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文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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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一篇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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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但浩瀚的唐诗何从读起?清朝乾隆年间的一位隐者蘅塘退士做了一件流芳千古的好事,他选出了唐人最好的诗编成集子,还能做到雅俗共赏,《唐诗三百首》因而流传极广,朱自清特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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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内容:词,就它的内容说,就是抒情诗,是诗的一种。就它的体制说,则比诗体要复杂得多。因为词本是曲子词(歌词),是要依照词调(也叫词牌)来写的。每一个词调都有特定的形式格律。 一般说,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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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世界满眼荒芜,总有一人,他会是你的信徒】在苏漾的生命里,一直爱着一个人.她为了接近顾长宁,甘心成为他旗下一名小演员.她如愿以偿地嫁给了顾长宁,却在新婚当天才发现自己嫁的是顾家的次子,顾延庭.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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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兔她妈有个愿望:将来女儿长大了能像玉兔精那样,娶个白白净净的唐三藏做老公,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万一腻烦了还能把他吃掉.可是她妈万万没有想到,还没等女儿修炼成精,就已经被修炼成精的唐僧…吃掉了.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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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默

莎莎

从前,森林王国里有一只可爱的小兔,叫贝贝。她原来是一只讲卫生的小兔子,但是她现在好像变了,兔妈妈好几次提醒贝贝,她都说:“我知道了,别烦我!”兔妈妈只好生气地走了。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了,小兔贝贝也渐渐地长大了,可是她的坏毛病并没改掉。兔妈妈老了,生病了,再也没法提醒她的女儿。 贝贝不喜欢走路,所以她就把一袋袋臭臭的垃圾往楼下扔,有几次还砸到了羊伯伯、猴叔叔的头上,“浓汁”从垃圾袋儿里流出来,流到他们的头上。羊伯伯抬起头来望了望天,说:“谁那么缺德,乱扔垃圾!”猴叔叔使用了他的绝招“飞天术”,跳上一棵大树,向小兔住的那座大楼扫射了一遍又一遍。小兔贝贝赶快躲了起来,生怕自己被发现。 记得有一次,

原贴:短篇童话故事100字

郭大胡子

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

成家之前的男人女人,无论多大年龄,都被称为单身.我把单身的日子叫做一个人;结了婚,两个人的日子开始;等到有了孩,就是三个人的相聚了.

一个人的时候,行走在数不清的人群中,看着来来往往的头脚攒动,感觉世界是个无边的旷野,眼睛有点迷离,心底却在寻觅,期待着未知的未来,如等待着花开.那时候心里不明白的是,有父母,有兄弟,有朋友,为什么还是如此孤单.

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在求,求学,求职,求偶,也求一个结果,盼望能不再考试,不再上晚自己,可以随意地呆在夜的深处,尽情地看"疏梅筛月影"的景致.没觉得一个人有多自由,倒像是被关在后山习武,无聊时只能看看山顶上的天.而那山也不是翠绿的,是石灰岩质.生不得草木,四季里都是一片单调的灰白.偶尔峰回路转处有云朵飘过,就是最动人的风景.读书求学时代,我并不快乐.

很想工作,拥有一份体面的职业,成为大公司里的白领.穿着及膝的职业套裙,表情高傲面淡然.可以不再问母亲要钱,能以金钱的名义帮母亲缓解生活的压力,表达我迫切的爱.后来才发现,我工作的地点不用那么刻意着装,我上班甚至不用化妆,大家都素着面,用不着名牌的眼影和粉底来遮掩.只是心一点一点素下来,如盛宴过后清冷的月光.冬天最冷的时候,我在办公室里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感觉自己身上的体温被寒冬慢慢吞噬.公司大楼没有中央空调,只有能制冷不能制热的柜式空调机.年代很久的房子里配着年代也很久的办公桌.这就是尘埃落定后我实现的梦.钱没赚到多少,对母亲的爱也没能以金钱的名义表达多少,母亲却说,你能在我身边就是对我最好的安慰.

只想恋爱,希望能被一个男孩牵着手,走在春天的夜色里,暖暖地相依.读高中时,有一天周末晚自己,忽然发现除了自己,教室里的另外几个人都在双双复习.情窦开得晚,或许我这粒青豆太青,没人注意到.我想青橄榄的涩味,也许是人生最初体验到的味道.让十七岁寂寞,有点遗憾.大学时,隔壁宿舍的女孩说,希望好的新婚之夜能被爱人用浴巾变裹着抱上床,大家就趴在床上或彼此身上笑成一片,羞涩而向往.那个夜晚,我想同宿舍的女孩们的梦,都该和做新娘有关,也许还梦到了浴巾.还好,家乡有一个男孩一直在默默地等我,让我有一种被人惦记的幸福.那个时代,总算没有白白走过.

单身,一个人的车站,咀嚼着孤单和寂寞,还有贫穷.因为有那么多的梦,睡眠就不踏实,在辗转反侧求之不得中度着青春的光阴.遇到另一半,是彼此生命中注定的.那个青年来求婚,好像待价而沽的东西有了买主,单身平民的自己很是幸福.这世上有一个人说想陪伴我过此生,总是一件让人温暖而不能拒绝的事情.求婚要比结婚浪漫和纯粹,求婚的时候没有丝毫金钱物质的因素,说的谈的想象的,都江堰市是太虚幻境;结婚却是两个人的物质加精神的结合,有了点世俗的尘土味,而生活,正式开始于彼此闻到的这尘土的现实味.

一个人的单身生活结束,两个人的日子开始,像一部小说的开头,也是童话故事的结尾.两个人的最初,小鸟一样衔枝筑巢,风雨的时候会拥在一起交颈取暖.彼时,感觉最暖的不是天上的太阳,而是回家看到自家厨房里透出的灯光.一时觉得世上最亲的人不是父母,这样的念头多少让自己有些羞愧.

有一个名叫奥里森.马登的美国人写了部,对女人列举了"男人不是你的一切的11条理由".可是我觉得就是有万条理由也不能说服女人不去爱一个男人.一个纯粹的女人,爱情在心里总是至高无上的,超过其他任何世俗的欲念.两个人的世界,有平静也有动荡,而更多时候是手捧着幸福的盒子.

两个人的日子过得有些时日了,觉得还是有点欠缺.两个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中间好像该放点什么.于是就盼望联系彼此身体的那个人出生.女人,不做母亲,就是不完整的女人,顶多是个讨爱的孩子,总是想得到.做了别人的妈妈,就知道不求回报地给予,看问题也变得豁达和宽容,目光不再张扬而如秋水般沉静起来.在我的身体里孕育了十个月,被医生从腹中取出的那个小生命就是家里的第三个人,她问世时仅仅3千克重.听到她呱呱的第一声啼哭,我眼里流着泪错了过去.自此,家就完整了,三个人终于相聚.负责一个生命的成长,也辛苦,也热闹,有点交响乐的味道.

电影中寻个女孩说她妈妈说的,结婚前女孩子像个绿绿的核桃,挺好看的样子;结婚后才发现壳变得硬硬的,也不好看,但是却有了核桃仁.那第三个人就是我们的核桃仁,另外的两个人愿意皱起自己的身体给她一生的保护.孩子的成长是面镜子,照得出三个人的快乐,也照出了自己的衷老.孩子一天天长大,经予她生命的那两个人却慢慢坚硬起自己的皮肤和身体.岁月是一面镜子,一面照出的是孩子的茁壮成长,一面映出的是父母的青春不再.自己父亲母亲的身体更皱更蜷缩,而我们这么大了,依然是他们身体保护下的核桃仁.一代一代下来,这核桃竟是壳中带核,核中带壳,如不尽的岁月.

三个人,是前世修来的相聚.这相聚,在三个时也就了巅峰,然后就是接受分离.叶子总会在秋天一片一片下坠,并且永远没有在春天里复苏的可能.讨了相聚的快乐,又经以分的痛苦,上帝真是打开一扇窗,又关上一扇门.

杨绛先生在好的中很平静地写道:"1997年早春,阿瑗却世.1998年岁末,锺书去世.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个."一生中要有多少承受,才能那么平静地说出"我们仨人就此失散了."九十多岁高龄的先生,用她九十多年的岁月告诉我们,"我清楚的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每个家庭都会如此,只要是有婚姻,只要这婚姻结了果,总会先后离去,任什么也改变不了.

由一个人,增加为两个人,然后是三个人.再由三个人减少两个人,最后是一个人.这个过程像个大写的A,嘴再张得大点,就读出了"爱"字.从哪里升起的,再坠落到哪里,也不过是两点间的直线距离,很短的,人生不过是一场醒着的梦.

原贴:求一篇中短篇爱情故事

粉色緗皮嚓`

夜泳女子 事情发生在河西区郁江道旁的复兴河,2005年夏天7月的一个晚上,天非常热,几个青年到河里游泳。月光中,他们发现不远处的河中有一长发的女子也在游泳,长长的头发飘在身后的水面上,显的非常优美。一连三个晚上,这几个青年都发现这个姑娘在独自游泳。好奇心的驱动下,他们决定一起向姑娘*近,越来越近,其中一个男青年忽然发现了有些古怪,那游泳女子似乎从来没有手脚露出水面。这时候那女子向其中一个青年快速游来。在快要相撞的一瞬间,青年本能的伸开双手去迎接,游到他手中的,只有一颗带着长发的散发着恶臭女子头颅……。 三天前,附近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一名年轻的长发女子被分尸,头没有找到。

原贴:超短篇鬼故事 要吓人的 不少于50字 不多于100字

五柳

从前有一只小乌龟他特别的骄傲 他说他可以背的动全世界的东西,有一天小乌龟说 你们都过来让我背上跟我挑战你我都能背的动 小兔子上去了如归依然坚持着因为它的壳特别小兔子上去了如归依然坚持着 因为它的壳特别硬 还有小老虎 ,终有一天大象来啦 ,她对乌龟说 乌龟 你真的能背的动我吗 ?乌龟说 当然可以啦 我可以背的动全世界的 ,结果大三移上去 乌龟嗝屁了

原贴:短篇童话故事100字

tc爱抹茶

从前,森林王国里有一只可爱的小兔,叫贝贝。她原来是一只讲卫生的小兔子,但是她现在好像变了,兔妈妈好几次提醒贝贝,她都说:“我知道了,别烦我!”兔妈妈只好生气地走了。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了,小兔贝贝也渐渐地长大了,可是她的坏毛病并没改掉。兔妈妈老了,生病了,再也没法提醒她的女儿。

贝贝不喜欢走路,所以她就把一袋袋臭臭的垃圾往楼下扔,有几次还砸到了羊伯伯、猴叔叔的头上,“浓汁”从垃圾袋儿里流出来,流到他们的头上。羊伯伯抬起头来望了望天,说:“谁那么缺德,乱扔垃圾!”猴叔叔使用了他的绝招“飞天术”,跳上一棵大树,向小兔住的那座大楼扫射了一遍又一遍。小兔贝贝赶快躲了起来,生怕自己被发现。

记得有一次,小兔和她的好朋友一起去郊游。在路上,贝贝拼命地吃零食,她吃了火腿肠又喝饮料,喝了饮料又吃鸡腿。一直吃到她饱了为止。你们要问她把垃圾扔哪了?垃圾箱,不对!垃圾袋儿,也不对!告诉你们吧,她把垃圾扔到了草坪和公路上,如果你们不信,我可以带你们去看看。

过了几天,她家对面有了三个垃圾箱,一个是“可回收垃圾”,另一个是“不可回收垃圾”,还有一个是“有毒垃圾”。贝贝总算勤快多了。早上,贝贝拎着一大袋垃圾从家里出来。她把垃圾扔在了“可回收垃圾”的那个垃圾箱里。可是垃圾袋里的垃圾也不全都是可回收垃圾。垃圾有电池、白菜、胡萝卜、白纸、塑料袋、易拉罐、破布……下午,回收垃圾的工人------鸡大婶来了,看见了这种情况,心想:要是再这样下去,我们这个国家的环境肯定会被污染的,怎么办呢?

