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文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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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字左右短篇小说唯美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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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神与生俱来,任何人只要在三十岁之前修炼到武道先天的境界,元神足够强大,便可以沟通诸天,获得天道认可,得到天道的传承。天道会赐下一座玉楼或者宝塔,塔中有相应的修炼心法和巫法!做到这一步的人便是巫士,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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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唯美的爱情故事,也是一曲华美飞扬的西汉英雄乐章。西汉武帝时期,一个在狼群中长大的女孩被一名寄身匈奴帐下的汉人所救,取名玉瑾,并随之学习汉族的诗书谋略,不料匈奴政变,玉瑾最终流亡到了长安,改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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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花落知多少》是郭敬明出版第二部小说,此作一改《幻城》的奇幻风格,从天上回到人间。小说以北京、上海等大都市为背景,讲述了几个年青人的爱情故事,情节曲折,语言幽默生动。主人公是一些即将走出校门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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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从夫》番外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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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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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三杰霍元龙、史仲俊、陈达海为抢夺一幅埋藏宝物的高昌迷宫图,带人与师妹上官虹及其夫白马李三交手。 由于寡不敌众,李三夫妇一直跑到回疆,仍没摆脱追踪,夫妻顽强抗战,手刃数名强敌,杀死史仲俊,双双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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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开始于一个虚构的城市浅川,一个深北方长满高大香樟的城市。几个年轻的人开始自己的高中生活,一切都似乎格外的平静和缓慢,带着夏日特有的让人昏昏欲睡的叙述情绪,仿佛夏日午后浓烈如同泼墨的阳光一样。故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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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第1人顾漫代表作,*经典的网游言情小说!连续畅销7年,横扫各大榜单!此次豪华典藏版再次升级,优化排版装帧,更适合翻阅。 同名电视剧由超人气演员杨洋、郑爽主演,上线仅2个月,网络播放量便突破15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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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世间最后一个神,出生时满城鲜花尽数凋零,故名花千骨。白子画——长留上仙,淡然而冰冷的目光,流泄如水如月华。 瑶池宴上,她偷偷趴在桃枝上,不料却掉落于他的杯盏之中。 “是不小心掉下来的么?”白子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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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童话(图文双色版)》以丰富的想象,优美的语言给孩子们讲述了一个个神奇而又浪漫的童话故事,带有深厚的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富有趣味性和教育性,对培养儿童真、善、美等良好品质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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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但浩瀚的唐诗何从读起?清朝乾隆年间的一位隐者蘅塘退士做了一件流芳千古的好事,他选出了唐人最好的诗编成集子,还能做到雅俗共赏,《唐诗三百首》因而流传极广,朱自清特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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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内容简介:那一朵花,在孤寂中俏立了很多很多年。它的名字叫——昙花。它本来再普通不过,长在丛中,与世无争。忽然有一天,一个冒失鬼走过,踩了它一脚,那人行色匆匆,没有看见被他踩在脚下的花,即使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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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文摘IV:十年精华全集Ⅳ(总有一份情让满脸泪痕)》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亿万点击率,风靡全球的真情故事这必是生命的烙印,让你我终身难忘……本套丛书收录了大约三百余篇全世界公认最感人的真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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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愿意为她死的相公好像不错耶! 不过,以她的个性, 要她出嫁了就得乖乖从夫? 哪那么简单! 尤其相公还趁她生娃娃之际, 恶劣的丢下她和儿子跑去为皇帝老爷「鞠躬尽瘁」, 她可不依!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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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小说]出嫁难从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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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呜……想来她是天底下最可怜的王爷福晋了! 虽然老公看似离不开她,不能没有她, 但他却为了效忠皇帝老爷,老是把她丢在府里当深闺怨妇, 哼哼!既然他忙得没时间陪她、陪孩子, 她只好包袱款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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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的,每次她想给他惊喜,结果总是有惊没有喜, 像这回,她明明只是想偷学几招乡间传言的天下第一美味, 回去好好的伺候她家的老爷子,讨他的欢心, 然后她就能爱去哪就去哪、爱做啥就做啥说, 却没想到,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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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额娘现在是在跟他说真的还是假的?找不到媳妇就别回家?! 耶~~他出运了,这回可以自由粉久啰! 于是他挥挥衣袖、包袱款款,立刻落跑,不留一丝云彩。 可他没想到的是,居然要他在出公差时,顺便当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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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钧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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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是帕慕克的第7本小说。故事发生在1992年的四天四夜里。主人公卡,一个多愁善感的诗人,借着记者的身份在土耳其偏远小镇卡尔斯城游逛。现代与传统,政治与宗教……这些冲突把卡尔斯城的人们分为两极,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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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一年多不定期的试水,郭敬明主编的《最小说》将于2008年1月由书改刊,每期50万册的销量让《最小说》堪称“青春文学第一刊”。记者还了解到,为了庆祝《最小说》的正式成刊,郭敬明开始在《最小说》上连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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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長得可愛歸可愛啦!就是太膽小了一點點耶! 每次她看到男生,就像小笨老鼠遇到大惡貓似的,跑得比誰都快, 只不過,當她生命中的最佳男主角出現時, 她居然女大36變,勇敢的抬起頭、挺起胸,大聲宣佈──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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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誰教她命帶衰神呢? 害她一出門就跌倒、一騎車就摔倒、一跟會就被倒…… 哇哩咧!簡直是衰到最高點,誰人甲我比? 但俗話說得好,獨衰衰不如眾衰衰咩! 因此,她粉大方的把這種「霉運」分送給每位親朋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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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线为绣,可织岁月;以心为绣,可织江山。一座宫廷,怎能困住凤凰?我命由我不由天!唯方大地,燕璧宜程四分天下。璧国右相的小女沉鱼,仪容端庄,贤淑温婉,倾慕四大世家姬氏的公子姬婴,两家预备联姻之际,却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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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知前世事,今生所受事。佛说今生种种皆是前生因果。有因必有果,如果种下了前世的因,那么无论经过多少个轮回,都摆脱不了今生的果。有一座茶馆,名叫前世今生。除了茶,他们还做别的生意——只要你被梦中所言指引...

vivibear

风边的蝴蝶

陶行知奖学生糖果 陶行知先生在担任一所小学的校长时,看到男生王友用泥块砸班上的同学,当即制止了他,并要他放学后到校长室去。 放学后,王友已经等在校长室准备挨训了,陶行知却掏出一块糖果送给他,并说:“这是奖给你的,因为你按时来到这里,而我却迟到了。”王友惊异地接过糖果。随后,陶行知又掏出一块糖果放到他的手里,说:“这块糖也是奖给你的,因为当我不让你再打人时,你立即就住手了,这说明你很尊重我。”王友更惊异了,眼睛睁得大大的。 陶行知又掏出第三块糖果塞到王友手里,说:“我调查过了,你用泥块砸那些男生,是因为他们不守游戏规则,欺负女生。你砸他们,说明你很正直善良,有跟坏人作斗争的勇气!”王友感动极了,他流着泪后悔地说道:“陶……陶校长,你……你打我两下吧!我错了,我砸的不是坏人,而是自己的同学呀!”陶行知满意地笑了,说:“你能正确的认识错误,我再奖给你一块糖果,可惜我只有这一块糖果了,我的糖完了,我看我们的谈话也该完了吧!”怀揣着糖果离开校长室的王友,此刻的心情不难想象.

补充:

1.低头看路

那年放暑假,小胖跟父亲去看爷爷奶奶,途中要走三十里的路,还要翻过一道高高的山梁。走了两个多小时,还在梁上,望着遥遥无际的前方小胖怎么也不肯迈步了。父亲威严地命令道:“别尽往前瞅,低头看路,下了山梁就到了。”没办法,小胖只好怏怏地跟着。不过这以后,小胖不再一次次老眺望远远的目的地,而是低头看着脚下的路,不断欣赏着沿路那些形状各异的石块和花草,不知不觉就走到了爷爷奶奶家。

当你向一个大目标挺进时,不妨将这个目标分解成无数个眼前具有可见的小目标。道理很简单:一个关注远方的人,首先一定要学会关注眼前。

2.不可改变的真理

有一年,著名的美国哈佛大学,曾有一名教授给刚入学的新生出了一道测试题:一加一等于几?学生们一阵大笑之后想:这么简单的题,连三岁小孩都会,看来其中必有其他深意。于是有85%的同学竞没有给出答案,5%的同学回答是“三”,至于剩下10%的同学,答案五花八门。

于是,教授公布了最后答案:“二!”在学生们面面相觑之后,教授意味深长地说:“一加一等于二,这是一个不变的真理,不能、也不会因为外界因素的改变而改变。”

事实上,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有一层虚拟的外表,就看我们怎么对待了。

3.智者的眼睛

电台请一位商界奇才做嘉宾主持,大家非常希望能听他谈谈成功之路。但他只是淡淡一笑,说:“还是出个题考考大家吧。”“某地发现了金矿,人们一窝蜂地拥去,然而一条大河挡住了必经之路。是你,会怎么办?” 有人说“绕道走”,也有人说“游过去”。商界奇才含笑不语,最后他说:“为什么非得去淘金,为什么不可以买一条船开展营运?” 大家愕然。商界奇才说:“那样的情况,就是宰得渡客只剩下一条短裤,他们也会心甘情愿的。因为,前面有金矿啊!”

干他人不想干的,做他人不曾做的,这就是成功之道。困境在智者眼中,往往意味着一个潜在的机遇。

补充:

4.和尚分粥

僧多粥少,每到开饭时,和尚们一拥而上,本来就少得可怜的粥被挤翻了。大家都挨饿。

和尚们推荐了一位长者分粥,可分粥者大权独掌,为能多分点粥,一些和尚开始溜须拍马,加上平时相互关系就有厚薄,分粥者把粥分的多的多,少的少。

饿得受不了的和尚提议轮流分粥。这下可好,轮到自己分时撑个半死,他人分时饿得发昏。

方丈云游回来了,决定由其中一名和尚全权分粥,其他不得有异,但又规定分粥者最后取粥。从此和尚们均等地吃上了热粥。

此故事告诉我们至少三个道理:①凡事必须有制度、机制去规范:②制度必须不断创新,与时俱进;③好的机制不一定复杂,复杂的机制不一定好。

原贴:800字左右的短篇故事

wyx

短篇小说我记得有《千年》,十四阙的短篇小说都挺虐的。

原贴:唯美古风短篇虐心小说

招财猫靡靡求...

自己去天使领域论坛的浮云殿版块看吧,儿童杂志有一些的确是不对外约稿,只约名家,但现在越来越多的儿童杂志为了生存,也开始对外约稿了,我就上过几篇,感觉创意好,文笔比较适合就可以了。

原贴:新手写的300字左右的短篇童话故事,想投稿,哪些杂志门槛相对低一些?

意大利筷子

落落的 或者笛安的都不错

你可以订阅《最小说》里面有连载也有短篇小说 句子内容都很好

原贴:找一些短篇唯美小说

青年摄影师

一、匆匆朱自清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 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 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 经从我手中溜去;象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 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的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 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 双眼前过去。

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 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边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 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 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却被微风吹散了, 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象游丝样的痕迹呢?

我赤裸裸来 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二、海上日出 巴金

为了看日出,我常常早起。那时天还没有大亮,周围非常冷清,船上只有机器的响声。天空还是一片浅蓝,颜色很浅。转眼间天边出现了一道红霞,慢慢地在扩大它的范围,加强它的亮光。我知道太阳要从天边升起来了,便目不转睛地望着那里。

果然过了一会儿,在那个地方出现了太阳的小半边脸,红是真红,却没有亮光。这个太阳好像负着重荷似的一步一步,慢慢地努力上升,到了最后,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海面,颜色红的非常可爱。

一霎那间,这个深红的圆东西,忽然间发出了夺目的亮光,射得人眼睛发痛,它旁边的云片也忽然有了光彩。有时太阳走进了云堆中,它的光线却从云里射下来,直射到水面上。这时候要分辨出哪里是水,哪里是天,倒也不容易,因为我就只看见一片灿烂的亮光。

有时天边有黑云,而且云片很厚,太阳出来,人眼还看不见。然而太阳在黑云里放射的光芒,透过黑云的重围,替黑云镶了一道发光的金边。后来太阳才慢慢地冲出重围,出现在天空,甚至把黑云也染成了紫色或者红色。这时候发亮的不仅是太阳、云和海水,连我自己也成了明亮的了。

三、《雪》 余秋雨

美丽的雪花飞舞起来了。我已经有三年不曾见着它。在福建,仿佛比现在更迟一点,也曾见过雪。但那是远处山顶的积雪,可不是飞舞的雪花。在平原上,它只是偶然的随着雨点洒下来几颗,没有落到地面的时候。

它的颜色是灰的,不是白色;它的重量像是雨点,并不会飞舞。一到地面,它立刻融成了水,没有痕迹,也未尝跳跃,也未尝发出唏嘘的声音,像江浙一带下雪时的模样。

这样的雪,在四十年来第一次看见它的老年的福建人,诚然能感到特别的意味,谈得津津有味,但在我,却总觉得索然。"福建下过雪",我可没有这样想过。我喜欢眼前飞舞着的上海的雪花。它才是"雪白"的白色,也才是花一样的美丽。

它好像比空气还轻,并不从半空里落下来,而是被空气从地面卷起来的。然而它又像是活的生物,像夏天黄昏时候的成群的蚊蚋,像春天酿蜜时期的蜜蜂,它的忙碌的飞翔,或上或下,或快或慢,或粘着人身,或拥入窗隙,仿佛自有它自己的意志和目的。

它静默无声。但在它飞舞的时候,我们似乎听见了千百万人马的呼号和脚步声,大海汹涌的波涛声,森林的狂吼声,有时又似乎听见了儿女的窃窃私语声,礼拜堂的平静的晚祷声,花园里的欢乐的鸟歌声……它所带来的是阴沉与严寒。

但在它的飞舞的姿态中,我们看见了慈善的母亲,活泼的孩子,微笑的花儿,和暖的太阳,静默的晚霞……它没有气息。但当它扑到我们面上的时候,我们似乎闻到了旷野间鲜洁的空气的气息,山谷中幽雅的兰花的气息,花园里浓郁的玫瑰的气息,清淡的茉莉花的气息。

在白天,它做出千百种婀娜的姿态;夜间,它发出银色的光辉,照耀着我们行路的人,又在我们的玻璃窗上扎扎地绘就了各式各样的花卉和树木,斜的,直的,弯的,倒的。还有那河流,那天上的云。

扩展资料:现代散文简述:

指与诗歌、小说、戏剧等并称的文学样式。特点是通过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片断或生活事件的描述,表达作者的观点、感情,并揭示其社会意义,它可以在真人真事的基础上加工创造;不一定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而是着重于表现作者对生活的感受,具有选材。

构思的灵活性和较强的抒情性,散文中的“我”通常是作者自己;语言不受韵律的限制,表达方式多样,可将叙述、议论、抒情、描写融为一体,也可以有所侧重;根据内容和主题的需要,可以像小说那样,通过对典型性的细节如生活片段,作形象描写、心理刻画、环境渲染、气氛烘托等。

也可像诗歌那样运用象征等艺术手法,创设一定的艺术意境。散文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杂文、短评、小品、随笔、速写、特写、游记、通讯、书信、日记、回忆录等都属于散文。总之,散文篇幅短小、形式自由、取材广泛、写法灵活、语言优美,能比较迅速地反映生活。

参考资料来源:

原贴:求名家短篇散文,300字左右

hi

媳妇说:“煮淡一点你就嫌没有味道,现在煮咸一点你却说咽不下, 你究竟怎么样?” 母亲一见儿子回来,二话不说便把饭菜往咀里送。她怒瞪他一眼。 他试了一口,马上吐出,儿子说:“我不是说过了吗, 妈有病不能吃太咸!” “那好!妈是你的,以后由你来煮!”媳妇怒气冲冲地回房。 儿子无奈地轻叹一声,然后对母亲说:“妈,别吃了, 我去煮个面给你。” “仔,你是不是有话想跟妈说,是就说好了,别憋在心里!” “妈,公司下个月升我职,我会很忙,至于老婆, 她说很想出来工作,所以……” 母亲马上意识到儿子的意思:“仔,不要送妈去老人院。” 声音似乎在哀求。 儿子沉默片刻,他是在寻找更好的理由。 “妈,其实老人院并没有甚么不好,你知道老婆一但工作, 一定没有时间好好服侍你。老人院有吃有住有人服侍看顾, 不是比在家里好得多吗?” “可是,阿财叔他……” 洗了澡,草草吃了一碗方便面,儿子便到书房去。 他茫然地伫立于窗前,有些犹豫不决。母亲轻便守寡, 含辛茹苦将他抚养成人,供他出国读书。 但她从不用年轻时的牺牲当作要挟他孝顺的筹码, 反而是妻子以婚姻要挟他!真的要让母亲住老人院吗?他问自己, 他有些不忍。 “可以陪你下半世的人是你老婆,难道是你妈吗?” 阿财叔的儿子总是这样提醒他。 “你妈都这么老了,好命的话可以活多几年, 为何不趁这几年好好孝顺她呢?树欲静而风不息, 子欲养而亲不在啊!”亲戚总是这样劝他。 儿子不敢再想下去,深怕自己真的会改变初衷。傍晚, 太阳收敛起灼热的金光,躲在山后憩息。 一间建在郊外山岗的一座贵族老人院。是的,钱用得越多, 儿子才心安理得。当儿子领着母亲步入大厅时,崭新的电视机, 42吋荧幕正播放着一部喜剧,但观众一点笑声也没有。 几个衣着一样,发型一样的老妪歪歪斜斜地坐在发沙上, 神情呆滞而落寞。有个老人在自言自语,有个正缓缓弯下腰, 想去捡起掉在地上的一块饼干。儿子知道母亲喜欢光亮, 所以为她选了一间阳光充足的房间。从窗口望出去,树荫下, 一片芳草如茵。几名护士推着坐在轮椅的老者在夕阳下散步, 四周悄然寂静得令人心酸。纵有夕阳无限好,毕竟已到了黄昏, 他心中低低叹息。 “妈,我……我要走了!”母亲只能点头。 他走时,母亲频频挥手,她张着没有牙的嘴, 苍白干燥的咀唇在嗫嚅着,一副欲语还休的样子。 儿子这才注意到母亲银灰色的头发, 深陷的眼窝以及打着细褶的皱脸。 母亲,真的老他霍然记起一则儿时旧事。那年他才6岁, 母亲有事回乡,不便携他同行,于是把他寄住在阿财叔家几天。 母亲临走时,他惊恐地抱着母亲的腿不肯放,伤心大声号哭道:“ 妈妈不要丢下我!妈妈不要走!”最后母亲没有丢下他。 他连忙离开房间,顺手把门关上,不敢回头, 深恐那记忆像鬼魅似地追缠而来。 他回到家,妻子与岳母正疯狂的把母亲房里的一切扔个不亦乐乎。 身高3呎的奖杯——那是他小学作文比赛”我的母亲” 第1名的胜利品!华英字典—— 那是母亲整个月省吃省用所买给他的第1份生曰礼物! 还有母亲临睡前要擦的风湿油,没有他为她擦, 带去老人院又有甚么意义呢? “够了,别再扔了!”儿子怒吼道。 “这么多垃圾,不把它扔掉,怎么放得下我的东西。” 岳母没好气地说。 “就是嘛!你赶快把你妈那张烂床给抬出去, 我明天要为我妈添张新的!” 一堆童年的照片展现在儿子眼前, 那是母亲带他到动物园和游乐园拍的照片。 “它们是我妈的财产,一样也不能丢!” “你这算甚态度?对我妈这么大声,我要你向我妈道歉!” “我娶你就要爱你的母亲,为甚么你嫁给我就不能爱我的母亲?” 雨后的黑夜分外冷寂,街道萧瑟,行人车辆格外稀少。 一辆宝马在路上飞驰,频频闯红灯,陷黄格,呼一声又飞驰而过。 那辆轿车一路奔往山岗上的那间老人院,停车直奔上楼, 推开母亲卧房的门。他幽灵似地站着, 母亲正抚摸着风湿痛的双腿低泣。 她见到儿子手中正拿着那瓶风湿油,显然感到安慰的说:“ 妈忘了带,幸好你拿来!” 他走到母亲身边,跪了下来。“很晚了,妈自己擦可以了, 你明天还要上班,回去吧!” 他嗫嚅片刻,终于忍不住啜泣道:“妈,对不起,请原谅我! 我们回家去吧!” 后语 随着自己愈长大,看着父母亲脸庞从年轻变憔悴, 头发从乌丝变白发,动作从迅捷变缓慢,多心疼! 父母亲总是将最好、最宝贵的留给我们,像蜡烛不停的燃烧自己, 照亮孩子!而我呢?有没有腾出一个空间给我的父母, 或者只是在当我需要停泊岸时,才会想起他们.. 其实父母亲要的真的不多,只是一句随意的问候“爸、妈, 你们今天好吗?”随意买的宵夜,煮一顿再普通不过的晚餐, 睡前帮他们盖盖被子,天冷帮他们添衣服、戴手套... 都能让他们高兴温馨很久。有时,我常在想: 我希望我的子女以后如何对我。那现在, 我有没有如此对待我的父母?我相信,人是环环相扣的;现在, 你如何对待你的父母;以后,你的子女就如何待你。朋友, 人世间最难报的就是父母恩,愿我们都能:以反哺之心奉敬父母, 以感恩之心孝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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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求短篇亲情感人故事300字左右?

joe

1 和月折梨花

寂月皎皎的我很喜欢这种风格。。文笔很不错。。

2 倦寻芳

还是寂月皎皎的。。这两本是一举成名作品。。

3 《祸国》

里面我最喜欢的薛采死了。那个时候只觉得痛心。还是哭了

4 妃子血

这本的男主角就是个妖孽。狠心的很。。我很喜欢女主震撼

5 《倾世皇妃》

这个我还是没哭。。不过里面我最喜欢的连城死咯。。呜呜

6 《绾青丝》 这个是穿越的里面我最 喜欢云铮啊。

7 丑女变美女. 是穿越。前面是喜的。后面女主为复仇而活。震撼

8 甄嬛传 哎。。拍咯电视剧。我心目中皇帝,王爷的形象全毁咯。

9 木槿花月锦绣 也好看。。是经典穿越。。大爱小段

10 《帝王业》 男女主叫绝配

11 《且试天下》 战争宏大场面

12 《独步天下》 清朝的和皇太极好看喜欢女主性格

13 《花千骨》 虐死我了好看。是仙侠

14 《华胥引》 唐七公子的。好看啊很多故事

15 《重紫》 蜀客的。不说了

16 ,《寻找前世之旅》 很多故事拼在一起

17《满朝文武爱上我》 名字不好听内容响当当

18倾冷月 好看啊

19《云中歌》 有点慢热。但好看

20《大漠谣》 平淡中又不平淡 很曲折

21《扶摇皇后》 好看啊,喜欢元宝~~可爱

22《微微一笑很倾城》 我看的唯一一本网游。好看啊

23《何以笙箫默》 很有名气的说

24《梦里花落知多少》 哭死我了

25十一处特工皇妃 女主超强

原贴:求古风唯美爱情故事,短篇

大英fa吱吱喳

病榻呓语

冰心的散文

忽然一觉醒来,窗外还是沉黑的,只有一盏高悬的路灯,在远处爆发着无数刺眼的光线!

