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文学艺术到底有多高?今天又回顾了他的《故乡》,感觉真的很厉害?

提到的作品

[作品]呐喊

鲁迅短篇小说集

鲁迅

[作品]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是鲁迅1918年发表的第一篇白话短篇小说,当时正值“五四”运动的前夜。由于辛亥革命的半途而废,特别是帝国主义侵略的加剧,使社会各种矛盾更加复杂尖锐。鲁迅以他锐敏的思想和犀利的笔触,对封建制...

鲁迅

[作品]彷徨

【内容简介】 《彷徨》是鲁迅的第二部小说集,共收1924至1925年所作小说十一篇。《彷徨》的写作时期,正值五四落潮,新文化运动阵营内部出现分化,作者一面因“成了游勇,布不成阵了”而“感到寂寞”“荒凉...

鲁迅

[作品]阿Q正传

《阿Q正传》收录鲁迅中短篇小说17篇,包括《阿Q正传》《狂人日记》《药》等名篇。其中《阿Q正传》是鲁迅唯一的一部中篇小说,阿Q的主要的特征是精神胜利法,他已经成为现代文学中最著名的、艺术成就最高的一个...

鲁迅

[作品]新青年

《新青年:民主与科学的呼唤》是《醒狮丛书》之一,原名《青年杂志》,它是中国“五四”新文化运动发展的滥觞与摇篮,鲁迅、胡适、陈独秀、李大钊、蔡元培等一代文化巨匠和政治巨人们都曾在《新青年》发表过自己重要...

陈独秀

最新跟帖
月缺月圆

月缺月圆

鲁迅先生的《故乡》创作于1921年1月,最初发表于《新青年》杂志第九卷第一号,后来由作者编入小说集《呐喊》,解放后中学语文教材多次反复修改,但《故乡》一直保留在其中。 在教这篇课文时,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它深刻表现出了封建社会对老实人的磋磨,并且当中的一些人物十分贴近生活现实。 这篇文章,鲁迅先生以第一人称叙述。它讲述了“我”时隔多年回到故乡,看着惨败的景色,“我”的心中有种难言的悲凉。在回到家中后,处理好房子的买卖合同。看到同宗的侄儿,母亲提到“我”儿时的玩伴闰土。 在鲁迅先生笔下,记忆中的闰土是机灵活泼的,而中年时再见的闰土是麻木不仁的。让“我”感到很悲哀,儿时的闰土已经被蹉跎得让“我”不知道还怎么和他交流了。 而文中的卖豆腐的“杨二嫂”的形象,更是深入人心,她爱占小便宜,难道不就是农村妇女的典型特征嘛?可是,谁有能说这不是封建社会对女性的迫害。 所以《故乡》这篇教材,我每讲授一次,一直都是触动到了我的心灵。

Creep

Creep

周树人,此人是新文化的急先锋!若问文学造诣若深,本人实不敢苟同!反到觉得他把中华文化的精髓给拙评了,给后世留下不可逆转的文化遗憾!我从不看好周树人!此人只是一个特定时间段的投机者!有相同看法的,望顶起

zoe1104

zoe1104

鲁迅是现代中国的圣人。

一粒微尘

一粒微尘

毛主席之所以称鲁迅为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旗手,就是因为毛主席跟鲁迅的思想是相通的,他们盼望人民大众的醒悟翻身和当家作主,抛却奴性和自甘低贱的意识,成为平等自由的公民。

薇小琪v

薇小琪v

鲁迅刻画的闰土人物丰满,栩栩如生,头戴项圈,手捏叉子那西瓜地里小英雄形象,永存于我的脑海。然而中年的闰土,戴着毡帽喊一声“老爷”,这样的反差,在鲁迅笔下入木三分。

白烨

白烨

鲁迅先生生前从不认为自己的文学艺术成就有多高。因为先生在藤野先生一文中就较为详细地介绍了自己“弃医从文”的经历,先生的第一个中篇《狂人日记》和短篇小说《》已经深刻揭示了2000余年中国封建礼教束缚下集权统治的本质和早期民主革命志士的悲哀、底层国民的愚昧、麻木,所以,鲁迅先生“弃医从文”是为了“救更多(心智不全)的人”,他用笔代替手术刀,改变变少年时立志为国民“医身(东亚病夫)”为“医脑(身健智残)”。把国家、民族的命运放在个人命运之上,是以鲁迅先生为代表的那几代人探索救国救民真谛的知识分子的共同使命!为了唤醒沉睡着的蒙昧的国人,《阿Q正传》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后来鲁迅先生发现小说没有散文、又特别是杂文来得直接、有力,于是他倾力于杂文创作,《呐喊》、《彷徨》……随之而来,杂文成了鲁迅先生向旧制度、旧礼教、旧传统宣战的“匕首和投枪”!