鸡大婶找来了羊伯伯、猴叔叔、鹿姐姐,她们一起讨论这个“犯罪的家伙”。

最后,羊伯伯知道了答案,他问鸡大婶垃圾里有什么,鸡大婶告诉他有胡萝卜、白菜。羊伯伯马上判断出来,跑到小兔家,问小兔:“你是不是做过了错事?”小贝贝发觉了,脸立刻红了起来,她回答:“我没……没有!”“你为什么要骗我们呢?骗人是不好的,当然不保护环境也是不好的,你想想,我是怎么知道的,就凭你扔的垃圾的品种,我就知道了。难道你没有发现一个小小的电池也会给我们森林王国造成不可想象的后果,污染空气,你一定要改正!”贝贝说:“我一定会改正这个缺点的,一定会的!”鸡大婶们满意得笑了。

原贴:短篇童话故事100字

仰天长叹

小鲫鱼的愿望:

一只金黄色的小鸟,它又累又渴,从半空中掉下来,掉在一张荷叶上。绿色的荷叶像一张宽大的床,小鸟在上面睡着了。一只大苍蝇飞来停在它的眼皮上,它也毫无知觉,一条小鲫鱼在水里游着,它看见了这一切。 “哦,多可怜的小鸟啊!它再不醒来,也许会饥渴死的!”于是,小鲫鱼用尾巴使劲地拍打着水面。一阵阵水花溅上了荷叶,几颗水珠跳进了小鸟的嘴里。小鸟从干渴中苏醒过来了,它扇扇翅膀,又喝了几口水,终于恢复了精力。

机智的小花猫一天,小老鼠懒洋洋地走出老鼠洞。他忽然发现一只臭臭的袜子。可是,老鼠不识香和臭,倒反而觉得袜子很香,就钻了进去,看看有没有吃的。可是,他一钻进去,就感觉黑咕隆咚的,他急忙钻来钻去想求救。正在这时,小花花(猫)神清气爽地走到袜子前。小花猫吓了一跳,叫道:“哪里来这么大的毛毛虫!“小老鼠听到了,得意洋洋地翘起尾巴,想让小猫看见。小猫一看气坏了,但是他还是坐在一边静静地等。等老鼠完全钻出来了,小猫才猛的扑上去,啊呜一口把老鼠吞了下去。小猫嘴里甜滋滋的,心里美滋滋的。

原贴:儿童小故事短篇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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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可待成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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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宝贝儿

有一天傍晚,小老虎去找小猴子,它想请小猴子帮忙摘桃子。

小猴子好奇地问:“小老虎,你种了桃树吗?”

小老虎说:“我没有种桃树,不过,我的新房子旁边本来就长了一棵桃树。”

原贴:复述100字短篇小故事

chujuyanxi

从前,有这么个地方,住着一个老头儿。因为老头儿每天以砍竹为生,所以人们都叫他“砍竹老翁”。 有一天,老头儿跟往常一样,上山去砍竹。 这是一个秋天的早晨,天高气爽,万里无云。老头儿走进竹林,四下一看,发现了一棵根部放光的竹子。 “嗯?” 老头儿有点纳闷,于是,砍下了这根竹子。 这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竹子里有一个小女孩。 老头儿大吃一惊。马上把这个小孩轻轻地棒了起来。哎,多么可爱的小女孩呀! “大喜呀,大喜!” 老头儿因为没有子女,便想把这个小姑娘当作自己的孩子。 “快回家,给老太要看看!” “哎呀呀,这小姑娘可真招人喜欢。老太大也高兴得不得了。 冷冷清清的家,这下子可就热闹起来了。 老头儿用嫩竹子编了个精巧的竹篮儿,把小女孩放了进去。 从此以后,老头儿砍竹子的时候,经常在竹子里发现各种各样的宝贝。 老头儿家的日子,渐渐地好起来了。 小女孩天天见长。三个月的光景,就长得完全像个大人似的了。 自打有了这个小女孩,家里不论是墙根还是屋角,都亮亮堂堂的了。于是,老头儿便给她起名叫“月光公主”。 “这可是个既温柔又美丽的月光公主!” “这月光公主,聪明过人,长得出众!” 大伙儿这样称赞着。 对月光公主的称赞,由村子传到了都城,最后皇帝听到了。皇帝说: “要是这女子果真如此温柔美丽,我也想见见。先去给我看看到底怎么样。” 于是,派去了一个钦差。 可是,月光公主说: “不,不,我不是那样的好姑娘。” 她不见那个钦差。 月光公主从竹子里生下来后,平安地度过了三年。 这年春天,月光公主时常一个人对着月亮,满脸悲伤。 老爷爷和老奶奶不安了,问道; “怎么了,干吗那样心事重重的呢?” 月光公主只回答: “不,什么事也没有。” 秋天来了。 眼看要到中秋节了。月光公主每天晚上总是抽抽搭搭的。两个老人一问原因,她才说: “我本是月宫上的人。今年中秋晚上,月宫要来人接我。看来非分别不可了。我是为这个悲伤、哭泣。” 两位老人听了很吃惊。于是就向皇帝请求保护月光公主。 终于来到了八月十五。 皇宫里的卫士来了很多。他们手持着刀和弓箭,把老头儿家层层包围起来了。 天黑了,一轮明月从东山升起来了。 “要是闺女走了,可怎么办哪!” 老奶奶领着月光公主,藏到仓房里去了。老爷爷站在仓房门口。 月亮浙渐升高。这一带也随着被照得如同白昼。 不一会儿,月亮周围浮起了白云,随即,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了美妙的音乐声。 一看,一大群人驾着车子,乘着那白云,从天而降。 皇帝的卫士们,被月光照得眼睛发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仓房的门,自动地开了。 月光公主由仙女领着,出来了。 “承二位老人多方照顾,此恩永不忘记。每到月光咬洁的晚上,请二老记起我来。” 然后,月光公主换上了月宫的衣着。 月光更加明亮了。 载着月头公主的车子,冉冉地升上了天空。 月宫的音乐声也渐渐地远去了。

原贴:短篇童话故事100字

BigBen

一天,夜深人静了,桌上的标点却吵起来了。

逗号慢吞吞地说:“没有了我句子怎么断开?人类怎么读?”句号不高兴的说:“我的功劳才大,要不人类写的文章没有一句完整的话!”感叹号嘟着小嘴说:“没了我,人类全是“冷血动物”。”省略号急了,结结巴巴说:“我~~~我的~~~~~功劳才最~~~~最大!”

这时,字典公公捋了捋胡子说:“你们每个人都有功劳,你们每个人都缺不得!我想,只要大家齐心协力,相互配合,每篇文章都会很精彩!”

标点们都羞地低下了头。

原贴:短篇童话故事100字

陶乐之

有些幸福,或许你看不见很感人的一篇文章

原贴:求一篇中短篇爱情故事

Beauty_sun

何以笙萧默 《君子一诺》 何所暖冬 应该挺类似的...

原贴:求一篇中短篇爱情故事

kswh

你相信谁?

某年某大学的登山社有个登山活动,成员包含一对情侣,当大伙儿在山下准备上山时,天气突然骤变,但是他们仍然决定出发,留下那一对情侣的女方留守营地。过了三天都没有看见他们回来,女生有点担心了,心想应该是因为天气的原因耽误时间了。到了第七天,终于等到大家回来了,可是唯独她的男友没有回来。大家告诉她,在出发的第一天,她的男友就不幸山难死了。他们赶在头七回来,想陪著她等男朋友回来。

到了快十二点时,突然间她的男友出现了!混身是血的一把抓住她就跑,女生吓得哇哇大叫,极力挣扎。这时男生告诉她,在出发的第一天就发生了山难,全部的人都死了只有他还活著。

爸爸背著妈妈

一对夫妻平时常常吵架,某天两人又吵起来,丈夫一怒之下杀害了妻子,把她的尸体埋在了后院。过了几天,丈夫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这几天孩子都没有见到妈妈却一点也不问自己呢?于是他就问孩子:「这几天妈咪不在家,你知道吗?」 孩子回答:「有吗?爸爸不是背著妈咪妈?为什么呀?」

怎么这么多人?

有一天,阿明下班回到了住处,在一楼按了电梯要回六楼的家。很幸运地,电梯从地下室一楼很快就上来了,进到电梯时没有遇到任何邻居,但电梯到了四楼电梯打开了,外边有两个人想进电梯却又迟迟不踏进来。电梯门关上时,阿明很清楚的听到他们说:「奇怪?怎么这么多人?」

红丝带

一位医生在值班完后已是午夜,正准备回家,走到电梯门遇到一位隔壁科的护士,便一起搭电梯下楼。奇怪的是,电梯到了一楼却没有停住,一直往下降。到了地下三楼时,电梯门开了,有一个小女孩出现在他们眼前,低著头说要搭电梯。

医生见状急忙关上电梯门,护士问他:「为什么不让她上来。」医生缓缓地说:「这里是医院的太平间啊!每尊大体的右手都绑了一条红丝带,她的右手有红丝带。」护士听完后渐渐伸出右手,笑笑地说:「像这条一样吗?」

辛亥隧道

辛亥隧道堪称全台最有名的灵异隧道,在隧道未开通前是一片墓地,出口处又连接台北市第二殡仪馆,据说在深夜很常会遇到灵异现象。

像是晚上一人骑机车经过辛亥隧道会有好兄弟来搭车,也有不少人分享他们曾经听过,耳边传来「骑快一点、骑快一点」的奇怪声音。也有计程车司机分享过在路边遇到白衣女子招手想要搭车,停在路边上车后人却不见了。

而最常被分享的就是鬼打墙,很多人在隧道中开了十多分钟的车却还出不去,只能冷静在心中默念经文或是佛号才能解除。

两个儿子

有天晚上一位爸爸准备哄儿子睡觉,儿子却对爸爸说:「爸比,可以帮我看一下我床底下有没有妖怪吗?我有点害怕。」父亲假装配合他往床底下看看,却看到床底下趴著「另一个儿子」瑟瑟发抖,惊恐的盯著他说「爸比!我床上有人!」

真假妈妈

小静住在一栋透天厝,某天晚上在二楼房间听见妈妈在楼下叫她,她站起身来准备下楼。当她走到楼梯旁时,从另一边房间走出来的妈妈将她推回房间说:「我也听到了。」

到底有几个人?

有一群好朋友总共七个人,某天晚上大伙儿说要夜游。一群人决定前往坟山探险,但到了现场大家却开始有点害怕。出发后几个比较胆小的人低著头前进,某个人说突然说:「如果现在数人头少了一个人,你们怕不怕?」大家嚷嚷著说当然怕啊!开什么玩笑!

气氛开始热络起来,他们也决定开始数人头。带头数的人说没少,大家才刚松了一口气,那个人却又接著说,但多了一个。

多了谁呢?

