓促,留下疤痕,这次到专业医院他就是为了消除这些疤痕并且垫高了鼻子。

这次整容之后,容貌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是熟悉的人还是能够认出他来。市桥达也坚信了自己要通过整形来盖头换面,迎来新的人生,他返回工作地方继续拼命挣钱,两年后他带着挣的更多的钱去了福冈的一家整容医院,第三次进行更彻底的整容。

整容结果让市桥达也非常满意,因为样貌和刚开始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他期望着可以用新的名字、新的身份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不过令市桥达也没有想到的是,他念念不忘的整容没有给他带来新生,却让他被警方发现了。因为在日本警方高额悬赏通缉下,全日本铺天盖地都是印着他的样貌的通缉令,虽然经过了几次整容,一些民众可能看不出来他就是市桥达也,但是专业的整容医生具备的素质还是从微小的细节认出了这个人。

警察也没有想到这个人竟然整了容,不过还好他整容医生向警方提供了他最新整容后的照片,于是市桥达也全国各地的通缉令上的照片又被换成整容后的样子。

可以说,市桥达也希望通过整容改头换面开始新生活的的愿望落空了。2009年11月一天,市桥达也在乘坐船只时被工作人员认出来,他被捕了。

逃亡两年半的市桥达也被捕的照片被各大新闻媒体转发,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冷峻的面庞,凌乱的头发,冷漠的表情让他在日本网上大伙,有一大批被他迷的神魂颠倒的女孩,她们开始为其应援,当其粉丝,还为他成立了应援俱乐部,在这群粉丝心中,市桥达也是逃亡王子,甚至在2011年开庭审理市桥达也案件的当天,众多女粉丝围聚在法庭外为其声援。

相比法庭外无知少女的狂热,法庭里林赛的父亲带着女儿的遗像出庭,痛斥市桥达也的残暴希望法庭做出公正判决。最终,法官以杀人罪、强奸罪、尸体遗弃罪数罪并罚,判处市桥达也无期徒刑。

在狱中,市桥达也也没有闲着,他将自己看两年半来逃亡的传奇经历写成了一本书被逮捕前的两年零七个月经历却也正常发售,被一抢而空,版税高达几千万日元,据说他希望用这笔钱交给受害人的父母来赎罪,可是被拒绝了。

这起案件的确刷新人的三观,市桥达也罪有应得,不过一些以貌取人的饭圈文化让人不寒而栗,只因为长得帅,就可以为所欲为?犯罪不用承担法律制裁吗?这些粉丝心中只有偶像没有正义让人百思不解。

最后,再说一下市桥达也本人,本是个宅男,竟然可以荒岛求生,不可思议。

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安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一部拍摄于2000年的日本电影,叫做三亿日元抢劫案,或是有没有看过一部在2014年拍摄的同名电视剧,今天要讲的日本不可思议的案件,就是同这部电影有关,因为这部电影是根据1968年日本发生的真实案例来拍摄的。

这个案子之所以不可思议,在于很多比较奇葩的地方,比如抢劫犯只有一个人,却当着几个运钞员的面开走了运钞车;日本警察们马上就要提取抢劫犯的汗液来验证血液了,却提前兴奋庆功毁掉了犯人的汗液;当时抢劫犯不过抢了3亿日元,为了破这个案子却耗费了9亿日元,还导致两名警察过劳死亡……

根据1968年的物价水平,那时候的3亿日元相当于2010年25亿日元左右,再加上耗费7年动用了大量的警力资源,以及耗费9亿日元(75亿日元左右),这个案子丢失了100亿左右的日元,根据2010年中日汇率1:12.5865来换算,相当于2010年的7.945亿人民币。

1968年(昭和43年)12月6日,日本信托银行某支行经理收到一封恐吓信。信中要求银行派一名女员工在次日(12月7日)将300万日元送到某个地点,否则就炸掉该经理的家。经理果断的报了警,但第二天五十多名警察在那个地点埋伏,却一直没有等到犯人出现。

4天后(12月10日)上午9点30分左右,这个银行支部一辆开出一辆运钞车,里面装着294307500日元送往某工厂,这些是工厂工人的年终奖。当运钞车走到半路的时候被一名骑摩托车的男警察拦下。

男警察声称银行经理家里被人放了炸弹,又刚接到通知说这辆车也有问题,需要例行检查一下。运钞车上的人听到后,竟然也不看证件,就下车让这名警察上车检查了。这名警察爬上运钞车后引燃藏在身上的烟雾弹,大叫“要爆炸了,快逃啊”,然后赶紧驾驶运钞车跑了。

银行职员们一个个看愣了,都在赞叹这名警察舍己为人,为了不让爆炸波及到几人,把运钞车开的远远的去爆炸。然而过一会儿他们就觉得不对劲了,这运钞车是开的远远的,都没影了,但是也没有什么爆炸啊,莫非这警察是骗人的?

这时候他们才发现原来这男子是假警察,因为他留在现场的摩托车压根就不是警车,于是他们急忙报警,警察接到报警后也是很快就出动了,他们封锁住了所有路口,认真在城内各种地方盘查,可是始终一无所获。

日本警方对此投入了大量的警力,光是参与此案捜査的警官就多达17万人,而调查嫌疑犯多达11万8000人,前后调查7年耗费了9亿日元还是一无所获,最终只能这样不了了之,只留下当时第一手接受此案的警员继续侦查。

到了1988年12月,这件事情过去了整整二十年,抢劫犯还是没被抓到,此案过了20年追诉期,日本警方只好撤销此案。这也成为日本无数吃瓜群众最津津乐道的案件,日本这几十年来诞生了无数小说和影视作品,纷纷对于此案进行解析与猜测。

这个案件在日本警方的追查下,共发现了四个犯罪现场,一百二十多件抢劫犯留下的物品,但这些物品好像是抢劫犯故意在嘲弄警方一样,全都是满大街的普通货。

唯一一件能查出抢劫犯血液的物品,是抢劫犯曾戴过的帽子,上面遗留他的汗液,然而这群警察在第一时间发现犯罪现场后,兴奋过度,认为这么一个惊天的案子就要破了,结果几十个警察竞相戴着嘲笑抢劫犯,最终抹去了抢劫犯的汗液。

唯一有可能查出抢劫犯身份的物品被破坏后,其他的物品就更没用了。在搜查期间,日本警方错认了很多人,但最终都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结案。这个案子也算得上是很不可思议的了,各位看官您觉得呢?

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我爱柏芝罗志祥

我是凯撒,我来回答!

