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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君爱旅行

《银河英雄传说》简称银英传,是日本著名小说家田中芳树的太空歌剧式科幻小说。整个小说时间设定为人类生存圈扩展到全银河系的未来时空,由于人们对政治失去信心,疏于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至于拥戴野心家把全人类社会变成独裁专制的帝国。后来不满帝制的人展开逃亡,成立了民主政权并与之对抗。银河系从此展开了两大势力长达150多年的争战,那就是专制统治的银河帝国和高举共和主义旗帜的自由行星同盟,夹在交战双方中间的是强大的经济体——小都市国家费沙自治领,还有背后的黑暗势力——地球教也在蠢蠢欲动。 比网上所谓的大神写的小说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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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菜丝

所谓风云际会,很多的凑巧才创造了历史一样,《万历十五年》的走红也是在很多巧合下形成的。黄仁宇先生在大洋彼岸观察对岸的历史,立场、位置不会一样,这本书最早是用英语写成的,在美国找不到出版社出版,没办法,翻译成中文想再国内寻找机会。这个事情发生在1978年,这边呢,刚刚改革开放,历史学界需要有新的、不一样的作品和思路,刚好这部作品主动走了过来,可以说是在一个恰当的时候到了一个恰当的地方。

我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上大学的时候,上世界90年代初,在图书馆翻出来这本有点残破的小册子,当时对明朝历史很糊涂,当史书拿过来看,惊讶于这种写法,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原先读过的历史著作都带有些学究气,动不动就引用一大段原文,分析上也不够,文字上也是半文半白的。这部作品改变了我对历史著作的看法。后来,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心境下又读过两次,知道这个时候这本书都没有火。怎么火起来的我不知道,就看见出版社不停的重印,身边有些不太读书的人也在说着书名,我感觉有点不太好了,这本书不是通俗读物,人人都在谈论一本书,大概率就是流行的印刷品。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真正好好地阅读过这本书,又从这本书里得到过什么,是不是从这本书开始又读了其他黄仁宇先生的作品。总而言之,学术作品红了是好事,关注的人多了。

我在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出版社说这是一本在美国很多高校的教科书,读完以后很惊讶,他们的教科书怎么可以是这个样子,一点都不严肃,哪像我们的看着教科书就像看见老师一样。这本书带给我的冲击很大,大历史观、数目字管理以及第一次从一个人的角度认识戚继光,不是只从英雄的角度,是从人的角度,开始感到做事情的艰难,为了完成自己的使命或者叫理想,要去做多少自己也不愿意做的事情。

感谢这本书。

原贴:屡遭退稿的《万历十五年》为何意外红遍中国?

frank10167

这本书我看了两遍,总的感觉是除了个别章节对当代中国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外,其大部分章节论述一般,只是不知怎么被我们的一些人和媒体炒作起来了。严格意义讲,历史是现实的一面镜子,特别是面对现实中种种情况,更需要从历史上寻找一些参考答案用以指导现实的,所以说,这本书被夸大其词了。

原贴:屡遭退稿的《万历十五年》为何意外红遍中国?

hx

少有人走的路,更容易出现「黑天鹅」


《万历十五年》在美国屡遭遇退稿,和在中国却的意外走红,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黄仁宇老师选择了一条少有人走的路,做了别人没有做的事情。


《万历十五年》在美国屡遭遇退稿,一是因为当时黄仁宇老师因为研究方法问题与哈佛学术权威产生了分歧;另一方面,就是因为这本书写法太特殊了。以新闻报道的技巧来写历史,以大历史的手法写历史的横切面,将很多原本不会纳入学术研究的素材,纳入大历史研究框架中。结果,学术界认为这本书「融入许多现代审稿人前所未见的资料」,更像是散文或者小说,不像史学研究。而商业出版社又认为这本书含大量学术思辨性内容,对一般读者来说,过于艰深。

而《万历十五年》在中国的意外走红,同样是因为他的特殊写法。1、以大历史的手法写历史的横切面我们一般学的历史,大都关注那些大事,朝代更迭、王朝战争、政治变革。而《万历十五年》选择了历史上无关紧要的1587年,以万历皇帝某一次午朝开始,通过那些看似繁杂且无关紧要的小事,层层推进,让读者意识到「这些事件,表面上看来虽似末端小节,但实质上却是以前发生大事的症结,也是在以后掀起波澜的机缘。其间关系的因果,恰为历史的重点」。读完之后令人惊异「原来历史书还可以这样写」。2、以新闻报道的技巧来写历史本书选择了六个人物, 他们以自己的方式去挽救这个王朝, 最后却一个一个败下阵来。他们的失败,也预示着这个朝代的失败。《万历十五年》以人物为中心的故事性叙事结构,加上作者华美的文笔,极具可读性。以致于该书的英文版终于排除万难出版后,美国著名作家厄普代克盛赞「《万历十五年》 具备卡夫卡的优美」和「令人顿挫之故事中国万里长城筑成之时的超现实的虚构特质」。

选择一条少有人走的路,往往会被众人不理解,会承受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但正是因为这条路上人少,甚至没有人, 更容易出现不同寻常的黑天鹅世界。黄仁宇老师坚持下来了,于是有现在红遍中国的《万历十五年》。

原贴:屡遭退稿的《万历十五年》为何意外红遍中国?

luyaosy

上世纪八十年代,是思想解放百废俱兴的时代,各种思潮汹涌而至。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首次提出“大历史观”,并以此解剖封建社会,正是那个时代所需要的。时代拥抱了黄仁宇,黄仁宇也正好赶上了那个时代。因此,《万历十五年》在中国的走红不是意外,是时代的需要。

在《万历十五年》一书中,黄仁宇采取了传记体的铺叙方式,叙述了当时的几个重要人物:万历皇帝、两任首辅张居正和申时行、清官海瑞、名将戚继光、哲学家李贽等。最后这几人没有一个功德圆满,或身败,或名裂。即便侧面提及的人物,也统统没有好结果。作者用近乎平淡的笔触,淡然勾勒出所有人的困境,指出这种情形,断非个人原因所致,而是当时的制度已山穷水尽。

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提出的几个观念,如:以道德治国已入末路,是一切问题的症结;封建王朝注定失败,试图恢复故态绝无可能,等等。都是那些历经十年动乱的人们感受深刻的。他们想说又不敢说,或者不能完整系统的阐述,黄仁宇正好帮他们说出来。外来的和尚好念经,所以《万历十五年》在中国的走红,就是理所当然的。

黄仁宇一生颠簸,早年从军,中年求学,《万历十五年》完稿时已经六十岁。因为经历不同,黄仁宇一直都是史学界的异数,他的“将宏观及放宽视野这一观念导引到中国历史研究里去”从而高瞻远瞩地考察中国历史的“大历史”观,在史学界影响深远。从历史观点和著作风格来看,他继承了钱穆先生的特点:作一个真正的平民学者。

在《万历十五年》一书中,作者叙述平淡却暗蕴力量,即便是对历史学不感兴趣的读者,也心有戚戚焉。所以,《万历十五年》在中国的走红,并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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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远澄明

万历十五年是美籍华人黄仁宇的作品,该书著于1976年,发表于1982年,此书出版后并未引起人们的重视,那是什么让这本书逐渐被人们知晓的呢?

《万历十五年》都说了些什么事?

《万历十五年》也就是公元1587年,作者通过这部书对万历皇帝、申时行、张居正、海瑞、戚继光、李贽几人的分析,日常工作,生活的描写,告诉人们这年大明帝国发生的细小而又琐碎的事。这些细节显露出大明王朝已走向衰落,并暗示了衰落的原因。

全书通过七个篇幅对几位主要人物一一进行分析,同时又与大明王朝的命运联系起来,展现了一个帝国如何运转的面貌。

他在全书开篇中写道“公元1587年,在中国为明万历十五年,论干支则为丁亥,属猪。当日四海升平,全年并无大事可叙……总之,在历史上,万历十五年实为平平淡淡的一年”。这一年确实是平平淡淡的一年,风平浪静,波澜不惊。要说还有些涟漪的话,无非是海瑞罢官,戚继光离世,除了万历偶尔上上朝,和嫔妃拌几句嘴之外,再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天下一片祥和,旭日一如往常东升,普照天下千山万关,也照在皇宫金碧辉煌的红墙金瓦上。可是,这个时候的西方,西班牙的所有战舰,已经驶往英国,要与之决一死战,西方的工业文明已初露头角,而中国还处在用道德,用“礼”来维持社会的运转。此书就是要告诉人们,这一年太过平凡,但用历史发展观来看,平静的江面下,隐藏着股股暗流。

《万历十五年》的现实意义

左传·襄公十一年说:“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敢以此规。” 这是万历皇帝朱翊钧知道也明白的道理,但知道归知道,明白归明白,至于去不去做则是另一回事。一个帝国,到了不思进取,歌舞升平,依靠宰相平衡天下的地步时,要想改变起来恐怕着实不易,何况还有一个根本不想改变的“活着的祖宗”。此时的万历皇帝多少有点像温水中的青蛙,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于外界一无所知,于未来走向没有丝毫抱负,这对一个国家来说是极其可怕的。就像作者说的“最后的结果,都是无分善恶,统统不能在事实上取得有意义的发展。因此我们的故事只好在这里作悲剧性的结束。万历丁亥年的年鉴,是为历史上一部失败的总记录”。


《万历十五年》走红的原因

《万历十五年》之所以迅速走红,除了它对一个国家提出告诫,具有现实借鉴意义在外,还在于人民的名义这部电视连续剧的播映。这部电视剧一经播出,引起巨大轰动,可谓万人空巷。所有看过这部剧的人,都对剧中反复提到的《万历十五年》这本书印象深刻,自然就有一睹为快的想法,加之这本书写的又极好,迅速红遍中国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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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phouse

《万历十五年》在国外遭到出版社退稿的原因无非是因为:第一,这是一本研究中国明朝一个年份的书,相对美国来说,受众面很窄;第二,黄仁宇的“大历史观”是新的研究方法,尚未得到学界认可;第三,黄仁宇本身刚刚被任教的学校解聘,其知名度和学术地位没有更强的说服力。

而《万历十五年》之所以在国内受到追捧是因为:

1.别开生面的史学叙事策略。有别于国内史学著作呆板套路的叙述方式,《万历十五年》用类似《史记》的纪传体叙事方式,选择了明朝万历十五年,选择了六个人物,用七篇文章来展示大明帝国,并分析它的内在机理。这样的叙述方式,有别于大陆史学界对历史形成一系列固定的近乎公式化的解释。让人有眼前一亮的感觉。