我的飞扬的心灵,又落进了痛楚的躯壳。

我忽然想起老子的几句话:吾有大患,及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这时我感觉到了躯壳给人类的痛苦。而且人类也有精神上的痛苦:大之如国忧家难,生离死别……小之如伤春悲秋……

宇宙内的万物,都是无情的:日月经天,江河行地,春往秋来,花开花落,都是遵循着大自然的规律。只在世界上有了人——万物之灵的人,才会拿自己的感情,赋予在无情的万物身上!什么“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这种句子,古今中外,不知有千千万万。总之,只因有了有思想、有情感的人,便有了悲欢离合,便有了“战争与和平”,便有了“爱和死是永恒的主题”。

我羡慕那些没有人类的星球!

我清醒了。

我从高烧中醒了过来,睁开眼看到了床边守护着我的亲人的宽慰欢喜的笑脸。侧过头来看见了床边桌上摆着许多瓶花:玫瑰、菊花、仙客来、马蹄莲……旁边还堆着许多慰问的信……我又落进了爱和花的世界——这世界上还是有人类才好!

原贴:求名家短篇散文,300字左右

巴图

病榻呓语冰心散文 (冰心的够著名了吧)

忽然一觉醒来,窗外还是沉黑的,只有一盏高悬的路灯,在远处爆发着无数刺眼的光线!

我的飞扬的心灵,又落进了痛楚的躯壳。

我忽然想起老子的几句话:吾有大患,及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这时我感觉到了躯壳给人类的痛苦。而且人类也有精神上的痛苦:大之如国忧家难,生离死别……小之如伤春悲秋……

宇宙内的万物,都是无情的:日月经天,江河行地,春往秋来,花开花落,都是遵循着大自然的规律。只在世界上有了人——万物之灵的人,才会拿自己的感情,赋予在无情的万物身上!什么“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这种句子,古今中外,不知有千千万万。总之,只因有了有思想、有情感的人,便有了悲欢离合,便有了“战争与和平”,便有了“爱和死是永恒的主题”。

我羡慕那些没有人类的星球!

我清醒了。

我从高烧中醒了过来,睁开眼看到了床边守护着我的亲人的宽慰欢喜的笑脸。侧过头来看见了床边桌上摆着许多瓶花:玫瑰、菊花、仙客来、马蹄莲……旁边还堆着许多慰问的信……我又落进了爱和花的世界——这世界上还是有人类才好!

、花拆 张晓风 散文

花蕾是蛹,是一种未经展示未经破坏的浓缩的美。花蕾是正月的灯谜,未猜中前可以有一千个谜底。花蕾是胎儿,似乎浑淹无知,却有时喜欢用强烈的胎动来证实自己。

花的美在于它的无中生有,在于它的穷通变化。有时,一夜之间,花拆了,有时,半个上午,花胖了,花的美不全在色、香,在于那份不可思议。我喜欢慎重其事地坐着昙花开放,其实昙花并不是太好看的一种花,它的美在于它的仙人掌的身世的给人的沙漠联想,以及它猝然而逝所带给人的悼念,但昙花的拆放却是一种扎实的美,像一则爱情故事,美在过程,而不在结局。有一种月黄色的大昙花,叫“一夜皇后”的,每颤开一分,便震出轰然一声,像绣花绷子拉紧后绣针刺入的声音,所有细致的蕊丝,顿时也就跟着一震,那景象常令人不敢久视——看久了不由得要相信花精花魄的说法。

我常在花开满前离去,花拆一停止,死亡就开始。

有一天,当我年老,无法看花拆,则我愿以一堆小小的春桑枕为收报机,听百草千花所打的电讯,知道每一夜花拆的音乐。

原贴:求名家短篇散文,300字左右

希希子是Crystal

古灵的出嫁从夫系列 还有席绢的的小说 一般都是短篇的 特别好看

玲珑系列

玲珑系列 (又称:金壁王朝、龙戏凤) 书名 作者 出版时间 书号 备注

侠龙戏凤 沈亚 1997.03 豆蔻0337

浪龙戏凤 于晴 1997.03 豆蔻0338

傲龙戏凤 林如是 1997.03 豆蔻0339

花龙戏凤 席绢 1997.03 豆蔻0340

姻缘簿系列

姻缘薄系列 书名 作者 出版时间 书号 备注

轻掬你心 席绢 2000.03 扬舞0001

独倾君心 于晴 2000.03 扬舞0002

爱锁汝心 陈美琳 2000.03 扬舞0003

失落卿心 常欢 2000.03 扬舞0004

不可能任务系列

不可能任务系列 (又称:十二花神) 书名 作者 出版时间 书号 备注

顽石也点头 于晴 2001.01 扬舞0027 一月兰花·娇

丑姐儿佳配 仙儿 2001.01 扬舞0028 二月桃花·媚

顽女戏蔷薇 古凌 2001.01 扬舞0029 三月蔷薇·展红艳

新花样年华 岳霏 2001.01 扬舞0030 四月牡丹·显尊贵

找碴财神爷 陈明娣 2001.01 扬舞0031 五月石榴·鲜欲醉

挑上你的坏 陈秋繁 2001.01 扬舞0032 六月鸡冠·傲独帜

荷心自招惹 黄苓 2001.01 扬舞0033 七月荷花·俏绝尘

罚桂好滋味 陈美琳 2001.01 扬舞0034 八月桂花·芬芳香

恶女的探戈 檀月 2001.01 扬舞0035 九月菊花·淡悠然

回眸笑情生 唐絮飞 2001.01 扬舞0036 十月芦苇·扇秋凉

解语状元郎 安琦 2001.01 扬舞0037 十一月海棠·迎冬颤

极恶梅关系 席绢 2001.01 扬舞0038 十二月梅花·独坐寒枝笑迎春

六婆系列

六婆系列 书名 作者 出版时间 书号 备注

不请郎自来 席绢 2001.08 扬舞0154 牙婆

隐性不埋名 余宛宛 2001.08 扬舞0155 稳婆

欢喜送作堆 黄苓 2001.08 扬舞0156 媒婆

掀帘子见客 陈美琳 2001.08 扬舞0157 虔婆

得理不饶人 仙儿 2001.08 扬舞0158 药婆

阎王且留人 于晴 2001.08 扬舞0159 师婆

七出系列

七出系列 书名 作者 出版时间 书号 备注

食色性也 沈亚 2002.02 动情精灵0001 淫夫

没心没妒 于晴 2002.02 动情精灵0002 妒忌

欲加之罪 冷玥 2002.02 动情精灵0003 不孝

我见犹怜 镜水 2002.02 动情精灵0004 恶疾

情是何物 林如是 2002.02 动情精灵0005 无子

志同盗合 陈明娣 2002.02 动情精灵0006 盗窃

喜言是非 席绢 2002.02 动情精灵0007 口舌

随性小品系列

随性小品系列 书名 作者 出版时间 书号 备注

记得当时年纪小 席绢 2002.07 随性小品001 非言情小说

小胖的异想天开 于晴 2002.07 随性小品002 非言情小说

布告栏上的躲避球 唐瑄 2002.07 随性小品003 非言情小说

食衣住行系列

食衣住行系列 书名 作者 出版时间 书号 备注

食髓知味 黄苓 2003.07 动情精灵0175 食

衣衣不舍 镜水 2003.07 动情精灵0176 衣

今生住定 席绢 2003.07 动情精灵0177 住

及时行乐 于晴 2003.07 动情精灵0178 行

七月鬼当家系列

七月鬼当家系列 书名 作者 出版时间 书号 备注

家佛请进门 于晴 2004.08 动情精灵0366 瘟鬼

用镜心机 黄苓 2004.08 动情精灵0367 镜鬼

年年有鱼 杜默雨 2004.08 动情精灵0368 道士

今生不做鬼 镜水 2004.08 动情精灵0369 捏胎鬼

鬼迷心窍 白玉虹 2004.08 动情精灵0370 吊死鬼

不要认错人 迷迭 2004.08 动情精灵0371 阴阳眼

小鬼亮晶晶 席绢 2004.08 动情精灵0372 胎灵

喜从天降系列

喜从天降系列 书名 作者 出版时间 书号 备注

渔美人 沈亚 2005.01 当红罗曼史0007 渔

相思与君绝 席绢 2005.01 当红罗曼史0008 牧

山海经 林如是 2005.01 当红罗曼史0009 林

万万万岁 于晴 2005.01 当红罗曼史0010 矿

后宫话风流系列

后宫话风流系列 (又称:国色天香) 书名 作者 出版时间 书号 备注

豆豆太后 杜默雨 2007.08 当红罗曼史0295

皇上说的是 席绢 2007.08 当红罗曼史0296

福气女史 卫小游 2007.08 当红罗曼史0297

好一个国舅爷 于晴 2007.08 当红罗曼史0298

怎么回事系列

怎么回事系列 书名 作者 出版时间 书号 备注

就爱耍心机 席绢 2008.01 当红罗曼史0361 番外

我抓得住你 沈亚 2008.01 当红罗曼史0362 番外

只让我知道 镜水 2008.01 当红罗曼史0363 番外

为什么是我 于晴 2008.01 当红罗曼史0364 番外

旖情传奇系列

旖情传奇系列 (原称:现代传奇) 书名 作者 出版时间 书号 备注

护花郎 卫小游 2008.08 当红罗曼史0400

伊人 谢璃 2008.08 当红罗曼史0401

灵灵正传 杜默雨 2008.08 当红罗曼史0402

天使 镜水 2008.08 当红罗曼史0403

心镜 席绢 2008.08 当红罗曼史0404

休妻:下堂『妻』十二变 文/风残妖子

简介: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满身的乡土气息完全一个乡下野丫头,为了完成父母的遗愿他娶了她,随即立刻休了她……

《弃妇当自强》 文/紫涩幽香

简介:别人穿越,晓蔷也穿越,为什么别人都可以穿成皇后、王妃、公主之类,而晓蔷竟然穿成弃妇,并且是被……

爱上小色女 文/禅心月

简介:她是很色没错啦。不过这不能怪她啊。谁让她老爹连生六个女儿 生到绝望。只好把她当儿子来养,也就因此……

总裁不乖文/悠悠mm

简介:他是大集团的长子,英气逼人,女朋友却没来由的遗弃他;她是被领养的孤女,楚楚可怜,不经意闯进他的生活;他们的相遇引来了……

改造花心坏相公

王爷的失宠冷妃

绝爱:哥,别爱我

天降蛇蛋:家有蛇妖宝宝

撒旦老公,请温柔

独宠傲慢弃妃

宫心计:失宠皇后

帝王叹:红颜一怒倾天下

倾城美人竟是王!

[家斗小说] 娘子残香暖的颜色

只是,情已不在,恨意难消。勾心计下,她让他一夜白头,石榴裙翻,她让兄弟相残。

冬去春来,叶落花开,当日的血誓变成现实,她才发现,真正的罪魁祸首却是另外一个暗中人……

[青春疼痛] 和首席社长谈谈情墨舞碧歌

一场有心人设计的真心话,大冒险,把两个八杆子打不到一起的男女拉扯到一起...

啊?这个在校园祭中拿下画,程式,柔道,剑道四项大赛冠军的英俊男人是她的眼镜书呆男友??

[女尊小说]凰血:醉卧龙帷

人人都说,云卿郡主是万万人之上,翱翔九天的凤凰。

可谁又能知道,这只凤凰,心甘情愿的为人折了翼。

原贴:短篇古风言情小说集

波波噜

如果多看一些小说杂志上的会发现其中的共同点:相貌描写很重要,词句不能重复,服饰描写累赘繁多,当然,是主要角色出场时。还要注意描写场景

例:

双眸似水,却带着谈谈的冰冷,似乎能看透一切,十指纤纤,肤如凝脂,雪白中透着粉

红,似乎能拧出水来,一双朱唇,语笑若嫣然,一举一动都似在舞蹈,长发直垂脚踝,解下

头发,青丝随风舞动,发出清香,可引来蝴蝶,腰肢纤细,四肢纤长,有仙子般脱俗气质。

着一袭白衣委地,

上锈蝴蝶暗纹,

一头青丝用蝴蝶流苏浅浅倌起,

额间一夜明珠雕成的蝴蝶,

散出淡淡光芒,峨眉淡扫,面上不施粉黛,却仍然掩不住绝色容颜,颈间一水晶项链,愈发

称得锁骨清冽,

腕上白玉镯衬出如雪肌肤,脚上一双鎏金鞋用宝石装饰着,

美目流转,

轻轻

踏入问月台,裙角飞扬,

恍若黑暗中丢失了呼吸的苍白蝴蝶,

神情淡漠,恍若不食人间烟火

的仙子一般,嘴角勾起一抹笑容,如同烟花般飘渺虚无而绚烂

来源————百度文库古风服装描写素材

原贴:短篇古风小说基础知识

尹小yi

读悲惨世界有感:

大概上中学时就听说过世界名著《悲惨世界》,可是许多年来一直都没读过,主要原因是我不喜欢读外国小说,里面的描写、叙述和议论太啰嗦,让人生厌,简直不像小说。

而这次促使我看这部名著的,是三十多年来耳闻目睹的许多人和事。

这部名著向我们比较全面地展示了100多年前法国底层人民悲惨的生活画卷,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主人公冉阿让是一个勤劳而穷苦的老实人,因不忍外甥和外甥女挨饿偷了一块面包,居然被判5年刑;狱中因担心寡姐一家生活无着而多次越狱,被加刑至19年。

长期的牢狱迫害使他产生了报复社会的思想。出狱后就偷了好心留他宿的米里哀主教的银器,还强占了一个小孩子的钱。而主教不仅没告发他,反而又送他一对银烛台,还劝他以德报怨,广济厚施。

在主教的教诲下,冉阿让被残害多年的善心萌发,脱胎换骨。流浪到一个城市后,由于他对一项技术的革新,发了大财,建了工厂。

发财后,一心一意周济穷人,受到广泛好评,被提拔为市长。一个可怜的小女孩珂赛特的母亲芳汀,因为失去工作,养不起孩子,被迫做了妓女,也受到了冉阿让无私的救助。然而好景不长,他偷盗主教银器和强占小孩子钱的事终于案发,又一次被捕入狱。当然结果就是,被他周济的穷人又开始过起了悲惨的日子。

本书的作者雨果认为,这是可恶的法律造成的。

他在本书的序言里说:“只要因法律和习俗所造成的社会压迫还存在一天;”雨果认为,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是法律和习俗的压迫,即使是正义的法律和正义的执法者,也是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

雨果在书中试图告诉我们,如果不因一点盗窃行为逮捕大慈善家冉阿让市长,这个社会就是另一个样子;正义的法律在维护少数人利益的同时,却制造了更大的悲惨。这样的认识我们不能不说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们也不能不说,这是作者在认识上的局限。

雨果是一个追求自由,赞美革命的人,他还认为,没有自由平等也是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他有点浪漫主义的幻想,他乐观地认为,如果社会给人以自由平等,再加上慈善,那么这个社会就将非常美好,不再悲惨。我们还得说,这也是作者的局限。

原贴:短篇名著 2000字左右

李伊雯

好的这个问题有点挑战难度。

首先,你要有很好的古文修养,写出来的东西要让人感觉得到古色古香。这个需要平常的大量积累。如果看到一些古风小说,可以尝试着去记忆一些对服装以及对话的表达方式。比如女子的发饰,簪子啦金步摇啦簪花啦钗子啦;发型比如堕马髻啦还有我一时想不起来啦;画的眉毛啦比如含烟眉啦;服装比如齐胸襦裙薄衫啦云云。这个其实可以百度一下的,文库里有很全面详细的介绍。

如果你要写的是历史类型,就需要对那段历史的了解,上到皇帝称号下到风俗习惯譬如宋朝女子开始裹脚、出现勾栏之类的娱乐场所扒拉扒拉。

如果是架空相比之下会顺手一点,毕竟不会出现太多BUG啦你懂的~

多突击一下诗词是很有必要的!!!

最重要的是,古风意境是需要慢慢培养的,不能操之过急啦~

如果你要写的是短篇,文章的架构是很重要的,这一点不论是写古风还是都市还是仙侠都是一样的。起承转合,人物关系以及关系所带来的影响扒拉扒拉,你懂的!

顺带一点,不必太文绉绉了~只要意境出来,是不需要华丽的辞藻和文言词句的。

原贴:短篇古风小说基础知识

futun

第十届高校BBS推理大赛第一题

情殇

人物:

辰克

穆半夏

柴飞

赵五更

蒋游

乐虾苹

简翼

李若颖

钟苦艾

【谜题篇】

这是一栋二层的无名建筑,某个推理创作小组的成员们正在这里进行线下聚会。

“我觉得,这一段情节可以插入一个时刻表诡计,”这次活动的组织者,也是小组BBS的版主辰克正发表着自己的意见,“在原创小说中很少看到这类诡计……”

“不不,这不符合国情,而且会占太多篇幅,要知道这段剧情并不是重点。”乐虾苹反驳道。她是大家公认的才女,思维独到,常常与辰克争执不休。

“虾苹说得不错,也许我们可以制造一场毒杀,在所有人面前死人,毕竟整个小说的主要场景是在暴风雪山庄,高科技手段都进不来,下毒的方法就很难被发现……”蒋游则是一个逻辑强人,思维跳跃很快,尤其想象力惊人,擅长谜题的解答。

“这我同意,不过其实那些毒药远不像那些小说中说的那样,吃完了立刻就发作了,立马就知道什么时间、在哪里中的毒。绝大多数毒药都有延时,比如砒霜要吃完了一到一个半小时发作,连氰化物都要几分钟到十几分钟。不过这些毒药都是只作用于活体,通过血液运输到达细胞影响细胞呼吸才发作,尤其氰化物还需要等它和胃酸反应才产生的氰化氢气体对细胞有毒,并不像那些传统的腐蚀毒一接触皮肤就会被发现,做诡计倒是很容易隐藏线索的……”生物化学专业出身的虾苹特别感兴趣什么医啊药啊之类的东西,此时便开始滔滔不绝起来。

辰克皱起了眉头:“先别想那么多,把毒药本身做好再说。我倒是想过一个下毒手段,不过没办法给出完美的解答,我现在还在研究。”虽然是药店老板的儿子,他对药物本身却没有多么浓厚的兴趣。

“再好好想想,一定可以找出一个解答的。”一个甜美的声音响起。声音的主人穆半夏是一个可爱的女孩,身为无数异性梦中情人的她却独独倾心于辰克。辰克懊恼地抓着头发:“这个类型……不是我的强项啊。”半夏走到辰克身边,吻了下他的额头,安慰道:“慢慢来吧。咱们吃了饭再接着讨论,若颖她们做的饭菜说不定能给你们带来新思路。”

“你俩就别秀恩爱了,诚心刺激我们啊?柴飞,跟我一起去收拾桌子。”憨直豪放的赵五更其实是个细心的人,拉起一旁闷闷不乐的柴飞往餐厅走去。

尽管穆半夏是许多男孩子的梦中情人,但小组内部真正喜欢她的也就是辰克与柴飞两人。三人高中同班大学同校,柴飞一直没有掩饰自己对穆半夏的好感,穆半夏却选择了辰克。即使如此,柴飞仍是追着她加入了这个推理小组。由于他还写得几篇不错的推理小说,加之那一片痴情感动了组内的不少女生,众人都有意无意地拉他避开辰穆二人。

而辰克却正相反,大学前一直没有表现出对半夏有多少好感,而是在一年前才开始猛烈的追求,却在两个月之内捧得美人归,令众男生羡慕嫉妒而又惊诧不已。自那以后,柴飞每每见到他就似乎有一肚子气,盯着他半晌不说话,总是把气氛弄得很僵,众人也不愿意他俩一起久待……

