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阅文集团掘坟式霸王合同?头条系能否重定网文市场格局?

bingqi
“阅文集团掘坟式霸王合同”从哪里可以看到?我得阅后才能回答你,你能否告诉我。

fallleaf68
谢邀!最新情况是阅文准备直面挑战,希望作者们与平台共渡难关,共同摸索未来!
但是,真的还有未来吗?腾讯接管阅文后的一系列操作亮瞎眼球!各路大神纷纷入场,发表意见(唐家三少,你还在干什么?),更有甚者直接断更,单章大骂阅文集团
读者作者齐心协力,掀起舆论微博知乎头条热榜掀起舆论热搜,但是却是一次次撤搜,一次次打压热度,但是没能让人屈服,知乎话题一次次顶上榜,龙空叫骂之声更是从未断绝
最重要的是:对著作权法草案修改意见从4.30到6.13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进行全网听取意见的时刻,龙空已有修改意见教程,这里就不多赘述,错过就是十年!
资本,资本!书上看的终究还是片面,不够主管感觉不过如此,但只有亲身体会才知道它的邪恶、血腥的气息!

於末
我特意去“龙的天空”网看了一看,那里有网友整理出了一份最新的阅文合同,我几乎全文认真阅读一遍了,对其中几点感慨颇深:
2.5创作期间协议作品以外作品的投权如乙方在创作期间发表除本协议项下协议作品外的其他文学作品的(包括但不限于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剧本、散文、社评、诗歌等,以下简称“非长篇作品”),所有非长篇作品著作权权利均按照本协议项下第三条约定的独家授权内容及期限独家授权给甲方。——这条等于是说,你只要有一部小说签约阅文,你就等于失去了你所有文字的自由发表权力,你只能独家授权给阅文了,不管是什么体裁的,比如你喜欢在头条发发诗词,在签约阅文后,就不可以了,这些诗词必须授权给阅文?
3.13本协议独家授权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协议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满之日止。——一部小说一旦签约,其期限竟然是“至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满之日”,也作者死后五十年。我的天哪,这比终身卖身还要严厉,连你死后五十年都拿不回版权,所以无论你的作品是否爆红,一旦签约阅文,它就等于永远属于阅文的了。真是毫无人性的条款。
3.2“互动阅读体验作品”开发权乙方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互动阅读体验作品”开发权独家授予甲方,允许甲方自行使用或进行上述权利的分/转授权及进行商业推广、销售,签订相关协议,甲方或与甲方达成合作的第三方有权在协议作品中添加素材及/或将协议作品中的人物、剧情、场景、道具等内容转换为其他形式(添加素材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画、表情、人物肖像、动态图片、音乐、动画等:转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话式、多线分支式、剧本式、解谜式等),由此形成的协议作品版本在本协议中简称:“互动阅读体验作品”。——这条是引起巨大争议的条款之一,所谓的“互动阅读体验产品”,竟然是“甲方或与甲方达成合作的第三方有权在协议作品中添加素材及/或将协议作品中的人物、剧情、场景、道具等内容转换为其他形式(添加素材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画、表情、人物肖像、动态图片、音乐、动画等:转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话式、多线分支式、剧本式、解谜式等),由此形成的协议作品版本在本协议中简称:“互动阅读体验作品””这岂非等于我有一部小说一旦和阅文签约,阅文就可以在小说上随便改写、随便添加任何东西了,文字、图片、视频,那这还是我写的吗?
