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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求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原文,要原文,好一点的!!急!!!

木鱼

这几天在重追恋爱先生这部剧,里面的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故事,其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莫过于宋宁宇和罗玥两个人的爱情了。

在看前十集的时候,我们也许会羡慕罗玥,能遇见宋宁宇这么好的男人,文质彬彬还对她十分体贴。

但是看到后来,才知道,原来宋宁宇这个“好男人”人设,全是建立在谎言的基础上的。光是对罗玥隐瞒自己的婚姻这件事,就足以将他踢出局。

虽然宋宁宇人品不怎么样,但是有一点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就是他追女孩的方法。

仅仅几个月时间,就把一个优质海归女成功撩到手,实力的确不容小觑。

那么,宋宁宇追女孩的“套路”,你真的看懂了吗?

01 主动关心,先让对方卸下心理防备宋宁宇对罗玥的关心,从他们第一次见面就开始了。

在飞机上,宋宁宇看见罗玥很狼狈的样子,主动向服务人员说给她一杯水,还问她要不要吃的,这让罗玥一下子对他卸下了心理防备。

下飞机后,宋宁宇既是提供电话卡,又是帮忙收快递,这些关心更是让罗玥感动不已。

得知罗玥没有住处,宋宁宇带她去找房,最后干脆把自己的房子让给她住。

如此大度体贴的男人,谁不喜欢呢?

再加上罗玥刚回国,人生地不熟的,宋宁宇的关心无疑是雪中送炭,这为两个人在日后的交往打下了基础。

02 时不时地赞美心爱的女人每个人都喜欢赞美的话,罗玥也是如此。

如果你仔细看宋宁宇这个人,发现他十句话里面就有九句是在夸罗玥。

有一次,罗玥约他逛街,结果罗玥迟到了。

宋宁宇见状后立马说,“我也是刚到,下次你迟到的时候不到跑,迟到是女孩子的特权。你跟我在一起,要学会什么都好意思。”

这句话任谁听了都觉得很舒服,不仅一下子化解了罗玥的尴尬,还在间接告诉罗玥:我喜欢宠着你。

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说过:“人性中最本质的愿望,就是希望得到赞赏。”

赞美是一种艺术,适当地赞美可以增进两个人之间的感情。

当然,赞美也要掌握一定的技巧,一句好的赞美,一定是既能让对方觉得舒服,又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否则,就会给人一种溜须拍马的感觉。

宋宁宇之所以能讨得罗玥的开心,不得不说,他在这方面真的是下足了功夫。

03 向对方表达自己的爱意很多人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其实是很胆怯的,他们害羞将内心的真实感受表达出来,担心万一被对方拒绝使得两个人尴尬。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对方不知道你的心意,直接给这段感情“判了刑”。

而宋宁宇之所以能快速地追到罗玥,除了对罗玥好外,他也毫不避讳内心的真实情感,字里行间里都透露着对罗玥的喜欢。

在罗玥家吃火锅的时候,罗玥问了宋宁宇一句,你打电话之前会不会写提纲,宋宁宇看着她说,“我害怕在打电话的时候说错话,尤其是在喜欢的人面前。”

这句话其实也是在告诉罗玥,你就是我喜欢的人。

04 细节决定成败细节往往是一个人的加分项,也是最容易让人忽略的东西。

尤其是在感情中,你的一个小小的举动都会给对方留下深刻的印象。

宋宁宇送罗玥回家的那个晚上,看到前面没有光,他主动为落玥打开车灯。在罗玥生日的时候,还偷偷地为她准备惊喜。

看似是一些小事,其实最能折射出一个人的人品。

就像程皓说的,这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境界。

谈恋爱,七分靠真诚,三分靠技巧。

宋宁宇赢在了技巧,败给了真诚。

他瞒着罗玥已婚的事实,在罗玥面前极力地装一个

单身好男人的形象。

任何一段感情失去了最起码的真诚,即便再好,也会变得不堪一击。

同样,在剧中还有一对情侣,王岩和徐乐。

王岩通过程皓教他的那些方法,成功追到了徐乐。

但是好景不长,他们结婚后,王岩本性暴露,之前好男人的品质,现在全没有了,家务也不做,脾气也不好,还变得很邋遢,和以前是完全相反的两个人。

恋爱技巧虽然会帮助你得到想要的爱情,但想要将这段感情维持下去,让它开花结果,就需要用真诚来打动对方。

所以,在感情中,虽然恋爱技巧很重要,但如果少了那颗真心,依旧不会迎来美好的爱情。

原贴:恋爱先生宋宁宇结局是什么 宋宁宇最后会和

妖怪

狼狈

沈石溪

布朗山上发现狼和狈!

第一个看见狼和狈的是山村邮递员康郎甩,据他说,那天他到布朗山乡

公所去送邮件,晚上喝了一点酒,乘着月色从山间驿道下山来,手里还提着

乡长馈赠的一块腊肉.快到半山腰时,突然觉得身后有窸窸窣窣的声响,回

头望去,驿道上飘忽着四只绿莹莹的小灯笼,他赶紧拧亮手电筒,一束强烈

的光柱照过去,他看见一匹高大的狼驮着一只瘦小的狈正朝他迅速追来,他

吓得扔下那块腊肉,转身就逃."幸亏我手里提着块腊肉,要不然的话,我

就成了狼狈的晚餐了."康郎甩心有余悸他说,"谁斗得过狼狈呀,连老虎

见着狼狈都会吓出一身汗来呢."

民间流传着很多关于狈的故事,说狈会模拟各种鸟兽和人的声音.偷鸡

时,它会像下蛋的老母鸡那样咯咯叫,把公鸡引诱过来,然后一口咬断公鸡

的脖子;它会发出婴儿的啼哭声,把牧羊人从羊群边引开,趁机猎取羊羔;

它还会把一只小牛犊吃空后,留一张完整的皮囊,披在身上学牛犊的样,钻

到母牛肚子底下吸牛奶喝,是一种比狐狸更狡滑的动物.狈虽然头脑特别发

达,却体小力弱,尤其是两条前腿很短,不善行走,要靠狼背着才能活动,

所以狼狈,狼狈,狼和狈是连在一起的.狼把狈驮在自己的身上,野蛮的体

魄和狡诈的头脑相结合,狈出坏点子,狼实施坏点子,干尽了坏事,连猎人

都束手无策,所以又有"狼狈为奸"的说法.

说布朗山上有狼,我相信.三个月前,曼广弄寨的老猎人波农丁在布朗

山上埋了一副捕兽铁夹,过了两天,发现铁夹已被碰倒了,铁杆下夹着两只

黑毛兽爪,长约三寸,形状与狗爪相似,指甲却比狗爪锋利得多,铁夹上还

洒着许多血,将那两只兽爪拿回去给许多有经验的猎人鉴别,一致认为是狼

爪.也只有狼,在不小心被捕兽夹夹住脚爪后,能残忍地咬断自己的膝盖,

用高昂的代价换取一条生路,其它任何动物都下不了这种狠心.说布朗山上

有狈,我不相信.虽然人们常把狼狈连在一起,但据辞海 生物分册介

绍,狈属于民间传说中的动物,就像凤凰,麒鳞和龙,谁也没见过.我想,

一定是康郎甩那天晚上,醉眼朦胧,视觉出现叠影,把一只狼看成两只狼了.

仅仅隔了两天,我也看到狼和狈了,而且吃了它们的大亏.那天中午,

我在稻田里割谷子不小心割破了小指头,伤口很深,血流不止,村长让我回

家休息.农忙季节,寨子里男女老少差不多都下田干活去了,四周静悄悄的.

我拐了个弯,突然看见我小木屋旁的猪圈前,站着一对狼狈,和传说中的完

全一样,那狈两条短短的前腿搂住狼的脖子,骑在狼的背上.狈毛色漆黑,

体态娇小,比土狗稍大些,狼毛色褐黄,高大健壮,像只小牛犊.一小一大,

一黑一黄,显得十分清晰.我赶紧钻进路边的草丛里,轻轻拨开草叶,窥望

它们的举动.

它们瞧中了我养了半年多的那头母猪,那根狼舌和那根狈舌都长长地拖

出嘴外,馋涎欲滴,很想尝尝家猪的滋味.我不太担心我的母猪会遭殃,我

是用楠竹搭的猪圈,篱笆墙里外两侧都栽着一人高的仙人掌,这种仙人掌浑

身长满了两寸长的毒刺,被刺着后疼痛难忍,皮肤还会溃烂,比铁丝网还管

用,我不敢夸口说我盖的猪圈固如金汤,但起码不是那么容易攻破的.连我

的母猪都感觉到自己是在安全可靠的屏障后面,尽管透过篱笆的缝隙已经看

见了黄狼和黑狈,也没惊慌失措地大叫大嚷.黄狼和黑狈在猪圈前徘徊了一

阵,黄狼那双吊向额际的斜眼一片迷惘,那张凶狠的狼脸上露出无可奈何的

表情,慢慢转向寨外的箐沟,似乎在说,算了吧,别在这里泡蘑菇了,我看

这猪圈是很难攻得破的,别猪肉没吃到,反被扎了一身仙人掌的刺.黑狈却

目光坚定,用自己的脖子缠住狼的脖子,硬把狼想要离去的身体扭转到猪圈

前来,似乎在说,老伙计,别泄气,胜利往往在于再坚持一下的努力之中!

我看得清清楚楚,那只该死的狈尖尖的嘴附在狼的耳畔,咕咕哝哝了一阵.

没想到,狈和狼还会咬耳朵说悄悄话.黑狈洋洋得意,一看就知道是在向黄

狼面授锦囊妙计.我果然没猜错,只见那匹黄狼快速冲到篱笆前,突然前肢

一跃,身体竖直起来.就在黄狼直立的刹那间,黑狈两只后爪踩上黄狼的肩,

继而踩上黄狼的头顶,倏地一下,细长的身体也竖直起来,这是标准的叠罗

汉,超一流的杂技动作,看得我眼花镣乱.更绝的是,黄狼在黑狈站上它头

顶的一瞬间,身体猛地向上蹿了蹿,黑狈像被自动跳板弹了一下,凌空飞起,

越过两米来高的篱笆墙,进了我的猪圈,动作完整和谐,配合得天衣无缝.

又让我感到惊讶的是,黑狈从空中跳进猪圈,刚好落在我的母猪背上,一口

就咬住了母猪的耳朵,使劲一拧,母猪就改变了方向,猪头朝着篱笆墙了.

母猪发出尖嚎声,遗憾的是我没有办法去救它.黑狈等母猪大方向正确后,

尾巴像根鞭子一样抽打猪屁股,我的可怜的母猪——唉!真是头十足的蠢猪,

一头向篱笆墙撞去.它大概以为冲破篱笆墙就可以逃命了,殊不知正中了黑

狈的圈套.发猪瘟的,脑子笨得像只木瓜,力气倒大得像牛,只听得哗啦一

声响,竹篱笆被撞开一个豁口,母猪满头满脸都是血,眼皮上还钉了两根仙

人掌的刺,而黑狈却因为躲在母猪的背后,安然无恙.母猪变成了披荆斩棘

的开路先锋,变成了质地优良的挡箭牌!

我算是懂得了什么叫互相勾结,狼狈为奸.

母猪出了猪圈,背上有黑狈叼着猪耳朵掌握方向,后面有黄狼用咬屁股

的办法驱赶,虽然满心不愿意,也不得不跟着它们钻进荒草丛生的箐沟里去

了.

布朗山上发现了狈的消息不胫而走,惊动了省动物研究所,派了个研究

员下来,组织曼广弄寨全体猎人和猎狗,上山围剿.我也参加了狩猎队.我

们在山上搜了半个月,最后在臭水塘旁发现了黄狼和黑狈.

一声唿哨,20多条猎狗像拉开的一张网,向黄狼和黑狈罩了过去.

我真正体会到了"狼狈不堪","狼狈逃窜"这些成语和日常用语的生

动性与准确性.

我站在小山顶上用望远镜看,黄狼驮着黑狈,颠颠簸簸地向前面逃,狗

群在后面拼命追!狼和训练有素的猎狗奔跑速度差不多,但此刻黄狼驮着黑

狈,情况就不一样了,黄狼速度明显比不过猎狗,彼此的距离越来越短,不

一会儿,狗群离黄狼和黑狈只有20几米远了.这时,黄狼冲下一个约75度

的陡坎,想用走险道的办法甩脱讨厌的狗群.狼由于经常要捕捉岩羊,斑羚

之类善于在悬崖峭壁上攀援行走的动物,练就了非常过硬的下陡坎的本领,

能轻盈地从几丈高的陡坎上跳下去,稳稳地落到下面平坦的岩石上,不停顿

地又往下跳,而狗在这方面就要差一大截,在陡坎面前往往畏缩不前,左右

环顾,挑选容易落脚的地段,试探两三次,才敢跳下陡坎.现在黄狼冲下去

的陡坎约有十来丈深,足够狗们磨蹭一阵子的了,我担心这条陡坎会让黄狼

和黑狈逃之夭夭.可我很快发现我的担心是多余的,黄狼刚刚往下跳第一个

台阶,不知是因为黑狈没做好下陡坎的准备,还是黄狼的屁股翘得太高,身

体过于垂直,只见黄狼的前爪刚刚落地,黑狈突然从黄狼的背上滑落下来,

摔在石头上,这一跤摔得不轻,挣扎了好一会儿才站起来.黄狼在惯性作用

下,已经跳下第二层台阶了,黄狼站在第二层台阶上,转身朝上面的黑狈嗥

嗥叫着,是在催促黑狈快快下来.黑狈试探着往陡坎下走,狈的前肢比后肢

短一半,上坡还勉强能保持平衡,下坡就好比走钢丝绳,才迈出一步,就闪

了个趔趄,像只皮球似地往下滚,吓得它抓住一丛蒿草呦呦叫唤,黄狼只好

又从下面的第二层台阶蹿上来,蹲在黑狈面前,让黑狈爬上自己的背,再往

陡坎下跳.

