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的游戏提里昂•兰尼斯特
迟早喜欢你小说
tcjack88
武侠写的最棒的当然是金庸大神了,他曾把小说名称的首字联成一副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再加一部《越女剑》,共15部。基本都看过。
不过我没有什么侠骨柔情,我只爱郭靖黄蓉的小女儿,郭襄。
那一年,她遇见了杨过,然后遍地山花有了别样的颜色,一眼一生,都以为她是小孩心性,可爱不爱自己才清楚,后来,她在峨眉终此一生。
有一首小诗讲的她,特别好听:
我走过山时,山不说话,
我路过海时,海不回答,
小毛驴滴滴答答,
倚天剑伴我走天涯。
大家都说我,因为爱着杨过大侠,才在峨嵋山上出了家,
其实我只是爱上了峨嵋山上的云和霞,
像极了十六岁那年的烟花”
——风陵渡口初相遇,一见杨过误终身,
只恨我生君已老,断肠崖前思故人
原贴:你喜欢什么样的小说角色?
南宫幽阙
我个人的口味挺杂的。要说喜欢什么类型的小说,像科幻、都市、仙侠、玄幻等类型我都比较喜欢。
不过我最近看的比较多的是娱乐明星和重生商战之类的小说,目前感觉看小说的时候,代入感还不错,有一种跟着主角吹牛打脸的畅快感。
原贴:你喜欢看什么类型的小说?
六月玫瑰盛开
武侠小说都市小说,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对历史小说我觉得可以接受,但是有那么一点儿肺脑细胞,就是有的历史小说确实写的比较深,他已经不单纯的是一个网络小说了,它它涉及到一些历史上的史实,然后因为自己是文科生,只要涉及到这些东西,自己就不自觉的去联想,就影响了自己的阅读体验,所以更多的就看都市小说,比较贴近生活,看武侠小说比较快意恩愁。
原贴:你喜欢看什么类型的小说?
新用户60161
小说角色一定要突出自身的特色才能让人眼前一亮并且记忆犹新,下班我就推荐几个我喜欢的小说角色,希望对你的写作塑造角色有所帮助。
1.林三
林三哥大名林晚荣,是一个旅游途中从泰山上掉下去的倒霉经理,谁知道竟然穿越到了古代异世界,与史书既有相似又有不同。没有远大志向的林三哥做了卖丝绸的萧府的小家丁,谁知却同时引得了大小姐和二小姐的青睐,也开始了自己的传奇之路,最终不但得到众多美眉的青睐,更是让自己的儿子登上了帝位,活脱脱的人生赢家,如此逍遥的人生再没有比这更滋润的了。——《极品家丁》
2.范闲
范闲外号小范大人,前世是一个病秧子,死后穿越到了异世界古代,实则是地球几千年后的未来。两世为人的小范正太一步步踏上权力的巅峰,也逐渐发现自己是皇帝的私生子,再逐渐的牵扯出关于母亲的过往和死因,最终和庆帝站到了对立面。小范是人生赢家,但是也有理想有信念,道义终究是最重要的。——《庆余年》
这两个角色塑造的都非常成功,并且极具自身特色,是不可多得的成功角色,选择这两种角色定位无疑是一个很好地切入点呦。
我是萌之帆,热爱文化的小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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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让我说下去
张爱玲。由于本人比较喜欢女演员汤唯,所以一看见汤唯就想起张爱玲,当然不仅仅是因为她出演《色戒》的原因,而是感觉汤唯在剧中的那种民国范,再加上说上海话和广东话,不由的就会想起作者也是有这这些气质的美人。上大学之前接触的各类作家包括女作家的作品,可能是因为年少无知的原因,太多都是浮于表面,根本读不到作者的内心深处,直到读到了张爱玲。
张爱玲有本书是《红楼梦魇》,每每解读完《红楼梦》后都会感慨入梦容易出梦难,就像读她的作品一样,会不由自主的深入到她的故事里,有时会让人自省,有时会联想到别人,许多感情的事仿佛就是发生在自己身边一样,例如《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写道“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句话写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内心,虽然振保只是书中的一个形象,但是身边这样的男子岂是少数,即使行动上没有做出来,但是心中也会浮现出这种想法,所以张爱玲的作品并不是高台教化,并不是那么的轰轰烈烈,而是写到了每个人的内心深处,有时候可以说比男人还了解男人,张爱玲自称:“我甚至只是写男女之间的小事情,我的作品里没有战争也没有革命,我以为人在恋爱的时候是比在战争或革命的时候更素朴也更放肆的。