全日本每年大约有超过10万人神秘失踪,其中有不少成为未解悬案,甚至有一些被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这里面就有一宗23年未破的与神社有关的失踪悬案最是扑朔迷离。

23年前,日本一名极为普通的家庭主妇志塚法子与家人(丈夫、女儿等7人)一同前往群马县的赤城神社游玩,不料法子却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树林中离奇失踪,案发后日本警方倾尽全力也未找到失踪人的丝毫踪迹,可以说该案是日本历史上最为不可思议的案件。

“人间蒸发”的红衣女子‍

日本动画大师宫崎骏有部很著名的作品千与千寻,故事讲述的就是千寻和父母误入神灵世界,突然从原来的生活中消失不见,这种神秘失踪被认定为“神隐”,意思是“被神隐藏了起来”。而在日本,如果有人无端失踪,遍寻不果,就会用“神隐”一词来形容,认为这些走入密林深处离奇失踪的人是误入了神之领域或者被妖怪掳走了。
23年前,也就是1998年5月3日,正值日本的“黄金周”,当时47岁的家庭主妇志塚法子,和6名家人,包括丈夫,女儿,叔父,小姨,奶奶等7人驾车前往群马县宫城村(现为前桥市三夜泽町)的赤城神社参观和观赏那个时节盛开的杜鹃花。

法子一家由千叶县驾车去神社,大约在当天上午11:30到达神社,由于当时正下着小雨,法子的老公和叔父两人先行前往神社替家人参拜。不过这个时候,法子突然说:“好不容易来一次,还是先去添香油钱吧!”然后便同二人分开,此时约为中午中午12点。

失踪当天,法子身穿粉红色长袖外套,黑色裙,手拿红色雨伞,下车后,她独自走向林中,事后法子的女儿在车内目击到法子离奇的往神社的反方向走,站在距离停车场约100米的位置,因为她要照顾年幼的儿子,视线便离开了母亲法子,没想到这是法子的家人最后看到她的瞬间。

在法子丈夫和叔父參拜完回到車內,表示沒看到法子,家人随即开始在四周搜索,遍寻不果最后无奈报警求助,当时日本警方随后组织了100多人,包括警察,消防员,花费了整整十天翻遍神社周遭的每一个角落,就差掘地三尺,最后也没有找到法子。

重重疑点

疑点一:事发当天,法子是隔了一会儿才表示想去添香油钱,如果一心想参拜,为何不早点和丈夫一起去呢?而是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独自走开,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疑点二:当时在车上的法子家人表示,法子下车时特意带了101元日元,分别是一枚100元的硬币和一枚1元硬币,这个举动非常离奇,因为按照日本人的习俗,大家都习惯用5元用作香油钱,因为在日语中的“5元”和“御缘”(缘分的意思)发音相似,所以很少人会用1原来作香油钱。

疑点三:当时身穿粉红色长袖衬衫,黑色裙子,手拿红色雨伞的法子,独自走向林中,然而,法子的女儿在停车场目击到的奇怪情况却是:在距离停车场约100米的法子,竟然正往着神社的相反方向走去。

疑点四:案发日,正值日本的“黄金周”,而该神社正是热门景点,游客趋之若鹜,再加上当时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最后却竟然没有一个目击者见过法子本尊。

似是而非的录像带

在案发7个月后,当地警方获得一卷录音带,里面是5月3号法子失踪当日在神社内拍摄的录影,在模糊的画面中,有一个人在树林中穿着粉红色衣服,拿着红色雨伞,与失踪前的法子衣着相同,但是法子家人却一口咬定此人并非法子。

谜之来电

而在案发几日后,法子家人还陆续收到神秘的无声来电,经警方追查,电话是来自大阪市和米子市的电话,但是却无法证明与事件有关。

法子到底去了哪里?至今为止,日本民间对法子的下落有多种猜测:

一,绑架说

日本朝日电视台节目奇迹之门TV曾经邀请过美国的一位超能力者Gale St. John协助搜查,她自称利用超能力看见了案发经过:

在法子女儿目击到法子的那一刻,法子其实正在与另一名年轻男子说话,原来他们眼前有一名中年男子晕倒,法子和那名年轻男子把中年男子扶起来,并一起走进山路,走到一半,他们突然停了下来,途中并听到“两个男人”,“车”等字眼,然后他们穿过了河流,最后又走回了停车场,出现了一辆相信是那两个男人的车,至此Gale St. John表示画面就变得十分混乱了。

后来,她又表示画面回复清晰后,发现原来两人把法子打晕了,并用绳子将她绑着并上了车,然后带到某栋建筑内施暴,第二天,嫌犯又把法子扔到神社附近的树林中,最后法子不幸死亡。

二,私奔说

有另一种说法认为,法子当日相约情夫在林中见面私奔,也就是自导自演了失踪,因为事发当日没有人目击过可疑人物,也没有人听到尖叫声或求救声,而有人解读“101元”是代表着“展开新生活”的隐喻,由此认为法子当天就是借此向家人暗示自己的不告而别。

但是,不少日本网民对此不以为然,他们认为法子当时家庭和睦,衣食无忧,缺乏抛下家人私奔的动机,再者,大老远从千叶县去群马县私奔,当天还下着滂沱大雨,有人认为这个理由太过于牵强。

同时,也有人推测法子是不小心坠崖而死的,但也无法解释为何找不到遗体,甚至还有更为荒诞的说法,说法子是被北韩特工绑架,以及被外星不明飞行物带走等等。

法子的社会性死亡

但无论如何,即便通过警察,传媒甚至是超能力者的协助,都无法找寻到法子的蛛丝马迹或是遗体,最后在2008年6月,历经整整十年的追查后,法子被日本警方正式宣告失踪,即在法律上被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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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欢大白熊

在日本近代史上曾经发生过一起严重的山难事故,在史上称为“八甲田山事件”,该事件发生在日本的本州岛东北部的青森县,这里原来是个非常普通的小山脉,却因为“八甲田山事件”而一时名声大噪。

当时日军组织了210人进行进山的模拟训练,但经过这场事故,最后只活下来了11人,且11人中还有8人被不同程度地截肢,落下了终生残疾,也是史上最为惨烈的一场行军。

▲青森县所在位置

▲八甲田山所在位置

要说到事件的发生,还要回溯到甲午战争之后,那个时候日本通过甲午战争侵占了朝鲜,接下来日本的侵略方向便是东北了。日本在东北的扩张引起了俄罗斯的强烈不满,日俄之间也经常因为东北问题而发生摩擦和冲突。当时日军高层也认为日军在东北与俄国必然会有一战,所以在甲午战争之后便开始研究起了冬季作战的问题。

到了1902年的时候日俄关系持续恶化,双方的战争一触即发,这个时候日军便打算组织一场冬季作战的模拟训练,训练的假定内容是俄罗斯在冬季入侵日本,并占领了主要交通要道,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日军能否用人力雪橇来运送物资。

在经过了一番仔细的研究后,他们决定的路线是从青森县出发,途径八甲田山,最终将物资“运送”到八户,全程大约100公里,预计需要2天左右的时间。

▲模拟训练的路线

其实整个训练最为危险的地段便是八甲田山,全程大约20公里,在1902年1月初的时候,青森步兵第五军团的文机大尉接到了这项模拟训练的任务,为了使这次训练顺利进行,在正式训练之前的一个星期,文机大尉还带着140人进行了一次彩排,这次彩排往返走了18公里,由于当天天气也非常好,所以彩排非常成功,此后文机大尉便对训练充满了信心,他认为这次两天一夜的训练没啥挑战性,便对训练的准备工作没有重视,在正式出发的时候没有携带足够的衣服。

在正式训练的前一天,比文机大尉高一级的山口少佐突然决定要加入了这场训练,使训练的参与人数最终确定为210人。而这位临时空降到部队的领导,也为后面的灾难埋下了隐患。

