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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p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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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感人的小说有很多,看到满眼泪花都是常事,结果感动多了差不多忘了,最近看了一本,虽然没有感动到满眼泪花,但还是看的很激动,推荐,这本银河之舟,火星小说上的(最近老爱看这种星辰大海的)

Julia.shawn

Julia.shawn

你可真能作

内容简介

吴宇最近比较烦,他要忙着解决一群外星人的私人问题。

帮土星人在城乡结合部安排工作、教火星人扭扭秧歌、跳跳广场舞、领着糙泥马星人抽烟喝酒烫头、陪木星人旅旅游、买点儿地球土特产、带纳微星人改善地球环境吸吸雾霾…

这是一个三观不正的青少年跟一群奇葩逗逼外星人同居的爆笑故事。

正文试阅:

(贴三万字以内样稿)

第1章 组织需要你

吴宇被开除了,他抱着一箱子办公用品站在公司楼下,整个人陷入了沉思当中。

为什么这年头好人没好报呢?我明明帮了别人一个大忙,结果却落到被开除的下场。

吴宇为什么会被开除,这事儿还得从上周说起。

上周员工聚餐,公司老总黄鹤说想要把他小姨子弄到市医院去,但找人的话得花二十万,黄鹤心疼钱。

吴宇想要表现下自己,他跟黄鹤说,他只需要一万块钱就能搞定这件事。

黄鹤很高兴,他立马给吴宇转账一万块。

第二天,吴宇叫了几个人狠狠揍了黄鹤小姨子一顿,成功将她送进市医院。

黄鹤知道后当场被气哭。

吴宇越想越委屈,他仰着头冲着黄鹤办公室大喊:“凭什么开除我!我帮你省了多少钱!”

黄鹤推开窗户探出头吼道:“滚!你这个煞笔玩意儿!去死吧!”

看到没,这年头儿果然好心没好报。

吴宇抱着箱子垂头丧气的坐在马路边上,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大学毕业这三年来他好不容易找到这么一份稳定的工作,结果没干上两个月就被开除,这让十分单纯的吴宇感到绝望。

难道人与人之间就不能少点套路多点真诚吗?社会为什么如此冷漠?这样以后谁还做好事儿?

三流大学毕业、相貌平平、无特长无能力,虽然这是吴宇认为自己找工作困难的原因,但他心里十分清楚,最重要的还是他大学的专业太冷门的原因。

人畜共患病专业,他能怎么办?他也很委屈啊!

如果说吴宇身上还有闪光点的话,那就是他这个人十分热心肠,非常爱帮助别人,像他帮助黄鹤小姨子的事情就是个例子,而且他很善良,对待任何人和事物都怀着一颗友善的心。

但这些毫无卵用的性格对于一个北漂来说,根本解决不了他艰难的生活现状。

“哎,又要苦逼的继续找工作了,不然下个月房租绝逼交不上,加上欠房东的半个月房租那可是小两千块,愁人…干点啥好呢?”吴宇从兜里摸出两块五一盒的大丰收,抽出一支叼在嘴里,愁眉苦脸的吞云吐雾。

在帝都最要命的就是住房问题,吴宇住的地方是六环外郊区的一栋公寓楼,但即便是那样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房租仍然千把块一月,而且这还不算水电网费。

吴宇将抽到一半的大丰收掐灭揣回兜里,然后站起来朝地铁站走去。

……

经历了将近两个小时的拥挤之后,吴宇终于有惊无险的到了家,门一开,他养的那只二哈便在他面前摇着尾巴晃来晃去,傲娇的嗅他身上各种味道,发现一无所获后便扔下他滚到床边上玩自己的骨头去了

他将箱子扔到一旁整个人扑倒在床上,然后掏出手机准备搜一搜有没有合适的工作,这时候响起了敲门声。

“当…当…当!”

吴宇一激灵从床上坐起来,坏了,肯定是房东来催房租了,这两天吴宇早出晚归难得他大中午的回来,房东肯定是听到动静找上门来了。

敲门声依旧不紧不慢地响着,吴宇额头冒出了冷汗,他扯着嗓子叫道:“别敲了!没人在家!”

果然,敲门声戛然而止,吴宇一脸得意捂着嘴偷乐,心中暗想自己为什么如此机智,结果这时,门外忽然响起一个低沉的声音。

“别装了,我知道你在家。”

卧槽!遇到高手了?

吴宇跳下床走到门口把门开了条缝,他看到门外站着一个老大爷,并不是房东,他暗暗松了口气。

这老大爷脸上全是褶子,他眯着眼睛一脸猥琐,脑袋上那几根毛无风自动,吴宇看了一眼老大爷身上那件洗的发黄的白背心,吃惊道:“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在家?”

老大爷咧嘴一笑反问道:“这还不简单吗?”

高人,绝对的高人!竟然如此轻松就能看穿自己的谎言,吴宇瞬间对眼前这个老大爷涌起滔滔不绝的敬意。

老大爷背着手盯着门里面的吴宇:“小伙子,组织上派我观察你很久了,如今地球面临着巨大威胁,全人类的希望就寄托在你身上了,组织需要你的帮助,希望你能以大局为重,完成保护地球的重要任务,你,愿意吗?”

吴宇一听这话顿时激动得直哆嗦,他握着拳头亢奋道:“给发工资吗?”

老大爷慈祥的点点头:“还给上保险。”

“我愿意!”

吴宇赶紧将这位老大爷迎进了屋里,虽然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但吴宇清楚的是这个月房租有着落了。

老大爷背着手在屋子里面溜达了一圈,结果发现这不足二十平米的屋里连把椅子都没有,满地的垃圾和烟头儿,头顶的晾衣绳上挂着几条还滴着水的内裤,他只好猫着腰小心翼翼的凑到床边坐下,吴宇也跟着坐到了他旁边。

“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姓王,平辈的同事都叫我老王,年轻的晚辈都叫我一声王叔,不过咱们组织没那些规矩,你叫我老王或者王叔都行。”

说到这里,老王从裤裆里掏出一张卡片递到吴宇面前:“这是我的名片。”

接过名片,吴宇就见上面是几个衣着暴露的妙龄女子,下方配着一行醒目红字:学生妹、空姐、护士、少妇…24小时上门服务。

吴宇眉头一皱:“咱们这上班时间也太长了吧?”

老王看了一眼那卡片,结果老脸一红伸手一把抢了回去:“不好意思,拿错了…这张才对。”

吴宇接过老王第二次递过来的纯黑色名片,看着上面的字,他脸上的表情变得极其复杂。

“D…S…B…咱们公司的名字好独特,这是什么意思呢?”吴宇不解的问道

然而这个时候,那二哈便站起来朝着老王发出低低的嘶吼声,那声音像是随时要吃肉的样子

老王完全没在意这只狗,只看了吴宇一眼,然后语重心长道:“咱们不是公司,而是组织,DSB是咱们组织的缩写,而咱们组织的全称是‘地球神秘部门’,所以简称为DSB。”

吴宇点点头:“恩,那咱们组织到底是干啥的?”