读张爱玲的小说多了,感觉她和曹雪芹有许多相似之处,在他们的小说中,男人貌似没有什么好东西,而女人又是那么的优秀,而且无论故事的结局如何,都会给人一种悲凉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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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riky
我喜欢看的小说类型挺多的,种田文,修仙文,娱乐圈网红文,重生穿越文,末世文,宫斗宅斗文等等,每一个类型都有它吸引我的地方。像娱乐圈网红文,对明星的工作还有网红是干嘛的都挺好奇的,小说里面就有讲电视剧电影广告是怎么拍出来的,网红的形成,虽然不是全部真实,但是觉得蛮有意思的,娱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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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浪
我喜欢的女作家:国外的夏洛蒂·勃朗特,英国女作家。她与两个妹妹,即艾米莉·勃朗特和安妮·勃朗特,在英国文学史上有“勃朗特三姐妹”之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
第一次看简爱的记忆每次都是那么的清晰,读到简爱对罗切斯特说:
你以为我会无足轻重的留在这里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人吗,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 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也和你完全一样。 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两人已经穿越了坟墓,站在上帝的脚 下,我们是平等的.....如果上帝赐予我许多钱钱,一点美,我就会让你也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也难以离开你一样!
哎呀,霸气,当时看的的毛孔都竖起来了,书中的每一段都让你爱不释手,引人入胜,即使现在有空也会重温经典的简爱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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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丹宏
其实这世上没有最喜欢的人和事,只能说更喜欢。
我喜欢的文学女作家有古代的卓文君、李清照。近现代的有:张爱玲、叶倾城、莫小米、雪小禅等。
我喜欢她们的原因是:她们的诗词、文章不仅语句清新,有感而发,而且情真意切,发人深思,给人启迪。每每捧读她们的文学作品,总让我叹服、感动。既为她们的博学和文学照诣折服、叹赏,又为诗词、文章的语言、内容或愁或叹、或流泪或爱恋。
读她们的诗词、文章就像读她们的内心情感,透过文字仿佛看到她们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看到一个情感丰富,多愁善感的柔弱而又美丽的女子,在各自的红尘中欢喜着、忧愁着、哀叹着,挥写着对自己人生,或这个世界上的情感。
她们有着不同的悲欢离合,不同的爱恋结果,她们的诗词、文章在让我喜爱的同时,也带给我许多知识和思考。这就是我喜欢的原因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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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路人甲
我喜欢三毛。
①性格:三毛性格孤傲,倔强,坚强;她渴望自由,自己认准的事情,就会坚持到底。随性而活。
②人品:三毛是一个怀有善意的人。在撒哈拉安家,极尽所能的帮助当地的居民,给当地人看病;当地陋习,十几岁的小女孩早早地要结婚,生子。三毛认识的小女孩也逃不掉这样的命运,当听到小女孩求她让自己不要怀孕时,她流着泪,紧紧的搂着她,给弱小者最温暖的怀抱。
③能力才华:24岁只身远赴西班牙、德国和美国求学,学习成绩优异,有众多的作品流传于世,喜欢她的人不计其数。