5.4针对甲方网站自有渠道其他电子销售模式,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就协议作品自行选择传统销售模式或新型销售模式。同时乙方理解并同意,与传统销售模式不同,在新型销售模式下,甲方不排除以类似“点击观看广告/浏览指定页面/完成互动任务等形式以代替付费购买作品章节”等方式,向终端读者提供协议作品的订阅服务,且该等新型销售模式仍旨在积极销售协议作品,不应视为甲方侵害乙方利益。——这一条也是引起了最大争议的条文之一,即等于阅文一旦搞免费或者优惠等销售活动,写作者就等于免费提供帮助,一分钱分成没有,还不能表示冤枉,还不能认为甲方侵犯了自己的利益。阅文如此强行规定所有小说都必须任凭阅文采用什么销售方法,作为写作者竟然毫无选择的权力。
5.5本协议期间内或本协议支付完毕后,协议作品及乙方转让或授权许可于甲方的由其创作的其他作品遭受第三方侵害时,甲方有权以己方名义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投诉、诉讼、仲裁等各种形式维权时,乙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对于最终通过上述各种形式所获得的补偿及赔偿等所有费用,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均归于甲方所有。——作品受到侵害,阅文代表写作者去维权,包括诉讼、投诉、仲裁等等,写作者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帮助,可是一旦最后获得补偿或者赔偿,却全部归阅文所有,写作者一分钱拿不到?岂有此理、竟有此事。第三方侵权,写作者才是最大的受害者,结果获得赔偿,竟然全部归阅文的?
11.1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聘请乙方并不意味着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甲方不必为乙方提供任何劳动及社会保障方面的福利条件,除本协议约定的报酬外,乙方不享受加班费、节假日补贴及其他医疗、交通、通讯等待遇。——再看这条,写作者签约阅文,被这条说成了是“聘请”,可是却又明确的说明“甲方不必为乙方提供任何劳动及社会保障方面的福利条件,除本协议约定的报酬外,乙方不享受加班费、节假日补贴及其他医疗、交通、通讯等待遇。”这不是在玩人吗?
(还有很多条款以及我的想法,都发在了我的微头条里,有兴趣者自己去阅读吧,这里就不多写了。)
谈谈后面半个问题:头条系能否重定网文市场格局?
这个问题我在阅读阅文的那个合同条文时,也曾经想过,是啊,如果此时突然冒出一个网站,号召阅文旗下的写手转移“阵地”去他们那里写,阅文旗下的写手会有多少跑走?这是一个问题,从几方面看了一些写手们的议论,发现一方面他们在大骂特骂阅文,但真的要叫他们跑路去一个新的网站,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除非这个新的网站能够给出非常明确的、大多数条款都要优于阅文合同里的条款,否则我估计至少大多数已经在阅文旗下网站打响了一定知名度的写作者,是不会轻易去新的网站的,因为那样利益受损的可能更重,甚至可能因为新的网站阅读者太少而一蹶不振。有这样的顾虑,我认为也是合理的。
那么问题是,会有哪个网站能够拿出比阅文大多数签约条款都要明显更优的签约呢?头条能够给写作者明显好于阅文的签约吗?如果能,头条就有希望趁机抢夺走不少写作者,如果不能,恐怕就没有几个写作者会真的在此时刻离开阅文,尤其那些已经签约、甚至已经开始有收入的写作者。
没有那个网站会仅仅出于帮助写作者而毫不顾及可能的公司亏损、可能的公司前景不佳而去站在写作者那一边,给写作者以一份优越的合同——头条又不是慈善机构,阅文也不能说是恶魔,虽然它的这个签约合同其中不少条款实在恶毒而凶狠无比,毫无人性,霸道、抠门的比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还要厉害。
不过坦白的说,阅文的这份和写作者的签约合同,真的叫我大失所望,甚至有绝望的感觉,我正在写小说,当然我和大多数写作者不同,我不会一边发一边写,不会,更不可能一天写七八千字甚至过万字——不,写作必须是我的一种享受,必须是我的自由意志的行为,它必须是能够提升我的自由、快乐、幸福指数的行为,否则真的毫无意义了,否则不如不写。所以,无论将来我的小说写成什么样的,发表肯定是在全部完稿之后,然后在选择自由发表还是与平台签约发表,一定要谨慎选择了。

