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德的小说多次被收入短篇集月曜故事集,中,其中《最后一课》和柏林之围等由于具有深刻的爱国主义内容和精湛的的艺术技巧,成为世界小说中的杰作。
英美有名的中短篇小说
[作品]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哈克·费恩》显而易见地由三个单元组成。第一单元从第一章到第十六章,写的是哈克与杰姆出逃以及在密西西比河上漂流的一段经历,其旨意是写两人对令人窒息的农奴制村社及其礼教的反叛。第二单元从第十七章到第三十...
天朗
1.短篇小说:字数以五千至一万五千字为原则。
2.中篇小说:字数以三万至七万字为原则。
其二:
中长篇小说一般没有明确的字数规定,
但作为严格的出版部门,一般以字数在8万以上,作为长篇小说,
2万—6万字或4万—8万字或者更低一些称为中篇小说。
微型小说,指的是篇幅微小,不超过一千五百个字。
yanmingyiningbo
长、中、短篇小说是以篇幅的区分的,但是文学理论界却从来没有严格而统一的标准。以字数来说,长篇小说一般在几十万字以上,多的达几百万字;中篇小说则几万字到十几万字不等,有的达二十几万字;短篇小说则从几千字到几万字,长的也会达到十几万字。所以单纯从字数来说,比较长的中篇小说接近于长篇小说,而比较长的短篇小说则又接近于中篇小说,界限非常模糊。要较好地区别三者,不仅要从字数上去区别,还要结合小说容量的大小、人物是否众多、故事情节是否错综复杂、对社会背景和自然环境描写是否详细等方面来考虑,长篇小说对这些方面的要求最严格,短篇小说相对来说在这些方面的信息量最少,中篇小说介于两者之间。
Swift
数的多少,是区别长篇、中篇、短篇、微型小说的一个因素,但不是惟一的因素。人们通常把一千字之内的小说称为微型小说一千字到一万字的小说称为短篇小说,一万字到十万字的小说称为中篇小说,十万字以上的称为长篇小说。这只是就字数而言的,其实,长、中、短篇小说的区别,主要是由作品反映生活的范围、作品的容量来决定的。长篇小说容量最大,最广阔,篇幅也比较长,具有比较复杂的结构,它一般是通过比较多的人物和纷繁的事件来表现社会生活的,如《红楼梦》。中篇小说反映生活的范围虽不像长篇那样广阔,但也能反映出一定广度的生活面,它的人物的多寡、情节的繁简介于长篇与短篇之间,如《人到中年》。短篇小说的特点是紧凑、短小精悍,它往往只写了一个或很少几个人物,描写了生活的一个片断或插曲。短篇小说所反映的生活虽不及长篇、中篇广阔,但也同样是完整的,有些还具有深刻、丰富的社会意义。
Steven Chen
0.0~~~总算找到和我有同样喜好的人了
有一滴泪在三生三世间轮回
在恐龙灭绝之后不久,她爱着他,他不知道。
她把最甜美的果子喂到他嘴里的时候,他不知道。
她把最精美的兽骨项链挂在他的脖子上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
甚至当她温柔地依偎在他怀里,带着笑容睡去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
第一世
他穿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皮衣服,戴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骨项链,身边还跟着这个族
里最漂亮的女人,但是他还是不知道这是因为她爱他。他好像习以为常,习以为常通常不
是一件好事,有好多该发现的东西没法发现,有好多不寻常的事都因习以为常变得寻常了
于是他还是过着寻常的日子,他还是不知道这一切并不寻常。
在那时候,和外族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胜利者得到奴隶和生存的权利,失败者注定要失
去一切。这是自然的规律。
在无数次氏族战争中的某一次,他们战败了。有的人失去了自由,有的人失去了生命。
通常失去生命的是男人,失去自由的是女人。因为长久如此,没有人觉得这不公平,技不
如人当然应该认输。被俘虏的男人等着被杀,女人则等着被某个异族男人领回他的洞穴。
她知道,这样一来,他们更不可能在一起了。她和他都将成为异族的奴隶,奴隶是没有自
由的。
她没想到他可能被杀。
当她看着他在异族人的刀下倒下去的时候,她哭了。
她曾经为他哭了无数次,只有这一次是当着他的面,因为那一刻,她的心真正地碎了。
她曾经为他哭了无数次,只有这一次他看见了,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原来一切都非比寻
