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文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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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bear

Doris Lei

她是一个美丽的标本.躺在这个冰冷的玻璃柜中一整整500年了.

五百年前她用她的声音从巫师那里换取了魔法,请他把自己制成一个爱情标本等她的爱人前来将她相识.施法的时候巫师对她说:”你将躺在这个神奇的玻璃柜中五百年,谁也不能将你带走,五百年以后,你等的那个人会经过这里.如果那时他将你认出唤出了你的名字,你就可以打开这个柜子,从此跟他远走天涯永不分离.如果他没有叫你的名字,你将化为一堆灰烬,永世不得托生为人.”

她微笑着说:”他一定可以认出我的,请大师施法吧!”

她把双手合在心上,露出一个最美丽的微笑,那是他曾经,迷恋过的神情.她想他一定一眼能把自己认出,因为他曾那样温柔地在她耳边对她说过--我喜欢看你笑的样子,永远也不会忘记.

巫师摇头对她说:”你必须承受很大的痛苦才能使魔法生效,你的神情因为承受不了那种痛苦而变的可怕,你就是做出再美丽的微笑也没有用的.”

她依然笑着说:”来吧,我不怕.我一定会保持这个微笑的,他说过我喜欢我笑的样子.”

巫师再次摇头,却没说什么,于是开始施法.顷刻间她如五雷轰顶般一阵剧痛从头至脚而下,她疼的几乎要跳起来,但是她强忍着疼痛,一动不动.一会又如千万条小虫在她的身体里噬咬一般,直钻进她的心理面去.让她忍受不住要撕祉自己的胸膛;一会又像躺在油锅里煎熬一样炽热难当;一会又像进了冰窟一样寒冷刺骨....但她依然没有动,头上的汗珠滚滚而落,在瞬间又结成了冰.

一切都过去了,她感到身体渐渐地变的僵硬麻木,继而什么感觉也没有了.而她依然保持着那个姿势那个微笑,始终不曾动过分毫.她看见巫师眼里闪过的惊讶,她知道她胜利了.

巫师合上盖子,然后就离开了,再也没有来过.

于是她就躺在这个巨大的玻璃柜里安静地等着她爱人前来把她相识,她知道她一定会来的,一定会把她认出.那时她就可以跟他永远不分离--想到这里,她的心中就充满了希望,五百年的等待变的那么短暂轻飘,不值一提.

五百个严寒酷暑终于过去了,一个美丽的秋日下午.她听到一种久违的脚步声向她走来,她的心狂跳起来,她知道他来了.那个等待了五百年的时刻终于来了!五百年她躺在这个玻璃柜里,她不知道自己成什么样子了.但她相信他一定会认出自己来!

他在她面前站定,还是以前的发,以前的脸,一点没变.她本以为经过几世轮回后他会改变了摸样,让她觉得陌生.她贪婪的嗅着他身上的气息那是她太熟悉的味道,永远也不会忘记.她心中狂呼他的名字,可是他却再也不能听见.因为她已经把声音给了巫师.

他定定的看着柜中的她.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仿佛想起了什么,她一阵狂喜,她知道他快要想起她来了!他一定会唤她的名字:亲爱的人!叫吧!叫我的名字!那么我们就可以永远的在一起了.”可是,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他没有出声,他只是久久地久久地凝视着她,然后恋恋不舍地转身离去.

玻璃柜在他转身的刹那间砰然碎裂.五百年来她地一次裸露在已经陌生的空气之中.

她清楚地听见自己的身体咝咝融化的声音,她知道自己就要化为灰烬.魔法就要生效,自己将永世不得超升了.....她在此刻突然变得安宁,对与自己的死去竟然了无遗憾.她用五百年的时候终于等到了他的到来,虽然他没有唤出她的名字,虽然他没有让她重生,但她还是看见了他望着她的神情,竟无法恨他一分一毫!她知道他一定想起什么来了的.她还是在他的记忆中存在过的....不然,他不会那样久久地凝视着她,他的眼中不会有如许的柔情:”亲爱的人,我终于等到你来看我了,终于可以带着你最喜欢笑容离开了....今后的人子你要好自珍重,原谅我不能陪你了...”

她的思维越来越模糊..她感到自己就要消失了...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把自己化着一颗心脏的形状,然后魂飞魄散,终于与这个世界的阴阳再无关连.

...他终于离开了那快让他觉得太熟悉的石头,朝前走去.突然听到身后一阵剧烈的破碎声,心中莫明地一阵剧痛!蓦然回头--那玻璃柜和柜中那快人形石头已经不见,只剩下山地上一堆小小的灰烬,像极了一颗心.他狂奔过去,俯身跪下,抚摩着那堆还残存发温热的灰烬眼泪自然滴落.

是的,他想起来了--很久以前,他曾对一个女人过:我有一颗石头心.

女人说:来生,我会做一颗石头.

他撕下一片衣角,默默把那堆灰烬小心的包好,放如贴心的口袋.

从此一直到死,那堆灰没有离开过他的身边,他也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

原来,他用他的声音像神明换得他轮回之后不变摸样,好让他的爱人在来世还能一眼把他认出.这五百年来他一直在寻找那个女人,当他看见那块石头的那一刻,他震惊了!那个名字在他心中唤了无数遍了,可是,纵使喊发断了肝肠,他再也不能开口...

前生,他们无缘相守,今生,他们依然在宿命的折磨中将彼此错过.那么他们的来世会不会有一份完美的爱情?可是他不会知道,她再也没有来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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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我记得有《千年》,十四阙的短篇小说都挺虐的。

原贴:唯美古风短篇虐心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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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落的 或者笛安的都不错

你可以订阅《最小说》里面有连载也有短篇小说 句子内容都很好

原贴:找一些短篇唯美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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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你最感动的爱情的话,或者爱情的短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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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么一对情侣;他们一直相处不错,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淡淡的,说男孩象自己的亲人;男孩对女孩爱甚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当吵架的时候,男孩都会说是自己不好,自己的错;即使有时候真的不怪他的时候,他也这么说;他不想让女孩生气;就这样过了2年,男孩仍然非常爱女孩,象当初一样;有一个周末,女孩出门办事,男孩本来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听说她有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在家里呆了一天,他没有联系女孩,他觉得女孩一直在忙,自己不好去打扰他;谁知女孩在忙的时候,还想着男孩,可是一天没有接到男孩的消息,她很生气;晚上回家后,发了条信息给男孩,话说得很重;甚至提到了分手;当时是晚上12点;男孩心急如焚,打女孩手机,连续打了3次,都给挂断了;打家里电话没人接,猜想是女孩把电话线拔了;男孩抓起衣服就出门了,他要去女孩家;当时是12点25;女孩在12点40的时候又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从手机打来的,她又给挂断了;一夜无话;男孩没有再给女孩打电话;第2天,女孩接到男孩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声泪俱下;男孩昨晚出了车祸;警方说是车速过快导致刹车不急,撞到了一辆坏在半路的大货车;救护车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女孩心痛到哭不出来,可是再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能从点滴的回忆中来怀念男孩带给她的独趾托腋;女孩强忍悲痛来到了事故车停车场,她想看看男孩呆过的最后的地方;车已经撞得完全不成样子;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还沾有男孩的血迹;男孩的母亲把男孩当时身上的遗物给了女孩,钱包,手表,还有那部沾满了男孩鲜血的手机;女孩翻开钱包,里面有她的照片,血渍浸透了大半张;当女孩拿起男孩的手表的时候,赫然发现,手表的指针停在12点35分附近;女孩瞬间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后还用最后一丝力气给她打电话,而她自己却因为还在堵气没有接;男孩再也没有力气去拨第2遍电话了,他带着对女孩的无限眷恋和内疚走了;女孩永远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女孩也明白,不会再有人会比这个男孩,更爱她了芽儿和雷打算结婚时,雷很穷。    雷说,芽儿,我没钱。芽儿看了雷一眼,笑了,说没关系,我也没钱。芽儿和雷住在一间雷的父母留的小房子里,用旧报纸糊了顶棚和墙壁,算做是他们的新房。两只皮箱放到一处,两床被子放在一张木床上,他们就算结婚了。  雷拥着芽儿,看墙上报纸上的新闻和趣事。雷说,你看这里是谋杀案,这里是领导们在开会,这里是一起车祸,还有一位乐于奉献的老工人。  雷还常说,芽儿,对不起,让你受苦了。芽儿在棉纺厂里做三班倒。  雷下岗了。去了街上踏三轮,所以他们的生活很清苦。芽儿夜班下班时,雷就踏着三轮去棉纺厂门口接芽儿。雷小心翼翼扶芽儿上车,再递给芽儿两个热乎乎的茶叶蛋。芽儿坐在车上,边剥茶叶蛋边看踏三轮的丈夫魁伟的背影,她的脸上就回爬满热辣辣的泪。    冬去了,春来了,春去了,夏来了,雷和芽儿重复着贫穷而又富足的日子。有一天雷郑重地对芽儿说,芽儿,我要跟人去跑生意,我要让你过好日子。芽儿眨着一双大眼睛,睫毛一闪一闪的,一闪一闪的,芽儿最后点点头。  两年后,雷成了小老板,雷和芽儿搬出来小房子,搬进了高楼。雷穿着笔挺的西装,和芽儿坐在沙发上,看窗外蓝天飞过一只鸟,只飞过一只鸟。  雷说芽儿,别上班了,咱不在乎这几个小钱。  芽儿看着雷说,我还是得上班。芽儿还是上三班倒,夜班下班她孤零零地骑着自行车时,会莫名地想起雷用三轮车接她的情景,一种滋味就涌上心头,说不出是甜还是酸。终于有一天,芽儿接到一个长途电话,告诉芽儿雷出车祸了,在外省,和雷一起被撞死的是一位年轻的小姐。    芽儿握着话筒,眼泪顷刻间布满了脸庞。芽儿从遥远的他乡捧回雷的骨灰。芽儿捧着骨灰打开以前住过的小屋的门。屋内积满了灰尘。墙和顶棚的报纸已经发黄了。芽儿说,雷,你看这是谋杀案,这是领导在开会,这是一起车祸,还哟一位乐于奉献的老人。  芽儿还是棉纺厂里的三班倒工人,芽儿常对小姐妹们说,有许多东西,用不着可以去追求。  小姐妹们听不懂,芽儿笑小说,不懂就算了。男孩和女孩是一对男女朋友男孩很花心但女孩对男孩很专情女孩很爱雨天 也喜欢淋雨每当女孩跑出伞外淋雨时男孩往往也想陪著她一起淋雨但都被女孩给阻止了男孩总问:『为什麼你不让我陪你一起淋雨呢?』女孩回答说:『因为我怕你会生病!』男孩也常会反问她:『如果淋雨会生病的话为什麼你还要去淋雨呢?』但女孩总是笑而不答最后往往都是男孩拗不过女孩而答应了她的要求因为男孩只要看到女孩开心就很快乐但是幸福的时光总是不长久的男孩喜欢上另一个女生喜欢她的程度更甚於女孩有一天当男孩和女孩在一起吃饭时他提出了分手的要求而女孩也默默的接受了因为她知道男孩像风而风是不会为任何人而停留的那天晚上 是男孩最后一次送女孩回家在女孩家的楼下 男孩吻了女孩最后一次男孩说:『真的很抱歉辜负了你!但是陪你在一起淋雨的时刻是我最快乐的时光!』女孩听完便啜泣了起来男孩抱著她 许久之后男孩跟女孩说:『有一个问题我想问你已经很久了!为什麼每一次你在淋雨时都不让我陪著你一起淋呢?』许久之后女孩缓缓地说道:『因为我不想让你发现。    。。。。。。。。。。。。我在哭泣!』那一天晚上 天空又下起了雨。。。得不到,已失去(很有道理的)从前,有一座圆音寺,每天都有许多人上香拜佛,香火很旺,在圆音寺庙前的横梁上有个蜘蛛结了张网,由于每天都受到香火和虔诚的祭拜的熏托,蛛蛛便有了佛性。  经过了一千多年的修炼,蛛蛛佛性增加了不少。  忽然有一天,佛主光临了圆音寺,看见这里香火甚旺,十分高兴。离开寺庙的时候,不轻易间地抬头,看见了横梁上的蛛蛛。佛主停下来,问这只蜘蛛:"你我相见总算是有缘,我来问你个问题,看你修炼了这一千多年来,有什么真知拙见,怎么样?"蜘蛛遇见佛主很是高兴。  连忙答应了。佛主问到:“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想了想,回答到:“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点了点头就离开了。  就这样又过了一千年的光景,蜘蛛依旧在圆音寺的横梁上修炼,它的佛性大增。  一日,佛主又来到寺前,对蜘蛛说道:“你可还好,一千年前的那个问题,你可有什么更深的认识吗?”蜘蛛说:“我觉得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 佛主说:“你再好好想想,我会再来找你的。”又过了一千年,有一天,刮起了大风, 风将一滴甘露吹到了蜘蛛网上。     蜘蛛望着甘露,见它晶莹透亮,很漂亮,顿生喜爱之意。蜘蛛每天看着甘露很开心,它觉得这是三千年来最开心的几天。 突然, 又刮起了一阵 大风 ,将 甘露 吹走了。 蜘蛛一下子觉得失去了什么,感到很寂寞和难过。  这时佛主又来了,问蜘蛛:“蜘蛛这一千年,你可好好想过这个问题: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想到了甘露 ,对佛主说:“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  ”佛主说:“好,既然你有这样的认识,我让你到人间走一朝吧。  ”就这样,蜘蛛投胎到了一个官宦家庭,成了一个富家小姐,父母为她取了个名字叫蛛儿。一晃,蛛儿到了十六岁了,已经成了个婀娜多姿的少女,长的十分漂亮,楚楚动人。这一日,新科状元郎 甘鹿 中士,皇帝决定在后花园为他举行庆功宴席。    来了许多妙龄少女,包括蛛儿,还有皇帝的小公主 长风 公主。状元郎在席间表演诗词歌赋,大献才艺,在场的少女无一不被他折倒。但蛛儿一点也不紧张和吃醋,因为她知道,这是佛主赐予她的姻缘。  过了些日子,说来很巧,蛛儿陪同母亲上香拜佛的时候,正好甘鹿也陪同母亲而来。上完香拜过佛,二位长者在一边说上了话。  蛛儿和甘鹿便来到走廊上聊天,蛛儿很开心,终于可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但是甘鹿并没有表现出对她的喜爱。  蛛儿对甘鹿说:“你难道不曾记得十六年前,圆音寺的蜘蛛网上的事情了吗?” 甘鹿 很诧异,说:“蛛儿姑娘,你漂亮,也很讨人喜欢,但你想象力未免丰富了一点吧。”说罢,和母亲离开了。  蛛儿回到家,心想,佛主既然安排了这场姻缘,为何不让他记得那件事, 甘鹿为何对我没有一点的感觉?几天后,皇帝下召,命新科状元 甘鹿 和 长风 公主完婚;蛛儿和太子芝草完婚。  这一消息对蛛儿如同晴空霹雳,她怎么也想不同,佛主竟然这样对她。几日来,她不吃不喝,穷究急思,灵魂就将出壳,生命危在旦夕。  太子芝草知道了,急忙赶来,扑倒在床边,对奄奄一息的蛛儿说道:“那日,在后花园众姑娘中,我对你一见钟情,我苦求父皇,他才答应。  如果你死了,那么我也就不活了。”说着就拿起了宝剑准备自刎。就在这时,佛主来了,他对快要出壳的蛛儿灵魂说:“蜘蛛,你可曾想过, 甘露( 甘鹿 )是由谁带到你这里来的呢?是 风 ( 长风 公主)带来的,最后也是 风 将它带走的。     甘鹿 是属于 长风 公主的,他对你不过是生命中的一段插曲。 而太子芝草是当年圆音寺门前的一棵小草,他看了你三千年,爱慕了你三千年,但你却从没有低下头看过它。蜘蛛,我再来问你,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听了这些真相之后,好象一下子大彻大悟了,她对佛主说: “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    ” 刚说完,佛主就离开了,蛛儿的灵魂也回位了,睁开眼睛,看到正要自刎的太子芝草,她马上打落宝剑,和太子深深的抱着……故事结束了,你能领会蛛儿最后一刻的所说的话吗? “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  ”。

原贴:感人的爱情短篇故事

joe

1 和月折梨花

寂月皎皎的我很喜欢这种风格。。文笔很不错。。

2 倦寻芳

还是寂月皎皎的。。这两本是一举成名作品。。

3 《祸国》

里面我最喜欢的薛采死了。那个时候只觉得痛心。还是哭了

4 妃子血

这本的男主角就是个妖孽。狠心的很。。我很喜欢女主震撼

5 《倾世皇妃》

这个我还是没哭。。不过里面我最喜欢的连城死咯。。呜呜

6 《绾青丝》 这个是穿越的里面我最 喜欢云铮啊。

7 丑女变美女. 是穿越。前面是喜的。后面女主为复仇而活。震撼

8 甄嬛传 哎。。拍咯电视剧。我心目中皇帝,王爷的形象全毁咯。

9 木槿花月锦绣 也好看。。是经典穿越。。大爱小段

10 《帝王业》 男女主叫绝配

11 《且试天下》 战争宏大场面

12 《独步天下》 清朝的和皇太极好看喜欢女主性格

13 《花千骨》 虐死我了好看。是仙侠

14 《华胥引》 唐七公子的。好看啊很多故事

15 《重紫》 蜀客的。不说了

16 ,《寻找前世之旅》 很多故事拼在一起

17《满朝文武爱上我》 名字不好听内容响当当

18倾冷月 好看啊

19《云中歌》 有点慢热。但好看

20《大漠谣》 平淡中又不平淡 很曲折

21《扶摇皇后》 好看啊,喜欢元宝~~可爱

22《微微一笑很倾城》 我看的唯一一本网游。好看啊

23《何以笙箫默》 很有名气的说

24《梦里花落知多少》 哭死我了

25十一处特工皇妃 女主超强

原贴:求古风唯美爱情故事,短篇

sahara2010

毕业时,女孩子对男孩子说:我要去北京,北京的中关村有中国硅谷之称,那里机遇多,以后容易发达。

男孩子说:那我就回四川老家,那里是天府之国,美女多,以后你发达了不要我,我容易再找。

女孩子的小拳头在男孩子厚实的胸前轻敲,嘟起了小嘴儿,说你就知道想美女,哼,就算以后我不要你了,你也只能想着我爱着我,不许你找别的女孩子。

男孩子握住女孩子的手,深情的在她的额头印上一吻,说,傻丫头,咱们的父母都在四川呢,你去北京了,我这个好女婿,当然得回去照顾岳父岳母啦。

女孩子的星目里闪着泪花,投进男孩子的怀里,再也不起来。

两人异地相隔但是情愫不减,浓浓的相思当然只能靠无线电波来传递,发短信,打电话,两个人向祖国通讯事业的营业额尽心尽力的贡献着。

一天,女孩子在网上读到一个故事,说的也是一对情侣的故事,每次打电话,那个男孩子都会等女孩子先挂电话,当女孩子经历了世事沧桑之后,她才发现,原来这个世上最爱自己的男人,就是那个每次打电话都等自己先挂的男孩子。

女孩子记住了这个让她唏嘘流泪的故事,那天晚上打完电话,她对男孩子说:你先挂电话。

男孩子一愣,说,傻丫头,打电话还分什么先后啊。

女孩子撒娇,说,不嘛不嘛,就得你先挂电话,不听我以后不理你了,让你找不到老婆。

男孩子停了几秒钟,轻笑了下,说知道了傻丫头,为了以后我不打光棍儿,我就先挂了哦,就知道浪费电话费。

女孩子听见男孩子挂断电话后传来的第一声线路忙音,她开怀的一笑,在心里对男孩子说:亲爱的,我爱你,比你爱我的还要爱。

从那以后,两个人打电话,每逢说到再见,她便握住手机静静的听,等男孩子先挂。而男孩子总会笑着亲昵的叫她一声傻丫头,便挂断了电话。

时间久了,女孩子渐渐的感到一丝淡淡的委屈:你知道吗你,哼,每次我都等你先挂电话,我这么默默的爱你,你却一点也不知道。她想让男孩子也看看那篇文章,让他知道自己多么爱他,哪天他也能等自己先挂一次电话,自己能切切实实的感受下什么叫被爱,该多好啊。

女孩子忍住了,她的幸福中既有甜蜜又有酸涩,她想:能这么一辈子以一个独特的方式深切的爱一个男人,也是一种幸福吧。

跟所有的北漂一样,女孩子的日子过的并不舒适,但是能住在筒子楼里,相比那些住地下室的北漂们,女孩子的生活条件算不错的了。初时的雄心壮志已经被磨的只剩下一个小小的尾巴,但是好强的女孩子并没有向男孩子抱怨过什么,她只是更习惯于对男孩子说那句我爱你。

筒子楼所在的那个社区治安不太好。以前有同租的女孩儿陪伴,女孩子并没有感觉怎样,但是那个女孩儿因为家里有事告假回家了,留下女孩子一个人住在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房子里,她很自然的感觉到孤单害怕。

那夜,女孩子在睡梦中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惊醒,仔细的听了下,是房门口传来的声音。她抓紧被角,浑身抖作一团,大气不敢出,无助的泪水无声的从眼中涌出来。

突然,她的手碰到枕下的手机,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立刻给男孩子发了一条短信:亲爱的,我怕。

其实男朋友远在四川,就算一个信息能起什么作用呢?更何况大半夜的,男孩子可能早关机睡觉了。女孩子忘记了要先报警,在这个最害怕的时刻,她只想起了男孩子。

令女孩子惊喜的是,信息发出后几秒钟,男孩子的电话打进来了。她轻轻的接通,听见里面传来男孩子关切的声音:傻丫头,是不是想我了?