文章转自iamk.cn

原贴:超短篇鬼故事 要吓人的 不少于50字 不多于100字

老兔子不乖

(一) 你只相信你眼睛看到的?原来我和信任如此不堪一击?一位女子身穿青色的衣服极其美丽像是天上下来的仙子。她看着前面的男子长的极其妖娆。我己经跟你说过了你不要靠近幻儿,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绝望。风浔抱着刚掉进湖里的上官幻儿走了。

留洛璃绝望站在那里。洛璃回到屋里收拾东西留下一封信便去找风浔,在桌子。看见他在照顾她。洛璃在心里:我爱你这几年比不上这个跟你相处几个月的上官幻儿。难道从来都没有信任过我?风浔看见洛璃背着包袱便问你要离开这里?是,王爷以后再相见。洛璃说完便走出王府。

在路途中遇上黑衣人,便问:你们是谁?我们是王爷派来杀你。呵,就你们,一起上吧。不一会,便都杀完了,自己也受伤了。风浔你为了她居然想杀我,好,从今往后你我相见,我决不留情。说完便走了。

风浔在房间里想洛璃说的话,这时,一个丫鬟拿着一封信说是洛璃姑娘留下来的。看完,便让影去查。风浔,我没有把上官幻儿推尽湖里还有以前我都没有,我和你几年的信任和你认识上官幻儿信任就如此不堪。算了,反正我也走了。你多保重身体。

当天晚上,风浔知道了所有真相。便去上官幻儿房间跟她说了所有真相,便让她明日离开府上。回到自己房间让影调动所有暗卫去找洛璃。风浔嘴里念到璃儿我对不起你,对不起。

十年之后,洛映寒在十年之前创造暗影宫,而她就是暗影宫宫主。暗影宫居说里面都是高手杀人不眨眼心狠手辣从不手软。宫主更加厉害杀人速度非常快。洛映寒坐在秋千上呆着,因为,所有人都出去接任务了,副宫主也不知去哪了。过了一两个时辰。一个男人突然在洛映寒后面。玄你来了,你去哪了?玄冥:出去办点事情。他们一直聊直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炎,你怎么浑身是血?洛映寒便问到。宫主,炎是被风王爷伤。竟然敢伤暗影宫的,玄,你把炎带下去帮忙疗伤。那你呢?玄冥问?我去会会那个风王爷。好,你多加小心。嗯


谁?风王爷出声问到。来杀你的人。风浔听了一怔,这个声音像极了当年的洛璃可是像是拒人千里之外、冷漠、还有王者风范。风浔王爷听力果然厉害。说完便出来。风浔惊住了“璃儿,真的是你吗?我找了你十年,你怎么成了暗影宫的人。”抱住洛映寒说到。洛映寒推开风浔说到:请王爷自重,我是来杀你的,我不是洛璃,我是暗影宫的人而且还是暗影宫的宫主,还有我是洛映寒。风浔不敢相信是暗影宫的宫主。不,你就是璃儿。是又如何?那个爱你却软弱无能只会被他人欺负,你一次次的误解她,然而却为了那个上官幻儿去杀她。那个洛璃早就在十年前被你杀死了。现在你面前的是洛映寒,暗影宫宫主。

对不起,我知道你恨我那杀了我。杀了你?我突然不想杀你了。我们做个交易如何?什么交易?风浔问到。洛映寒说道:“我帮你拿到江山,你帮我给暗影宫一席之地,如何?”风浔:好,但是我也有一个条件。洛映寒问道:什么条件?风浔说做我的王妃。洛映寒没有犹豫说好。但是,事成之后我就离开。风浔说好。风浔的脸上展开了笑容他这是十年来唯一笑过。

风王爷,你放心我不会爱上你的。因为在我看来,甜蜜往往是毒药。说完洛映寒便用轻功走了。只留在风浔在那里,轻轻的说到。甜蜜往往是毒药。映寒、洛映寒,笑着说到十年了,我找了你十年,你却恨了我十年。天意弄人啊。我只是想让我弥补当年犯下的错。可你连这一点机会也不愿意给我吗?


(二) 几日后,风浔与洛映寒大婚,而这两个人都不穿喜服,因为他们知道这只是一场交易,不需要穿喜服。洛映寒一袭白衣更胜喜服,风浔也穿了白衣。他们两个人看起更像一对情人。可是像不像情人他俩各自清楚。
你先在需要扮好王妃就可以了,明日在和我去见圣上。风浔说到。好,希望你也能记住你说的话。说完,洛映寒便走了。你还是不肯原谅我,罢了,一起都是我的错。我一定会好好弥补你。说完,风浔也离开了,回到了自己房间想着如何夺皇位。


洛映寒回到自己房间,洛映寒说到:十年了,房间还是原来的房间,格式还是原来的格式。人还是原来的人,可是,心不是以前的心。洛映寒也没闲着,也在帮风浔想着计谋。这样,暗影宫就更强大了。然后,你就离开这个曾经伤心之地。继续过令人闻风丧胆的暗影宫宫主。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xiyangyouyu

皇城守卫厉声道:“皇城重地,闲人免进”

全书完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透明超人爱冒菜

永无,永无岛

文/绿亦歌

——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1.

2005年的夏天,我在香港科技大学做交换学生。

学校座落在海边的悬崖上,透过图书馆的落地窗可以看见波光粼粼的大海,我在那里度过了 许多许多个夜晚。

我学的是历史,来到这里只能读中文,全系只有我一个大陆人。

我住在离学校步行十几分钟的地方,上坡区里别墅林立,下坡区挤满了老旧居民楼,密密麻麻,毫无采光可言。两室一厅的出租屋只有五十平米,一个月房租五千人民币。

我家附近有24小时营业的7-11,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通宵营业的便利店,在我心中,它就代表着香港,永远明亮,永远都在那里。

我喜欢晚上洗过澡,披着半干的头发去7-11买三明治和酸奶,既是晚饭又是宵夜,这样会比在食堂节约很多钱。我一个人坐在街边的路灯下,用二手的mp3听歌,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陈奕迅,不知道杨千嬅,就算在香港也只听周杰伦。

英俊的男孩子们开着上百万的跑车从山顶冲下来,在我眼前呼啸而过,还有穿着超短裙的女孩子们,他们看起来总是很开心,对我而言,他们就是另外一个香港。

很近,又很远,很耀眼,又很无情。

九月的一天,我在图书馆写作业忘记了时间,去便利店的时候已经只剩下最后一个三明治。我走到路灯下,看到一辆银白色的跑车,在月光下发出非常美丽的光芒。

穿着黑色套头衫的男孩子坐在我平常的座位上,旁边趴了一只百无聊赖的大花猫。

他在和猫咪说话,我听不懂粤语,但是我很喜欢他说话的语调,懒懒散散的,带着无所谓的笑意。

我盯着他和那只猫咪,站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这样很不礼貌,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听到他说:“你要唔要坐低(你要坐下来吗)?”

我低下头走到他旁边,和他隔着一只猫坐下来,我撕开三明治的塑料包装,想了想,鼓起勇气递一块给他。

他一愣,从我手里拎起三明治,两眼弯弯的笑,指着身边的花猫:“多谢,我可唔可以分滴俾佢?(谢谢,我可以分给它吗)?”

我点点头,他掰下一小块三明治,放在流浪猫的嘴边,它站起身体,犹豫地咬了一口。

他舒展眉头笑起来,手臂随意的搭在椅背上,吃掉了剩下的大半块三明治。我们就这样安静地坐着,谁也没有说话,我闻到了植物的味道,充满生机,大概是才下过雨。

不知道过了多久,跑车的低吼声打破了夜的宁静,几辆招摇的豪车顺着下坡路飙下去,然后又轰轰的倒退,停在了我们面前。

窗户摇下来,带着黑色耳钉的男生问:“乐之,你在这里干吗?”

他没说话,站起来,轻轻拍了拍花猫的头,然后对我笑了笑,走回那辆银色的法拉利旁,车门缓缓向上打开,他弯腰坐进去。

一队跑车扬长而去,他在最前面,山下的世界一片繁华。

我抬起手表,借着路灯读上面的数字,已经过了十二点。

2.

那天以后,我每天晚上去长椅旁,偶尔能见到那只流浪的花猫。夜里十一点,男孩子们勾肩搭背的从篮球场离开,年轻的情侣站在小巴车站边说悄悄话,能听见细虫的鸣叫声。

这是我最喜欢香港的一点,这里的夏天很长很长。

他再一次出现得大摇大摆。

发动机的轰鸣声在夜里异常清晰,我才远远的听见,车身已经冲到我面前停下。

他从副驾驶座拎下一大口袋的猫粮,走到我面前。他的个子很高,挡住了大半的光。

我想和他打招呼,又怕他根本不记得我,只好木讷的半张着嘴巴。好在身边的猫咪跳出来,撒娇的叫了一声,然后纵身一跃,窜进他拎着的口袋里,冲着猫罐头一顿乱抓。

我和他被逗得一同笑出声,四目相对的瞬间,我低下头,他扬了扬手,大咧咧在我旁边坐下,装出很失望的样子:“今日冇三明治咩?饿死啦!”

我脸绯红的对他说:“抱歉,我听不懂粤语。”

他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换上普通话:“嘿。”

我松了一口气,指着还在抓着罐头的流浪猫:“它叫什么名字?”

他打开罐头,放在椅子上,在我旁边坐下来,摇头说:“我不是它的主人,我不能给它取名字。”

我想了想,说:“说不定它偷偷在心底给你取了一个名字,很久以后它会想起你,啊,那个给我买过猫罐头的人。”

他转过头来看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盛下了整座城市的光。

他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说:“那就叫它三明治好了。”

他对我伸出手:“我叫沈乐之。”

“阮鸢。”我说。

“是鸢尾的鸢吗?阮这个姓我也是第一次见。”

“嗯,我从内地过来,我的家乡在很远的北方。”我说。

低下头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鞋子,非常干净的白色板鞋,像是刚刚从货架上拿下来,昂贵的奢侈品,我偷偷把自己脚往回缩,藏入黑暗里。

后来的很多年里,每一次认识别的男孩子,我总是习惯性低头去看他的鞋,黑色的、蓝色的、棕色的,篮球鞋、休闲鞋、皮鞋……却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干净的白色。

我们都在红尘中苦苦奔波,除了沈乐之,他生来就是天之骄子,云间怎么会惹上尘埃?

下一次遇见沈乐之是在学校里。

在室内泳池的门口,他头发半干,软绵绵的塌着,看起来像个小孩子。

我低下头听歌,和他撞了个满怀,抬起头看见是他,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才知道原来我们是校友。

“小孩。”他叫我。

我和他面对面站在长长的天桥上,楼梯的尽头就是大海,中间是空空荡荡的风,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想哭。

“你在听什么歌?”他问我。

我不敢说话,摘了耳机递给他,他在我面前弯下腰,他太高了,我满脸通红,踮着脚尖,好不容易将耳机塞入他的耳朵。

周杰伦咬字不清的唱:“我顶着大太阳,只想为你撑伞。”

“哈,”他弯起眼睛笑,白色的体恤摆被风吹起来,他说,“小孩。”

我和他并肩走出学校,幸好夜晚没有什么人,我好害怕会遇到他的朋友。

怕他向他们介绍我,怕他不向他们介绍我。

我和他一起拿着猫罐头找三明治,在灌木丛中发现一簇刚刚盛开的花,“是菖蒲”,他对我说。

那天猫咪没有出来,但是我很开心,觉得离他很近。

我们坐在路灯的长椅下,一人一只耳机听歌,看了一会儿月亮,谁也没有说话。

分开的时候,他笑着对我说“明天见”。

3.

我并不是每天都能遇到沈乐之。

有一次在学校的海边碰到他,下午三四点,阳光很好,我坐在石头堆砌的栏杆旁看海,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转过头,看到穿着黑色T恤的沈乐之,海风将他的头发吹起。

他身后站了五六个男生女生,男孩子们高大英俊,女生穿着超短裤,露出又长又直的腿。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好奇的打量我。

我大脑一片空白,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转身跑了很远。

似乎有听到他的朋友们问那是谁,幸好没有能听到他的回答。

有些时候,我希望我和沈乐之的交集只有那一处,便利店外的长椅和路灯,时间停在那里就好了。

让我忘记生活本身,忘记他的豪车、他的别墅、他的身份证、他的英俊和年轻气盛。

他生于斯,长于斯,他说着流利的粤语,吃海鲜和粤菜长大,他所有的朋友都在这里。

对我来说,这是一座必须说再见的城市。

我和别人不一样,我只是一名交换生,我的学生证只有一年的有效期,无论我考试成绩再好,我也拿不到一张这里的毕业证书,我所拥有的时间,每一天都是倒数计时。

晚上的时候,沈乐之在长椅边找到我。

“小孩,白天的时候我看到你了,”他俯下身,挡住路灯的光,“跑什么跑。”

我不好意思的笑:“上课要迟到了。”

“哈,”沈乐之在我身边坐下,“周末有空吗?”