老王砸吧了两下嘴问道:“你有烟不?给我整一根,咱们边抽边聊。”

“哦好。”

吴宇从兜里摸出大丰收,从里面捏出一根递给老王,老王脸色一僵,他将吴宇递过来的烟推到一边儿,尴尬道:“算了,不抽了,咱们先聊正事儿。”

见老王不接烟,吴宇并没觉得别扭,他只好自己叼着烟,边抽边听老王讲起DSB的事来。

“咱们组织是干啥的,说简单点儿,就是跟外星人打交道。”

吴宇默默地点点头,双眼直勾勾的盯着老王没有作声。

老王有些意外吴宇竟然没有吃惊,他停顿片刻继续说道:“外星人其实很久以前就和地球有联系,它们没事总来咱们地球溜达,来咱们这儿旅游、找工作、学习文化、躲灾避难或者是采购资源,等等…”

“但是,无论外星人来地球上干什么,它们都必须得来咱们这儿办手续,没有咱们组织的允许,它们就不能呆在地球上。”

“说白了,咱们就是专门解决外星人在地球上一些鸡毛蒜皮的事,除了这些以外,咱们更重要的任务还得维护地球与外星人的友好往来,同时还要看着它们有没有在地球上搞事情。”

“有的外星人在自己星球上混不下去了,想来地球发展,这都没毛病,但还有些外星人心术不正,想要掠夺咱们地球的资源,那咱们就得让它们滚回去了,必要时候我们还可以请示组织,直接干掉搞事情的外星人。”

说到这里,老王见吴宇似乎已经接受了外星人的事情,他眼中露出一阵赞许的神色说道:“这就是咱们组织基本的工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随时可以问我。”

吴宇闻言不假思索的搓了搓手,然后有些难为情的抬头望向老王。

“那个…咱们一个月工资多少钱?”

第2章 清奇的脑回路

老王闻言身子朝前一倒,差点儿一脑袋杵地上把自己怼死。

“工资…小宇啊,你的追求不应该只放在工资上,难道你就没觉得咱们组织很神秘、逼格很高吗?难道你就没有觉得加入组织很光荣吗?你要清楚,现在全人类并不知道外星人的事情,更没有人知道咱们组织,你有幸能成为我们当中的一员,应该将金钱置之度外才对。”

吴宇听老王义愤填膺的说完,木讷的点点头:“哦。”

老王深深地叹了口气:“这就对了,你还有什么其他的事情想问我吗?”

“咱们几号发工资?”

“……”

老王扯着嗓子叫道:“不准再问涉及到钱的事儿!”

吴宇看着老王脸红脖子粗,他沉思了片刻,试探性的开口问道:“那…我上班都做些什么呢?”

老王一拍大腿,表示吴宇问到了点子上:“你要做的工作,组织上早就让我传达给你了,这可是个艰巨的任务,好好完成任务有奖励。”

艰巨的任务?奖励?吴宇一听这些话心里顿时有点儿小激动,看来不但能拿工资,奖金也有戏了。

“咱们组织的总部出了些小问题,暂时所有来地球的外星人都不能到总部去了,组织决定暂时将这些外星人安排到你这里住,等总部问题解决之后再把外星人接走,懂了吧?”

吴宇俩眼一瞪:“住我这儿?那吃的、喝的组织给报销不?”

老王嘴唇哆嗦了一下:“重点不在这儿,你听明白我说的话了吗?外星人,你接下来会和一群外星人住在一起,而且时间不会太短,你有这个心理准备吗?”

吴宇使劲儿点点头:“有!”

老王眉头皱了一下,随即又慢慢舒展开,从他进到这个屋里,他说的每句话吴宇都没用正常套路回答,原本老王认为吴宇会被DSB惊呆,结果吴宇除了关心工资和外星人吃喝费用以外,什么都不在乎,这让老王一时之间乱了阵脚。

这小子脑回路十分清奇啊,为什么一点儿都不吃惊我说的话呢?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小子是个傻比。

虽然老王心里对吴宇是每一点儿好印象,但是没辙啊,一切都是组织的决定,组织特意选中了吴宇去做这件事,老王也不知道这吴宇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

“我给你个电话,联系组织以后就用这个。”

老王说完之后将自己的拖鞋脱下来一只递到吴宇面前,吴宇抽了两下鼻子,强忍着一股老坛酸菜的酸爽味道问:“这不拖鞋吗?”

“呵呵,它表面是拖鞋,但其实是一部能与总部联系的手机,这部手机不会被任何人监听到,它以后就是你与总部联系的专用工具了。”

老王得意按了一下拖鞋的商标,就见拖鞋底板露出手机键盘上的数字,他指了指手机键盘旁边的红色按钮说道:“如果这段时间你遇到了麻烦或者什么问题,你就拨我名片上的手机号再按这个红色按钮,这样我们就能通话了。”

吴宇吃惊地举着这部高科技拖鞋手机,一会儿将拖鞋按在脸上,一会儿又举在头顶不停晃动似乎在找信号,老王一脸黑线道:“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具体的事情等我改天再安排一个跟你年纪差不多点儿的同龄人沟通吧,咱们之间可能有代沟。”

“那我现在是算试用期了?”吴宇将老王送到门口。

“恩对,你现在是试用期。”

“不用签个合同啥的?”吴宇忐忑道。

老王似乎强抑制着自己即将爆发的情绪,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咬牙切齿道:“不用!你在家等着吧,我会再派人过来,以后有什么事儿别问我,直接问他就行!”

说完,老王怒气冲冲的拉开门哆嗦着离开,吴宇听到他反反反复嘟囔着“真不靠谱”,还没等吴宇问问一个月工资多少钱呢,老王就已经消失在楼道里。

真好,找到了一份在家里呆着就能赚钱的工作,吴宇心里那叫一个开心,他走到窗前看到老王跟脑血栓似的骑着一辆之掉渣的电动车一溜烟没影了,他又低头看了一眼那个拖鞋外形的手机和名片,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

“这工作听起来很容易,就是不知道一个月多少钱,过两天那个老王派来的人再过来的时候一定要问明白。”吴宇心里暗暗想着。

现在吴宇眼前的难题就是房租,他琢磨着自己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的性格,好不容易有份工作自己找上门来,所以他表现的格外珍惜。

看着自己面前不到二十多平米的小屋,吴宇琢磨着家里根本住不了几个人,他拎着扫帚开始扫地,家里脏的实在没地方落脚了。

吴宇保留着上大学时候的良好生活习惯,平时制造出来的垃圾非常准时的一个月清理一次,虽然今天没到日子收拾,但为了新工作考虑,他还是破例提前收拾起来。

半个多小时过后,吴宇看着家里勉强能下得去脚了,他这才如释重负的坐在床上休息,大学毕业以后他就没再运动过,现在只是简单收拾一下家就让他喘得厉害。

夕阳从窗外照进来,吴宇眯着眼睛懒洋洋的靠在床头享受着宁静的傍晚,自从自己苦逼的上班以来,他只有双休日才能欣赏一下傍晚的阳光,除此之外,他每一天只有白天黑夜之分。

“咕…”

吴宇摸了摸怪叫的肚子,他从床上坐起来走到厨房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桶今早吃剩下的泡面,拿起暖壶朝里面倒了点儿热水,康帅傅红烧牛肉面的味道充斥着整个屋子。

兜里还剩两百多块钱,就算不交房租的话,吴宇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撑到下个月。

屋漏偏逢连夜雨,好歹把这个月过去再被开除也好,吴宇现在忽然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好心帮助黄鹤的忙,他有时候忽然恨自己为什么那么善良的要去帮助别人。

“这样下去,我恐怕只有吃大力的饭才能活过这个月了,不知道大力让不让我吃。”吴宇皱着眉头嘟囔着。

第3章 来了个圆扁男

第二天,吴宇再起床的时候已经是快接近中午了,失业之后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睡懒觉了。

不用边跑边吃早饭、不用忍受劣质香水和汗臭味挤地铁、不用看着领导嘴脸强颜欢笑,吴宇忽然觉得自己失业了挺好。

“刷!”