1902年1月23日早晨6点55分,部队正式出发了,他们一共携带了14个雪橇,每个雪橇上运载了80公斤的物资,运输的都是大米、罐头等军用食品。到了中午的时候队伍走到了八甲田山下的一个村庄,遇到了几位当地的村民。村民努力劝说他们不要进山,因为即便是当地的居民,如果在这个时候进山也还是会发生迷路和冻死人的事情,如果队伍执意要进山,也一定要请当地人做向导。这个时候山口少佐就问了下当地居民的要价,当他听了要价后便果断地拒绝了,他之所以拒绝,是因为他觉得价格有些高了,而且也没有这个必要,他对自己的军事能力非常自信,觉得凭着地图和指南针也照样能翻越八甲田山。

因此小队在吃完了午饭后就继续上路了,而令整个小队没想到的是,接下来的路才是最难走的路。下午走了没一会儿,天空便下起了雪,见到这种情况,队伍中的一位博士便说,他们的装备不足以应对这样的天气,便建议大家往回走。但是领队的听了马上就拒绝了,他认为日本的武士道精神是可以战胜这样恶劣的天气的,便命令队伍继续前进。

于是当队伍走到下午5点钟的时候,拉雪橇的队伍已经被远远地落在了后面,领队的便只能把物资平均分摊到每个人的身上。按照这次训练的计划,他们晚上要在一个叫田代的地方露营,这也是缘于哪里有天然的温泉,所有的士兵都想象着自己能跑到那个温泉,舒舒服服地泡个澡。但现实是残酷的,由于暴风雪太大,行进的队伍根本分不出方向,由于当时无法判定方位,小队便在距离田代1.5公里的地方挖出了很多雪坑作为临时露营地。

到了晚上九点钟的时候,所有士兵都来到临时露营地开始生火做饭,但是做饭的难度却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由于风雪太大,火根本点不燃,他们花了一个多小时才点燃了炉子,又花了一个多小时才烧开了第一壶水,随着炉子温度的升高,炉子下面的水开始融化,水壶就开始倾斜,士兵们试着挖开地面生火做饭,但是他们挖了2.5米仍然没有挖到地面,如此反复折腾了2个多小时,在第二天凌晨1点钟的时候士兵们才终于吃上了夹着生米的米饭,此时当地的气温已经降到了零下20度,这样的温度在当地都是非常少见的。

但此时士兵们的衣服、鞋子、袜子、帽子都是按照零下5度的标准准备的,根本抵御不了这样寒冷的天气,并且由于之前准备不足,他们也没有带上额外的衣服,他们为了防止冻伤一睡不醒,每个士兵轮流只能睡一个小时。按照原定计划,队伍要在早上5点出发,但当时实在太冷,到了凌晨2点半的时候山口少佐决定原路返回,但是回去的路也是异常艰难。

第二天的时候一整天都是暴风雪天气,队伍在行进的过程中根本就找不到方向,由于领队的山口少佐也没有雪地行军的经验,所以他也只能安排一些小队先去探路,有的小队顺着河流走,有的小队往山上走,有的人就直接去找温泉了。由于整个队伍分散前行,所以在行进的过程中往往要等到派出去的小队回来以后才能继续前进,结果整个部队全天只行进了700米,基本等于原地踏步了。不幸的是,很多小队出去探路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在这天结束的时候已经有50人死在了雪地中,这对于整支队伍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但是这种打击还只是刚开始。

到了第三天凌晨三点钟的时候,整支队伍累计冻死的人数已经上升到了70人,所有的人已经完全不敢睡觉了,都围在了一起相互取暖。好不容易熬到了早上7点中的时候,天气也开始好转了,这是这支队伍也可以说是倒霉到家了,他们的指南针坏了,结果队伍只能依靠地图和直觉继续前进。而把这支队伍带到如此危险境地的山口少佐也在前一天晚上冻伤了双腿,他也失去了自主行动的能力,在绝望之中,他下令说如果有人想求生就可以原地解散了。到了晚上的时候,整支队伍只剩下了71人。而到了这个时候他们还没有决定要往哪里走。

到了第四天天亮后,天气更加晴朗了,经过一番讨论,众人决定还是往刚开始来时的村庄前进,当时他们估计往村庄走的直线距离大概有8公里,但是就是这8公里走了整整一天都没有走到。之所以没有走到那个村落,是因为他们总是在不停地迷路以及原地打转,再加上此时士兵们都实在是太饿了,所以队员们的行动都非常迟缓。

由于队伍迟迟没有到达目的地,他们的上级觉得可能发生了什么意外,于是便组织了一支60人的救援队伍,先行到达了村庄,计划在第二天带着村民上山展开营救。到了第五天的时候,整支队伍就只剩下了20人了,此时他们也走到了一条岔路口,于是一队人往左走,一队人往右走,他们之间也约定好,不管是那队人走了出去也一定要回来营救对方。

到了早上10点30分的时候,其中一队与救援的队伍汇合,有4人获救,而另一个小队则走到了一个悬崖边上,几名士兵也忍受不了痛苦,直接从悬崖边上跳崖自杀了。

之后日军持续展开了救援工作,直到第11天才救下了最后一位幸存者,这位最后一位被救的幸存者在第四天偶然发现了一个猎人搭建的小木屋,就靠着一个小炉子和一些粮食坚持了七天的时间,最终210人的队伍只有11人获救,在这11当中又有8人被不同程度的截肢,只有3人是相对健康的。

这就是史上著名的“八甲田山死亡行军”事件,造成这场灾难性死亡行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准备不充分,没有准备足够的衣物,同时领队的山口少佐没有雪地行军经验,遇到暴风雪天气以后应对经验明显不足,导致了瞎指挥,以及他们的运气确实非常差,遇到了罕见的暴风雪天气。

不过经过这次事件也确实给日军当时的高层起到了警示的作用,他们也清除了在冬季作战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于是便加快了各方面细节的完善,两年之后日俄战争爆发,日本能在日俄战争中获胜也证明了经过这次事件,他们对冬季作战可以说是做了非常充分的准备了。

到了上世纪70年代,日本还以该事件为背景拍摄了电影八甲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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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还真有,仅仅因为一名士兵闯了红灯,被警察拘留,师团长寺内寿一就带大部队砸了警察局。这就是发生在1933年的大阪go stop 事件,主角便是被称为日军第一窝囊废师团的大阪第四师团。

第四师团成立于1888年,是最早成立的日本师团之一,属于常设师团编制,标准甲等武器配置。按理来说这支部队怎么着也是精兵了吧,但由于编组地大阪商业气氛浓厚,且士兵均来自商贩,导致这支部队不爱打硬仗恶仗,对上峰的命令也总爱打折扣。甲午战争没有作为,日俄战争中其核心主力第八联队由于屡战屡败,被嘲笑为败不怕的八联队。

然而这并不代表第四师团没有机会展示他们的勇武,1933年,第四师团二等兵松井洋儿在大阪市中心闯了红灯。正在附近的执勤警察见状,立刻上前询问并准备处理,打算将其带回了大阪警察局。然而松井压根不把警察当回事,在他看来能管军人的是宪兵,警察算哪根葱,于是双方互不相让,发生了军警冲突。事情最后传到了时任第四师团长的寺内寿一耳朵里,寺内寿一是个狂热的爱国者和陆军的维护者,一听到这事,这爱国热情蹭蹭往上涨。在他看来,此事绝非一个士兵与一个警察之间发生普通事,而是事关“日本皇军”的威信的重大问题,绝不可等闲视之,警察居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侮辱一名身着军服的士兵,这事咱们没完。

说不如做,最后为了“维护所谓的大日本帝国皇军的尊严”,这位狂热的爱国者和陆军的维护者带领第四师团向警察局发起了进攻。第四师团即便一贯作战态度不是很强,但毕竟是正规军,对抗警察很有优势,又是师团长带头,很快就砸了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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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久久

今天老泰迪给大家讲一个日本噪音杀人凶案!是真的不可思议!