④对生活的态度:在撒哈拉的家,远没有作品里描述的那样好,只是一个临时搭建的小茅屋,床也是用木板改造的,可见生活的清苦,但是依然保持着对生活的热情,从不放弃。和荷西生活的那一段时光,大概是她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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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老汉
想说的是,印象中近代的那些文学创作者,没有特定的喜欢谁!啥性别亦无所谓!只是认同他们的些许思想、作品!与人本身,亦无关!想来,在内心占据份量的,只有那些留给我们无数精神财富的先辈们,且“喜欢”一词并不足以表达内心的感受,于他们,内心只有敬仰膜拜的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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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life
这个问题问的真好。金庸作为武侠大家,实在是塑造了太多的经典人物。
而我最喜欢的却是虚竹。这个人物其实不算是名气大的,在金庸的经典人物库中。我却喜欢。
我喜欢虚竹的身上拥有的人的矛盾性,一开始他是和尚不能亲近女色,而在现实中又有了男女之情,这让他很矛盾。
我更喜欢他的灵活性,以及变通性。人最可悲的就是固守常规,如果遇到不可抗拒的现实问题,我觉得是应该灵活变通的,从这一代点来讲,就是对现在的人也非常的重要,这也是我喜欢这个人物的最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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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卡
初中时喜欢看一些校园系列的,现在喜欢言情系列的,太好看了越看越上瘾,吸引力太强了,剧情虐心超有故事情节的霸道总裁系列,特别是金庸的武侠小说,,各种小说,爱看电视精彩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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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翻腾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来自东北黑土地的灵性作家迟子建,带着她具有浓郁地域风情的“北极村童话”走入文坛,如一股清流般,为现当代文学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无论是《北极村童话》、《原始风景》、亲亲土豆、清水洗沉等温暖清丽的中短篇小说,还是《伪满洲国》、《额尔古纳河右岸》等民族史诗似的长篇小说,迟子建在创作时都始终坚持温情主义的创作风格,试图用温情去化解苦难,这使得她笔下的故事总是“忧伤而不绝望”的,体现了作者对笔下人物的人文关怀。
对迟子建来说,东北故乡无疑给了她太多的创作灵感和素材,也承载着她太多的爱与眷恋。故乡带给了迟子建很多欢笑和回忆,故乡那种古老的乡土气韵更是令她醉心不已,它意味着宁静祥和、朴素纯净,是真正地与自然融为一体,远离文明世界的喧嚣尘上、纸色金迷,回归充满诗情画意的田园牧歌时代。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这种古老宁静的乡土世界正离我们越来越远,这也使得迟子建更加怀念记忆当中具有浓郁地域风情的故乡,希望通过自己的文学创作去追寻和建构一个理想中的乡土世界。
读过迟子建的作品你会发现,她的作品总是充满着浓郁的地域风情,独特且温情。例如迟子建笔下的北极村,被她描述得就像是一个散发着人性真善美的童话世界。那里有独特的木刻楞房子,神奇的极光、白夜,苍茫的原始森林,还有通人性的动物朋友,善良朴实的平凡村民,安逸祥和的乡村生活。 迟子建笔下的故乡是那么明媚、和谐、平凡而不失温暖,乡民们又是那么的善良、真诚、淳朴、宽厚,字里行间处处流动着一股暖意,让人想要去靠近、去触摸,不经意间心就在那一抹温情中融化了。
迟子建曾经这样说过,“我的亲人,也许是由于身处民风淳朴的边塞的缘故,他们是那么的善良、隐忍、宽厚,爱意总是那么不经意地写在他们的脸上,让人觉得生活到处都是融融暖意。……我从他们身上,领略到最多的就是那种随遇而安的平和与超然,这几乎决定了我成年以后的人生观。”正是在这种人生观的影响下,迟子建笔下的故事总是充满温情,她所塑造的人物无不闪耀着人性之光。