女孩子尽量压低自己的声音,向男孩子说现在她一个人住在房子里,门外可能有贼,她好害怕。

男孩子安慰女孩子别怕,他想了想,对女孩子说:把你的手机外放喇叭打开,把声音开到最大,你慢慢去门口,别怕,亲爱的,相信我,别怕。

女孩子冰雪聪明,男孩子一说,她就想到了男孩子的意图:男孩子大声喊话,让外面的人知道,屋里有男人,偷东西或者打别的主意的人,识相的就快走。

女孩子战战兢兢的梛到门口,把手机的外放喇叭打开,声音开到最大后,她轻轻的对话筒说:好了,我在门口了,外放小喇叭也打开了。

这时候女孩子确认外面有人,而且不是一个,可以听见他们微微的对话声。

正当女孩子的身体抖的将要站立不住时,手机里突然大喊一声:***,谁在外面搞我的门啊?屋里的哥儿几个都起来,有客人来了。

男孩子的声音高亢而粗犷,在寂静的黑夜了把女孩子吓了一大跳。不过门外的人可能被吓得跳的更高,女孩子只听见一阵扑通扑通的脚步声由近而远,看样子是被吓走了。

女孩子舒出一口气,腿一软,摊在地上。

男孩子等了一会儿,轻轻的问:外面的人走了吗宝贝?

女孩子终于哭出来,对着手机说,亲爱的,我想你。

女孩子惊魂未定,男孩子便一直安抚女孩子,那一夜,两个人捧着电话说到天明,女孩子说快挂断吧,打了这么久长途,得花多少钱啊。

男孩子笑着说真是个傻丫头,女孩子说就傻,傻才会看上你啊,挂了吧亲爱的,今天上班小心睡着被老板K哦。

挂断电话后,女孩子心里一团甜蜜,她享受男孩子给她的安全感,不过美中不足的是,男孩子似乎已经形成先挂电话的惯例了,这次也不例外,女孩子心想:他虽然很好,但是到底不像那个故事中的男孩子爱女孩子那样深的爱我,他都没有让我先挂过电话。

天开始热了,女孩子的很多单衣上面都没有口袋,所以很多时候她都忘记带手机,比如下班吃饭时手机忘在办公桌上,比如跟室友出去玩时手机忘在租房里,每次她回来都会收到男孩子的未接电话和信息,也只有这些时候,她才会感觉公平点:哼,每次都先挂我电话,不能及时接你电话,就算是小小的惩罚吧,不许委屈啊,笨猪。

五月十二号,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天,女孩子在那个小公司里兢兢业业的做着自己的事,为自己的那点小小的梦想不懈的拼搏着。

快下班时,办公室里传起来一个消息:发生了大地震,四川汶川是震中,据说震级跟唐山大地震差不多。

女孩子心里一惊,下意识的向口袋里掏手机,忘记带!

她立刻拿起办公室里的座机给男孩子打电话,但是拨过去信号就断,再拨家里的座机号码,还是不通,看来四川的通讯设施也被地震破坏殆尽了。

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心急如焚的女孩子再等不及下班,从写字楼里冲下来,招了一辆出租车就向自己租住的筒子楼赶去。

打开手机,竟然有五十多条未接电话,全部是男孩子打来的,她一翻,还有一条未读短信:

宝贝,亲爱的,傻丫头,用尽我今生所有的爱叫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自从那次你坚持让我先挂电话,我就知道,你肯定也看过了那个故事,可是,亲爱的,我想告诉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其实我也看过那篇故事,很早就看过,那是一个美丽的故事,因为有所憾而美,但是那不属于我们,我不要那种美,那种缺憾的美,我不要!刻骨铭心必将伴随着撕心裂肺,我宁愿两个人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也不要那种刻骨铭心,我只想伴你过一生,携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不要那种凄惨的美,我只要实实在在的幸福。我从来不敢忘记带手机,我怕哪天你会想我,如果我没带手机,我怕你也会同我一样沮丧,很多时候,即使是上厕所,我也要把手机揣兜里;我晚上从来不关机,每晚睡前我都更换一次电池,再把铃声调大,我怕你哪个夜里会害怕想跟我说话,如果我关机,你在异乡会更加孤独。

你每次都让我先挂电话,我知道那是因为你爱我,我很开心,想起来总是眼里潮潮的;我的电话从来不关机,你却不知道,那是因为我更爱你,别怪我没告诉过你,我的宝贝,我是想等到咱们都老成妖怪时再说。

傻丫头,看样子我是没有那个陪伴你一生的福气了,我背上的那块预制板,已经压了我两个多小时,我的整个胸部背部都撕裂般的疼痛,我还能闻见自己流出血的腥味儿,宝贝,我可能无法再陪你继续走下去了。

亲爱的,我想听听你的声音,我一遍遍的打你的手机,你为什么不接啊?亲爱的,你听见我在呼唤你吗?亲爱的,这里好黑,我好冷,我想让你抱着我。

亲爱的,我的亲爱,我的宝贝,我爱你,我此刻是如此怯懦如此怕死,因为那意味着我再不能吻你疼你。我更担心的是你会因为我而伤心欲绝,别那样,亲爱的,我走了,你在北京再找一个人照顾你,那里成功人士多,机遇多。你是天堂里最圣洁的天使,没有人在你身边保护,我怕你会受到伤害。

答应我,亲爱的,如果还有一个男人像我这样爱你,千万别不接他的电话,我知道他那时会有多痛。

我不能呼吸了,宝贝,再见了,来世,我一定要做你老公!

宝贝,亲爱的,傻丫头,再次用尽我今生所有的爱叫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女孩子的泪水似江水决堤,哭到来不及呼吸,她仰头向天,紧闭着双眼发出撕心裂肺的呼喊:

亲爱的,下辈子我还做你的老婆,我再也不会关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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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凄美短篇爱情小说集

大块头阿黄

有那么一对情侣;他们一直相处不错,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淡淡的,说男孩象自己的亲人;男孩对女孩爱甚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当吵架的时候,男孩都会说是自己不好,自己的错;即使有时候真的不怪他的时候,他也这么说;他不想让女孩生气;就这样过了2年,男孩仍然非常爱女孩,象当初一样;有一个周末,女孩出门办事,男孩本来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听说她有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在家里呆了一天,他没有联系女孩,他觉得女孩一直在忙,自己不好去打扰他;谁知女孩在忙的时候,还想着男孩,可是一天没有接到男孩的消息,她很生气;晚上回家后,发了条信息给男孩,话说得很重;甚至提到了分手;当时是晚上12点;男孩心急如焚,打女孩手机,连续打了3次,都给挂断了;打家里电话没人接,猜想是女孩把电话线拔了;男孩抓起衣服就出门了,他要去女孩家;当时是12点25;女孩在12点40的时候又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从手机打来的,她又给挂断了;一夜无话;男孩没有再给女孩打电话;第2天,女孩接到男孩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声泪俱下;男孩昨晚出了车祸;警方说是车速过快导致刹车不急,撞到了一辆坏在半路的大货车;救护车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女孩心痛到哭不出来,可是再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能从点滴的回忆中来怀念男孩带给她的独趾托腋;女孩强忍悲痛来到了事故车停车场,她想看看男孩呆过的最后的地方;车已经撞得完全不成样子;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还沾有男孩的血迹;男孩的母亲把男孩当时身上的遗物给了女孩,钱包,手表,还有那部沾满了男孩鲜血的手机;女孩翻开钱包,里面有她的照片,血渍浸透了大半张;当女孩拿起男孩的手表的时候,赫然发现,手表的指针停在12点35分附近;女孩瞬间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后还用最后一丝力气给她打电话,而她自己却因为还在堵气没有接;男孩再也没有力气去拨第2遍电话了,他带着对女孩的无限眷恋和内疚走了;女孩永远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女孩也明白,不会再有人会比这个男孩,更爱她了芽儿和雷打算结婚时,雷很穷。    雷说,芽儿,我没钱。芽儿看了雷一眼,笑了,说没关系,我也没钱。芽儿和雷住在一间雷的父母留的小房子里,用旧报纸糊了顶棚和墙壁,算做是他们的新房。两只皮箱放到一处,两床被子放在一张木床上,他们就算结婚了。  雷拥着芽儿,看墙上报纸上的新闻和趣事。雷说,你看这里是谋杀案,这里是领导们在开会,这里是一起车祸,还有一位乐于奉献的老工人。  雷还常说,芽儿,对不起,让你受苦了。芽儿在棉纺厂里做三班倒。  雷下岗了。去了街上踏三轮,所以他们的生活很清苦。芽儿夜班下班时,雷就踏着三轮去棉纺厂门口接芽儿。雷小心翼翼扶芽儿上车,再递给芽儿两个热乎乎的茶叶蛋。芽儿坐在车上,边剥茶叶蛋边看踏三轮的丈夫魁伟的背影,她的脸上就回爬满热辣辣的泪。    冬去了,春来了,春去了,夏来了,雷和芽儿重复着贫穷而又富足的日子。有一天雷郑重地对芽儿说,芽儿,我要跟人去跑生意,我要让你过好日子。芽儿眨着一双大眼睛,睫毛一闪一闪的,一闪一闪的,芽儿最后点点头。  两年后,雷成了小老板,雷和芽儿搬出来小房子,搬进了高楼。雷穿着笔挺的西装,和芽儿坐在沙发上,看窗外蓝天飞过一只鸟,只飞过一只鸟。  雷说芽儿,别上班了,咱不在乎这几个小钱。  芽儿看着雷说,我还是得上班。芽儿还是上三班倒,夜班下班她孤零零地骑着自行车时,会莫名地想起雷用三轮车接她的情景,一种滋味就涌上心头,说不出是甜还是酸。终于有一天,芽儿接到一个长途电话,告诉芽儿雷出车祸了,在外省,和雷一起被撞死的是一位年轻的小姐。    芽儿握着话筒,眼泪顷刻间布满了脸庞。芽儿从遥远的他乡捧回雷的骨灰。芽儿捧着骨灰打开以前住过的小屋的门。屋内积满了灰尘。墙和顶棚的报纸已经发黄了。芽儿说,雷,你看这是谋杀案,这是领导在开会,这是一起车祸,还哟一位乐于奉献的老人。  芽儿还是棉纺厂里的三班倒工人,芽儿常对小姐妹们说,有许多东西,用不着可以去追求。  小姐妹们听不懂,芽儿笑小说,不懂就算了。男孩和女孩是一对男女朋友男孩很花心但女孩对男孩很专情女孩很爱雨天也喜欢淋雨每当女孩跑出伞外淋雨时男孩往往也想陪著她一起淋雨但都被女孩给阻止了男孩总问:『为什麼你不让我陪你一起淋雨呢?』女孩回答说:『因为我怕你会生病!』男孩也常会反问她:『如果淋雨会生病的话为什麼你还要去淋雨呢?』但女孩总是笑而不答最后往往都是男孩拗不过女孩而答应了她的要求因为男孩只要看到女孩开心就很快乐但是幸福的时光总是不长久的男孩喜欢上另一个女生喜欢她的程度更甚於女孩有一天当男孩和女孩在一起吃饭时他提出了分手的要求而女孩也默默的接受了因为她知道男孩像风而风是不会为任何人而停留的那天晚上是男孩最后一次送女孩回家在女孩家的楼下男孩吻了女孩最后一次男孩说:『真的很抱歉辜负了你!但是陪你在一起淋雨的时刻是我最快乐的时光!』女孩听完便啜泣了起来男孩抱著她许久之后男孩跟女孩说:『有一个问题我想问你已经很久了!为什麼每一次你在淋雨时都不让我陪著你一起淋呢?』许久之后女孩缓缓地说道:『因为我不想让你发现。    。。。。。。。。。。。。我在哭泣!』那一天晚上天空又下起了雨。。。得不到,已失去(很有道理的)从前,有一座圆音寺,每天都有许多人上香拜佛,香火很旺,在圆音寺庙前的横梁上有个蜘蛛结了张网,由于每天都受到香火和虔诚的祭拜的熏托,蛛蛛便有了佛性。  经过了一千多年的修炼,蛛蛛佛性增加了不少。  忽然有一天,佛主光临了圆音寺,看见这里香火甚旺,十分高兴。离开寺庙的时候,不轻易间地抬头,看见了横梁上的蛛蛛。佛主停下来,问这只蜘蛛:"你我相见总算是有缘,我来问你个问题,看你修炼了这一千多年来,有什么真知拙见,怎么样?"蜘蛛遇见佛主很是高兴。  连忙答应了。佛主问到:“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想了想,回答到:“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点了点头就离开了。  就这样又过了一千年的光景,蜘蛛依旧在圆音寺的横梁上修炼,它的佛性大增。  一日,佛主又来到寺前,对蜘蛛说道:“你可还好,一千年前的那个问题,你可有什么更深的认识吗?”蜘蛛说:“我觉得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说:“你再好好想想,我会再来找你的。”又过了一千年,有一天,刮起了大风,风将一滴甘露吹到了蜘蛛网上。    蜘蛛望着甘露,见它晶莹透亮,很漂亮,顿生喜爱之意。蜘蛛每天看着甘露很开心,它觉得这是三千年来最开心的几天。突然,又刮起了一阵大风,将甘露吹走了。蜘蛛一下子觉得失去了什么,感到很寂寞和难过。  这时佛主又来了,问蜘蛛:“蜘蛛这一千年,你可好好想过这个问题: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想到了甘露,对佛主说:“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  ”佛主说:“好,既然你有这样的认识,我让你到人间走一朝吧。  ”就这样,蜘蛛投胎到了一个官宦家庭,成了一个富家小姐,父母为她取了个名字叫蛛儿。一晃,蛛儿到了十六岁了,已经成了个婀娜多姿的少女,长的十分漂亮,楚楚动人。这一日,新科状元郎甘鹿中士,皇帝决定在后花园为他举行庆功宴席。    来了许多妙龄少女,包括蛛儿,还有皇帝的小公主长风公主。状元郎在席间表演诗词歌赋,大献才艺,在场的少女无一不被他折倒。但蛛儿一点也不紧张和吃醋,因为她知道,这是佛主赐予她的姻缘。  过了些日子,说来很巧,蛛儿陪同母亲上香拜佛的时候,正好甘鹿也陪同母亲而来。上完香拜过佛,二位长者在一边说上了话。  蛛儿和甘鹿便来到走廊上聊天,蛛儿很开心,终于可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但是甘鹿并没有表现出对她的喜爱。  蛛儿对甘鹿说:“你难道不曾记得十六年前,圆音寺的蜘蛛网上的事情了吗?”甘鹿很诧异,说:“蛛儿姑娘,你漂亮,也很讨人喜欢,但你想象力未免丰富了一点吧。”说罢,和母亲离开了。  蛛儿回到家,心想,佛主既然安排了这场姻缘,为何不让他记得那件事,甘鹿为何对我没有一点的感觉?几天后,皇帝下召,命新科状元甘鹿和长风公主完婚;蛛儿和太子芝草完婚。  这一消息对蛛儿如同晴空霹雳,她怎么也想不同,佛主竟然这样对她。几日来,她不吃不喝,穷究急思,灵魂就将出壳,生命危在旦夕。  太子芝草知道了,急忙赶来,扑倒在床边,对奄奄一息的蛛儿说道:“那日,在后花园众姑娘中,我对你一见钟情,我苦求父皇,他才答应。  如果你死了,那么我也就不活了。”说着就拿起了宝剑准备自刎。就在这时,佛主来了,他对快要出壳的蛛儿灵魂说:“蜘蛛,你可曾想过,甘露(甘鹿)是由谁带到你这里来的呢?是风(长风公主)带来的,最后也是风将它带走的。    甘鹿是属于长风公主的,他对你不过是生命中的一段插曲。而太子芝草是当年圆音寺门前的一棵小草,他看了你三千年,爱慕了你三千年,但你却从没有低下头看过它。蜘蛛,我再来问你,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听了这些真相之后,好象一下子大彻大悟了,她对佛主说:“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    ”刚说完,佛主就离开了,蛛儿的灵魂也回位了,睁开眼睛,看到正要自刎的太子芝草,她马上打落宝剑,和太子深深的抱着……故事结束了,你能领会蛛儿最后一刻的所说的话吗?“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  ”。

原贴:感人的爱情短篇故事

pipap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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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求好看的短篇小说或短篇小说集

xinzai_

《兄有弟攻》 嘿,那是我媳妇 枫叶一秋 危情魔祭

嗯……我就只知道这几本了,算是比短篇多一点,比中篇少的那种,电子书页基本也都在300以内,最少的是100左右。对我这种一目十行的人来说很快就看完了= =。

原贴:耽美短篇小说(重要的话说三遍:短篇,短篇短篇)越多越好,求推荐

lovebear_sy

去会那个女孩之前,他总会揣上七颗神秘的安定片。

他第一次见她,就知道她失眠得厉害。脸色苍白,神情疲惫,这是失眠的主要特征。所以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也许你需要安定。”他用了“也许”,是因为他见过很多娇揉造作的女孩,明知道自己有病还不肯承认。他不能判断她会不会是其中的一个。

她不假思索地说:“是的,我需要。”语气干脆得让他吃惊。她已经从他露出的双手知道他是个外科医生,那双手白皙、修长、灵巧,典型的外科医生的手。

那只是一次普通的聚会,他的朋友和她的朋友将啤酒喝了一扎又一扎,喧闹得几乎要将屋顶掀开。他和她不约而同地走到阳台上,一人占着一角,从26楼俯瞰广州的万家灯火。毫无疑问,美丽的夜景比屋内那帮吃吃喝喝的朋友更让他们沉醉。天河新城就在脚下,扑面而来的风卷起她的裙和发,借着暗淡的灯光,他发现她的脸一下子变得异常生动,整个舒展如花。这是一个只在夜里开放的女孩,他想。

第二天,他坐了两个小时的车,敲开她的小屋,递给她一个用处方纸包裹的小东西,展开,是一颗安定。

她按照她的吩咐,换了深色的窗帘,扔了咖啡和茶,喝了一大杯牛奶,然后和着白开水吞下那一颗药片。柔和的灯光下,她打开一本闲书,一会儿,书从手中滑落,睡意袭来,她有史以来第一次在12点前陷入了温暖的睡眠。

翌日,她醒来,看着镜中自己饱满红润的脸,给他打电话:“我要一瓶安定。”他来了,却没有带一瓶,只有七颗,用一张处方纸裹着,他说:“一天一片,睡眠会自己来找你。”

以后的每个周末,他都会准时出现,递给她一个小包裹。那里面是七颗安定,恒久不变。

开始,他很快就离开,慢慢地,呆的时间会长一些。他帮她想办法对付厨房水管里的小飞虫,带她去街头拐角处的一间民房里买打游戏,到白云山顶去吹风,她就像温水里的青蛙,渐渐陷入他的爱中。

两年后,他们结婚了。蜜月旅行回来,她突然发现自己已有很多天没吃安定,但照样睡得很香。问他,他才说:“给她的那些药片,除了第一颗是安定,其他的都是维生素C。只因每一颗他都做了手脚,她一直都没发现。他做的手脚就是先用小刀磨去“VC” 再刻上“安定”。在直径3mm的药片上动手术,这难不倒他这个优秀的外科医生。

她的泪突然的滑过他的臂弯,他为她刻写了七百多个“安定”而她竟然不知,为他给她的婚姻,为这世界上最好的安定,她幸福得只能用哭来表示。

原贴:你最感动的爱情的话,或者爱情的短篇故事?