窗帘拉开,吴宇站在窗台前享受着正午阳光照在脸上,看着外面的行人匆匆忙忙走过,而自己却只要呆在家里什么都不用干,他心里就一阵暗爽。

正当吴宇陶醉在一个人的世界当中时,趴在床边的大力忽然警觉的从地上爬起来盯着房门。

与此同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了起来。

“当当当!”

吴宇转过身来小心翼翼的走到门镜前朝外望去,竟然发现门外并没有人。

奇怪,谁这么无聊敲完门跑了?

正当吴宇准备返身回去的时候,敲门声再次响起,这一次敲门声刚消失,吴宇迅速的趴在门上,结果和刚才一样,门外连个人影都没有。

“当当当!”

吴宇吓了一跳,这一次敲门声真真切切的响着,可是他清清楚楚看到门外根本没有人,好在此时此刻是白天,要是晚上的话这就诡异了。

听着敲门声仍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吴宇忍不住了,他暗暗吸了口气再次返回到门前,伸手将门一把拽开。

“吱呀…”

吴宇打开了门,却发现门外什么都没有。

怪了,真是大白天见了鬼。

正当吴宇准备关门的时候,他下意识的朝地面扫了一眼,结果这冷不丁一看给他吓了一跳。

只见一个身高不足一米四的男人正仰视着吴宇,这个男人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吮的起劲儿,他五官非常大,看上去很奇怪,身材微微有些发福,皮肤很白,而且没头发没胡须甚至连眉毛都没有,这让吴宇看不出他的年纪。

而且这男人的装扮十分奇特,大夏天的他穿着一件直往外钻毛的羽绒服,下面套着一条加绒运动裤,脚上蹬着一双棉拖鞋。

最重要的是他左手捧着一本崭新的新华字典,右胳膊夹着一本如何与人相处,再加上这身装扮,他就差面前摆一块牌子上书:求好心人资助五块钱回家。

吴宇从兜里摸出一张皱皱巴巴的一块钱,弯腰塞进这男人怀里,然后关上门返身走回屋里。

“当当当!”

吴宇停下脚步,皱着眉头返身再次将门打开,他看着眼前这个矮个子男人没好气道:“嫌少?”

矮个子男人一边砸吧着嘴里的棒棒糖,一边举着新华字典,阴阳怪气道:“老王叫我来的。”

吴宇在短暂的沉默了两秒钟之后,长长的“哦”了一声,这才反应过来劲儿将这个矮个子男人迎进了屋子里。

原来是老王安排住在他这里的人找上门来了,吴宇差点忘了他答应老王的事情。

矮个子男人在屋子里走了一圈儿,然后用他那双鸡蛋大的眼睛盯着窗边的大力,露出一脸警惕的表情。

吴宇坐到窗边摸了摸大力的脑袋,抬头对矮个子男人咧嘴一笑:“没事儿,它不咬人,放心吧。”

矮个子男人似乎没听懂吴宇的话,他翻了一下新华字典,又自顾自的沉默了片刻,这才恍然的坐到了床上。

大力慵懒的扬起狗头看了矮个子男人一眼,接着凑到他身边嗅了嗅,然后又趴回地上不再出声。

吴宇看着矮个子男人穿的这么诡异,有些忍不住的问道:“你不热吗?”

“不,这儿的环境我不适应,冷。”矮个子男人这一次回答的很快。

帝都的夏天非常要命,吴宇为了省点儿电费都不开空调,现在屋子里的温度竟然还让眼前矮个子男人觉得冷,这让吴宇感到十分费解,难不成这哥们身体有毛病?

吴宇之所以会这么想,因为他看到这矮个子男人自从进到了屋子里面之后,他脸上一点儿汗都没出,在这二十五六度的室内穿着羽绒服,竟然不出汗,这绝对有问题啊,肯定肾虚。

矮个子男人见吴宇跟动物园看猴一样盯着他,于是迅速翻了一下手里的新华字典,十几秒钟之后,他用十分别扭的音调开了口。

“对不起,忘了介绍我自己了,我来自距离地球213万光年外的熔岩星,我在地球上的名字叫广坤,请多多指教。”

吴宇一愣,诧异道:“熔岩星?那是哪个省?”

广坤闻言也是一愣,他砸吧着嘴里的棒棒糖,翻了一会儿新华字典对着吴宇解释道:“不是省,我们熔岩星是一个比地球大一百倍的恒星。”

接下来广坤又说了一大堆话,但是吴宇并没有理解他说的意思,出于礼貌,吴宇起身用他自己刷牙的塑料杯,接了一杯热水递到广坤面前。

“先喝点儿水吧。”

虽然吴宇非常想款待一下广坤,奈何他现在这生活条件不允许,要是他是千万富翁的话,他绝对会请广坤吃桶康帅傅泡面。

“这是…水!”

广坤接过吴宇递过来的水竟然浑身颤抖着十分激动,嘴里叼着的棒棒糖都跟着直哆嗦,吴宇没想到一杯烧开的自来水竟然让广坤如此兴奋。

“原谅我失态,我只是看到水太激动了,要知道,在我们那边都得从石头缝里挤水喝,还是你们这儿好,水资源很丰富。”广坤握着杯子激动道。

“你们那儿是贫困山区?”吴宇诧异的问。

广坤似乎没听明白吴宇的话,他自顾自的嘟囔了一大堆古怪的话,然后小心翼翼的举着杯子喝了一口热水,只不过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将嘴里那根棒棒糖拿出来。

很快,广坤将一大杯热气腾腾的开水喝光了,吴宇光是看着都感觉烫得慌。

这哥们肯定是从缺水的村里来的,一瓶水都让他激动成这样,他也太好打发了吧?。

想到这里,吴宇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罐冰镇可乐递到广坤面前。

“这是?”

“可乐,比水好喝,尝尝看。”

真可怜,连可乐都没喝过,吴宇忽然十分怜悯眼前这个怪人。

广坤好奇的伸手去接可乐,可就在他的手指触碰到可乐的一刹那,广坤整个人像是被电击了一样猛地缩回床边。

“嗷!”

广坤发出一声怪叫,然后一脸惊恐的盯着吴宇手中的可乐,身子一个劲儿朝后躲:“拿走!拿走!太冷了!”