2.文学气息浓厚的语言风格。本书开头写道:“公元1587年,在中国为明万历十五年,论干支则为丁亥,属猪。当日四海升平,全年并无大事可叙,纵是气候有点反常,夏季北京缺雨,五六月间时疫流行,旱情延及山东,南直隶却又因降雨过多而患水,入秋之后山西又有地震,但这种小灾小患,以我国幅员之大,似乎年年在所不免。只要小事未曾酿成大灾,也就无关宏旨。总之,在历史上,万历十五年实为平平淡淡的一年。”这段叙述文学感很强,在平淡不惊中透出一股深沉广阔,是一个不逊于许多文学名著的开篇。

3.抓住了中国为什么落后于其他国家的民族心理痛点。用万历十五年这个“大历史观”的切片,反映了明代繁琐而令人窒息的典章制度,描写了整个朝廷由文人管理的机构,刻板地按照祖宗不变的法则运转着,是那么的疲惫与乏味;与其他国家民智已开的现实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总之,正是因为这本书很好的满足了国内学界和读书界的需求和心理预期,才在国内取得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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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姬静女

对于楼主的问题,一下是鄙人的看法

自万历十五年起,神宗皇帝就开始连续不上朝了,由此一直延续到万历四十八年神宗驾崩。

黄先生认为“当年,在明朝发生了若干为历史学家所易于忽视的事件。这些事件,表面看来虽似末端小节,但实质上却是以前发生大事的症结,也是将在以后掀起波澜的机缘。其间关系因果,恰为历史的重点。 ”并从几个人物的不同视角描写了这一时期内大明朝廷的群像。

我个人的观点,如果要从这些细微事件中挑选一个最有代表性的来和题目《万历十五年》相应,就是皇帝不上朝这件。

从史学的意义上讲,这个事件是个意义非常深远的标志。这意味着大明从成祖皇帝开始建立的,龃龉平衡了百余年的皇权-相权协调模式的彻底失控;意味着大明王朝政治制度中深层内核的问题和矛盾也彻底爆发了出来,而且在万历并不很努力的解决态度下,彻底走进了死胡同。

万历十年张居正死前,在他的主持下朝廷至少是运转正常。小皇帝从小在张先生的严教下成长,自然也是规规矩矩勤勤勉勉。如果再往前看,嘉靖一朝皇帝也是疯疯癫癫,一心修道炼丹,但是嘉靖从小可是经过大礼议事件过来的,对人性对官场对朝廷的认识非同寻常。在位四十多年虽说不见得是位明君,可御下之术用人之权真是炉火纯青。因此整个朝廷也能维持着平衡稳定。

但是实际上到了嘉靖末年,明朝这套政治制度内核上的弊端已经不经意地凸显出来了。皇帝只顾用人,要通过维护自己“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形象来实现中国古典政治语境中,天子半人半神的裁判权和话语权,搞的神神秘秘不可琢磨。殊不知皇帝终究还是人,经过近四十年的揣摩熟悉,下面的一众大臣表面上当然还是顶礼膜拜,但是到了具体的事情上,皇帝本身也被臣子琢磨透了。这样一来,一个严嵩下台了,就会有第二个再上来。文官官僚内生成了一个利益阶层,在运行国家机器的同时也派生出自成体系的组织和架构方式。皇帝对于这一阶层的影响和掌控,到了嘉靖末年随着皇帝的力不从心已慢慢有失效的迹象。皇帝用大臣如落定棋子,大臣“用”皇帝如排头猎枪。《大明王朝1566》中,张居正建议裕王说,依臣看,倒不如让浙江彻底乱起来!也恰恰体现着这种失控。但是,四十余年来,大臣换了一茬又一茬,皇帝却只有一个人。个中压力和疲倦,自然异乎寻常。

一切的变化实际上发端于张居正之死。张居正用自己的一己之力掌控大明十年,缔造了明朝回光返照式的万历中兴,死后却被自己一手培养的万历皇帝反攻倒算差点鞭尸。不知道万历是怀着怎样复杂的心情开始亲政,我们能看到起初皇帝还算是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亲自主持祭天祈雨,步行回宫。但当他似乎要大权独揽之时,却发现朱家大明的政治局面远没有那么简单,单就是立储一事,不但遇到了朝臣的强烈反对,连生母太后也出面力压。万历皇帝扛了五年,到万历十四年郑贵妃生下皇子朱常洵,这个拉锯的局面彻底被点爆,长达十几年的“争国本”事件就此开始。

这一系列事件的本质实际上是皇帝理论上个人的“无限”权力和文官作为经理人进行行政和解释所必须从皇权割让而获得的权力之争,嘉靖年间皇帝的“精明”和大臣的妥协使得矛盾两方一直保持着动态的平衡。自从成祖设立内阁制度以来,历代皇帝都小心地维持这个平衡,却从来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矛盾。 张居正虽位极人臣,但是他心里了如明镜,他手上的权力,仍旧是来自皇恩浩荡,不过是皇帝年幼,自己代为执政罢了。令人想不到的是,万历亲政后,神宗皇帝面对同样繁乱的局面, 居然采取了这种自暴自弃的、“赌气式”的不上朝的方式来进行冷处理。这一赌气,就是二十多年。

这说明,到了万历十五年,皇帝已经对这种无休止的、耗费精力的权力平衡束手无策甚至感到厌倦了。

这也说明,大明朝政治体制内核的这种矛盾,在皇帝放弃的前提下,机制上已经彻底失去了调节能力,不但凸显化了,而且溃烂了。

我个人觉得,这既是很多史家认为,明实亡于万历的原因,也是黄仁宇先生提出万历十五年“是以前发生大事的症结,也是将在以后掀起波澜的机缘”的原因。万历十五年,实际上是一个结果,而不是根源。大明帝国运行至此,病态已无可挽回。

明朝开国之时洪武皇帝为了最大程度地集权,废除宰相,皇帝不但要扮演上天在人间的代表、终极的裁判者、国家权力的根源的天子角色,还要成为终身的政府首脑。这种压力和工作之繁重,非常人所能承受。成祖设立内阁的初衷也是作为皇帝的助理和秘书班子。逐渐地当皇帝的个人素质出现波动时,以内阁为代表的文官官僚的权利也就逐渐变大,到张居正达到顶峰。可是,这样的分析就能看出,这套制度的本质并不是分权和制约的关系,而是代理和让渡的关系。这就意味着这种协调的模式是不稳定的,没有法理依据的,也就导致了有明一朝持续不断的围绕皇权让渡而来的权力争斗。这才是困扰整个明朝政治,乃至唐宋文官阶层出现以后,困扰整个中国古典政治的核心问题。

任何一种政治模式的确立和维持,首先要解决的并不是组织和架构的问题,而是思想和方向的问题。用一个大家很熟悉的说法,就是“理想与信念”的问题。对于参与者而言,要从理论上说清要解决什么社会问题,究竟“为谁而战”;对于被管理者而言,要解释为什么要把权力让渡给管理者,也就是合法性的问题。在中国古典政治模式下,这个问题最终得到解释是在宋代理学建立之后。理学家们构建的天-天子-大臣-百姓-天的权力逻辑体系才真正给这一套政治制度提供了完整的合法性。可是,问题也恰恰出在这个逻辑的解释上。由于整个体系的权力传递是单向的而不是制约的,导致皇帝作为天子也作为链条上的关键一环,其权力的体现和对整个体系的维持都太过依赖于这个具体的人的素质和道德水平。顺从者如宋仁宗、明孝宗,兢兢业业扮演着“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职责,能得到“仁”和“孝”这种至高无上的庙号,但是皇权本身也就被冲淡了。而个性者如明武宗,最后死的离奇蹊跷。强势者如嘉靖,到了后期也力不从心。而到了1587年,却遇到了放任自流,自暴自弃的万历神宗皇帝。当这个极其重要的关键环节出了问题,整个链条也就堵塞了。同时由于没有制约模式,整个体系也毫无调整机制。对于明末的局面来说,除非再次出现绝顶的明君或者政治强人,局面是无解的。

然而张居正作为史上一流的政治家,能不明白这其中的问题么?很多人都很奇怪,为什么张居正为什么至死都没有留下政治继承人。可是我们仔细看看他对皇帝的教育和培养,他的继承人,正是万历皇帝啊!

张居正明白,只有皇帝是“明君”,这个体系才能最高效最良性地运转下去!

每每至此我都很感叹,呜呼张江陵,既看明白了政治的本质,也洞察了其中核心的漏洞,甚至在他所能做到的极限上找到了最佳的解决方案。最后,还是敌不过人性之私欲,人性之仇恨!

人类自有文明至今,还未出现“完美无缺”的政治制度。对于政治哲学的深挖和探讨,最终都会触及人性和社会的本质这种很难有答案的问题。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明朝的历史全景地展现了一个庞大帝国在百年中由于经济模式转型失败和始终无法突破制度桎梏而带来的后果。对于我们研究和理解中国,有着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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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屡遭退稿的《万历十五年》为何意外红遍中国?

小小不明白

谢谢邀请。

《万历十五年》是黄仁宇先生的一部经典作品。作者用深厚的历史功底为读者呈现出了万历一朝的危机与反思,将那段历史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从而启发读者思考。


《万历十五年》这本书我读了很久,第一次阅读的时候也认真做了笔记。书的开头部分,用1587是平凡的一年开头,但是在歌舞升平之下,大明王朝种种的危机也在渐渐显露。围绕着万历一朝出场的几位历史人物写起,深刻的描绘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和无可奈克的社会悲剧。如果说万历是大明帝国的主人,那么比万历更有权力的张居正p呢?又该怎样形容这位主宰朝政数十年的首辅重臣呢?其他人呢?

一、悲剧的历史人物。

张居正:他的改革触动了利益阶层,虽然他本人的私德有些偏颇,但是对于整个王朝而言,他的贡献是巨大的。毫不夸张的说,他的改革延续了整个王朝的寿命。

申时行:一心要找到一个平衡,试图在文官集团和皇权之间维持平衡,但是最后也失败了。

万历皇帝:他想做真正执掌大权的皇帝,但是在文官ch集团的掣肘下他被当成了“模范典型”。一个道德上的象征人物。

二、深刻的社会危机

围绕这社会的发展,大明王朝已经在走下坡路了。曾经有个争论,明实亡于万历。

三、同时代的其他国家。最近有幸阅读了女王与苏丹伊丽莎白时期的英国与伊斯兰世界。相较于大明的固守,伊丽莎白女王积极寻求突破,打破了天主教邻国对她的围堵,带领英国找到了一条新的贸易之路。

反思:《万历十五年》所引发的思考,读者对于大明王朝的反思,以及这本书的可读性,都让《万历十五年》成为学习明史不可不读的一本经典作品。

原贴:屡遭退稿的《万历十五年》为何意外红遍中国?