饭菜已然上齐,众人于餐厅就座,除了刚才讨论小说的五人,还有在厨房做饭的李若颖、钟苦艾和简翼三人。

“辰克,怎么愁眉苦脸的啊?”简翼看见辰克盯着筷子,不知道在想什么。“哼,想不出来的话就别想了,不要勉强自己啊辰克同学。”柴飞在一旁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句。穆半夏飞快地瞪了柴飞一眼,他只好讪讪地闷头夹菜。蒋游发现气氛不对,想要说点什么来转移话题。“辰克,你也别一条道走到黑,换个思路吧。吃了饭咱们玩儿点别的吧,明天再讨论小说也行。”“好啊好啊,我们来杀人吧!”李若颖是各类推理桌游的积极拥护者,这时也跳出来缓和气氛。

事实上这次聚会主要是为了让大家增进下感情,找个远离喧嚣的地方放松放松,只是辰克提议说不如大家讨论讨论,写一部长篇小说。原本柴飞不太想参加这个聚会,辰克却说柴飞写过的几篇短篇都还不错,硬是叫来了他。

酒足饭饱之后,众人回到客厅准备玩杀人游戏。

辰克拿出扑克牌笑着说:“这次我一定要当法官,免得又被首杀。”身为版主的辰克在不当杀手的时候总是会成为第一个死者,这让他感到无奈又好笑。而乐虾苹则十分不乐意,因为每当辰克不在时,大家就会第一个杀她。穆半夏把她的表情看在眼里,微笑着拍了拍乐虾苹的肩。

二十分钟之后,一局杀人游戏结束。乐虾苹被钟苦艾和赵五更首杀,而平民们则在蒋游和李若颖的带领下取得了胜利。乐虾苹叹了口气,伸手抢过了辰克手中的牌:“这次换我来当法官。”“对了,辰克你今天还得继续吃药吧。”穆半夏正挽着钟苦艾的手和她说些什么,突然抬头望向辰克。“半夏你不说我都忘了,今天是最后一天吃这药。等我们从这回去,我再去医院复诊。嗯,我再玩一局杀人就上楼吃药吧。”

这一局倒结束得很快,辰克没有被首杀,因此第一轮就被大家怀疑而票死。尽管他的杀手同伙柴飞负隅顽抗,毕竟还是孤身一人,这一局同样是好人方获胜。

“我上楼了,你们先玩着。”辰克接过半夏送到他额前的又一个离别吻,转身上了二楼。他的房间在二楼中间,正对着楼梯。半夏目送着她的爱人离去,丝毫没有想到这一吻会是诀别。

“我不想玩了,上去休息一下。”柴飞也一副极不高兴的表情,把牌一扔,径直走上楼梯。

一时间客厅里充满了令人难以忍受的沉默。钟苦艾跟简翼对视了一眼,默契地摇了摇头。柴飞虽然很有才华,人也长得帅气,可是这种我行我素的作风实在让人感到难以相处。想必穆半夏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才选择辰克的吧。另一边的蒋游则叹了口气,怎么每次这柴飞一开口,气氛都会变得古怪呢。

“这个柴飞,总是这样,总能莫名其妙地败坏大家的心情。”在他旁边的赵五更则嘿嘿地笑道:“年轻人不懂事儿啊。”“别管他们了,咱们继续。”李若颖捏着手里的牌,一副得意的样子。

又一轮游戏开始,不知玩到第几个“天黑”,“天黑请闭眼。杀手请睁眼。”“砰——”一声重物撞击的声音中止了这局游戏,大家纷纷睁开了眼睛。“什么声音?”李若颖有些不明所以,穆半夏则惊呼了一声。“声音是从楼上传来的!”话音未落,楼上便又传来了一声开锁的声音。“快,去看看。”蒋游和赵五更是最先反应过来的两人,其余众人也跟着他们迅速向楼上跑去。

最先上楼的赵五更发现辰克的房门开着,一个白色的身影正狂奔向走廊尽头。“柴飞,你给我站住!”赵五更顾不得查看辰克的房间,拔腿向柴飞奔去。

柴飞也是一时慌不择路,跑到走廊尽头却发现无路可退,运动健将赵五更已经离他不远。“啊!”一声尖叫使两人同时停下了脚步。柴飞仿佛被这声尖叫抽尽了力气,一下子瘫软在地上。赵五更走上前,这才注意到柴飞的衣服上沾了不少血迹,加上刚刚那声尖叫,心中已经明白了几分。“年轻人,不要冲动。”赵五更走上前,拎起柴飞的领子,推着他向辰克的房间走去。

辰克的房间里,穆半夏把辰克的身体抱在怀里,后者正把手从额前移到嘴上,以一副极其痛苦的表情捂着嘴,钟苦艾和李若颖在旁担心不已。乐虾苹把着他另一只手的脉搏,按着胸口希望能止住不断流出的血。蒋游则在担心之余还不住看着大家的动作。简翼看见赵五更推着柴飞进来,皱着眉向柴飞看了一眼。忽然,辰克似解脱了一般,喉咙一下子放松下来,犹如回光返照那般呆了十几秒,而后捂住嘴的手不争气地垂了下来,头也歪向一边。“辰克!”半夏撕心裂肺的叫喊令在场每一个人都心头一颤,柴飞也没能例外,一双腿又软了下来。

后面的事情就很简单。大家只是默默地站着,看着辰克渐渐冰冷发僵的躯体,看着半夏茫然地轻抚他的脸颊,看着蒋游在房间里来回察看,看着乐虾苹检查辰克的遗体……一股凝重的气氛弥漫开来。

“半夏……真可怜……”

“听说她毕业后就打算跟辰克结婚?”赵五更不忍心看这个刚刚失去爱人的女孩,低着头问简翼。

“这个我倒不知道,不过蒋游倒是听说辰克好像说过要跟半夏分手的话。”简翼转过头回答道,“唉,男人真不是什么好东西,半夏那么喜欢他,他还要分手。”

“你也不要一竿子打死所有的男人嘛,这些毕竟都只是听说。”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两人身边的乐虾苹突然插了一句,“不过,具体是为了什么?”

“好像跟柴飞还有关系。你们知道,半夏以前虽然没有喜欢柴飞,对他也不是完全不理不睬。但辰克却因此大发脾气,非要说她对柴飞太心软、肯定是变心了什么的,她好不容易挽回来,从此就在辰克面前从来都对柴飞冷冷的。”

“其实我倒觉得他肯定不是真的要分,他连结婚都定了,肯定是吃准了这个女人,咬定不会放的。” 蒋游也走过来说道,“只是那家伙做个样子,彻底断掉柴飞的念头。要不然像他这种人,连女朋友被人追都完全无法忍受,分手之后把半夏留给柴飞,他是绝对不允许这种事发生的。”

“检查的情况怎么样?”赵五更见气氛不佳,要转移话题似的问道。

“很明显,凶器是桌子上的水果刀,”蒋游看了看地上坐着的柴飞,“从房间里的痕迹来看,也应该是刚才打斗中被杀的,其他的就是他的半杯澄汁撒了一地,杯子掉在了桌子底下,桌子旁边的窗户开了一半,但外面的装饰性阳台上灰尘还很完好,此外好像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了。”

“大动脉破裂,失血过多致死。”乐虾苹看了看脸上手上全是血和泪水的半夏,轻叹一声,“没有别的异常症状。死亡时间啥的就不需要说了吧。你干什么——”她一把拉住半夏的肩膀,后者正要往辰克的头上吻去,“我理解你的心情……不过,按理说,凶杀现场是不允许触碰死者的……”

“年轻人啊!”赵五更摇着头,走到柴飞面前蹲下,“说说当时的情况吧。”柴飞抬起眼皮看了看他,又转头往辰克那边看去。穆半夏已经悻悻地起身,被钟苦艾和李若颖左右搀扶着,冷冷地盯着柴飞。“我没什么好说的,你们把我交给警察吧。”柴飞说完这句,又垂下了头。

“啪!”一个耳光打了过来。柴飞没有动,他知道这是谁。他杀了她的爱人——尽管他不是故意要杀死他,她该恨他的,该打他的。“柴飞!我一直把你当做好朋友,就算我和辰克在一起,我也一直把你看做我的好朋友。我知道你是个好人,我知道你喜欢我,可是,可是你不该杀他的啊!我知道你以前把他当兄弟,但他老是对你冷嘲热讽,老是背地里给你使绊子,你讨厌他,我虽然难过却没办法怪你。但现在你杀了他,我……我就只能恨你了!”穆半夏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柴飞面前,一边哭着一边打着柴飞“对不起,对不起……”柴飞不知所措地抱住穆半夏,拍着她的背,一直不停地道歉。

“好了好了,咱们别在这儿呆着了。苦艾,若颖,你们陪着半夏回房休息下。我们把柴飞带下去吧。”赵五更拍了拍手,“这个地方太偏僻,屋里没装电话,手机又没有信号,一时半会儿警察也来不了,我们还是等两天后的车吧。”

众人聚会所在的无名建筑是当地的村民自己修建的山间别墅,虽然环境优美,但是交通不便,不过每三天都会有车来给他们送必需的食物和生活用品。赵五更明白柴飞只是一时冲动,所以等到两天后再把他交给警察应该也没什么问题。

赵五更带着柴飞走下楼梯,简翼和乐虾苹也跟在后面。蒋游则在辰克的房里逗留了一会儿,希望找找别的证据。

辰克的尸体躺在桌子旁,水果刀还插在腹部。尸体旁有一个药瓶。蒋游走上前拿起药瓶,拧开发现是药瓶已是空的。尸体周围的血迹有些凌乱,是辰克当时并未立即死亡而有过挣扎。可惜刀捅得过深,尽管众人上来得十分迅速,但仍然没有机会救活他。

房间的布局十分简单。进门靠右手是一张床,一张桌子紧靠着正对着房门的墙。桌子上有一盘苹果,用来削苹果的刀正插在辰克身上,另外桌上还有半杯水,应该是吃药用的。看来辰克应该是刚刚吃了药,柴飞就进来了,两人不知发生了什么争执,柴飞情急之下抓起桌上的水果刀扎向辰克。从两人上楼,发生争执,到众人上楼发现尸体之间经过的时间很短暂,应该没有别的可能性了。蒋游用纸巾包起药瓶,拿走辰克的钥匙锁上房间的门窗,回到楼下。

钟苦艾和李若颖已经陪着穆半夏回她俩的房间休息。蒋游下楼时,客厅里只剩下了简翼、乐虾苹、赵五更和柴飞。

“那个房间我全锁了,在警察来之前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尽量不要去了。”他一进来就嘱咐道。

“嗯。”简翼看看他,又回望一眼柴飞,苦笑着说,“他还是什么都不肯说,只是重复着自己对不起半夏。”

“不,听他的话外之音,似乎是想强调辰克更对不起半夏……”乐虾苹轻轻摇摇头。

蒋游听罢,转向柴飞:“你能不能具体说说?别再沉默了,现在半夏也不在,你更不需要顾忌。”

“……”柴飞低着头仿佛心中在挣扎,终于缓缓开口,“他当初追求半夏的时候,也不过是用使诈的方式,把我为半夏做的事揽到自己头上。如果不是怕半夏伤心,我也不会任由他如此,到现在也不说。这种人,我杀了他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担心半夏……”他的声音越来越小,终于又不再开口。

“唉,人嘛,总有些想不开的时候,别计较的太多。”沙发上的赵五更摇了摇头,点燃了一根烟。

“咳咳。”乐虾苹瞪了他一眼。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出去抽。”赵五更笑了笑,走到大门外。

客厅里的几人一时间找不到话说,气氛有些尴尬。

“对了,刚刚五更说人总有想不开的时候,我怕柴飞他……”简翼一边说一边看着柴飞,发现对方对她的话完全没有反应,一直低着头。

“嗯,他现在的状态很让人担心,在失去辰克之后,我们不能再失去一个成员了。”乐虾苹点点头,看向蒋游。

“我没意见,我们可以轮流看着他。”蒋游倒不觉得柴飞会做什么傻事,不过有人看着他总不是什么坏事。

赵五更抽完烟回到客厅,听到三人的想法之后表示赞同,还提到女生也要有个人去陪着半夏,毕竟穆半夏的情绪也很不稳定。

此后蒋游把找到的药瓶交给虾苹,看能否从中得知他的病情和药物信息,而穆半夏却说这个瓶子只是随便找的一个药瓶,里面装的各种不同颜色的液体胶囊是医生给他单独开的,今天是该吃掉最后一颗,所以里面是空的。

晚饭时,穆半夏红着眼睛在钟苦艾和李若颖的陪伴下下楼来。不过众人都没有什么吃饭的心情,毕竟自己的同伴在自己眼前相互残杀这种事不是谁都受得了的。除了赵五更还很有胃口地大口吃着饭,大家都用眼神作着交流,不敢说话,也不敢看向穆半夏。

“咳咳,”赵五更拍了拍肚子,“那个,我们商量了一下,辰克的房间现在是不要进了,尤其是你啊半夏,我跟蒋游也会轮流守着柴飞。苦艾,你今天就陪着半夏睡吧。若颖,你去半夏的房间睡行吗?”众人的房间都在二楼,左端男生右端女生,除了靠走廊尽头是双人间外都是单人间。赵五更和蒋游同住一屋,女生则是钟苦艾和李若颖同住一屋。钟苦艾和李若颖对此没有意见,毕竟两人都很担心穆半夏。

晚饭结束后大家都没心思继续在一起呆着,各自回房了。赵五更和蒋游则把柴飞带到了最左端的房间。

“啊!”一声尖叫把所有人从睡梦中惊醒。

“又出什么事了。”赵五更嘟囔着,和蒋游一起带着柴飞出了房门。三人刚出门就被走廊上的一幕惊呆了:半夏正以极其痛苦的表情蜷缩在走廊上,肌肉剧烈痉挛。四个女生此时也出了房门,正以惊诧的表情看着这一切。“半夏!”柴飞拔腿跑向她,却被蒋游拉住,其他几个人飞快地奔上前去,可惜已经迟了,随着最后一下痉挛,半夏的身体定格在了一个扭曲的姿势,美丽的脸庞也以可怕的表情永远地凝固了。

乐虾苹靠近半夏的嘴唇轻嗅了一下。苦杏仁味,氰化物。

半夏躺着的地方正好在辰克和她自己房间之间,蒋游感到不对,随即用钥匙打开了辰克房间的门,察看起来。一段时间后又退了出来。

“怎么样?”赵五更问。

“辰克那边几乎和我离开的时候没有什么区别,连衣褶和血迹也可以说没有变化。单有一点,就是死者乱乱的头发似乎被人理了理,不过也许是我多心……”

“嗯,半夏是氰化物中毒,直接触毒部位还没有查出,但奇怪的是除了口中,身上各处几乎都没有毒物的痕迹。”乐虾苹轻动一下喉头,轻轻地说,“不过我只是用最简单的方法检查一下罢了……”

“有可能是自杀吗?”蒋游看了看四周。

“不太可能,”乐虾苹回答道,“半夏如果要自杀,不应该是用服毒的方式。辰克的死是谁都无法预料到的,半夏不可能提前准备好毒药吧,在此之前她可没有一点要自杀的迹象。”

“是的,而且这附近找不到装毒药的容器,”简翼也扫了一眼走廊,空荡荡的走廊别说容器,连一个装饰或支撑点看不见,“辰克的房间好像也没有吧?”

蒋游点点头。

“从辰克死后我跟若颖就一直陪着她,她来我们房间也没有带其他什么东西,不可能有机会服毒的。”冷静下来的钟苦艾也否定了自杀的可能性。

“除了这个。”乐虾苹举起一串钥匙,是半夏身上带的,“其中有一个,你们看,是辰克房间的,不过情侣的话还挺正常。还有就是,钥匙上也没有毒物。”

“我们去看看半夏的房间吧。”李若颖也冷静下来,虽然她觉得自己昨晚睡的房间并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半夏的房间布局和辰克的一样。不过床上多了个布娃娃,桌上摆的不是水果而是几本书。“《嫌疑人X的献身》《解体诸因》……诶,怎么还有童话书?”蒋游好奇地翻了翻桌上的书。“半夏下个月要去一个山区小学支教,特意找了几本童话书准备给孩子们讲故事的。”钟苦艾说到这里,又低下头擦拭着眼角的泪痕。“《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哈,还有安房直子的童话,我最喜欢她了。”李若颖看见几本书轻轻笑道。简翼拍了拍她,李若颖这才反应过来,沉默不语。

众人再度聚在客厅里。一丝恐惧萦绕在众人心头。无论怎么看,穆半夏都不是自杀。可是其他的人都并没有动机,也没有时间下毒。穆半夏究竟是怎么死的?

沉寂,好久。

“还……会有人死吗?”钟苦艾首先开了口。

“我也不知道,如果说辰克的死是……意外,半夏的死应该是一场彻彻底底的谋杀。我不知道这一连串的死亡厄运结束没有。”乐虾苹苦笑着说。

“不管怎样,我相信大家都没有杀人。我们还是努力思考找出真相吧。毕竟我们可是一个推理创作小组啊!”李若颖试图让自己的语气变得明快起来。

“嗯,我们来整理一下线索吧。”蒋游不知从哪里变出来一个本子,神秘兮兮地说。

“首先,是我们在玩杀人游戏的时候,辰克说自己上楼吃药,紧接着柴飞也跟上去了,两人发生争执,柴飞用桌上的水果刀捅死了辰克。这时我们大家都上楼了,随后李若颖、钟苦艾陪着穆半夏回房,我、乐虾苹、简翼和五更与柴飞一起到了楼下。这之后辰克的房门锁了,没有人进过辰克的房间。当天晚上我、五更和柴飞在一个房间里,互相可作不在场证明,其他人则没有不在场证明。不过凶手如果是尾随半夏,又如何能让她悄无声息地中毒?辰克死后穆半夏一直和至少两个人在一起,除非是李若颖与钟苦艾共谋。可是她们俩没有杀害穆半夏的动机。”蒋游一边回忆,一边在本子上记着。

“事实上,我们没有人有杀害穆半夏的动机。老实说,我们之中除了柴飞和辰克这对情敌,应该没有谁对他人藏着杀心。”赵五更又抽出了一支烟,“可是,毒药却出现了……有人带了毒药……”

“我好像明白了,毒药是辰克的!”乐虾苹激动地说,“只有他和柴飞来这里是有杀人动机的。如果毒药是柴飞的,那柴飞就没必要用水果刀了!辰克的病是装出来的,从来不会有哪个医生会刻意开不同颜色的胶囊,那是他为了让自己辨认毒药和无害的药剂。往前推,两人如此不合,辰克还坚持要柴飞来参加这次聚会,也绝不是巧合。他是有预谋的!”

“如果是这样,那辰克真可怕……柴飞并没有想要他的命,可他却打算要了柴飞的命!”简翼捂住了脸。

“可是毒药最终毒死了半夏,这个时候辰克已经死了。难道说他本来打算杀的人是半夏?还是……”李若颖思索着想给出一个合理的解答。

“对,不用怀疑,杀死半夏的凶手就是辰克。”蒋游缓缓说道。

“怎么可能!难道他诈尸?”若颖想不通。

“不,没有,”蒋游摇摇头,“记得我刚才检查辰克房间说的吗?连衣褶都没变过,说明他不可能动啊。”

“而且我连验尸都做过,再怎么也不可能诈的。”虾苹插嘴。

“那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钟苦艾催促着蒋游。

“我想辰克原本是想毒死柴飞的,他假借自己生病需要吃药带上了毒药。他俩双双上楼也许是巧合,但更有可能是一个约定,辰克提出的。那天是他最后一次‘吃药’,真正的情况应该是从瓶中拿出了那个胶囊,以某种方式让柴飞吃下吧。只是辰克没想到自己却先被柴飞给杀了。你想想,辰克本就害怕当初追半夏时使诈的事被公开,才对柴飞生出杀意,他死后柴飞十有八九会把这件事告诉半夏。像他这样一个大男子主义的人在死之前一定接受不了死后女朋友可能跟别的男人在一起,他一定要拆散,既然杀不了这个,就去带走那个。他把毒药抹在了自己的额头上,然后硬吞下了因为他知道半夏是个喜欢跟人亲近的女孩子,亲吻他的前额是她特有的表达爱意的方式。”

“真的么?”苦艾一副不愿相信的表情。

“其实,类似的线索还有很多,”蒋游回答,“比如辰克非要让柴飞来这次聚会,比如柴飞冲出房间时的开锁声,表明两人是锁着房间进行谈话的。比如辰克死前把手从前额放到嘴上,表情那么痛苦,我猜就是他在额头上涂好毒,再吞下空胶囊。再比如,刚才我在检查辰克房间时,发现他的头发被理过,应该就是半夏亲吻的时候理的。”

简翼想起那时候穆半夏一次次吻向辰克的额头。这个男人是要有多狠的心才能用这样的手段杀掉这样一个爱他的女孩。

“真是可悲可叹可气啊!”赵五更熄灭了烟头。

“哎,说不定我告诉他的氰化物能够延时几分钟也给了他杀半夏那种方法以提示……”乐虾苹叹口气,“开始咱们讨论小说诡计的时候,恐怕他是在说反话吧。其实心里早就有了一套用毒的手法:桌上的澄汁只要投入氰化物立马会产生有毒气体氰化氢,他站在半开的窗边,随时可以找借口撤离到阳台,关上窗——甚至借口都已经提前找好。室内是密封的,等到柴飞发现自己的处境,恐怕早就晚了……”

众人转头看向柴飞,发现他正瑟瑟发抖。

“这个可恨的家伙!”柴飞握紧了拳头,好不容易才让自己平静下来,“那天早上,辰克跟我说要找时间一起谈谈,以他吃药为信号一起上楼。两局游戏结束后,我依约定晚他一步上去,看到他站在书桌旁,一手端着澄汁,另一只手背在后面,现在看来估计是拿着胶囊……他看见我进来,让我锁上房门,谈了没几句就揪住我的衣领开始骂我,他让我别再缠着半夏,他们毕业就要结婚了。我当时心里突然就冒出了一股火,我想不能让半夏嫁给这种男人。我一时鬼迷心窍,就拿起桌上的刀把他捅了!其实,我也没想捅死他的……如果我没冲动杀掉了他,半夏也许、也许就不会死……”

第二天,众人向开车来送食品的房主说明了情况,房主立即赶回镇上报了警。警察赶来之后调查的结果跟蒋游所说的几乎一样,他们在辰克的额头上发现了毒药痕迹。经过解剖,在辰克的食道里发现了胶囊,残留着毒药的成分。柴飞因为过失杀人而面临起诉,辰克和穆半夏的遗体则在解剖完毕后得到了安葬。

几天后,穆半夏的头七。在半夏的墓碑前,赵五更与蒋游相遇了。

“愿她能安息。”蒋游放上一束花。

“你那时是怎么想到辰克的手法的?”赵五更正习惯性地抽根烟出来,却又把烟放了回去。

“我想到支教,联想到了半夏的那些书,和《格林童话》里的睡美人,”蒋游淡淡回答道,“可惜书里王子的吻唤醒了公主,现实中公主的一吻却让自己永远地陷入了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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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弈45

写作古风小说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年代背景。架空就不多说了,如果有真实的朝代,那么一定要了解那 个朝代的特点,如该朝代的主要人物不能张冠李戴,历史事实可以有新 意但不能窜改。官职等不能脱离背景等。

2,场景布置。要根据史实,不能定位在明朝却用了阿房宫。

3,人物关系。有很多小说都把人物间的称呼搞得很乱且很不合理,由其是自称和谦称。

4.服装等根据常识去设定,一般不会有太大问题。

最后,注意情节和逻辑关系,不能太多对话,景物和心理的刻画也很重要。

原贴:短篇古风小说基础知识

秀迹

我来临时创作下!