所以迟子建也一直是我很喜欢的女作家,读她的作品总能感觉到一种心灵上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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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黄黄
李清照吧。她的经历我就不啰嗦了,百度,搜狗里都有。
李清照那几首教科书里选的词就让她永远站据中国文学史里一个重要位置。教科书里说他是宋词婉约派代表,说的对,不过有点片面,瞧,下面这首大家熟悉的: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够豪放吧。
那个大热剧名,知否,知否也来自易安的手笔。
随便说个事,我的一个朋友,大老粗一个,也不读书。一天,他失恋,突然微信我说,卧槽,终于能理解以前学校学的那句“独自怎生得黑”了,一个失恋的人怎么能熬过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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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小5
如果问起我最喜欢哪位女作家,我会毫无疑问地回答:“三毛”。
因为相比于冰心先生的温情温馨、张爱玲的悲剧热色彩或者是咪蒙的“热鸡汤”,我更喜欢三毛作品的直率和她自由不羁的灵魂。
“相遇”于燥热的午后第一部接触到三毛的作品是《撒哈拉的故事》,那是在高一一个炎热的下午,说到这不得不提起我的中学,我的中学位于东南沿海地区,学校是在废弃采石场上新建的,群山环绕,没有典型郁郁葱葱,树荫林密的南方校园,有的只是裸露的山头和还在“倔壮成长”的小树苗。每进入“三伏天”仿佛空气都充满了令人烦躁的热气。
我和三毛的“相遇”就在那个燥热且不安分的午后。那时午睡醒来,发现桌面的“书山”顶上出现了一本《撒哈拉的故事》,无聊中就掀开了第一页,然后就如同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一般,一发不可收拾。
书中三毛那“不安分守己”的个性,令她前往了全世界最大的沙漠——撒哈拉沙漠,此书就是记载了三毛和他的丈夫荷西在西属撒哈拉生活的所见所闻,笔下的撒哈拉不是一望无际炎热的沙漠,而是异域风情浓厚、浪漫情调的“生活日记”。
沙漠中的饭店、简单而又朴素的结婚仪式、“蹭吃蹭喝”的同事、善良的邻居等等内容令人忘却了燥热的下午以及“听不懂”的数学课。就是从撒哈拉的故事开始令我迷上了这个来自台湾的“奇女子”。
三毛:自由和困惑的灵魂从那以后,我便沉迷于三毛的作品,以至于从为数不多的生活费中购买了三毛全集。
从《撒哈拉的故事》、《雨季不再来》到《闹学记》《亲爱的三毛》到最后的红尘滚滚等等。三毛的作品给我感觉便是真实、率真、不羁和她困惑的灵魂。没有花前月下、浓情蜜意的爱情缠绵;没有刀光剑影的江湖情仇;没有烧脑的悬念情节,三毛就用简单的文字,“带着我”走遍千山万水,走进她困惑,令人费解的灵魂深处。
每次阅读的三毛的作品仿佛一个大大咧咧、满是面容的三毛站在我面前,如同一位相识多年的老友。
可惜三毛在1991年用尼龙丝袜结束了年轻的生命,年仅四十八岁,在廉价的尼龙丝袜中解脱了一生不羁的灵魂,留下了劳累以及病痛的皮囊。不禁令人感到可惜和悲痛。
三毛这位“奇女子”用平淡的笔尖带我领略了世间的美好与自由。所以三毛是我最喜欢的女作家。
(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立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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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的尽头
看到这个问题时,就想到自己高三苦逼的备考生活。现在回想这段岁月,最开心的就是看金庸小说,印象最深的人物还是倚天屠龙记中的张无忌。
他可谓是出生名门、天赋异禀、风流倜傥,吃的苦中苦,却又那般柔情似水。他与赵敏的爱情更是羡煞旁人,愿意为了心爱的姑娘放弃整个森林。这一点是我最佩服的,不像现在xxx名人,混的也就那样,放在家中娇妻不爱,非要到外面厮混,弄得妻离子散。
另外,张无忌虽武功高强,但不贪恋权贵。明明有机会登上至尊的宝座,反而拱手他人,不争不抢,佛系人生,如此洒脱的人,也只能活在小说里。张无忌的佛系人生也不是现代人的佛系,张无忌是有能力获得而不愿意获取;现代人的佛系,是没有能力获取,借口说自己无所谓。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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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果