“嗯?”

“玩帆船,他们问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摇摇头:“还是算了吧。”

“周末的时候你一般做什么?”

“写作业,看书,”我说,“我很无聊的,我连旺角都没有去过,所以从来都分不清它和尖沙嘴。”

“你没有去过旺角?”他睁大眼睛看我,“你没开玩笑吧?

“坚尼地?太平山?跑马地?”

我一个一个摇头。

“你来香港多久了?”

我撒了个谎:“第三年了。”

沈乐之站起身,冲我眨眨眼睛,“走,我带你去旺角。”

“现在?”

半个小时以后,我站在旺角一家旧书店里。顺着窄窄的楼梯上二楼,阁楼里堆满了书,沈乐之站在一本老相册前翻了很久。

离开的时候,我买了一本《唐诗》一本《宋词》,竖立的繁体排版,价格不算便宜,但是我很想要买点什么,当作纪念或者其他。

我给他讲小时候看金庸的事,租书店一毛钱一本,躲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看。我最喜欢《白马啸西风》,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江湖恩怨哪有儿女情长来得浪漫。

“我的梦想是开一家书店,乱七八糟放很多书,任君自选,不用和我说话。”

“你好像很不喜欢和人说话。”他将手背在脑后,逆着人群走。

我点点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红灯亮,我和他一起停下来,站在午夜的香港街头,他对我说:“你已经很好了。”

第二天香港下了一场暴雨。

天气预报说有台风来袭,学校停课一天,香港人似乎对此习以为常,只有我一个人惴惴不安。

我在路灯下等沈乐之:“我找不到三明治了。”

他挥挥手,让我跟在他的身后。我们在7-11买了一只手电筒,沿着下山的路一直走。夜晚变得很安静,我们压低了声音呼唤三明治,怕惊醒了别人。

“小孩,你会离开香港吗?”他忽然问我。

我装作没有听见:“嗯?”

他耸耸肩:“毕业以后我想去美国,学电影,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我的脸隐藏在黑暗里,幸好这样,他才不用看到我难堪的表情。

我问他:“你要拍电影吗?”

他点点头:“就拍香港好了,这里是我的故乡。”

大雨过后的灌木丛,散发着清新的香气。他忽然停下脚步,朝下坡路边的一个观景台走去,“你没有看过太平山的夜景吧?可以俯瞰整个维多利亚港。”

我摇摇头。

沈乐之回过头看我,他笑起来,说:“那你不用去看了,这里比较美。”

我的手放上他的手心,那是我第一次碰触到他,他的掌心微热,轻而易举的将我拉了上去。

沈乐之,你一定看过无数壮阔的风景吧?而我啊,我所见过的所有美丽,都不如在你身边,那些细碎的、平凡的夜晚来得动人。

让人想要铭记一生的,不是脚下的万家灯火,而是和你在一起的时光。

一阵风吹过,我们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我蹲下身,它一头栽入我的怀中。

我的宿舍禁止养宠物,沈乐之的家里人对猫毛过敏,我抱着三明治发愁,我从来没有经历过台风,我担心三明治多过于自己。

沈乐之拿出手机打电话,跟那边的人说:“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没过多久,一辆越野车大剌剌从山下冲上来,停在我们面前。一个穿白色牛仔短裤的女孩从车上跳下来,她的皮肤晒成迷人的小麦色,她皱着眉头说:“沈乐之,你知不知道你很烦人。”

在看到她的一瞬间,沈乐之的眼睛亮起来,他说:“宋明朗,给你讲过多少次,慢一点开车。”

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子走到我面前,伸出手,接过我怀中的三明治。

我记得那个夜晚,没有月亮,没有星星,也没有风,站在天台的顶端,可以看见整座港岛。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三明治。

4.

台风过境的时候,三明治在宋明朗家的窗户跌下去,前脚被摔成了骨折。宋明朗连夜带它去看医生,做完检查以后,才发现它的眼睛似乎受过伤,有一只看不见光。

宋明朗想要收养它。

我内疚得要命,我竟然从来没有发现三明治眼睛受伤的事,我从来没有想过它为什么会流浪,说不定是被之前的主人抛弃,又或者它只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沈乐之安慰我说:“你想见它的时候,我带你去明朗家就是了,你不要难过。”

其实这样比较好,我在心底对自己说,我迟早有一天是要离开的,而它总有一天是要老去的。

有人替我照顾它,给它一个家,让它在看不见的地方也能安然入睡,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但是我再也没有去看过三明治,没有说再见,它在我记忆里就不会老去。

没有了三明治,我原以为我和沈乐之失去了相见的理由,可是在第二天,我顶着半干的头发气喘吁吁的跑到便利店门口时,看到穿着黑色卫衣的男孩扬了扬手上的袋子,挑起眉头对我笑:“下次再迟到的话,可就没你的份了。”

我们坐在一起,他教我玩ps3,最老土的超级玛丽,可以跳上云端。他喜欢陈奕迅,教我唱《不如不见》,“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去再聊天。”我只会唱这一句,因为它听起来和国语很像。

香港的冬天来得很晚,但是气势汹汹。

学校在海边,每天都是大雾弥漫,衣服和毛巾总也晾不干,我和室友想要买一架烘干机,在超市看过价格以后又放弃。

我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膝盖受不了,在夜里疼得厉害。睡不着的时候我就搬凳子在窗边数星星,数着数着才意识到,等冬天结束的时候,我就该离开了。

回到我的故乡,那里什么都好,只是没有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沈乐之带我去吃桥底大闸蟹,两千块钱一盘,我却连怎么吃都不会,尴尬的低下头,手上的钳子一用力,蟹肉被夹得粉碎。

沈乐之摇头:“女孩子只用负责吃就好啦。”

他帮我把蟹腿一只一只剥好,就着温热的梅子酒,从嗓子一路呛到鼻子。

吃完了螃蟹,我开始肚子痛,额头上冒冷汗,一步路都走不了。站起身的时候,回过头看,凳子上红了一大片。

沈乐之脱下外套,蹲下身把它系在我的腰间,然后站起来,拍了拍我的头,说:“小孩。”

我才知道,螃蟹性寒,生理期是不能吃的。

沈乐之去便利店给我买止痛药,他皱着眉头认真的读上面的注意事项。我浑身冰凉,吃过药以后有一点困,沈乐之小声开口对我说:“你跟我回家吧。”

那是我唯一一次去到沈乐之家。矗立在上坡区的别墅,车库里摆不下的百万豪车就随便扔在路边,管家和保安彻夜不眠,毕恭毕敬的站在道路两旁叫他少爷。

我是个蹩脚的灰姑娘,低着头不敢说话。

沈乐之的父母不在家,他让我睡他的房间,他想得这样周全。自从来了香港,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房间,他的一间卧室能抵过我租的整个屋子,他在床头点上一支香薰蜡烛,拍了拍我的头,说:“晚安。”

我关上灯,闭上眼睛,躺在床上动也不敢动,生怕弄脏了他的床。

他和我仅仅一墙之隔,我伸出手,在黑暗中触摸到那道墙,很厚很厚,地上的暖气也不能让它温热起来。

我一夜未眠,枕头太软,蜡烛的味道太好闻,衣架上甚至还挂着他的外套,我怎么可能入睡,我明明已经身在梦中。

我侧过头,看着海上的日出一点一点升起来。我偷偷起身,洗了沈乐之的外套,翻到背面的时候,看到上面的商标,我盯着那串英文看了很久,苦笑出来。

沈乐之将早饭端到我的房间门口,看到我已经收拾整齐,愣了一下:“你应该多睡一会儿的。”

我笑了笑,把衣服递给他。他也露出一个苦笑:“你不必自己洗的。”

我点点头说:“我知道。”

那天以后,我们一起约饭,沈乐之总带我去吃一些暖和的食物。

我们去24小时营业的一兰拉面,一个人一方小隔间,凌晨三点,客人很少,能听见店员用水洗盘子的声音,我会连汤汁都喝得干干净净。

香港真奇怪,我一边在深夜喝着海鲜粥一边想,遍地都是有钱人,开着跑车吃路边摊。

遇见沈乐之以前,我和香港互不相干,它走它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是沈乐之让 我一点一点爱上他。爱它的冷漠,爱它的璀璨,爱它的倔强,爱它夜夜美丽的维多利亚港,对着大海发出一声叹息。

5.

冬天很快就结束了,岛屿没有春秋。

我和沈乐之难得在白天撞见,他从市区给我买来牛奶布丁,我穿着拖鞋跑下楼找他,他冲我招招手:“你来。”

我跟着他绕过邻居家晾在外面的衣架,拐了一个弯,他停下来。

我站在一个窄窄的下坡路的尽头,小道蜿蜒着去往天光很远的地方。两旁是不高的三层楼房,已经上了年代,墙壁斑驳。

可就在一堵墙的顶上,有一大簇我从未见过的花,鲜艳而热烈的开放。

我扬起头问: “这是什么?”

“三角梅。”他说。

“真美啊,”我呆呆的望着墙顶的三角梅,灿烂的颜色,在阳光下放肆的张扬着,那是我不曾拥有的青春,“世界上怎么能有这样美丽的花。”

这是只属于炎热的南方才有的花。

于是我给沈乐之说起我的家乡:“在很北的地方,一年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冬天,暖气会供应到四月份。十月以后就不敢出门了,外面大雪纷飞,看久了让人寂寥。天黑得早,四点过就放学,店铺也打烊得走,晚上七点过走在街上空空荡荡的。女孩子们也不爱打扮,城市很小,连咖啡厅都没有几家,我们那里总是吃面食,河粉是来了南方才第一次见。”

“真是截然不同的地方啊。”

“是啊,”我揉了揉鼻子说,“好在很安静,像是可以一个人住一辈子。”

“那就这么决定了。”他忽然说。

“什么?”

“冬天的时候,去你的故乡看雪啊。”他理所当然地说。

我被吓了一跳,连连摇头:“差瑞士和芬兰很远,你住不习惯,也吃不习惯。”

他没说话,笑吟吟的看着我,我和他四目相对。

沉默片刻以后,我终于笑起来:“那就一言为定了。我带你去滑雪,还可以在结冰的湖面上放烟花,又冷又明亮。”

再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期末考试,我和沈乐之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一直到最后一门课结束,我回到卧室里,室友问我,要不要帮忙收拾行李?

我指着自己窄得转不开身的房间,“没什么东西。”

床头放了两本书,《唐诗》和《宋词》,还有一张陈奕迅的CD,是沈乐之送的。

我给他发短信:“我想吃车仔面。”

沈乐之开车载我去吃面,我们一人拿一张菜单,用铅笔在上面勾画,面的种类、粗细、软硬、配菜和汤底,都要自己来选。

等面的时候,我对沈乐之说:“今天我请客。”

他无所谓的点点头。

“还有一件事,我学会唱《不如不见》。”

沈乐之百无聊赖的转着铅笔,“这首歌其实还有国语版本,叫好久不见。”

我想了想:“我觉得还是《不如不见》比较好。”

“为什么?”