小吕小姣

1976年,华裔历史学家黄仁宇教授用英文写成了一本历史著作,取名为无关紧要的1587年(1587,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黄仁宇教授信心满满,期望自己的这部著作引起历史学界的关注,然而待到他寄出书稿,遭遇到的却是美国多家出版社的退稿。因为在欧美无法出版,黄仁宇教授就亲自将这本书稿译成中文,定名为《万历十五年》,托亲朋带到国内看看是否有出版的机会。

中华书局慧眼识珠,在1982年出版了这部著作,与预想的不同,这本书一经出版就在中国成了畅销书,销量令人惊异之外,也激发了广泛的兴趣、关注与讨论。

作为一本无心插柳的畅销书,截至目前,《万历十五年》销售可能已经达到几百万册。

曾经屡遭退稿的《万历十五年》为何意外红遍中国?这有几个原因。

1、《万历十五年》给当时相对沉闷的中国历史学界带来了一股清新的气息,使得人们拓宽了眼界,启迪了思维,甚至可以说给整个中国文化界产生了影响。

2、黄仁宇教授独特的叙事模式与文笔,使得走向改革开放的中国广大的读者都通过这本书来思考国家民族的命运,这是《万历十五年》超越学术范围的影响力的根源。

3、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万历十五年》黄仁宇本人的中文翻译其语言习惯与风格不太符合当时中国读者的口味,中华书局为此曾专门礼请中国社科院文研所研究员沈玉成先生修改润色——沈玉成先生就是《左传译文》的作者,也就是将《左传》翻译成白话文的翻译者——最后出版的《万历十五年》中文本就是经过沈玉成先生润色的产物,很多人们津津乐道的文字,可以说是沈玉成先生的妙笔生花。

这些诸多的原因叠加在一起,促成了这部曾经屡屡碰壁的著作成为了现象级的出版物,几十年风靡不衰,甚至在近年的热播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万历十五年》这本书也成为剧情起承转合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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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么么

陈慧娴:千千阙歌、梅艳芳:夕阳之歌、坏女孩、妖女、淑女、将我送给你、红唇烈焰、似是故人来、谭咏麟:半梦半醒、张国荣:风继续吹、徐小凤:随想曲、风的季节、每一步、顺流逆流、邓丽君:漫步人生路、国语:凤飞飞:追梦人、孟庭苇:风中有朵雨做的云、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冬季到台北来看雨、彭佳慧:相见恨晚、杨钰莹:轻轻地告诉你、梦里水乡、刘德华:谢谢你的爱、吕方:朋友别哭、陈淑华:梦醒时分、毛宁:涛声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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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口口口

格列佛游记、给我三天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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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wei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本人觉得苏联革命味道太重,看热闹的话不推荐,如果喜欢阅读可以试试。老人与海很好,这个一般能看得进去。如果想要被激励还是看看成功人士的自传,李嘉诚的,唐骏的,还有美国西点军校的都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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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仔LI

追风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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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筆寫童話╰

只有土豆才符合你说的这些要求吧 土豆http://www.tudou.com/home/_35608130 其他地方不可能做到,毕竟小本经营,在线也是需要宽带的不可能不盈利回本赚钱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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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tracy虹

大家都是喜新厌旧,这是很正常的现象,我们无法改变别人的想法,只要坚持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好

原贴:曾经红遍中国如今无人问津,戏骨王志文风烛残年,比不过小鲜肉,你怎么看?

misi米西&涂

我觉得应该不是比不过,而是不去和小鲜肉争流量,这个年纪的人已经淡泊名利,以家为中心了。急流勇退,重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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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克疣

我觉得娱乐圈的这种风向非常的不好,我们应该多关注老戏骨,而不是那些没有演技的小鲜肉,他们光只有外在没有内在,发展不会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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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emis8

我觉得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现在娱乐圈火的都是小鲜肉,我觉得他能够曾经火过就已经很好了,有很多人在娱乐圈一辈子都火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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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

怎么说咯。

你给我看一头猪。你问我。我把它杀了做个非常好吃.好吃到爆。然后我开店开始卖。你说。成功率多大、。

同志。看头猪我能看出它将来的色香味形了、?

给个成品。给点构思。主角名字都没有。你问我们这东西?我能预言的话我就去买股票了啦~~

原贴:一个月写一长篇小说,并在起点签约上架,然后红遍网络,成功率有几?

玖熙很蓝

怎么说呢,几率绝对是有的,但是比较小!

先说说你本身,现在网络写手数不胜数,而起点是一个最知名的小说网站。所以这里面的常住作家也是极多。而且高手无数!因此,想要在起点占得一席之地,必须要有深厚的文学功底!(这是最重要的)

然后说说当下的流行趋势。现在受众人群最广的是玄幻小说。所以呢,你若想快速红遍网络的话,玄幻是个好的选择。但是现在写玄幻小说的人很多,竞争自然激烈.......................

嗯........纯武侠也是个好选择,不过,这对你的要求就更高了...........总之呢,选择一个你最擅长的去写吧......

最后说说你提出的一个月写一长篇小说.......我觉得这似乎不大可能...........大部分作家创作一部长篇小说都要至少一年的时间。而你呢,不仅仅要写一部长篇小说,还要写一部红遍网络的长篇小说!所以,更要字斟句酌!

不能急于求成,一定要勤修苦练,用心去写小说。只有这样做,才会成功!

你可知道,多少网络写手为了完成一部作品,为了多赚一点稿费而废寝忘食,殚精竭虑甚至牺牲健康吗?!

朋友,若你下定决心要当一个“小说家”的话。那就努力吧,可不要怕辛苦啊!以后每天睡四个小时的觉对你来说可能都是一种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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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yz_

以我长达9年的看书经历,对楼主这个想法无法理解。

起点到现在为止,众所周知的大神,加起来没有超过20个,以兄弟1个月的速度 在万人中杀出

一条血路的 可能性为0.01%。

起点大陆,大神林立,半神多如狗,如果楼主自认为文笔出众,可以脱颖而出,那么我恭喜楼主早日成神。

原贴:一个月写一长篇小说,并在起点签约上架,然后红遍网络,成功率有几?

vinsoncheung

新人作家小柯归来新作败犬帝国

原贴:2010年,哪本小说最有可能红遍网络,全面超越唐家三少。

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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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超能力红遍娱乐圈作者是千玊。

原贴:我用超能力红遍娱乐圈小说全文免费阅读?????下载

布雨潇潇

是怪侠一枝梅吗?

原贴:安徽电视台8集连播时候的一个主角擅长用弓箭的武侠剧名字是什么?。

卡洛儿90

是不是《隋唐英雄传》里面的 神箭王伯当 我记的是一下子射出三只箭

原贴:安徽电视台8集连播时候的一个主角擅长用弓箭的武侠剧名字是什么?。

婷唲

剧名:《云海玉弓缘》

集数:20集

首播:2002年12月30日

地区:中国香港(TVB)

原著:梁羽生

主要演员 : 林 峰饰金世遗 ;

叶 璇饰厉胜男 ;

李彩桦饰谷之华 ;

袁彩云饰曹锦儿 ;

陈国邦饰江 南 ;

罗敏庄饰李沁梅 ;

高 雄饰孟神通 ;

吴卓羲饰镖 师 。

剧情梗概 : 寻寻觅觅逐爱而走,辗转半生,换来一生悔咎! 金世遗(林峰)遵从师父的遗言,往中原找邙山派的吕四娘(白茵)化解体内的魔功。从踏入中土的一刻起,耿直的遗便注定要卷入无日无之的江湖斗争中。他更遇上了生命中最爱的两个女人。 遗在往邙山途上分别结识了冷艳的厉胜男(叶璇)和四娘的弟子谷之华(李彩桦)。遗找到了四娘,然而体内魔功不但不能解除,反成为邙山派的追杀对象。华决定与遗一起闯荡江湖。遗其后再遇男,男以武林秘笈诱遗一同出海,遗为化解体内魔功而答应。遗夹在两女中间左右为难,华最后更给男气走了。遗为找秘笈,不得不跟着男。遗与男在岛上朝夕相对,情愫渐生。然而,男知道遗始终忘不了华,于是决定回中原找华,要遗作一抉择。回到中原后,遗得悉男的真正身份,大怒,带着华愤而离去。其后,男设计毒害华,遗为了救华,无奈答应娶男为妻。遗与男成亲之夜,男竟毒发身亡。男临终前向遗吐露真情,至此,遗方知心中最爱原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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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雨轩

怪侠一枝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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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亮

百万英镑不是马克吐温的短中篇小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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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queena

什么作业要你写一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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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里小白

网站在下

原贴:长篇小说<百万英镑>

上海公主

二十七岁那年,我正给旧金山的一个矿业经济人打工,把证券交易所的门槛摸得清清楚楚。我是只身混世界,除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一身清白,就再也没什么可依靠的了;不过,这反倒让我脚踏实地,不做那没影儿的发财梦,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

。我受尽煎熬t正打算放开胆量、撕破脸皮去抓梨的时候,我身后的一扇窗子打开了,一位先生从里面发话:

“请到这儿来。”

一个衣着华丽的仆人把我接了进去,领到一个豪华房间,里头坐着两位上了岁数的绅士,最后他们同意打个赌来分出高低——无论什么事英国人靠打赌都能一了百了。

你也许记得,英格兰银行曾经发行过两张一百万英镑的大钞,用于和某国公对公交易之类的特殊目的。然后,两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来一个能消受大钞的合适人选。

他们检阅着一张张经过窗前的脸。有的虽然老实,却不够聪明;有的够聪明,却不够老实;还有不少又聪明又老实的,可人穷得不彻底;等到个赤贫的。又不是外地人——总是不能尽如人意。就在这时,我来了;他们俩认定我具备所有条件,于是一致选定了我;可我呢,正等着知道叫我进来到底要干什么。最后,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去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我就差点昏倒。五百万美元!乖乖,我懵了。

我把那张大钞递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说:

“请找钱吧。”

他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么说他也不接。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么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我说:

“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

我摁了门铃。原先那个仆人又出来了。我求见那两位先生。

“他们走了。”他用这类人那种不可一世的冷冰冰的口气说。

“走了?去哪儿了?”

“出远门了。”

“可——上哪儿啦?”

“我想是去欧洲大陆了吧。”

“欧洲大陆?”

“没错,先生。”

“怎么走的——走的是哪条路呀?”

“我说不上,先生。”

“什么时候回来呢?”