我们的爱!是否不在那!

我爱上了一个女孩她叫蓝萱!我和她认识是在我们第一次在图书馆!我们彼此交流最后确立的!男女关系!我很爱她!她撒娇我包容她!她打我骂我我会抱住她!不论她是对是错!都是我先说对不起!有一天那她问我 你爱不爱我!我(小键)回答你这么会问这么奇怪的问题 可是她硬要我说我肯定说爱呀! 可是她的态度变了!最出我还以为我这样子的回答不诚恳后来!她渐渐的远离我,我手机发短信她不回我打电话她不接。我开始着急了!我去她的学校找她!她同学说她退学了!我心顿时!眼泪留下了!难道我们的爱就这么不坚定么! 时间过了半年!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短信说小键我们出来见个面吧!我把她的号码删除是因为我不想回忆这段往事!突然记不起这个号码!让后我最出还以为是什么朋友叫我出去玩! 让后出去了到了那个咖啡店!见到了半年不见的蓝萱!我立马跑了过去!抱住她!她用力的推开我!她又对我说你爱我么!我那时立马说认真的说我爱! 她嘴角挂起了一点微笑立马又变得严厉了! 说我们分手吧! 我拉住她手我那里做错了吗? 还是我做的不够好!她哭了!我从开始到现在第一次看她哭了!那时她说放开我们不适合!她甩开我的手!跑在茫茫人海消失了!我却呆在原点!留着眼泪!过了许久回家了天空下起了雨!我就被这场雨淋湿了在雨中分不清是眼泪和雨水!哭了!回家了躺在自己的床上!哭了!因为淋了雨我发烧了!!因为这样子我昏过去好几天!醒来的时候父母都留着眼泪抚摸我的手起来的时候我在医院!我问妈妈这么回事!妈妈说孩子你吓死妈妈了!你都晕了好几天了! 对了你发烧晕过去的那天 蓝萱来见过你!她看见你眼泪流着许多!可能是担心你吧!在哪几年我在也没见过蓝萱了!她就消失在我的世界里!我以为我可以忘记! 不知不觉过了许久!蓝萱的爸爸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给了我一封信!他说是在蓝萱的小小日记写的那夜写下了! 爸爸妈妈如果你看见了这封信就把它交给!小键吧!

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看了上面的!我哭了!

亲爱的!小键!

你现在过的还好吗? 可能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天堂了!呵呵虽然有点可笑!不过谢谢你!让我知道了爱! 对了小键我真希望在听一遍你说的! 爱我!呵呵!可能这也许是一种奢求了吧! 对不起!是我的不告而别!是我的突然分手!对不起!因为我有一个不得不离开的理由对不起我的任性!也许我们相爱本来就是一场错误!我们本应该不相爱!

对不起!是我让你受伤了!我知道爱一个人是幸福也是痛苦的!

对不起!小键我走了!

真希望下辈子我们还能做恋人!最后结婚!生一窝的宝宝!养孩子!养大最后我们老了!依然牵着对方的手!

可能这辈子是不可能了! 呵呵!笨蛋!别为我的离去伤心!

霎那间!我跑过去抓住!走了有点远的!萱蓝的爸爸说!渲染这么了!他说她因为前几年得了癌症!只能活几个月了! 她走了差不多快半年了!(叹气)___ 那时我又哭了!泪流了!流到了心里! 我奔跑这!呐喊这为什么!老天要这样子对待我们!命运跟我们开了一个玩笑! 为什么最后一眼都不让我看见她! 我走到了我们最出相遇的图书馆拿着我们第一次一起看的书来到了她的灵位! 说着 蓝萱还记得吗!这是我们第一次相遇一起看的书!我来念给你听!说着!说着!说着!泪水滴上了那页书~

希望你在天堂过的幸福! 因为我要睡觉了没太多投入感情写这个故事

原贴:伤感的爱情故事,短篇,要唯美。

果儿的小猫

奶牛的美德在动物们中间传颂着:吃的是草,挤出的却是奶……大伙儿都很尊重它。

一天,一只猫敲响了奶牛的家门。“我尊敬的奶牛大婶,让我来照顾你的生活,学习你的品德吧!”

从此,猫就在奶牛的家中住下了。它每天都认真按照奶牛的吩咐,把牛奶分发给老弱病残的动物们。

一连几个月,奶牛很满意猫的工作,渐渐地放心让猫去安排奶牛的的分配和使用。“真是个好小子!”奶牛很满意的嘟哝着,从此便只顾产奶了。

狡猾的猫得到信任后,马上就用牛奶贿赂了动物们中的权贵们。当然,受贿最多的是狮子大王。

“猫真是好样的!”狮子喝了一口鲜奶。

“这样的人要重用!”狼大臣有些激动。

“对,要破格提拔!”狗大臣拼命地点着头。

奶牛知道了猫的行为后,气氛得要轰他走。猫冷笑道:“什么,轰我走?哼!从今儿起,我就是你的上司了,你要给我好好地产奶,完不成指标的话……哼哼!”

奶牛看着猫手中的委任状,上面赫然写着“兹任命猫为畜牧大臣”。它的眼前一阵眩晕……

小人虽然可恶,轻信才是祸害的根源。

课后思考题: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什么道理?

原贴:求一篇短篇童话故事 要有情节冲突且要有对话 大概300字左右 故事剧情起伏大、生动的

班若诺

我

冰心

照着镜子,看着,究竟镜子里的那个人,是不是我。这是一个疑问!在课室

里听讲的我,在院子里和同学们走着谈着的我,从早到晚,和世界周旋的我,

众人所公认以为是我的:究竟那是否真是我,也是一个疑问!

众人目中口中的我,和我自己心中的我,是否同为一我,也是一个疑问!

清夜独坐的我,晓梦初醒的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之中偶然有一分钟一秒钟

感到不能言说的境象和思想的我,与课室里上课的我,和世界周旋的我,是否同为一我,也是一个疑问。这疑问永远是疑问!这两个我,永远不能分析。

既没有希望分析他,便须希望联合他。周旋世界的我呵!在纷扰烦虑的时候,请莫忘却清夜独坐的我!

清夜独坐的我呵!在寂静清明的时候也请莫忘却周旋世界的我!相顾念!相牵引!拉起手来走向前途去!

一朵白蔷薇

冰心

怎么独自站在河边上?这朦胧的天色,是黎明还是黄昏?

何处寻问,只觉得眼前竟是花的世界。中间杂着几条白蔷薇。

她来了,她从山上下来了。靓妆着,仿佛是一身缟白,手

里抱着一大束花。

我说,“你来,给你一朵白蔷薇,好簪在襟上。”她微笑说

了一句话,只是听不见。然而似乎我竟没有摘,她也没有戴,

依旧抱着花儿,向前走了。

抬头望她去路,只见得两旁开满了花,垂满了花,落满了花。

我想白花终比红花好;然而为何我竟没有摘,她也竟没有戴?

前路是什么地方,为何不随她走去?

都过去了,花也隐了,梦也醒了,前路如何?便摘也何曾戴?

郭沫若

白鹭是一首精巧的诗。

色素的配合,身段的大小,一切都很适宜。

白鹤太大而嫌生硬,即如粉红的朱鹭或灰色的苍鹭,也觉得大了一些,而且太不寻常了。

然而白鹭却因为它的常见,而被人忘却了它的美。

那雪白的蓑毛,那全身的流线型结构,那铁色的长喙,那青色的脚,增之一分则嫌长,减之一分则嫌短,素之一忽则嫌白,黛之一忽则嫌黑。

在清水田里有一只两只站着钓鱼,整个的田便成了一幅嵌在琉璃框里的画面,田的大小好像是有心人为白鹭设计出的镜匣。

晴天的清晨每每看见它孤独地站立在小树的绝顶,看来像不是安稳,而它却很悠然。这上别的鸟很难表现的一种嗜好。人们说它是在望哨,可它真是在望哨吗?

黄昏的空中偶见白鹭的低飞,更是乡居生活中的一种恩蕙。那是清澄的形象化,而且具有了生命了。

或许有人会感着美中的不足,白鹭不会唱歌。但是白鹭的本身不就是一首很优美的歌吗?--不,歌未免太铿锵了。白鹭实在是一首诗,一首韵在骨子里的散文诗。

原贴:求名家短篇散文,300字左右

丹心海棠

要中文的吗:朱自清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

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

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

经从我手中溜去;象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

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的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

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

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

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边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

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

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却被微风吹散了,

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象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

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原贴:求名家短篇散文,300字左右

老兔子不乖

(一) 你只相信你眼睛看到的?原来我和信任如此不堪一击?一位女子身穿青色的衣服极其美丽像是天上下来的仙子。她看着前面的男子长的极其妖娆。我己经跟你说过了你不要靠近幻儿,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绝望。风浔抱着刚掉进湖里的上官幻儿走了。

留洛璃绝望站在那里。洛璃回到屋里收拾东西留下一封信便去找风浔,在桌子。看见他在照顾她。洛璃在心里:我爱你这几年比不上这个跟你相处几个月的上官幻儿。难道从来都没有信任过我?风浔看见洛璃背着包袱便问你要离开这里?是,王爷以后再相见。洛璃说完便走出王府。

在路途中遇上黑衣人,便问:你们是谁?我们是王爷派来杀你。呵,就你们,一起上吧。不一会,便都杀完了,自己也受伤了。风浔你为了她居然想杀我,好,从今往后你我相见,我决不留情。说完便走了。

风浔在房间里想洛璃说的话,这时,一个丫鬟拿着一封信说是洛璃姑娘留下来的。看完,便让影去查。风浔,我没有把上官幻儿推尽湖里还有以前我都没有,我和你几年的信任和你认识上官幻儿信任就如此不堪。算了,反正我也走了。你多保重身体。

当天晚上,风浔知道了所有真相。便去上官幻儿房间跟她说了所有真相,便让她明日离开府上。回到自己房间让影调动所有暗卫去找洛璃。风浔嘴里念到璃儿我对不起你,对不起。

十年之后,洛映寒在十年之前创造暗影宫,而她就是暗影宫宫主。暗影宫居说里面都是高手杀人不眨眼心狠手辣从不手软。宫主更加厉害杀人速度非常快。洛映寒坐在秋千上呆着,因为,所有人都出去接任务了,副宫主也不知去哪了。过了一两个时辰。一个男人突然在洛映寒后面。玄你来了,你去哪了?玄冥:出去办点事情。他们一直聊直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炎,你怎么浑身是血?洛映寒便问到。宫主,炎是被风王爷伤。竟然敢伤暗影宫的,玄,你把炎带下去帮忙疗伤。那你呢?玄冥问?我去会会那个风王爷。好,你多加小心。嗯


谁?风王爷出声问到。来杀你的人。风浔听了一怔,这个声音像极了当年的洛璃可是像是拒人千里之外、冷漠、还有王者风范。风浔王爷听力果然厉害。说完便出来。风浔惊住了“璃儿,真的是你吗?我找了你十年,你怎么成了暗影宫的人。”抱住洛映寒说到。洛映寒推开风浔说到:请王爷自重,我是来杀你的,我不是洛璃,我是暗影宫的人而且还是暗影宫的宫主,还有我是洛映寒。风浔不敢相信是暗影宫的宫主。不,你就是璃儿。是又如何?那个爱你却软弱无能只会被他人欺负,你一次次的误解她,然而却为了那个上官幻儿去杀她。那个洛璃早就在十年前被你杀死了。现在你面前的是洛映寒,暗影宫宫主。

对不起,我知道你恨我那杀了我。杀了你?我突然不想杀你了。我们做个交易如何?什么交易?风浔问到。洛映寒说道:“我帮你拿到江山,你帮我给暗影宫一席之地,如何?”风浔:好,但是我也有一个条件。洛映寒问道:什么条件?风浔说做我的王妃。洛映寒没有犹豫说好。但是,事成之后我就离开。风浔说好。风浔的脸上展开了笑容他这是十年来唯一笑过。

风王爷,你放心我不会爱上你的。因为在我看来,甜蜜往往是毒药。说完洛映寒便用轻功走了。只留在风浔在那里,轻轻的说到。甜蜜往往是毒药。映寒、洛映寒,笑着说到十年了,我找了你十年,你却恨了我十年。天意弄人啊。我只是想让我弥补当年犯下的错。可你连这一点机会也不愿意给我吗?


(二) 几日后,风浔与洛映寒大婚,而这两个人都不穿喜服,因为他们知道这只是一场交易,不需要穿喜服。洛映寒一袭白衣更胜喜服,风浔也穿了白衣。他们两个人看起更像一对情人。可是像不像情人他俩各自清楚。
你先在需要扮好王妃就可以了,明日在和我去见圣上。风浔说到。好,希望你也能记住你说的话。说完,洛映寒便走了。你还是不肯原谅我,罢了,一起都是我的错。我一定会好好弥补你。说完,风浔也离开了,回到了自己房间想着如何夺皇位。


洛映寒回到自己房间,洛映寒说到:十年了,房间还是原来的房间,格式还是原来的格式。人还是原来的人,可是,心不是以前的心。洛映寒也没闲着,也在帮风浔想着计谋。这样,暗影宫就更强大了。然后,你就离开这个曾经伤心之地。继续过令人闻风丧胆的暗影宫宫主。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xiyangyouyu

皇城守卫厉声道:“皇城重地,闲人免进”

全书完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透明超人爱冒菜

永无,永无岛

文/绿亦歌

——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1.

2005年的夏天,我在香港科技大学做交换学生。

学校座落在海边的悬崖上,透过图书馆的落地窗可以看见波光粼粼的大海,我在那里度过了 许多许多个夜晚。

我学的是历史,来到这里只能读中文,全系只有我一个大陆人。

我住在离学校步行十几分钟的地方,上坡区里别墅林立,下坡区挤满了老旧居民楼,密密麻麻,毫无采光可言。两室一厅的出租屋只有五十平米,一个月房租五千人民币。

我家附近有24小时营业的7-11,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通宵营业的便利店,在我心中,它就代表着香港,永远明亮,永远都在那里。

我喜欢晚上洗过澡,披着半干的头发去7-11买三明治和酸奶,既是晚饭又是宵夜,这样会比在食堂节约很多钱。我一个人坐在街边的路灯下,用二手的mp3听歌,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陈奕迅,不知道杨千嬅,就算在香港也只听周杰伦。

英俊的男孩子们开着上百万的跑车从山顶冲下来,在我眼前呼啸而过,还有穿着超短裙的女孩子们,他们看起来总是很开心,对我而言,他们就是另外一个香港。

很近,又很远,很耀眼,又很无情。

九月的一天,我在图书馆写作业忘记了时间,去便利店的时候已经只剩下最后一个三明治。我走到路灯下,看到一辆银白色的跑车,在月光下发出非常美丽的光芒。

穿着黑色套头衫的男孩子坐在我平常的座位上,旁边趴了一只百无聊赖的大花猫。

他在和猫咪说话,我听不懂粤语,但是我很喜欢他说话的语调,懒懒散散的,带着无所谓的笑意。

我盯着他和那只猫咪,站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这样很不礼貌,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听到他说:“你要唔要坐低(你要坐下来吗)?”

我低下头走到他旁边,和他隔着一只猫坐下来,我撕开三明治的塑料包装,想了想,鼓起勇气递一块给他。

他一愣,从我手里拎起三明治,两眼弯弯的笑,指着身边的花猫:“多谢,我可唔可以分滴俾佢?(谢谢,我可以分给它吗)?”

我点点头,他掰下一小块三明治,放在流浪猫的嘴边,它站起身体,犹豫地咬了一口。

他舒展眉头笑起来,手臂随意的搭在椅背上,吃掉了剩下的大半块三明治。我们就这样安静地坐着,谁也没有说话,我闻到了植物的味道,充满生机,大概是才下过雨。

不知道过了多久,跑车的低吼声打破了夜的宁静,几辆招摇的豪车顺着下坡路飙下去,然后又轰轰的倒退,停在了我们面前。

窗户摇下来,带着黑色耳钉的男生问:“乐之,你在这里干吗?”

他没说话,站起来,轻轻拍了拍花猫的头,然后对我笑了笑,走回那辆银色的法拉利旁,车门缓缓向上打开,他弯腰坐进去。

一队跑车扬长而去,他在最前面,山下的世界一片繁华。

我抬起手表,借着路灯读上面的数字,已经过了十二点。

2.

那天以后,我每天晚上去长椅旁,偶尔能见到那只流浪的花猫。夜里十一点,男孩子们勾肩搭背的从篮球场离开,年轻的情侣站在小巴车站边说悄悄话,能听见细虫的鸣叫声。

这是我最喜欢香港的一点,这里的夏天很长很长。

他再一次出现得大摇大摆。

发动机的轰鸣声在夜里异常清晰,我才远远的听见,车身已经冲到我面前停下。

他从副驾驶座拎下一大口袋的猫粮,走到我面前。他的个子很高,挡住了大半的光。

我想和他打招呼,又怕他根本不记得我,只好木讷的半张着嘴巴。好在身边的猫咪跳出来,撒娇的叫了一声,然后纵身一跃,窜进他拎着的口袋里,冲着猫罐头一顿乱抓。

我和他被逗得一同笑出声,四目相对的瞬间,我低下头,他扬了扬手,大咧咧在我旁边坐下,装出很失望的样子:“今日冇三明治咩?饿死啦!”

我脸绯红的对他说:“抱歉,我听不懂粤语。”

他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换上普通话:“嘿。”

我松了一口气,指着还在抓着罐头的流浪猫:“它叫什么名字?”

他打开罐头,放在椅子上,在我旁边坐下来,摇头说:“我不是它的主人,我不能给它取名字。”

我想了想,说:“说不定它偷偷在心底给你取了一个名字,很久以后它会想起你,啊,那个给我买过猫罐头的人。”

他转过头来看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盛下了整座城市的光。

他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说:“那就叫它三明治好了。”

他对我伸出手:“我叫沈乐之。”

“阮鸢。”我说。

“是鸢尾的鸢吗?阮这个姓我也是第一次见。”

“嗯,我从内地过来,我的家乡在很远的北方。”我说。

低下头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鞋子,非常干净的白色板鞋,像是刚刚从货架上拿下来,昂贵的奢侈品,我偷偷把自己脚往回缩,藏入黑暗里。

后来的很多年里,每一次认识别的男孩子,我总是习惯性低头去看他的鞋,黑色的、蓝色的、棕色的,篮球鞋、休闲鞋、皮鞋……却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干净的白色。

我们都在红尘中苦苦奔波,除了沈乐之,他生来就是天之骄子,云间怎么会惹上尘埃?

下一次遇见沈乐之是在学校里。

在室内泳池的门口,他头发半干,软绵绵的塌着,看起来像个小孩子。

我低下头听歌,和他撞了个满怀,抬起头看见是他,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才知道原来我们是校友。

“小孩。”他叫我。

我和他面对面站在长长的天桥上,楼梯的尽头就是大海,中间是空空荡荡的风,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想哭。

“你在听什么歌?”他问我。

我不敢说话,摘了耳机递给他,他在我面前弯下腰,他太高了,我满脸通红,踮着脚尖,好不容易将耳机塞入他的耳朵。

周杰伦咬字不清的唱:“我顶着大太阳,只想为你撑伞。”

“哈,”他弯起眼睛笑,白色的体恤摆被风吹起来,他说,“小孩。”

我和他并肩走出学校,幸好夜晚没有什么人,我好害怕会遇到他的朋友。

怕他向他们介绍我,怕他不向他们介绍我。

我和他一起拿着猫罐头找三明治,在灌木丛中发现一簇刚刚盛开的花,“是菖蒲”,他对我说。

那天猫咪没有出来,但是我很开心,觉得离他很近。

我们坐在路灯的长椅下,一人一只耳机听歌,看了一会儿月亮,谁也没有说话。

分开的时候,他笑着对我说“明天见”。

3.