秀迹

我来临时创作下!

我们的爱!是否不在那!

我爱上了一个女孩她叫蓝萱!我和她认识是在我们第一次在图书馆!我们彼此交流最后确立的!男女关系!我很爱她!她撒娇我包容她!她打我骂我我会抱住她!不论她是对是错!都是我先说对不起!有一天那她问我 你爱不爱我!我(小键)回答你这么会问这么奇怪的问题 可是她硬要我说我肯定说爱呀! 可是她的态度变了!最出我还以为我这样子的回答不诚恳后来!她渐渐的远离我,我手机发短信她不回我打电话她不接。我开始着急了!我去她的学校找她!她同学说她退学了!我心顿时!眼泪留下了!难道我们的爱就这么不坚定么! 时间过了半年!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短信说小键我们出来见个面吧!我把她的号码删除是因为我不想回忆这段往事!突然记不起这个号码!让后我最出还以为是什么朋友叫我出去玩! 让后出去了到了那个咖啡店!见到了半年不见的蓝萱!我立马跑了过去!抱住她!她用力的推开我!她又对我说你爱我么!我那时立马说认真的说我爱! 她嘴角挂起了一点微笑立马又变得严厉了! 说我们分手吧! 我拉住她手我那里做错了吗? 还是我做的不够好!她哭了!我从开始到现在第一次看她哭了!那时她说放开我们不适合!她甩开我的手!跑在茫茫人海消失了!我却呆在原点!留着眼泪!过了许久回家了天空下起了雨!我就被这场雨淋湿了在雨中分不清是眼泪和雨水!哭了!回家了躺在自己的床上!哭了!因为淋了雨我发烧了!!因为这样子我昏过去好几天!醒来的时候父母都留着眼泪抚摸我的手起来的时候我在医院!我问妈妈这么回事!妈妈说孩子你吓死妈妈了!你都晕了好几天了! 对了你发烧晕过去的那天 蓝萱来见过你!她看见你眼泪流着许多!可能是担心你吧!在哪几年我在也没见过蓝萱了!她就消失在我的世界里!我以为我可以忘记! 不知不觉过了许久!蓝萱的爸爸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给了我一封信!他说是在蓝萱的小小日记写的那夜写下了! 爸爸妈妈如果你看见了这封信就把它交给!小键吧!

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看了上面的!我哭了!

亲爱的!小键!

你现在过的还好吗? 可能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天堂了!呵呵虽然有点可笑!不过谢谢你!让我知道了爱! 对了小键我真希望在听一遍你说的! 爱我!呵呵!可能这也许是一种奢求了吧! 对不起!是我的不告而别!是我的突然分手!对不起!因为我有一个不得不离开的理由对不起我的任性!也许我们相爱本来就是一场错误!我们本应该不相爱!

对不起!是我让你受伤了!我知道爱一个人是幸福也是痛苦的!

对不起!小键我走了!

真希望下辈子我们还能做恋人!最后结婚!生一窝的宝宝!养孩子!养大最后我们老了!依然牵着对方的手!

可能这辈子是不可能了! 呵呵!笨蛋!别为我的离去伤心!

霎那间!我跑过去抓住!走了有点远的!萱蓝的爸爸说!渲染这么了!他说她因为前几年得了癌症!只能活几个月了! 她走了差不多快半年了!(叹气)___ 那时我又哭了!泪流了!流到了心里! 我奔跑这!呐喊这为什么!老天要这样子对待我们!命运跟我们开了一个玩笑! 为什么最后一眼都不让我看见她! 我走到了我们最出相遇的图书馆拿着我们第一次一起看的书来到了她的灵位! 说着 蓝萱还记得吗!这是我们第一次相遇一起看的书!我来念给你听!说着!说着!说着!泪水滴上了那页书~

希望你在天堂过的幸福! 因为我要睡觉了没太多投入感情写这个故事

原贴:伤感的爱情故事,短篇,要唯美。

淡藍seべ眼影

有那么一对情侣;他们一直相处不错,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淡淡的,说男孩象自己的亲人;男孩对女孩爱甚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当吵架的时候,男孩都会说是自己不好,自己的错;即使有时候真的不怪他的时候,他也这么说;他不想让女孩生气;

就这样过了2年,男孩仍然非常爱女孩,象当初一样;有一个周末,女孩出门办事,男孩本来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听说她有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在家里呆了一天,他没有联系女孩,他觉得女孩一直在忙,自己不好去打扰他;谁知女孩在忙的时候,还想着男孩,可是一天没有接到男孩的消息,她很生气;晚上回家后,发了条信息给男孩,话说得很重;甚至提到了分手;当时是晚上12点;男孩心急如焚,打女孩手机,连续打了3次,都给挂断了;打家里电话没人接,猜想是女孩把电话线拔了;男孩抓起衣服就出门了,他要去女孩家;当时是12点25;女孩在12点40的时候又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从手机打来的,她又给挂断了;一夜无话;男孩没有再给女孩打电话;第2天,女孩接到男孩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声泪俱下;男孩昨晚出了车祸;警方说是车速过快导致刹车不急,撞到了一辆坏在半路的大货车;救护车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女孩心痛到哭不出来,可是再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能从点滴的回忆中来怀念男孩带给她的独趾托腋;

女孩强忍悲痛来到了事故车停车场,她想看看男孩呆过的最后的地方;车已经撞得完全不成样子;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还沾有男孩的血迹;男孩的母亲把男孩当时身上的遗物给了女孩,钱包,手表,还有那部沾满了男孩鲜血的手机;女孩翻开钱包,里面有她的照片,血渍浸透了大半张;当女孩拿起男孩的手表的时候,赫然发现,手表的指针停在12点35分附近;

女孩瞬间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后还用最后一丝力气给她打电话,而她自己却因为还在堵气没有接;男孩再也没有力气去拨第2遍电话了,他带着对女孩的无限眷恋和内疚走了;女孩永远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女孩也明白,不会再有人会比这个男孩,更爱她了

芽儿和雷打算结婚时,雷很穷.雷说,芽儿,我没钱.芽儿看了雷一眼,笑了,说没关系,我也没钱.

芽儿和雷住在一间雷的父母留的小房子里,用旧报纸糊了顶棚和墙壁,算做是他们的新房.两只皮箱放到一处,两床被子放在一张木床上,他们就算结婚了.雷拥着芽儿,看墙上报纸上的新闻和趣事.雷说,你看这里是谋杀案,这里是领导们在开会,这里是一起车祸,还有一位乐于奉献的老工人.雷还常说,芽儿,对不起,让你受苦了.

芽儿在棉纺厂里做三班倒.雷下岗了.去了街上踏三轮,所以他们的生活很清苦.芽儿夜班下班时,雷就踏着三轮去棉纺厂门口接芽儿.雷小心翼翼扶芽儿上车,再递给芽儿两个热乎乎的茶叶蛋.芽儿坐在车上,边剥茶叶蛋边看踏三轮的丈夫魁伟的背影,她的脸上就回爬满热辣辣的泪.

冬去了,春来了,春去了,夏来了,雷和芽儿重复着贫穷而又富足的日子.有一天雷郑重地对芽儿说,芽儿,我要跟人去跑生意,我要让你过好日子.芽儿眨着一双大眼睛,睫毛一闪一闪的,一闪一闪的,芽儿最后点点头.

两年后,雷成了小老板,雷和芽儿搬出来小房子,搬进了高楼.雷穿着笔挺的西装,和芽儿坐在沙发上,看窗外蓝天飞过一只鸟,只飞过一只鸟.

雷说芽儿,别上班了,咱不在乎这几个小钱.芽儿看着雷说,我还是得上班.

芽儿还是上三班倒,夜班下班她孤零零地骑着自行车时,会莫名地想起雷用三轮车接她的情景,一种滋味就涌上心头,说不出是甜还是酸.

终于有一天,芽儿接到一个长途电话,告诉芽儿雷出车祸了,在外省,和雷一起被撞死的是一位年轻的小姐.芽儿握着话筒,眼泪顷刻间布满了脸庞.

芽儿从遥远的他乡捧回雷的骨灰.芽儿捧着骨灰打开以前住过的小屋的门.屋内积满了灰尘.墙和顶棚的报纸已经发黄了.芽儿说,雷,你看这是谋杀案,这是领导在开会,这是一起车祸,还哟一位乐于奉献的老人.

芽儿还是棉纺厂里的三班倒工人,芽儿常对小姐妹们说,有许多东西,用不着可以去追求.小姐妹们听不懂,芽儿笑小说,不懂就算了.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男女朋友

男孩很花心

但女孩对男孩很专情

女孩很爱雨天 也喜欢淋雨

每当女孩跑出伞外淋雨时

男孩往往也想陪著她一起淋雨

但都被女孩给阻止了

男孩总问:『为什麼你不让我陪你一起淋雨呢?』

女孩回答说:『因为我怕你会生病!』

男孩也常会反问她:『如果淋雨会生病的话为什麼你还要去淋雨呢?』

但女孩总是笑而不答

最后往往都是男孩拗不过女孩而答应了她的要求

因为男孩只要看到女孩开心就很快乐

但是幸福的时光总是不长久的

男孩喜欢上另一个女生

喜欢她的程度更甚於女孩

有一天当男孩和女孩在一起吃饭时他提出了分手的要求

而女孩也默默的接受了

因为她知道男孩像风

而风是不会为任何人而停留的

那天晚上 是男孩最后一次送女孩回家

在女孩家的楼下 男孩吻了女孩最后一次

男孩说:『真的很抱歉辜负了你!但是陪你在一起淋雨的时刻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女孩听完便啜泣了起来

男孩抱著她 许久之后

男孩跟女孩说:『有一个问题我想问你已经很久了!为什麼每一次你在淋雨时都不让我陪著你一起淋呢?』

许久之后女孩缓缓地说道:『因为我不想让你发现.............我在哭泣!』

那一天晚上 天空又下起了雨...

得不到,已失去(很有道理的)

从前,有一座圆音寺,每天都有许多人上香拜佛,香火很旺,在圆音寺庙前的横梁上有个蜘蛛结了张网,由于每天都受到香火和虔诚的祭拜的熏托,蛛蛛便有了佛性.经过了一千多年的修炼,蛛蛛佛性增加了不少。

忽然有一天,佛主光临了圆音寺,看见这里香火甚旺,十分高兴.离开寺庙的时候,不轻易间地抬头,看见了横梁上的蛛蛛.佛主停下来,问这只蜘蛛:"你我相见总算是有缘,我来问你个问题,看你修炼了这一千多年来,有什么真知拙见,怎么样?"蜘蛛遇见佛主很是高兴.连忙答应了。佛主问到:“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想了想,回答到:“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点了点头就离开了。

就这样又过了一千年的光景,蜘蛛依旧在圆音寺的横梁上修炼,它的佛性大增。一日,佛主又来到寺前,对蜘蛛说道:“你可还好,一千年前的那个问题,你可有什么更深的认识吗?”蜘蛛说:“我觉得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 佛主说:“你再好好想想,我会再来找你的。”

又过了一千年,有一天,刮起了大风, 风将一滴甘露吹到了蜘蛛网上。 蜘蛛望着甘露,见它晶莹透亮,很漂亮,顿生喜爱之意。蜘蛛每天看着甘露很开心,它觉得这是三千年来最开心的几天。 突然, 又刮起了一阵 大风 ,将 甘露 吹走了。 蜘蛛一下子觉得失去了什么,感到很寂寞和难过。这时佛主又来了,问蜘蛛:“蜘蛛这一千年,你可好好想过这个问题: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想到了甘露 ,对佛主说:“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说:“好,既然你有这样的认识,我让你到人间走一朝吧。”

就这样,蜘蛛投胎到了一个官宦家庭,成了一个富家小姐,父母为她取了个名字叫蛛儿。一晃,蛛儿到了十六岁了,已经成了个婀娜多姿的少女,长的十分漂亮,楚楚动人。

这一日,新科状元郎 甘鹿 中士,皇帝决定在后花园为他举行庆功宴席。来了许多妙龄少女,包括蛛儿,还有皇帝的小公主 长风 公主。状元郎在席间表演诗词歌赋,大献才艺,在场的少女无一不被他折倒。但蛛儿一点也不紧张和吃醋,因为她知道,这是佛主赐予她的姻缘。

过了些日子,说来很巧,蛛儿陪同母亲上香拜佛的时候,正好甘鹿也陪同母亲而来。上完香拜过佛,二位长者在一边说上了话。蛛儿和甘鹿便来到走廊上聊天,蛛儿很开心,终于可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但是甘鹿并没有表现出对她的喜爱。蛛儿对甘鹿说:“你难道不曾记得十六年前,圆音寺的蜘蛛网上的事情了吗?” 甘鹿 很诧异,说:“蛛儿姑娘,你漂亮,也很讨人喜欢,但你想象力未免丰富了一点吧。”说罢,和母亲离开了。

蛛儿回到家,心想,佛主既然安排了这场姻缘,为何不让他记得那件事, 甘鹿为何对我没有一点的感觉?

几天后,皇帝下召,命新科状元 甘鹿 和 长风 公主完婚;蛛儿和太子芝草完婚。这一消息对蛛儿如同晴空霹雳,她怎么也想不同,佛主竟然这样对她。几日来,她不吃不喝,穷究急思,灵魂就将出壳,生命危在旦夕。太子芝草知道了,急忙赶来,扑倒在床边,对奄奄一息的蛛儿说道:“那日,在后花园众姑娘中,我对你一见钟情,我苦求父皇,他才答应。如果你死了,那么我也就不活了。”说着就拿起了宝剑准备自刎。

就在这时,佛主来了,他对快要出壳的蛛儿灵魂说:“蜘蛛,你可曾想过, 甘露( 甘鹿 )是由谁带到你这里来的呢?是 风 ( 长风 公主)带来的,最后也是 风 将它带走的。 甘鹿 是属于 长风 公主的,他对你不过是生命中的一段插曲。 而太子芝草是当年圆音寺门前的一棵小草,他看了你三千年,爱慕了你三千年,但你却从没有低下头看过它。蜘蛛,我再来问你,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听了这些真相之后,好象一下子大彻大悟了,她对佛主说: “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 刚说完,佛主就离开了,蛛儿的灵魂也回位了,睁开眼睛,看到正要自刎的太子芝草,她马上打落宝剑,和太子深深的抱着……

故事结束了,你能领会蛛儿最后一刻的所说的话吗? “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

原贴:感人的爱情短篇故事

澄明之境

你好,很高兴帮助你

为你解答问题,疑问

祝你生活愉快,幸福

: 这不是失望不失望的事情。只是绝对会让女的觉得你没那么喜欢她。一般喜欢一个女的,再内向的男的,也会主动跟女的说很多话题的。这样女的才会觉得你对她有兴趣啊。

原贴:美国经典短篇关于爱情的小说

彡每攵

男孩十九岁,在一家制衣厂工做,因为前面几次失恋性格变的很冷酷,不爱和别人说话。慢长的日子过去,......直到有一天来了一个女孩十七岁,她很阳光,可爱,不知怎么回事男孩就跟她说上话了。慢慢她们成为好朋友了,平日有说有笑。女孩叫男孩白痴,男孩叫女孩笨蛋,天天打打闹闹开开心心,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

有一天男孩在网上得知过几天有流星雨。高高兴兴跑到女孩那说:笨蛋过几天有流星雨要看不?

女孩:鬼才信你。

男孩:那好我们赌一把。

女孩;好,怎么赌?

男孩;要是有的话你怎样?

女孩;你想怎样就怎样。那要是没有呢?

男孩;随便你怎样初处置。

几天过去了。男孩发信息给女孩说;你今天晚上手机不要关机,我打电话给你看流星雨。

女孩;好,要是没有你死定了。

男孩;恩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了,男孩还没来电,女孩睡了......凌晨5点叮叮/叮叮电话响了,可是女孩睡得死死的那还听的到电话,

第二天,男孩问;干嘛不接电话?

女孩;我没听到。

男孩;哦,嘿嘿~那就是你输了。

女孩;你要我做什么?

男孩;很间单,亲一下吧。

女孩;你想的美,我不

男孩也没在意因为这是开玩笑的嘛。时间慢慢的过去男孩已经喜欢上女孩了,可是因为前面的几次,哎~爱在心中却又不敢说,........又过去一段时间他们感情越来越好男孩终于再也忍不住就发了条信息给女孩说;笨蛋我喜欢你。

女孩想一十几分钟说;那好我要你当面跟我说你爱我。

男孩;嗯,好。

男孩好开心,因为他知道女孩原来也爱他。他们两个就这样成了恋人,每天男孩都会等她一起下班,每个星期天男孩都会陪女孩去出玩,每次都是很开心的回来,日子越长越是恩爱,可是好景不长,直到有一 天女孩对男孩说;白痴我们分手吧!男孩没有问为啥要分只是在发呆,因为他不知道自己那里不对,男孩终于忍不住流下了第一滴泪。她又说;我家人不答应我们在一起。然后抱住男孩。女孩又说;我知道你爱我,知道你对我好,可是我要是和你在一起的话我家人一定会伤心的,要是不和你在一起我和你一样都会伤心,我真的好难选择,我相信你会理解我的,多给我一些时间让我好好想想。男孩;好,不管你的选择是什么我都会尊重你的选择的。男孩对自己说‘爱你怎舍得让你痛’。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男孩度日有如年,泪以没有再流因为已经干了。女孩终于说我选择的是.......和你在一起度过下半辈子。男孩直接抱住女孩说;‘谢 谢’。

关于爱情,不要认为后面还有更好的,因为现在拥有的就是最好的;不要认为我还年轻,可以晚些结婚,爱情是不等年龄的,不要因为距离太远而放弃,爱情可以和你一起坐火车的,不要因为对方不富裕而放弃,只要不是无能的人,勤劳可以让你们富裕,不要因为父母的反对而放弃,你会发现因为这个原因而放弃的爱情,将是你一生的悔恨,其实对于爱情,越单纯越好,一生只谈一次恋爱是最好的,经历多了会麻木。累了,才放慢脚步,错了,才想到后悔,苦了,才懂得满足,伤了,才明白坚强,醉了,才知道难忘,别忘了,忙碌的生活中好好照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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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二的小甜蜜