“他们说,得一个月吧。”

“一个月!唉,这可糟了!帮忙想想办法,看怎么能给他们传个话。这事要紧着哪。”

一实在办不到。他们上哪儿了我一无所知,先生。”

“那,我一定要见这家的其他人。”

“其他人也走了;出国好几个月了——我想,是去埃及和印度了吧。”

“伙计,出了件大错特错的事。他们不到天黑就会转回来。请你告诉他们我来过,不把这事全办妥,我还会接着来,他们用不着担心。”

“只要他们回来我就转告,不过,我想他们不会回来。他们说过,不出一个钟头你就会来打听,我呢,一定要告诉你什么事都没出;等时候一到,他们自然会在这儿候着你。”

我只好打住,走开了。搞的什么鬼!我真是摸不着头脑。“等时候一到”他们会在这儿。这是什么意思?哦,没准那封信上说了。我把刚才忘了的那封信抽出来一看,信上是这样说的:

看面相可知,你是个又聪明、又诚实的人。我们猜,你很穷,是个外地人。你会在信封里找到一笔钱。这笔钱借你用三十天,不计利息。期满时来此宅通报。我们在你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我赢了,你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职位——也就是说,你能证明自己熟悉和胜任的任何职位均可。

没落款,没地址,也没有日期。

那两个人也许对我是好意,也许是歹意;无从推断——这且不去管它。他们是玩把戏,搞阴谋,做实验,还是搞其他勾当,无从推断——且不去管它。他们拿我打了一个赌;赌什么无从推断——也不去管它。这些确定不了的部分清理完毕,其他的事就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可以归为确定无疑之类了。假如我要求英格兰银行把这钞票存入那人名下,银行会照办的,因为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银行却会知道;我向他点头示意的伙计走过去,那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人点点头,我朝第三个走过去,他说:

“这就来。”

出了名以后的大约十天左右,我去拜会美国公使,想为祖国效一点儿犬马之劳。他用对我这种身份的人恰如其分的热情接待了我,批评我为祖国效力栅栅来迟。公使说当天晚上他正要宴客,刚好有一位嘉宾因病缺席,我只有补这位嘉宾的缺,才能获得公使的原谅。我应允之后,就和公使聊天。一说起来,原来他和我爸爸从小同学,后来又在耶鲁大学同窗就读;一直到我爸爸去世,他俩都是贴心朋友。因此,他吩咐我只要得闲,就来他府上走动走动;我当然愿意啦。

说真的,岂止愿意,我简直就是高兴。因为假如将来有个三长两短的,他也许能救我,让我免受灭顶之灾;他究竟怎么救我我不知道,不过他也许能想出办法来。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已经不能冒险把自己的底细向他和盘托出;要是在这段伦敦奇遇一开场时就碰上他,我会马上说清楚。不行,现在我不敢说;我陷得太深了,深到不敢对刚结识的朋友说真话;不过,依我自己看来,也还没有深到完全没顶的地步。你知道,这是因为我小心不让全部外债超过我的支付能力——也就是说,不超过我的那份薪水。我当然不知道那份薪水到底有多少,不过有一点我有把握、也可以想见:假如我帮忙把这个赌打赢了,我就能在那位大亨的职权范围里任意选择一个职位,只要我干得了就行——我当然干得了啦;这一点我根本不怀疑。说到他们打的那个赌,我才不操心呢;我想必运气不错。至于薪水,我想年薪总会有六百到一千英镑;即使第一年只拿六百英镑,以后每过一年就要加薪,到我的能力得到证实的时候,薪水总能加到一千英镑了吧。尽管谁都想借给我钱,我却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婉言谢绝了一大部分;这样我欠的债只有借来的三百英镑现款,再加上拖欠的三百英镑生活费和赊的东西。我相信,只要我依旧小心节俭,靠我下一年度的薪水就能补上这一个这剩余日子的亏空,何况我真是格外小心,从不大手大脚。只等这个月到头,我的老板回来,就万事大吉了;那时,我就可以马上用头两年的薪水分头向各位债主还账,也就能立即开始工作了。

当天的宴会妙不可言,席上一共有十四个人。绍勒迪希公爵和公爵夫人以及他们的女儿安妮—格蕾丝—爱莲诺—赛来斯特—还有一串什么什么—德—波鸿女士,纽格特伯爵和伯爵夫人,契普赛德子爵,布拉瑟斯凯特爵士和夫人,几对没有头衔的夫妇,公使以及他的夫人和女儿,还有公使女儿的朋友、二十二岁的英国姑娘波蒂娅·朗姆。没出两分钟,我就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我——这一点我不戴眼镜也看得出来。另外还有一位美国客人——我这故事讲得有点儿超前了。这些人正在客厅里等着,一边吊胃口,一边冷眼旁观后到的客人。这时仆人来报:

“劳埃德·赫斯廷斯先生到。”

老一套的寒暄过后,赫斯廷斯瞧见了我,诚心诚意地伸出手,径直朝我走了过来;手还没握上,他忽然停了下来,不好意思地说:

“对不起,先生,我还以为咱们认识呢。”

“怎么,您当然认识我啦,老朋友。”

“不。难道您就是——是——”

“腰缠万贯的怪物吗?对,就是我。你别害怕喊我的外号,我听惯了。”

“嗨嗨嗨,这可真没想到。有几次我看到你的名字和这个外号放在一块,我从来没想过他们说的那个亨利·亚当斯会是你。怎么?刚刚半年以前,你还在旧金山给布莱克·霍普金斯打工,为了挣点加班费经常开夜车,帮我整理核查古尔德和加利矿业公司的招股文件和统计数字呢。真没想到你会到了伦敦,成了百万富翁、当了名人了!好嘛,这可真是把天方夜谭重演了一遍。伙计,我一下还转不过弯子来,没弄明白;容我点时间来理理脑袋里头这一团乱麻。”

“可是明摆着,你比我混得也不赖呀。我自己也弄不明白。”

“好家伙,这真是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是吧?哎,咱俩上矿工饭馆才不过是三个月以前的事呢——”

“不对,是上快活林。”

“没错,是快活林;是过半夜两点钟去的,咱们赶那些增资文件用了六个钟头,然后到那儿去啃了块肉骨头,喝了杯咖啡,那时我想劝你跟我一起来伦敦,还主动要替你去请长假,外带为你出全部路费,只要那笔生意做成了,再给你好处;可是你不听我的,说我成不了,说你的工作断不得,一断,再回去的时候就接不上茬了。可是如今你却到这儿来了。稀奇稀奇!你是怎么来的,你这种不可思议的地位到底是怎么得来的呢?”

“啊,纯系偶然。说来可就话长了——怎么说来着?简直是一篇传奇。我会原原本本告诉你,不过现在不行。”

“什么时候?”

“这个月底。”

“那还得半个月呢。对一个好奇的人来说,这胃口吊得可太过分了。就一个星期吧。”

“不行。慢慢你就知道到底是为什么了。接着说,你的生意怎么样了?”

他的精神头马上烟消云散,叹了一口气说:

“你说得可真准,亨利,说得真准。我要不来才好呢。我不想提这件事。”

“你不讲可不行。今天咱们走的时候,你一定要跟我走,到我那儿去呆一夜,把事情都讲给我听。”

“啊,让我说?你这话当真?”

“不错,我要从头到尾地听,一个字也别落下。”

“太谢谢你啦!我在这儿混到这个地步,不成想又碰到有人用言辞、用眼神关心我、关心我的事了——上帝!就为这个,你该受我一拜!”

他用力握住我的手,精神振作起来,此后就心境坦然。高高兴兴地准备参加那场还没开始的宴会了。不成,又出老毛病了——在荒唐、可恨的英国体制下,这种问题总要发生——座次问题解决不了,饭就开不成。英国人出外赴宴的时候,总是先吃了饭再去,因为他们知道风险何在;可是并没有人告诫外来的客人,这些外来客就只有自讨苦吃了。当然,这一次没人吃苦,因为大家都赴过宴,除了赫斯廷斯以外都是老手,而赫斯廷斯自己在接到邀请时也听公使说过:为了尊重英国人的习惯,他根本就没有备正餐。每个人都挽着一位女士,鱼贯进入餐厅,因为通常都是这么干的;然而,争议就此开始了。绍勒迪希公爵想出人头地,要坐首席,他说他的地位高过公使,因为公使只是一个国家、而不是一个王朝的代表;可是我坚持自己的权利,不肯让步。在杂谈栏里,我的位置高过皇室成员以外的所有公爵,据此我要求坐那个位子。我们各显神通争执了一番,解决不了问题;最后他不明智地想炫耀自己的出身和先人,我算清他的王牌是征服者威廉,就拿亚当来对付他,说我是亚当的直系后代,有姓为证;而他只不过是旁支,不光有姓为证,还能从他并非悠久的诺曼人血统看得出来;于是我们大家又鱼贯回到客厅,在那儿站着吃——端着沙丁鱼碟子和草莓,自己凑对,就这样站着吃。在这里座次问题没有那么严重;两位地位最高的客人掷硬币猜先,赢的先吃草莓,输的得那枚硬币。地位次之的两个接着猜,然后又是以下两位,依此类推。用完小吃以后,搬过桌子来打牌,我们打克利比,一把六便士的彩。英国人从来不为玩而玩。假如不赢点什么、输点什么——至于输赢什么倒无所谓——他们决不玩。

我们度过了一段美妙的时光;当然说的是我们——朗姆小姐和我。我让她闹得魂不守舍,只要手里的牌超过两顺,我就数不清楚了,自己的分已经到了顶也看不出来,又接着从旁边的一排插起,这样打下去本来是把把必输,幸好那姑娘彼此彼此,和我的情况一模一样,你明白吗?于是我们两个人的得分总是到不了顶,分不出个输赢来,俩人都不在乎、也不想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只觉得彼此都很快活,其余的我们统统不闻不问,也不愿意让人搅了兴头。于是我告诉她——我真那样做了——告诉她我爱她;她呢——嘿,她臊得连头发根都红了,不过她喜欢着呢;她是说了,她喜欢。啊,我何曾经历过如此美妙的夜晚!每打完一把,我算分的时候,总要添油加醋,要是她算分,也心照不宣地和我一样数牌。喏,就算我说“跟两张牌”这句话,也得加上一句“哇,你真好看!”她呢,一边说“十五得两分,十五得四分,十五得六分,还有一对得八分,八分就算十六分,”一边问:“你算算对不对?”——她的眼睛在睫毛后头瞟着我,你是不知道:那么温柔,那么可爱。哎呀,真是太妙了!