“歌里不是唱了吗,因为无论如何都回不到相爱的时光了,经年不见的岁月,让彼此早已改变。”

沈乐之看着我,欲言又止,最后只说:“说不定有天你会懂。”

面条端上来,我吃得很慢,把汤底都喝得干干净净。

那天有很好的月亮,他笑着对我挥挥手:“明天见。”

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冲动,我想要把一切都告诉他,想为了我那颗卑微的心向他道歉, 向他鞠躬,告诉他对不起,我撒了谎,告诉他,我要离开了,然后看着他的眼睛问他,沈乐之,你会不会想念我。

我微微张嘴:“我……”

对面跑车的车灯亮起,闪闪发光的明黄色,车门打开,沈乐之侧过头:“嗯?什么?”

我摇摇头,微笑着向他说“明天见”。

他换了一辆又一辆的车,对他而言像是玩具一样的东西,我可能一辈子都够不到。

我又怎能妄想,得以在他的生命中驻步。

6.

要告别一座城市其实很简单,交通这样便利,有直达机场的大巴,五十四块钱的车票,没有比一碗车仔面贵上多少。把电话卡和八达通都注销掉,会退还你当初的押金。

我只有一个30寸的行李箱,里面塞满了我一年来的衣服、电脑、日用品,便利店的发票。然后穿过一个又一个的隧道,偶尔能从窗外看见大海,偶尔是连绵的山,汽车一路向前,街头的每个人都行色匆匆。

我离开的那天,香港落下一场大雨,夏天结束了。

九月开学,我升入大学四年级,我迅速的跌入毕业这个巨大的漩涡,在港岛的日日夜夜,像是一个久远的梦。

我参加考研,没日没夜的复习,只想考入广东。

周围的朋友都劝我在本地找份清闲的工作,“反正历史学来也没用。”

我觉得她们不会明白,当你见过更广阔的世界的时候,你就没有办法再心安理得的说服自己将就。

考研成绩出来的那天,我爸爸在办公桌前突然晕倒,送到医院抢救说是脑溢血,好在还算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只是大概需要在病床上躺很长一段时间。

我和我妈两个人绝望地坐在床边,医院是个很奇怪的地方,大门和走廊永远吵吵闹闹,人流如织,但是你走进病房,又会觉得它静得荒芜。

我查到自己的笔试成绩,全专业第一。我一个人呆坐在房间里,心底沉甸甸的,没有丝毫的欢喜,音量里一首一首的放着陈奕迅。我想和谁说说话,随便说点什么,说香港的雨下起来没完没了,说超市的水果又贵又小,说我们去西贡的岛上晒太阳吧,说考试结束以后一起去看海吧。

可是没有人。

那时候我已经换回了内地的手机号,和沈乐之彻底失去联系。其实要找一个人很简单,我翻墙去他的推特上看他的更新,不太多,最近的一张是学校下着雨的露天游泳馆。

我趴在桌子上,在深夜哭得不能自已。

沈乐之,沈乐之,沈乐之。

我放弃了复试,决定留在本地,去大学做图书管理员。工作内容轻松,每天按时上下班,有足够的精力去照顾父亲。上班的时候还可以读书,福利待遇也好,亲戚都说,说不定研究生毕业都撞不到这样的活。

我应该感到庆幸,不是吗?

很偶尔我会偷偷上一次推特,去看一看沈乐之,他果然如当初所说,去了美国读研究生,学电影,还在合照里看到了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然后他的更新越来越少,终于没有。

但是我知道,他的人生会一直精彩。

后来有一个夏天,陈奕迅来邻近的省会城市开演唱会,办公室的同事抢到两张票,问我要不要一起去。

“不用了,”我笑着拒绝,“我很少听他的歌。”

那天是父亲复诊的日子,晚上的时候,我在医院门口吃宵夜,打开朋友圈,被陈奕迅的演唱会刷了满屏。我认真的在每条状态下点赞,但是没有打开任何一张图片或者视频。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了离开香港的那一天。

从我的学校坐大巴去香港机场,在路途结束的时候,会经过一座跨海大桥。我一直记得它的样子,在阳光下亮晶晶的,像眼泪,又像是他的笑容。

我梦到了我的男孩,梦到许多个深夜,他带我去吃地道的汤粉,加咖喱鱼丸。喝港式奶茶,配刚出炉的鸡蛋仔,还有放了黄油的菠萝包,一口咬下去,脆皮掉了一地。

他在梦里对我伸出手,说:“既然来了香港,就别走啦。”

万幸的是父亲恢复得很好,两年以后已经能靠着轮椅行路,他变得很轻很轻,母亲退了休,两个人每天坐在窗边看书,聊天,真羡慕他们有说不完的话。

有天父亲把我叫到身边,听说最近沿海很多公司来这里招人,你去吧。

我趴在他的膝盖旁,他说,人生是你自己的,继续看你这样蹉跎生命,我会愧疚至死。

我的家乡在偏远的北方,我在这里度过了我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所有人都以为,连我自己都曾经以为,我会在这里度过我的一生。

朋友说,“脑子被门夹了?深圳房价多少钱一平你知道吗?”

那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五点不到,夜幕已经落下。我说:“你知道吗?在炎热的南方,有一种叫三角梅的花,那是我见过最美的花。”

来年四月,三角梅开的时节,我收到一家公司的消息,在福田口岸,出境就是香港。

面试的时候,对方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认真的回答,存很多的钱,开一家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女孩子不应该都想开书店吗?”

“我以前也想要开一家书店。”

“为什么改变了心意?”

我笑着回答,“因为便利店比较赚钱。”

我莫名其妙被录用,去到深圳,常常夜里十点过才下班,随便在便利店买点关东煮,一个人的生活,不好也不坏。

以前在香港的室友给我发消息,让我去香港找她玩,我迟迟没有回复。

有次和同事逛街,经过Jo Malone,几个女孩子在试香水,我不知所措的停下来。

好几年前,我在沈乐之的房间,他为我点的那一只香薰蜡烛的味道,原来它叫英国梨和小苍兰。

我终于找到它,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每个周末,我都会去海边走啊走,不停走,远远的望着香港,看到它一直在那里,就很开心,但是我知道,再靠近一点的话,就会变成不开心。

曾有过沈乐之的香港,没有了沈乐之的香港。

7.

三角梅开的时候,香港上映了一部电影。导演是个新人,据说家里背景了得,所有的大牌明星都自发给他做宣传,很多人愤愤不平,说你们这些天之骄子。

电影叫永无岛。讲一个女孩跟着父母从大陆偷渡去香港,在那里认识了离家出走的小少爷,他教她学粤语,骑摩托载她在中环飞驰,后来香港回归,女孩一家回到内地,十六年后再回香港,只找到小少爷曾经为她留下的一把钥匙。

电影里,女主角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男主角说:“你已经很好了。”

我在满座的电影院里,泪如雨下。

我想起我二十岁的夏天,一个看起来永远不会结束的季节,我和他并肩走在旺角的午夜里,我同他讲起我小时候的回忆,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

啊,那个和我一起看过月亮的男孩子。

电影院的灯亮起来,我在朦胧的泪光中,再一次看到他的名字。

很多年前,我给他说,还是《不如不见》的好。

他回答说,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懂。

我记得那时候沈乐之偶尔会抽烟,我不喜欢别人抽烟,但是很喜欢看他抽烟。我喜欢他身上一切的味道。

“真好闻。”我说。

“这是薄荷味的烟,”他笑着说,“你要不要试试看?”

他拿下嘴里叼着的烟,凑到我的眼前,若隐若现的光亮中,我看见了他的眼睛。

他凝视着我。

我吸了一口,果然满肺的薄荷味,我弯下腰大声咳嗽,满脸通红,被呛得流下眼泪。

他哈哈大笑起来,揉了揉我的长发。

往后分开的许多年里,很想很想他的时候,没有办法克制自己的时候,我都会抽一支烟,在缭绕的烟雾里,才能再一次回到那个夏天,再一次看到我的少年。

他站在那片若无若无的烟雾里,看着我的眼睛,微笑着说,小孩。

沈乐之,你知道吗,其实我也想要做一个小孩。小孩多好,很容易快乐,很容易相信,也很容易忘记一个人。

小孩才说永远。

8.

我辞掉了工作,剪掉长了发,回到故乡,用攒下来的钱开了一家便利店,叫“三明治”,24小时营业。

到了四月,北方的暖气还没来得及关,有天夜里,我一个人在便利店里清点货物,有一只流浪的猫咪,站在门口,看着我手中的三明治,一声一声的嘤叫。

电脑里陈奕迅唱,“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会再聊天。”

我怔怔的看着那只猫咪,泪如雨下。

许多年前,我去到香港的第一天,室友问我,你啊,一个学历史的,来香港干什么呢?

我认真的回答,“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那一年我20岁,脸上有青春痘,天生皮肤黑,脸上有点婴儿肥,偶尔会跑步,但是吃得也多,所以总是瘦不下来。

香港明明很小,但是对我来说却很大,我不敢独自去市中心,那里人山人海,每个人都形色匆忙,女孩子们手上拎着我分不清品牌、永远也买不起的包包。

那里有看得见大海的港口,山路曲折,跑车的发动机惊扰了夜的宁静,从我住的房间走下去,会路过一面开着三角梅的围墙,还有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那里的夏天很长,像是永远不会结束。

我曾经在那里,遇见过沈乐之。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零度

答应我,把它看完

洛朗是个性子清静的人,可书童偏偏是个爱看热闹的孩子。十五这天临安城里有庙会,洛朗拗不过那孩子,只得对府上道是自己想去看看,带着那孩子出了门。

街上一改平日江南流水般的安静,四处挂着五彩的花灯,熙熙攘攘的商贩和人群,好不热闹。洛朗正对喧闹的环境皱起了眉头,却发现那孩子早已不见了踪影。

洛朗正在桥上出神,忽然被小贩的高声惊醒:“ 看姑娘穿的这般华贵,难道连两文钱也拿不出吗?”

原来那女子看上了这摊位上的面具,取了一个戴上后才发现没带银子出来。本想取下换他作罢,可被小贩这么一喊,众人都看了过来,嘲笑的眼神一道道落在了她身上。她戴着面具,洛朗瞧不见她的表情,只瞧见了她通红的耳根。那女子穿着一件浅蓝镶紫蔷薇长裙,外衬着一件月牙白色锦织琵琶襟大褂,腰间轻束一条淡粉钻坠流苏腰带。锦衣华服的样子,一看就大户人家的小姐,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她一时气恼,褪下手腕上的镯子道:“这可是最好的墨玉,换你一个摊子都够了。

“你说是最好就是最好的了?”那小贩眼疾手快地收起镯子,还不忘揶揄一句。

“哪有让大小姐自己带荷包的。”洛朗挤出人群道,“是我贪玩走开了,真对不住小姐。”随即扔了一锭银子给那小贩,“把小姐的镯子还来。”

小贩极不情愿地拿出镯子还给了小姐。她接过镯子攥着,随着洛朗走出了人群才轻声道:“多谢公子,请问公子名性,改日必当奉上谢礼。”

“区区小事罢了,小姐客气了。”洛朗爽朗一笑,杏状的眼睛微微一闪。他本就生的好看,这日穿着的是墨色的缎子衣袍,一副翩翩贵公子的样貌。

此时临面突然跑来了那名小书童,他全然没有注意到女子的存在,一把拉住洛朗大声道:“公子,我可找到你了。”

那女子见着微微有些尴尬,柔声一道一句告辞,转身就要离开。洛朗忙甩开了书童:“姑娘......”洛朗伸手想要拉住她却只扯下了她腰间的一枚半圆形玉佩,再抬头便只能看着她投入茫茫人海中了。

洛朗借着满街的灯火仔细端详那枚玉佩,通透明亮,是上好的翡翠,上面刻着一个字,“东”。

青辉之下的这场相遇叫洛朗怎么也不能忘怀,原来动心就是这般滋味。无需有人点燃引子,那簇绚烂的焰火就兀自绽放在他们之间。洛朗不愿留在府里,父母总是催着他的婚事。他看着恢复了宁静的街道,失神望着面具摊位的位置,那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那场相遇,虚幻的恍如梦境。

“哎哟。”洛朗迎面撞上了因为面容俊美的男子,那人穿这个米白色的锦缎,袖口是镂空木槿花的镶边,白嫩的脸上微微有些红晕,眨了眨眼睛竟有些流盼生光的感觉,而他却用完全不同于脸上羞涩表情的不满语调,高声说了一句:“你怎么回事啊!”

