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温情征服对方的人,用殴打也征服不了对方。
值得摘抄的唯美短篇小说
恋恋1983
在低低的呼唤声传过之后,整个世界就覆盖在雪白的花荫下了。
丽日当空,群山绵延,簇簇的白色花朵象一条流动的江河。仿佛世间所有的生命都应约前来,在这刹那里,在透明如醇蜜的阳光下,同时欢呼,同时飞旋,同时幻化成无数游离浮动的光点。
这样的一个开满了白花的下午,总觉得似曾相识,总觉得是一场可以放进任何一种时空里的聚合。可以放进诗经,可以放进楚辞,可以放进古典主义也同时可以放进后期印象派的笔端——在人类任何一段美丽的记载里,都应该有过这样的一个下午,这样的一季初夏。
总有这样的初夏,总有当空丽日,树丛高处是怒放的白花。总有穿着红衣的女子姗姗走过青绿的田间,微风带起她的衣裙和发梢,田野间种着新茶,开着蓼花,长着细细的酢浆草。
雪白的花荫与曲折的小径在诗里画里反复出现,所有的光影与所有的悲欢在前人枕边也分明梦见,今日为我盛开的花朵不知道是哪一个秋天里落下的种子?
五月的山峦终于动容,将我无限温柔地拥入怀中,我所渴盼的时刻终于来临,却发现,在他怀里,在幽深的林间,桐花一面盛开如锦,一面不停纷纷飘落。
这一段是席慕容的散文,文字优美清丽,仿佛春天融化的小溪,潺潺流动,有春天的温暖和冬日淡淡的忧伤。
这样想时,严寒里竟有一点温暖的感觉了。这样想时,他希望这些狭长的巷子永远延伸下去,他的思路也可以延伸下去,不是金门街到厦门街,而是金门到厦门。他是厦门人,至少是广义的厦门人,二十年来,不住在厦门,住在厦门街,算是嘲弄吧,也算是安慰。不过说到广义,他同样也是广义的江南人,常州人,南京人,川娃儿,五陵少年。杏花春雨江南,那是他的少年时代了。再过半个月就是清明。安东尼奥尼的镜头摇过去,摇过去又摇过来。残山剩水犹如是,皇天后土犹如是。纭纭黔首、纷纷黎民从北到南犹如是。那里面是中国吗?那里面当然还是中国永远是中国。只是杏花春雨已不再,牧童遥指已不再,剑门细雨渭城轻尘也都已不再。然则他日思夜梦的那片土地,究竟在哪里呢?
在报纸的头条标题里吗?还是香港的谣言里?还是傅聪的黑键白键马恩聪的跳弓拨弦?还是安东尼奥尼的镜底勒马洲的望中?还是呢,故宫博物院的壁头和玻璃柜内,京戏的锣鼓声中太白和东坡的韵里?
选自余光中的《听听那冷雨》,当年的武陵少年,如今已经白了头,在他的灵魂里,记忆里,总有一片灰色的天空,下着淅淅沥沥的冷雨,带着他难以排遣的乡愁。
有你的画面才唯美
你随便挑一段
《一生》描写了心地善良的贵族少女霞娜坎坷不幸的生活。她向往纯真的爱情和幸福的夫妻生活。婚后发现丈夫是个卑鄙无耻之徒,先与女仆私通,继而又去勾搭邻居的妻子,终于不得善终。失望和痛苦之余,霞娜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但儿子步步堕落,使她心灰意冷。最后在女仆的救助下,她才得以苟延生命。小说反映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和生活风尚,歌颂劳动人民善良的品质。
《俊友》是莫泊桑长篇小说创作的最高成就。故事发生在巴黎。主人公杜洛阿从军队退职后,来到巴黎。他野心勃勃,一心要出人头地。先就业于报馆,后靠勾引上流社会的女人来获得金钱与地位,为了飞黄腾达又向老板夫人献殷勤。最后竟拐带老板女儿,迫使老板把女儿嫁给他,并使他获得报刊总编辑的高位。小说直接触及资产阶级上层社会,无情揭露了显赫的政治人物的丑恶嘴脸,是莫泊桑最富于社会讽刺才情的作品,具有深刻的社会内容与鲜明的批判精神。
原贴:莫泊桑短篇小说集 摘抄
leozhenhai
想变成你
作者:叶阐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85年4月23日
所在省市:江苏省无锡市
在读学校:江南大学纺织服装学院
Sho死了之后,没有举行葬礼,只是进行了简单的仪式,按照家乡的风俗,年轻人去世是不能举行葬礼的。仪式结束后,Sho的父亲找到我。
看到和Sho同样年轻的我,难免会联想到活着时候的Sho吧,此刻他应该已经痛彻心肺了,但他还是微笑着对我说:“Chan,去帮Sho整理一下房间吧。”
他的房间十分破旧,衣柜上沾满灰尘的镜子竟然照不出人影。初中毕业之后应该就没有回来住过了吧,我这么想着的同时,他的黑色背包在余光里格外的显眼。
黑色背包里面放着他的音乐播放器、几支不同种类的笔和一个墨绿色的画夹,打开画夹,里面放着Sho所绘的素描式的漫画,一共有九张,Sho的画风十分诡异,有点像爱德华?蒙克的《呐喊》。这些画好像都是Sho愿意留下的精华之作,也是Sho少得可怜的遗物中,唯一能调查他自杀原因的物件。
映入眼帘的第一张是他为自己画的正面全裸,蓬乱的头发,高高瘦瘦的身躯,尖尖的下巴上画着几笔胡茬,黑眼圈深邃而颓废。他的黑眼圈一直跟着他,像个随身携带的宠物,小时候我暗暗地羡慕过一阵子……想到这里我笑了,内心却闪过一丝绝望。
我用手指把他的脸部遮了起来,整张画就像是骷髅的素描。我想起印裔英国作家奈保尔在《自由国度》里描述小说主人公孑然一身的一段话:我曾经在镜中端详自己,决定做个自由人,然而现在,自由使我认识到,我有一张脸,一副躯体;我必须在若干年内给这副躯体吃饭,给他衣穿,直至他消亡。
眼前的Sho既没吃饱,也没衣穿。
第二张画的也是他自己。画上,他穿着背心、短裤和拖鞋平躺在空旷的公路上,阳光普照下,左右两边的麦田被风吹得像头发一样柔顺。Sho枕在他黑色的背包上,闭着眼睛,聆听着麦田发出的“稀稀沙沙”的声音。
这是他那次离家出走的情景,因为我记得这片青色的麦田。
Sho的高考第一志愿落榜后,他便离家出走了一次,不知道在他人生中是第几十次。Sho所谓的离家出走,其实就是和这只黑色的背包进行一次短暂的私奔而已。
夕阳西下,麦田都已经不再“稀稀沙沙”了,我骑着单车去郊区接身无分文的Sho,我问他:“这次离家出走的感觉如何啊。”他只是静静地坐在单车后面。
第三张画的是一对怪异的母女。妇人的表情邪恶地扭曲着,令人极度反胃;小女孩的表情呆滞,脸上惨遭报复般地被Sho画满了雀斑。这两个人都驼着背,背着不多的行李,像是在向看画的人索求着什么。
这两个奇奇怪怪的人是谁,Sho干吗要将她们画下来?我在画上搜寻着线索。画的背面写着一行字:虚伪眼泪(第一话)。
我又仔细地看了看这张画,画上扮演母亲的妇人,眼眶里泛着些许泪光,不仅不遭人同情,而且令人心生厌恶,而这种眼神……似曾相识。
记忆中,有人扯我的衣角,我转过身,看到一个妇人和她的孩子。
妇人问:“同学,杉良区怎么走啊?”
我回答道:“杉良区在离这里很远的镇上,现在这么晚了已经没有车过去了,你们明天再去吧。”
妇人的表情难过地扭曲了,眼睛不停地眨巴着,她说:“那你能不能借一点住宿的钱给我们母子俩啊?”
没有听错吧!我在心里暗自叫道,随之打量着她们的穿着,进而斜着眼睛看着她:原来是个骗子啊。
……想到这里,我又看了看画,没错,就是这个表情。显然,Sho已经中了骗子的计了,或者,他明知故犯?
不然他不会将她们画出来。于是我开始怀念Sho那可爱的报复心……
初中,学校的兴趣特长课在下午的最后两节,下课后,同学们去讲台那儿向数学老师请假,老师不但没让我们去,而且在课堂上把唱歌跳舞画画的人统统鄙视了一顿。
Sho听了之后很不爽,立即趴在桌上画了一张数学老师的漫画,下面再题上数学老师的绰号:老秃驴。
Sho把它传给了我,我扑哧笑出声来,同桌立马抢过去看,笑得更猥琐,接着便传给旁边的人看,不一会儿,整个教室沉浸在压抑的欢声笑语里。
忽然一个女生站起来,佯装正经地把这张画递到了正在讲课的数学老师的手中。
老师一看便知道是Sho干的。
“你这个没教养的狗东西!”
所有人的笑声在一瞬间戛然而止。Sho低着头。下课后便被叫到了办公室,不过,后来的日子里,那个老师对他挺好的。
我回过神来。Sho真的留给我太多记忆了,我只是想从画中找到他离开的线索,却一不小心进入了Sho挖凿的往事隧道。
第四张画上,他和一个女孩在拥挤的浴室里面缠绕。两个人在浴室里昏黄交错的灯光下,叼着烟接吻。女孩的胸部和他的一样平坦,脸上化着很浓的妆,卷曲蓬乱的头发遮住了半边脸颊,耳朵上全是耳钉——我实在看不清楚她的真面目。或许Sho画这张画的时候已经不记得她的长相了吧。
他们像是两个来自不同星球的沦落人,拥抱着啜泣他们短暂地交错。
烟是女孩给他的,Sho虽然不太乖,却从来没抽过烟。比起我,她一定教会了他更多的事情。
第五张竟然是我,我站在画纸的中央,没穿上衣,而且长了一对巨大的乳房。
Sho理所当然是一个幻想主义者,他会问我一些很怪的问题,例如,隐身和会飞你要选哪一个啊?世界上最丑的女子和世界上最美的男子你要亲哪一个?