不过,我对她可是襟怀坦白,光明正大。我告诉她,我连一个小钱都没有,就有一张她听说过的、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百万大钞,而且,那张大钞还不是我的,这让她非常好奇;我就悄悄地把前因后果统统给她说了一遍,把她笑了个半死。我搞不清楚她到底笑的是什么,反正她就是一个劲儿地咯咯咯直笑;隔半分钟,就有什么新的情节让她觉得可乐,于是我只好住嘴,给她平静下来的机会。嘿,她都快把自己笑傻了——她真是这样;我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笑的。我是说从来没见过一个痛苦的故事——一个人的烦恼、焦急和担心——竟然制造出这样的效果。看到她在没什么高兴事的时候居然还能这么高兴,我对她的爱就愈发不可收拾了;你瞧,按那时的情况来看,也许我马上就用得着这么一位太太哪。当然我也告诉她,我们还得等两年,等到我用自己的薪水补上亏空的时候;不过她倒不在乎这些,只盼着我能在开支问题上尽量当心,别让我们第三年的花销有哪怕是一星半点的风险。接着,她开始有点担心了,她想知道我有没有搞错,把头一年起薪估计过高,高出我实得的数目。这话言之有理,让我把原来十足的自信略减了半成;同时,也启发我想出了一个好主意,我就直说了:

“我亲爱的波蒂娜,到了我和两位老先生见面的那一天,你愿跟我一起去吗?”

她略微有点迟疑,不过还是说:

“只要我去能让你踏实一点,我愿、愿意。可是——你觉得这样合适吗?”

“我也不知道合不合适——我也担心这不大合适。不过,你知道,你去不去关系可大着呢,所——”

“那就别管合不合适,我去就是了,”她用一种可爱的巾帼豪杰的口吻说。“啊,一想到能帮你点儿忙,我太高兴了!”

“亲爱的,怎么是帮点儿忙?嘿,这事全靠你了。你这么漂亮,这么可爱,这么迷人,有你和我一起去,我准能把薪水提得高高的,让那两个好好老先生倾了家,荡了产,还心甘情愿。”

哦!你是没见到她当时的样子:满脸春色,眼睛幸福得闪闪发亮!

“讨厌鬼,光会说好听的!你连半句实话都没有,别管怎么样,我还是跟你一起去。也许这能给你个教训:别指望你怎么看人,人家就怎么看你。”

我心中的疑云一扫而空了吗?我重又信心十足了吗?你可以根据这件事来判断:我当时就私下把头一年的薪水提高到一千二百英镑。不过我没告诉他:我要留着这件事给她一个惊喜。

回家时我一路上像踩着棉花一样,赫斯廷斯说的话,一句都没钻进我耳朵里头去。直到赫斯廷斯跟着进了我的客厅,对应有尽有、豪华舒适的陈设赞不绝口的时候,我才清醒过来。

“让我在这儿站会儿,饱饱眼福。好家伙!这是宫殿呀——就是宫殿!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暖融融的炭火,连晚餐都备好了。亨利,这不光让我明白了你到底有多阔;还让我彻头彻尾地明白了我自个儿到底有多穷——穷极了,惨透了,废物,没出路,没盼头了!”

天杀的!这一说让我打了个寒噤。他的话让我如梦初醒,我认识到自己是站在半寸厚的地壳上,下面就是火山口。我本来不知道自己是在做梦,——也就是说,我没容自己抽出时间来闹个明白;可是如今——乖乖!欠了一屁股债,一文不名,把一个姑娘的吉凶祸福攥在手心里,我自己却还前途未卜,只有一份也许是画饼充饥的薪水——唉,也许根本——就兑不了现!唉唉唉!我算是毁了,没有希望,没救了!

“亨利,你每天的收入只要漫不经心地散那么一星半点的,就可以——”

“哼,我每天的收入!来,喝了这杯热酒,打起精神头来。咱们干一杯吧!啊,不行——你还饿着哪;坐下,来——”

“我没觉得饿,饿过劲了。这些天我一直吃不下;不过,我一定陪你喝个够,喝到趴下为止。干!”

“一人一杯,我奉陪!准备好了?一起干!劳埃德,我一边兑酒,你一边讲讲你那点事。”

“讲一讲?怎么,再说一回?”

“再说?这是什么意思?”

“嗨,我是说,你想从头到尾再听一遍?”

“我想再听一遍?这可把我闹迷糊了。等等,你别再灌这黄汤了。你不能再喝了。”

“嗨嗨,亨利,你吓着我了。到这儿来的路上我不是把什么都对你说了吗?”

“你?’,

“是啊,我。”

“我要是听见了一个字,我就不得好死。”

“亨利,这事可严重了。别折腾我了。刚才在公使那里你到底搞什么鬼来着?”

这时我才恍然大悟,我敢做敢当,也就实话实说了。

“我把世界上最可爱的姑娘俘虏了!”

于是他冲了过来跟我握手,握呀,握呀,握得手都疼了;我们走了三英里路,他讲了一路故事,这故事我一句也没听见:这件事他不怪我了。接着,这个不急不躁的老好人坐下来,又把故事从头讲起。长话短说,他的经历大致如下:他来到英国时,本来以为遍地都是机会;他做了古尔德和加利矿业公司招股的代理,为勘探商出售开采权,超出一百万的部分全部归他。他竭尽全力,用上了全部关系,试遍了一切光明正大的手段,差不多花光了所有的钱,可是,没找到一个资本家愿听他的游说,而他的代理权这个月底就要到期了,他算是完了。说到这里,他跳起来大声嚷嚷着:

“亨利,你能救我!你能救我,这世界上能救我的只有你了。你愿意拉我一把吗?你拉不拉?”

“告诉我能帮你干什么。照直说,伙计。”

“给我一百万,外加回家的路费,换我的‘代理权’!别,你可别拒绝!”

我有苦说不出。一句话已经到了嘴边:“劳埃德,我自己也是个要饭的——连一个小钱也没有,还欠着债。”可是,这时我脑子里电光石火般闪出一个念头来,我咬紧牙关,极力让自己冷静下来,直到冷静得像一个资本家。我用生意人沉着镇定的口气说:

“劳埃德,我拉你一把——”

“那我就已经有救了!上帝永远保佑你!有朝一日——”

“劳埃德,让我说完。我要拉你一把,可不是那样拉;你吃了这么多苦,冒了这么多风险,那样办对你来说不公平。我用不着买矿山;在伦敦这样的商务中心,我用不着那样做也能赚钱;过去、现在我都不干这样的生意;不过我有一个办法。我对那座矿山的事情自然了如指掌;我知道那座矿山很有价值,为了它,谁让我赌咒发誓都成。你可以随意用我的名义去推销,在两三个星期里头就能卖得三百万现款,我们来对半分好了。”

你不知道,当时要不是我下了个绊,再把他绑起来的话,他定会在那阵狂喜中把我的家具都踩成劈柴,把坛坛罐罐全都打个稀巴烂。

后来,他说:

“我可以用你的名义!你的名义——那还了得!嘿,这些伦敦阔佬准会成群结队地往这儿赶,为了认购股份非打起来不可!我赚了,我发了,今生今世我永远忘不了你!”

没过二十四小时,伦敦城就开了锅!我每天不干别的事,只是坐在屋里对来打听的人说:

“没错,是我对他说的,有人问就来找我。我知道这个人,也知道这座矿山。他的人品无可挑剔,那矿山比他要的价值钱多啦。”

与此同时,我每天晚上都在公使府上陪着波蒂娅。矿山的事我对她只字未提;我留着这事给她一个惊喜。我们谈那笔薪水;除了薪水和爱情一切免谈;有时谈谈爱情,有时谈谈薪水,有时候两者兼谈。啊!那公使夫人和公使千金对我们的体贴无微不至,总是想方设法不让我们受打扰,只瞒着公使一个人,让他毫不疑心——你瞧,她们有多可爱呀!

终于到了那个月的月底,我在伦敦国民银行的户头上已经有了一百万块钱,赫斯廷斯的钱数也是一样。当我穿着自己最体面的衣服,驱车经过波特兰大道那所宅子时,根据种种迹象判断,我的那两个家伙又回来了;我到公使府上接了我最亲爱的人,一边往回赶,一边起劲地谈论薪水的事。激动外加着急,使她显得分外妖烧。我说:

“亲爱的,凭你现在的模样,我要的薪水比三千英镑少一个子儿都是罪过。”

“亨利,亨利,你可别毁了咱们哪!”

“你别怕。把这模样保持住,瞧我的吧。准保万事大吉。”

结果,这一路上反倒要我来一个劲地唱高调给她打气,她却一个劲地给我泼冷水;她说:

“哎,请你记住,假如咱们要价太高了,也许一点儿薪水都捞不着;那时候咱们可怎么办呢,岂不是走投无路,没有生计了吗?”

还是那个仆人把我们领了进去,那两位老先生都在,看见有个尤物跟着我,他们很惊奇,可是我说:

“这算不了什么,先生们;她是我日后的主心骨和帮手。”

于是我把他们介绍给她,提到他们时,都是直呼其名。他们对此倒是见怪不怪,因为他们知道我一定查过姓名录。他们让了座,对我极为客气,并且热情地消除波蒂哑的局促感,让她尽可能放松。这时我说:

“先生们,我准备报告了。”

“我们很高兴听你的报告,”我的那位先生说,“这样我哥哥亚贝尔和我打的赌就能见分晓了。你如果让我赢了,就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得到一个职位。你拿来那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了吗?”

“在这儿,先生,”我把钞票交给了他。

“我赢了!”他拍着亚贝尔的后背喊了起来。“哥哥,如今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我只好说,他真活下来了,我输了两万英镑。我真不敢相信。”

“还有一事禀报,”我说,“这可就说来话长了。我请你们允许我再来一趟,详详细细地说说我这一个月的经历,我保证这值得一听。还有,瞧瞧这个。”

“什么,好家伙!二十万英镑的存单。难道这是你的不成?”

“是我的。我在三十天之内活用了阁下那笔小小的贷款,赚了这笔钱。至于这大钞本身,我只靠它买过小吃,付账让他们找零钱的时候用。”

“嗬,这太了不起了,简直是匪夷所思,小伙子!”

“没问题,我全都有根有据。别以为我说的都是天方夜谭。”

然而,这时轮到波蒂娅大吃一惊了。她眼睛睁得大大地说:

“亨利,这真是你的钱吗?这些天你一直瞒着我?”

“我确实瞒着你呢,亲爱的。不过,我想你会原谅我。”

她噘起上嘴唇,说:

“别太肯定哦。你这个淘气鬼,敢这么骗我!”

“啊,一会儿就过去了,心肝儿,一会儿就过去了;你明白吗,就是为了好玩。好了,咱们接着说吧。”

“且慢,且慢!还有,那个职位呢。我得给你那个职位。”我的那位先生说。

“好吧,”我说,“我不胜感激,不过,我真是用不着再找那份差事啦。”

“在我的职权范围之内,你可以选一个顶好的职位。”

“谢谢,谢谢,我衷心感谢。不过,再好的职位我也不想要啦。”

“亨利,我都替你不好意思了。别辜负了这位好先生的美意,要我替你来表示谢意吗?”