“不好意思。”洛朗一愣,立刻歉意到。

“不好意思就算了吗。”他不依不饶,一副赖上了洛朗的模样。

“那公子的意思......是洛朗只得好声问道。

“ 请我喝一杯吧。”那人对着一边的酒楼努了努嘴,径直走了进去。

洛朗原本对这个路上窜出来蹭吃蹭喝的人没什么好感,可是和他一聊倒觉得对方是个很有见识的人,十分投缘,一下子称兄道弟就要去结拜。

那人说自己叫刘离。

琉璃?洛朗笑了起来,他长得本就俊俏,还叫了这样女气的名字。

洛朗得知刘离是初到临安城,便邀他住到了洛府上。

几日后洛府忽然装扮的喜庆起来,洛朗问过母亲,母亲却道:“为你迎亲啊。”

“我什么时候说要去娶亲了。”洛朗一下急了起来。

“你不总说别烦你吗?那我自然去替你操办了。”洛夫人一副十分有理的样子。

东方家是玉器世家,东方大小姐的样貌品相也都是极好的。”洛老爷说着走了过来,语气有些严厉。

“我不娶......”洛朗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口,只是下意识的握住手中的那枚半圆玉佩,仅凭这这样一块玉佩,他要怎样才能找到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姑娘?

洛老爷察觉到洛朗的动作,走过去夺过他手中的玉佩,突然笑了,洛朗不解的问:“您笑什么?”

洛老爷高兴的说:“这个玉佩上的东字是东方家的东西,你是怎么得来的”

洛朗笑意满满的对刘离说他要娶亲了。

琉璃震惊地问:“你竞会同意父母安排的婚事。”

“不,我是真的喜欢她。”

新婚那日洛府喜气洋洋,洛朗被宾客灌了许多酒,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却见刘离一个人在廊上喝酒。便问:“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喝闷酒。”

“我得好好想一想。” “想什么。” “我,其实我是女儿身。我的名字确实是琉璃。”

洛朗的酒一下醒了,过了一会,他定神一笑:“难怪你长得那么美。” 随即头也不回的进了新房,看到风冠霞帔的新娘之时,他全然忘了刚才的小插曲。他喜欢的女子,也是父母为他安排的妻室,这般巧合,莫不是天意,他要怎么还会去中意其他女子?

洛浪掀开喜帕,柔声道:“你的名字,是琥珀?”

“嗯。”新娘赧然一笑。

“琥珀琥珀,果真是好名字。”洛朗笑了一下,把那枚半月形的玉佩递给了琥珀,“还给你。”

“什么?”琥珀有些错愕。

“那是你不愿留下名性,我情急之下便扯了你的玉佩,想做个相认的凭证,你不会怪我吧?”

琥珀这才看清楚那枚玉佩,笑着拿出腰间挂着的另一枚半月形玉佩,上面是一个“方”字,“这是父亲给我的,他说来日要将这枚“方”赠与我的夫君,合在一起就是圆月,团团圆圆。琥珀的脸柔白细腻,脸颊上的浅浅梨涡更是添了几分温情,烛光之下琥珀说话的样子让洛朗一下子沉醉了。

洛家少爷极为宠爱新少奶奶,这东方琥珀确实如洛老爷说的一般:面容姣好,性格温柔,对下人也是和颜悦色,却单单有一点—对琉璃没有好脸色。

洛朗想着女子吃醋本就是正常的事,琥珀这般对琉璃反倒说明琥珀在意自己,于是由着琥珀,从不责怪。

琥珀总是说:“官人喜欢琉璃妹妹吗?若是喜欢,我是不介意给她个名分的。”

洛朗只是皱皱眉头:“说什么呢,能娶到你就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分。”

洛朗不是不明白琉璃对他的情意,琉璃固然是让他欢喜的女子,可是他早早遇见了琥珀,从此眼里再也容不下别人了。而琉璃呆在洛府也成了尴尬的存在。

待到一次琥珀与琉璃同在院子里喝茶,罩在这浮世花园上轻纱琥珀才被一把掀开了。

新婚那夜琥珀初听了洛朗的话还以为他是喝醉了胡言乱语,看到那枚玉佩才渐渐明白了几分。原来洛朗要娶的,不仅是东方家大小姐这个身份,更是玉佩的主人—东方琉璃这个人。可他却不知她长什么样,唤什么名字。

在世人眼中,东方家确实只有一位小姐。

琥珀本是琉璃的姐姐,是东方家真正的大小姐,可惜他的母亲多年前伤了容貌,被东方老爷厌弃了,只一个人带着琥珀住进了西苑的阁楼里,久而久之,全家人都以忘了那位毁容的姨太太和庶出的小姐,只道东方家的大小姐就是她妹妹东方琉璃。

琥珀屏退了下人,终于得了个四下无人的机会,这才一脸讥笑的对琉璃道:“妹妹这样的千金之躯,怎么舍得在洛家扮一个流浪的旅人呢?”

琉璃毫不理会,只顾问自己想要知道的问题:“你一直住在西苑,何时认识的洛朗?”

“你管的着吗?”琥珀悠悠地饮下一口茶,她穿着湘红绣大朵金丝牡丹的绸缎长裙,发髻上插着掐丝飞凤珠钗,手腕上的羊脂白玉在阳光下闪烁出耀眼的光芒。雍容华贵琥珀,俨然一副少奶奶的模样。

琉璃若有所失的在临安城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那日面具摊的位置,依旧是空空荡荡的,像她的心一样。琉璃走进了那日初与洛朗喝酒的酒楼,叫了两壶酒。

刚小酌了两杯,就忽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回头一看,正是洛朗

“怎么一个人在喝酒?”洛朗说着便坐了下来。

琉璃借着酒劲儿道:“说说你和琥珀的故事吧。”

洛朗轻轻一笑,将十五庙会那日的相遇娓娓道来,却未发现琉璃的脸色正在一点一点变得苍白。

自己才是这枚玉佩的主人,那日在庙会上对这位出手相助的翩翩少年动了真心,才抛开东方家大小姐的身份,男扮女装回头去接近他,殊不知洛朗已有了心上人。琉璃本以为洛朗与琥珀真心相爱,也就认了命,只想留在他身边默默祝福。

却怎么也想不到,到头来竟是这样的阴差阳错。

洛朗说完了,仰头喝了一大口酒,缓缓说道:“其实琉璃,若没有琥珀,我定会喜欢你的。”

原来琉璃受不了拘束,早些年便离开了东方家一个人闯荡江湖,逢年过节才回家看一看,这年春节刚过,洛家便催着东方家办喜事,两家早已下聘书,东方老爷便也不好推辞,可他们那宝贝女儿不到明年春节是回不来了,思前想后,只有让西苑阁楼那位真正的东方小姐代为出嫁了。反正聘书上写的本来就是东方家的长女,有没有指定名性。

东方琥珀就这样嫁到了洛府,当清楚了洛朗与琉璃的初识,就顺理成章的演起了玉佩主人的角色。

“你又没有见过她,就知道自己喜欢她,就怎么知道她一定是玉佩的主人吗?”琉璃本还想说,你怎么知道东方家就只有一位小姐,可话到嘴边还是生生地咽了下去。

因为洛朗道:“我自然知道。”

他对心里的爱意,这样的自信。

琉璃还是有这一个大家小姐的骄傲的,她不要可怜巴巴地去告诉洛朗自己才是玉佩的主人,自己才是他应该喜欢的人。这样去求他的一丝怜悯,琉璃做不到。

琥珀洛朗和琉璃一起喝酒回来,自是不悦,蹙眉道:“妹妹一个女孩子,这样出去喝酒像什么样子。”

“我又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喝个酒也没什么吧。”琉璃望着琥珀,眼神让琥珀不寒而栗。

趁着洛朗吩咐下人准备些汤点的间隙,琉璃压低声音与怒气对琥珀说:“你明知道那枚玉佩是我的。”

“知道又如何?”琥珀勾嘴一笑,旋即“唉呦”一声,洛朗回过头来,琥珀一脸委屈,“我只不过是说妹妹一句,妹妹何必动气推我?”

洛朗看也不看琉璃诧异的表情,只顾关切地问琥珀:“伤着哪里了没有?”

琥珀眼泪汪汪:“琉璃妹妹若不喜欢府里的规规矩矩,官人你强留她也没有用,反倒惹她不欢喜,也坏了洛府的规矩。”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琥珀加重了语气,好让琉璃明白,把那件事说破了,东方府和洛府的名声都毁了。她继而道:“爹娘本就不喜欢她留在这儿。”

“爹娘那里多亏你劝着。”洛朗柔声道,丝毫不介琥珀这样摆明了说要琉璃走,在琥珀面前,他好像总是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理智。

琉璃明白,她回不去了,东方府的大小姐成了东方琥珀,她已经嫁到洛府做了的少奶奶。

东方琥珀当了十多年的隐形人,如今换她东方琉璃成了不该存在的人。

琉璃咬咬牙想要离开,离开烟雨朦胧的江南,再也不记得叫做洛朗的少年,再也不记得十五那日璀璨的相遇。

可后来琥珀笑着对琉璃说:“我那日是说笑的,妹妹可不要介意,妹妹若走了,洛朗自然是不欢喜的,我也无聊,是不是?”

“洛朗心里只有姐姐,哪来的不欢喜呢?”琉璃惨惨一笑,眼神却冷厉地让琥珀心里一颠。

琥珀定了定心神道:“我和妹妹打个赌如何,既然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你,你愿不愿意和我打个赌,赌你就日日夜夜在他身边,看他会不会弃了我重新爱上你。”

琉璃听了有些悲凉,是啊,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自己,可是自己在他身边这么久,他却一点也没有动心。

琉璃是争强好胜的性子,随即没好气地道:“赌就赌。” 她没有注意到琥珀嘴角扬起的笑意。

琉璃不知道,这一赌,就堵上了她的全部。

事实是,除了赌气,有时候琉璃一个人出来喝酒,喝着喝着就会想起洛朗的脸,她早已习惯有他的生活,早已离不开他。

没有人知道洛朗爱的究竟是东方家大小姐的这个身份,是玉佩主人这个美好的回忆,还是琥珀这个人。可无论是哪个,都不是东方琉璃这个活生生的人,这一个人日日在他身边的人。

那日琥珀坐在院子里,见着琉璃进来,便抬起手,摇晃着手那枚半月形的玉佩,让阳光在上面闪烁出明媚的光彩。然后对琉璃道:“你的东西,要看看吗?”

琉璃毫无防备地走过去,正要从琥珀手中接过那枚原本属于自己的玉佩,洛朗突然走了过来,琥珀的手指一松,玉佩“啪啦”一声掉到了地上,四分五裂。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琥珀一下子站起来,气恼道。

“怎么了。”洛朗见状急急走了过来,看见地上碎裂的翡翠变了脸色。

“琉璃妹妹说想看一下我的玉佩。”琥珀恼声道,随即变了语气对洛朗嗔怪道,“都怪你,要不是你突然进来,吓着妹妹,她也不会失手。罢了,碎了就碎了吧。”

“怎么就碎了呢......”洛朗显然十分在意这枚玉佩。

琥珀道:“我都在你面前了,还有它做什么。”琉璃分明瞧见了琥珀嘴角胜利者的笑意,她转身拂袖而去,过了一会儿洛朗也走了出来,瞧见琉璃一个人在廊上出神,过去问了一句:“你当真是不小心?”