我常常会因为想不出答案而发疯,久而久之也就麻木掉了,所以,当他问“再给你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你要做男人还是女人?”的时候,我随便丢下一句:我要做一个智商很低的超级大波霸。
Sho竟然把这么随便的一句话给记录了下来。
早知如此,我应该会很认真地回答:“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想做一个长了一对天使翅膀却有六块腹肌的英俊男子……”
相比之前那几张,第六张画充斥着魔幻色彩,Sho坐在满是半兽人的面馆吃着面。这些 半兽人都是这家餐馆的服务员,有的长着老鼠的头,有的长着蟑螂的头。看了很久之后,却发现魔幻色彩的掩盖下是现实的黑白。在便利店,收银员面色沉重地将Sho的二十块退给了他——这张二十元是假币。Sho折回找他这张假币的面馆,面馆的人并不承认,而且大声地喧嚣。所有在面馆吃面
的人都看着Sho,这场戏令他们食欲大增。“你凭什么说它是我们这里找的钱?我们这里根本就没有过假钱!”收银员哭了。“出了这个门,就算是一百万的假钱,也不关我们的事!”服务员七嘴八舌。Sho败退。
这家“味鲜斋面馆”是Sho在上海的时候,最常去的一家餐馆。这家面馆是为Sho这种在高地段上班、拿底薪过日子、平民口味的大学毕业生量身定做的。Sho在吃麻酱面的时候激动地发消息给我:“这是我在上海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我一定要请你吃。”
激动过后不久,他发消息告诉我:“算了,也就二十块啦,其实收银员找给我钱之
后,我能感觉背后有几双眼睛盯着我的。”画的背面写着:虚伪眼泪(最终篇)。眼泪变成了最好的武器,Sho从未用它攻击过任何人。
第七张画上,他披头散发地站在红绿灯下,拿着一本速写簿和几支铅笔。淮海中路上行人匆匆,在画纸上已变成幻影。Sho辞职了,他当了半个月上班族,在下半个月寻找新的出口的时候,他失败了。他唯有在暮色降临的时候独自走在街头,偶尔看看手机有没有新的消息,或者是拿起
笔,在路灯下随便记录着什么。我说:“那我有空就去上海看你吧。”他说:“不了,再过一阵子吧,我觉得自己还没站稳脚跟。”他就这样一边孤独地活着,一边也不让任何人走进他生活的世界,紧接着的日子里,
我就接到了他父亲打来的电话。
第八张画上,Sho推着单车,昂着头在暴风雨中蹒跚前行。
高考前夕刮了一次大台风,学校提前下了自习课,出校门的时候家长都已经候在门口了,我妈妈也在,她拦了一辆的士,她说等会儿有大暴雨,然后司机帮我们把自行车放在的士后面。
“司机们早就下班了,要不是我一直坐在里面不肯走,现在肯定拦不到。”妈妈说。车子因为汹涌的人潮缓缓地移动着,我一直在车窗外汹涌的人群中寻找着Sho。车子开始正常地开动了,我希望在途中碰到Sho,但是没有。
刮台风的晚上,Sho推着单车,昂着头在暴风雨中行走,暴风雨太大,就算低着头,雨还是会打到脸上。
隔天Sho好好的,他对我说:贴近自然不是去山林里面听虫鸣鸟叫,呼吸新鲜的空气。当暴雨打在他的胸膛,打在脸颊、腿上,渗透全身每根毛发,每个毛细孔,他觉得自己第一次和大自然这么的贴近,甚至融为一体。而狂风与电闪雷鸣,已胜过最火爆的演唱会现场和所有美国巨制大片带来的感官刺激……
我听完后,眼睛往上看,装作寻找、寻找、寻找,然后表示不能理解这种感受。他说小雨就像吉他声,中雨就是R&B,暴风雨就是摇滚乐,站在暴风雨里的感觉狂high,你受不了摇滚,我可以陪你玩小吉他也行的。
我说你是神经病加变态哦。他往下撇了撇嘴,好像在笑。
画都快看完了,我没有搜索到任何Sho离开的线索,或者看画的时候,潜意识里并不承认他已经离开了,所以也不存在去找他离开的原因了。虽然最后一张画上,我依旧没有找到他离开的原因,但是我明白了一些事:我们长大了,以前的美好的青葱岁月一去不返,而我们在忙碌的生活中,也无意去让它复返,但是Sho却一直怀念着。
夕阳下的麦田像头发一样柔顺,空旷的公路上,Sho坐在我的单车后座,开心地笑着。这是第一次看到Sho的笑,竟然带着一种单纯的悲哀。
我有点不忍再继续看,把画翻了过去,就在模糊中看到了一行字:
想变成你。
joe
1 和月折梨花
寂月皎皎的我很喜欢这种风格。。文笔很不错。。
2 倦寻芳
还是寂月皎皎的。。这两本是一举成名作品。。
3 《祸国》
里面我最喜欢的薛采死了。那个时候只觉得痛心。还是哭了
4 妃子血
这本的男主角就是个妖孽。狠心的很。。我很喜欢女主震撼
5 《倾世皇妃》
这个我还是没哭。。不过里面我最喜欢的连城死咯。。呜呜
6 《绾青丝》 这个是穿越的里面我最 喜欢云铮啊。
7 丑女变美女. 是穿越。前面是喜的。后面女主为复仇而活。震撼
8 甄嬛传 哎。。拍咯电视剧。我心目中皇帝,王爷的形象全毁咯。
9 木槿花月锦绣 也好看。。是经典穿越。。大爱小段
10 《帝王业》 男女主叫绝配
11 《且试天下》 战争宏大场面
12 《独步天下》 清朝的和皇太极好看喜欢女主性格
13 《花千骨》 虐死我了好看。是仙侠
14 《华胥引》 唐七公子的。好看啊很多故事
15 《重紫》 蜀客的。不说了
16 ,《寻找前世之旅》 很多故事拼在一起
17《满朝文武爱上我》 名字不好听内容响当当
18倾冷月 好看啊
19《云中歌》 有点慢热。但好看
20《大漠谣》 平淡中又不平淡 很曲折
21《扶摇皇后》 好看啊,喜欢元宝~~可爱
22《微微一笑很倾城》 我看的唯一一本网游。好看啊
23《何以笙箫默》 很有名气的说
24《梦里花落知多少》 哭死我了
25十一处特工皇妃 女主超强
原贴:求古风唯美爱情故事,短篇
zhengyazhi2006
卷首 - 你是 BY 落落
你是?
你是我预备中的季节吗?
你是我的一支小木头铅笔吗?
你是我身后拖长的影子吗?
你是一首歌,我们唱着它胡乱跑调却从不顾忌,每个早晨和下午都在世界中欢快地传播的那首歌曲吗?
你在我的记忆中吗?
你是跨越了长长的时间年限,依然经典的宇宙浪漫传奇吗?你的飞船带上恣意的涂鸦从蓝调到摇滚,最后变成一颗眼泪从宇宙的脸颊边滑落了。你是这个宇宙牛仔COWBOY的传奇吗?
你是一段天真的童话,讲起那些小动物的家庭也不会让人觉得厌烦,始终在智慧和童真间平衡来回的指针吗?你家的麦兜去念书了还是在睡觉呢,我可以看一看它吗?
你是天空云际梦海的传奇吗,你是那些执着了一年又一年的少年在电脑前独立完成的彩色世界吗?每个故事的前前后后都藏着的珍宝,是在这里吧。
你是我预备中的季节吗?
你是小段没有吃完的玉米棒吗?
你是我的快乐吗?
我们快乐吗?
秀迹
我来临时创作下!
我们的爱!是否不在那!
我爱上了一个女孩她叫蓝萱!我和她认识是在我们第一次在图书馆!我们彼此交流最后确立的!男女关系!我很爱她!她撒娇我包容她!她打我骂我我会抱住她!不论她是对是错!都是我先说对不起!有一天那她问我 你爱不爱我!我(小键)回答你这么会问这么奇怪的问题 可是她硬要我说我肯定说爱呀! 可是她的态度变了!最出我还以为我这样子的回答不诚恳后来!她渐渐的远离我,我手机发短信她不回我打电话她不接。我开始着急了!我去她的学校找她!她同学说她退学了!我心顿时!眼泪留下了!难道我们的爱就这么不坚定么! 时间过了半年!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短信说小键我们出来见个面吧!我把她的号码删除是因为我不想回忆这段往事!突然记不起这个号码!让后我最出还以为是什么朋友叫我出去玩! 让后出去了到了那个咖啡店!见到了半年不见的蓝萱!我立马跑了过去!抱住她!她用力的推开我!她又对我说你爱我么!我那时立马说认真的说我爱! 她嘴角挂起了一点微笑立马又变得严厉了! 说我们分手吧! 我拉住她手我那里做错了吗? 还是我做的不够好!她哭了!我从开始到现在第一次看她哭了!那时她说放开我们不适合!她甩开我的手!跑在茫茫人海消失了!我却呆在原点!留着眼泪!过了许久回家了天空下起了雨!我就被这场雨淋湿了在雨中分不清是眼泪和雨水!哭了!回家了躺在自己的床上!哭了!因为淋了雨我发烧了!!因为这样子我昏过去好几天!醒来的时候父母都留着眼泪抚摸我的手起来的时候我在医院!我问妈妈这么回事!妈妈说孩子你吓死妈妈了!你都晕了好几天了! 对了你发烧晕过去的那天 蓝萱来见过你!她看见你眼泪流着许多!可能是担心你吧!在哪几年我在也没见过蓝萱了!她就消失在我的世界里!我以为我可以忘记! 不知不觉过了许久!蓝萱的爸爸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给了我一封信!他说是在蓝萱的小小日记写的那夜写下了! 爸爸妈妈如果你看见了这封信就把它交给!小键吧!
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看了上面的!我哭了!
亲爱的!小键!
你现在过的还好吗? 可能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天堂了!呵呵虽然有点可笑!不过谢谢你!让我知道了爱! 对了小键我真希望在听一遍你说的! 爱我!呵呵!可能这也许是一种奢求了吧! 对不起!是我的不告而别!是我的突然分手!对不起!因为我有一个不得不离开的理由对不起我的任性!也许我们相爱本来就是一场错误!我们本应该不相爱!
对不起!是我让你受伤了!我知道爱一个人是幸福也是痛苦的!
对不起!小键我走了!
真希望下辈子我们还能做恋人!最后结婚!生一窝的宝宝!养孩子!养大最后我们老了!依然牵着对方的手!
可能这辈子是不可能了! 呵呵!笨蛋!别为我的离去伤心!
霎那间!我跑过去抓住!走了有点远的!萱蓝的爸爸说!渲染这么了!他说她因为前几年得了癌症!只能活几个月了! 她走了差不多快半年了!(叹气)___ 那时我又哭了!泪流了!流到了心里! 我奔跑这!呐喊这为什么!老天要这样子对待我们!命运跟我们开了一个玩笑! 为什么最后一眼都不让我看见她! 我走到了我们最出相遇的图书馆拿着我们第一次一起看的书来到了她的灵位! 说着 蓝萱还记得吗!这是我们第一次相遇一起看的书!我来念给你听!说着!说着!说着!泪水滴上了那页书~
希望你在天堂过的幸福! 因为我要睡觉了没太多投入感情写这个故事
老兔子不乖
(一) 你只相信你眼睛看到的?原来我和信任如此不堪一击?一位女子身穿青色的衣服极其美丽像是天上下来的仙子。她看着前面的男子长的极其妖娆。我己经跟你说过了你不要靠近幻儿,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绝望。风浔抱着刚掉进湖里的上官幻儿走了。
留洛璃绝望站在那里。洛璃回到屋里收拾东西留下一封信便去找风浔,在桌子。看见他在照顾她。洛璃在心里:我爱你这几年比不上这个跟你相处几个月的上官幻儿。难道从来都没有信任过我?风浔看见洛璃背着包袱便问你要离开这里?是,王爷以后再相见。洛璃说完便走出王府。
在路途中遇上黑衣人,便问:你们是谁?我们是王爷派来杀你。呵,就你们,一起上吧。不一会,便都杀完了,自己也受伤了。风浔你为了她居然想杀我,好,从今往后你我相见,我决不留情。说完便走了。
风浔在房间里想洛璃说的话,这时,一个丫鬟拿着一封信说是洛璃姑娘留下来的。看完,便让影去查。风浔,我没有把上官幻儿推尽湖里还有以前我都没有,我和你几年的信任和你认识上官幻儿信任就如此不堪。算了,反正我也走了。你多保重身体。
当天晚上,风浔知道了所有真相。便去上官幻儿房间跟她说了所有真相,便让她明日离开府上。回到自己房间让影调动所有暗卫去找洛璃。风浔嘴里念到璃儿我对不起你,对不起。
十年之后,洛映寒在十年之前创造暗影宫,而她就是暗影宫宫主。暗影宫居说里面都是高手杀人不眨眼心狠手辣从不手软。宫主更加厉害杀人速度非常快。洛映寒坐在秋千上呆着,因为,所有人都出去接任务了,副宫主也不知去哪了。过了一两个时辰。一个男人突然在洛映寒后面。玄你来了,你去哪了?玄冥:出去办点事情。他们一直聊直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炎,你怎么浑身是血?洛映寒便问到。宫主,炎是被风王爷伤。竟然敢伤暗影宫的,玄,你把炎带下去帮忙疗伤。那你呢?玄冥问?我去会会那个风王爷。好,你多加小心。嗯
谁?风王爷出声问到。来杀你的人。风浔听了一怔,这个声音像极了当年的洛璃可是像是拒人千里之外、冷漠、还有王者风范。风浔王爷听力果然厉害。说完便出来。风浔惊住了“璃儿,真的是你吗?我找了你十年,你怎么成了暗影宫的人。”抱住洛映寒说到。洛映寒推开风浔说到:请王爷自重,我是来杀你的,我不是洛璃,我是暗影宫的人而且还是暗影宫的宫主,还有我是洛映寒。风浔不敢相信是暗影宫的宫主。不,你就是璃儿。是又如何?那个爱你却软弱无能只会被他人欺负,你一次次的误解她,然而却为了那个上官幻儿去杀她。那个洛璃早就在十年前被你杀死了。现在你面前的是洛映寒,暗影宫宫主。
对不起,我知道你恨我那杀了我。杀了你?我突然不想杀你了。我们做个交易如何?什么交易?风浔问到。洛映寒说道:“我帮你拿到江山,你帮我给暗影宫一席之地,如何?”风浔:好,但是我也有一个条件。洛映寒问道:什么条件?风浔说做我的王妃。洛映寒没有犹豫说好。但是,事成之后我就离开。风浔说好。风浔的脸上展开了笑容他这是十年来唯一笑过。
风王爷,你放心我不会爱上你的。因为在我看来,甜蜜往往是毒药。说完洛映寒便用轻功走了。只留在风浔在那里,轻轻的说到。甜蜜往往是毒药。映寒、洛映寒,笑着说到十年了,我找了你十年,你却恨了我十年。天意弄人啊。我只是想让我弥补当年犯下的错。可你连这一点机会也不愿意给我吗?