我并不是每天都能遇到沈乐之。

有一次在学校的海边碰到他,下午三四点,阳光很好,我坐在石头堆砌的栏杆旁看海,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转过头,看到穿着黑色T恤的沈乐之,海风将他的头发吹起。

他身后站了五六个男生女生,男孩子们高大英俊,女生穿着超短裤,露出又长又直的腿。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好奇的打量我。

我大脑一片空白,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转身跑了很远。

似乎有听到他的朋友们问那是谁,幸好没有能听到他的回答。

有些时候,我希望我和沈乐之的交集只有那一处,便利店外的长椅和路灯,时间停在那里就好了。

让我忘记生活本身,忘记他的豪车、他的别墅、他的身份证、他的英俊和年轻气盛。

他生于斯,长于斯,他说着流利的粤语,吃海鲜和粤菜长大,他所有的朋友都在这里。

对我来说,这是一座必须说再见的城市。

我和别人不一样,我只是一名交换生,我的学生证只有一年的有效期,无论我考试成绩再好,我也拿不到一张这里的毕业证书,我所拥有的时间,每一天都是倒数计时。

晚上的时候,沈乐之在长椅边找到我。

“小孩,白天的时候我看到你了,”他俯下身,挡住路灯的光,“跑什么跑。”

我不好意思的笑:“上课要迟到了。”

“哈,”沈乐之在我身边坐下,“周末有空吗?”

“嗯?”

“玩帆船,他们问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摇摇头:“还是算了吧。”

“周末的时候你一般做什么?”

“写作业,看书,”我说,“我很无聊的,我连旺角都没有去过,所以从来都分不清它和尖沙嘴。”

“你没有去过旺角?”他睁大眼睛看我,“你没开玩笑吧?

“坚尼地?太平山?跑马地?”

我一个一个摇头。

“你来香港多久了?”

我撒了个谎:“第三年了。”

沈乐之站起身,冲我眨眨眼睛,“走,我带你去旺角。”

“现在?”

半个小时以后,我站在旺角一家旧书店里。顺着窄窄的楼梯上二楼,阁楼里堆满了书,沈乐之站在一本老相册前翻了很久。

离开的时候,我买了一本《唐诗》一本《宋词》,竖立的繁体排版,价格不算便宜,但是我很想要买点什么,当作纪念或者其他。

我给他讲小时候看金庸的事,租书店一毛钱一本,躲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看。我最喜欢《白马啸西风》,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江湖恩怨哪有儿女情长来得浪漫。

“我的梦想是开一家书店,乱七八糟放很多书,任君自选,不用和我说话。”

“你好像很不喜欢和人说话。”他将手背在脑后,逆着人群走。

我点点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红灯亮,我和他一起停下来,站在午夜的香港街头,他对我说:“你已经很好了。”

第二天香港下了一场暴雨。

天气预报说有台风来袭,学校停课一天,香港人似乎对此习以为常,只有我一个人惴惴不安。

我在路灯下等沈乐之:“我找不到三明治了。”

他挥挥手,让我跟在他的身后。我们在7-11买了一只手电筒,沿着下山的路一直走。夜晚变得很安静,我们压低了声音呼唤三明治,怕惊醒了别人。

“小孩,你会离开香港吗?”他忽然问我。

我装作没有听见:“嗯?”

他耸耸肩:“毕业以后我想去美国,学电影,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我的脸隐藏在黑暗里,幸好这样,他才不用看到我难堪的表情。

我问他:“你要拍电影吗?”

他点点头:“就拍香港好了,这里是我的故乡。”

大雨过后的灌木丛,散发着清新的香气。他忽然停下脚步,朝下坡路边的一个观景台走去,“你没有看过太平山的夜景吧?可以俯瞰整个维多利亚港。”

我摇摇头。

沈乐之回过头看我,他笑起来,说:“那你不用去看了,这里比较美。”

我的手放上他的手心,那是我第一次碰触到他,他的掌心微热,轻而易举的将我拉了上去。

沈乐之,你一定看过无数壮阔的风景吧?而我啊,我所见过的所有美丽,都不如在你身边,那些细碎的、平凡的夜晚来得动人。

让人想要铭记一生的,不是脚下的万家灯火,而是和你在一起的时光。

一阵风吹过,我们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我蹲下身,它一头栽入我的怀中。

我的宿舍禁止养宠物,沈乐之的家里人对猫毛过敏,我抱着三明治发愁,我从来没有经历过台风,我担心三明治多过于自己。

沈乐之拿出手机打电话,跟那边的人说:“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没过多久,一辆越野车大剌剌从山下冲上来,停在我们面前。一个穿白色牛仔短裤的女孩从车上跳下来,她的皮肤晒成迷人的小麦色,她皱着眉头说:“沈乐之,你知不知道你很烦人。”

在看到她的一瞬间,沈乐之的眼睛亮起来,他说:“宋明朗,给你讲过多少次,慢一点开车。”

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子走到我面前,伸出手,接过我怀中的三明治。

我记得那个夜晚,没有月亮,没有星星,也没有风,站在天台的顶端,可以看见整座港岛。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三明治。

4.

台风过境的时候,三明治在宋明朗家的窗户跌下去,前脚被摔成了骨折。宋明朗连夜带它去看医生,做完检查以后,才发现它的眼睛似乎受过伤,有一只看不见光。

宋明朗想要收养它。

我内疚得要命,我竟然从来没有发现三明治眼睛受伤的事,我从来没有想过它为什么会流浪,说不定是被之前的主人抛弃,又或者它只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沈乐之安慰我说:“你想见它的时候,我带你去明朗家就是了,你不要难过。”

其实这样比较好,我在心底对自己说,我迟早有一天是要离开的,而它总有一天是要老去的。

有人替我照顾它,给它一个家,让它在看不见的地方也能安然入睡,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但是我再也没有去看过三明治,没有说再见,它在我记忆里就不会老去。

没有了三明治,我原以为我和沈乐之失去了相见的理由,可是在第二天,我顶着半干的头发气喘吁吁的跑到便利店门口时,看到穿着黑色卫衣的男孩扬了扬手上的袋子,挑起眉头对我笑:“下次再迟到的话,可就没你的份了。”

我们坐在一起,他教我玩ps3,最老土的超级玛丽,可以跳上云端。他喜欢陈奕迅,教我唱《不如不见》,“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去再聊天。”我只会唱这一句,因为它听起来和国语很像。

香港的冬天来得很晚,但是气势汹汹。

学校在海边,每天都是大雾弥漫,衣服和毛巾总也晾不干,我和室友想要买一架烘干机,在超市看过价格以后又放弃。

我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膝盖受不了,在夜里疼得厉害。睡不着的时候我就搬凳子在窗边数星星,数着数着才意识到,等冬天结束的时候,我就该离开了。

回到我的故乡,那里什么都好,只是没有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沈乐之带我去吃桥底大闸蟹,两千块钱一盘,我却连怎么吃都不会,尴尬的低下头,手上的钳子一用力,蟹肉被夹得粉碎。

沈乐之摇头:“女孩子只用负责吃就好啦。”

他帮我把蟹腿一只一只剥好,就着温热的梅子酒,从嗓子一路呛到鼻子。

吃完了螃蟹,我开始肚子痛,额头上冒冷汗,一步路都走不了。站起身的时候,回过头看,凳子上红了一大片。

沈乐之脱下外套,蹲下身把它系在我的腰间,然后站起来,拍了拍我的头,说:“小孩。”

我才知道,螃蟹性寒,生理期是不能吃的。

沈乐之去便利店给我买止痛药,他皱着眉头认真的读上面的注意事项。我浑身冰凉,吃过药以后有一点困,沈乐之小声开口对我说:“你跟我回家吧。”

那是我唯一一次去到沈乐之家。矗立在上坡区的别墅,车库里摆不下的百万豪车就随便扔在路边,管家和保安彻夜不眠,毕恭毕敬的站在道路两旁叫他少爷。

我是个蹩脚的灰姑娘,低着头不敢说话。

沈乐之的父母不在家,他让我睡他的房间,他想得这样周全。自从来了香港,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房间,他的一间卧室能抵过我租的整个屋子,他在床头点上一支香薰蜡烛,拍了拍我的头,说:“晚安。”

我关上灯,闭上眼睛,躺在床上动也不敢动,生怕弄脏了他的床。

他和我仅仅一墙之隔,我伸出手,在黑暗中触摸到那道墙,很厚很厚,地上的暖气也不能让它温热起来。

我一夜未眠,枕头太软,蜡烛的味道太好闻,衣架上甚至还挂着他的外套,我怎么可能入睡,我明明已经身在梦中。

我侧过头,看着海上的日出一点一点升起来。我偷偷起身,洗了沈乐之的外套,翻到背面的时候,看到上面的商标,我盯着那串英文看了很久,苦笑出来。

沈乐之将早饭端到我的房间门口,看到我已经收拾整齐,愣了一下:“你应该多睡一会儿的。”

我笑了笑,把衣服递给他。他也露出一个苦笑:“你不必自己洗的。”

我点点头说:“我知道。”

那天以后,我们一起约饭,沈乐之总带我去吃一些暖和的食物。

我们去24小时营业的一兰拉面,一个人一方小隔间,凌晨三点,客人很少,能听见店员用水洗盘子的声音,我会连汤汁都喝得干干净净。

香港真奇怪,我一边在深夜喝着海鲜粥一边想,遍地都是有钱人,开着跑车吃路边摊。

遇见沈乐之以前,我和香港互不相干,它走它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是沈乐之让 我一点一点爱上他。爱它的冷漠,爱它的璀璨,爱它的倔强,爱它夜夜美丽的维多利亚港,对着大海发出一声叹息。

5.

冬天很快就结束了,岛屿没有春秋。

我和沈乐之难得在白天撞见,他从市区给我买来牛奶布丁,我穿着拖鞋跑下楼找他,他冲我招招手:“你来。”

我跟着他绕过邻居家晾在外面的衣架,拐了一个弯,他停下来。

我站在一个窄窄的下坡路的尽头,小道蜿蜒着去往天光很远的地方。两旁是不高的三层楼房,已经上了年代,墙壁斑驳。

可就在一堵墙的顶上,有一大簇我从未见过的花,鲜艳而热烈的开放。

我扬起头问: “这是什么?”

“三角梅。”他说。

“真美啊,”我呆呆的望着墙顶的三角梅,灿烂的颜色,在阳光下放肆的张扬着,那是我不曾拥有的青春,“世界上怎么能有这样美丽的花。”

这是只属于炎热的南方才有的花。

于是我给沈乐之说起我的家乡:“在很北的地方,一年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冬天,暖气会供应到四月份。十月以后就不敢出门了,外面大雪纷飞,看久了让人寂寥。天黑得早,四点过就放学,店铺也打烊得走,晚上七点过走在街上空空荡荡的。女孩子们也不爱打扮,城市很小,连咖啡厅都没有几家,我们那里总是吃面食,河粉是来了南方才第一次见。”

“真是截然不同的地方啊。”

“是啊,”我揉了揉鼻子说,“好在很安静,像是可以一个人住一辈子。”

“那就这么决定了。”他忽然说。

“什么?”

“冬天的时候,去你的故乡看雪啊。”他理所当然地说。

我被吓了一跳,连连摇头:“差瑞士和芬兰很远,你住不习惯,也吃不习惯。”

他没说话,笑吟吟的看着我,我和他四目相对。

沉默片刻以后,我终于笑起来:“那就一言为定了。我带你去滑雪,还可以在结冰的湖面上放烟花,又冷又明亮。”

再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期末考试,我和沈乐之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一直到最后一门课结束,我回到卧室里,室友问我,要不要帮忙收拾行李?

我指着自己窄得转不开身的房间,“没什么东西。”

床头放了两本书,《唐诗》和《宋词》,还有一张陈奕迅的CD,是沈乐之送的。

我给他发短信:“我想吃车仔面。”

沈乐之开车载我去吃面,我们一人拿一张菜单,用铅笔在上面勾画,面的种类、粗细、软硬、配菜和汤底,都要自己来选。

等面的时候,我对沈乐之说:“今天我请客。”

他无所谓的点点头。

“还有一件事,我学会唱《不如不见》。”

沈乐之百无聊赖的转着铅笔,“这首歌其实还有国语版本,叫好久不见。”

我想了想:“我觉得还是《不如不见》比较好。”

“为什么?”

“歌里不是唱了吗,因为无论如何都回不到相爱的时光了,经年不见的岁月,让彼此早已改变。”

沈乐之看着我,欲言又止,最后只说:“说不定有天你会懂。”

面条端上来,我吃得很慢,把汤底都喝得干干净净。

那天有很好的月亮,他笑着对我挥挥手:“明天见。”

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冲动,我想要把一切都告诉他,想为了我那颗卑微的心向他道歉, 向他鞠躬,告诉他对不起,我撒了谎,告诉他,我要离开了,然后看着他的眼睛问他,沈乐之,你会不会想念我。

我微微张嘴:“我……”

对面跑车的车灯亮起,闪闪发光的明黄色,车门打开,沈乐之侧过头:“嗯?什么?”

我摇摇头,微笑着向他说“明天见”。

他换了一辆又一辆的车,对他而言像是玩具一样的东西,我可能一辈子都够不到。

我又怎能妄想,得以在他的生命中驻步。

6.

要告别一座城市其实很简单,交通这样便利,有直达机场的大巴,五十四块钱的车票,没有比一碗车仔面贵上多少。把电话卡和八达通都注销掉,会退还你当初的押金。

我只有一个30寸的行李箱,里面塞满了我一年来的衣服、电脑、日用品,便利店的发票。然后穿过一个又一个的隧道,偶尔能从窗外看见大海,偶尔是连绵的山,汽车一路向前,街头的每个人都行色匆匆。

我离开的那天,香港落下一场大雨,夏天结束了。

九月开学,我升入大学四年级,我迅速的跌入毕业这个巨大的漩涡,在港岛的日日夜夜,像是一个久远的梦。

我参加考研,没日没夜的复习,只想考入广东。

周围的朋友都劝我在本地找份清闲的工作,“反正历史学来也没用。”

我觉得她们不会明白,当你见过更广阔的世界的时候,你就没有办法再心安理得的说服自己将就。

考研成绩出来的那天,我爸爸在办公桌前突然晕倒,送到医院抢救说是脑溢血,好在还算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只是大概需要在病床上躺很长一段时间。

我和我妈两个人绝望地坐在床边,医院是个很奇怪的地方,大门和走廊永远吵吵闹闹,人流如织,但是你走进病房,又会觉得它静得荒芜。

我查到自己的笔试成绩,全专业第一。我一个人呆坐在房间里,心底沉甸甸的,没有丝毫的欢喜,音量里一首一首的放着陈奕迅。我想和谁说说话,随便说点什么,说香港的雨下起来没完没了,说超市的水果又贵又小,说我们去西贡的岛上晒太阳吧,说考试结束以后一起去看海吧。

可是没有人。

那时候我已经换回了内地的手机号,和沈乐之彻底失去联系。其实要找一个人很简单,我翻墙去他的推特上看他的更新,不太多,最近的一张是学校下着雨的露天游泳馆。

我趴在桌子上,在深夜哭得不能自已。

沈乐之,沈乐之,沈乐之。

我放弃了复试,决定留在本地,去大学做图书管理员。工作内容轻松,每天按时上下班,有足够的精力去照顾父亲。上班的时候还可以读书,福利待遇也好,亲戚都说,说不定研究生毕业都撞不到这样的活。

我应该感到庆幸,不是吗?

很偶尔我会偷偷上一次推特,去看一看沈乐之,他果然如当初所说,去了美国读研究生,学电影,还在合照里看到了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然后他的更新越来越少,终于没有。

但是我知道,他的人生会一直精彩。

后来有一个夏天,陈奕迅来邻近的省会城市开演唱会,办公室的同事抢到两张票,问我要不要一起去。

“不用了,”我笑着拒绝,“我很少听他的歌。”

那天是父亲复诊的日子,晚上的时候,我在医院门口吃宵夜,打开朋友圈,被陈奕迅的演唱会刷了满屏。我认真的在每条状态下点赞,但是没有打开任何一张图片或者视频。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了离开香港的那一天。

从我的学校坐大巴去香港机场,在路途结束的时候,会经过一座跨海大桥。我一直记得它的样子,在阳光下亮晶晶的,像眼泪,又像是他的笑容。

我梦到了我的男孩,梦到许多个深夜,他带我去吃地道的汤粉,加咖喱鱼丸。喝港式奶茶,配刚出炉的鸡蛋仔,还有放了黄油的菠萝包,一口咬下去,脆皮掉了一地。

他在梦里对我伸出手,说:“既然来了香港,就别走啦。”

万幸的是父亲恢复得很好,两年以后已经能靠着轮椅行路,他变得很轻很轻,母亲退了休,两个人每天坐在窗边看书,聊天,真羡慕他们有说不完的话。

有天父亲把我叫到身边,听说最近沿海很多公司来这里招人,你去吧。

我趴在他的膝盖旁,他说,人生是你自己的,继续看你这样蹉跎生命,我会愧疚至死。

我的家乡在偏远的北方,我在这里度过了我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所有人都以为,连我自己都曾经以为,我会在这里度过我的一生。

朋友说,“脑子被门夹了?深圳房价多少钱一平你知道吗?”

那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五点不到,夜幕已经落下。我说:“你知道吗?在炎热的南方,有一种叫三角梅的花,那是我见过最美的花。”

来年四月,三角梅开的时节,我收到一家公司的消息,在福田口岸,出境就是香港。

面试的时候,对方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认真的回答,存很多的钱,开一家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女孩子不应该都想开书店吗?”

“我以前也想要开一家书店。”

“为什么改变了心意?”

我笑着回答,“因为便利店比较赚钱。”

我莫名其妙被录用,去到深圳,常常夜里十点过才下班,随便在便利店买点关东煮,一个人的生活,不好也不坏。

以前在香港的室友给我发消息,让我去香港找她玩,我迟迟没有回复。

有次和同事逛街,经过Jo Malone,几个女孩子在试香水,我不知所措的停下来。

好几年前,我在沈乐之的房间,他为我点的那一只香薰蜡烛的味道,原来它叫英国梨和小苍兰。

我终于找到它,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每个周末,我都会去海边走啊走,不停走,远远的望着香港,看到它一直在那里,就很开心,但是我知道,再靠近一点的话,就会变成不开心。

曾有过沈乐之的香港,没有了沈乐之的香港。

7.

三角梅开的时候,香港上映了一部电影。导演是个新人,据说家里背景了得,所有的大牌明星都自发给他做宣传,很多人愤愤不平,说你们这些天之骄子。

电影叫永无岛。讲一个女孩跟着父母从大陆偷渡去香港,在那里认识了离家出走的小少爷,他教她学粤语,骑摩托载她在中环飞驰,后来香港回归,女孩一家回到内地,十六年后再回香港,只找到小少爷曾经为她留下的一把钥匙。

电影里,女主角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男主角说:“你已经很好了。”

我在满座的电影院里,泪如雨下。

我想起我二十岁的夏天,一个看起来永远不会结束的季节,我和他并肩走在旺角的午夜里,我同他讲起我小时候的回忆,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

啊,那个和我一起看过月亮的男孩子。

电影院的灯亮起来,我在朦胧的泪光中,再一次看到他的名字。

很多年前,我给他说,还是《不如不见》的好。

他回答说,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懂。

我记得那时候沈乐之偶尔会抽烟,我不喜欢别人抽烟,但是很喜欢看他抽烟。我喜欢他身上一切的味道。

“真好闻。”我说。

“这是薄荷味的烟,”他笑着说,“你要不要试试看?”

他拿下嘴里叼着的烟,凑到我的眼前,若隐若现的光亮中,我看见了他的眼睛。

他凝视着我。

我吸了一口,果然满肺的薄荷味,我弯下腰大声咳嗽,满脸通红,被呛得流下眼泪。

他哈哈大笑起来,揉了揉我的长发。

往后分开的许多年里,很想很想他的时候,没有办法克制自己的时候,我都会抽一支烟,在缭绕的烟雾里,才能再一次回到那个夏天,再一次看到我的少年。

他站在那片若无若无的烟雾里,看着我的眼睛,微笑着说,小孩。

沈乐之,你知道吗,其实我也想要做一个小孩。小孩多好,很容易快乐,很容易相信,也很容易忘记一个人。

小孩才说永远。

8.

我辞掉了工作,剪掉长了发,回到故乡,用攒下来的钱开了一家便利店,叫“三明治”,24小时营业。

到了四月,北方的暖气还没来得及关,有天夜里,我一个人在便利店里清点货物,有一只流浪的猫咪,站在门口,看着我手中的三明治,一声一声的嘤叫。

电脑里陈奕迅唱,“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会再聊天。”

我怔怔的看着那只猫咪,泪如雨下。

许多年前,我去到香港的第一天,室友问我,你啊,一个学历史的,来香港干什么呢?