抒情
想玩流量取胜的道路,但是又不想花钱,是一定会死的很惨。最美好的先例就是百度。
吃像太难看,又大谈梦想之道,是一定会被打脸。往好了说,新上任的阅文高层算是一个“笑面虎”。
我们先来说阅文,这个霸王合同,到底影响了多少小说创作者的收入?
事实上,我们简单的说,如果这个条款即使不合理,但是可以提高你的收入,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那也不会招来各路大神作者的反对,以及小说集体停更。
1、最原始的阅文旗下的小说网站,起点,创世,红袖等等。都是采用的“订阅+全勤+勤奋写作+道具分成+月票奖励”。这模式可能不少人看小说的人,多少都是了解一些的。也就是作者通过上传自己的小说,用户付费订阅,平台给与的政策支持,你全勤创作,勤奋协作就会有奖励。到这里都是属于,苦劳的工作,这几点对于一个新手,或者说对于95%以上的网文作者都是靠这种形式,在维持自己的“梦想”。
但是梦想,是要有实现限制,并且需要不断刺激的。
刺激这个梦想的方式就是:道具分成,和月票奖励。跟追星的一样,网文作者也需要月票的加持,这就相当于是粉丝的认可,粉丝给钱打赏,这种粉丝的经营,在现在的网文中很有章法。
例如比较知名的“红盟”“贺兰山”等等。
2、既然早年起点,都已经形成了,如此比较好的模式,为什么?要废止?并且现在开始实行部分免费阅读,甚至是微信阅读上面的“全部免费阅读”?
这事,其实也容易理解。
因为这个模式,是一个阶段时间内的模式。这种有利于作者的模式,适合培养平台,建立平台,在整个平台还没有形成头部先锋的时候,用一种普遍的刺激,让整个作者群体出现拔尖的高手,是可行的。
也就是说,一旦平台有多个大神诞生,并且作者人数到达一个数量级。那就必须要放弃这种模式。(这玩意不是洗地啊,后面我们慢慢说)
因为这种模式,花费了不少没有产生效益的钱。看清楚我说的,是没有产生效益的钱。不是说冤枉钱,也不是说花了很多钱。
这种钱就好像在经济好的时候,企业会有额外的15%的招聘,以便优化结构,还有找到更合适的人。这相当于冗余设计。
既然有的钱,没有产生效益,也就是说,这部分内容,压根就没有人看,更谈不上所谓的被用户喜欢,订阅,形成打榜粉丝群体。
我相信阅文是有一个庞大的数据,能够统计出来,这些完本的小说,但从来没有几个人看的书到底有多少?
这就相当于,坐拥一座,没有被人发现的金山,自己却年年亏损。
想让别人发现,同时为平台带来盈利,就只有用一个办法,那就是通过免费渠道出去,拉动流量变现。
3、也不是说网络平台的老板都是不要碧莲,其实几乎所有运营流量的人,都有一种感觉,我好不容易运营的平台,你在我这挣钱,真的是我给你一口饭吃,我要是运营不下去了,你还去哪里挣钱?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思维?其实这是,PC时代,带来的流量遗毒!
这事儿,得埋怨百度!
事实上,最有机会做起来,依靠流量挣钱的平台是百度。百度垄断国内搜索引擎市场,并且百度很早就开始做自己的内容平台,“百度知道,”“百度经验”,“百度问答”,“百度贴吧”等等。
同时百度拥有全国最大的“站长群体”,但是百度太贪心!!!
这事情造成了情况是,只有真正有技术,会写代码,会做网站,会SEO的群体,才能成为站长。只有这部分站长才有流量变现的能力。各种伪原创,各种外链,站群等等都是这群人的专属。百度只负责找流量大的群体投放CPS广告。
并且百度也在抢夺内容,只是百度的内容平台拿到了60%以上的流量。他当然不会觉得,有一天会出现公众号平台,这种产品?
事实上,对于百度来说,降低站长的门槛,在2010年微信公众号出来之后就开始做“百家号”,这对于百度来说,太轻松了。技术和流量
为什么没做?
因为除了李彦宏,没有人敢动百度的流量格局。也没有人敢去给这些“只会写内容的站长群体”,发钱。
百度已经习惯了,别人做好流量,自己拿来卖钱。挣多挣少全来自于我的分配。
所以大量的不给钱,还希望你义务的贡献内容,是百度这类搜索形成流毒。
对整个网文冲击最大的就是这群站长群体带来的盗版。
人家站长,一个爬虫,一个CMS系统,轻松每天爬取各大网站小说。
这才是赤裸裸的流量变现。
即使,作为对手的腾讯,也同样看着百度的营收眼红,毕竟能够将流量强势变现的,貌似只有百度,可以实现多年稳定的流水增长。(尽管你看不起百度,但是百度的净利润应收,一直都很强势)。
4、这就谈到点子上了!从阅文流出的合同,据说是2019年的合同。跟2020年4月份的有所差距。但是从2019年的合同,我们基本还是可以窥探出来。(1)流量变现将成为主导思路。也就是说,曾经的那些花钱培养的小说,没有带来预期的收益。我要拿出来,给平台导流。同时新的创作者,一定要考虑文章受到欢迎,要有人点击有人看,才有钱。
其实流量变现成为主导,本身没什么问题。
但是,他需要一些的政策来扶持流量变现的落地和执行。我们以今日头条为例,今日头条的内容创作有各类活动,如一直持续的青云计划,还有各类短期的小活动。你都可以参与创作,获得奖励。
同时头条的免费小说,给与的流量加持要高于,阅文的微信小说阅读。
也就是说,以流量变现的方式存在,你就不能重蹈百度的覆辙,你就要舍得花钱买流量,对于有流量的内容舍得花钱。同时舍得补贴流量,也就是大量的算法推荐。这其实是一个冒险和冲击高营收的好手段。
(2)阅文这个合同最大的争议在于。作者和平台是雇佣关系,但是平台不需要履行雇佣的义务。也就是说你写文章,其实就是赚流量的钱。(看清楚,跟所谓的版权,和什么玩意乱七八走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这就很明白了,其实人家出发点就是流量。作者就是流量主,有流量就有钱,别谈什么高大上的作家,啥啥啥!内容好就有钱,内容坏就没有钱。流量的归属肯定是平台啊?流量哪里来的版权?流量的一切属于平台!
5、可作者不这么想啊!作者的思路是:我知道作家跟写鸡汤文的工作号编辑是两码事,一天一地好不好?小说和新闻,公众号文章有本质的区别。小说是一个有生命力的文字。基本上所有文字创作者,最后都会考虑向小说冲击。那代表着一个可以传世的具有生命的文字。
完全将小说等同于流量的运营方式,本质上就是在说,你们这帮作者就是一帮low逼。我明天3000块招聘刚毕业的大学生,培训几天就能上。不就是汉字重新排列组合一下吗?
就是一坨si,我平台愿意推广,也能成为受欢迎的大神之作。(不要怀疑这种思路,你看各种脑缠的电视剧就知道,这帮人的思路,从来没把观众当人看)
6、对于流量运营而言,你既然已经打算依靠流量来强奸民意,那就要付出相应的“金钱”,同时对于版权,就是牌坊,怎么的你办完事了,花钱给人家竖个牌坊,你还吃亏啦。什么都让你占理,这事不能这么玩!