(二) 几日后,风浔与洛映寒大婚,而这两个人都不穿喜服,因为他们知道这只是一场交易,不需要穿喜服。洛映寒一袭白衣更胜喜服,风浔也穿了白衣。他们两个人看起更像一对情人。可是像不像情人他俩各自清楚。
你先在需要扮好王妃就可以了,明日在和我去见圣上。风浔说到。好,希望你也能记住你说的话。说完,洛映寒便走了。你还是不肯原谅我,罢了,一起都是我的错。我一定会好好弥补你。说完,风浔也离开了,回到了自己房间想着如何夺皇位。
洛映寒回到自己房间,洛映寒说到:十年了,房间还是原来的房间,格式还是原来的格式。人还是原来的人,可是,心不是以前的心。洛映寒也没闲着,也在帮风浔想着计谋。这样,暗影宫就更强大了。然后,你就离开这个曾经伤心之地。继续过令人闻风丧胆的暗影宫宫主。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透明超人爱冒菜
永无,永无岛
文/绿亦歌
——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1.
2005年的夏天,我在香港科技大学做交换学生。
学校座落在海边的悬崖上,透过图书馆的落地窗可以看见波光粼粼的大海,我在那里度过了 许多许多个夜晚。
我学的是历史,来到这里只能读中文,全系只有我一个大陆人。
我住在离学校步行十几分钟的地方,上坡区里别墅林立,下坡区挤满了老旧居民楼,密密麻麻,毫无采光可言。两室一厅的出租屋只有五十平米,一个月房租五千人民币。
我家附近有24小时营业的7-11,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通宵营业的便利店,在我心中,它就代表着香港,永远明亮,永远都在那里。
我喜欢晚上洗过澡,披着半干的头发去7-11买三明治和酸奶,既是晚饭又是宵夜,这样会比在食堂节约很多钱。我一个人坐在街边的路灯下,用二手的mp3听歌,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陈奕迅,不知道杨千嬅,就算在香港也只听周杰伦。
英俊的男孩子们开着上百万的跑车从山顶冲下来,在我眼前呼啸而过,还有穿着超短裙的女孩子们,他们看起来总是很开心,对我而言,他们就是另外一个香港。
很近,又很远,很耀眼,又很无情。
九月的一天,我在图书馆写作业忘记了时间,去便利店的时候已经只剩下最后一个三明治。我走到路灯下,看到一辆银白色的跑车,在月光下发出非常美丽的光芒。
穿着黑色套头衫的男孩子坐在我平常的座位上,旁边趴了一只百无聊赖的大花猫。
他在和猫咪说话,我听不懂粤语,但是我很喜欢他说话的语调,懒懒散散的,带着无所谓的笑意。
我盯着他和那只猫咪,站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这样很不礼貌,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听到他说:“你要唔要坐低(你要坐下来吗)?”
我低下头走到他旁边,和他隔着一只猫坐下来,我撕开三明治的塑料包装,想了想,鼓起勇气递一块给他。
他一愣,从我手里拎起三明治,两眼弯弯的笑,指着身边的花猫:“多谢,我可唔可以分滴俾佢?(谢谢,我可以分给它吗)?”
我点点头,他掰下一小块三明治,放在流浪猫的嘴边,它站起身体,犹豫地咬了一口。
他舒展眉头笑起来,手臂随意的搭在椅背上,吃掉了剩下的大半块三明治。我们就这样安静地坐着,谁也没有说话,我闻到了植物的味道,充满生机,大概是才下过雨。
不知道过了多久,跑车的低吼声打破了夜的宁静,几辆招摇的豪车顺着下坡路飙下去,然后又轰轰的倒退,停在了我们面前。
窗户摇下来,带着黑色耳钉的男生问:“乐之,你在这里干吗?”
他没说话,站起来,轻轻拍了拍花猫的头,然后对我笑了笑,走回那辆银色的法拉利旁,车门缓缓向上打开,他弯腰坐进去。
一队跑车扬长而去,他在最前面,山下的世界一片繁华。
我抬起手表,借着路灯读上面的数字,已经过了十二点。
2.
那天以后,我每天晚上去长椅旁,偶尔能见到那只流浪的花猫。夜里十一点,男孩子们勾肩搭背的从篮球场离开,年轻的情侣站在小巴车站边说悄悄话,能听见细虫的鸣叫声。
这是我最喜欢香港的一点,这里的夏天很长很长。
他再一次出现得大摇大摆。
发动机的轰鸣声在夜里异常清晰,我才远远的听见,车身已经冲到我面前停下。
他从副驾驶座拎下一大口袋的猫粮,走到我面前。他的个子很高,挡住了大半的光。
我想和他打招呼,又怕他根本不记得我,只好木讷的半张着嘴巴。好在身边的猫咪跳出来,撒娇的叫了一声,然后纵身一跃,窜进他拎着的口袋里,冲着猫罐头一顿乱抓。
我和他被逗得一同笑出声,四目相对的瞬间,我低下头,他扬了扬手,大咧咧在我旁边坐下,装出很失望的样子:“今日冇三明治咩?饿死啦!”
我脸绯红的对他说:“抱歉,我听不懂粤语。”
他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换上普通话:“嘿。”
我松了一口气,指着还在抓着罐头的流浪猫:“它叫什么名字?”
他打开罐头,放在椅子上,在我旁边坐下来,摇头说:“我不是它的主人,我不能给它取名字。”
我想了想,说:“说不定它偷偷在心底给你取了一个名字,很久以后它会想起你,啊,那个给我买过猫罐头的人。”
他转过头来看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盛下了整座城市的光。
他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说:“那就叫它三明治好了。”
他对我伸出手:“我叫沈乐之。”
“阮鸢。”我说。
“是鸢尾的鸢吗?阮这个姓我也是第一次见。”
“嗯,我从内地过来,我的家乡在很远的北方。”我说。
低下头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鞋子,非常干净的白色板鞋,像是刚刚从货架上拿下来,昂贵的奢侈品,我偷偷把自己脚往回缩,藏入黑暗里。
后来的很多年里,每一次认识别的男孩子,我总是习惯性低头去看他的鞋,黑色的、蓝色的、棕色的,篮球鞋、休闲鞋、皮鞋……却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干净的白色。
我们都在红尘中苦苦奔波,除了沈乐之,他生来就是天之骄子,云间怎么会惹上尘埃?
下一次遇见沈乐之是在学校里。
在室内泳池的门口,他头发半干,软绵绵的塌着,看起来像个小孩子。
我低下头听歌,和他撞了个满怀,抬起头看见是他,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才知道原来我们是校友。
“小孩。”他叫我。
我和他面对面站在长长的天桥上,楼梯的尽头就是大海,中间是空空荡荡的风,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想哭。
“你在听什么歌?”他问我。
我不敢说话,摘了耳机递给他,他在我面前弯下腰,他太高了,我满脸通红,踮着脚尖,好不容易将耳机塞入他的耳朵。
周杰伦咬字不清的唱:“我顶着大太阳,只想为你撑伞。”
“哈,”他弯起眼睛笑,白色的体恤摆被风吹起来,他说,“小孩。”
我和他并肩走出学校,幸好夜晚没有什么人,我好害怕会遇到他的朋友。
怕他向他们介绍我,怕他不向他们介绍我。
我和他一起拿着猫罐头找三明治,在灌木丛中发现一簇刚刚盛开的花,“是菖蒲”,他对我说。
那天猫咪没有出来,但是我很开心,觉得离他很近。
我们坐在路灯的长椅下,一人一只耳机听歌,看了一会儿月亮,谁也没有说话。
分开的时候,他笑着对我说“明天见”。
3.
我并不是每天都能遇到沈乐之。
有一次在学校的海边碰到他,下午三四点,阳光很好,我坐在石头堆砌的栏杆旁看海,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转过头,看到穿着黑色T恤的沈乐之,海风将他的头发吹起。
他身后站了五六个男生女生,男孩子们高大英俊,女生穿着超短裤,露出又长又直的腿。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好奇的打量我。
我大脑一片空白,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转身跑了很远。
似乎有听到他的朋友们问那是谁,幸好没有能听到他的回答。
有些时候,我希望我和沈乐之的交集只有那一处,便利店外的长椅和路灯,时间停在那里就好了。
让我忘记生活本身,忘记他的豪车、他的别墅、他的身份证、他的英俊和年轻气盛。
他生于斯,长于斯,他说着流利的粤语,吃海鲜和粤菜长大,他所有的朋友都在这里。
对我来说,这是一座必须说再见的城市。
我和别人不一样,我只是一名交换生,我的学生证只有一年的有效期,无论我考试成绩再好,我也拿不到一张这里的毕业证书,我所拥有的时间,每一天都是倒数计时。
晚上的时候,沈乐之在长椅边找到我。
“小孩,白天的时候我看到你了,”他俯下身,挡住路灯的光,“跑什么跑。”
我不好意思的笑:“上课要迟到了。”
“哈,”沈乐之在我身边坐下,“周末有空吗?”
“嗯?”
“玩帆船,他们问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摇摇头:“还是算了吧。”
“周末的时候你一般做什么?”
“写作业,看书,”我说,“我很无聊的,我连旺角都没有去过,所以从来都分不清它和尖沙嘴。”
“你没有去过旺角?”他睁大眼睛看我,“你没开玩笑吧?
“坚尼地?太平山?跑马地?”
我一个一个摇头。
“你来香港多久了?”
我撒了个谎:“第三年了。”
沈乐之站起身,冲我眨眨眼睛,“走,我带你去旺角。”
“现在?”
半个小时以后,我站在旺角一家旧书店里。顺着窄窄的楼梯上二楼,阁楼里堆满了书,沈乐之站在一本老相册前翻了很久。
离开的时候,我买了一本《唐诗》一本《宋词》,竖立的繁体排版,价格不算便宜,但是我很想要买点什么,当作纪念或者其他。
我给他讲小时候看金庸的事,租书店一毛钱一本,躲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看。我最喜欢《白马啸西风》,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江湖恩怨哪有儿女情长来得浪漫。
“我的梦想是开一家书店,乱七八糟放很多书,任君自选,不用和我说话。”
“你好像很不喜欢和人说话。”他将手背在脑后,逆着人群走。
我点点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红灯亮,我和他一起停下来,站在午夜的香港街头,他对我说:“你已经很好了。”
第二天香港下了一场暴雨。
天气预报说有台风来袭,学校停课一天,香港人似乎对此习以为常,只有我一个人惴惴不安。
我在路灯下等沈乐之:“我找不到三明治了。”
他挥挥手,让我跟在他的身后。我们在7-11买了一只手电筒,沿着下山的路一直走。夜晚变得很安静,我们压低了声音呼唤三明治,怕惊醒了别人。
“小孩,你会离开香港吗?”他忽然问我。
我装作没有听见:“嗯?”
他耸耸肩:“毕业以后我想去美国,学电影,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我的脸隐藏在黑暗里,幸好这样,他才不用看到我难堪的表情。
我问他:“你要拍电影吗?”