我认真的回答,“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那一年我20岁,脸上有青春痘,天生皮肤黑,脸上有点婴儿肥,偶尔会跑步,但是吃得也多,所以总是瘦不下来。

香港明明很小,但是对我来说却很大,我不敢独自去市中心,那里人山人海,每个人都形色匆忙,女孩子们手上拎着我分不清品牌、永远也买不起的包包。

那里有看得见大海的港口,山路曲折,跑车的发动机惊扰了夜的宁静,从我住的房间走下去,会路过一面开着三角梅的围墙,还有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那里的夏天很长,像是永远不会结束。

我曾经在那里,遇见过沈乐之。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零度

答应我,把它看完

洛朗是个性子清静的人,可书童偏偏是个爱看热闹的孩子。十五这天临安城里有庙会,洛朗拗不过那孩子,只得对府上道是自己想去看看,带着那孩子出了门。

街上一改平日江南流水般的安静,四处挂着五彩的花灯,熙熙攘攘的商贩和人群,好不热闹。洛朗正对喧闹的环境皱起了眉头,却发现那孩子早已不见了踪影。

洛朗正在桥上出神,忽然被小贩的高声惊醒:“ 看姑娘穿的这般华贵,难道连两文钱也拿不出吗?”

原来那女子看上了这摊位上的面具,取了一个戴上后才发现没带银子出来。本想取下换他作罢,可被小贩这么一喊,众人都看了过来,嘲笑的眼神一道道落在了她身上。她戴着面具,洛朗瞧不见她的表情,只瞧见了她通红的耳根。那女子穿着一件浅蓝镶紫蔷薇长裙,外衬着一件月牙白色锦织琵琶襟大褂,腰间轻束一条淡粉钻坠流苏腰带。锦衣华服的样子,一看就大户人家的小姐,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她一时气恼,褪下手腕上的镯子道:“这可是最好的墨玉,换你一个摊子都够了。

“你说是最好就是最好的了?”那小贩眼疾手快地收起镯子,还不忘揶揄一句。

“哪有让大小姐自己带荷包的。”洛朗挤出人群道,“是我贪玩走开了,真对不住小姐。”随即扔了一锭银子给那小贩,“把小姐的镯子还来。”

小贩极不情愿地拿出镯子还给了小姐。她接过镯子攥着,随着洛朗走出了人群才轻声道:“多谢公子,请问公子名性,改日必当奉上谢礼。”

“区区小事罢了,小姐客气了。”洛朗爽朗一笑,杏状的眼睛微微一闪。他本就生的好看,这日穿着的是墨色的缎子衣袍,一副翩翩贵公子的样貌。

此时临面突然跑来了那名小书童,他全然没有注意到女子的存在,一把拉住洛朗大声道:“公子,我可找到你了。”

那女子见着微微有些尴尬,柔声一道一句告辞,转身就要离开。洛朗忙甩开了书童:“姑娘......”洛朗伸手想要拉住她却只扯下了她腰间的一枚半圆形玉佩,再抬头便只能看着她投入茫茫人海中了。

洛朗借着满街的灯火仔细端详那枚玉佩,通透明亮,是上好的翡翠,上面刻着一个字,“东”。

青辉之下的这场相遇叫洛朗怎么也不能忘怀,原来动心就是这般滋味。无需有人点燃引子,那簇绚烂的焰火就兀自绽放在他们之间。洛朗不愿留在府里,父母总是催着他的婚事。他看着恢复了宁静的街道,失神望着面具摊位的位置,那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那场相遇,虚幻的恍如梦境。

“哎哟。”洛朗迎面撞上了因为面容俊美的男子,那人穿这个米白色的锦缎,袖口是镂空木槿花的镶边,白嫩的脸上微微有些红晕,眨了眨眼睛竟有些流盼生光的感觉,而他却用完全不同于脸上羞涩表情的不满语调,高声说了一句:“你怎么回事啊!”

“不好意思。”洛朗一愣,立刻歉意到。

“不好意思就算了吗。”他不依不饶,一副赖上了洛朗的模样。

“那公子的意思......是洛朗只得好声问道。

“ 请我喝一杯吧。”那人对着一边的酒楼努了努嘴,径直走了进去。

洛朗原本对这个路上窜出来蹭吃蹭喝的人没什么好感,可是和他一聊倒觉得对方是个很有见识的人,十分投缘,一下子称兄道弟就要去结拜。

那人说自己叫刘离。

琉璃?洛朗笑了起来,他长得本就俊俏,还叫了这样女气的名字。

洛朗得知刘离是初到临安城,便邀他住到了洛府上。

几日后洛府忽然装扮的喜庆起来,洛朗问过母亲,母亲却道:“为你迎亲啊。”

“我什么时候说要去娶亲了。”洛朗一下急了起来。

“你不总说别烦你吗?那我自然去替你操办了。”洛夫人一副十分有理的样子。

东方家是玉器世家,东方大小姐的样貌品相也都是极好的。”洛老爷说着走了过来,语气有些严厉。

“我不娶......”洛朗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口,只是下意识的握住手中的那枚半圆玉佩,仅凭这这样一块玉佩,他要怎样才能找到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姑娘?

洛老爷察觉到洛朗的动作,走过去夺过他手中的玉佩,突然笑了,洛朗不解的问:“您笑什么?”

洛老爷高兴的说:“这个玉佩上的东字是东方家的东西,你是怎么得来的”

洛朗笑意满满的对刘离说他要娶亲了。

琉璃震惊地问:“你竞会同意父母安排的婚事。”

“不,我是真的喜欢她。”

新婚那日洛府喜气洋洋,洛朗被宾客灌了许多酒,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却见刘离一个人在廊上喝酒。便问:“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喝闷酒。”

“我得好好想一想。” “想什么。” “我,其实我是女儿身。我的名字确实是琉璃。”

洛朗的酒一下醒了,过了一会,他定神一笑:“难怪你长得那么美。” 随即头也不回的进了新房,看到风冠霞帔的新娘之时,他全然忘了刚才的小插曲。他喜欢的女子,也是父母为他安排的妻室,这般巧合,莫不是天意,他要怎么还会去中意其他女子?

洛浪掀开喜帕,柔声道:“你的名字,是琥珀?”

“嗯。”新娘赧然一笑。

“琥珀琥珀,果真是好名字。”洛朗笑了一下,把那枚半月形的玉佩递给了琥珀,“还给你。”

“什么?”琥珀有些错愕。

“那是你不愿留下名性,我情急之下便扯了你的玉佩,想做个相认的凭证,你不会怪我吧?”

琥珀这才看清楚那枚玉佩,笑着拿出腰间挂着的另一枚半月形玉佩,上面是一个“方”字,“这是父亲给我的,他说来日要将这枚“方”赠与我的夫君,合在一起就是圆月,团团圆圆。琥珀的脸柔白细腻,脸颊上的浅浅梨涡更是添了几分温情,烛光之下琥珀说话的样子让洛朗一下子沉醉了。

洛家少爷极为宠爱新少奶奶,这东方琥珀确实如洛老爷说的一般:面容姣好,性格温柔,对下人也是和颜悦色,却单单有一点—对琉璃没有好脸色。

洛朗想着女子吃醋本就是正常的事,琥珀这般对琉璃反倒说明琥珀在意自己,于是由着琥珀,从不责怪。

琥珀总是说:“官人喜欢琉璃妹妹吗?若是喜欢,我是不介意给她个名分的。”

洛朗只是皱皱眉头:“说什么呢,能娶到你就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分。”

洛朗不是不明白琉璃对他的情意,琉璃固然是让他欢喜的女子,可是他早早遇见了琥珀,从此眼里再也容不下别人了。而琉璃呆在洛府也成了尴尬的存在。

待到一次琥珀与琉璃同在院子里喝茶,罩在这浮世花园上轻纱琥珀才被一把掀开了。

新婚那夜琥珀初听了洛朗的话还以为他是喝醉了胡言乱语,看到那枚玉佩才渐渐明白了几分。原来洛朗要娶的,不仅是东方家大小姐这个身份,更是玉佩的主人—东方琉璃这个人。可他却不知她长什么样,唤什么名字。

在世人眼中,东方家确实只有一位小姐。

琥珀本是琉璃的姐姐,是东方家真正的大小姐,可惜他的母亲多年前伤了容貌,被东方老爷厌弃了,只一个人带着琥珀住进了西苑的阁楼里,久而久之,全家人都以忘了那位毁容的姨太太和庶出的小姐,只道东方家的大小姐就是她妹妹东方琉璃。

琥珀屏退了下人,终于得了个四下无人的机会,这才一脸讥笑的对琉璃道:“妹妹这样的千金之躯,怎么舍得在洛家扮一个流浪的旅人呢?”

琉璃毫不理会,只顾问自己想要知道的问题:“你一直住在西苑,何时认识的洛朗?”

“你管的着吗?”琥珀悠悠地饮下一口茶,她穿着湘红绣大朵金丝牡丹的绸缎长裙,发髻上插着掐丝飞凤珠钗,手腕上的羊脂白玉在阳光下闪烁出耀眼的光芒。雍容华贵琥珀,俨然一副少奶奶的模样。

琉璃若有所失的在临安城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那日面具摊的位置,依旧是空空荡荡的,像她的心一样。琉璃走进了那日初与洛朗喝酒的酒楼,叫了两壶酒。

刚小酌了两杯,就忽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回头一看,正是洛朗

“怎么一个人在喝酒?”洛朗说着便坐了下来。

琉璃借着酒劲儿道:“说说你和琥珀的故事吧。”

洛朗轻轻一笑,将十五庙会那日的相遇娓娓道来,却未发现琉璃的脸色正在一点一点变得苍白。

自己才是这枚玉佩的主人,那日在庙会上对这位出手相助的翩翩少年动了真心,才抛开东方家大小姐的身份,男扮女装回头去接近他,殊不知洛朗已有了心上人。琉璃本以为洛朗与琥珀真心相爱,也就认了命,只想留在他身边默默祝福。

却怎么也想不到,到头来竟是这样的阴差阳错。

洛朗说完了,仰头喝了一大口酒,缓缓说道:“其实琉璃,若没有琥珀,我定会喜欢你的。”

原来琉璃受不了拘束,早些年便离开了东方家一个人闯荡江湖,逢年过节才回家看一看,这年春节刚过,洛家便催着东方家办喜事,两家早已下聘书,东方老爷便也不好推辞,可他们那宝贝女儿不到明年春节是回不来了,思前想后,只有让西苑阁楼那位真正的东方小姐代为出嫁了。反正聘书上写的本来就是东方家的长女,有没有指定名性。

东方琥珀就这样嫁到了洛府,当清楚了洛朗与琉璃的初识,就顺理成章的演起了玉佩主人的角色。

“你又没有见过她,就知道自己喜欢她,就怎么知道她一定是玉佩的主人吗?”琉璃本还想说,你怎么知道东方家就只有一位小姐,可话到嘴边还是生生地咽了下去。

因为洛朗道:“我自然知道。”

他对心里的爱意,这样的自信。

琉璃还是有这一个大家小姐的骄傲的,她不要可怜巴巴地去告诉洛朗自己才是玉佩的主人,自己才是他应该喜欢的人。这样去求他的一丝怜悯,琉璃做不到。

琥珀洛朗和琉璃一起喝酒回来,自是不悦,蹙眉道:“妹妹一个女孩子,这样出去喝酒像什么样子。”

“我又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喝个酒也没什么吧。”琉璃望着琥珀,眼神让琥珀不寒而栗。

趁着洛朗吩咐下人准备些汤点的间隙,琉璃压低声音与怒气对琥珀说:“你明知道那枚玉佩是我的。”

“知道又如何?”琥珀勾嘴一笑,旋即“唉呦”一声,洛朗回过头来,琥珀一脸委屈,“我只不过是说妹妹一句,妹妹何必动气推我?”

洛朗看也不看琉璃诧异的表情,只顾关切地问琥珀:“伤着哪里了没有?”

琥珀眼泪汪汪:“琉璃妹妹若不喜欢府里的规规矩矩,官人你强留她也没有用,反倒惹她不欢喜,也坏了洛府的规矩。”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琥珀加重了语气,好让琉璃明白,把那件事说破了,东方府和洛府的名声都毁了。她继而道:“爹娘本就不喜欢她留在这儿。”

“爹娘那里多亏你劝着。”洛朗柔声道,丝毫不介琥珀这样摆明了说要琉璃走,在琥珀面前,他好像总是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理智。

琉璃明白,她回不去了,东方府的大小姐成了东方琥珀,她已经嫁到洛府做了的少奶奶。

东方琥珀当了十多年的隐形人,如今换她东方琉璃成了不该存在的人。

琉璃咬咬牙想要离开,离开烟雨朦胧的江南,再也不记得叫做洛朗的少年,再也不记得十五那日璀璨的相遇。

可后来琥珀笑着对琉璃说:“我那日是说笑的,妹妹可不要介意,妹妹若走了,洛朗自然是不欢喜的,我也无聊,是不是?”

“洛朗心里只有姐姐,哪来的不欢喜呢?”琉璃惨惨一笑,眼神却冷厉地让琥珀心里一颠。

琥珀定了定心神道:“我和妹妹打个赌如何,既然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你,你愿不愿意和我打个赌,赌你就日日夜夜在他身边,看他会不会弃了我重新爱上你。”

琉璃听了有些悲凉,是啊,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自己,可是自己在他身边这么久,他却一点也没有动心。

琉璃是争强好胜的性子,随即没好气地道:“赌就赌。” 她没有注意到琥珀嘴角扬起的笑意。

琉璃不知道,这一赌,就堵上了她的全部。

事实是,除了赌气,有时候琉璃一个人出来喝酒,喝着喝着就会想起洛朗的脸,她早已习惯有他的生活,早已离不开他。

没有人知道洛朗爱的究竟是东方家大小姐的这个身份,是玉佩主人这个美好的回忆,还是琥珀这个人。可无论是哪个,都不是东方琉璃这个活生生的人,这一个人日日在他身边的人。

那日琥珀坐在院子里,见着琉璃进来,便抬起手,摇晃着手那枚半月形的玉佩,让阳光在上面闪烁出明媚的光彩。然后对琉璃道:“你的东西,要看看吗?”

琉璃毫无防备地走过去,正要从琥珀手中接过那枚原本属于自己的玉佩,洛朗突然走了过来,琥珀的手指一松,玉佩“啪啦”一声掉到了地上,四分五裂。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琥珀一下子站起来,气恼道。

“怎么了。”洛朗见状急急走了过来,看见地上碎裂的翡翠变了脸色。

“琉璃妹妹说想看一下我的玉佩。”琥珀恼声道,随即变了语气对洛朗嗔怪道,“都怪你,要不是你突然进来,吓着妹妹,她也不会失手。罢了,碎了就碎了吧。”

“怎么就碎了呢......”洛朗显然十分在意这枚玉佩。

琥珀道:“我都在你面前了,还有它做什么。”琉璃分明瞧见了琥珀嘴角胜利者的笑意,她转身拂袖而去,过了一会儿洛朗也走了出来,瞧见琉璃一个人在廊上出神,过去问了一句:“你当真是不小心?”

“难道我还是故意?”琉璃也是一副气恼的样子。

“琉璃,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好妹妹,我希望你也能明白,我是真心喜欢琥珀的。”

“你与我说这些做什么,难道我想嫁于你不成?”琉璃没好气地转过头去。

“琉璃,你年纪也不小了,要不我替你做个主l找个好人家嫁了吧。”洛朗叹了一口气。

“不劳哥哥费心。”琉璃转身愤然离去。

曾经,她不喜欢东方府上的那些规规矩矩,更不想依着父母的意思,嫁了一个素未谋面的男子,而今在看,也许上天的一个玩笑吧。

后悔吗?琉璃无数次问自己,如若时光重回那个冷月青辉的夜晚,如果自己在摘下面具,自己告知他名性,他们便会幸福美满。

可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是,就算自己没有这么做,洛朗依旧是幸福美满的。

“你是故意的。”琉璃找到琥珀。

“当然。”琥珀一笑,在心里冷冷讽刺着琉璃单纯无知,真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大家小姐。

“为什么?”琉璃问。

“你看他多紧张那枚玉佩是不是,说明他就是喜欢那枚玉佩的主人嘛,我只不过是想快点看见赌注的结果罢了,这样不是更有意思吗?”

琥珀嫣然一笑,她确实生的漂亮,和这个绚烂的马瑙耳坠,笑起来一副倾国倾城的妩媚模样。

东方琥珀很快有了身孕,琉璃心里自是苦涩不可言,对琥珀的讥讽也不再回嘴,因为琥珀说,我怀着的可是洛朗的孩子,你若是让我生气,伤着孩子,对得起洛朗吗?然后便顺理成章的使唤起琉璃来。

琉璃记得那是一个秋日,那年秋天的风特别大,院子里的银杏叶子落了一地。东方琉璃和洛朗的缘分,就在这一日尽数化为烟雾了。

琉璃帮着厨房的小丫头,把刚炖好的燕窝给琥珀送去,琥珀一反常态地笑着迎接她,然后拉过琉璃的手臂,附在她耳边道:“怎么样,羡慕我吧?”

琉璃听了不悦,杨手甩开了琥珀,然而琥珀居然一下子摔倒在地上。洛朗进来只看到眼前的情景,“你做什么?”他厉声问责,扶起了琥珀, 而地上的斑斑血迹早已道明了这一切无可挽回。

琥珀的孩子没了,刚一醒,她便大哭起来,怎么也劝不住。好不容易静了下来,洛朗问她是怎么一回事。

琥珀带着哭腔说:“我见妹妹拿了燕窝过来,好心好意想送妹妹些花茶做回礼。妹妹确实我假惺惺。几句不和,就动手打我。”说的一板一眼栩栩如生,让琉璃百口莫辩。

“洛朗,你这般相信他是不是太有失公允了?你可知道东方家......”琉璃急急道,可洛朗并没有给琉璃说出那句话的机会, 那句她想说了许久的话。

你可知东方家不止有一位小姐。

洛朗听也不听流利的解释:“你还是戒不掉你的江湖风尘。”

他说的是“江湖风尘。

他喜欢的,也许真的是琥珀这样温婉可人的女子,也许没有那么玉佩,洛朗也会喜欢上东方琥珀的。

这个赌,琉璃终是输了。

“少爷。”一个小丫鬟走了进来,一脸尴尬的样子。

“什么事?洛朗蹙着眉问。

“我刚才拿这个那碗燕窝出去的时候碰到大夫,他瞧了瞧说这燕窝是藏红花泡的水熬的。

洛朗一把打碎木案子上搁着的蓝釉花瓶:“琉璃,那是一个孩子,是一条命。”他顿了顿,“不是我容不下你,是你自己容不下你自己。”随即转身走出了房间。

“算了吧。”琥珀高声道,琥珀弯过身作势要扶琉璃一把,袖子不小心碰到了床边案几上的杯子,灼灼的红疹瞬间就留在了琉璃的一脸颊上。

“哎呀,这可怎么办?”琥珀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忙叫人拿冷水请大夫,乱了一阵后下人们都各自去忙了,房间里只剩下琥珀和琉璃。

琥珀说:“你见过我娘的,你一定记得我娘脸上那疤痕吧。那样的面容,定是叫人过目不忘的。”琥珀拿起桌上的铜镜,端在琉璃面前,“你看,像不像。”

如果琥珀不说,琉璃确实不知道家里还有这么一段往事。

琉璃的母亲是东方姥爷的正室夫人,这是他们的父母包办的门当户对的婚姻。日子久了,自然会烦闷。随着朋友们起哄,很快他便又娶了一个姑娘进门。少奶奶倒是很有大家风范,不哭也不闹,说要娶就娶吧。这位姨太太很快有了孩子。少奶奶的父亲怒气冲冲地责骂她,如果是让旁人生下长子,你嫁到东方家还有什么用。真是一点心眼都没有,然后絮絮叨叨教育了一通。

过了几日,姨太太到少奶奶这里问安,少奶奶道:“怀着身孕,快些坐下吧。”于是起身为姨太太沏茶,可一不小心碰翻了滚烫的茶水,直直撒在了姨太太的脸上,如花似玉的脸上滚起了黏黏的伤痕。东方少爷回来以后自然是训斥了她,好生安慰了哭成泪人的姨太太。

没有人知道的少奶奶是真的不小心,还是有意而为之。姨太太脸上的疤痕请遍了名医,几个月后她诞下了一个女儿。

东方少爷的不开心全然写在了脸上,就在这时,少奶奶也有了身孕,东方少爷自然放了全副心神在他身上,她也争气地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而后琉璃出生,家里更是一副幸福的景象,在无人理会那位昔日风光的姨太太。而东方少爷很快又有了新欢,你太太自知再无复宠可能,便带着女儿搬进了西苑无人的阁楼。

她确实放下了。

可他的女儿没有,他一日看着母亲灼伤的脸,站在角落看着东方夫人笑意黯然的脸庞,看着只要一回家就让全家变得喜气洋洋的东方琉璃,再看看无人问津的自己。

仇恨的种子在这个小女孩的心里一点一点萌芽, 他本是没有机会的,可是老天洛朗送到了他的面前, 这样从天而降的好机会,他怎么舍得放弃?她就是要把东方琉璃留在洛府,把母亲受的那些委屈,都还给琉璃。

其实上天垂怜的那个人,从来不是东方琉璃,而是他东方琥珀。

琉璃出去找洛朗,她问他:“你当真喜欢琥珀?”

洛朗不悦的道:“那是自然。”

“ 如果他真的不是那玉佩的主人呢?”