这么来回一折腾,给狗群赢得了时间,当黄狼和黑狈下到陡坎底时,狗

群也同时下到了陡坎底,把黄狼和黑狈团团围了起来.

陡坎底下是一条宽敞的乱石沟,有利于猎狗发挥群体威力.

好一场精彩的狗,狼,狈大战.几条猎狗在正面与黄狼激烈厮咬,一条

大白狗绕到黄狼背后,一口咬住黑狈的一条后腿,把黑狈从黄狼的背上拉扯

下来.四五条猎狗立刻围上来,你一口我一口,毫不留情地对黑狈进行攻击.

黑狈虽然也长着和狼相似的一张大嘴,一口利牙,但毕竟身体瘦弱,尤其吃

亏的是前腿短后腿长,要很费劲地抬起头来才能和狗互相噬咬,又寡不敌众,

挡住了前面的狗嘴,防不住来自背后的偷袭,不一会几,唇吻,肩胛,脊背

和后胯就被狗牙咬破,浑身都是血,它直起脖子,嗥叫着,向黄狼求救.

黄狼陷在十几条狗的包围圈里,但它勇猛善战,咬断了一条黑狗的喉咙,

还咬断了一条黄狗的前腿,它自己的一只耳朵也成了大花狗的战利品.听到

黑狈的呼救,它不顾一切地冲开包围圈,向黑狈赶来.狗们像苍蝇似地粘在

它屁股后面,有的咬腿,有的咬屁股,大花狗则一口叼住了那条又粗又长的

狼尾巴,拔萝卜似地拼命拔,坚决不让黄狼靠近黑狈.狗的战略战术很高明,

把狼和狈分割包围,各个歼灭.黄狼狂嗥一声,龇牙裂嘴地回转身来,狗们

像遭到轰赶的苍蝇,奔散开去,唯独波农丁养的那条大花狗,仍叼着狼尾巴

不放,黄狼左转,大花狗也机警地跟着左转,黄狼右旋,大花狗也灵活地跟

着右旋,始终躲在黄狼的背后,让黄狼屡屡咬空.黑狈叫得愈发凄厉了,黄

狼无心恋战,大嗥一声,强行向黑狈的包围圈蹿去.我在望远镜里看得清清

楚楚,黄狼的尾根爆出一团血花,大花狗嘴里衔着一根活蹦乱跳的狼尾巴.

黄狼成了秃尾巴狼,但它好像忘了疼,闪电般地咬翻两条猎狗,冲到黑狈身

边,趁狗群混乱之际,重新驮起黑狈,向乱石沟左侧一片野砂仁地仓皇逃蹿.

这当然是徒劳的,才几秒钟工夫,溃散的狗群又聚拢在一起,凶猛地追

了上来.黄狼驮着黑狈,逃到离野砂仁地还有二三十米的地方,就又被跑在

最前面的大花狗缠住了,黄狼转身迎战,一蹦达,黑狈就从它背上咕咚滚了

下来.看来,黑狈负了很重的伤,都没有力气骑稳在黄狼背上了.黄狼用身

体挡住大花狗,扭身朝黑狈叫了两声,意思大概是让黑狈赶快逃命,它在后

面掩护.黑狈拱动着身体,向野砂仁地跑去,它的速度实在太慢了,慢得我

都可以追上它.没等黑狈逃进野砂仁地,狗群就像潮水似地涌了上来,兵分

两路,又把黄狼和黑狈分割包围起来.

这时,黄狼要是撇下黑狈,是完全有可能死里逃生的,我想,它虽然断

了一条尾巴,少了一只耳朵,但并没受致命伤,精力还很旺盛,而且包围它

的十几条狗畏惧它的勇猛和野性,不敢靠得太近,包围圈显得松松垮垮,很

容易冲开缺口的.果然,黄狼瞄准最弱的一条狗猛扑上去,利索地一口咬断

狗脖子,其它狗被震慑住,一瞬间停止了扑咬,造成短暂的"静场"效果,

它迅速突出重围,飞快向野砂仁地逃去.

黑狈那儿包围圈越缩越紧,狗们一个接一个跳到黑狈身上,咬得天昏地

暗,黑狈躺在地上,已无力朝狗反咬,脖子一伸一伸,嘴里喷出一口血沫,

也喷出一声垂死的哀嗥.

已逃到野砂仁地边缘的黄狼像触电似地敛住了脚爪.

呦——呦——黑狈连续吐出带血的呻吟.

黄狼刚刚转过身来,大花狗已追上来,眼疾爪快,一爪子抓过去,把黄

狼的一只眼睛抠了出来,像玻璃球似的吊在眼眶外,秃尾巴狼又成了独眼狼.

它惨嗥一声,仍奋不顾身地朝黑狈冲去.狗们蜂拥而上,像蚂蟥似地紧紧叮

在它身上,一眨眼,它就满身挂彩,趴在地上,可它仍拖拽着压在它身上的

七八条狗,顽强地朝黑狈爬去,在地上画出一条长长的血痕……

这时,我们也从陡坎上艰难地走了下来,围着满身血污的黑狈瞧稀罕.

不知是谁说了一句:"这畜牲还怀着崽呢!"我赶紧把视线移到黑狈的肚子,

果然鼓鼓囊囊的,像只打足了气的篮球,一跳一跳地在抽搐,想来是里头的

小生命还没死,还在顽强地律动.

"都说世界上没有狈,瞧瞧,我们不是打死了一只吗 登在报纸上,准

轰动."村长得意地说.

孙研究员瞟了黑狈一眼,一脚踹在它的大肚子上,不屑地撇撇嘴说:"活

见鬼,哪里有什么狈,是狼,是只黑母狼!它的两只前爪是让什么东西咬掉

的,所以短了一截.唉,白忙一场."

我们大吃一惊,急忙仔细观看,果然,尖尖的嘴,蓬松的尾,竖挺的耳,

模样和狼差不多,再看那两只短短的前腿,没有脚爪,茬口露出骨头,很明

显,这不是一双天然的短腿,而是一双残废的腿.我突然想起3个月前波农

丁的捕兽铁夹曾经夹过两只狼的脚爪,莫非……波农丁把两只狼腿爪风干后

当做避邪的护身符,外出狩猎都带在身边的,我让他拿出来,比试着安在黑

母狼的前腿上,毛色一样,粗细相同,长短合适,原物相配,确凿无疑.

闹了半天,所谓的黑狈,原来是只残废的黑母狼!

我清晰地看到这样的情景:黄公狼和黑母狼住在森林里,它们相亲相爱,

黑母狼怀孕了,日子过得很甜美.有一天,它们见到一条羊腿挂在一个黑色

的框框里,黑母狼肚子饿了,张嘴就去咬,那黑色的框框突然"活"起来,

夹住了它两只前爪,黄公狼帮它一起咬铁杆,狼牙咬崩了好几颗,还是无法

把它的脚爪拉出来,万般无奈,只好从膝盖处把两条前腿咬断.黄公狼并没

嫌弃自己残废的妻子,它把已无法行走的妻子背在身上,风风雨雨,爬山涉

水,至死不渝……

原贴:沈石溪作品原文

huryson

我只有几个,没关系吧?

狼王梦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则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正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翰的尕玛儿草原上。

在草原东北端一个臭水塘边,有块扇形岩石,岩石背后从中午起就卧着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快要分娩,正沉浸在一种即将做母亲的幸福和神秘感中。它渴望能在这儿捕猎到前来饮水的小动物。自从它怀孕以后,身子一天天变得沉重,无法再像从前那样追捕猎物了。饥肠辘辘的紫岚想念它死去的伴侣大公狼黑桑。要是它还活着该有多好。黑桑很体贴它,在它分娩的时刻,一定会忠实地守护着它。唉,可惜啊!紫岚悲哀地叹息一声。

天渐渐黑了,紫岚仍是一无所获,它不得不拖着疲沓的身子,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去。

躺在洞里,它无法入睡,强烈的饥饿感折磨着它。要是仅仅为了自己,它还能忍受。但腹中的小狼崽也饿得一阵阵躁动。紫岚心疼极了。它用前爪摸摸自己的乳房,干瘪瘪的,这样下去,它怎么能哺养好自己的宝贝呢?它还要继承大公狼黑桑的遗志,把小狼崽培养成地位显赫的狼王。黑桑为了当狼王,苦心磨炼了两年。可惜它死于非命。它死未瞑目。紫岚已经决定,无论今后道路多么坎坷,也一定要实现黑桑的狼王梦。

小狼崽在腹中剧烈地躁动,紫岚感觉到离分娩不远了,它多么渴望能逮到一头马鹿,痛饮一顿,让干瘪的乳房丰满起来,让自己有足够的体力把小宝贝平安地生下来。突然,她的脑子一亮,它要挺而走险,去郎帕察的养鹿场拖一头马鹿来充饥。

拖一头马鹿谈何容易!养鹿场有持枪的猎手严密看守,还有一条和狼差不多凶猛的大白狗防卫,一般狼是不敢轻易去的。可是,一种强烈的母爱,一种要培育新狼王的理想,一种无法抑制的饥饿感激励着它去冒险。

凭着它的智慧,紫岚冒险成功了。它叼到一头鹿仔向石洞奔跑。跑了一阵,它累得气喘吁吁,鹿仔也剩下最后一口气。紫岚决定就地喝干鹿血。它停下来,麻利地咬断鹿仔的喉管,顿时一股滚烫的血液使它感到无比惬意,干瘪的乳房似乎立刻丰满起来,它拼命地吸吮着。突然,前方黑黝黝的草丛里蹿出一条大白狗。紫岚一惊。它没想到养鹿场的大白狗会一路嗅着气味跟踪而来,远处还传来猎人的吆喝声。紫岚赶紧重新叼起鹿仔,扭头奔逃。大白狗紧随其后。

紫岚撒开四蹄一路狂奔,快到石洞时,它忽然一转身,拐进了古河道。

它不想让大白狗发现自己将要分娩的石洞。紫岚跑啊跑啊,最后累得精疲力尽。它停下来,准备和讨厌的大白狗拼杀。它们互相厮咬了一个回合后,大白狗显然不是紫岚的对手,但紫岚毕竟快要临产了,行动不很方便,大白狗只有以死相拼了,它汪汪狂叫,期待着主人来增援。

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向大白狗,尖尖的狼嘴使劲朝大白狗的喉管伸去,大白狗绝望地反抗着,它两条后腿在紫岚腹部猛蹬一下,恰恰蹬在紫岚高高隆起的肚子上。紫岚像被高压电流击中似的一阵的疼,浑身痉挛,惨嚎一声从大白狗身上翻落下来,在地上打滚。

大白狗懵懵懂懂,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它还以为狡猾的狼又在用什么诡计呢。它不敢贸然上前,只是后退几步,盯着紫岚。

紫岚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它忍住剧疼蹲在砂砾上,竭力撑直前肢,挺起胸脯,狼眼大睁。它的小狼崽不早不晚,恰在此时出生了!紫岚忍住剧疼,把小狼崽藏在腹下,装出凶狠的样子,朝紧张的大白狗威风凛凛地大嚎一声——“欧”,吓得大白狗夹着尾巴逃走了。

紫岚刚生完五只小狼崽,古河道上狂风骤起,电闪雷鸣。小狼崽还没有能力抵抗这暴风雨,紫岚必须把它们叼回洞去。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它顾不得其余狼崽的惊慌尖叫,叼起一只没命地向石洞跑。它来不及喘气,又接着跑回来叼第二只。当它叼第三只狼崽时,山雨劈头盖脑降下来。它顾不得自己身上流血的伤口,像接力赛似的,在雨中来回奔跑,又叼回一只狼崽。

当它叼最后一只狼崽时,古河道里响起山洪暴发的轰鸣声。洪水把紫岚冲进河里,它拼命地挣扎,好不容易爬上岸。当它累瘫在石洞洞口前,才发现最后一只小狼崽已经死了。紫岚十分伤心,它想,还剩下的四只狼崽中,谁能成为未来的狼王呢?

四只狼崽三公一母,我们姑且一一给它们起个名字,以便识别。长子一身黑毛,称它黑仔;次子毛色有蓝有黑,叫它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毛色一半是黑色,一半是褐黄色,称它双毛儿,唯一的一只母狼崽长得一身紫毛,就叫它媚媚。

紫岚最偏爱黑仔,因为它长得最像黑桑,黑仔长大一定会像黑桑那样健壮、勇敢、聪明的。紫岚把全部的母爱倾注在黑仔身上,它要把黑仔培养成新狼王。每次哺乳,它总是先让黑仔吃饱,然后才轮到蓝魂儿、双毛和媚媚。

双毛和媚媚似乎已习惯了母亲的偏心。但蓝魂儿却有股桀骜不驯的劲头。每当它看到黑仔优先独享母乳时,脸上便露出极端嫉恨的表情。要不是紫岚一门心思想把黑仔培育成“超狼”,它会欣赏蓝魂儿的叛逆性格的。野心勃勃才是狼的本色。但为了黑仔能当狼王,它只能用严厉的眼神来束缚和扼伤蓝魂儿狼的天性。

这天,黑仔和蓝魂儿终于暴发了冲突。当紫岚从草原上逮回一只草兔时,四只小狼崽饿急了,一起朝它扑去。按惯例,黑仔先吸奶,其余的等在一边。

但是,当黑仔刚用一种理所当然的神态钻到紫岚怀里,蓝魂儿怒叫一声猛扑过来,一下把黑仔撞倒,张口叼住丰满的乳房。

紫岚犹豫了,它不知该不该把蓝魂儿蹬开,就在这时,黑仔从地上爬起来,困惑地看着正在吸奶的蓝魂儿,突然明白了,是蓝魂儿侵犯了它的特权,困惑的眼光立刻变得凶狠起来。它仰天长嗥一声,那嗥声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它伸开稚嫩的狼爪扑向蓝魂儿,它打败了蓝魂儿。

紫岚心里一阵欣喜,它从黑仔身上看到黑桑顽强的斗志。太好了,黑仔!