日本奈川县一户人家,丈夫叫奥村,妻子叫八重子,家里还有两个可爱的女儿,妻子在家带孩子,做家庭主妇,丈夫在外工作养家,日子过得还算可以;

然而就在1974年8月28日,丈夫奥村回到家看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妻子八重子和两个女儿分别倒在了不同的地方,而妻女三人早已没了呼吸,惨死在了家中;

奥村一下子瘫倒在地,没多久便报了警,日本警方到达案发地,简单的安慰了奥村,开始着手于调查这起案件;

可是,令人奇怪的是,家里的钱财物品都没有少,那也就意味着凶手不是为了财;检查了妻女三人,也排除了凶手为色杀人的动机;

紧接着,警方开始询问丈夫奥村,“请问你们在外面有什么仇人吗?”“没有,我们一家老实本分,而且刚搬到这里,哪里会有什么仇人?”,此时案件一筹莫展,陷入了困境.....

正在大家不知所措的时候,有一位眼尖的警察看到了奥村卧室柜子里夹着的一封信,打开后发现,信中写着:“我不是杀人恶魔!只是你们突然搬到这里!我是被逼无奈的!”(有过改动,大意差不多);

有了这层线索,警方开始调查周边邻居,可是还没等开始调查,第二天就有一个叫“大滨”的人前来投案;

一番调查发现,大滨之所以杀掉八重子母女三人,原因都是因为“噪音”惹的祸;

大滨本身就是一个神经超级敏感的人,之前住在八王子市,因为噪音的缘故,跟很多人都有过矛盾过节;后为了安静,大滨搬到了奈川县,终天钓鱼睡觉度日;

可是好景不长,没多久八重子一家搬到了大滨家的隔壁,八重子望女成凤,每天督促着两位女儿弹钢琴,盼望着她们长大当“钢琴家”;

就这样,钢琴的噪音使大滨忍无可忍,遂痛下杀心,令人奇怪的是,这么凶残的人竟然会在杀了人后留信暴露自己,更令人不敢相信的是,这种人竟会选择主动投案!

大家听过杀人求财,求物,求色,可是你有听说过噪音杀人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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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这个国家经常会推出一些探案电影,我们最熟知的就是《名侦探柯南》;然而在日本也发生了一些奇葩案件,比如在日本历史上造成社会恐慌严重的一起案件,这个案件叫“毒可乐连环杀人案”。


案件事发突然,学生突然中招


这件事情发生在1977年1月4号,在东京东港区品川站附近6个年轻人正在路上行走,他们有说有笑,其中一个女孩儿在电话亭旁捡到了一枚硬币和一瓶可乐,当时可乐还是用玻璃瓶装的,这瓶可乐没有人打开过,也没有人喝过。

在1977年的时候,日本的经济发展水平还是不错的,关键是国民的生活状态也比较好。在那个年代日本的年轻人也是比较单纯的,这个女孩居然把这瓶可乐给了6个人中最小的男生,该男生的名字叫慧明源,不过他并没有马上喝掉这瓶可乐,而是回到宿舍之后将其放进了冰箱,过了一会儿感觉口渴才喝。


结果这个男孩喝了一口就吐了,因为可乐的味道非常的奇怪,然后该男孩就去用水漱口,过了几分钟慧明源开始全身抽搐,慢慢的失去了意识,后来他的朋友开始报警,救护车把他送到了平川医院,遗憾的是第2天凌晨被宣布死亡。


医生对这个男孩的尸体进行了尸检,结果发现他身上存在很多的粉色尸斑,最后得到的结论是氢氧化钠中毒。


逃亡13年的逃犯成了被针对的目标


氢氧化钠是一种剧毒产品,服用小剂量就可能出现中毒,最后丧失意识而死亡。同样是1977年1月4号,医院里再次出现了类似的事情,有一名中年男子因氢氧化钠中毒。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这个人死去的地方离慧明源拿可乐的地方不远,显然他也是捡到了毒可乐,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自己喝了,结果中毒身亡。


当然警方肯定会把这两个案子联系起来研究,第2个受害人名叫金元博,年龄是46岁,曾因为盗窃罪入狱,后来居然因为欺诈罪逃亡,此人已经销声匿迹了13年之久,这看上去是非常的蹊跷。


为了市民的安全,警方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检查那些可乐,后来警察在电话亭附近600米处一家商店的电话旁找到了一瓶未开装的可乐,经过检验,这瓶可乐里面含有氢氧化钠毒素。

接下来警察又找到了第4瓶未开装的可乐,这次是在路灯下发现的,同样含有氢氧化钠。经过警察的走访调查,他们发现附近的居民以前就经常捡到可乐,由此可以看出,犯罪分子是故意引诱民众喝可乐,后来才慢慢的下毒。


时隔一个月再次出现毒可乐事件


东京地区的警察迅速在广播电视台打广告,告诉民众不要再喝大街上随便捡到的可乐,但是凶手并没有被抓到。不过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发生毒可乐事件。然而一个月之后又出现了类似的一幕,1977年2月13号,在大阪市一个叫申琪的39岁的男子,在上班途中发现了一个自动售货机,而且还在上面找到了一瓶可乐,当时同事劝他不要喝,可他不以为然,直接喝了,结果还是中毒了,不过最后因为救治及时没有死;但没过多久他居然又自杀了。

在1977年2月14号,有一名43岁的男子报警,称在东京车站地下商业街拐角处发现了一箱未拆装的巧克力,巧克力里面发现有大量的氰化物;与此同时,有一名男子在厕所里捡到一盒巧克力吃掉后中毒,幸好经过抢救没有死。

自此以后日本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案件,而这个投毒主谋并没有被抓获,所以到现在这个可乐投毒案都是一个悬而未决的案子。关键问题是,凶手可能利用无差别杀人来掩盖自己针对性凶杀的目的。


当然后来也有很多人认为这是日本刚刚开放,美国的产品到日本受到了排外,一些商人主导了这些事件,主要目的是让人们不要喝可口可乐,彰显了对美国人的一种仇恨心理,对本土企业的一种保护心态。但是这种说法并没有实际的根据。


总的来看这起案件还是非常奇怪的,在1977年并没有什么先进的科技,所以犯罪凶手也一直没找到,导致可乐投毒案成了日本历史上的一个悬案。


像这一类的案件是非常难以调查的,因为凶手并没有主动杀人,而是利用人们贪小便宜的心理;当然现在日本人的防范意识大为增强,应该不会出现这种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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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香草味

在日本一些偏僻的村庄里,存在着一些丑陋的性风俗,男女关系混乱,冈山县加茂村便因此发生过屠村惨案。时至今日,如果你造访该地,还可以看到那些受害者的墓碑,上面统一刻着“卒于昭和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墓碑林林总总,散落于村庄各处。

这件惨案,史称津山30人屠杀案,是日本犯罪史上一场空前的杀戮,可谓惨绝人寰。凶案的制造者是一名男青年,叫都井睦雄,1917年出生于加茂村。他自幼父母双亡,与姐姐一起寄养在奶奶家,三人相依为命。