吴宇尴尬的将可乐放回冰箱里,这灌装的可乐确实有些冰,但这广坤的反应也太大了点儿。

见吴宇把可乐放回冰箱里面之后,广坤这才重新坐到吴宇旁边,他表情十分尴尬的说道:“抱歉,我真的很怕冷,我生活的地方温度非常高,只有火焰能让我感到舒适。”

吴宇沉默了两秒钟,拿起杯子站起身:“那我再去给你烧杯热水。”

接下来的时间就比较尴尬了,因为广坤连着喝了十几杯热水,两人也没什么话,吴宇就这样默默地坐在旁边看着广坤喝水。

半个多小时之后,广坤似乎适应了这屋子里的一切,他眯着眼睛看向吴宇:“这里看起来很安全,保持人形太累,我可以不用伪装了吧?”

“伪装?不用,在这儿你就当跟自己家一样,别拘束。”吴宇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广坤十分感激的朝吴宇笑了一下,然后将嘴里那根棒棒糖拿出来放到了桌子上。

“咦…这棒棒糖…好奇怪。”

吴宇发现广坤放在桌上的棒棒糖,是色彩缤纷的,蓝色偏多、绿色偏少,他看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这不地球的图案吗?

眼前这根棒棒糖,就跟一个微型地球仪一样,只不过上面插着一根塑料棍子罢了。

正当吴宇盯着棒棒糖陷入沉思的时候,他被一阵怪响惊醒。

“咔咔咔…”

吴宇抬起头看向广坤,声音正是从他身上发出来的。

渐渐地,他忽然发现这个矮个子男人,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第4章 变身四饼怪

吴宇小时候看过一部恐怖片儿。

讲的是一个怪物小男孩儿的故事,这小男孩儿长了好几个脑袋、好几个胳膊,最爱去海里打龙玩。

不过他非常爱锻炼身体,没事儿滑滑旱冰、转转呼啦圈、围着条红布扭扭秧歌。

可惜他最后患了精神分裂,把自己切片了。

这部恐怖片给吴宇的童年留下了阴影,很长一段时间他看到街上滑旱冰的人或者扭秧歌的大爷大妈都躲着走,看到火锅里的肉片儿就直哆嗦。

时隔多年,吴宇没想到自己竟然能够亲眼目睹这恐怖的一幕。

广坤虽然没有冒出来三个脑袋,但他那厚重的羽绒服里迅速伸出来十几根火腿肠粗细、蚯蚓一样颜色的触手,这些触手密密麻麻像蛇一样游走在屋子里的各个角落。

这种触手吴宇只在冲田老师的作品SDMT-813里见过,现实生活里面这是头一次。

最要命的是广坤的脸也发生了恐怖的变化,鼻子、嘴、耳朵消失的无影无踪,整张脸光秃秃的跟块肥皂似的。

只不过他脑门上多了两只眼睛,这两只眼睛跟下面那两只平行,四只眼睛对称着盯着吴宇,加上他没有眉毛,整张脸就跟麻将里的四饼一个模样。

吴宇当场懵了。

他慢慢张大嘴巴,在短暂的沉默了两秒钟之后,一声惊天动地的吼声响彻整个公寓楼。

“我——草!”

这一嗓子不但吓得广坤无数触手一阵乱舞系成了好几个死疙瘩,趴在床边的大力也被吓得一哆嗦爬了起来,它扭过狗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广坤,露出了二哈的经典恐惧表情。

“嗷呜!”

大力呜咽一声,两条狗腿一哆嗦吓得尿了一地,接着“嗖”的一声窜到门口,两条前腿打在门把手上打开门,飞一般的夺门而出。

整个过程发生在迅雷不及下载之间,等到吴宇反应过来的时候,大力早没影儿了。

妈蛋,真是大难临头各自飞,好歹老子给你擦尿铲屎,你就这么跑了!

吴宇一边暗暗在心里怒骂大力,一边用那被吓得不利索的腿朝外跑,结果不小心一脚踩到大力的尿上,吴宇整个人直接横在了半空中,最后朝着水泥地面重重摔去。

“砰!”

这一下给吴宇摔得眼冒金星,他只感觉四肢没了知觉,意识也越来越模糊,眼前最后的画面就是一张四饼离自己越来越近,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

吴宇不知道自己昏过去了多长时间,他只知道自己做了一个怎么也醒不过来的梦。

在梦中他在打麻将,无论抓什么牌都是四饼,最后他一抬头,发现跟自己打麻将的三个人身上顶着的不是脑袋,都是四饼,它们的手也变成了张牙舞爪的触手。

“呃…”

熟悉的摆设映入眼帘,吴宇慢慢睁开眼睛,看到自己正坐在椅子上,他刚想抬起胳膊揉揉眼睛,却发现胳膊一动也不能动。

他低头一看,自己身上缠了好几圈触手,顺着触手源头望去,就见那个“四饼怪”正坐在床上一动不动。

“啊…”

吴宇刚喊出声,一根触手迅速飞来缠住了他的嘴,他拼命挣脱想要逃走,可奈何这触手力气特别大,他折腾了十几分钟最后终于放弃了。

“我变回原来的样子,你不要叫,好吗?”广坤的声音从“四饼怪”身上发出来。

吴宇两只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使劲儿点点头,于是“四饼怪”伸出一支触手将桌上那个棒棒糖抓起来,塞进了四只眼睛正中间的位置。

“嘶嘶嘶…”

十几秒钟之后,吴宇只感觉身体一松,缠在他身上的触手像缩了水的毛衣一样,迅速缩了回去,四饼上面那两个眼睛也渐渐消失,原本肥皂一样的脑袋迅速长出了鼻子、嘴巴和耳朵。

广坤变回了一开始进屋的样子,嘴里砸吧着那根棒棒糖。

吴宇震惊的从椅子跌坐在地上,他嘴唇哆嗦着看着广坤,半天没说出一句话来。

广坤看着脸色煞白的吴宇,用十分内疚的语气说道:“对不起,吓到你了,我真的…”

“你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吴宇打断广坤的话,靠在墙上惊恐道。

“我是熔岩星人,地球名字叫广坤。”

“你不是从贫困山区来的吗!”

“不不不,你搞错了,我不是你们地球人,我以为你知道我的身份,老王没跟你说吗?”广坤尴尬道。

一听到老王,吴宇整个人瞬间活了过来,对啊,这个广坤是老王带过来的,现在只有老王能给他解释现在的情况。

想到这里,吴宇哆哆嗦嗦的从角落里翻出那个能打电话的拖鞋,又从垃圾桶里把老王给的名片翻出来,他按照名片上的号码拨了过去。

电话那头响了十几秒钟之后才被接起来。

“喂,小宇啊,怎么了?”

“你送我家来的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吴宇压低声音道。

“你说广坤啊,他是来咱们地球避难的熔岩星人,他们星球的人特别友好,你们好好相处啊。”

吴宇快被气哭了:“它是个怪物!差点勒死我!你快来把它弄走!”