今天你能从蓝魂儿嘴里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乳汁,明天你就能从狼王洛戛手里夺取王位!

狼崽们断奶了。

黑仔在紫岚的精心哺育下,才半岁多就长得健壮结实,足足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高出半个肩胛,乍一看,像匹半大的公狼。而且黑仔的胆魄也是超群的。它敢于在紫岚外出猎食时,独自到山林闯荡。尽管黑仔还太小,紫岚不放心它独自外出,但一想到日后黑仔能成狼王,它心里就很兴奋。每次外出,它都观察好四周,看看有没有虎、豹、野猪等猛兽的踪迹。石洞很隐蔽,也很安全,它这才放心。但它忽视了来自天空的威胁。

厄运从天而降。

一只空中霸王大金雕趁它外出时,叼走了正在草地上玩耍的黑仔。可惜黑仔的狼牙还没有长硬,顷刻间便葬身雕腹。

当紫岚发现草地上残留的凌乱雕毛和斑斑狼血时,母亲的心破碎了,它恨不能插上翅膀,飞上天空向仇敌报仇。

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顶替它实现狼王梦。

秋天过去了,寒风又吹过日曲卡雪山。蛇、熊等动物冬眠了,鹿群和羊群也躲藏起来,狼觅食越来越困难了。为了生存,散居在草原四周的野狼又集合起来,形成一个强大的狼群,以应付寒冬。

紫岚带着蓝魂儿、双毛和媚媚赶到狼群聚集的地点。狼王洛戛正神气地主持认亲仪式。洛戛和它的忠实助手大公狼古古让十几只狼崽依次来嗅闻自己的体味。轮到蓝魂儿时,洛戛的眼里闪过一道凶光。它仿佛在蓝魂儿身上看到了黑桑的影子。它没像对待其它狼崽那样舔蓝魂儿的额头,而是举起前爪粗暴地将它推开。黑桑曾经是洛戛的强有力的竞争者,它恨黑桑的后代。

狼群中最活跃的是幼狼,它们快活地生活在大家庭里,在抢食物时彼此互相厮咬。有一次,蓝魂儿和一匹比它大的小公狼黄犊争抢一只牛腰,蓝魂儿打不过比它高大的黄犊,求救的眼光投向紫岚。紫岚并不理会,它要让蓝魂儿懂得弱肉强食的原则。

蓝魂儿没有吃到牛腰,心中十分委屈,但它把怒火藏在心里。第二天下午,它又和黄犊为争半块羊胎厮咬起来。蓝魂儿凶狠地扑向黄犊。强壮的黄犊一口咬下蓝魂儿脊背上的一块肉,狼毛飞旋,狼血漫流。蓝魂儿毫不示弱,它忍住痛,反身咬下黄犊的尾巴,“咔嚓”一声,黄犊又咬掉蓝魂儿的右耳朵。蓝魂儿满脸流血,神情极其可怕,但它决不罢休,仍向黄犊龇牙咧嘴冲过来。黄犊害怕了,转身落荒而逃。

蓝魂儿得意地吞下半块羊胎。紫岚很满意它的行动,又奖给它半条羊腿。

大雪一场接着一场,日曲卡雪山白雪皑皑。食物越来越少,生存越来越艰难。但蓝魂儿却在饥寒交迫中愈长愈大。它全身狼毛稠密闪亮,身体发育得格外强壮,一双贪婪的眼睛里闪着凶残的冷光,它的个头差不多高及成年大公狼的眉际了。要不是它少了一只右耳朵,可算是完美无缺了。

狼群猎食时,蓝魂儿开始不要命地冲在最前面。有一次,饿极了的狼群去袭击冬眠的黑熊,蓝魂儿冒着危险,冲进熊洞,对准熊的鼻子狠狠一口。

狗熊惊醒了,愤怒地咆哮起来,蓝魂儿把熊引出洞,狼群一起进攻,大狗熊终于败在狼群手下。狼群欢呼着胜利,大口撕咬着猎物。蓝魂儿的超群胆量赢得了众狼的尊敬,连狼王洛戛也不得不对这条半大公狼刮目相看。紫岚更是高兴。实现狼王梦已经为时不远了。

然而,想不到的事又发生了。蓝魂儿在狩猎中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它拼命地用爪子抓刨夹在腰间的铁夹子,然而无济于事。蓝魂儿发出凄厉的嗥叫。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狼牙狠狠地咬,最后,两只牙齿咬断了,嘴里鲜血直流,但仍不住嘴地啃咬铁夹子。眼看着猎人就要从山谷那边过来了,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无比悲哀地拖着断成两段的蓝魂儿的尸体,踉踉跄跄地逃回深山。

现在,只能轮到最后一只公狼双毛来实现黑桑的梦想了。

当紫岚把视线集中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一阵伤感。双毛从小营养不良,长得过于瘦弱,但最难容忍的是,它性格温驯,从来不跟别的狼抗争,那怕别的狼咬了它一口,它也默默忍受,没有一点狼的气质。双毛总是逆来顺受,因为长期不受重视,养成了它十足的奴性。

紫岚看到双毛体格单薄和性格温顺的双重缺陷,决定重新塑造双毛。

春天来了,紫岚又带着双毛、媚媚开始单独生活。它给双毛吃最好的食物,教它厮咬格斗的种种技巧。经过半年时间的精心驯养,双毛长得壮实些了,捕食技艺也越来越好了。双毛长成了一匹挺帅气的大公狼。紫岚以为过去在双毛身上显露出来的身体和精神上的缺陷该消失了,该让双毛到狼群中显显身手了。

到了冬天,散居的狼群又聚集到了一起。紫岚很快发现自己大半年的心血白费了。双毛身上的精神缺陷根本就没消失。

虽然它已长成一条健壮的公狼,但遇到同龄公狼,仍然卑怯地龟缩在一边。对狼王洛戛更是一副低眉顺眼的奴才样。紫岚好几次在它屁股上又撕又咬,但双毛似乎已甘心情愿做一匹狼群中地位最低下的平庸草狼,拣食吃剩的肉末骨碴,以此度日。

好一个窝囊废!

要是紫岚现在膝下还有另一匹狼儿,它一定会放弃双毛的。但它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再一次重新努力。媚媚是匹母狼,不能争夺狼王宝座。只有双毛才有资格争夺狼王之位。它必须付出更大的代价和力气,把双毛扭曲的狼心纠正过来,以实现它的狼王梦。

整整一个漫长的冬天,紫岚全副身心都投入到重新塑造双毛狼性的工程中。它一会儿用温柔的母爱和热情的鼓励;一会儿用饥饿胁迫或殴打威逼它。

软硬兼施,恩威并用。然而这套教育方法用在双毛身上却没有起什么作用。

双毛虽然很自卑,但智商并不低,它也晓得紫岚想让它出类拔萃,成为威风凛凛的狼王。但从小受冷遇,早已养成它根深蒂固的自卑心理。它总觉得自己是弱者,它怎么也没有勇气和同龄公狼争斗,更谈不上和狼王洛戛争夺王位。难道双毛真朽木不可雕了?不,紫岚不甘心,它设计出一套崭新的教育手段,一定要把双毛的精神缺陷彻底扫除。

狼群解散,紫岚带着双毛、媚媚回到石洞。从此,紫岚把自己那种母狼的爱深深埋在心底,它联合媚媚,把自己扮演成一个脾气暴戾的狼王,使双毛在家庭似的小狼群里处于受奴役的地位。

紫岚想方设法地用暴力折磨双毛,双毛的眼角常常沁出委屈的泪。到了夏天,竟瘦得皮包骨头。双毛的忍耐力和承受力达到了极点。

紫岚耐心地期待着。

终于,在盛夏的一个中午,干渴的双毛为了和紫岚、媚媚争喝一口水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双毛身上的奴性崩溃了,爆发出全部的狼性,它看着母亲和媚媚痛快地喝完水,轮到自己喝时,它俩却用尾巴将水潭里的水搅浑。它无法理解母亲为什么会变得如此虐待它。它长期被压抑的嗜血本性暴发了。

它嚎叫一声,冲向紫岚,两只强有力的狼爪猛地扑来,“咔嚓”一声,紫岚的腿骨被折断。媚媚吓得掉头就跑。双毛瞪着凶恶的眼睛,望望呻吟的紫岚,又望望乖乖躲在一边的媚媚,威严地嗥叫了一声。

紫岚疼得钻心。但它悲喜交加。啊,果然,双毛按自己预想的那样,产生了质的突变。

接着,紫岚为了恢复巩固双毛的强者心理,又采取了第二步骤。在家里,它和媚媚的地位和双毛翻了个。双毛成为统治者,让它威风凛凛地享受狼王特权。

双毛尝到了甜头,越发凶狠威严了。又经过半个夏天和一个秋天的精心培育,双毛被诱发出来的狼王心态逐渐强化,最后定型了。为此,紫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它不但跛了一条腿,而且身子也明显地消瘦了。它,提前衰老了,它作出了作为母亲的最大牺牲。

深秋,狼群又按自然规律集合起来,双毛已成为一匹体格和胆魄都高度成熟的野心勃勃的大公狼。它在家里发号施令,现在回到狼群却要受狼王洛戛的统治。它无法忍受了。

紫岚先用计离间洛戛和它的盟友大公狼古古的亲密关系。洛戛和古古为争夺母狼莎莎恶斗了一场,洛戛咬死了强壮的古古,但它也消耗了大量体力。

就在这时,双毛适时地向洛戛发起挑战。双毛气势凶猛。洛戛一开始就显得力不从心,它扑击的速度有点迟缓,狼爪撕扯也缺乏力度。双毛扑击如闪电,不一会儿,就咬下洛戛背上的一块肉。伤痛刺激了洛戛。它拼命反扑。

双毛并没有因对手反扑而畏缩。它年轻气盛,越斗越勇,再次以极其迅猛的速度,扑向洛戛的喉管、眼窝和腹部。在双毛凌厉的攻势下,洛戛渐渐力弱气衰。

大局已定,围观的狼群望着血腥的场面激动地嚎叫起来。紫岚为双毛大声叫好,它知道,只要双毛乘胜进击,一定能咬断洛戛的喉管,夺取宝贵的王位。黑桑的遗愿就要实现了!

好样的!双毛又一个扑击,把洛戛撞出两丈多远。洛戛气喘吁吁地想爬起来,双毛威风凛凛狂嗥一声,又屈起后腿,大张狼嘴,瞄准洛戛的喉管扑过去。

洛戛明白自己正处在灭顶之灾的瞬间。它眼里掠过一道绝望的光。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洛戛不甘丢失狼王身份,不甘败在这个无名小辈手中,强烈的求生欲和多年狼王地位养成的傲慢气势,使它一声低沉而厚重的长嚎在草地上爆响。双毛已经跃起的前肢突然变软了,它像一只吹足了气的皮球,忽然被针戳破似的瘪了气。它的脸上浮现出久违的卑贱和萎缩神情。洛戛那声异乎寻常的嗥叫勾起了双毛的自卑感,它又旧病复发了。

紫岚再急也没有用了。

洛戛不愧是匹经验丰富的老狼王。它看到双毛神态突变,转身想逃。它猛地跳起来,一口咬住双毛的臀部,猛力一撕,血肉喷洒在草地上,只听双毛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嗥。

群狼得到狼王的信号,一起拥上来,可怜的双毛来不及发出一声诅咒,便魂归西天了。

紫岚伤心得几乎要昏了过去。它知道,与其说双毛死在洛戛爪下,不如说是死在它自己的自卑感下。

紫岚彻底绝望了。它在极端的孤独和痛苦中,熬过了漫长的冬天。

又一个春天来了。紫岚发现媚媚跟自己越来越疏远,紫岚常常独自待在冷冷清清的石洞里,媚媚理也不理它。最近几天,媚媚的情绪显得特别反常,一会儿兴奋得蹦蹦跳跳,一会又呆呆地盯着天空发愣。紫岚看得出,媚媚在恋爱了。突然,早已破灭的一线希望又闪现在紫岚脑中。媚媚是匹母狼,无法争夺王位。但媚媚可以生崽,黑桑和紫岚的优秀血统可以传给媚媚的后代,让孙子当狼王也好啊!问题是媚媚要找什么样的配偶呢?紫岚心急如焚。媚媚从不让它过问自己的事,紫岚只好悄悄跟踪媚媚。

紫岚在暗中发现,媚媚的配偶是匹瘦弱难看的独眼公狼,名叫吊吊,更糟糕的是吊吊很没出息,胆小怕事。媚媚怎么能嫁给这种平庸的草狼呢!紫岚大怒,它想方设法阻止媚媚和吊吊往来,用母狼的威严限制媚媚的自由。

但媚媚不吃它这一套,差一点要和吊吊私奔。万般无奈的紫岚,终于下了决心,除掉了吊吊。

吊吊死后,媚媚伤心欲绝,它用绝食以示抗议。紫岚便百般体贴爱护媚媚,给它爱抚、给它捕食。紫岚不愿媚媚死去,它苦苦挽救媚媚,终于,媚媚冷静地接受了现实,它开始进食,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活,但她对紫岚的态度比以前更冷淡了。