他点点头:“就拍香港好了,这里是我的故乡。”
大雨过后的灌木丛,散发着清新的香气。他忽然停下脚步,朝下坡路边的一个观景台走去,“你没有看过太平山的夜景吧?可以俯瞰整个维多利亚港。”
我摇摇头。
沈乐之回过头看我,他笑起来,说:“那你不用去看了,这里比较美。”
我的手放上他的手心,那是我第一次碰触到他,他的掌心微热,轻而易举的将我拉了上去。
沈乐之,你一定看过无数壮阔的风景吧?而我啊,我所见过的所有美丽,都不如在你身边,那些细碎的、平凡的夜晚来得动人。
让人想要铭记一生的,不是脚下的万家灯火,而是和你在一起的时光。
一阵风吹过,我们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我蹲下身,它一头栽入我的怀中。
我的宿舍禁止养宠物,沈乐之的家里人对猫毛过敏,我抱着三明治发愁,我从来没有经历过台风,我担心三明治多过于自己。
沈乐之拿出手机打电话,跟那边的人说:“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没过多久,一辆越野车大剌剌从山下冲上来,停在我们面前。一个穿白色牛仔短裤的女孩从车上跳下来,她的皮肤晒成迷人的小麦色,她皱着眉头说:“沈乐之,你知不知道你很烦人。”
在看到她的一瞬间,沈乐之的眼睛亮起来,他说:“宋明朗,给你讲过多少次,慢一点开车。”
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子走到我面前,伸出手,接过我怀中的三明治。
我记得那个夜晚,没有月亮,没有星星,也没有风,站在天台的顶端,可以看见整座港岛。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三明治。
4.
台风过境的时候,三明治在宋明朗家的窗户跌下去,前脚被摔成了骨折。宋明朗连夜带它去看医生,做完检查以后,才发现它的眼睛似乎受过伤,有一只看不见光。
宋明朗想要收养它。
我内疚得要命,我竟然从来没有发现三明治眼睛受伤的事,我从来没有想过它为什么会流浪,说不定是被之前的主人抛弃,又或者它只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沈乐之安慰我说:“你想见它的时候,我带你去明朗家就是了,你不要难过。”
其实这样比较好,我在心底对自己说,我迟早有一天是要离开的,而它总有一天是要老去的。
有人替我照顾它,给它一个家,让它在看不见的地方也能安然入睡,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但是我再也没有去看过三明治,没有说再见,它在我记忆里就不会老去。
没有了三明治,我原以为我和沈乐之失去了相见的理由,可是在第二天,我顶着半干的头发气喘吁吁的跑到便利店门口时,看到穿着黑色卫衣的男孩扬了扬手上的袋子,挑起眉头对我笑:“下次再迟到的话,可就没你的份了。”
我们坐在一起,他教我玩ps3,最老土的超级玛丽,可以跳上云端。他喜欢陈奕迅,教我唱《不如不见》,“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去再聊天。”我只会唱这一句,因为它听起来和国语很像。
香港的冬天来得很晚,但是气势汹汹。
学校在海边,每天都是大雾弥漫,衣服和毛巾总也晾不干,我和室友想要买一架烘干机,在超市看过价格以后又放弃。
我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膝盖受不了,在夜里疼得厉害。睡不着的时候我就搬凳子在窗边数星星,数着数着才意识到,等冬天结束的时候,我就该离开了。
回到我的故乡,那里什么都好,只是没有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沈乐之带我去吃桥底大闸蟹,两千块钱一盘,我却连怎么吃都不会,尴尬的低下头,手上的钳子一用力,蟹肉被夹得粉碎。
沈乐之摇头:“女孩子只用负责吃就好啦。”
他帮我把蟹腿一只一只剥好,就着温热的梅子酒,从嗓子一路呛到鼻子。
吃完了螃蟹,我开始肚子痛,额头上冒冷汗,一步路都走不了。站起身的时候,回过头看,凳子上红了一大片。
沈乐之脱下外套,蹲下身把它系在我的腰间,然后站起来,拍了拍我的头,说:“小孩。”
我才知道,螃蟹性寒,生理期是不能吃的。
沈乐之去便利店给我买止痛药,他皱着眉头认真的读上面的注意事项。我浑身冰凉,吃过药以后有一点困,沈乐之小声开口对我说:“你跟我回家吧。”
那是我唯一一次去到沈乐之家。矗立在上坡区的别墅,车库里摆不下的百万豪车就随便扔在路边,管家和保安彻夜不眠,毕恭毕敬的站在道路两旁叫他少爷。
我是个蹩脚的灰姑娘,低着头不敢说话。
沈乐之的父母不在家,他让我睡他的房间,他想得这样周全。自从来了香港,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房间,他的一间卧室能抵过我租的整个屋子,他在床头点上一支香薰蜡烛,拍了拍我的头,说:“晚安。”
我关上灯,闭上眼睛,躺在床上动也不敢动,生怕弄脏了他的床。
他和我仅仅一墙之隔,我伸出手,在黑暗中触摸到那道墙,很厚很厚,地上的暖气也不能让它温热起来。
我一夜未眠,枕头太软,蜡烛的味道太好闻,衣架上甚至还挂着他的外套,我怎么可能入睡,我明明已经身在梦中。
我侧过头,看着海上的日出一点一点升起来。我偷偷起身,洗了沈乐之的外套,翻到背面的时候,看到上面的商标,我盯着那串英文看了很久,苦笑出来。
沈乐之将早饭端到我的房间门口,看到我已经收拾整齐,愣了一下:“你应该多睡一会儿的。”
我笑了笑,把衣服递给他。他也露出一个苦笑:“你不必自己洗的。”
我点点头说:“我知道。”
那天以后,我们一起约饭,沈乐之总带我去吃一些暖和的食物。
我们去24小时营业的一兰拉面,一个人一方小隔间,凌晨三点,客人很少,能听见店员用水洗盘子的声音,我会连汤汁都喝得干干净净。
香港真奇怪,我一边在深夜喝着海鲜粥一边想,遍地都是有钱人,开着跑车吃路边摊。
遇见沈乐之以前,我和香港互不相干,它走它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是沈乐之让 我一点一点爱上他。爱它的冷漠,爱它的璀璨,爱它的倔强,爱它夜夜美丽的维多利亚港,对着大海发出一声叹息。
5.
冬天很快就结束了,岛屿没有春秋。
我和沈乐之难得在白天撞见,他从市区给我买来牛奶布丁,我穿着拖鞋跑下楼找他,他冲我招招手:“你来。”
我跟着他绕过邻居家晾在外面的衣架,拐了一个弯,他停下来。
我站在一个窄窄的下坡路的尽头,小道蜿蜒着去往天光很远的地方。两旁是不高的三层楼房,已经上了年代,墙壁斑驳。
可就在一堵墙的顶上,有一大簇我从未见过的花,鲜艳而热烈的开放。
我扬起头问: “这是什么?”
“三角梅。”他说。
“真美啊,”我呆呆的望着墙顶的三角梅,灿烂的颜色,在阳光下放肆的张扬着,那是我不曾拥有的青春,“世界上怎么能有这样美丽的花。”
这是只属于炎热的南方才有的花。
于是我给沈乐之说起我的家乡:“在很北的地方,一年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冬天,暖气会供应到四月份。十月以后就不敢出门了,外面大雪纷飞,看久了让人寂寥。天黑得早,四点过就放学,店铺也打烊得走,晚上七点过走在街上空空荡荡的。女孩子们也不爱打扮,城市很小,连咖啡厅都没有几家,我们那里总是吃面食,河粉是来了南方才第一次见。”
“真是截然不同的地方啊。”
“是啊,”我揉了揉鼻子说,“好在很安静,像是可以一个人住一辈子。”
“那就这么决定了。”他忽然说。
“什么?”
“冬天的时候,去你的故乡看雪啊。”他理所当然地说。
我被吓了一跳,连连摇头:“差瑞士和芬兰很远,你住不习惯,也吃不习惯。”
他没说话,笑吟吟的看着我,我和他四目相对。
沉默片刻以后,我终于笑起来:“那就一言为定了。我带你去滑雪,还可以在结冰的湖面上放烟花,又冷又明亮。”
再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期末考试,我和沈乐之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一直到最后一门课结束,我回到卧室里,室友问我,要不要帮忙收拾行李?
我指着自己窄得转不开身的房间,“没什么东西。”
床头放了两本书,《唐诗》和《宋词》,还有一张陈奕迅的CD,是沈乐之送的。
我给他发短信:“我想吃车仔面。”
沈乐之开车载我去吃面,我们一人拿一张菜单,用铅笔在上面勾画,面的种类、粗细、软硬、配菜和汤底,都要自己来选。
等面的时候,我对沈乐之说:“今天我请客。”
他无所谓的点点头。
“还有一件事,我学会唱《不如不见》。”
沈乐之百无聊赖的转着铅笔,“这首歌其实还有国语版本,叫好久不见。”
我想了想:“我觉得还是《不如不见》比较好。”
“为什么?”
“歌里不是唱了吗,因为无论如何都回不到相爱的时光了,经年不见的岁月,让彼此早已改变。”
沈乐之看着我,欲言又止,最后只说:“说不定有天你会懂。”
面条端上来,我吃得很慢,把汤底都喝得干干净净。
那天有很好的月亮,他笑着对我挥挥手:“明天见。”
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冲动,我想要把一切都告诉他,想为了我那颗卑微的心向他道歉, 向他鞠躬,告诉他对不起,我撒了谎,告诉他,我要离开了,然后看着他的眼睛问他,沈乐之,你会不会想念我。
我微微张嘴:“我……”
对面跑车的车灯亮起,闪闪发光的明黄色,车门打开,沈乐之侧过头:“嗯?什么?”
我摇摇头,微笑着向他说“明天见”。
他换了一辆又一辆的车,对他而言像是玩具一样的东西,我可能一辈子都够不到。
我又怎能妄想,得以在他的生命中驻步。
6.
要告别一座城市其实很简单,交通这样便利,有直达机场的大巴,五十四块钱的车票,没有比一碗车仔面贵上多少。把电话卡和八达通都注销掉,会退还你当初的押金。
我只有一个30寸的行李箱,里面塞满了我一年来的衣服、电脑、日用品,便利店的发票。然后穿过一个又一个的隧道,偶尔能从窗外看见大海,偶尔是连绵的山,汽车一路向前,街头的每个人都行色匆匆。
我离开的那天,香港落下一场大雨,夏天结束了。
九月开学,我升入大学四年级,我迅速的跌入毕业这个巨大的漩涡,在港岛的日日夜夜,像是一个久远的梦。
我参加考研,没日没夜的复习,只想考入广东。
周围的朋友都劝我在本地找份清闲的工作,“反正历史学来也没用。”
我觉得她们不会明白,当你见过更广阔的世界的时候,你就没有办法再心安理得的说服自己将就。
考研成绩出来的那天,我爸爸在办公桌前突然晕倒,送到医院抢救说是脑溢血,好在还算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只是大概需要在病床上躺很长一段时间。
我和我妈两个人绝望地坐在床边,医院是个很奇怪的地方,大门和走廊永远吵吵闹闹,人流如织,但是你走进病房,又会觉得它静得荒芜。
我查到自己的笔试成绩,全专业第一。我一个人呆坐在房间里,心底沉甸甸的,没有丝毫的欢喜,音量里一首一首的放着陈奕迅。我想和谁说说话,随便说点什么,说香港的雨下起来没完没了,说超市的水果又贵又小,说我们去西贡的岛上晒太阳吧,说考试结束以后一起去看海吧。
可是没有人。
那时候我已经换回了内地的手机号,和沈乐之彻底失去联系。其实要找一个人很简单,我翻墙去他的推特上看他的更新,不太多,最近的一张是学校下着雨的露天游泳馆。
我趴在桌子上,在深夜哭得不能自已。
沈乐之,沈乐之,沈乐之。
我放弃了复试,决定留在本地,去大学做图书管理员。工作内容轻松,每天按时上下班,有足够的精力去照顾父亲。上班的时候还可以读书,福利待遇也好,亲戚都说,说不定研究生毕业都撞不到这样的活。
我应该感到庆幸,不是吗?