两个生命同时在穷苦小镇的一条幽避的胡同里降生了,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或许是因为缘份。更或许是因为听信了算命先生说要生下来就定亲才能保住娃娃的命的话,两家大人给定了娃娃亲。男孩妈妈指着女孩说:“以后她就是你媳妇了。”男孩咯咯的笑了,女孩却哇哇的哭了,那年他们什么都不懂。 在笑与哭中两年过去了,有一天男孩学会了用筷子,马上让妈妈抱他去女孩家。女孩看了男孩用筷子的功夫后,女孩哭了,原因就是他会而她不会,男孩回家后也哭了,原因是他看到女孩哭了。以后再吃饭男孩坚持不用筷子。后来女孩终于学会了用筷子,男孩却忘了该怎么用。 三岁了,男孩和女孩都去了幼儿园,中年睡觉的时候女孩尿床了,幼儿园的阿姨汹狠狠的问是谁尿的,女孩吓哭了,男孩举手说:阿姨是我尿的。不过阿姨还是看见的女孩的裤子湿了,告诉了女孩的妈妈。女孩生气的指着男孩说:“一定是你给阿姨告状了,我一辈子都不理你了。第二天男孩在自己的床上尿了泡尿然后报告阿姨他尿床了,被阿姨骂哭了。七岁该上小学一年级了,男孩第一学期考试就考了第一,老师和家长都夸了他,女孩也考的很好,但还是生气的回了家,至此以后几年男孩都没有参加考试,直至五年级的时候,女孩兴高采烈的拿了个第一回家,而男孩却没成绩,男孩的妈妈气极了,把男孩打的躺在床上起不来。后来通过老师才知道不知道什么原因男孩说什么都不要考试,说什么都不要成绩,老师只好让他单独考试并不公布成绩。六年过去了,男孩女孩考入了同一所学校,此时男孩女孩的父母均下岗只能靠做零活来生活。中午男孩女孩在学校食堂吃,女孩的饭量很小,每次都剩饭,女孩每次都对男孩说:“我不想剩饭的。”男孩便二话不说吃光女孩的剩饭。在初中三年里仍就一个第一,一个没成绩。中考女孩以全校第一的好成绩考入省重点高中,男孩落榜了。女孩哭着问男孩问为什么,怎么会这样。男孩说:“我已经很长时间不学了,只是不放心你一个你在学校。”其实原因还有一个就是,男孩女孩家都已供不起了,但是男孩想让女孩上学,尽管他的实际成绩比她好。这个暑假是男孩最幸福的一段时间,因为女孩天天陪着他,也从来没有对他生气耍脾气,男孩是感觉生活在天堂里,女孩的笑脸是他所有开心的源泉。女孩明天就要去省城了,这天晚上两人都没睡,在门口坐到了半夜。女孩泪流不止,她不习惯没有男孩的日子,这么多年他一直任她欺负,一直照顾着她,没有男孩在她身边她觉得怕。第二天女孩搭车去城里半路上她看见了男孩,男孩背着一包袱拦车上了车。女孩问;“你怎么在这里?”男孩说:“这里能省一半的车费。”两人都笑了,以后女孩住在学校每天都很节俭的生活,男孩住在工地每天都拼命的工作挣钱,按月将放在信封里写上女孩妈妈的名字送给女孩。女孩总是抽空去看男孩,男孩每次送走女孩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好好学习考大学。在一天女孩来看男孩的时候对男孩说:“有个男生说喜欢我怎么办?”男孩愣了,过后对女孩说:“好好学习成吗?考上大学再说多好。”男孩不敢看女孩,女孩笑着对他说:“我骗他说我有男朋友了。”男孩笑了说:“上大学后会有更好的。”女孩走后男孩好多天都没有说话,只是拼命的干活,淌下的有汗水也有泪水。三年的时间女孩没有回过家,放假也在学习,男孩也没回过,有假期也找别的工作。三年的拼命学习终于得到了结果,女孩考上了一所名牌学校,得到录取通知书那天男孩女孩开心的抱在了一起。男孩哭了,他感觉女孩将会离他越来越远,他只要她过的好,至于他——他觉得受多大的苦多大的委屈都无所谓,两人一起坐车回家,两家人知道了都说女孩争气,女孩听了心里酸酸的。为了上大学的学费女孩天天在家给别的孩子当辅导老师,男孩就在外找些零活做,到了临走的时候女孩拿着自己挣的钱和家里挣的钱终于和男孩踏上了开往大学的车,到了另外一个更繁华的城市。女孩在大学里依旧节俭的生活还找到了一份固定的工作,男孩也依旧找了个工程队干活帮女孩攒学费。一天有人告诉说:“外面有个人来找你,说是捡到你的东西要你去拿。”女孩出去看见男孩站在老远的地方,穿着工地干活的衣服,满身的土。女孩走过去边给男孩拍土边问男孩;“你怎么说是捡我东西的人?怎么不说是我老乡或者我朋友啊?”男孩笑了笑说:“你看我穿的这样,说是你老乡朋友还不给你丢人啊?”说完女孩说哭了,对男孩说:“你怎么这么想,我啥时候嫌弃过你啊。”男孩哄着女孩不哭了,从兜里小心翼翼的拿出一个带有钻的头夹放到女孩手里说:“我看到城里人都带这个,你带一定比他们好看,女孩哭的更利害了。没过多久,女孩又接到一个电话是和男孩一起干活的人打来的,说男孩干活时被砸断了胳膊,现在住进了医院,当女孩到医院时,男孩的一只胳膊已经没有了,人躺在病床上,女孩泪流满面的走到男孩面前,男孩睁开眼睛看到女孩马上兴奋的告诉女孩:”咱们有钱了,你的学费明天就能交上了。”女孩听的糊涂。男孩告诉女孩:“我前几天刚买了保险,嘿嘿。”女孩明白了,男孩怕交不上女孩的学费就买保险故意出事砸断了胳膊。女孩哭着说:“我宁愿不念了也不要你这么得来的钱。”第二天学校给女孩下发了已交学费的通知单。男孩拿着剩下的几千钱回了家,开了一个小商店只够生活。在男孩回家之后女孩写了无数封信,但男孩一直没回,女孩放假从不回家在学校打工,男孩却始终狠着心不去看她,天知道他有多想她。终于在女孩大四那那年男孩去看女孩,现在的女孩俨然已经长成了一朵出水的芙蓉,清欣脱俗。男孩的心凉了,本就不敢对她说心里话的他此时只有把感情埋在心底了。两人想见本该是开心的相互拥抱,但女孩给男孩的只有冷脸。女孩恨他,恨他当年为什么那么做毁了他的一生,恨他这么多年来音信全无,恨他为什么说不理她就不理她,恨他曾经说过到了大学再说的话可是她都大四了他还未曾开口。两人在一起一直都是默默不语。男孩回家了,女孩在车站呆了一个晚上,也哭了一晚上。几个月后的一天男孩家里来了个女人,是男孩家里给男孩说的媳妇,男孩家人自知配不上女孩,女孩家似乎也不太同意女孩和男孩在一起。很快婚事就定了下来,男孩给女孩打电话告诉她,他要结婚了。女孩颤着问是谁,男孩说:“是镇子边上一个农村的姑娘,人挺好只是少了一只眼睛。”女孩放下电话马上请了假买了车票回了家。她去男孩家看见男孩在用仅有的一只手在炒菜,本想过去帮他却看见一个女人端着盘子走出来。女孩哭了,她哭着走到男孩面前对男孩说:“是我先和你定亲的你不记得了吗?我们是定过娃娃亲的。”男孩也哭了对女孩说:“你该有你更好的生活,而且我已经残废没能力照顾你了,再说两家父母也不同意我们在一起。”女孩跑回家跪在父母面前说起了往事“小时候男孩怕女孩不理他自己在床上尿尿报告了阿姨挨了骂,小学男孩怕女孩学习成绩比不上他而生气好多年没考试,被男孩妈妈打在床上起不来,初中他替她吃了三年的剩饭,高中为了女孩上学男孩故意砸断自己的胳膊……女孩说完两位老人早已老泪纵横女孩的父亲说:“你要是不嫁给他报国恩,你就不是人啊。”……女孩毕业了,很顺利的找到了一家外企工作,月工资两万多元,在工作的第四个月后女孩回了家,他们镇上的所有人都羡慕死了女孩,同时也都可怜男孩。女孩的穿着打扮早已远离这个穷苦的镇子,但男孩看到女孩后却真的死心了,她该属于上层社会而不是他这个既穷又残废的人。女孩给女人了5000元钱,女人虽然拿了钱准备走却留给女孩鼓励一生的话“人这辈子真心爱一次挺不容易,他给了你一生的幸福你只能用你的一生去回报他。”对啊,她本来就要用一生去回报他,她从没想过要背叛他。从小到大,从初中时他说他要离开她的一刹那,她就觉察到她这辈子就属于他。女人走了,女孩带着胜利的喜悦走到男孩面前,对男孩说:“现在你可以对我说本在大学你就该对我说的话了吧?”男孩在心里早已说上了上万遍,可是他一看到她就不敢说。男孩呆呆的看着她,他不是不明白她的意思,只是不敢相信这个今非昔比女孩还会看上他还会想着他。男孩摇摇头:“我不想耽误了你。”女孩气极了哭着说:“你在为我坠学打工的时侯我的心就早已给了你,这么多年你所做的是平常人能做的吗?”女孩抱住男孩给了他一吻,男孩的眼泪流到嘴里是甜的,他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他终于用尽全身力气抱住了女孩颤抖着对女孩说了他一生想说的话:“我…爱…你”

原贴:感人的爱情短篇故事,推荐几个

一帆风顺

爱是什么?爱的含义很广泛,可以是友情、亲情、爱情……其中可能人们最感兴趣的当属爱情吧?那我就不妨说说爱情。爱情是个最美妙的词汇,有多少人在苦苦地追求着,有时人们把爱情看得比生命还重要。但爱情是什么?有多少人真正拥有永恒的爱情?有多少人一生都在寻觅?爱情也许就是当初一见钟情时心动的感觉,爱情也许就是以身相许时的感觉,爱情也许就是生死与共的感觉……爱情是个说也说不完的话题。当你对一个人产生爱情的时候,你的心是惶恐而不安的,你不知道对方的感受,你要隐藏自己的心情,因为你是个矜持的人。也许你当初爱的根本就是你心中的一个影子,你给他披上了一件梦的衣裳,你陶醉在梦的幻觉里不愿醒来,久久地徘徊、辗转着,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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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兔子不乖

(一) 你只相信你眼睛看到的?原来我和信任如此不堪一击?一位女子身穿青色的衣服极其美丽像是天上下来的仙子。她看着前面的男子长的极其妖娆。我己经跟你说过了你不要靠近幻儿,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绝望。风浔抱着刚掉进湖里的上官幻儿走了。

留洛璃绝望站在那里。洛璃回到屋里收拾东西留下一封信便去找风浔,在桌子。看见他在照顾她。洛璃在心里:我爱你这几年比不上这个跟你相处几个月的上官幻儿。难道从来都没有信任过我?风浔看见洛璃背着包袱便问你要离开这里?是,王爷以后再相见。洛璃说完便走出王府。

在路途中遇上黑衣人,便问:你们是谁?我们是王爷派来杀你。呵,就你们,一起上吧。不一会,便都杀完了,自己也受伤了。风浔你为了她居然想杀我,好,从今往后你我相见,我决不留情。说完便走了。

风浔在房间里想洛璃说的话,这时,一个丫鬟拿着一封信说是洛璃姑娘留下来的。看完,便让影去查。风浔,我没有把上官幻儿推尽湖里还有以前我都没有,我和你几年的信任和你认识上官幻儿信任就如此不堪。算了,反正我也走了。你多保重身体。

当天晚上,风浔知道了所有真相。便去上官幻儿房间跟她说了所有真相,便让她明日离开府上。回到自己房间让影调动所有暗卫去找洛璃。风浔嘴里念到璃儿我对不起你,对不起。

十年之后,洛映寒在十年之前创造暗影宫,而她就是暗影宫宫主。暗影宫居说里面都是高手杀人不眨眼心狠手辣从不手软。宫主更加厉害杀人速度非常快。洛映寒坐在秋千上呆着,因为,所有人都出去接任务了,副宫主也不知去哪了。过了一两个时辰。一个男人突然在洛映寒后面。玄你来了,你去哪了?玄冥:出去办点事情。他们一直聊直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炎,你怎么浑身是血?洛映寒便问到。宫主,炎是被风王爷伤。竟然敢伤暗影宫的,玄,你把炎带下去帮忙疗伤。那你呢?玄冥问?我去会会那个风王爷。好,你多加小心。嗯


谁?风王爷出声问到。来杀你的人。风浔听了一怔,这个声音像极了当年的洛璃可是像是拒人千里之外、冷漠、还有王者风范。风浔王爷听力果然厉害。说完便出来。风浔惊住了“璃儿,真的是你吗?我找了你十年,你怎么成了暗影宫的人。”抱住洛映寒说到。洛映寒推开风浔说到:请王爷自重,我是来杀你的,我不是洛璃,我是暗影宫的人而且还是暗影宫的宫主,还有我是洛映寒。风浔不敢相信是暗影宫的宫主。不,你就是璃儿。是又如何?那个爱你却软弱无能只会被他人欺负,你一次次的误解她,然而却为了那个上官幻儿去杀她。那个洛璃早就在十年前被你杀死了。现在你面前的是洛映寒,暗影宫宫主。

对不起,我知道你恨我那杀了我。杀了你?我突然不想杀你了。我们做个交易如何?什么交易?风浔问到。洛映寒说道:“我帮你拿到江山,你帮我给暗影宫一席之地,如何?”风浔:好,但是我也有一个条件。洛映寒问道:什么条件?风浔说做我的王妃。洛映寒没有犹豫说好。但是,事成之后我就离开。风浔说好。风浔的脸上展开了笑容他这是十年来唯一笑过。

风王爷,你放心我不会爱上你的。因为在我看来,甜蜜往往是毒药。说完洛映寒便用轻功走了。只留在风浔在那里,轻轻的说到。甜蜜往往是毒药。映寒、洛映寒,笑着说到十年了,我找了你十年,你却恨了我十年。天意弄人啊。我只是想让我弥补当年犯下的错。可你连这一点机会也不愿意给我吗?


(二) 几日后,风浔与洛映寒大婚,而这两个人都不穿喜服,因为他们知道这只是一场交易,不需要穿喜服。洛映寒一袭白衣更胜喜服,风浔也穿了白衣。他们两个人看起更像一对情人。可是像不像情人他俩各自清楚。
你先在需要扮好王妃就可以了,明日在和我去见圣上。风浔说到。好,希望你也能记住你说的话。说完,洛映寒便走了。你还是不肯原谅我,罢了,一起都是我的错。我一定会好好弥补你。说完,风浔也离开了,回到了自己房间想着如何夺皇位。


洛映寒回到自己房间,洛映寒说到:十年了,房间还是原来的房间,格式还是原来的格式。人还是原来的人,可是,心不是以前的心。洛映寒也没闲着,也在帮风浔想着计谋。这样,暗影宫就更强大了。然后,你就离开这个曾经伤心之地。继续过令人闻风丧胆的暗影宫宫主。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xiyangyouyu

皇城守卫厉声道:“皇城重地,闲人免进”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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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超人爱冒菜

永无,永无岛

文/绿亦歌

——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1.

2005年的夏天,我在香港科技大学做交换学生。

学校座落在海边的悬崖上,透过图书馆的落地窗可以看见波光粼粼的大海,我在那里度过了 许多许多个夜晚。

我学的是历史,来到这里只能读中文,全系只有我一个大陆人。

我住在离学校步行十几分钟的地方,上坡区里别墅林立,下坡区挤满了老旧居民楼,密密麻麻,毫无采光可言。两室一厅的出租屋只有五十平米,一个月房租五千人民币。

我家附近有24小时营业的7-11,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通宵营业的便利店,在我心中,它就代表着香港,永远明亮,永远都在那里。

我喜欢晚上洗过澡,披着半干的头发去7-11买三明治和酸奶,既是晚饭又是宵夜,这样会比在食堂节约很多钱。我一个人坐在街边的路灯下,用二手的mp3听歌,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陈奕迅,不知道杨千嬅,就算在香港也只听周杰伦。

英俊的男孩子们开着上百万的跑车从山顶冲下来,在我眼前呼啸而过,还有穿着超短裙的女孩子们,他们看起来总是很开心,对我而言,他们就是另外一个香港。

很近,又很远,很耀眼,又很无情。

九月的一天,我在图书馆写作业忘记了时间,去便利店的时候已经只剩下最后一个三明治。我走到路灯下,看到一辆银白色的跑车,在月光下发出非常美丽的光芒。

穿着黑色套头衫的男孩子坐在我平常的座位上,旁边趴了一只百无聊赖的大花猫。

他在和猫咪说话,我听不懂粤语,但是我很喜欢他说话的语调,懒懒散散的,带着无所谓的笑意。

我盯着他和那只猫咪,站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这样很不礼貌,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听到他说:“你要唔要坐低(你要坐下来吗)?”

我低下头走到他旁边,和他隔着一只猫坐下来,我撕开三明治的塑料包装,想了想,鼓起勇气递一块给他。

他一愣,从我手里拎起三明治,两眼弯弯的笑,指着身边的花猫:“多谢,我可唔可以分滴俾佢?(谢谢,我可以分给它吗)?”

我点点头,他掰下一小块三明治,放在流浪猫的嘴边,它站起身体,犹豫地咬了一口。

他舒展眉头笑起来,手臂随意的搭在椅背上,吃掉了剩下的大半块三明治。我们就这样安静地坐着,谁也没有说话,我闻到了植物的味道,充满生机,大概是才下过雨。

不知道过了多久,跑车的低吼声打破了夜的宁静,几辆招摇的豪车顺着下坡路飙下去,然后又轰轰的倒退,停在了我们面前。

窗户摇下来,带着黑色耳钉的男生问:“乐之,你在这里干吗?”

他没说话,站起来,轻轻拍了拍花猫的头,然后对我笑了笑,走回那辆银色的法拉利旁,车门缓缓向上打开,他弯腰坐进去。

一队跑车扬长而去,他在最前面,山下的世界一片繁华。

我抬起手表,借着路灯读上面的数字,已经过了十二点。

2.

那天以后,我每天晚上去长椅旁,偶尔能见到那只流浪的花猫。夜里十一点,男孩子们勾肩搭背的从篮球场离开,年轻的情侣站在小巴车站边说悄悄话,能听见细虫的鸣叫声。

这是我最喜欢香港的一点,这里的夏天很长很长。

他再一次出现得大摇大摆。

发动机的轰鸣声在夜里异常清晰,我才远远的听见,车身已经冲到我面前停下。

他从副驾驶座拎下一大口袋的猫粮,走到我面前。他的个子很高,挡住了大半的光。

我想和他打招呼,又怕他根本不记得我,只好木讷的半张着嘴巴。好在身边的猫咪跳出来,撒娇的叫了一声,然后纵身一跃,窜进他拎着的口袋里,冲着猫罐头一顿乱抓。

我和他被逗得一同笑出声,四目相对的瞬间,我低下头,他扬了扬手,大咧咧在我旁边坐下,装出很失望的样子:“今日冇三明治咩?饿死啦!”

我脸绯红的对他说:“抱歉,我听不懂粤语。”

他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换上普通话:“嘿。”

我松了一口气,指着还在抓着罐头的流浪猫:“它叫什么名字?”

他打开罐头,放在椅子上,在我旁边坐下来,摇头说:“我不是它的主人,我不能给它取名字。”

我想了想,说:“说不定它偷偷在心底给你取了一个名字,很久以后它会想起你,啊,那个给我买过猫罐头的人。”

他转过头来看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盛下了整座城市的光。

他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说:“那就叫它三明治好了。”

他对我伸出手:“我叫沈乐之。”

“阮鸢。”我说。

“是鸢尾的鸢吗?阮这个姓我也是第一次见。”

“嗯,我从内地过来,我的家乡在很远的北方。”我说。

低下头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鞋子,非常干净的白色板鞋,像是刚刚从货架上拿下来,昂贵的奢侈品,我偷偷把自己脚往回缩,藏入黑暗里。

后来的很多年里,每一次认识别的男孩子,我总是习惯性低头去看他的鞋,黑色的、蓝色的、棕色的,篮球鞋、休闲鞋、皮鞋……却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干净的白色。

我们都在红尘中苦苦奔波,除了沈乐之,他生来就是天之骄子,云间怎么会惹上尘埃?

下一次遇见沈乐之是在学校里。

在室内泳池的门口,他头发半干,软绵绵的塌着,看起来像个小孩子。

我低下头听歌,和他撞了个满怀,抬起头看见是他,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才知道原来我们是校友。

“小孩。”他叫我。

我和他面对面站在长长的天桥上,楼梯的尽头就是大海,中间是空空荡荡的风,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想哭。

“你在听什么歌?”他问我。

我不敢说话,摘了耳机递给他,他在我面前弯下腰,他太高了,我满脸通红,踮着脚尖,好不容易将耳机塞入他的耳朵。

周杰伦咬字不清的唱:“我顶着大太阳,只想为你撑伞。”

“哈,”他弯起眼睛笑,白色的体恤摆被风吹起来,他说,“小孩。”

我和他并肩走出学校,幸好夜晚没有什么人,我好害怕会遇到他的朋友。

怕他向他们介绍我,怕他不向他们介绍我。

我和他一起拿着猫罐头找三明治,在灌木丛中发现一簇刚刚盛开的花,“是菖蒲”,他对我说。

那天猫咪没有出来,但是我很开心,觉得离他很近。

我们坐在路灯的长椅下,一人一只耳机听歌,看了一会儿月亮,谁也没有说话。

分开的时候,他笑着对我说“明天见”。

3.