“当然可以啦,亲爱的,只要你能做得更出色。看你的啦。”

她走到我的那位先生跟前,倚到他怀里,拿起他的胳膊搂住自己的脖子,对着他的嘴唇照直亲了起来。那两位先生哈哈大笑,我却不知所措,简直是傻了。波蒂娅说:

“爸爸,他说在您的职权范围内没有他想要的职位,我真伤心,就好像——”

“我的宝贝,他是你爸爸?”

“对,他是我的继父,是全世界有史以来最好的。在公使家里时你还不知道我的家世,当时你告诉我,我爸爸和亚贝尔伯伯的花样让你多么烦恼,多么担心;现在你明白我当时为什么笑了吧。”

这样一来,我自然实话实说,不再闹着玩了;我直奔主题,说:

“噢,最亲爱的先生,我想把刚才说的话收回来。您确实有个待聘的职位,我想应聘。”

“说说是哪一个职位。”

“女婿。”

“哈,哈,哈!可是你知道,你既然没干过这份差事,显然你也不具备满足我们约定条件所需的长处,所以——”

“让我试试——啊,一定让我试试,我求您了!只要让我试三四十年就行,假如——”

“噢,好,好吧;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要求,带她走好了。”

你说我们俩高不高兴?翻遍了全本的词典也凑不够词来形容啊。一两天之后,当伦敦人得知我和百万大钞一个月里的奇遇记始末以后,他们是不是兴致勃勃大聊了一通呢?正是如此。

我的波蒂姬的爸爸把那张肯帮忙而且好客的大钞送回英格兰银行兑了现;银行随后注销那张钞票并作为礼物赠给了他;他又把钞票在婚礼上送给了我们。从那以后,那张大钞镶了镜框,一直挂在我们家最神圣的位置上。是它给我送来了我的波蒂娜。要不是有了它,我哪能留在伦敦,哪能到公使家做客呢,更不要说遇上她了。所以我总是说,“不错,您没看走眼,这是一百万英镑;可这东西自从出世以来只用了一次,就再没花过;后来,我只出了大约十分之一的价钱,就把这东西弄到手了。”

原贴:长篇小说<百万英镑>

驴本来就很美

二十七岁那年,我正给旧金山的一个矿业经济人打工,把证券交易所的门槛摸得清清楚楚。我是只身混世界,除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一身清白,就再也没什么可依靠的了;不过,这反倒让我脚踏实地,不做那没影儿的发财梦,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盘,时间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欢弄条小船到海湾里去消磨这些时光。有一天我驶得远了点儿,漂到了茫茫大海上。正当夜幕降临,眼看就要没了盼头的时候,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搭救了我。漫漫的旅途风狂雨暴,他们让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儿。到伦敦上岸的时候,我鹑衣百结,兜里只剩了一块钱。连吃带住,我用这一块钱顶了二十四个小时。再往后的二十四个小时里,我就饥肠辘辘,无处栖身了。第二天上午大约十点钟光景,我破衣烂衫,饿着肚子正沿波特兰大道往前蹭。这时候,一个保姆领着孩子路过,那孩子把手上刚咬了一口的大个儿甜梨扔进了下水道。不用说,我停了下来,满含欲望的眼光罩住了那个脏兮兮的宝物儿。我口水直淌,肚子里都伸出手来,全心全意地乞求这个宝贝儿。可是,只要我刚一动弹,想去拣梨,总有哪一双过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没事人一样,好像从来就没在那个烂梨身上打过主意。这出戏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着那个梨。我受尽煎熬t正打算放开胆量、撕破脸皮去抓梨的时候,我身后的一扇窗子打开了,一位先生从里面发话:“请到这儿来。”

一个衣着华丽的仆人把我接了进去,领到一个豪华房间,里头坐着两位上了岁数的绅士。他们打发走仆人,让我坐下。他们刚刚吃了早餐,看着那些残羹剩饭,我简直透不过气来。有这些吃的东西在场,我无论如何也集中不了精力,可是人家没请我品尝,我也只好尽力忍着。这里刚刚发生过的事,我是过了好多天以后才明白的,不过现在我就马上说给你听。这对老兄弟为一件事已经有两天争得不可开交了,最后他们同意打个赌来分出高低——无论什么事英国人靠打赌都能一了百了。你也许记得,英格兰银行曾经发行过两张一百万英镑的大钞,用于和某国公对公交易之类的特殊目的。不知怎么搞的,这两张大钞只有一张用过后注销了;另一张则一直躺在英格兰银行的金库里睡大觉。且说这两兄弟聊着聊着,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特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他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以外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说这人会饿死;弟弟说饿不死。大哥说,别说去银行了,无论去哪儿这人也花不掉那张大钞,因为他会当场被抓住。兄弟两个就这样争执不下,后来弟弟说他愿出两万镑打赌,这人靠百万英镑大钞无论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进不了监狱。大哥同意打赌,弟弟就到英格兰银行把大钞买了回来。你看,英国男子汉就是这样,魄力十足。然后,他口述一信,叫一个文书用漂亮的楷体字誊清;然后,两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来一个能消受大钞的合适人选。他们检阅着一张张经过窗前的脸。有的虽然老实,却不够聪明;有的够聪明,却不够老实;还有不少又聪明又老实的,可人穷得不彻底;等到个赤贫的。又不是外地人——总是不能尽如人意。就在这时,我来了;他们俩认定我具备所有条件,于是一致选定了我;可我呢,正等着知道叫我进来到底要干什么。他们开始问一些有关我个人的问题,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来龙去脉。最后,他们告诉我,我正合他们的心意。我说,我打心眼里高兴,可不知道这心意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时,俩人当中的一位交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一看便知。我正要打开,可他又不让;要我带到住处去仔仔细细地看,不要草率从事,也不用慌慌张张。我满腹狐疑,想把话头再往外引一引,可是他们不干。我只好揣着一肚子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感觉往外走,他们明摆着是自己逗乐,拿我耍着玩;不过,我还是得顺着他们,这时的处境容不得我对这些阔佬大亨耍脾气。本来,我能把那个梨拣起来,明目张胆地吃进肚子去了,可现在那个梨已经无影无踪;就因为那倒霉的差事,把我的梨弄丢了。想到这里,我对那两个人就气不打一处来。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我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说真的,这时我对他们可是另眼相看喽!我急不可待地把信和钱往马甲兜里一塞,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好,这一顿猛吃呀!最后,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去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我就差点昏倒。五百万美元!乖乖,我懵了。我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这时候,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小吃店老板。他的目光粘在大钞上,像五雷轰顶一般。他正在全心全意地祷告上帝,看来手脚都不能动弹了。我一下子计上心来,做了这时按人之常情应该做的事。我把那张大钞递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说:“请找钱吧。”

他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么说他也不接。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么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我说:“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他却说没关系,这点小钱儿何足挂齿,日后再说吧。我说,我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到这儿来了;可他说那也不要紧,他可以等着,而且,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账呢,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他说,我只不过因为好逗个乐于,愿意打扮成这样来跟老百姓开个玩笑,他总不至于因此就信不过像我这么有钱的先生吧。这时候又进来了一位顾客,小吃店老板示意我收起那张巨无霸,然后作揖打恭地一直把我送了出来。我径直奔那所宅子去找两兄弟,让他们在警察把我抓起来之前纠正这个错误。尽管这不是我的错,可我还是提心吊胆——说实在的,简直是胆战心惊。我见人见得多了,我明白,要是他们发现把一百万镑的大钞错当一镑给了一个流浪汉,他们决不会怪自己眼神不好,非把那个流浪汉骂个狗血喷头。快走到那宅子的时候,我看到一切如常,断定还没有人发觉这错票的事,也就不那么紧张了。我摁了门铃。原先那个仆人又出来了。我求见那两位先生。“他们走了。”他用这类人那种不可一世的冷冰冰的口气说。“走了?去哪儿了?”

“出远门了。”

“可——上哪儿啦?”

“我想是去欧洲大陆了吧。”“欧洲大陆?”

“没错,先生。”

“怎么走的——走的是哪条路呀?”“我说不上,先生。”

“什么时候回来呢?”

“他们说,得一个月吧。”

“一个月!唉,这可糟了!帮忙想想办法,看怎么能给他们传个话。这事要紧着哪。”一实在办不到。他们上哪儿了我一无所知,先生。”“那,我一定要见这家的其他人。”“其他人也走了;出国好几个月了——我想,是去埃及和印度了吧。”“伙计,出了件大错特错的事。他们不到天黑就会转回来。请你告诉他们我来过,不把这事全办妥,我还会接着来,他们用不着担心。”“只要他们回来我就转告,不过,我想他们不会回来。他们说过,不出一个钟头你就会来打听,我呢,一定要告诉你什么事都没出;等时候一到,他们自然会在这儿候着你。”我只好打住,走开了。搞的什么鬼!我真是摸不着头脑。“等时候一到”他们会在这儿。这是什么意思?哦,没准那封信上说了。我把刚才忘了的那封信抽出来一看,信上是这样说的:看面相可知,你是个又聪明、又诚实的人。我们猜,你很穷,是个外地人。你会在信封里找到一笔钱。这笔钱借你用三十天,不计利息。期满时来此宅通报。我们在你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我赢了,你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职位——也就是说,你能证明自己熟悉和胜任的任何职位均可。没落款,没地址,也没有日期。好嘛,这真是一团乱麻!现在你当然明白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可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谜洞对我来说深不可测、漆黑一团。这出把戏我全然不晓,也不知道对我是福还是祸。我来到一个公园坐下来,想理清头绪,看看我怎么办才好。我经过一个小时的推理,得出了如下结论。那两个人也许对我是好意,也许是歹意;无从推断——这且不去管它。他们是玩把戏,搞阴谋,做实验,还是搞其他勾当,无从推断——且不去管它。他们拿我打了一个赌;赌什么无从推断——也不去管它。这些确定不了的部分清理完毕,其他的事就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可以归为确定无疑之类了。假如我要求英格兰银行把这钞票存入那人名下,银行会照办的,因为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银行却会知道;不过银行会盘问钞票怎么会到了我手里。说真话,他们自然会送我去收容所;说假话,他们就会送我去拘留所。假如我拿这钞票随便到哪儿换钱,或者是靠它去借钱,后果也是一样。无论愿不愿意,我只能背着这个大包袱走来走去,直到那两个人回来。虽然这东西对我毫无用处,形同粪土,可是我却要一边乞讨度日,一边照管它,看护它。就算我想把它给人,也出不了手,因为不管是老实的良民还是剪径的大盗,无论如何都不会收,连碰都不会碰一下。那两兄弟可以高枕无忧了。就算我把他们的钞票丢了,烧了,他们依然平安无事,因为他们能挂失,银行照样让他们分文不缺;与此同时,我倒要受一个月的罪,没薪水,也不分红——除非我能帮着赢了那个赌,谋到那个许给我的职位。我当然愿得到这职位,这种人赏下来的无论什么职位都值得一干。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决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转眼间,我的自我感觉好极了。这时,我又在大街上逛了起来。看到一家服装店,一股热望涌上我的心头:甩掉这身破衣裳,给自己换一身体面的行头。我能买得起吗?不行;除了那一百万英镑,我在这世上一无所有。于是,我克制住自己,从服装店前走了过去。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那诱惑把我折磨得好苦。我在服装店前面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以男子汉的气概奋勇抗争着。终于,我投降了;我只有投降。我问他们手头有没有顾客试过的不合身的衣服。我问的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