很偶尔我会偷偷上一次推特,去看一看沈乐之,他果然如当初所说,去了美国读研究生,学电影,还在合照里看到了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然后他的更新越来越少,终于没有。
但是我知道,他的人生会一直精彩。
后来有一个夏天,陈奕迅来邻近的省会城市开演唱会,办公室的同事抢到两张票,问我要不要一起去。
“不用了,”我笑着拒绝,“我很少听他的歌。”
那天是父亲复诊的日子,晚上的时候,我在医院门口吃宵夜,打开朋友圈,被陈奕迅的演唱会刷了满屏。我认真的在每条状态下点赞,但是没有打开任何一张图片或者视频。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了离开香港的那一天。
从我的学校坐大巴去香港机场,在路途结束的时候,会经过一座跨海大桥。我一直记得它的样子,在阳光下亮晶晶的,像眼泪,又像是他的笑容。
我梦到了我的男孩,梦到许多个深夜,他带我去吃地道的汤粉,加咖喱鱼丸。喝港式奶茶,配刚出炉的鸡蛋仔,还有放了黄油的菠萝包,一口咬下去,脆皮掉了一地。
他在梦里对我伸出手,说:“既然来了香港,就别走啦。”
万幸的是父亲恢复得很好,两年以后已经能靠着轮椅行路,他变得很轻很轻,母亲退了休,两个人每天坐在窗边看书,聊天,真羡慕他们有说不完的话。
有天父亲把我叫到身边,听说最近沿海很多公司来这里招人,你去吧。
我趴在他的膝盖旁,他说,人生是你自己的,继续看你这样蹉跎生命,我会愧疚至死。
我的家乡在偏远的北方,我在这里度过了我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所有人都以为,连我自己都曾经以为,我会在这里度过我的一生。
朋友说,“脑子被门夹了?深圳房价多少钱一平你知道吗?”
那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五点不到,夜幕已经落下。我说:“你知道吗?在炎热的南方,有一种叫三角梅的花,那是我见过最美的花。”
来年四月,三角梅开的时节,我收到一家公司的消息,在福田口岸,出境就是香港。
面试的时候,对方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认真的回答,存很多的钱,开一家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女孩子不应该都想开书店吗?”
“我以前也想要开一家书店。”
“为什么改变了心意?”
我笑着回答,“因为便利店比较赚钱。”
我莫名其妙被录用,去到深圳,常常夜里十点过才下班,随便在便利店买点关东煮,一个人的生活,不好也不坏。
以前在香港的室友给我发消息,让我去香港找她玩,我迟迟没有回复。
有次和同事逛街,经过Jo Malone,几个女孩子在试香水,我不知所措的停下来。
好几年前,我在沈乐之的房间,他为我点的那一只香薰蜡烛的味道,原来它叫英国梨和小苍兰。
我终于找到它,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每个周末,我都会去海边走啊走,不停走,远远的望着香港,看到它一直在那里,就很开心,但是我知道,再靠近一点的话,就会变成不开心。
曾有过沈乐之的香港,没有了沈乐之的香港。
7.
三角梅开的时候,香港上映了一部电影。导演是个新人,据说家里背景了得,所有的大牌明星都自发给他做宣传,很多人愤愤不平,说你们这些天之骄子。
电影叫永无岛。讲一个女孩跟着父母从大陆偷渡去香港,在那里认识了离家出走的小少爷,他教她学粤语,骑摩托载她在中环飞驰,后来香港回归,女孩一家回到内地,十六年后再回香港,只找到小少爷曾经为她留下的一把钥匙。
电影里,女主角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男主角说:“你已经很好了。”
我在满座的电影院里,泪如雨下。
我想起我二十岁的夏天,一个看起来永远不会结束的季节,我和他并肩走在旺角的午夜里,我同他讲起我小时候的回忆,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
啊,那个和我一起看过月亮的男孩子。
电影院的灯亮起来,我在朦胧的泪光中,再一次看到他的名字。
很多年前,我给他说,还是《不如不见》的好。
他回答说,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懂。
我记得那时候沈乐之偶尔会抽烟,我不喜欢别人抽烟,但是很喜欢看他抽烟。我喜欢他身上一切的味道。
“真好闻。”我说。
“这是薄荷味的烟,”他笑着说,“你要不要试试看?”
他拿下嘴里叼着的烟,凑到我的眼前,若隐若现的光亮中,我看见了他的眼睛。
他凝视着我。
我吸了一口,果然满肺的薄荷味,我弯下腰大声咳嗽,满脸通红,被呛得流下眼泪。
他哈哈大笑起来,揉了揉我的长发。
往后分开的许多年里,很想很想他的时候,没有办法克制自己的时候,我都会抽一支烟,在缭绕的烟雾里,才能再一次回到那个夏天,再一次看到我的少年。
他站在那片若无若无的烟雾里,看着我的眼睛,微笑着说,小孩。
沈乐之,你知道吗,其实我也想要做一个小孩。小孩多好,很容易快乐,很容易相信,也很容易忘记一个人。
小孩才说永远。
8.
我辞掉了工作,剪掉长了发,回到故乡,用攒下来的钱开了一家便利店,叫“三明治”,24小时营业。
到了四月,北方的暖气还没来得及关,有天夜里,我一个人在便利店里清点货物,有一只流浪的猫咪,站在门口,看着我手中的三明治,一声一声的嘤叫。
电脑里陈奕迅唱,“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会再聊天。”
我怔怔的看着那只猫咪,泪如雨下。
许多年前,我去到香港的第一天,室友问我,你啊,一个学历史的,来香港干什么呢?
我认真的回答,“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那一年我20岁,脸上有青春痘,天生皮肤黑,脸上有点婴儿肥,偶尔会跑步,但是吃得也多,所以总是瘦不下来。
香港明明很小,但是对我来说却很大,我不敢独自去市中心,那里人山人海,每个人都形色匆忙,女孩子们手上拎着我分不清品牌、永远也买不起的包包。
那里有看得见大海的港口,山路曲折,跑车的发动机惊扰了夜的宁静,从我住的房间走下去,会路过一面开着三角梅的围墙,还有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那里的夏天很长,像是永远不会结束。
我曾经在那里,遇见过沈乐之。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零度
答应我,把它看完
洛朗是个性子清静的人,可书童偏偏是个爱看热闹的孩子。十五这天临安城里有庙会,洛朗拗不过那孩子,只得对府上道是自己想去看看,带着那孩子出了门。
街上一改平日江南流水般的安静,四处挂着五彩的花灯,熙熙攘攘的商贩和人群,好不热闹。洛朗正对喧闹的环境皱起了眉头,却发现那孩子早已不见了踪影。
洛朗正在桥上出神,忽然被小贩的高声惊醒:“ 看姑娘穿的这般华贵,难道连两文钱也拿不出吗?”
原来那女子看上了这摊位上的面具,取了一个戴上后才发现没带银子出来。本想取下换他作罢,可被小贩这么一喊,众人都看了过来,嘲笑的眼神一道道落在了她身上。她戴着面具,洛朗瞧不见她的表情,只瞧见了她通红的耳根。那女子穿着一件浅蓝镶紫蔷薇长裙,外衬着一件月牙白色锦织琵琶襟大褂,腰间轻束一条淡粉钻坠流苏腰带。锦衣华服的样子,一看就大户人家的小姐,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她一时气恼,褪下手腕上的镯子道:“这可是最好的墨玉,换你一个摊子都够了。
“你说是最好就是最好的了?”那小贩眼疾手快地收起镯子,还不忘揶揄一句。
“哪有让大小姐自己带荷包的。”洛朗挤出人群道,“是我贪玩走开了,真对不住小姐。”随即扔了一锭银子给那小贩,“把小姐的镯子还来。”
小贩极不情愿地拿出镯子还给了小姐。她接过镯子攥着,随着洛朗走出了人群才轻声道:“多谢公子,请问公子名性,改日必当奉上谢礼。”
“区区小事罢了,小姐客气了。”洛朗爽朗一笑,杏状的眼睛微微一闪。他本就生的好看,这日穿着的是墨色的缎子衣袍,一副翩翩贵公子的样貌。
此时临面突然跑来了那名小书童,他全然没有注意到女子的存在,一把拉住洛朗大声道:“公子,我可找到你了。”
那女子见着微微有些尴尬,柔声一道一句告辞,转身就要离开。洛朗忙甩开了书童:“姑娘......”洛朗伸手想要拉住她却只扯下了她腰间的一枚半圆形玉佩,再抬头便只能看着她投入茫茫人海中了。
洛朗借着满街的灯火仔细端详那枚玉佩,通透明亮,是上好的翡翠,上面刻着一个字,“东”。
青辉之下的这场相遇叫洛朗怎么也不能忘怀,原来动心就是这般滋味。无需有人点燃引子,那簇绚烂的焰火就兀自绽放在他们之间。洛朗不愿留在府里,父母总是催着他的婚事。他看着恢复了宁静的街道,失神望着面具摊位的位置,那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那场相遇,虚幻的恍如梦境。
“哎哟。”洛朗迎面撞上了因为面容俊美的男子,那人穿这个米白色的锦缎,袖口是镂空木槿花的镶边,白嫩的脸上微微有些红晕,眨了眨眼睛竟有些流盼生光的感觉,而他却用完全不同于脸上羞涩表情的不满语调,高声说了一句:“你怎么回事啊!”
“不好意思。”洛朗一愣,立刻歉意到。
“不好意思就算了吗。”他不依不饶,一副赖上了洛朗的模样。
“那公子的意思......是洛朗只得好声问道。
“ 请我喝一杯吧。”那人对着一边的酒楼努了努嘴,径直走了进去。
洛朗原本对这个路上窜出来蹭吃蹭喝的人没什么好感,可是和他一聊倒觉得对方是个很有见识的人,十分投缘,一下子称兄道弟就要去结拜。
那人说自己叫刘离。
琉璃?洛朗笑了起来,他长得本就俊俏,还叫了这样女气的名字。
洛朗得知刘离是初到临安城,便邀他住到了洛府上。
几日后洛府忽然装扮的喜庆起来,洛朗问过母亲,母亲却道:“为你迎亲啊。”
“我什么时候说要去娶亲了。”洛朗一下急了起来。
“你不总说别烦你吗?那我自然去替你操办了。”洛夫人一副十分有理的样子。
东方家是玉器世家,东方大小姐的样貌品相也都是极好的。”洛老爷说着走了过来,语气有些严厉。
“我不娶......”洛朗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口,只是下意识的握住手中的那枚半圆玉佩,仅凭这这样一块玉佩,他要怎样才能找到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姑娘?
洛老爷察觉到洛朗的动作,走过去夺过他手中的玉佩,突然笑了,洛朗不解的问:“您笑什么?”
洛老爷高兴的说:“这个玉佩上的东字是东方家的东西,你是怎么得来的”
洛朗笑意满满的对刘离说他要娶亲了。
琉璃震惊地问:“你竞会同意父母安排的婚事。”
“不,我是真的喜欢她。”
新婚那日洛府喜气洋洋,洛朗被宾客灌了许多酒,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却见刘离一个人在廊上喝酒。便问:“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喝闷酒。”
“我得好好想一想。” “想什么。” “我,其实我是女儿身。我的名字确实是琉璃。”
洛朗的酒一下醒了,过了一会,他定神一笑:“难怪你长得那么美。” 随即头也不回的进了新房,看到风冠霞帔的新娘之时,他全然忘了刚才的小插曲。他喜欢的女子,也是父母为他安排的妻室,这般巧合,莫不是天意,他要怎么还会去中意其他女子?
洛浪掀开喜帕,柔声道:“你的名字,是琥珀?”
“嗯。”新娘赧然一笑。
“琥珀琥珀,果真是好名字。”洛朗笑了一下,把那枚半月形的玉佩递给了琥珀,“还给你。”
“什么?”琥珀有些错愕。
“那是你不愿留下名性,我情急之下便扯了你的玉佩,想做个相认的凭证,你不会怪我吧?”