我并不是每天都能遇到沈乐之。

有一次在学校的海边碰到他,下午三四点,阳光很好,我坐在石头堆砌的栏杆旁看海,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转过头,看到穿着黑色T恤的沈乐之,海风将他的头发吹起。

他身后站了五六个男生女生,男孩子们高大英俊,女生穿着超短裤,露出又长又直的腿。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好奇的打量我。

我大脑一片空白,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转身跑了很远。

似乎有听到他的朋友们问那是谁,幸好没有能听到他的回答。

有些时候,我希望我和沈乐之的交集只有那一处,便利店外的长椅和路灯,时间停在那里就好了。

让我忘记生活本身,忘记他的豪车、他的别墅、他的身份证、他的英俊和年轻气盛。

他生于斯,长于斯,他说着流利的粤语,吃海鲜和粤菜长大,他所有的朋友都在这里。

对我来说,这是一座必须说再见的城市。

我和别人不一样,我只是一名交换生,我的学生证只有一年的有效期,无论我考试成绩再好,我也拿不到一张这里的毕业证书,我所拥有的时间,每一天都是倒数计时。

晚上的时候,沈乐之在长椅边找到我。

“小孩,白天的时候我看到你了,”他俯下身,挡住路灯的光,“跑什么跑。”

我不好意思的笑:“上课要迟到了。”

“哈,”沈乐之在我身边坐下,“周末有空吗?”

“嗯?”

“玩帆船,他们问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摇摇头:“还是算了吧。”

“周末的时候你一般做什么?”

“写作业,看书,”我说,“我很无聊的,我连旺角都没有去过,所以从来都分不清它和尖沙嘴。”

“你没有去过旺角?”他睁大眼睛看我,“你没开玩笑吧?

“坚尼地?太平山?跑马地?”

我一个一个摇头。

“你来香港多久了?”

我撒了个谎:“第三年了。”

沈乐之站起身,冲我眨眨眼睛,“走,我带你去旺角。”

“现在?”

半个小时以后,我站在旺角一家旧书店里。顺着窄窄的楼梯上二楼,阁楼里堆满了书,沈乐之站在一本老相册前翻了很久。

离开的时候,我买了一本《唐诗》一本《宋词》,竖立的繁体排版,价格不算便宜,但是我很想要买点什么,当作纪念或者其他。

我给他讲小时候看金庸的事,租书店一毛钱一本,躲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看。我最喜欢《白马啸西风》,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江湖恩怨哪有儿女情长来得浪漫。

“我的梦想是开一家书店,乱七八糟放很多书,任君自选,不用和我说话。”

“你好像很不喜欢和人说话。”他将手背在脑后,逆着人群走。

我点点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红灯亮,我和他一起停下来,站在午夜的香港街头,他对我说:“你已经很好了。”

第二天香港下了一场暴雨。

天气预报说有台风来袭,学校停课一天,香港人似乎对此习以为常,只有我一个人惴惴不安。

我在路灯下等沈乐之:“我找不到三明治了。”

他挥挥手,让我跟在他的身后。我们在7-11买了一只手电筒,沿着下山的路一直走。夜晚变得很安静,我们压低了声音呼唤三明治,怕惊醒了别人。

“小孩,你会离开香港吗?”他忽然问我。

我装作没有听见:“嗯?”

他耸耸肩:“毕业以后我想去美国,学电影,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我的脸隐藏在黑暗里,幸好这样,他才不用看到我难堪的表情。

我问他:“你要拍电影吗?”

他点点头:“就拍香港好了,这里是我的故乡。”

大雨过后的灌木丛,散发着清新的香气。他忽然停下脚步,朝下坡路边的一个观景台走去,“你没有看过太平山的夜景吧?可以俯瞰整个维多利亚港。”

我摇摇头。

沈乐之回过头看我,他笑起来,说:“那你不用去看了,这里比较美。”

我的手放上他的手心,那是我第一次碰触到他,他的掌心微热,轻而易举的将我拉了上去。

沈乐之,你一定看过无数壮阔的风景吧?而我啊,我所见过的所有美丽,都不如在你身边,那些细碎的、平凡的夜晚来得动人。

让人想要铭记一生的,不是脚下的万家灯火,而是和你在一起的时光。

一阵风吹过,我们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我蹲下身,它一头栽入我的怀中。

我的宿舍禁止养宠物,沈乐之的家里人对猫毛过敏,我抱着三明治发愁,我从来没有经历过台风,我担心三明治多过于自己。

沈乐之拿出手机打电话,跟那边的人说:“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没过多久,一辆越野车大剌剌从山下冲上来,停在我们面前。一个穿白色牛仔短裤的女孩从车上跳下来,她的皮肤晒成迷人的小麦色,她皱着眉头说:“沈乐之,你知不知道你很烦人。”

在看到她的一瞬间,沈乐之的眼睛亮起来,他说:“宋明朗,给你讲过多少次,慢一点开车。”

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子走到我面前,伸出手,接过我怀中的三明治。

我记得那个夜晚,没有月亮,没有星星,也没有风,站在天台的顶端,可以看见整座港岛。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三明治。

4.

台风过境的时候,三明治在宋明朗家的窗户跌下去,前脚被摔成了骨折。宋明朗连夜带它去看医生,做完检查以后,才发现它的眼睛似乎受过伤,有一只看不见光。

宋明朗想要收养它。

我内疚得要命,我竟然从来没有发现三明治眼睛受伤的事,我从来没有想过它为什么会流浪,说不定是被之前的主人抛弃,又或者它只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沈乐之安慰我说:“你想见它的时候,我带你去明朗家就是了,你不要难过。”

其实这样比较好,我在心底对自己说,我迟早有一天是要离开的,而它总有一天是要老去的。

有人替我照顾它,给它一个家,让它在看不见的地方也能安然入睡,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但是我再也没有去看过三明治,没有说再见,它在我记忆里就不会老去。

没有了三明治,我原以为我和沈乐之失去了相见的理由,可是在第二天,我顶着半干的头发气喘吁吁的跑到便利店门口时,看到穿着黑色卫衣的男孩扬了扬手上的袋子,挑起眉头对我笑:“下次再迟到的话,可就没你的份了。”

我们坐在一起,他教我玩ps3,最老土的超级玛丽,可以跳上云端。他喜欢陈奕迅,教我唱《不如不见》,“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去再聊天。”我只会唱这一句,因为它听起来和国语很像。

香港的冬天来得很晚,但是气势汹汹。

学校在海边,每天都是大雾弥漫,衣服和毛巾总也晾不干,我和室友想要买一架烘干机,在超市看过价格以后又放弃。

我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膝盖受不了,在夜里疼得厉害。睡不着的时候我就搬凳子在窗边数星星,数着数着才意识到,等冬天结束的时候,我就该离开了。

回到我的故乡,那里什么都好,只是没有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沈乐之带我去吃桥底大闸蟹,两千块钱一盘,我却连怎么吃都不会,尴尬的低下头,手上的钳子一用力,蟹肉被夹得粉碎。

沈乐之摇头:“女孩子只用负责吃就好啦。”

他帮我把蟹腿一只一只剥好,就着温热的梅子酒,从嗓子一路呛到鼻子。

吃完了螃蟹,我开始肚子痛,额头上冒冷汗,一步路都走不了。站起身的时候,回过头看,凳子上红了一大片。

沈乐之脱下外套,蹲下身把它系在我的腰间,然后站起来,拍了拍我的头,说:“小孩。”

我才知道,螃蟹性寒,生理期是不能吃的。

沈乐之去便利店给我买止痛药,他皱着眉头认真的读上面的注意事项。我浑身冰凉,吃过药以后有一点困,沈乐之小声开口对我说:“你跟我回家吧。”

那是我唯一一次去到沈乐之家。矗立在上坡区的别墅,车库里摆不下的百万豪车就随便扔在路边,管家和保安彻夜不眠,毕恭毕敬的站在道路两旁叫他少爷。

我是个蹩脚的灰姑娘,低着头不敢说话。

沈乐之的父母不在家,他让我睡他的房间,他想得这样周全。自从来了香港,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房间,他的一间卧室能抵过我租的整个屋子,他在床头点上一支香薰蜡烛,拍了拍我的头,说:“晚安。”

我关上灯,闭上眼睛,躺在床上动也不敢动,生怕弄脏了他的床。

他和我仅仅一墙之隔,我伸出手,在黑暗中触摸到那道墙,很厚很厚,地上的暖气也不能让它温热起来。

我一夜未眠,枕头太软,蜡烛的味道太好闻,衣架上甚至还挂着他的外套,我怎么可能入睡,我明明已经身在梦中。

我侧过头,看着海上的日出一点一点升起来。我偷偷起身,洗了沈乐之的外套,翻到背面的时候,看到上面的商标,我盯着那串英文看了很久,苦笑出来。

沈乐之将早饭端到我的房间门口,看到我已经收拾整齐,愣了一下:“你应该多睡一会儿的。”

我笑了笑,把衣服递给他。他也露出一个苦笑:“你不必自己洗的。”

我点点头说:“我知道。”

那天以后,我们一起约饭,沈乐之总带我去吃一些暖和的食物。

我们去24小时营业的一兰拉面,一个人一方小隔间,凌晨三点,客人很少,能听见店员用水洗盘子的声音,我会连汤汁都喝得干干净净。

香港真奇怪,我一边在深夜喝着海鲜粥一边想,遍地都是有钱人,开着跑车吃路边摊。

遇见沈乐之以前,我和香港互不相干,它走它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是沈乐之让 我一点一点爱上他。爱它的冷漠,爱它的璀璨,爱它的倔强,爱它夜夜美丽的维多利亚港,对着大海发出一声叹息。

5.

冬天很快就结束了,岛屿没有春秋。

我和沈乐之难得在白天撞见,他从市区给我买来牛奶布丁,我穿着拖鞋跑下楼找他,他冲我招招手:“你来。”

我跟着他绕过邻居家晾在外面的衣架,拐了一个弯,他停下来。

我站在一个窄窄的下坡路的尽头,小道蜿蜒着去往天光很远的地方。两旁是不高的三层楼房,已经上了年代,墙壁斑驳。

可就在一堵墙的顶上,有一大簇我从未见过的花,鲜艳而热烈的开放。

我扬起头问: “这是什么?”

“三角梅。”他说。

“真美啊,”我呆呆的望着墙顶的三角梅,灿烂的颜色,在阳光下放肆的张扬着,那是我不曾拥有的青春,“世界上怎么能有这样美丽的花。”

这是只属于炎热的南方才有的花。

于是我给沈乐之说起我的家乡:“在很北的地方,一年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冬天,暖气会供应到四月份。十月以后就不敢出门了,外面大雪纷飞,看久了让人寂寥。天黑得早,四点过就放学,店铺也打烊得走,晚上七点过走在街上空空荡荡的。女孩子们也不爱打扮,城市很小,连咖啡厅都没有几家,我们那里总是吃面食,河粉是来了南方才第一次见。”

“真是截然不同的地方啊。”

“是啊,”我揉了揉鼻子说,“好在很安静,像是可以一个人住一辈子。”

“那就这么决定了。”他忽然说。

“什么?”

“冬天的时候,去你的故乡看雪啊。”他理所当然地说。

我被吓了一跳,连连摇头:“差瑞士和芬兰很远,你住不习惯,也吃不习惯。”

他没说话,笑吟吟的看着我,我和他四目相对。

沉默片刻以后,我终于笑起来:“那就一言为定了。我带你去滑雪,还可以在结冰的湖面上放烟花,又冷又明亮。”

再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期末考试,我和沈乐之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一直到最后一门课结束,我回到卧室里,室友问我,要不要帮忙收拾行李?

我指着自己窄得转不开身的房间,“没什么东西。”

床头放了两本书,《唐诗》和《宋词》,还有一张陈奕迅的CD,是沈乐之送的。

我给他发短信:“我想吃车仔面。”

沈乐之开车载我去吃面,我们一人拿一张菜单,用铅笔在上面勾画,面的种类、粗细、软硬、配菜和汤底,都要自己来选。

等面的时候,我对沈乐之说:“今天我请客。”

他无所谓的点点头。

“还有一件事,我学会唱《不如不见》。”

沈乐之百无聊赖的转着铅笔,“这首歌其实还有国语版本,叫好久不见。”

我想了想:“我觉得还是《不如不见》比较好。”

“为什么?”

“歌里不是唱了吗,因为无论如何都回不到相爱的时光了,经年不见的岁月,让彼此早已改变。”

沈乐之看着我,欲言又止,最后只说:“说不定有天你会懂。”

面条端上来,我吃得很慢,把汤底都喝得干干净净。

那天有很好的月亮,他笑着对我挥挥手:“明天见。”

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冲动,我想要把一切都告诉他,想为了我那颗卑微的心向他道歉, 向他鞠躬,告诉他对不起,我撒了谎,告诉他,我要离开了,然后看着他的眼睛问他,沈乐之,你会不会想念我。

我微微张嘴:“我……”

对面跑车的车灯亮起,闪闪发光的明黄色,车门打开,沈乐之侧过头:“嗯?什么?”

我摇摇头,微笑着向他说“明天见”。

他换了一辆又一辆的车,对他而言像是玩具一样的东西,我可能一辈子都够不到。

我又怎能妄想,得以在他的生命中驻步。

6.

要告别一座城市其实很简单,交通这样便利,有直达机场的大巴,五十四块钱的车票,没有比一碗车仔面贵上多少。把电话卡和八达通都注销掉,会退还你当初的押金。

我只有一个30寸的行李箱,里面塞满了我一年来的衣服、电脑、日用品,便利店的发票。然后穿过一个又一个的隧道,偶尔能从窗外看见大海,偶尔是连绵的山,汽车一路向前,街头的每个人都行色匆匆。

我离开的那天,香港落下一场大雨,夏天结束了。

九月开学,我升入大学四年级,我迅速的跌入毕业这个巨大的漩涡,在港岛的日日夜夜,像是一个久远的梦。

我参加考研,没日没夜的复习,只想考入广东。

周围的朋友都劝我在本地找份清闲的工作,“反正历史学来也没用。”

我觉得她们不会明白,当你见过更广阔的世界的时候,你就没有办法再心安理得的说服自己将就。

考研成绩出来的那天,我爸爸在办公桌前突然晕倒,送到医院抢救说是脑溢血,好在还算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只是大概需要在病床上躺很长一段时间。

我和我妈两个人绝望地坐在床边,医院是个很奇怪的地方,大门和走廊永远吵吵闹闹,人流如织,但是你走进病房,又会觉得它静得荒芜。

我查到自己的笔试成绩,全专业第一。我一个人呆坐在房间里,心底沉甸甸的,没有丝毫的欢喜,音量里一首一首的放着陈奕迅。我想和谁说说话,随便说点什么,说香港的雨下起来没完没了,说超市的水果又贵又小,说我们去西贡的岛上晒太阳吧,说考试结束以后一起去看海吧。

可是没有人。

那时候我已经换回了内地的手机号,和沈乐之彻底失去联系。其实要找一个人很简单,我翻墙去他的推特上看他的更新,不太多,最近的一张是学校下着雨的露天游泳馆。

我趴在桌子上,在深夜哭得不能自已。

沈乐之,沈乐之,沈乐之。

我放弃了复试,决定留在本地,去大学做图书管理员。工作内容轻松,每天按时上下班,有足够的精力去照顾父亲。上班的时候还可以读书,福利待遇也好,亲戚都说,说不定研究生毕业都撞不到这样的活。

我应该感到庆幸,不是吗?

很偶尔我会偷偷上一次推特,去看一看沈乐之,他果然如当初所说,去了美国读研究生,学电影,还在合照里看到了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然后他的更新越来越少,终于没有。

但是我知道,他的人生会一直精彩。

后来有一个夏天,陈奕迅来邻近的省会城市开演唱会,办公室的同事抢到两张票,问我要不要一起去。

“不用了,”我笑着拒绝,“我很少听他的歌。”

那天是父亲复诊的日子,晚上的时候,我在医院门口吃宵夜,打开朋友圈,被陈奕迅的演唱会刷了满屏。我认真的在每条状态下点赞,但是没有打开任何一张图片或者视频。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了离开香港的那一天。

从我的学校坐大巴去香港机场,在路途结束的时候,会经过一座跨海大桥。我一直记得它的样子,在阳光下亮晶晶的,像眼泪,又像是他的笑容。

我梦到了我的男孩,梦到许多个深夜,他带我去吃地道的汤粉,加咖喱鱼丸。喝港式奶茶,配刚出炉的鸡蛋仔,还有放了黄油的菠萝包,一口咬下去,脆皮掉了一地。

他在梦里对我伸出手,说:“既然来了香港,就别走啦。”

万幸的是父亲恢复得很好,两年以后已经能靠着轮椅行路,他变得很轻很轻,母亲退了休,两个人每天坐在窗边看书,聊天,真羡慕他们有说不完的话。

有天父亲把我叫到身边,听说最近沿海很多公司来这里招人,你去吧。

我趴在他的膝盖旁,他说,人生是你自己的,继续看你这样蹉跎生命,我会愧疚至死。

我的家乡在偏远的北方,我在这里度过了我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所有人都以为,连我自己都曾经以为,我会在这里度过我的一生。

朋友说,“脑子被门夹了?深圳房价多少钱一平你知道吗?”

那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五点不到,夜幕已经落下。我说:“你知道吗?在炎热的南方,有一种叫三角梅的花,那是我见过最美的花。”

来年四月,三角梅开的时节,我收到一家公司的消息,在福田口岸,出境就是香港。

面试的时候,对方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认真的回答,存很多的钱,开一家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女孩子不应该都想开书店吗?”

“我以前也想要开一家书店。”

“为什么改变了心意?”

我笑着回答,“因为便利店比较赚钱。”

我莫名其妙被录用,去到深圳,常常夜里十点过才下班,随便在便利店买点关东煮,一个人的生活,不好也不坏。

以前在香港的室友给我发消息,让我去香港找她玩,我迟迟没有回复。

有次和同事逛街,经过Jo Malone,几个女孩子在试香水,我不知所措的停下来。

好几年前,我在沈乐之的房间,他为我点的那一只香薰蜡烛的味道,原来它叫英国梨和小苍兰。

我终于找到它,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每个周末,我都会去海边走啊走,不停走,远远的望着香港,看到它一直在那里,就很开心,但是我知道,再靠近一点的话,就会变成不开心。

曾有过沈乐之的香港,没有了沈乐之的香港。

7.

三角梅开的时候,香港上映了一部电影。导演是个新人,据说家里背景了得,所有的大牌明星都自发给他做宣传,很多人愤愤不平,说你们这些天之骄子。

电影叫永无岛。讲一个女孩跟着父母从大陆偷渡去香港,在那里认识了离家出走的小少爷,他教她学粤语,骑摩托载她在中环飞驰,后来香港回归,女孩一家回到内地,十六年后再回香港,只找到小少爷曾经为她留下的一把钥匙。

电影里,女主角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男主角说:“你已经很好了。”

我在满座的电影院里,泪如雨下。

我想起我二十岁的夏天,一个看起来永远不会结束的季节,我和他并肩走在旺角的午夜里,我同他讲起我小时候的回忆,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

啊,那个和我一起看过月亮的男孩子。

电影院的灯亮起来,我在朦胧的泪光中,再一次看到他的名字。

很多年前,我给他说,还是《不如不见》的好。

他回答说,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懂。

我记得那时候沈乐之偶尔会抽烟,我不喜欢别人抽烟,但是很喜欢看他抽烟。我喜欢他身上一切的味道。

“真好闻。”我说。

“这是薄荷味的烟,”他笑着说,“你要不要试试看?”

他拿下嘴里叼着的烟,凑到我的眼前,若隐若现的光亮中,我看见了他的眼睛。

他凝视着我。

我吸了一口,果然满肺的薄荷味,我弯下腰大声咳嗽,满脸通红,被呛得流下眼泪。

他哈哈大笑起来,揉了揉我的长发。

往后分开的许多年里,很想很想他的时候,没有办法克制自己的时候,我都会抽一支烟,在缭绕的烟雾里,才能再一次回到那个夏天,再一次看到我的少年。

他站在那片若无若无的烟雾里,看着我的眼睛,微笑着说,小孩。

沈乐之,你知道吗,其实我也想要做一个小孩。小孩多好,很容易快乐,很容易相信,也很容易忘记一个人。

小孩才说永远。

8.

我辞掉了工作,剪掉长了发,回到故乡,用攒下来的钱开了一家便利店,叫“三明治”,24小时营业。

到了四月,北方的暖气还没来得及关,有天夜里,我一个人在便利店里清点货物,有一只流浪的猫咪,站在门口,看着我手中的三明治,一声一声的嘤叫。

电脑里陈奕迅唱,“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会再聊天。”

我怔怔的看着那只猫咪,泪如雨下。

许多年前,我去到香港的第一天,室友问我,你啊,一个学历史的,来香港干什么呢?