“难道我还是故意?”琉璃也是一副气恼的样子。

“琉璃,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好妹妹,我希望你也能明白,我是真心喜欢琥珀的。”

“你与我说这些做什么,难道我想嫁于你不成?”琉璃没好气地转过头去。

“琉璃,你年纪也不小了,要不我替你做个主l找个好人家嫁了吧。”洛朗叹了一口气。

“不劳哥哥费心。”琉璃转身愤然离去。

曾经,她不喜欢东方府上的那些规规矩矩,更不想依着父母的意思,嫁了一个素未谋面的男子,而今在看,也许上天的一个玩笑吧。

后悔吗?琉璃无数次问自己,如若时光重回那个冷月青辉的夜晚,如果自己在摘下面具,自己告知他名性,他们便会幸福美满。

可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是,就算自己没有这么做,洛朗依旧是幸福美满的。

“你是故意的。”琉璃找到琥珀。

“当然。”琥珀一笑,在心里冷冷讽刺着琉璃单纯无知,真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大家小姐。

“为什么?”琉璃问。

“你看他多紧张那枚玉佩是不是,说明他就是喜欢那枚玉佩的主人嘛,我只不过是想快点看见赌注的结果罢了,这样不是更有意思吗?”

琥珀嫣然一笑,她确实生的漂亮,和这个绚烂的马瑙耳坠,笑起来一副倾国倾城的妩媚模样。

东方琥珀很快有了身孕,琉璃心里自是苦涩不可言,对琥珀的讥讽也不再回嘴,因为琥珀说,我怀着的可是洛朗的孩子,你若是让我生气,伤着孩子,对得起洛朗吗?然后便顺理成章的使唤起琉璃来。

琉璃记得那是一个秋日,那年秋天的风特别大,院子里的银杏叶子落了一地。东方琉璃和洛朗的缘分,就在这一日尽数化为烟雾了。

琉璃帮着厨房的小丫头,把刚炖好的燕窝给琥珀送去,琥珀一反常态地笑着迎接她,然后拉过琉璃的手臂,附在她耳边道:“怎么样,羡慕我吧?”

琉璃听了不悦,杨手甩开了琥珀,然而琥珀居然一下子摔倒在地上。洛朗进来只看到眼前的情景,“你做什么?”他厉声问责,扶起了琥珀, 而地上的斑斑血迹早已道明了这一切无可挽回。

琥珀的孩子没了,刚一醒,她便大哭起来,怎么也劝不住。好不容易静了下来,洛朗问她是怎么一回事。

琥珀带着哭腔说:“我见妹妹拿了燕窝过来,好心好意想送妹妹些花茶做回礼。妹妹确实我假惺惺。几句不和,就动手打我。”说的一板一眼栩栩如生,让琉璃百口莫辩。

“洛朗,你这般相信他是不是太有失公允了?你可知道东方家......”琉璃急急道,可洛朗并没有给琉璃说出那句话的机会, 那句她想说了许久的话。

你可知东方家不止有一位小姐。

洛朗听也不听流利的解释:“你还是戒不掉你的江湖风尘。”

他说的是“江湖风尘。

他喜欢的,也许真的是琥珀这样温婉可人的女子,也许没有那么玉佩,洛朗也会喜欢上东方琥珀的。

这个赌,琉璃终是输了。

“少爷。”一个小丫鬟走了进来,一脸尴尬的样子。

“什么事?洛朗蹙着眉问。

“我刚才拿这个那碗燕窝出去的时候碰到大夫,他瞧了瞧说这燕窝是藏红花泡的水熬的。

洛朗一把打碎木案子上搁着的蓝釉花瓶:“琉璃,那是一个孩子,是一条命。”他顿了顿,“不是我容不下你,是你自己容不下你自己。”随即转身走出了房间。

“算了吧。”琥珀高声道,琥珀弯过身作势要扶琉璃一把,袖子不小心碰到了床边案几上的杯子,灼灼的红疹瞬间就留在了琉璃的一脸颊上。

“哎呀,这可怎么办?”琥珀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忙叫人拿冷水请大夫,乱了一阵后下人们都各自去忙了,房间里只剩下琥珀和琉璃。

琥珀说:“你见过我娘的,你一定记得我娘脸上那疤痕吧。那样的面容,定是叫人过目不忘的。”琥珀拿起桌上的铜镜,端在琉璃面前,“你看,像不像。”

如果琥珀不说,琉璃确实不知道家里还有这么一段往事。

琉璃的母亲是东方姥爷的正室夫人,这是他们的父母包办的门当户对的婚姻。日子久了,自然会烦闷。随着朋友们起哄,很快他便又娶了一个姑娘进门。少奶奶倒是很有大家风范,不哭也不闹,说要娶就娶吧。这位姨太太很快有了孩子。少奶奶的父亲怒气冲冲地责骂她,如果是让旁人生下长子,你嫁到东方家还有什么用。真是一点心眼都没有,然后絮絮叨叨教育了一通。

过了几日,姨太太到少奶奶这里问安,少奶奶道:“怀着身孕,快些坐下吧。”于是起身为姨太太沏茶,可一不小心碰翻了滚烫的茶水,直直撒在了姨太太的脸上,如花似玉的脸上滚起了黏黏的伤痕。东方少爷回来以后自然是训斥了她,好生安慰了哭成泪人的姨太太。

没有人知道的少奶奶是真的不小心,还是有意而为之。姨太太脸上的疤痕请遍了名医,几个月后她诞下了一个女儿。

东方少爷的不开心全然写在了脸上,就在这时,少奶奶也有了身孕,东方少爷自然放了全副心神在他身上,她也争气地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而后琉璃出生,家里更是一副幸福的景象,在无人理会那位昔日风光的姨太太。而东方少爷很快又有了新欢,你太太自知再无复宠可能,便带着女儿搬进了西苑无人的阁楼。

她确实放下了。

可他的女儿没有,他一日看着母亲灼伤的脸,站在角落看着东方夫人笑意黯然的脸庞,看着只要一回家就让全家变得喜气洋洋的东方琉璃,再看看无人问津的自己。

仇恨的种子在这个小女孩的心里一点一点萌芽, 他本是没有机会的,可是老天洛朗送到了他的面前, 这样从天而降的好机会,他怎么舍得放弃?她就是要把东方琉璃留在洛府,把母亲受的那些委屈,都还给琉璃。

其实上天垂怜的那个人,从来不是东方琉璃,而是他东方琥珀。

琉璃出去找洛朗,她问他:“你当真喜欢琥珀?”

洛朗不悦的道:“那是自然。”

“ 如果他真的不是那玉佩的主人呢?”

“我确实喜欢琥珀,与这些无关。”

与这些无关,琉璃的嘴角勾起一抹十分凄凉的笑意,合着他脸上的疤痕,和着瑟瑟的秋风,格外凄美的样子,她输了,输的一败涂地。

因喜欢他,他放下所有的身段,到他府上死皮赖脸地做一名江湖小混混。殊不知当日的依据“定会奉还”,请叫她倾尽所有。

就为了那两文钱的面具,她赔给他最好的年华,陪给他自己的容貌,陪给他一颗心,如今他什么也没有了,也没什么好给他的了。

“我要走了,洛朗,哦,对了,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我不姓刘,我性东方,临安城只有一家人姓东方。我的名字,是东方琉璃,琥珀,那枚玉佩是父亲给我们一人一半的,我的是“东”,她的是“方”。

洛朗想起了新婚那夜,琥珀诧异而躲闪的眼神,想起自己每次说起十五的庙会,她都微微有些不悦:“还提那些旧事做什么,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是啊, 琉璃一直在他眼前,可是他居然从未发现。

洛朗花了几分钟理清了思绪,带着微许崩溃的语气道:“你为何不早告诉我?” 原来自己一直认错了人还沾沾自喜着天意眷顾, 可此时此刻,洛朗已经分不清自己爱的究竟是带着面具的琉璃还是蒙着喜帕的琥珀了。

“ 你会相信我吗?你好像从未相信我呢。”琉璃凄凄地笑了一下。

十五庙会洛朗的匆匆一瞥,竟让东方家的大小姐琉璃赔上了她最好的年华。她男扮女留在洛身边,得到的却只是令人心伤的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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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当天,她莫名其妙的在郊外醒来,一件薄纱,一身吻痕,在众人的鄙夷下,一步一个脚印踏进皇城。

她,是领国公主,更是此国未来皇后。

两国却是敌对的,谁都不给公主好脸色。迎亲的轿子到城郊便不走了,让她一人进皇城。

这是给她的耻辱!

她自然为了自己国家,一步一个脚印走进皇城。


————东宫深夜————

太子褪下喜服,直视着她的眼睛。

“太子万安~”湘淅叩首。

对于这个未来丈夫,她没有一点温度。

“去睡吧,没你什么事了。既然拜堂礼都没有做,那你还是你的湘淅姬。在别人面前你是太子妃,但我看来,你不是。”

“是~”湘淅也没要求他会给她好脸色。

第二天,他就将她软禁了。

她微笑。

第三天,他让她穿粗布衣服当仆人。

她微笑。

第四天,他没安排丫鬟给她送膳食。

她微笑。

她很听话,但存心想捉弄她的他,有点按耐不住。

“你倒是乖。当条狗怎么样?”

“小女不才,家有丈夫是太子。”

“........”


“这些.....你以前也干?”

“小女母亲在冷宫,小女自然帮她打扫冷宫。”

“冷宫?!”墨染惊了惊,他知道冷宫女子要不瘦骨嶙峋,要不就是已经疯了。她居然在冷宫生活?

他生出怜惜之情……

“湘淅,别怕,以后我来保护你。”他冷不防的抱紧了她,她一吓,缩在他怀里。他察觉到了,轻轻摸了摸她的头。


两年后,她成了皇后。第一件事就是将母亲从冷宫接回来,然后她母亲就从一个庶人,直接封为皇太后。

这是墨染亲口答应的。他母亲很早就死了,也不想要湘淅有这种失母之痛。

墨染为湘淅空置后宫,这宫里本来就空旷。再来一个也好让湘淅有聊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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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六幺八™

三个恐怖故事 (一)床边的那个女 我有一个癖好 就是喜欢把收集的的恐怖故事 收藏起来 然后再打开看 。 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噩梦 。被吓醒的时候 我的身体一动也不能动 。更可怕的是 我的床边坐着一个披头散发 衣服上还有斑斑血迹的女人 。她拿着我的手机 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看 。我发现他正在看我收藏的那些东西 。随着她的手指滑动 我听见她一直在说 :“这个好有趣 这个也好有趣 这个太有趣了 这个真好玩…… ” (二)便利贴 上大学的时候 我还跟女生成了室友。他很有名 因为听说他能看见鬼 。 那时候快期末考试为了方便复习 我把重点内容写到便利贴上 贴在桌子上去 。 有一天我还在写作业 躺在床上的他忽然让

原贴:超短篇鬼故事 要吓人的 不少于50字 不多于100字

北京游子

你相信谁? 有一年登山社去登山,其中有一对感情很好的情侣在一起. 当他们到山下准备攻峰时,天气突然转坏了,但是他们还是要执意的上山去. 於是就留下那个女的看营地,可过了三天都没有看见他们回来. 那个女的有点担心了,心想可能是因为天气的原因吧. 等呀等呀,到了第七天,终於大家回来了,可是唯独她的男友没有回来. 大家告诉她,在攻峰的第一天,她的男友就不幸死了! 他们赶在头七回来,心想他可能会回来找她的. 於是大家围成一个圈,把她放在中间,到了快十二点时,突然她的男友出现了还混身是血的一把抓住她就往外跑.他女朋友吓得哇哇大叫,极力挣扎,这时她男友告诉她.... 在攻峰的第一天就发生了山难! 全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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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尕乖