他初中毕业时,姐姐已远嫁他乡,奶奶担心他会远走高飞,那样就会无人照顾她,便反对他读高中。都井睦雄只好在家闲散度日,每天无所事事,到处厮混。在他的村子里有一种陋习,即单身的男女如果彼此有情,便可以发生关系。这期间,都井睦雄和村里好几名妇女都有了特殊的关系,甚至外村也有一些。

1938年,日本侵华战争全面爆发,军国主义思想泛滥,人人都以参军征战为荣。这时都井睦雄已21岁,他也报名去参军。然而体检时,他被检出患有肺结核,被刷下来了。这在当时是一个严重的事情,他立即成为歧视和嘲讽的对象,那些与他有过私情的女人也不例外,都开始冷落他,不肯再与他保持以前的性关系。

都井睦雄的性格本来就偏执,在众人的鄙视下他变得更加疯狂,内心满是嫉妒、自卑和仇恨。他要报复,要将所有看不起他的人都杀掉。这个念头一旦生出来,便时时在他心里萦绕,他开始悄悄做起准备工作。

1938年5月21日凌晨,加茂村的供电突然被人为切断,整个村子陷入了黑暗之中。都井睦雄开始行动了,他先在家中用斧头砍下了奶奶的头颅,因为他担心以后奶奶一个人无法生活。然后,他手持刀枪侵入村里人家行凶。那些与他有过关系的女人,还有对他冷风热嘲的人,全家都遭到了灭门。这场杀戮持续了2个小时,最终有28人当场丧命,另有2人受重伤,但随后不治而亡,这总共30名的死者中,竟有5人还未满16岁。

杀戮之后,都井睦雄又返回家中,他给远在外乡的姐姐写了一封遗书,书中坦言了自己杀人的理由:他不得不亲手杀害抚养自己长大的奶奶,是因为自己活不成了,担心奶奶以后一个人无法生活,并求姐姐和奶奶原谅他!

至于其他人,都井睦雄深受他们的歧视、嘲讽和冷漠,特别是那些与他保持性关系的女人们,他认为这些女人都薄情寡义。都井睦雄对于杀死这些人显得毫无悔意,他认为这些人都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

写完遗书后,都井睦雄跑到附近的山岗上开枪自尽,为自己的一生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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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天的睡眠

2000年,日本世田谷区发生了一起十分离奇的灭门惨案,凶手在作案后竟然大摇大摆地把证据留在了案发现场,包括凶器、血迹、指纹等,但偏偏面对如此嚣张的凶手,日本警察用了二十年时间都没抓住他。

受害者是一家四口人,男主人宫泽千夫44岁,女主人泰子41岁,女儿伊奈与儿子宫泽礼分别只有8岁和6岁,四人都住在住在东京都世田谷区上祖师谷三丁目一栋自购的联排住宅。

2000年12月31日早晨,受害者泰子的母亲发现女婿一家前门的灯都还开着,就感觉有些不对劲,决定去看看究竟,进门之后,就发现了极为可怕的一幕立刻报了警。

后来据法医检验,宫泽一家的遇害时间大约在12月30日晚上11点到第二天凌晨之间。其中6岁男孩被发现死在双层床上,死因是掐脖子导致窒息;女主人和女儿则被发现死在浴室前,两人身上都布满了刀伤,死状凄惨,其中女主人的尸体趴在女儿身上,应该是想用身体来保护自己的孩子。

女主人和女儿的尸体惨不忍睹,被砍得残缺不全,几乎难以辨认。而男主人则死在1楼上2楼的楼梯上,尸检结果发现,他同样被砍了很多刀,无名指、头骨都已经碎裂。

案发后,警察第一时间来到封锁了现场并进行搜查,当时就发现了凶手在留下的大量证物,其中有帽子、运动鞋、T恤、外套、腰包、手套、围巾等东西,也包括作案凶器、头发、血迹等证物。


凶手如此嚣张地留下了这么多的证据,仿佛是在嘲笑警方,然而警方利用各种刑侦手段,追查了近二十年,都没有找到除了现场之外的任何蛛丝马迹,凶手仿佛在作案之后就彻底消失了。如今,当地警方将这起凶案的悬赏金额提高到了2000万日元,这算下来相当于100多万人民币,想一夜暴富的人,说不定可以去碰碰运气呢。

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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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看了让人很难受的案件,四个男生,对一个年仅17岁的高中女孩子,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折磨,个人建议当妈妈的人还是不要看了,很虐心。

这就是“日本水泥藏尸案”!


我们先来看看犯下罪行的四个男生:


1、宫野裕史,当时只有十八岁;

2、小仓让,年仅十七岁;

3、凑伸治,年龄十七岁;

4、渡边泰史,年龄最小,只有十六岁。


而本案中的被害人,一个可怜的女孩子:吉田顺子,只有十七岁。



吉田顺子这个可怜的女孩子,她并不认识那四个男生,她,只是成为了这四个恶魔的随机猎物。


19988年11月25日,顺子做完兼职,准备骑着小踏车回家吃饭,这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多了,冬天的黑夜往往来得很快,不一会就黑了下来。


骑着小踏车的顺子,完全不知道在她的背后,有两个恶魔盯上了她。


渡边骑着车追上顺子,他朝着顺子狠狠的踢了一脚,失去平衡的顺子瞬间摔进了路边的水沟里。


这时候,宫野赶紧跑上来,假装好心的把顺子扶了起来,并贴心的给她清理着。


顺子完全不知道,这是渡边和宫野早就商量好的阴谋,渡边故意踢到顺子,而宫野就假装英雄救美的戏码,博取单存女孩子的信赖。



“仓库那边有水,我带你过去清洗一下吧”宫野说道。


单纯的顺子,已经对这个看着阳光贴心的男生,放下了戒心,就跟着他到了仓库。


哪知道到了仓库,宫野就露出了真面目,他扇了顺子几个大嘴巴子:敢乱叫,我现在就杀了你!


顺子害怕了,年仅十七岁的她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她被吓傻了,被宫野扭送到了附近的宾馆里。


折腾到了十点多,夜色已经很深了,没有一点光亮。


“求求你,放我回家好不好,我答应你,一定不会说出去,求求你,我想回家”顺子跪着哀求道。


“啪啪啪”又是三个大嘴巴子,宫野显得很不耐烦,他觉得这个女孩子吵死了。



“嘿!小仓和小治也在你家啊?你们三过来我这,有好玩的”,宫野打电话给渡边,本来只想叫渡边过来一起玩,没想到小仓和小治也在,就顺带着叫着一起过来。


一旁的顺子,听到这些,瑟瑟发抖,她,很害怕。


三人把顺子带到了渡边的家里,囚禁在二楼。


顺子的嘴巴被捂着,四个人对她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折磨,顺子的反抗声不断撞击着地板。


渡边的母亲听到声响,刚走到二楼的楼梯,就被渡边给骂回去了,这个懦弱的女人,她心里其实已经知道大概是发生了什么事,可她,一个母亲,居然转身走了。


二楼撞击地板的声音逐渐消失,顺子已经麻木了,眼角的泪水,滴落。



“他们开心以后,就会放我回家了吧”,回家,成了顺子这时候最渴望的事情,家里的饭菜大概已经凉了吧。


第二天,四个人睡醒后,又开始折磨着顺子,宫野拿着鞭子抽打着顺子,另外三个人在一旁看得哈哈大笑。四个人逼迫着顺子跳舞,做着各种各样的动作,他们看着眼前的这个扭动得笨拙的女孩子,开心得哈哈大笑。


