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下乾上

——(先秦卜商子夏易传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能盡物之情也。訟之者,其昧於先乎,兩其情,則上剛而下險,兼其象,則中心險而行健,得無訟乎。訟之所由興於二也,内剛險也。居中理可信也,不中塞也,上健可懼也。直可申也,故中吉。人不與訟也,故終凶。大人志尚中正者,利而見之辨也。陷于下矣,又好爭焉,故可涉于險也。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相違而與處事,訟之象也。君子見其未著,防其未形,則逺訟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辨明也。

  柔非勇於訟也,上迫而至訟。訟初有言,辨明而通,其志不長,其訟得於終吉之道也。訟之長,凶之咎也。其吉於初已乎。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為下訟上,訟可得乎,自貽其患也。不可而退,還竄其邑,自守其寡,不敢上敵,猶無眚也。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无成。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處下之上,從乎剛陽,而訟通矣,食其德矣。乘剛而待之,危也。從上得附,故終吉矣。夫以柔附上,非聽其訟亦,為上忤矣。故至有命,則行之不敢自成也。夫不爭於外者,善矣夫。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象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三柔附我,故我不能敵,初之訟也。以就三之命,變其訟之應也。安貞而吉,何所失哉。

  九五,訟元吉。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中正上行,雖訟而吉大也。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剛居訟,終能訟而得其終也。專攻得其非,上或賞也。三脱其服,象褫疾也。

《子夏易传》
子夏易传中国古籍,作者卜子夏。《子夏易传》一为二卷,一为十一卷。旧本题卜子夏(前507一?)撰。
《子夏易传》热门篇章

【卜商】简介

子夏易传


  史载孔子弟子卜子夏传《易》,并有著作《子夏易传》传世。


  对子夏易学的一些问题,学者存有争议。《子夏易传》作者是卜子夏还是汉人韩婴,本文对古籍所记载初步考察《子夏易传》确有古《易》面貌,确为卜子夏,韩婴不是的。


  另一方面,子夏既熟知《易》之中的“象数”、“卦气”等仲尼古义,又能秉承仲尼古义所创发的“观其德”,并以哲学“新义”深入的契会,显现的反映出子夏易学秉承“古义”,兼容“新义”的思想特色.子夏于诸经也皆有钻研,各有所侧重。


  他尤善于《诗》《乐》,曾作《诗大序》;他也研习《尚书》,但不如他经;他擅长《易》理,今传孔子《易传》很可能出于子夏的传述;他于礼学则长于丧服研究,撰有《丧服传》;于《春秋》学,发挥《春秋》微言大义的《公》《谷》二传都出于子夏的传授。子夏修习儒经,擅长发掘经文的微言大义。孔子“述而不作”,他整理编订六经,寄寓了自己的思想主张,子夏所传经学,对弘扬孔子学说起了关键作用。


全面继承孔子


  孔子的高徒子夏,在孔子去世后的六七十年间,办学成就与影响无疑是最大的。子夏的教育思想在全面继承孔子的教育思想基础上,又在教育目的论、教学过程论、学习和借鉴历史、慎交益友等方面有发展创新,是上承孔子、下启荀子和《大学》、《中庸》等光辉篇章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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