民国的有林徽因、冰心、杨绛、张爱玲、萧红等。当代的有毕淑敏、迟子建、琼瑶等。我比较喜欢毕淑敏。因为她的文笔既优美又严谨。感性与理性并存。而且她为了救死扶伤,当了很多年的医生。很有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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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特西的反叛
我喜欢琼瑶。
琼瑶是我国台湾女作家,一生倾注弱势群体,向人们来自我命题,自论证,自我解答。琼瑶美化人生爱情;故事颠簸起伏,引人入胜。时不时将接地气的佳联绝句、古诗精句与现代生活相结合呈现给读者。
琼瑶是一位伟大艺术家,一生创作的作品改编成电影、电视剧达七十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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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丸子
最喜欢的女作家是严歌苓,虽然她远离国内的圈子,但是写出的作品是有生命力的。
作为一名美籍华人女作家,严歌苓擅长用中英双语创作,融中西方元素于一炉,作品常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在海内外广泛传播。
她的作品大多年代感很强,关注点却往往是小人物的命运和爱恨情仇,看似有反差,实际上却能产生更加感人的效果。回归现实之际,我们往往会在感动之余有思考、有回味。
而她的另一重身份——好莱坞专业编剧,又赋予其出色的场景描绘能力,读来画面感极强,令人沉浸其中、不能自拔。而这一点,又刚好为作品改编为影视剧作品提供了便利,不仅转化率提升,而且能够较大限度的尊重原著,保持原著的核心内容。
除此之外,因其身在国外,反而能够少一些纷扰,多一些时间静心创作。这大概也是严歌苓输出作品高产又优质的原因。
我们熟悉的归来《芳华》《小姨多鹤》《金陵十三钗》《一个女人的史诗》等等都是她的代表作,作品中不仅有她的亲身经历,也有她深入某种场景之下的切身体会,值得品读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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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我最喜欢看都市言情文,重生穿越文,科幻文,宫斗文;因为是双鱼座的特别喜欢幻想,所以我不是特别喜欢看电视就喜欢看小说然后发挥自己的想象吧自己置身于小说的环境中特别的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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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a
杜拉斯写的情人
听我慢慢道来
龚古尔文学奖是影响力仅次于诺贝尔文学奖的大奖。它是法国文学奖,设立于1903年,每年颁发一次,面向当年在法国出版的法语小说。也就是说不是当年,且不是在法国出版的法语小说,是得不到奖的。所以中国作家基本没机会拿奖,不能也没什么,奖金只有十欧元,哈哈,开个玩笑。
龚古尔兄弟是法国自然主义小说家,哥哥埃德蒙·德·龚古尔在遗嘱里 ,为了纪念提前离世的弟弟,要用遗产作为基金,成立龚古尔文学奖评选委员会,颁发龚古尔文学奖。
奖项分三类:最佳长篇小说、最佳短篇小说集、最佳想象性散文作品,重要性已超过法兰西学士院的小说大奖,著名的普鲁斯特、马尔罗、西蒙娜·德·波伏瓦和杜拉斯都曾获奖。燃不燃?龚古尔文学奖和诺贝尔文学奖不同的是,它的评定标准更公平——好作品,而后者的标准是“理想主义的好作品”。(诺贝尔文学奖的分析,请看寻虎在头条号里的另一篇文章。)
寻虎重点说一说中国读者比较熟悉又误解的杜拉斯和她的《情人》。(插句题外话,寻虎能买到的龚古尔文学奖作品,基本都通读;而诺贝尔文学奖作品,寻虎阅读完成率大约只有一半。)
杜拉斯和她的伴侣
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意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情人》是法国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创作的代表作。