我向他点头示意的伙计走过去,那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人点点头,我朝第三个走过去,他说:“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把我带到后面的一个房间,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给我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我换上了这套衣服。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而我正急着要衣服穿呢;没什么可挑剔的,我迟迟疑疑地说:“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那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说:

“朋友,对外地来的,你们不能总拿衣帽取人哪。这套衣服我买得起,就是不愿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添麻烦。”他稍稍收敛了一点,可那种口气还是暴露无遗。他说:“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不过,您要是出难题的话,我告诉您,您一张口就咬定我们找不开您带的什么票子,这可是多管闲事。正相反,我们找得开。”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说:

“哦,那好;对不起了。”

他笑着接了过去,这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家伙站在那儿捏着钞票,用这副架势定定地瞅。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他神采奕奕地发问:“哎,怎么啦?有什么问题?想要点什么?”我说:“什么问题也没有。我正等着找钱哪。”“快点,快点;找给他钱,托德;找给他钱。”托德反唇相讥:“找给他钱!说得轻巧,先生,自个儿看看吧,您哪。”那老板看了一眼,低低地吹了一声动听的口哨,一头扎进那摞退货的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好像是自言自语:“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非同寻常的百万富翁!托德这个傻瓜!——生就的傻瓜。老是这个样子。把一个个百万富翁都气走了,就因为他分不清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从来就没分清过。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头去。您赏我一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这是给一位外国亲王定做的——先生可能认识,就是尊敬的哈利法克斯·赫斯庞达尔殿下;他把这套衣眼放在这儿,又做了一套丧眼,因为他母亲快不行了——可后来又没有死。不过这没关系;事情哪能老按咱们——这个,老按他们——嘿!裤子正好,正合您的身,先生;再试试马甲;啊哈,也合适!再穿上外衣——上帝!看看,喏!绝了——真是绝了!我干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哪!”我表示满意。

“您圣明,先生,圣明;我敢说,这套衣裳还能先顶一阵儿。不过,您等着,瞧我们按您自个儿的尺码给您做衣裳。快,托德,拿本子和笔;我说你记。裤长三十二英寸——”如此等等。还没等我插一句嘴,他已经量完了,正在吩咐做晚礼服、晨礼服、衬衫以及各色各样的衣服。我插了一个空子说:“亲爱的先生,我不能定做这些衣服,除非您能不定结账的日子,要不然就得给我换开这张钞票。”“不定日子!这不像话,先生,不像话。是永远——这才像话呢,先生。托德,赶紧把这些衣眼做出来,一刻也别耽搁,送到这位先生的府上去。让那些个不要紧的顾客等着。把这位先生的地址记下来,再——”“我就要搬家了。我什么时候来再留新地址。”“您圣明,先生,您圣明。稍等——我送送您,先生。好——您走好,先生,您走好。”喏,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汉诺威广场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我在那儿用晚餐,可早晨还是到哈里斯家的小吃店去吃个便饭,我就是在那儿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吃的头一顿饭。是我成全了哈里斯。消息传开了,说马甲口袋里揣着百万大钞的古怪老外是这儿的财神爷。这就够了。这原本是一家穷得叮当响、苦巴苦结勉强糊口的小吃店,现在名声大振、顾客盈门了。哈里斯感激不尽,非要借钱给我,还不许我推辞;于是,我虽然一贫如洗,囊中却并不羞涩,日子过得又阔气,又排场。我心里也在打鼓,想着说不定哪天就会露馅,可是,事已至此也只有一往无前了。你看,这本来纯粹是件胡闹的事,可有了这种危机感,竟显出几分严肃、几分伤感和几分悲哀来。夜幕降临后,这悲哀总是在黑暗中走上前来警告我,威胁我;让我唉声叹气,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然而,一到喜气洋洋的白天,这些悲剧因素就烟消云散,无影无踪了。我飘飘然,乐得晕头转向,像喝醉了酒一样。说来也不足为奇;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何止是一星半点,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刚开始的时候,这些有关我的消息放在杂谈栏的尾巴上;接着我的位置就超过了各位爵士,后来盖过了二等男爵,再往后又凌驾于男爵之上了,如此这般,我的位置越升越高,名气也越来越响,直到无法再高的地方才停了下来。

这时候,我已经居于皇室之下和众公爵之上;虽然比不上全英大主教,但足可俯瞰除他以外的一切神职人员。切记,直到这时,我还算不上有声望;只能说是有了名气。就在这时,高潮突起——就像封侯拜将一般——刹那间,我那过眼烟云似的名气化作了天长地久的金子般的声望:笨拙画刊登了我的漫画!是啊,如今我已经功成名就,站稳脚跟了。也许还有人调侃,可都透着尊重,既没出格,也不粗鲁;也许还有人发笑,却没有人嘲笑了。那样的日子已经过去。笨拙把我画得衣服都开了线,正跟一个伦敦塔的卫兵讨价还价。喏,你可以想见一个向来默默无闻的小伙子,突然间,他的每一句只言片语都会到处传扬;随便走到哪里,都能听见人们相互转告:“那个走路的,就是他!”吃早饭一直有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在包厢一露面,成百上千的望远镜都齐刷刷地瞄了过去。嘿,我一天到晚出尽了风头——也可以说是独领风骚吧。你看,我还留着那套破衣服呢,时不时地穿出去,为的是品味一下从前那种乐趣:先买点儿小东西,接着受一肚子气,最后用那张百万大钞把势力眼毙掉。可是,我的这种乐趣维持不下去了。画刊上把我的那套行头弄得尽人皆知,只要我穿着它一上街,就有一大群人跟在屁股后面;我刚想买东西,还没来得及拽出那张百万大钞,老板就已经要把整个铺子都赊给我了。出了名以后的大约十天左右,我去拜会美国公使,想为祖国效一点儿犬马之劳。他用对我这种身份的人恰如其分的热情接待了我,批评我为祖国效力栅栅来迟。公使说当天晚上他正要宴客,刚好有一位嘉宾因病缺席,我只有补这位嘉宾的缺,才能获得公使的原谅。我应允之后,就和公使聊天。一说起来,原来他和我爸爸从小同学,后来又在耶鲁大学同窗就读;一直到我爸爸去世,他俩都是贴心朋友。因此,他吩咐我只要得闲,就来他府上走动走动;我当然愿意啦。说真的,岂止愿意,我简直就是高兴。因为假如将来有个三长两短的,他也许能救我,让我免受灭顶之灾;他究竟怎么救我我不知道,不过他也许能想出办法来。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已经不能冒险把自己的底细向他和盘托出;要是在这段伦敦奇遇一开场时就碰上他,我会马上说清楚。不行,现在我不敢说;我陷得太深了,深到不敢对刚结识的朋友说真话;不过,依我自己看来,也还没有深到完全没顶的地步。你知道,这是因为我小心不让全部外债超过我的支付能力——也就是说,不超过我的那份薪水。我当然不知道那份薪水到底有多少,不过有一点我有把握、也可以想见:假如我帮忙把这个赌打赢了,我就能在那位大亨的职权范围里任意选择一个职位,只要我干得了就行——我当然干得了啦;这一点我根本不怀疑。说到他们打的那个赌,我才不操心呢;我想必运气不错。至于薪水,我想年薪总会有六百到一千英镑;即使第一年只拿六百英镑,以后每过一年就要加薪,到我的能力得到证实的时候,薪水总能加到一千英镑了吧。尽管谁都想借给我钱,我却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婉言谢绝了一大部分;这样我欠的债只有借来的三百英镑现款,再加上拖欠的三百英镑生活费和赊的东西。我相信,只要我依旧小心节俭,靠我下一年度的薪水就能补上这一个这剩余日子的亏空,何况我真是格外小心,从不大手大脚。只等这个月到头,我的老板回来,就万事大吉了;那时,我就可以马上用头两年的薪水分头向各位债主还账,也就能立即开始工作了。当天的宴会妙不可言,席上一共有十四个人。绍勒迪希公爵和公爵夫人以及他们的女儿安妮—格蕾丝—爱莲诺—赛来斯特—还有一串什么什么—德—波鸿女士,纽格特伯爵和伯爵夫人,契普赛德子爵,布拉瑟斯凯特爵士和夫人,几对没有头衔的夫妇,公使以及他的夫人和女儿,还有公使女儿的朋友、二十二岁的英国姑娘波蒂娅·朗姆。没出两分钟,我就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我——这一点我不戴眼镜也看得出来。另外还有一位美国客人——我这故事讲得有点儿超前了。这些人正在客厅里等着,一边吊胃口,一边冷眼旁观后到的客人。这时仆人来报:“劳埃德·赫斯廷斯先生到。”老一套的寒暄过后,赫斯廷斯瞧见了我,诚心诚意地伸出手,径直朝我走了过来;手还没握上,他忽然停了下来,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先生,我还以为咱们认识呢。”“怎么,您当然认识我啦,老朋友。”“不。难道您就是——是——”“腰缠万贯的怪物吗?对,就是我。你别害怕喊我的外号,我听惯了。”“嗨嗨嗨,这可真没想到。有几次我看到你的名字和这个外号放在一块,我从来没想过他们说的那个亨利·亚当斯会是你。怎么?刚刚半年以前,你还在旧金山给布莱克·霍普金斯打工,为了挣点加班费经常开夜车,帮我整理核查古尔德和加利矿业公司的招股文件和统计数字呢。真没想到你会到了伦敦,成了百万富翁、当了名人了!好嘛,这可真是把天方夜谭重演了一遍。伙计,我一下还转不过弯子来,没弄明白;容我点时间来理理脑袋里头这一团乱麻。”“可是明摆着,你比我混得也不赖呀。我自己也弄不明白。”“好家伙,这真是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是吧?哎,咱俩上矿工饭馆才不过是三个月以前的事呢——”“不对,是上快活林。”

“没错,是快活林;是过半夜两点钟去的,咱们赶那些增资文件用了六个钟头,然后到那儿去啃了块肉骨头,喝了杯咖啡,那时我想劝你跟我一起来伦敦,还主动要替你去请长假,外带为你出全部路费,只要那笔生意做成了,再给你好处;可是你不听我的,说我成不了,说你的工作断不得,一断,再回去的时候就接不上茬了。可是如今你却到这儿来了。稀奇稀奇!你是怎么来的,你这种不可思议的地位到底是怎么得来的呢?”“啊,纯系偶然。说来可就话长了——怎么说来着?简直是一篇传奇。我会原原本本告诉你,不过现在不行。”“什么时候?”