我认真的回答,“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那一年我20岁,脸上有青春痘,天生皮肤黑,脸上有点婴儿肥,偶尔会跑步,但是吃得也多,所以总是瘦不下来。

香港明明很小,但是对我来说却很大,我不敢独自去市中心,那里人山人海,每个人都形色匆忙,女孩子们手上拎着我分不清品牌、永远也买不起的包包。

那里有看得见大海的港口,山路曲折,跑车的发动机惊扰了夜的宁静,从我住的房间走下去,会路过一面开着三角梅的围墙,还有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那里的夏天很长,像是永远不会结束。

我曾经在那里,遇见过沈乐之。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零度

答应我,把它看完

洛朗是个性子清静的人,可书童偏偏是个爱看热闹的孩子。十五这天临安城里有庙会,洛朗拗不过那孩子,只得对府上道是自己想去看看,带着那孩子出了门。

街上一改平日江南流水般的安静,四处挂着五彩的花灯,熙熙攘攘的商贩和人群,好不热闹。洛朗正对喧闹的环境皱起了眉头,却发现那孩子早已不见了踪影。

洛朗正在桥上出神,忽然被小贩的高声惊醒:“ 看姑娘穿的这般华贵,难道连两文钱也拿不出吗?”

原来那女子看上了这摊位上的面具,取了一个戴上后才发现没带银子出来。本想取下换他作罢,可被小贩这么一喊,众人都看了过来,嘲笑的眼神一道道落在了她身上。她戴着面具,洛朗瞧不见她的表情,只瞧见了她通红的耳根。那女子穿着一件浅蓝镶紫蔷薇长裙,外衬着一件月牙白色锦织琵琶襟大褂,腰间轻束一条淡粉钻坠流苏腰带。锦衣华服的样子,一看就大户人家的小姐,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她一时气恼,褪下手腕上的镯子道:“这可是最好的墨玉,换你一个摊子都够了。

“你说是最好就是最好的了?”那小贩眼疾手快地收起镯子,还不忘揶揄一句。

“哪有让大小姐自己带荷包的。”洛朗挤出人群道,“是我贪玩走开了,真对不住小姐。”随即扔了一锭银子给那小贩,“把小姐的镯子还来。”

小贩极不情愿地拿出镯子还给了小姐。她接过镯子攥着,随着洛朗走出了人群才轻声道:“多谢公子,请问公子名性,改日必当奉上谢礼。”

“区区小事罢了,小姐客气了。”洛朗爽朗一笑,杏状的眼睛微微一闪。他本就生的好看,这日穿着的是墨色的缎子衣袍,一副翩翩贵公子的样貌。

此时临面突然跑来了那名小书童,他全然没有注意到女子的存在,一把拉住洛朗大声道:“公子,我可找到你了。”

那女子见着微微有些尴尬,柔声一道一句告辞,转身就要离开。洛朗忙甩开了书童:“姑娘......”洛朗伸手想要拉住她却只扯下了她腰间的一枚半圆形玉佩,再抬头便只能看着她投入茫茫人海中了。

洛朗借着满街的灯火仔细端详那枚玉佩,通透明亮,是上好的翡翠,上面刻着一个字,“东”。

青辉之下的这场相遇叫洛朗怎么也不能忘怀,原来动心就是这般滋味。无需有人点燃引子,那簇绚烂的焰火就兀自绽放在他们之间。洛朗不愿留在府里,父母总是催着他的婚事。他看着恢复了宁静的街道,失神望着面具摊位的位置,那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那场相遇,虚幻的恍如梦境。

“哎哟。”洛朗迎面撞上了因为面容俊美的男子,那人穿这个米白色的锦缎,袖口是镂空木槿花的镶边,白嫩的脸上微微有些红晕,眨了眨眼睛竟有些流盼生光的感觉,而他却用完全不同于脸上羞涩表情的不满语调,高声说了一句:“你怎么回事啊!”

“不好意思。”洛朗一愣,立刻歉意到。

“不好意思就算了吗。”他不依不饶,一副赖上了洛朗的模样。

“那公子的意思......是洛朗只得好声问道。

“ 请我喝一杯吧。”那人对着一边的酒楼努了努嘴,径直走了进去。

洛朗原本对这个路上窜出来蹭吃蹭喝的人没什么好感,可是和他一聊倒觉得对方是个很有见识的人,十分投缘,一下子称兄道弟就要去结拜。

那人说自己叫刘离。

琉璃?洛朗笑了起来,他长得本就俊俏,还叫了这样女气的名字。

洛朗得知刘离是初到临安城,便邀他住到了洛府上。

几日后洛府忽然装扮的喜庆起来,洛朗问过母亲,母亲却道:“为你迎亲啊。”

“我什么时候说要去娶亲了。”洛朗一下急了起来。

“你不总说别烦你吗?那我自然去替你操办了。”洛夫人一副十分有理的样子。

东方家是玉器世家,东方大小姐的样貌品相也都是极好的。”洛老爷说着走了过来,语气有些严厉。

“我不娶......”洛朗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口,只是下意识的握住手中的那枚半圆玉佩,仅凭这这样一块玉佩,他要怎样才能找到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姑娘?

洛老爷察觉到洛朗的动作,走过去夺过他手中的玉佩,突然笑了,洛朗不解的问:“您笑什么?”

洛老爷高兴的说:“这个玉佩上的东字是东方家的东西,你是怎么得来的”

洛朗笑意满满的对刘离说他要娶亲了。

琉璃震惊地问:“你竞会同意父母安排的婚事。”

“不,我是真的喜欢她。”

新婚那日洛府喜气洋洋,洛朗被宾客灌了许多酒,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却见刘离一个人在廊上喝酒。便问:“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喝闷酒。”

“我得好好想一想。” “想什么。” “我,其实我是女儿身。我的名字确实是琉璃。”

洛朗的酒一下醒了,过了一会,他定神一笑:“难怪你长得那么美。” 随即头也不回的进了新房,看到风冠霞帔的新娘之时,他全然忘了刚才的小插曲。他喜欢的女子,也是父母为他安排的妻室,这般巧合,莫不是天意,他要怎么还会去中意其他女子?

洛浪掀开喜帕,柔声道:“你的名字,是琥珀?”

“嗯。”新娘赧然一笑。

“琥珀琥珀,果真是好名字。”洛朗笑了一下,把那枚半月形的玉佩递给了琥珀,“还给你。”

“什么?”琥珀有些错愕。

“那是你不愿留下名性,我情急之下便扯了你的玉佩,想做个相认的凭证,你不会怪我吧?”

琥珀这才看清楚那枚玉佩,笑着拿出腰间挂着的另一枚半月形玉佩,上面是一个“方”字,“这是父亲给我的,他说来日要将这枚“方”赠与我的夫君,合在一起就是圆月,团团圆圆。琥珀的脸柔白细腻,脸颊上的浅浅梨涡更是添了几分温情,烛光之下琥珀说话的样子让洛朗一下子沉醉了。

洛家少爷极为宠爱新少奶奶,这东方琥珀确实如洛老爷说的一般:面容姣好,性格温柔,对下人也是和颜悦色,却单单有一点—对琉璃没有好脸色。

洛朗想着女子吃醋本就是正常的事,琥珀这般对琉璃反倒说明琥珀在意自己,于是由着琥珀,从不责怪。

琥珀总是说:“官人喜欢琉璃妹妹吗?若是喜欢,我是不介意给她个名分的。”

洛朗只是皱皱眉头:“说什么呢,能娶到你就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分。”

洛朗不是不明白琉璃对他的情意,琉璃固然是让他欢喜的女子,可是他早早遇见了琥珀,从此眼里再也容不下别人了。而琉璃呆在洛府也成了尴尬的存在。

待到一次琥珀与琉璃同在院子里喝茶,罩在这浮世花园上轻纱琥珀才被一把掀开了。

新婚那夜琥珀初听了洛朗的话还以为他是喝醉了胡言乱语,看到那枚玉佩才渐渐明白了几分。原来洛朗要娶的,不仅是东方家大小姐这个身份,更是玉佩的主人—东方琉璃这个人。可他却不知她长什么样,唤什么名字。

在世人眼中,东方家确实只有一位小姐。

琥珀本是琉璃的姐姐,是东方家真正的大小姐,可惜他的母亲多年前伤了容貌,被东方老爷厌弃了,只一个人带着琥珀住进了西苑的阁楼里,久而久之,全家人都以忘了那位毁容的姨太太和庶出的小姐,只道东方家的大小姐就是她妹妹东方琉璃。

琥珀屏退了下人,终于得了个四下无人的机会,这才一脸讥笑的对琉璃道:“妹妹这样的千金之躯,怎么舍得在洛家扮一个流浪的旅人呢?”

琉璃毫不理会,只顾问自己想要知道的问题:“你一直住在西苑,何时认识的洛朗?”

“你管的着吗?”琥珀悠悠地饮下一口茶,她穿着湘红绣大朵金丝牡丹的绸缎长裙,发髻上插着掐丝飞凤珠钗,手腕上的羊脂白玉在阳光下闪烁出耀眼的光芒。雍容华贵琥珀,俨然一副少奶奶的模样。

琉璃若有所失的在临安城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那日面具摊的位置,依旧是空空荡荡的,像她的心一样。琉璃走进了那日初与洛朗喝酒的酒楼,叫了两壶酒。

刚小酌了两杯,就忽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回头一看,正是洛朗

“怎么一个人在喝酒?”洛朗说着便坐了下来。

琉璃借着酒劲儿道:“说说你和琥珀的故事吧。”

洛朗轻轻一笑,将十五庙会那日的相遇娓娓道来,却未发现琉璃的脸色正在一点一点变得苍白。

自己才是这枚玉佩的主人,那日在庙会上对这位出手相助的翩翩少年动了真心,才抛开东方家大小姐的身份,男扮女装回头去接近他,殊不知洛朗已有了心上人。琉璃本以为洛朗与琥珀真心相爱,也就认了命,只想留在他身边默默祝福。

却怎么也想不到,到头来竟是这样的阴差阳错。

洛朗说完了,仰头喝了一大口酒,缓缓说道:“其实琉璃,若没有琥珀,我定会喜欢你的。”

原来琉璃受不了拘束,早些年便离开了东方家一个人闯荡江湖,逢年过节才回家看一看,这年春节刚过,洛家便催着东方家办喜事,两家早已下聘书,东方老爷便也不好推辞,可他们那宝贝女儿不到明年春节是回不来了,思前想后,只有让西苑阁楼那位真正的东方小姐代为出嫁了。反正聘书上写的本来就是东方家的长女,有没有指定名性。

东方琥珀就这样嫁到了洛府,当清楚了洛朗与琉璃的初识,就顺理成章的演起了玉佩主人的角色。

“你又没有见过她,就知道自己喜欢她,就怎么知道她一定是玉佩的主人吗?”琉璃本还想说,你怎么知道东方家就只有一位小姐,可话到嘴边还是生生地咽了下去。

因为洛朗道:“我自然知道。”

他对心里的爱意,这样的自信。

琉璃还是有这一个大家小姐的骄傲的,她不要可怜巴巴地去告诉洛朗自己才是玉佩的主人,自己才是他应该喜欢的人。这样去求他的一丝怜悯,琉璃做不到。

琥珀洛朗和琉璃一起喝酒回来,自是不悦,蹙眉道:“妹妹一个女孩子,这样出去喝酒像什么样子。”

“我又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喝个酒也没什么吧。”琉璃望着琥珀,眼神让琥珀不寒而栗。

趁着洛朗吩咐下人准备些汤点的间隙,琉璃压低声音与怒气对琥珀说:“你明知道那枚玉佩是我的。”

“知道又如何?”琥珀勾嘴一笑,旋即“唉呦”一声,洛朗回过头来,琥珀一脸委屈,“我只不过是说妹妹一句,妹妹何必动气推我?”

洛朗看也不看琉璃诧异的表情,只顾关切地问琥珀:“伤着哪里了没有?”

琥珀眼泪汪汪:“琉璃妹妹若不喜欢府里的规规矩矩,官人你强留她也没有用,反倒惹她不欢喜,也坏了洛府的规矩。”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琥珀加重了语气,好让琉璃明白,把那件事说破了,东方府和洛府的名声都毁了。她继而道:“爹娘本就不喜欢她留在这儿。”

“爹娘那里多亏你劝着。”洛朗柔声道,丝毫不介琥珀这样摆明了说要琉璃走,在琥珀面前,他好像总是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理智。

琉璃明白,她回不去了,东方府的大小姐成了东方琥珀,她已经嫁到洛府做了的少奶奶。

东方琥珀当了十多年的隐形人,如今换她东方琉璃成了不该存在的人。

琉璃咬咬牙想要离开,离开烟雨朦胧的江南,再也不记得叫做洛朗的少年,再也不记得十五那日璀璨的相遇。

可后来琥珀笑着对琉璃说:“我那日是说笑的,妹妹可不要介意,妹妹若走了,洛朗自然是不欢喜的,我也无聊,是不是?”

“洛朗心里只有姐姐,哪来的不欢喜呢?”琉璃惨惨一笑,眼神却冷厉地让琥珀心里一颠。

琥珀定了定心神道:“我和妹妹打个赌如何,既然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你,你愿不愿意和我打个赌,赌你就日日夜夜在他身边,看他会不会弃了我重新爱上你。”

琉璃听了有些悲凉,是啊,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自己,可是自己在他身边这么久,他却一点也没有动心。

琉璃是争强好胜的性子,随即没好气地道:“赌就赌。” 她没有注意到琥珀嘴角扬起的笑意。

琉璃不知道,这一赌,就堵上了她的全部。

事实是,除了赌气,有时候琉璃一个人出来喝酒,喝着喝着就会想起洛朗的脸,她早已习惯有他的生活,早已离不开他。

没有人知道洛朗爱的究竟是东方家大小姐的这个身份,是玉佩主人这个美好的回忆,还是琥珀这个人。可无论是哪个,都不是东方琉璃这个活生生的人,这一个人日日在他身边的人。

那日琥珀坐在院子里,见着琉璃进来,便抬起手,摇晃着手那枚半月形的玉佩,让阳光在上面闪烁出明媚的光彩。然后对琉璃道:“你的东西,要看看吗?”

琉璃毫无防备地走过去,正要从琥珀手中接过那枚原本属于自己的玉佩,洛朗突然走了过来,琥珀的手指一松,玉佩“啪啦”一声掉到了地上,四分五裂。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琥珀一下子站起来,气恼道。

“怎么了。”洛朗见状急急走了过来,看见地上碎裂的翡翠变了脸色。

“琉璃妹妹说想看一下我的玉佩。”琥珀恼声道,随即变了语气对洛朗嗔怪道,“都怪你,要不是你突然进来,吓着妹妹,她也不会失手。罢了,碎了就碎了吧。”

“怎么就碎了呢......”洛朗显然十分在意这枚玉佩。

琥珀道:“我都在你面前了,还有它做什么。”琉璃分明瞧见了琥珀嘴角胜利者的笑意,她转身拂袖而去,过了一会儿洛朗也走了出来,瞧见琉璃一个人在廊上出神,过去问了一句:“你当真是不小心?”

“难道我还是故意?”琉璃也是一副气恼的样子。

“琉璃,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好妹妹,我希望你也能明白,我是真心喜欢琥珀的。”

“你与我说这些做什么,难道我想嫁于你不成?”琉璃没好气地转过头去。

“琉璃,你年纪也不小了,要不我替你做个主l找个好人家嫁了吧。”洛朗叹了一口气。

“不劳哥哥费心。”琉璃转身愤然离去。

曾经,她不喜欢东方府上的那些规规矩矩,更不想依着父母的意思,嫁了一个素未谋面的男子,而今在看,也许上天的一个玩笑吧。

后悔吗?琉璃无数次问自己,如若时光重回那个冷月青辉的夜晚,如果自己在摘下面具,自己告知他名性,他们便会幸福美满。

可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是,就算自己没有这么做,洛朗依旧是幸福美满的。

“你是故意的。”琉璃找到琥珀。

“当然。”琥珀一笑,在心里冷冷讽刺着琉璃单纯无知,真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大家小姐。

“为什么?”琉璃问。

“你看他多紧张那枚玉佩是不是,说明他就是喜欢那枚玉佩的主人嘛,我只不过是想快点看见赌注的结果罢了,这样不是更有意思吗?”

琥珀嫣然一笑,她确实生的漂亮,和这个绚烂的马瑙耳坠,笑起来一副倾国倾城的妩媚模样。

东方琥珀很快有了身孕,琉璃心里自是苦涩不可言,对琥珀的讥讽也不再回嘴,因为琥珀说,我怀着的可是洛朗的孩子,你若是让我生气,伤着孩子,对得起洛朗吗?然后便顺理成章的使唤起琉璃来。

琉璃记得那是一个秋日,那年秋天的风特别大,院子里的银杏叶子落了一地。东方琉璃和洛朗的缘分,就在这一日尽数化为烟雾了。

琉璃帮着厨房的小丫头,把刚炖好的燕窝给琥珀送去,琥珀一反常态地笑着迎接她,然后拉过琉璃的手臂,附在她耳边道:“怎么样,羡慕我吧?”

琉璃听了不悦,杨手甩开了琥珀,然而琥珀居然一下子摔倒在地上。洛朗进来只看到眼前的情景,“你做什么?”他厉声问责,扶起了琥珀, 而地上的斑斑血迹早已道明了这一切无可挽回。

琥珀的孩子没了,刚一醒,她便大哭起来,怎么也劝不住。好不容易静了下来,洛朗问她是怎么一回事。

琥珀带着哭腔说:“我见妹妹拿了燕窝过来,好心好意想送妹妹些花茶做回礼。妹妹确实我假惺惺。几句不和,就动手打我。”说的一板一眼栩栩如生,让琉璃百口莫辩。

“洛朗,你这般相信他是不是太有失公允了?你可知道东方家......”琉璃急急道,可洛朗并没有给琉璃说出那句话的机会, 那句她想说了许久的话。

你可知东方家不止有一位小姐。

洛朗听也不听流利的解释:“你还是戒不掉你的江湖风尘。”

他说的是“江湖风尘。

他喜欢的,也许真的是琥珀这样温婉可人的女子,也许没有那么玉佩,洛朗也会喜欢上东方琥珀的。

这个赌,琉璃终是输了。

“少爷。”一个小丫鬟走了进来,一脸尴尬的样子。

“什么事?洛朗蹙着眉问。

“我刚才拿这个那碗燕窝出去的时候碰到大夫,他瞧了瞧说这燕窝是藏红花泡的水熬的。

洛朗一把打碎木案子上搁着的蓝釉花瓶:“琉璃,那是一个孩子,是一条命。”他顿了顿,“不是我容不下你,是你自己容不下你自己。”随即转身走出了房间。

“算了吧。”琥珀高声道,琥珀弯过身作势要扶琉璃一把,袖子不小心碰到了床边案几上的杯子,灼灼的红疹瞬间就留在了琉璃的一脸颊上。

“哎呀,这可怎么办?”琥珀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忙叫人拿冷水请大夫,乱了一阵后下人们都各自去忙了,房间里只剩下琥珀和琉璃。

琥珀说:“你见过我娘的,你一定记得我娘脸上那疤痕吧。那样的面容,定是叫人过目不忘的。”琥珀拿起桌上的铜镜,端在琉璃面前,“你看,像不像。”

如果琥珀不说,琉璃确实不知道家里还有这么一段往事。

琉璃的母亲是东方姥爷的正室夫人,这是他们的父母包办的门当户对的婚姻。日子久了,自然会烦闷。随着朋友们起哄,很快他便又娶了一个姑娘进门。少奶奶倒是很有大家风范,不哭也不闹,说要娶就娶吧。这位姨太太很快有了孩子。少奶奶的父亲怒气冲冲地责骂她,如果是让旁人生下长子,你嫁到东方家还有什么用。真是一点心眼都没有,然后絮絮叨叨教育了一通。

过了几日,姨太太到少奶奶这里问安,少奶奶道:“怀着身孕,快些坐下吧。”于是起身为姨太太沏茶,可一不小心碰翻了滚烫的茶水,直直撒在了姨太太的脸上,如花似玉的脸上滚起了黏黏的伤痕。东方少爷回来以后自然是训斥了她,好生安慰了哭成泪人的姨太太。

没有人知道的少奶奶是真的不小心,还是有意而为之。姨太太脸上的疤痕请遍了名医,几个月后她诞下了一个女儿。

东方少爷的不开心全然写在了脸上,就在这时,少奶奶也有了身孕,东方少爷自然放了全副心神在他身上,她也争气地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而后琉璃出生,家里更是一副幸福的景象,在无人理会那位昔日风光的姨太太。而东方少爷很快又有了新欢,你太太自知再无复宠可能,便带着女儿搬进了西苑无人的阁楼。

她确实放下了。

可他的女儿没有,他一日看着母亲灼伤的脸,站在角落看着东方夫人笑意黯然的脸庞,看着只要一回家就让全家变得喜气洋洋的东方琉璃,再看看无人问津的自己。

仇恨的种子在这个小女孩的心里一点一点萌芽, 他本是没有机会的,可是老天洛朗送到了他的面前, 这样从天而降的好机会,他怎么舍得放弃?她就是要把东方琉璃留在洛府,把母亲受的那些委屈,都还给琉璃。

其实上天垂怜的那个人,从来不是东方琉璃,而是他东方琥珀。

琉璃出去找洛朗,她问他:“你当真喜欢琥珀?”

