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繁华的街市还在沉睡中。只听从远处传来一阵“哒哒”的马啼声。
那马可是匹出名的马,是当今天子送给他最尊贵的小女儿的及礼及物,叫追风。追风原是有着全白色皎洁耀眼的皮毛,此刻却是染了尘埃。似朱砂的暗红血色和些许泥点掺杂在一起,看起来和它的主人一样狼狈。
马上端坐的女子就是那北疆国最尊贵的公主——玄华公主。无疑了。只是一向炫艳华丽的大红色衣袍上留下了似乎被锋利刀、剑类物体刮过的痕迹。衣角上似也残存着和她的坐骑一样的暗红色迹,和血色红袍融为一体,已然分不清是哪一种了。
手执长鞭,双脚用力往马肚子一蹬,“驾……驾”,追风似感应到主人心意,奋力向街市东南角奔去。
公主府到了。
门已开,门口有几个穿着灰色粗布衣服的家丁在打扫,见到玄华,似惊了一下,“公主?……公主!”不敢相信,多日销声匿迹的公主竟给出现了。好像还带着伤回来,正要去报备管事。玄华却顾不急停下,直往府里面边窜去。路上不知道撞到多少人。一时间,沉寂的公主府因玄华的回来,人仰马翻。
“公主回来了!公主回来了……”。
玄华充耳不闻,脑子里嗡嗡作响,似乎什么都听不见,她此时只有一个想法:休书……
在暗香阁门前止步,她深呼吸几口,试图压抑住自己的愤怒,最终还是失败了。推门而进,一眼就看见床头软榻上半躺着的男子——她的驸马沈璃。
“我要与你和离”她说着,“啪”从脏兮兮的怀里掏出一份皱巴巴的休书,“这下如你所愿了”
男子闻言,皱眉,拉住她,“你又在闹什么?”
“呵”玄华冷笑,“我闹什么,我现在只想离你远远的,这样我才能活的长久”,顿了顿又自嘲道“都怪我鬼迷心窍,当初从鬼门关里救出你,没想到竟是救回来一条豺狼”
打开沈璃的手,想要出门。沈璃抓得更紧,牢牢的紧。“你到底怎么回事?”他说,把话说清楚再走。
“你看看你手里抓着的衣服,它上面的血迹就是拜你所赐,”她气急地大喊道“怎么,现在看你的红颜知己没杀死我,心里很不爽吧,好,我现在就给你休书,拜托你马上离开我的府邸,以后我们就是陌生人”
男子急急从背后抱住她,“玄华,你,你听我说,我真的没有派人去杀你”
玄华用力挣脱他的怀抱,像是挣脱了困她已久的牢笼,背过身,尽量用平静的声音“一直以来都是我太执着,以为自己只要努力,我们终究会有好结果”泪不受控制的掉下来,擦掉,哽咽道“都是我,是我错了,我无论怎么做,你都不会多看我一眼,既然如此,我选择放手,你,你走吧”
男子动了动嘴唇,想要解释,终究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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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永寿国皇帝55岁寿宴,自小疯惯了的玄华对于宴会的尔虞我诈觉得烦闷,便出来走走。没想到竟碰上她一生都无法摆脱的人。
“呵呵,贱皇子,连我们奴才都不如”一个穿粉红儒裙的丫头说道。
旁边有人应和“可不是呢,说是皇子,过得还不如我们,还不是凭皇上一句话嘛”。
“呵呵……呵呵”一群丫头笑着向西边走去。
玄华从角落里出来,看到了他。
他着一袭青色衣衫,正半蹲着捡散落在地上的书籍,青丝随着他的动作从额角垂落,又不知自知。可能玄华的目光太炽热,他微微偏过头来对她点头笑。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玄华呆了。即使身在破旧的房子外,也无法掩住他的光芒。
“这位小姐,想必你走错路了吧”他开口。
“啊”没想到他对自己说话,玄华挠挠头,困窘道“啊,对对对,我第一次来永寿,不知道你们的寿宴在哪举办”。
他站起来,轻笑“呵呵,姑娘走错了,你这样走刚好南辕北辙”说着,手伸向西边“诺,那边才是”。
“我,我,你,你能送送我吗”玄华要求道,明知道自己的要求不合理,仍是希望能和他多呆一会。
“我……”他开口,我可能不太方便,姑娘直沿着那条河走就是了。说完转身就回了房子。
不知道为什么,玄华总觉得他生气了,她怀着疑惑的心情返回到宴会里。父王见到她作此神情,询问她原因,她直言此事并央求父王将他带回北疆。
父王到底是疼她,终究她如愿以偿。
还是年少轻狂,以为世界皆在自己手里,万众瞩目的一国公主却得不到心爱男子的眷爱。
后来,她才得知,父王为她付出了什么。她才知道,他是永寿国三皇子,因母妃犯大错株连九族,念在他是皇子身份才侥幸存活下来,他也并非她看到的那样简单。
父王曾告诉过她,能在诡谲多变的宫里存活下来的人从不是简单之人,人人都自带一套面具。
她满心欢喜将他带来北疆,妄图琴瑟和鸣,原来竟是她错了。他志向并不在儿女情长,他有自己的打算,自己不过是他计谋中的一个小棋子。他要的更大,他谋的是天下。
幸好,她还能抽身而去,但真的逃得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