“这个月底。”

“那还得半个月呢。对一个好奇的人来说,这胃口吊得可太过分了。就一个星期吧。”“不行。慢慢你就知道到底是为什么了。接着说,你的生意怎么样了?”他的精神头马上烟消云散,叹了一口气说:“你说得可真准,亨利,说得真准。我要不来才好呢。我不想提这件事。”“你不讲可不行。今天咱们走的时候,你一定要跟我走,到我那儿去呆一夜,把事情都讲给我听。”“啊,让我说?你这话当真?”“不错,我要从头到尾地听,一个字也别落下。”“太谢谢你啦!我在这儿混到这个地步,不成想又碰到有人用言辞、用眼神关心我、关心我的事了——上帝!就为这个,你该受我一拜!”他用力握住我的手,精神振作起来,此后就心境坦然。高高兴兴地准备参加那场还没开始的宴会了。不成,又出老毛病了——在荒唐、可恨的英国体制下,这种问题总要发生——座次问题解决不了,饭就开不成。英国人出外赴宴的时候,总是先吃了饭再去,因为他们知道风险何在;可是并没有人告诫外来的客人,这些外来客就只有自讨苦吃了。当然,这一次没人吃苦,因为大家都赴过宴,除了赫斯廷斯以外都是老手,而赫斯廷斯自己在接到邀请时也听公使说过:为了尊重英国人的习惯,他根本就没有备正餐。每个人都挽着一位女士,鱼贯进入餐厅,因为通常都是这么干的;然而,争议就此开始了。绍勒迪希公爵想出人头地,要坐首席,他说他的地位高过公使,因为公使只是一个国家、而不是一个王朝的代表;可是我坚持自己的权利,不肯让步。在杂谈栏里,我的位置高过皇室成员以外的所有公爵,据此我要求坐那个位子。我们各显神通争执了一番,解决不了问题;最后他不明智地想炫耀自己的出身和先人,我算清他的王牌是征服者威廉,就拿亚当来对付他,说我是亚当的直系后代,有姓为证;而他只不过是旁支,不光有姓为证,还能从他并非悠久的诺曼人血统看得出来;于是我们大家又鱼贯回到客厅,在那儿站着吃——端着沙丁鱼碟子和草莓,自己凑对,就这样站着吃。在这里座次问题没有那么严重;两位地位最高的客人掷硬币猜先,赢的先吃草莓,输的得那枚硬币。地位次之的两个接着猜,然后又是以下两位,依此类推。用完小吃以后,搬过桌子来打牌,我们打克利比,一把六便士的彩。英国人从来不为玩而玩。假如不赢点什么、输点什么——至于输赢什么倒无所谓——他们决不玩。我们度过了一段美妙的时光;当然说的是我们——朗姆小姐和我。我让她闹得魂不守舍,只要手里的牌超过两顺,我就数不清楚了,自己的分已经到了顶也看不出来,又接着从旁边的一排插起,这样打下去本来是把把必输,幸好那姑娘彼此彼此,和我的情况一模一样,你明白吗?于是我们两个人的得分总是到不了顶,分不出个输赢来,俩人都不在乎、也不想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只觉得彼此都很快活,其余的我们统统不闻不问,也不愿意让人搅了兴头。于是我告诉她——我真那样做了——告诉她我爱她;她呢——嘿,她臊得连头发根都红了,不过她喜欢着呢;她是说了,她喜欢。啊,我何曾经历过如此美妙的夜晚!每打完一把,我算分的时候,总要添油加醋,要是她算分,也心照不宣地和我一样数牌。喏,就算我说“跟两张牌”这句话,也得加上一句“哇,你真好看!”她呢,一边说“十五得两分,十五得四分,十五得六分,还有一对得八分,八分就算十六分,”一边问:“你算算对不对?”——她的眼睛在睫毛后头瞟着我,你是不知道:那么温柔,那么可爱。哎呀,真是太妙了!不过,我对她可是襟怀坦白,光明正大。我告诉她,我连一个小钱都没有,就有一张她听说过的、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百万大钞,而且,那张大钞还不是我的,这让她非常好奇;我就悄悄地把前因后果统统给她说了一遍,把她笑了个半死。我搞不清楚她到底笑的是什么,反正她就是一个劲儿地咯咯咯直笑;隔半分钟,就有什么新的情节让她觉得可乐,于是我只好住嘴,给她平静下来的机会。嘿,她都快把自己笑傻了——她真是这样;我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笑的。我是说从来没见过一个痛苦的故事——一个人的烦恼、焦急和担心——竟然制造出这样的效果。看到她在没什么高兴事的时候居然还能这么高兴,我对她的爱?

原贴:长篇小说<百万英镑>

格子

林海雪原,万山红遍,大刀记,

原贴:求中央广播电台小说连播过作品的目录,越全越好

agnes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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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女重生之特种女兵的作者是满山红遍。简陌,特种兵铁人一枚,意外穿越一个奇懦弱无比的小姑娘身上。

简陌说:我原本是狮子里最好脾气的那一只,可为什么有人总爱挑战我的底线?既然好人唔好做,我发誓,今生若是有重来一次的机会,我要让所有挡我了路的人无路可走,哪怕身后洪水滔天!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踩北头幼儿园;老弱病残孕,一个不放过!

原贴:嫡女重生之特种女兵小说by满山红遍全文阅读txt,要免费的

田小点

珠江经济台粤语小说连载我听过或听过部分的有(顺序记不清了) 郑达系列:《武林传奇》《和珅传》《黑鹰传奇》.梁锦辉系列 :《天龙八部》《倚天屠龙记》《笑傲江湖》.张悦楷系列:《基督山恩仇记》《十二金钱镖》。林兆明系列:《七侠五义》《东周列国志》《孙中山》等。注:上一个回答也是我发的,这个更为完整些

原贴:珠江经济广播电台小说连播95年到05年播的是什么了,很想找一个小说啊!谢谢帮忙哦!

人肉筋

由演播艺术家仲维维先生播讲

仲维维,男,汉族,1961年7月26号生于乌鲁木齐

1979年高中毕业,1980年开始在新疆人民广播电台,乌鲁木齐市人民广播电台录制诗歌,散文广播节目。1981年录制第一篇长篇小说秘密使者。

1981年到2000年间,录制并播出的长篇小说有: 秘密使者、啊,昆仑山、《新星》、《北方的河》、《果园》、冰下流水声、布亚绿洲、酒色财气、《荆棘鸟》、《桑那高地的太阳》、野性谷、《尘埃落定》、《侠客行》、《七种武器》、《笑傲江湖》等。其中《尘埃落定》获中国广播电视广播文艺二等奖,第五届小说连播节目研究会一等奖。

在此同时,还做了大量的译制配音和解说工作,并有多部作品在全国范围获奖。为电视散文胡杨祭配音,该片获全国电视散文二等奖 。(第一届) 为电视散文女性高原配音,该片获全国电视散文二等奖 。(第二届)为纪录片亚心和牧羊人配音,该片获中国纪录片学术大奖。

为电视艺术片丝绸之乡诺柔孜,伊犁河畔的麦希来甫,十二木卡姆等片配解说.分获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一等奖。为中央台国际部译制片最佳拍档主角配音,该片获当年译制片三等奖。另为近百部中外影片配音,其中为中央台国际部姜树,寻找格兰特,《简爱》等片中主要角色配音。

1999年7月,中国广播电视学会小说连播研究委员会授予全国小说连播演播艺术家称号。

作品:<<含辛茹苦父母心>><<历史的见证>><<敖德萨档案>><<边城刀声>><<麻扎神相>><<张骞>>等

原贴:小说连播笑傲江湖是谁播讲的

JAcK__Lee

小时候我记得我听过90年代郑达讲的《江湖传奇》、武林传说,后来是梁锦辉讲的金庸系列小说《天龙八部》、《倚天屠龙记》、还有一部张悦佳讲外国的《基督山恩仇记》等,00年后就没听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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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ba

这是少侠奇情,郑达播讲。

原贴:有谁知道以前郑达在珠江经济广播电台讲过的小说连播里面,有一个主人翁叫弃儿的武侠小说叫什么?谢谢!

shmilyjeany

笑傲江湖

原贴:小说连播笑傲江湖

顾剑

少侠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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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lt0514

不是弃儿,而是痴儿,这是戊戟的小说《黑鹰传奇》由郑达播讲,现在网上只前34集和最后一集大结局,其他的没人录,电台又不重播,唉,可能这辈子听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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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大了想旅游

眷明皇,大唐太子李承乾,武将观察日记

原贴:求历史穿越耽美小说,类似满江红遍,锦衣卫,日月明之类的~≧▽≦)/~

小敏cherry

山河日月,秦歌,天佑,韩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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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颜清愁

万山红遍通过对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初期各种社会力量及其代表人物的描写,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革命历史面貌,是“文革”期间长篇小说创作的一个收获。小说中虽然也存在着某些缺乏生活内容和脱离实际生活需要的空洞的政治宣传,某些叙述和描写过于公式化、概念化,但和小说的成绩比较起来,毕竟还是次要的方面。

原贴:《万山红遍》这部小说中各个人物形象反映了什么样的革命历史面貌?

naramiki

《阎王梭》 作者:柳残阳(伪)火苗子隔着一座山坡冲天而起,有一股黑烟直冲云霄。那堆熊熊大火是在山坡那面燃烧着……那绝不是野火,更不是烧山,那是——金小山刚走出荒林子就看到那堆火,那堆令他大吃一惊的大火。丢下背在肩上的一只山猪,金小山狂奔着冲向三里外的一座山坡下,于是他看到他胼手胝足搭盖的“家”完了。-------------------------------------------------------------------------------------------------------------------------三十多年前的老书了,书写的很精彩,我至今记忆犹新。你看看是不是这部书,是不是都请回复一下

原贴:1988年播过的小说连播是一部武侠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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