小说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了一名贫穷的法国少女与富有的华裔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笔触深达人性中某些最根本、最隐秘的特质,回味悠长。荣获法国龚古尔文学奖。
王小波曾道:“凭良心说,除杜拉斯的《情人》之外,近十几年来没读到过什么令人满意的小说。”
杜拉斯此前并不算特别有名,直到她66岁时,遇到27岁的扬·安德烈亚——比杜拉斯小39岁的男同性恋,两人的邂逅是一段传奇,安德烈亚来成为她生命中最后一个情人和生活伴侣。
安德烈亚给了她许多灵感,帮助她走出写作的“黑暗时期”。 安德烈亚是杜拉斯的铁杆粉丝和纯粹的情人,很难说是杜拉斯从安德烈亚获得了写作的动力(灵感她一直有,毕竟有一个故事要讲,杜拉斯其实一直活在少女时代),还是安德烈亚渴望杜拉斯创作一部经典。所爱的人的巨大期望,是一种重担,最终可能变为责任。但归根结底,杜拉斯毕生的追求是写一部自己真正想写的半自传体小说。
《情人》中的华裔少爷是个谜,是不是真有其人,杜拉斯并未明确。正因为这个中国人标签,《情人》在中国读者眼中,多了一份亲近的感受。当然,杜拉斯的文笔之优美,趣味之独特,营造的氛围如梦似幻,才是《情人》在中国乃至世界传播的根本原因。
而《情人》的题材,又吸引了一大批普通读者,尽管他们并不知书中三味。可是即便是将之当做一部言情小说看,可读性也远超琼瑶阿姨。
所有这些因素叠加,《情人》的好评如潮热度始终不减。受众也多元,男女老少皆宜,甚至超过《挪威的森林》,因为后者的中老年读者是少数吧?《情人》中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杀伤力横扫各个年龄段,我们更相信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如果能编造这样一段击穿人心的爱情故事,一定不是地球人。
另外,但凡读过《情人》的读者,脑海里想象的杜拉斯一定是才气和美貌并重的女子,至少是姿色中等,其实不然,请看上文配图。上帝给了杜拉斯一个非常平常的容貌,却给了她一份摄人心魄的灵魂。
放下你的手机,重新捧起书本吧,整天低头的灵魂是卑微的。寻虎不做你的读书郎,他只给你指出远方有不一样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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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arineZzz
我最喜欢的小说还数哈利.波特系列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太好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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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id188
这个话题太宽泛了!人群不同,年龄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地域不同,工作性质不同……,这不会有固定的答案,如果是我,喜欢平凡一点儿的主角,有知道的,有不知道的,也有二逼犯傻的时候,贴近生活。太聪明的主角不喜欢,感觉全世界就他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所有人在他面前都是傻子,这种最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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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泽凡
我喜欢三毛,她是我年轻时候的偶像。为了解她我2007年四月去了台湾。2008年去了南非的撤哈拉沙漠。三毛和荷西曾经落脚的出租房子以不再了,她小说中的邮局现在已经建成一家饭店。
我热爱文学是看了一些三毛的书,可以说三毛是我灵魂导师。
我爱三毛,她是我心灵的树。在我的生命里,站成了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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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squitoes