“放心,我能把广坤送你那儿去就代表着他没一点儿威胁,你可得好好招待人家,不能在外星友人面前跌了咱地球人的面子。”

吴宇嘴角抽动了两下,黑着脸道:“我辞职,这活儿我干不了。”

老王语气立马变软道:“别介啊,小宇,咋们之前不是说的挺好吗?你这怎么说不干就不干了?”

吴宇叹了口气:“算了,不怪你,这事儿怨我听三不听四,当时你跟我说的时候我光想着工资的事儿了,我真没想到这世上真有外星人,没辙,我真接受不了这个活儿,要不你换个人?”

“选中你是组织的决定,组织让你胜任这份工作,自然有组织的道理,我知道你没法接受眼前的情况,但你要清楚,宇宙中如果只有我们人类的话,那太可惜了,你要试着去接受外星人存在的事实。”老王语重心长道。

吴宇现在根本没法接受,一个外星人住进了他的家里,而且还是十分邪恶的触手外星人,他宁可继续没工作吃土。

“不干,我真不干了,我不能挣钱不要命啊!你赶紧把这四饼给我整走,不然我报警了啊!”吴宇崩溃道。

他现在可是连这什么DSB一个月工资多少钱都不知道,再加上老王不靠谱,吴宇可不想不明不白把命丢了。

老王在电话那头奸笑道:“嘿嘿,别不干啊,这事儿你报警也没用,哎,算了,我知道你有难处,这样,我给你派的搭档马上就到你家了,你暂时先等会儿,她可是咱们组织颜值最高的漂亮姑娘,你等那姑娘到了你再决定干不干。”

第6章 我是正经外星人

吴宇现在哪有心情干姑娘,他刚要说话的时候,老王却把电话给挂了。

将手里的拖鞋丢到了一旁,吴宇看着远处叼着棒棒糖的广坤,一时之间不知该做些什么。

现在的局面非常尴尬,毕竟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个外星人。

对于吴宇来说,外星人就像朝阳群众一样的神秘存在,小时候有无数的新闻报道过在某某地方有人看到飞碟,或者在某某地方有人找到了外星人的尸体等等…

但这些新闻谁都不知道是真是假,对于外星人是不是真的存在,大家就不得而知了。

现在应该怎么办?把这个叫广坤的外星人赶走?或者趁它不注意的情况下跑路?吴宇回想着自己刚见到老王时,老王说的那些话,又看着眼前这位自称来自什么岩星的外星友人,他慢慢开始说服自己接受眼前的情况。

不到二十平米的空间内,气氛尴尬的令吴宇喘不过气来,很显然广坤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他只能裹着厚厚的羽绒服不时地偷瞄吴宇。

吴宇总觉得这广坤不是什么正经外星人。

他们两个沉默了十多分钟之后,最后还是吴宇实在忍不住,先开了口。

“这么说…你们…外星人真的存在?”

广坤十分别扭的点着头:“没错,而且我们大部分存在的时间比你们人类存在地球的时间还要长。”

“那你们来地球干什么?你们不比我们厉害多了吗?”吴宇好奇道。

广坤尴尬一笑:“也许在某些领域我们比你们人类强大一些,但你们生存的星球却是宇宙当中绝无仅有的,我从来没有见过资源如此丰富的星球,只有在这里,我们熔岩星人才能生存下去。”

吴宇想起广坤之前说他们都得从石头里面挤水,他恍然道:“懂了,合着你是来地球蹭吃蹭喝来了。”

“不完全是这样,我们熔岩星会带来一些本土的资源作为交换,不像其他星球那样空手而来。”广坤笑道。

“你带的什么?山货还是坚果?”吴宇来了兴趣。

广坤一脸疑惑的举起新华字典翻了一会儿,这才开口说道:“不,我们星球上没有植物,我带来的是熔岩星特殊的宇宙矿石。”

吴宇失落的叹了口气,他还以为自己能吃到外星核桃,原来广坤就整了几块石头过来。

“那你是开飞碟来的?”吴宇好奇的问道。

广坤摇摇头:“我是藏在陨石里面,跟随陨石坠落到地球上的,飞碟是开普勒2B星人使用的交通工具。”

吴宇点点头,他看着广坤嘴里叼着的棒棒糖,问道:“你低血糖吗?”

广坤反应了好半天才解释道:“这根是地球口味的棒棒糖,无论哪个星球的生命,只要含着地球口味的棒棒糖,我们就能维持人类的外表…”

说到这里,广坤将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几秒钟的功夫,他又变回了四饼脸,吴宇觉得瘆得慌,他连忙把棒棒糖怼回广坤嘴里。

“你还是含着吧,别吐出来…”

“恩,那我就一直含着了…”

……

渐渐地,吴宇发现这个广坤其实是非常好说话的,他并没有像自己想象中的那么恐怖,而且他也没有要伤害吴宇的意思,于是吴宇跟广坤越聊越欢,到最后吴宇已经忽略了广坤是个外星人。

通过广坤说的话,吴宇也知道了一些地球人不知道的秘密。

比如金字塔其实是某个星球飞船的备用电池,它们帮助埃及法老修建了金字塔。

比如一些神乎其神的魔术师、甚至是知名的明星其实都是外星人。

比如地球上的一些突发自然灾害,有很多都是因为不友好的地外生命造成的。

还有很多地球上匪夷所思的未解之谜,其实大部分事件的背后真相就是外星生命。

吴宇也从广坤说的话里面学到了不少东西。

他知道了外星人和人类很久以前就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很多外星人其实就隐藏在我们当中,他们外表和人类一样,也像人类一样从事各行各业、他们像普通人一样默默无闻的生活着。

这就有点儿像有人出国谋生是一个道理。

只不过这些外星人无论来自多遥远的星系,它们之所以选择在地球上生存下去,都是因为地球上的各种资源。

大部分外星人为了水资源,就比如广坤所在的熔岩星。

小部分的外星人为了生物资源。

还有的外星人为了土地资源、大气资源。

总之,这些外星人来到地球,完全都是各取所需,而地球上跟这些外星人打交道的部门,就是老王所在的DSB组织。

“我所知道的这些,也都是从之前到访过地球的同类们口中听来的,其实我这是第一次来地球,我的同类们说人类非常友好。”广坤蜷缩着身子笑道。

吴宇冷冷一笑,看样子广坤他们星球的人是没见识过我大神州。

他们两个又聊了一会儿,吴宇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从早晨被广坤吓晕过去到现在他是油米未进,肚子开始咕咕叫了起来。

吴宇抬头看了广坤一眼,广坤倒是十分自然的坐着,没表现出什么异常的样子。

“你饿不?哦对了,你平时都吃什么啊?”吴宇这才想起来广坤是外星人,那么地球上的吃的他肯定不一定都能吃。

“我吃土,最好是温度很高的土,我们熔岩星人都吃那个。”

吴宇叹了口气:“你们可真好养活,我们人类就不行了,什么都得吃点儿…那什么你现在这儿等我会儿啊,我下去买桶泡面。”

广坤点点头:“好。”