琥珀这才看清楚那枚玉佩,笑着拿出腰间挂着的另一枚半月形玉佩,上面是一个“方”字,“这是父亲给我的,他说来日要将这枚“方”赠与我的夫君,合在一起就是圆月,团团圆圆。琥珀的脸柔白细腻,脸颊上的浅浅梨涡更是添了几分温情,烛光之下琥珀说话的样子让洛朗一下子沉醉了。
洛家少爷极为宠爱新少奶奶,这东方琥珀确实如洛老爷说的一般:面容姣好,性格温柔,对下人也是和颜悦色,却单单有一点—对琉璃没有好脸色。
洛朗想着女子吃醋本就是正常的事,琥珀这般对琉璃反倒说明琥珀在意自己,于是由着琥珀,从不责怪。
琥珀总是说:“官人喜欢琉璃妹妹吗?若是喜欢,我是不介意给她个名分的。”
洛朗只是皱皱眉头:“说什么呢,能娶到你就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分。”
洛朗不是不明白琉璃对他的情意,琉璃固然是让他欢喜的女子,可是他早早遇见了琥珀,从此眼里再也容不下别人了。而琉璃呆在洛府也成了尴尬的存在。
待到一次琥珀与琉璃同在院子里喝茶,罩在这浮世花园上轻纱琥珀才被一把掀开了。
新婚那夜琥珀初听了洛朗的话还以为他是喝醉了胡言乱语,看到那枚玉佩才渐渐明白了几分。原来洛朗要娶的,不仅是东方家大小姐这个身份,更是玉佩的主人—东方琉璃这个人。可他却不知她长什么样,唤什么名字。
在世人眼中,东方家确实只有一位小姐。
琥珀本是琉璃的姐姐,是东方家真正的大小姐,可惜他的母亲多年前伤了容貌,被东方老爷厌弃了,只一个人带着琥珀住进了西苑的阁楼里,久而久之,全家人都以忘了那位毁容的姨太太和庶出的小姐,只道东方家的大小姐就是她妹妹东方琉璃。
琥珀屏退了下人,终于得了个四下无人的机会,这才一脸讥笑的对琉璃道:“妹妹这样的千金之躯,怎么舍得在洛家扮一个流浪的旅人呢?”
琉璃毫不理会,只顾问自己想要知道的问题:“你一直住在西苑,何时认识的洛朗?”
“你管的着吗?”琥珀悠悠地饮下一口茶,她穿着湘红绣大朵金丝牡丹的绸缎长裙,发髻上插着掐丝飞凤珠钗,手腕上的羊脂白玉在阳光下闪烁出耀眼的光芒。雍容华贵琥珀,俨然一副少奶奶的模样。
琉璃若有所失的在临安城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那日面具摊的位置,依旧是空空荡荡的,像她的心一样。琉璃走进了那日初与洛朗喝酒的酒楼,叫了两壶酒。
刚小酌了两杯,就忽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回头一看,正是洛朗
“怎么一个人在喝酒?”洛朗说着便坐了下来。
琉璃借着酒劲儿道:“说说你和琥珀的故事吧。”
洛朗轻轻一笑,将十五庙会那日的相遇娓娓道来,却未发现琉璃的脸色正在一点一点变得苍白。
自己才是这枚玉佩的主人,那日在庙会上对这位出手相助的翩翩少年动了真心,才抛开东方家大小姐的身份,男扮女装回头去接近他,殊不知洛朗已有了心上人。琉璃本以为洛朗与琥珀真心相爱,也就认了命,只想留在他身边默默祝福。
却怎么也想不到,到头来竟是这样的阴差阳错。
洛朗说完了,仰头喝了一大口酒,缓缓说道:“其实琉璃,若没有琥珀,我定会喜欢你的。”
原来琉璃受不了拘束,早些年便离开了东方家一个人闯荡江湖,逢年过节才回家看一看,这年春节刚过,洛家便催着东方家办喜事,两家早已下聘书,东方老爷便也不好推辞,可他们那宝贝女儿不到明年春节是回不来了,思前想后,只有让西苑阁楼那位真正的东方小姐代为出嫁了。反正聘书上写的本来就是东方家的长女,有没有指定名性。
东方琥珀就这样嫁到了洛府,当清楚了洛朗与琉璃的初识,就顺理成章的演起了玉佩主人的角色。
“你又没有见过她,就知道自己喜欢她,就怎么知道她一定是玉佩的主人吗?”琉璃本还想说,你怎么知道东方家就只有一位小姐,可话到嘴边还是生生地咽了下去。
因为洛朗道:“我自然知道。”
他对心里的爱意,这样的自信。
琉璃还是有这一个大家小姐的骄傲的,她不要可怜巴巴地去告诉洛朗自己才是玉佩的主人,自己才是他应该喜欢的人。这样去求他的一丝怜悯,琉璃做不到。
琥珀洛朗和琉璃一起喝酒回来,自是不悦,蹙眉道:“妹妹一个女孩子,这样出去喝酒像什么样子。”
“我又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喝个酒也没什么吧。”琉璃望着琥珀,眼神让琥珀不寒而栗。
趁着洛朗吩咐下人准备些汤点的间隙,琉璃压低声音与怒气对琥珀说:“你明知道那枚玉佩是我的。”
“知道又如何?”琥珀勾嘴一笑,旋即“唉呦”一声,洛朗回过头来,琥珀一脸委屈,“我只不过是说妹妹一句,妹妹何必动气推我?”
洛朗看也不看琉璃诧异的表情,只顾关切地问琥珀:“伤着哪里了没有?”
琥珀眼泪汪汪:“琉璃妹妹若不喜欢府里的规规矩矩,官人你强留她也没有用,反倒惹她不欢喜,也坏了洛府的规矩。”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琥珀加重了语气,好让琉璃明白,把那件事说破了,东方府和洛府的名声都毁了。她继而道:“爹娘本就不喜欢她留在这儿。”
“爹娘那里多亏你劝着。”洛朗柔声道,丝毫不介琥珀这样摆明了说要琉璃走,在琥珀面前,他好像总是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理智。
琉璃明白,她回不去了,东方府的大小姐成了东方琥珀,她已经嫁到洛府做了的少奶奶。
东方琥珀当了十多年的隐形人,如今换她东方琉璃成了不该存在的人。
琉璃咬咬牙想要离开,离开烟雨朦胧的江南,再也不记得叫做洛朗的少年,再也不记得十五那日璀璨的相遇。
可后来琥珀笑着对琉璃说:“我那日是说笑的,妹妹可不要介意,妹妹若走了,洛朗自然是不欢喜的,我也无聊,是不是?”
“洛朗心里只有姐姐,哪来的不欢喜呢?”琉璃惨惨一笑,眼神却冷厉地让琥珀心里一颠。
琥珀定了定心神道:“我和妹妹打个赌如何,既然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你,你愿不愿意和我打个赌,赌你就日日夜夜在他身边,看他会不会弃了我重新爱上你。”
琉璃听了有些悲凉,是啊,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自己,可是自己在他身边这么久,他却一点也没有动心。
琉璃是争强好胜的性子,随即没好气地道:“赌就赌。” 她没有注意到琥珀嘴角扬起的笑意。
琉璃不知道,这一赌,就堵上了她的全部。
事实是,除了赌气,有时候琉璃一个人出来喝酒,喝着喝着就会想起洛朗的脸,她早已习惯有他的生活,早已离不开他。
没有人知道洛朗爱的究竟是东方家大小姐的这个身份,是玉佩主人这个美好的回忆,还是琥珀这个人。可无论是哪个,都不是东方琉璃这个活生生的人,这一个人日日在他身边的人。
那日琥珀坐在院子里,见着琉璃进来,便抬起手,摇晃着手那枚半月形的玉佩,让阳光在上面闪烁出明媚的光彩。然后对琉璃道:“你的东西,要看看吗?”
琉璃毫无防备地走过去,正要从琥珀手中接过那枚原本属于自己的玉佩,洛朗突然走了过来,琥珀的手指一松,玉佩“啪啦”一声掉到了地上,四分五裂。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琥珀一下子站起来,气恼道。
“怎么了。”洛朗见状急急走了过来,看见地上碎裂的翡翠变了脸色。
“琉璃妹妹说想看一下我的玉佩。”琥珀恼声道,随即变了语气对洛朗嗔怪道,“都怪你,要不是你突然进来,吓着妹妹,她也不会失手。罢了,碎了就碎了吧。”
“怎么就碎了呢......”洛朗显然十分在意这枚玉佩。
琥珀道:“我都在你面前了,还有它做什么。”琉璃分明瞧见了琥珀嘴角胜利者的笑意,她转身拂袖而去,过了一会儿洛朗也走了出来,瞧见琉璃一个人在廊上出神,过去问了一句:“你当真是不小心?”
“难道我还是故意?”琉璃也是一副气恼的样子。
“琉璃,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好妹妹,我希望你也能明白,我是真心喜欢琥珀的。”
“你与我说这些做什么,难道我想嫁于你不成?”琉璃没好气地转过头去。
“琉璃,你年纪也不小了,要不我替你做个主l找个好人家嫁了吧。”洛朗叹了一口气。
“不劳哥哥费心。”琉璃转身愤然离去。
曾经,她不喜欢东方府上的那些规规矩矩,更不想依着父母的意思,嫁了一个素未谋面的男子,而今在看,也许上天的一个玩笑吧。
后悔吗?琉璃无数次问自己,如若时光重回那个冷月青辉的夜晚,如果自己在摘下面具,自己告知他名性,他们便会幸福美满。
可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是,就算自己没有这么做,洛朗依旧是幸福美满的。
“你是故意的。”琉璃找到琥珀。
“当然。”琥珀一笑,在心里冷冷讽刺着琉璃单纯无知,真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大家小姐。
“为什么?”琉璃问。
“你看他多紧张那枚玉佩是不是,说明他就是喜欢那枚玉佩的主人嘛,我只不过是想快点看见赌注的结果罢了,这样不是更有意思吗?”
琥珀嫣然一笑,她确实生的漂亮,和这个绚烂的马瑙耳坠,笑起来一副倾国倾城的妩媚模样。
东方琥珀很快有了身孕,琉璃心里自是苦涩不可言,对琥珀的讥讽也不再回嘴,因为琥珀说,我怀着的可是洛朗的孩子,你若是让我生气,伤着孩子,对得起洛朗吗?然后便顺理成章的使唤起琉璃来。
琉璃记得那是一个秋日,那年秋天的风特别大,院子里的银杏叶子落了一地。东方琉璃和洛朗的缘分,就在这一日尽数化为烟雾了。
琉璃帮着厨房的小丫头,把刚炖好的燕窝给琥珀送去,琥珀一反常态地笑着迎接她,然后拉过琉璃的手臂,附在她耳边道:“怎么样,羡慕我吧?”