这些都是天津比较有名的灵异事件。其中比较有名的就算的上是日报大厦的了。 还有就是北京故宫灵异事件。 1.夜泳女子 事情发生在河西区郁江道旁的复兴河,2005年夏天7月的一个晚上,天非常热,几个青年到河里游泳。月光中,他们发现不远处的河中有一长发的女子也在游泳,长长的头发飘在身后的水面上,显的非常优美。一连三个晚上,这几个青年都发现这个姑娘在独自游泳。好奇心的驱动下,他们决定一起向姑娘*近,越来越近,其中一个男青年忽然发现了有些古怪,那游泳女子似乎从来没有手脚露出水面。这时候那女子向其中一个青年快速游来。在快要相撞的一瞬间,青年本能的伸开双手去迎接,游到他手中的,只有一颗带着长发的散发着恶臭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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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hine~yy

拉面店 这家拉面很有名,每天都会有很多顾客。这天这个拉面店里招来了一位新员工,这个新员工叫美子,和新员工一起工作的还有樱子。这一天他们都很忙。第二天美子来上班的时候发现樱子没来,老板就告诉美子樱子请假了。这天下午下班老板邀请美子去他家做客,到了老板的家之后老板告诉美子不要去别的房间。说完老板去了一趟厕所。美子还是去了别的房间,当美子打开第一个房间的时候发现里面有一个缸,缸里面好像是在泡着什么东西,还不时传来一股恶臭味,美子走近一看是樱子的尸体,这时老板过来了阴阳怪气地说道:我告诉过你不要去别的房间,你就是不听。 第二天美子没有去上班,而那家拉面又出了新口味,招了新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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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阽

少爷别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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呓语

嗯........好像,大概,可能是(情在不能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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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linayoyo

岁月是多两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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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长的城

盛开 何以笙箫默 微微一笑很倾城 佳期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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揽胜欧洲自驾游

兰陵缭乱 不过这个漫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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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ness

孔子的洒脱周国平 连载:周国平自选集 出版社:海南出版社 作者:周国平 我喜欢读闲书,即使是正经书,也不妨当闲书读。譬如说《论语》,林语堂把它 当作孔子的闲谈读,读出了许多幽默,这种读法就很对我的胃口。近来我也闲翻这部圣人之 言,发现孔子乃是一个相当洒脱的人。 在我的印象中,儒家文化一重事功,二重人伦,是一种很入世的文化。然而,作为儒家始祖 的孔子,其实对于功利的态度颇为淡泊,对于伦理的态度又颇为灵活。这两个方面,可 以用 两句话来代表,便是"君子不器"和"君子不仁"。 孔子是一个读书人。一般读书人寒窗苦读,心中都悬着一个目标,就是有朝一日成器,即成 为某方面的专门家,好在社会上混一个稳定的

原贴:一篇周国平的短篇散文

行走的毛驴儿

我很重要 当我说出“我很重要”这句话的时候,颈项后面掠过一阵战栗。我知道这是把自己的额头裸露在弓箭之下了,心灵极容易被别人的批判洞伤。许多年来,没有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表示自己“很重要”。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都是——“我不重要”。 作为一名普通士兵,与辉煌的胜利相比,我不重要。 作为一个单薄的个体,与浑厚的集体相比,我不重要。 作为一位奉献型的女性,与整个家庭相比,我不重要。 作为随处可见的人的一分子,与宝贵的物质相比,我们不重要。 我们——简明扼要地说,就是每一个单独的“我”——到底重要还是不重要? 我是由无数星辰日月草木山川的精华汇聚而成的。只要计算一下我们一生吃进去多少谷物,饮下了多少清水,

原贴:求一篇毕淑敏短篇散文

璐lulu爱旅行

当我说出“我很重要”这句话的时候,颈项后面掠过一阵战栗。我知道这是把自己的额头裸露在弓箭之下了,心灵极容易被别人的批判洞伤。许多年来,没有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表示自己“很重要”。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都是——“我不重要”。 作为一名普通士兵,与辉煌的胜利相比,我不重要。 作为一个单薄的个体,与浑厚的集体相比,我不重要。 作为一位奉献型的女性,与整个家庭相比,我不重要。 作为随处可见的人的一分子,与宝贵的物质相比,我们不重要。 我们——简明扼要地说,就是每一个单独的“我”——到底重要还是不重要? 我是由无数星辰日月草木山川的精华汇聚而成的。只要计算一下我们一生吃进去多少谷物,饮下了多少清水,才凝聚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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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好取啥名

《提醒幸福》 作者:毕淑敏 我们从小就习惯了在提醒中过日子。天气刚有一丝风吹草动,妈妈就说,别忘了多穿衣服。才相识了一个朋友,爸爸就说,小心他是个骗子。你取得了一点成功,还没容得乐出声来,所有关切着你的人一起说,别骄傲!你沉浸在欢快中的时候,自己不停地对自己说:“千万不可太高兴,苦难也许马上就要降临……”我们已经习惯了在提醒中过日子。看得见的恐惧和看不见的恐惧始终像乌鸦盘旋在头顶。 在皓月当空的良宵,提醒会走出来对你说:注意风暴。于是我们忽略了皎洁的月光,急急忙忙做好风暴来临前的一切准备。当我们大睁着眼睛枕戈待旦之时,风暴却像迟归的羊群,不知在哪里徘徊。当我们实在忍受不了等待灾难的煎熬时,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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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lan

【《岁月》——席慕容 】 好多年没有见面的朋友,再见面时,觉得他们都有一点不同了。 有人有了一双悲伤的眼睛,有人有了冷静的嘴角,有人是一脸的喜悦,有人却一脸风霜;好像几十年没能与我的朋友们共度的沧桑,都隐隐约约地写在他们脸上了。 原来岁月并不是真的逝去,它只是从我们的眼前消失,却转过来躲在我们的心里,然后再慢慢地来改变我们的容貌。 所以,年轻的你,无论将来会碰到什么挫折,请务必要保持一颗宽谅喜悦的心,这样,当几十年后,我们再相遇,我才能很容易地从人群中把你辨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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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hand

短篇文章 恋爱的和尚(讽刺文章) 真理 和尚就是和尚,和尚绝对不能恋爱。 但是我师傅说,这是错的。 他道出家人静心养心,敬佛养神,理应举从典规,不理尘事。 但他可故作镇静,在颂经时对着某位女施主的屁股默念:“此乃人世!切记!” 于是我们都深深地将人世记于心中,在每位女施主路过时面不改色,只为一睹人世在衣物下扭捏的神奇。 客人 某日寺庙迎来一客,据称来自东洋。 该客深谙琴理,晓文乐,颇有艺术气质。 难能可贵,他还是领导人,似名小泉。 一日,其问:“贵地有佛否?借来祭之。” 师疑,望其手中遗像,乃是抗战期间该死之鬼子辈。该客名曰此为大和神。 于是住持将客驱出:“本寺女士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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刨坑儿找宝

很小的时候,我和一群淘气的小伙伴在我家庭院的一棵梧桐树干里嵌进了一个鸡蛋大小的石块。没想到两个多月后,我们再去取那个石块时,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却怎么也取不出来了。没办法,就只好眼睁睁看着那个石块长在那棵梧桐树的树干里。  后来,石头裸露的部分越来越少了。第五年的时候,那块石头竟被完全裹在了梧桐树靛青色的树干里。  站在树下,已经一点儿也看不到石头的踪影了。而且,包裹起石头的那一段梧桐树皮,明净、光滑、完好如初,一丁点儿的伤痕都没有。  我高兴地跟祖父说:“那块石头一点也没影响这棵梧桐树的生长。”祖父摇着头叹息说:“伤疤结在树心里了。孩子,总有一天,这个伤疤会害掉这棵树的。  ”我一点也不相信祖父的话。  看着那棵梧桐树那么蓊蓊郁郁地成长,看着它一年一年变得粗壮、高大起来,我根本不觉得那一个石块能害掉一棵那么粗壮的树。十多年后,我已经离开家乡到城市里工作了。一天早晨,父亲忽然挂来电话说:“昨天夜里咱们这里刮起了大风。  ”我问父亲家里有没有受到什么损失。  父亲沉默了一会儿说:“院子里的那棵梧桐树被风刮断了,断树把树旁的柴屋砸塌了。”我听了大吃一惊,一棵那么粗的树,怎么会被一场大风就吹断了呢?我急急忙忙搭车赶回去一看,果然那棵梧桐树断了,而折断的地方正是我们嵌进石块的地方。  在白森森的断裂处,那块石头若隐若现地裸露着。    父亲叹息说:“如果这伤只是在树皮上,那倒没什么,但可惜的是它伤在树心里……”是的,有什么伤能比心里的伤更能毁掉一个人呢?皮肤表层的伤疤,只不过会给我们的外貌带来一丝丑意,而上的伤疤,却可以不露声色地毁掉我们。  抚慰,必须及时抚平我们心灵上的伤痕。只有没有伤疤的心灵,才可能拥有幸福而完美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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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_he

. 詹天佑为国不计名与利:近代科学先驱、著名工程师詹天佑,在国内一无资本、二无技术、三无人才的艰难局面面前,满怀爱国热情,受命修建京张铁路。他以忘我的吃苦精神,走遍了北京至张家口之间的山山岭岭,只用了500万元、4年时间就修成了外国人计划需资900万元、需时7年才能修完的京张铁路。前来参观的外国专家无不震惊和赞叹。当时,美国有所大学为表彰詹天佑的成就,决定授予他工科博士学位,并请他参加仪式。可是,詹天佑正担负着另一条铁路的设计任务,因而毅然谢绝了邀请。他这种为国家不为个人功名的精神,赢得了国内外的称赞。

2.华罗庚毅然回国:大数学家华罗庚,在“七·七”事变后,从生活待遇优厚的英国回到抗日烽火到处燃烧的祖国,不为金钱和学位,回国后积极参加抗日救国运动。1950年,他已经成为国际知名的第一流数学家,并被美国伊里诺大学聘为终身教授,但他毅然带领全家回到刚解放的祖国。

3.爱国英雄杨靖宇:杨靖宇21岁参加革命,1940初,他被日军围困,身负重伤,啃不动树皮,只能将棉衣里的棉花和着冰雪吞下去充饥。日军劝降不成,便放乱枪,年仅35岁的杨靖宇壮烈牺牲。残忍的日军剖开他的遗体,当看到他的胃里只有野草和棉絮时,这些被杨靖宇带领的抗日联军弄得焦头烂额的侵略者全呆住了。在冰天雪地的长白山密林中,支撑着杨靖宇与敌人战斗的力量是对祖国的一腔热爱之情

原贴:爱国故事 100字 短篇 关于屈原

破落的风

短篇童话故事

在一棵大树上,生活bai着两只瘦瘦小小的毛毛虫,他们du都是嫩绿色的身体zhi,一节一节地,上面点缀着一个个dao黑色的小点,细细的绒毛看起来非常可爱。他叫她果果,她叫他毛毛,每天,他们一起啃树叶,喝露珠,身体渐渐肥大起来,下雨的时候,他们就躲在树叶下面聊天,阳光明媚的日子,总能看到美丽的蝴蝶在不远处的花园里翩翩起舞,他们好羡慕,真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脱掉丑陋的绿色外衣,长出色彩斑斓的翅膀,自由起舞。

有一天,毛毛突然停止了进食,开始吐丝结茧,把自己缠绕起来,现在的他看起来就像一个小破口袋,变得更丑了,果果开始嘲笑他,为什么要费那么大劲把自己变丑呢,还吃不到美味的树叶。

原贴:短篇童话故事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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