著名女作家古有李清照、朱淑真。
今有张爱玲、丁玲、冰心、林徽因、茹志鹃、三毛、迟子建、残雪、毕淑敏、方方、池莉、张洁、谌容、铁凝、张辛欣、刘索拉、林白、陈染。
我最喜欢上海女作家王安忆。王安忆出生于1954年,现为上海作家协会主席。结集出版有《雨,沙沙沙》、王安忆中短篇小说集、《尾声》《荒山之恋》、《海上繁华梦》……其中《流逝》和《小鲍庄》获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长恨歌》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新时期初期,王安忆以《雨,沙沙沙》为代表的“雯雯系列”踏上文坛。小说通过女知青雯雯迷蒙而纯真的内心世界,写出了一代青年对过去挫折和失落的反思,以及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追求。那娓娓流淌的少女情愫,如春雨般甜美,似春风般清新。
发表于1999年的长篇小说《长恨歌》,标志着王安忆创作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小说既描写了人物的命运,也展现了历史的变迁。王琦瑶本是上海弄堂里长大的女子,因参加“上海小姐”选美成功而进入繁华的都市社交圈,进而被某商界要人金屋藏娇,享尽人间富贵。但随着历史的演变,繁华不再,她也逐渐老去并且被人忘却,最后因被抢劫而死于非命。
在艺术手法上,王安忆也经历了许多变化。从最早期“雯雯系列”的清新文雅,到《小鲍庄》的不动声色;从“精神探索”系列抒写自我主观感受,到“都市小说”描写繁琐细致的生活细节,各种不同的方式都有所尝试并游刃有余。王安忆是感性和理性并重的作家,对小说本身有很清晰的观念,她认为,小说既是作家的“心灵世界”,同时又是“有技巧”的。正因为有如此理性思考,才使她能清醒地看待自己的作品,从而不断地将创作推向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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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judy
叶广芩,1948年10月生于北京市,满族,祖上叶赫那拉氏,中共党员,国家一级作家。
一个人在路上,我喜欢买书打发聊奈时光,这是我不变的习惯,家里大多数书籍不是在汽车站就是在火车站,要不就是候机楼,零星也有港口买下的,特别享受在来来往往的匆忙之中偷得那些短暂闲暇的寻觅乐趣。是在90年代末出差,我偶然于站外墙边的报摊选了某期旧的小说选刊,上面刊载了叶老师一篇短篇,也是第一次知道叶广苓这个名字,从作品中我感觉她是灵动的才女,聪慧而善良,至今我都爱在有回音的桥洞里吆喝一嗓“驴肉肥嘞”。从此,经常在书铺报亭捜寻,只见有叶广苓三个字的就收下,回头慢慢细读。
她以家族史为题材创作的系列小说如:逍遥津、采桑子、状元媒、本是同根生、黄连厚朴、谁翻乐府凄凉曲、梦也何曾到谢桥等,从清末民初一直写到现代,把一个没落的贵族世家因不同时代大潮背景下的沉浮变迁刻画得荡气回肠、感人肺腑。每一个角色的性格、性情描写细致鲜活,每一个故事宛若就是自己亲身经历的人和事,你会切身沉浸在情节中随之跌宕,一会儿会心一笑,一会儿热泪盈眶而不能自拔。文中各色人生的荒腔走板亦如戏台上化身生旦净末的嘻笑疯魔。
我个人认为叶老师此类型的作品完全与老舍相当。也一直想着叶老师能把这一系列短篇中篇合成一部书,那定是可以和白鹿原、平凡的世界比肩的巨著,倘若改编成电视剧,大宅门也会有危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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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jane
你这个问题,在我们【橙瓜码字】的征文学堂和【橙瓜网文】公众号有人提到过,我现在把他的回答复制过来给你看:
创作系列主角
创作小说角色时,要写使你的读者喜欢的人物,这样他们就不会希望他死亡或消失。
——麦迪逊·戴维斯
最好的系列主角应该是能让读者喜欢,并且乐意不断见到的人物。有些故事系列的主角没有个性,故事也没有太大的发展变化。而另一类主角,我个人最为崇拜,他们不断地成长,人际关系不断地改变,生活不断地变化,动人心魄的事件层出不穷。人们希望去读下一本小说,不仅仅是由于它神秘吸引人,而是急切地想知道,接下去又会发生什么事情。
夏洛特和彼得是我的第一部系列小说中的主人公。在写这本书时,我便期望着下一本书能得到读者的认可,但又没有多少把握。我的前6本书就这样一本接一本地面世了。当我感到有足够的信心去规划时,已经太晚了,那些人物的个性、生平和人际关系都完完全全定型了。