在顺子被囚禁的第五天,她已经麻木了,回家的希冀已经变得越来越小,她每天都要承受那四个恶魔的毒打;这时候的顺子已经不会哭了,只有在被打疼的时候,才会从喉咙深处,发出一丝痛苦的哀嚎。


“渡边,你没劲啊,你看她都不叫”,宫野说着,就夺下渡边手里的棒球棍,朝着顺子的大腿狠狠砸了下去。


顺子已经被囚禁了十五天,这时候的顺子,脸已经肿得不成样子,他们已经不局限于用鞭子和棒球棍。为了更好的找乐子,他们会用打火机直接燎顺子的皮肤,也会用打火机点燃塑料袋,看着滚烫的塑料汁滴落在顺子的身上。



火光映照着四个笑得面容狰狞的男孩,哦,不!他们不是人,而是恶魔。


在顺子被囚禁的第三十天,她身上被烫伤的地方,已经开始化脓变臭,四个人在外面一旦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就会来到渡边的家里,拿顺子出气。


逼着顺子喝下胶水,还让这个可怜的女孩喝下四个人的排泄物,这时候的顺子已经没法动弹,只能被他们掰开嘴,被迫吞咽者各种东西。


而渡边的父母,其实早已知道二楼有一个女孩子,只是他们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这样的父母,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在顺子被囚禁的死四十一天,这一天对顺子来说是一个解脱。她已经知道自己没法在回到自己温馨的家里了。


在外面赌了一夜的渡边回到家里,输得精光的他,看到躺在地上的顺子,散发出烂肉味的顺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四个人把顺子吊了起来,渡边找来一个铁棍,对着顺子的小腹就是一击!



其他三个人哈哈大笑,纷纷加入,把顺子当作沙袋,轮番上阵。


顺子的瞳孔慢慢放大,她好像看到了爸爸妈妈的笑脸,还有家里餐桌上,那一大堆她爱吃的食物。


失去呼吸的顺子,被四个恶魔塞进了工地里的汽油桶,他们灌上水泥,将顺子连同汽油桶随意丢弃。


1989年1月23日,宫野和小仓在物色下一个目标的时候,被警察逮捕,在搜查家里的时候,才揭开了顺子的悲惨经历。


最后,渡边被判二十年,其他三个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到九年不等。


未成年人犯法的成本实在太小,他们失去的只是一段人生的自由,而顺子,受尽折磨的顺子,却去了另一个世界,希望她来世不会在如此这般。

原贴:日本历史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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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不可思议还是“龙猫案”吧?也就是狹山事件,虽然这件案子比很多我们国内热议的日本“谜案”更没知名度,可实际上它在日本人眼里才是第一谋杀悬案。因为受害者其实只有一个但牵涉的“后续”死亡人数却多达数十人,而且我发现日本媒体是不太敢报道这件事的,因为这件案子引发了日本全国的大骚乱,所以宫崎骏要在漫画里“暗喻”这个案子(他虽然不承认,但基本上可以肯定绝对是),非常离奇复杂、细思极恐!

案件的经过其实非常简单,1963年5月1日下午3点半,日本埼玉县狹山市一位叫做中田善枝的16岁女高中生提前下课后就准备往家赶,因为这天正是女孩的生日,她告诉同学说家人给自己准备了一个生日晚宴,所以要早点回去。可直到傍晚快6点半善枝的家人也没看到她回家,心急如焚的大哥中田建治立即骑上自行车到学校四处寻找,可一个小时的仔细搜寻后依然没有看到妹妹的身影。无奈,中田建治只能于晚上7点40分返回到家中,然而就在进屋前他看到自家玄关处放着一封带有善枝学生证且错别字颇多的“勒索信”:

“想要你女儿活命的话5月2日晚12点让一名女性带着20万元现金在佐野屋门口等着,我朋友会开车去取,晚一分钟孩子的命就没了。如果我朋友没有按时回来,就去西武公园的池塘里找你们的孩子吧;如果我朋友按时回来了,孩子将在1小时后释放。记住,不要报警,也不要告诉任何人。如果去取钱时发现有其他人我也会杀了她!”


看到这封“绑架信”后父亲中田荣作仅仅思考了10分钟就果断选择报警…

接到报警,当地的警署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并且和中田家人商议由二女儿中田登美惠携带20万元假钞到佐野屋商店交赎金,警方在田埂中埋伏,嫌疑人接过赎金之后立即上前逮捕。另外由于不清楚对方指的“5月2日晚12点”具体是哪一天,所以当天晚上他们就开始在交易地点埋伏。

终于在第二天晚上也就是5月3日凌晨0点,埋伏了两个晚上的警方等来了嫌疑人,夜幕掩护之下中田登美惠小心翼翼地走向佐野屋商店,就在她刚抵达佐野屋门口时不远处的田间传来一句男子的问话:“来了吗?”

中田登美惠:“来了。”

男子:“你们是不是报警了?那边两个是不是…”

还没等他说完,发现不对劲的男子撒腿就开跑,然而尽管现场部署的20名警员不断吹警哨示意拦截,却终究还是让对方给跑了,随后警方又调集了近百名警力和几只警犬对嫌疑人最后消失的地点展开追踪,可警犬带着警员追到一条小河边后气味就消失了,只在交易地点前的农田到河边这段距离发现了大串的脚印,其他线索一无所获。

事后资料显示嫌疑人距离最近的警员有23.6米,半夜12点,将近25米的距离,嫌疑人居然能一眼就看到“埋伏”的警员,这确定是在埋伏吗?该不会是站那抽烟吧?要知道正是因为他们这次的疏忽,让这件原本普通的绑架案变成了日本人人谈之色变的悬案!


5月3日一整天,警方在方圆两公里的附近搜寻了一整天同样是毫无所获,而5月4日上午10点30分,他们却在一片茶树田和麦田的夹道中间发现一具女尸:

死者面朝下被埋在一个只有1米深的泥坑里;头部包着一张东京都江户川区月岛食品厂发给客户的手帕,后脑勺还并被压着一块大石头;脖子上绑着一条狹山市五十子米店的手巾;四肢均被绳索捆绑并且双手反绑在身后;根据法医的尸检结果显示死因为机械性窒息但后脑有钝器伤,无其他抵抗伤;胃中遗留了250毫升的粥状残留食物,有青菜、红豆和番茄等,死亡时间为饭后1~2小时;体内检测出B型血液的精液(那个时候没有DNA),指甲里有人体皮屑组织。

经辨认,死者正是失踪3天的女高中生中田善枝…不过发现尸体以后已经出现一个令警方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了,那就是死者胃内的残留物,但这个问题具体我们后面再来解释吧。


案件曝光后日本警方受到了民众的谴责,因为他们都认为那天晚上的抓捕失败就是导致女孩惨死的直接原因,面对市民的指责当地警方顶着巨大的压力抽出更多的警力来参与案件调查,势必要将那位让警局丢面子的嫌疑人抓捕归案,不过他们掌握的证据实在太有限了:一串40码的鞋印、一封错字连篇的“勒索信”、嫌疑人为B型血…

只有这三样算是证据,其他什么都一无所知,怎么破案呢?