小小虫虫旅游记
阅文集团,由腾讯文学、盛大文学合并而成,主要职能为共同运作网络文学,统一管理和运营原本属于盛大文学和腾讯文学旗下的起点中文网、创世中文网、潇湘书院、红袖添香、小说阅读网、云起书院、QQ阅读、中智博文、华文天下等品牌。
当你了解到阅文集团的身家背景时,再看该集团新推出的霸王合同,你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他们如此藐视创作者的正当权益了。其实这就是垄断下的产物,该合同条款已经涉嫌违法。只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就一定会给阅文集团开出天价罚单。
下面请看阅文集团的霸王合同部分内容:在合同内容中,用红圈圈起来的部分,你可以认真阅读一下,这是对创作者权益影响最大的地方。
1、如果签订该合同,创作者不仅失去所有版权、明确的收益解释权,还将失去社交账号、解约合同的任何可能。打一个比方,签了该合同你就卖身给了阅文。
2、对于像阅文这样的大公司来说,仅利用这种霸王合同,就可以通过做账,轻易抹平收益,导致乙方失去所有收益的发言权,因为你签合同时就默许了人家的做法。
3、以往阅文可能承担着运营风险和推广成本,而现在则把责任与风险转嫁到创作者身上,而阅文则可以了躺着赚钱。
阅文集团已经惹起众怒,如果他们不改霸王合同,近800万创作者肯定会向今日头条转移,这就给头条系重建格局的机会。从目前今日头条各运营项目来看,已经在布局娱乐文化市场,只是还没有形成阅文集团的规模罢了。只要阅文集团引番不改霸王合同条款,必然会激怒近800万创作者,他们自然会另寻高就。而今日头条则是最好的去处,只要头条系能够借这个机会敞开大门接纳这些受到权益伤害的创作者,就会迅速扩大自己的规模,如同蓄水池一样,源源不断地吸入优质创作者资源,而这不正是头条系重建格局的大好时机吗?
结束语:可以肯定地讲,今日头条是目前国内最好的平台,以包容和接纳为原则,以创新与拓展为主线,相信会在不久的将来超越阅文,成为该领域里的巨人。