终于同一匹英武的大公狼结合了。石洞成了它们的家,紫岚被赶了出去。它四处流浪,饱尝了一匹孤独的无家可归的老母狼所能得到的全部辛酸。两个月过去了,紫岚变得又老又丑,行动也很笨拙,成了可怜的乞讨者。

它常常孤独地走在寒冷的黑夜里,思念大公狼黑桑,思念它死去的三个狼子。

遗憾的是,它没能实现黑桑临终前的嘱托。为了实现狼王梦,它失去了三个狼子,现在唯一的亲人媚媚又抛弃了它。它惆怅、痛苦、惭愧。它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它克制不住老死前再见一次媚媚的强烈愿望,也许黑桑——紫岚家族的后代就要出生了,它多么想去亲亲可爱的外孙啊。

紫岚向石洞走去。刚靠近洞口,洞里就传来媚媚愤怒的嗥叫。媚媚以为来了陌生的狼。紫岚慢慢把头探进洞。洞里的媚媚也认出了紫岚。它以为紫岚又要来加害自己,它挺着鼓鼓囊囊的肚子,向紫岚扑来。紫岚发出凄惋的哀叫,仍一步一步向媚媚走去。它想消除误会。但媚媚不相信它,依然拖着沉重的身子扑到它身上,狠狠地咬了它一口。紫岚疼得在地上打滚,但它不敢反抗,它怕伤着媚媚肚子里的狼孙,它忍住伤痛,转身逃命。

疲惫不堪的紫岚口吐白沫,瘫倒在地,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忽然,一股猛烈的气浪把它从昏睡中惊醒。它睁眼一看,天空中盘旋着一只大金雕,正虎视眈眈地盯着它。金雕以为地下倒着一匹老死的狼,想飞下来捡便宜。紫岚满腔怨愤,它一声嚎叫,吓得金雕偏仄翅膀,向高空飞去。金雕虽然天性凶狂,但它还不敢主动袭击一匹成年狼。

这时,石洞那边传来媚媚的嚎叫,媚媚分娩了!紫岚一阵激动,它终于听到这种神奇的声音了。它拾头仰天长啸,倾吐内心欣喜。忽然间,天空中飞翔的金雕也被媚媚的嗥叫声吸引。它一定想起过去吞食黑仔的美味了。它盘旋在石洞上空,显出捕食前的兴奋。

紫岚想起黑仔的死,它不能让悲剧重演。为了狼孙的安全,它决定用生命的残余力量和金雕进行殊死的搏斗。

紫岚无法飞上天空,它只能设法把金雕从天上骗下来,这将是一场体力与智力的较量。

紫岚知道,自己必须装出一副垂死衰老的样子,来吸引老雕的视线。于是,它跛起一条腿,趔趔趄趄地在草原上行走。它相信,它的这副模样,一定会激起金雕贪婪的食欲。

果然,天空出现了金雕的黑影,狡猾的老雕不紧不慢地盘旋着,紫岚口干舌燥,但它必须继续表演,它口吐白沫,倒在草地上。

老雕突然收敛翅膀,向紫岚冲下来。是时候了,紫岚憋足劲,准备用狼牙对付老雕的脖颈。但是,它毕竟老了,长时间和老雕周旋,已经耗费了它大部分力气,它想奋力跳起,但已来不及了!老雕的铁爪一下就插进它的肋骨。一阵钻心的剧痛,紫岚发出一声惨嗥,老雕巨大的翅膀煽起一股飓风,紫岚被拎上了天空。

紫岚拼命用狼爪撕抓,它狂嗥着、挣扎着,但不一会,它昏了过去..

高空又湿又冷的气流将它刮醒了。它睁开眼,尕玛儿草原在身下像一块绿色的地毯。老雕正拎着它在高空飞行。

紫岚明白,自己已身陷绝境。它被吊在空中,犀利的爪牙毫无用处。紫岚非常伤心,难道它就这样被老雕吃掉?它的可爱的狼孙也会成为金雕的美餐。不,狼是草原的精英,是野性的化身,它不甘心就这样死去,它要用最后一口气和老雕拼搏,为自己、也为狼孙。

老雕向雕巢飞去。离雕巢越来越近了,老雕准备着陆。紫岚奋力地侧转身体,想抓住老雕的胸脯。老雕发现紫岚从晕死中苏醒了,它啸叫一声,俯下头来,用坚硬的嘴壳猛啄紫岚的眼睛。紫岚趁势将两条前腿勾住老雕的脖子,另一条后腿也勾住老雕的脊背。虽然它的一只眼珠被老雕啄出来了,鲜血直流,疼得它浑身抽搐,但它仍以超凡的毅力忍受着,依然用两腿紧紧地勾住老雕。

老雕挣扎着,它想摆脱紫岚的纠缠。它的翅膀沉重地煽动着,身体在空中摇晃起来,最终失去了平衡。

任凭老雕怎样折腾,紫岚绝不放松,它紧紧地缠住老雕,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老雕终于受不了比它体重重两倍的狼的纠缠,它耗尽体力,再也煽动不了一对沉重的翅膀,一头向下栽去。

“砰”的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下来,紫岚的脊背先落地,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腿仍紧紧地缠住老雕。

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双金色的翅膀僵直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

这时,山麓中的石洞里,媚媚的五只狼崽呱呱落地了。也许它们中的一只,会成为未来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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寰宇思恋

可能是这个吧?

狼狈

沈石溪

布朗山上发现狼和狈!

第一个看见狼和狈的是山村邮递员康郎甩,据他说,那天他到布朗山乡

公所去送邮件,晚上喝了一点酒,乘着月色从山间驿道下山来,手里还提着

乡长馈赠的一块腊肉.快到半山腰时,突然觉得身后有窸窸窣窣的声响,回

头望去,驿道上飘忽着四只绿莹莹的小灯笼,他赶紧拧亮手电筒,一束强烈

的光柱照过去,他看见一匹高大的狼驮着一只瘦小的狈正朝他迅速追来,他

吓得扔下那块腊肉,转身就逃."幸亏我手里提着块腊肉,要不然的话,我

就成了狼狈的晚餐了."康郎甩心有余悸他说,"谁斗得过狼狈呀,连老虎

见着狼狈都会吓出一身汗来呢."

民间流传着很多关于狈的故事,说狈会模拟各种鸟兽和人的声音.偷鸡

时,它会像下蛋的老母鸡那样咯咯叫,把公鸡引诱过来,然后一口咬断公鸡

的脖子;它会发出婴儿的啼哭声,把牧羊人从羊群边引开,趁机猎取羊羔;

它还会把一只小牛犊吃空后,留一张完整的皮囊,披在身上学牛犊的样,钻

到母牛肚子底下吸牛奶喝,是一种比狐狸更狡滑的动物.狈虽然头脑特别发

达,却体小力弱,尤其是两条前腿很短,不善行走,要靠狼背着才能活动,

所以狼狈,狼狈,狼和狈是连在一起的.狼把狈驮在自己的身上,野蛮的体

魄和狡诈的头脑相结合,狈出坏点子,狼实施坏点子,干尽了坏事,连猎人

都束手无策,所以又有"狼狈为奸"的说法.

说布朗山上有狼,我相信.三个月前,曼广弄寨的老猎人波农丁在布朗

山上埋了一副捕兽铁夹,过了两天,发现铁夹已被碰倒了,铁杆下夹着两只

黑毛兽爪,长约三寸,形状与狗爪相似,指甲却比狗爪锋利得多,铁夹上还

洒着许多血,将那两只兽爪拿回去给许多有经验的猎人鉴别,一致认为是狼

爪.也只有狼,在不小心被捕兽夹夹住脚爪后,能残忍地咬断自己的膝盖,

用高昂的代价换取一条生路,其它任何动物都下不了这种狠心.说布朗山上

有狈,我不相信.虽然人们常把狼狈连在一起,但据辞海 生物分册介

绍,狈属于民间传说中的动物,就像凤凰,麒鳞和龙,谁也没见过.我想,

一定是康郎甩那天晚上,醉眼朦胧,视觉出现叠影,把一只狼看成两只狼了.

仅仅隔了两天,我也看到狼和狈了,而且吃了它们的大亏.那天中午,

我在稻田里割谷子不小心割破了小指头,伤口很深,血流不止,村长让我回

家休息.农忙季节,寨子里男女老少差不多都下田干活去了,四周静悄悄的.

我拐了个弯,突然看见我小木屋旁的猪圈前,站着一对狼狈,和传说中的完

全一样,那狈两条短短的前腿搂住狼的脖子,骑在狼的背上.狈毛色漆黑,

体态娇小,比土狗稍大些,狼毛色褐黄,高大健壮,像只小牛犊.一小一大,

一黑一黄,显得十分清晰.我赶紧钻进路边的草丛里,轻轻拨开草叶,窥望

它们的举动.

它们瞧中了我养了半年多的那头母猪,那根狼舌和那根狈舌都长长地拖

出嘴外,馋涎欲滴,很想尝尝家猪的滋味.我不太担心我的母猪会遭殃,我

是用楠竹搭的猪圈,篱笆墙里外两侧都栽着一人高的仙人掌,这种仙人掌浑

身长满了两寸长的毒刺,被刺着后疼痛难忍,皮肤还会溃烂,比铁丝网还管

用,我不敢夸口说我盖的猪圈固如金汤,但起码不是那么容易攻破的.连我

的母猪都感觉到自己是在安全可靠的屏障后面,尽管透过篱笆的缝隙已经看

见了黄狼和黑狈,也没惊慌失措地大叫大嚷.黄狼和黑狈在猪圈前徘徊了一

阵,黄狼那双吊向额际的斜眼一片迷惘,那张凶狠的狼脸上露出无可奈何的

表情,慢慢转向寨外的箐沟,似乎在说,算了吧,别在这里泡蘑菇了,我看

这猪圈是很难攻得破的,别猪肉没吃到,反被扎了一身仙人掌的刺.黑狈却

目光坚定,用自己的脖子缠住狼的脖子,硬把狼想要离去的身体扭转到猪圈

前来,似乎在说,老伙计,别泄气,胜利往往在于再坚持一下的努力之中!

我看得清清楚楚,那只该死的狈尖尖的嘴附在狼的耳畔,咕咕哝哝了一阵.

没想到,狈和狼还会咬耳朵说悄悄话.黑狈洋洋得意,一看就知道是在向黄

狼面授锦囊妙计.我果然没猜错,只见那匹黄狼快速冲到篱笆前,突然前肢

一跃,身体竖直起来.就在黄狼直立的刹那间,黑狈两只后爪踩上黄狼的肩,

继而踩上黄狼的头顶,倏地一下,细长的身体也竖直起来,这是标准的叠罗

汉,超一流的杂技动作,看得我眼花镣乱.更绝的是,黄狼在黑狈站上它头

顶的一瞬间,身体猛地向上蹿了蹿,黑狈像被自动跳板弹了一下,凌空飞起,

越过两米来高的篱笆墙,进了我的猪圈,动作完整和谐,配合得天衣无缝.

又让我感到惊讶的是,黑狈从空中跳进猪圈,刚好落在我的母猪背上,一口

就咬住了母猪的耳朵,使劲一拧,母猪就改变了方向,猪头朝着篱笆墙了.

母猪发出尖嚎声,遗憾的是我没有办法去救它.黑狈等母猪大方向正确后,

尾巴像根鞭子一样抽打猪屁股,我的可怜的母猪——唉!真是头十足的蠢猪,

一头向篱笆墙撞去.它大概以为冲破篱笆墙就可以逃命了,殊不知正中了黑

狈的圈套.发猪瘟的,脑子笨得像只木瓜,力气倒大得像牛,只听得哗啦一

声响,竹篱笆被撞开一个豁口,母猪满头满脸都是血,眼皮上还钉了两根仙

人掌的刺,而黑狈却因为躲在母猪的背后,安然无恙.母猪变成了披荆斩棘

的开路先锋,变成了质地优良的挡箭牌!

我算是懂得了什么叫互相勾结,狼狈为奸.

母猪出了猪圈,背上有黑狈叼着猪耳朵掌握方向,后面有黄狼用咬屁股

的办法驱赶,虽然满心不愿意,也不得不跟着它们钻进荒草丛生的箐沟里去

了.

布朗山上发现了狈的消息不胫而走,惊动了省动物研究所,派了个研究

员下来,组织曼广弄寨全体猎人和猎狗,上山围剿.我也参加了狩猎队.我

们在山上搜了半个月,最后在臭水塘旁发现了黄狼和黑狈.

一声唿哨,20多条猎狗像拉开的一张网,向黄狼和黑狈罩了过去.

我真正体会到了"狼狈不堪","狼狈逃窜"这些成语和日常用语的生

动性与准确性.

我站在小山顶上用望远镜看,黄狼驮着黑狈,颠颠簸簸地向前面逃,狗

群在后面拼命追!狼和训练有素的猎狗奔跑速度差不多,但此刻黄狼驮着黑

狈,情况就不一样了,黄狼速度明显比不过猎狗,彼此的距离越来越短,不

一会儿,狗群离黄狼和黑狈只有20几米远了.这时,黄狼冲下一个约75度

的陡坎,想用走险道的办法甩脱讨厌的狗群.狼由于经常要捕捉岩羊,斑羚

之类善于在悬崖峭壁上攀援行走的动物,练就了非常过硬的下陡坎的本领,

能轻盈地从几丈高的陡坎上跳下去,稳稳地落到下面平坦的岩石上,不停顿

地又往下跳,而狗在这方面就要差一大截,在陡坎面前往往畏缩不前,左右

环顾,挑选容易落脚的地段,试探两三次,才敢跳下陡坎.现在黄狼冲下去

的陡坎约有十来丈深,足够狗们磨蹭一阵子的了,我担心这条陡坎会让黄狼

和黑狈逃之夭夭.可我很快发现我的担心是多余的,黄狼刚刚往下跳第一个

台阶,不知是因为黑狈没做好下陡坎的准备,还是黄狼的屁股翘得太高,身

体过于垂直,只见黄狼的前爪刚刚落地,黑狈突然从黄狼的背上滑落下来,

摔在石头上,这一跤摔得不轻,挣扎了好一会儿才站起来.黄狼在惯性作用

下,已经跳下第二层台阶了,黄狼站在第二层台阶上,转身朝上面的黑狈嗥

嗥叫着,是在催促黑狈快快下来.黑狈试探着往陡坎下走,狈的前肢比后肢

短一半,上坡还勉强能保持平衡,下坡就好比走钢丝绳,才迈出一步,就闪

了个趔趄,像只皮球似地往下滚,吓得它抓住一丛蒿草呦呦叫唤,黄狼只好

又从下面的第二层台阶蹿上来,蹲在黑狈面前,让黑狈爬上自己的背,再往

陡坎下跳.