“我确实喜欢琥珀,与这些无关。”

与这些无关,琉璃的嘴角勾起一抹十分凄凉的笑意,合着他脸上的疤痕,和着瑟瑟的秋风,格外凄美的样子,她输了,输的一败涂地。

因喜欢他,他放下所有的身段,到他府上死皮赖脸地做一名江湖小混混。殊不知当日的依据“定会奉还”,请叫她倾尽所有。

就为了那两文钱的面具,她赔给他最好的年华,陪给他自己的容貌,陪给他一颗心,如今他什么也没有了,也没什么好给他的了。

“我要走了,洛朗,哦,对了,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我不姓刘,我性东方,临安城只有一家人姓东方。我的名字,是东方琉璃,琥珀,那枚玉佩是父亲给我们一人一半的,我的是“东”,她的是“方”。

洛朗想起了新婚那夜,琥珀诧异而躲闪的眼神,想起自己每次说起十五的庙会,她都微微有些不悦:“还提那些旧事做什么,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是啊, 琉璃一直在他眼前,可是他居然从未发现。

洛朗花了几分钟理清了思绪,带着微许崩溃的语气道:“你为何不早告诉我?” 原来自己一直认错了人还沾沾自喜着天意眷顾, 可此时此刻,洛朗已经分不清自己爱的究竟是带着面具的琉璃还是蒙着喜帕的琥珀了。

“ 你会相信我吗?你好像从未相信我呢。”琉璃凄凄地笑了一下。

十五庙会洛朗的匆匆一瞥,竟让东方家的大小姐琉璃赔上了她最好的年华。她男扮女留在洛身边,得到的却只是令人心伤的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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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当天,她莫名其妙的在郊外醒来,一件薄纱,一身吻痕,在众人的鄙夷下,一步一个脚印踏进皇城。

她,是领国公主,更是此国未来皇后。

两国却是敌对的,谁都不给公主好脸色。迎亲的轿子到城郊便不走了,让她一人进皇城。

这是给她的耻辱!

她自然为了自己国家,一步一个脚印走进皇城。


————东宫深夜————

太子褪下喜服,直视着她的眼睛。

“太子万安~”湘淅叩首。

对于这个未来丈夫,她没有一点温度。

“去睡吧,没你什么事了。既然拜堂礼都没有做,那你还是你的湘淅姬。在别人面前你是太子妃,但我看来,你不是。”

“是~”湘淅也没要求他会给她好脸色。

第二天,他就将她软禁了。

她微笑。

第三天,他让她穿粗布衣服当仆人。

她微笑。

第四天,他没安排丫鬟给她送膳食。

她微笑。

她很听话,但存心想捉弄她的他,有点按耐不住。

“你倒是乖。当条狗怎么样?”

“小女不才,家有丈夫是太子。”

“........”


“这些.....你以前也干?”

“小女母亲在冷宫,小女自然帮她打扫冷宫。”

“冷宫?!”墨染惊了惊,他知道冷宫女子要不瘦骨嶙峋,要不就是已经疯了。她居然在冷宫生活?

他生出怜惜之情……

“湘淅,别怕,以后我来保护你。”他冷不防的抱紧了她,她一吓,缩在他怀里。他察觉到了,轻轻摸了摸她的头。


两年后,她成了皇后。第一件事就是将母亲从冷宫接回来,然后她母亲就从一个庶人,直接封为皇太后。

这是墨染亲口答应的。他母亲很早就死了,也不想要湘淅有这种失母之痛。

墨染为湘淅空置后宫,这宫里本来就空旷。再来一个也好让湘淅有聊天的人。


最后还是湘淅求墨染多几个妃嫔,平日里她这么无聊,有几个人跟她吵架消磨时间也是极好的......

求点赞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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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kioumickey

周末到了,小明的爸爸妈妈却出门开会去了,只有他一个人在家里画画。忽然,门外传来一阵咚咚咚的敲门声。这时,小明感到很奇怪,他想:爸爸妈妈不是刚出门吗?怎么又回来了?他迟疑了一会儿,问:“您是谁啊?”陌生人回答:“小明,快开门,我是你爸爸的朋友,他叫我来陪你。    ”小明觉得很不对劲。他搬来一张凳子,站了上去,透过猫眼,看见一位头发凌乱,下巴长满胡须的大汉。小明对他说:“叔叔,您先等一会儿,我先大、打个电话给爸爸。”陌生人听了,心里感到害怕,灰溜溜地逃走了。

原贴:短篇日记 最好150字左右

给我一分安心

今天,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了一只脏兮兮的小狗。这只小狗长着一身土黄色的长毛,就像一把旧拖把一样。它在路上这里闻闻,那里找找,一副饿坏了的样子,可怜极了。每当有人从它身旁走过,它都会抬头用祈求的眼神看着那个人,好像在说:“你能带我走吗?我很会看家的。”可是,路上的行人来去匆匆,从来都没有一个人理它。如果妈妈同意的话,我一定会把它带回家。

原贴:短篇日记 最好150字左右

finishlove

幸福是什么?有人说幸福是去KFC美美地大吃一顿,有人说幸福就是买到心仪已久的洋娃娃,还有人说幸福就是能偷偷地上QQ与好友聊上几句……在我们这个年龄,幸福的事实在太多了,可是在我记忆的深处有一件让我十分难忘的幸福往事,直到现在,我仍然难以抗拒它的魅力! 时光又飞回到去年的那个夏季……有一天,爸爸一脸神秘地对我说:“小猪,猜猜明天我们要去干什么呀?”“做作业呗”我不以为然地说。“告诉你吧”爸爸像个领导一样高昂着头说:“明天,我们要乘飞机去西安旅游啦。”我听到这个消息,眼珠子都要蹦出来了“什么?乘飞机去西安?”我的话音渐渐高了起来。“是的!明天我们就出发!”爸爸手舞足蹈地做着动作。“GREAT!GR

原贴:800字左右的短篇故事

静止的发酵

好的这个问题有点挑战难度。 首先,你要有很好的古文修养,写出来的东西要让人感觉得到古色古香。这个需要平常的大量积累。如果看到一些古风小说,可以尝试着去记忆一些对服装以及对话的表达方式。比如女子的发饰,簪子啦金步摇啦簪花啦钗子啦;发型比如堕马髻啦还有我一时想不起来啦;画的眉毛啦比如含烟眉啦;服装比如齐胸襦裙薄衫啦云云。这个其实可以百度一下的,文库里有很全面详细的介绍。 如果你要写的是历史类型,就需要对那段历史的了解,上到皇帝称号下到风俗习惯譬如宋朝女子开始裹脚、出现勾栏之类的娱乐场所扒拉扒拉。 如果是架空相比之下会顺手一点,毕竟不会出现太多BUG啦你懂的~ 多突击一下诗词是很有必要的!!! 最重

原贴:短篇古风小说基础知识

乄少哏ωǒ粄

写作古风小说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年代背景。架空就不多说了,如果有真实的朝代,那么一定要了解那 个朝代的特点,如该朝代的主要人物不能张冠李戴,历史事实可以有新 意但不能窜改。官职等不能脱离背景等。 2,场景布置。要根据史实,不能定位在明朝却用了阿房宫。 3,人物关系。有很多小说都把人物间的称呼搞得很乱且很不合理,由其是自称和谦称。 4.服装等根据常识去设定,一般不会有太大问题。 最后,注意情节和逻辑关系,不能太多对话,景物和心理的刻画也很重要。

原贴:短篇古风小说基础知识

jansenshi

门槛低的你往中学生一类的杂志里投

原贴:新手写的300字左右的短篇童话故事,想投稿,哪些杂志门槛相对低一些?

mariarose

媳妇说:“煮淡一点你就嫌没有味道,现在煮咸一点你却说咽不下, 你究竟怎么样?” 母亲一见儿子回来,二话不说便把饭菜往咀里送。她怒瞪他一眼。 他试了一口,马上吐出,儿子说:“我不是说过了吗, 妈有病不能吃太咸!” “那好!妈是你的,以后由你来煮!”媳妇怒气冲冲地回房。     儿子无奈地轻叹一声,然后对母亲说:“妈,别吃了, 我去煮个面给你。” “仔,你是不是有话想跟妈说,是就说好了,别憋在心里!” “妈,公司下个月升我职,我会很忙,至于老婆, 她说很想出来工作,所以……” 母亲马上意识到儿子的意思:“仔,不要送妈去老人院。    ” 声音似乎在哀求。 儿子沉默片刻,他是在寻找更好的理由。 “妈,其实老人院并没有甚么不好,你知道老婆一但工作, 一定没有时间好好服侍你。老人院有吃有住有人服侍看顾, 不是比在家里好得多吗?” “可是,阿财叔他……” 洗了澡,草草吃了一碗方便面,儿子便到书房去。     他茫然地伫立于窗前,有些犹豫不决。母亲轻便守寡, 含辛茹苦将他抚养成人,供他出国读书。 但她从不用年轻时的牺牲当作要挟他孝顺的筹码, 反而是妻子以婚姻要挟他!真的要让母亲住老人院吗?他问自己, 他有些不忍。   “可以陪你下半世的人是你老婆,难道是你妈吗?” 阿财叔的儿子总是这样提醒他。   “你妈都这么老了,好命的话可以活多几年, 为何不趁这几年好好孝顺她呢?树欲静而风不息, 子欲养而亲不在啊!”亲戚总是这样劝他。   儿子不敢再想下去,深怕自己真的会改变初衷。傍晚, 太阳收敛起灼热的金光,躲在山后憩息。 一间建在郊外山岗的一座贵族老人院。是的,钱用得越多, 儿子才心安理得。  当儿子领着母亲步入大厅时,崭新的电视机, 42吋荧幕正播放着一部喜剧,但观众一点笑声也没有。   几个衣着一样,发型一样的老妪歪歪斜斜地坐在发沙上, 神情呆滞而落寞。有个老人在自言自语,有个正缓缓弯下腰, 想去捡起掉在地上的一块饼干。儿子知道母亲喜欢光亮, 所以为她选了一间阳光充足的房间。    从窗口望出去,树荫下, 一片芳草如茵。几名护士推着坐在轮椅的老者在夕阳下散步, 四周悄然寂静得令人心酸。纵有夕阳无限好,毕竟已到了黄昏, 他心中低低叹息。 “妈,我……我要走了!”母亲只能点头。   他走时,母亲频频挥手,她张着没有牙的嘴, 苍白干燥的咀唇在嗫嚅着,一副欲语还休的样子。   儿子这才注意到母亲银灰色的头发, 深陷的眼窝以及打着细褶的皱脸。 母亲,真的老他霍然记起一则儿时旧事。  那年他才6岁, 母亲有事回乡,不便携他同行,于是把他寄住在阿财叔家几天。 母亲临走时,他惊恐地抱着母亲的腿不肯放,伤心大声号哭道:“ 妈妈不要丢下我!妈妈不要走!”最后母亲没有丢下他。   他连忙离开房间,顺手把门关上,不敢回头, 深恐那记忆像鬼魅似地追缠而来。   他回到家,妻子与岳母正疯狂的把母亲房里的一切扔个不亦乐乎。 身高3呎的奖杯——那是他小学作文比赛”我的母亲” 第1名的胜利品!华英字典—— 那是母亲整个月省吃省用所买给他的第1份生曰礼物! 还有母亲临睡前要擦的风湿油,没有他为她擦, 带去老人院又有甚么意义呢? “够了,别再扔了!”儿子怒吼道。     “这么多垃圾,不把它扔掉,怎么放得下我的东西。” 岳母没好气地说。 “就是嘛!你赶快把你妈那张烂床给抬出去, 我明天要为我妈添张新的!” 一堆童年的照片展现在儿子眼前, 那是母亲带他到动物园和游乐园拍的照片。   “它们是我妈的财产,一样也不能丢!” “你这算甚态度?对我妈这么大声,我要你向我妈道歉!” “我娶你就要爱你的母亲,为甚么你嫁给我就不能爱我的母亲?” 雨后的黑夜分外冷寂,街道萧瑟,行人车辆格外稀少。     一辆宝马在路上飞驰,频频闯红灯,陷黄格,呼一声又飞驰而过。 那辆轿车一路奔往山岗上的那间老人院,停车直奔上楼, 推开母亲卧房的门。他幽灵似地站着, 母亲正抚摸着风湿痛的双腿低泣。   她见到儿子手中正拿着那瓶风湿油,显然感到安慰的说:“ 妈忘了带,幸好你拿来!” 他走到母亲身边,跪了下来。  “很晚了,妈自己擦可以了, 你明天还要上班,回去吧!” 他嗫嚅片刻,终于忍不住啜泣道:“妈,对不起,请原谅我! 我们回家去吧!” 后语 随着自己愈长大,看着父母亲脸庞从年轻变憔悴, 头发从乌丝变白发,动作从迅捷变缓慢,多心疼! 父母亲总是将最好、最宝贵的留给我们,像蜡烛不停的燃烧自己, 照亮孩子!而我呢?有没有腾出一个空间给我的父母, 或者只是在当我需要停泊岸时,才会想起他们。    。 其实父母亲要的真的不多,只是一句随意的问候“爸、妈, 你们今天好吗?”随意买的宵夜,煮一顿再普通不过的晚餐, 睡前帮他们盖盖被子,天冷帮他们添衣服、戴手套。。。 都能让他们高兴温馨很久。  有时,我常在想: 我希望我的子女以后如何对我。那现在, 我有没有如此对待我的父母?我相信,人是环环相扣的;现在, 你如何对待你的父母;以后,你的子女就如何待你。  朋友, 人世间最难报的就是父母恩,愿我们都能:以反哺之心奉敬父母, 以感恩之心孝顺父母!采纳哦。

原贴:求短篇亲情感人故事300字左右?

Big fish

我 冰心 照着镜子,看着,究竟镜子里的那个人,是不是我。这是一个疑问!在课室 里听讲的我,在院子里和同学们走着谈着的我,从早到晚,和世界周旋的我, 众人所公认以为是我的:究竟那是否真是我,也是一个疑问! 众人目中口中的我,和我自己心中的我,是否同为一我,也是一个疑问! 清夜独坐的我,晓梦初醒的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之中偶然有一分钟一秒钟 感到不能言说的境象和思想的我,与课室里上课的我,和世界周旋的我,是否同为一我,也是一个疑问。这疑问永远是疑问!这两个我,永远不能分析。 既没有希望分析他,便须希望联合他。周旋世界的我呵!在纷扰烦虑的时候,请莫忘却清夜独坐的我! 清夜独坐的我呵!在寂静清明的时候也

原贴:求名家短篇散文,300字左右

2lips

要中文的吗:朱自清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 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 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 经从我手中溜去;象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 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的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 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

原贴:求名家短篇散文,300字左右

travelnwork

病榻呓语冰心散文 (冰心的够著名了吧) 忽然一觉醒来,窗外还是沉黑的,只有一盏高悬的路灯,在远处爆发着无数刺眼的光线! 我的飞扬的心灵,又落进了痛楚的躯壳。 我忽然想起老子的几句话:吾有大患,及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这时我感觉到了躯壳给人类的痛苦。而且人类也有精神上的痛苦:大之如国忧家难,生离死别……小之如伤春悲秋…… 宇宙内的万物,都是无情的:日月经天,江河行地,春往秋来,花开花落,都是遵循着大自然的规律。只在世界上有了人——万物之灵的人,才会拿自己的感情,赋予在无情的万物身上!什么“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这种句子,古今中外,不知有千千万万。总之,只因有了有思想、有情感的人,便

原贴:求名家短篇散文,300字左右

鼠猴_0323

病榻呓语 冰心的散文 忽然一觉醒来,窗外还是沉黑的,只有一盏高悬的路灯,在远处爆发着无数刺眼的光线! 我的飞扬的心灵,又落进了痛楚的躯壳。 我忽然想起老子的几句话:吾有大患,及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这时我感觉到了躯壳给人类的痛苦。而且人类也有精神上的痛苦:大之如国忧家难,生离死别……小之如伤春悲秋…… 宇宙内的万物,都是无情的:日月经天,江河行地,春往秋来,花开花落,都是遵循着大自然的规律。只在世界上有了人——万物之灵的人,才会拿自己的感情,赋予在无情的万物身上!什么“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这种句子,古今中外,不知有千千万万。总之,只因有了有思想、有情感的人,便有了悲欢离合,便有

原贴:求名家短篇散文,300字左右

琪琪爱丹丹

落落的 或者笛安的都不错 你可以订阅《最小说》里面有连载也有短篇小说 句子内容都很好

原贴:找一些短篇唯美小说

ゞ葒嗏♀

爱洋葱有很多国外的短篇名著,欧·亨利、马克·吐温、劳伦斯有不少短篇的名著,像没有结局的故事、《战争》、老妇人。

原贴:短篇名著 2000字左右

顺其自然

苏比躺在麦迪逊广场的那条长凳上,辗转反侧。每当雁群在夜空引吭高鸣,每当没有海豹皮大衣的女人跟丈夫亲热起来,每当苏比躺在街心公园长凳上辗转反侧,这时候,你就知道冬天迫在眉睫了。 一张枯叶飘落在苏比的膝头。这是杰克·弗洛斯特①的名片。杰克对麦迪逊广场的老住户很客气,每年光临之前,总要先打个招呼。他在十字街头把名片递给“露天公寓”的门公佬“北风”,好让房客们有所准备。 苏比明白,为了抵御寒冬,由他亲自出马组织一个单人财务委员会的时候到了。为此,他在长凳上辗转反侧,不能入寐。 苏比的冬居计划并不过奢。他没打算去地中海游弋,也不想去晒南方令人昏昏欲睡的太阳,更没考虑到维苏威湾去漂流。他衷心企求的仅仅是去

原贴:短篇名著 2000字左右

章臻

莫泊桑 欧亨利的可以随便挑 比如 羊脂球 警察与赞美诗

原贴:短篇名著 2000字左右

bj-minnie

寂寞空庭春欲晚

原贴:唯美古风短篇虐心小说

阿呜celine

江山如画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原贴:唯美古风短篇虐心小说

voicereason

华胥引/////////////////////////////////////////

原贴:唯美古风短篇虐心小说

粥小夏

死亡现场,嫌疑人,各自存在的动机,杀人手法 具体化就差不多

原贴:求一个原创短篇侦探/悬疑/推理故事,300字左右,要原创,写的好的加财富值

Nothing。

微型小说 短篇小说

原贴:古风短篇

astra

我也喜欢文字, 我也喜欢写日志,我也想成为一个作家,我建议你还是往写短篇那方面发展,然后平时多写点长篇,练习的差不多的时候,两项一起发展也是不错的。

原贴:古风短篇

bolide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尼姑跟一个和尚结婚了。。。。

原贴:伤感的爱情故事,短篇,要唯美。

tauly

我和偷吃禁果的女孩的故事,内容不黄

原贴:伤感的爱情故事,短篇,要唯美。

280730019

桂圆八宝: 八月桂花糖金庸派——叶李李的笑傲江湖 迟到的中秋小白文贺礼 为你,我种出一个公主 顾桔子的交换法则 西游路上,唐僧与妖精齐飞 二十三楼的月亮要飞向哪里 谁能把春留驻 错过 奶油派 天下第一贱人 古灵: 人生自是有情狂 只怕相思苦《只想爱一个人《出嫁必从夫》《出嫁愿从夫》只要你一个人《出嫁誓从夫》《只为你一个人》《出嫁难从夫》《出嫁该从夫》《出嫁不从夫》《偷吃蜜糖》鬼面夫君缚神(上)缚神(下)《四月一日》引郎上勾《喜气洋洋》《不是搞鬼》贴心妹妹火爆甜心引“狼”入室良兄宝妹《亲爱的陌生人》《无怨无悔