常,他才知道她爱他。他在心里说,我欠你一滴泪。但是他无法做什么了,因为他死了。
异族的首领发现有个女俘虏死了,据说是因为心碎了。
他是一只飞鸟,她是一条游鱼。
他们互相相爱,但是他们无法见面。
他去找神——飞鸟总是最靠近神的动物。
第二世
神对他说:你们的姻缘是三生三世的,这是第二生,既然这辈子没指望了,还是等下辈子
吧。鸟没有眼泪,但是他的心在哭。
神轻轻叹了口气:我看见你的心在流泪。我可以用法力让你能够流泪,但是你要记住,只
有一滴。
过了一会儿,神又说:我再告诉你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吧,据以前的神说,只要大海干枯
了,水里的游鱼就会变成飞鸟……
他马上飞走了。看着他的身影,神自言自语:“哎,我又说谎了。”
在此后的日日夜夜,他抑制着自己思念的眼泪,并且叫着“不哭,不哭”,不停地衔着石
头投到海里。在心里,他无数次的看见海干枯了,她变成了鸟,然后他对着她流下那一滴
珍贵的眼泪,对她说“我爱你”。但,这一切都只在心里出现过。
有人说他是布谷鸟,提醒大家及时播种;
有人说他是精卫鸟,为了复仇才要填平大海。
他们都错了。因为他们不知道这是三生三世的爱情。
直到有一天,他要倒下了,虽然他不相信海是填不干的,但是他确实精疲力尽了。
他感觉自己要哭了,他拼命地抑制自己,他声嘶力竭:“不哭!不哭!”他挣扎着最后一
次飞向大海——他要倒在海里。
他渐渐地沉向海底,在生命最后的一刻,他看见了她的身影,她也看见了他。
但是他们看不见彼此的眼泪,因为他们都在水里。
当她还是鱼的时候,她发誓要变成飞鸟。于是第三世她成了一只飞鸟。
他呢?这一世他是一只小飞虫
第三世
这次是她拜访了神。神对她说:这是你们最后一世的姻缘,是最后的机会了。过了这一世
,你们彼此将相忘于江湖。
神又一次看见鸟的心里在流泪,于是对她说: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
穿着金甲圣衣救你与水火之中,然后还你一滴眼泪。
风,把她和神的对话送到他的耳朵里。他笑了。他知道他终于可以在这第三世见到她了。
这样,那些话,那滴泪,都可以送给她了。
这一世,他们互相寻找。
向左,向右,不断地选择。
不止一次,他们在同一条路上飞过,但是时间不同。
不止一次,他们在即将相遇的时候,选择了相反的方向,就此错过。
他们彼此追逐,他们无数次重复着对方的路线,他们无数次的错过。
天空实在太广阔了。
冬天的某一天,风告诉他,她在朝着他飞来,叫他在这等着。
他欣喜若狂,生怕错过她,偎在一棵松树上四处张望,他发现有时候阳光竟是那样的灿烂
。这两世,他是第一次有时间注意到这件事情。
太阳注意到另一件事:他快死了!没有任何一只飞虫能度过冬天。他等不到她了。
他开始感到自己要死了。他恨,他恨飞虫的寿命太短暂;他恨前世的飞鸟不能游泳;他恨
自己那么晚才明白她爱着他。
他快死了,但是它不能死,因为这是他们姻缘的最后一世了。
那么金甲圣衣呢?那么那一滴泪呢?难道神又一次说谎了?
她在飞过来,但是他的生命在急速地流逝。
看到这一切,他依偎的那株松树哭了。
松树的眼泪是一滴松脂,这滴眼泪正好把他包围起来,紧紧地,使他的生命不再流逝,他
因此保住了最后的一点生命力。但是同时也失去了行动的自由。
这是最后一世了。谁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再次错过。
她飞来了,他喊,但是他喊不出声,松脂已然凝固。
她看见有个金黄的东西,是那样地耀眼。但是她错过了,因为在她心里,多耀眼的东西也
没有他重要。
最后一世,他们就这样错过。
在她精疲力尽地倒下的时候,太阳哭了,因此天阴了;风哭了,因此下雨了。
其后
时光不顾一切向前飞奔,轮回照样进行。
千年的轮回,使松脂变成了琥珀,而他,还靠着最后的那一点点生命力活在他的第三世。
只要琥珀不被打碎,他就会一直活在第三世,守望着那段姻缘。
无数次轮回之后,她又变成了女人。但是她早已忘记了那段三生三世的姻缘,她有了另一
个心爱的人,他们幸福地在一起。
有一天,她的男朋友看见了这只琥珀,买下来作成项链送给她。她把它挂在脖子上。
这是第一次,他们又能这样如此亲近地待在一起,但是他已经不能说话,她也早已忘记。
看着她和男朋友幸福地生活,他有时候很嫉妒,有时候很开心,但更多的是悔恨——如果
自己早一点明白的话,他和她早就可以这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他无数次地哭泣,但他
已无泪。
有一天,她的公司失火了,她在顶楼。
她拼命地逃啊,但火势很大,脚下是一片火海。
火神咆哮着:我还要吞噬一条生命!