锐仔
霸王合同是指内部约束,当合同内部上升到法律层面时就是无效废纸。在中国径内,任何合同内容不能与中国法律相敌触,这是大框架。

蜗牛
事情变得越来越有趣了。
今天我们先不谈霸王合同,先来追忆一下当年网文江湖的是是非非。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2013年,彼时腾讯旗下的创世中文网刚诞生,当时人称“五帝”的吴文辉团队便打出了“拒绝霸王条款”的口号,承诺给作者权利、版权和自由度,剑指当年盛大文学的全版权“卖身契”,从当时还在盛大文学旗下的起点中文网挖作者。
我所记得的就有苍天白鹤,还有最近因为《庆余年》而很火的猫腻。当时大家公认腾讯创世的待遇最好,50%分成,无线收入和版权收入均对作者分成,中底层作者也有各种奖金。
当年的314(阅文总编辑杨晨)说过这么一段话:“每一个作家的选择都是自由的,虽然说有可能在一本小说之后,作家有更好的选择而离开创世中文网。但我们会感到失落的同时,我们会认为没能留住作家这是我们的问题。我们只会通过这个事件去改进,而不会因此去进行更多的捆绑。因为我们相信,只要有一天我们能做得更好,那么,离开的作家一定会再重新选择我们创世中文网。”
而作为对比,当时的盛大文学,将最有价值的版权紧紧攥在手里,不肯撒手。
如今七年过去,历史又一次重演。
“五帝”离开前(也许是)无意中留下的隐患,被有心人发现了。
隐患?什么隐患?
正是这份“新”合同。
和大家想象中的不一样,这份所谓的新合同,可能连新接手阅文管理的程武都没仔细读完过。
4月27号新团队接手,4月28日新合同出来,腾讯的法务再厉害,也不可能厉害到这个程度。
唯一的原因就是,它来自2019年,那时正是“五帝”执政时期,这是一份“历史文件”。
而现在,它成了某种标志性的东西,被某些人用来裹挟舆论,借以实现某种目的。
合同坑,该不该反抗?
该,真的该,尤其是在业内普遍采用压榨合同的当下,再不挣扎一下,网文作者真的连生存都成问题了。
我在知乎上看到过一位名叫花蛤精的网文作者,因为长期在家写作压力过大,在书最后,让主角打破第四面墙,把作者自己给“太监“了。我当时就想,这种”自我阉割“,真的有股行为艺术的意味。
怕就怕,你我都以为这是一场“屠龙“之战,结果住在深山里的” 龙“,并没有想要伤害任何人,它只是喜欢闪闪发亮的金币,而被正义感驱使的人们,只不过是被觊觎”龙“巨大财富的巫师给骗了,当成了炮灰。
比方说昨天的“五五断更节“,明明有几百万的平台,但响应者却没有多少,我记得大概只有一百来号人。
这说明什么?
说明大多数作者的态度其实还是相对理性的——换句话说,有些人,想搞事,没搞成,因为大家都在等官方的态度。
比起各种另起炉灶的小平台,腾讯毕竟是国内的大互联网企业之一,至少在稿费上没拖欠过作者。
在这个特殊时期,靠谱、稳定,依然还是多数人所追求的东西。
所以阅文的程武新官上任,先被人放了三把火。
“免费阅读“只是一个引子,不谈具体分成,不谈流量收益,先戳中中下层网文作者最敏感的点。
放火的人笃定一件事,搞阳谋,你要想利益最大化,你都不得不按我规划的来,比方说“卖身契“、全版权,然后被围攻。
他们以为自己吃准了腾讯这边的资本,攻击对方最在意的痛脚,反正后者舍不得在利益上让步,因为这是“行规“。
这是一场不同的资本与网文作者的三方博弈,稍有不慎,作者就会沦落到“才出狼窝,又入虎口“的境况。
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把锅给砸了,而是怎么把这锅饭做好。这一点,很多大神都看得清清楚楚。
而阅文在作家恳谈会后,也给出了他们的态度:著作人身权无条件归作者所有,著作财产权在双方自愿前提下,由作者授权。如果你看过相关的新闻,不妨注意一下新闻中的话语口径——“针对过去多年和合同中遗留下来的不合理之处,应该也必须修改,对于作家应有的权力,应该明确在条款里。“
这是非常清晰、直白地向棋盘对面的资本接招喊话了:我不怕,而且我偏偏就要打破你所谓的行规。
再回过头来说说免费阅读的事,阅文的付费精品不会放弃,而免费阅读,作者也是肯定会有流量收益的,这一块其实是不同的产品路线规划,不可能全盘推倒付费机制,没人会干这种自毁长城的事情。
这么一想,就更有意思了,既然阅文本来也不可能放弃付费收益这块,那么一开始放风出来要“全盘免费”的人,究竟是什么动机?
话已经说到这里了,点到即止。
不破不立,一些滥觞终归需要人来打破,再重塑。
阅文也不需要和谁一争高下——有道是,我与我周旋久,宁做我。

wingleung
感谢邀请!我在今日头条,我在木叶!