洛朗不悦的道:“那是自然。”

“ 如果他真的不是那玉佩的主人呢?”

“我确实喜欢琥珀,与这些无关。”

与这些无关,琉璃的嘴角勾起一抹十分凄凉的笑意,合着他脸上的疤痕,和着瑟瑟的秋风,格外凄美的样子,她输了,输的一败涂地。

因喜欢他,他放下所有的身段,到他府上死皮赖脸地做一名江湖小混混。殊不知当日的依据“定会奉还”,请叫她倾尽所有。

就为了那两文钱的面具,她赔给他最好的年华,陪给他自己的容貌,陪给他一颗心,如今他什么也没有了,也没什么好给他的了。

“我要走了,洛朗,哦,对了,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我不姓刘,我性东方,临安城只有一家人姓东方。我的名字,是东方琉璃,琥珀,那枚玉佩是父亲给我们一人一半的,我的是“东”,她的是“方”。

洛朗想起了新婚那夜,琥珀诧异而躲闪的眼神,想起自己每次说起十五的庙会,她都微微有些不悦:“还提那些旧事做什么,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是啊, 琉璃一直在他眼前,可是他居然从未发现。

洛朗花了几分钟理清了思绪,带着微许崩溃的语气道:“你为何不早告诉我?” 原来自己一直认错了人还沾沾自喜着天意眷顾, 可此时此刻,洛朗已经分不清自己爱的究竟是带着面具的琉璃还是蒙着喜帕的琥珀了。

“ 你会相信我吗?你好像从未相信我呢。”琉璃凄凄地笑了一下。

十五庙会洛朗的匆匆一瞥,竟让东方家的大小姐琉璃赔上了她最好的年华。她男扮女留在洛身边,得到的却只是令人心伤的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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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当天,她莫名其妙的在郊外醒来,一件薄纱,一身吻痕,在众人的鄙夷下,一步一个脚印踏进皇城。

她,是领国公主,更是此国未来皇后。

两国却是敌对的,谁都不给公主好脸色。迎亲的轿子到城郊便不走了,让她一人进皇城。

这是给她的耻辱!

她自然为了自己国家,一步一个脚印走进皇城。


————东宫深夜————

太子褪下喜服,直视着她的眼睛。

“太子万安~”湘淅叩首。

对于这个未来丈夫,她没有一点温度。

“去睡吧,没你什么事了。既然拜堂礼都没有做,那你还是你的湘淅姬。在别人面前你是太子妃,但我看来,你不是。”

“是~”湘淅也没要求他会给她好脸色。

第二天,他就将她软禁了。

她微笑。

第三天,他让她穿粗布衣服当仆人。

她微笑。

第四天,他没安排丫鬟给她送膳食。

她微笑。

她很听话,但存心想捉弄她的他,有点按耐不住。

“你倒是乖。当条狗怎么样?”

“小女不才,家有丈夫是太子。”

“........”


“这些.....你以前也干?”

“小女母亲在冷宫,小女自然帮她打扫冷宫。”

“冷宫?!”墨染惊了惊,他知道冷宫女子要不瘦骨嶙峋,要不就是已经疯了。她居然在冷宫生活?

他生出怜惜之情……

“湘淅,别怕,以后我来保护你。”他冷不防的抱紧了她,她一吓,缩在他怀里。他察觉到了,轻轻摸了摸她的头。


两年后,她成了皇后。第一件事就是将母亲从冷宫接回来,然后她母亲就从一个庶人,直接封为皇太后。

这是墨染亲口答应的。他母亲很早就死了,也不想要湘淅有这种失母之痛。

墨染为湘淅空置后宫,这宫里本来就空旷。再来一个也好让湘淅有聊天的人。


最后还是湘淅求墨染多几个妃嫔,平日里她这么无聊,有几个人跟她吵架消磨时间也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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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花是吻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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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夜里,男孩骑摩托车带着女孩超速行驶。

女孩:慢一点,我怕

男孩:不,这样很有趣……

女孩:求求你了,别这样太吓人……

男孩:好吧,那你说你爱我。

女孩:好,我爱你。现在可以慢下来了吗?

男孩:紧紧抱我一下。

女孩紧紧拥抱了他一下。

女孩:现在你可以慢下来了吧?

男孩:你可以脱下我的头盔歌自己带上吗?它让我感到不舒服,干扰我驾车。

第二天,报纸报道:一辆摩托车因为刹车失灵而撞毁在一幢建筑物上。

车上有一男有一女,一个死亡,一个幸存……

驾车的男孩知道刹车失灵,但他没有让女孩知道,因为那样会让她感到害怕。相反,她让女孩最后一次说他爱她,最后一次拥抱她,并让她带上自己的头盔。

结果,女孩活了,他自己死了。

就在平常的生活中,爱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神话!

男孩和女孩

女孩倒在秋千上,男孩用力地推啊推啊。

男孩篮球比赛,女孩叫破了嗓子,第二天依然出现在男孩面前说昨天你真逊。

女孩说我要最漂亮的那朵,男孩奋不顾身地爬上树,然后遍体鳞伤地对女孩说给你。

男孩的头上出现了一点点的红色,女孩紧张半天却还说着我才不在乎。

女孩说我累了,男孩蹲下身子,说上来吧,我背你。

男孩一次成绩超过了女孩,女孩心底高兴依然说下不为例。

女孩第一次学滑板,摔地体无完肤,男孩一边骂着小傻瓜,一边用手小心地擦拭着伤口。然后眼眶中满是眼泪。

男孩在全校获奖,女孩摇摇头说你还差点。

女孩知道男孩喜欢她,所以她不会自己开口。

男孩知道女孩喜欢他,可是他不知怎么开口。

女孩说我们明天去海边。男孩今天就搞到了所有的地图。

男孩想喝一口开水,女孩为他捧来了整桶饮料。

女孩想要一颗星星,男孩为她搬来了整颗地球。

男孩说明天想喝咖啡。女孩今天就买好了所有的品种。

女孩说我不会跟自己不喜欢的男孩要求太多。男孩说还好你对我要求很少。

男孩说我不会让自己不喜欢的女孩坐上自己的单车。女孩笑了,还好你从没有把我当女孩看待。

女孩说如果我遇见喜欢的男孩,一定用眼神杀死他。男孩说怪不得你从没有对我放过电。

男孩说如果我遇见我喜欢的女孩一定背着她满世界地跑。女孩说还好你背我的路程只够地球半径的四分之一。

女孩说我喜欢的男孩一定是最棒的,他一定会骑着白马来找我。男孩说现在已经不允许私自贩卖马匹。

男孩说我喜欢的女孩一定比关之琳还关之琳。女孩说关之琳已被列入老人名单内了。

女孩说我喜欢的男孩一定要会在新年的十二点打电话对我说我爱你。男孩说这样的电话费会很贵,相当于一个世纪。

男孩说我喜欢的女孩一定要会在我沮丧的时候给我安慰。女孩说现在连个保姆都会给你安慰,因为你给她钱。

女孩说如果他爱我,就算我到天涯海角,他都找的找我。男孩说那你一定要找个地理知识很好的人,不然你没有找到倒把自己弄丢了。

男孩说如果她真的爱我,一定会知道我在想什么。女孩说那你一定得找个占卜师。因为她连你有没有藏私房钱都知道。

女孩说你们男孩都不浪漫。男孩说因为我们都没有钱去浪漫。

男孩说你们女孩一天到晚只知道胡思乱想。女孩说因为别的都要花钱。

女孩说我喜欢的男孩一定要比我强。男孩说可怜的我只有一次没有超过你的记录。

男孩说我喜欢的女孩一定不要太聪明,否则我会迷失方向。女孩说啊,可惜我总是和你在极端的两头。

女孩说长大以后我要当个侦探,比福尔摩斯还厉害。男孩说那你一定需要一个比华生还华生的人。

男孩说我长大后一定要当一个国家领导人,发动全宇宙最伟大的战争。女孩说世界不会接受第二个希特勒的,就像没有中国人爱日本人那样。

女孩说你的英语很pool,男孩就在暑假报了五个暑期培训班。

男孩说女孩不够淑女。女孩暑假逼着自己去学习礼仪。

女孩知道男孩很在乎她的话。所以她想总有一天男孩会跟她说的。

男孩知道女孩很在乎他的话。所以他想即使不说女孩也是会明白的。

女孩认识了比男孩高的男孩,男孩说我爱你。女孩笑着拒绝了。

男孩认识了比女孩好的女孩。女孩说我爱你。男孩笑着拒绝了。

比男孩高的男孩说你在等什么?女孩说他会说的。

比女孩好的女孩说你在等什么?男孩说她明白的。

女孩说花都谢了。男孩说它还会开的。

男孩说花又开了。女孩说它还是要谢的。

女孩说我要走了,去美国。男孩说听说外国男孩都很帅。

男孩说我会留下,因为我热爱中国。女孩说还是中国的美女最多。

女孩去机场的时候男孩送了她。女孩希望男孩留下她。可是男孩没有。

男孩留在了中国。男孩希望女孩留下,可是他没有说。

女孩哭了,说我一定找个高鼻子,蓝眼睛的。

男孩笑了,说祝你好运。

女孩走了。

男孩哭了。

女孩不停地写信。男孩不停地回信。

一年后,女孩回来了。男孩去机场接她。可是身边已多了一个女人。

男孩长大了。女孩没有。

女孩说祝你幸福。男孩说谢谢。

女孩又走了,带着眼泪。男孩身边的女人说弟弟,我们走吧!

男孩又哭了。她一定会比我幸福的。

手术台前,男孩痛苦地抓住医生说一定要让她幸福。

男孩坟前,女孩悲伤地抓住丈夫说他原本可以给我幸福的。

丈夫抱着她,轻轻地。丈夫就是最后的那个医生。

男孩从没有对女孩说过一句我爱你。因为他一直以为女孩明白。

女孩从没有对男孩说过一句我爱你。因为她一直以为男孩会说。

等男孩真正想说的时候女孩走了。

等女孩真正想说的时候男孩死了。

男孩还是一个人,女孩却是两个人。女孩一直以为男孩是两个人。男孩一直以为女孩是一个人。

女孩问男孩下辈子你要几个人生活?男孩笑着说两个人,我和我爱的人。

男孩问女孩下辈子你要几个人生活?女孩笑着说一个人,因为我爱的人从没有跟我说过他爱我。

21克``爱情的重量..

男孩和女孩是高中同学,隔着一条过道邻桌。女孩聪慧美丽,有一大群的爱慕者,男孩清秀寡言,从不主动和其他女生说话。女孩有时也会隔着过道观察她的邻桌,见这个男孩在专注地算题,鼻尖渗出一层细细的汗珠,女孩就会很奇怪这个沉默的男孩子天天都想些什么。

男孩有时也会和女孩讨论问题,但从来都是就题论题,从不引发其他话题。但女孩还是发现了一些端倪。男孩每一次考试前都要借女孩的铅笔用一下,再还回来时铅笔已经削得圆圆滑滑,没有一丝刀削过的痕迹,像一件精美的工艺品。女孩拿着它在考场作题心里不禁一阵感动。再后来女孩每次考试前都把铅笔磨得短短的,好让男孩更有理由为她削铅笔。

也算是一种默契吧,男孩和女孩都小心翼翼地呵护着这份秘密。但那一次,女孩发现男孩还铅笔时有些异样。女孩打开文具盒,发现里面有一张纸条。那是女孩收到的最没有文采的一封情书:我对你的爱净重21克。为什么只有21克呢?女孩想,这么小气的家伙。女孩不禁微微生气了。

那是周六学校特意安排的一次数学摸底考试。为了防止学生作弊,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划分了考场,男孩被分到了外班,而女孩则留在了原教室。男孩准备去考场的时候看见女孩正在和前排的一个男生说笑。女孩从书桌里拿出一大叠稿纸的时候看见男孩正手足无措地站在旁边。女孩嫌男孩的情书写得不合心意就故意气他。女孩把她的稿纸撕下一叠对坐在前排的男生说,送给你了。男孩的脸有些涨红,但他还是轻声地对女孩说,你可不可以也给我一些纸啊。女孩绷着脸说:“我为什么给你啊?”女孩看男孩的脸瞬间变得苍白,惊慌地看了女孩一眼,转身退去,身体撞上了旁边的课桌。

星期一发布的数学考试成绩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数学成绩一向不错的男孩竟然没有及格。数学老师很是气愤,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在课堂上狠狠地批了男孩一顿。女孩有些心虚,想自己是不是应该向男孩道歉,可是那样自己多没有面子啊,而且她应该以什么理由道歉呢。这样犹豫着,一直到放学。回家的路上女孩想明天吧,明天给他写个纸条。

女孩的纸条没能送去,第二天男孩没有来上课,第三天就听到了男孩转学的消息。

女孩想不到在她面前说话一贯轻声细语的男孩竟是这么的骄傲和容易受伤害。这样的男孩不要也罢,女孩安慰自己。

人的记忆总是倾向于记住快乐而抹去那些不快吧,女孩渐渐模糊了男孩的印象,只是偶尔会记起曾经有一个男孩那么用心地为她削过铅笔。

后来女孩上了大学。在青春无忧的大学校园里,女孩的美丽像花朵一样肆意地在盛开着,她理所当然地成了众人的焦点。女孩收到的众多的情书里有一首诗让她特别心动。后来女孩就和写诗的男生恋爱了。月下花前,江畔柳岸,所有的程序都温习了一遍之后,女孩才知道男生的那首诗是抄的。女孩虽然和男生大吵了一架,但还是原谅了男生。女孩想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吧,如果结果是注定的,那又何必刻意强调它是如何开始的呢?

女孩和男生又和好如初。但是裂开的纹缝又如何能无视它的存在呢?尤其是在年轻骄傲的女孩眼里。如果我们相爱,就让我们共同努力吧,女孩在心里对自己说,她希望男生也能听见。

一个周末晚上,女孩想让男生陪她去看电影,但男孩却期期艾艾地说今天晚上有一场很重要的足球实况转播。女孩突然有些生气,到底是我重要还是足球重要?女孩提高声音说:“你到底去不去?”男生显然也生气了,断然说道:“不去。”女孩冷笑:“可是你说的哦。”女孩拉住旁边经过的一个长头发男生说:“同学陪我看电影好吗?”那男生惊诧地打量了女孩一下,立刻眉开眼笑地答应了。女孩拉住那人就走。男生抢过去,粗暴地推开那长头发男生,对女孩吼道:“我不准你去!”女孩冷笑:“你少管我,你以为你是谁啊。”男生的脸色变了。“啪”的一声,男生的手掌打在了女孩的脸上。两个人同时惊呆了。眼泪开始在女孩的眼眶里打转儿,女孩咬了咬牙。“啪”的一声,女孩重重地回掴了男生一巴掌,说:“从今以后咱们两不相欠,各走各的路。”然后女孩跑回了宿舍。

也许说得太情断义绝了吧,男生再也没打电话过来。女孩大病了一场。病愈后的女孩夜晚在校园里乱逛。走到学校放电影的礼堂,女孩就信步走了进去。

女孩坐在座位上,呆呆地看着银幕,怎么也无法投入到电影的情节里,但她却异常清晰地听见旁边一对情侣的对话。

“为什么电影的名字叫21克呢?怪怪的!”女的问。

“小傻瓜,”男的停顿了一下,估计是捏了捏那女生的鼻子,接着说,“21克是灵魂的重量。西方人传说人死后体重会减少21克……”

21克,21克,女孩喃喃地说着,过去的时光像潮水一样汹涌而来。女孩突然觉得心像被一个针尖刺中一样地疼,她把手捂在眼睛上,眼泪却挡也挡不住,顺着她的指缝无声地向下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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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这支探险队中的情侣。探险第15天,一阵大风将他们的帐篷、器材、设备、食物全部卷走。他们深处撒哈拉大沙漠的“纵深腹地”,逃生希望渺茫。 他们分为两队,一队顺着风的痕迹寻找食物等。一队原地等待救援。5天后,救援人员在火山口附近和其他地点找到了10具尸体。最后,人们找到他们。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肩靠着肩,头挨着头。嘴也对着嘴,热烈而又深情的亲吻着,犹如一对庄严而又神圣的爱神。 当人们抬他们的遗体时,却发现她的嘴唇微微翕动了一下。他们还活着!5天5夜,一对情侣相拥亲吻在高热的沙漠中,居然大难不死。社会学家说是崇高的爱情给了他们巨大的精神力量。医学家则说,是他们“相互近面呼吸”的方式。彼此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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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写给她丈夫的感人离婚书 (感动你要哭) 老公:对不起,我终于狠下心来和你说离婚了。一直以来我都是个懦弱的女人。我用尽心力地守着我们的婚姻,为你烧你爱吃的菜,为你买你喜欢的CD,为你把一切都弄好,给了你我所能给的幸福。而我从未和你提过任何要求,我怕你觉得我烦。可现在我想通了,相恋再久的感情都敌不过几小时的一见钟情。第一次看到你和她的照片是在音乐网站上,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你和他离开的酒店门口,第一次听你提起她是在我们结婚3周年纪念晚会上……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女孩。我看到了你给她写的邮件,里面的每一句话都好甜蜜,好感人。我看着看着就哭了,我骗自己,这是你写给我的,你永远是爱我的,你怎么可能和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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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男朋友整整欺骗了两年,可结果却让我感动!!2007年09月23日 星期日 11:53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就像梦一般。但它却是那么清晰,清晰到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它的存在。 第一次见到炎是在公司招聘客服部经理的评委席上,我带着那份出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去应聘,短短半个小时的面谈,像过了半个世纪.本来认为自己不会紧张,但到现在还是忘记了他们的提问,忘记了自己的回答,只记得评委席上每个领导个个表情严素,只有他始终在歪着头微笑. 一个星期后,我听到了一个似曾耳熟的声音“雪,恭喜你成为我公司客服部经理,下星期一你可以来公司人事部报到”拿着电话.良久,我才反映过来,兴奋的问了一句:真的是我吗?”“是你,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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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么一对情侣.女孩很漂亮,非常善解人意,偶尔时不时出些坏点子耍耍男孩.男孩很聪明,也很懂事,最主要的一点.幽默感很强.总能在2个人相处中找到可以逗女孩发笑的方式.女孩很喜欢男孩这种乐天派的心情. 他们一直相处不错,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淡淡的,说男孩象自己的亲人. 男孩对女孩爱甚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当吵架的时候,男孩都会说是自己不好,自己的错.即使有时候真的不怪他的时候,他也这么说.他不想让女孩生气. 就这样过了5年,男孩仍然非常爱女孩,象当初一样. 有一个周末,女孩出门办事,男孩本来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听说她有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在家里呆了一天,他没有联系女孩,他觉得女孩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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骚年,韩剧看多了?生活的真正意义在于真实,没影视作品中那么多虚伪或者虚假的或者捏造的浪漫,那些离婚甚至反目成仇的前夫妻,有多少当年不是山盟海誓?用心爱你的爱人、家人足矣,不要那么多的花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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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我讲完一个故事 舍不得你 他要结婚了,我该怎么办?我父母不会同意我们这婚事的,他爸爸要逼他相亲,不然就会打他妈妈的,他很孝顺,我想过年回去之后,我们真的永别了,我是城市人,他是农村人,家庭水平相差很大,城市人是不喜欢外地人的,所以我妈妈不会同意的,可是,他是我一生中最爱的,他也爱我,他要求我和他结婚,可是,我的家庭不会同意,我不和他结婚,他就和别人相亲结婚,这世界世界上还有真爱可言吗?先生,我爱你,我希望你能幸福。爱情好假,现实打败了我们,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看着他回去相亲。虽然我很乐意嫁给他,我也知道嫁给他,我会比现在累很多,他爸爸是个做过牢的人,这点,我不在乎,他爸爸是个混混,常常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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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送他出国,说:我等你到25岁。他暗暗心痛,原来她给的爱有限期。5年后,他收到一封信:今天我25岁!他紧紧捏着信,决定埋葬这段感情。1年后,他带着漂亮的女朋友回国,本想在她面前炫耀,然而看到的却是块冰冷的墓碑。她的墓志铭:我永远只有25岁,这样…我就可以一直一直等你......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如果人生的很多事,很多的境遇,很多的人,都还如初见时的模样该多好呀! 若只是初见,一切美好都不会遗失。 很多时候,初见,惊艳;蓦然回首,却已是物是人非,沧海桑田。。。 希望你俩有一天不要忘记初见般的美好,这就是我给你们的祝福。。 我要说的都说完了,您不用追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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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言:笃定 假装没事了 游园会永不打烊 橘子香味甜过初恋 古言:只为此仙共凡尘 思君令人老 不如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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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凄美短篇爱情小说集