琉璃听了不悦,杨手甩开了琥珀,然而琥珀居然一下子摔倒在地上。洛朗进来只看到眼前的情景,“你做什么?”他厉声问责,扶起了琥珀, 而地上的斑斑血迹早已道明了这一切无可挽回。
琥珀的孩子没了,刚一醒,她便大哭起来,怎么也劝不住。好不容易静了下来,洛朗问她是怎么一回事。
琥珀带着哭腔说:“我见妹妹拿了燕窝过来,好心好意想送妹妹些花茶做回礼。妹妹确实我假惺惺。几句不和,就动手打我。”说的一板一眼栩栩如生,让琉璃百口莫辩。
“洛朗,你这般相信他是不是太有失公允了?你可知道东方家......”琉璃急急道,可洛朗并没有给琉璃说出那句话的机会, 那句她想说了许久的话。
你可知东方家不止有一位小姐。
洛朗听也不听流利的解释:“你还是戒不掉你的江湖风尘。”
他说的是“江湖风尘。
他喜欢的,也许真的是琥珀这样温婉可人的女子,也许没有那么玉佩,洛朗也会喜欢上东方琥珀的。
这个赌,琉璃终是输了。
“少爷。”一个小丫鬟走了进来,一脸尴尬的样子。
“什么事?洛朗蹙着眉问。
“我刚才拿这个那碗燕窝出去的时候碰到大夫,他瞧了瞧说这燕窝是藏红花泡的水熬的。
洛朗一把打碎木案子上搁着的蓝釉花瓶:“琉璃,那是一个孩子,是一条命。”他顿了顿,“不是我容不下你,是你自己容不下你自己。”随即转身走出了房间。
“算了吧。”琥珀高声道,琥珀弯过身作势要扶琉璃一把,袖子不小心碰到了床边案几上的杯子,灼灼的红疹瞬间就留在了琉璃的一脸颊上。
“哎呀,这可怎么办?”琥珀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忙叫人拿冷水请大夫,乱了一阵后下人们都各自去忙了,房间里只剩下琥珀和琉璃。
琥珀说:“你见过我娘的,你一定记得我娘脸上那疤痕吧。那样的面容,定是叫人过目不忘的。”琥珀拿起桌上的铜镜,端在琉璃面前,“你看,像不像。”
如果琥珀不说,琉璃确实不知道家里还有这么一段往事。
琉璃的母亲是东方姥爷的正室夫人,这是他们的父母包办的门当户对的婚姻。日子久了,自然会烦闷。随着朋友们起哄,很快他便又娶了一个姑娘进门。少奶奶倒是很有大家风范,不哭也不闹,说要娶就娶吧。这位姨太太很快有了孩子。少奶奶的父亲怒气冲冲地责骂她,如果是让旁人生下长子,你嫁到东方家还有什么用。真是一点心眼都没有,然后絮絮叨叨教育了一通。
过了几日,姨太太到少奶奶这里问安,少奶奶道:“怀着身孕,快些坐下吧。”于是起身为姨太太沏茶,可一不小心碰翻了滚烫的茶水,直直撒在了姨太太的脸上,如花似玉的脸上滚起了黏黏的伤痕。东方少爷回来以后自然是训斥了她,好生安慰了哭成泪人的姨太太。
没有人知道的少奶奶是真的不小心,还是有意而为之。姨太太脸上的疤痕请遍了名医,几个月后她诞下了一个女儿。
东方少爷的不开心全然写在了脸上,就在这时,少奶奶也有了身孕,东方少爷自然放了全副心神在他身上,她也争气地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而后琉璃出生,家里更是一副幸福的景象,在无人理会那位昔日风光的姨太太。而东方少爷很快又有了新欢,你太太自知再无复宠可能,便带着女儿搬进了西苑无人的阁楼。
她确实放下了。
可他的女儿没有,他一日看着母亲灼伤的脸,站在角落看着东方夫人笑意黯然的脸庞,看着只要一回家就让全家变得喜气洋洋的东方琉璃,再看看无人问津的自己。
仇恨的种子在这个小女孩的心里一点一点萌芽, 他本是没有机会的,可是老天洛朗送到了他的面前, 这样从天而降的好机会,他怎么舍得放弃?她就是要把东方琉璃留在洛府,把母亲受的那些委屈,都还给琉璃。
其实上天垂怜的那个人,从来不是东方琉璃,而是他东方琥珀。
琉璃出去找洛朗,她问他:“你当真喜欢琥珀?”
洛朗不悦的道:“那是自然。”
“ 如果他真的不是那玉佩的主人呢?”
“我确实喜欢琥珀,与这些无关。”
与这些无关,琉璃的嘴角勾起一抹十分凄凉的笑意,合着他脸上的疤痕,和着瑟瑟的秋风,格外凄美的样子,她输了,输的一败涂地。
因喜欢他,他放下所有的身段,到他府上死皮赖脸地做一名江湖小混混。殊不知当日的依据“定会奉还”,请叫她倾尽所有。
就为了那两文钱的面具,她赔给他最好的年华,陪给他自己的容貌,陪给他一颗心,如今他什么也没有了,也没什么好给他的了。
“我要走了,洛朗,哦,对了,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我不姓刘,我性东方,临安城只有一家人姓东方。我的名字,是东方琉璃,琥珀,那枚玉佩是父亲给我们一人一半的,我的是“东”,她的是“方”。
洛朗想起了新婚那夜,琥珀诧异而躲闪的眼神,想起自己每次说起十五的庙会,她都微微有些不悦:“还提那些旧事做什么,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是啊, 琉璃一直在他眼前,可是他居然从未发现。
洛朗花了几分钟理清了思绪,带着微许崩溃的语气道:“你为何不早告诉我?” 原来自己一直认错了人还沾沾自喜着天意眷顾, 可此时此刻,洛朗已经分不清自己爱的究竟是带着面具的琉璃还是蒙着喜帕的琥珀了。
“ 你会相信我吗?你好像从未相信我呢。”琉璃凄凄地笑了一下。
十五庙会洛朗的匆匆一瞥,竟让东方家的大小姐琉璃赔上了她最好的年华。她男扮女留在洛身边,得到的却只是令人心伤的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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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当天,她莫名其妙的在郊外醒来,一件薄纱,一身吻痕,在众人的鄙夷下,一步一个脚印踏进皇城。
她,是领国公主,更是此国未来皇后。
两国却是敌对的,谁都不给公主好脸色。迎亲的轿子到城郊便不走了,让她一人进皇城。
这是给她的耻辱!
她自然为了自己国家,一步一个脚印走进皇城。
————东宫深夜————
太子褪下喜服,直视着她的眼睛。
“太子万安~”湘淅叩首。
对于这个未来丈夫,她没有一点温度。
“去睡吧,没你什么事了。既然拜堂礼都没有做,那你还是你的湘淅姬。在别人面前你是太子妃,但我看来,你不是。”
“是~”湘淅也没要求他会给她好脸色。
第二天,他就将她软禁了。
她微笑。
第三天,他让她穿粗布衣服当仆人。
她微笑。
第四天,他没安排丫鬟给她送膳食。
她微笑。
她很听话,但存心想捉弄她的他,有点按耐不住。
“你倒是乖。当条狗怎么样?”
“小女不才,家有丈夫是太子。”
“........”
“这些.....你以前也干?”
“小女母亲在冷宫,小女自然帮她打扫冷宫。”
“冷宫?!”墨染惊了惊,他知道冷宫女子要不瘦骨嶙峋,要不就是已经疯了。她居然在冷宫生活?
他生出怜惜之情……
“湘淅,别怕,以后我来保护你。”他冷不防的抱紧了她,她一吓,缩在他怀里。他察觉到了,轻轻摸了摸她的头。
两年后,她成了皇后。第一件事就是将母亲从冷宫接回来,然后她母亲就从一个庶人,直接封为皇太后。
这是墨染亲口答应的。他母亲很早就死了,也不想要湘淅有这种失母之痛。
墨染为湘淅空置后宫,这宫里本来就空旷。再来一个也好让湘淅有聊天的人。
最后还是湘淅求墨染多几个妃嫔,平日里她这么无聊,有几个人跟她吵架消磨时间也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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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喵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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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温情征服对方的人,用殴打也征服不了对方。
——契诃夫《契诃夫手记》
1.我发誓永远不做作'做真实的自我'有一颗真实的灵魂。品尝出的是一切世间真实的味道。
没有经历过苦难,就不能理解弱者的痛苦
时近黄昏,太阳(一种淡黄色彩)刚刚落山,那群紫色的山峦显得更加寒冷。
“但是我讨厌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我也决不会为我刚才谈过的种种心情感到羞耻。”
所以停止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把戏。给他一个微笑。优雅转身
我想,誓言之美,不在于它能对抗世事无常,而在于今生今世,有那么一瞬间,我们曾经愿意相信它能。
1、 合该男人走运,凡是在热爱中的女人,总是被爱情迷住了眼睛,而且从来就不了解生活。 ——契诃夫
2、 简洁是天才的姊妹 ——契诃夫
3、 睡眠是大自然的神奇的秘密,它恢复人的一切力量,肉体的精神的。 ——契诃夫 《世界名言录》
4、 农民就是缺乏知识'一切苦难皆因知识太少而引起。 ——契诃夫 《契诃夫短篇小说选》
5、 我们在卑屈和伪善之下,非常疲倦了。 ——契诃夫 手记
6、 迟干总比不干强。 ——契诃夫 游猎惨剧
7、 不论是爱情、友情、或尊敬之心,都不能像对某种事物的共同的仇恨那样,容易把人们团结在一起。 ——契诃夫 手记
8、 一天不会出两次太阳,人死也不会复生,抓住你下半辈子的生活 一天不会出两次太阳,人死也不会复生——抓住你下半辈子的生活,珍重你的下半生…… ——契诃夫 匿名的故事
9、 为了让内心不断感到幸福,那就需要:善于满足现状 为了让内心不断感到幸福,甚至在忧伤悲愁的时候也不变,那就需要: (一)善于满足现状,(二)高兴地体会到“本来事情可能更糟”。 ——契诃夫 生活是美好的!
10、 物质滋养肉体,精神的食粮滋养灵魂。 ——契诃夫 《草原》
11、 哪怕在平滑的路上,人也还是容易摔跤;事实上,这是人类的天赋的命运!人要是不在大处犯错误,就会在小处犯错误。 ——契诃夫 决计
12、 生活自会消化一切,既不要人帮忙,也不要人同意。 ——契诃夫 游猎惨剧
13、 人的一生应当是美丽的,面貌,衣裳,心灵,思想。 ——契诃夫
14、 雨和雪,两个潮湿的弟兄,死命抽打我们的脸。尽管这是冬天,闪电仍然向四面八方划破天空。闪电像忽闪忽闪的天蓝色眼睛那样迷人,又像思想那样疾速,而它威严雄壮的旅伴,轰雷,吓人地震撼着空气。 ——契诃夫
15、 “……
原贴:契诃夫短篇小说集摘抄?
wanjin
《莫泊桑短篇小说选》经典语录/名句赏析:
1、 生活不可能像你想象得那么好,但也不会像你想象得那么糟。 我觉得人的脆弱和坚强都超乎自己的想象。 有时,我可能脆弱得一句话就泪流满面;有时,也发现自己咬着牙走了很长的路。 ——莫泊桑 《一生》
2、 生活永远不可能像你想像得那么好,但是也不会像你想像得那么糟。 ——莫泊桑 《一生》
3、 人生活在希望之中,旧的希望实现了,或者泯灭了,新的希望的烈焰随之燃烧起来。如果一个人只管活一天算一天,什么希望也没有,他的生命实际上也就停止了。 ——莫泊桑
4、 天才不过是不断的思索,凡是有脑子的人,都有天才。 ——莫泊桑
5、 有时,我可能脆弱得一句话就泪流满面,有时,也发现自己咬着牙走了很长的路。 ——莫泊桑 《羊脂球》
6、 喜欢读书,就等于把成活中寂寞的时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 ——莫泊桑
7、 你明白,人的一生,既不是人们想象的那么好,也不是那么坏。 ——莫泊桑
8、 真实有时可以不像真的 ——莫泊桑
9、 才能是来自独创性。独创性是思维、观察、理解和判断的一种独特的方式。 ——莫泊桑
10、 世上真不知有多少能够成功立业的人,都因为把难得的时间轻轻放过而致默默无闻。 ——莫泊桑
11、 人的脆弱和坚强都超乎自己的想象。有时,我们可能脆弱得一句话就泪流满面,有时,也发现自己咬着牙走了很长的路。 ——莫泊桑 《一生》
12、 床陪伴我们终生,我们生在上面,长在上面,最后将死在上面 ——莫泊桑
13、 生活不可能像你想象的那么好,但也不会像你想象的那么糟 ——莫泊桑
14、 彗星的光芒不会永远那么耀眼,世界上的一切都会衰老。 ——莫泊桑 《蛋糕》
15、 大艺术家就是那些将个人的想象力强加给全人类的人们 。——莫泊桑
16、 大自然和人类的残酷的暴行,令我们发出恐惧和愤怒的呐喊,但是绝不会刺痛我们的心,绝不会令我们像看到某些让人感伤的小事那样背上起鸡皮疙瘩。 ——莫泊桑 小舞步
17、 河水这一成不变的运动比大西洋的惊涛骇浪更可怕。 ——莫泊桑 在河上
18、 一个人可能遭受的最大痛苦,莫过于母亲失去孩子,孩子失去母亲了。这种痛苦很强烈、很可怕,它可以动天地泣鬼神,撕肝裂肺。但是这种打击就像流血的伤口一样,伤口再大也可以愈合 。然而,有些 偶逢乍遇,有些偶尔冷不丁看到或者猜到的事,有些命运的拨弄,却会激起我们无计其数的痛苦的思想,向我们突然微启那神秘的大门,向我们揭示许许多多错综复杂、无可救药的精神上的伤痛。这些精神上的伤痛,看上去是轻症,也就更为严重;几乎难以察觉,也就更加危险;给人虚构的印象,也就更加顽固,在我们心头留下一道悲哀的疤痕,一种苦味,一种让我们久久不能摆脱的幻灭的感觉。 ——莫泊桑 小舞步
19、 男人都认为爱情犹如疾病,可以不止一次地侵袭同一个人,如果爱情之路遇到什么障碍的话,甚至可以置其于死地;女人则认定:真正的爱情,伟大的爱情,一生只能有一次降临于一个生灵 ;这爱情,就 如同霹雳,一旦让它击中,就会被它掏空、摧毁、焚烧,任何其他爱情,无论有多么强烈,都无法重新萌生。 ——莫泊桑 修软垫椅的女人
20、 世上不知有多少人,为着疏懒误了自己的人生。奋发,活动。做事,谈话考虑问题之类,对某种人是很困难的事。 ——莫泊桑
21、 他竟没
家家酒
1.悬铃木和菩提树在风力之下都迅速地落光了叶子。每逢冰凉的风经过一次,那些由于陡然下冻落下的枯叶旋流,如同鸟群似的在风中飞舞。
2.翻腾着的紫红的朝霞,半掩在白杨树的大路后面,向着苏醒的大地投射出万紫千红的光芒。逐渐,拨开耀眼的云彩,太阳象火球一般出现了,把火一样的红光倾泻到树木上、平原上、海洋上和整个大地上 。
3.魅力,眼神,微笑,语言是女人用来淹没男人和征服男人的洪流。
宇宙神龙
原贴:莫泊桑短篇小说集 摘抄
Michelle爱喝粥
青松不畏严寒,屹立在风雪中。
冬去春来的时节,那些早早落叶的树木迟迟不肯发芽,而柳树却在寒冬的余晖下首先苏醒了。它抖擞精神,使劲地伸展腰肢,像归队的勇士一般,迎着寒冷的风,不顾一切地率先吐翠,披上了焦黄嫩绿的新装,遥盼着小燕儿归来。
一排排的柳树在水边,洗自己的秀发呢!
