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男子在美国兵营侵害美国女兵,为何美国司法有权审判印度人?

开猴猴
擅闯美军驻阿富汗Fenty基地女兵宿舍并对一名女性“美国国民”实施性侵的这位印度籍男子名叫洛克什·奈克(Lokesh Naik),美国司法部门对其进行审判,依据的是美国国会在2000年通过的军事域外管辖权法(MEJA)——该法案适用于那些所有“海外受雇或者从属于”美军或美国国防部的相关人员。
该法案适用的具体人群,包括:美国国防部的民用雇员、军事承包商及其雇员等一切“与美军驻海外任务有关”的人员。35岁的洛克什•奈克属于美国国防部军事承包商的雇员,当然在这项法律的约束或是管辖范围之内,而美国司法部门自然也“有权”对其进行审判。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海外受雇或者从属于”美军的相关人员所犯罪行,美国司法部门并非是全都会介入——美国司法部门没那么的“闲”。
按驻军所在国家的法律,刑期达到1年以上的犯罪行为,美司法部门就会介入,甚至是直接审判。该案发生于2019年8月7日,洛克什·奈克随后就被美军强行扣押。11月6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大陪审团对洛克什·奈克发起诉讼,指认其共犯有两项罪名:严重性虐待以及性虐待接触。11月8日,正式将洛克什·奈克逮捕,并参与了首次的庭审(通过视频)。11月17日,洛克什·奈克被押到了莱克赫斯联合基地,随后将被交给民事部门拘押。
尽管美国以“人权、平等、自由”的捍卫者自居,但事实上却是:美国或是美国人的利益高于一切,尤其是在特朗普上台之后——这也是“美国优先”。举个例子来说,驻日、驻韩的美军对当地百姓进行性侵的事件时有发生,但日韩两国却无权单独审判实施犯罪的美军士兵——是否允许其参与审判,也得看美国的态度。洛克什·奈克性侵被判,确是罪有应得,但对日韩女性实施性侵的美国大兵,是不是也应交由两国审判?
美国女兵
同样是性侵事件,结果却不同,这充分说明了一个问题:美国将其本国法律置于了国际法及其它国家的法律之上。印度的强奸犯罪率居世界各国之首,连那些深陷战乱中的国家都有所不及。比如说印度的首都新德里,发生一起严重性侵或是强奸案件的间隔时间只有18小时,更不用说是其它的地方了。之所以会这样,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印度法律对女性的保护、对罪犯的惩罚力度不够——多数强奸犯都是惯犯。
多数美国女兵属于“非作战人员”
洛克什·奈克若是由印度司法部门来审的话,恐难为其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由美国司法部门来审来判,这就对了——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犯罪者理应付出应有的代价,任何一个国家的人都不应该例外。

小橘纸
我认为这事儿不需要去查美国法律在这上面儿的条文,美国是世界第一强国,一直推行他的霸权主义,一个印度工人潜入美军铜墙铁壁般的军事基地强奸了一个24岁的美国女兵,这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美国怎么可能把这个人交给印度?
印度是强奸大国,那多如牛毛的强奸案在法院里估计都快堆成山了,还有无数个因为没有钱打不起官司的印度人没有报案,另外还有一些印度农村地区直接让长老来判决,如果把这件案子交给印度,那不知道得排到什么时候,就算给美军加个急,估计一时半会儿也判不出来。
这事儿是对美国军事力量的一次严重打击这里可是美国驻阿富汗的军事基地,本来是一个机密要点,普通人根本进不去,但是这个给美国军事基地修墙的印度人居然可以突破重重监视跑到的帐篷里把人家给强奸了,美国的军事力量号称全世界第一,但没想到被一个印度人轻松给破解了,还在里面儿为非作歹。
女兵当时可是喊叫过的,我不认为诺大的一个兵营里会没有一个人听到。
另外这个印度人侵犯的是一名女兵,按理说女兵在军营中受到锻炼,加上身体上先天优势更好一当然,也不能完全说两个人在力量上美国人更有优势,毕竟是一个女孩儿嘛,但没有美国大兵来营救,这事就很值得谈一下。
许那些美国大兵认为帐篷里的是个美国大兵,其实在美国军营里对女兵的侵害案件并不少,有人对退役的女兵进行过调查,有超过1/3甚至更多的女性在兵营中会遭到伤害,所以我觉得并不是没人听到,只是不愿意出手相救,或者并不觉得这是一件什么新鲜的事情,大概他们认为这已经是兵营的传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也许在美国人看来,除了外人入美国军营如入无人之境之外,更尴尬的是一名士兵被一个印度人给强奸了,所以无论如何美国都要把这个面子给找回来,依照美国一向的霸权以及美国国内的要求,他肯定是会被扔到美国审判的,你要换过来试试,印度还是会把大兵给乖乖送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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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雷
他犯罪在美国军营,不是在印度,当然在美国审判!即便不在美国本土,美帝也有“治外法权”,美国人在日本杀人强奸都是回美国审判,基本都是无罪释放,法院判有罪的,也是轻判,最后马上“希特勒”就赦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