鲁迅先生的文学成就,四十年前我们读中文系时,唐弢编的现代文学有两个专章,约占整个现代文学篇幅的五分之一;在三十多年前我教中师“文选与写作”时,每学期至少有3~5篇先生的小说、诗歌和杂文。从以上两点,提问者即可推知鲁迅先生的文学艺术成就了。

运交华盖欲何求

未敢翻身已碰头

破帽遮颜过闹市

漏船载酒泛中流

横眉冷对千夫指

俯首甘为孺子牛

躲进小楼成一统

管他冬夏与春秋

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则删。


王小昂

王小昂

题主真的很有眼光,一挑就挑出了鲁迅先生小说中相当有代表性的一篇,也是我个人认为的鲁迅先生最好的一篇小说。

奇怪的是,《故乡》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呐喊》这部小说集从《狂人日记》开始,一直走的都是象征的路子,到《》那篇小说达到了顶点。但到了《故乡》这里,反而看不到多少象征的影子,反而是一篇很自然,很淳朴的乡土小说,但鲁迅先生的这种乡土小说不同于汪曾祺先生等人的乡土,寻常的乡土小说大概都是写乡愁和城乡冲突,但这篇《故乡》打上了深刻的鲁迅先生的烙印,即使读者不知道这篇小说是鲁迅先生写的,读完之后也能猜出来这篇小说肯定是鲁迅的,因为这篇小说里用最平淡的笔法写出了鲁迅散文和杂文中批判的流氓性(毕飞宇先生的说法,我本人没找出更好的词)和奴性。

先来看封建遗毒之一的流氓性是怎么体现的,杨二嫂这个人是什么样的就不必多说了,鲁迅在写杨二嫂的时候用了一个比喻:圆规。这个比喻可能现在读起来平平无奇,但是这二十世纪初,民主科学才到中国的时期,“圆规”可是一个很具有科学性和进步性的东西,平常人根本不知道。但这个圆规比喻杨二嫂什么呢?一是杨二嫂是裹脚女人,形似圆规,另一个是杨二嫂这个人工于心计,像圆规一样能测量计算。这就很厉害了,鲁迅用了一个科学性和进步性的物品比喻出了杨二嫂这个人的落后性,这种反讽实在太高明了。用其他物品比如筷子什么的比喻杨二嫂当然也行,但是圆规这一比喻就把杨二嫂这个人写活了。

第二个,谈谈奴性。鲁迅先生在写闰土这个人物的时候一反常态,从小时候两人写起,写得非常抒情,这不是鲁迅写小说的风格。鲁迅先生写小说的风格是很克制的,不像他的散文和杂文那样炽热,在杂文和散文里他用的是投枪。而鲁迅先生的小说都很克制,是冷眼旁观。但是闰土这个人物写的时候非常抒情,让人怀疑,但所有抒情都在为后面的一句“老爷”做铺垫。当我们满怀期待地等着闰土回来跟讯哥见面的时候,闰土无比自然地,分明地喊了一声“老爷”。这一声太自然了,但也太痛了。鲁迅先生收起了他写散文和杂文时候的投枪,掏出了他的匕首。闰土叫的越自然,这种奴性就越深刻。我初中时候读没什么感觉,但大学时候这一声“老爷”把我读哭了。闰土的这一声叫的太正常了,好像是自然而然的,这恰恰说明闰土的奴性不是强迫的,而是自然的,这太可怕了。

这篇《故乡》是我经常会拿出来读的一篇,它太自然了,太平常了,但是太深刻了。等到很多人走上社会,走上工作岗位,再拿出鲁迅先生的作品来读,再读到这一声“老爷”,那种痛心疾首表面鲁迅先生真的从未走远,真的要读一辈子。

argon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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