这么来回一折腾,给狗群赢得了时间,当黄狼和黑狈下到陡坎底时,狗

群也同时下到了陡坎底,把黄狼和黑狈团团围了起来.

陡坎底下是一条宽敞的乱石沟,有利于猎狗发挥群体威力.

好一场精彩的狗,狼,狈大战.几条猎狗在正面与黄狼激烈厮咬,一条

大白狗绕到黄狼背后,一口咬住黑狈的一条后腿,把黑狈从黄狼的背上拉扯

下来.四五条猎狗立刻围上来,你一口我一口,毫不留情地对黑狈进行攻击.

黑狈虽然也长着和狼相似的一张大嘴,一口利牙,但毕竟身体瘦弱,尤其吃

亏的是前腿短后腿长,要很费劲地抬起头来才能和狗互相噬咬,又寡不敌众,

挡住了前面的狗嘴,防不住来自背后的偷袭,不一会几,唇吻,肩胛,脊背

和后胯就被狗牙咬破,浑身都是血,它直起脖子,嗥叫着,向黄狼求救.

黄狼陷在十几条狗的包围圈里,但它勇猛善战,咬断了一条黑狗的喉咙,

还咬断了一条黄狗的前腿,它自己的一只耳朵也成了大花狗的战利品.听到

黑狈的呼救,它不顾一切地冲开包围圈,向黑狈赶来.狗们像苍蝇似地粘在

它屁股后面,有的咬腿,有的咬屁股,大花狗则一口叼住了那条又粗又长的

狼尾巴,拔萝卜似地拼命拔,坚决不让黄狼靠近黑狈.狗的战略战术很高明,

把狼和狈分割包围,各个歼灭.黄狼狂嗥一声,龇牙裂嘴地回转身来,狗们

像遭到轰赶的苍蝇,奔散开去,唯独波农丁养的那条大花狗,仍叼着狼尾巴

不放,黄狼左转,大花狗也机警地跟着左转,黄狼右旋,大花狗也灵活地跟

着右旋,始终躲在黄狼的背后,让黄狼屡屡咬空.黑狈叫得愈发凄厉了,黄

狼无心恋战,大嗥一声,强行向黑狈的包围圈蹿去.我在望远镜里看得清清

楚楚,黄狼的尾根爆出一团血花,大花狗嘴里衔着一根活蹦乱跳的狼尾巴.

黄狼成了秃尾巴狼,但它好像忘了疼,闪电般地咬翻两条猎狗,冲到黑狈身

边,趁狗群混乱之际,重新驮起黑狈,向乱石沟左侧一片野砂仁地仓皇逃蹿.

这当然是徒劳的,才几秒钟工夫,溃散的狗群又聚拢在一起,凶猛地追

了上来.黄狼驮着黑狈,逃到离野砂仁地还有二三十米的地方,就又被跑在

最前面的大花狗缠住了,黄狼转身迎战,一蹦达,黑狈就从它背上咕咚滚了

下来.看来,黑狈负了很重的伤,都没有力气骑稳在黄狼背上了.黄狼用身

体挡住大花狗,扭身朝黑狈叫了两声,意思大概是让黑狈赶快逃命,它在后

面掩护.黑狈拱动着身体,向野砂仁地跑去,它的速度实在太慢了,慢得我

都可以追上它.没等黑狈逃进野砂仁地,狗群就像潮水似地涌了上来,兵分

两路,又把黄狼和黑狈分割包围起来.

这时,黄狼要是撇下黑狈,是完全有可能死里逃生的,我想,它虽然断

了一条尾巴,少了一只耳朵,但并没受致命伤,精力还很旺盛,而且包围它

的十几条狗畏惧它的勇猛和野性,不敢靠得太近,包围圈显得松松垮垮,很

容易冲开缺口的.果然,黄狼瞄准最弱的一条狗猛扑上去,利索地一口咬断

狗脖子,其它狗被震慑住,一瞬间停止了扑咬,造成短暂的"静场"效果,

它迅速突出重围,飞快向野砂仁地逃去.

黑狈那儿包围圈越缩越紧,狗们一个接一个跳到黑狈身上,咬得天昏地

暗,黑狈躺在地上,已无力朝狗反咬,脖子一伸一伸,嘴里喷出一口血沫,

也喷出一声垂死的哀嗥.

已逃到野砂仁地边缘的黄狼像触电似地敛住了脚爪.

呦——呦——黑狈连续吐出带血的呻吟.

黄狼刚刚转过身来,大花狗已追上来,眼疾爪快,一爪子抓过去,把黄

狼的一只眼睛抠了出来,像玻璃球似的吊在眼眶外,秃尾巴狼又成了独眼狼.

它惨嗥一声,仍奋不顾身地朝黑狈冲去.狗们蜂拥而上,像蚂蟥似地紧紧叮

在它身上,一眨眼,它就满身挂彩,趴在地上,可它仍拖拽着压在它身上的

七八条狗,顽强地朝黑狈爬去,在地上画出一条长长的血痕……

这时,我们也从陡坎上艰难地走了下来,围着满身血污的黑狈瞧稀罕.

不知是谁说了一句:"这畜牲还怀着崽呢!"我赶紧把视线移到黑狈的肚子,

果然鼓鼓囊囊的,像只打足了气的篮球,一跳一跳地在抽搐,想来是里头的

小生命还没死,还在顽强地律动.

"都说世界上没有狈,瞧瞧,我们不是打死了一只吗 登在报纸上,准

轰动."村长得意地说.

孙研究员瞟了黑狈一眼,一脚踹在它的大肚子上,不屑地撇撇嘴说:"活

见鬼,哪里有什么狈,是狼,是只黑母狼!它的两只前爪是让什么东西咬掉

的,所以短了一截.唉,白忙一场."

我们大吃一惊,急忙仔细观看,果然,尖尖的嘴,蓬松的尾,竖挺的耳,

模样和狼差不多,再看那两只短短的前腿,没有脚爪,茬口露出骨头,很明

显,这不是一双天然的短腿,而是一双残废的腿.我突然想起3个月前波农

丁的捕兽铁夹曾经夹过两只狼的脚爪,莫非……波农丁把两只狼腿爪风干后

当做避邪的护身符,外出狩猎都带在身边的,我让他拿出来,比试着安在黑

母狼的前腿上,毛色一样,粗细相同,长短合适,原物相配,确凿无疑.

闹了半天,所谓的黑狈,原来是只残废的黑母狼!

我清晰地看到这样的情景:黄公狼和黑母狼住在森林里,它们相亲相爱,

黑母狼怀孕了,日子过得很甜美.有一天,它们见到一条羊腿挂在一个黑色

的框框里,黑母狼肚子饿了,张嘴就去咬,那黑色的框框突然"活"起来,

夹住了它两只前爪,黄公狼帮它一起咬铁杆,狼牙咬崩了好几颗,还是无法

把它的脚爪拉出来,万般无奈,只好从膝盖处把两条前腿咬断.黄公狼并没

嫌弃自己残废的妻子,它把已无法行走的妻子背在身上,风风雨雨,爬山涉

水,至死不渝……

斑羚飞渡 文/沈石溪

我们狩猎队分成好几个小组,在猎狗的帮助下,把七八十只斑羚逼到戛洛山的伤心崖上。

伤心崖是戛洛山上的一座山峰,像被一把利斧从中间剖开,从山底下的流沙河抬头往上看,宛如一线天。隔河对峙的两座山峰相距约六米左右,两座山都是笔直的绝壁。斑羚虽有肌腱发达的四条长腿,极善跳跃,是食草类动物中的跳远冠军,但就像人跳远有极限一样,在同一水平线上,健壮的公斑羚最多只能跳出五米远,母斑羚、小斑羚和老斑羚只能跳四米左右,而能一跳跳过六米宽的山涧的超级斑羚还没有生出来呢。

开始,斑羚们发现自己陷入了进退维谷的绝境,一片惊慌,胡乱蹿跳。有一只老斑羚不知是老眼昏花没测准距离,还是故意逞能,竟退后十几步一阵快速助跑奋力起跳,想跳过六米宽的山涧,结果在离对面山峰还有一米多的空中哀咩一声,像颗流星似的笔直坠落下去,好一会儿,悬崖下才传来扑通的落水声。

过了一会儿,斑羚群渐渐安静下来,所有的眼光集中在一只身材特别高大、毛色深棕油光水滑的公斑羚身上,似乎在等候这只公斑羚拿出使整个种群能免遭灭绝的好办法来。毫无疑问,这只公斑羚是这群斑羚的头羊,它头上的角像两把镰刀。镰刀头羊神态庄重地沿着悬崖巡视了一圈,抬头仰望雨后湛蓝的苍穹,悲哀地咩了数声,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

斑羚群又骚动起来。这时被雨洗得一尘不染的天空突然出现一道彩虹,一头连着伤心崖,另一头飞越山涧,连着对面那座山峰,就像突然间架起了一座美丽的天桥。斑羚们凝望着彩虹,有一头灰黑色的母斑羚举步向彩虹走去,神情飘渺,似乎已进入了某种幻觉状态。也许,它们确实因为神经高度紧张而误以为那道虚幻的彩虹是一座实实在在的桥,可以通向生的彼岸。

灰黑色母斑羚的身体已经笼罩在彩虹眩目的斑斓光普里,眼看就要一脚踩进深渊去,突然,镰刀头羊“咩——咩”发出吼叫。这叫声与我平常听到的羊叫迥然不同,没有柔和的颤音,没有甜腻的媚态,也没有绝望的叹息,音调虽然也保持了羊一贯的平和,但沉郁有力,透露出某种坚定不移的决心。

随着镰刀头羊的那声吼叫,灰黑色母斑羚如梦初醒,从悬崖边缘退了回来。

随着镰刀头羊的那声吼叫,整个斑羚群迅速分成两拔;老年斑羚为一拔,年轻斑羚为一拔。在老年斑羚队伍里,有公斑羚,也有母斑羚;在年轻斑羚队伍里,年龄参差不齐,有身强力壮的中年斑羚,有刚刚踏进成年行列的大斑羚,也有稚气未脱的小斑羚。两拔分开后,老年斑羚的数量比年轻的那拨少了十来只。镰刀头羊本来站在年轻斑羚那拨里,眼光在两拨斑羚间转了几个来回,悲怆地轻咩了一声,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到老年斑羚那一拨去了。有几只中年公斑羚跟随着镰刀头羊,也自动从年轻斑羚那拨里走出来,进入老年斑羚的队伍。这么一来,两拨斑羚的数量大致均衡了。

就在这时,我看见,从那拨老斑羚里走出一只公斑羚来。公斑羚朝那拨年轻斑羚示意性地咩了一声,一只半大的斑羚应声走了出来。一老一少走到伤心崖,后退了几步,突然,半大的斑羚朝前飞奔起来,差不多同时,老斑羚也快速起跑,半大的斑羚跑到悬崖边缘,纵身一跃,朝山涧对面跳去;老斑羚紧跟在半大斑羚后面,头一勾,也从悬崖上蹿跃出去;这一老一少跳跃的时间稍分先后,跳跃的幅度也略有差异,半大斑羚角度稍高些,老斑羚角度稍低些,等于是一前一后,一高一低。我吃了一惊,怎么自杀也要老少结成对子,一对一对去死吗?这只半大斑羚和这只老斑羚除非插上翅膀,否则绝对不可能跳到对面那座山崖上去!突然,一个我做梦都无法想象的镜头出现了,老斑羚凭着娴熟的跳跃技巧,在半大斑羚从最高点往下降落的瞬间,身体出现在半大斑羚的蹄下。老斑羚的跳跃能力显然要比半大斑羚略胜一筹,当它的身体出现在半大斑羚蹄下时,刚好处在跳跃弧线的最高点,就像两艘宇宙飞船在空中完成了对接一样,半大斑羚的四只蹄子在老斑羚宽阔结实的背上猛蹬了一下,就像踏在一块跳板上,它在空中再度起跳,下坠的身体奇迹般的再度升高。而老斑羚就像燃料已输送完了的火箭残壳,自动脱离宇宙飞船,不,比火箭残壳更悲惨,在半大斑羚的猛力踢蹬下,像只突然断翅的鸟笔直坠落下去。这半大斑羚的第二次跳跃力度虽然远不如第一次,高度也只有地面跳跃的一半,但足已够跨越剩下的最后两米路程了。瞬间,只见半大斑羚轻巧地落在对面山峰上,咩叫一声,钻到磐石后面不见了。

试跳成功。紧接着,一对对斑羚凌空跃起,在山涧上空画出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

山涧上空,和那道彩虹平行,又架起了一座桥,那是一座用死亡座桥墩架设起来的桥。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快速飞渡。我十分注意盯着那群注定要送死的老斑羚,心想,或许有个别比较滑头的老斑羚,会从注定死亡的那拨偷偷溜到新生的那拨去,但让我震惊的是,从头至尾没有一只老斑羚调换位置。