她听不到,因为她是最后一个目标,因为她已不是远古的生物。
他听到了,他还活在他的第三世。
那一刻,他蓦然记起千年之前神的话语:“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
着金甲圣衣救你于水火之中,然后还你一滴眼泪。”
原来如此!
奔跑中,她感到脖子上的项链蓦然断掉,但是她无暇顾及,她要跑出去,她的男朋友还在
等着她。
她不知道,在她身后的火海里,那只琥珀融化了,从琥珀中冒出一个气泡——那是他在松
脂凝固之前为她流下的一滴眼泪,这滴眼泪在千年之后被火神释放出来。
不用问他怎么样了,就算没有火海,他的生命力也会因为琥珀的破碎而消失。
神吞噬了最后一条生命,在她的背后止步。
她奔出火海,扑到男朋友的怀里,哭了。人们都在说,她能从大火里逃生真是奇迹。
她的男朋友抱着她哭了,大声地说“我爱你。”她周围的人都很清楚得听到了,但是没有
一个人听到火海里那只千年之前小虫的临终话语,那也是一句“我爱你!”
神在天空中望着一切,“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救你与
水火之中,然后还你一滴眼泪。”千年前他说的话在自己耳边响起。
神哭了。
她和男朋友一直都很幸福,但她不知道这是因为神为她哭过的原因。
轮回继续,生命继续。
唯一不再继续的,是那段被遗忘的三生三世的姻缘。
足尖上的行走
马拉默德是美国当代最著名的犹太作家之一,曾多次获普利策奖和美国国家图书奖,被称为“当代短篇小说大师”,“本世纪最优秀的短篇小说家之一”。本书是根据美国午日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马拉默德短篇小说全集翻译的。原书包括马氏短篇小说53篇,本书只选其中26篇.
伯纳德·马拉默德一九一四年出生于美国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的一个犹太家庭。父母亲是俄国籍美国移民,父亲是个小店主。他在三十岁之前基本没有离开过这个出生地。中学毕业后考入纽约城市学院,四年后获学士学位。毕业后他为帮助父亲维持家庭生活,曾在布鲁克林区的一所中学当见习教师,但只工作了一年。后来又在市财产调查局做过一段时间的财产调查员。一九三九年赴哥伦比亚大学深造,主攻英国文学,一九四二年获硕士学位。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在布鲁克林区和哈莱姆区的夜校教书,其对象主要是贫苦的移民,因此,他十分熟悉并同情这些挣扎在社会最底层的人民。这些人后来也成了他文学作品中所描写和刻画的主要对象。一九四九年马拉默德到俄勒冈州立大学教授写作课,一直到一九六一年。在此之后,他到本宁顿学院教授语言文学课,一九六六年到一九六八年,曾在哈佛大学讲学,后又返回本宁顿学院,直到一九八六年三月十八日逝世。
提及澳大利亚短篇小说,我国的读者往往想到丛林传统,特别是想到亨利·劳森,因为劳森是最早介绍到我国的澳大利亚短篇小说家,他又是我国读者最喜爱的澳洲作家之一。他的故事多以乡村为背景,以下层劳动人民为主要人物,描述他们的喜怒哀乐,颂扬他们之间的“丛林情谊”。
xinzai_
《兄有弟攻》 嘿,那是我媳妇 枫叶一秋 危情魔祭
嗯……我就只知道这几本了,算是比短篇多一点,比中篇少的那种,电子书页基本也都在300以内,最少的是100左右。对我这种一目十行的人来说很快就看完了= =。
盘丝大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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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曉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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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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