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写淫秽小说被判入狱10年,你怎么看?

近日,芜湖县法院宣判的一起“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意外引起了全国不少网民的围观。这位笔名为“天一”的女子所创作的“耽美”小说内容,并不是通常的爱情故事或是有艺术文学价值的性情节,而是非常“重口味”的淫秽内容,比如未成年的17岁男生强奸自己的男老师。“天一”不仅将这些故事出版成册并印刷了7000份,还从中获利15万元。于是,法院以她触犯了“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了她10年半的刑期。
最新跟帖
行摄飞鱼

行摄飞鱼

都是亲身感受啊

海黛

海黛

谢谢邀请!

这不是单纯的小说的本身问题,已经触犯刑律,必然受到法律制裁;对于量刑问题,法律有明确规定,法院及合议庭在量刑时,根据法定标准及案情考量,最终作出决定及判决。具体的案情,可能与外界传播的存在差异。所以,即使是专业人士,亦不能妄加评判。

文学创作不能例外,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要触及法律的红线。

游泳的鱼

游泳的鱼

我已经回答过类似的问题,个人认为,对这种唯利是图的人,就应该严惩。现在,网络上有很多这样的淫秽小说,污染网络空间,腐蚀青少年心灵,诱导犯罪。这种小说的写作者、传播者,以及相关网络平台,都应该受到严惩,这是全社会的共同心声,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严格整治,还网民一个清净的空间。

凡是写作、传播这种小说的人,都是丧尽天良的人,他们没有公德之心,没有道德底线,没有做人的良知,只是看到了金钱,看到了自己暂时的利益,没有想到有多少青少年被污染,被毒害,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多少个父母哭天喊地,换不回走向歧途的子女;多少个家庭失去欢笑,甚至分崩离析。

每一个为人父母者,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健康的成长,不要走上邪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些淫秽小说的写作者、传播者,难道你们就没有子女吗?现在没有,将来也没有吗?在此奉劝那些人,抓紧改邪归正,别再危害社会了!!(图片来自网络,图文无关)




Little-蕾蕾

Little-蕾蕾

每一个人的创作多是她自己的灵魂的精髓!没有人可以去怀疑她,因为你不懂她的脑海世界里!如果在我国,传播淫秽作品是犯法的话,就是算!因为你是国,有自己的法律,任何触犯底线的东西多不可以接受!如果她的作品,是一种另类的思想精品,不作为传播,也可以在特定人群里接受吧!毕竟这个世界的文化在多元化,包容能改变一切!

笑靥如花

笑靥如花

个人也觉得罚的对。

你要自己写了自己看,自娱自乐那没关系,但是要传播要盈利那就法律教育教育

多买多卖

多买多卖

嗯,感谢邀请。不管干什么都得有个度,虽说写言情小说难免会有那种暧昧情节,但是不能太过了。

Machinery

Machinery

法到底是公的还是私的?很多案例已经给出了答案。老百姓永远都是弱势群体,至于公正不公正,只有所谓法官最清楚。

饿了的咕咕

饿了的咕咕

当今社会你还写这种书,那不是撞枪口上了吗?笨得要死。你看看大老虎才判多少年?你手一哆嗦就是十年呐?哎悲哀呀!

isabella蒙

isabella蒙

  • 0
    经验
  • 0
    粉丝
  • 0
    关注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号 APP下载 返回顶部
顾文姬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描关注

顾文姬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顾文姬app下载

扫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