小草微~微笑
商业化的社会不配有文学,不管是网文之死,还是传统文学之死,还是传统武侠之死,还是新武侠之死,在中国,都是必然之事。这是只用金钱和效率来衡量一切的中国社会必然要付出的,是大势所趋,没有必要纠结。

反方向的树
本此事件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巨大的资本力量吞噬了一个名为网络文学的行业,让行业中所有的劳动者变成了被资本家压榨劳动力的苦工!任其发展,下次,下下次,直到资本吞噬每个人!因此,必须反对,为了我们自己!
头条要是能作为正义一方带领我们推翻腾讯垄断,当然欢迎,但前提是头条不要成为下一个腾讯!

炒饭
流量和资本方面考虑只有字节跳动,也就是头条系,木叶小说
阿里已经不打算做网文了
百度也快死了,最近跟掌阅搅在一起
其他几个小说网站,背后的资本都不行
当然头条底子太薄,现在还是远远比不上阅文,主要看以后能不能发展的起来,如果能发展的起来还是挺可观的

三耳朵
作为一名起点的忠实读者,同时也是写过几本书的一个起点签约写手。我觉得这还是等官方通知吧,如今人云亦云不见得是准确的。
因为说实话,无论哪个网站来说作者都是根本。如果是真的有这样的霸王合同的话,是留不住作者的,那你留不住作者还谈什么收益?
如今的起点,各方面的福利都在完善,我觉得已经是所有小说网站当中福利最最好的一家。反正到现在为止,我是不相信的。

KKSSnn1
起点中文网(阅文集团)不是要逼死作者而是要很逼死同行
俗话说店大了欺客,起点本身就是最大的网文平台,而且还背靠腾讯爸爸,目前没有什么能比肩的对手吧。
最近爆出的最新霸王合同,基本上让创作都没有任何的权益,除了收益少了,自己写的作品和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了。难道起点真的是要逼走创作者?
不,其实是因为起点要做免费阅读了,之后就靠广告和作品出版或者内容影视化赚钱了,可以理解成小说版本的今日头条。他们只是把过度期的阵痛转移到创作者身上罢了!
那为什么要做免费阅读呢?一方面要流量,很多盗版小站以后就没得做了,同样是免费为什么不看正版呢?另一方面就是把竞争对手扼杀在摇篮里,让他们没有机会做大做强!是不是很像互联网公司的烧钱大战,之前的百团大战最后只剩美团饿了么,网约车最后只剩下滴滴......起点网现在是直接向全网平台发起了战书,对读者可能会有一段时间的红利期,但是尘埃落定之后,可能又是独角兽的垄断,经验告诉我们,占过的便宜都要还回去的。
头条系木叶文学的机会熟悉头条的朋友都知道,今日头条系的木叶文学也是一个网文平台,最近也投入很大的精力在发展,虽然年轻,但是今日头条的用户日活跃量可是中国互联网的顶流了,只要有合适的引流机制,机会还是很多的。
想要在即将爆发的网文平台大战中分一杯羹,估计还是要烧钱,把创作者的激励提高,给阅读者做一下看书得钱的老套路,招不在新,有效是关键。
我是@微光心理学,您的关注和点赞是我创作的动力!谢谢!

贾斯晋
头条的免费模式不利于内容创作,真正好的模式就是正规的经纪人模式。
内容付费才是长远的健康模式,流量模式永远不会产生好内容,只会产生没有底线的东西!
起点的模式原本是非常好的模式,所以它才能够聚集大多数水平高的创作者,而大量好内容也吸引来大量读者。
现在的问题是一方过于强势,一方过于弱势,自然产生不平等。不平等条约不是今年出现,也不是近几年,而是早就开始一步一步走到现在。
个人认为,平台可以推行免费,但是内容创作不能免费,免费的前提是平台买单!就像以前的免费视频网站,是平台购买了版权,然后免费开放给大家,而不是创作者免费为大家创作!