他们心甘情愿用生命为下一代搭起一条生存的道路。

绝大部分老斑羚都用高超的跳跃技艺,帮助年轻斑羚平安地飞渡到对岸的山峰。只有一头衰老的母斑羚,在和一只小斑羚空中衔接时,大概力不从心,没能让小斑羚踩上自己的背,一老一少一起坠进深渊。

我没想到,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斑羚群竟然能想出牺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办法来赢得种群的生存机会。我没想到,老斑羚们会那么从容地走向死亡。

我看得目瞪口呆,所有的猎人都看得目瞪口呆,连狗也惊讶地张大嘴,伸出了长长的舌头叫。

最后伤心崖上只剩下那只成功地指挥了这群斑羚集体飞渡的镰刀头羊。它孤零零地站在山峰上,既没有年轻斑羚需要它做空中垫脚石飞到对岸去,也没有谁来帮它飞渡。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弯弯的彩虹一头连着伤心崖,一头连着对岸的山峰,像一座美丽的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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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狂的信大人

我只有几个,没关系吧? 狼王梦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则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正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翰的尕玛儿草原上。 在草原东北端一个臭水塘边,有块扇形岩石,岩石背后从中午起就卧着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快要分娩,正沉浸在一种即将做母亲的幸福和神秘感中。它渴望能在这儿捕猎到前来饮水的小动物。自从它怀孕以后,身子一天天变得沉重,无法再像从前那样追捕猎物了。饥肠辘辘的紫岚想念它死去的伴侣大公狼黑桑。要是它还活着该有多好。黑桑很体贴它,在它分娩的时刻,一定会忠实地守护着它。唉,可惜啊!紫岚悲哀地叹息一声。 天渐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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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塘飘飞

好多啊 懒得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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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i0724

可能是这个吧? 狼狈 沈石溪 布朗山上发现狼和狈! 第一个看见狼和狈的是山村邮递员康郎甩,据他说,那天他到布朗山乡 公所去送邮件,晚上喝了一点酒,乘着月色从山间驿道下山来,手里还提着 乡长馈赠的一块腊肉.快到半山腰时,突然觉得身后有窸窸窣窣的声响,回 头望去,驿道上飘忽着四只绿莹莹的小灯笼,他赶紧拧亮手电筒,一束强烈 的光柱照过去,他看见一匹高大的狼驮着一只瘦小的狈正朝他迅速追来,他 吓得扔下那块腊肉,转身就逃."幸亏我手里提着块腊肉,要不然的话,我 就成了狼狈的晚餐了."康郎甩心有余悸他说,"谁斗得过狼狈呀,连老虎 见着狼狈都会吓出一身汗来呢." 民间流传着很多关于狈的故事,说狈会模拟各种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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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的海

简介: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上海人,生于1952年10月,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职称文学创作2级。1982年10月加入云南作协,1985年9月加入中国作协。 生于上海亭子间。从小体弱多病,与各种体育奖杯无缘。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傣族村寨插队落户。会捉鱼会盖房会犁田会栽秧。当过水电站民工、山村男教师。1975年应征入伍,官拜宣传股长。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娶一妻,生一子。1992年调任成都军区创作室。擅长写动物小说,努力笔耕,以养家糊口尽男人之天职。 1969年赴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村寨插队落户。1972年调当地山区小学当教员。1975年当兵。1980年开始从事业余文学创作。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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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猫子_常

因为他追女生的方式还是挺合理的,如果大家想要正正经经的谈恋爱,可以借鉴他的一些方法,但是他是一个渣男这一点毋庸置疑。

原贴:恋爱先生宋宁宇结局是什么 宋宁宇最后会和

小小的我

他方式新颖独特,恰到好处捕捉到女生的心理活动,女生也心思细腻,让女生心动的一瞬间把握的很好,很符合女生的想法,和理想中爱情追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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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力力

宋宁宇失去了顾遥和罗玥的真心,自然也得不到爱情的拥抱!爱情中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出轨渣男,最后也会没有爱情的滋润,反而遭到报应。 宋宁宇算是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帅气而且还是一个酒店的老板,剧中女主角在国外事业受挫,在回国的飞机上遇见了魅力熟男宋宁宇,经过了短暂的谈话,两人互相对对方有了好感。 而且回国之后,宋宁宇各种对罗玥好,两人在第五集就确定了男女关系,而且还上演了激情四射的拥吻。 宋宁宇事业上肯定是成功人士,但是在感情上,宋宁宇应该是一个大渣男,是一个混迹情场的老手。因为宋宁宇在剧中人设是一个结了婚的男人,但是在见到罗玥的时候,隐瞒了结婚的事实。 扩展资料: 恋爱先生主要讲述了高端牙科

原贴:恋爱先生宋宁宇结局是什么 宋宁宇最后会和

七分醒~

《赘婿》电视剧中没有沈浪这个角色啊!

《赘婿》是由邓科执导,郭麒麟 、宋轶领衔主演,蒋依依、高曙光、海一天、尚语贤、岳旸、刘冠麟、冯晖、王成思、叶项明、赵柯、曹曦月、刘已航、钱波、黄澄澄、李彧、戴向宇、胡丹丹、沈浩主演,朱珠特别出演,张若昀、田雨友情出演的商战题材古装剧,于2021年2月14日20点在爱奇艺首播

原贴:赘婿沈浪结局?

蘐菲

孔捷生的《南方的岸》原文太长,你可以下载后再看。 《南方的岸》,1983,北京出版社,十月丛书 描写了几个年轻人经过一段岁月后,重新认识自身的价值。 孔捷生(1952年11月11日~)广东南海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原贴:孔捷生的《南方的岸》原文

冉DOI

这个不是孔捷生的,不知是什么无名人物乱写的。《南方的岸》很难找,我只找到了PDF的,可以给你,只是不知道怎么上传上来,让你下载,有空时联系吧,指导我放上来,大家共享。

原贴:孔捷生的《南方的岸》原文

迩留下了悲伤

叶辰宋婉婷结局是他们俩在一起了,去环球旅行了

原贴:叶辰宋婉婷结局?

Cassie

小说穿书自救指南沈清秋结局:为了遵循狂傲仙魔途小说的原剧情发展,沈清秋把洛冰河推下了山崖,成功让洛冰河黑化,后来他靠着假死金蝉脱壳,利用月露华灵芝重塑了真身,在洛冰河要攻打苍穹山的时候现身,成功阻止了洛冰河的进一步黑化,在洛冰河了解了沈清秋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后,两人解开了误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原贴:沈清秋的结局?

蚂蚁103

陈宁宋娉婷的小说为战龙临门,又名少帅临门,由作者白玉求瑕原创。该书目前还没有完结

原贴:陈宁宋娉婷的小说结局?

行走的背包

我来答,在金庸小说《碧血剑》中,袁承志看到闯王起义军进京后的种种表现,跟明朝没有什么区别,感觉心灰意冷,于是带领青青、何铁手等人远赴海外,逍遥自在去了。

原贴:碧血剑原文结局?

lovemay11陈二一

基本上都死了,除了北月和她收养的那个孩子还活着。男主最后也死了,女主死了以后,她表哥催眠失败,下了见血封喉的毒,死了。女主最爱男主,就是那个司夜。

其实还是很悲的,看到最后的时候,眼泪都止不住。但是前面又有点那啥!反正还是有点虐的。她亲哥哥,自杀了,用一把刀叉,其实我很喜欢传之~~我觉得他比男主好,可惜死的有点早。

原贴:小说夜凝夕结局

轻装雅皮

我只知道小说里面的,宋在幻象里和沈岸相爱了但沈岸在幻象中死了,宋不肯回到现实宁愿在幻象里相信沈岸是爱她的。而沈岸在知道宋死后发现自己是爱她的又听完女主说完事情原委而伤心欲绝,主动请缨最终战死沙场。看了好久了,好像是这样的

原贴:小说里荣凝沈岸结局

pipapipo

是宋凝吧,最后宋凝不愿意离开君拂给她织的幻境,即使沈岸已经战死,但是她还有她未出世的孩子和沈岸永不背叛的爱,她告诉君拂她在梦里看到了现实中的惨烈,她觉得无法承受,不如就在幻境里活下去,希望君拂把她在现实里的遗体火化,装在白底蓝釉的瓷瓶里交给她的哥哥宋衍。君拂出幻境后发现宋凝早已安排好让人一把火烧了水阁,宋凝就在火中烧成了灰烬,沈岸赶回来痛不欲生,君拂重现了当年的场景,沈岸才知道这些年的真相,原来是宋凝在苍鹿野救了他。后来黎国姜国开战,沈岸明明在有利的情况下却战死,临死前身边还带着宋凝的骨灰。

最后都死了。

原贴:小说里荣凝沈岸结局

示の羊 Leung

这座城市和棉花有着亲密的关系。在它四周的乡村,农民几百年来靠种棉为生。所以,当有一天这座城市突然在棉田的包围中矗立起来,人们就想,让我们拿什么来作这城市发展的根基呢?我们有棉花,也许我们应该建造纺织厂。于是,从50年代开始,这座城市在苏联老大哥的帮助下,一口气建造起近十家纺织厂。说它一口气,仅用此形容神速。好比我们形容那些身大力不亏的强壮妇女,说她们一口气生了多少个孩子。这些纺织厂,不仅设备、厂房、技术由苏联人提供,就连生活区的建造也由苏联专家一手设计。很快的,这些纺织厂和由它们派生出的生活区就占据了这城市近一半的面积。如今,当90年代的我们经过这些由苏联人设计的纺织工人住宅区的时候,我们一面端详着那些面目相近、老旧而又略显笨拙的楼群,端详着楼房顶端那一溜溜熏得乌黑的排烟道,一面仍能体味出苏式建筑的用料实惠、宽大沉稳和向往共产主义的浪漫热情。比方说每一片生活区内整洁规矩的绿地花园;比方说与花园们相匹配的职工俱乐部。在每一个俱乐部屋顶上,都竖着两个相隔很远的龙飞凤舞的红色大字:舞——会。远远看去,这两个站立了四十多年的瘦削的大字,好似两个彼此相望、却永远也走不到一起的孤独的舞者。

接着,有外地工人为支援纺织厂的生产一批批进入这城市了:天津工人的到来使这个城市的居民学会了吃鱼;上海工人的到来使这个城市的居民体味了糯米的奇妙。这是一个由纺织工人填充起来的城市,一个让苏式住宅覆盖了的城市。安德烈就出生在这座城市里。

安德烈姓安,名叫德烈。安德烈的出生年月大概是1954年3月左右。安德烈这名字是父亲为他所起,名字本身也是当年中苏友好的一种体现。安德烈的父母就是响应政府的号召,由上海搬入这里支援城市建设的,他们都是中学教师。父亲穿过苏联印花布衬衫,母亲也穿过苏式“布拉吉”。当年他们都向往过苏联老大哥的美妙生活,他们也希冀着小安德烈长大之后能够去苏联留学。当然,他们想不到国际局势和国内局势的快速变幻,使安德烈不再会有去往苏联的可能。不过,假设真要能去,安德烈真想去么?他的父母从没问过他有什么打算,他的打算对他们也许并不重要。

那么,安德烈究竟属于一种什么样的人呢,他似乎属于那种年龄越往前走、思维越往后退的人。他很少自己做主选择什么,他就读的小学、中学都是父母替他选择的。小学三年级,有段时间他很迷恋朗诵,曾经想要报名参加学校业余朗诵小组,父母得知后立即做了阻止:意义不大。他们说。安德烈便停止了朗诵。到了后来,“文化大革命”开始了,社会一片混乱,学校停了课,大部分同学都去了农村插队,安德烈却由于母亲一个熟人的关系,进一家区办罐头厂当起工人。这在当时特别叫人羡慕。但让安德烈高兴的并不是他留在城市做了工人,而是同班的李金刚也留了下来。

安德烈和李金刚从小学一年级就是同班同学,后来又一块儿上了同一所中学。小时候,他们永远坐同桌,他们一块儿写作业,他们合伙组装矿石收音机,他们互相串门——多半是安德烈到李金刚家去。李金刚的父母都是来自天津的纺织工人,他们家就在纺织厂的某一片苏式住宅区里。安德烈喜欢李金刚的居住环境,那些一模一样的楼群和一模一样的楼间花园给了他一种生活本身的宽厚和稳定感,无论从哪一个单元里出来的居民都是笑吟吟的,叫人感觉这些大楼的哪一扇门都可以是李金刚的家。安德烈的家是不具备这种气质的,他家住在父母为之工作的中学宿舍区,有点严肃,叫人拘谨。安德烈和李金刚从小区大门口那个冰棍车上买过冰棍喝过汽水,也在周末的夜晚,溜进戳有“舞会”大字的职工俱乐部看过大人跳舞。他们还在小花园里剥过一只死猫的皮(猫系李金刚掐死)。“文化大革命”刚一开始,高年级的一些造反同学曾经在校园里堵住安德烈,质问他为什么起一个“苏修”才叫的名字,安德烈回答不出,旁边的李金刚挺身而出地替他作了回答:“为吗不能叫?知道安德烈的‘德烈’是哪个德哪个烈么?是朱德的德列宁的列!”高年级同学被朱德和列宁震住了,李金刚的天津口音也使他显得格外理直气壮,李金刚的机智勇敢更是让安德烈深深折服。从此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他把自己那个烈字去掉了下边四个点。日月如梭,李金刚始终是安德烈须臾不可缺少的挚友。他们从两个男生长成了两个男人,成家立业生儿育女。安德烈娶了自己的表妹,李金刚一直在纺织厂当电工,和一名纺织女工结了婚。

安德烈的表妹是安德烈姨妈的女儿,因为父母早逝,她从小就生活在安德烈家里。安德烈对表妹很好,表妹也十分依恋安德烈。安德烈的父母早已看出了这种依恋,出于对这女孩子的怜惜,他们愿意安德烈娶她为妻。或者,这种考虑还出于上海人的清高和对这座城市的提防,他们愿意一家人还是一家人。他们暗示安德烈,安德烈接受了这暗示。当他接受了这暗示的时候,他第一次试着用打量恋人的眼光打量他的表妹,结果他发现无论如何她更像是他的妹妹而不像他的恋人。她苍白、纤弱,下颏尖尖的,老爱半张着嘴像是对什么事表示不理解,又仿佛随时要你告诉她什么事应该怎么做。安德烈望着他的表妹,执拗地想起他刚当工人那会儿,十七岁吧,有一天和李金刚一块儿到纺织厂浴室去洗澡。那是一间男女合用的浴室,男女轮流使用。他们进来的一小时前,女工们刚刚使用过这间浴室。虽然浴池里的澡水已经换过,但室内仍然蒸腾着让男人敏感的女人的体味儿。安德烈就在迈进浴池的时候,就在一团团热乎乎的女人气味中,发现浴池边缘散落着几枚女工遗忘的黑色发卡,其中一枚还缠绞着一丝纤细的长发。他长久地盯着它们,体内突然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冲动。他几乎无法自持,他把自己潜入池中以遮掩自己的羞涩。他冲动着,头脑里闪过班上一些女生的样子,他发现他头脑中的女性里没有他的表妹。

原贴:铁凝短篇小说—《按得烈的晚上》原文是什么?