原贴:短篇古风言情小说集

熊猫小师妹

很多。我发给你的很多很多啦。估计没人发得有我多。

原贴:短篇古风言情小说集

白云

wqwq

原贴:短篇古风言情小说集

谢虾米是凌巧儿

苏比躺在麦迪逊广场的那条长凳上,辗转反侧。每当雁群在夜空引吭高鸣,每当没有海豹皮大衣的女人跟丈夫亲热起来,每当苏比躺在街心公园长凳上辗转反侧,这时候,你就知道冬天迫在眉睫了。  一张枯叶飘落在苏比的膝头。这是杰克·弗洛斯特①的名片。杰克对麦迪逊广场的老住户很客气,每年光临之前,总要先打个招呼。  他在十字街头把名片递给“露天公寓”的门公佬“北风”,好让房客们有所准备。  苏比明白,为了抵御寒冬,由他亲自出马组织一个单人财务委员会的时候到了。为此,他在长凳上辗转反侧,不能入寐。苏比的冬居计划并不过奢。他没打算去地中海游弋,也不想去晒南方令人昏昏欲睡的太阳,更没考虑到维苏威湾去漂流。    他衷心企求的仅仅是去岛上度过三个月。整整三个月不愁食宿,伙伴们意气相投,再没有“北风”老儿和警察老爷来纠缠不清,在苏比看来,人生的乐趣也莫过于此了。多年来,好客的布莱克威尔岛②监狱一直是他的冬季寓所。  正如福气比他好的纽约人每年冬天要买票去棕榈滩③和里维埃拉④一样,苏比也不免要为一年一度的“冬狩”作些最必要的安排。  现在,时候到了。昨天晚上,他躺在古老的广场喷泉和近的长凳上,把三份星期天的厚报纸塞在上衣里,盖在脚踝和膝头上,都没有能挡住寒气。  这就使苏比的脑海里迅速而鲜明地浮现出岛子的影子。他瞧不起慈善事业名下对地方上穷人所作的布施。在苏比眼里,法律比救济仁慈得多。他可去的地方多的是,有市政府办的,有救济机关办的,在那些地方他都能混吃混住。    当然,生活不能算是奢侈。可是对苏比这样一个灵魂高傲的人来说,施舍的办法是行不通的。从慈善机构手里每得到一点点好处,钱固然不必花,却得付出精神上的屈辱来回报。正如恺撒对待布鲁图一样⑤,真是凡事有利必有弊,要睡慈善单位的床铺,先得让人押去洗上一个澡;要吃他一块面包,还得先一五一十交代清个人的历史。    因此,还是当法律的客人来得强。法律虽然铁面无私,照章办事,至少没那么不知趣,会去干涉一位大爷的私事。既然已经打定主意去岛上,苏比立刻准备实现自己的计划。省事的办法倒也不少。  最舒服的莫过于在哪家豪华的餐馆里美美地吃上一顿,然后声明自己不名一钱,这就可以悄悄地、安安静静地交到警察手里。  其余的事,自有一位识相的推事来料理。苏比离开长凳,踱出广场,穿过百老汇路和五马路汇合处那处平坦的柏油路面。  他拐到百老汇路,在一家灯火辉煌的餐馆门前停了下来,每天晚上,这里汇集着葡萄、蚕丝与原生质的最佳制品⑥。苏比对自己西服背心最低一颗纽扣以上的部分很有信心。他刮过脸,他的上装还算过得去,他那条干干净净的活结领带是感恩节那天一位教会里的女士送给他的。    只要他能走到餐桌边不引人生疑,那就是胜券在握了。他露出桌面的上半身还不至于让侍者起怀疑。一只烤野鸭,苏比寻思,那就差不离——再来一瓶夏白立酒⑦然后是一份卡门贝干酪⑧,一小杯浓咖啡,再来一支雪茄烟。  一块钱一支的那种也就凑合了。总数既不会大得让饭店柜上发狠报复,这顿牙祭又能让他去冬宫的旅途上无牵无挂,心满意足。  可是苏比刚迈进饭店的门,侍者领班的眼光就落到他的旧裤子和破皮鞋上。  粗壮利落的手把他推了个转身,悄悄而迅速地把他打发到人行道上,那只险遭暗算的野鸭的不体面命运也从而得以扭转。苏比离开了百老汇路。看来靠打牙祭去那个日思夜想的岛是不成的了。要进地狱,还是想想别的办法。    在六马路拐角上有一家铺子,灯光通明,陈设别致,大玻璃橱窗很惹眼。苏比捡起块鹅卵石往大玻璃上砸去。人们从拐角上跑来,领头的是个巡警。苏比站定了不动,两手插在口袋里,对着铜纽扣直笑⑨。  “肇事的家伙在哪儿?”警察气急败坏地问。“你难道看不出我也许跟这事有点牵连吗?”苏比说,口气虽然带点嘲讽,却很友善,仿佛好运在等着他。  在警察的脑子里苏比连个旁证都算不上。  砸橱窗的人没有谁会留下来和法律的差役打交道。他们总是一溜烟似地跑。警察看见半条街外有个人跑着去赶搭车子。他抽出警棍,去追那个倒霉的人。苏比心里窝火极了,他拖着步子走了开去。两次了,都砸了锅。街对面有家不怎么起眼的饭馆。  它投合胃口大钱包小的吃客。  它那儿的盘盏和气氛都粗里粗气,它那儿的菜汤和餐巾都稀得透光。苏比挪动他那双暴露身份的皮鞋和泄露真相的裤子跨进饭馆时倒没遭到白眼。他在桌子旁坐下来,消受了一块牛排、一份煎饼、一份油炸糖圈,以及一份馅儿饼。  吃完后他向侍者坦白:他无缘结识钱大爷,钱大爷也与他素昧平生。  “手脚麻利些,去请个警察来,”苏比说,“别让大爷久等。”“用不着惊动警察老爷,”侍者说,嗓音油腻得像奶油蛋糕,眼睛红得像鸡尾酒里浸泡的樱桃,“喂,阿康!”两个侍者干净利落地把苏比往外一叉,正好让他左耳贴地摔在铁硬的人行道上。  他一节一节地撑了起来,像木匠在打开一把折尺,然后又掸去衣服上的尘土。  被捕仿佛只是一个绊色的梦。那个岛远在天边。两个门面之外一家药铺前就站着个警察,他光是笑了笑,顺着街走开去了。  苏比一直过了五个街口,才再次鼓起勇气去追求被捕。这一回机会好极了,他还满以为十拿九稳,万无一失呢。一个衣着简朴颇为讨人喜欢的年轻女子站在橱窗前,兴味十足地盯着陈列的剃须缸与墨水台。  而离店两码远,就有一位彪形大汉——警察,表情严峻地靠在救火龙头上。  苏比的计划是扮演一个下流的、讨厌的小流氓。他的对象文雅娴静,又有一位忠于职守的巡警近在咫尺,使他很有理由相信,警察那双可爱的手很快就会落到他身上,使他在岛上冬蛰的小安乐窝里吃喝不愁。苏比把教会女士送的活结领带拉挺,把缩进袖口的衬衫袖子拉出来,把帽子往后一推,歪得马上要掉下来,向那女子挨将过去。    他厚着面皮把小流氓该干的那一套恶心勾当一段段表演下去。苏比把眼光斜扫过去,只见那警察在盯住他。年轻女人挪动了几步,又专心致志地看起剃须缸来。苏比跟了过去,大胆地挨到她的身边,把帽子举了一举,说:“啊哈,我说,贝蒂丽亚!你不是说要到我院子里去玩儿吗?”警察还在盯着。    那受人轻薄的女子只消将手指一招,苏比就等于进安乐岛了。他想象中已经感到了巡捕房的舒适和温暖。年轻的女士转过脸来,伸出一只手,抓住苏比的袖子。“可不是吗,迈克,”她兴致勃勃地说,“不过你先得破费给我买杯猫尿。  要不是那巡警老盯着,我早就要跟你搭腔了。”那娘们像常春藤一样紧紧攀住苏比这棵橡树,苏比好不懊丧地在警察身边走了过去。  看来他的自由是命中注定的了。一拐弯,他甩掉女伴撒腿就走。  他一口气来到一个地方,一到晚上,最轻佻的灯光,最轻松的心灵,最轻率的盟誓,最轻快的歌剧,都在这里荟萃。身穿轻裘大氅的淑女绅士在寒冷的空气里兴高采烈地走动。苏比突然感到一阵恐惧,会不会有什么可怕的魔法镇住了他,使他永远也不会被捕呢?这个念头使他有点发慌,但是当他遇见一个警察大模大样在灯火通明的剧院门前巡逻时,他马上就捞起“扰乱治安”这根稻草来。    苏比在人行道上扯直他那破锣似的嗓子,像醉鬼那样乱嚷嚷。他又是跳,又是吼,又是骂,用尽了办法大吵大闹。警察让警棍打着旋,身子转过去背对苏比,向一个市民解释道:“这是个耶鲁的小伙子在庆祝胜利,他们跟哈德福学院赛球,请人家吃了鸭蛋。  够吵的,可是不碍事。我们有指示,让他们只管闹去。  ”苏比怏怏地停止了白费气力的吵闹。难道就没有一个警察来抓他了吗?在他的幻想中。那岛已成为可望不可即的阿卡狄亚⑩了。他扣好单薄的上衣以抵挡刺骨的寒风。  他看见雪茄烟店里一个衣冠楚楚的人对着摇曳的火头在点烟。那人进店时,将一把绸伞靠在门边。苏比跨进店门,拿起绸伞,慢吞吞地退了出去。  对火的人赶紧追出来。“我的伞。”他厉声说道。  “噢,是吗?”苏比冷笑说;在小偷小摸的罪名上又加上侮辱这一条。“好,那你干吗不叫警察?不错,是我拿的。你的伞!你怎么不叫巡警?那边拐角上就有一个。”伞主人放慢了脚步,苏比也放慢脚步。他有一种预感:他又一次背运了。  那警察好奇地瞅着这两个人。  “当然,”伞主人说,“嗯……是啊,你知道有时候会发生误会……我……要是这伞是你的我希望你别见怪……我是今天早上在一家饭店里捡的……要是你认出来这是你的,那么……我希望你别……”“当然是我的。  ”苏比恶狠狠地说。伞的前任主人退了下去。好警察急匆匆地跑去搀一位穿晚礼服的金发高个儿女士过马路,免得她被在两条街以外往这边驶来的电车撞着。  苏比往东走,穿过一条因为翻修而高低不平的马路。  他忿忿地把伞扔进一个坑。他嘟嘟哝哝咒骂起那些头戴钢盔,手拿警棍的家伙来。因为他想落入法网,而他们偏偏认为他是个永远不会犯错误的国王①。最后,苏比来到通往东区的一条马路上,这儿灯光暗了下来,嘈杂声传来也是隐隐约约的。  他顺着街往麦迪逊广场走去,因为即使他的家仅仅是公园里的一条长凳,他仍然有夜深知归的本能。  可是,在一个异常幽静的地段,苏比停住了脚步。这里有一座古老的教堂,建筑古雅,不很规整,是有山墙的那种房子。  柔和的灯光透过淡紫色花玻璃窗子映射出来,风琴师为了练熟星期天的赞美诗,在键盘上按过来按过去。动人的乐音飘进苏比的耳朵,吸引了他,把他胶着在螺旋形的铁栏杆上。  明月悬在中天,光辉、静穆;车辆与行人都很稀少;檐下的冻雀睡梦中啁啾了几声——这境界一时之间使人想起乡村教堂边上的墓地。  风琴师奏出的赞美诗使铁栏杆前的苏比入定了,因为当他在生活中有母爱、玫瑰、雄心、朋友以及洁白无瑕的思想与衣领时,赞美诗对他来说是很熟悉的。苏比这时敏感的心情和老教堂的潜移默化会合在一起,使他灵魂里突然起了奇妙的变化。    他猛然对他所落入的泥坑感到憎厌。那堕落的时光,低俗的欲望,心灰意懒,才能衰退,动机不良——这一切现在都构成了他的生活内容。一刹那间,新的意境醍醐灌顶似地激荡着他。一股强烈迅速的冲动激励着他去向坎坷的命运奋斗。  他要把自己拉出泥坑,他要重新做一个好样儿的人。他要征服那已经控制了他的罪恶。  时间还不晚,他还算年轻,他要重新振作当年的雄心壮志,坚定不移地把它实现。管风琴庄严而甜美的音调使他内心起了一场革命。  明天他要到熙熙攘攘的商业区去找事做。有个皮货进口商曾经让他去赶车。他明天就去找那商人,把这差使接下来。他要做个烜赫一时的人。他要——苏比觉得有一只手按在他胳膊上。  他霍地扭过头,只见是警察的一张胖脸。  “你在这儿干什么?”那警察问。“没干什么。”苏比回答。“那你跟我来。”警察说。第二天早上,警察局法庭上的推事宣判道:“布莱克威尔岛,三个月。”。

原贴:短篇名著 2000字左右

修朗Danielle

人性之光 紫燕 有时候,和朋友在一起聊天偶尔会谈到关于读书的附庸风雅的事情。一天, 朋友问我读没读过刘墉的散文,我顿时觉得脸一定是赪红得无法收拾了,或许朋友觉得我应该读过刘墉的散文。  于是,遮掩一下,抑或说虚伪一下,找了一个借口搪塞:“我不喜欢他散文的犀利……”确实,曾几何时,不经意间或是应该浏览过刘墉的散文,最终,应该是有些清淡的印象的。  自己更倾情于一些散淡、雍丽,带着些缠绵、悱恻或者抑郁的散文,更喜欢一些个若有似无、如烟如岚的散文,至于其间有没有,或者有多少关于人生沉思与反刍的东西是不会过于在意的,因为那些东西看起来实在有点儿沉闷,或者说沉重罢。  文字只要赋予了单纯的美,拥有了牵肠挂肚的共鸣,那些厚重与轻浅,真的还那么重要么?随即,因为无意间看到了刘墉的一篇散文,自己的观点或者说是取向还是发生了一些改变。  买了本2010年第3期的《读者》杂志,里面正有一篇刘墉的散文海豹猎人之死。  一口气读将下来,刘墉的睿智与机敏,思辩与宏阔的笔力,名流雅士高屋建瓴、不事张扬却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霸气不得不令我击节叫好。这是一篇关于如何对待生态平衡,如何对待现代人真正的人文环境的散文。  刘墉连续列举了世界各地的7个与自然环境、动物保护、古迹遗存、人类生存的实例,叙写客观真挚,浸润着无所不在的人性之光辉,文章最后,作者自己才提出对于这些事例的看法以及深刻的反诘与思索,却丝毫无有一位声名远播的华文学者可能出现的佶屈聱牙的文字,由此,打心眼儿里为于刘墉出类拔萃的深秀辩敏所折服。    海豹猎人之死的标题,其实也是刘墉引用于《读者文摘》同题文字的标题。那篇文章说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加拿大北极的一个小村的猎户猎捕海豹得其皮毛维持生计的事情。因为世界和平组织和新闻媒体的普遍干预,猎豹行为最终遭禁,舆论的压力及猎户们生活来源的丧失,11年里,先后有152位猎户自杀,令人扼腕叹息的是,加拿大野生动物基金会会长说:“我们并不担心格陵兰海豹的绝种!”收委托调查的人道机构也发现,猎杀海豹的方法并不是不人道的……这只是刘墉文章中列举事例中的一个。    我不敢对猎杀海豹的行为进行褒贬,但深深地为刘墉的言语所震撼,文章结尾刘墉提出的反思言论不得不让人深思:“这个世界不是人类专有的,我们要尊重地球村里的每一位成员。但是,当我们大唱高调,高举着牌子站在百货公司门口高喊:‘不准猎杀动物,猎取皮毛’的时候,我们有没有为贫苦山村的猎人送上冬衣?”刘墉的散文即使想要表达一种火山迸发般的激情时,也没有过于激烈的言辞,更无有些所谓入流学人偶尔的獗词与粗口,他的文字抑或有一些犀利,也是温婉而含蓄的,使人于温婉与含蓄里,会心颔首地随着他激荡着真诚的心脉一起思索。    文字应该是,也必须是充满人性的。虽然只是认真而仔细地拜读了刘墉的一篇散文,其字里行间充盈的不可侵犯的人性的光辉,在寒冬里已经完全温暖了我们的心。

原贴:求刘墉短篇散文的读后感,300字左右就行

胖胖乐乐

100冬天的雪花,是许多孩子的最爱。他们堆雪人、打雪仗,忙得不亦乐乎。甚至是大人,在发脾气时,看着飘零的雪花,也会渐渐平静下来。雪花是属于所有人的,望着飘着雪花的天空难免使人想起“白雪公主”,望着满街的雪夜,使人想起“卖火柴的小女孩”。

《安徒生童话》犹如冬夜里的一个火炉,给了我温暖,同时是我疲惫身心的停泊港湾,帮我在遐想中进入梦想。

原贴:100字左右短篇散文?

sunny小鑫

今天,我们去游峨眉山。刚到山底一只猴子仔细打量着我,好像在说:“你是谁,你咋长这样呢?”突然伸出一只手,我给了它一粒糖。它拨开糖纸把糖放进嘴里咬了几下,又向我讨。我机灵一动,转过身把一粒石子包进糖纸里给了猴子,它拨开一看是石子。气势汹汹的向我走来。我赶紧跑到爸爸身后,爸爸扔过去一包花生,我们也趁机走了。

原贴:短篇日记,最好150字左右?

harlemchow

献给那些长不大的熊孩子 有人问我,你眼中的夏天是怎样的姿态。 我盯着冰镇的西瓜垂涎欲滴的答道,水果香的夏天。 去你的,那是秋天好吧。 夏天来到的时刻,街上人群的短衣短裤就是最佳的佐证。  看着白皙的娇俏的女孩晒着健康的肤色,露出洁白的牙齿笑得很灿烂。  于是又在Wei bo上大张旗鼓的叫嚣道:这个夏天,快让我在草地上撒点野!多么激情澎湃的台词,就像那一年留着长发弹着吉他唱着“每一刻都是崭新的”摇滚少年虚伪一样,冲劲十足。  这个夏天里,我要丢掉那遮住灼热日光的大阳伞,我要脱掉那灰色沉重的毛线衫,我要甩掉那一身肥肥的赘肉。  我要抛弃一切琐碎思绪与繁杂包袱,大步奔跑在艳阳底下。不论汗水涔涔不论天气载酷热难当就让我解放原始天性,就让我在地上撒点野。   气温开始逐渐升高,出行几率陡然巨减(除上学外)。闷热难耐的躲在室内看《东京爱情故事》这部老片。那1991年发生的事情,那个年代的潮流,那个年代的爱情,活生生地沁入我的心房。  一群平凡的男女:正经认真的永尾完治、风流倜傥的三上建一、活泼开朗的赤名莉香以及单纯固执的关口里美。  在他们经历了恋爱的几次转变后,最后他们的恋爱以永尾和关口、三上和尚子的结婚而告终,而莉香则离开了东京……《东京爱情故事》被日本成为90年代经典爱情剧三部之一。”莉香旋风“席卷了亚洲各国,莉香的微笑征服了一代人的心,也影响了一代人的爱情观。    我能清晰的记得莉香每天都会”丸子,丸子,丸子……“的叫着永尾,那灿烂的笑最符合这个夏天的要求了。 可真正明白的时候已经过了几个夏天。时光机也无法倒退回你最初的摸样。  你依然在茫然追寻掉转方向,又重归原地的不断轮回中。话不多的清瘦少年,一转眼男孩变男人,眼中的单纯变沉稳,言语变简练,虽然表情还是抑制不住的害羞神采,不过相较于过去那个莽撞不经事的孩童已经沉稳不少。    这就是岁月带来的变迁。 诶,你知道么,春季是猫狗发情期呢。 我知道,人也差不多。 不过啊,我觉得夏季比较像。 为什么呀 因为夏天少女都穿超短裤和超短裙啊,你懂的。  啊哈哈。 南方总是更快的渐入炎夏的灼热。栽植在瓦盆里的爬藤植物疯狂地蔓延,欲将整栋楼房包裹住。  但记忆里的老夏天似乎依然没变,放着破旧收音机的二手磁带里的幼稚童谣,对着串口透进的风深呼吸,看天空的浮云,仿佛又回到了以前的那个夏天,和祖母晃着藤椅坐在树荫下纳凉的情景。  她总说,立夏到了,白天长,黑夜短。白天长,黑夜短。她就这样絮叨不停重复着。而我明白了,珍惜时间才是她真正要教我的成长必修课。  还记得立夏吗?郭敬明《夏至未至》里面的立夏,这是那么一个坚强的少女啊。   在去年五月收到了明信片,而今年的五月立下则收到一位陌生署名为罹患寄来的信笺。末尾写道:夏天就要来了,这是一个灿烂的季节。愿你的生活亦如夏花般焕生灿烂,夏天来临的时候总会感觉闷热难耐,胃口下降。    傍晚散步,看到公园里挥舞彩带抖擞精神的阿婆们在夕阳下翩翩起舞。看见了她们怀抱对余生的希望,比起我们这些少壮就徒伤悲,有时无病呻吟又兀自感伤之人而言,更是无可比拟于他们的乐观热情。   想起很久没写日记了。偶尔就随兴在日记本里写了几句:长大了以后,还想像现在这样疯狂的迷恋李宇春这位炙手可热的歌星,还想痴痴眷恋着童话故事里王子公主的美丽结局,还想怀有那些遥不可及的少年远大梦想。    是的,长大并不意味着不可以再有天真烂漫的想法可它意味着要去接纳先前并不欢喜的失误,同时也在不断失去的怅惘中回首感悟和历练。乔叶说,我常常觉得自己是一个拿针的人。真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够修炼成最尖最利的那根针。   小的时候,我想要一所大房子。有大而敞亮的落地窗。高深的植物丛爬满围墙庭院。  寂寞的时候,放几张过时的老唱片;无聊的时候,拿废纸折几架纸飞机,吹一口纸飞机沿着曲线弯弯曲曲的飞向远方。  为我院子里的花儿草儿施肥浇水,捉毛毛虫。失眠的时候,去附近的公园走走,看看吹泡泡的鲤鱼,听听晚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如果一个人太寂寞,如果一个没有爱的人,就养只狗,陪我散步,做无聊而疯狂的事。   可是后来我才知道,我把我的梦铺陈太美。  美到易破碎。有谁愿意去相信,童话故事的最后,总是,美好的。白雪公主会被王子吻醒,王子会守护白天鹅到地久天长,灰姑娘总会坐上爱情的南瓜车。谁都知道,以最美好的幻想,让结局完美的不露痕迹,谁都想要,最完美的童话结局。  但是我们又都知道,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没有魔法没有时光机,更没有超能力的咸蛋超人和奥特曼。可我们还是那么喜欢童话故事里的情节和人物。因为它美,正好填补了现实中的遗憾和缺漏。  我知道,我的童话王国一直存在着,但青蛙永远只是青蛙。男孩总有一天会变成大男人。没有人可以拒绝成长,就像蝌蚪会变青蛙,毛毛虫会变蝴蝶一样。  总有一天它会跳跃着奔向无垠绿色的洼地,不会只围困在小小的池塘里,总会找到希望的田野。   其实浮云还是心里面,偏执骄傲到无可救药的傻孩子。 仅此献给永远长不大的熊孩子们。

原贴:求短篇美文及读后感受,美文最好300字左右~~~各位请帮帮忙哈、、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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