我的第二个系列小说的主角是蒙克,在第二个系列写了很长时间,我才知道应该赋予他哪些品质。
在创作系列人物时,当你要介绍他的过去,就要为人物的发展留足空间,时间上的,感情上的,构思上的,及一些重要的简短暗示。
至于蒙克,我头脑中有他完整的过去,他失去了记忆,对自己的过去全然不知,慢慢地他发现了过去的爱情故事,还有那些他万分感激的人,那场令他十分心痛输掉的官司。我对夏洛特知道得也很多,但彼得的青年时代却没有展开,我打算在以后的小说中再写这—点。还有所有的配角,像维斯帕夏已有80岁高龄了,想必他曾拥有一个冒险的过去。
人物关系随时间变化,很复杂。他们有亲密无间的时期,也有隔阂的时期,他们互相伤害,互相误解,欠下人情债,但所有这些都会改变,并在这些人物身上留下烙印。从过去走来的人能让你的主角更有个性,如果你希望情节引人人胜,你可以给他们插人一个惨重的失败,亲近人物的死亡,不义行为的恶果,令你的主人公愧疚不已。
在创作主角的过去时,请仔细考虑他的家庭背景,及他的人际关系,如导师、情人、竞争者、朋友、敌人等等。不要一开始就勾画得太细,那样你就没有余地去刻画性格的多层面及以后要揭示的矛盾。人每天都在改变,更不要说一年又一年了。不管我们是否能清楚地记得过去,它总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留下印记。
展示你的主角怎样为他所熟知的人所影响:那些他所爱的、所恨的、所惧的和所慕的。如果你开始说得并不多,你将有机会在后续小说中加入他们。他们可能是主人公童年的邻居、远房亲戚或记忆中的某个人,而且仅有寥寥数语,但在以后的作品中,他们就派上了大用场。他们不仅为情节提供了角色,还对你的主要人物产生了深重的影响。
你的主角被每个故事中的事件所感动,并产生了小小的变化,或许更智慧、更温柔、更富有同情心,或许更愚蠢、更自大、更世俗,这些都对你有利。但千万记住,如果你不喜欢你的主角,读者也不会喜欢他,而且绝不会在系列小说中追踪他。
你的主角当然不是圣人,他的贫穷束缚了他的眼界,还有那些弱点,诸如酗酒成瘾、依赖毒品、不幸的婚姻,或者交友的无能。这些东西写得多了,读者会对它厌倦。
要知道,虚构人物时,短期的问题可能非常有趣,但在两至三部小说之后,就可能失去吸引力。读者希望看到变化,希望主角应该能克服自身的缺点。尽管现实生活并不总是这样,但要想读者能持续欣赏我们的小说,就得让主角是一个使人快乐的家伙。我并不主张结尾一定要皆大欢喜,但故事本身必得写得令读者急于去读,所以,写系列小说最大的忌讳是乏味。考虑一下自己是怎样成长的?是怎样改变自己的情感和观念的?让你的男女主人公也这样去做。如果你在写一部跨越10到20年的系列小说,小说的结尾与开始着手写时应大不一样,读者能随着你的人物,从一本到另一本不断地去追踪他们的历险,人际关系的变化,及成长的心路历程。
例如,查罗蒂嫁给了彼得,一个地位和收人都很低的男子,使她改变了许多,她变得世故,懂得不能大坦率,并改变了以前的许多看法。这也可以说是我本人对与人交往的反思吧!
蒙克面对着更剧烈的变化。他恢复了记忆后,不得不按照别人的方式去看自己,并且不知晓自己该去干什么。例子多得很,你得自己去创作。
当开始创作一个角色时,心里一定得有个结局,否则你还没打算收尾时,就会发现写不下去了,或根本找不到继续写下去的路子。
原贴:你喜欢什么样的小说角色?
s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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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程灵素,金庸《飞狐外传》中重要女配角,暗恋结义大哥胡斐最后为心上人吸毒而死。程灵素,金庸没有给她漂亮的外貌,她只是面黄肌瘦,头发稀黄,身材瘦小的贫女形象。因为和师傅毒手药王隐居,生活贫苦,缺乏营养才如此形象。但是她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聪明睿智,还有武功和不次于师傅的毒术,足够自保。在死后亦能料事如神,清理师门。她是金庸笔下唯一“冰雪聪明”的奇女子,可惜败给痴情。
“双眼睛黑如点漆,朗似秋水,脸上薄施脂粉,清秀之中微增娇艳之色,竟似越看越美,脸上笑容如春花初绽,浑不似初会时那么肌肤黄瘦,黯无光彩,一言一笑,自有一股妩媚风致,颇觉俏丽。”程灵素并不是没有美貌,只是生活困苦才会面黄肌瘦的形象。胡斐有初恋情人袁紫衣,长相娇美,体态婀娜,怎么会看上他内心敬畏,相貌平淡的程灵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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