见广坤很安静的坐在床上,吴宇拿着钥匙离开房子将门反锁,这才放心的下了楼。

……

走出公寓楼,吴宇深深吸了口气,他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一样。

此时此刻,一个来自遥远星球名叫广坤的外星人,正穿着羽绒服坐在吴宇的床上,吴宇直到现在才接受了眼前的事实。

原来外星人并不都是大脑袋、开飞碟、一言不合就怼爆地球的,它们其实非常的友好,并没有那么难相处。

吴宇一边朝着楼下的小卖部走,一边慢慢的放下心来。

“这货吃土,喝杯热水就激动的够呛,顶多也就借我这个地方休息,我也不用付出什么,看起来老王让我做的这个工作还是挺简单的。”吴宇心里嘀咕着。

广坤变成四饼的时候,吴宇担心自己被它弄死,现在看来他的担心是多余的。

如果接下来的活儿都是接待像广坤这样的外星人,吴宇还是很乐意的,他觉得自己家里住着一个外星人特别牛比,尤其是地球上还存在着这样一个跟外星人打交道的组织,而他恰恰又是组织中的一员。

吴宇越想越骄傲、越琢磨越自豪。

他夹着泡面哼着小曲儿,美滋滋的回了家,等他拿钥匙开门的时候,他却意外地发现门竟然是开着的。

什么情况?

吴宇推开门走进屋里,却发现屋子里面除了广坤以外,多了一个女人。

kalfen_yip

kalfen_yip

看过很多小说,很多都很感人,但都急不得名字,也没有说最感人的。我能记住的估计都是老书了,但在当时都还算是很经典的。

寻找前世之旅》当时看了很多遍,一个个穿插起来的小故事,每一段都有我觉得感人的地方。冲田总司,安倍晴明,这两段故事是我记得最清楚的两段。尤其记得安倍晴明用了小隐的发丝做了式神伴在身边,小隐虽梦到却无法接触到对方,也无法和对方对话的时候,就当时特别流行的明明你在我眼前我却不能告诉你的既视感,那心里是嗷嗷难受=。=!。

好吧,虽然有着本书出了漫画,也在爱奇艺出了电视剧,巴特,我还是觉得书比较好看。

我觉得算是经典中的经典了,嗯,你说你没看过,虽然是老书,但我还是觉得你奥特了。


coco红

coco红

醉玲珑

凤卿尘是巫族圣巫女,掌管巫族圣物九转玲珑石,可预知未来甚至扭转乾坤。偶然机会救下被追杀的西魏四皇子元凌,两情相悦。元凌欲娶凤卿尘为后,但依照祖制,巫族不得与皇族通婚。元凌不顾天下人的反对执意娶卿尘为后,引发震荡,卿尘被巫族驱逐,七皇子湛王趁机发动兵变。眼见元凌因为自己而被逼至生死边缘,卿尘发动巫族禁术九转玲珑阵,打破现实世界重构了一个新的世界。

来到重构世界后,卿尘却发现周遭的一切已经物是人非,巫族背负了谋逆血案,元凌身世也迷雾重重,面对卿尘,元凌已完全宛若陌路。命运让他们再度相遇,卿尘却不得不隐藏自己对元凌的深情,暗中守护、辅助元凌。相守相知却不敢相恋,情路坎坷而又漫长,当时空扭转,前尘不再,相逢的人可否再携手?

元凌回到府中,十一便将近况告知,皇上虽将玄甲军调出城,但有部分死士已暗中潜回,元凌心中欣慰,玄甲军上下都是他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十一虽说父皇可能已经相信四哥,但元凌还是心有顾忌,如若他真的要反终是有违天理,但他亦会以天下太平偿昔邪长老救命之恩。然而就在此时,孙公公携圣旨到,宣称凌王府暗藏重兵,意欲谋反,奉陛下密昭擒拿凌王入宫。元凌虽俯首,心中却怅然,父皇终究不肯放过自己。十一愤怒而起,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不能看着四哥被这样冤枉,但却被元凌喝止。父皇不仁,他们不能不义,今日他愿入宫,只求不要牵扯到自己身边的人。出了凌王府,孙公公欲给元凌戴枷锁,玄甲军将士高军出来抗议,凌王戎马一生,为大魏立下汗马功劳却遭此待遇,实在让人寒心,玄甲军上下愿护送凌王回宫。然而就在这时几只暗箭破风而来,直取高军性命,高军直到死都在呢喃玄甲军永远忠于殿下。元凌眼睁睁看着兄弟死去,怒不可遏,他们杀的是玄甲军上上下下的忠心,他可以死,但他的兄弟一个也不能少,这就是他的底线。言罢,元凌喝道,“玄甲军何在”喊声掷地,只一瞬间,屋宇倾彻,瓦砾纷飞,数名玄甲战士一一现身,他们早已恭候多时,今日便随凌王试一试这玄甲军的刀锋。一场恶战就此展开,凌王府内一片刀光剑影,然府外早已埋下重兵,玄甲军终难以少胜多。元凌手持归离,浴血奋战,不料背后箭羽飞来,生死一瞬间天地定格,时间静止,昔邪从天而降救下元凌和十一。正在昔邪为皇帝背信弃义愤懑不已时,竟有暗巫偷袭,元凌吩咐十一带长老先行离开。战斗再起,末路之时,银蝶翩然而至,数名执事巫女前来相助,一片混战中凤卿尘一袭白衣飘然落下,美而凌厉,身手敏捷地击退大片敌兵。十一和昔邪在蛇形山遭到元溟追杀,昔邪坚称传国玉玺即使毁去也不会交由尔等乱臣贼子,从今以后巫族将另择新主。寡不敌众,昔邪出手送走十一,让其转告凌王,昏君无道,天下可夺,随后只身陷入混战。饶是昔邪法力再高,也不敌暗巫的突袭围攻,元凌和凤卿尘赶到时,昔邪已气数将尽,撑着最后一口气将卿尘托付给了元凌。

醉玲珑收视率如何,这个太专业我不懂

但是醉玲珑元凌的饰演者陈伟霆,可以说非常出彩。

气势大喊“玄甲军何在!我可以死,但我的兄弟一个也不能少!

一出场即是凌厉的气场,炫酷的实打实打戏,简直和我心目中的张大佛爷并列第一!

元凌逼宫这段更是看得惊心动魄。演绎得十分到位!网友们也直呼过瘾好看!

不禁又想起了另一本书,同样的精彩~

半扇孤阙歌 尘蔻

——

牧画扇,人皆言你不跪天不跪地不跪神不跪人!今天,你是站着十万人陪你死,还是跪下来自己死!”

——

很多年前,世人谓我有铮铮铁骨,不跪天不跪地不跪神不跪人,乃举世英雄。我以为我会血冷于青松之下,生平侠事写满墓碑,受后世百代之尊崇。

——

然。

我挚爱之人生生挖出了我骨,成一把扇子,送于他新妻。

很多年后,有人提剑置于我颈:“卿本英雄,奈何为祸!?”

我指着跪于归雁城前那尊我的石像,她还跪在十万人的冤魂之上,受万人唾骂,笑问他:“我不为祸,如何成全你们这些英雄?”