树的孩子从母亲的怀抱中跳出来嬉戏。
空心的谷穗骄傲地扬着头,饱满的谷穗谦虚地将头垂向大地。
每逢下雨,蜗牛会躲进壳里,进入梦乡。
铅笔、钢笔、尺子、橡皮横七竖八的躺在文具盒里。
月季露出了她那含羞带怯的笑脸。
黄橙橙的橘子在枝头笑弯了腰。
滴滴答答的雨声从窗外飘进,钻进了我的梦乡。
花瓣在几片绿叶的衬托下,一丝一缕,弯弯曲曲美丽极了,特别是那微微低垂的花朵儿看起来就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低着脑袋,涨红了小脸,沉默不语。
风轻轻的吹来,柳枝姐姐迎风飘摆跳起了舞蹈。
河水跳着欢快的舞蹈哗哗地向前流淌。
水把自己的笑脸仰起来,于是有了浪花。
Shower鑫
原贴:短篇文章摘抄
Littlefish
Janesesame
蓝叶冰雪
原贴:契诃夫短篇小说集好词摘抄
夏家芝小韵
幸福已经和我隔了一整个世纪,是我永远都触碰不到的遥远。我和你的世界,中间只隔了一层玻璃,虽然你的一切都赤裸裸的摆在眼前,让我看得一清二楚,但是我终究无法踏进你的世界哪怕半步…曾经试着用微笑细数你给的伤,无奈最后泪却随微笑流出眼眶总是情不自禁的忧伤,于是慢慢学会了掩藏,因为不想被人再刺伤,所以渐渐学会了伪装。
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有些失去是注定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会拥有,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去爱他。
心已死,泪也干,不堪回首魂亦牵。梦惊醒,不了情,往事如烟挥不去。亦虚亦实,亦爱亦恨,叶落无声花自残。只道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却无奈,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永恒。如果它流动,它就流走;如果它存着,它就干涸;如果它生长,它就慢慢凋零。如果我隐姓埋名,能把感情寄托给回忆,那么,我愿取陌生为名伤口会随时间愈合,留下的只有伤疤和那刻骨铭心的回忆不能相守,就决然相忘,怎样的深爱才有这样的勇气我相信人死后会有灵魂的,只是你们看不见我,而我却能在一旁看着你们幸福快乐!
记忆残缺的只剩思念,流年撕碎骄傲的容颜我做的一切都是默默的,有苦有甜,更多的是自己咀嚼心痛。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以惘然。人们赞叹烟花,可又有谁、读得懂它一闪即逝的悲伤?我始终相信,爱情只是一阵我握不住的风你给俄带来的只有失望。寂寞的人总是记住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正如我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你。你曾经问我,你最喜欢哪座城市?亲爱的,你知道我的答案吗?我最喜欢有你的城市。我爱你。也许这是心底最大的遗憾,因为,从来不曾诉与你。
原贴:寻唯美伤感的短篇文章。
檸檬の糖菓
习惯,掩饰。
即便心死,也懂得浅笑。
转身,走过一路风景。
在你看不见的地方,静静流淌。
这是日头躲在云朵里的一天。
睡觉睡到自然醒,洗漱,做饭。午后,洗了一个澡,长发湿漉漉的披在脑后。
坐在桌前看着书。听着歌。泡了杯咖啡,香气浓浓的溢满了整个屋子。
有时觉得很奇怪。有些人有些事,经过多年依然清晰。如我一直记得你说过的话,朋友,是要做一辈子的。
认识你后,总是一起。直至大学把我们分开。三年来,见的次数寥寥可数。还记得,你从广州回来,过来看我。也记得,总是因为论文的事情苦恼,向我倾诉。更记得,你提着蛋糕过来为我庆祝生日。至今被我一次又一次的怀念。
你看,那就是时光。不断走远的时光。
这个下午,翻到曾经看过的一段话: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来费尽心思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曾经很喜欢的一句话,如今看来却有了几分恍如隔世的感觉。曾经很喜欢几米,如今在岁月的长河里很难回复到当时的心情。
这依然是时光。用这样不动声色的方式,让我们告别了昨日。
这天,跟你通电话。你说,生活的好难过,好艰辛。
我也是如此,一直如此。有时看着路旁盛开的花朵,也会忧伤。
可是,不管是难过或开心,你过的,终究是自己的生活。就这么简单,开心,难过,也都是自己某一刻的情绪。不值得你如此的怀疑或忐忑不安。
我给你的文字不止这封了吧。可是,有时,自己也恍惚,那些文字里的温暖,真的能温暖别人吗?
就如同我们的心,有时柔软,有时坚硬。常会因为一句话掉泪,又会对太多事见怪不怪习以为常。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们都在文字里美好。
曾和你穿过岁月的长河,埋首寻路。你说,在你伤心难过的时候,上苍让我和你撞个满怀。
我一次次的说过,想和你一起流浪。你也说过想跟着我走。
这三年来,我们隔得如此近,却也只见过三次。遗憾是难免的。我遗憾没有实现我们的约定。更遗憾的是,我们没有一起去乌镇,看那里的风水人情。一个人,终究是缺了满心的勇气。
我们总会做许多的约定,而往往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实现。
其实,想起来。这些遗憾也是可以忽略的。我们常觉遗憾,往往是因为太过美好,所以才更加想要圆满。然而,想象的本身,已是一场盛宴。
还记得你说,怕有一天,我们会疏离的很远。
也许,终有一天,时光悠长,我们会疏离离散。但有这刻的温暖欢喜,也足了。
只愿着,有生之年,你我心存温暖,温柔相待。
原贴:寻唯美伤感的短篇文章。
chiangtze
送别(席慕容) 不是所有的梦都来得及实现
不是所有的话都来得及告诉你
内疚和悔恨
总要深深地种植在离别後的心中
尽管他们说 世间种种
最後终必成空
我并不是立意要错过
可是我 一直都在这样做
错过那花满枝桠的昨日
又要错过今朝
今朝 仍要重复那相同的别离
余生将成陌路
一去千里
在暮霭里
向你深深地俯首
请为我珍重
尽管他们说 世间种种
最後终必 终必成空
原贴:寻唯美伤感的短篇文章。
reservoir
时间会说明、
用键盘敲击出的誓言、
多么、的、
不堪一击、 时 间 就 是 这 样 的 从 指 间 走 过 、
我 们 还 不 知 一 切 的 闹 着 、
蒽 、那 些 浮 躁 又 有 些 肤 浅 的 青 春 、
抬 头 看 到 阳 光 这 样 的 美 、刺 眼 的 美 、
却 倒 映 着 缕 缕 悲 伤、 黑夜谁谁谁的对白、清晰地轮廓、模糊地笑容、
让恪守的坚强慢慢变成倔强、
脸上的沮丧却化成微笑、上扬的弧度、正好、我以为你会懂得、
什么时候隔得这么远了、
明明不想再固执下去、
你的演戏让我继续佯装、伪装的壳好硬、
渐渐忘记内些刺心的尖酸、 你的暧昧、什么时候停止发酵、
阳光的灼烧、把泪烤干、只有红红的眼眶、
相遇的空气都令别人窒息、
她还摆着一副笑面如花的表情、
没有雨却拿着把雨伞、佯装太阳伞、
谁把这看在眼里、 太多的如果、把我们拉扯的太远、
仓促的青春、让我们学会很多、
远远的看着那地平线、那些银杏、那些金黄、
秋么、风什么时候变得刺骨、慢慢的、穿透过身边、 青春、经不起挥霍。
经历的一切只是一场虚伪的游戏。
曾经以为的轰轰烈烈、只是尽情的将我们玩弄。
谁爱上了谁又抛弃了谁又伤害了谁、
可笑、真可笑。
也许直到遍体鳞伤、才会大彻大悟。
可是等到大彻大悟、青春早已远去。 安 静 、
无 人 的 街 头 、
橙 色 的 暖 色 灯 、
太 枯 燥 的 对 白 、
我 们 都 已 记 在 心 中 、
那 些 誓 言 、
会 不 会 随 着 时 间 淡 漠 、 每天徘徊在爱与恨之间、
一点点抚平残缺的记忆。
那些华丽的告白、那些伪装的残壳、那些龌龊的黑暗。
将青春掩盖。
虚荣、谎言、悲伤笼罩了城市的天空、
唯一被淡漠的只是无知的誓言。 雨后、
世界宛如被洗刷了一番。
干净、透明。
唯有那朵花慵懒的漂浮在水面。
花瓣散尽、残缺不堪。
嗅、
却是清香依旧。 那些唯一,那些命脉,那些所谓的誓言,包括连那些残缺不全的爱,
为什么都是如此的虚假,如此的可怕,又谁帮过谁.最困难的时候,
不是还只有自己,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就是这样虚假的让人害怕.
我们不能改变什么,只能看着一切的发生,却不知所措,一遍一遍.
的习惯,一遍一遍的沉沦,除了这些俄们还能做什么?还能做什么? 再 见 、可 能 以 后 再 也 看 不 见、
涐 的 坚 强 、在 再 见 面 前 崩 溃 、
涐 知 道 、 你 走 了 、 就 不 会 再 回 来 、 如 果 我 们 都 是 孩 子 、
就 可 留 在 时 光 的 原 地 、
坐 在 一 起 一 边 听 那 些 永 不 老 去 的 故 事 慢 慢 老 着 、
原贴:寻唯美伤感的短篇文章。
Samantha_J
唯美的?
我知道一个,很好看,叫《柠静夏恋》男女主角都很温柔,男生是钢琴王子,女孩很会唱歌、
臭小子,我好像喜欢上你了里面这个臭小子很纯情的~
《会有天使替我爱你》我都看哭了、可能你看过哈
第四叶男主比较温柔、
一年三班恶男军团①②
好看!
原贴:求点短篇校园唯美爱情小说
mokubaa
你好!
1.悬铃木和菩提树在风力之下都迅速地落光了叶子。每逢冰凉的风经过一次,那些由于陡然下冻落下的枯叶旋流,如同鸟群似的在风中飞舞。
2.翻腾着的紫红的朝霞,半掩在白杨树的大路后面,向着苏醒的大地投射出万紫千红的光芒。逐渐,拨开耀眼的云彩,太阳象火球一般出现了,把火一样的红光倾泻到树木上、平原上、海洋上和整个大地上
。
3.魅力,眼神,微笑,语言是女人用来淹没男人和征服男人的洪流。
祝你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