还好佐野屋是当地一间非常小的商店,交赎金的那晚警方看嫌疑人逃跑时对当地的地形又非常熟悉,所以他们暂时将嫌疑人锁定为附近的居民,并且着重对脚印、气味消失地对面的一家养猪场展开了重点调查。因为这家养猪场场主为“部落民”,场里的员工也都是“部落民”。

那什么叫做“部落民”呢?简单地说就是日本社会等级阶层中最低一级的居民,没错,不要惊讶、不要怀疑,不少人心目中高素质的日本直到现在至少还有300万的“部落民”!而他们就和印度的种姓制度一样也都是世袭制,长久以来日本民众都把他们视为不值得怜悯、同情,被社会边缘化,被大家看不起的“贱民”、“下等人”,生活范围被严格地被限制在城镇的边缘或河畔的滩涂地,更不用谈什么生活水平了,一旦有什么重大案件发生警方首先就先调查这群人。尤其受害的还是中田家这种富农阶层,可绑架者却只要20万赎金,这在那个年代的日本也就是普通工人一年的收入,但对于“部落民”来说可能就是一笔“巨额”了;更巧的是,鞋印的消失点就在这家养猪场的对面河滩,并且中田善枝上学必经之路也是养猪场旁不到20米的一座权限桥…你说当地警方能够放过他们吗?

而他们对养猪场的一番调查下来果然有了“收获”,据场主介绍,猪场里最近有一把铁锹丢失了,不久后警方在距离埋尸地不远处的一片田地里发现了这把铁锹,仔细甄别后他们发现铁锹上沾染的泥土和埋尸地土质一样,断定就是用来挖埋尸坑用的,因此很快就将目标锁定在了这家养猪场并迅速找出了一号嫌疑人奧富玄二!

谁知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一连串真正诡异的事情就此展开…


奧富玄二,27岁,养猪场工人,世代都为“部落民”,曾当过货车司机也在死者中田善枝家中干过长工,警方之所以锁定他为嫌疑人的原因是因为他的血型为B型,且笔迹和那封勒索信的笔迹【较为相似】。警方对奧富玄二展开了两天的审讯,但谁也没有想到就在5月6日,也就是死者中田善枝下葬的第二天,奧富玄二竟然在喝下一瓶农药后跳井自杀了,他在遗书中说自己患有疾病所以不堪折磨选择了死亡,但这就是“谎言”!因为5月15日原本是他和未婚妻结婚的日子,而且家人和朋友也从来不知道他有什么疾病…

“嫌疑人”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死了?警方也是一脸懵逼,可案子还得继续查下去,没几天有一位路人田中升主动向警方提供线索称案发时间段看到一个可疑的“三人组”在案发附近徘徊。警方立即将这位知情人请到警局录口供,甚至还将他留在警局长达两天之久…谁知就在警方让其回家后的5月11日,田中升莫名其妙用一把锋利的尖刀刺向胸口也自杀死了!

两个和案件有关的人都死了,一时间,日本民众又是怨声载道,他们认为警方一定是使用了暴力手段才导致两人不堪压力自杀身亡,还好就在这时他们抓到了一个窃贼,这位24岁的无业男子石川一雄也是个“部落民”、也是B型血,并且曾经也在那家养猪场工作过,这…怎么那么“符合”嫌疑人特征啊?经过一番调查,5月23日,当地警方将这个因为盗窃被抓的年轻人认定为绑架案的嫌疑人,并且表示这次一定不会搞错,因为:

石川一雄的笔迹也与勒索信字迹相似;警方在搜查他家时发现一条疑似受害人自行车上的胶带、一个疑似受害人的钢笔和一块疑似受害人所带的西铁城手表;警方在搜查他家时发现一双与嫌疑人脚印的款式、鞋码都很相似的胶鞋;发现尸体的5月4日石川一雄也在现场;从养猪场到佐野屋的途中有人指证曾看到过石川一雄,更有人指认石川一雄曾问自己佐野屋怎么走;有多位目击证人指证看到石川一雄在被害人上学途径的路上出现过;石川一雄喜欢在勒索信中提及的西武公园玩四驱车赌博;交赎金时受害人二姐中田登美惠和最近的几位警员都认为石川一雄的口音与那晚的嫌疑人一致;6月20日石川一雄“认罪”以后警方根据他的供诉找到了受害人的书包!

证据确凿,石川一雄似乎已经难逃一死了,尤其是自己认罪后警方果然就根据他所提供的线索找到了受害人丢失的书包,难道这也是巧合?因此埼玉县最高法院判处石川一雄犯下强奸杀人罪成立,并决定执行死刑!


可是这一次的判决却在日本社会上引起了一场规模浩大的骚动,因为石川一雄在一审过后翻供了,他坚决不承认自己杀害了中田善枝,声称都是被警方刑讯逼供才不得不认罪的。而日本的“部落民”当然也都认为这是赤裸裸的歧视,他们明白当地警方就是想让石川一雄、让和他一样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部落民”们做替死鬼而已,因此几百万人“揭竿而起”,他们在大街小巷替石川一雄呐喊助威,并冲击各地最高裁判所以及关押石川一雄的千叶监狱要求重审…

要知道那个时候的“部落民”可不止现今的300万,一段时间以来全日本各行各业都受到这些“部落民”的影响无法正常工作、生活,全日本甚至国外的媒体也对该案件持续关注长篇累牍地进行报道…迫于压力,1974年石川一雄二审改判无期;1994年更是假释出狱。

当然这些日本社会矛盾还不是我想说此案的主要原因,更重要、更诡异、更细思极恐的是案件本身的疑点以及案件背后带来一连串没有说完的神秘死亡事件!

先来看看因为这件事有多少人莫名其妙身亡吧:

前面提到63年5月6日“自杀”的奧富玄二;前面提到63年5月11日“自杀”的田中升;1963年6月20日石川一雄认罪时开始仅仅供称自己是个帮凶,是养猪场的另外两人犯下的案子并让他去拿赎金。当天警方就去养猪场调查,果然发现有这两位工人,可是他们在5月下旬失踪了,直至今日也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1964年7月14日,中田登美惠,也就是当年去交易赎金并指认石川一雄声音的死者二姐喝杀虫剂自杀,没有留下遗书;1965年9月3日,警局参与办案的一位民警在自家洗澡时不慎滑了一跤后脑磕到硬物当场死亡,而他就是当年交易赎金时被嫌疑人“发现”的那两位警员之一;1966年10月24日,养猪场场主的哥哥被火车压死,且当天车站日志莫名被人撕去;1966年11月29日,第一个报道案件的每日新闻记者因家中失火意外身亡;1968年2月6日,另一位曾在交易赎金当晚埋伏在现场的警员被发现死于水库,死亡原因认定为意外;1970年12月25日,一位当年负责此案的解剖医生莫名死在一艘停靠于泰国港口的轮船内死因不明;1974年1月6日,想要为案件拍摄纪录片的一位制作人在提出计划2天后跳楼自杀;1977年10月4日,中田喜代治,也就是死者弟弟上吊自杀;1977年12月21日,锲而不舍追踪报道案件的知名记者片桐军二意外出车祸惨死…


死亡&失踪人数共计13人,每一个人都和案件息息相关,并且分别是:投井+农药、匕首刺、失踪(2人)、喝杀虫剂、摔死、压死、烧死、溺死、未知、跳楼、上吊、撞死…好像所有人的死法还不重复的?细思极恐啊!74年二审免除死刑后上吊的哥哥有遗书了,车祸的记者也能够理解了,可那之前的11位你也说巧合…未免有点太巧合了吧?