———

ilike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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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步》 一女在违背父亲意愿下结婚,离婚,父女反目,生活贫困并携一子。 其母心慈,劝女儿趁其父散步的空闲带着儿子回家吃顿热饭,于是便常带着儿子刻意避开父亲回娘家吃饭。 直到一日下雨,父女两人在社区偶然相遇回避不及,父亲尴尬道:以后回家吃饭就别躲躲藏藏的,害得我下大雨都得出来!

墙下 有人高中时沉迷网路,时常半夜翻墙出校上网。 一日他照例翻墙,翻到一半即拔足狂奔而归,面色古怪,问之不语。从此认真读书,不再上网,学校盛传他见鬼了。 后来他考上名校,昔日同学问及此事,他沉默良久说: 那天父亲来送生活费,父亲舍不得住旅馆,在墙下坐了一夜。

小皮球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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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推荐一本小说江山为局,美人为棋

这是一篇大型古装权谋剧风格的文,乱世中被人当作棋子的他与她,与天抗命,不甘为棋,却在权谋路上,相爱相杀。文中有深刻感人的情感,却并不拘泥于儿女情长,谋篇布局恢弘大气,以磅礴气势,构架宏大历史权谋。群雄逐鹿、美人心计,如一幅江山美人画卷,荡气回肠。喜欢看权谋文,绝对不可错过!

帝都长安宫城内,亲王举兵造反,江山易主,加速了皇朝内部矛盾,重演“九世之乱”的局面。皇权继承制被打乱,引发立储纷争,废太子设诡局,使军中怪事频发,危及社稷。暴君误信小人谗言,颁诏书以倾世美人宁然公主的婚嫁作饵,引来破局奇人,却酿成屠村惨案。村中遗孤羿天为查明真相赴京,卷入皇室夺嫡之争,揭晓身世之谜,得知自己是被他人精心设局的盘中一枚棋子。

面对意图操纵自己的各方势力,他以无双智谋,上演惊心动魄的大逆转。为天下苍生谋太平,与宁然演绎乱世绝恋,成就一段传奇佳话。

ken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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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一匹马,承渊告诉她,那叫清携,

他是青边水,护她一生,永不分离。

她有一架琴,渐离告诉她,那叫青携,

她名中的青,只要她相伴,天涯即归处。

她恨过,也爱过,只是在战火里都被烧成了灰。

她追过,也躲过,却被阴谋和欲望弄得遍体鳞伤。

朝来暮往,时光抹去了帝都旧日的模样,

她却始终记得那个被锁在宫墙里的小小身影,

天下那么大,她的世界那么小。

偲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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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我拿剪刀戳伤了他的眉心,我被关了半个月的少改所。

十年后,他指着我说我下贱,勾引了他的弟弟。

我和他相看两厌,他厌恶我,我痛恨他。

本以为就这样一辈子在无交集。

一天,他却装醉欺辱了我

我恨他,致死!


虐恋!豪门!复仇!一切都已经无法阻止了!这部小说的惊心动魄只能自己去深切体会!愿你今生无长情

火星小说首发~

ice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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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最感人的大概是,陆少的秘密恋人,女主是个精神病,开头老感人了。很羡慕陆子初对顾笙的爱,好像就是天塌了我都顶着的那种。承蒙时光不弃,中终于让我找到你,我的顾阿笙
静听花开

静听花开

我推荐《青青子衿》对许致言来说,夏安年就是一个影子,一记陈年的伤疤,不疼,但是永远都在那儿,不会消失,不会遗失。

许致言不容许自己退缩,可是屡次遭受到夏安年的拒绝。所谓追妻之难,从来都是被女孩子追捧的许致言第一次体会到了。

伊使~珊瑚海

伊使~珊瑚海

第三种爱情》似乎这个主题的小说有那么一点离经叛道,有那么一点不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观,不过这个小说也够现实,够真切!

看了太多男主为了爱放弃荣华富贵也要和女主在一起,不过那毕竟只是小说。现实中又会有多少人放弃那触手可及的财富权利而去选择虚无飘渺的爱情呢?这样看似不被祝福,甚至伦理之外的感情又有多少人敢于挑战呢?灰姑娘的童话只是童话,现实中那会有呢?

其实现在很多电视剧中也会有这样的感情存在,不过被冠以爱之名就似乎得到了所有人的祝福,可没有谁能以爱之名伤害其他人不是吗?现在的电视剧中有多少男主是在女主出现之前就有女朋友的,不管是被动接受还是游荡花丛之中,终归并非单身一人,而编剧似乎更乐忠于丑化女二号美化女一号,似乎这样他们的爱情就是更圣洁更纯真的存在,就理应接受所有人的祝福。可能观众会说男主是在女主出现之前不相信爱情所以放任自己,但终归是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似乎也是基本的为人准则吧!太过浮华的爱情遮掩着那些最基本的道理。

第三种爱情》这个小说不过就是在写这样的一种爱情,不同的是男主看似努力的为两人谋一个未来的付出不过是因为放不下金钱的诱惑罢了。放不下不过不够爱!

经典语录:

他爱上了她,在她还不知道他是谁的时候。

他想给她一切,只是他需要时间。

她也一样,她甚至无法抵抗他的清澈的眼神。

不该开始的,往往都会开始,一旦开始了,就只能在甜蜜与伤痛中沉沦。

他说:不要想将来,将来让我来想。

她说:我不要将来,我只要现在

现在我才知道,还有第三种爱情,这种爱情,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都感动,每个人都守口如瓶,每个人都讳莫如深。它是一条暗涌的河流,奔腾不止,泥沙俱下。如果你不幸遇到,还是躲远些好,实在躲不过,被挟裹着,被卷带着,在刻骨的甜蜜和痛苦中沉沦,那我也只能祝你修成正果,虽然我知道这很难很难,因为,我没有做到。

世界上浪漫的爱情只有两种,一种是电视剧里的爱情,不论多么肉麻,都可以让你看得掉眼泪,另一种是自己正在经历的爱情,即使对方是只猪,你也可以痛苦到彻夜不眠。但是你要知道,别人看你为爱痛苦的样子,只会暗地里笑你是个傻瓜,没有人同情你,更没有人祝福你,大家只是站在旁边看好戏,包括那个不爱你的男人。

那个我以为我了解他一切的人,背着我,又做了多少遮掩粉饰的事。当然,他没有做错什么,他瞒着我也是应该,从一开始,我就是心甘情愿地做这戏里最自欺欺人的那一个。我捂着自己的耳朵去取屋檐上的铃铛,被人捉住,真当是一万个活该!