陈爱丽丝

爱上你,像一种无色无味的苦涩毒药,不留余地,沾染后就再也没有戒掉,只能任它注射,任它蔓延。还记得我们的相遇,突然之间就面对了,相同的眉眼,迥异的心灵,那么多本该最近的却最远的脸庞一下子就靠过来,醉意朦胧,听着电话里陌生的你说着亲切的话,我尴尬着不知所措,甚至忘了欢笑和流泪。    就这样,生命在最近与最远间开了个玩笑,而当时我只能忍住,恍若站在梦的终场,犹疑着是该向前走,还是向后退?从那一季开始,我执迷不悟,作茧自缚;而这一季,频频回顾,患得患失。  你就像是前生缠绵的梦,唤醒今生初醒的我。你更像今生无情的魔,吞噬前世盈弱的我。我用尽一生的时间,却守候不到你的永远。  我知道,错过你,便错过今生的夙愿。明月依旧,梦环萦绕,我的柔情你的徘徊,浸泡了这一季的浓厚尘灰,只有泪水流下了余味。  听。谁在唱歌。温柔的、疯狂的,悲伤越来越深刻。为此,我的心也生病了。我悲观、矛盾起来。也许我今生注定是一半忧伤一半明媚的女子。我微笑,在琉璃繁琐中是那样真实。  我悲落,在华丽转身后是如此梦幻。  可我不过等一名前来结发牵手的人,结结实实伴着走上一程,并无意谈几场惨淡、不知下落的恋或是爱。 一些艳丽透明至糜烂的错觉每一天都有新的希望从梦中醒来,却也始终如同隔岸观花。带着前世的眷恋,我寻你辗转在红尘。  偶尔觉得,许多今生从未做过,却似曾相识的事。  伟,你让我满心惊动,满目照耀。你的双手暖而柔软,却始终只能够在睡梦中相握。你的誓言坚定而温柔,却始终只能够在睡梦中成为得以实现的供词。  你也许只能在梦中陪着我慢慢地一起走过,从梦中陪着我从黑暗一路穿梭到光亮。我始终不信我会有完好的今生。你是我所能想象中最完美的幻影。  我怀疑自己由此膜拜了幻觉,由此而心生敬畏。  我无疑是一个悲观主义者。得的惧,失的怖。无法改变。在大片大片的铅字里,找不到温柔的字眼。早就明了这一切,只是舍不得让这浮光掠影转瞬即逝。摇摆,这些笃定的爱意。我开始在患得患失间变得慌张、乃至伤感。  我们本来只是一个故事。  最后竟变成了情绪。在无常人生,莫测变数里,邂逅你,已是缘分极致。你给的短短的一瞬就是一生,刹那间的感动成就我的永恒。如果我还不能放弃你还能坚持,我们一纵身就可以是场永恒。  我不愿意这样浪漫到苍白的地步,死于心碎。整个青春只是刹那芳华,盈结于泪。最好,繁华尽落去,还我如冬日枯枝般,干干净净,清晰而坚定的感情。  人生,不过轻尘栖弱草。生为女子,有很多可怜之处。  不舍得再为难自己了。曾努力幻想过的梦境,终将会缓慢的落下它宽大的帷幕。也许,我相信的,真的只是爱情。仅此而已。你不会明白,我总是用离别的傲慢姿态掩饰着落荒而逃的狼狈。然后恣意雀跃。很多个黑暗里你在我背后说:我舍不得离开你。    感受着你暖暖的怀抱,闻着你身上淡淡的味道,你让我骤然心安。可是你又怎么会知道,望不到边的泪光。隐匿在明灭的笑容里。侧目,独自伤。你该明白,我们虽仅是几步之遥,但却可能成为永远的距离。  世上没有什么磐石是真的坚贞不移,最残酷的事便是等待,等待,是一生最初的苍老,等到昙花再开,等到风景看透,饮尽孟婆汤的刹那,唯有和着泪水吞咽。  周遭不断徘徊的喧嚣交错在天荒地老的脚步里,瞬息万变的世界大雾漫漫。  在光线未被吞噬之前,遇见过很多离别。袅袅升起的斜晖是谁走后还要留下穿插进黑暗里的抑郁?你的一颦一蹙是熔在瞳孔里的温暖。我为你在汹涌澎湃暗黑色滚动的天空不顾一切。你在我与她之间的为难、你在我与她之间的挣扎、你在我与她之间的徘徊、你对我的多情、你对她的善良,都让我痛彻心菲。      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不再见你,才能让你想起我。如今喝一碗孟婆汤,也难舍今世的情缘。就算走一回奈何桥,也会湿了今生的眷恋。看似那一碗普普通通却加了一味叫作遗忘调料的汤,虽抵过了曾经的山盟海誓。  却抵不过我对你的爱恋。今世爱你,心若一动,泪已千行。如若今生的豪赌,输了前世的誓言,奈何桥上等你一百年,等你一千年,等你上万年。

原贴:谁有爱情伤感的短篇文章啊?

疯丫头

“荆轲,走,陪我放风筝去。”

“渐离,等等我啊……”阿轲在后面拿着一大堆东西追他们。

今天王者学院放假,他们都去野区放风筝了呢。

整个以前充满血腥味的野区也变的温和起来。

“别管你哥了,他跑的快。”高渐离笑着,拉着荆轲的手跑的更快了。

荆轲似乎也来了兴致,开起大招隐身,只留下鲜红的背影。

“风筝好高啊……”荆轲仰起头,冷血杀手也有这样的笑容啊……

“荆轲,看我!”

荆轲转过头,吻在了高渐离唇上。

“啊!”

两个声音同时叫了起来……

显然,是高渐离策划好的....

“坏,抢我初吻...”

“下次可不再是初吻那么简单了哟……”

阿轲怒了!

“阿轲 击杀 高渐离....”

“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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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lestin

“木兰,等等!”兰陵王抓过花木兰的手,那双好看的手一点也看不出是拿刀多年的样子。

花木兰回眸一笑,看的兰陵王心都醉了。“那个,小花花,我们晚上一起吃饭好不好”


“不好。”花木兰高冷的回复。

兰陵王“。。。小花花为什么嘛?”

“我很忙”花木兰回答

“哦。。。”

一个转身,花木兰踏着轻盈的步伐离开。

兰陵王痴痴的望着,好帅气的背影哦。

然后目视着花木兰走远。开启隐身,看看木兰在忙什么。

然后。。。。

“噗嗤”兰陵王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自己喜欢的人居然被俩大男人叫走了,情敌吗?兰陵王暗暗的想着。

其实花木兰也不喜欢这两个的,她以前女扮男多了,对性别什么的还真的不在意。比如说她发现了一个美眉很对她的胃口。她叫这俩人来是为了打听这个女生。

百里守约:“队长,她的名字叫阿珂,她的哥哥叫荆轲。”

木兰挑眉:“荆轲啊,听说过,可惜了,居然刺秦失败了”原来她是他的妹妹啊,木兰思考着。哎呀。。。是不是还有个叫高渐离的是荆轲基友。。。呃,阿珂是不是都住这货家里的。不行,阿珂是我的。谁也不能抢走。(女王攻的气质显现)

十天之后(这十天里花木兰开始了无限撩人模式,偶遇,英雄救美,调戏,赶走高渐离。。。巴啦啦啦)


“唔!”

他兰陵王为什么发现花花。。。有点不对劲。。她家花花居然在亲一个女的,好气气,好气气。(花木兰表示花花这种猥琐的名字很骚,很想打死兰陵王,可是下不了手)


“MMp!”兰陵王要死的感觉,心好痛,花木兰居然是百合。妈耶,他的女神啊。

兰陵王转身,撞上了一个人。这个人有点眼熟啊。。。咦?不是我情敌吗?那个人伸出一只手,大方的说:“你好啊我叫铠。”兰陵王看着陌生人伸出的手有点小羞羞。

十天之后。。。。

“哎呀铠你不要这样子啦!”让小花花看到怎么办,走开我要保持纯洁。

铠邪魅一笑:“既然那个兰我得不到,那就你来凑数吧!”说完把兰陵王压倒在地。

花木兰刚刚好从阿珂家回来。打开门,看见了自家铠和兰陵王光着膀子在地板上。。。(什么东西你们自己清楚)世界突然安静,三个眼睛看到一起,木兰二话不说立马甩门而出。房子里立马传出撕心裂肺的喊声:“木兰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的。”可惜这声音最终还是被人用嘴巴堵上了“唔!”基情四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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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悟人生

"香香,等等我啊!”刘备边跑边说,“快点啊,马上就要上课了!”尚香说。

他们进到教室,刘备说:“还好没迟到,”尚香说:“咦?是不是来新同学了?”刘备说:“好像是吧!”随后他们坐到了自己的座位。

过了一会儿,武则天老师终于来了,老师说:“同学们,今天来了几位新同学给大家认识一下。”说完,一位同学进来,说:“你们好,我叫小乔。”说完一位同学也进来了,说:“我叫周瑜。”第三个同学说:“我叫王昭君。”王昭君说完之后就有一位同学闯进来,老师喊道:“李白,你迟到了,诶,算了回去吧回去。”李白说:“谢谢老师了!”

一天终于过去了,放学路上,王昭君一个人走,李白路过,他们俩相碰。李白说:“你…你好,一个人走回家不危险吗?我送你回家吧!”王昭君羞涩的说:“好啊,谢谢你!”

在操场上,达摩老师说:“比赛跑步,”小乔说:“周瑜大人,我要和你一个队!!!”周瑜说:“没问题,”李白说:“昭君我…我喜欢你,”王昭君说:“我们一起跑吧?”李白说:“好!”比赛开始,李白王昭君第一,王昭君摔了一跤,李白公主抱昭君说:“你没事吧,昭君,要不要我送你去医务室?”王昭君说:“好,”李白飞快的跑到医务室。

放学后,李白依然公主抱着昭君,我送你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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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打烊

1、 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她就喜欢上了他,不是他站的位置太明显,而是他的微笑,他的笑容那么温暖,让她着迷。 一个月过去了,她领了薪水,辞退了工作,她来到那家店,把鞋买了下来。 第二天。 他的课桌上多了一个盒子,他来到教室,一群男生围着他起哄。他打开盒子,那双鞋,他见过。旁边的男生发出“哇”的声音。 她躲在角落,看着他的每一个表情,不漏掉他的任何一个表情。 许久。他说了一句话“这个牌子,我已经不喜欢了”。 他往旁边看了看,他看到了他,他们四目相对。她很快就别过头去,他也没有再去看她。 他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鞋,然后关上盒子,随便扔往旁边那个人的怀里,说“送给你了。” 她渐渐的低下头, 长长的刘海遮住了眼睛,挡住了滴下的泪。 他从来不知道,他的一句话可以让她心痛,他也不知道他的一个动作,竟然可以让她用一个月的时间,在烧 烤店打工,为他买下那双鞋。 她的心是那么痛,他,从来都 不懂。 天,下起了雨。她在操场上走着。雨打在她的脸上,每一滴雨水都刺痛她的心,雨和她的泪融合,空气中弥漫着一种酸涩的气味。 眼睛渐渐的下垂,她晕倒了。模模糊糊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醒来时,是在医院。周围有好多人,她什么时候人缘那么好啦,竟然有那么多人来看她。 突然一看,是他?他正在看着她。心跳得好快,好像快跳出来似的。 他看着她说了一句话“你是傻子吗,下着这么的雨,你还是操场走?” 这个,可以当做是你的关心吗? “对不起。” “你没有对不起我。”然后转身离开。 她沉默了。

2、 她喜欢他,好几次,她想告诉他,可是她没有这个勇气。有时,她真的恨透了自己的懦弱。 他走后,其他人也陆续离开。她一个人坐在床上发呆。 那个夏天,他们分开了,到最后她还是没有向他告白,她带着遗憾离开。他们各自去了不一样的城市。 每个夏天,她都会想起他,想起他每个温暖的微笑,想起他每个迷人的动作。 这个暑假,她来到那个曾经有他的地方。 她一步一步走着,在空气中好像闻到了他的气息。 为什么,她感觉他也在这里,难道是她太想他了吗? 走到前面,看到一道刺眼的风景线。 男孩很高,斜刘海遮住眼睛,可她还是能看到他的眼神,男孩低头看着怀里的女孩。 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一把刀,刺入她的心,好痛。 她傻傻的站在那里,她想走,可是却走不了 。两年了,他变得更帅了,他,也有了他爱的女朋友好久。他看到了她,他牵着那个女孩的手,走了过来。 他说“你是陈希雨,对吗。” 她点头,至少,他还记得自己 他“你 也回来看母校吗?”她点头,看着那个女孩。 他似乎也注意到了,他介绍“她是我的女朋友,叫蒙可。” 那个女孩好漂亮,他们,好配啊。 告别了他,她一个人走在路上。 她没有想过会在那里遇到他,更没有想过,他已经有了女朋友。他应该很爱她吧。 如果,那时,她向他告白,现在和他手牵手的会不会是她那么爱他,却从来没有和他说过。这一世,她将带着这个秘密老去、死去 想着想着,眼泪从眼角流出,她,哭了。 天空也默契的下起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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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zaideng

遥远遥远的一个海里,有一只很漂亮但是很孤单的大鱼。他没有朋友,没有玩耍的伙伴,没有自己的小窝,每天只是寂寞的在最深最冷的海底游荡,有很多的海草经常缠绕着它,他在这些美丽或不美丽的海草中穿行,听着寂寞的声音,一滴一滴,如它吐出的气泡。

有一天,他终于厌倦这种冰冷和缠绕了,他向上游去,感觉到水的温度变暖了,但是心底仍是寂寞的声音。当他把头探出水面时,看到了温暖的太阳,明媚的世界,阔阔的海风,还有,还有,近处一朵浪花上坐着一条红色的小鱼。小鱼稳稳地坐在上面,随着浪花来来回回,仿佛坐摇篮一样,好开心的样子。

小鱼也看到他了,很热情的向他打了个招呼,“嗨,老头鱼,你好啊?”嗯?这只鱼吓了一跳,我有这么老吗?她居然叫我老头鱼?他很生气的说,“你好没有礼貌啊,我还很年轻地,怎么能叫我老头呢?”小鱼哦了一声,装作明白了的样子,重新打招呼说,“你好啊,老爷爷鱼。”他气得切切的咬了几下自己的牙。小鱼嘻嘻笑着说,“再敢提意见,就叫你老不死的鱼。试试哦。”他被气得没办法,就只好笑了。心里想,有意思的小鱼。

小鱼顺手拿出一个铁丝编成的空圈,舀了些海水,做成了一个水镜,然后递给他,一撇嘴说,“自己看看吧,好寂寞好老的样子。”他自己看了看,吓了好大一跳,的确是,一个寂寞的憔悴的人。小鱼把镜子收回去说,“你一定是经常呆在下面的缘故了,要记得经常上来晒晒太阳了,象我这个样子,关于晒太阳我是非常有经验的,哪里不懂来问我好了。”新鲜啊,没听说晒太阳还有什么说法。他想着,“那你说说吧。”小鱼笑了,说啊,其实简单的。就是当有太阳的时侯,你就出来,开始晒喽。大鱼笑了。这个充满了阳光味道的小鱼,挺有趣的啊。这样子,大鱼和小鱼成了朋友。经常逗逗嘴啊,聊聊天啊。大鱼来海面的时间越来越长了。时间长了以后,他们就成了好朋友了。

大鱼很冷的,小鱼很暖的,大鱼很硬的,小鱼很软的,大鱼很忧郁的,小鱼很快乐的,大鱼很粗暴的,小鱼很温柔的,大鱼很安稳的,小鱼很淘气的,这只是它们的表现。其实大鱼也会很暖,小鱼也很冷,大鱼也会快乐,小鱼也会忧郁,大鱼也会淘气,小鱼也会安稳,大鱼也会温柔,小鱼却不会粗暴。两只很不同的鱼在一起会怎么样呢?当然经常吵架。

有时会吵到夜里两点,小鱼很气的,大鱼不爱哄她,一甩尾巴游到深海里去了,小鱼坐在浪花上对着月亮哭,眼泪一滴一滴的掉进海里,可大海必竟太大了,这点眼泪算什么呢?小鱼想了想就不哭了,没人哄,自己哄算了。她就自己坐在那里看着星星的大眼睛,对自己说,“小鱼小鱼别生气,我来我来哄哄你。惹你生气我不对,以后不再发脾气。真的对不起,以后一定爱护你。”说着她自己就笑了,脸上还挂着泪光呢。其实大鱼没那么狠心了,他在远远的看着小鱼呢。看到她自己哄自己,可是他不好意思过去。

第二天他会装作什么也没看见的样子,又来找小鱼玩。小鱼很好哄的,睡了一觉以后就不记大鱼的仇了,看到他还是好开心的样子。慢慢地,日子这样一天一天过去了。大鱼开心的时侯也会逗逗小鱼的,有时侯他在水底的海草缠绕时,也会想一下那只浪花上坐着的小鱼在做什么。彼此虽然不同,但不妨碍他们互相的掂记。大鱼虽然喜欢和小鱼一起玩,但他是喜冷的鱼,他的家必竟是在海底。海底的石头虽然冷,海底的草虽然乱,海底的世界虽然寂寞,但对于他来说都是无比的真实。浪花上的小鱼虽然有趣,虽然温暖,但是对于他来说,越温暖就越虚幻,越明亮就越遥远。

海里的任何鱼都不能为对方改变自己的属性的。不是不想改变,是不能改变。无论暖的变冷还是冷的变暖,无论海上的到海下还是海下的到海上定居,都只能是一种结局,因为无法适应而死去。大鱼来得多了,他已经感觉到不舒服了。他的鳞片在脱落,防卫的外衣在变软,这对他来说是可怕的现象,最后一次,他告诉小鱼,他不能再来看她了。浪花上的小鱼点点头,很乖的,不吵不闹,因为她心里都知道。

这是他们最后一次一起晒太阳了,海面上微风轻轻吹着。大鱼的皮肤感觉到了痛,小鱼的心里感觉到了痛。小鱼的眼泪又一滴滴的掉进了海里。她看着大鱼说,“大鱼,我好想和你再吵一架。然后记得你坏坏的样子,就不用想你的好了,就不会很想你很想你了。” 大鱼看着小鱼,慢慢地说,“你是我最讨厌最讨厌最讨厌的小家伙了。”然后他慢慢地把自己沉了下去,闭上眼睛,一片黑色,没有小鱼的声音了,只有海风的呼啸隐隐传来。

大鱼终于回到了海底,很多年过去了。他再也没到海面上去过。因为他是勇敢的大鱼。偶尔他也会想起那只小鱼,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了,有没有找到一个快乐的同伴一起玩耍呢,是不是偶尔会想起我呢。也曾托流动的海潮去探问一下她的消息,所有的回复都是,没有什么见过那条浪花上的小鱼。

原贴:短篇爱情童话故事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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