安泊

这座城市和棉花有着亲密的关系。在它四周的乡村,农民几百年来靠种棉为生。所以,当有一天这座城市突然在棉田的包围中矗立起来,人们就想,让我们拿什么来作这城市发展的根基呢?我们有棉花,也许我们应该建造纺织厂。于是,从50年代开始,这座城市在苏联老大哥的帮助下,一口气建造起近十家纺织厂。说它一口气,仅用此形容神速。好比我们形容那些身大力不亏的强壮妇女,说她们一口气生了多少个孩子。这些纺织厂,不仅设备、厂房、技术由苏联人提供,就连生活区的建造也由苏联专家一手设计。很快的,这些纺织厂和由它们派生出的生活区就占据了这城市近一半的面积。如今,当90年代的我们经过这些由苏联人设计的纺织工人住宅区的时候,我们一面端详着那些面目相近、老旧而又略显笨拙的楼群,端详着楼房顶端那一溜溜熏得乌黑的排烟道,一面仍能体味出苏式建筑的用料实惠、宽大沉稳和向往共产主义的浪漫热情。比方说每一片生活区内整洁规矩的绿地花园;比方说与花园们相匹配的职工俱乐部。在每一个俱乐部屋顶上,都竖着两个相隔很远的龙飞凤舞的红色大字:舞——会。远远看去,这两个站立了四十多年的瘦削的大字,好似两个彼此相望、却永远也走不到一起的孤独的舞者。

接着,有外地工人为支援纺织厂的生产一批批进入这城市了:天津工人的到来使这个城市的居民学会了吃鱼;上海工人的到来使这个城市的居民体味了糯米的奇妙。这是一个由纺织工人填充起来的城市,一个让苏式住宅覆盖了的城市。安德烈就出生在这座城市里。

安德烈姓安,名叫德烈。安德烈的出生年月大概是1954年3月左右。安德烈这名字是父亲为他所起,名字本身也是当年中苏友好的一种体现。安德烈的父母就是响应政府的号召,由上海搬入这里支援城市建设的,他们都是中学教师。父亲穿过苏联印花布衬衫,母亲也穿过苏式“布拉吉”。当年他们都向往过苏联老大哥的美妙生活,他们也希冀着小安德烈长大之后能够去苏联留学。当然,他们想不到国际局势和国内局势的快速变幻,使安德烈不再会有去往苏联的可能。不过,假设真要能去,安德烈真想去么?他的父母从没问过他有什么打算,他的打算对他们也许并不重要。

那么,安德烈究竟属于一种什么样的人呢,他似乎属于那种年龄越往前走、思维越往后退的人。他很少自己做主选择什么,他就读的小学、中学都是父母替他选择的。小学三年级,有段时间他很迷恋朗诵,曾经想要报名参加学校业余朗诵小组,父母得知后立即做了阻止:意义不大。他们说。安德烈便停止了朗诵。到了后来,“文化大革命”开始了,社会一片混乱,学校停了课,大部分同学都去了农村插队,安德烈却由于母亲一个熟人的关系,进一家区办罐头厂当起工人。这在当时特别叫人羡慕。但让安德烈高兴的并不是他留在城市做了工人,而是同班的李金刚也留了下来。

安德烈和李金刚从小学一年级就是同班同学,后来又一块儿上了同一所中学。小时候,他们永远坐同桌,他们一块儿写作业,他们合伙组装矿石收音机,他们互相串门——多半是安德烈到李金刚家去。李金刚的父母都是来自天津的纺织工人,他们家就在纺织厂的某一片苏式住宅区里。安德烈喜欢李金刚的居住环境,那些一模一样的楼群和一模一样的楼间花园给了他一种生活本身的宽厚和稳定感,无论从哪一个单元里出来的居民都是笑吟吟的,叫人感觉这些大楼的哪一扇门都可以是李金刚的家。安德烈的家是不具备这种气质的,他家住在父母为之工作的中学宿舍区,有点严肃,叫人拘谨。安德烈和李金刚从小区大门口那个冰棍车上买过冰棍喝过汽水,也在周末的夜晚,溜进戳有“舞会”大字的职工俱乐部看过大人跳舞。他们还在小花园里剥过一只死猫的皮(猫系李金刚掐死)。“文化大革命”刚一开始,高年级的一些造反同学曾经在校园里堵住安德烈,质问他为什么起一个“苏修”才叫的名字,安德烈回答不出,旁边的李金刚挺身而出地替他作了回答:“为吗不能叫?知道安德烈的‘德烈’是哪个德哪个烈么?是朱德的德列宁的列!”高年级同学被朱德和列宁震住了,李金刚的天津口音也使他显得格外理直气壮,李金刚的机智勇敢更是让安德烈深深折服。从此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他把自己那个烈字去掉了下边四个点。日月如梭,李金刚始终是安德烈须臾不可缺少的挚友。他们从两个男生长成了两个男人,成家立业生儿育女。安德烈娶了自己的表妹,李金刚一直在纺织厂当电工,和一名纺织女工结了婚。

安德烈的表妹是安德烈姨妈的女儿,因为父母早逝,她从小就生活在安德烈家里。安德烈对表妹很好,表妹也十分依恋安德烈。安德烈的父母早已看出了这种依恋,出于对这女孩子的怜惜,他们愿意安德烈娶她为妻。或者,这种考虑还出于上海人的清高和对这座城市的提防,他们愿意一家人还是一家人。他们暗示安德烈,安德烈接受了这暗示。当他接受了这暗示的时候,他第一次试着用打量恋人的眼光打量他的表妹,结果他发现无论如何她更像是他的妹妹而不像他的恋人。她苍白、纤弱,下颏尖尖的,老爱半张着嘴像是对什么事表示不理解,又仿佛随时要你告诉她什么事应该怎么做。安德烈望着他的表妹,执拗地想起他刚当工人那会儿,十七岁吧,有一天和李金刚一块儿到纺织厂浴室去洗澡。那是一间男女合用的浴室,男女轮流使用。他们进来的一小时前,女工们刚刚使用过这间浴室。虽然浴池里的澡水已经换过,但室内仍然蒸腾着让男人敏感的女人的体味儿。安德烈就在迈进浴池的时候,就在一团团热乎乎的女人气味中,发现浴池边缘散落着几枚女工遗忘的黑色发卡,其中一枚还缠绞着一丝纤细的长发。他长久地盯着它们,体内突然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冲动。他几乎无法自持,他把自己潜入池中以遮掩自己的羞涩。他冲动着,头脑里闪过班上一些女生的样子,他发现他头脑中的女性里没有他的表妹。

这座城市和棉花有着亲密的关系。在它四周的乡村,农民几百年来靠种棉为生。所以,当有一天这座城市突然在棉田的包围中矗立起来,人们就想,让我们拿什么来作这城市发展的根基呢?我们有棉花,也许我们应该建造纺织厂。于是,从50年代开始,这座城市在苏联老大哥的帮助下,一口气建造起近十家纺织厂。说它一口气,仅用此形容神速。好比我们形容那些身大力不亏的强壮妇女,说她们一口气生了多少个孩子。这些纺织厂,不仅设备、厂房、技术由苏联人提供,就连生活区的建造也由苏联专家一手设计。很快的,这些纺织厂和由它们派生出的生活区就占据了这城市近一半的面积。如今,当90年代的我们经过这些由苏联人设计的纺织工人住宅区的时候,我们一面端详着那些面目相近、老旧而又略显笨拙的楼群,端详着楼房顶端那一溜溜熏得乌黑的排烟道,一面仍能体味出苏式建筑的用料实惠、宽大沉稳和向往共产主义的浪漫热情。比方说每一片生活区内整洁规矩的绿地花园;比方说与花园们相匹配的职工俱乐部。在每一个俱乐部屋顶上,都竖着两个相隔很远的龙飞凤舞的红色大字:舞——会。远远看去,这两个站立了四十多年的瘦削的大字,好似两个彼此相望、却永远也走不到一起的孤独的舞者。

接着,有外地工人为支援纺织厂的生产一批批进入这城市了:天津工人的到来使这个城市的居民学会了吃鱼;上海工人的到来使这个城市的居民体味了糯米的奇妙。这是一个由纺织工人填充起来的城市,一个让苏式住宅覆盖了的城市。安德烈就出生在这座城市里。

安德烈姓安,名叫德烈。安德烈的出生年月大概是1954年3月左右。安德烈这名字是父亲为他所起,名字本身也是当年中苏友好的一种体现。安德烈的父母就是响应政府的号召,由上海搬入这里支援城市建设的,他们都是中学教师。父亲穿过苏联印花布衬衫,母亲也穿过苏式“布拉吉”。当年他们都向往过苏联老大哥的美妙生活,他们也希冀着小安德烈长大之后能够去苏联留学。当然,他们想不到国际局势和国内局势的快速变幻,使安德烈不再会有去往苏联的可能。不过,假设真要能去,安德烈真想去么?他的父母从没问过他有什么打算,他的打算对他们也许并不重要。

那么,安德烈究竟属于一种什么样的人呢,他似乎属于那种年龄越往前走、思维越往后退的人。他很少自己做主选择什么,他就读的小学、中学都是父母替他选择的。小学三年级,有段时间他很迷恋朗诵,曾经想要报名参加学校业余朗诵小组,父母得知后立即做了阻止:意义不大。他们说。安德烈便停止了朗诵。到了后来,“文化大革命”开始了,社会一片混乱,学校停了课,大部分同学都去了农村插队,安德烈却由于母亲一个熟人的关系,进一家区办罐头厂当起工人。这在当时特别叫人羡慕。但让安德烈高兴的并不是他留在城市做了工人,而是同班的李金刚也留了下来。

安德烈和李金刚从小学一年级就是同班同学,后来又一块儿上了同一所中学。小时候,他们永远坐同桌,他们一块儿写作业,他们合伙组装矿石收音机,他们互相串门——多半是安德烈到李金刚家去。李金刚的父母都是来自天津的纺织工人,他们家就在纺织厂的某一片苏式住宅区里。安德烈喜欢李金刚的居住环境,那些一模一样的楼群和一模一样的楼间花园给了他一种生活本身的宽厚和稳定感,无论从哪一个单元里出来的居民都是笑吟吟的,叫人感觉这些大楼的哪一扇门都可以是李金刚的家。安德烈的家是不具备这种气质的,他家住在父母为之工作的中学宿舍区,有点严肃,叫人拘谨。安德烈和李金刚从小区大门口那个冰棍车上买过冰棍喝过汽水,也在周末的夜晚,溜进戳有“舞会”大字的职工俱乐部看过大人跳舞。他们还在小花园里剥过一只死猫的皮(猫系李金刚掐死)。“文化大革命”刚一开始,高年级的一些造反同学曾经在校园里堵住安德烈,质问他为什么起一个“苏修”才叫的名字,安德烈回答不出,旁边的李金刚挺身而出地替他作了回答:“为吗不能叫?知道安德烈的‘德烈’是哪个德哪个烈么?是朱德的德列宁的列!”高年级同学被朱德和列宁震住了,李金刚的天津口音也使他显得格外理直气壮,李金刚的机智勇敢更是让安德烈深深折服。从此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他把自己那个烈字去掉了下边四个点。日月如梭,李金刚始终是安德烈须臾不可缺少的挚友。他们从两个男生长成了两个男人,成家立业生儿育女。安德烈娶了自己的表妹,李金刚一直在纺织厂当电工,和一名纺织女工结了婚。

安德烈的表妹是安德烈姨妈的女儿,因为父母早逝,她从小就生活在安德烈家里。安德烈对表妹很好,表妹也十分依恋安德烈。安德烈的父母早已看出了这种依恋,出于对这女孩子的怜惜,他们愿意安德烈娶她为妻。或者,这种考虑还出于上海人的清高和对这座城市的提防,他们愿意一家人还是一家人。他们暗示安德烈,安德烈接受了这暗示。当他接受了这暗示的时候,他第一次试着用打量恋人的眼光打量他的表妹,结果他发现无论如何她更像是他的妹妹而不像他的恋人。她苍白、纤弱,下颏尖尖的,老爱半张着嘴像是对什么事表示不理解,又仿佛随时要你告诉她什么事应该怎么做。安德烈望着他的表妹,执拗地想起他刚当工人那会儿,十七岁吧,有一天和李金刚一块儿到纺织厂浴室去洗澡。那是一间男女合用的浴室,男女轮流使用。他们进来的一小时前,女工们刚刚使用过这间浴室。虽然浴池里的澡水已经换过,但室内仍然蒸腾着让男人敏感的女人的体味儿。安德烈就在迈进浴池的时候,就在一团团热乎乎的女人气味中,发现浴池边缘散落着几枚女工遗忘的黑色发卡,其中一枚还缠绞着一丝纤细的长发。他长久地盯着它们,体内突然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冲动。他几乎无法自持,他把自己潜入池中以遮掩自己的羞涩。他冲动着,头脑里闪过班上一些女生的样子,他发现他头脑中的女性里没有他的表妹。

原贴:铁凝短篇小说—《按得烈的晚上》原文是什么?

flada

沈烬沈烬是一名出色的小说作者,他的作品包括:国民巨星:撩宠男神等,本本精品,字字珠玑,作者沈烬创作的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情节与文笔俱佳。

原贴:沈烬文凝易烟雨是哪本小说

维维欣

重生赖上你知乎

文凝程遇山沈烬易烟雨小说重生赖上你知乎,作者:肥肠想睡觉

重生赖上你知乎小说主要讲述了:等同于我亲娘表述清晰,宫宴也需要开始了。青菱说那婢女带她四处绕道,一时说弄错了掌事阿姨的住所,一时又说那宫中的开水用完后,青菱感觉事有诡异,寻找机遇便解决了那婢女来找我。

精彩节选

我冷眼看完沈烬与易烟雨的后半生,看着易烟雨日渐疯癫,最后落得个被赶去庄园了却残生的下场,沈烬的心,正妻的名分......她终究没得到她想要的一切。

而沈烬,在自我感动中忏悔了数十年后终于断了气,临死前还十分晦气地对着沈杭唤了我的名字。

我本想亲眼看着沈烬的魂魄下地狱,谁知竟开始犯困,明明这几十年来从未有过......