“如果以后再打错,就跟我说两句话吧,你要做什么都可以,我都同意,但是,即使分手,也留点余地,说话总还是可以的吧?偶尔见到也是可以的吧?不要消失得太快太彻底了,好不好?”

shenson

shenson

感人的小说实在多不胜举,于我而言,我看过的最感人的小说是《追风筝的人》,其中最感动我的情节是,哈桑在打败最后一只风筝后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每次看到这句话我都感动得热泪盈眶,为之动容。哈桑那灿烂无比的笑容,那誓死不改的忠诚和信仰,那不求回报的付出,定格在我脑海中,让我久久难以平静。


1.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谁在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风筝,那将是无上的荣耀。


哈桑知道阿米尔很想获得斗风筝的胜利,因为那是一把打开阿米尔爸爸心门的钥匙。他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个承诺,却让哈桑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为了得到风筝,哈桑被三个男孩围攻,还被强暴。他没有反抗,甚至没有呻吟,他像羔羊一般逆来顺受。他带着屈辱、绝望却又坚定的眼神,望着那只代表胜利的蓝风筝。


哈桑甚至知道阿米尔看到了这一切,知道阿米尔站在那,袖手旁观。他明知阿米尔背叛了他,却依然奋不顾身,哪怕遍体鳞伤。



哈桑,这个只有12岁的少年,这个说的第一句话是“阿米尔”的少年,这个注定为阿米尔而生为阿米尔而亡的少年,牺牲了自我与尊严,忍受了屈辱与内心的煎熬。他的心中只有阿米尔,没有自我。


这就是哈桑,虽然地位卑微,却纯洁、善良、勇敢、忠诚。他不仅宽宥主人对他的背叛,甚至为了维护主人的利益,不惜拼上自己的性命。哈桑用他的实际行动一次又一次地感动了我,让人为之折服,也让人心疼。


而阿米尔眼看着哈桑被强暴,因为害怕与懦弱,也为了赢得爸爸的爱,阿米尔选择了逃跑,选择了牺牲哈桑,仿佛他是待宰的羔羊。


当满脸眼泪与鼻涕,双腿摇摇晃晃,仿佛随时会倒下的哈桑把风筝递给阿米尔时,阿米尔假装没有听到他喉咙的哽咽;假装没有看到他裤子后面深色的污渍;假装没有看到从他双腿之间滴下的血滴,它们滴下来,将雪地染成黑色;假装不懂哈桑真诚的奉献。


作者通过哈桑与阿米尔两人对同一件事的不同反应,击打着读者的内心。阿米尔的懦弱与自私反衬着哈桑的勇敢与真诚,更突出了哈桑的忠贞,也让读者更为感动。


2.塔利班的党羽觊觎阿米尔家的那座大房子,他们勒令哈桑全家在天黑之前搬那座房子,但受到了哈桑的抗议。


所以他们将他拉到街上,下令他跪下……

“……朝他后脑勺开枪。”


“……哈桑妻子尖叫着跑出来,扑打他们……”

“……他们也杀了她……”


哈桑扑倒在柏油路上,他那不求回报的忠贞生命,像他以前经常追逐的断线风筝那样,从他身上飘走了。


而之前哈桑眼看着自己的妻子被殴打时,束手无策地站在一旁,不敢反抗。因为他知道如果反抗,塔利班的人肯定给他一颗子弹。为了他的妻子仍有丈夫,他的儿子不至于成为孤儿,他没有反抗。


这两件事也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哈桑反抗了,而结果是他的儿子一天之内失去了父母,成了孤儿。


3.“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说。



一条终结轮回的路。


为了完成自我救赎,阿米尔冒着生命危险回到了局势动荡的阿富汗。为了救回了索拉博,阿米尔被打得肋骨、鼻子断裂,牙齿脱落,血从破裂的上唇流出来,污了地毯,温暖了对方的拳套……阿米尔体无完肤,但心病已愈。


“你想要我追那只风筝给你吗?”我问索拉博。他的喉结吞咽着上下蠕动。风掠起他的头发。我想我看到他点头。“为你,千千万万遍。”


于是,我追......


这是阿米尔对已成孤儿的哈桑之子索拉博说的。同样的话,同样是追风筝,哈桑表现的是忠诚,阿米尔则是在赎罪。而一个人能面对自己的过错,并设法补救,也足以让人钦佩与感动。


总之,《追风筝的人》是我看过的最感人的小说,其中有不少感动我的情节,它触动了我最柔软的内心,在这个冷漠的社会,平添一点温暖。翻开《追风筝的人》,相信它一定可以打动你。


有书君语: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别忘给有书君点个赞哦~关注有书君,私信回复句子,有书君送你一句特别的话!

dora_junjun

dora_junjun


简介

每个人的生命中总会遇到那么一个人,一同经历风雨,然后看见彩虹,天长地久。 简安桀一度以为,席郗辰是上天给她安排的不对盘,他对她的纠缠不休,仿佛此生走不出的阴影。 而天生性情冷淡的席郗辰,有股形于。。。

小编有话:个人觉得最感人的情节是男主默默守候了女主那么多年。


简介

尘世中,有这样一个女人,20岁身居国务卿,同年嫁给总统楚衍,无爱结合,婚后三年形同陌路。23岁,丈夫的初恋情人昏迷五年一夕间苏醒,她卸职国务卿,留下离婚协议书,独自游历全球长达两年之久。

小编有话:这书特别悲,结局是he的,其实最感人的莫过于男主一直深爱着女主,为了她,舍弃了好多东西。


简介

商业奇才陆子初有个众所周知的怪癖。 陆氏集团旗下有个赫赫有名的模特公司,一年四季,每隔三个月,一定会有当季新潮婚纱面世。 那些穿着婚纱,行走T台的模特们有着共同的标志:眉眼笑意清浅,气质宜室宜家。 只有这个时候,眉眼寡淡的陆先生才会偶露笑意。 有人猜测:“陆先生心里一定藏着一个女人,并且经年不忘。

小编有话:陆子初真的很好,尽管阿笙精神有问题,却不离不弃,阿笙也是,爱子初已经深入骨髓,甚至因此得了精神病。云檀的作品除了致命纠缠这部的男主真心太渣了,女主很可怜。其实都可以找来看看,她的书特点,过程很虐,结局he。


简介

女主人公谢小秋在咖啡馆打工之时,邂逅归国建筑设计师王沥川,志同道合的两人迅速确立了恋人关系。正当两人热恋之时,男友沥川突然不辞而别,此后小秋一直做着爱的囚徒。沥川弃小秋而去之谜,啃噬着小秋的心。她不明白浓烈的爱情怎会一夜之间消失不见,她等待着沥川归来给她一个答案。六年后,两人再一次邂逅,而一路坚守着这份爱情的小秋却开始在进退之间犹豫…… 最悲痛缱绻的生死虐恋,最痴缠绝望的命中注定。

小编有话:为小秋勇敢追求爱情所感动。


简介

低调,神秘,才华非凡。这就是世人对于林安深的所有了解。而作为助理,简璐对他了解其实只比外面的人多两点。一,林安深不与任何人交流。无论语言,眼神,肢体。二,林安深厌恶任何声音。无论说话声,歌声,好听的,不好听的。

小编有话:林安深疯子般的深情很让人感动,他不喜欢这世界只喜欢简璐。

老实说,很难说哪个情节让我感动了,因为感动的情节太多了。

凋零在春天

凋零在春天

盗墓笔记,最感动的就是潘子死的时候,“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莫回头” “ 小三爷,潘子我没力气说别的话了,最后再为你保驾护航一次吧。”看到的时候瞬间泪奔~~(>_<)~~

蓶、 ̄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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