而案件本身的所谓证据也随着事态的升级被一步步推翻:

勒索信中的汉字比较多,总共37个(含重复的共57个)…而石川一雄是个初中毕业生,虽然错别字多符合初中毕业生形象,可是在日本没有什么文化的人是不可能掌握那么多汉字的,而警方当初也只是说字迹【近似】,笔迹专家用平假字加以区分后发现两人笔迹并不相同;那个丢失的铁锹土壤和当地绝大部分区域的土壤相似,而铁锹的木柄上却没有发现石川一雄的指纹;钢笔经过鉴定后并非死者所用,当天在学校她使用的钢笔墨色为浅蓝色,而石川一雄的那支钢笔墨色是深蓝色;手表经查明并非死者所带,而是死者姐姐中田登美惠或者其他第三人的手表;自行车胶带更是没有任何说服力,因为那个年代日本90%的自行车胶带都是用的同一款;所谓的发现书包其实距离石川一雄供诉的地点有130多米之远,而且他还不是一次就说准确的,是第四次供诉之后才被警方找到…那个地方就那么大,多说几次总能在附近找到吧;石川一雄“交代”的第一现场喷洒了鲁米诺试剂却没有反应;经足迹专家对比,石川一雄家的那双胶鞋大小虽然也是40码,但是石川一雄的穿上后踩出的足迹大小要比现场遗留的那串足迹更小。

至于那些目击证人的证词什么的感觉更没有任何说服力了,他本来就住在那附近,经过死者必经之路很奇怪吗?何况如果他都不知道佐野屋位置需要问别人,不正好说明了他不可能是嫌疑人?因为前面警方还认为那晚嫌疑人对佐野屋到河边的路况非常熟悉的啊?


因此毫无疑问石川一雄是被冤枉的,这都是由于日本社会等级的偏见所致!

那么究竟谁才有可能是真凶呢?要知道这个凶手确实有点厉害、有点通天啊?看了日本专家和网友的观点以及案件的裁判文书后我还是说不太准,但我敢肯定这个凶手一定认识死者,而且很熟悉!

理由一:死者当天下午对同学说自己生日,家人给自己准备了一个生日晚会所以要早点回去,然而死者父母告诉警方根本就没有这回事!也就是说要么她对同学撒了谎,要么她被家里的某个家人给骗了!

理由二:还记得前面所说尸检发现胃内的残留物就发现问题了吗?据学校、老师、同学反映,当天学校午餐里没有番茄和红豆,并且在她的胃里没有找到学校午餐咖喱中添加的肉类。她们午饭时间是12点30,具体离校时间是3点23分,而肉类的消化时间是4~6小时,蔬菜是1~2小时。结合这几点,我们可以断定她一定是在至少吃完一餐晚饭后1~2小时才死的,也就是最早在傍晚5点左右甚至第二天!那谁会给她吃一餐呢?又是谁会【哄骗】她吃一餐呢?

理由三:为什么说是有人在【哄骗】她而不是强制喂她呢?因为其实就在放学以后有不少目击证人都看到了她一人【独行】,还和这几个同学、熟人打了招呼,但她却是往家的反方向走的!你再结合“理由一”想想看?

所以就这三个证据(都是日本裁判文书上的内容,准确无误)我认为她一定是被熟人欺骗后杀害的!我猜有一个熟人、可能是某个家人告诉她案发当天是她生日,自己为她准备了一个生日晚会,但不是在家里举行而是在外面的饭馆或者某个私人地点,下课后直接到聚会地点来不用回家。而后确实给她吃了一餐或几餐,目的并不是为了钱,之所以要钱不过是为了转移警方的侦查方向。


日本主流观点是认为某个或者多个富二代、不良少年干的,认为她可能是早恋骗了同学,而且他们认为某个学校棒球队的学生和老师都有疑问,具体我就不说了,因为也没有证据只是觉得他们的口供有问题…

而我听到的最惊悚的嫌疑人猜测就是她的大哥中田建治,甚至认为她的姐姐中田登美惠也有干系…

第一个问题就是时间,中田建治6点多才出发,而从他们家到学校来回至少要1个小时,也就是说在学校他只找了30分钟都不到,并且学校那个时候是关门的,那他究竟去学校找了没?如果没的话怎么知道妹妹不在学校呢?怎么会说去学校找了呢?

第二个问题就是他自己的行程,他在傍晚回家前的行程两次证词不一致;

第三就是凶手是在他回来之前将信封放在玄关的,那么凶手怎么那么确定家人此时不会在门口翘首以盼呢?凶手怎么敢在这个时间点出现呢?会不会是信封一直就在他口袋里呢?反正是他发现的他说了算啊?因为正常来讲这个时间点一家5口人,应该是没有那么大胆才对;

第四,他和妹妹登美惠当时都不让报警,但父母坚持要报警;

第五,他发现了勒索信后指示最小的弟弟中田伍志(年龄不知道,后过继给别人了)去拿信封并且也对警方称是这个不谙世事的小弟弟去拿下来的,然而信封上并没有检测到小弟弟的指纹,说明他撒了谎,为什么呢?

而之所以认为登美惠有干系是在于为什么石川一雄家里面的手表【有可能】会是她的呢?这里可能很多人会搞不清楚,主要原因是两姐妹虽然各有一块款式一样的西铁城手表而且都不见了,石川一雄家的比较像是登美惠丢的那块;第二就是按理来说凶手是看不到埋伏的警察的,深夜12点没有路灯,距离还有25米左右,你不会以为他们真的在抽烟吧?是不是有人暗示了什么让对方发现了呢?并且很明显石川一雄就是个“替死鬼”,警方可以认为是压力太大破案心切,为什么她也指认石川一雄呢?第三前面说了,起初她也认为不要报警;最后就是她为什么莫名其妙自杀了呢?

总之因为死者在事发前对同学说(不止一个同学)是家人为自己准备了生日晚会,所以这两人的嫌疑确实有,只不过我实在想不到动机,难道就为了强奸?登美慧也是被谋杀的么?


这个案子因为涉及到日本阶级问题所以影响真的非常大,在他们国内绝对是无解的谜案、悬案,因为有些话题我也不太好说,只能以个人谋杀的角度来猜测,如果不是个人呢?你懂我啥意思吧?毕竟后面死的那13个人实在匪夷所思啊?哪怕最后两个不算,也有11个人死亡(或失踪)啊?究竟是一股什么力量让这件案子变得那么神秘、可怕?甚至可以说在警方眼皮子底下杀人…

日本官方、大媒体不太敢谈这事,在我们国内知名度很小,但绝对比都市传说类的“便池藏尸案”(注意这个案子也是虚构的,日本找不到任何当年媒体报道,故事灵感来源于渡边文树的电影)、“如月车站”影响更大,和前十几年另一起神秘的日本连续死亡事件一样,都是有一股在日本国内通天的力量在策划!所以宫崎骏很想说又不敢说这事,只能在漫画里暗喻。虽然2007年官方还出来辟谣说没有暗喻该事件,完全就是个巧合…但那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啥时候辟谣不好非要挑个5月1号呢?也就是案发44年纪念日、中田善枝60岁冥诞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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