睁开眼后,我竟看到当年随我同去的婢女青菱笑着朝我走来,而她手里拿着那身衣裳,是我及笄那年娘亲亲手替我做的......

我花了好些时间才弄明白这一切不是幻觉梦境,而是当真重来了一世。

这一世,我不会再踏入沈府门半步。

于是我拿了大半存来的私房去找了我爹素来信任的相士周钰,将他收买。

我爹素来信算命风水,当年我与沈烬的婚事便是他拿过我与沈烬的生辰八字去给周钰算过之后定下的。

当时周钰收了我爹两个金元宝,笑意难敛,装模做样地掐指算了算,说了四个字「天赐良缘」。

回想起上一世与沈烬的孽缘,我不禁冷哼了一声。

「怎么了这是?」娘亲关切地问道,「你最近啊总是心神不宁的,又是哭又是笑,前几日还跑去周钰那里算命。」

「不过是做了个噩梦,心里怕,便去找那相士解个梦罢了。」我挽着娘亲的手,同旧时一般靠在她肩上撒娇。

她失笑地点了点我的眉心,「你啊......梦与现实都是反的。等下在菩萨面前,多诚心拜拜,求她给你赐段好姻缘。」

笑意凝住一瞬,没有姻缘才是好事。「我才不想嫁呢!我要一辈子在娘亲膝下尽孝。」

娘亲只当我是开玩笑,「少卖乖了,你爹早早就替你留意了。」

我心一沉,抿唇笑笑不再说话。

上一世的今日,我也随娘亲到寺里上香,当时我懵懵懂懂,求未来的夫君生得俊俏,性格温润,家世显赫,身姿挺拔......独独忘了求他要一心待我。

后来沈烬果真应了我的所求,样样都是顶好的,只是不爱我。

这一世我跪在菩萨面前,感慨良多。

今世只盼,快活一生,守寡一世,姻缘断绝。

同上一世一样,娘亲在寺中遇到相熟的钟夫人,二人相谈甚欢。

而我撇下了青菱,来到寺庙后的树林中。

上一世,我在这里遇到过一个中毒失明的少年郎。

我不懂医术,当时又忌讳孤男寡女,将外公让我随身携带的保命丹喂给他后便匆匆离去,他生死未知。

再与沈烬成亲前,我曾到外公府上小住,那段日子里,我一直在学解毒药理,心里总期待着再能见到那个少年郎,替他诊一诊脉。

可上一世的相遇,竟是我与他的最后一面。

裙尾忽地被人抓住,紧接着用力一扯,刀锋直逼喉咙。

他额上青筋崩起,眼下一片污血,嘴唇发紫,握住匕首的刀微微发颤。

同上一世一摸一样,我浅浅勾起嘴角,「你再用力,毒素会加快蔓延至全身,届时我真想救你也回天乏术。」

「你懂医术?」他皱起眉,极力将痛苦之色压下。

原贴:沈烬文凝易烟雨是哪本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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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莲与宋秘在司幽境一战中,杀死宋秘,并用招魂术将万兽无疆中的魂魄驱散,但却是以生命为代价,北月等了他十年。后风连翼江山为娉娶了凰北月,他们还有一个女儿(第一狂妃中提到过)。魇又变成了神兽,隐居了。

原贴:老版凤逆天下原文结局是什么~原文哦!老版的哦!

闲云

哇,真的吗?有...有老版吗?我看的那套大结局是 : 墨莲为了完成凰北月的夙愿,而与宋秘和万寿无疆同归于尽了,然后凰北月又要回了墨莲的来生,并要求他的来生遇到自己,最后就是风连翼以天地为媒江山为聘娶了凰北月。

但是后面有一个番外:织梦,就是墨莲和凰北月在一起了(结婚),约定白头偕老

原贴:老版凤逆天下原文结局是什么~原文哦!老版的哦!

思思有颗bigheart

小说:娘胎签到一千天:出生即至尊 作者:温常青 角色:剑南离,沈凝霜 类型:奇幻玄幻

原贴:主角是剑南离沈凝霜的小说

秧秧

娘胎签到一千天:出生即至尊作者:温常青。

小说节选:剑南离沈凝霜是主角,剑南离是幸运的,也是悲催的,幸运的是一场车祸之下,他竟然没死,并且穿越重生了,而且还自带了一个系统!可悲催的是,这系统虽好,激活却难啊,必须连续签到一千次,每天只能签到一次,签到一千次以后才正式激活。

刚开始也就算了,在母胎之中,一天一次,反正也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看系统签到时间重置了就马上签到。

精彩内容阅读

到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带着一个跟他差不多大小的小男孩走了过来!

“见过国后娘娘!”这女人朝沈凝霜妖娆一笑:“这就是我们那待了三十个月才肯出来的小皇子?”

“原来是定国公夫人!”沈凝霜平静的看着对方,这女人可是天剑王朝上将军,定国公王旭的夫人柳氏!

“国后娘娘好兴致,这就是小皇子吗?”柳氏惊讶的捂住了嘴巴:“真是不可思议,他才出生不过三日吧?”

“娘亲,他就是那个怀胎三十个月的怪物吗?”柳氏身旁的小胖子看着剑南离,眼中带着不屑!

沈凝霜脸色一怒,她还没说话,剑南离则是朝那小胖子招了招手:“小胖子,你过来!”

小胖子看了一眼柳氏,柳氏眼眸寒芒一闪,淡淡道:“冀儿,小皇子唤你过去,你过去便是!”

小胖子走了过来,看着剑南离,小胖子应该有四五岁了,比剑南离高出了大半个头!

“你要干什么?”小胖子不屑的看着剑南离,剑南离笑道:“来,乖,把眼睛闭上!”

“做什么?”小胖子眼中露出了疑惑,剑南离笑道:“你闭上眼睛不就知道了嘛!”

“好吧!”胖子看着剑南离脸上灿烂的笑容,不自觉的就好像被催眠了一样,而后闭上了眼睛!

“乖!”剑南离脸带笑容,而后就是一挥手,“啪!”一个响亮的耳光响起,沈凝霜和柳氏都是愣住了!

一个小小的身影直接飞了出去,“砰!”的一声,狠狠地砸落在地上,小胖子两眼一翻,直接就昏迷了过去!

剑南离的突然出手,可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就是沈凝霜都没有想到剑南离会突然出手,何况是那柳氏了!

当看到小胖子昏迷在地上的时候,柳氏这才反应了过来,凄厉尖叫了一声:“翼儿!”

“这?”沈凝霜愣愣的看着剑南离,剑南离则是不屑的撇了撇嘴:“体格不小,这么不经揍!”

“你们还愣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去传御医?没看到定国公的公子摔倒昏迷了吗?”剑南离朝一旁呆愣的太监怒斥道!

“奴才,奴才这就去!”那太监惊惧的看了剑南离一眼,而后连滚带爬的去请御医了!

“定国公夫人,我们就不陪你了,再见!”剑南

原贴:主角是剑南离沈凝霜的小说

sisi

出书版结局

尾声

杉杉和封腾的婚礼,在封腾全权交给封月筹办后,及其成功地……把杉杉累残了。然后还没来得及休整呢,就被带着去度蜜月了。于是杉杉又因为另一种方式,“残”了一个月。

回来就快过年了,新嫁娘第一年,那就是各种崩溃忙碌啊!

杉杉就纳闷了,明明去年在Boss家过年的时候很冷清的啊,怎么今年忽然就冒出这么多亲戚呢?还有各种大宴小宴,人情玩来,杉杉不由就深深觉得,做总裁夫人的老婆,得再拿一份工资才对。

等终于闲下来一点,已经是年初五了,财神爷生日啊,杉杉不由想起一件大事,于是跑到某人面片,伸手,“我的红包呢!”

“唔,新年快乐。”封腾随口答。

杉杉静候下文,结果等啊等的,发现,没有下文。

“就这样?”杉杉愤怒了,“你也太敷衍了吧!”

这才结婚没多久啊……“起码给个红包意思意思啊T^T”

明明全家上上下下都给发红包,为什么就她没有?杉杉觉得自己好委屈来着。

封腾放下手中的杂志,“薛杉杉,我去年给你红包没有?”

“没有!”所以你这恶行不是一天两天了。

“新年礼物呢?”

“也没有!”唯一给她的手机还说是借给她的。而且是他用过的旧的。

封腾笑了笑,“所以去年过年的时候,我什么东西都没给你,但是你记得不记得,你在机场的时候,我给你说新年快乐?”

好像有吧,但是这又什么问题吗?

封腾看着她,“这才是我想给你的。杉杉,这句话不是祝福,是承诺。”

杉杉眨眨眼睛,然后又眨了下眼睛……封腾咳了一声,站起来,一副打算走开的样子。

这不会是,不好意思了吧。杉杉终于反应过来了,贼兮兮地追出去,“今年也是承诺吗?”

“嗯。”

“明年也承诺吗?”

“……明年再说。”

怎么办,好像有点感动了呀。杉杉从后面抱住他的腰,把脑袋靠在他背上,“你也新年快乐。”

温馨静谧的气息满溢,过了一会, 杉杉:“哦,对了,快给我红包^_^” 封腾:“……” 杉杉:“你说要让我新的一年一直很快乐的啊,目前我有了红包才快乐^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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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华-2号

您说的这本书是《珍惜我的爱》,作者是可儿,剧情符合,希望对您有帮助~~简介:岑惜儿是富豪千金,嫁给了自己心仪的公子官延修,本是满心欢喜。谁知踏入官家大门,才知道官延修另有所爱,官延修娶她是看上了她的丰厚嫁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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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_nhx

剑南离沈凝霜 类型:奇幻玄幻 简介:剑南离、沈凝霜的小说娘胎签到一千天:出生即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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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ry岑宝

结局很美好,两人生活在了一起,原著还有几个有爱的番外喔

注:原著没有那么强的的小三,更不要提BOSS和小三有吻戏神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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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牛

“假如这位大人还健在的话,我儿子也会活着的;如果这位大人去世了,那么我的儿子也就死了。”

昔日的将军大吃一惊,不由得两腿发软,随即从老太婆和铜像身边走开了。

自从那天起,他就怕遇见那老太婆。铜像尚未搬走,全身被泥水溅得肮脏不堪。将军看到自己的化身竟然落得这般凄惨、丑陋,心里非常难受。他觉得自己这样简直是赤身裸体地躺在地上遭众人嗤笑,心想还不如干脆掉到城壕里去。铜像下面的泥土被雨水泡得松软了,也许稍稍再把土刨开一些,铜像就会滑落下去。他背着人偷偷地这样去做了。一天傍晚,铜像倾斜了,顺着满是枯草的斜坡滑下去,随之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声响,四周泛起白色的泡沫,铜像沉到了壕底。他直起酸痛的腰,茫然地俯视着又恢复了平静的水面。

猛然间,他被人从背后重重地推了一下,向前跌倒了。

“这可是你干的好事,天杀的!”暮色中站立着那老太婆,由于愤怒,她那瘦小的身躯不住地颤栗。

“你想对这位大人怎么样?对这位大人……”老太婆诅咒他,并朝他吐唾沫,然后哭喊着跑下了小山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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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iepumpkin12

爱渐渐消失 穿越的 女沈凝香 男顾慈 孩子叫顾合颐 书从网上有 我正在看 但是得花钱…想找谁有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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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yuki

《香妻如玉》,作者:萧儿美蛋,女生也叫凝香,也是重生文,不过不是穿越的

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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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Pic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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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仁杰 一个高中生少年,本人十分好色,但本性并不坏,可心有力余不足,还无任何能力和人争斗,后因被人砍成植物人后而神迹般醒了过来并且基因发生变化。之后主宰着很多人的命运!他有四个从小玩到大的铁兄弟和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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